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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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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范文第1篇

各处、办、局,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当前正值冬季,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底。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2016年1月中旬)。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督查整改阶段(2016年1月下旬—2月底)。各村、各单位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拉网式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特殊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要聘请专家检查,认真分析、及时解决、跟踪整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安全检查无盲区、隐患整改零容忍。

全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涉及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

(一)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1.危险化学品。一是从现在起到明年6月份,要认真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对照专项治理12个方面内容,组织相关企业对特殊作业制度的修订和执行、特殊作业风险管控、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安全作业证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将违规特殊作业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严厉打击特殊作业环节中的违规行为。二是要针对冬季危化品使用单位行业特点,强化危化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防冻、防寒检查,防止因储罐、管线冻裂、堵塞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尤其要加大对储罐区和管线的巡回检查频次,加强自动控制系统维护保养,确保自动控制系统正常运行。三是要严密组织对辖区内石油天然气管道、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管网进行排查,切实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筑施工。严格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对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的动火作业、设备安装、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搭设、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方案以及防止高处坠落、防火、防触电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督促企业对作业现场加强隐患治理,防范极端天气危害以及高空作业事故。要针对冬季施工困难多、农民工返乡心切、赶工期现象普遍、工人情绪不稳定等特点,制定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采取有效的保暖、防冻、防滑措施,遇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同时,要抓好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备工程的安全管理。

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冬季气候干燥,用火用电增多,是火灾事故高发期。要组织发动各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重点抓好公共娱乐场所、加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领域和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严防火灾事故,特别要高度重视人员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要严格控制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活动,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

4.交通运输。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强危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存储、使用各环节安全管理,强力推动寄送物流企业落实寄运物品100%先验试、后封箱,寄送物流活动100%实名制,邮件、快件100%通过X光机安检制度,防止发生重大涉爆涉危事故。二是冬季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频繁,交警部门要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公路

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摸清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落实各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各种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尽快消除隐患。5.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店、专柜依法经营情况;储存、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零售点违规储存、违规经营礼花弹行为整治情况。

6.特种设备。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检测,严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加强对燃气管线、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和液化气钢瓶的管理。

7.风险较大作业。要突出抓好工业企业动火、粉尘、有限空间、高温液态金属等风险较大作业的安全管理。对存在高温液态金属作业的企业,要重点督促加强检查维修作业和非常态生产时段作业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和相关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存在粉尘作业的企业,要按照《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要求,开展“回头看”排查;对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确认作业现场条件、严格委外作业管理和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等方面,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同时,水利、非煤矿山、拆船、农业机械、电力等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冬季的季节特点,加强安全监管。各企业和相关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及时落实各阶段的相关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副主任徐玉山任组长,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领导,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加强督导。要坚决克服厌战情绪,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实施“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重要措施,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创新方式,严格检查。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运用好“四不两直”、“专家问诊”等方式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区安委办采取强制措施督促整改。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进隐患整改,对拒不整改隐患的企业,要移交市相关部门立案查处。要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推进打非治违行动,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监管治理。

(三)加强值守,突出防范。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带班、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重要岗位实行双岗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信息报告机制,全面做好“两节”期间事故信息的接报和处置工作,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四)完善预案,及时应对。要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响应程序和应对处置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督导,确保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和突况的监测预警工作,完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各相关单位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于2016年2月20日前报区安委办。

安全生产大检查范文第2篇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企业自查、网格员检查、街道督查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范围

所有工矿商贸企业,包括小作坊、小加工厂。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机械制造等。

三、检查时间

(一)组织发动阶段(8月29日前)

街道发文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至各网格管理员,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企业自查和网格员检查阶段(8月29日至9月20日)

由网格管理员负责发放《企业自查表》,各企业对照《企业自查表》的要求认真填写,并对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和整改,各网格员对照检查表的要求,对网格内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表》,9月20日前将《企业自查表》一起收回,上交街道安监中队。

(三)督查阶段(9月21日至30日)

在随时准备市督查组抽查的同时,街道也要对各工作组进行抽查,每个组抽查不少于4家单位。

四、检查分工

各工作组对辖区内每家生产单位进行检查;经济发展办对白云工业功能区和临溪电镀整合区进行检查;政法办对道路交通、消防、三合一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建设办对建设场所进行检查;综合办对街道办公和出租场所、食堂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本次大检查大整治,结合前期布置的“打非治违”,突出重点,与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起来,确保此次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细致排查整治。要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立体式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对非法违规生产经营或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从严查处;对易燃易爆、污染环境、危险作业的小作坊、小加工厂要坚决予以关闭;对无证照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报工商管理局依法查处。

安全生产大检查范文第3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我委在印发的《全市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遂经信〔2017〕128号)文件中,明确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联系督导区县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电力科对电力公司进行督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与各相关业务科室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全面开展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整体部署动员。7月3日,在全委职工大会上传达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精神和要求,并对我市工业系统大检查工作做了整体部署。

(二)制定工作方案。印发了《全市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遂经信〔2017〕128号),对全市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部署安排,并要求各区县、园区按时完成排查;根据国、省安委会督查反馈情况,我委再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制定了工业行业涉及的电力、石油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的对照检查表,对区县和我委督查检查提出了要求。

(三)专题会议研究。7月13日,我委召开第17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明确要求逐个企业进行安全排查,对已经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督促企业优化现有应急预案,使其更具操作性;健全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系统内信息通畅。8月7日上午,我委又召开党组扩大会,再次听取了下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开展情况,强调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注重工作重点,特别是危化品、粉尘防爆行业,以及山体滑坡等重点领域进行排查,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全面开展检查。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经信系统共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20余场,派出检查组40余支,排查企业530余户,共排查核实150余处安全隐患点,下达整改通知书80余份,并建立了隐患台账。要求企业及时排查,限期整改,涉及地质灾害等隐患移交当地国土部门处理。

(五)国省督查整改。一是下达了《关于对国务院安办、省安监局督查反馈安全生产专项督导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和督查的通知》(遂经信函〔2017〕168号)和《关于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的通知》;二是分别抽查了大英县、蓬溪县等区县的突出隐患整治情况,并对已完成的隐患进行了核验;三是9月27日在我市经信系统召开的安全维稳工作会上,对国省安委会对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业领域突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区县园区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

三、突出重点,开展工业系统专项安全整治

根据我委工作实际,制发了《电力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遂经信〔2017〕163号)、《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遂经信〔2017〕122号)、《遂宁市经信系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遂经信函〔2017〕70号)、《遂宁市石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大检查实施方案》(遂经信〔2017〕153号)等文件,突出抓好了电力系统、地质灾害、防汛、危化品、加油站等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按照省、市相关部门对开展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三岗四类”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好安全和职业健康培训台账、培训档案。同时加强安全生产专项培训,上半年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平台,举办安全培训班2期,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员100余名;8月22日,组织召开遂宁市经信系统消防与安全生产培训会,邀请了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和四川省工程机械安全协会的领导对全市300余名企业家、经信系统分管安全领导和科股长进行了消防和安全生产专业培训。

安全生产大检查范文第4篇

根据市安委会《转发__市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__x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当前渔业生产安全形势,拟定于2016年5月3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及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灾避险能力,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渔业安全事故,

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市安委会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为目标,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促进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积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清理取缔“三无”渔船执法行动,从5月上旬开始,组织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套牌”渔船非法捕捞生产等行为,严禁渔业船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航行以及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无证驾驶。从源头上断绝渔业安全隐患,把事故隐患清除在萌芽状态。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25日)。按照全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我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政策指导,对重点水域、重点航段,重点船舶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抓好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6日-7月31日)。要求各乡镇农服中心(水产站)对渔业船舶落实有关规章制度上进行检查。对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以及对异地(流动)生产作业的渔船实行跟踪监管。

(三)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11月30日)。我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全市全面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并向各乡镇公布督查结果。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31日)。认真分析、及时解决渔业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适时进行推广报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二)加大检查力度,务求取得实效。要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抓住渔村、渔港码头、水产品批发市场及重点河道的安全检查,并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及时整改和总结,减少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大检查范文第5篇

为认真贯彻文件精神,为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商务系统组织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立足超前防范,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坚决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强化商场、超市、粮食企业、农贸市场、生猪屠宰企业、加油站(点)、加气站(点)等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工负责,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相关企业要杜绝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紧、抓实,全面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2014年4月26日—5月10日;

检查方式:企业自查和区商务局督查相结合。

三、检查范围及责任分工

本次检查范围为城区重点商场、超市、粮食企业、农贸市场、生猪屠宰企业、加油站(点)、加气站(点)等商贸企业,责任分组详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强化落实岗位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各科室要全面加强对相关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

2、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各科室要按照检查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深入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当场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对可能酿成事故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无法整改的,按照规定坚决予以关停,决不姑息迁就。

3、严格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迅速组织救援,积极稳妥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大检查范文第6篇

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桂安委〔20**〕15号)精神,结合当前全区的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自治区农机化管理中心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地农机安全生产情况;

(二)“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方案、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对重大农机事故危险源、重大农机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改治理情况;

(五)对拖拉机在乡村道路上违法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和“黑车非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整治情况。

二、检查的时间安排

自下文之日起,各市、县立即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各市、县自查的基础上,自治区农机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在3月中旬分赴各地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的方式

(一)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市、县(区)对照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采取积极负责的态度,彻底整改。各市要突出重点,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确保检查实效。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市、县(区)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检查与追究责任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要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厉行责任追究。

四、检查的具体要求

(一)各市、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对这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开展,确保取得明显成效,防止走过场,留死角。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可通过随机抽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不能只浮在表面,走马观花。

(二)各市、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建立检查、整改档案,做好接受督查组督查的准备。

安全生产大检查范文第7篇

一、检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的、地区及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见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整治、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县辖区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强化企业安全责任,组成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检查全县化工、纤维板、纺织、加油站及在生产农副产品加企业等行业。突出化工、加油站、化工、煤气易燃易爆气体生产、供应、使用等高危企业,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二)检查内容

1.督促检查各相关企业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企业办理各类证照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取证情况等);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安全理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每一个关键岗位和关键部位,是否实现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配供电系统、油气传输系统、重大危险源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使用、检测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项防范措施应急准备情况。

2.督促检查各在建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健全安全评估报告及落实情况。

3.了解和掌握各生产企业、在建企业的用工情况及年终清欠职工、农民工工资情况。

4.了解和掌握各生产企业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及2015年的生产经营计划。

5.了解和掌握各企业在生产经营在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四、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计划从2014年11月27日开始,到2014年12月2日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由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牵头,会同县安监局积极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大检查范文第8篇

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结合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着力破解七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使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由镇安监站牵头负责,镇经济发展办、环保等部门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危化企业“九确保”,以合成氨、氯碱生产企业和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冷冻保鲜、冷链冷藏车辆、冶金等涉及液氨使用单位和自来水厂等涉及液氯使用单位的底数,明确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台账;督促涉氨、涉氯单位强化涉氨、涉氯岗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自动化控制、报警连锁系统,完善各项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严防氨气、氯气泄漏事故发生;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动火、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八项危险作业”制度,加强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对存在严重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2、建筑施工与燃气安全。由镇村建站牵头负责,安监等部门配合,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严厉打击在建工程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燃气安全整治要进一步摸清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底数,建立台账,对存在隐患的供气企业、供气设施、用气单位要限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运输、配送燃气和餐饮场所非法购买、使用燃气行为,严禁超期、超装液化气钢瓶混入用气单位,依法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餐饮场所;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抓好燃气经营企业、用气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消防安全、民爆物品整治。消防安全由镇消防部门牵头负责,派出所、村建站等部门配合,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强化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清理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行动成效;适时开展区域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落实各级政府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改,做好国庆、中秋、元旦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遏制较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民爆物品使用单位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由城关派出所牵头负责,深入开展治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坚持人、物、责任捆绑,加强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末端的安全监管,严查严处违规使用民爆物品;严密涉爆重点人员动态监控,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彻底收缴非法爆炸物品,严防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和爆炸等案件、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

4、道路交通安全。由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牵头负责,镇交管站、城关派出所、中心校等部门配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和“打非治违”工作意见,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加强重点车辆监管,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及货车“大教育、大排查、大整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尽快研究出台强化拖拉机管理、强化基层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综合整治效果评价体系、解决农村出行以及加强渣土车、摩托车、外挂货车、非机动车管理等9个规范性文件,并切实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拖拉机、校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和渣土车等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无资质运输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继续推行营运客车和校车驾驶人不适岗制度;加强路面联合执法、集中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形成整治合力;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落实部门责任,采取检查督查、考核评比、预警通报、明查暗访等措施,促进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继续开展城区三轮车专项整治,加强市民文明出行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及联防联控工作;全面落实城市公交运营车辆安检工作,做好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保障车辆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强化城市公交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5、防汛安全。由镇涉农办牵头负责,安监站、村建站等部门配合,要按照防汛抗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科学完善防洪应急抢险预案,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切实做到安全度汛,同时,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切实提高抢险救灾实战能力。各社区、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防洪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尤其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危旧房屋的排查工作,切实加强巡查、值守、监测、预警和人员转移、撤离等各项防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食品药品加工。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负责,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要及时了解,确保我们的食品药品能够安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7、其它单位要对照各自的行业特点、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必须对照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并对本单位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镇安监站。

(二)各社区要对辖区内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检查。

(三)各企业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下大力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要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的发生。要切实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全面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的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时予以整改消除。

(四)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将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社区、各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每月1日前要将上个月有关情况报镇安监站。

(五)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镇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各牵头和配合部门负责实施,镇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督促和检查指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镇直各行业领域牵头和配合部门要根据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制定下发重点整治的具体指导意见,加强协调督促和检查指导。

(二)落实隐患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督促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存在较多隐患的企业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隐患严重、情况复杂的,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对整治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

(三)强化督查检查。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百日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一个月后,镇直牵头、配合部门要组织检查;镇政府安办将组织镇直有关部门开展综合督查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