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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兰斯特勒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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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兰斯特勒默范文第1篇

诺奖作品之所以成为各家出版社的必争之地,诺奖作品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特别是经济效益有决定性作用。一般来说,外国文学作品的起印在国内出版社基本都不会超过1万册。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间,诺奖作家在中国基本都经历了这个过程。如2007年诺奖作家莱辛的《金色笔记》1999年首印是6000册。但是,如果获得诺奖后,则另当别论。例如,2006年诺奖得主帕慕克在获诺奖前,他的作品《我的名字叫红》译介推出后市场反应平平。但转机就在2个月后,帕慕克获诺奖,这本书便“暴得大名”,随之立即成为畅销书,引爆购买潮,同时作者的其他书如《雪》《伊斯坦布尔》等6部作品也随之销售行情井喷,总计卖出50万册。这样的销售额度,甚至超过曾经热极一时的“百家讲坛”的“论语新解”或“品三国”系列作品,显现出诺奖作品强大的影响力与名牌效应。对这种现象,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的韩敬群先生就曾指出,这种先抑后扬、先冷后热的例子说明了引进版纯文学作品在中国的尴尬境地。“同一位作者,同一部作品,获奖只是给它们披上了一件华丽的衣服,对它们的品质不会有丝毫改变。为什么我们的态度前后会有这样天上地下、前倨后恭的改变?我们追捧的是时尚的概念还是文学的品质?我们是不是在不假思索地消费诺贝尔这个概念,就像我们不假思索地消费可口可乐?”

一、竞猜押宝式出版何时休

竞猜式“押宝”出版,是对出版社对于诺奖出版的一种形容与概括。对于许多出版社来说,每年秋季已形成一种惯例,即先在诺奖提名者中间押宝,先引进一本代表作品保底,等诺奖获得者名单正式公布,再争夺获奖作者的版权,竞标其中文简体版权,组织翻译出版,趁热上市,或找出滞销多年的旧版重新翻印,借助于诺奖热,轰炸式宣传。当然,至于其后的销量或效益如何,那就只能靠天意了。

这种竞猜押宝式出版,明显带有很强的功利化,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押宝出版局限在英、法、德、俄、西等大语种内,在大语种之内又关注大国、大作家、名作家、走红作家。表现在:

1.引进翻译出版对国别的选择性。来自诺奖作品的统计数字也可以对这种翻译出版提供证据。自1901年诺贝尔文学奖成立后,至2011年瑞典诗人托马斯·特兰斯特勒默折桂诺奖,110年间共有36个国家的108位作家获得历届诺贝尔文学奖(这期间包括7年没有颁奖,即1914、1918、1935、1940、1941、1942、1943年;还有四年授予两位作家:1904、1917、1966、1974年)。对这108位诺奖作家的国别进行统计,可知:

欧洲(81):法国15人,英国10人,德国9人,瑞典8人,意大利6人,西班牙5人,波兰4人,俄罗斯、苏联4人,挪威3人,丹麦3人,爱尔兰3人,希腊2人,比利时1人,瑞士1人,芬兰1人,冰岛1人,捷克1人,匈牙利1人,奥地利1人,葡萄牙1人,南斯拉夫1人。

亚洲(5):日本2人,印度1人,以色列1人,土耳其1人。

北美洲(13):美国10人,危地马拉1人,墨西哥1人,圣卢西亚1人。

南美洲(4):智利2人,哥伦比亚1人,秘鲁1人。

非洲(4):南非2人,尼日利亚1人,埃及1人。

大洋洲(1):澳大利亚1人。

从以上诺奖作家的国别统计可以看出,欧洲以及美国占据了历届诺奖的84%,而这其中,获奖人数超过5人的国家是法国、英国、德国、瑞典、意大利、西班牙、美国等7个国家。

2.引进翻译出版以作家的知名度作为标准。不可否认,已经运作110年的诺奖作品确实淘选出具有世界水平的高水准作家,如海明威、福克纳、罗曼·罗兰、托马斯·曼等。这些作家在未获诺奖前其作品就已经成为世界名著,并拿下各自国内的文学大奖等。这些作家的获奖可谓实至名归,再一次证实了诺奖评选的公正性。

不过,诺奖的评选并不总是这样,它的戏剧性比剧本更具有转折性。20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略萨说得好:“诺贝尔奖像其他奖项一样,有时确实很准,颁给了众望所归的人。但是很多情况下,它的评委会都会犯错误。例如,托尔斯泰就曾经不敌一位三流法国作家而未获奖。”1901年,第一届诺贝尔文学奖评选之际,托尔斯泰已经以他的《战争与和平》《复活》《安娜·卡列尼娜》等杰作享誉世界。但是,在托尔斯泰在世时,诺奖共评选了10年,但都与他无缘。1901—1910年间诺奖得主,如普吕多姆、蒙森、比昂松、米斯塔尔、显克维支、欧肯等,无论在文学成就和世界声誉方面,都难以与托尔斯泰相比拟。这也为国内选择出版的押宝增加了变数。

3.引进翻译出版对语种的选择性。由诺奖评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分析上,也决定了这种出版的选择性倾向。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由瑞典文学院选出三至五名院士(目前为五名)组成诺贝尔委员会(俗称“诺奖评委会”)。瑞典文学院院士基本都是著名作家和学者,一般都精通四五门外语,多数都能直接阅读英、法、德、西以及北欧原著,也有几人熟悉俄语。这样的多语言的背景,使得他们可以直接对其他民族文学原著进行阅读,不必仅仅依赖于院士中熟知该语种的专家,也不必仅仅局限于瑞典文的译本。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诺奖评选的公正性———减少了译介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影响。不过,这也就让用中文等写作的作家无形中减少了获奖的机会。也正是这种原因,分析评委会的委员的语言掌握情况,也可以增加押宝的机率。这也是国内出版社热衷于大语种、欧美作家作品的原因之一。

二、谁是版权抢购最后的赢家

竞猜押宝式出版虽然产生了幸运的出版社,如略萨获诺奖前,因为国内出版社早已经指认其为获奖热门,其中文著作版权早已瓜分完毕。我们看到,2010年略萨获奖后,虽然有众多媒体争先恐后的报道,但在中国出版界并未有多大的反响。但是,并非每一年都有幸运的出版社。诺奖作品中的冷门人选有时会让国内出版社措手不及。但诺奖既然有如此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影响力,第一时间取得其版权,然后趁热在国内出版稳赚一笔就成了众多出版社的操作策略。于是,诺奖作品的版权竞争又表现出很强的功利性来。

1992年中国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之前,国内出版社对于诺奖作品未经授权都可以随意出版。只要出版社认为有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就可以出版,并不存在侵权等行为。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国内中文译本无数,而且已然形成了高长荣译本、黄锦炎译本,还有吴健恒译本等经典版本。作家马尔克斯其时所得到的,也就是在90年代访问中国时某出版社给予的几本样书而已。难怪马尔克斯放下狠话,在有生之年决不会将包括《百年孤独》在内的任何一部作品的版权,授予中国的任何一家出版社。但在1992年以后,随着中国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后,版权问题成为出版社必须考虑的一大支出。而且,在各家出版社的争夺下,诺奖作者也乐得做最后的赢家。还以马尔克斯为例,最终新经典公司以120万美元的天价“钱”压众社,购买了《百年孤独》的版权,用业内人的话讲,这也算是对马尔克斯这么多年的一种补偿吧。在天价的版权费前,作家也一违自己不将版权授予中国的原则,笑到了最后,但却将后续的许多问题———最明显的如出版社能否在后续的翻译、出版、销售等方面也一路笑下去?———这样的悬疑留给了出版社。

对于往届诺奖作品版权的争夺尚如此激烈,新诺奖得主的作品版权之争就更显疯狂了。2009年10月8日,赫塔·米勒意外获诺奖。但中国大陆没有任何译本,在台湾仅有一部作品《风中绿李》出版,可以说,这位在罗马尼亚出生的德裔女作家在中国的知名度几乎为零,甚至国内的德国文学专家,也对之知之不多。青年作家陈希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坦言:“诺贝尔文学奖近几年连爆冷门,如果说之前的几位我还知道,今年的赫塔·米勒我没有听说过。”但诺奖效应强大的推介力,让这位几乎不为国人所知的诺奖得主的作品版权之争白热化。最初是24家在4天之内争夺其版权,在这24家出版社/文化公司中,不仅有人民文学、上海译文、译林等译介外国文学的老牌出版社,还包括磨铁图书、万榕书业、新经典等民营出版机构。到最后版权敲定已经升到32家出版社在竞争其作品的版权。最后,江苏凤凰出版集团下的凤凰联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译林出版社联合竞标高价拿下了其中文简体版权,并于2010年3月12日通过媒体对外宣告这套作品将于今年6月上市。但是,一个小插曲是,译林后来退出合作,由凤凰联动独家运作。

三、翻译求“快”伤质不可取

激烈的版权竞争,为数众多的出版社,到最后,实力雄厚诚然是获胜的保证,但是没有高价位的版权费用,也难以达成目的。于是,版权贸易结束后,尽快出版诺奖作品就成为每家出版社的必选之路。时间成为各家出版社所看重——因为诺奖一年一度,如果不及时出版,下一年度诺奖得主易人,就会被读者和研究者冷落抛弃。没有关注度,图书销量就不能实现,也就没有经济效益。如2004年耶利内克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在国内掀起出版热潮,在短短的两三个月时间里,十月文艺、上海译文、长江文艺等出版社都相继推出了她的作品,这也创下国内出版界追踪翻译出版诺奖得主的纪录。长江文艺出版社更是一口气推出了《》等4本耶利内克作品和一部《钢琴教师》的评介性作品。但这种作法到底能否保证质量却又当详细析之。不过,其负面影响早已为业界与研究界所共认。冯骥才先生曾批评:“现在很多的出版社一听说哪个国家的作家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就会迅速将作品拿来,然后将文章切成几段,找来几个人去翻译,会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搞出一个中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