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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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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谈话范文第1篇

一、廉政谈话提醒对象

1.全局干部职工

二、健全完善干部职工廉政谈话提醒制度

1.任职廉政谈话制度。对提拔或转任岗位的干部,应当结合有关要求的任职谈话进行任职廉政谈话。股级干部的任免,由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廉政谈话;副股级干部的任免由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廉政谈话。谈话重点围绕干部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内容提出要求。根据考核公示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及测评结果等情况进行个别提醒谈话。任职廉政谈话由局纪检组具体实施。

2.谈话制度。对反映干部职工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属于廉洁自律不正之风方面一般性问题的;对反映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或者一个时期集中反映局属单位党风廉政问题的,由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廉政诫免谈话。

3.审计谈话制度。对审计发现不廉洁或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涉及干部职工个人的;涉及单位资产管理、挥霍公款、奢侈浪费、、挤占挪用预算资金、随意改变资金使用方向、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违反“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等方面比较集中的廉政问题或财经管理问题的,由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廉政诫免谈话。必要时,由局纪检组提请,报送区纪委约谈。

4.案后整改谈话制度。对发案单位在管理和制度上存在漏洞的;发现干部职工存在轻微违纪或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存在较小廉政风险的,由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廉政诫免谈话。对单位或个人涉案,或者发生窝案、串案以及影响恶劣案件的,由局纪检组提请,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部门。

5.廉政责任谈话制度。对于干部职工个人违反程序擅自决定重大事项、改变集体决策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本单位发生违反“八项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的;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在全区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排名靠后,补充列为次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重点单位的;机关效能建设不到位,庸懒散奢现象突出的;单位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群众满意度较低的,由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廉政诫免谈话。必要时,由局纪检组提请,报送区纪委约谈。

6.年度述职述廉谈话制度。单位负责人在每年年终考核时,要在全局会议上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报告本人及单位人员廉洁从政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根据述职述廉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7.完善其他谈话制度。干部之间、单位内部出现不团结、不协调的苗头和问题,或者干部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遇到问题主动要求谈话的,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及时进行谈话。

三、组织实施

1.实施程序。一是由局纪检组根据举报、监督检查或任职廉政谈话等需要,明确廉政谈话提醒对象及谈话方案;二是填报《区农业局干部职工廉政谈话提醒登记表》(见附件1),经主要领导审批后谈话;三是谈话时填写《区农业局干部职工廉政谈话提醒记录表》(见附件2)。谈话提醒要做到及时、适时,谈话内容要注意保密。必要时,廉政谈话提醒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检查。

廉政谈话范文第2篇

今天,我们举行新任科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我想,通过廉政警示谈话,一是对大家敲响警钟,使大家心灵上受到一次震撼,思想上受到一次洗礼。二是进一步增强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规范从政行为。三是教育引导大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一件具体小事做起,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要守得住根本。理想信念是一个人精神的支柱、奋斗的动力和前进的坐标。一个人特别是我们的干部,如果丧失了正确的理想,就会失去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关键时刻,就会辩不清方向,站不稳立场,甚至会使自己的人生走向毁灭。透视一些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无非有两条轨迹:一条是从政治上被打开缺口,一条是从经济和生活上被打开缺口。但两条轨迹的起点,都是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大量的事实证明: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仰的危机是最致命的危机。因此,要认真学习党建理论,特别是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科学认识、分析和判断反腐倡廉形势的能力,自觉做到不断强化廉洁自律的意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和规定,这样才能保证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才能在本单位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到廉洁自律,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二要用得好权力。作为科级干部,大家都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手中大大小小都有一定的权力。如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掌好权、用好权,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考验,是能否真正做到执政为民的根本问题。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为党为人民作出贡献,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运用不好,则可能,走向反面。“从天堂到地狱,只有一步之遥。滥用权力,就是连接这两者的通道。”清代历史学家赵翼总结了历代贿赂的现象后,得出一个结论,叫做“贿随权集”,意思是行贿围绕权力而运行。一个人手上刚刚有点权力,身边就开始围上一些捧场、逢迎的人。他们看中的不是感情,也不是人缘,而是你手中的权力。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笑脸、恭维,投你所好,送你所要,最终拉你下水。因此,我们在座的各位新任职的干部一定要真正明确掌权不是一种荣耀和风光,更不是一分安逸,而是一份辛苦,一份责任。要牢固树立正确用权的责任意识,牢记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任职就要负责的思想,把职务和权力一心一意用在为事业发展上。要有所作为,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你领导的科室和单位事业有大发展,面貌有大变化,各项工作有新提升。同时,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谋私。

三要受得起诱惑。我们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诱惑,甚至一些别有用心者会千方百计地投其所好,不惜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引诱和腐蚀,以达到其获取私利的目的。面对各种诱惑,如果不能恪守从政道德,清醒为官,清廉自守,慎独自制,那么在某种侥幸心理支配下就有可能在诱惑和腐蚀面前败下阵来。古代有个“轿夫湿鞋”的故事,说的是轿夫初穿新鞋抬轿时走路小心翼翼,怕弄脏了鞋子,可是一旦鞋子脏了以后,就无所顾忌,泥里水里尽管去踩。这个故事说明了“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的道理。因此,在座的各位一定要守住思想堤坝,时时以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诱惑不移为民志,权重不变公仆心”。要严格把握自己,强化自我约束意识,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要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无论在公务活动中还是在个人生活中,越是自己职责的范围,越是在别人不知晓的情况下,越是在八小时之外,越要严格要求自己。须知身为科级领导干部,搞一次特殊,就失一分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失一片民心。要堂堂正正为人,公公正正用权,扎扎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用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干部职工作出表率。

廉政谈话范文第3篇

第二条委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凡出现违反省委、省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委党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暂行办法》中的规定职责,除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纪案件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外,对违反政治纪律、失职渎职,不够纪律处分的,均要进行谈话诫勉。

第三条凡在贯彻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规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要进行谈话诫勉:

一、凡对省委、省政府以及委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传达、不贯彻,不能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规制度的;

二、凡对职责范围内的单位、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研究、不解决,并发生了违纪问题的,要依照委党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第四条凡在执行公务中,违反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由委党组按照责任分工进行谈话诫勉:

一、凡违反中央有关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出国(境)旅游、使用通讯工具、购车乘车、住房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情节轻微,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凡在执行公务中,利用职务、职位或计委的影响,在项目单位侵占集体财物,或发生其他违纪问题的。

第五条凡委属正职领导干部发生违纪问题,需要进行谈话诫勉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进行;委属副职领导干部发生违纪问题,需要进行谈话诫勉的,按照党组分工,由分管的副主任进行。

第六条委属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凡违反政治纪律,不能履行规定的职责,或者其自身以及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了违纪问题,经过诫勉谈话二次以上,仍无明显效果者,要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第七条对执行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由驻委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委属各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要结合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每半年向党组反馈一次。

廉政谈话范文第4篇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督促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2.加强局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干部管理机制,通过强化教育、严格制度,增强干部队伍整体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责任建设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治活动,坚持不懈纠正“”,警醒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管住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做到防微杜渐,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

3.狠抓源头治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等相关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各项活动,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对文化、体育市场监管等执法类风险,建立科学合理的防控监督机制,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融监督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4.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文化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严格实行专款、专户、专项,严格按照程序实行逐级审批财政拨付,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防止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5.支持派出纪工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工作联系、及时交流沟通,解决重要问题;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和配合派出纪工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二、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的第一责任清单

1.根据区委和区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区文化系统的实际,及时主持召开会议,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检查考核亲自参加。

2.监督检查文化系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监督检查局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

3.督促局班子成员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4.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作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5.大力支持派出纪工委工作,与派出纪工委书记就重要监督事项的沟通协商原则上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就文化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情况交换意见每年不少于一次,重要情况应及时沟通协商、交换意见;加大对派出纪工委聚焦主业、履行职责的支持力度,为派出纪工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负责办公室、体育科、产业科、全民健身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副局长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清单

1.抓好分管的文化科、文化馆、图书馆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中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年底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

2.认真贯彻执行局班子的安排部署,主动承担局班子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各项主要工作;每半年向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和移交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3.主动了解掌握分管科室和单位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进行谈心谈话、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加强教育引导,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分管领域的工作实际,细化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

4.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5.支持派出纪工委履行监督职责,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支持派出纪工委依纪依规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和责任人,每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局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二级单位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任务明细表。

(二)建立局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之间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真诚的谈心谈话。

廉政谈话范文第5篇

去年,*国土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作风建设取得了不俗成绩: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得到很好落实;查案执纪工作力度得到加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盘活存量土地1139亩,解决了76个项目的用地需求。今年,市国土局从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入手,严格规范系统人员从政行为,合理界定各类审批、收费等业务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对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同时,他们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对损害投资者和创业者利益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市国土局还切实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努力从源头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防腐能力。该局全面建立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和局中层以上干部年终公开述职述廉制度,将业务考核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并逐步推行国土所主要负责人异地任职及到期轮岗制度,形成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同时,该局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收费约束机制,实现收费行为的透明化、公开化。

建立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制度是市国土局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创新。针对工作中暴露出的政令不畅、作风飘浮、纪律松散以及在廉政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局纪检组将找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到位。对影响严重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廉政谈话范文第6篇

党风廉政工作个人总结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廉政谈话制度,述责述廉会议召开后,与社区两委及各岗位主要负责人谈话4次,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进一步要求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慎独慎初慎微,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作为兴隆社区主要负责人,加强对团队成员的日常监管,支部每月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二、遵守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当年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组织生活、联户走访、发现并解决问题。述责述廉会议召开后参加所在党小组学习3次,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加强班子成员与各岗位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对重大事项,做到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强化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基层调研,践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述责述廉会议以后,充分发挥党员联户的作用,先走走访本人所包靠的10户居民户,深入基层调研、与群众谈心谈话,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着重推进解决措施。推进作风和职能转变,把居民的所想、所需、所盼作为社区工作的出发点,自觉把责任转化为行动,把压力转变为动力,一步一个脚印,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提高自身党性修养,严格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的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履职尽责,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不负新时代,开启新篇章!

廉政谈话范文第7篇

一、职责范围

农牧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要求和标准

农牧局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考核内容,与我局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健全和完善本部门、本系统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实行公开办事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

(三)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和上级党委、纪委有关要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

(四)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并完善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局属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配套制度

(一)建立报告制度

农牧局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报告,定期向县委、政府、纪委报告本年度农牧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情况,要把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与民主生活会相结合,进行对照检查和总结。

(二)建立谈话和诫勉制度

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或群众反映较大的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应找其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改进要求,对纠正不力的,要给予批评,责令其改正。

(三)建立考核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四、责任追究

(一)对发生的与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机关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处理,或者对严重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报请县委、县政府处理。

廉政谈话范文第8篇

最后,我代表局党委,再讲三点要求和意见:

一、要做好有关人员的帮促工作

今天参加测评的科级干部共14名,测评结果出来后,局党委要以一定的形式把结果反馈给科级干部本人。排前三名的要进行表彰;排后三名的,局纪委要单独进行谈话,帮助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落实今后的整改措施,必要时,局党委也可以介入。一句话,要重点进行帮促和教育,使其尽快改进不足,在党风廉政和其它工作上取得成绩,胜任本职工作。

二、要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我想,主要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是继续在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党纪党规、各种文件规定,特别是上级以及局里的各种廉政制度的学习教育。其次是继续开展党课教育。按照局纪检监察推动会议要求,5月份、6月份,有关局领导分别给全局党员干部上了一次党课,还收看了有关党课教育录象,全体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和启发。因此,下一步要继续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课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第三是开展法制教育。在加强理论教育的基础上,下一步,要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法制教育,请党校的讲师就刑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给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财务人员进行讲解,增强自身免疫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三、要加强对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加强科级干部管理,监督是手段,制度是保证,因此,要把落实各项制度贯穿于科级干部管理的全过程。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上,我想,总的原则就是:从实际出发,认真落实区纪委有关规定,严格制度和纪律约束,加大对科级干部从政行为、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力度,解决在廉洁自律和用权行为上的突出问题。具体说要落实“三个制度”:

(一)进一步落实科级领导干部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科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区纪委文件规定,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对重大事项坚持逐级进行请示报告,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局纪委要进一步强化组织和监督工作,以个别访谈、走访群众等方式对科级领导干部执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二)进一步落实述廉制度。年底前,继续在科级干部中开展述廉、评廉活动,全体科级干部要就自己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人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深挖思想根源,提出努力方向或整改措施,并写出述廉报告,在科级领导干部述廉会上进行述廉。局纪委要抓好落实和督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