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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淡的青春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扯淡的青春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扯淡的青春范文第1篇

我的生活就像许多人时常面对着的一样——一系列的灾难。

各种无良的方式挡过去的神经质真的很幼稚。一个三秒前还讲自己是根正红苗大好青年的孩子,却又在六秒之后吐露了自己青春期荷尔蒙分泌过多而引发的“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般懵懂的青涩。这就是扯淡的十至二十岁,用美好文字无限萦绕的青春呵!聊天字体由五彩斑斓杀马特到宋体幼圆简约黑就是成长了么?从唱Hip-hop到背起吉他哼民谣就是蜕变了么?那我能说隐形的翅膀感动了很多人么?矫情!

自认清高地面对一些棘手事情果真还是矫情些的人容易存活。小说里的狗血剧情到22世纪都喷不到我的头上。自以为在暑假里想通了很多,原来只是冰山一角罢了。

我自认秉承着“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对什么人说什么话”的明理。或许是隐藏的太深,一时掘不出自己原本样貌;又或许是换的面具太多,一时不知道该捡起哪一副戴比较好。反正没人给我个打开心扉的机会。天底下,有哪些人可以相信呢?

扯淡的青春范文第2篇

一天,我终于忍不住,走了进去。这是一家专卖诗歌方面书籍的书店,心中疑惑顿解。为诗歌疯狂颠倒的年代早已过去,谁还会去书店里买本诗集?古诗词比现代诗的状况要好一些,毕竟那是几千年沉淀下来的精华,现代诗就很难说了,需要时间去印证,能够流传后世的,才是好诗。再看看别的书店,多半卖畅销书、教辅参考之类的图书,所以人多得如过江之鲫。

这家诗歌书店,是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和朋友一起开的,我猜想他一定是为诗歌疯狂过,甚至现在仍然疯狂。在商品社会里,所有东西都被打上经济标签,这家诗歌书店就显得那么另类和格格不入,而又那么我行我素,那么具有风骨,因为它可以傲视最原始的衡量单位――货币。虽然如此,我还是有些担心,这一道都市里的小众风景能撑多久。

喜欢、热爱、疯狂、不从俗、不人云亦云、遵从内心意愿,这就是小众。小众是一种优雅,是一种时尚,是一种孤芳自赏,是一种自甘沉沦。

内地音乐人许巍是小众歌手的代表,他的音乐风格决定了他小众歌手的命运,早期的孤单、寂寞、惆怅、彷徨、嘶哑、灰败,即使后来增加了阳光的成分,但是那种浓郁的怀旧和远古的苍凉,像一种味道纠缠在歌声里,挥之不去。

记不清是哪一年,偶然间听到许巍的《蓝莲花》才知道,原来世间还有这么好听的音乐,像一朵花,开在山谷里,需要一点点靠近,需要用心慢慢去品味,才能体会它的好。那种有些颓废,有些暗淡的歌声,勾起人的很多往事,学生时代飞扬的青春,雨天离别的站台,黄昏转瞬即逝的彩云,夜晚仰着头数天上的星星,等等。那种诉说与我记忆里的某些东西契合到一起,找到一个支点,或者说是共鸣,让我震撼。也是从那时开始,记住他、关注他、期待他。物欲横流的潮流中,不被外界所左右,安静地做自己,孤独地坚守着自己的喜好,那需要一种超凡脱俗的定力。

扯淡的青春范文第3篇

前几天广州中山岭南学院的MBA和国内一婚恋网站办了一个相亲大会,据说刚开始不久就有女士要求退票,因为到场的男人“素质太低”。其实在这样的“白骨精”相亲会,没几把刷子是不会轻易前来的,真实情况是――不是男人太弱,而是女人心气太高。

很难说这是哪一方的问题:男人都很清楚,经济情况和“那话儿”一样重要;女人也知道才学与青春都不能少。你可以说女人太现实太势利,但全世界男人确实又都在用钱包勾引女人。

博弈到最后的结果就是女人知道了,靠男人是扯淡的,于是就自己不断向上了。

问题就出来了:如果世界的生育权和物质创造权都握在一种性别手上,要另一方何用?于是,出了好多“剩女”,好多“怨男”。

这个社会是很搞笑的。中国古代宣扬的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偏偏流传千古的女性角色是潘金莲、崔莺莺、花木兰、杜十娘这样的“非主流”,在传统道德里卧着的女人,类似诸葛亮老婆一类,连个名字都留不下来。

现代社会让男人牙痒痒的,也不会是传统女性。哪怕是最后和一个贤淑女子结婚了,私下和哥们聊天,感叹的还是:“哎,不就是找个人过日子。”言下之意是,家里那个是拿来过日子的,外面的女人才是真正的“彩头”。

如此情况下,女人还能相信什么?家里那个心思摇曳的男人?

还是相信自己好了。

不过说的是“相信自己”,不代表完全去否认爱情和男人,一个女人要是不相信有爱情了,那是不会美的,女人要是不美了,那就是雌性,而非女人。

类似这样现实主义的“歪门邪道”,张爱玲是洞察到了极点,不过稍微有点尖锐、极端,不妨看看钱海燕的漫画,满是女人的小聪明和一个现代女性的大智慧,当中有不少佛学的光华会时不时闪现一下,给人惊喜。

女人的EQ普遍是比男人高的,据说这是因为更好地平衡与男人在力量和智力上的差别,所以在封建社会,女人的智慧更多表现在和男人感情的博弈上。《西厢记》里的红娘如果不是个丫头,如果放在现代社会,也是个要翻天的女人。

《怕是风流负佳期》重新解读了《西厢记》,看上去是让人觉得更直白了,不过转念一想,现在的女人啊,是真的什么都看“透”了,还是一直都不明白“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

知识本身与如何做女人是不矛盾的,女人可以选择努力高于身边男人,理性分析爱情,但是不该去轻视任何人,放弃爱情。看看靳羽西的《中国淑女》,确实我们现在的很多女人,知道怎么秀旗袍,却离中国女性美越来越远。另一本值得去看的是《女人的资本》,但如果你的年龄已经过了27岁,这本书也可以不用看了,生活和经历应该已经告诉过你自身“资本”在哪里,而不是通过书籍。

扯淡的青春范文第4篇

当天下午,黄磊也在微博发文,称他与孙莉从1995年起相识相爱,如今已有整整20年,两人一直没有把12年前领证结婚当成纪念日,而是从20年前相爱的那一天算起,因为他们更愿意相信一切都是从那一天开始的。黄磊表示,当年结婚没有办婚礼,也没有度蜜月,自己连戒指也没有给孙莉买,现在想来都后怕。不过也就是这样,两人不咸不淡一起走过20年,学会了不讨嫌不扯淡,不多不少刚刚好。今年,他们特意补了蜜月旅行,拍了家庭纪录片,还会再办20年派对,黄磊称这些“算是纪念,也为分享”。

这段深情的文字感动了许多网友,大家纷纷留言道:“这样的婚姻平淡却幸福。”“20年,望你们相守到老,望多多和妹妹幸福成长。

黄磊口述:她为我牺牲很多

经历了结婚生子之后,孙莉的人生变得丰富了。《再见艳阳天》中极富挫折的角色非常适合她。我当时看过剧本,觉得这个角色不错,就建议她去演。以前我们合作过《天一生水》、《夜半歌声》,作为导演和演员的关系,我认为,她是一个很有创造力的演员。这些大大咧咧的泼辣的角色,跟她平时的性格反差很大。四年来她也一直在演舞台剧,《暗恋桃花源》总共演了120场左右,非常大的一个工作量,每场两小时,等于一个晚上拍两集戏,也就意味着拍了300集电视剧,所以在表演上她没有间断过练习。

孙莉是一个非常有能量的女演员,难得的“大青衣”。但她演得很少,有些戏不愿拍。对这个她也不着急。演员很多时候在于机会,没被看到并不意味着她就不是一个好演员,我现在都找不到戏拍呢(笑),当然我也很少帮她托关系找导演上戏什么的。我们之间平时从来不聊拍戏的事。我对任何人的表演都不喜欢评价,夸演得好,容易让别人在表演时产生杂念。

2009年孙莉在横店拍《再见艳阳天》的那四个月,我呆在家带孩子。这是我们家的规矩,如果一人外出工作,另外一个人必须留在家里。我们也不愿请阿姨,坚持自己带。

我们的生活目标、生活态度非常一致。平常最喜欢的事就是跟朋友在家聚会,一起看电影,一起吃辣吃火锅。我做饭,她洗碗。我们两个都没有乱花钱的习惯,也很少买奢侈品,这些年的积累已经很满足。我除了葡萄酒没有其他奢侈的爱好,她对书包和衣服的牌子也没什么兴趣,有时收到奢侈品还会转送给别人。我偶尔会给她买一块好点的手表。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跟人比,非常的勤俭持家。

平时,我们跟这个行业的人接触得不多。我教课和拍戏,她在家带孩子,我们的朋友都是邻居们,也是因为孩子而结识的。

孙莉很淡定,似乎是天性使然,从我认识她开始就这样了。她不会像很多太太,煲一锅汤,然后等着老公下班。他只是默默无闻地完成作为妻子和母亲应该做的事,带女儿去补习英语,带女儿飞到片场来看我……我的老婆不是专门用来制造惊喜和浪漫的,这方面她玩不赢。

挺好玩的是,她还保持着一份天真。有时挺普通的一件事,她都觉得大惊小怪,家里停电了也不知道电闸在哪里。我倒特细心,家里装修全部我一个人搞定,她来视察,说:“挺好的!”

孙莉目前的心气并没放在事业上,她不在意自己是否成为一线演员。其实演完《夜半歌声》之后,她二十六七岁,正处于经验丰富的成熟年龄,但她为了生孩子就放下了工作。作为一个女演员,敢这么做的很少,我承认,她为我作出了很多牺牲。

20年携手:日常中相互感恩

恋爱,一见钟情

黄磊第一次看到孙莉,是在1995年,当时已是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的黄磊负责接新生,一堆女孩坐在那儿,他眼睛里就看到了孙莉:“她与众不同!”黄磊至今清楚记得第一次看到孙莉时的样子:“她穿一条紫色的裤子,淡黄色的薄外套,头发披散下来。”

初见两个月后,也就是1995年10月24日,黄磊向孙莉“求爱”了。

穷学生黄磊没钱请孙莉去外面吃饭,“那天晚上,我对宿舍里的哥们说,‘我有件大事要办,你们去操场活动活动’。”然后,他把宿舍收拾干净,静等孙莉到来。孙莉一来,黄磊第一句话问的是:“你有男朋友么?”孙莉答:“没有。”黄磊接茬:“我也没有女朋友。”“那你要觉得行,我俩谈恋爱吧!”黄磊就这样切入了正题。结果,孙莉半晌没开腔,黄磊心想这下瞎了,还好他没放弃,继续问了句:“你要同意就‘点点头’,不同意就‘摇摇头’。”结果,孙莉“点头如捣蒜”,“我已经盼了很久了。”孙莉大方承认当时的急切。

结婚,干吗非要在三八节登记?

两人成为男女朋友那年,黄磊24岁,孙莉18岁。那时两人的交通工具多是自行车,每次孙莉坐上后座前,黄磊都会垫好一件毛衣:“这样她就不会硌着了!”

2004年3月8日,黄磊和孙莉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正式领取了结婚证。早上一起床,黄磊只对孙莉说了句:“咱们结婚吧!”然后洗漱完毕,两人就奔民政局去了。选3月8日,一是有朋友跟黄磊说这是个黄道吉日,“另一个原因是祝贺她正式成为妇女!”

两人都不喜欢大张旗鼓,除了没准备戒指,两人到现在都没拍过婚纱照。结婚登记的事,黄磊和孙莉的父母居然是先从电视上看到的。

生子,一想到女儿的男朋友就气

2005年7月,孙莉发现自己怀孕了。“当时我俩就希望生个女儿。”黄磊的理由是,“女儿孝顺!我们家就是这样,我姐整天陪在爸妈身边,我却因为忙很少回家。再说,小女孩打扮起来多好看啊,小男孩打扮得过分,怕他出问题!”

怀黄多多那时候,孙莉居然比孕前重了60斤,“都怪黄磊,他太能做好吃的了,早中晚三餐饭不重样。”黄磊是个天生的“美食爱好者”,不光爱吃更爱做,所以,他不鼓励孙莉学做菜:“家里有一个人做就够了。孙莉不做菜绝对有好处,她从来就没切到过手。”

现在,黄磊躺在床上会想女儿长大后的事:“一想到将来她有男朋友,我就一个气啊!心想,‘谁啊,那是!’”若干年后,女儿肯定会有一个比自己更重要的男人,黄磊通常只能这样安慰自己:“我也是另一个男人的女儿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

孙莉至今不会做菜,她一进厨房就出娄子,不是拿一锅油把一斤核桃炸黑就是炖排骨炖到水干锅裂。孙莉嘿嘿傻乐:“我什么都不用操心,因为黄磊会给我所有问题的答案。”黄磊握着老婆的手:“你的存在就是我最大的温暖!”

爱的心得:磨合而来的婚姻智慧

在浮躁而充满诱惑的娱乐圈,明星们的爱情仿佛是一块剔透的水晶,在聚光灯下灿烂美好,却也更易碎更脆弱。黄磊与孙莉20年的爱情与婚姻,显得更加可贵。作为公认的“好男人”,黄磊从来不吝分享自己经营婚姻的感悟与心得,他的经验对于普通人也同样值得借鉴――

关键词1:自律

娱乐圈中的诱惑很多,黄磊却从来不忘自己“已婚男人”的身份,在宣传电视剧《我爱男闺蜜》时,他颇为严肃地表示“生活中我不会有真正的女闺蜜,也不会是谁的男闺蜜。一个已婚的男人说自己有一个女闺蜜,绝对不可能。”他称自己的闺蜜就是妻子和两个女儿,并表示自己所有女性朋友妻子孙莉都认识:“我的女性朋友就是我们的家庭朋友,而且是我老婆的朋友。”

黄磊在采访中还特别强调,已婚人士绝不能有异性闺蜜:“年轻人当中有异性的闺蜜是很流行的,到最后有可能就变情侣了。所以只有在单身的前提下才可以有异性闺蜜。”

主动隔绝诱惑,这需要强大的自律心,也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应该具备的良好品质。

关键词2:呵护

再强大的女人,都渴望得到男人的呵护,渴望拥有一个温暖平静的家庭作为人生的港湾。黄磊有个称号叫做“娱乐圈暖男”,在他刚刚和孙莉恋爱的时候,两人出去约会都是靠自行车,每次孙莉坐上后座前,黄磊都会垫好一件毛衣:“这样她就不会硌着了!”

结婚之后,黄磊为了妻子苦练厨艺,江湖人称“黄小厨”。生下女儿多多后,孙莉暂别娱乐圈回归家庭。平时在家她看着他做饭,想进厨房给他打个下手,他都不让。不为别的,就因为他担心她切着手。这样既细心又实际的呵护,想必任何一个女人都会感到满足和幸福。

关键词3:感恩

婚姻是爱情的升华,也是两个人锅碗瓢盆的碰撞,它需要夫妻双方不断的互相理解,互相付出,互相包容。嫁给黄磊之后,孙莉放弃了自己一片大好的演艺事业,放弃了镁光灯下的明星光环,为黄磊生下两个可爱的女儿,甘心情愿相夫教女。黄磊感慨说:“一个女人如果为了你和孩子,甘愿把自己曾经喜爱的演艺事业放弃,她就等于几乎赌上她的一切,等于把生命都给了你,你怎么能不去爱她,对她好。”生活中常怀感恩之心,珍惜对方的付出并给予回报,有来有往,才能来日方长。

关键词4:成熟

为什么萝莉们常常爱上大叔?绝不仅仅是因为大叔们稳定的事业与丰厚的物质条件,更重要的是他们对待爱情与婚姻成熟的态度。黄磊就是一个拥有这种态度的男人。他曾对孙莉说,“不要把我们的婚姻当成我们的全部,我们还有别的事要做。婚姻不单只有爱情,还有好多东西。如果你把婚姻也当成恋爱,那样就麻烦了。”对于人们热衷谈论的“婚姻保鲜”“七年之痒”等话题,黄磊一语道破:“婚姻不应只停留在‘保鲜’阶段,应该不断地丰富自己,让自我保持新鲜感。”

在黄磊和孙莉的爱情故事里,没有“这辈子最大的成就是娶了你”、“结婚了就不会离婚”这种响当当的爱情口号,只有在生活中磨合出的婚姻智慧,而这些恰恰是最实用的!

黄磊感言:《我们相爱20年》

1995年,我们相识相爱,那一年她刚刚满18,我还不到24,如今我们在一起整整20年,我人到中年身体发福,她却没有太多改变,依旧青春貌美的样子。后来,我们有了一个家,有了两个女儿,大的叫多多,小的叫妹妹。

这20年,仿佛只是一瞬间,我们用这一瞬间慢慢试图去懂得永恒,学会相爱。我们一直没有把11年前领证结婚当成纪念日,而是把20年前我们相爱时的那一天年年记起,因为我们更愿意相信一切都是从那一天开始的。

那一天,我与她一步之遥,轻声细语,我慌张地喋喋不休,她羞涩地红了脸,似乎一切早已成了注定,我们却还不知晓。我们当年结婚没有办婚礼,亲朋好友吃了个饭,还是自助餐。没有蜜月,领完证就进了剧组机房剪片子。我甚至连个婚戒都没有给她买,在家中拉了块红布穿了件白衬衫就把结婚照拍了。现在想想都后怕,她怎么稀里胡涂就嫁了我,问她她说因为被我洗了脑,我却听到了爱。

扯淡的青春范文第5篇

藐视爱情不愿去爱

黎放(化名)只有29岁,但声音和心态都显得有些苍老。从岳阳县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的孩子到长沙一家外资企业的部门主管,黎放跨出的每一步都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因此,他非常珍惜自己的事业,而对于爱情则不思进取,甚至到了欲爱不能的地步。黎放有过的几次恋爱都很短暂,最近的一次是半年前,一家合作公司的副总把女秘书介绍给了他。这位女孩比黎放小3岁,气质迷人。送花、吃饭、看电影,恋爱之初的感觉也挺好,但黎放舍不得把原本用于加班或应酬的时间花在风花雪月上,因为只有工作才可以给他一种能把握住的踏实感。

黎放说: “在现代大城市里,没有爱情别人不会看不起你,但没有事业没有钱,你就没法活得像个人样。” 但作为女孩子,对方更看重一些细枝末节的东西,她常常会抱怨黎放没有给她一种起码的爱的感觉,“你从不考虑我的感受,更不会想到要关心我。”彼此对爱情“需求”与“供给”的矛盾不可调和,于是3个月后,黎放坚定地提出了分手。他知道这不是感情走到了尽头,而是觉得自己爱不起了———爱情既然这么难伺候,便索性不伺候了。从此,黎放再没有走入一场恋爱的打算,他在繁华的城市依然脚步匆匆、自信昂扬,在感情的世界里却心如死灰。

爱情诊断书: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湖南省心理卫生协会理事李巍指出,如同黎放一样,许许多多的白领在工作中光芒四射的同时,却在感情世界里一片暗淡。他们认为其他方面比爱情更重要,比如爱工作同样可以释放激情;至于爱金钱,作用很大而且比较容易把握;但爱情是虚的,风险太大,所以不愿全身心投入。在他们的世界里,不缺生活品质,不缺锦绣前程,只缺去爱一个人的欲望。这样的“爱无能”患者只要不断健全自己的人格,调整心态和思维方式,对爱抱以美好的期待,相信爱情会有好的结局,就能积极去实践。

心未断乳不会去爱

从出生到现在,珊珊一直生活在长沙,没有离开父母独立生活的经历。26岁的她有着明显的“80后”一代的特点:工作上比较能干,可在生活上总显得有些迟钝,洗衣、做饭通通不会,就连谈恋爱也是一团糟。初恋是从大四开始的,男友是一个很活跃的时尚青年,什么前卫玩什么,蹦极呀、滑板呀、泡吧呀,无所不爱,朋友一呼立即飞跑。珊珊为他的阳光和活力而着迷,甚至背着父母和他同居。但两人的激情却没能维持多久,“他怪我不会照顾他的生活,我嫌他总往外跑没时间陪我。”吵吵闹闹1年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之后珊珊的一段恋爱差点修成正果,连新房都买好了,却因为一些小卦了,“他是独生子,比我还有个性,吵了架可以一个星期都不跟我联系,往往要双方父母来做和事佬。今年情人节,早就约好了去吃西餐,结果他忘了订位子,害得我们空着肚子瞎转了半天。他不但没有歉意反倒怪我事多,我们就在街上吵了起来。”1个月后,这桩婚事正式告吹。 “不谈爱了,以后都不谈了,总是吵个没完,伤神得很。”爱情似乎已经成为珊珊的心理负担,至于婚姻大事她准备交给父母,“他们比较有经验,找个能疼我的就行了。”

爱情诊断书:“80后”的孩子受宠是必然的,他们大多是独生子女,通常以自我为中心。当两个人走到一起后矛盾就来了,很难接受对方于己相违的言行,“80后”的爱情也因此蒙上了阴影。心理学家将当今年轻人心理成熟年龄称之为心理断乳期,也就是说这一群体欠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更不用提及处理恋爱中两人世界所存在问题的能力。其实爱情本身就是冲突的磨合体,让它生存下来的唯一方法就是彼此信赖和沟通,在产生冲突的时候尽量不再制造更深的矛盾,等双方冷静以后再做沟通。

对爱麻木再难言爱

“我有十多年追女孩的历史,追过的女孩具体有多少,我自己也记不清了。”阿信有着和明星一样的名字,外型也很偶像———阳光、帅气,加上风趣、幽默,女人缘自然不是一般的好。然而,30出头的他仍是孑然一身,朋友们总笑他太风流,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对爱已经麻木了。阿信20岁时经历了他这一生中第一次爱情,他每次牵着那个扎着麻花辫的女同学的手时都会面红心跳。美好的爱情却遭到了父亲的坚决反对,理由很简单———女友是乡下人,没钱!从此,在阿信的感情世界里,只有滥情,没有真情。阿信也感到自己是在虚掷光阴,这时他会憧憬另一种生活,“如果我娶了一个女人做老婆,再有一个孩子,那别人就会说我是幸福美满的。当我白发苍苍的时候,我就可以在阳光下,看我的孙子或者孙女像长了翅膀的小天使一样跑来跑去了。”可惜,他从骨子里厌倦正常的婚姻生活,他自由惯了,对女人没有长久的兴趣,也不相信有一生相守的爱情,谈情说爱对他来说已成为一种可有可无的生活调剂品。

爱情诊断书: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但不爱一定有很多理由。都市里的人,也许是经历了沧海桑田,心被磨出一层厚茧;也许是忙着奔波生活,爱情被蒙上一层灰尘。可是我们不要忘记,爱情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让我们善待它,别成为“爱无能”。心理咨询师李巍告诉你,假设在这世上还能有一个人可以让你大爱一场,那么请打开你的内心,付出你的真情。

生活所迫无力去爱

同样在长沙读书、工作,吴健(化名)和很多同龄人的生活状态却不一样。吴健大学毕业3年来已换了几个工作,月工资1000~1500元,刚够温饱,能不给下岗的父母增加负担就算不错了,“我曾试过一天只花10块钱,而且其中有两块要贡献给公共汽车。有点小病小痛根本不敢上医院,就怕花钱。”至于买房,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看着同学一个个恋爱、结婚,吴健心如止水,“没有面包,谈什么爱情?” 吴健也曾拥有过一段甜蜜的爱情,女友的温存和体贴陪他走过了最艰难的日子。但女孩一直未将恋情告诉父母,因为她知道这段感情没有未来。最终,女友和一个家境优越、有车有房的男人订婚后,向吴健提出了分手。吴健没有责怪女友的背叛,因为在现实的社会中,他们的爱情先天就不足。以后再遇到心仪的女孩子,吴健不会再主动追求,就连单位热衷于张罗相亲的阿姨也不给他张罗,因为他连“收入可观、有宽敞住房”的基本条件都达不到。在爱情面前,吴健感到了彻底的自卑。“当我看到身边的女孩一个个投入那些三四十岁成功人士的怀抱里时,我看到了希望。或许靠自己的拼搏,等我人到中年,有车有房的时候就能拥有我的爱情了。”无力去爱的吴健这样调侃自己。

爱情诊断书:房子未买,爱情断奶;轮子不转,爱情扯淡。即使对方不要求你有房有车,但爱情这场精神盛宴难免也需要几张钞票去“买单”。吴健的无奈反映了当下社会的一种现实。但是世俗的眼光不能阻挡追求幸福的脚步,要用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善良和勤奋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只要坚持这些,爱情和面包都会有的。

苛求完美从未有爱

晓然芳龄30了,还挣扎着力图保持塑料花般的惨淡青春,硬往略微发福的身体上套小一号的超短裙,原因是她还没找到真爱。晓然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从小就读“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的浪漫与温柔,羡慕贾宝玉对林黛玉的痴情和体贴,憧憬着自己将来的爱情也如此这般的美丽。晓然一毕业就进入省直某机关工作,身边的男人或陈腐或油滑,很难碰到足以心动的对象。年轻的日子里,她也曾经遇到一个男人,给她熬汤,帮她修水龙头,听她发牢骚,可就是不会送她玫瑰,不记得他们认识的日子,最后她还是决定离开他。她觉得,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像杯白开水,而她需要的是伏特加。

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父母着急,朋友热心,相亲一拨接着一拨,但晓然要么敷衍地见一面,要么根本就不见。她说自己期望的爱情是那种不经意的一见钟情。直到厚厚的粉底也遮不住眼角的皱纹,晓然才惊觉自己还未完整地谈过一次恋爱,浪漫的邂逅更是遥遥无期,她对爱情的态度由坚守变成了绝望:“美丽的爱情可能只有书上有,青春就要过期了,以后恐怕遇上也没有能力去爱了。”

爱情诊断书:浪漫是每个女人的梦想,但一见钟情是可遇不可求的,也许一生都难以实现。只有经过日积月累培养起来的感情,才是真挚的。心理咨询师李巍提示,这类“爱无能”并非无药可救,不妨更换一下生活和工作环境,多参加各种聚会,扩大社交范围,以便在人群中感受到关爱。同时,要能够接受生活和他人的缺陷,不要刻意追求完美和极致。

迷恋自我吝啬去爱

“他们都是三十几岁的异性恋者,有不错的条件,过去也谈过恋爱,曾经劈腿,也曾被劈。但现在下班后都宁愿在公司上MSN,离开公司只想去做瑜伽和敷脸,没兴趣在电影院等人或排队。”

“他们过去都爱过,知道费尽全力的爱是多么辛苦,如果没有遇到真正心动的对象,还是不要轻易付出……”

“也许他们不爱久了,忘了爱的滋味,也就甘愿把生活降低一级,从其他事物中找乐趣。没有爱的人忌了爱,虽然不方便,但还得活下去。”

“也许他们事业有成,年纪大了,不愿再配合别人。谈恋爱是要卑躬屈膝,随时妥协的。也许他们觉得完整的爱不可靠,零星的爱的感觉就可以饱。于是伴侣像牙刷,三个月换一支。”

“也许正因为他们爱过,所以对爱有更高的标准……”

现在越来越觉得自己也得了“爱无能”,不是不想爱,是爱不起来。而且,越来越享受一个人的生活了。是的,是学会了享受。

在无数个孤单的日子里,已经开始学习享受一个人的生活,不是真的情愿,是没办法。既然无法改变,何不学着享受呢。

每天最舒服的时候就是做完瑜伽后的热水澡,水从脸上流过身体,常常静静地不动,只是享受。

打开家门,才感觉到了自己的地盘,那份放松是无可替代的。

整洁舒服的家里有淡淡的香,有好听的音乐,好看的电影,有带着好闻的阳光味道的被子,有想躺就躺想坐就坐的软沙发,有煮得香香的汤……

是的,自由自在的生活。晃晃悠悠无牵无挂……

开始在晚上睡前做面膜,拿蜂蜜酸奶珍珠粉和柠檬汁做的面膜。以前总觉得麻烦,洗了脸什么也不抹,素着出去,化妆就更不会了。现在不了,开始学着洗脸后拍上爽肤水,至少,开始用爽肤水了。至少,还买了彩妆,虽然还没用过。

至少,化妆品多了。洗发水和护发素也买了不同牌子,准备换着用。

有时心情好,会化点淡淡的妆,穿上不同的衣服在镜子前臭美,扭动PP。因为瑜伽,小蛮腰更灵活了。

女为悦己者容,可我却发现自己似乎开始自恋,就像阳台上的香雪兰,只为我一人开放。

内心贪婪为欲忘爱

爱情是一种很自然的感觉,不应该带有任何卑微或是高尚的目的。爱你是因为想保护你;爱你是因为在我心中没有人比你更适合我;爱你是因为你可以帮助我达到我的梦想;爱你是因为你有钱、有车、有房;爱你是因为没有人愿意娶我你就将就罢了,爱你是因为刚和女朋友分手想让你来填补内心的空虚……

责编/彭艺珂

扯淡的青春范文第6篇

01

闹钟在六点三十准时响了起来,把还未成形的梦境彻底撕碎,声音庞大到仿佛整个房间都在摇晃,碎片撞击到墙壁四周,一一反射回了耳膜中。

宋思樵长吁了一口气,咬着牙一脸痛苦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双手揉擦着脸庞,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刚才梦到了什么?思维在脑海里绕了一圈,想了好一会儿才记了起来--又梦见高考了。

密密麻麻的桌椅井然有序地排列着,考生像机器人一样列队坐着,刷刷写着试卷。唯独他,桌上竟然堆了厚厚一叠,他咬着牙关,写完了一张又一张,那叠卷子却丝毫未见少……他在梦里急得满头大汗,笔头都快咬碎了……那些试卷像一个庞大的迷宫,一道道的题目和公式把他团团围住,让他无路可走。

闭着眼熟练地把衬衫套在身上,盲人般摸索着一颗颗扣上扣子,分毫不差。

蹦跳了几下,穿上永远大一码的校服裤子,系上皮带,扣在最后一个孔里。

睁开眼,穿袜子。

左边一只有一个洞,大拇指窘迫地露出了个小脑袋,他缩了缩脚趾头,把整只脚塞进了帆布鞋里。

掀起窗帘,熟练地在手腕上绕一圈,打一个结,晨风带着暖意扑面而来。

夏日的天光总是亮得特别早。

走进狭小的卫生间,洗脸刷牙。椭圆形的镜子边缘掉了好几块,镜面上莫名的污垢看得碍眼。他呵了一口气,用布擦了擦,没有擦掉。

镜子里一张瘦削的脸,眉毛浓郁,眼睛修长,带着淡淡的惆怅。不知为何,脸色有些苍白。鼻子很高,却并没有觉得空气是否更新鲜一点。唇又薄又小,像个女孩。

头发有些长了,没多久,大概就要盖住眉毛了。

他拿出一把小剪刀,眯缝着双眼,小心翼翼修剪了起来。五分钟后,露出了一个宽阔的额头。

餐桌已经有好些年头了,铺着小碎花的桌布,上面一块厚实的玻璃压得死死的。桌上放着一杯牛奶,两个鸡蛋,一个馒头,都凉了。

他细嚼慢咽,吃了足足十五分钟,顺道背了十个单词。在瓷砖已经斑驳的小厨房草草洗了碗,提着书包冲下了楼。

02

这个世界就像一个巨大的蚂蚁窝。大多数人都像工蚁一样,忙忙碌碌一辈子。

湛蓝的天空投下了橘色的光辉,喧嚣的马路上,车水马龙,忙碌的人群熙熙攘攘。

街边穿着橘色制服的清洁工,戴着白色的口罩,挥着没有魔法的大扫把,看不真切那张尘埃后疲惫的脸庞。

宋思樵骑着单车,面无表情地穿梭在车流中。这条路,通往学校,穿着制服的少男少女们,彼此嬉戏着,迎着朝霞,奔向远方。

等绿灯时,他一脚踏在地上,盯着前方倒数的秒数--49,48,47……

突然,一只手拍在了他瘦弱的肩膀上,清脆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嘿,宋思樵!”

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

宋思樵咬咬嘴唇转过头去,扯出一抹勉强的笑容,“班长。”

云黎粉色的车筐里放着两盒早餐牛奶,随手就丢了一盒在他的车筐,“牛奶快要过期了,所以要赶紧喝完。帮我消化一盒吧。”

绿灯了,来不及把牛奶还给她,宋思樵只得尴尬地笑笑,说了一声谢谢。看着这个扎着马尾热心得不得了的女生,心里像有一个旋涡,把这个牛奶深深卷了进去。

“我爸单位发了好多呢……喝都喝不完。”云黎加快速度,努力让自己骑在宋思樵的右边。

“哦。”宋思樵不咸不淡答了一句,很想飞起来把这个聒噪的家伙丢到天边。

“老师说让我多多帮助你,因为你看起来太内向了,要你多和同学玩。”云黎头发在风中摆动,因为铆足了劲儿想要追上宋思樵,脸蛋憋得红红的,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总有些女生是这样的:头发黑黑长长,圆圆的脸蛋像苹果还未褪去青涩的婴儿肥;眼睛又圆又大,笑起来弯弯的,一吃惊就瞪得老大;笑声响亮清脆,生气永远无法超过五分钟,很容易就被逗得捂着肚子哈哈大笑;因为成绩好,性格又开朗,女生们总喜欢和她玩,商量着哪个牌子的衣服更好看,哪个明星比较帅,谁和谁又传绯闻了,将来读大学,要念哪一科……

云黎就是这样的女生,所以宋思樵觉得,她离自己太远了,也不想和大家一起凑热闹。

男孩们聊的,不是足球就是篮球,或者隔壁班的女生谁最好看。彼此呼朋引伴高谈阔论,空气中充满了少年独有的青春气息。球衣被湿哒哒地黏在身上,路过女生堆会故意把篮球在手指尖打旋儿,或者把足球夹在脚尖,嗖地跳起来,双手稳稳接住球,引起大家担心又惊叹的笑声。

这些……都离宋思樵太远了。他什么都不会,只和院子里的小孩打过几次乒乓球。因为实在没有运动细胞,打得太烂了,弯腰捡球的姿势又那么狼狈,只得草草逃窜,死了那条心。

真是个笨拙又软弱的人啊。

这是午夜梦回时,宋思樵对自己精准又无奈的评价。

03

烟波千里,暮霭沉沉,像每一个让人绝望的黄昏一样。

宋思樵把单车骑得快要飞起来了,车筐里放着饭盒,他想要在饭菜冰冷之前,送到母亲面前。

路边一个缓缓挥着扫把的矮小身影让宋思樵心头一酸,那个低着头弯着腰疲惫却麻木的姿态,不用看,也知道母亲。

后背被汗水打湿了一大片,黏糊糊贴着背,头发又短又乱地盘在头顶,白色的口罩已经蒙了厚厚的灰尘。沉重的扫把,刷刷扫着地面,垃圾像是永无止尽似的,让林雪觉得老腰都要断掉了。

“妈--你先吃饭,我来帮你。”他把毛巾递给母亲,让她擦汗擦手,才把饭盒递给她。

“不用了,你一个大男生扫大街,被人看到要笑话的。”林雪不肯把扫把给儿子,汗水从鼻尖低落,说话间流进了嘴里,咸死了。

“就只有这段路了,我帮你扫完,早点下班。你先去休息室吃东西,不用管我。我看你还没下班就猜到你可能加班,就给你把饭带来了。”宋思樵把扫把拽了过来,飞快扫了起来。

树叶;没有丢进垃圾桶的可乐罐、纸巾、塑料口袋、零食袋、烟头、口香糖……

他像蚂蚁搬家一样,用扫把把这些垃圾一点点扫成一堆,然后倒进大垃圾桶里。

林雪抱着还有余温的饭盒,看着头垂得低低,不断忙碌的儿子,眼里像进了沙子一样难受。

“妈--你傻站在这里干吗?让开点啦。”

宋思樵屏住呼吸,努力不让这些飞扬的尘土进入自己的呼吸道。

热气从四面八方逼来,钻进他的毛孔,整个身体像被蒸桑拿一样,热得焦灼难安。

他擦了擦额头的汗,吐了一口浊气,撑着扫把捶捶腰准备休息片刻,却看到林雪提着饭盒,呆呆地站在梧桐树荫下,像一尊僵硬的雕塑,一动也不动。

两人就这样彼此对望了好一会儿,一直到宋思樵抬起右手冲她挥了挥,示意她赶紧去吃饭,林雪这才转身走了,步伐又快又急,脸上的泪水瀑布一样,怎么也停不了。

疲倦像一座劳累的大山,压得所有平庸忙碌的蚂蚁,喘不过起来。

可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真的。

【蝴蝶:鳞翅目。蝴蝶科。蝴蝶翅膀阔大,颜色美丽。翅膀上的鳞片里含有丰富的脂肪,能把蝴蝶保护起来,所以即使下小雨时,蝴蝶也能飞行。】

01

晚自习下课时,磨磨蹭蹭了一会儿,已经快十点了。宋思樵看着参考书上的选择题,竟然只对了一半,真是糟糕。再抬头,教室里稀稀拉拉几个人了,依稀听得几声再见的告别。

宋思樵揉揉眼睛,把课本塞进包里,竟然发现桌角不知何时立了一瓶矿泉水!谁放错了吗?他没有答理,单肩背着书包哐哐哐奔下了楼。车棚里的车取得差不多了,他一眼就瞄见了自己那辆半旧的黑色单车。

英雄,总是一眼就能认出自己那匹专属的骏马。

宋思樵脑子里没头没脑蹦出了这样一句话,把自己都逗笑了。

刚骑出学校没多远,就看到前面的云黎推着车,慢腾腾地走着。他想了想,没有打招呼,准备悄无声息地骑过去。擦身而过时,假装无意瞄了一眼,云黎正嘟着嘴,鼓着腮帮子一脸哀怨。

骑了几米,心中过意不去,大晚上的,她一个女孩子推着车,似乎不太安全吧。没多犹豫就掉转了车头,迎过去,淡淡问道:“怎么了?”

云黎看着他,眼睛弯弯笑着,却还是用哀怨的语气抱怨:“真倒霉,爆胎了。”

“哦……这附近好像没有修车的地方。”宋思樵推着车,静静走在云黎身畔,把她无声地挤进了靠近人行道的那边。

“有也关门了吧,太晚了。”云黎偷偷斜瞄他,那张瘦削硬朗的侧脸还是看不到多余的表情,像个木偶一样,说话也只是单纯地张合着薄薄的嘴唇。

“嗯……”他抬头望了夜空,月色稀薄,苍穹并没有被它点亮,倒是城市的霓虹闪烁成了五光十色的星星。

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很有默契地跟着云黎走,一条条的长街,一路路的斑马线,直走,转弯,左拐,向右,像走了一世那么久。两人说话很少,鼻尖都有细细密密的汗珠,倒不觉得累,云黎努力聊起话题,都被宋思樵用三两个语气词打发了。

“你好像特别不爱说话,为什么啊?”

“唔……嗯。”

这样也算是回答了,只是这个答案让云黎觉得云里雾里。

“下学期就高三了,你准备考哪个大学?”

“还没有想好。”

“那你想报什么专业啊?”云黎歪头看他,经过一段路灯坏掉的昏暗地带,她不由自主往那边靠了靠。

“想要读医科类的。”宋思樵没有躲开,只是加快了脚步,没有亮光让他很不自在。

“听说医科类的分数很高,而且很辛苦,好多专业要读五年呢。”云黎看着宋思樵散开的鞋带,突然喊了一句,“等等。”

“什么--”宋思樵还未反应过来,云黎已经停好车,蹲下来,一副自然而然地帮他系鞋带,末了才抬起头来,两只眼睛亮晶晶地盯着他。

“你好像不太会系鞋带诶,这样很容易散开的。”说罢,又低下头自顾自道,“我帮你把另一只也重新系一下好了,免得骑车绕进轮子里会摔倒的。”

宋思樵扶着车把,目光不知道该往哪里放,绕了一圈,落在云黎的头顶上,马尾轻轻摇晃着,抬起头来的那张脸,笑得像一枚星星。

“谢谢你……”一直到云黎重新推动了车子,他的思维才开始活跃了起来,憋了半天,说出了干巴巴的三个字。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云黎一副女侠的姿态。

“哦。”宋思樵轻轻笑了,露出雪白的牙齿,脸颊上两颗浅浅的酒窝。

长长的路途,仿佛翻山越岭般,最终还是要抵达目的地。

“我到家了哦。”云黎指指前面一栋精致的小区,与他挥手作别,“谢谢你,宋思樵。”

“不客气。”他飞快掉转车头,用力蹬向了远方,风呼呼擦过他的脸,鼓起了衬衫,像一条饱满的船,风帆鼓胀,驶向大海。

云黎静静站在大门口,影子被灯光拖得很长,嘴角还带着浅笑,看着那个少年渐行渐远。

02

像是被人用手伸进胸腔,狠狠拽着怦怦跳动的心脏,突然就喘不过气来的疼。

宋思樵经常会有这样的感觉,某个瞬间,诡异的难受就会翻涌而来。

比如,每次路过那个街口,远远看到母亲弯腰驼背挥着大扫帚的身影,隔得再远,那让人窒息的刷刷声也会准确地传入耳朵。所以,他每次走到十字路口都会不由自主往右拐,宁愿绕一个不小的圈,也不愿意骑着车踩过母亲清扫过的街道,他害怕自己的风会卷下一片落叶,会掀起几粒尘埃,会打扰母亲一脸的宁静……

“喂!”或者是,云黎突然被人用食指戳他的脖子,又疼又痒,总会被突然吓一大跳。

“看--”云黎的手指又细又长,弹了五年钢琴,每一个动作都像是重重敲在键盘上,弹出一个出乎意料的音节。

顺着她的食指看过去,玻璃上竟然停留着一只色彩斑斓的大蝴蝶,微微忽扇着黑白相间的翅膀,边缘处黄红相间圆点时大时小。

喧嚣的下课时间,同学的吆喝,歌唱,说笑聊天,桌椅碰撞的嘎吱声,偶尔半空中飞过几粒白色的粉笔砸在某个倒霉蛋的头顶上……一切的一切都没有惊动这只蝴蝶,它像一个世外高人,悬空在玻璃上,静静俯瞰着这群少年,带着遗世独立的孤傲。

宋思樵与它对视了几秒,嘴里才长长“哦”了一声,“蝴蝶啊。”一点都没有大惊小怪的意思。

刚转过头去,脖子又被云黎冰凉的手指头戳了一下,“不觉得很漂亮吗?”收回的右手撑着下巴,一脸陶醉的样子。

“嗯。”宋思樵瞄了她一眼,很快收回目光,“好像蝴蝶下雨也能飞行,翅膀不会被雨水打湿的。”

“真好……”这个充满羡慕感的声音,微弱得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这个世界,竟然有人会羡慕一只蝴蝶,只是因为它,可以在下雨天也能飞行。

不是所有人的青春都是冲动,热血,激情四射,天不怕地不怕。

也不是所有人的十七岁都快乐,幸福,无忧无虑。

这个世界上,有人是蚂蚁,就有人是斑斓的蝴蝶,而有人……只是平庸无奇,又找不到方向感的飞蛾。

【飞蛾:鳞翅目。异脉亚目。与蝴蝶相似,体肥大,触角细长如丝,翅面灰白,静止时,翅左右平放,常在夜间活动,有趋光性。】

01

日光灯周围,飞蛾群舞,朝着亮光扑腾,冲撞。

细小而繁多的影子落在书本上,像擦不掉的黑点。一只飞蛾打了个旋儿,落在了宋思樵的英语书上,他皱皱眉,用手挥了挥,却不见飞蛾离去,而是忽扇了几下翅膀,侧身倒在了单词Egg上。

他小心翼翼捧着又大又厚的英文书,像端一杯满溢的水,移到桌外,竖起了书,飞蛾的尸体呈自由落体状坠在了地上。

玻璃上粘着的飞蛾也越来越少了,不像仲夏夜时,密密麻麻的蛾子像要吞噬了教室般,把一切围得彻彻底底。

一次打扫卫生,赫然发现窗台边缘铺了一层厚厚的飞蛾尸体,扫把一挥,这一片坟冢立刻扫出了一条光明大道,粉末让宋思樵咳了好一会儿。

“秋天来了呢,一旦天气转凉,它们的生命就要结束了。”眼尖的云黎立刻发现了宋思樵的小动作,身体往前凑了凑,在他背后小声说道。

晚自习,从来不缺窃窃私语的同学,老师在上课初巡逻了一下教室就离开了。看漫画,小说,聊八卦的学生立刻活跃了起来。高三毕业季,有人埋头苦读,势要挤过独木桥,踏上光明的彼岸。有人刻意放松玩乐,因为志不在此,知道努力也无望,人生还有许多光明大道可走。一时间,成绩两极分化特别严重。

宋思樵索性把睡觉时间定在了十一点三十到凌晨四点,不熬夜,但一定要早起背单词和公式。一个想要学医的人,怎么可以因为熬夜把自己的身体搞垮?不比那些晚上熬夜,白日昏沉的人,这样反而提高了学习效率,原本成绩只在中游晃荡的宋思樵,也渐渐挤入了前二十名。

云黎英语启蒙早,所以从小到大,英语考试都是前三。钢琴早就过了十级,一路考来的各种证书,也多多少少能在高考时加一些分。如果一切顺利,云黎会被保送直入A大,不用在考场上与同学刀光剑影为个小分数拼得你死我活。再不济,还有出国那条路,她连上语言学校的钱都省了,这倒是托了从小到大爱看原声电影的福。

“嗯。”宋思樵点点头,表示自己也知道。天气再凉一些,这些伴随了整个夏天的飞蛾就要彻底消失在空气中了。

“决定了报哪所大学了吗?”云黎没有结束话题的意思,她以为宋思樵学习的进步,多半是因为自己每日送的牛奶所致。

她每天都早早来学校,把早餐奶塞进宋思樵那堆满书籍的课桌里。后来不知为何,抽屉里的书越堆越多,一点位置也没有给牛奶留下。云黎索性抱了一叠出来,重重摔在桌面上,硬生生把牛奶给嵌了进去。

宋思樵一开始压根不喝,只装作没看见,可是云黎照样一天天把书抱出来,把牛奶塞进去,还拿出班长的架势居高临下审问这被关照的同学为何不领情,“你为什么不喝?”

宋思樵害怕惊动了同学,只红着脸小声道:“早晨已经喝过了。”

宋思樵眨眨眼,笑道:“我周围的同学都有份啊,你同桌,我同桌,我每天都带四人份的。不然过期了,很浪费的。”

“……”宋思樵皱着眉,不知如何作答,他又不是独份,大家都有。

云黎做苦难状摇头,“宋思樵同学,你知道吗?如果--我说如果,大家都不喝牛奶,奶牛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生产牛奶的厂家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产生的后果会很严重!一堆堆的人会失业!更严重的话,奶牛也会跟着完蛋了!因为大家已经不需要它们了!”

是这样吗?

这个理由……也太扯淡了吧。

“嗯,A大吧。”宋思樵打开物理参考书,在第一道选择题的A上划了一个重重的钩。

02

飞蛾的人生,从来就不是靠眼睛寻方向。

那一道道光芒四射的灯,早已迷失了它们的方向。单单靠身体跟射来的光线,交成一定的角度,来决定自己飞翔的路径。而四面八方的灯火,早已让它们不知所措。

那些迷途的冲撞,扑腾,然后被炙热的光灼伤,却依旧无法阻止下一次盲目的迷失。

飞蛾扑火,才是世间最最惨淡,最最不自量力的行为。

光,有时是它们的路;有时,却是它们的冢。

我与你相似,却又与你不同。

你是耀眼的蝴蝶,我是灰暗的蛾。

03

云黎最近郁郁寡欢,十分反常。当宋思樵习惯性地往抽屉牛奶位置摸去时,只触到了冰凉的抽屉,那心惊的感觉让他条件反射回头看向了正趴在桌上,两眼无神望着窗外的云黎。

秋天来了呢,果然最先黄的是那夏天最郁郁葱葱的梧桐叶。被岁月蹉跎的,不仅仅是那一片片消失的飞蛾。

早课,在一个个扭曲的英文朗读声中,宋思樵无神地盯住一页发了十分钟的呆,好容易回过神来,眼皮开合间,眼睛竟然疲倦得有些疼。

把背轻轻靠在椅子上,微微侧过脸,低声道:“怎么了?”

“心情不好。”分明是废话,每天唧唧喳喳的云黎突然变成了惜字如金的淑女,让宋思樵很是吃了一惊。

云黎还想说什么,宋思樵已经把背移开,开始小声朗读起了课文。

她盯着他的后脑勺,衬衣的领子外,露出了一截的皮肤,抬起的食指,顿了顿,又默默缩了回去。

昏暗的车棚,宋思樵在角落里驻足了很久,也不见云黎来取车。大概太习惯了一转身就会看见那张笑嘻嘻的脸,这样的等待让他有点不知所措起来。

穿过那些稀稀拉拉停放的单车,却在门口处看到了傻站着的云黎,她骑在单车上,脚有一搭没一搭地踩着脚踏。

“今天怎么这么久,难道你车胎也爆了?”为何会说“也”字,云黎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

两个人都骑得很慢,秋夜微凉,穿上了薄外套,风也会顺着脖子灌进来。

云黎剪短了头发,散在肩头,几缕发丝偶尔掠过脸庞,宋思樵瞄了几眼,突然觉得短头发的她也很好看呢。

“那个……你今天怎么怪怪的?”

“……”云黎老半天没有回答,发出的第一个音竟然是抽泣的哽咽。

宋思樵在十字路口没有往家的方向走去,而是缓缓骑在云黎身旁,等她开口。

云黎自顾自哭了一会儿,又觉得难堪,反而笑了起来,偏着头红着眼圈看着宋思樵:“我爸妈最近天天吵架,我害怕他们会离婚。我妈怀疑我爸有了外遇。”

“有证据吗?”

云黎长吁了一口气,“我偷偷跟踪过我爸,就是我迟到那天。他的车开到一条街的时候,停在了路边,他的秘书上车了。两人一同去了公司。”

宋思樵侧耳倾听,安慰道:“只是顺道罢了。刚好一个公司同事,载一段路搭个车而已。所以……我想说的是,也许你们想多了,你爸爸只是个助人为乐的好人。”

这乱七八糟的理由,听得云黎眉毛一高一低,抬手拍了一下他的胳膊,“哈!虽然很扯,但也不是没有道理。我回去原话送给我妈好了,没准疑神疑鬼天天追着我爸闹,到时候他就真的跟着别人跑了呢。”

宋思樵突然觉得,云黎真是单纯得让人心疼。

太幸福的人,才会把悲剧的楔子看成是一本书的结尾,不会知道,其实后面还有一叠连接着一叠铺天盖地的故事。

【蝉:同翅目、蝉科。蝉的卵常产在木质组织内,若虫一孵出即钻入地下,吸食植物根中的汁液。一般经五次蜕皮,需几年才能成熟。蝉将蛹的外壳作为基础,慢慢地自行解脱,就像从一副盔甲中爬出来。整个过程需要一个小时左右。如果在一只蝉双翼展开的过程中受到了干扰,这只蝉将终生残废,也许根本无法飞行。】

01

有些微小又平淡的事,是注定不会停留在记忆里多久的。科学家说,人的大脑有自动选择遗忘的功能,那些对于大脑而言,不怎么重要的事情,它会自己把它剔除,不然大脑会有爆炸的危险。

人的脑容量有限,可是为什么,我回想起来关于你的,都是那些微如尘埃的小事,是它们拼凑起了一张张你的脸,在我每一个梦里来回萦绕。

宋思樵每次想起后脑勺的微凉,都会不由自主抬起手掌,摸一摸,上面留下的……奇怪的痕迹。

蝴蝶,即使下雨,也可以飞翔,因为雨水根本打不湿它们的翅膀。所以,云黎无惊无险,保送了A大。她父母的战争终于平息了,这时候,女儿的一切才是最重要的。那个偶尔搭车的秘书,不过是他们美满家庭里无足轻重的过客,所以,她被辞了。

宋思樵的模拟成绩还是徘徊在前十名外,无论怎么挣扎,都挤不进前十。而这个摇摇欲坠的分数,只能勉强过理想院校的最低录取线。

周六,宋思樵驮了一床厚棉絮和一些食物进了一扇高高的大铁门里。那里高墙林立,墙头一根根尖锐的玻璃渣和铁刺,把里面的世界牢牢圈了起来。

昏暗的天空,乌云压顶,这个苍穹像要塌陷了一般,沉闷得让人喘不过气。

宋思樵等得坐立不安了,才看到父亲姗姗来迟,拿起了话筒,隔着厚厚的玻璃,冲他艰难地笑笑。

飞快抓起话筒,喊了一声:“爸--”

父亲的眼圈突然就红了,宋思樵鼻子一酸,咧嘴一笑,曲着手指轻轻扣了扣玻璃,父亲抬起粗糙的手,透过冰凉的触感,轻轻摩挲着儿子瘦削的关节。

“要考大学了,让你妈多给你做点好吃的。身体要紧,不要太劳累了,我看你怎么又瘦了。”对于一个小学毕业的中年人来说,他能关心的点,也就仅限于儿子的身体了。

他原本在工地上干活,一批批高楼就是他们这些工蚁一砖一瓦累积起来的。年末了,却拿不到工资。去找老板要,责任一层层推下来,事情一点也没有得到解决。

有人出主意,找电视台,假装要跳楼,只要电视里播了,一切事情就好解决了。结果老板得到了消息,雇了一群混混,挥着铁棍挨个教训人。工友们被迫反抗,愤怒爆发,棍棒无情,混战中,一个混混被打死了……

“嗯。”

“你妈呢?身体好点没?她一到秋天就容易咳嗽,让她早晨上班的时候多穿几件衣服。”

“嗯……”

“考学校什么的,爸爸也不懂,反正你自己看着办吧。考上了,你就是咱们家第一个大学生了。你妈辛苦一辈子,也就有指望了。”

“嗯!”

“只有四个月了……爸爸就要出来了。所以,不用担心学费问题,知道吗?”

“嗯……”

“思樵……爸对不起你们娘俩……所以,你要对你妈好。”

“爸,我知道。”

“骑车穿厚点,早晚冷。”

“嗯。”

雨,密密麻麻砸在地上,宋思樵捂着脑袋跑了一段距离,墙脚停着的单车忠心耿耿地等待在高墙外。

他拍了拍身上的雨水,靠着墙,努力不让雨水淋到。模糊的视线,看不清三米外的世界。

这圈长长的围墙上,刷着一句标语: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宋思樵的背刚好贴在那个感叹号上,发梢一直往下滴着水珠,明明是一滴,落在身上,却成了三滴,用手背狼狈地抹了一把脸,却终于还是大声地哭了出来。

02

毕业晚会,是高考后最大的庆典。

酒饱饭足后,大家纷纷拥成一团照相,三五成群,闹腾又感伤。

宋思樵完美地扮演着配角,男生拉着他,勾肩搭背做疯狂状,他却一直带着羞怯的腼腆,怎么也放不开性子,所有的照片上他都是那张局促浅笑的脸。

有人喝醉了,有人表白,有人落泪,有人拥抱……这场告别的仪式,像堤坝的缺口,被压抑的洪水彻底击垮。

班长云黎像一只忙碌的小蝴蝶,唧唧喳喳从这里飞到那里,目光偶尔落在宋思樵身上,也是落落大方的磊落。

他坐在角落里,静静看着,嘴角不自觉泛起了笑意。

突然,云黎凑了过来,坦然地挽着他的胳膊,大声宣布:“我要和宋思樵照相!”

“哦……”庞大的包厢里,立刻响起了此起彼伏的怪叫,大大小小的镜头对准了他们,宋思樵顿时愣住了。

“咔嚓咔嚓咔嚓……”这些微弱又暧昧的声音,把这一刻留在了彼此的记忆里。

这……是唯一一张彼此的合照。其他照片里,他们隔着万水千山,重重人海,只有这一张两个人靠得很近。云黎挽着宋思樵的胳膊,幼稚地举着两根手指头,地做了一个胜利的“V”.

--你报了C大?不是说要读A大的吗?

--考不上。

--骗子!宋思樵,你就是个大骗子!

就像所有的宴席都有散场的时刻,如同所有的同学,都有成为陌生人的可能。

--上大学了,也要必须经常联系哦!

--嗯!

--记好我的电话没?

--嗯!

--说给我听听,我可不会再上当了。

--1340860XXXX.

蝉鸣的夏日,宋思樵一个人来到学校,掏出钥匙,打开了教室门。

乱糟糟的桌椅似战场,疯狂过后,遗留了这片荒芜。教室的每个角落里都布满了尘埃,黑板上凌乱的字迹,依稀看得到有人大力挥着手臂在上面书写的样子。

--解放啦!

--××老师最讨厌了!

--舒舒最爱林方鱼。紧挨着的,不知道谁写了三个字:你放屁!

……

宋思樵一一看过去,一直看到角落里那熟悉的粉笔字。

--喜欢你。

捡起了一小块粉笔头,轻轻在那句话的下面写了三个字。

--×××。

宋思樵坐在一个座位上,手掌擦过桌面,沾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外面烈日灼灼,蝉声扰人。

他静静坐在那里。头上的汗水顺着额头流进了眼睛里,眨眼间,刺痛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就这样发呆一直到斜阳西下,火焰烧了云朵,焦灼吞灭了勇气,浑身都被汗水湿了个透,他才颤巍巍站起来,双腿让宋思樵快要站不稳了。

飞快走上讲台,掌心匆匆擦过那三个字,一直到模糊得什么也看不清了,才松手。

03

宋思樵顺利上了C大,五年制的教学功课很重。然而一切都好了起来,父亲出狱后,找了一份工作,与母亲勤勤恳恳生活。他全力放在学业上,休息时间都在打工,异常忙碌。

寒假回家,在街边被云黎堵住,她怒气腾腾问他:“怎么不给我打电话?我压根联系不到你。”

他别开视线,不自然说道:“忘记了。”

云黎立刻掏出手机,冲他翻了个大白眼,“把你寝室电话给我!”

宋思樵报了一串数字,云黎飞快记下,又追问道:“手机号码!”

从那以后,寝室隔三差五就有电话找他,众人都笑他不声不响有了女朋友,宋思樵笑笑,没有反驳。

愚人节,他回寝室已经很晚了,梳洗后刚好时间熄灯,正要关机,却听到电话响了。

闹腾腾的女生寝室里,云黎装模作样咳嗽了几声,手机那头依稀听得到女生哄笑,七嘴八舌大嚷:“快说!快说!快说!”

宋思樵云里雾里,不知所云。

云黎顿了顿,突然小声道:“宋思樵,我喜欢你。”

“哇!”刺破耳的尖叫声笑闹声,让宋思樵想起了今天竟然是愚人节。不禁有些生气,想着自己怎么就莫名其妙成了云黎愚弄的对象,立刻大声道:“陆云黎,你真无聊!”

笑声还在继续,云黎却沉默了,耳朵里只听得到她有些急促的呼吸。

宋思樵突然觉得有些尴尬,想要说些什么,那头却已经挂断了电话。他还在发呆,电话竟然又响了,宋思樵刚要开口说话,那头的云黎赫然咆哮起来:“大笨蛋!宋思樵你是个大笨蛋。”

手机里显示的时间是12:08.

从那以后,陆云黎彻底消失在了宋思樵的生活中。

而宋思樵永远也不会知道,那个炎热的夏夜,其实是云黎偷偷放掉了车胎的气,与他一同走了长长的夜路。

所谓的快要过期的牛奶,只是为了顾及宋思樵敏感的自尊,而特意多买了两盒给彼此的同桌。

根本就没有什么“父亲单位发的喝都喝不完的牛奶”.

也根本就没有那么多巧得不能再巧的偶遇,都是笨蛋陆云黎左顾右盼踩着点地等待着宋思樵,等待着那短短的,只余十分钟的……彼此相伴的路途。

……

什么都没有。

04

周末,学校的电影院里放了一部青春爱情片--《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宋思樵这才明白,当一个女孩大声说你笨蛋的时候,是什么意思。可是他,始终没有力气拨出那个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而是默默地,假装删除就可以忘记一样,一个数字一个数字地把它们从这部廉价的手机里删除了。

这天晚上,宋思樵发了平生最长的一条短信--

陆云黎,你知道吗 ?你就是我心目中的沈佳仪,像苹果一样的女生,单纯可爱。其实人生,就是不断的错过,而人生的很多事情其实都是徒劳无功。我也深信,在某个平行时空里,我们真的有在一起。而现实生活中的陆云黎,值得拥有更美好的人生。

感谢你,在我蜕变的时候,给了我温暖和关爱,让我的青春有了振翅飞翔的力量。

他知道,这条短信将永存于这部手机里,因为,它永远也不会被发送出去。

如同那个夏日的黄昏,他匆匆擦去的那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