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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排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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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排查总结范文第1篇

局领导高度重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按照《__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于年初召开组织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题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检点、工作措施,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协调配合,全面彻底排查全区文化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共文化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同时,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加强了对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此次清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期间,我局在整治文化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同时,也加强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边检查边宣传,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我局在公众娱乐聚集场所经营户中广泛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有力地增强了公众娱乐聚集场所经营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提高了公众娱乐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与应急能力。

年初,我局与辖区内的公众娱乐聚集场所主要负责人签订了《__区文化经营单位(2015)年防火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要求各公共娱乐经营单位将责任书制作成警示框,在场所内的醒目位置悬挂。

火灾隐患排查总结范文第2篇

 

根据《金平县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平县火灾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平县教育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增强防控火灾能力,确保我校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赵永华任组长,副校长黄勇、黄绍忠任副组长,各科室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政教处,由杨家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重点排查治理各处办公室、教学楼、学生宿舍、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学生服务部、开水房。

三、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唐玉春负责统筹和指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副组长黄勇负责消防设施的火灾安全隐患督查工作,黄绍忠负责教学楼的火灾安全隐患督查工作;组员李海龙负责图书室、微机室的排查治理工作,黄云炜负责各处室的排查治理工作,伍国林负责实验室的排查治理工作,杨家平负责学生宿舍的排查治理工作,曹明发负责食堂、学生服务部、开水房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本次火灾排查治理工作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3月1日—30日):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对排查治理工作全面部署,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和排查,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必须落实负责人限期整改,如确实无力整改则必须把不能整改的原因记录在案,并及时报交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4月1日—7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针对第一阶段发现的未解决的问题,制定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时间“五落实”。

第三阶段(8月1日—10月10日):治理成效巩固阶段。围绕 “十·一”节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四阶段(10月11日—11月30日):冬防排查整治阶段。针对冬季用电用气用油大量增加,风干物燥而易发生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各项冬防措施。

第五阶段(12月):总结阶段。对本年度的消防安全进行总结,并认真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五、工作要求:

㈠人员密集场所(教室、宿舍)的排查:影响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隐患必须及时清理和改正。

㈡实验室等功能用房的排查: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等设备、线路设置不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不规范,灭火设施不齐或不完好的要限期改正。

火灾隐患排查总结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深入排查整改为载体,全面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努力实现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全覆盖,逐步形成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学校消防安全。

二、工作标准和目标

按照“八个一”工作标准,努力实现“四个百分百”工作目标,达到每个学校都有专门处室、专门人员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火灾隐患得到排查整改,学校师生受到宣传教育,全面实现学校消防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有效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个一”工作标准:完善一套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成立一个排除整治领导组织,组建一批专兼职排查整治队伍,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印发一份消防安全自查标准,建立一套排除整治台账,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宣传图板,张贴(刷写)一批防火标语通告。

“四个百分百”工作目标:排查整治覆盖率100%,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100%,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宣传教育培训率100%。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各学校、幼儿园都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管理组织,明确本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二)落实三项制度。一是检查巡查制度。学校、幼儿园各个部位要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并作好记录,每周进行汇总。学校、幼儿园每个月都要组织开展全校、全园范围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每个季度都要对辖区学校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或抽查。二是整改移交制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报辖区政府和公安机关。三是宣传培训制度。学校、幼儿园要对全体师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省教育厅要求纳入课堂教学,并积极参加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组织辖区学校、幼儿园从事消防安全工作或火灾隐患排查的专兼职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三)做到“七个必查”。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对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做到“七个必查”:一是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学前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楼梯设置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照度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室内消火栓必须做出水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进行主备电源切换及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必须报经测试。四是必查建筑内部专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阻燃制品及阻燃标示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使用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进行装修。五是必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在位并持证上岗。六是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七是必大隐患是否按要求彻底整改并销案。

(四)严格执行“两个一律”。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学校建筑,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一律立即进行整改。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整改阶段(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各地、各学校要及时开展“清剿火患”活动,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全面彻查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火灾隐患排查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构筑我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全市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落实到位,市政府成立运城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田生树担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杨维民担任。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3)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4.地下空间建筑: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车库等地下空间。

5.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6.文物建筑单位: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建筑单位。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贯彻指定国家及省的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情况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

4.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

5.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7.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四、方法步骤

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20日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3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行业及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突出重点,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统一交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各级各部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要逐一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报送当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留档备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2011年3月18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11年3月20日前,市政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评验收。市政府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长、任务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作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为今冬明春“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职责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经督促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公安、工商、文化、安监、住建等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撤消批准的手续或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重大案件,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舆论监督、跟踪整治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部门联合,合力治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牵头,各地要把此次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督执法人员头上,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部门参加,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各行业,系统开展火灾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实行治安、督察、消防“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排查“九小场所”、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政府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能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排查整治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使单位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火灾预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火灾隐患排查总结范文第5篇

为深刻汲取XXX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会议精神,确保XX期间我司的安全稳定,按照XXX精神,我司迅速组织开展了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行动实施情况向厅安委办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为扎实做好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工作开展有序、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底,我司成立了以总经理、党委书记为组长,副总、总经理助理、党办主任为副组长,各公司、各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办。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副组长负责行动的协调、督查工作,各公司、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我司通过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严肃了工作纪律,从制度上保证了工作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底,有效杜绝了推诿、扯皮情况发生。

二、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为做好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我司制定了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梳理自查、整改落实、督导检查、巩固提高四步走,要求各公司、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一是明确火灾隐患大排查项目及范围。排查内容、范围包括:

1. 各公司、各部门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标识是否完好、有效、齐全;消防设施是否定期检测、检修、保养;是否进行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 各公司、各部门室内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是否畅通、符合要求。

3. 各公司、各部门的电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擅自接拉线路。

4. 各公司、各部门工程项目(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办公场所)是否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和消防技术规范。

6. 各公司、各部门的公务车辆、班车车辆的应急锤、逃生装置是否完好;驾驶员是否能正确使用车载消防设施、开启应急通道,对消防安全知识是否掌握,能否实际应用。

二是要求各公司、各部门于9月15日前完成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要划范围、明区域、逐条逐项,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三是对于各公司、各部门排查出的问题,要求涉及部门要在现场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改,对于现场无法整改的,要倒排工期、限期整改。随后工作小组于9月20日对各公司、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以确保隐患排查无疏漏,整改到位且彻底。

三、全面开展排查,严格整改落实

按照省厅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范围要求,我司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要求各公司、各部门对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室内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电气线路铺设,燃煤炉使用,施工项目工程,车辆等方面进行了火灾隐患自查。通过各公司、各部门的自查,排查出以下火灾安全隐患:

……

对于以上隐患,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四、总结工作经验,提升安管水平

通过开展此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效保证了我司在XX期间的安全、平稳运行,为我司今冬防火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此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我司排查火灾隐患5处,目前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到位,为了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我司安全管理水平,工作小组对该5处火灾隐患进行了认真的研判、分析,发现我司目前现仍存在个别部门安全管理度不健全、个别人员防火安全意识淡薄、日常安全教育脱节,个别部门安全学习教育培训不到位情况。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在今后工作中,我司还需要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 进一步抓好职工安全教育。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稳定发展理念,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紧密联系我司工作实际,采取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宣传与培训演练相结合等多种教育形式,学习培训结束后要有反馈,要保证安全教育培训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学习培训有力度、有成效。

火灾隐患排查总结范文第6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和镇、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重大火灾隐患100%挂牌督办,火灾明显减少,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火灾起数稳中有降。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镇驻地和农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场所、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低、生产储存经营与人员住宿没有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等行为,以及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对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确,擅自封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未统一管理等问题。

(五)各类渔港、码头及停靠的渔船。对各种规模的渔港、码头及停靠的渔船特别是集中停靠的渔船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港口、码头管理人员及船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四个能力”,结合渔港及渔船的特点组织消防灭火和疏散演练。

(六)各类违章建设工程。对各镇、办事处相关工程项目进行排查,梳理出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消防设计经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经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等建设工程名单,加大对违章建设工程消防处罚力度。

(七)其他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我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镇(办)主体,实行部门联动。各镇、办事处,各系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与区消防大队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合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要加强对火患排查工作的指导和沟通、协调,组织各派出所全面参与辖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区政府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战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建立健全档案。各镇、办事处以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网格化”要求,以村庄、社区等为基本单元研究细化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要明确排查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责任区网格内的社会单位要逐一排查,并建立健全“户籍化”台账和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对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特别是对前期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的单位,要限定整改时限,并实施“回头看”,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三)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举报隐患。区委宣传部、台要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各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清剿火患”战役期间的专项行动要及时邀请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举报内容,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镇、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阶段。区政府将汇总分析“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区政府在区消防大队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安监、消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镇长、办事处主任为指挥部成员,负责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每天收集、每周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

火灾隐患排查总结范文第7篇

一、工作目标

在全力开展好县城管局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全员发动,全员重视,全面清剿,进一步深入排查火灾隐患,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力争实现县城管局无火灾事故,确保和谐稳定发展。

二、组织机构

县城管局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副局长任总指挥,局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为副总指挥。成员由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清剿火患”战役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督查考核等工作,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清剿重点

(一)澄碧湖公园。澄碧湖公园管理处和公园城管中队,要切实加强秋冬干燥季节消防隐患的排查,重点对公共绿地、儿童娱乐场地、特别是千竹林公园火灾隐患较大的地方,要派员24小时密切关注,认真巡查,从源头预防,要制定应急方案和火灾演练工作,配备消防器材,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

(二)办公场地。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中队,要加强对楼院、办公室、食堂等用火、用电、用气的排查工作及安全教育工作,要加强对老化电线的更换,一旦发现隐患,要及时从苗头整改,做到不乱接乱挂电线,对耗电量大的空调器、取暖器等要做到及时关闭电源,对有消防通道的要及时开启,防止杂物堵塞,配备消防器材,做好火灾演练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局属各单位、中队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全面清剿阶段。局属各单位、各中队,要细化、量化“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清剿行动,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同时,要于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庆安全工作有序结合,确保平安有序。

(三)总结提高阶段。局“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对“清剿火患”开展情况进行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各中队、主要负责人要在思想上对此次“清剿火患”战役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火灾隐患排查总结范文第8篇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由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分局局长雷继红任指挥长,市公安局分局政委王荣任副指挥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战役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确保排查整治覆盖率、火灾隐患整改率、违法行为处罚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均达到100%,进一步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国庆”和“七城会”等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万无一失,有效遏制亡人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维护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七城会”涉赛场馆、签约宾馆等重要场所。区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城运会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总体方案要求,全面排查“七城会”涉赛场馆、签约宾馆等重要场所,彻底清除火灾隐患,保证“七城会”消防安全。

(二)近年来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网格化”排查整治,认真梳理、全面排查辖区内近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三)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继续开展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

(四)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五)其它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针对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如棚户区、物流仓储区、多产权综合大市场等)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解决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部门联动。要以政府为主导,逐级部署战役行动。由乡镇、街道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村)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行业、系统要分别制定行业、系统战役方案,实行逐级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健全政府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检查。

(二)落实“网格化”排查。在乡镇(街道)“大网格”:由区公安消防大队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综治、公安、安监、工商、社区(行政村)有关人员开展排查整治。在社区(村)“中网格”:由各公安派出所指导,社区(包村)民警牵头,组织社区(村)负责人、巡防队员(社区消防队员)开展排查整治。在责任片区“小网格”:由社区(包村)民警指导,社区(村)负责人牵头,组织楼院长、巡防队员(社区消防队员)开展排查整治。要逐个网格明确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网格内的每个社区、乡村、单位场所都要建立“户籍化”台账,对每个小单位都要填写消防行政指导卡,记录单位基本情况、存在隐患及隐患整治情况,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三)全警动员,多警联勤。实施“全警消防”战略,公安机关要组织督察、治安、消防等警种和派出所民警参战,把警力覆盖到每一个单位、社区、农村,多警联动,密切配合。区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全力投入战役的同时,做好沟通、协调、指导工作;督察部门要把战役开展情况纳入督察内容,开展以随机暗访为主的专项督察;治安部门要督导派出所履行战役职责,督促保安从业单位加大保安员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开展消防安全服务。

(四)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加大消防执法力度,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始终保持清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坚决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坚决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坚决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

(五)大力开展战役宣传,完善隐患举报投诉机制。以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为主线,在全区集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宣传。在区主流媒体开办专栏,每周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曝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剖析典型火灾案例。邀请中央、省级、市级主流媒体,深入跟踪报道战役战况。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方式,公告举报内容。区政府将设立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基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9月28日至9月30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对“清剿火患”战役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年10月1日至年2月6日)。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2月7日至2月29日)。年2月10日前,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要组织对本区清剿火灾隐患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并对全区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找准火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夺取“清剿火患”战役全面胜利。

(二)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每天收集、每周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要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

(三)严格奖惩。要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与单位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提拔使用挂钩,严格奖惩。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