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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三则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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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三则翻译范文第1篇

关键词:NBA球队名称;归化;异化;韦努蒂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831(2013)08-0208-3 doi:10.3969/j.issn.1006-2831.2013.03.053

1 . 语篇类型,功能与翻译目的

正如每个人的名字一般,每一支NBA球队都拥有自己的队名。篮球运动作为一项体现拼搏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的体育运动,其队名要能够体现这支队伍的历史和文化,有助于鼓舞队员们的士气和精神以及争取大众的认可和支持。可见,队名不仅仅是信息类(informative)语篇,同时更是宣传鼓动(vocative)和施加影响类(operative)语篇,其主要功能是向人们展示球队精神,争取更多的支持者,推动球队的发展。队名的语篇类型特点为词语简洁,积极向上,个性感强,易为大众认可,便于记忆,富有内涵。因此,队名翻译的预期译文功能是让外国球迷了解球队,喜爱球队,支持球队。

2 . 归化策略和异化策略以及韦努蒂关于归化/异化翻译观点的转变

归化和异化是翻译活动中采取的两种不同的翻译取向。归化是指在翻译过程中尽可能用本民族的方式去表现外来的语篇;异化则是指在翻译过程中尽可能保持外来语篇的“洋味”。1813年,德国哲学家斯莱尔马赫提出翻译的两种取向:疏离和归化。疏离是尽可能让作者安居不动而引导读者去接近作者;归化是尽可能让读者安居不动而引导作者去接近读者。在此基础上,韦努蒂于1995年在《译者的隐身》中首先提出了归化与异化。多年来,韦努蒂一直极力主张异化翻译,反对归化翻译,在其《反思翻译》一书中指出:“抵抗式翻译(即后来的异化翻译)”可以有助于保留原文的语言和文化差异、生成陌生化的译本,从而标示出目标语文化主流价值观的边界,并阻止这些价值观对文化他者进行帝国主义的归化。然而他在《译者的隐身》第二版中,改变了观点,认为归化和异化是二元共存,而不是二元对立了(袁晓宁,2010)。在与张景华的交流中,韦努蒂指出:其研究基础不仅包含后结构主义,同时也借鉴了其他哲学流派的思想,其思想吸收了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和女性主义等等(张景华,2009)。因此,我们不能片面、极端地理解归化/异化理论,而应当在具体的翻译实践中灵活运用归化/异化策略以达到翻译的预期目的。

3 . NBA球队名称的归化翻译取向

从NBA球队队名的语篇功能和翻译目的来看,大多采取归化的翻译策略。主动向受众的文化背景靠拢,译为中国观众所熟悉的意象以争取中国球迷的支持不失为一个好方法。例如TORONTO RAPTORS中,raptors本意为“凶猛的禽”,如鹰、鹫等,具有速度快、灵活性好、观察力敏锐等特点。然而西方文化中龙的形象常常是邪恶诡异的,在队名中以猛禽指龙的可能性不大。将其译为多伦多猛龙队,就是运用了归化翻译策略,以中国传统文化中龙的吉祥、勇敢、强大、霸气的特点来表现TORONTO RAPTORS的内涵,“猛”字恰好地体现了球队队员的强壮和势不可挡。而有些媒体译为暴龙队或恐龙队则令人联想到恶龙残暴、血腥的一面,不容易获得球迷好感。DALLAS MAVERICKS中mavericks意为“小牲口,不受驯服的动物”,引申意为“特立独行的人,反传统的人”。直译为“小牲口队”显然不妥,可是如果忽略mavericks的本意,译为“独特队”又显不够贴切。在中国,常见的牲口有牛、马、驴、骡等许多。但是考虑到其引申义,则不难想起mavericks与中国谚语“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相通之处。因此,选择小牛犊为mavericks所指,译为达拉斯小牛队最能体现球队敢于拼搏、勇于挑战的精神。一些媒体将其译为达拉斯牛仔队则属于异化策略翻译,以美国西部牛仔充满活力、敢于闯荡的形象诠释球队的精神内涵。WASHINGTON WIZARDS中的wizards指“巫师”。巫师在西方是具有神奇魔力的形象,使用咒语和魔药,负责传示神谕,能够预言,有正义与邪恶之分;然而在中国,人们提起巫师总是联想到装神弄鬼、助纣为虐的形象,特指掌握邪恶力量的坏人。因此,译为巫师队容易招致反感。相比之下奇才一词则好得多。在中国,人们把能力出众的人称为人才,历史上就有著名的“四大才子”。对于具有某一方面特殊才能的人则称为奇才以显示其优秀以及与众不同。可见,将WASHINGTON WIZARDS译为华盛顿奇才队很好地运用了归化的策略,把球队名称内涵巧妙地融于中国文化之中,容易与受众产生共鸣,为受众所认可。

由于中西方文化的不同,对于同一内涵有时需要不同的意象来诠释,若不灵活变通则可能造成笑话甚至是反效果。此时采用归化策略来进行翻译就能很好地化解中西方文化上的反差,实现预期翻译效果,再现球队名称的精神内核,达到语篇的翻译目的。

4 . NBA球队名称的异化翻译考量

异化翻译策略是指在译文中尽量保存语篇的原汁原味,即异国风情,以期达到让受众了解源语篇所属语言的文化价值的目的。当某些NBA球队队名与球队的历史发展紧密相连,例如反映球队所在区域或纪念特殊历史事件时,若勉强采用归化翻译策略就不合时宜,甚至可能导致“四不像”的尴尬局面。此时,异化翻译策略就更有助于中国球迷正确理解球队文化,领略异国风情。采用异化翻译时,要注意两点。首先,异化不是简单的直译,而是翻译过程中文化诠释方法上的一种选择;其次,异化翻译常常需要加以注释,帮助受众了解源语篇语言的历史和文化。例如Boston Celtics,球队名称源于波士顿社会人口结构特点。波士顿有许多爱尔兰移民,其中不少移民是凯尔特人。因此,译为波士顿凯尔特人能够准确地反映球队历史,这种以先祖命名的方式稍稍加以解释也能使中国球迷理解起来毫不费力。在福建闽南地区,有整片的村落住宅依然题有“鲁国公堂”、“渤海流芳”等字样以示自己为山东渤海一带移民的后人。尽管他们移居至福建已历三代,却仍然以先祖的归属地标榜自己,中国人民的这种“认祖归宗”的情结与Boston Celtics这一队名的意义有异曲同工之处。还有著名的L.A. Lakers译为洛杉矶湖人队。在中国是没有“湖人”这个概念的,之所以采用异化策略,坚持译为湖人队是因为1948年加盟NBA时,球队还在明尼阿波利斯,一座被称为万湖之地的城市,于是便有了Lakers,意为在湖边生活或工作的人。1960年,球队搬迁到了洛杉矶,冠以新的城市名却没有更改队名,即L.A. Lakers。在中国,人们熟知“山里人”和“渔民”这样的概念,因此,要受众理解“湖人”的意义并不困难。这样的异化翻译处理既成功地向中国球迷展示了球队独有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归属,又能较容易地为中国球迷理解和接受,顺利实现了预期的语篇翻译目的。正符合了韦努蒂后期的观点:异化的翻译需要结合归化的语言才能完美地展示给受众,正确地为受众所理解和接受。And this means that the linguistic and cultural differences of the foreign text can only be signaled indirectly by their displacement in the translation through a domestic difference introduced into values and institutions at home(Venuti, 2004). 将New Orleans Hornets译为新奥尔良黄蜂就稍显曲折。NBA球队有以动物名作为队名的传统,在中国的文化中黄蜂虽不如灰熊、公牛、雄鹿等动物那样能使中国受众立刻将动物特征与篮球运动特征联系起来,但在蜂类中黄蜂也称得上骁勇的大个子,且蜂类擅长的就是群体进攻,译为黄蜂队也算恰如其分。相传在南北战争期间,夏洛特附近的黄蜂群帮助驻扎在当地的南军打跑了北军。从那时开始,黄蜂就被视作夏洛特的庇护神。将Minnesota Timberwolves译为明尼苏达森林狼则是陌生化策略的运用。Timberwolves原意是灰狼,即我们所说的大灰狼。中国受众立刻联想到的恐怕是大灰狼与小红帽中的经典大灰狼形象,狡诈、阴险,被聪明的小红帽识破诡计后惨遭猎人猎杀。译者对直译的灰狼形象进行陌生化处理,译为森林狼或木狼,强化了源语篇文化中灰狼居住在森林里,健壮而善于奔跑的动物形象,更容易获得中国球迷的认可和好感。由此可见,异化翻译的过程中,说明性的注释和对译入语境传统文化的考虑都是必要的。

综上所述:对于归化/异化取向的选择要以具体的语篇类型为依据,以翻译目的为导向。即便在同一类型的语篇翻译中,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合适的策略。在翻译理论学习的过程中,要始终将理论与翻译实践结合,不断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才能从译文中认识理论的内涵的价值,从而为进一步发展理论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Venuti, L. The Translation Studies Reader[C]. London: Routledge, 2000.

陈小慰.新编实用翻译教程[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狼三则翻译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文学作品与文学译作生存于两个不同的文化语境,而无所不在的文化语境使得差异性在文学翻译中显得尤为突出。在全球化语境下,如何正确处理翻译中的差异性问题已成为翻译界一个新的关注点。文章以贾平凹的小说《浮躁》与其英译本rubulence中的英译为例,从语用移情的角度出发,对汉英文学翻译之异化策略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作了对比分析,认为异化策略有助于不同语言的文化交流。

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兴起,文化全球化的讨论也日趋热烈。然而,文化全球化的内涵是文化的民族性特征与不同文化的交流和互动,并非文化的统一。面对这一新的发展动态,我国翻译研究的文化价值取向也经受着严峻的考验。张柏然教授认为,中国21世纪的译学研究应将“对实际翻译活动中的‘纯翻译问题’的关注拓展为对现实个体和整个民族命运的关怀,为百姓和民族文化的新生寻求适合的翻译策略”孙。本文以《浮躁》与其英译本中汉语文化意象的英语“异化”与“归化”译文为例,运用跨文化交际的语用移情理论,就文学翻译中文化差异造成的翻译障碍与翻译策略的选择作以粗浅的探讨。

一、移情作用与语用移情

1.移情作用

移情作用原是一个美学和心理学概念,由德国费舍尔父子最早提出,用以说明审美时人的心理活动。他们认为,只有人移入感情到对象上去,才能使其审美活动达到最完美的阶段。这一概念后来被广泛应用到人际交往中,意指设身处地地理解他人。移情心理会使交际者变得更加宽容,更容易接受不同的个人,认可不同的文化和观点。

2.语用移情

“语用学所关心的是说话人(或写作者)所传递的和听话人(或读者)所理解的意义”(Pragmaticsisconcenredwiththestudyofmeaningascommunicatedbyaspeaker(orwriter)nadinterpretedbyalistener(orreader)。何自然先生将移情的概念借用到语用学领域,指言语交际的一方如何刻意对另一方吐露心声,表达用意,听话人或读者又如何设身处地地来理解说话人或写作者的意图和心态口。

3.语用移情在跨文化交际中的作用

汉英跨文化交际主要是指中国人如何用英语同英语本族人进行交际,以及英语本族人是否容忍以英语为外语的中国人所表达的不完全地道的话语。由于语言交际不仅涉及语言本身的各个层面,还更多地涉及交际双方所处的社会和现实环境,因此为了实现交际的成功,双方必须使自己的语言顺应环境,并根据环境去顺应语言。假如交际的环境在以汉语为母语的中国,作为以英语为外语的中国人,我们会尽可能用正确、地道的英语表达自己的思想。但如果交谈内容与中国国情和文化密切相关,那么所谓地道英语便无从谈起了。这时,成功的交际就必须依赖于英语本族人心理上的移情作用。既然身在中国,交际中的英语本族人能够入乡随俗,尊重异国的国情和文化,做出语用移情,容忍和接受这些对中国特有事物的“不地道”的英语表达方式。

总之,跨文化交际中的语用移情要求交际主体自觉地转换文化立场,有意识地摆脱本民族语言文化的束缚和影响,将自己置身于另一种语言文化模式中,主动如实地领悟和欣赏该语言和文化,从而帮助交际获得成功。

二、汉英文学翻译之异化策略

翻译作为跨文化交际的桥梁,其过程必然涉及两种文化。周志培将翻译中的文化问题作了大小之划分。翻译中的大文化就是文本整体所反映的或蕴含的文化。翻译中的小文化(亦称文化因素),是蕴涵在词语或表达法(包括谚语、成语、俗语等)中的文化“¨蚰”,如《浮躁》中的“忙处加楔”、“吃在碗里看在锅里”等所反映出的民族文化,属于小文化的范畴。文学作品中的小文化,在翻译中可以转换,也可以移植。转换就是以目的语文化所固有的形象去替代原文中的文化形象,转换的结果使原文的文化意象发生了顺应改变,以目的语形象替代源语文化形象的目的在于使译文适应目的语读者,顺应译语文化而被接受,这种替代和调整的翻译策略称之为归化(domestication)。移植则是将源语的文化意象或形式移植到目的语文本中,其结果将使译语的语言文化由于进入了外来文化因素而产生某种变异,这种变异称之为异化(foreignization)t487),异化的目的在于使目的语读者尽可能多地接触到与母语不同的源语文本中的异域文化意象和相对陌生的表现形式。

1.异化的必要性

许建平、张荣曦在论述翻译中的异化与归化问题时举了这样一个例子:陪外宾看《梁祝》。译员向外宾介绍剧情时说了半天客人仍似懂非懂。见状哈哈一笑说道,这就是“中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两位作者将诙谐机智的谈吐称作是“我国外交译事中的归化杰作”¨解。虽然两部作品都是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但两者的故事情节以及作品所反映的时代背景和文化特征却大不相同。从文化交流的目的考虑,以英语文化中的固有形象替代汉语言中的文化形象,似有不甚贴切之嫌。因为这不但不利于译文读者对汉语文化实质的了解,影响我国本土文化的传播,而且由于译文所产生的效果与原文大相径庭,而歪曲了我们的民族形象。两位作者还指出,“以外国读者群体为对象的汉译英则宜走归化之路。理想的汉译英翻译作品应当尽量向英语靠拢,以符合英语语言文化的习惯表达法。”因为“外国读者对中国及其语言文化的了解程度远远不如中国读者对外国语言文化的了解”。汉英翻译中被移植进译语的文化因素从语言应用的角度对于译文读者可能一时不习惯,但随着中西文化的不断交流,西方人也在逐渐了解中国的语言与社会文化。例如美国的《时代周刊》将所倡导的“百花齐放”和所提倡的“讲政治”分别表达为“letahundredlfowersbloom’和‘talkpolitics’。

翻译是不同文化的交流活动,其最终目的是寻求不同文化间的融合,而这种融合必须是以保持文化的多样性为基础的融合。因此,译者在翻译中就必须尽最大可能保持原文的文化特质和差异性。英汉翻译作为英汉两种文化交际的桥梁,我们不仅对内要“拿来”,要适当吸收一些英语文化的异质成分,对外也要“送去”。季羡林先生说得好,“今天我们的文学也能帮助外国文学的繁荣与发展,他们不来拿,我们只有‘送去’,这就是我的‘送去主义’。我们的文学要“送去”,而文化作为文学作品中的精髓当然也要跟着文学一同送出去。

罗进德先生指出:对外介绍我国文化,扩大中华民族文化的影响是信息时代中国历史上第四次翻译的历史任务。如果我们的汉译英文学翻译一味地走归化之路,我们何以实现我们的“送去主义”,又何以能对外展示中华民族文化之民族特征?因此,文学翻译的汉译英也应该采用英译汉的异化策略,即在汉英翻译实践中尽量采取异化策略,将汉语言的文化特征尽可能移植到目的语英语中去,即尽量在目的语中再现源语文化的特异形象。从策略上讲,就是将源语与译语的语言符号转换拓展为对该民族文化内涵的移植。这一原则与策略在英汉的翻译实践中已获得了很大的成功,经过努力,这种策略也会在汉译英的翻译中获得成功。因为异化的策略不仅能满足译入语读者接受异域文化的阅读期待,而且也是翻译乃文化交流之桥梁的释然。异化翻译对译入语民族的文化、语言及社会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在各个民族发展史中都是有目共睹的。因为翻译是因民族的发展需要而诞生,自然要以促进民族发展而延续。因此,打破自我封闭,坚持既要“请进来”,还要“送出去”的原则,才是新时期中国翻译及翻译研究的真正使命文化交流是在不同文化的不断碰撞冲突中从陌生逐渐相知,相互理解,相互依存和交融的。

2.从语用移情的角度看异化的可能性

孙致礼先生认为,处理翻译中的文化差异性问题,基本策略有两种:一是“融化”,一是“活现”阳¨蚰。所谓“融化”,就是一味地用译语的文化品位取代源语的文化品位,如英国学者Hawks翻译《红楼梦》时把“阿弥陀佛”译成“Godblessmysoul!”,用基督教文化代替了中国的佛教文化,很可能让西方的普通读者认为中国人也信奉上帝。这样的做法“以假象,假信息蒙骗译文读者”。¨埘。“活现”则要求译者以一种开放、尊重的心态去面对文化的差异性,尽可能地将异域文化的差异性真实地移植到目的语文化之中,使其以“异者”的文化身份出现,并融入译语主体文化之中同生共处。

语用学的社交语用移情观认为:跨文化交际双方都设身处地尊重对方的思想感情和观点,以实现交际的成功。从交际的角度讲,汉英文学翻译正是以英语表现形式再现以汉语文化为背景的汉语文化形式的异域文化移植,是一种跨文化交际活动。由于心理上的移情作用,译者作为交际的一方,会尽可能把希望表达的思想(原文的语言所传递的信息和所承载的文化)用正确地道的英语表达出来。但是由于交流内容都是中国语言代表的中国文化以及中国事情,那么很多信息就很难用所谓地道的英语展现出来,难免山现一些译文读者感到怪异、生疏的“离格”英语。但这些“离格英语”若从社会文化的角度看则很自然。美籍意大利学者韦努蒂(Venuti)认为,如果译文读者对译文有一种陌生和疏远感,即感悟到了文化差异,外国文本在目的语中就获得了一时的解放…。译文的读者作为交际的另一方,他们知道自己的是译本,译本里讲的是外国事和外国人,因此他们会设身处地,尊重异国的国情和文化,“移入感情”到译作中去。请看《浮躁》…英译本Turbulenceu¨中一些有关的译例。例1“田中正是吃在碗里看在锅里,陆翠翠毕竞是个处女呀!””“TianZhongzhengisamanwhohashiseyeonthepotwhilehe’Seatingoutofhisbow1.Afteral1.LuCuicui’Savirgin!’,…㈣例2“俗话说:物以类分,人以群聚,这种把人也分成类或许还有几分道理,可这几分道理我也能知道!’’Ⅲ(266)“There’Sasayingthatgoes,Objectsaredividedintocategories,peopleraebroughttogetherincrowds.Now,theremightbesomethingtodividingpeopleintocategories,butthatdoesn’ttellmeanythingIdon,talreadyknow.

例3“龙生龙凤生风,老鼠儿子能打洞,这小子就杀了人!’’n翱Adragon’Ssonisadragon,aphoenix’ssonisaphoenix,nadarat’Ssonknowshowtodigaholeintheground.Sohemurderedher!,,例4“即就还有一个名额,狼多肉少,能争得我吗?’’‘。“Thatonlyleavesonerelaopening.nadthereraeplentyofpigsatthetrough,SOwhatmychnaces?’’

语用翻译观认为,翻译应该使原文和译文在语用语言和社交语用两个层面上达到等值效果。上述四例言简意赅,饱含文化色彩,译文与原文完全达到了语用等效。如果译者认为译文读者虽然不熟悉某种语言现象或意境甚至对之感到陌生,但是只要他们可以通过译作提供的语境来理解该现象或意境,那么他就可以采取异化的策略,将该现象或意境所承载的文化因素原原本本地移植到译语文化中去。新晨

例1的“是吃在碗里看在锅里”直译为“hashiseyeonthepotwhilehe’Seatingoutofhisbowl”,虽然这一语言现象可能并不被译文读者所熟悉,但他们根据译文所提供的语境“Afteral。LuCuicui’Savirgin很容易理解其文化形象,从而推导出暗含意义(implicitmeaning),即田中正对女色贪婪成性的丑恶嘴脸。例2、例3中的“物以类分,人以群聚”和“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能打洞”在译入语中都有与其相对应的表达法,如“Birdsofafeatherflocktogether。”或“FinefeathersmakeifRebirds.”和“Likefather,likeson.”但译者却没有用译语所固有的文化形象去替代原语的文化形象,而是将原语的文化形象直接移植到了译语中。而译者的这一抉择既是基于对译文读者和译文语言环境的正确判断,也是基于翻译乃文化交流之目的。例4的“狼多肉少”的文化形象被转换成“plentyofpigsatthetrough”以后,虽然很地道,但其结果却使原文的“狼多”变成了“猪多”“肉少”变成了“槽口小”。其实,“狼多肉少”完全可以按照汉语的文化意象翻译为“There’StoolittlemeatforSOmanywolves”nn,译文不仅能够传达原作的真实意图而不被译文读者误解,而且还为译文引进了异域文化。虽然译文读者对这一文化意象的表达不甚了解,但基于读者的世界知识:狼是一种生性凶猛、残忍、贪婪的食肉动物,“There’StoolitlemeatforSOmnaywolves”的“狼多肉少”的直观形象更容易在译文读者头脑中产生这样的联想:名额之少,竞争之激烈,宛如一群饿狼扑食之势,从而达到翻译的跨语言、跨文化交际的目的。这些汉英翻译文化因素移植现象在译入语中的出现如初酿新酒,初次品尝,总觉得口味有点“怪异”,经过一段时间的老熟醇化,便可逐渐为异域读者所喜闻乐见,因为“移情作用是对他人或他文化的欣赏,使人认识到自己的语言、文化、举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好的”。

狼三则翻译范文第3篇

最具野心奖

黄蜂队历史不长,2003年球队从夏洛特搬到新奥尔良时用的还是1988年的队徽,只是把城市名字改了一下,但今年的这次变动比较大。仔细观察上赛季黄蜂队的标志:手里拍球的黄蜂眉头紧锁,个头比较小,球并没有完全拿在手里。而本赛季修改的队徽上,黄蜂不仅眉头舒展开了,个头也变大了,球握在了手里,更重要的是嘴角还流露出一丝狡黠的微笑,似乎是警告各位对手要小心了。上赛季黄蜂队势头强劲地取得常规赛西部第一,若不是经验差一些的话,他们就会掀翻马刺,站在西部决赛的赛场上了。联想起来,队徽的这个改动也合情合理。

森林狼本赛季实力也有所加强,看起来他们信心很足,这也体现在了队徽上。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森林狼的队徽还是一只眯缝着眼睛,表情呆滞的狼。加内特到来的两个赛季之后,狼头张开了血盆大口,周围点缀的几棵松树也映衬出了狼的霸气。今年森林狼的队徽上,深蓝色的夜空和黑色的树影作背景,一只仰天长啸的狼凸显在画面上,阴森的眼神中透出某种威严,仿佛预示这年轻的“小狼”们要在下赛季给联盟一个震撼。其实这只狼不如以前狰狞,但看起来却更可怕,这也正是森林狼队追求的效果。

最没创意奖

俄克拉荷马雷霆队在搬到新家后不久就推出了最新的队徽,但是这款队徽却遭到了外界的恶评。可能是时间紧迫,也可能是领导要求不严,总之雷霆队的这个队徽看起来就像一个中学生设计的。球队主席本尼特解释说,蓝色来自俄州州旗的颜色,而红色和橙色则代表了日落。难怪这个队徽会遭到恶评,我们还没见过哪支球队愿意用日落来做球队的象征,这不是想让自己的球队日薄西山吗?

最具人情味奖

很多人都对底特律活塞队的队徽很不理解,因为“活塞”代表底特律发达的汽车工业,但队徽上却是一只马头,这是为什么呢?其实上世纪五十年代时活塞的队徽是很卡通的,是一个汽车人的造型,直到1996年才改成以马头为主、篮球为背景的图案,而这都是因为球队的吉祥物胡伯(Hopper)。本来活塞队已经有了一个吉祥物,但此时球队里来了一个叫胡伯的人,他来自社会底层,曾经在一个杂技团表演。胡伯在球队总裁面前展示了很多技巧,但他的投篮却很差,险些被拒之门外,不过最后球队还是看在他很勤奋刻苦的情面上勉强留下了他。没想到,胡伯的表演十分受欢迎,他经常为球迷跳舞和杂耍,随着他的日渐红火,球队原来的吉祥物退役了。1996年,胡伯已经在观众面前表演了1000多次,他的演出范围也越来越大,从球馆到学校,从慈善团体到运动会开幕式,因此球队的标志也为他而改。不过,也许是因为马头的确和汽车城差距过大,所以2006年活塞的队徽上就没有马头了,但胡伯依然在为球迷们表演,他也终将会被写进活塞队的历史。

队徽颁奖盛典

每支NBA球队都有自己的队徽,队徽不仅是球队的标志,更是所在城市的象征。有的球队从建队之初就一直使用同一个队徽,而有的球队队徽则是经过多次演变才变成了今天的样子。新赛季开始前,新奥尔良黄蜂队和明尼苏达森林狼队双双更换队徽,看起来黄蜂还是那只黄蜂,而野狼也依然是野狼,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其中暗藏玄机,队徽的更换意味着这两支球队野心的膨胀。

最易误解奖

达拉斯小牛队和圣安东尼奥马刺队的队徽被很多球迷所误解,大家都觉得小牛队的队徽为什么是马而不是牛呢?马刺究竟是马身上的还是人身上的呢?由于NFL已经有一支橄榄球队叫做达拉斯牛仔队,但NBA的小牛队也想起一个纪念西部牛仔的名字,所以只好叫“Mavericks”,这个单词准确来讲应该翻译为离群的小马或小牛,队徽上的马就是当年牛仔们骑的马。30年前小牛队的队徽是球队的开头字母“M”上拄了一个牛仔帽,2002年时改成了马头,可能是中国的翻译者们翻译队名时没注意队徽,所以在译成小马和小牛均可的情况下选择了小牛。

马刺的误会则属于常识不足。近三十多年来,马刺的队徽基本没有变化,都是把字母“U”变成马刺的形状。很多人不知道马刺为何物,还以为是某种武器或者是马蹄子上的掌上安了根刺,实际上马刺是牛仔们安放在鞋跟部的,目的是用来控制马的行进。马术比赛里,骑手们就是通过鞋上的马刺来控制马的前进或后退。

最不思进取奖

洛杉矶湖人以前叫做明尼阿波利斯湖人,明尼阿波利斯是现在森林狼队所在城市,那里有著名的北美五大湖,湖人的意思就是在五大湖周围工作和生活的居民。后来球队发生了一次飞机失事,球队老板痛下决心将球队迁到了洛杉矶,但是球队名字没有变,仍然是湖人。后来的队徽只体现出了洛杉矶字样却把“湖人”忽略了,直到最近几年队徽才体现出些现代感。但是在虔诚的湖人球迷眼里,他们的队徽总是最美的,看来一支球队的队徽是否受欢迎不仅要看样式,而且还和球队的历史战绩及球星多少有关。

狼三则翻译范文第4篇

一、……者,……也

这是文言文中判断句最常见的形式。主语后用“者”,表示提顿,有舒缓语气的作用;谓语后用“也”结句,对主语加以肯定或解说。如司马迁《鸿门宴》中“楚左尹项伯者,项羽季父也”。

二、……者也

有些判断句,在句末连用语气词“者也”,表示加强肯定语气,这时的“者”不表示提顿,只起称代作用。这种判断句,在文言文中也比较常见。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城北徐公,齐国之美丽者也”。

三、……者,……

只在主语后用“者”表示提顿的判断句,并不多见。如王安石《游褒禅山记》中“四人者:庐陵萧君圭君玉,长乐王回深父,余弟安国平父、安上纯父”。

四、……,……也

判断句中,“者”和“也”不一定同时出现,有时省略“者”,只用“也”表判断。如司马迁《廉颇蔺相如列传》中“和氏璧,天下所共传宝也”。

五、借助动词“为”或“是”表判断

如司马迁《鸿门宴》中“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

六、利用副词“乃”“即”“则”“皆”“亦”“素”等表示肯定判断,“非”表否定判断

“乃”“即”“则”“皆”等副词表示肯定判断,兼加强语气。用“非”表示否定判断,如苏洵《六国论》中“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

七、无标识判断句

文言文中的判断句有的并没有任何标志,直接由名词对名词作出判断。如司马迁《屈原列传》中“秦,虎狼之国,不可信”。

总之,在理解文意时,学生如果根据上述判断句的特点,就能准确把握判断句,理解其表达的意思,顺畅地翻译文句。在翻译句子时,学生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文言文中的判断句在翻译时要注意现代汉语判断句的特征,一般情况下,肯定的判断句译为“是”,用“非”表示否定的判断时译为“不是”。以2009年高考语文湖南卷为例,试题要求翻译“赐之车马而辞者,不畏步者也”,此句为用“也”做标志的肯定判断句,译为“赏赐给他车辆马匹却推辞的人,是不害怕步行的人”。

狼三则翻译范文第5篇

习语是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体现了一个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所有语言的习语能够最佳诠释其语言的特点,与此同时,习语的翻译又是最有难度的。本文结合语言文化背景旨在探讨以下问题:中英文习语的不同之处;中英文习语翻译的规则及方法。

一、中英文中习语的不同

1.比喻的不同。译者在翻译习语时,必须考虑到一些因素,比如,读者的文化习俗、思维方式、知识层面等。例如,中国人通常使用“雨后春笋”描述某事物的快速大量的发展。但在英语中,同一件事物人们用“bejustlikemushrooms”比喻。因为竹子不是英国当地的本土植物,即使“竹子”一词是外来词,英国人还是很难接受用竹子来比喻上述语意。

2.习俗的不同。最关键的不同点是对于“狗”一词的所持的态度。狗在中国文化中是一个献谄的动物,在汉语中有很多对狗含有贬义的习语。例如,“狐朋狗友”、“狗急跳墙”、“狼心狗肺”等。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狗被认为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因此,英国人生活中有很多含有狗的习语。例如,Everydoghashisday(凡人皆有得意的日子),Todogone’ssteps(跟某人走),Loveme,lovemydog(爱屋及乌),等等。3.自然环境的不同。习语的诞生与人们的生活工作紧密相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东风”是指“春风”。如李煜《虞美人》:“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其中的“东风”就指“春风”。但是,英国地处西半球,属于海洋季风气候,因此在英国刮西风预示着春天的来临。因此,他们的“西风”来指代“春风”或“春天”。

4.不同。在汉语和英语中,大量的习语体现了与的关系。佛教在中国有超过一千多年的历史,信仰佛教的中国人相信佛控制着世间的万物。例如,“借花献佛”、“闲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等。在许多西方国家,人们信仰基督教,因此人们视圣经为其为人处世的指导原则,许多英语习语来自圣经。例如,“sellone’sbirthrightforamessofpottage”(因小失大、见利忘义)。

5.历史、文学典故不同。英汉两种语言中,还有大量由典故形成的习语,通常取自历史典故、传说及寓言等,具有历史性和强烈的民族特征并广泛传播于民间。这些习语结构简单,意义深远,往往是不能单从字面意义去理解和翻译的。汉语如“愚公移山”、“叶公好龙”等。英语如Achilles''''heel(惟一致命弱点)、aPandora''''sbox(潘多拉之盒——灾难、麻烦、祸害的根源)等。

以上由于文化差异形成的习语的不同,直接造成了英汉两种语言相互使用上的难度。因此,译者必须掌握好不同的文化背景以及源语言和目标语。

二、习语翻译的方法和原则

对于翻译原则,历来就有不同的观点。著名僧人玄奘曾立下准则,即翻译对于百姓而言必须真实、易懂。翻译家严复提出了著名的翻译三原则:“信,达、雅”。鲁迅尤其注重翻译的真实性。张培基则注重于翻译内容逻辑的一致和真实。美国著名的翻译理论家EugeneA•Nidar强调“功能对等(functionalequivalence)”或“动态对等(dynamicequivalence)”。可以看出,这些主张是相互影响、互为补充、不断完善的,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中心意思都肯定了译文要忠实准确地表达原文的意义。以下笔者谈谈习语的常见翻译法。1.直译

直译,指在不违背译文语言规范以及不引起错误联想的条件下,在译文中保留原习语的民族色彩、语言风格和比喻形象的方法。有些习语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其含义,也因为人们相同的情感和社会经历,有些习语在中西语中含义相似或相同。当原习语的隐含意义很明显或很容易推断时,读者则可以通过字面领悟它的含义,直译字面意义。例如,“Goodluckwouldnevercomeinparis”(福不双至)、“Longhairandshortwit”(头发长,见识短)……

文学手法的翻译可以保留习语的比喻、民族特征和语言方式等特点,但这些都必须建立在读者熟知另一语言的基础上。

2.意译

意译指的是在掌握某一内容大概含义的基础上,能够流畅、自然的翻译,而不用过分注意细节翻译。意译也要注意原句的句式、结构、修辞手法等,而不是自由的添加或删减。鉴于文化背景的影响,在翻译过程中译者要保持原文比喻、形象的民族、地方色彩等。例如,“acatonhotbricks”(在炽热的砖头上行走的猫),与汉语“热锅上的蚂蚁”不谋而合。有“非常狼狈、异常焦虑”之意,因此易于读者理解。但有时候时,我们无法保留原本语句的字面意义和形象意义,也无法找到同义的习语借用,这时可将原文的形象更换成读者所熟悉的另一个译文形象。例如,汉语中的“天有不测风云”。如果将该句直译成英语会使英语读者感到困惑。因为他们很难理解汉语的“风云”一词。如果译为“somethingunexpectedmayhappenanytime”则容易让英语读者理解。这样的例子很多,“breakoutofthepotthatholdusin”被译为“打破这个把我们关在里面的罐子”,许多非英语的读者对于这句话感到困惑,因此译为“出人头地”更合适。

3.注解

严格意义上讲,注解不能够作为翻译方法解释,但它确实影响到翻译的内容。因此,当习语被第一次介绍给译入语时,注解起到关键作用。“叶公好龙”一词被直译为“LordSheh’sloveofdragon”,并注解为:“叶公很喜欢龙,在他住的地方画的、刻的都是龙。有一条真龙听说这件事后,亲自拜访了他,叶公由于惊吓过度而发疯。”这则注解起到了恰当的解释作用。

4.直译和注解的结合

虽然有些习语广为人知,但非本语言的读者不知道其来源。因此,有些汉语习语翻译时将直译和注解相结合达到保留原句形象的目的。例如,“theplannerwerebusybypassingtheGordianknot.”计划制定者为躲避戈尔迪之结——棘手的问题而忙得不可开交。

以上讨论到的是最基本的翻译方法,不同的习语有其特点、形式和文化背景,因此在翻译时应采取不同手法灵活处理。

狼三则翻译范文第6篇

[关键词] 中国当代文学;海外接受;版权

自改革开放以来,将中国介绍给全世界已经成为最 为主要的任务,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让中国文化“走 出去”,在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已经发展成为极其重要 的国家战略。党的十同样指出要推动中华文化走向 全世界,不断提高中国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国文化在世 界上的影响力与感召力 [1] 。中国当代文学作为中华文化 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海外接受问题成为人们所关注的 焦点,这不仅关系到中国当代文化的发展趋势,且决定 了中国文化软实力。所以需要对中国当代文学海外接受 问题加以分析与探究。

一、从多重视野看中国当代文学接受问题

笔者结合近几年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认为在近几 年的发展中,中国当代文学海外接受的现象得到了有效 的改善;但是从整体角度分析,在社会舆论以及媒体的 导向下,往往会带给读者夸大奇谈的印象。有部分媒体 在宣传的时候会形成特定的倾向,即中国当代文学已经 在海外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力,然而现实则是在诸多海 外书店中翻译过的中国当代文学少之又少 [2] 。如果在海 外书店中能够找到中国书籍,大多是政治类与古典类, 正因为如此,才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中外版权呈现出贸 易逆差现象。 根据分析,对中国当代文学接受造成影响的因素 众多,就像作家的写作风格不同,所引起的海外接受情 况不同是一致的。著名作家贾平凹个人认为对于自己的 作品海外接受情况是比较清醒的,在一次采访中他谈 到:在20世纪初,有一位外国人前来找自己,并表明非 常喜欢《废都》这部著作,且将这部作品的海外版权所 购买,但是因为当时所选择的翻译家中英文水平比较 低,导致该部作品的英文版在翻译一半之后停止,版权 一直在外国人手中。直到前几年,才被其他翻译家成功 译出。如此一来,便可以清楚了解到,中国当代文化在 海外传播离不开优秀的翻译家,且因为受到国情、文化 的差异,如果翻译家的水平过低,则导致翻译出的文章变味。 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之所以导致中外版权交易 形成逆差,且中国当代文学在海外市场中所占据的份额 比较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以美国为例,具有文化 孤立主义,按照“百分之三” [4] 的报告(百分之三是针 对全门类译作而言),小说与诗歌领域译作的比例只占 0.7%,从2010年之后,美国出版的汉语文学作品接近百 种,其种类少,销量低,并没有在当地引起中国当代文 学的浪潮,且出书最多的便是莫言与毕飞宇,而两者的 排名也在10万名之后。然而根据调查,中国当代作家的 一部作品在海外的发行量十分惊人,即在2005年由英国 企鹅出版集团买下的《狼图腾》,可以说这是我国图书 严格按照市场规则第一次进入欧美主流图书市场,其该 出版集团以10%的版税以及10万元预付款买下了英文版 权,是版权贸易税收入最高的一次。除此之外,《狼图 腾》版权贸易后续输出到其他国家,包括法国、德国、 意大利、西班牙等26种语种版权,而西方主流媒体,比 如《纽约时报》《时代周刊》《泰晤士报》等进行了报 道,做出了评论。《狼图腾》版权贸易成交总额达到了 100万元以上,其不同的外文译本在全世界的100多个国 家同步发行。由此可以得知,《狼图腾》的成功在一定 程度上说明中国当代文学作品已经走向了国际,走向了 世界。除此之外,《三体》作为第73届雨果奖最佳长篇 故事获奖作品,在海外出版、发行,并受到海外读者的 喜爱。在2012年《三体》第一部由著名翻译家、作家刘 宇坤所完成,第二步与第三部分别由马丁森与亚布拉罕 森进行翻译,且在2013年中教图公司完成了《三体》三 部的海外电子版权交易,所带来的影响力重大。 所以无论从宏观角度还是微观角度分析,均可以清 楚了解到中国当代文学海外接受情况不容乐观,而造成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两点:第一是缺少优秀的翻译家,第 二是缺少成熟的文化机制,其文化包括优秀的 翻译家、正规的出版机构等,这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引起 人们的关注与重视。

二、中国当代文学海外接受受到国内创作的影响

从整体角度分析,中国当代文学在海外接受中同 样也受到生产的制约,其中以哈佛大学图书馆中的中国 文学信息作为案例。哈佛大学是世界著名学府,其图书 馆数量众多,中国当代文学资源比较集中的图书馆包括 了哈佛燕京学社、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根据相关报 道,在哈佛大学的图书馆之中可以得到有关中国当代文 学的宏观信息,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可以了解到中 国当代文学的海外接受情况。根据分析得知,在中国当 代文学中,小说、诗歌、戏剧三种类型,其小说在整体 上占据了明显的优势,但是诗歌所带来的影响力是最大 的,其表现不逊色于小说,由此可以得出诗歌在海外独 特的传播特征 [5] 。另外从出版时期分析,在过去的三年 内,小说与诗歌的总体数量是相差无几的,翻译的比例 也比较接近,戏剧却存在欠缺,由此可以得知在近几年 海外翻译中戏剧不如小说与诗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 是莫言的《红高粱》《丰乳肥臀》,在莫言获得诺贝尔 文学奖之后,在海外引起了一股中国小说的潮流。截止 到今天,小说、戏剧、诗歌是中国当代文学海外接受的 主要类型,但是在海外翻译中会受到翻译语言等因素的 影响。所以总结得知,对中国当代文学海外接受造成影 响的因素与国内创作有着关系,虽然大多数学者认为国 际文化是制约中国当代文学海外接受的主要因素, 但是从某个角度分析,国内创作情况也在潜移默化的影 响其中国当代海外文学海外接受情况。在国内文坛中小 说、诗歌、戏剧、散文是最为主要的四大类别,但是缺 少研究与翻译出版,难以占据海外学者的研究重点,且 国内戏剧也相同,所以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还可以得 出结论:一是作家的知名度以及写作水平对海外传播与 接受造成影响;二是作家的语言、作品风格等流通环节 会造成不同的海外接受情况。

三、中国当代文学作品海外接受的发展对策

第一,我国相关部门需要加强重视中国当代文学作 品海外接受问题,并对翻译等因素加以考虑与分析,开 展有效的翻译出版计划,并进行资金的支持。在近几年 的不断发展下,中国作家协会推出了中国当代文学精品 翻译工程、国务院新闻办也开启了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 划,其中王安忆的《长恨歌》在法国翻译后收到当地的 赞扬。 第二是开展会议以及书展 [6] 。我国作家协会在诸多 地区开展了“国际写作营”,并举办了相关的研讨会, 德国汉学家曾经还专门主持与召开了王蒙作品国际研讨 会,在2006年法国所举办的国际文学书展中邀请莫言与 王安忆共同参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中国当代文学作 品的影响力与知名度。 第三是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毋庸置疑,在当前科 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下,主流媒体已经成为现阶段十分重 要的组成内容,当然,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国当代文学 海外传播奠定了基础与保障。在国内有外文版的《中国 文学》《世界文学》等媒介载体,在国外也有专门的中 国文学特刊,包括《中国季刊》《翻译评论》等,且这 些报刊中经常发表中国当代文学作品,甚至与国外主流 的出版机构出版过中国当代文学作品,比如美国的霍特 出版社、英国企鹅集团等 [7-8] 。

四、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在国际 中影响力逐步提高,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其文化 大国的地位需要继续增强,要将中国当代文化传输到海 外,让海外读者感受到中国当代文学作品的魅力。在近 几年,中国当代文学走出去已经成为文学界以及学术界 的热门话题,尤其在中国当代文学的海外传输中,其接 受问题受到人们的关注与重视,积极分析其接受问题, 能够帮助我们规划中国当代文学走向海外的目标与战 略,能够为推动中国文化走向世界奠定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宋耀武.论海外华文文学与中国现当代文学史[J].才 智,2013(5):228.

[2]熊修雨.中国当代文学的海外影响力因素分析[J].文学 评论,2013(1):131-138.

[3]姜智芹.中国当代文学海外传播研究的方法及存在的 问题[J].青海社会科学,2013(3):146-150+156.

[4]曹文刚.中国当代文学的海外传播[J].哈尔滨师范大学 社会科学学报,2015(1):150-152.

狼三则翻译范文第7篇

关键词: 动物名称 文化内涵 对比

大千世界,动物千姿百态,动物名称除去其本身的词义外,随着时间推移与时代变迁,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文化内涵与联想意义。由于中西方文化的相通性和差异性,相同的动物会给不同民族带来相近或相反的联想。因此,想要正确把握其文化内涵,我们必须排除其中假象等值的东西,理解其深层语义。

1.内涵相同

有些动物的形象与天性因典型而深入人心,经过一定的相似联想,加之文化间的交流与渗透,东西方在一些动物名称的文化内涵上基本达成了共识。

1.1鼠(rat)

老鼠个头小但生命力与繁殖能力极强,其常鬼鬼祟祟出没于各处啃食家具、偷食粮食、携带病菌而令人烦恼。从“鼠辈”、“贼眉鼠眼”、“鼠目寸光”、“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等习语中,我们不难发现“鼠”在汉语中往往被冠以卑鄙、卑微的头衔。在英语中,也不乏以鼠比喻小人的例子:Rats desert a sinking ship(船沉鼠先逃)这一谚语被用来暗指那些一遇到危险就争先寻取安全或一看见困难就躲得老远的胆小怕事之人;Like a rat in a hole(如瓮中之鳖)用于比喻已在掌握之中、逃跑不了的东西,这里英文中的“鼠”与汉语中的“鳖”相对应,“鳖”由于与“憋”读音相似,在汉语中常含贬义。

1.2羊(sheep)

羊性情驯顺,易于管理,其皮毛是必不可少的纺织保暖材料之一。由于其读音与“祥”相似,在古代与“阳”通用。在成语及民间故事中,多取“羊”做吉祥之意,如“三羊开泰”为岁首吉祥之语,古代宫廷小车被称作“撵”,也被称为“羊车”,即“祥车”。在中国经典寓言故事中,羊往往是善良、温顺与弱者的代名词,如“羊入虎口”用于比喻弱者陷入险恶境地,面临被残害的危险。在西方文化中,羊的形象与之不谋而合:A wolf in sheep’s clothing(披着羊皮的狼)用于形容人面兽心的伪君子;He that makes himself a sheep shall be eaten by the wolf(甘心做绵羊,早晚喂豺狼)与汉语中的“人善被人欺”异曲同工。

1.3猪(pig)

为中国人所熟知的猪文化中,猪由于其肥胖的体型与嗜食嗜睡的生活习性,常被作为愚蠢、贪婪、胆小与丑陋的代名词。日常生活中的骂语多与猪有关,如“猪脑子”、“死猪不怕开水烫”等。在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中,以猪为原型的猪八戒的本领稀松平常,不但喜好女色,还好吃懒做,形象颇为不佳。无独有偶,在西方文化中,猪也是迟钝、肮脏、懒惰与贪婪的代名词,to make a pig oneself被用来形容某人食无节制;to be a pig about被用来比喻某人的贪得无厌;to teach a pig to play on a flute(教猪吹长笛)引申为做荒诞或不可能的事。

此外,中西方还有许多文化信息相近的动物名称,如狐(fox)在中西方文化里都有奸诈狡猾之意:He is a man of fox(他如狐狸一般狡猾);You can never fox me(你是骗不了我的);驴(donkey)在中外文化中都用于形容人愚蠢而固执:He is an absolute donkey(他倔得像头驴);公鸡(cock)总是带有骄傲自负的意味:as arrogant as a cock(骄傲得像只公鸡),等等。

2.内涵不同

尽管东西方在许多动物名称的内涵上有着相似的倾向,但东西方文化起源、历史发展轨迹、观察视角差异与神话传说中的动物形象差异,仍会在一定程度上催化动物名称文化内涵的地域化与个性化,引起动物名称附带信息的差异。

2.1狗(dog)

作为人类最早驯化的家畜,狗的存在和进化与人类文明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无论中外,狗的基本功能都是通过犬吠与撕咬看家护院。对于强调集体观念、注重人情交往的中国人来说,狗在人际交往中唱起了白脸,自然不招人待见。因此,汉语中“狗”大多含贬义,如“狼心狗肺”、“狗仗人势”、“狗苟蝇营”等。然而,西方国家人大多强调个体独立,而“狗”的存在则恰好维护了其隐私权,因此,“狗”在西方国家的境遇与在中国习语文化中的不堪大相径庭:top dog(位居要津的人);old dog(行家里手);wet dog(熟悉水性的人);lucky dog(幸运的人);Every dog has its day(凡人皆有得意时);Love me,love my dog(爱屋及乌);help a lame dog over a stile(助人渡过难关),这与汉语里的“痛打落水狗”,继续打击已经失败的坏人,不使死灰复燃之意南辕北辙。

2.2鱼(fish)

中国作为传统的农业国家,“仓廪实”、“食而由于”自古以来就是饱受自然灾害的劳动人民最为朴实美好的心愿。“鱼”与“余”读音一致,因此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鱼”常被用作祭祀、点缀,也是每逢喜事餐桌上的必备佳肴。“鱼”在汉语中往往有殷实富足、自在安乐之意,如“如鱼得水”、“临渊羡鱼”,孟子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一文中就以鱼象征珍贵的、有价值的事物。同时,鱼肚中“多籽”与“多子”同音,亦有多子多福之意。相反,在西方文化中,“鱼”则多为贬义:cold fish/fish-blooded(冷血的人);fishwife(爱骂街的泼妇),由此可见,“鱼”在西方人眼中往往是冷血与无知的代名词。

2.3龙(dragon)

龙是人类虚构出的长形、有鳞、有角的神异动物。清代基督教传教士以撒旦代名词“dragon”翻译了汉语的“龙”,不但以一神教核心思想颠覆东方世界盛行的多神教,而且根本无视中国历代正史的记载。实际上,东西方文化中的“龙”是异形异性、天差地别的。从古至今,中国人都将自己视为“龙的传人”,在炎黄子孙眼中,“龙”是浩瀚苍穹中行云布雨的使者。从周代到元代,“龙”都是贵族的象征,在明清两朝,“龙”更是升华成了君主的象征、民族的图腾。“画龙点睛”、“望子成龙”、“卧虎藏龙”、“龙凤呈祥”,“龙”在汉语中往往被赋予神圣、尊贵、成功、吉祥之意。然而,在西方人眼中,“龙”是一种凶猛的野兽,是邪恶的象征。在《圣经》的《启示录》中,魔鬼撒旦化身为一条大红龙(the great dragon)带来争战。同时在英国史诗《贝奥武夫》中,主人公因除掉了龙而成为众人缅怀的英雄。因此,“龙”在西方文化中常代表蛮横的、令人不悦的事物。

此外,还有许多与文化信息相冲突的动物名称,如猫头鹰(owl)长相似猫,又习惯在夜间活动,因此中国人称之为“夜猫子”,“夜猫子”进宅则被视为凶兆,而其在西方文化中却被视为智慧的象征,as wise as an owl(如猫头鹰一般睿智);海燕(petrel)在高尔基文章中不畏暴雨迎难而上的勇敢者形象深入人心,而其在西方人眼中却是以惹是生非为乐的捣蛋鬼形象。

通过英汉动物名称内涵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动物名称不仅仅是对应动物的形象符号代表,当其置身于一定的文化背景中,还会被赋予丰富多彩的文化内涵。因此,对于不同文化背景与意向内涵的了解与认知,在跨文化交际与翻译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在语言文化中没有绝对的对应,也没有绝对的对立,因此动物名称在东西方文化中的异同,也不可避免地会存在重叠与特例,因此,以上笔者按照东西方文化中内涵的异同,对动物名称进行大致分类,必定存在一定的牵强附会之处,这也是笔者将本文称作漫谈的原因。

参考文献:

[1]陈建芳.论英语动物词的语义与翻译[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2):27-36.

狼三则翻译范文第8篇

关键词:商标;音译;意译;移译;原则

         引言

        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往来日益活跃,越来越多的外国产品涌入国内市场,同时又有更多的国内产品打入世界市场。商标是企业宣传和推销产品的利器,也是消费者认识或购买商品的向导,其作用已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因此研究商标的翻译方法,提高商标的翻译质量是极其重要的一环。笔者结合商标的特征及自己对商标翻译的研究,从实际的角度出发,对商标翻译适用的方法进行了进一步探讨。

        一、翻译方法

        根据peter newark 对文本类型的划化,商标应归为呼唤类文本(vocative text )当中的专有名词(proper names )。对于这类文本的翻译方法,它归为以读者为中心的交际性翻译(communicative translation ),注重话语和话语活动功能,谋求译文读者对译文的反应一致。但是要讨论其翻译方法,还要进一步考虑其词义理据(semantic motivation )。商标大致有三个来源:1、来源于专有名词(如:“张小泉”剪刀、philips 电器);2、来源于普通名词(如:“海鸥”相机、“playboy ”服饰);3、来源于臆造词汇(如:“乐凯”胶卷)。对于第一类商标一般采用音译。如“philips-菲利浦”;第二类则常用意译法,如“pearl –珍珠”;第三类可用音译也可用意译。以上方法只是一般规律,针对一个特定的商标到底应采用那一种译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及实际效果而定。大致来看,商标翻译可采用四种方法:1、音译法(transliteration );2.意译法(free translation );3、音义结合法(combining transliteration and free translation);4移译法(transference )。

(一)音译法

        音译法即根据译入词的发音规律将愿意的文字拼写出来的翻译方法。有相当一部分商标,尤其是专有名词和臆造词的商标往往是不具备任何语意的,而只是作为一个标识符号来用。在这种情况下,翻译主要不在传递名称本身的语意信息,而是创造赏心悦目的美感,再现原文的音韵之美,或体现商标所蕴涵的异国情调。要实现这一类翻译目的,用音译法当属一种较为恰当的选择。例如:“audi”(汽车)、“hilton”(香烟)、“coca-cola”(饮料)分别译为“奥迪”、“希尔顿”和“可口可乐”;国内产品“茅台”(酒)、“康佳”(电器)、“上菱”(电梯),则分别译成“mao tai”、“konk”、“shang ling”。这些商标自身都不具备任何意义,意译不仅符合译入语的发音习惯,而且也符合作为商标应简洁明快的特征,不失为商标名称翻译的佳作。

(二)意译法

        意译法是从意义出发,将原文的大意表达出来。用意译法有时会更加地体现商品的功能和品质。如国产的“皇朝”葡萄酒、“永久”自行车、“太阳神”口服液;进口的“blue ribbon”啤酒、“crow”汽车、“international”收音机等等。对这类品牌的翻译若仍用音译法的话,不仅会大大破坏原文的意境美,难以达到原文吸引消费者的效果,而且还有可能因字数过多导致不便记忆。而使用意译则能有效再现原文的意境,同时又能避免译文冗长的问题,是一种更为可行的翻译方法。例如美国一种香烟商标“good companion ”,若意译为“良友”,则简洁并使人产生亲切感。中国商标也是同样道理。

(三)音、意译结合法

        对于原无实际意义的商标,按照译入语的发音规律进行音译,同时在措辞上又能考虑到译入语的文化和消费者的心理接受特点,富裕译文一定的实际意义,从而在内容和形式上做到了音义兼顾,这种音译意译结合的方法是商标翻译中又较为理想的选择。因为这不仅从形式上再现原名称的发音美,在内容上也能体现产品的特征。

(四)移译法

        移译法是将原文原封不动地移到译文中去。相对于前面提到的几种译法,这应是最简单的一种。在英语中,某些商标是由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或产品构成成分等词语构成,因为名称过长不符合商标特征而取其首字母缩略形式。在汉语中若取原文的音译或意译,会同样出现名称过长的问题。在此情况下,用移译法不失为解决问题的良策。

        二、商标翻译时应遵循的原则

        (一)有益联想原则

         商标对消费者的心理产生一定影响。商标得当,适应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则会引起人们的兴起,激发购买欲望;相反,如果商标容易引起人们的负面联想,则肯定会使产品的推广大打折扣。如:“芳芳”系列化妆品曾一度风靡中国城市,其英文商标译为“fang fang”。译者在音译的同时却忘了fang这个词在英文中可指“狼牙”或“毒蛇的牙齿”。一个fang不够,还要再加上一个,岂不令人毛骨悚然,望而生畏!而英国一家食品公司用“anchor”作为其商标,原文的喻意是容易令消费者满意的;船抛锚后停泊不再漂移,比喻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但如果直接意译成中文“抛锚”或“锚位”,中国人恐怕难以把它与食品的质量可靠联系起来,若音译为“安可”,人们会自然联系到“安全,安心,可爱”等字眼,其商标有意联系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二)避繁就简 朗朗上口原则

        有些英语商标本身较长,若完全按音译会出现拗口或难以记忆的译文,因此应灵活掌握,讲求技巧。如:美国著名胶卷“kodak”,要是严格按其发音来译,应译为“柯达克”,单实际上“柯达”才真正为广大消费者所熟悉,这不仅因为其简单上口,还在于它能够在音韵上更容易让消费者联想到产品的性能。(“柯达”与按快门的“喀哒”声相似。)

        (三)文化差异原则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往往受到语言、宗教、价值观、生活态度、教育科技水平、物质文化程度、社会组织形式、政治和法律等因素的影响,因此,翻译商标时应充分考虑到产品所销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历史和风俗。

        (四)力求完美 规范统一原则

        对于同一商标,往往有多种译法,但多个译名会给商家和消费者带来不便甚至损失。因此,商标翻译时应尽量尝试各种不同的方法,不断斟酌,以选择一个最恰当、最突出的译名。例如:美国产的一次性照相机“polaroid ”就有“宝丽得”,“宝来得”,“拍立得”和“波拉罗伊得”四种译法,笔者认为应统一为“拍立得”。再如,海南目前有许多企业都喜欢用“三湘”作为自己产品的商标。一般音译为“san xiang”,这一译法本身并无不妥之处,但若将其改为“sun shine ”效果会更好。“sun shine ”既与“三湘”的汉语拼音谐音,在英文中又有“阳光”之意,象征着产品有着美好的未来。

        三、结论

        在对大量商标翻译实例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商标翻译中应遵循的四条原则,并根据自己的理解概括出适合于商标翻译的四种方法。但商标翻译要涉及市场学、广告学、顾客心理学、美学、甚至跨文化交际学,这就决定了翻译过程的复杂性,要使商标翻译完美无缺,达到简洁、易读、易懂和易联想的总体要求,只能靠译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反复斟酌。 

参考文献:

[1]朱娥.商标词的翻译理论和方法[j].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26(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