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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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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萨测试范文第1篇

从M110到M110BA

萨维奇公司的主打产品一直是M110旋转后拉枪机式步枪,这款狩猎用步枪以物美价廉而赢得市场口碑,从1957年至今已经生产了300多万支。但这款步枪只是针对狩猎市场,并没有进入军警用市场。萨维奇公司遂决定研发一款面向执法部门与警用市场的狙击步枪。研发小组在老式萨维奇M110旋转后拉枪机式步枪基础上,经过长时间的改进-测试-再改进,终于推出了一款适用于执法部门的新型狙击步枪,命名为萨维奇M110BA旋转后拉枪机式狙击步枪。

主要部件展现

萨维奇M110BA旋转后拉枪机式狙击步枪是基于前作萨维奇M110步枪某些内部机构而研发的,并不是对后者简单地变更口径,而是融入了新设计、新材料,从外观上看,很难将其与M110联系在一起。

萨维奇M110BA狙击步枪外观呈黑色,全枪长1283mm,空枪质量7.15kg。该枪虽然主要是为发射0.338英寸拉普阿-马格努姆弹而设计的,但也有0.300英寸温彻斯特-马格努姆口径型供用户选择。

枪管

萨维奇M110BA狙击步枪的重型枪管(不含制退器)长600mm,自由浮置式设计,由4140号碳钢打造而成,外表呈亚光黑色。枪管上开有长度为393mm的6条散热槽,在散热的同时也起到了减轻质量的作用。其枪管外形并不是圆柱状,而是呈锥形,枪管尾部的外径直径为29mm,口部外径直径为23mm,这样设计有助于提高枪管的刚度。0.338英寸拉普阿-马格努姆口径的萨维奇M110BA的枪管采用6条右旋膛线,导程为229mm。这个导程是研发小组经反复测试后选定的,能达到最优的弹道性能。而0.300英寸温彻斯特-马格努姆口径型号的枪管与M110一样,依然采用254mm的导程。

枪口制退器

萨维奇M110BA狙击步枪的枪口制退器很特别,总长度为89mm。其两侧各有3个开口,但开口的设计并不像其他制退器那样呈水平方向,而是向上的喇叭形开口,这一设计除具有有效的制退功能外,还可避免枪口火药燃气吹起地面的尘土而暴露射手位置,同时也能抑制枪口上跳,可谓设计巧妙。采用这种制退器使萨维奇M110BA狙击步枪比一般的0.308英寸温彻斯特口径步枪的后坐力还要小,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射击精度。

机匣及护手

机匣上方带有一体式皮卡汀尼导轨,导轨分为前后两段,射手可根据需要串联安装白光与夜视瞄准镜。机匣两侧也带有两段皮卡汀尼导轨,这两段导轨给射手提供了安装其他附件的选择。护手采用6061-T6铝合金打造,护手两侧带有防滑槽,射击时便于稳固握持。护手前下方装有两脚架,护手左右两侧还有背带环安装销,用于安装背带环,方便携行。

枪机与拉机柄

因为要发射0.338英寸拉普阿-马格努姆弹,萨维奇M110BA狙击步枪较原型枪M110的枪机更长,枪机总长度为99mm。从外表看,萨维奇M110BA沿用了萨维奇M110步枪枪机的设计,但与萨维奇M110步枪的枪机不同的是,新型枪机又厚又大,非常结实,并且采用双闭锁突笋设计。为了达到高精度,机头与闭锁突笋表面公差非常小。在枪机体上还带有萨维奇公司的商标与铭文。

枪机后部的拉机柄是一个很大的柱形,并且拉机柄上带有5圈防滑纹,射手使用起来非常方便。

扳机

萨维奇M110BA狙击步枪的扳机系统非常独特,从外表看上去,会被误认为是双扳机结构。但实际上前面的零件不是扳机,而是扳机力调节装置,射手根据需要利用这个装置调节扳机力。射击时,需将扳机力调节装置与扳机一起扣动。出厂时的扳机力被调节为10N。

枪托

萨维奇M110BA狙击步枪配用的枪托是麦格普公司生产的PRS2可调节枪托。这款枪托由聚合物制造,这也是全枪为数不多的聚合物部件。枪托可以调节贴腮板高度和枪托长度。枪托下方带有一个水平设置的调节钮,可调节贴腮板高度,枪托后方带有一个垂直设置的调节钮,可调节枪托长度。枪托总长为260mm,完全伸展后长度为280mm。贴腮板最高可升高44mm。枪托尾部带有橡胶缓冲垫,可有效降低后坐力,而且射手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更换不同厚度的橡胶缓冲垫。

弹匣

萨维奇M110BA狙击步枪的弹匣采用与AI公司出品的AWM狙击步枪一样的单排弹匣。之所以没有采用双排弹匣,是因为0.338英寸拉普阿-马格努姆弹外径较大,采用双排弹匣特别容易发生故障,而单排弹匣虽然容弹量为5发,但可以保证供弹的可靠性,作为狙击步枪来说,完全可以满足使用要求。弹匣长95mm,宽16mm,高101mm。而0.300英寸温彻斯特-马格努姆口径型号的弹匣容弹量为6发。

保险

萨维奇M110BA狙击步枪的保险位于机匣尾端,有3个位置。最后方是完全保险位置,这时保险会锁住枪机与扳机,使枪机不能运动,扳机也不能被扣动;中间位置是扳机保险位置,此时会锁住扳机,但枪机可以自由运动,可安全地进行上膛或者退壳动作;最前方是射击位置,此时会有红色的亮点露出,当膛内有弹时,可以随时扣动扳机,击发枪弹。

靶场试射显威

门萨测试范文第2篇

在PCAOB(美国公众会计监管委员会)审计标准Ⅱ中也特别指出,IT控制设计很重要,不可低估控制设计在整个IT控制环境中的重要性,并强调IT控制能有力地支持整个内部控制环境。该标准又进一步指出:公司整体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依赖于“其他控制是否有效”(指的是控制环境或IT一般控制的有效性)。 因此,理解IT控制与IT控制体系设计的相关理念,成为企业必备的重要能力。

首先,我们定义IT控制是由期望达到的(IT控制目标)和达到这些目标的方法(控制程序)构成。IT控制目标是指通过对具体的IT活动实施控制程序,以达到期望结果或目的的总体描述。可见,事实上,有效的IT控制设计与实施指明了一个组织将信息技术条件下的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的途径。这里IT风险指的是IT使企业不能实现其经营目标的风险。

然后,我们从人员职责、IT控制的构成和IT控制对象这三个角度来理解IT控制的外延:

1.从人员职责角度看:首先是以下三类人员的职责:

 管理层――主要职责是确保控制存在并有效运行,为运营目标和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 低层管理者与员工――主要职责是执行控制;

 审计师――主要职责是对控制的正确性进行评估、提供改进建议及保证声明。

2.从IT控制的构成角度看:IT控制包括IT控制环境、IT一般控制、IT应用控制。

3.从IT控制对象与范围看:IT控制对象包括企业IT生命周期的所有流程。

实现IT控制,中国企业需要应对三大挑战

国内企业信息化建设速度越来越快,信息化水平越来越高,业务与财务报告流程对IT的依赖程度也随之越来越高。对大多数企业而言,运用整合的ERP系统,或综合运用各种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方面的软件,已经成为财务报告系统强有力的支持。

随着萨班斯法案的出台,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几乎离不开IT控制,即使业务层面的管理控制也是IT支撑环境下的控制。但是,信息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其潜在风险也越来越大,企业在建立有效的IT控制,以保证财务报告的有效性方面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但是,目前国内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多为传统的会计控制及管理控制,对IT控制缺少系统的考虑,企业的IT控制面临三大挑战。

挑战之一:CIO缺乏内部控制理论与实践。

以萨班斯法案的要求来说明,404条款的遵照执行有四个阶段:1.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详细目录,确定内部控制是否足够,然后将这些控制与诸如COSO之类的内部控制框架进行对照; 2.公司被要求记录控制措施评估方式,以及未来将用来弥补控制缺陷的政策和流程(如果有的话); 3.公司必须进行测试工作,以确保控制措施和补救手段起到预期作用; 4.管理层必须将前述三个阶段的各项活动情况汇总成一份正式的评估报告。

法案的要求使很多人认为,IT专业人士应该对其负责的IT系统所产生的信息质量及完整性负责,但问题在于,大多数IT专业人士对复杂的内部控制并不精通或了解,因此难负其责。尽管不能说IT人员没有参与风险管理,但至少IT管理层没有按照管理层或审计师所要求的形式进行正式的、规范化的风险管理。CIO(首席信息官)们现在到了不得不补课的时候了,当务之急是补充有关内部控制方面的知识,理解企业所制定的SOX遵循计划,才能专门针对IT控制拟定一个遵循执行计划,并把这个计划与总体的SOX遵循计划相整合。

挑战之二:缺乏系统的IT控制体系

事实上,每个企业或多或少都有一些IT控制制度,很多企业错误地把这些静态的控制制度等同于控制体系。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我们需要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持续改进体系。同时鉴于第一点原因,这些制度基本是由技术管理者制定,他们缺乏规范化风险管理的经验,这些IT控制制度可能不太规范且不成体系,控制程序也不够完善。IT控制制度一般存在于系统安全和变更管理等一般控制领域,缺乏从公司透明度角度出发、结合支持业务战略和业务流程的完整内部控制体系。

挑战之三:现有IT控制体系不具有可审计性

萨班斯法案相关的条款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有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及审计轨迹,在控制发挥作用的同时生成相应的文档记录,以便在对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时有足够的证据。

我国企业的IT控制程序设计及运行不具备可审计性。尽管很多企业有庞杂的规章制度,但该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遵照执行情况缺少评价,或没有证据进行评价。

因此,我们构建IT控制系统时必须从全局着眼,借鉴国际内部控制框架及国际最佳实践经验,构建一套系统化、标准化、可审计、可持续改进的IT控制体系。

构建有效而持续的IT控制需要正确的理念、适合的内控框架和评估机制

对于企业,我们认为在构建IT控制体系时,需要从三个层面来考虑才能保证IT控制的有效性和持续性。为了更好地说明,笔者将以如何设计符合萨班斯法案要求的内部控制为例,来展示构建IT控制体系的主要思路,以供参考。

1. 要认识到构建IT控制体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SEC管制条款内容复杂,为了满足萨班斯法案的要求,大多数企业需要调整其员工观念和企业文化,通常也需要对IT系统及其处理流程作一些改进。改进的内容包括控制设计、控制文件、控制文件的保留,以及IT控制的评估等方面。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将原有的一切推倒重来。鉴于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多为国有企业,这些企业的规章制度普遍较为健全,所以对于它们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如何根据内部控制的理念和原则,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不符合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各项差距进行分析、弥补、测试和改进。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企业人员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因此,IT控制和风险管理培训就成为贯穿始终、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

2. 要选择好内部控制框架

法案并没有规定公司必须选择什么样的内控框架作为管理层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依据, 需要企业自己选择。国际上比较有名的内控框架有英国的Turnbull、美国的COSO 和加拿大的CoCo , 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剖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为营造良好的内控框架提供了一系列政策和建议。PCAOB审计标准Ⅱ在“管理层用于开展其评估的内部控制框架”一节中,明确管理层要依据一个适当且公认的、由专家遵照应有程序制定的控制框架,来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SEC也从侧面认可COSO框架。COSO 认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和其他员工,为合理保证实现企业营运的效率及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及合法合规等目标而实施的一系列过程。内控框架的构成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督五个方面。这套理论得到了包括SEC、公司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及专家学者的普遍认可, 国外许多公司都依据这个框架建立了内控系统。我国公司也可以按COSO 建立内控框架, 逐步与国际管理模式接轨。通过引入COSO 内控要素, 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综合作用的控制整体, 使单纯的控制活动与企业环境、管理目标及控制风险相结合, 形成一套不断改进、自我完善的内控机制。

尽管COSO正在成为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的全球性框架。但是,COSO不是唯一的控制框架,在有些情形下甚至可能不是最好的或最易于使用的框架,尤其是在COSO框架中没有考虑到对IT控制目标和相关控制活动的具体要求。目前,COBIT(信息系统和技术控制目标,Control Objectives for Information and related Technology)正在成为更好地理解信息技术环境下内部控制的国际公认框架,该框架由美国IT治理研究所(ITGI),是一个IT风险管理与IT控制的综合性分析框架,由覆盖信息化生命周期的4个域、34个IT控制目标、318个详细控制目标组成。COBIT也涉及企业经营、合法合规等方面的控制。因此,该框架可作为制定IT控制目标、审计、管理和执行方针的依据。COBIT不是COSO框架的替代品,而是COSO框架的有力补充,这是因为在信息技术条件下,管理层、IT人员、审计师都需要理解和记录IT相关流程、流程中资源利用情况,以及支持这些流程的控制。

尤其是那些信息资产密集型或高度依赖于自动化处理的企业,理解和评估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内部控制是一项巨大的挑战,但也是实现萨班斯合规性的关键之处。COBIT对评估这种环境下的内部控制会特别有效,COBIT的全部控制目标为审计人员寻求实施萨班斯法案404条款内部控制评审提供了强大的支持。不过对于初涉COBIT框架的人来说,其庞杂体系令人望而却步,其指南分散在有很多图表构成的多卷本中。并且,COBIT自1996年问世以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许多审计人员单纯地将COBIT看作是专门的信息系统审计工具,认为它对其他审计工作帮助不大。我们认为,虽然COBIT的重点仍然在于IT,但是所有的相关人员包括审计人员都要研究COBIT框架,并将它作为一款优秀的控制框架,用于帮助实现萨班斯法案的合规性要求(COSO、COBIT与SOX的对应关系见图1)。

整合运用COBIT与COSO作为构建IT控制的框架,是将两种国际公认框架进行优势互补。同时在确定控制点、控制程序、留下相应审计轨迹时,也可以参考IT运营、信息安全方面可审计的国际标准管理控制体系ISO20000、ISO17799等。

3. 建立一套自评估机制,确保内部控制系统的持续有效

众所周知, 企业的发展阶段、和管理状况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都是决定企业内控体系建立和有效运行的前提。任何内控体系都只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有效。法案要求管理层每年都要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做出声明,这也迫使公司必须建立一套控制自评估机制,评估内部控制体系设计、执行是否有效,以支持管理层的声明。同时,自评估机制也可以帮助公司发现控制薄弱区和控制漏洞,及时审时度势,弥补内控体系的缺陷,确保内控体系持续有效。这也正是萨班斯法案所要求的。

控制自我评估(CSA)是指企业内部为实现目标、控制风险而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和恰当性实施自我评估的一种方法。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1996年研究报告中总结了CSA的三个基本特征:关注业务的过程和控制的成效;由管理部门和职员共同进行;用结构化的方法开展自我评估。CSA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但其最主要的发展是在90年代,特别是在1992年COSO报告公布之后。COSO报告首次把内部控制从原来自上而下财务模式的平面结构发展为更全面的企业整体模式的立体框架。传统的内控评价方法只能用来评价诸如财务报告,资产与记录的接触、使用与传递,授权授信,岗位分离,数据处理与信息传递等的“硬控制”。在新的内部控制模式下,迫切需要评价包括公司治理、高层经营理念与管理风格、职业道德、诚实品质、胜任能力、风险评估等的“软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种既可以用来评价传统的硬控制,又可以用来评价非正式控制即软控制的机制,CSA得到了普遍的信赖。

自评人员首先选择要评审的内控流程, 然后对其设计的健全、合理性进行评价, 如果设计合理, 则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最后进行综合设计测试和运行测试, 评价内控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如果设计测试结果为不合理, 则直接进行内控系统的评价, 而不再进行运行的有效性测试(见图2)。

内控系统设计测试是指为了确定被审计单位内控政策和程序设计合理、恰当和完善进行的测试。合理的标准即控制设计与目标相关、恰当和完善, 能有效保证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运行有效性测试是指为了确定被审计单位的内控政策和程序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得到贯彻执行, 并发挥应有的作用而进行的测试。执行有效的标准即内控政策和程序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贯彻执行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为了评估企业内部控制水平,指导企业进行差距分析并确定改进目标,建议企业借鉴成熟度理论,描述企业IT控制有效性的各种等级。

 Level 1 不可靠级 不可预知的环境,在这种环境中,控制活动没有设计或不适当;

 Level 2 不正式级 控制与披露活动已设计并适当,但没有充分记录。控制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人,没有正式的控制活动培训与沟通;

 Level 3 标准级 控制活动已被设计并适当,控制活动已被记录并在员工之间进行了沟通。控制活动的偏离可能不被发现;

 Level 4 监控级 标准化的控制,有定期的有效性测试并向管理层报告,有限的利用自动化工具支持控制活动;

 Level 5 优化级 一个整合的内部控制框架和实时的管理层监控与持续改善 (全面风险管理),运用自动化工具支持控制活动,也许组织在需要的时候对控制活动进行快速变更。

就某个内部控制目标而言,一些企业可能愿意接受等级不高于3的IT控制。考虑到萨班斯法案 “外部审计师应就控制出具独立的鉴证”这一要求,审计师对一些关键控制活动的有效性水平不能低于3级。

自评估的各种控制测试评价,有助于企业监控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也有助于管理者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做出一个明确的评定,并最终以报告书的形式对外呈现,用以表明IT控制系统总体的可靠性及完整性。控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是一个过程,需要对其不断地评估和改进,以符合当前经营的实际需要。这也必将成为IT部门组织文化的一个部分。

门萨测试范文第3篇

经过长时间的策划与执行,于2008年伊始,《汽车与运动》便在国内率先推出“操控指数”(HI.Handling Index)。作为汽车运动性能的倡导者,我们再次重磅出击,继续推出“动力指数”(PI.Power Index)和“制动指数”(BI.BrakingIndex),并将之统称为评价车辆运动性能的“运动指数”(SI.Sport Index)。

为了向您全面展示极具意义的“动力指数”与“制动指数”,我们专门聚齐了6款高性能运动型车。其中既有超高性能的宝马M6与奥迪A3 Spofback 312 quattroro,又有跑车品质的雷克萨斯SC430,以及高档运动型轿车――捷豹S-type 3.0,萨博9-3 Vector 2.0TS和长安沃尔沃S40 2.5T。经过严谨的测试与计算,它们的“动力指数”与“制动指数”新鲜出炉。

解读动力指数

动力指数(PI.PowerIndex),是一个直观的车辆动力性能评价指标,简化公式为:比率PM/49.733-加速时间T/1.861+9.67.

计算基准《汽车与运动》将宝马M6的0-100km/h起步加速时间(4.976s)和149.2kW/t(200hp/t)的比功率作为基准(计10分),以18s和0作为两项指标的底线(计0分),对车辆的操控加速结果进行客观评分。

算法说明:0-100km/h起步加速时间(T)的得分为(底线时间-加速时间)/(底线时间-基准时间)×10,占总分的70%,整车比功率(PM)的得分为(比功率一底线率)/(基准率一底线率)×10,占总分的30%。总分为各单项得分加权后的总和(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即动力指数=[(18-T)/(18-4.976)×10]×70%+((PM-0)/(218.13-0)×10]×30%,简化后得之前的公式。根据该算法,动力操控指数可以大于10分,但不为负。

解读制动指数

制动指数(BI.Brakincl Index),是一个直观的车辆制动性能评价指标,简化公式为:380-冷态制动距离S1/21.114-热态制动距离S2/49.333。

计算基准:《汽车与运动》将平均制动减速度为0.95g的100km/h-0理论制动距离(41.44m)作为冷,热态制动成绩的基准(计10分),以平均制动减速度为0.7g的100km/h-0理论制动距离(56.24m)作为两项指标的底线(计0分),对车辆的制动测试结果进行客观评分。

算法说明:100km/h-0的冷态制动距离(S1)结果占总分的70%,100km/h-0热态制动距离(S2)结果占总分的30%。单项得分为(底线-制动距离)/(底线-基准)×10,总分为各单项得分加权后的总和(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即制动指数=[(56.24-S1)/(56.24-41.44)×10]×70%+[(56.24-S2)/(56.24-41.44)×10]×30%,简化后得之前的公式。根据该算法,制动指数可以大干10分,但不为负。

雷克萨斯SG430

从我踏下油门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雷克萨斯SC430不仅是一部跑车,更是一部蕴涵着“Lexus”品牌理念的四轮机动车。高贵、典雅、远比暴躁、凶悍的机械性能重要得多。然而,这并没有动摇SC430作为跑车的最根本诉求――速度。

实际上,没人会怀疑V8发动机的动力,更何况这台3UZ-FE发动机使用了丰田的看家技术――WT-i(智能正时可变气门控制系统)和ETCS-i(智能电子节气门控制系统)。尽管48.92kW/L的升功率算不上出色但装载到整备质量为1740kg的SC430上比功率折合120.69kW/t!再加上419Nm/3500pm的超强扭矩,令SC430拥有着无可比拟的加速性能!

SC430的油门响应稍显迟滞,但千万不要对此后的澎湃动力掉以轻心。实际上油门迟滞多发生于一脚油门到底的情况。SC430使用的6挡手自一体式变速器带AI-Shift(人工智能换挡),正常情况下,变速器工作在经济模式(高挡位),而急加速时会通过降挡来提高加速力,从而会有短暂的迟滞感。

由于SC430是硬顶跑车,因此我们特意在车顶盖合与打开的两种情况下 对其0-100km/h起步加速测试时间进行了测试,结果分别为,6.817s和6.866s,行驶距离分别为108.62m和110.35m。即便是加速到160km/h,15.715s与16.192s差距也不过是区区0.477s而已。成绩如此的接近,不能得不让我们感叹SC430空气动力学的完美。当然了,我们可是摇着玻璃测试的,如果放下侧窗,估计我的短发都会飘起,成绩就不好说了。另外,两种情况下,0-400m的加速时间分别为14.881s和14.933s,冲刺速度为155.78km/h和154.19km/h。成绩依旧非常接近。

进行制动测试时,第一次0-100km/h冷制动的修正距离为43.50m,第十次0-100km/h热制动的修正距离为44.06m热衰减极小,且全部制动过程中的方向稳定性很优秀。从图表上看,制动系统内部压力的建立非常迅速,制动力辅助系统(EBA)的功劳不可磨灭。而且在敞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闻到第一手的焦糊味,听到最真实的摩擦声,相当刺激。

0-100km/h加速测试规则

测试目的:考查车辆的动力系统(发动机)、传动系统(变速器、分动器、差速器)、轮胎抓地力,以及电子辅助系统的设定与调校。测试标准:在无坡度的干燥、整洁,笔直柏油路面上进行测试,长度不少于2km。

测试方法:选择恰当的起步转速,从车辆开始移动的那一刻起,测试仪器开始记录测试数据(包括时间、距离、速度、加速度等),全油门加速,手动挡车型尽可能选择发动机最高允许转速时换挡,当车速达到目标车速(100km/h)时测试仪器自动停止记录。测试5次取最好的加速时间作为最终成绩,加速距离与平均加速度作为参考。为取得更好的测试结果,可关闭电子稳定系统。

测试特点:测试结果与动力系统、传动系统等诸多因素有关,同时电子辅助系统的设定与调校,以及测试手动挡车型时的人为换挡因素也会影响测试结果。可以考查车辆的动力性能。

100km/h-0制动测试规则

测试目的:考察车辆的制动系统协调时间(响应速度、BA制动力辅助系统)、制动效能(制动距离、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制动热衰退(连续高负荷制动前后的制动效能对比)、制动方向稳定性(方向盘摆动幅度)和轮胎抓地力等。

测试标准:在无坡度的干燥、整洁、笔直柏油路面上进行测试,长度不少于2km。踏下制动踏板时的车速要尽可能接近理论初始速度(100km/h),误差不得大于该速度的1%(1km/h)。

测试方法:采取开关触发的模式进行测试,即在制动踏板上预先设置一个触发开关,用以启动测试仪器,并记录踏下制动踏板的时刻。车辆延直线行驶,在99km/h-101km/h的速度区间内迅速而有力地完全踏下制动踏板,直至车辆完全停止再松开踏板。期间可以较轻地握住方向盘,以考察制动时车辆的方向稳定性。另外手动挡车型可不摘挡。由于实际制动初始速度不是准确的100km/h,因此要用修正公式(见后)对测试结果进行修正。整个测试进行10次,取第一次制动距离为冷态制动测试结果,取最后一次制动距离为热态测试结果。同时,制动时间、平均减速度、MFDD(充分发出的制动减速度)作为参考。测试过程中不可关闭电子稳定系统。

测试特点:测试结果不仅与制动系统的效能有关,而且还包括制动系统的协调时间(反映在制动距离上)、散热,制动盘尺寸,ASS作用效果等,以及车辆整备质量,前后轴质量分配、轮胎抓地力等,是针对车辆制动性能的综合考查。

技术解释

1.制动系统的协调时间

一般轿车都使用液压制动系统,即通过制动液的压力来促使制动片牢牢抱住制动盘。不过,由于液体压力波的传递需要时间,因此当我们踏下制动踏板的那一刹那,制动片并没有接到制动指令,只有等压力完全传递过去之后,制动系统才能进入全负荷的工作状态。而从踏下制动踏板到执行制动动作的这段时间,称为制动系统的协调时间。

2.开关触发

这是《汽车与运动》制动测试的规定,另一种测试方法为“速度触发”。前者从踏板开关被踩下的一刻起开始记录,而后者从车速低于初始速度的一刻起开始记录。“速度触发”不能完整地记录车辆在制动系统协调时间内的表现。当车速在100km/h的时候,哪怕是0.1s的制动延迟,车辆也会多驶出2.78m。这或许就是决定你命运的2.78m。因此,《汽车与运动》坚持用“开关触发”进行测试,将制动系统的全部工作过程完整记录下来,告诉你一个最真实的测试结果。

一般地,开关触发的测试结果会比速度触发高出5-10m。实际上,在制动系统进入正常的工作状态之后,所有车型的表现不会有过于明显的差距,因为此时的制动力主要取决于地面与轮胎间的摩擦力。由此可见,制动系统的协调时间在整个测试结果中不容忽视,开关触发的测试方式很有必要。

3.MFDD

全称为Mean Fully Develaped braking Deceleration,即充分发出的平均制动减速度。与平均减速度不同的是,它只统计从制动初速度的80%(即80km/h)到制动初速度的10%(即10km/h)间的平均减速度。由于在制动初期,制动系统还处于协调期,即系统内部的压力尚在建立当中,还未达到最好的制动效果。而在车辆即将停稳的情况下,ABS系统停止工作,制动的减速度会有所减小,直至完全停稳。经过科学论证,MFDD可以相对客观地表现出制动系统自身的效能,而不会受到其他无关因素的干扰。

4.制动距离的修正公式

由于每次测试都不可能完全地在100km/h时踏下制动踏板,因此测试仪器所得出的结果并不能直接用来对比,我们需要将之“统一”到100km/h的初始制动速度。修正公式为修正距离(S)=原始距离(So)×理论初速度(100)2/原始初速度(vo)2。我们之所以要求在99km/h-101km/h的速度区间踏下制动踏板,正是为了减小修正所带来的误差。

萨博9-3 Vector 2.0OST

远在20多年前,萨博就采用了举世闻名的Turbo涡轮增压技术,并且很快成为品牌的核心标志。而参与此次专项测试的萨博9-3 Vector,其2.0L直列四缸发动机采用了“高涡轮增压值”,综合性能直逼3.0L发动机,并保留了四缸发动机的快速响应。只要踩下油门,动力就会喷涌而出,且源源不断――这是它留给我的最深刻印象。

由于采用了专门针对涡轮增压发动机设计的Trionlc8发动机管理系统,因此增压器增压值、气缸点火和燃油顺序喷射都得到了良好控制,最高功率达155kW/5300rpm。尽管车辆整备质量高达1615Ka,但对这台发动机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在最大扭矩方面,虽然标称的发出转速为2500rpm,但实际在2500rpm-4200rpm的宽广区域内,扭矩输出都可以达到近300Nm左右。如此表现神勇的发动机,配合名为Sentronic+2的5挡手自一体式变速器,最终令萨博9-3 Vector2.0TS的实际0-100m/h起步加速成绩,比厂方标称数据快了近10%。

能够达到8.091s的0-100km/h起步加速时间,还有一点不容忽视――2挡破百。由于避免了一次换挡,所以大概节约了0.5s左右的时间,而这对分秒必争的加速测试来说,可谓弥足珍贵。此外Sentronic+2变速器的另一大特点是没有超速挡,5挡的传动比为1.00。这变速器的设置充分考虑了9-3 Vector的运动特性尽可能地压榨出2.0T发动机的澎湃动力,而不刻意追求经济性。

此后的100km/h-0制动性能测试中我们同样有惊喜。第一次制动的距离为43.34m,而连续制动10次之后,距离也仅为44.25m,相差不足1m。由此可见,无论是初次冷态制动测试,还是制动系统频繁工作后的热态测试,萨博9-3Vector2.0TS的表现都非常理想。而且从充分发出的制动减速度(MFDD)来看,热态下的制动效能甚至还略胜一筹,整体制动热衰减极不明显,不愧为运动车家族门下的高性能产品。

长安沃尔沃S40 2.5T

参与测试的这款长安沃尔沃装备了一台颇具特色的直列5缸发动机,简称T5。它是直列6缸与直列4缸的衍生品――既拥有比前者更适合横置的紧凑身材,又具备较后者更有底蕴的扭矩输出。而所谓的“T5”,就是“涡轮增压”与“直列5缸”的意思。将它们完美结合,正是沃尔沃的独门绝技,造就了S40旋风般的动力表现。

这台在XC90和S80上属于入门装备的T5发动机,在S40车型中却是以顶级配置的身份出现。它依托CWT(连续可变气门正时)和长冲程设计,不仅拥有162kW/5000rpm的最大功率,而且在涡

轮增压完全作用前的低转速区也有很好的扭矩输出。这使得沃尔沃S40从起步开始动力便源源不断,直至超过5000rpm也没有突然的动力激增,以至于我们很难摸索到涡轮启动的时机。

正是凭借着1500rpm至4800rpm内平坦的扭矩曲线,配以5挡手自一体式变速器,0-100km/h一举达到8.601s,即便加速到120km/h,也仅需11.422s。要知道,目前还完全依靠进口的宝马330i,其最大扭矩才300Nm(V6发动机),就连采用FSl技术的国产奥迪A6L 3.2V6的峰值扭矩也不过330Nm,而VOLVO S40仅仅依靠5个直列汽缸、2.5L的排量以及一套废气涡轮增压器便拥有320Nm的极限输出。不过,无论是从测试结果来看,还是从108kW/t的比功率来看,有萨博9-3Vector 2.0TS作为标杆,沃尔沃S40的表现还应该更加出色。

沃尔沃向来以安全著称,那么其制动性能想必也不同凡响吧?从结果上看,沃尔沃S40的表现基本达到了预期,44.72m的100km/h-0冷态制动距离排在前列,0.944g的MFDD(充分发出的制动减速度)也几乎达到极限,不过在连续10次的大负荷制动之后,制动系统的衰减略微明显,制动距离延长了1.83m,MFDD衰减到0.927g 虽然成绩依旧不差,但对手的表现似乎更为稳定。

捷豹S-type 3.0

虽然我们做的是运动性能测试,但轮到捷豹s-type登场的时候,我们还是要感叹一下这款英国运动型轿车的奢华与高贵。特别是高达2909mm的轴距,就连加长之后的奥迪A6L也会感到一种压力。

在动力方面,捷豹S-type的3.0L V6发动机与XJ6L相同最大功率为179kW发出转速高达6800rpm,是一款典型的运动型发动机。由于采用普通的自然吸气式结构,因此最大扭矩与萨博9-3 Vector2.0TS相当,达到300Nm/4100 rpm。与沃尔沃S40类似的是,虽然其整车比功率接近105kW/t,高出萨博9-3 Vector 2.0TS一筹但其0-100km/h的起步加速时间却只有8.854s,加速的中后段似乎还不够火爆与凶悍,过于斯文。不过,捷豹S-type的特别之处在于前置后驱的底盘布局,使得其驾控起来颇似宝马530Li。加之马牌Sport Contact 2245/45 ZRl7轮胎的运动潜质,起步加速的瞬间力道令人难以忘怀。

捷豹S-type的6挡手自一体式变速器非常有特色,换挡的轨迹类似于字母“U右侧为常规的P、R、N、D挡位,而左侧则是“序列式”的手动换挡区域,1-6挡依次排列,操作起来比传统的“+/-”方式直观许多。

由于捷豹S-type的整备质量高达1710kg,进而给制动系统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虽然从100km/h-0的制动距离上看,无论是冷态下的44.41m,还是热态下的45.45m,都算不上出色,但两者的MFDD(评价制动效能的指标)却都很接近极限,甚至超过了制动距离更短的车型。由此可判断,捷豹S-type的制动系统工作效能非常理想,但在踏下制动踏板之后,制动系统内的压力建立略慢,导致制动初段的制动力度稍小。要知道,在100km/h的时速下,哪怕是0.1s的延迟制动距离就会多出2.78m。好在后轮也使用了通风制动盘,使得制动系统的热衰退极小,连续制动之后,距离也仅仅延长1m这对车重超过1.7t的捷豹S-type来说已属不易。

奥迪A3 Sportback 3.2 quattro

德国人的保守并不影响他们在汽车上的疯狂,以至于将3.2L V6的大家伙一个劲儿地往奥迪A3 Sportback里塞,使得其整备质量高达1565kg。尽管这台经典的发动机受了点委屈,但它并没有任何抱怨,依旧尽职尽责。184kW/6300rpm的最大功率相对于3.2L的排量来说算不上很高,但它却因为高达11.3:1的压缩比,而酣畅淋漓地喝着连京城都稀有的98号的汽油……不过,就像不能以长度来衡量奥迪A3 Sportback的价格一样,每一个参数都不能完全决定发动机的性能。

别看奥迪A3 Sportback个头不大,但它几乎集中了奥迪所有的先进技术,除了auattro四轮驱动系统。尽管车身依旧有quattro标识,但它却因为硕大的发动机横置在了发动机舱,而使用了是大众的4-Motion技术。尽管如此,奥迪A3 Sportback依旧有着使不完的劲。特别是在2500rpm-3000rpm之间的发动机转速内,高达320Nm的连续峰值扭矩让你欲罢不能。虽然气缸较多,但发动机对油门的响应依旧非常敏捷。驾驶奥迪A3 Sportback游荡于大街小巷,富有弹性的油门就像粘在了脚上,似大脑直接控制发动机进气道中的节气门一般,其任何 个微小角度的旋转,都是对油门甚至大脑意图的体现。

此外,S-tronic双离合变速器的出色性能也奠定了奥迪A3 Sportback的过人表现。0-100km/h起步加速测试对它来说过于短暂,来不及眨眼的功夫,车速便已上蹿到60km/h,耗时不足3s。在没有任何换挡感觉的情况下,车速便突破100km/h,计时仅仅6.152秒,比厂方标定时间还短0.148秒。还没来得及收油,车辆便连续突破120km/h140km/h、160km/h大关,此时才刚刚越过400m线,而奥迪A3 Sportback还有一股子冲劲没有释放。

而100km/h-0的制动测试,它的表现仍然出色,特别是连续制动后的热衰退几乎为0,而MFDD也极为出色,表现与加速结果相得益彰。很特别的一点是,在降挡时发动机会与DSG联动,适时地进行补油,“轰……轰……”的声音刺激至极。

宝马M6

本次加速与制动性能测试最后一个登场的仍旧是宝马M6,它自然成为本次专项测试的压轴戏。无论是宝马的金字招牌,还是全球十佳发动机的V10动力,乃至令人神往的SGMⅢ顺序式7挡手自一体式变速器,都注定宝马M6将成为《汽车与运动》测试历史上的王者。至少,前无古人。

高达218.13kW/f的比功率,足足有沃尔沃S40 2.5T的2倍还多,而整各质量与捷豹S-type的1710kg完全相同。就是这么一款极具潜能的跑车,令我们充满期待。

业界提升发动机动力的方法有三一、增大排量,二、使用涡轮增压或缸内直喷,三、提高发动机转速。对始终崇尚自然吸气的宝马发动机来说这款5.0L V10发动机高达8250rpm的最高转速揭示了宝马的选择。超过100hp/L的升功率,以及在6100rpm时发出的520Nm超强扭矩,并没有倚仗涡轮增压或者缸内直喷这类的“增强”技术。同时,高人一等的SMGⅢ顺序式变速器换挡时间比上一代提高20%,加上类似于F1的低损耗换挡模式,加速过程中任何可能拖延加速时间的因素都被极力避免。

将悬架调至最硬,换挡时间降到最小,开启起步控制系统(DSC系统的M模式)一系列动作完成之后,我们准备驾驶宝马M6“起飞”了。还忘了一件事,那就是一定要将自己的脑袋牢牢地靠在头枕上,免得倾泻的推力扭伤我的脖子。油门被深踩到底之后,宽达285mm的后轮疯狂旋转,一枚红色炮弹脱膛而出。时速表指针从0飙升至100km/h,仅仅是4.983s的事情而以,与厂方标称数据仅有0.383s的微弱差距。

而在制动方面,宝马M6也丝毫没有含糊,从100km/h减到0如同戛然而止一般。无论是冷态的41.82m,还是连续大负荷制动之后的42.01m,都遥遥领先同期测试的其他车辆。观察MFDD可以发现,两种状态下的数据都超过了1g,再加上制动系统的敏捷响应,才造就了宝马M6难以被逾越的制动成绩。

门萨测试范文第4篇

规范促提高

《新理财》:中国人寿作为一家在上海、香港、纽约三地上市的公司,在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如何满足不同上市地的规范要求?

张俊:中国人寿作为截至目前惟一在上海、香港、纽约三地上市的金融企业,上市地监管机构及保监会等都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出了严格的监管要求。公司不仅要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保监会《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保监会《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同时,还要按照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的要求开展遵循性工作。

自2006年开始,公司依据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的要求,在呈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20-F表格(美国年报)中对截至12月31日的每年度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专项评估报告。目前,根据美国证券法律的相关要求,公司已经连续两年收到了独立审计师针对截至2006年、2007年12月31日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组织体系建设

《新理财》:企业要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组织体系。您能介绍一下公司在这方面的工作吗?

张俊:目前,公司已经构建了健全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明确了不同层级的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总裁室设立内控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在总公司、分公司设立了内控与风险管理部门(岗位)。

公司进一步加强了由各层级、各职能部门组成的拥有4道防线的风险管理运行体系,明确了职责,完善了机制,达到了内控和风险管理的目标。

第一道防线由公司各级销售部门组成,通过建立销售预警系统及各销售渠道专业化的风险监督制度和客户回访制度,对产品销售的市场风险进行反馈和建议,加强对销售过程各环节的风险管理;

第二道防线由公司运营管理部门(业管、财务、精算、投资等)以及各级分支机构相应部门组成,承担风险管理职责,建立风险管理子系统,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并定期评估;

第三道防线由公司各级内控与风险管理部门(或岗位)组成,负责风险识别、量化、评估、监测,提供风险管理意见;

第四道防线由公司各级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审计部负责对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及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监察部负责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内控标准推广

《新理财》:健全的内部控制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必不可少的部分。中国人寿按照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已经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在这方面积累了哪些先进的经验?

张俊:公司一直致力于加强内部控制的宣传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建设,在充分借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遵循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融合外部监管的各项要求,制定了内部控制标准,把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遵循的方法和技术从围绕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扩展到公司营运管理的各个层面,统一了流程控制措施和控制评估方法,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水平。

公司的内部控制标准涵盖了从产品开发到投资管理共计134个经营管理流程,设计了内部控制标准风险控制矩阵及控制测试模板,修订并下发了《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维护管理办法》等制度,形成了公司内部控制标准体系。

风险管控加强

《新理财》:从内部控制向全面风险管理发展是一个国际潮流。中国人寿如何加强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

张俊:公司以内部控制标准为依据,将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遵循的工作方法运用到保险公司日常经营的所有流程之中,引入了风险定义与语言,系统地梳理了操作风险的风险点、控制点和控制措施,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学习借鉴国内外经验,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培育风险管理文化、健全风险管理组织、设计风险管控流程、建立风险指标体系等,为公司满足国内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公司在国内寿险市场的领先地位提供了重要保障。

门萨测试范文第5篇

关键词:萨班斯法案 内部控制 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DF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6-061-02

美国的资本市场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受到最为严格的监管。在1929年的经济危机以后,美国先后在1933年颁布《1933年证券法》,在1934年颁布《1934证券交易法》(陆建桥,2002)。该两部法案即对上市公司有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美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其体系完备的监管。伴随美国在20世纪末的经济繁荣,很多上市公司成为投资者追逐的热点。2001年12月,Enron公司申请破产保护。接踵而来的是WorldCom,Tyco,Adelphia等公司涉嫌财务舞弊案。这些财务欺诈事件使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任从高峰骤然降到谷底。

为了重振人们对上市公司的信心,维护美国资本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美国的参众两院议员联合提议出台《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本文简称萨班斯法案)。值得提及的是,该法案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被签署,与当时美国国内的政治时局分不开的。2002年7月美国布什总统签署该法案并由国会审批通过。布什总统称该法案是大萧条后,美国商界最有影响力的法案。并认为该法案使得“低标准和虚假利润的时代结束了”(Haidan et al.2004)。

为了配合萨班斯法案的新条款,美国SEC(证券交易委员会),新成立的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和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机构COSO都相应地制定了新的准则和规章。

萨班斯法案要求所有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包括外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都要按照该法案有效披露信息。目前中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寻求在海外资本市场的资金支持,其中就有大量企业期望或已经在全球最发达的美国资本市场上市而成为公众公司。比如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已经成功在美国上市。成功发行股票后,这些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也要面对精细复杂的披露要求。一些企业积极响应,把这当作是改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报告披露的极好机会;还有一些企业,因为种种原因,放弃在美国上市的愿望,改为他处融资。一些在华经营的外国公司,也因母公司在美上市而实施萨班斯法案规定的要求。尽管萨班斯法案颁布在太平洋的彼岸,但在开放的中国我们也能感觉到其强大的影响力。从2002年开始颁布到现在已经8年多的时间,萨班斯法案的实施是否真能实现人们对它的期待?实施萨班斯法案带来的收益是否能超过其产生的成本呢?本文通过对萨班斯法案的深入探讨,分析其实施的直接和间接成本,以及其带来的收益,并对按照萨班斯法案实施的企业提出建议。本文分为以下几个部分:首先,介绍萨班斯法案及其益处;其次,分析各种实施成本;最后,对策和建议。

一、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萨班斯法案(Congress,2002)共11章67节。其中对上市公司影响最大的有以下几个条款:

1.设立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PCAOB)。基于以往的财务舞弊案中,一些外审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并没有称职地完成审计鉴证。新设立的PCAOB专门负责对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管。该机构属于非政府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审计准则的制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对CPA行业的监督、对审计事件的查处”。其经费主要来源于上市公司,从而保持制定政策的独立性(常勋,常亮2008)。

2.201条款。在萨班斯法案出台前,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财会记账外包业务、管理咨询业务、会计信息系统设计和实施、精算业务、估价业务等非审计业务有扩散蔓延之势。更有甚者,一些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业务的收入超过提供审计业务的收入(Yousef,et al.,2008)。为此,萨班斯法案禁止从事外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非审计业务。

3.302条款。要求CEO和CFO在季度和年度财务报表披露时,签署声明文件来证明对财务报表担负主要责任。

4.404条款。404条款是萨班斯法案的核心内容。萨班斯法案要求所有上市公司要确立和维护内部控制体系并保持其有效。强调精细化的内部控制,有效的控制过程。做到有据可查。CEO和CFO要对内部控制框架的有效性担负全责,并且要在信息披露前对内部控制框架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同时,外审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要出具针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框架有效的鉴证报告。

5.设立内部审计委员会。萨班斯法案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设立内部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所有成员都是独立审计师并且要至少有一人是财务专业人士。

6.加大违规违法的惩罚。萨班斯法案已成文法的形式,加大对白领人士,尤其是公司高管负责人从事财务欺诈的惩戒力度。具体来说,新法案规定最高可罚款500万美元和20年徒刑。

除上述重要的几点以外,还有诸如上市公司内部交易要披露、非合并公司的表外项目要披露等条款。

综上所述,萨班斯法案重在强化了企业内部控制,可以说是强制性地要求企业内部控制。同时要有效地证明企业确实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运作(文宗瑜,李铭,2006);重新设定外部审计的职能部门及其监管要求;加大惩戒力度。

所有这些努力的益处是: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避免财会欺诈事件的发生,恢复美国投资者的信心,增强资本的流动,保持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于萨班斯法案的成本分析

萨班斯法案的精细化内部控制势必也给企业带来了更加复杂的岗位设置和财务程序,更多的人员以及更多时间等资源投入。萨班斯法案在给整个社会带来利益的同时,其高昂的执行成本也越来越成为争论的焦点。任何收益都离不开投入的成本,但是,执行萨班斯法案衍生出来的成本是否过大乃至成为企业的负担呢?

Romano(2005)指出,实施萨班斯法案的成本远超过其带来的任何收益;Zhang(2007)证明,源于应对萨班斯法案的合规给美国公司带来统计意义上的显著负收益;A.S.Ahmed(2010)论证,萨班斯法案给公司带来成本上的影响,尤其给小公司带来很大的影响。

本文从实施萨班斯法案的执行成本来详细分析各种成本。概括地说可以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为达到该法案的合规要求,按照法案规定重新设计财务流程和实施内部控制,以及委托审计师审计等各种经济活动而担负的耗费。404条款要求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企业要明确各个岗位职责并使岗位设置细化,相关岗位要发挥互相监督、职能分离的作用。同时增加新的岗位,比如首席合规官。岗位的增加,使得雇佣员工增加;在完善内控机制过程中,强调控制的过程,这也要求各个环节的过程文件填列内容更加明细化,增加每个环节的工作量。

强化的内外审计环节,也给企业增加额外的审计费用。美国Financial Executives International(2006)估计仅2004年,每家公司在萨班斯法案合规方面的花费高达400多万美元。美国SEC(证券交易委员会)曾预测在法案合规上的工作将使每个公司每年耗费9.1万美元(Yousef,et al.,2008)。

除直接成本外,还有大量难以量化的间接成本。

A.S.Ahmed(2010)等认为萨班斯法案中,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为被审计的上市公司从事各种非审计业务。而且外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要每五年更换。原本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开展长期业务活动中获得经济上的规模效应,由于定期更换制度而减少,从而增加上市公司的成本;由于法案中加大了对企业高管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使得企业高管对法案反应过度,体现在经营上愈加变得保守;为了避免招到或背负制造虚假账目的嫌疑,一些原本应该投资的项目被拖延或取消。

更值得关注的是,按照法案,CEO和CFO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负责,使得CEO和CFO不得不从经营活动中抽取部分时间和精力来关注该法案的合规工作(A.S.Ahmed et al.,2010)。

为了规避美国严厉信息披露的监管,一些上市公司选择退出美国资本市场,转向其他资本市场――伦敦或中国香港上市。还有些公司,选择从公众公司还原为原本的私人公司形态。这也是实施萨班斯法案的一个负面影响。

三、对策和建议

我国的很多企业还没有对有效的内部控制加以重视,忽略财务风险管理,内控形式化。针对这些表现,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COSO是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机构。COSO在1992年制定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基础上,于2004年又出台了《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其主要内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部分(文宗瑜,李铭,2006)。这也成为美国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主要标准。而我们的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还主要仅限于设定各种规章制度,在内部控制实施的良好外部环境,精确化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过程的有效把握,信息的通畅交流以及有效的监管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我们国家可以参考COSO制定的内部控制框架,结合我们国内的实际情况,最终期望也能出台操作性强、内容具体的“中国版的萨班斯”法案,从而有效地防范财务风险。

2.明确企业管理层的职责。公司高层应该担负有效地报告企业财务信息的责任。公司高管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公允,不存在虚假报告。并通过法律明确规定违反上述职责所应追究的责任。

3.采取灵活性高,针对性强的监管政策。强化的内部控制,精细的信息披露势必会增加企业的披露成本,应该采取灵活的措施,针对不同的公司采取不同的政策。可以按照公司的规模大小,已有内控的有效程度,实施难易程度等方面分类对待。

四、结论

在资本市场强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内部控制方面的漏洞,会使投资者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的状态。信息的弱势会使投资面临重大投资风险。美国出台的针对上市公司的萨班斯法案,强调严格而精细化的监管。这会极大改善投资环境。尽管在公司层面上,企业会在实施法案的前期增加执行成本,但改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的内部控制,全面的风险管理都会使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并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陆建桥.后安然时代的会计与审计.会计研究,2002(10)

2.常勋,常亮.国际会计,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

3.吴水澎.萨班斯法案、COSO风险管理综合框架及其启示.财会学习,2007(23-27)

4.文宗瑜,李铭.“萨班斯法案”的启示.CFO世界,2006.70-7310.

5.Haidan Li,Morton Pincus,Sonja Olhoft Rego,2004.Market Reaction to Events Surrounding the 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

6.Congress. 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

7.Romano,R.,2005.The Sarbanes-Oxley Act and the making of quack corporate governance.Sarbanes-Oxley Act.2002.The Yale Law Journal,vol.114.pp1521-1611.

8.Zhang,I.X.,2007.Economic consequences of the 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44,74-115

9.Financial Executives Research Foundation,2006.FEI Survey: Sarbanes-Oxley Compliance Costs are Dropping.

10.Anwer S.Ahmed,Mary Lea McAnally,Stephanie Rasmussen, Connie D.Weaver,2010.How costly is the Sarbanes Oxley Act? Evidence on the effects of the Act on corporate profitability. Jounal of Corporate Finance 16,352-369

11.Yousef Jahmani,Willian A.Dowling.2008.The Impact of Sarbanes_Oxley Act.Journal of Business & Economics Research.Vol.6,10,57-66

门萨测试范文第6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安排

2002至2007年,美国陆续颁布了《萨班斯法案》、审计准则第2号及第5号(以下简称AS2、AS5)。2010年4月,我国财政部与五部委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随着指引的颁布,我国正式确立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外部审计制度。笔者拟对两者逐一进行分析。

一、内控审计制度所处地位的比较

AS2和AS5均是独立的审计准则,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却并非处于"准则"的地位,仅是《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配套指引。显然,"指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不如"准则"。

二、内控审计制度规范内容的比较

(一)总体情况

总体上,AS5的规定更为详细,不但包括简介、计划审计工作、自上而下的方法、评价识别出的缺陷等方面,而且在附录中详细列举了多个专题和特殊情况的应对审计策略。应该说AS5较偏向于规则导向。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则较为粗略,没有单独列举特殊情况。

(二)内控审计的性质定位

审计从性质上来看,可分为“信息审计”和“过程和行为审计”。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性质定位,美国有一个转变的过程。《萨班斯法案》和AS2均把内控审计界定为“审计师就管理层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测试和评价”的鉴证业务。这说明在早期,美国认为内部控制审计应属于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信息审计,是对管理层认定的再认定。随后PCAOB颁布的AS5重新对内部控制审计进行界定,规定“审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自此,内部控制审计被界定为对过程和行为进行直接审计的活动。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规定“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的审计”。这说明我国对内部控制审计性质的理解和定位与美国一致,都认为其是对内控过程和行为进行鉴证的直接报告审计。这样定位的原因有两点:(1)成本的考虑。直接审计内控所需的审计程序更少,成本更低。(2)诉讼风险的考虑。在信息审计下,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内控本身不具备有效性,但是由于管理层的自评报告符合相应的评价标准,因此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这种情况就会给投资者带来误导,误认为内控是有效的。投资者因此受到损失时,甚至可能会审计师。

(三)内控审计的范围

企业内部控制包括质量、人力资源及财务管理等,是广义的概念。那么,内控审计的范围是企业整体的内部控制还是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对此,美国认为注册会计师应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可见在我国的规定下,内控审计的范围更大些。注册会计师不但要审计与财务有关的内部控制,而且要关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我国之所以扩大内控审计的范围,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1)《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的内控评价等指引规范的是企业整体的内部控制,因此为了配套,内控审计的范围也应该是整体的内部控制;(2)管理层通常是针对整体的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的,如果将内控审计局限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将不利于管理层内控报告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耦合;(3)现代企业是高度整合的系统,各部门之间紧密联系,很难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从整体的内部控制系统中划分出来;(4)美国强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最初是为了减少阻碍,推动内控审计的顺利实行。经过几年的发展,内控审计已经总结出一些实践经验,因此已具备将内控审计的范围推至整体内部控制的条件。但是应该看到,将内控审计的范围扩大,会增加审计成本,对注册会计师的能力要求也更高;而且如何确定非财务报告内控测试的范围、应采取什么方法或技术进行非财务内控测试等,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内控审计主体

《萨班斯法案》404条款(b)规定,担任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公司应当对内控报告进行测试和评价,且评价过程不应当作为一项单独的业务,即须有同一事务所执行内控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则认为“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以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并未强制规定内控审计的主体必须是执行财务报告审计的同一事务所,内控审计甚至可以作为一项单独业务。此举更为灵活,一方面考虑了内控审计具备成为独立业务的条件和事实,另一方面并未阻断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整合审计的后路。

(五)内控审计意见类型

通过对比AS5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发现在我国的规定下,内控审计意见类型则未包括保留意见。笔者认为此举并不恰当,当审计范围受到的限制并未达到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时,审计师应当出具什么报告呢?诚然,增加保留意见会提高审计意见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减少报告阅读者的误解,也有利于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的整合审计。

三、建议

(一)考虑到内部控制审计已成为现代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将《指引》改为《准则》,并归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中,形成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两辆马车”并驾齐驱的状况,提高我国审计准则的全面性和国际趋同性。

(二)内控审计意见类型中增加保留意见,以提高审计意见的适用性,为报告使用者提供更全面的信息。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Z].财政部网站,2010.

门萨测试范文第7篇

一、积累与运用(26分)

1、填补下列名句的空缺处或按要求填空。(8分,每空1分)

⑴海日生残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泣涕零如雨。

⑶山随平野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⑷明月别枝惊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⑸杜甫《春望》中运用移情表现手法,描写战乱流离感伤时花在流泪,鸟心寒的诗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⑹庐山水汽充足,云来雾往,如果遇上雨雪,往往一夜之间,所有的树木连同整座山全白了,真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处是一派“琼楼玉宇”、“玉树琼花”。(用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中的句子回答)

2、下列字形和加点字音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2分)

A、咫尺(zhǐ) 涅磐(pán) 箱箧(qì) 毋庸赘言(zhuì)

B、把晤(wù) 熟稔(rěn) 锐减(ruì) 疮痍(chuānɡ)

C、悖谬(bó) 瞥见(piē) 蕴藏(yùn) 难辞其咎(jiù)

D、希冀(yì) 恍若(huǎnɡ) 晨曦(xī) 忐忑不安(tǎn)

3、下列加点词语运用有误的一项是( )。(2分)

A、父爱就是这样含蓄委婉,像秋日厚厚云层里透出来的阳光,很舒服,却不可思议。

B、省民政部门未雨绸缪,提前向玉树灾区调运救灾帐篷 3500 顶,棉被褥 14000 套,棉大衣 14000 件,棉衣裤 14000 套等越冬救灾储备物资,解除受灾群众后顾之忧。

C、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新大陆106国道紫新路口处,见到路面的积水已荡然无存, 一辆挖掘机仍在拓宽排洪港。

D、藏宝室是河南馆的下部展示空间,里面藏着的宝贝让人眼花缭乱:整齐排列的九鼎八簋展现在面前,旁边还有表现早期城市形态和生活方式的陶楼、陶院落、陶水管……

4、下列句子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2分)

A、当前,我国很多城市陆续因地制宜迈出了建设低碳城市步伐,了低碳城市发展意见和目标任务。

B、自从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在资金、政策方面大力支持发展设施农业和避灾型农牧业,加快推广喷灌、管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模式。

C、在南非世界杯决赛中,金靴之争的两大热门荷兰队的斯内德与西班牙队的比利亚双双哑火,这让德国小将穆勒凭借助攻数的优势获得本届世界杯的金靴奖。

D、7月12日,在土耳其布尔萨,中国江西南昌市舞蹈团演员在第24届土耳其布尔萨国际民间舞蹈艺术节上举行表演。

5、下列句子顺序排列正确的一项是( )。(2分)

①文化彰显的是一个城市的内在精神,而精神的形成是复杂而缓慢的,需要漫长的成长期,绝不可能通过策划几个方案、空提几句口号,就能一蹴而就。

②只有当市民拥有了发自内心的自豪和自信,一个城市的文化灵魂才开始有了雏形。

③城市管理者对城市文化所能做的,应该是城市制度文化的建设。

④也就是建立一种市民可广泛参与的制度文化。

⑤城市制度文化,要以唤起市民对城市的认同感为目标。

A、②⑤③④①B、③④①②⑤C、③④⑤②①D、③⑤④①②

6、根据要求改写句子。(2分)

⑴将下面一句话缩写成大约10个字的句子。

在世博园,太平洋联合馆通过展示岛国独特的自然风貌、深厚的文化底蕴及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可持续生活方式,吸引了游客。(1分)

⑵调整下面词语顺序,可添加适当的其它词语和标点,组成一句话。(1分)

精神 世界上 真正 人类 是 创造 无价之宝 财富

门萨测试范文第8篇

一、美国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发展的启示

通过对《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有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最新成果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其给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改进带来的诸多启示,必须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两方面的有效性,确保内部控制规范真正落到实处,从而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人、债权人、经营者的长远利益。

(1)强调“人”的重要性。报告认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应包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法律顾问、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经营管理层、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等各个方面,明确了评估的每个行动步骤由哪些高管负主要责任,以确保按时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2)界定了管理当局的责任。报告认为,管理层必须承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责任,并运用恰当的控制标准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形成的评估结果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同时签署一份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书面声明。

(3)明确了审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核程序的构成要素。报告要求审计师对内部控制每个层面的重要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有效性、以及每个重要账户的余额、交易类别和披露进行评价。审计师不能将他人的评估结果作为对重要账户余额、交易类别和披露的控制执行有效性的初始证据,但审计师可以根据他人的工作来改变自身评估工作的测试性质、时间和程度。

(4)界定了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与财务报告审计的关系。两者既有不同,又有联系。首先,两者目标不同。财务报表审计中也需要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解,并对控制风险进行评价,但这些工作主要是为了决定其它财务报表审计程序的属性、时间和程度,而并不需要单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报告。而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却是对公司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健全了财务报告的有效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此时,独立审计师需要了解公司建立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对其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进行测试,要完成这项工作,审计师必须对财务报告程序中的每一个重要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其次,两者也有联系,即都需要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审计师可以利用所取得的内部控制评价的证据来改变其它财务报告审计程序的属性、时间和程度。由于内部控制的内在局限性,审计师仍然需要执行实质性程序进行测试。此外,独立审计师可以根据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中发现的缺陷,来决定财务报表审计实质性测试过程的属性、时间和程度。

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现状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加大政府对内部控制的推动作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中多项涉及到内部控制的内容。可以看出,政府监管部门对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但没有对管理层进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评价提供实质性指导,从而造成不同公司的管理层在进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与此同时,我国的内部会计规范才刚刚开始,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建立还有待时日,这也给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增加了难度。

三、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改进建议

《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有关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建设的成果对于我国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改进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出台后,在美国也引起了诸多非议,其中有些规定过于严格,存在“安然,安达信事件”的矫正过度。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具体如下:

1.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进行强制性规定。

目前,仅有2001年10月证监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对内部控制评审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要求证券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聘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评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证券公司提交内部控制评审报告。而在其他规范中,没有对管理层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提出强制性规定。面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失败和公司舞弊指控的增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日益显现,这就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应借鉴国外的经验,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内部控制评价提出明确的要求,以将财务报告错误表述的风险降低到一个恰当的水平。

2.建立统一科学的评价标准。

美国的相关法律条款和实务都对在内部控制评价的早期确定科学的评级标准提出了要求,认为应采用诸如COSO报告提出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公认标准,作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标准。目前我国内部控制评价实务中,管理层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一般是参照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进行的,内容主要是以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同时兼顾与会计有关的控制;独立审计师内部控制审核业务则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进行的。由于缺乏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造成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流于形式,没有和财务报告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价明显区分开来。因此,尽早建立一套完整的、公认的内部控制标准,使内部控制评价有章可循是必要的。

3.明确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内容。

目前,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没有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内容形成一致的意见。由于独立审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时,主要是针对财务报告形成过程中所有重要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因此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时,一方面应根据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达成的业务约定书内容,另一方面,还需要考虑审计师在审计初期确定的审核标准。此外,对于重大环节的风险评价应作为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内容的重点。中航油公司曾在2003年被新加坡证券监督部门列为最具透明度的企业,说明其在细节方面的内部控制做得非常周到。但是从事后暴露的结果看,恰恰是在经营风险管理的重大环节上出了问题。

4.设计一套科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程序。

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可以分四个步骤来完成,即:计划、设计有效性评价、执行有效性评价、评估和报告。首先是计划阶段,主要内容包括: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建立任务小组并明确责任;确定需要重点关注的内部控制。其次是对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进行评价,内容包括:根据确定的标准,设计有效性评价;检查现存的内部控制文件。第三阶段是对执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具体的行动步骤有:管理层将所设计的内部控制责任分配到具体的岗位,并组织内部审计人员或第三方人员实施监控程序和评价活动,执行有效性评价;CEO和CFO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的重要性进行评价,并就采取的对策达成一致意见;将得出的结论向审计委员会和外部审计人员报告。最后阶段是评估和报告阶段,内容有:发表管理层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声明,并将其作为公司年报的一部分予以公布;发现的重大控制缺陷和重要控制弱点以及采取的对策,并向法律顾问和董事会报告。

5.明确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时间范围。

尽管独立审计师发表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针对特定时点进行的(一般是与所审计会计报表期间的期末资产负债表口径一致),但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有效性与否进行的测试工作则涵盖了一段时间。因此,管理层应该保证投入运行的内部控制必须运行了一段足够的时间,以便于审计师实行执行有效性测试工作。在确定我国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时间范围时,应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针对一段时间内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在管理层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声明中明确报告的期间范围,对超过一定期限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还需要取得额外的证据来支持最终的评价结果。

6.管理层评价与外部审计师审核的协调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