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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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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社会资本 参与 民政公共服务

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规模需要进一步扩大,但是政府的财力毕竟有限,需要进一步引进社会资本,完善各项基本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设施质量。而在引入社会资本的过程中需要重视路径和模式的选择,尽量优化资本利用形式,提升资本使用效率。

一、国内利用社会资本参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机遇与现状

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其它基础建设项目一样,需要关注资金使用有效性,将资金进行合理的使用。近年来,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民政公共服务日益增大的需求,中央和地方都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提升了对民间投资的重视程度。例如武汉江夏区采用政策倾斜引进民间资本,建成武汉最大的养老院,建设标准位于中高档次,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贵阳市白云区吸引社会资金1.5亿元,投资建设建筑面积7万余平方米、设计床位1600张的中心敬老院项目去年5月已经破土动工;无论是从经济发展新常态这个大环境看,还是从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这个角度分析,利用社会资本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民政事业快速、全面发展正面临着最佳历史机遇期,正逢其时。

二、利用社会资本参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一般模式及路径设计

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社会资本投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要通过独资、合作、联营、集资、参股、购买和租赁,以及特许经营、盘活存量资产、资本置换等多种途径。而在具体项目运作上,常见的有以下5种方式:

(一)BOT 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政府将需要建设的公共项目面对社会进行招标和融资,从而扩大资本来源,企业在获该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还可以获得经营权,以此来达到企业自身的收益。这种形式可以简化为“建设-经营-移交”的方式,在协议期满以后政府将经营权收回。这种方式对具有融资成本较低、启动较快、合作双方利益易于协调的优点。

(二)TOT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的将经营权进行转移,将已经使用中的公共服务及其经营权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移交给企业,政府获得相应的资本进行其他新型公共服务的建设。这种方式将可以避免工程建设中政府和企业的矛盾,但是对于这种方式的融资,不能完全解决政府财力紧张的难题,也不适用于非经营性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三)BT模式

该种方式采用政府不对项目进行干预,在基本设施建设完成之后政府一次性进行接管的形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政府需要提供相应的政策优惠和支持,该模式最大优点是适用于所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不利之处与TOT相似。

(四)PPP模式

即“公私合作制”,是指政府承担一部分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内容,然后交由社会投资者融资建设,或由政府与社会投资者组成股份公司,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并按补偿投资成本加合理盈利原则或股份大小,确定投资回报分成比例。

(五)独资模式

社会投资者通过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独自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政府主管部门只负有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责任。该模式的最大优点是政府完全不用出钱,而且还可以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取一笔不菲的收益,也不用参与项目后期的运营与管理,省心省力。缺点是投资者融资压力大、成本高,只适用于投资较小、档次较低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不适用于投资较大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的局限性。

三、利用社会资本参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要细化政策配套。建议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出台吸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办法,充分在投融资、税收、土地和运营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其次,要慎选项目开发投资商。对政府而言,由于项目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投资者的融资、建设和管理能力,所以在选择投资者时政府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必须选择各方面实力均雄厚的项目投资者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才可能取得项目最终的成功。在实际运作中,可以委托专业投资顾问(或律师)对项目开发投资商资质进行尽职调查,谨防融资陷阱。

第三,要做好行业监管。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代表着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它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要以一定的社会效益为目标,这与社会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目标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矛盾。若政府监管职能缺位,则社会资本在趋利动机的驱使下提供的公共服务设施服务的质量势必大打折扣,其公益性也难以发挥,必然损害广大群众的利益。因此,要转变观念和角色意识,由过去单一的主导角色,变为与民间机构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购买者、管理者、监督者和衡量者。

第四,要加强学习调研。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起步较晚,政府部门和民政主管单位对其操作流程也不十分熟悉。因此,需要积极学习和借鉴海内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民营化的成功经验,并使之本地化,为我所用,以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四、结束语

社会资本绝大多数都带有逐利的原始本性,只要有利可图,相信社会资本进入民政公共服务领域的脚步声将会很快纷至沓来。在新的一轮利用社会资本的热潮中,谁的观念转变得快,谁动手得早,谁就掌握了主动,谁就赢得发展的先机。

参考文献:

[1]瞿志远.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体间关系[D].浙江大学,2012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范文第2篇

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广西来宾市的实践证明,通过加强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让广大农民群众足不出村、在家门口就享受到科教文卫体等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难、学科技种养知识难、看戏难、打球难、看书难、看病难、看电影难等问题,为改善村容村貌、营造文明的乡风,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培育新型农民发挥了重要作用,是促使广大农村农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有效探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载体。

一、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主要内容

来宾市从2008年11月起,在全国率先创新实施以村级灯光篮球场、文艺舞台建设为突破口,启动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求乐、求知、求技”惠农工程,找到了建设和改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最佳切入点。计划用3年时间(2009―2011年)在全市每一个行政村各建一个文艺舞台、一个灯光篮球场、一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楼,同时,组建一支农民文艺队、一支农民篮球队。通过整合散落在各部门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资金,突出资金的整合效益和工程建设的整体效能,完善农村村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策划农民文化体育活动,真正做到投入最少,效益最大。“一项工程,多部门受益”,不仅大大改善了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也为各级各部门有效开展支农惠农服务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以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求乐、求知、求技”的愿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在实施以“三求”工程为载体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启动前,广西来宾市的农村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落后。据统计,截止2008年底,全市724个行政村仅有篮球场134个、文艺舞台42个、科技文化活动室100个,且这些设施大都破败简陋、面积不足、标准很低、功能不全,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在全面启动实施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后,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市724个行政村已建成文艺舞台732个,建成灯光篮球场755个,135个村完成了综合楼改造与建设,其中新建有53个,整合资源建设82个;已组建农民篮球队1211支、农民文艺队828支。共开展农民篮球赛5370场,举行农民文艺队演出活动2249场。如今,一个个标准灯光篮球场,一个个设计风格各异的文艺舞台和综合楼如明珠镶嵌在桂中大地上,农村文体卫生基础设施焕然一新。各行政村已逐步形成集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文化娱乐、卫生计生服务、科学普及、体育活动于一体有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全市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得到前所未有的完善和加强,极大地改变了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落后面貌。

二、实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成效及主要做法

广西来宾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地位,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一)工作成效

一是整合资源,突出整体效益,探索了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新路子。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各个部门都从不同角度对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提出要求并予以支持。来宾市在新农村建设规划基础上,协调各部门建设内容,统筹各部门建设资金,对篮球场、文艺舞台、科技文化卫生综合室等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建设,整体推进,确保设施能够建得起来,突出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程建设的整体效能。

二是极大的丰富了广大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乡风文明和农村社会稳定和谐。来宾市在实施“三求”工程之后,农村文体设施多了起来,农民群众喜爱文体活动的热情进一步被激发,各村屯纷纷成立文艺队、舞狮队、篮球队,广大农村自编自演的文体活动开展得红红火火。农村文体活动的蓬勃开展,在广大农村树立讲文明、讲科学、讲致富、讲发展的新风尚,文明和谐之气蔚然成风,农民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大变化。改善了农村人际关系,村际关系友好、邻里关系和睦,从根本上促进农村治安形势好转,2009年全市农村发生“三大纠纷”、治安案件数以及非法上访人次比往年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三是帮助广大农民群众依靠科技致富,实现了增收。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这一平台,大力开展科技培训活动。农民群众通过农家书屋、科技文化活动室学到了实用技术,提高了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2009年,全市共组织农村实用技术培训8504次,培训农民47万人次,新培养农村种养大户3202户,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58个。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10.5%。

四是为建设新农村提供了有效模式和重要载体,进一步推动了来宾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地在凝聚群众力量大力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同时,建设热情不减,迅速掀起了村庄净化、美化、绿化热潮,加快村级道路建设、村屯巷道硬化、房屋改造、改水改厕、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新农村建设步伐。目前全市已有100个村实现了村中巷道硬化,有1万户建设了统一设计的新房。许多以前的“垃圾村”变成了“富裕文明村”。

(二)主要做法

一是政府主导,统一实施。由政府出面牵头,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并按照“争取上级支持解决一点、市县财政解决一点、帮扶联系部门解决一点、社会捐助和群众自筹一点”的方式,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同时抓好分类指导,抓好建设质量。

二是整合资源,统筹推进。根据农民群众喜爱文体活动的实际需要,以文艺舞台、篮球场建设为突破口,整合农家书屋、卫生室、科技活动室、民政工作站、农村信息服务站、计生服务室、村党校等项目,统筹建设,形成集文化、体育、科技、卫生、民政、计生、党员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三是积极引导,全民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建设主体作用。农民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自愿让出土地,积极捐资捐物,义务投工投劳。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在农村得到前所未有的支持,群众参与建设的热情空前高涨。现在,走到农村,听到农民谈得最多的就是如何建好自村的文艺舞台、球场、文化活动室等。

四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来宾市采取“分两类四模式”进行建设,确保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即本着“实事求是、先易后难、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将行政村划分为示范村、面上村分两类实施,建设模式壮族风格、汉族风格、瑶族风格、整合废弃校舍和养老院等闲置设施改造建设等四种模式进行建设。

五是开展活动,建管并重。一方面大力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组建农民文艺队、篮球队伍,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文体活动,制定全市农村文艺、体育比赛办法,使文化体育在农村常态化,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各项社会服务有生有色组织开展,村级公共服务设施有效地利用起来。

三、几点建议

(一)把广西来宾市列为全国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一是建议把广西来宾市列为全国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重点打造。在实践中,来宾市借助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力量,把投入到农村的各项涉及农村公共服务的分散资金集中起来,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确保有限的资金能用到实处。同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综合利用农村原有的闲置资源,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选材,凸显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统筹推进以“三求”惠农工程为载体的全市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彻底地改变了过去各职能部门主导建设存在的各自为战、建设分散、功能单一以及标准、规格不一的现象,有利于形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科教、党员教育等于一体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形成了规模效应。目前,来宾市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广西乃至全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社会效应逐渐显现。

二是建议加大对广西来宾的扶持力度,健全和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2010年,来宾市计划以创建全国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目标,推进“三求”惠农工程纵深发展。力争达到“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健康丰富、农民群众文明程度全面提升”的目标。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楼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为: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内分科技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卫生室、计生服务室、民政工作站、农村信息服务站等。有条件的村要求把未成年人活动乐园、老年人活动中心、“万村千乡”服务部等各种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整合纳入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管理。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原则,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市所有行政村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即要完成694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其中2010年实现全市80%的行政村都完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即完成556个综合楼的建设,2011年实现全市20%的行政村完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即完成138个综合楼的建设。根据初步测算,新建一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楼需要建设资金20万元,完成全市694个行政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需要资金1.388亿元。由于来宾市建市时间不长,属广西的经济后发展地区,全市2009年财政收入仅为34.14亿元,建设缺口资金达1.1亿元。建议国务院相关部委局给予广西来宾市加大扶持力度,落实相应的项目资金,帮助来宾市实现村村建有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楼,并由国家相关部委局给予工作上的指导,完善相关配套功能,规范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和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建设。

(二)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

一是把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放在村一级。国家的“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中在农村文化建设方面重点放在县、乡一级。但是,实践和现实证明,在县、乡的文化设施大多数的农民使用不上,只有把文化和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向村一级延伸,让农民不出村就能享受到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和各项社会事业服务,才能真正实现满足大多数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保障农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也只有占全国大多数的农村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才能实现全面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社会管理 和谐相处 公共政策

中图分类号:G127.2(263)

文献标识码:A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基本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因市场无法调节而引发的各种利益矛盾和社会冲突,需要政府通过加强社会管理予以矫正;在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期,为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从容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处理公共危机,要求政府实施有效的社会管理,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具体来说,主要是城市管理体系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社区服务体系问题、物业管理问题这四个方面。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在发展经济、改善和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在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和诸多问题。

如“政绩只看GDP,经济一俊遮百丑”的考核办法,使得我们的政府行为,热衷于微观经济活动,不屑在经济和社会事业间进行统筹和协调,虽然高呼“两个文明”一起抓,但总是难免“一手硬、一手软”。经常性工作不到位,造成许多“突击整顿”的短期行为总是被动地填补社会管理漏洞,政府往往是在社会问题产生后,运用强制性的行政权力调控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在社会管理的基层组织建设上,政府还没有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民主法制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用经济政策代替社会政策,没有关注发展环境的建设和营造,特别是发展软环境的建设和营造。政府过分介入微观经济生活,淡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无视政府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但是政府职能错位,也有悖于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

社会事业缺乏整体规划和科学安排。一些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基础教育、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承担法定公共责任的机构,也被引向市场化方向,也被指令完成一定的创收任务,而且逐年还有递增的指标。这种放权过度,约束不足的问题,必然导致违背社会事业发展方向,偏离社会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加剧“上学难、看病贵”等涉及民生的问题。

政府公信度和干部作风问题有待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还缺乏行之有效的准备。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如下对策:

一、把建设“四型”(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在依法服务、廉洁服务、诚信服务、创新服务、高效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

二、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总体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府在公共财政投入方面要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确保对教育、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文化、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视普通市民和弱势群体的需求,促进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等薄弱领域的发展,缩小城乡之间、人群之间享有基本社会公共服务的差距,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

三、加强城乡社区管理工作,建设好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城乡基层组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系统。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旅游公共服务;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分类

[中国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10)04―0020―07

1 问题提出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旅游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旅游已经成为国民休闲的重要方式与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亦是扩大内需的主要领域之一。旅游活动大众化、散客化、常态化趋势日益明显,对旅游公共服务的需求将更加强烈。为适应旅游发展的新形势,加强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已经成为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一项迫切而重要的任务。随着旅游公共服务在政府职能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当前迫切需要我们在如何确定政府旅游公共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完善政府旅游公共服务职能方面加强研究,从而为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具有理论基础的决策依据。因此,应对旅游发展新形势,对旅游公共服务内涵、范畴等问题的科学探索恰逢其时,且尤为重要和迫切。

2 研究回顾

近年来,国内外公共管理学界、公共行政学界对公共服务的研究取得了显著成绩,而在旅游公共服务领域的探讨才刚刚开始,且多从企业角度出发,注重旅游者的服务感知、满意度等实证研究。欧美等旅游发达国家旅游公共服务内容广泛且现代化程度高。政府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中给予极大的支持。如随处可见的“I”字符、大量免费旅游信息,针对不同游客的旅游咨询服务,由政府或私人组织运营的各种旅游急救服务机构。而国内关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一词,虽然近几年在政府部门旅游工作报告中频繁出现,且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但到目前为止,对于旅游公共服务内涵、要素构成等,尚没有一致的看法。

在传统思维中,旅游公共服务被认为是由政府旅游管理部门向社会提供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旅游类服务。但也有学者认为,政府不应该是旅游公共服务唯一直接提供者,社会其他部门也有可能进入旅游公共服务领域,参与旅游公共服务的供给。

有关旅游公共服务构成方面,见诸的文献较少。相关研究如李季将天津市旅游服务体系分为主系统和社会支持保障系统。张文建从旅游和服务两个角度提出了旅游服务系统模式以及旅游服务传递系统等。邱丹、朱生东、王文玉等分别对城市散客旅游、自驾车旅游、自助游的旅游服务体系进行了研究。刘小军较为深入地对旅游公共服务构成问题进行探讨,认为旅游公共服务包括基础性旅游公共服务、市场性旅游公共服务和管理性旅游公共服务三大类。上海世博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研究中指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应包括旅游城市服务系统、旅游信息服务系统、旅游救助服务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系统以及旅游志愿者服务系统等子系统。此外,张广瑞对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划分,认为其包括城市公共旅游交通服务设施、公共旅游信息服务设施、公共旅游交流服务设施、旅游金融服务设施以及旅游安全保障设施等。郭胜基于政府视角对节事活动的旅游公共服务进行探讨,具体包括旅游信息化服务、旅游咨询服务、旅游交通服务、旅游志愿者服务、旅游投诉处理服务、旅游救助服务等几个方面。

尽管有关旅游公共服务的相关研究近两年引起了部分学者的关注,但仍缺少系统的理论探讨。虽然公共管理等学科理论日渐成熟,但对旅游公共服务的研究支撑明显不足。相对于滞后的理论研究,我国一些旅游发达城市,如上海、杭州、北京、桂林、厦门等地,对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在旅游公共服务的供给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旅游公共服务在我国开展时间不长,旅游公共服务在建设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旅游公共服务的理念认识还不到位,旅游公共服务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概念混同,旅游公共服务要素构成尚没有公认的看法,旅游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层次低下,无法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旅游公共服务需求,严重制约了我国旅游公共服务的健康发展。

3 旅游公共服务范畴界定

为了更好地理解旅游公共服务的内涵,本文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等相关概念的探讨人手,进一步对旅游公共服务的服务对象、特性以及相关概念之间的区别等方面来阐释旅游公共服务。这不仅有助于清晰地把握旅游公共服务所涵盖的范畴,也是探讨其有效供给条件和影响因素的基础,更是制定合理高效供给制度安排的依据。

3.1 公共产品内涵辨析

公共产品(public goods),也称公共物品、公共品。它是一个与私人产品相对应的概念,主要指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消费或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但对于公共产品的内涵和范围的界定,不同学者给出的答案不尽相同。最早也最有影响的是萨缪尔森(samuelson)在《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中对公共产品的严格定义。他认为公共产品是每个人消费这种产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即公共产品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的特征”。由于在现实中还存在许多“萨缪尔森归纳”不能完全包容的一部分特殊性公共消费的情况,后来的公共选择学派代表人物美国学者布坎南(Buchanan)对其做了重要修补。他在1965年发表的《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中首次提出准公共产品(又叫非纯粹公共产品或混合公共产品)的理论。这类公共产品或者只具有非排他性,或者只具有非竞争性,总的特点就是它们不能同时满足萨缪尔森所提出的两个条件。布坎南把公共产品定义为,任何由集体和社会团体决定,为了任何原因,通过集体组织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排除有着这样定义的公共产品是可以通过市场来提供的,也就是说,这些产品具有一定程度私人产品属性。

本文所考察的公共产品是以社会公共需要为基础,强调公共产品首要的、无可争辩的属性是在特定范围内消费的公共性,而其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选择性成立的。简单地说,公共产品就是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消费,而不是专门为任何个人所单独消费的产品或服务。

3.2 公共服务内涵探讨

传统公共行政学认为:公共服务(public serv-ice)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副产品,是从属于公共产品的。因此,公共服务被定义为提供公共产品的服务形式。这种意义上,公共服务是一个过程概念,是政府履行责任、执行政策的一种途径,是对当事人或选民应尽的义务。随着20世纪80年代公共管理理论的兴起,公共服务的概念与内涵呈现多样 化与不断拓展的发展趋势,学界大致有如下几种不同解释:公共服务应被看作公共产品的一种;公共服务是依托社会公共设施或公共部门、公共资源的服务,对象是有着公共需求或者共同偏好的消费群体;公共服务是政府管理职能的主要内容,所谓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句华认为,广义的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相同,既包括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法律制度等,也包括为纠正市场失灵和功能缺欠所制定的宏观政策、微观体制等抽象的公共产品,还包括政府所提供的具体的公共服务项目;而狭义的公共服务仅指那些由政府负责安排的具体的公共服务项目。

通过以上分析,公共服务既包括有形的公共产出和无形的公共产出,亦即一方面包括公共服务主体所从事满足公共需求的活动,另一方面也包括这些活动的成果,即公共产品的实物形态。

3.3 旅游公共服务的内涵与服务对象

综合相关研究以及国内外旅游公共服务实践,本文认为,旅游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以满足旅游者共同需求为核心,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明显公共性的产品和服务的总称。旅游公共服务具有特定的服务对象(受益者),根据受益程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服务对象不仅包括最终受益者(即潜在的和现实的旅游者),还包括中间受益者(即旅游公共服务的主体,如政府、旅游企业、社区)。各主体不仅在旅游公共服务中提供各自的服务内容,而且也在不断地获得或共享服务。这里潜在和现实的旅游者不仅包括外地游客的旅游需求,也兼顾了本地居民出行的需要。这一点正体现了旅游公共服务的公共性和公平性所在。而本文对服务对象的界定以狭义的旅游公共服务的服务对象,即旅游者的需求为主,兼顾当地居民。

3.4 相关概念辨析

3.4.1 旅游公共服务与一般公共服务

对旅游公共服务与一般公共服务关系的准确界定是很难的。但本文认为旅游公共服务与一般的公共服务应该是一个包涵所属的关系。这主要基于如下考虑和区分:

首先,从服务内容上看,公共服务是旅游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基础和重要支撑。旅游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依赖于旅游目的地地域范围内完善的公共服务和设施体系,如公共交通、城市综合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信息服务以及公共安全救助。随着现代旅游业的发展,为居民闲暇生活提供的公共设施也经常为外来旅游者所使用,而为旅游者服务的旅游设施和公共景观又经常为城市居民游憩共享。

其次,从服务对象看,一般公共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为区域居民生活服务,它主要考虑的是某一区域内部发展,体现的是区域居民的利益和要求,带有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而旅游公共服务主要为来目的地的游客服务,其供给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提高旅游吸引力和舒适度,吸引尽可能多的外来游客,以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体现旅游者对目的地的要求,所以旅游公共服务主要关注的是区域的外向性。

再次,从边界范围看,由于旅游业的部门性、依托性和关联性特征决定了旅游公共服务在实施过程中的局限性,因而旅游公共服务必须依赖于一般公共服务的支持,需要协调旅游部门与其他部门发展的关系。此外,由于旅游公共服务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一般公共服务的不足,所以有关公共服务建设必须考虑旅游公共服务的要求,在公共服务中体现旅游的适应性。

旅游公共服务与公共服务既协调又相互补充。旅游公共服务一方面是对既有的、正常的公共服务适应旅游所提出的特殊要求而开展的提升和整合;另一方面是为应对旅游特定的服务对象所特别提供的、有针对性的公共服务和产品。所以说,旅游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在旅游领域的特殊体现,而公共服务是旅游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重要基础和支撑。

3.4.2 旅游公共服务与旅游(企业)服务

服务,指为满足顾客的需要,供方与顾客接触的活动和供方内部活动所产生的结果(GB/T16766―1997)。旅游服务,多指旅游企业服务。如世界旅游组织对“旅游服务”的定义为:一切由旅游企业提供的满足旅游者需要的服务内容,包括旅游及旅行相关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金融服务,运输服务等12个类别。

从涵义上看,旅游公共服务(内涵如上文)必须同时追求效率和公平两个目标,强调综合效益的协调发展,而不是利润最大化。其中,服务提供的公平性是衡量一个国家旅游公共服务提供状况是否满意的基本指标之一。具体来讲,“旅游公共服务”与“旅游(企业)服务”有以下不同(如表1)。

旅游公共服务的共同消费特征或消费过程中的共同性,从其服务目的上来说,具有共同受益或公益性。旅游公共服务的存在,其目的在于满足公共利益,实现公共价值。旅游公共服务的公益性表现为,公共服务产品一旦被生产出来,在一定范围内是全体成员或大多数成员所共同受益的。所以旅游公共服务与一般的旅游(企业)服务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而后者具有明显的营利性(商业性)的特征。

旅游企业服务的服务对象是个人,而旅游公共服务的对象则是有着公共需求或者共同偏好的消费者群体。此外,由于“补救说”的社会福利服务是以社会弱势群体为对象,而且弱势群体的旅游状况也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所以,以弱势群体为对象的旅游服务也常常可以纳入非严格定义的旅游公共服务的内容。

4 旅游公共服务的特征分析

旅游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具有公共产品的一般特性(即排他性、非竞争性和不可分割性)之外,还有其自身的一些特征。了解其特性对于旅游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4.1 旅游公共服务兼有生产性和消费性的双重属性

按公共服务的对象不同可划分为生产性公共服务和消费性公共服务。从旅游角度来看,前者主要是以旅游产业为服务对象,如为旅游企业提供旅游市场信息服务、为旅游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后者则以旅游者为主要服务对象,如通讯服务、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投诉处理服务。本文研究主要立足于旅游公共服务的消费属性,即以旅游者为主要服务对象,亦即为满足外地游客,同时兼顾当地居民的游憩需求的旅游公共服务。

4.2 旅游公共服务兼具公益性和营利性的双重功能

就公共产品的属性而言,并非所有的旅游公共服务具有纯粹的公共产品性质。大多数旅游公共服务属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的具有收费性质的准公共产品。一般情况下,对于具有纯粹公共产品性质的旅游公共服务无法制定价格,也不可能收费,因此,考虑公共利益和社会效果,只能通过政府免费提供。而凡是不属于纯粹的公共产品性质的旅游公共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较低价格或市场来提供。该领域的旅游公共服务可以向具体的服务对象收取一定的费用,或者按照商业化进行经营,但商业化经营最终不会、也不该抛弃公益性质。

4.3 旅游公共服务具有多样性、层次性以及区域性

4.3.1 旅游公共服务的多样性

首先,从旅游者角度看,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们有对旅游公共服务的需求,而且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旅游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强烈和多样化,体现在旅游公共服务的品种、层次、特色应是多样的。其次,旅游公共服务的对象也应是多样的,要考虑到不同群体的旅游公共服务需求,对旅游公共服务群体的区分是旅游公共服务走向专业化的体现,也是旅游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前提,要对不同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最后,对政府而言,哪些是旅游公共服务,法律上并不明确,也不可能明确。不同区域,旅游发展的阶段不同,所能提供的旅游公共服务也应有所侧重。

4.3.2 旅游公共服务的层次性

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一般属性,但同时具备两种特征的产品在现实中并不多,即使同时具备,其强弱程度也不一样,这就决定了旅游公共服务的层次特征。旅游公共服务的提供有明确的界限,即其受益者有着明显的地理空间限制。此外,旅游公共服务受益和影响范围的不同将直接关系到各级政府、各类机构之间在旅游公共服务供给中事权、财权的划分及其相互关系。

4.3.3 旅游公共服务的区域性

所谓区域性是指一个目的地旅游公共服务的供给一般只涉及该目的地范围内的旅游者,而该目的地以外的旅游者就很少或几乎不能享受到该目的地旅游公共服务。就一个特定旅游目的地而言,该目的地的旅游公共服务具有不可分割性特点,目的地的旅游公共服务是向整个目的地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和共同消费的特点,所以目的地旅游公共服务的效用只能由整个目的地旅游者所共享,而不能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属于单个的个人和单位分享。最后,由于旅游目的地区域的有限性,某些外延过大的旅游公共服务,不是由目的地本身所能完全供给的,而是需要目的地之间,甚至是国家间合作才能成功供给,如重大旅游安全救援服务。

4.4 旅游公共服务具有精神消费的意义和内容

旅游公共服务的精神消费的体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公共旅游产品还是私人旅游产品都负载了“非物质性”的意义内容。这种意义内容由于具有精神消费的价值诉求、愉悦身心和审美态度,因而超出了一般公共服务产品作为满足公众基本需求的界限,从而对消费者个人的思想行为和精神状态产生持久的延伸性影响或消费者群体的扩大性影响。

5 旅游公共服务的分类框架

科学的旅游公共服务分类,将有利于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同时也是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有效供给的基础。本文以公共产品相关理论作为基础,从旅游公共服务自身的特殊结构和性质出发,依据一定的分类标准,对旅游公共服务内容做如下划分:

5.1 按照公共服务的属性特征分类

以公共产品理论为基础,根据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旅游公共服务可以划分为具有纯公共产品性质的服务和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的服务。其中具有纯公共产品性质的旅游公共服务,如旅游者共同需要的旅游信息化平台、旅游公共安全保障以及旅游环境治理服务。而准公共产品性质的旅游公共服务是指不同时具有或不完全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如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公共交通、公共景观设施建设。

美国学者奥斯特罗姆(Ostrom)夫妇,根据产品的共用性和排他性,将所有产品分为私益产品、收费产品、公共池塘资源和公益产品4大类。依此方法,本文尝试对旅游公共服务做进一步分类(如表2),其中②③④属于旅游公共服务的研究范畴。

从消费和生产的角度看,纯公共产品由全体成员共同使用,使用权归群体或集体所有,具有绝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极易由公众共享。而准公共产品虽然在供给方面具有“公共性”,但在消费方面具有一定的“私人”性质。奥斯特罗姆认为,一部分混合公共产品既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私人或市场提供,而且消费享用该产品时一般还要缴纳一部分费用。但需要指出的是,消费的排他性和共用性只是程度上的差异,而不存在绝对排他或者彻底共用的东西。

5.2 根据公共服务的内容构成划分

根据旅游公共服务的内容,本文将其分为旅游公共信息类服务、旅游要素保障类服务以及旅游公共安全类服务三大类。其中旅游公共信息类服务是指满足旅游者所需的旅游产品信息(景区、旅游线路等)、旅游交通信息(区内与对外交通)、住宿信息(各层次的住宿)、餐饮信息(地方特色餐厅等)、旅行社与辅助旅行机构的相关服务信息、休闲娱乐与地方特色文化活动信息、旅游救援及预警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如医疗、金融)等服务的总称。具体服务包括旅游网络信息服务、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标识解说服务、移动短信服务平台、旅游呼叫中心与旅游热线等方面。

旅游要素保障类公共服务是指为保证旅游者“食、住、行、游、购、娱”等顺利开展而进行的服务环境的营造以及为旅游者提供汇兑、通讯、医疗保健、商务等多种辅的服务的总称。旅游公共安全类服务是旅游者的旅游活动能够安全、顺利进行、旅游业能够健康发展的保障,具体可包括旅游交通安全、游乐设施安全、旅游饮食安全、旅游消防安全、汛期旅游安全等设施和规范,旅游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服务以及旅游公共安全应急预案与机制等。

5.3 根据公共服务的存在形态划分

按旅游公共服务存在形态分类,可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共服务和抽象出的具有消费特征的无形公共服务。具体来说,可以包括3类:第一类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物性旅游公共服务,如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多媒体信息触摸屏、旅游标识系统;第二类是精神性的旅游公共服务,如旅游行业规范、旅游管理条例、“黄金周”休假制度;第三类是信息性旅游公共服务,如政府旅游出行信息、旅游交通信息、公共安全信息公告、天气预报。

5.4 根据公共服务的受益影响范围划分

根据受益影响范围的不同(或按地域标准),旅游公共服务可划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旅游公共服务。从使用范围来看,供所有现实的和潜在的旅游者共同消费的为全国性旅游公共服务,如国家旅游信息化平台“金旅工程”的建设;主要为某一地区服务的旅游公共服务则称为地方性旅游公共服务,并可进一步划分为城市旅游公共服务与农村旅游公共服务等。

5.5 根据公共服务的需求差异划分

限于资源缺乏和消费者支付能力差别,公共服务的供给不可能针对所有人提供相同程度的公共服务。这样,根据公共服务需求的个体差异,可以将其分为普遍性旅游公共服务和差异性旅游公共服务。其中,普遍性旅游公共服务是指对全体社会成员平等消费和享有的无差别公共服务。不管消费者是否愿意付出代价,都应公平对待;倘若没有这种服务,大部分消费者就会感到严重不适。如旅游公共安全保障服务、旅游公共信息平台、旅游生态建设与保护、旅游标识配套服务(如旅游导示牌、交通标识)。差异性旅游公共服务包括定向服务和特殊服务,前者是针对特定群体(如自驾车旅游服务)或特定区域的服务(如“导游通”旅游手机卡、旅游优惠券、旅游一卡通),一般由供给方和需求方的消费群体共同付费;特殊服务是个体层面的服务,一般由消费者自行付费(如旅游保险、旅游导游服务)(见表3)。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欠发达地区 小县大城 非均衡协同发展

一、天台县实施“小县大城”战略的背景与意义

天台县是浙江省26个欠发达县市之一,是一个“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山区县,地貌复杂多样,森林覆盖率达69.8%,为台州市北大门,全县总面积1426平方公里,总人口56.9万人,辖7镇5乡3街道。“十一五”期间,全县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62.13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18.62亿元,财政总收入从2005年的7.7亿元增加到14.01亿元,三次产业结构2005年为10.2:46.0:43.8,到2010年为8.5:44.4:47.1,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5年的4890元到2010年的8683元,年均增长率均在两位数之上,经济发展进步明显。但是与发达县市相比差距明显,尤其与台州市内同属欠发达地区的三门、仙居相比,发展压力显而易见。在全省26个欠发达县市中,2005-2010年天台的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排位基本维持原水平,但三门县进步明显,已经赶超天台县。天台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已经由2005年的第5位掉到第13位,最高的三门县年均增长37.7%,仙居16.45%,比天台的6.17%高出许多。因此天台县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走出现有发展思路与发展框架,增加经济总量,提高资源要素的集约度,在城乡统筹大背景下,走具有天台特色的城镇化路子,开放县城,实现生产要素有效集聚,促进城乡流动,缩小城乡差距,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实施“小县大城”战略是天台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所在,更是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之举

根据有关资料,2010年天台县总人口58.16万元,其中非农业人口107817人,农业人口基数大,加上天台为山区县,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71亩,人地矛盾十分突出。要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问题就必须加大人口集聚力度,推进高山移民下山脱贫工程,提高农业现代化程度,建设现代农业,实现农业产业集约化经营和规模化经营,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脱贫致富问题。

(二) 实施“小县大城”战略是实现区域非均衡协同发展的必由之路

非均衡协同发展就是承认区域发展的落差的客观合理性,强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既要重点发展、重点突破、讲求效率,又要整体协调、同步推进。对于天台这个欠发达的山区县来说,资源有限,要想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就必须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大做强“中心”,为县域人口、产业、各要素的集聚提供发展空间和载体,提升集约化水平, 提高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增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能力,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

二、 “小县大城”战略的基本内涵

增长极理论认为,把有限的稀缺资源集中投入到发展潜力大、规模经济和投资效益明显的区位,可以使增长点的经济实力强化,同周边区域经济形成一个势差,通过市场机制中的传导媒介力量,引导整个区域经济发展。从天台县目前的经济基础、城市化水平、人口分布、区位、自然条件等因素来看,县域社会经济的发展效率与水平较低,为赶上台州市内其它城市的发展,尤其是坐稳台州市“北三县”的龙头地位,必须进一步集聚资源,集聚要素,通过人口集聚、产业集聚,通过培育壮大中心城区,构建经济增长中心,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跨越式发展,实现2020年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小县大城”就是基于这样一个目标认识提出的。

天台实施“小县大城”战略,就是通过政府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基础上,合理整合生产要素,积极培育中心城区和中心镇,使之成为天台整个县域的增长极和“发动机”,促进城乡之间各要素合理流动,实现城乡非均衡协同跨越式发展。具体地说,“小县大城”战略核心在于“城”,通过做大“城”来为现代经济发展扩大空间,通过做强“城”来推动生产要素的有效集聚。“小县大城”发展战略的“小”与“大”是相对而言的,它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

(一)小县域大城区

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由于受资金、人才、技术等因素的制约,难以实现地区和产业的全面均衡发展,必须将有限的资源要素集中于某一区域,获取规模效应,以辐射带动其它区域共同发展。天台是个“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山区县,目前已经形成以中部河谷平原地带的县城和中心镇为中心的增长极,该区域集中了县城3个区、白鹤、平桥、坦头、三合、洪畴5个镇的约20万的城镇人口,集中了全县的“一区四块”的6个工业功能区,应该说“小县大城”的框架基本拉开,有利集聚的大城区规模基本形成。但做大城区并不是一味地扩大县城面积或单纯增加县城人口,而是“做精做强”城区,将发展重点放在县城经济规模与经济总量的增大、产业升级转型和生产要素集聚度的提高、城市功能与形象的完善上。

(二)小县域大经济

目前天台县已基本形成六大支柱产业,分别是汽车用品、交通运输机械设备、橡胶制品、产业用布、医药化工、食品饮料,但是经济总量小,在国内有影响力知名的企业不多,各主导产业规模化不够,招商引资难度大,园区形象与品位不高。产业集聚理论告诉我们,通过培育专业化产业区,实行产业的集群式发展,不仅可以形成区域内的规模经济增长极,而且可以有效整合欠发达地区内部资源,形成和获得外部规模经济,对于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节约型社会,提升区域特色状块经济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小县域大旅游

天台“山水神秀、佛宗道源”,是中国佛教天台宗的发源地、道教南宗祖庭和活佛济公故里,是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1988年)、全国首批AAAA级旅游区(2000年)、浙江省十大旅游胜地之一(1992年),中华十大名山之一(2003年),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旅游是城市对外宣传很好的名片,对于招商引资、扩大内需有着极为积极的作用。实施“小县大城”战略,就是要进一步加强旅游策划,提升天台旅游的区域竞争力与影响力,大力开发观光、休闲、文化等多元化现代旅游项目,做大做强旅游,形成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从而带动县域经济发展与人口集聚。

(四)小政府大民生

人口、产业、要素等向县城集聚的过程,也是居民生产、生活、人居环境改善与提高的过程。实施“小县大城”战略,就是要加大县域基础设施的投入,尤其是加大以中心城区、中心镇为主体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配置,包括教育、文化、医疗、社会养老等服务设施、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等民生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居住环境,使下山脱贫的居民安居乐业。

(五)小县域大文化

天台是浙江省26个欠发达县市之一,但是有着极其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天台是佛教天台宗的发源地,也是道教南宗祖庭。县城中分布着多处历史古迹,历史遗存丰富。天台的山水资源禀赋度高,在实施“小县大城”战略中,应充分做好文化这篇文章,在城市建设、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中融入天台特有的文化内涵,将天台打造成国内知名的山水城市、文化大县、生态名县、休闲之城、宜居宜旅的休闲小县,提升县域综合竞争力。

三、推进天台“小县大城”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基于“小县大城”的县域总体发展定位

在《天台县域总体规划(2007~2020)》中,天台县域发展的战略功能定位为:以“佛宗道源,山水神秀”为特色的华东地区知名的旅游目的地,长三角南翼特色制造业基地和长三角地区生态名县。为更好地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十二大及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天台发展面临的历史机遇,解放思想,实现跨越式发展,将天台县域总体发展定位调整为:浙江省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示范区、生态宜居小城市、长三角南翼特色制造业基地、宗教文化圣地、旅游休闲胜地。

(二)基于“小县大城”的县域空间布局

“小县大城”战略的实施有赖于人口集聚空间载体的拓展及有效承载力提升。从现状条件来看,天台县“小县大城”建设的空间框架已经拉开,并且随着104省道、62省道复线、60省道、县城主干道的改造建设,中心城区与工业园区、三大中心镇之间的联系日益便捷,时空距离将会进一步缩短,这为城与镇、镇与乡、乡与村之间空间要素的流动提供了方便。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中心城区,拓展人口集聚有效空间,县域空间布局规划为:一轴三区、一主一副两特多节点。一轴指的是沿104国道、62省道、60省道形成的人口、产业、城镇、景观发展轴,三区指的是将整个天台县域分为北、中、南三个区,北区指以石梁镇为中心的景区簇拥的风景旅游与生态保育区,是天台县域东北面的天然绿色生态屏障;中区就是河谷盆地包括中心城区、工业功能区、平桥、白鹤、坦头、三合、洪畴五镇的城镇、工业发展密集区,是天台经济的“中枢”所在;南区就是以街头为中心的绿色高效农业示范基地与生态保育区,是天台西南面的天然绿色生态屏障。所谓“一主” 指的是由县域中北部的县城、平桥和白鹤两个省级中心镇共同形成的组合型城市,以县城作为组合城市的中心组团,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引擎”和“动力源”所在;“一副”是指由县域东南部的坦头、三合、洪畴3个组团共同形成的组合型城镇,以坦头作为组合城镇的中心;“两特”指的是西部的街头和东北部的石梁两个旅游特色镇。“多节点”指的是分布在中心城区周边的乡集镇和中心村。该框架的构建有利于进一步集聚县域人口,做大做强产业,加快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从而提升天台县域经济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 基于“小县大城”的产业集聚

县域的发展,归根到底在于提高中心城区的城市功能,提升产业层次,靠产业集聚人口,促进农民向县城转移,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环顾省内外欠发达地区的发展之路,有几点经验值得天台借鉴:一是主导产业特色明显,特色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明显,对县域经济和地方财政的贡献大;二是主导产业高端化;三是传统产业高新化。因此,天台县实现“小县大城”战略,关键在于产业集聚,通过产业集聚,增加经济总量,形成产业集群,从而促进人口集聚,城乡一体跨越发展,而产业集聚的关键是做好定位,做好招商引资,增加产品科技含量,主导产业要有特色而规模化,招商引资要引进一批有示范效应,能拉长产业链带动天台经济发展的具有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的企业,同时要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联系,转变单纯的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方式。

(四) 基于“小县大城”的城市品位与城市文化建设

近几年,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土地开发量大,但天台县的城市品位与城市形象一直得不到很好体现。“小县大城”的核心在于城的发展,但不是城规模越大越好,而应该有特色。天台县山水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高,“小县大城”建设过程中,一要注意中心城区历史脉络的梳理与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做好历史街区、重要节点的规划设计,尤其要做好旅游综合体、城市客厅、图书馆、文化中心、行政办公大楼、文化广场的设计,要与县城的功能地位呼应,提升城市品位;二要做好沿溪、沿河的绿化景观设计,尤其是始丰溪及其支流沿岸的景观设计,营造“城在山中,城在水中,城在绿中,山水掩映,绿树成荫”的旅游宜居山城风貌;三要做好新农村建设与美丽乡村旅游工作,做好特色村、示范村的规划设计,加强基础设施与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并致富;四是拓展旅游内涵,将风景旅游与城镇旅游相结合,使城镇建设风格个性化、建筑风景化,充分体现天台特色。通过以上四点措施,打响天台城市文化旅游名片。

(五) 基于“小县大城”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天台实施“小县大城”发展战略,必须加快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引导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向公共服务设施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教育方面,要结合“十二五”规划与“小县大城”战略的实施,重新启动新一轮中小学、学前教育的布局调整,逐步形成高中段教育向中心城区集中,初中段教育向中心城区和中心镇集中。卫生医疗、社会保障亦如此,并建立相应机制保障实施。在社会服务设施建设的量上、质上都要考虑外来务工人员与下山脱贫居民的利益诉求,解决人口集聚的后顾之忧,促进社会公正公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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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林松跑,周文辉.小县大城:县城的人口集聚问题[J].浙江

经济,2009(7).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范文第6篇

城镇化是工业化背景下的全球现象,农业发展是城镇化的初始动力,工业化是城镇化的根本动力。工业化与城镇化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近年来,四川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同时,二者之间不适应、不协调的矛盾和问题日渐突出。“两化”互动是推进四川跨越发展的主路径和主引擎。从加快城镇化进程角度探讨推进“两化”互动发展途径和策略意义重大。

“两化”不相适应的主要表现

“十一五”以来,四川加快了工业化步伐,全省工业发展成效突出。2006~2010年,全省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了7个百分点。有7个市州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0%,其中泸州提高18.2个百分点,达州提高了15.6个百分点(见表1、表2)。

但是,不可忽视的问题是工业化与城镇化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一是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二产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的比率(I/U)、二产及三产就业比重与城镇化率的比率(N/U)是反映工业化与城镇化适配性的重要指标。一般而言,I/U=0.5、N/U=1.2表明工业化进度与城镇化进度基本相互适应。2000~2010年,四川I/U和N/U虽然逐步接近均衡值,但工业化与城镇化不相适应的问题仍然较为明显。2010年,四川省以二产就业比重为基准,按IU倒推的城镇化应为49.8%。以二产及三产就业比重为基准,按IN倒推的城镇化率应为46.9%。2010年四川实际的城镇化率为40.2%,由此表明四川的城镇化比工业化大约落后大约6-9个百分点(见表3)。

二是作为工业主要空间载体的城镇发展严重不足。2000年以后,四川再未增加设市城市。2003~2010年再未增设市辖区。到目前为止,除成都之外,没有1个上百万人口的城市,仅有南充、绵阳、攀枝花、自贡4个城市人口上50万人,但也仅在50~70万人之间。

三是城镇发展缺乏有效的产业支撑。城市工业集聚规模不大、集聚水平不高,并且有分散化的趋势。为代表城市地域的市辖为例,近十年来,尤其是“十一五”以来,市辖区在全省的经济地位和作用有所下降。GDP占全省比重较2005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二产及工业增加值与2005相比都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见表4)。

四是产业园区与城镇在空间上脱节。目前,四川有203个县级以上产业园区。在近年来产业园区的快速发展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产业园区与城市在空间上过度分离,形成空间二元化,导致产业园区得不到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支撑和高端服务业、生活业的有力支持,必须自我完成基础设施、商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既占用宝贵的建设用地指标,各类设施运行效率和利用率低下。城市又因缺乏就业机会难以有效吸纳人口,服务业也因缺乏服务对象而难以发展。

途径与策略

从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两化”互动的角度来说,四川推进城镇化需要突出五个重点:

优先发展大城市,集约发展小城镇

“十二五”时期,四川城镇人口将增加约630万人,其中460万人需要靠成都以外的城市来吸纳。只有大城市才具备大规模吸聚人口的能力,因而必须优先发展大城市。要以大城市作为四川加快城镇化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充分发挥大城市聚集经济、辐射带动和吸纳乡村人口的能力,使之成为四川人口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承载全省30%以上的城镇人口。到“十二五”末全省城镇人口形成以下布局:成都市35%,大中城市30%,其他城镇35%。

工业集中发展区要以城市为载体和依托

以城市作为四川经济社会活动的主要空间载体,大力引导和促进二、三产业向城镇集聚、尤其是向大中城市地域集聚。工业集中发展区要以城市为载体和依托,协调和处理好与城市的空间关系,保持合理的空间尺度,以增强工业对城市的支撑作用,强化城市对工业的服务功能。

加快市制改革进程

四川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现有市制对城镇化进程的体制阻碍从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为此需要加快市制改革进程,突破城镇化发展的制度瓶颈。

一是合理增设市辖区。目前,四川尚有7个地级市独立设区,即仅设一个市辖区,这已经远远不能适应这些城市发展的需要。应根据城市发展进程和实际需要,积极推进达州、广安、资阳等市增设市辖区,以更好地分担城市管理功能,有效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二是积极推进撤县建市。四川自2000年以后再未增加设市城市,目前四川大约有15~20个县城已经超过10万人口的设市标准,应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县撤县建市,增加全省设市城市数量,使之建立起相应的城市管理体制。

三是创新城镇管理体制。允许和鼓励具备小城市条件的县增设城市管理局、水务局等以城市管理职能为主的管理机构;将市街体制延伸到县城,将具备小城市条件的县城驻地镇改设或分设街道办事处;扩大小城镇、尤其是中心镇的管理权限,建立健全小城镇管理体制。

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基础的新型城市管理制度

在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城乡人口流动性加大,以户籍人口为基准的城市管理制度已经完全不能适应需要。为此,加快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基础的新型城市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基准的统计体系。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基准的统计评价体系,以真实地反映大规模人口流动背景下全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范文第7篇

关键词:居家养老 发展趋势 住宅设计 现状 问题 解决方法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population aging process, the acceleration and the lack of social public pension resources, development, perfect family endowment has become a consensus. In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family endowment residential design and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PeiJian the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for improving.

Keywords: family endowment,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trend, residential design, problem solving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家庭养老模式在我国的地位

2009年1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访华前夕,美国《时代》周刊发表题为《我们可以从中国学到的5件事情》的文章,家庭养老便是其中之一。文中称其为文化的传承和社会的融合建立了纽带。家庭养老的确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之一,而且在当前中国城市老年人口不断增加,社会养老机构及其匮乏的条件下,家庭养老也是近期中国老年人口的主要养老模式。在新的形势下,家庭养老的内涵也更丰富;传统的家庭养老指老年人依靠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赡养,不光包括经济上的支持,还包括日常的生活照料,现代的家庭养老主要是指居家养老,子女及家庭成员在养老中的作用逐渐淡化,家庭养老的许多要素呈现出社会化的趋势。

虽然家庭养老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是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人口流动性的增强,这种养老模式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许多空巢老人缺乏照料,独居老人身故多日才被发现的新闻经常见著报端。如何改善居家老人的生活环境,提高他们的养老质量是当前业内普遍关注的问题。针对家庭养老我国目前已颁布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相关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对家庭养老模式的居住环境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家庭养老模式中老年人的几种居住形式

在目前的家庭养老模式中多代家庭居住和独代家庭居住是两种最主要的形式。多代家庭居住是指老人世代与年轻人世代共同居住的家庭模式,所谓“老少居”[1]“两代居”(图1)[2]“三代居”的模式;独代家庭居住是指老人世代单独居住的模式,如:夫妻两人的空巢家庭、单身老人的独居家庭、非婚姻关系的老人合居家庭。这两种形式中多代家庭居住是传统形式,在数量上虽逐渐少,但仍占主体地位;独代家庭居住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才流动的加速出现的居住形式,目前这种形式的数量仍在不断增加。

图1 两代居套型平面图

3 老年人居住环境的设计原则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均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化。生理上:活动能力下降,关节活动范围缩小,运动的灵敏性、准确性下降,感官功能退化等;心理上,社会角色的转变、家庭结构的变化极易使老年人产生空虚感、失落感和孤独感;生理上的不适愈发加剧这些心理感受。在老年人居住环境的设计中应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全方位、多层次地体现出对老年人的人性关怀。1991年12月联合国通过了《联合国老人原则》,原则包括五项内容:独立、参与、照护、自我实现与尊严,这也是老年人居住环境设计的重要依据。

4 针对家庭养老模式的几种建筑类型及发展趋势

4.1对应多代家庭居住形态的建筑类型及发展趋势

对于多代家庭居住形态适合的建筑类型主要有住宅,主要有住宅,如老少居、两代居、三代居等,其特点是除居住成员有独立的居室外,对于老年人有专用的卫浴、厨房空间;居住成员公用起居空间,这样即考虑到了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生活习惯的特殊性、又使老年人能较方便地得到后代的照料,做到分而不离。近年来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以及国家对商品房的调控政策,小户型住宅成为商品房市场的主导户型;与此同时,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加和代际间生活习惯、文化思想方面的差异,许多老年人更倾向于相对独立的空间,这使多代居的数量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老年人与子女近距离独立居住。伴随着老年化进程的深入,老年人将会从独立的住宅转入配备有专业护理服务的老年居住设施,但是就目前的社会养老设施的发展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因此,在现有住宅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建立起基于社区的养老服务体系才能切实可行地解决该问题。

4.2对应独代家庭居住形态的建筑类型及发展趋势

对于独代家庭居住形态适合的建筑类型除了住宅还有老年公寓、养老院等。因独代家庭人口少,对居住面积要求不大,但要求能提供一定的专业服务,如配套设施成熟的社区、老人公寓等,随着人口流动速度不断加快、范围不断扩大,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家庭越来越多;同时老年人更加独立的居住意愿;独代老年人家庭不断增加,这种形式必将成为今后家庭养老居住形态的主流。

5 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由于我国目前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养老机构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口的需求。以湖北省为例,截至2010年11月1日省内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794.4万,占总人口13.9%,而养老床位数仅为老年人口的1.39%。今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了“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其中就提出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所有的城市街道、社区。因此发展和完善家庭养老模式是目前老龄事业的工作重点。目前家庭养老模式在建筑设计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5.1 改善住宅设计的前瞻性、灵活性

由于目前的商品房住宅基本是以普通住宅为标准设计的,自理老人居住尚可,但对于借助老人和介护老人[5]的居住则存在一定困难。我国目前尚处于人口老龄化的初期,而到2030年前后,中国老年人口的身体健康状况会因老年人口高龄化而逐年恶化,生活不能自理者所占比例逐年上升,至2050年,不能正常工作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占中国老年人口的比例将达到20%,[3]而一般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因此目前的住宅设计应顺应家庭结构的变化、满足人口老龄化的需求,尤其是高龄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的居住需求,设计中可采取以下措施见表1。

5.2 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公共养老服务设施体系

我国目前的公共养老服务设施不光总体数量不足,而且整个公共养老服务设施体系缺乏层次与针对性,目前大多数公共养老服务设施主要针对社会养老的老年人,针对居家养老的公共服务设施较少,尤其是对于居家养老的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缺乏相应的服务设施。鉴于此,在建筑设计中应明确各类老年人居住建筑的服务对象主体,是自理老人、介助老人还是介护老人[5];另外应明确不同类型的老年人居住建筑提供的服务设施的项目、类型;如养老院应提供哪些服务设施,护理院又应提供哪些设施,这些设施有无差别等等。美国作为较早进入老龄化的发达国家就非常注重发展建立多种老年居住建筑类型以满足不同身体状况和居住需求的老年人的需要。美国的老年人居住建筑包括:老年门诊、成人日间看护、护理院、援助式居住生活机构、痴呆症护理机构、独立式或集合式住宅、连续护理型退休社区等[6]。我国也可以借鉴他们的建设经验,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建立起适合自己国情的公共养老服务体系。

在规划布置上,应明确公共养老服务设施的分级配建的数量,选择交通便利,景观、朝向良好的地段布置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它们不仅可在社区内居住建筑外单独设置,也可以在居住建筑的内部设置,如设置在高层居住建筑的底部裙房,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服务居家养老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6 结语

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和人口发展状况,基于社区的居家养老模式将逐渐取代依靠家庭成员的居家养老模式,现代家庭养老的内涵将不断更新。现代社区住宅和公建的规划和设计不仅应满足当前老年人的需求,还要能适应建筑使用年限内人口进一步老龄化对建筑提出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吴冬梅,程宏志 城市老人居住方式及其建筑形态研究[J].哈尔滨建筑大学学报,1999,32(5):86

[2]贾耀才 新住宅平面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11

[3] 陈友华,徐愫. 中国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福利需求与前景[J].人口学刊,2011,186(2):36.

[4]周燕珉 林菊英 “空间回路”在中小户型住宅中的应用[J].建筑学报,2007,(11):5-7[5]哈尔滨建筑大学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2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范文第8篇

城市规划的元素自古城邦雅典即表现以“政治管理”为目的,但作为政府公共管理手段并使之成为一项公共事务的现代城市规划,却仅有百年历史进程。西方政府对城市化的引导和城市规划首先着眼于城市公共卫生和环境保护,体现出以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为主要目标的公共政策属性。二战后,随着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全球化浪潮的推动,城市规划逐渐成为政府干预城市发展的重要手段,由传统规划思想只关心物质环境转向理性的综合性规划,更多地注重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从强调设计和实践转变到理论政策研究范畴,逐步实现城市规划从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公共管理模式的转变。

1 公共管理职能与城市规划转变

1.1 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导向

21世纪是中国城市化的时代,城市规划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府行为不断得到发展提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城市规划对规划区内人口规模、土地利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各项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将城市规划作为社会必须遵守的公共政策,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

以英国为例,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城市规划的重点逐步从规划(plan和plans)编制向规划(planning)实施转变,更加强调规划作为政府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宏观调控而做出的谋划和安排。到了20世纪80年代,英国发展规划已经不再提供具体的蓝图,而是成为城市发展规划政策、策略的集成,是建立规划原则和政策的过程。因此,市场经济越发展,城市规划越表现出其战略性、指导性和政策性,必然向城市公共政策转变。

1.2 城市规划的公共管理职能分析

从公共管理要素性职能分析,公共管理更强调战略管理和外部构成要素管理,更加侧重于城市发展目标和政策引导。按照现代城市管理理论,新时期城市规划应有效应对多元化、复杂现实环境与目标,逐渐由原来的注重空间规划和物理规划、注重规划内部技术性分析向注重宏观层面、政策层面的研究转型,规划内涵也向经济、社会、环境、生态、文化等发展战略规划等方面拓展。

从公共管理任务性职能分析,公共管理主要通过各种公共政策来解决社会公共问题,提供公平而稳定的社会秩序、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社会转型期间,政府通过城市规划来合理安排和弥补城市公共设施和社会设施建设不足,更加关注公共资源、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及社会协调发展的规划与引导,并提供一种权威性的价值分配方案。现代城市规划逐步由狭义的物质空间环境“一书两证”为核心,转向解决现代城市发展公共领域问题和管理社会发展公共利益等。

从公共管理程序性职能分析,城市规划作为公共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除具备一般管理活动的基本环节和程序外,还应积极应对全球化、信息化对规划管理的影响。积极开展公众规划,对规划管理过程普遍实行公示制度,检验和整合规划目标和公共需求之间的差异,更加强调政府、企业、公民社会的互动。通过公众参与,实现不同利益群体的多元化利益表达、利益聚合、利益分配,使城市规划成为一种由相关者达成的“公共契约”。

2 政府职能调整与城市规划变革

2.1 城市规划与政府职能调整

20世纪50年代,英国城市复兴运动从清除平民窟和疏解城市中心的压力开始,到20世纪80年代工业区复兴改造,以至21世纪当代文化导向的城市复兴,政府通过制定地区发展战略、实施策略等形式,吸引大量市场资金参与,实现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物质形态等全面复苏与复兴。以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和工作条件为中心,本文由收集整理政府部门利用城市规划和公共政策手段,引导城市中心区大规模的物质形态的更新,对老建筑(大多为工业建筑)和开放空间(如公园、展览场所)进行改造再利用,增加商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将文化视为“复兴的催化剂和引擎”,建设“文化区”和“文化地标”,促进社会各阶层的有效融合,激发城市的自豪感和自信心。

因此,作为一般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除主要提供政治职能和经济职能外,还应注重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调节职能和公共产品提供、公共问题解决等救济职能。城市规划作为重要的政府职能和资源配置工具,在我国传统“全能政府”职能模式向现代“有效政府”职能调整过程中,也应由“规划管制”向“规划服务”转变,有效实施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2.2 政府职能转型下的城市规划

在经济调节方面,城市规划不仅是一种空间的统筹布局,也是对社会各方利益在空间上的集合和再分配。新时期,应充分利用规划引导和规划控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重构,谋求不同利益间的协调和平衡,以城市问题为导向,以资源环境为基础,以产业发展为动力,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市发展的引导带动作用,实现从项目建设规划向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变革。

在市场监管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制度供给者的政府,既是市场秩序的提供者,也是市场秩序的仲裁者。城市规划作为重要的公共政策,在规划编制、规划审批和规划监督的全过程,均应体现出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监督和管理。通过技术标准和制度设计,对城市发展设定规划控制和引导。同时,利用技术标准和公共政策手段,进一步加强对规划设计单位的监管。

在社会管理方面,现代城市规划应充分考虑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复杂性,合理引入公众参与等公共管理模式。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城乡资源,严格规划监督和违法建设查处,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规划的动态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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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服务方面,政府应提供满足公众消费和受益的公共产品,以实现社会公共需求和促进社会利益。在城市规划中,必须更加突出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结合城市布局的调整优化及功能疏解,加强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保障,建立以服务为导向的公共行政体制。

3 公共管理过程和城市规划创新

3.1 城市规划与公共管理过程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蓝图。在总体规划层面,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布局、城市要素安排和实施规划等,是城市未来发展的指引,也是城市政府和各部门制定政策和建设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需要从重要公共政策的角度,从方法上和内容上进行变革与创新。

以英国为例,1947年,英国议会通过了近代城市规划立法体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城乡规划法》(《the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ct》)。在此之前,英国实行的是“分区规划”,对地方政府而言缺乏弹性,难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新法规改革了英国规划体系,立法创立了地方规划局,并授权编制本地区 “发展规划(development plan)”。发展规划本身不具有约束力,它仅仅表达规划部门的意图,建设项目需要经过规划部门审批批准。1967年,英国颁布的规划法把规划分成了结构规划和地方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结构规划又称为战略规划(strategy?plan),它包括总体政策及其阐述文件、框架图纸(图解)以及专项政策等,突出城市发展方向、整体空间框架(结构)的战略布置和过程的控制,需要向中央政府报批。而地方规划(local?plan)是以小地区规划(district?plans)为主,局部区域的较详细的战术性政策规划强调发展的具体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及交通网络等,可在批准的战略框架内由地方政府自行决定。后来,在城市发展相当成熟的地区,又将结构规划和地方规划合二为一,称为一体化发展规划(unitary?development?plan)。2001年底,英国政府发表了《规划绿皮书》,提出简化规划体系,减少规划层次,让公众更多地参与规划制定的过程,在区域空间战略下制定地方发展框架。

在公共管理模式下,城市规划的社会性决定其本身将成为技术和制度的综合体,规划管理的目标从单一的物质控制和计划目标,转向对社会发展综合目标和城市实际建设过程进行干预,规划控制的行政手段也逐渐削弱,决策、协调、监督等规划管理方法不断更新,规划政策法律、政府投资、资源重新优化配置等规划引导将成为现代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

3.2 城市规划体系的创新与完善

国外城市规划体系通常包括规划法规体系、规划行政体系和规划运作体系。

近年来,城市规划更加强调与其他经济社会管理方法的融合,形成共同的政策框架和行动纲要。通过加强区域规划研究,借助概念性规划使总体规划更准确地把握未来城市发展的战略重点,突出城市发展结构性重点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成为公共管理模式下城市规划创新与完善的重点。

为适应市场经济变化的能力,实现对城市发展过程动态、实时、有效的调控,城市规划体系越来越注重城市运行和规划运作体系,更加注重对实施过程的引导与控制。根据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规划内容,滚动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将规划原则、准则、布局以及规划所确立的行动步骤转化为公共政策,尽可能地消除城市发展的不利因素,引导实现城市的规划目标和城市发展目标,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与增进,将是城市规划向公共政策转型的目标与方向。

3.3 城市规划公共政策制度设计

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直接影响甚至决定公共政策的性质、方向、有效性和社会公正的程度。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由于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或政治利益最大化,造成的环境破坏、公共利益损害、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等城市问题越来越严重。究其原因,城市规划管理失灵和公共政策失衡直接影响和制约了城市科学发展。

在城市规划公共政策制度设计时,应充分引入公众参与,以城市公共产品、公共利益的提供以及城市各利益主体间实现均衡博弈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公平为其基本价值取向,以不同利益主体间利益均衡为目标,不断完善城市规划公共政策体系。从程序和规则等方面确保效率与公平相统一,将城市规划作为服务和增进公共利益的政府产品,使自上而下的城市规划行政管理转变为上下互动、服务和管制相结合的新型城市规划公共管理模式。

3.4 城市规划公共选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