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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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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常识范文第1篇

在公务员考试中纵观近几年国考和省考的行测考试,不难发现在常识部分的考查融入了越来越多的中国古代元素,这其中涉及到了历史年代、古代科技成果、天文历法、自然节气、杰出人物和古代文学作品等等,其中这些也构成了中国古代文明的整体框架,专家提醒大家,行测考试加大对该部分的考查,就是时刻提醒广大有志于公务员事业的应试者,要在牢记历史熟稔文明的基础上,发扬文明。

例1(2014年中央真题):

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展示的巨大的“和”字,其蕴含的思想源自

A墨家

B道家

C儒家

D法家

【专家解析】C。该题主要考查对中国古代的诸子百家及其主要思想的了解。诸子百家在中国古代文明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当时的很多思想对我们今天的社会发展也有着深刻的指导意义。其中墨家的核心思想主要为:平等、兼爱,代表人物是墨子;道家的核心思想主要为:无为,代表人物是老子;儒家的核心思想主要为:仁和、礼、忠义,代表人物是孔子;法家的核心思想主要为:依法治国,代表人物是李悝、商鞅等。C为正确选项。

例2.(2014年中央真题)以下节气按时间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A立冬、小雪、小寒、冬至

B白露、秋分、寒露、霜降

C小暑、大暑、处暑、立秋

D立春、惊蛰、雨水、春分

【专家解析】B。二十四节气起源于黄河流域。远在春秋时代,就定出仲春、仲夏、仲秋和仲冬等四个节气。以后不断地改进与完善,到秦汉年间,二十四节气已完全确立。公元前104年,由邓平等制定的《太初历》,正式把二十四节气订于历法,明确了二十四节气的天文位置。为了便于记忆,人们编出了二十四节气歌: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这里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进一步弄清楚每个字分别代表的节气名称,防止张冠李戴。

例3(2014年山东真题)

山东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下列说法有误的是:

A。发现最早的的“西尊人”,可把山东的历史删推到四五十万年以前

B。临淄为、春秋时期齐国的国都,战国时期齐国迁都曲阜

C。战国管仲的《管子.地》是世界上最早的生态学与地质学著作

D。山东省境内有鲁文化、齐文化、红色文化,泰山文化等

【专家解析】B。该题主要考查广大考生对省情省况的了解情况,其中B项中

战国时期齐国的首都是临淄。

到此我们就不在一一列举涉及该部分的例子,可能考生会问到,难道参加公务员考试我还要仔细的复习一遍历史课吗?其实仔细分析起来不难发现,公考中将会逐步加大对中国古代元素考查的同时,其内容也呈现出一定的侧重性,这里提醒广大考生,该部分的复习要特别留意跟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有相关联系的那些古代元素,比如农业税方面,古代历法、古代有借鉴意义的进步思想,以及古代杰出人物及其主要成果等等,所以在平时的备考中考生要注意对该部分的积累,而不要去直接翻阅历史书去展开复习。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附:

朝代歌

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段春秋和战国一统秦两汉三分魏楚吴

两晋前后沿南北朝并立隋唐五代传宋元明清后皇室至此完

公考常识范文第2篇

例:请用斜线(/)给下面短文中画线的部分断句。(断句不超过6处)(3分)

(2012年)魏舒身长八尺二寸,不修常人近事少工射入山泽每猎大获为后将军钟毓长史毓与参佐射戏舒常为坐画筹。后值朋人少,以舒充数,于是发无不中,加举措闲雅,殆尽其妙。(选自《世说新语》刘孝标注,有删改)

(2013年)丁太夫人忧,希宪公率族亲行古丧礼,勺饮不入口者三日恸辄呕血扶乃能起既葬结庐墓所诸相以居忧无例欲极力起公,相与诣庐,闻公号痛,竟不忍言。(选自《元朝名臣事略》,有删改)

(2014年)万夫长易俊原独恃骁勇,与麾下数十人遁入山谷保险自固郡邑患苦之江阴侯吴良承诏求寇已移檄旁县兵且集召德基计事,德基曰:“易氏未有反状,奈何激之使生变乎不若先以计致之,果反,用兵未晚也。”(选自宋濂《基传》)

命题特征:

1.这个题型所选文段,一类来自文言文阅读自身或与该阅读文章相关(2013年、2014年),一类则是独立文段(2012年)。但都有共同特点,划线句前后都有句子帮助理解。

2.文段内容理解难度都只是中等难度,不会用偏难怪僻的字句来设置障碍。平时命题不可过于艰深晦涩。

3.由这三年高考命题来看,帮助断句的标志性句读词语越来越少,甚至没有。这就要求学生要更多的去理解内容意思。而考察学生失误发现,考生作答时,由于对文段意思理解不当导致断句错误。如2013年主要错误集中在三处:(1)将“勺饮不入口者三日/恸辄呕血”理解为“勺饮不入口者/三日恸辄呕血”;(2)将“既葬/结庐墓所”理解为“既葬结庐墓所”;(3)将“结庐墓所/诸相以居忧无例”理解为“结庐墓/所诸相以居忧无例”。(2)(3)两处错误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相关考生对“所”字理解不清,无法确定“所”字归属。

4.文句出现人名、官爵名。如2012年的“后将军钟毓”“长史”“参佐”,2013年“诸相”“公”,2014年“江阴侯吴良”“德基”。

5.文句包含一些古代文化常识。如“射戏”“画筹”“丁忧”“居忧”“结庐墓”“麾下”“郡邑”“诏”“檄”等。

总结一下,该题型越来越重视考查学生理解文言文的能力,渐渐摆脱简单利用文言句式中的标志性句读词语来断句的低层次命题模式。有鉴于此,教学中我们仍然要加强文言基础知识的识记和训练,而不要过多地依赖于标志性句读词语,妄图投机取巧,最终要吃大亏。

笔者观点:

1.基本文言字词的积累要长期坚持。文言断句题也是在考察基本文言字词。如2012年“修、工、为、画”,2013年“所、结、以、起”,2014年“遁、保险、固、患、求、移、计”。掌握基本文言字词,是决胜断句题的关键。

2.文言特殊句式的掌握也能起到重要作用。如2013年“结庐墓所”,是省略句,省略了“于”,应为“结庐于墓所”。

3.古今词义的识记不能忽略。如2014年“保险”,这里是“据守险要地势”,并非现代汉语中“保险”的意思。虽说使用不多,但碰上后无法理解,后果是致命的。

4.汉语语法的掌握,不可忽略。实际上,文言断句,断开的每个句子基本上就是完整的一个句子,掌握语法知识很有必要。如2012年“少工射/入山泽/每猎大获”,这三句都为主语相同的句子,2013年“勺饮不入口者三日/恸辄呕血”,不少考生误为“勺饮不入口者/三日恸辄呕血”,就是没明白“廉希宪悲痛得没有吃饭已经三天了”这才是一个完整的意思,一个完整的句子。

5.注意文言句式的整齐对仗。古人注重文气,文句讲究对仗。如2012年“少工射/入山泽”,2013年“恸辄呕血/扶乃能起”。由此,我们在教学中教会学生要学会看句式的整齐对应。

6.熟悉古文化常识。教材文言文课下注释有相当多的文化常识介绍,我们在教学中往往忽略了,认为这些天文地理、人事典故、官爵职位不如基本字词知识有用,仅仅只是调节课堂气氛的佐料,这就太功利了。在文言翻译考试中,学生甚至会出现翻译人名地名官职名;断句题中,无法区分何为官爵官职,何为人名地名。如2012年的“后将军”“钟毓”“长史”“参佐”,2013年“诸相”“公”,2014年“江阴侯”“吴良”“德基”。

公考常识范文第3篇

(一)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制度改革

1、今年继续实行“两考合一”,即初中毕考试与升学考试合并进行(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已经参加职校春季招生的九年级学生,其毕业考试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继续加试地理、生物;继续实行网上统一阅卷;继续推进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升入省级示范性高中的重要依据。

2、实行考前网上报名、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根据个人中考成绩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学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3、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并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可在我市参加中考,中考报名时需提交居住证,享受与本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4、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制度改革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依据为学生中考成绩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进行录取。

1、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取消择校生制度。

2、继续实行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制度。

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招生范围内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具体办法:依据2018年各初中学校参加中考的人数确定分配名额。市直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由市教育局分配,各县(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报市教育局备案。

3、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8] 9号)实行招生计划中考前公告制度。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在省教育厅网站和市教育局网站公告,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分配指标在市教育局网站和学校所在县级辖区内公告。

4、继续实行自主招生制度。按省规定,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可根据创新发展和特色发展需要安排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人数包括在总招生计划内,比例不超过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安排在中考后进行。

(三)积极应对新高考改革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冀政发[2016]5号)要求,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为此,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新高考改革推进工作方案,提前着手全力实施。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提前做好全员培训和师资、设施设备的配备工作,建立新高考下教育教*行机制。

公考常识范文第4篇

摘 要:郭锡良先生主编的1999年版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古代汉语》文选《齐桓公伐楚》的注释:“召康公”和“方城”存在着不妥之处。召康公经历了两次分封:先封于召,后来改到郾。“方城”是楚长城而非山名。

关键词:古代汉语;文选;齐桓公伐楚;地理知识

古代的地理是一门专门的学问。我国古代关于地理方面的著作很多,《山海经》、《汉书・地理志》、《水经注》、《读史方舆纪要》、《元和郡县志》、《徐霞客游记》为我们熟知,这些著作是我们读懂古文中地理名词的重要依据,但它们只给我们提供浩瀚的资料,对于某个地名的选取,还得靠联系上下文、参考史料、认真斟酌,以免造成选址不当。

郭锡良先生主编的商务印书馆出版的1999年版的《古代汉语》涉及到很多地理知识方面的讲解,对我们学习古代地理知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但其中还有一些瑕疵。文选《齐桓公伐楚》中关于“召康公”和“方城”的注释就存在着一定的失误。

一、燕国的疆域问题

《齐桓公伐楚》:“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

原注:“召康公:周文王庶子,名],食邑在召(今陕西凤翔县)。武王时封于北燕(今河南省郾城县东)。”

召康公是燕国的开国君主,经历了两次分封,最初封于召,后来改到郾。原注的说法,首先是极易让我们认为“食邑”和“封地”不同;其次是没讲清楚召康公的封地演变,致使后面的“古代汉语常识部分”部分“古代的地理”所介绍的周初分封时十二个主要的诸侯国极其都城“燕:蓟(今北京市)”的说法显得很突兀。

因此,在这里,我们就有必要弄清楚召公的封地演变和燕国的疆域问题。

(一)召康公封于召

召康公是周王室分封时北燕国的开国君主,“[集解]世本曰:“居北燕。”宋忠曰:“有南燕,故云北燕。”①我们提到他时,多数时候单称召公,有时称召康公、召伯、召公]。“召公]与周同姓,姓姬氏。周武王之灭纣,封召公于北燕。[集解]谯周曰:周之支族,食邑于召,谓之召公。[索引]召者,畿内菜地。]始食于召,故曰召公。”②“]”是其名,“召”则是他的受封地,即“食邑”的地名。

那么,“召”在哪里呢?

《水经注・卷十八》载:“雍水又东经召亭南,世谓之树川,盖、召树声相近,误耳。亭,故召公之采邑也。京相播日:亭在周城南五十里。后汉郡国志曰d县有召公亭,谓此也。”王先谦校:

“周者禹贡雍州,岐山之阳地名,今属右扶风美阳县。史记燕召公世家注谯周云:周之支族食采于召,谓之召公。索引曰:召者畿内采地]始食于召,故曰召公。或说者以为文王受命,取岐周故墟周、召地分爵二公,故诗有周南、召南,言皆在岐山之阳,故言南也。魏书地形志武功郡美阳县有邵亭方舆纪要、凤翔县府凤翔县有召城亦曰召亭是也。”③

《诗・周南召南谱》:“周召者禹贡雍州岐山之阳地名。”

据《禹贡》“雍州”载,“召”在今陕甘一带,岐山在今陕西岐山县北。“岐山之阳”即岐山之南,那么“召”的位置,约位于今陕西省岐山县一带。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杜预注曰:“召,采地,扶风雍县东南有召亭。《括地志》:“邵亭故城在岐州岐山县西南十里。”

又“或说者以为文王受命,取岐周故墟周、召地分爵二公,故诗有周召二南,言皆在岐山之阳,故言南也。”④

《诗・周南召南谱》:“文王受命,作邑于丰,乃分歧邦周召之地为周公旦、召公]之采地,施先公之教于己所职之国。”周文王迁都于“丰”,将原岐山地区的周、召二地分给周公旦、召公]作为他们的采邑。

从以上可以看出,召公的最初封于“召”,约在今陕西省的岐山县一带。

(二)召康公后代迁往燕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周朝地域的扩大,燕国往北迁,定都“蓟”,即现在的北京市,燕国疆域相对固定下来,这就有了后来的战国七雄区域图中燕国首都在“蓟”的标识,但1999年版商务印书馆出版的郭锡良先生主编《古代汉语》“古代汉语常识部分”部分“古代的地理”所介绍的周初分封时十二个主要的诸侯国及其都城“燕:蓟(今北京市)”,周初分封时燕国领土还不至“蓟”,定都为“蓟”应是后来的事情。

近年来,不断有春秋战国时期的墓葬群在北京市被发掘,这些墓主都指向了燕国王侯、贵族,特别是琉璃河商周遗址墓的发现,是燕国定都于“蓟”的有力证据,但这是有一个过程的。

关于论述最初燕国的首都问题,影响最大的当属《史记》,郭锡良先就是引用了它的材料而出错。

“封召公]于燕。[集解]封帝尧之后于蓟,封召公]于燕,观其文稍似重也。水经注云蓟城内西北隅有蓟丘,因取名焉。括地志云:‘燕山在幽州渔阳县东南六十里。徐才宗国都城记云周武王封召公]于燕,地在燕山之野,故取名焉。’按:周封以五等之爵,蓟、燕二国俱武王立,因燕山、蓟丘为名,其地足自立国。蓟微燕盛,乃并蓟居之,蓟名遂绝焉。今幽州蓟县,古燕国也。”⑤这是分封初期“燕”的首都在“蓟”的源头,

又有“[案]燕山在今蓟县东南五十五里,与玉田、遵化接界。然疑周初燕国并不在此,正义盖强为之说。”⑥“[案]召公,周之宗亲,不远封僻壤。盖春秋何时,燕徙而北,乃井蓟,立国于此。”⑦

周初,召公封在“召”,位于周王朝中心地带,后来燕国的领土发生变化了,但并没有很快定都“蓟”,“齐桓公出兵北伐山戎取得胜利,山戎被赶到孤竹国以外地区(今河北卢龙),从此,燕国才安顿下来,乘势占据了蓟地(今北京市),并与齐国协商,把被山戎占据的今河北沧州至天津市一带地区划归燕国,同时燕国也答应‘复修召公之法’,如期向东周天子称臣纳贡。”⑧

自此,燕国得以安定下来,同时“蓟县”作为燕国的首都的事实就此确定。

综上所述,原注是因为没把召康公的封地的演变讲清楚,使得该“文选”注释不易被人理解,最终还导致了该教材“古代汉语常识部分”部分“古代的地理”知识的错误。

二、“方城”是楚长城

《齐桓公伐楚》:“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

原注:“方城:山名,在今河南叶县南。”

从史实上看:“方城”是一段楚长城,而不是一座山。

原注出自《左传》杜预注:“方城山,在南阳叶县南,以言竞土之远也。”杜预的注具有权威性,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王宁主编的《古代汉语》都依了此注。

除“方城:山名,在今河南叶县南”这一说法外,“方城”还有其它说法:

其一,“方城”:“方城山,即指桐柏山、大别山等山脉。”⑨

其二,“方城,春秋时楚国所筑长城,北起河南省方城县北南至今泌阳县东北。”⑨

其一的说法过于笼统,后者则指出了“方城”是一段长城。

《汉书・地理志》“南阳郡叶,楚叶公邑,有长城,号曰方城”、《荀子・议兵》“(楚人)汝颍以为险,江汉以为池,限之以邓林,缘之以方城”。可见,楚国确实有“方城”,但它是长城。

“楚文王时于方城山(今小顶山)修筑长城,曰‘方城’,以守卫其北境,方城县由此得名。”B11“方城县独树镇境内有楚长城遗址。”B12

由此可见,先有“方城”长城后有“方城”地名。现在的“小顶山”无论从地形、还是山势上看都不能称之为要塞,但《淮南子・地形训》却将其列为九塞之一。九塞为兵家必争之地,易守难攻,“方城”位列其中,就是因为它有“方城”长城扼守,当然,这些古长城已在岁月和风沙中消失了,仅留遗址。

方城塞位于今方城县独树镇中信庄村南岭,是楚长城大关口遗址,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03年把此处列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区,并立纪念碑,上书:“楚长城大关口遗址”。

又《辞海》“方城”条:“①春秋时楚国所筑长城,北起今河南方城北,南至今泌阳东北。战国时又展筑,自今方城北西向循伏牛山脉,折南循白河、湍河间分水岭至今邓州市北。楚恃以守卫其北境。”

目前史学界公认的楚长城就是自今方城北至今泌阳东北这段长城,它是公元前688年楚文王伐申复又伐邓后开始修筑的,它是楚长城中最早的一段,这一道长城正好处在当时楚国都城郢都的西北和东北面,对于防御较为强大的诸侯邻国秦、晋、齐、韩、魏等的进攻起到很好的作用。

“齐、晋、秦、魏、韩等国多次伐楚,即使楚国大败,也因有长城阻挡而本土不受侵掠,元气不伤。唯吴国于公元前506年避开楚长城从南方进攻楚国,攻入楚国都城,才使楚国一蹶不振。”B13“公元前656年命屈完与齐桓公盟于召陵,号为楚方城的楚长城已经成为楚国的重要屏障。”B14由此可见,楚国的这段“方城”长城对楚国防御工事非常重要,也是楚国得以完好的屏障,屈完敢对齐桓公说“方城以为池”是底气十足的。

现任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专家组组长,长城学和古建筑学专家罗哲文先生亦引用了“齐桓公伐楚”这个史实来证明楚国“方城”长城的防御效果:

“根据历史记载,最早修筑长城的是楚国。楚长城在历史文献记载上称作‘方城’。《左传》上记载有这样一个故事:公元前656年(楚成王十六年),齐国要进兵攻打楚国,军队已经到了‘陉’这个地方,楚成王派了屈完去迎敌,到了召陵这个地方,屈完对齐侯说,你如果真正要想打一张的话,楚国有方城可以作为城防,有汉水作为城池,足可以抵挡一阵子。齐侯见楚防御工事果然坚固,只好收兵。”B15

又《方城县志》里面没有“方城山”的记载,这么有名的一座山在“县志”中无载只能证明一个事实,那就是该地没有这座山。

综上所述,在《齐桓公伐楚》时期,“方城”并不是地名,它是一段楚长城。后来把“方城”作为地名是受“方城”长城的影响。

以上是郭锡良先生主编的1999年版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古代汉语》文选《齐桓公伐楚》注释中存在的两个地理知识方面的小问题,在此提出,这并非是对该教材的否定,而是因太喜欢这部教材,希望它更加完美,对我们的古代汉语教学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作者单位:普洱学院中文系)

注释:

① ②④⑤[汉]司马迁著.史记・燕召公世家第四(简体字本)[M].北京:中华书局,1999:1293;1293;1293;93.

③ [元]郦道元著,[清]王先谦校.水经注[M].成都:巴蜀出版社,1985:三二三――三二四.

⑥ ⑦钱穆.史记地名考[M].北京:中华书局,2001:九四九; 九五五.

⑧ 赵庭秀.早期燕国的世系与疆域探幽[J].河北学刊1993(4),111.

⑨ 张文学.五经全译:春秋左传[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171.

⑩ 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61.

B11 B12李成玉.河南乡情[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3:9; 9.

B13 潘民中,李典芳.探访长城[J].文史知识,2010(3),44.

B14 杨晓宇.春秋古长城:中国最早的长城[J].许昌学院学报,2000(6),78.

B15 罗哲文.长城[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23.

参考文献

[1] 郭锡良等,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1999.

[2] [汉]司马迁著.史记・燕召公世家第四(简体字本)[M].北京:中华书局,1999.

[3] [元]郦道元著,[清]王先谦校.水经注[M].成都:巴蜀出版社,1985.

[4] 钱穆.史记地名考[M].北京:中华书局,2001.

[5] 张文学.五经全译:春秋左传[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

公考常识范文第5篇

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问题,中央综治委委员、卫生部副部长尹力日前在成都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表示,今明两年全国将改扩建550家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提高对重性精神病人的救治能力,改善就医环境,全面加强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

采用改扩建550家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提高对重性精神病人的救治能力的方式来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思路可以说是符合逻辑的。但我们也应看到,尽管近期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问题时有出现,但正常人被精神病院强制收治的报道,最近也经常见诸报端,如近期被报道的河南漯河村民状告乡政府被关精神病院六年半等事件。

必须承认,精神病的确定,并不像其他疾病一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很多精神病人无法找出其器质性的病变。比如对于偏执性精神病的诊断标准,甚至就是自我观念与大众观念偏差太大;再比如同性恋在国内曾长期被划为病态,只是到2001年才不再归为精神病。尤其可怕是:我们每一个正常人,都面临着随时被别有用心者送进精神病院的可能。而且,你可能会救助无门――根据2001年11月卫生部发出《加强对精神病院管理的通知》,“拒绝接受治疗或门诊治疗困难者”是列为精神病人入院收治指征的,也就是说,你越说自己没有精神病,你就越可能被认为有精神病。如此一来,被强制收治的人维护自己权利的最后机会在某种程度上等于被剥夺了。

我国法律也并没有关于精神病人强制收治程序的明确规定,民政、卫生、公安、残联等等多个系统都有自己的精神病院,收治病人几乎全由精神病医生个人来把握,如果精神病医生把握不准,或者不负责地将人强制收治,那我们每个个体都面临被强制收治的威胁。而精神病院的扩建,显然就意味着更多的精神病患者被治疗,这在客观上无疑等于增大了我们“被精神病”的可能。

要和谐,要维稳,就要免于恐怖,就要免于“被精神病”的恐怖。精神病鉴定固然是一个医学问题,但由于对一个患有精神病的人是否强制收治,关系到公民人权,因此,它更是一个法律问题。虽然我们于1985年着手起草的《精神卫生法》至今未出台,但由于强制收治意味着对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根据《立法法》所确立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规定”的原则,那么,将“看管”精神病的决定权交给法律,像很多欧美国家那样,由法官来确定精神病患者是否需要强制住院,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由此,或可免除我们“被精神病”的恐惧。(李坚)

(摘自6月22日《东方早报》)

个税起征点不是“提高不提高”的问题

自称“提议取消‘五一’长假的始作俑者”的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教授,近日在演讲中炮轰当前分配不公,并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4000~5000元。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越来越成为一个人人可以言说的话题,而隐藏其后的争议也越来越大。此前,经济学家茅于轼在中山大学发表演讲时曾说,“我没有研究过个税起征点具体应调到多少,不过我认为即使是调到8000元也还嫌低。”可以说,要求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意见几乎成了主流。

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4000~5000元”?据统计,2001年中国7万亿元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80%的比例,其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却不及总量的10%。有关数据表明,2000年我国600多亿元的个税中,工资、薪金项目占了40%以上,工薪阶层成了实际的纳税主体。由此看来个税制度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已经失效,开始偏离公平。

事实上,无论起征点是多少,都是针对个人的,没有计算家庭人口,没有考虑赡养系数,这样一来,人均的税收负担差异就很大,就违背了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则――公平。

另外,个税起征点的社会政策原则也不能不考虑。税收的社会政策原则就是通过税收手段对市场分配状态进行适当干预,以实现个人、地区之间收入的相对均衡。具体体现在个人所得税法上,即实行最低起征点制度和超额累进税率(收入越高缴得越多)。当下的起征点其实导致了我国很多省市的大多数工薪阶层都承担个人所得税的负担,这显然无法将个人所得税作为工具来调节收入不均。

就笔者的观点,社会应直面三个问题,一是一刀切的方式是否合适。个税起征点是个动态概念,消费指数在变,CPI在变,起征点不可能一成不变。要靠立法手段把起征点强制固定下来,显然是不现实的;二是起征点如果频繁上调,则相关法律的“修正”必然影响到其权威性;三是忽视了家庭的社会保障功能。当前,我国家庭事实上部分分担了本应由国家承担的社会保障职能。而我们的个税制度却全然不顾家庭,只从方便管理的角度建规立制,这势必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消极影响。

税制是一个大问题,它首先是政治和法律问题,然后才是经济问题。这要求从更广的视角来审视个税改革。个税改革的优化调整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层面,只有将各方面充分予以考虑,才能真正体现社会公平。从财政收入与个税征管成本为出发点考虑问题,将便利和利益都留给自己,把成本和负担乃至损失都甩给社会,显然违背了公平。

个税改革的优化不能仅从个税起征点上下工夫。应从更广泛的超越“缴多少钱”的视角来审视。(朱四倍)

(摘自6月22日《扬子晚报》)

公开“三公”支出到底难在哪里

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高强日前接受采访时表示:从当前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来看,公开“三公”支出还存在一定困难。因为我国财政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全国各级政府的“三公”支出不能都由财政部编制出来,即使编制出来也不一定准确。只能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政府自行编制、自行公开,对人民负责。

在预算公开这点上,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少积极性。今年中央政府各部门基本上公布了预算的大项,但绝大多数地方政府根本就没有任何动静。而中国浪费惊人的“三公”支出,绝大多数分布在省、市、县、乡这些地方政府。这说明,各级政府根本不愿向人民交代“三公”支出这样的人民有权利知道的情况。

除了政府不愿公布外,中国预算制度存在缺陷,无法通过预算体现“三公”支出的实际,这也不能回避。

本来,按照规范的预算制度,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受预算的统一管理和约束。但在中国,纳入预算、接受预算监督的资金只是一部分。各级政府拥有大量的不受预算监管的“体外循环”的预算外资金,以及根本就是违法所得的制度外资金。这些资金被叫做小金库,而不少“三公”支出使用的钱正来自小金库。有些“三公”支出更是手段离奇,典型的是向下属单位或相关企业摊派,或借用其车辆,办公用房等。

这就是说,如果不把政府收支完全纳入预算,增加预算的完整性,如果不严格规范公权力的界限,那“三公”支出就可以通过种种手段逃避预算监管。所以,完善预算制度,将政府一切收支纳入预算,“三公”支出的准确数字才可能逐渐明朗。

即使是列入预算的资金,由于预算监督形同虚设,有关部门也仍可以改变其预算用途,将本来用于其他正当事项的资金用于“三公”支出。不少地方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用于“三公”支出,教育部门也将教育经费用于教育官员的“三公”支出。这些是公众熟知的。表面上看,预算中各项经费分类明确,用途合理,但预算执行一旦遭遇权力之手,就会被调剂、挪用、挤占、克扣,最终用于上不了台面的公款吃喝、旅游、盖房、买车。这只能说明我们的预算缺少刚性的约束。

预算一旦通过,本来就具有法律属性,执行者不能随意更改;确需调整,则需人大同意。但现行《预算法》对于随意改变预算的做法没有规定严厉的法律责任,致使有关部门和领导任意调整预算的现象非常普遍。数额巨大的“三公”支出,常隐身于一些用途非常合理的预算背后,从表面上看不出破绽。

所以,我们既需要政府公开“三公”支出,也需要完善和强化预算的完整性统一性法制性,使公开的预算能准确地反映“三公”支出的实际情形,公众由此才可去监督执行和问责政府。(梁发芾)

(摘自6月18日《中国青年报》)

“土地沦陷”暴露同体监督的大缺陷

江西国土“腐败群案”只是冰山一角。扫视一下互联网,“土地沦陷”般的国土腐败案例比比皆是。这其中,既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也有一大批分管国土城建的政府主官。

无土不腐,无土地官不贪?难道真的成了一个魔咒?

国土资源部门集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大额资金管理和支配权于一身,权利的诱惑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而权力的监管却时常失灵,时常缺位。这就为土地爷们权力寻租提供了其他行业所不具有的便利。只要你经不起诱惑,心存一丝侥幸,就可能伸出贪婪的手。人的贪婪本性在公共领域发作的概率与权力的“含金量”有很大的关系。

在今天,期望用道德和纪律的约束而使得国土官员拒绝经济利益诱惑,大概越来越不靠谱。滥用公权谋取不正当的私利,如果是个别现象,也许属于道德问题;如果呈普遍性,就构成腐败,与道德无关了,必须通过制度来解决。

驻部纪检组通过开展廉政状况问卷调查和腐败案件梳理分析,直击问题的实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权力相对集中,权力制约机制尚不完善,监督不到位等,是国土腐败案易发高发的主要原因;相关反腐专家也持有相同的结论。

权力过大,同时权力又得不到有效制衡,是腐败的温床。这里面,真正需要反思的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权力制约机制的重大缺陷问题。这个问题不摆在重要位置,遏制国土腐败还是纸上谈兵。

我们知道,权力制约有三种主要方式:权力监督权力,法律监督权力,权利监督权力。还有一种是利用专业技术制约权力的,比如审计。在我国这一条可归入权力制约。这是对权力腐败的体制控制,是一种同体监督。利用法律应该是一种规则控制,而使用民利是对权力腐败的社会控制。我们知道,现在对国土系统的权力监督、制约基本上是在体制内的自我监控,而且是由上对下的一种单向监督。这种同体监督最大的弊端就是容易发生权力与权力之间的交易,减弱制约的效力,所谓官官相护,你给好处我给方便。因为土地资源在地方上的财政支撑作用,掌握土地管理权限的部门和官员,是体制的宠儿,而且常常跟体制利益融为一体。由体制进行腐败查处,效果可想而知;期望司法产生制约效力,也不容乐观。过多地依赖政策性文件、长官意志对公权腐败的界定习惯、法律不能对受贿者说了算的规则窘境、制约短板,让本来不属于体制控制的法律监督权力,也变成另一种“同体监督”了。至于权利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虽然已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反腐败的严峻形势相比,还远远形不成威力。要么权利实现的途径缺乏制度保障,要么权利的主体与体制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眼下,权利制约权力还需要“权力”本身的支持。

我们对国土腐败的遏制,取决于对土地资源公权力的制约水平。土地资源公权力越大,我们制约的水平要越高。否则,“土地沦陷”会越加严重。

在这方面,单单依靠同体的内部监督是肯定不行的。相反,体制外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应该成为监督的主角。(西风)

(摘自6月22日《现代快报》)

到底如何打破“一考定终身”

有学者近日撰文称,“‘一考定终身’是一个不准确、也与实际不符的提法,是有关高考诸多误解中最明显的一个”。他认为,一次考试失利而终身一蹶不振并非高考制度的错误,而主要取决于考生自己的态度和选择。以一年一次的考试为主来录取高校新生,在现阶段仍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只需要根据条件逐步减少高考成绩在录取中的权重,而不能轻言废止高考。

这位学者主要从高考的制度安排,论证“高考并非一考定终身”,比如现行制度已取消报考年龄限制,允许多次复读、多次高考,而考上高职高专的学生可有机会读本科继续深造。类似的说法,我还在多个场合听到过:学生今年没考上或没被理想的学校录取,可以复读,这怎么是“一考定终身”?有人退休后60多岁也参加高考呢!学生进了一所不理想的学校,3年之后可以“专升本”、4年之后可以考研,这也不是“一考定终身”嘛!退一步说,不“专升本”、不考研,还可以退学回家重新高考呢!

我们当然得承认,现行高考制度已经不是那么“绝对”地决定一个人的命运,留出了一些“修正机会”。但是,这“修正机会”本身存在问题。

复读是学生无可奈何之下做出的选择,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选择复读的学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被录取在不理想的学校和专业;而这背后的根本原因是,我国集中录取的高考制度,只让每个学生获得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考生和学校之间无法充分地“双向选择”。如果高考录取时,每个学生可以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然后根据录取学校的办学质量、教育服务水平(比如奖学金)等做出选择,复读比例是不是可以大幅下降?社会资源是不是可以大为节约?

高考录取制度“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有目共睹,这在国家制订《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时已经取得共识。现在,我们不应该再讨论“一考定终身”是不是要打破,而应该讨论如何打破,如何扩大考生选择权和高校选择权,建立新高考体系。

我认为,应该改变的是统一高考的功能,变目前的“选拔”功能为“评价”功能,而且不再采取单一“评价”,建立多元评价体系。也就是说,统一高考(今后可能是统一的学业水平测试、统一的高水平大学联考)可长时间存在,而按计划集中录取的制度却要打破,改成高校依据学生参加统一测试的成绩(这可保证录取的基本公平)、中学学业成绩(这把对学生的评价变为多元的与持续的)、大学自主招生面试考察成绩(这体现高校选择生源的个性化要求),自主录取;并且,学生和学校双向选择,学生可以得到多张录取通知书。

假使我们能顺利建立以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为主体的自由申请入学制度,以及各类教育可以“流通”的学分互认、自由转学制度,那么,教育的活力将得以释放,学生也可不再受选择权有限之苦,整个社会的教育焦虑、考试焦虑有望减弱;特别是,教育有望从围绕考试转,变为以人为本。而高考,也可以不再像现在这样被“拔高”为每个学生、每个家庭的“人生大考”。(熊丙奇)

(摘自6月12日《文汇报》)

请对曹操墓考古发掘多些专业精神

曾经引起激烈的真伪之辩且至今仍未平息的安阳曹操墓,近来又因考古直播和报道中的一系列争议,引发各界议论纷纷。

对此,一手促成并承担了这次挖掘,并将这个被盗墓贼几乎洗劫一空的墓地送上“年度考古十大发现”榜单的河南考古队显然不太满意,并且有话要说。该队发言人日前对“翡翠珠价值千万”和“曹操头骨被劈成两半”加以澄清,称“没说过这颗珠子的质地和估价”、“曹操头骨只是缺了一块”,该队队长潘伟斌更表示“要让证据说话”,并逐一反驳各界对“新证据”的质疑,言下之意,甚至有责怪媒体不专业、不负责和多事的意思。

坦率地说,这种态度和口吻让人觉得十分滑稽:考古是一项专业性、保密性很强的技术工作,这项很冷门、很寂寞的工作之所以被弄成热点新闻,难道都是媒体在折腾?从“认定高陵”到“直播发掘”,从被公众“疑似作秀”的一号墓穴挖掘直播到铺天盖地“这里就是高陵”、“证据确凿”的新闻造势,媒体固然充当了传播平台,但这一切的根源,不正是包括河南考古队在内、极力推动曹操墓挖掘,极力将这场即使挖掘也应先局限于专业圈内的考古作业,变成一场即时直播的公众现场秀吗?

这位潘队长早在年初,就曾经高调指责,质疑曹操墓真伪的人士“不够档次”、“没有水平”,并称“让证据说话”,如今半年过去,曹操墓的争议一度让“十大发现”之类“背书”暂时压到台后,可兴师动众、劳民伤财的考古挖掘媒体秀,最终拿出来的仍然是“所常用”石牌之类、在潘队长看来是“铁证”,在质疑者看来是疑点甚至反证的东西,以及陶制猪圈之类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新发现。那颗“翡翠珠”值多少钱、是不是翡翠的,是不是曹操的,考古队现在表示“没有说过”,这是符合专业素养和常识的表态,问题是,类似这样符合专业素养和常识的表态,在整个安阳挖掘、考古过程中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曹操墓的真伪也好,“曹操头骨”的判定也好,究竟有没有“证据证据,先证后据,为证而据”的人为痕迹,大家心里都有杆秤。

笔者无意、也不可能说这座墓是真或伪,希望挖掘方拿出当年前辈们考察中山靖王墓、银雀山和马王堆汉墓的科学态度、负责精神,先弄清楚,再下结论;如今考古方坚持己见,抢先下了结论,引入了新闻报道,却对新闻“失控”表示不满,笔者还是要多一句嘴:先弄清楚再直播不行吗?

公考常识范文第6篇

梦江南

温庭筠

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

(1)词中“恨极在天涯”的“恨”是指什么?

(2)词中三、四两句刻画了一位什么样的主人公形象?请简要分析。

(3)请简要赏析这首词的结句。

这是2012年高考江苏卷诗歌鉴赏题,笔者据此为2013年高考冲刺提供点思路。

一、重温考纲考点。从模糊走向明确

今年全国高考语文考纲,对诗歌鉴赏的要求仍是“能阅读浅易的古代诗文”。就考点而言,仍以鉴赏诗歌的形象、语言和表达技巧为内容,把握诗歌情感。鉴赏形象,包括鉴赏叙事诗中的人物形象、抒情诗中的主人公形象、写景诗中所写的景物以及咏物诗中所咏之物等;鉴赏语言,主要是品味精彩的词句,包括赏析脍炙人口的名句、咀嚼生动传神的字词;鉴赏表达技巧,主要是分析其抒情方式、表现手法和修辞方法,体会表达效果。

近几年,诗歌鉴赏命题情况比较稳定。选材多为唐宋诗词,律诗、绝句、小令、中调,形式多样;题型为主观题与客观题兼有;题量为2~3题,分值稳定在8~10分。因此,我们可以从近三年的高考真题研究人手,寻找规律,指导复习。

二、温习古诗常识,从零散走向整合

中学阶段,同学们已学过一定数量的古诗,掌握的知识庞杂。因此,通过梳理、整合诗歌知识十分必要。

把握诗歌形象是诗歌鉴赏的基础与突破口。例题第2题考查对抒情主人公形象的刻画。她孤独寂寞,满腹哀怨,是一位思念远方心上人的女性形象。鉴赏形象更多需要考查意象。意象是诗人用来寄托主观情思的具体可感的物象。古诗意象所表达的内涵比较稳定,它们或抒高尚品格、壮志情怀,或吟征战苦乐、盛衰兴亡,或诉送别思念、思乡怀人,或抒闲适恬淡、豁达坦然。记住各类意象的内涵,便掌握了解读诗歌情感的密匙。例题中的“月”、“风”、“花”等均为表示思念、青春和美好的意象,词人反其意,极写其无情,与“千万恨”、“心里事”的多情相照,突出了主人公内心的悲戚与哀伤。

诗歌的语言高度凝炼。鉴赏语言要联系其主旨,从遣词、造句、修辞等方面揣摩推敲,对炼字、关键句、语言特色(风格)等进行领会与把握。例题中的“恨”字意思丰富:既是行人远“在天涯”,思而不归化为恨,极言思之深;又见山月、水风、落花和碧云的无情,侧面写思念之深之切。可见用字之质朴与自然。

鉴赏常用表达技巧是重要的考点。从抒情方式看,有直接抒情和间接抒情两类。间接抒情包括借景抒情、即事抒情、托物言志、以古言今等。从表现手法看,有象征、对比、反衬、虚实动静、烘托衬托等。从修辞手法看,有比喻、拟人、借代、用典等。例题第3题要求鉴赏结句实即考查手法,问得含蓄。“摇曳碧云斜”,是说碧云在空中飘泊无定,如人心神不宁;碧云西“斜”,如人之心情消沉,写尽思妇的牵挂与企盼。这是象征手法。又以景结词,情景交融,蕴味悠长。

三、熟悉解题技巧,从感性走向理性

经过几轮复习,同学们已掌握了一定的解题方法。要提高答题正确率,还得在已有的感性认识上再作理性思考,寻找出更好的解题思路和技巧。

1.学会知人论世。知人就是掌握作家的生平和作品风格,论世就是要了解作家所处的时代风貌和文化背景。作品的内容、情感及风格均因时代不同、作家遭遇不同而不同。盛唐时的李白,盛极而衰时的杜甫,晚唐的杜牧,他们的作品打上了不同时代的烙印。同为豪放派,苏轼的豪放与辛弃疾的豪放也截然不同。例一词作者温庭筠是唐代作家,他才思敏捷,诗词兼工。词作多写女子闺情,风格裱艳精巧,清新明快,被称为花间鼻祖。了解这一点,有助于理解抒情主人公形象,对正确解读词旨十分必要。

2.学会分类鉴赏。根据题材不同,古代诗歌可分为写景诗、咏物诗、送别诗、咏史诗、闺怨诗、边塞诗、羁旅诗等。我们要弄清诗歌类型与诗歌题材、手法及风格之间的对应关系。写景诗的借景抒情、寄情山水,咏物诗的借物抒怀、托物言志,送别诗的依依不舍、安慰劝勉。咏史诗的吊古伤今、借古讽今,闺怨诗的孤寂愁苦、思远怀人,边塞诗的建功立业、奋勇报国,羁旅诗的怀才不遇、落魄思乡等,这能帮助我们提高鉴赏的准确度。

3.掌握常用术语。古典诗歌常用术语很多,如评价主旨有意境深远、言近旨远、言简意丰等,鉴赏人物形象有忧国忧民、历经磨难、胸怀宽广、舍身保国、寂寞愁苦、孤傲高洁、寄情山水、壮志难酬、慷慨愤世、重情重义、纯朴善良等;表达思想感情有孤独惆怅、寂寞伤感、恬淡闲适、忧国忧民、悲怆激愤、相思怀旧、别恨离愁等;风格方面如曹操的苍凉雄健、李白的飘逸豪放、杜甫的沉郁顿挫、温庭筠的绮丽香艳、苏轼的豪放旷达,韩愈的奇特磅礴等,不一而足。掌握术语能帮助我们准确答题。

四、适当训练真题。从规范走向娴熟

阅读下面这首宋诗,完成题目。

初见嵩山

张耒

年来鞍马困尘埃,赖有青山豁我怀。

日暮北风吹雨去,数峰清瘦出云来。

【注】张耒:北宋诗人,苏门四学士之一,因受苏轼牵连,累遭贬谪。

(1)作者初见嵩山是什么样的心情?这样的心情是怎样表现出来的?

(2)“数峰清瘦出云来”一句妙在何处?“清瘦”有何种精神内涵?

1.解题须五看

一看标题,揣摩其中的诸多信息。可从中推断诗歌的主旨,弄清意象及情感,初步判断诗歌类型及手法。例题中,“初见”二字为“题眼”,暗含“惊喜”、“期待”之情,以激发阅读兴趣。二看作者,推测其作品的内容与风格。例题中,张耒是苏门四学士之一,其思想深受苏轼的影响,由此可推测他的命运及作品风格。三看注释。试题一旦给了注释,往往十分重要。它们或暗示背景,或解说重点字词、典故。例题的注解交待了诗人的身份及处境,对诗句的理解、主旨的把握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四看名句。我们可能对诗词比较陌生,如熟悉其中一两句,便可成为我们深入鉴赏的凭借。五看题干。题干的设置是围绕考点展开的,往往有很强的指向性。例题虽只有两道题,但涉及的考点却不少。第1题考查评价诗作的思想内容和诗人的观点态度,第2题则考查诗作的形象、语言和表达技巧。从分析题干人手,能准确把握鉴赏重点,提高答题准确率。

2.答题要规范

分析题型,弄清问题的常式与变式。比如分析意象意境题常提出“这首诗营造了一种怎样的意境”之类的问题,也有“这首诗描绘了一幅怎样的画面”、“表达了诗人怎样的思想感情”等变式。炼字题型常以“这一联中最生动传神的是什么字”作提问,也有“某字历来为人称道,你认为它好在哪里”等变式。

问什么答什么,对应答题。例题第1题,对应问题,可作如下回答:初见嵩山,心情惊喜而又亲切。主要运用铺垫手法:诗人奔走劳顿,全凭青山开阔情怀,所以未见嵩山,诗人已有一种期待;运用迂回笔法,先写落日及风雨,再写嵩山从云层中耸现,惊喜和亲切之感扑面而来。

讲究步骤,周全答题。比如分析技巧题型的答案,常常先准确回答运用何种手法,再结合诗句分析为何是这种手法,然后说明此手法在抒发感情上的效果。例题第2题,按步骤可以作如下回答:运用拟人、以动写静的手法(步骤一);以“清瘦”形容山峰,以“出”字赋予山峰动感,使山峰与云层形成了尖耸与广阔、跃动与静态相结合的画面(步骤二);表现了诗人清高独立、人格坚守的精神气质(步骤三)。

【巩固操练】阅读下面这首唐诗,回答问题。

从军行(其二)

王昌龄

琵琶起舞换新声,总是关山旧别情。

撩乱边愁听不尽,高高秋月照长城。

公考常识范文第7篇

明初瞿佑《归田诗话》卷下《吊白门》一则引吕布语,与元人张思廉《玉笥集》中《南飞乌》诗用吕布事,在今存文献中只见于《三国志通俗演义》,表明元明之际的瞿佑与比他更早的元人张思廉,已经读过《三国志通俗演义》,并用为说诗的根据或诗料;而《三国演义》当成书更早,大约在“元泰定三年(1326)前后”。

【关键词】 《三国演义》;成书年代;新考

关于《三国演义》的成书年代,大略有宋代说,元中后期说,元末明初说,元末说,明初说,以及明中叶说等等。至今诸说并存,包括被用为教科书者在内的各种文学史、小说史著作,就有把《三国演义》作为元代或明代作品对待的差异,给教师、学生和普通读者造成接受上的不便。这进一步彰显了《三国演义》(与之相关的还有《水浒传》)成书年代的确考是一项重要而迫切的工作。然而,这曾是一个 “世纪课题”[1](P3),至今也还不能说已经有了充分的根据可以完全破解;只是在笔者看来,在现有资料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笔者近年的小小发现,这个问题已经可以得出相对合理的结论了。

我这样认为,是基于对以往研究情况的总体考量。近百年来,特别是近二三十年来的《三国演义》成书年代研究,学者们立场见解虽异,但做出结论的根据与思路却大体相同。即一是根据各种明清人笔记杂著的直接记载等外证考察,二是从今存《三国演义》早期文本的时代痕迹等内证推论,以作出最后的判断。而众说纷纭,乃由于这些记载或痕迹的意义难明或相互矛盾。从而任何一说提出,总不免有反证接踵而来,使之处于被嫌疑的地位。例如,近百年来,学者多以《录鬼簿续编》“罗贯中,太原人”条定《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为太原人、元末明初人,从而《三国演义》也就是元末明初的作品。但是,很少人注意到那条资料并没有表明这位“太原人”罗贯中是《三国演义》的作者,从而至少理论上不排除这位罗贯中是与《三国演义》作者同姓名另一人的可能,而在没有旁证沟通二者以形成证据链的情况下,这条资料不便直接作为考证《三国演义》的依据。也就是说,在对这位罗贯中“验明正身”之前,这条资料暂不具考察罗贯中籍贯、生平以及《三国演义》成书时代之证据的效力[2](P144—147),应当存疑;又如有学者考论嘉靖壬午本《三国志通俗演义》小字注中“今地名”为其成书元代的根据[1](P6-7),又有学者辩证“圣朝封赠(关羽——引者)为义勇武安王”的叙事以及应用若干元朝“俗近语”等为成书元代的标志[1](P7-8),

看起来已近乎铁证,但是,正如鲁迅先生所说:

我先前作《中国小说史略》时,曾疑此书为元椠,甚招收藏者德富苏峰先生的不满,著论辟谬,我也略加答辩,后来收在杂感集中。……我以为考证固不可荒唐,而亦不宜墨守,世间许多事,只消常识,便得了然。藏书家欲其所藏版本之古,史家则不然。故于旧书,不以缺笔定时代,如遗老现在还有将仪字缺末笔者,但现在确是中华民国;也不专以地名定时代,如我生于绍兴,然而并非南宋人,因为许多地名,是不随朝代而改的;也不仅据文意的华朴巧拙定时代,因为作者是文人还是市人,于作品是大有分别的。[3](第四卷,P275—276)

这里鲁迅所说考证“不宜墨守”的“不以”、“不专以”与“也不仅据”的三种情况,正是上述有关《三国演义》成书时代研究中所遇到,也应该属于“只消常识,便得了然”之类的问题,却也是很少有学者顾及。

这里稍作举例。如以“常识”而论,不仅叙“圣朝封赠(关羽)为义勇武安王”的话不排除出自明朝(尤其是明初)人手笔的可能,而且以“即万户侯之职”释“治头大祭酒”和行文中“七重围子手”、“令乐人搬做杂剧”等说法,也并非明朝(尤其是明初)人完全不可能这样做。而“小字注”尚未经证明一定是作者手笔,甚至很难说其均出于一人之手,并且注中“今地名”之“今”,也只是注者所知之“今”,未必即当时实际情况之“今”,况且各“今地名”所透露信息也并不完全一致。如此等等,《三国演义》成书于元代诸说,虽各有所据,但所据均未至于无可置疑,其结论也就不够坚实。即使以情理而论,“圣朝封赠为义勇武安王”的话有较大的证据效力,却实在也不能排除其为元代遗老于明初所述的可能。所以,笔者虽然赞同《三国演义》成书的元代中后期说,以为学者们所举相关资料,的确不同程度地具有证据的效力,但同时也认为这些资料尚不足以证实其结论到无可辩驳的地步,从而有进一步考论的必要。而对于以《三国志通俗演义》中有明人尹直诗和“描法已接近成熟”为由,认其为明中叶人所作的看法,则从此书兼采正史与民间文学创作成书的过程与流传中不断遭人改窜的实际出发,“只消常识,便得了然”其不可信,更是不必多说的了。

总之,以往学者们的考论虽然总体上朝着解决问题的方向有了很大推进,但其所根据的资料与运用这些资料的思维定式,尚不能得出一个因无可反证而能令人信服的结论。而为着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必须有新资料的支持与新思路的引导。这大概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却在本人几年前选注明诗的过程中,偶然发现瞿佑《归田诗话》卷下《吊白门》一则云:

陈刚中《白门》诗云:“布死城南未足悲,老瞒可是算无遗。不知别有三分者,只在当时大耳儿。”咏曹操杀吕布事。布被缚,曰:“缚太急。”操曰:“缚虎不得不急。”意欲生之。刘备在坐,曰:“明公不见吕布事丁建阳、董太师乎?”布骂曰:“此大耳儿叵奈不记辕门射戟时也?”张思廉作《缚虎行》云:“白门楼下兵合围,白门楼上虎伏威。戟尖不掉丈二尾,袍花已脱斑斓衣。捽虎脑,截虎爪。眼视虎,如猫小。猛跳不越当涂高,血吻空腥千里草。养虎肉不饱,虎饥能啮人。缚虎绳不急,绳宽虎无亲。坐中叵奈刘将军,不从猛虎食汉贼,反杀猛虎生贼臣,食原食卓何足嗔!”记当时事,调笑可诵。思廉有《咏史乐府》一编,皆用此体。[4](P1285)

《归田诗话》不是什么难见之书,但是,在长期以来学者多各守一“经”的治学风气下,还未见有人注意到这段文字其实有考索《三国演义》成书年代的价值。笔者于1998年底据以写成《〈三国志通俗演义〉成书及今本改定年代小考》一文(以下简称《小考》)[5],就本条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考索,并参酌众说,得出《三国演义》成书当在“元泰定三年(1326)前后”的结论。尽管这一结论只是“元代中后期”说中应可以称之为“元代中期”的一说,但是,拙文建立在初次应用于《三国演义》研究意义上的这些新资料基础上的论证,仍然受到一些学者的关注,——有所肯定[1](P13),也有所置疑[6](P499),引起我对该文进一步的检讨。结果除了觉得还不必从根本上舍己以从人之外,也发现论证中确有某些失误,而尚未有见诸文字的指正,某些关键之处的说明也不够深细,所以有补正和进一步考论以证实拙见的必要。

说来遗憾,本人虽曾专文辨证以《录鬼簿续编》“罗贯中”为《三国演义》作者有因同姓名而致误的可能,然而《小考》却仍有一处重蹈覆辙,即把上引瞿文中《白门》诗的作者陈刚中误为宋代同姓名的另一人。宋代的那位陈刚中字彦柔,闽清人。高宗建炎二年进士,官至太府丞;而瞿引《白门》诗的这位作者陈刚中是元朝人。这一以似为真的失误,除了使笔者自愧无知之外,还进一步加强了前此质疑《录鬼簿续编》“罗贯中,太原人”为《三国演义》作者的信心,认识到如若尚论古人,切不可唯“姓名”,而还要“验明正身”。尽管这只是常识,却因此一节疏忽而使张戴李冠者正复不少,所以值得重提,而不再深论。

这里且说瞿引《白门》诗的作者陈刚中,名孚,以字行。天台临海(今属浙江)人。《元史》有传。生于元太宗十二年(1240)。历官奉直大夫,台州路总管府治中等,卒于元成宗大德七年(1303),有《陈刚中诗集》。《白门》诗在诗集卷一,题下原有注云:“邳之城南门。吕布为老瞒围急,登此门请降。”以白门为下邳城之南门。这与《小考》引《后汉书》本传“布与麾下登白门楼”下注引宋武《北征记》谓“魏武擒布于白门”,以及郦道元《水经注》曰 “南门谓之白门,魏武擒陈宫于此”相合。换言之,至晚在陈刚中元成宗大德七年(1303)去世之前所作《白门》诗中,吕布的故事包括其被擒之白门的方位,都还是依据于史志旧籍的记载。但是,瞿佑说《白门》诗的引语却有溢出史志旧籍记载之应视为虚构的成分,对《三国演义》研究来说,就值得注意了。

按《三国志·魏书》吕布本传云:

布与其麾下登白门楼。兵围急,乃下降。遂生缚布,布曰:“缚太急,小缓之。”太祖曰:“缚虎不得不急也。”布请曰:“明公所患不过於布,今已服矣,天下不足忧。明公将步,令布将骑,则天下不足定也。”太祖有疑色。刘备进曰:“明公不见布之事丁建阳及董太师乎!”太祖颔之。布因指备曰:“是儿最叵信者。”[7](P227)

《后汉书》卷七十六《吕布传》略同。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与上引瞿佑说陈刚中《白门》诗一则相对照,瞿说从“布被缚”至刘备曰“明公”云云,都合于《三国志》,虽然也与《三国志通俗演义》叙事相一致,然而一般说来,却只能认为其本诸《三国志》等史籍的记载而与《三国演义》无关,可不具论。惟是瞿说布骂曰“此大耳儿叵奈不记辕门射戟时也”一语,不见于《三国志》、《后汉书》等,又肯定不是从《三国志》本传布曰“是儿最无信者”一语直接化出,应别有出处。这对于《三国演义》成书年代研究来说,是值得追求的目标。

为此,《小考》曾论元代《三国志平话》与《白门斩吕布》杂剧等,都不可能是“布骂曰”一语的出处,而有所未尽。以致有专家举《三国志平话》相质疑,以为可能从《三国志平话》有关描写脱化而来。这促使我进一步阅读和力求更深细地思考,结果即上已述及,并无舍己以从人的必要。试辨析如下。

按《三国志平话》有关描写原文云:

再令推过吕布至当面。曹操言:“视虎者不言危。”吕布觑帐上曹操与刘备同坐。吕布言曰:“丞相倘免吕布命,杀身可报。今闻丞相能使步军,某能使马军,倘若马步军相逐,今天下易如翻手。”曹操不语,目视玄德。先主曰:“岂不闻丁建阳、董卓乎?”[白门斩吕布]曹操言:“斩,斩!”吕布骂:“大耳儿,逼吾速矣!”曹操斩了吕布。可怜城下餐刀日,不似辕门射戟时。[8](P 786—787)

而《三国志通俗演义》卷之四《白门曹操斩吕布》写此事则云:

操坐在门楼上,使人请玄德与关、张至楼上。操令玄德坐于侧。操令提过一干人来。吕布虽然身长一丈,被数条索缚作一团。布叫曰:“缚之太急,乞缓之!”操曰:“缚虎不得不急也。”布曰:“容申一言而死。”操曰:“且稍解宽。”……操送(陈宫——引者)下楼,布与玄德见,曰:“公为坐上客,布为阶下虏,何不发一言而相宽乎?”玄德点头。操知其意,令人押过吕布来。布曰:“明公所患,不过于布;布今已服,天下不足忧矣。明公为步将,令布为骑将,则天下不足虑矣。”操回顾玄德曰!“吕布欲如何?”玄德答曰:“明公不见事丁建阳、董卓乎?”操颔之。布目视玄德曰: “是儿最无信者!”操遂令牵布下楼缢之。布回顾曰:“大耳儿!不记辕门射戟时!”[9](P194)

两相对照可知,前引瞿佑说《白门》诗所举“布骂曰:‘此大耳儿,叵奈不记辕门射戟时也’”一语,即使可以视为从《三国志平话》的叙事与诗赞化出,但那只能是小说家如《三国志俗演义》的作者罗贯中化腐朽为神奇的造化,而作为说诗的引语,一般说应引成说,而不可能是从《三国志平话》用语割裂拼凑敷衍而来。换言之,说《三国志通俗演义》“布回顾曰”云云直接脱胎于上引《三国志平话》的描写是对的,以瞿引“布骂曰”云云直接取自《三国志平话》则不可。三者的关系应该是《三国志通俗演义》取自《三国志平话》,而瞿引“布骂曰”的话引自《三国志通俗演义》,——《三国演义》早在瞿佑生活的时代就已经产生了。

这里必须说明的是,瞿佑说《白门》诗所引“布骂曰”一语,与《三国志通俗演义》中“布回顾曰”的话虽微有字词的差异,但是,二者句式、语意完全一致;而且《三国志通俗演义》中本句末虽无“也”字,但是双峰堂本、乔山堂本等《三国志传》本本句末有“耶”字,“也”、“耶”通,剩下的就只是《三国演义》少了“叵奈”一词。而元代“叵奈”或作“叵耐”,《三国志通俗演义》卷二《孙坚跨江击刘表》中即曾一见,说明罗贯中熟悉此词,而本句未用或者被后人刊落了,瞿佑引据脱字,或是根据更早今人已不可见的版本,甚至罗贯中原作。总之,二者些微的差异并不构成瞿引“布骂曰”一语不出自《三国志通俗演义》嫌疑;而二者的几乎完全一致则是罗贯中《三国演义》成书于瞿佑《归田诗话》之前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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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佑生于元顺帝至正七年(1347),卒于明宣宗宣德八年(1433)。《归田诗话》自序于洪熙乙巳(1425)中秋日,为其谪戍保安18年,垂老遇赦还乡以后的“追念少日笃于吟事”[4](P1234)之作。瞿引《三国志通俗演义》的事实,不仅表明《三国演义》早在瞿佑生活的时代就已经产生了,而且还使我们倾向于认为早在瞿佑出生之前就产生了。理由有三:

一是《归田诗话》为瞿佑暮年“追念少日……耳有所闻,目有所见,及简编之所纪载,师友之所谈论”[4](P1234)之作,有关内容的形成均在瞿佑少年时期及其出生以前,而“布骂曰”云云的引语当属后者;

二是按照一般训诂的原则,瞿佑引“布骂曰”云云释《白门》诗,应是认为该语为原诗所本。也就是说,在瞿佑看来,“布骂曰”云云所从出之《三国演义》,更早在陈刚中《白门》诗之前。即使以《归田诗话》“大略为野史”[4](P1234),其说《白门》诗引据未必求如汉笺之确考,但那在瞿看来,至少也是与《白门》诗相去不远的说法;

三是考虑到《三国演义》的内容流为文人说诗的掌故,应是此书传播已久的情况才可能形成,因此可以推定《三国演义》成书的下限,应在瞿佑出生的1347年之前。这是进一步讨论的基础。

进一步说,瞿佑《吊白门》还引了与陈刚中同时代而稍晚的元人张思廉咏史乐府《缚虎行》,拙文《小考》也曾指出诗中“‘戟尖不掉丈二尾’,谓吕布之戟‘丈二’,于史无征”,而根据在“《三国志平话》卷上谓吕布‘使丈二方天戟’”,从而表明张思廉做诗不避甚至习用小说家言。而结合上论瞿佑“布骂曰”一语当出自《三国志通俗演义》,这里还可以补充的是,张思廉《缚虎行》“坐中叵奈刘将军”句,也似与瞿佑所举“布骂曰”的措辞有蛛丝蚂迹的联系。这在使我们倾向于认为瞿引“布骂曰”语有“叵奈”一词为罗氏《三国演义》原文之外,还加强了如上张思廉做诗习用小说家言的推断,进而《小考》揭出张思廉《玉笥集》中《南飞乌》诗用《三国志通俗演义》中吕布事,虽为偶然,却也正是他的惯技。《南飞乌》原诗云:

南飞乌,尾毕逋,白头哑哑将众雏。渭河西岸逐野马(破黄巾也),白门东楼追赤兔(擒吕布也)。冀豚(袁熙)荆犬(刘琮)肉不饱,展翼南飞向江表。江东林木多俊禽,不许南枝三匝遶。老乌莫欺髯郎小,髯郎讵让老乌老?东风一炬乌尾焦,不使老乌矜嘴爪。老乌自谓足奸狡,岂信江湖多鸷鸟!捽乌头,啄乌脑,不容老乌栖树枝,肯使蛟龙戏池沼(赤壁之战)!释老乌,未肯搏,紫髯大耳先相攫。河东老羽云外落(云长死),老乌巢成哺铜雀。[10](卷一,P16)引诗括号内为作者原注,又题下有原注云“曹操”。诗因曹操《短歌行》“乌鹊南飞”句意起兴,写赤壁之战前后曹操的经历,基本上合于《三国志》等史书的记载。然而,除“东风”句本诸传说,可以不论,“白门东楼走赤兔”句也与史载不合,值得注意。对此,拙文《小考》解释说:

《玉笥集》咏三国事另有《南飞乌》一首,……中有“白门东楼追赤兔”句,下注“擒吕布也”,谓吕布于“白门东楼”被擒;但是《三国志》本传但言“白门楼”而未言楼之方位,《后汉书》本传“布与麾下登白门楼”下注引宋武《北征记》谓“魏武擒布于白门”,又引郦道元《水经注》曰:“南门谓之白门,魏武擒陈宫于此。”明确说白门楼为下邳之南门,则“白门东楼”也于史无征。……从《玉笥集》有咏三国史事诗达十余首之多,可知张思廉对三国史籍的熟谙;瞿佑也是熟悉《三国志》的,这有他所著《乐府遗音》中《沁园春·观〈三国志〉有感》为证。因此,出现于他们笔下的这些关于三国的于史无征的文字表述不大可能是对史实的误记,而必有另外的根据。[5](P44)

在考察过《三国志》等正史与今存各种戏曲、小说的记载之后,拙文的结论是就当下而言,诗中“白门东楼”的用事也本于罗贯中《三国志通俗演义》。但是,限于当时的认识,对某些问题未能深究,兹补充如下。

首先,今以“白门东楼追赤兔”一定本之罗氏《三国志通俗演义》,不仅因其不见于现存其他文献,而且以最可能成为其根据的《三国志平话》而言,它虽然不明确以白门为南门,却字里行间也没有以之为东门。有关原文如下:

[侯成盗马]见喂马人大醉。侯成盗马至于下邳西门。……夺了门,浮水而过。……曹操行军搦战。吕布骑别马,出门迎敌,与夏侯敦交战诈败。吕布奔走,曹操引众皆掩杀,伏兵并起,吕布慌速西走,正迎关公。吕布有意东走下邳,正撞张飞。[张飞捉吕布]众将拿住,把吕布囚了。[8](P785—786)

对于考察文中所写白门的方位,这段叙事中值得注意的,一是侯成盗马出的是下邳西门;二是吕布“出门迎敌”,虽未明言出的是何方之门,但从下文“西走”又“东走下邳”看,吕布此时正在下邳之西,则其所“出门”应是出西门,或者由出南门或北门“迎敌”后,败走到西门的方向上去了,而绝对不会是东门;三是吕布为张飞所捉。这在《三国志通俗演义》中都有了改变,拙文《小考》指出:

《白门曹操斩吕布》一则虽未明言白门楼为下邳东门楼,而其叙事谓“东门无水”,侯成“盗赤兔马走东门,魏续放出”,吕布“各门点视,来责骂魏续,走透侯成”,“布少憩楼中,坐于椅上睡着”,遂被擒……,正在城东门楼上。与下述“高顺、张辽都在西门……被生擒。陈宫就南门边,被许晃捉了”也相吻合。所以张诗“白门东楼”的说法,很可能是从《三国志通俗演义》得到的印象。[5](P45)

对比可知,“白门斩吕布”故事在《三国志通俗演义》与《三国志平话》细节有很大不同。其关键在改《平话》写侯成盗马“夺门”而出“西门”为“走东门”,从而接下有“魏续放出”,当然也是在东门;又接下吕布“来责骂魏续”,所至自然非东门莫属,——他就在这里“少憩楼中……睡着”,被魏续、宋宪而不是被张飞擒了。二者的差异表明,包括《三国志平话》在内,《三国志通俗演义》之前,从无以“白门”为“东楼”者。即使前举同为元人的陈刚中《白门》诗题下,也注说为“邳城之南门”。因此,张思廉注谓“擒吕布也”之“白门东楼追赤兔”句的用事,必不出于《三国志平话》等;以今见文献论,只能是出于罗贯中《三国志通俗演义》。

张思廉名宪,号玉笥生。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少负才不羁,晚为张士诚招署太尉府参谋,稍迁枢密院都事。元亡后变姓名,寄食僧寺以没。有《玉笥集》十卷,卷一、二即瞿佑所称《咏史乐府》,有咏三国史事诗10余篇。据钱仲联等主编上海辞书出版社版《中国文学大辞典》,张思廉约生于元仁宗七年(1320),卒于约明洪武六年(1373)。由此可以推知,张思廉在世时,《三国志通俗演义》所写吕布在“白门东楼”被擒之事,已经成为做诗的材料,其成书就不仅在张的生前,还可能更早在他的年轻时代甚至他出生之前。这在时段上就逼进了《小考》《三国志通俗演义》成书“元泰定三年(1326)前后”的结论(详下)。

其次,瞿佑不仅用《三国志通俗演义》中语说陈刚中《白门》诗,而且还应是深知张思廉《南飞乌》诗用《三国志通俗演义》之事。这一方面表现于瞿佑称张思廉咏史乐府一如其《缚虎行》,体皆“调笑可诵”,不同于纯正体的咏史诗,大概就有以其用事多采小说家言的特点;另一方面,瞿佑本人是小说家,也熟谙三国史籍,因此才对张思廉咏史诗这一特点有特别关注,并垂老不忘,在《归田诗话》中热心加以表彰。

关于瞿佑熟谙三国史籍,有其所著《乐府遗音》中《沁园春·观〈三国志〉有感》为证。据徐朔方《瞿佑年谱》,这首词作于洪武十年(1377)他31岁时,其中“新安直笔,指朱熹(1130—1200)《资治通鉴纲目》以尊刘贬曹为主旨”[11](P471)。可知瞿佑早年即已对《三国志》及其有关史籍进行过研究;其晚年作《归田诗话》以张思廉《缚虎行》等咏史乐府为“调笑可诵”,应是基于对诗中用事虚虚实实已有的了解,并且正是其用小说家言虚构的成分,引起诗文家而兼小说家的瞿佑在诗话中给予表彰的兴趣。

第三,从陈刚中《白门》诗谨遵史志称白门为下邳城南门,到张思廉《南飞乌》诗称白门为下邳城东门,这同一题材诗作用同一故事,而此一内容却有根本性的变化,表明罗贯中《三国志通俗演义》很可能就是在陈刚中的晚年到张思廉的少年时代产生。这一时段可具体为陈刚中垂暮之年的1300年,至张思廉出生后10年即1330年之间。考虑到元至治三年(1323)《三国志平话》还在被翻刻,可能还没有后来者居上的情况发生,在这一时段中,《小考》取《三国志通俗演义》成书“元泰定三年(1326)前后”的认识,应是基本合理的。

总之,从瞿佑《归田诗话·吊白门》一则引发的讨论,使我们得出如上罗贯中《三国演义》成书“元泰定三年(1326)前后”的结论。这一结论同样应该经得起“常识”的检验。以常识而言,这一结论所以可靠的逻辑在于:

一、瞿佑不可能生造“布骂曰”云云为说诗根据,张思廉做诗也不可能无端说吕布“白门东楼走赤兔”,而均必有文献的根据;

二、据今见文献,既经考得瞿佑引“布骂曰”语与张思廉用“白门东楼”事只见于《三国志通俗演义》,那么二者很可能是《三国演义》成书年代的标志;

三、考虑到古代文献多佚,理论上不排除上述瞿佑引语、张思廉用事与《三国志通俗演义》所写互不相袭,而或先或后出于别种已佚文献的可能。然而,《小考》已推断瞿佑引语、张思廉用事“不见于其他‘说三分’的话本”,也“不会出自《三国志平话》大约同时或以前的戏曲”[5],从而其只能出自罗贯中《三国志通俗演义》,是《三国演义》成书年代确切的标志。

四、作为《三国演义》成书年代的证据,瞿佑引语与张思廉用事各自独立地支持元代说,从而本文不是凭孤证立论,而基本上做到了证据充分;

五、在如上两条证据都能成立的基础之上,张思廉《南飞乌》诗用“白门东楼”事,实际把瞿佑引“布骂曰”所表明的《三国演义》成书年代的下限更加提前了,也就是说,张思廉《南飞乌》诗用“白门东楼”事才是《三国演义》成书时代下限的最后标志;

六、辅以时贤关于《三国志通俗演义》中“今地名”、关羽封义勇武安王、元朝“俗近语”等考论的综合效力,这一标志已能充分支持拙说《三国志通俗演义》成书“元泰定三年(1326)前后”的结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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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杜贵晨.《三国志通俗演义》成书及今本改定年代小考[J],中华文化论坛,1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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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罗贯中著.章培恒、马美信校点.三国志通俗演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公考常识范文第8篇

高考古诗词鉴赏题该如何应对?除了知道考卷将要“考什么”之外,还要掌握有效的应对方法,寻找切入点。也就是说,鉴赏一首诗词,应该知道明确的思路和目标,具体来说有五个要点,我们称之为“解读诗歌五部曲”。

一、析诗题,明含义

在诗词鉴赏中,有的诗题、词题需要分析,可知一些重要信息,有些题目本身就具提示性:象杨炯的《从军行》、李白的《越中览古》《送孟浩然之广陵》、骆宾王的《在狱咏蝉》、杜甫的《春夜喜雨》等等。有些词题往往点明全词内容和写作目的,为你的分析提供线索。白居易的《邯郸冬至夜思家》,题名点明时间、地点,事件。张旭《山行留客》“山光物态弄春晖,莫为轻阴便拟归。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这首诗如果不看题目,就可能使人错误的理解为作者的写作目的是为了赞扬山中的美景,或劝人留下来欣赏山中美景。只有看了诗歌的题目,才能明白这首诗的写作用意。可见,分析诗词不可忽视从题目入手。

二、知背景,明作者

了解作者所处时代背景,掌握与诗词有关的时代变化、国家动荡、重大事件等,作家的独特思想和创作风格受其时代的影响,必然体现在其作品中。因此,把握作者思想特点和诗词创作的风格流派是诗词鉴赏的一个重点。因此,考生平时对一些重要作家要有所了解。如杜甫:忧国忧民的人生,沉郁顿挫的风格;李白:愤世疾俗的人生,清新飘逸的风格;辛弃疾:抗金复宋的大业,在气势雄壮的主调之外,也不乏婉转悱恻。如刘禹锡的《望洞庭湖》“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这首诗的前两节写的是洞庭湖的美丽宁静,第三句“遥望洞庭山水色”则将山水合起来写,在此基础上第四句表达总的印象:洞庭湖好像白银盘,高大的君山倒映在里边就像一个小小的青螺。那么,作者为什么要突出写这一景象呢?其中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感情呢?这就必须要联系作者当时的情况了,刘禹锡22岁中进士之后就在朝廷做官,不久,年轻气盛的他就和柳宗元等人一起因王叔文改革集团的失败而被贬到南方。政治上虽遭遇挫折,但他并未屈服。这首诗就写在他被贬途中。了解了这些,就不难从这首诗中感到诗人浪漫的奇思和宽阔的胸襟了!由这首诗可知,我们剖析诗歌,既要有分析能力,还要注意联系作者及背景等

三、析意象,明意境

意象是指融入了作者主观情感的客观物象,它渗透了诗人的审美意识和人格情趣。一般来说,诗人在写诗时都会借助客观事物来抒写情志,化物象为意象。意境是指抒情型作品中呈现的那种情景交融、虚实相生的形象系统,及其诱发和开拓的审美想象空间。一般来说,“意象”与“意境”,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诗像不像诗,有无诗味,主要看意象;诗美不美,有无意蕴,主要看意境;意象与词句对应,意境与全篇对应;诗的起点是意象,终点是意境;离开了意象就无以谈意境,没有意境的诗不是最美的诗。如杜鹃象征哀怨,大雁象征思乡怀亲,象征高洁。“望月怀远”、“伤春悲秋”、“见流水则思年华易逝”、“梧桐细雨则凄楚悲凉”等等。

四、寻诗眼,明用意

诗眼,是指诗中最精练传神的一个字或体现全诗主旨的精彩诗句。一般是动词或形容词。析诗眼就是抓诗句中最精练传神的动词或形容词品味,看其在拓深诗的意境、传达诗人情感上起的作用。如李白的《春夜洛城闻笛》:“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其中“折柳”一词使这首曲子寓有惜别怀远之意,本诗抒写了思乡之情,而这种思乡之情是听到“折柳”曲的笛声引起的,可见“折柳”是全诗的关键。

五、熟常识,明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