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营养改善计划

营养改善计划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营养改善计划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营养改善计划范文第1篇

【中图分类号】 G643.6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5) 16―0023―01

2011年国务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甘肃又将该计划推广到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市区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小学生也因此受益。本文以兰州市七里河区某农村小学为样本,通过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小学营养餐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营养改善计划”在城乡结合部小学的实施效果,并就学校在营养餐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及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相关背景

由于广大农村中小学生家庭条件困难及营养意识不足,导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营养健康和生长发育等方面都远低于标准水平。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决定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进行试点,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天3元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这是继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之后,中央对保障农村义务教育进一步发展实施的又一重大举措。甘肃省地处我国经济较为落后的西北地区,也被中央作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2012年秋季学期起,甘肃省又将该计划推广到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国家试点标准进行补助,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在兰州市所有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中小学中,地处市区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小学也同样受益。

二、调查结论分析

1. 营养餐品质状况。《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出,可根据早餐种类评价早餐的营养是否充足:包括谷类、动物性食物(肉类、蛋)、奶及奶制品、蔬菜等四类,则为早餐营养充足;包括其中三类营养较为充足;两类及以下为营养不充足。供餐公司提供每周营养餐食谱并按食谱供餐,学校对每周及下一周营养餐食谱进行公示。

从食谱上看,营养餐种类、生均份量都基本符合营养搭配,也能提供足够能量保证学生上午的学习和活动。营养餐供餐期间,学校、供餐企业也一直不断协调改善营养餐种类、品质等方面以适应学生需求。学校所在地的便利交通,可以保证较为新鲜的餐品按时运送,加上从2014年11月起,中央财政将营养膳食补助由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4元,对丰富营养餐种类起到很好的助推作用。从初期的馒头、花卷等较为单一的主食,到目前增加了包子、油饼和各种杂粮粥等多样搭配,水果蔬菜类的供应次数也有所增加,营养餐品种还在不断完善中。

2. 营养餐实施后的作用和影响。营养改善计划的实行得到学生家长的好评,营养餐不仅对学生的学习和健康起到良好的推进作用,也切实减轻了部分家庭的负担,同时也让家长开始转变营养观念,对学生饮食营养方面有所关注。通过和家长的交流,有些家长反映孩子挑食的现象也有所减少,如以前有不喝牛奶的学生现在也开始主动喝牛奶了,家长也表示对学校营养餐的实施比较满意。

但是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专门的营养餐工作人员,教师成为“营养改善计划”的直接参与执行者,这对教师的正常教学工作和日常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营养餐工作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而且对一些家远的教师,不得不提早到校陪餐,在交通和家庭生活方面都产生诸多不便。而增加的工作量却并没有计算在教师考评中,教师的辛勤劳动得不到直接的肯定、奖励或补偿。

三、营养餐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 人员编制缺乏。调查得知,目前学校营养餐工作最大的困难和问题是人员不足的问题。即使招聘营养餐从业人员,但人员工作待遇较低,专业性不强,流动性大。营养餐工作主要还是由学校教师承担,额外增加了教师工作量,也影响了教师教学工作和日常生活。

加强对营养餐管理监督,合格的营养餐专业人员是必不可缺的。地方政府应落实好国家政策要求,为农村学校配备合格的营养餐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加强营养餐工作队伍的建设,同时妥善考虑解决农村教师缺编问题。

营养改善计划范文第2篇

萧县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严格监管,扎实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加强队伍建设。该县制订了《萧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萧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资金管理文件,严格执行“日记、周核、月结”制度,明确资金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使用范围,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虚报、套取、冒领、挤占和挪用资金的行为。

实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校长负责制,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会计、出纳、采购、保管等工作岗位职责。先后开展了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工作和食堂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培训会,对全县748名食堂管理人员、专职财务人员进行学生营养改善膳食资金管理使用培训。

二是集中管理,规范收支核算。该县在县财政设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户,将省级拨付、县级配套的膳食补助资金、从业人员薪酬费纳入国库专户,集中管理;学生自缴“X”部分和陪餐教职工餐费全额上缴到县财政局非税账户。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全部使用国库支付系统,对膳食补助专项资金、从业人员薪酬费、师生自缴的膳食资金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各供餐学校每天将食材消耗情况记入“日记、周核、月结”表,每周核算支出平衡情况,每月月末由供货企业根据食材实际消耗金额开具报账发票进行结算。同时全县28所中心学校、县直农村学校在账务管理系统中设置营养餐账套,实行分类支出、分月核算国库支付系统和会计记账系统使用,实现了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集中管理,减少了支付流程,降低了资金风险,有效防止了资金挪用、虚报现象的发生。

三是严格审核,确保使用安全。实行校、乡(镇)、县三级审核制。学校食堂会计整理好相关票据,填好单据报销封面及“中小学报销票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资金)审核表”,学校校长及相关稽核人员初审、签字后交到镇中心学校;中心学校会计根据核算表审核相关数据和票据的合理性,县教体局营养办重点审核学校膳食资金支出票据的合规性来源的合法性、内容的真实性和手续的齐全性,确保每一笔支出可查验可追溯。在确保票据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应附反映支出明细的原始供货清单及学校食堂的入库单、出库单,确保资金支出与支付事项相符。

营养改善计划范文第3篇

根据刚刚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实名制是指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需要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经县级政府指定部门审核的有效证明,以便准确掌握学生信息的管理制度。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是指为有效实施实名制管理建立的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建设应利用现有的学籍管理系统,遵循“准确、完整、实用、够用”原则,能够接口开放、充分兼容、数据共享。信息采集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工作。所有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信息必须进入系统管理。

实名制学生信息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校基本信息、报表信息等。实名制学生信息实行分级录入、分级审核。学校和学生基本信息由学校负责组织采集和录入,经系统和审核,报县级教育部门确认入库。在初始使用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时,学校应及时录入当前所有在校学生的基本信息。在每年9月20日之前,学校应完成新生信息的录入与核对工作。学校应根据学生基本信息变动情况,及时在系统中更新。学校于每年9月25日前按照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的要求上报常规报表至县级学生营养办。由县、市审核汇总后报省级学生营养办,各地省级学生营养办于每年10月中旬前将电子数据和书面报表汇总上报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复核后,对各地营养改善补助资金进行拨付。

目前,实名制学籍系统建设进展如下:

1.2012年5月2日,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与基础一司、全国学生营养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召开了项目启动会,开发单位进场开发。

2.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将数据采集指标和统计报表以签报形式送基础一司、基础二司、全国学生营养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征求了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体现到系统设计中。

3.2012年5月18日,召开了学籍业务专家研讨会,进一步征求对数据采集指标、统计报表和系统原型设计的意见。

4.2012年6月1日,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向基础一司、全国学生营养办汇报系统建设进展情况,确定了系统一期试点的工作安排,并同步进行学籍管理办法、电子学籍管理办法、系统管理办法的编写等配套工作。

营养改善计划范文第4篇

据统计,我国有1.3亿农村学生,其中有3000万学生在学校住宿,这些学生一日三餐都在学校里解决。“孩子们是否在学校里能吃上热饭、饱饭不但是每个孩子个人的问题。而且是家庭乃至全社会都关心的问题。”田祖荫说。基于这些背景相关部门经过反复研究,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该计划要求。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关注孩子营养改善意义重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营养状况,不仅关系着个人的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也关系着整个民族素质的养成和提升。关注青少年营养改善问题,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显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小学是青少年身体发育和心智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如果营养不良。将影响孩子们体格和智力的正常发育,更谈不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出发。明确规定要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膳食创造良好的条件,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的干预,是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可以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目前,全国1.3亿农村中小学生中,有3000多万在学校住宿,一日三餐都在学校。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虽然不住校,但需要在校午餐。孩子们能否在学校吃上热饭、饱饭。是每个家庭、每个父母乃至全社会都关注和牵挂的一件大事。但目前有的地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没有完全落实,吃饭费用没有完全解决;有的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滞后,配套设施缺乏,就餐条件较差;一些非寄宿制学校中,离家远的学生午饭问题突出。因此,国家加大资助力度。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解决孩子上学吃饭问题,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老百姓办的实事好事的具体体现。

第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举措。青少年的健康水平事关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也是国家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早在一百年前,英国就开始实行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校园餐计划,并于1944年立法,规定地方教育部门必须提供学生营养餐。上世纪中叶以来,美国、法国、日本等国也纷纷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供餐计划,不仅有效地改善了国民身体素质,也快速提升了教育发展水平。印度、巴西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初等教育营养支持计划,促进了本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

当前,我国一些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不仅影响到青少年健康成长,也影响到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提高。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对于巩固“普九”水平、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保证资金投入。确保计划高效实施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指出,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那么,这3元钱的标准,是根据什么标准制定的呢?

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光奇说,将补助标准定为每生每天3元钱,基于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水平分析。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显示,2010年我国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1801元,小学营养改善补助标准每天3元钱,一年就是600块钱,相当于1/3的当地农村居民食品支出。

而且,先前已经有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费,小学生为4元钱。初中生为5元钱。如果把这两项补助加起来。那么试点地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生一天的补助就是7元钱,初中生一天的补助就是8元钱。以一年来算,小学生得到的补助是1600元,初中生得到的补助是1850元,已经超过了当地的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并非全包标准。“在一些特困地区3元钱的标准完全能够换来一顿营养午餐,这是基于现阶段的国情,更主要的是与试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基本相适应。这样我们这个政策才有可操作性。”孙光奇说。

另外,从国际比较来看,大多数实施营养工程的国家,如日本、法国等,实际上和我国“一补”的政策基理一样。另一方面,政府还是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营养改善问题,家庭要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孙光奇强调,目前把这个标准定为3元,政府一年补助160多亿元,在当前并非一个小数了。孙光奇说:“大家觉得可能不太高也想多一点,但是这也要与目前的国情相适应,也希望各个方面能够理解,共同开展这项工作。”

田祖荫认为,在农村孩子营养方面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近期加紧解决:一是营养不良的问题:二是现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覆盖面比较小、标准比较低的问题;三是中西部一些学校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需要解决。“在西部很多地方农村孩子上学、吃饭还得带炊具。因此解决他们吃饭的问题也确实是迫在眉睫了。”

改善就餐条件是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孙光奇介绍,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部困难地区学校食堂改善给予50%的奖励性补助,比如需要lO万元建一个食堂,中央财政就补5万。这两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169亿元中,相当一部分是地方统筹用于食堂建设的。2011年年底,财政部和教育部又专门追加了食堂建设专项资金100亿元,重点用于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农村学校的食堂建设,改善学生的就餐条件。

高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需多方努力

要让营养改善计划取得实质性的效果,需要多方努力。这多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政府主导作用不可缺少。政府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从农田到餐桌,涉及学生营养健康和生

命安全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大,需要多部门、各方面高度重视和协同联动,其中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为此,政府必须做好两点。

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实施好这个计划,单靠一个学校、一个部门难以完成,需要政府加强统筹,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一起努力。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机制和政策平台,统筹规划,周密安排,积极协调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以及所有热心公益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汇集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计划实施。

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国家有关部门要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领导。省级政府重在“统筹”。包括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安排资金使用,统筹改善就餐条件,统筹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市级政府重在“协调”,负责指导本地区计划实施工作;县级政府重在“具体实施”,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具体落实计划实施工作。

2.坚持试点先行,点面结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好这个计划,一方面,要从最困难、最需要的地区起步,搞好试点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出,要集中支持中西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山区等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并把国家试点范围首先放在连片特困地区和、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总计680个县级单位。这些地区都是经济不发达、贫困面较大、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集中解决好这些地区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使他们与全国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共同走向富裕,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必然要求。这次中央财政将每年安排160多亿专项资金。为680个国家试点县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通过这一政策,首先解决最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在校吃饭问题,受益学生达到2600多万,占中西部农村学生的近30%。

另一方面,要完善“一补”政策,解决“面上问题”。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建立以来,“一补”政策的实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有效改善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这次《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一补”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今年,“一补”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全年1000元,初中5元、全年1250元。国家试点地区(680个县)原来就享受“一补”的学生,可以同时享受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两项相加,能享受7至8元的补助,基本可以解决在校膳食问题。

3.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创新供餐机制,改善就餐条件,防止“一刀切”。科学制订供餐方案。科学的供餐方案是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关键。国家试点县农村中小学有的有食堂,有的没有。针对这种情况,《意见》提出了三种供餐模式:学校有食堂的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实行食堂供餐;学校目前没有食堂,可以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学校或教学点,由于规模小或其他原因,配备食堂的成本过高,购买供餐服务也不具备条件,可以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

合理选择供餐内容。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饮食习惯、独特物产。供餐内容不一定非要统一,都是牛奶加鸡蛋,关键是要就地取材,合理搭配,保证营养。食品原料除外购以外。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可以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着力改善就餐条件。目前,农村中小学食宿条件普遍不足。食堂等生活设施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还有很大缺口。要加快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加大食堂建设和卫生管理的工作力度。已经设有食堂的。必须安全达标,符合卫生要求。需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的,要本着安全、卫生、够用的原则,安排专门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建设。标准不能降低,也不能盲目提高。坚决防止超标准、豪华建设。小规模农村学校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可以不单独建设学生食堂,但要通过配备伙房以及必要设施等。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在加强食堂硬件建设的同时。要特别重视食堂工作人员配备,保障工资待遇,做好相关饮食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

积极开展营养教育。要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服务,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帮助他们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的保障链条。《意见》专门用一部分篇幅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强调,明确提出要把食品安全摆在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首要位置。

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各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学校食品原料生产、收购,农牧、质检部门要加强监管,从食物链的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对供餐单位、个人的主体资格、进入门槛,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核,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坚决不能参与学校供餐计划;对学生的就餐环境和健康状况,卫生、教育部门要加强管理,及时进行监测评估,确保卫生、安全、合格。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前不久,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公布并开始施行,将食品安全事故做了分级。要求对发生在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事故提高相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各级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制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农牧、卫生等部门与学校、供餐单位和托餐的个人或家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各级政府和学校要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未雨绸缪,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链接

营养改善计划范文第5篇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监察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担任,社会事业发展局学生营养改善管理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新区托管乡镇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实施。

2.建立责任体系。新区管委会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实施。

(1)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对食品配送及领取全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2)监察局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审计。

(3)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拨付、监管及食品配送招投标监督工作。

(4)经济发展局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开展生产成本调查和食品价格监督检查。

(5)工商分局负责供餐服务企业主体资格的审查和管理。

(6)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及托餐家庭(个人)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安全监管,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

(7)质监部门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

(8)各镇政府负责本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查、指导和评估。

(9)各镇中心校对本镇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及时报告食品配送异常情况,统计核对当天、当月学校学生食品发放数量,建立专项资金账目并负责核算。

(10)各有关学校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安排专人领取营养食品,妥善存放,每天按时、按标准发放到每一个学生手中,并做好实名登记工作,按月汇总上报。

3.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为进一步细化目标要求,靠实工作责任,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各镇政府和中心校要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供餐方式和流程

(一)供餐方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2〕54号)文件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对试点贫困县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在校200天计算,每生补助600元。补助资金不得发给学生或学生家长个人,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

根据《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全省可选用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家庭托餐三种供餐模式,结合新区目前学校食堂供餐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为了尽早为学生供应营养餐,启动阶段新区先采取通过各中心校招标确定企业统一配送、学校食堂(伙房)供餐模式,供餐内容为早餐或课间加餐。当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通过新建或改扩建能具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条件时,新区托管乡镇学校将逐步采用食堂供餐方式。

(二)供餐流程

1.制定学生营养食谱:参照《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中“营养配餐标准”,为便于操作,确保尽快实施,新区暂时确定为: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早餐供应:牛奶1袋(200毫升)、鸡蛋1个,烤花卷1个(100克);星期二、星期四早餐供应:伊利优酸乳1盒(190毫升),小烧锅1个(100克),苹果1个。当启动正常后,在供餐品种、营养成份、价格相当的情况下,适时予以调整,逐步完善营养配餐标准。

2.食品采购及配送接收。按照甘政办发〔2012〕27号文件中关于“鼓励学生营养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建立食品生产供应基地”的精神,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牵头,通过镇中心校公开招标,确定供餐企业及采购品种、价格,并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及质量安全保证协议,由中标企业统一为新区托管镇学校供餐配送,各中心校在招标时必须发招标通知,竞标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经销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清真食品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配送食品车辆及用具必须保持卫生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学校要确定专人接收供餐企业配送的食品,并按时、按量分发给学生。要认真做好配送食品的接收、保管、发放登记工作,建立食品收发台账。

3.存贮、加工食品。供餐企业和学校要建立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严禁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流向学生餐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严禁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提供。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要求的范围、用量和方法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腐烂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不得向学生提供冷荤凉菜。

4.供餐。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伙房)统一提供食品。学校校长或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企业和学校食堂(伙房)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5.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个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保存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记录。

三、建立管理系统

1.建立学生实名制管理系统。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要求,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实行联网式电子化管理,项目包括:“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生电子照片、家长姓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所在学校”等内容。校长对学生资格审查负全责,学生信息由班主任登记造册,校委会成员分工负责审核学生信息登记情况。

2.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牵头,会同镇卫生院、中心校建立学生健康检测指标体系,对学生身高、胖瘦、贫血率等指标进行跟踪调查。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测评估小组调查了解学生营养状况,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资金管理制度。新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发展局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各镇中心校、各学校要建立独立帐户,严格帐目管理,独立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将营养餐费用直接发给学生及家长个人,不得用于员工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开支,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

1.农村学校食堂(伙房)现状和供餐能力

新区托管乡镇5所寄宿制学校,食堂仅能够对寄宿学生供餐。面向全体学生供应营养餐存在一定困难,需要进行扩容改造。其余43所学校没有食堂(伙房),需要新建或改造。

2.新建、改扩建食堂(伙房)建设规划

根据国家对学校食堂建设的标准,新区托管乡镇43所学校需要新建学生食堂,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需资金2200万元;5所寄宿制学校餐厅需要进行扩容改造,扩容改造面积600平方米,需资金120万元。以上共需投入资金2320万元。力争2012年内,通过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和新区自筹,完成中小学食堂(伙房)新建和改扩建任务,以满足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需要。

营养改善计划范文第6篇

学生都是我国正在成长的的花朵,切实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对我国人才培养打下基础。下面是由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一)

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为改善我校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国民综合素质。根据上级精神和要求,我校本期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确保“学生营养午餐改善计划”顺利实施,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力保障农村中学学生营养水平,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民族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校长室牵头、总务室负责、班主任落实、全校教职工执行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

(三)坚持安全、营养、价廉、便捷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方式

在全校所有学生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在校学生课间操间供应一瓶牛奶、一个鸡蛋(条件允许时给所有学生提供免费午餐)。由班主任组织生活委员每天到指定地点(负责教师石及汉)领取。

四、领导机构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 各班主任、后勤及炊事员等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具体由学校党副校长石及福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五、补助标准和资金来源

营养餐配发标准为每人每天3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合计每生每年600元。标准按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提供营养午餐的所需资金由国家财政拨付。学校执行时间从开学至县教育局召标后全县统一配送后止。

六、工作程序与管理要求

(一)审定补助人数:各学校每学期初将配发营养早餐学生按实名制建立学生全面信息造册上报学校总务室初审汇总,再报县教育局复核汇总审批备案,以此作为对学校发放补助资金、配送分发食品和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每学期补助资金划拨到各校后,由学校校务会监督,总务室管理和支出,学校定期与供应商进行实际结算。营养餐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在校少年儿童的营养餐食品的购置费用,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确定供应方案:营养午餐食品(学生饮用奶、鸡蛋等食品)由校长室负责牵头,总务室负责落实。采购至少确定2个厂家或个体供应商,食品采购供应商个体有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等,每学期签订一次合同,并将供应商名单送相关部门备案。供应商应按合同将营养午餐食品及时配发到学校。学生饮用奶和鸡蛋每周至少配送2次,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超过时限的,学校有权拒收。学校负责鸡蛋等食品熟用的加工,确定专人保管和发放营养早餐食品,并做好当日的统计工作。

七、职责分工

1、学校总务室负责制定本校“计划”实施方案和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积极探索适合于本校的供餐模式,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跟踪监测,开展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2、建立健全专项财务人员,确保资金的需要和专款专用。

3、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营养午餐食品的发放及学生用餐的安全及进行综合监督,做好本班学生的用餐记录,定期开展班级食品安全教育和管理。

4、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食品卫生的日常监督,按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

5、采购人员做好学生食品供应环节的监管,严禁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6、学校总务室负责对“计划”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

7、建立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征求社区家长、学校学生意见,改进计划,并向社会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8、学校其他职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的相关工作。

9、供货商按照合同要求,负责供应合格食品,建立科学配送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定期将营养餐食品按时配送到校。

八、保障措施

(一)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根据教育局“计划”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寄宿生的管理。进一步做好寄宿生校园生活的管理,完善学生住宿、就餐、如厕、洗浴等后勤设施。

(三)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加强对营养午餐食品质量及卫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食品配送分发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要时刻预防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引发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情况发生,坚决杜绝对进校食品质量把关不严、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事件,做到警钟长鸣。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依托“营养午餐改善计划”实施,加强食品安全健康宣传教育,促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二)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政治活、集体活、技术活。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值周教师

二、实施范围

XX小学所有在校学生。

三、补助标准

从20XX年3月1日起,每生每天由财政补助3元,每周15元,每学期(按20个周计算)300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600元。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四、供餐方式

根据正府办发〔20XX〕54号文件“各试点学校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科学合理配餐”的规定,对建有小食堂的田生学校、梨坝学校、凉台学校原则上要求由学校食堂供餐,必须确保往返时间在1小时以上学生在学校食堂吃上完整的中餐。对于不愿在食堂就餐的学生,也可以提供蛋、奶、水果加餐或课间餐等。

对未建食堂、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转马、大堡、石笋、土城、政权、四椏等学校和教学点,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实行家庭(个人)托餐。对于托餐条件都不具备的,采取向学生提供蛋、奶、水果、面包加餐或课间餐等。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食品采购、存放、加工、分餐等环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1、食品采购管理

对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资料由县政府采购办会同县教科局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在没有实行政府采购之前,由XX镇中心小学实行全镇统一定点组织配送。各校对蔬菜、肉(禽)类等物品可实行定点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障协议。各校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或食品要认真进行检查和验收,有条件的要对采购或配送的食品查验“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要定期公示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接受学生、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2、食品存放管理

各校要高度重视食品的存放管理工作,对购入的食品要设立单独的房间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工作。食品要分类存放,要严防食品出现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现象,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食堂和学生餐桌。要高度重视食品防盗工作,对工作疏忽而造成食品糜烂变质或被盗,由保管人员赔偿。

3、食品的加工要确保卫生安全,膳食合理搭配,努力提高营养水平。

4、抓好就餐管理。

由于各校食堂按照上学期运作模式进行管理。对其他学生的分餐,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由班主任每天到学校签字领取牛奶或者鸡蛋分发给学生在各班教室集中食用,要教育学生用餐前洗手,要求将鸡蛋壳和牛奶盒放在垃圾篓里。

各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建立食物中毒和疫情、病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食品样本48小时留样制度,保证样本资料完整。坚持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准入制度。

5、加强供餐食堂管理。

供餐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专(兼)职食堂管理人员,设立学校各方面人员和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严格落实《XX镇学生食堂管理制度》,强化食堂监督管理。

学校食堂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和“非营利性”要求,实行成本核算,学校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费用。

供餐食堂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校长或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陪餐费用自理,并做好陪餐记录。

(二)、加强应急处理能力

(三)、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

对享受补助的学生实行学籍实名制管理。各校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将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全部受助学生名单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中心小学汇总(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送局业务股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局按照相关程序下拨补助经费到学校账户,学校严格按照《正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及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支付。

1、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各校要严格按照财政、教育部门制定的制度,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财务实行专帐独立核算,并定时(每月)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和上级的审计。

2、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中心小学要对镇属各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并纳入校长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三)

为贯彻落实有关“营养餐工程”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营养课间加餐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龙市小学营养餐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营养餐工程”,为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健康安全” 的原则,稳步推进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三、实施内容及供餐方式

(一)实施内容

1.标准及经费来源

从20XX年春季学期起,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2.加强教育、广泛宣传

我校位于农村山区,自然条件艰苦,学生营养状况不良,我校决定增加学生营养,每天课间让学生补充充足的营养,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坚持以生为本,努力做好此项工作,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使“营养改善计划”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供餐方式及人数

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将采取课间加餐模式,共2370人,食品供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营养餐工程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值周行政、各班班主任和科任老师

五、工作实施具体步骤:

1、 行政值周人员每天负责验收(目测和抽样)食品数量、质量、生产日期,并做好登记。

2、每天发放人(供应商)将验收合格的食品按班级发放。

3、班任课教师目测和抽样验收食品(数量、质量),无问题后教师统一组织在各班教室分发给学生并做好登记。如有问题所有食品停止发 放,并立即报告值日行政启动应急预案。

4、任课老师指导学生正确用餐,食品启封后应当场吃完不得延期食用,并督促学生餐后将垃圾分类放入班级垃圾桶,不得乱扔。

5、餐后各班及时打扫好教室卫生,可回收垃圾倒入学校指定的地方,不可回收垃圾倒入校外垃圾池,保持教室干净整洁。

六、实施范围和标准

我校实施在校学生每人每天3元的补助标准,食品由教育局指定供应商供货。

七、责任追究

凡因管理不善或各种失误,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安全防范

1、成立安全应急小组

组长:XXX

组员:XXX、各班班主任。

营养改善计划范文第7篇

张世琨说,我国儿童营养状况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儿童营养问题更为突出。2010年贫困地区尚有20%的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6到12月龄农村儿童贫血患病率高达28.2%,13到24月龄儿童贫血患病率为20.5%。贫困地区农村儿童的营养状况亟须改善。

张世琨介绍,从2012年10月开始,我国优先选择8个贫困片区10个省份100个县作为试点,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由中央财政提供项目经费1亿元,主要为6个月至2岁的婴幼儿每天提供1包富含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的营养包,同时开展儿童营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努力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健康状况。2013年,项目范围已经扩大到21个省份的300个县,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也增加到3亿元。截至2013年12月底,受益儿童数量已经达到40万。

2013年贵州省在乌蒙山区和武陵山区的8个县实施了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6到24月龄的受益儿童达4.5万人。贵州省卫生厅副厅长张光奇介绍,项目对贵州留守儿童的健康发育起到了较大的助推作用。项目的实施还提升了当地群众对儿童喂养、儿童保健的知识水平,使社会对儿童健康更加关注。

(人民日报)

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受益人数逾两千万

据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 教育部等部门近日通报我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情况:目前,全国699个国家试点县已有近10万学校开餐,2240万学生受益。

根据教育部通报,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已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截至2013年10月底,全国22个试点省份的699个国家试点县(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个团场)近10万所学校全部开餐,受益学生达2240万人。

一些国际组织对我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给予积极评价,认为中国政府在很短的时间内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到2000多万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效率非常惊人,与世界90多个实施学校供餐的国家相比,中国政府的项目具有独特优势。

(人民日报)

湖北日报讯 2月17日上午,中国贫困片区儿童减贫与综合发展试点项目在汉启动,湖北省是该项目全国唯一的试点省份。丹麦王国驻华大使裴德盛、丹麦绫致基金执行董事彼德森、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王国良、副省长梁惠玲出席并讲话

营养改善计划范文第8篇

教育部副部长、全国学生营养办主任鲁昕指出,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努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顺利,进展明显。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鲁昕要求,要切实履行地方责任,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以及食品配送等经费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事实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将近两年,供餐形式仍是较为突出的问题。今年9月下旬,全国学生营养办已下发《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全力支持校园食堂供餐,对责任划分、管理模式等问题做出安排。

《通知》中所称五个突出问题,分别是指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和食品配送费用安排不明确,食堂建设不足,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存隐患,以及对突发事件应对不成熟。

此前,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正式接受政府委托,在2012年对营养改善计划进行全面评估。其中发现,有超过45%的学校采用采购成品加餐或课间加餐的形式,其营养效益不足食堂供午餐的三分之一;23.23%的学校还不具备食堂供餐的硬件条件。配套资金不到位,教师激励机制不足,长效监督机制仍待建立,更是普遍问题。

此次《通知》首先解决食堂供餐问题。《通知》要求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每生每天3元钱的中央膳食补助资金必须全部“吃”进学生嘴里。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食品配送等费用,则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

试点地区学校建设食堂,则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通知》要求各地尽快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其他供餐模式,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国家试点地区的比例不低于90%,用于学生食堂建设的资金比例不低于90%。到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试点地区学校原则上应由学校食堂供应正餐。《通知》还指出,要优先解决好699个国家试点县学校食堂建设问题,尽快实现学校食堂供餐。要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实行“倒排工期”、进度月报和问责等制度,保证按时竣工交付使用,尽快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其他供餐模式。

对于食品安全的问题,《通知》要求对大宗原材料实行政府采购,执行供餐“黑名单”制,并建立膳食委员会,参与到食堂的管理、评议中。《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四统一”等工作制度,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