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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苟可以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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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苟可以强国范文第1篇

李燕杰与阿尔曼多已成了好朋友,再次相聚,叉在书房中谈起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而且,逐步深化。

阿尔曼多:李教授,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请您介绍一下礼仪的历史,行吗?

李燕杰:可以,中国的礼仪史,可以推到伏羲时代,伏羲作为人文始祖,他最大的功劳,是使中华民族渐进到一个有文化的民族。荀子讲: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欲有生,而无义;人有生有气有知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

肇沛(翻译):您讲得慢点,这段话真好,应当让他记住。

李燕杰又重复一遍,并翻成白话文。接着他又讲:

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所用,何也.日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日分,分,何以能行,思义也。故义,何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力则强,强则胜物。李燕杰用白话又解释了一遍。

阿尔曼多:太好了,实在很“经典”,只有中国人才能有如此的哲思妙语,我一定背下来,带回意大利向欧洲人讲解宣传。我想问一下,中国人为什么那么早就能认识到礼的重要?

李燕杰:这和伏羲氏及其生活的时代有关,存在决定意识么。没有时代客观存在,伏羲氏也不可能注意到婚嫁及历法,更不可能画出八卦。伏羲氏之所以重礼.可以听听苟子的意见。

“礼起于何也,日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政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术,使欲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这话讲得多好,荀子从根本上探求和阐释了礼之由来。

阿尔曼多:实在是妙语联珠,这就是中国哲学寻根导源的特色吧?

稍事休息。

阿尔曼多:李教授,我还想请教您,中国的八卦.与礼有关么?

李燕杰:当然有关,中国自伏羲氏到黄帝、炎帝、蚩尤三圣,到商周,乃至孔夫子,从八卦到周易,形成一个漫长而不断的文化礼教脉络。

八卦,讲阴阳,研究吉祥与忧患,而人与人,人与天,人与地……都需要在正确处理各种关系中,追求吉祥,避免忧患。

八卦:以乾为天,坤为地。震为雷,巽为风。坎为水,离为火。艮为山,兑为泽。李燕杰边写边讲:

阿尔曼多:那怎么能记住呢?

李燕杰:古人编成了顺口溜,十分好记。

乾三连,坤六断;震仰盂,艮覆碗;离中虚,坎中满;兑上缺,巽下断。

阿尔曼多:顺口溜编得真好,请多讲几遍!

李燕:我也背过,要研究八卦到六十四卦的关系.其间十五卦谦卦,乾亨,君子有终。这个谦卦最好,告诉你谦虚谨慎,不会有失。所以中国人讲“礼”,必讲敬,讲敬,必讲谦虚……

阿尔曼多:您讲得真好

李燕杰:中国人十分重礼。诗、书、礼、易、乐、春秋,6经中有礼经。

礼、乐、射、御、书、术,6艺要学礼。政府组织机构6部:吏、户、礼、工、刑、兵。其中有礼部设礼部尚书,礼部的工作含今天教育部、文化部、中央电视台,乃至礼宾司的职责。

阿尔曼多:我在书中看到“内圣外王”,是什么意思?

李燕杰:内圣,是内修身,百姓达到圣人的水平。外王,是说内修到圣人程度再去管理社会,才能符合礼数,才能和谐。

中国人讲礼,因为只有大家都讲礼,才有利于稳定,有利于社会安定,有利于人际和谐,有利于家庭美满。

礼,是中国传统文化,是儒家文化中的中和.和合,乃至和谐。

阿尔曼多:我听明白了,中国的礼与西方讲的礼仪不同,西方讲礼仪,多为外在,多为形式。

李燕杰:中国古代讲礼,是从人类社会安定出发.有魂,有道,有器,有术。

魂道为形而上,器术为形而下.

今天讲礼仪,要做到中外古今结合,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优者而用之,要美美与共。

阿尔曼多:这个词真好,让我记下来!礼要美美与共。

李燕杰:礼,应是相互的,绝不是单方面的,两好合一好。这又符合孔子之“仁”,也符合老子之‘‘道”。

阿尔曼多:这和大学之道有什么关系?

李燕杰:当然有关。《大学》里讲: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止干至善。”这是三个纲领。另外还有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三与五,也恰恰是讲内圣外王。

物格而后知致,知致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阿尔曼多:这个逻辑很好,您能用白话总结一下吗?

李燕杰:可以!从礼到内圣外王,可以概括为:

第一、体现仁爱精神,同情关爱,爱护、友好、友爱……

第二、济世情怀,关心他人,关心社会。

第三、有中庸品质,可称中道、中和、中行,不偏不倚

第四,重气节操守

这些,从阴阳五行,到内圣外王,都集中到礼字上,形成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阿尔曼多:那这些与西方有什么关系?

李燕杰:当然有关系!地球越来越小,东西方交流越来越多。东西方文化交流,互学互补,成为自然。成为必然,今后,我们还应该认真研究智慧地球,形成地球智慧。

阿尔曼多:请您举例说明。

李燕杰:比如西方强调美、德、法相结合,一讲法制,二讲道德,三讲审美,就对我有启发,这与管仲的《管子》中的论述,也是相似的。

我在美国讲学时遇到过这么一个故事。有一次,美国朋友给我安排乘坐美国航空公司飞机,上飞机刚一落座,一位空中小姐满脸陪笑问我有什么需要,是要饮料?是要看画报?还是有什么其他的要求?我说请小姐给拿本画报!同座一位中国留学生对我讲:别看她笑得这么甜,其实全是美国式的职业微笑,是虚伪的。话音一落,空中小姐已拿来画报站在我旁边,我觉得挺不好意思,马上问:他说您的微笑是虚伪的职业微笑。对吗?没想到她却继续报以甜美的微笑,并回答:他说的很对!即使上午我失恋了,下午登上了班机。无论见到白人、黑人、黄人,都要报以甜蜜的微笑,让人们感到由于我的存在,他们感到温暖!这就是我的追求。话刚讲完,她再次报以甜美的微笑。当时我就想。她该有多么强大的精神硬度,才能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微笑待人。这难道不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阿尔曼多:这个例子挺好,其实中国人的道德,礼仪也在影响西方。

李燕杰:西方礼仪也一直在影响中国.彼此应互相学习,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这样才能使人类社会更和谐。

阿尔曼多:李教授,您最近还有什么打算?是否需要我们帮助?

李燕杰:目前需要干的事很多,凡是对社会有益的好事,我都想干。比如和王雁女士共同研究人类健康问题,已成立景藏健康研究院。又比如与杨茳先生共同创办礼仪研究会。还有与姜岚昕先生创办办华夏管理学院。这些都跟国学有关,我这个人虽已80多岁.但不服老,还有点干劲。

阿尔曼多:那您的教育艺术研究所呢?

李燕杰:教育艺术研究所、教育艺术研究会、教育艺术杂志社都是我的基地,我将上述各项工作纳入教育艺术共同体之中。

阿尔曼多:那您在科研方面,有哪些设想?

李燕杰:我当前主要研究国学应用于今天,应用于国际。我边改《100名人》、《100名著》、《100景观》、《100艺术》,边研究如何加强国学的6个力度以利于今天。

一、强化软实力,研究十位圣哲或称文圣。如老子、孔子

二、强化硬实力,研究十位商圣。如子贡、范蠡

三、强化巧实力,研究十位谋略家。如鬼谷子、孙武子

四、强化魅实力,研究十位文艺家。如司马迁、司马光

五、强化创实力,研究十位创新家。如公输般、张衡

六、强化健实力,研究十位养生专家。如黄帝、张仲景

阿尔曼多:这些研究都很好,对谁都有用,希望您获得成功。听说您近年来获得了18项终身成就奖.对么?

李燕杰:对!(指着各种奖杯、获奖证书及奖牌),这是人民群众给我的鼓励。但这些只能说明过去,从今天起要研究新课题。一个人有奉献的义务,也应有获得荣誉的权利。正像卉人所说:苟日新,又日新,闩闩新。我们真要做到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李燕:今天谈得很深刻,对我很有教益。

肇沛:我也很受教育,我今天翻得不好,请原谅。

齐绍华:别客气,翻译得挺好。

李燕杰:下次可结合老北京的礼仪相关的问题作介绍。

如门墩、对联。“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门庭清且吉,家道泰而安”。还有北京的土地爷、门神爷以及各种庙宇,都是有说法的,还有叫卖,等等。其实叫卖也有时,有序,是门学问呀!

圣人苟可以强国范文第2篇

自古以来,人们发现,领导者即使事必躬亲,凭个人的力量又能完成几件事呢?韩非举传说中舜的例子来论证法治优于人治。当年,舜事必躬亲,亲自解决民间的田界纠纷和捕鱼纠纷,花了三年时间纠正了两个错误。韩非指出,这种办法不可取,“舜有尽,寿有尽,天下过无已者。以有尽逐无已,所止者寡矣”。如果制定法规公之于众,违者以法纠正,治理国家就会效率更高。所以,韩非强调“一民之轨,莫如法”。依法办事是统一臣民言行的最有效的办法。反之,“释法术而任心治,尧不能正一国”。是说放弃法制,凭个人智慧与才能办事,即使像英明的君子尧那样贤能,也不能匡正是非,治理好一个国家。总之,“法者,王之者也”。

治军、打仗也要靠法。孙子阐述的发动战争时的五个方面的考虑就是,道、天、地、将、法。其中,“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这里的法包括:军队编制与指挥号令,各级官吏之职责与管理,军需配备与使用。孙子认为,通过分析和比较,看看哪一方能够贯彻法令,哪一方武器装备精良,哪一方士卒训练有素,哪一方赏罚公正严明,再加上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就可以预测战争胜负的情势,制定正确的战略、战术。

《韩非子・难三》谓:“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韩非子・说疑》言:“法也者。官之所以师也。”管子认为:“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也。”说明法是固定化的、一般化的关于秩序的规定,关于行为的规定。因此,无论是管理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具体的组织,都需要有法这样的一般性规定。法就是规矩。法治克服了随意性,提高了管理的效率。保证了管理的稳定性,在一定意义上,它也体现了公平性。

归纳地说,较为广义的管理上的法治就是通过建立制度规范、实行制度规范、变革制度规范,来维护一个国家或组织内部的秩序的管理方式。

建立制度规范

不同的组织依据组织的性质和不同的情势,需要建立各自不同的制度与规范。但是,无论是什么制度与规范,都要落实如下原则:

遵从客观规律。 顺应客观规律,即所谓的顺天道、循事理。顺天道是说立法要考虑到自然规律,人事行为要遵循自然规律,这就是所谓的法天、法地、法时。循事理是指立法要遵循事物的发展规律和一定的惯例、传统、习俗,即“审治刑赏,必明经纪;陈义设法,断事以理”。例如,《管子》认为,一年四季要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实行不同的治民、养“春行冬政肃,行秋政雷,行夏政阉。”

正视人性心理。建立制度、规范要顺应人的主观心理。这就是所谓的立法“必因人情”。人情就是人的天性。韩非认为,人的天性是“自利”和“自为”的,制定法律和治理臣民必须顺应人性自为的规律。他还告诫君王:“人臣之情非必能爱其君也,为重利之故也。”所以君主立法不能存有幻想,错误地认为臣民会无条件地爱君,而是要利用臣民自利自为的心理,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政令,使臣民愿意为君主效力。他还说:“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为赏罚在法治中的地位做出了高度的理论概括。既然人性自利、人性自为,那么只能通过奖赏诱使臣子为君主、为国家效力,也只有用严厉的惩罚手段,才能禁止奸邪。因此,“明主之治国也,适其时事以致财物,论其税赋以均贫富,厚其爵禄以尽贤能,重其刑罚以禁奸邪”。

着眼客观可行。这是指法要建立在客观可能性基础之上。管子认为:“明主量人力之所能为,尔后使焉。故令于人之所能为则令行,使于人之所能为则事成。”客观可行的通常要求是简明性。简明而有效的法才是得人心的法。刘邦的约法三章是其中的典范。

实行制度规范

要使民众知法学法。

普及法律。使民众皆晓其义,是法家的一贯主张。商鞅认为必须“使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韩非指出:“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强调“法奠如显”。法家所强调的法律普及是为了使“民莫敢为非”。法家完全站在君主的立场上论述法律普及,人民了解法律就是了解君主怎么样约束他们,从而选择符合法律亦即符合君主利益的行为方式。也就是说,法家讲法律普及的目的在于使民众“配合”君主的专制统治。即韩非所言“以法教心”。

周朝曾规定:每年正,大司徒都要对乡大夫进行法律教育。乡大夫回乡后,即召集百姓学习朝廷的法律制度。同时记录表彰他们的德行和技能,鼓励百姓钻研六艺,学习、遵守法律。

明太祖朱元璋不仅重视立法,而且非常重视法律知识的简明、普及与宣传。他说:“设立法律、法令的目的是为了让人们不犯法;普通百姓怎能通晓这一要义呢?有人误犯法条,赦免无罪就废止了法律;完全按法律惩处,就有可能人人犯罪。你们以前制定的法律、法令,除礼乐制度、钱粮选举之法外,凡与平民百姓有关的条文都汇集在一起。译成通俗的口语,颁行郡县,让百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后来,大臣们按圣旨将有关条文编辑成书,上呈皇帝,朱元璋看了以后高兴地说:“前代颁行的《通制条格》等法律,并不是不严密周全,只是有利于官吏弄法为奸,民间百姓不便掌握,知之甚少。这实际上造成百姓闭目塞听,使他们不自然地误犯了法条,现在我让《律令直解》颁行全国,人人通晓,犯法的人自然就会少了。”

严格执法,厚赏重刑。

韩非强调执法力度是法治的要害。他说:“法重者得人情,禁轻者失事实。”意思是说,法制严厉符合人之常情,法禁松弛则脱离事情的实际。所以,要“厚其爵禄以尽贤能,重其刑罚以禁奸邪”。执法者若放弃了法制确定的界限与标准,凭个人智慧办事,必然是非不明、赏罚混乱、国策失误。

韩非等人看来,只有重刑才能使人畏惧慑服,不敢以身试法。为此,有的法家人物提出了“轻罪重刑”的主张,认为“重罪轻刑”会纵容作恶,使民为奸,即使刑之轻重与罪之大小相当,重罪重刑,仍然无益于治,不能止奸,只有严刑峻法才能止奸息暴,只有“以刑去刑”才能收到长治久安的效果。由此,法家主张治国以治奸民为对象,不以治良民之法治奸民,而以治奸民之法治良民。

赏信、刑罚并重。即奖赏有功人员绝不疏漏。惩罚有罪者没有幸免,韩非在《韩非子・难三》中引用管仲的话:“赏罚信于所见。虽所不见,其敢为之乎……赏罚不信于所见,而求所不见之外,不可得也。”意为:赏功罚过,对见过的都兑现了,那么,对于还没有见到的,人们还敢胡作非为吗?反之,看到非法的事没有惩处,要人们在观察不到的地方不做坏事,一定是办不到的。

当然,刑罚过重也是行不通的。例如,在成王、康王统治时期,周朝政局比较安定。后来,由于奴隶主贵族加重剥削,加上不断发动战争,平民和奴隶的不满情绪也随着增长。周朝的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采用十分严酷的刑罚。周穆王的时候,制定了三千条刑法,这些做法,反而直接导致了周朝的衰落。

执法要一视同仁。

法家主张“―断于法”而不论亲疏、贵贱、上下、尊卑。韩非则主张法应有公开性和平等性,即实行“明法”、“一法”原则。“明法”,就是“著之于版图,布之于百姓”,使全国皆知。“一法”,即人人都得守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刑过不避大臣,赏不遗匹夫”,各级政府官员不能游离法外,“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

变革制度规范

指导思想上与时偕行。

在思想基础上,与儒家、道家不同。主张法制的代表人物都是主张历史进化论的。韩非认为:“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力气。”由于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因此,国家与社会的治理方式就应该向前看,面对现实与未来,这就是管子所说的“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商鞅认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三代不同理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

适时修改制度规范。

在这方面,甚至庄子都是主张变法的。他认为,历朝历代的礼仪、法律、制度,部是顺应着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的。如果捉来一只猕猴,给他穿上周公的衣服,它一定会咬破、撕碎,直至挣脱掉才罢休。考察古今形势变化的差异之悬殊,就如同猕猴和周公之间的迥然不同啊!

《韩非子・五蠹》中,韩非反复申述他的变法主张:“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沦世之事,因为之备”;“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世异则事异”;“古今异俗,新故异备”。这种变通的思想一直为人们所赞赏,相对于那些固守旧理的做法,人们的赞赏不是没有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