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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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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规制度范文第1篇

一.工作态度,思想工作。

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以律己,遵守各项厂规制度,严格要球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工作态度,在领导的关心培养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的职责。坚持理想,坚定信念。不断加强学习,牢固自己的工作技术!

二. 设备操作,工作领悟。

每一个好的员工都应对自己的工作认识清晰,熟悉和熟练自己的工作。要有对机器工作操作的了解,也要有对发生故障的应变能力,完成领导给予的各项任务。但由于自己的能力有限,不能做到一丝不差,所以自己在工作过程中也有许多不足和缺点,对机器的原理和工作技巧还稍欠缺,但这些会让我更加努力的工作,谦虚谨慎的向别人学习,尽可能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使自己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到最大的作用,更快更效率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也能使公司获得做大的效益,这样我的做的和收获的也能达到一个平衡,使我更加有动力,更有自信的工作。

和其他同事的人际关系也很重要,因为一个人的能力有限,每件事的成功都是靠集体的智慧,所以和同事们团结在一起才是成功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前提,这一点不仅仅事工作,平时的生活中也事如此,所以团结其他同事不仅是个人的事也是一种工作的义务!我会履行我的义务,锻炼培养自己的交际能力。

三.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

厂规制度范文第2篇

印刷厂全员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应即终止,如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应即续订合同。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直至《暂行规定》中约定的条款发生时自行终止。其中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适当的工作。上岗前应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与所在部门签订上岗聘约。上岗聘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项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厂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办理。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本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不同工种的劳动报酬,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五、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险

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仍享受统一规定的有关津贴,物价补贴、计划生育、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以及法定的公休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甲方规定的职工休假等。

2.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属劳保待遇等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被列入下岗待聘范围的人员,其各种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执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必须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厂规厂纪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

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4.在劳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属《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的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5.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属《暂行规定》中第十六条规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人员,甲方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3.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学历学习、进修或分房的人员,其有离职、调动或违约时,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关于职工在服务期内离岗及违约赔偿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三十日内,按规定向虹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盖章或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厂规制度范文第3篇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应即终止,如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应即续订合同。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直至《暂行规定》中约定的条款发生时自行终止。其中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适当的工作。上岗前应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与所在部门签订上岗聘约。上岗聘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项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厂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办理。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本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不同工种的劳动报酬,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五、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险

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仍享受统一规定的有关津贴,物价补贴、计划生育、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以及法定的公休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甲方规定的职工休假等。

2.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属劳保待遇等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被列入下岗待聘范围的人员,其各种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执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必须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厂规厂纪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4.在劳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属《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的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5.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属《暂行规定》中第十六条规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人员,甲方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3.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学历学习、进修或分房的人员,其有离职、调动或违约时,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关于职工在服务期内离岗及违约赔偿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三十日内,按规定向虹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盖章或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厂规制度范文第4篇

乙方: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甲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__年__月__日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__

本合同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的__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范文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

用期为 个月(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应即终止,如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应即续订合同。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直至《暂行规定》中约定的条款发生时自行终止。其中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适当的工作。上岗前应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与所在部门签订上岗聘约。上岗聘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项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厂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办理。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本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不同工种的劳动报酬,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厂规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法律性质;格式合同;公示

[作者简介]许凌志,广西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法学硕士,广西南宁530022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0)10-0104-04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又称为工作规则、工厂规则或就业规则等。根据1959年国际劳工组织ILO特别委员会报告书对工作规则所下定义为:“企业界对Work rules,Company rules,work shop rules,rules of employment,standing order之称号,供企业之全体从业员或大部分从业员适用,专对或主要对就业中从业员之行动有关的各种规则。”《劳动法》作为一部基本法,其法律规范是经过抽象总结的,其内容制定得比较原则、比较宏观,要使其落实到具体的劳动关系中,还必须通过企业的规章制度将其细化、具体化;而《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做了一些规定,但是其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基本上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有所增减,本质上并无变化。因此,企业在组织、管理生产活动中,常常会依据国家的法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制定出比较系统、规范的供全体职工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通常包括技术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日常劳动纪律和其他各项制度等。在实践中,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常被一些企业等同于“厂规厂纪”。这种规章制度完全是从保障企业利益的角度制定的,所强调的也是企业对于劳动者管理的权利。而且,由于企业在经济上的优越地位,在一些企业的规章制度中,往往有许多不利于工人的条款,有些条款甚至是明显违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的。例如,地处某省山区的一家私营麻织厂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劳动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定职工上班时间内不得随便上厕所(上下午各一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下班后,不得随便离开工厂(职工都住在工厂宿舍,房间窗户被钉死,门外有锁);对外通信须由领班同意;每月休息一天(可以到附近镇上购买日用品)等。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国劳动法规授予了用人单位制定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权限;另一方面立法又过于原则,缺少对用人单位单方制定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制。用人单位是制定规章制度的主体,而且我国的劳动法规缺乏对制定规章制度程序上和实体上的具体规范,从而成为许多用人单位借以变相侵犯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滥用即时解除权的“尚方宝剑”,而劳动者却难以得到救济。造成此种局面当然是有众多原因所致,但笔者认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对规章制度法律性质的错误定性。

一、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两种学说

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法律性质,国外存在多种学说。以日本为例,号称有“四派十三家”之多,具有代表性的有合同说、法规范说、集体合意说、根据二分说等。其中,合同说中细分为数种学说,有代表性的有纯粹合同说、事实规范说和事实习惯说(格式合同说);法规范说中又分为经营权说、习惯法说和授权法说等。我国学界则主要有两种观点,即法规范说和格式合同说。

法规范说认为是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权利,并赋予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以法律效力,从而具备了法规范的性质。其依据为我国《劳动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这一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要有自己的内部规章制度,从而确立用人单位是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主体,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既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又是其义务。内部规章制度的适用效力最为直接的规定是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即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表明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内部规章制度直接对劳动者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承认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九条中指出:“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法规范性质。另一方面,我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职工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从事劳动,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根据这些法规,持法规范说的学者从中得出了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法律为劳动者所确定的义务的结论。我国台湾地区在立法上对工作规则的法律性质也是采法规范说。台湾学者黄越钦先生在其专著《劳动法新论》中指出台湾地区现行法对工作规则之法律性质持法规说的态度,依据为:(1)根据“劳基法”第七十条规定,雇主可片面订立工作规则,不必经劳方同意,亦不必咨询劳方之意见(非合同说)。(2)根据“劳基法施行细则”第七条规定所列之劳动合同内容与“劳基法”第七十条工作规则内容几乎完全一致。但劳动合同系由劳雇双方立于平等地位之合意,而工作规则系由雇主片面作成(取代劳动合同之内容、授权立法说)。(3)“劳基法施行细则”第三十九条更规定:雇主认为有必要时,得分别就本法第七十条各款另订单项工作规则。更扩大了雇主订立工作规则的权力。(4)依“劳基法”第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雇主可不经预告终止合同。但我们迄今劳动合同法尚未施行,故本条事实上即为对劳动者违反工作规则时之解雇规定。可见,在我国包括台湾地区的立法上对规章制度均采法规范说。

格式合同说认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一种合同内容,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用人单位为了简化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使劳动合同的订立更为迅速,凭其经济、社会上的优势单方预先决定规章制度的内容,加以体系化和定型化。对于规章制度中的条款,大多没有个别商榷的余地,劳动者只能附从于相对人所决定的内容。现实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一般不在劳动合同中明列,劳动者也并不清楚规章制度的具体要求。但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后,规章制度便成为规范劳动者和企业之间行为的基本依据。

二、对法规范说的批判

我国学界以法规范说为通说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其并非全无缺点。笔者认为,法规范说至少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第一,察看我国《立法法》并未有可以授权企业法人制定法规的规定。若认为用人单位具有因授权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的权力,则与我国《立法法》的基本精神相悖。而且,用人单位若具有此种权力,那么就从根本上违背了劳资对等的基本理念。

第二,引用的现行法规论据缺乏说服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九条中指出:“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可见,只有符合上述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于一个内容上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程序上经过合法的要约和承诺的合同,一样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八条即为其效力来源。从这个意义上说,该法条同样支持合同说,从而以该法规为论据认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性质是法规范缺乏说服力。

第三,法规范说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非常不利。广义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应该包括劳动纪律和劳动条件等内容,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工会组织往往被虚置,集体合同未受重视,通过集体协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方式较少。虽然我国《劳动法》对劳动条件已经作了基本的规定,但由于过于原则,现实中容易被用人单位寻找到规避的空间。用人单位可以控制职工代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权力机构,以“民主”的方式通过其单方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而且我国劳动部门对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缺少有效的审查机制,从而造成了在实质内容上打球,在程序上又符合规定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出台。若采法规范说,用人单位单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其内容,均对劳动者发生拘束力,那么用人单位就可能随意的、片面的将规章制度作不利于劳动者的变更,而劳动者却全无拒绝的权利,进而使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应采格式合同说

笔者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性质应采格式合同说,这样更有利于对规章制度的规范和劳动者的保护。格式合同,又称定型化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亦即一方当事人要么从整体上接受合同条件,要么不订立合同。格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格式合同是由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的有关条款全部或部分的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具有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这一点是不同于一般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拟定的。格式合同的拟定在法律实践中有三种情况:(1)是由合同当事人即在经济实力上占有明显优势的企业或集团单方制定。(2)作为企业或企业集团与对方当事人共同参与制定。(3)由不属于合同当事人中任何一方的第三人、具有专门知识或法律赋予的权力就特定事项而拟定。第一种情况采用的最为普遍。

第二,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不变性。格式合同条款一经拟定,就成为一个整体,都已定型化,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具有稳定性,不能随意修改,欲与之缔结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讨价还价,只能概括的接受或不接受。当事人在主动自愿表示订立格式合同的意思表示时,视为已完全同意了格式合同中的全部内容条款。

第三,格式合同具有附从性的特点。拟定格式合同的当事人多为经济上的强者,掌握着各种资源和话语权,相对人为了与之订立合同,不得不受制于该格式合同的制定者。所以,拟定格式合同的一方在拟定合同时,并未与对方协商,相对人对于格式合同只有整体接受或者拒绝的权利,而没有要求进行进一步协商的权利,无法自由表达意志,只能附合于格式合同拟定人的意思。尽管在法律地位上,缔约双方都是平等的,都被赋予了平等的法律人格,但在实际交涉过程中,双方的地位并不平等。事先制定合同的一方都是在经济上处于优越地位的企业,而对方则是经济上的弱者,前者有权单独决定合同的内容,而后者则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格式合同具有附从性的特点,即在格式合同拟定时,相对人居于附从地位,不能对合同条款自由地表达其意志。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符合格式合同的概念和特征。首先,规章制度是由用人单位预先制定的。其次,劳动者就规章制度的内容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只能概括的接受或拒绝。最后,由于用人单位掌握工作资源,在经济上处于强势,而且我国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供大于求,所以劳动者为了得到工作机会,只能附从于规章制度。这是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在形式上符合格式合同的表现。

一般而言,格式合同往往是由经济上的强者制定,弱者一方只有拒绝与接受两种选择,无法要求修改格式合同条款,从而权益常常遭受损害。为了纠正格式合同偏离公平理念的弊病,有从立法手段着手,也有借助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进行监督,而归纳其所遵循之原则,不外乎事前公示原则和条款合理原则。借助公示原则和合理原则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来监督格式合同,保护弱势群体。从我国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相关立法,也可以导出采用了格式合同之观点。理由主要有两点: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必须要向劳动者公示,这与上文所说的公示原则相吻合,为格式合同的特征。

其次,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其立法目的在于寻求规章制度内容的合理性。而且,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并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集体合同规定》第六条规定:“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该法规还规定“奖惩”可以成为集体协商双方进行协商的内容,“奖惩”具体包括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和奖惩程序(《集体合同规定》第八条和第十七条)。可见,用人单位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不得抵触集体合同,不仅为尊重职工群体与用人单位集体协商结果的表现,也是以劳资双方合意之较公平的集体合同来匡正用人单位单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其目的也是在追求规章制度之合理性。因此,这些立法也与合理原则相吻合。

另外,当用人单位对企业规章制度进行不利于劳动者的变更时,在保护劳动者利益及兼顾用人单位经营之必要性的考虑下,其变更不能约束表示反对的劳动者,但如果此种不利益变更有合理性及必,要性时,例外的可以约束表示反对的劳动者。例如,用人单位虽然长期亏损,但没有依法采取裁员的方式减轻负担,而是采用降低企业规章制度所定的福利标准,以克服困难。此项不利益变更符合多数劳动者的利益,同时也满足用人单位经营之必要,堪称有合理性,故不宜因少数劳动者反对,而不对其有约束力。

综上所述,在我国法律为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性质没有作出明确界定时,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和社会实际,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法律性质采格式合同说较为合理。

[参考文献]

[1]黄越钦,劳动法新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2]刘志鹏,劳动法理论与判决研究[M],台北:元照出版公司,2000。

[3]王俊英,宋新潮,论用人单位劳动规章的法律效力[J],河北法学,2003,(5)。

[4]常凯,论个别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J],中国劳动,2004,(4)。

厂规制度范文第6篇

目前德国实行的对再保险间接监管主要依据是自1997年以后实施的《德国保险监管法》。联邦德国金融监督院通过对原保险公司的监督,核查原保险公司的分出业务是否与其总业务量相适应,原保险公司的再保险结构是否符合公司的财务结构和偿付能力要求。

德国的再保险间接监管主要从两个环节采用多种手段对原保险公司实行监管。两个环节包括:在原保险公司申请从事和扩大业务时在许可证发放环节的监管和日常业务环节的监管。在许可证发放环节,原保险公司在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从事或扩大业务时,必须连同申请表格一起递交详尽的“再保险计划说明书”,监管机构决定是否发放许可证给计划从事或扩大业务的保险公司,很大程度取决于其递交的“再保险计划说明书”是否详尽,是否符合公司本身的抗风险能力和财务结构。在日常业务环节,监管机构监管原保险公司营业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再保险业务的交易环节。监管机构通过让保险公司公布相关信息,对其实行局部审计,稽查公司内部的会计资料来检查确定保险公司是否与“合适的”再保险人执行了“合适的”再保险安排。一旦监管机构认为,保险公司现有的再保险安排并不合适,保险标的出现危险的时候,现有的再保险安排可能无法充分保障原保险公司以及投保人的利益时,监督部门有权要求原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修改合同甚至停止合同。无论是对现有再保险合同的修改或者终止现行合同的法律效力,都会给再保险公司带来一定损失。可见,监管机构通过对原保险公司实行监管,可以很大程度地引导再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

从监管的内容看,间接监管主要包括两方面的监管,一方面是保险公司是否具有健全的内部再保险制度,是否选择合适的再保险合同和确定合适的再保险费率;另一方面是保险公司是否选择了合适的再保险人,并向保险监管机构提交对其选择合作的再保险公司的调查报告。第一方面关于再保险合同和再保险费率的规定由于涉及到保险公司本身的根本利益,因此现行的《德国保险监管法》并未做过多的规定。但是关于对再保险公司的调查方面,联邦德国金融监督院于1997年以通知的形式向保险公司关于对再保险公司实行调查的具体标准,从而间接却十分有效地规范再保险市场的发展。这些标准主要包括:法律要求;再保险人实力和财务状况;董事会的独立性和适当性;再保险人市场行为;再保险人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状况。

(一)法律要求

原保险公司必须调查再保险公司是否依照所在国的《公司法》和《保险法》成立,监管机构是批准公司以何种形式成立,譬如说是以许可证形式经营,还是登记注册,或者是由监管机构公告批准成立等等。如果原保险人选择的再保险人是外国的再保险公司,原保险人还必须确认再保险人的监管机构。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再保险人的稳定性,从而保障保险公司的利益。

(二)再保险人实力和财务状况

对再保险人实力和财务资源的评估,原保险公司必须从再保险人的财务结算和公开会计报表人手,参考公司公布的其他文件和分析资料以及等级评估中介对该公司的评估资料,对照其同行业竞争对手的相关资料,综合评估再保险人的实力和财务状况,确保各项财务指标不低于监管机构的规定。再保险人的实力还取决于公司本身的投资策略、业务范围以及公司承保风险的分布,对此保险公司也必须列入分析范围。

(三)董事会的独立性和适当性

对再保险公司董事会的调查必须基于两个方面,即独立性和适当性。独立性是指公司的决策是否会受到第三方,譬如母公司或股东利益的影响,如受具他方的制约,在何种程度上受制约,如何受到制约,制约的管理部门是否由专业人员组成,是否按照一定的章程尽职尽责管理该公司等。适当性指的是董事会的成员必须由合格的、专业的管理人员组成。他们不仅需要一定的理论知识,而且还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因为他们的决策行为将很大程度地影响着与原保险人的合作关系和再保险公司的发展。

(四)再保险人市场行为

对再保险人的调查,还包括对再保险人市场行为的调查。原保险公司应该调查再保险人在再保险市场上的表现,是否按时履行其义务以及其他保险公司对该再保险公司的评价。一般而言,专业的再保险公司,应该可以提供给原保险公司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帮助其管理风险和拓展业务。除此以外,原保险公司也可以从再保险公司的发展历史、公司内部再保险准则人手判断再保险人的市场行为。

(五)再保险人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状况

与其他行业一样,再保险公司所在国的法律、经济和政治状况将影响着保险公司的利益。因此,保险公司还应该着手调查再保险人所在国是否存在潜在的法律法规调整、经济变革和内战等风险。对再保险市场而言,所在国的监管机构是否对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和投资管理存在限制,是否对支付给保险公司的损失赔偿和投资回报存在着外汇管制等等,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再保险合同是否町以有效地保护原保险公司的利益。

德国监管机构通过规范保险公司对再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引导保险公司选择合适的再保险人,从而制约再保险公司,规范再保险市场以及有效监管再保险市场。由于这种监管并没有直接针对再保险公司,使再保险公司保持着相当大的自,因此,应该说,间接监管方式是德国再保险市场充满活力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直接监管

与间接监管相比,德国再保险市场直接监管还处于起步阶段,现阶段的直接监管还仅仅作为间接监管的补充。2002年7月,德国通过第四部金融市场促进法.首次提出将保险监管从保险市场逐步延伸到再保险市场,至此,再保险市场引进直接监管才正式提上议事日程。两年后,2004年7月5日,德国通过了历经11次修改的《德国保险监管法》,由特定的章节明确地对再保险监管进行厂规范。2004年11月26日,为了使德国国内对再保险监管与欧盟委员会对国际再保险监管的基本原则相一致,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了《保险监管法补充意见》。这种对再保险市场综合运用间接监管和直接监管方式的监管模式便逐步付诸实践。

显然,仅仅通过对原保险公司的监管来实现对再保险公司的间接监管,已无法从根本上把握再保险公司经营上的风险。因此,德国在间接监管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再保险公司的规范引导,已开始在再保险公司内部的财务状况、会计准则和偿付能力等方面对再保险公司实施直接监管。

(一)现行保险法的监管内容

2004年7月修改的《德国保险监管法》主要明确了再保险公司的法人形式、保险监管的内容、监管机构的人事权力。再保险公司必须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和公法上的法人形式等注册登记。这是德国法律第一次对再保险公司的法人形式提出要求。在财务监管方面,保险监管法要求再保险公司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资本金,以保证业务的开展。再保险公司内部抗风险结构必须与再保险业务保持协调,再保险公司自留的保险技术准备金将根据其本身内部业务比例提取。这一部分是再保险监管的重点。此外,《德国保险监管法》赋予执法部门极高的权力。监管机构对不符合要求的再保险公司责令改进,提出建议,而且还可以终止直接责任人的工作,将其调离管理岗位。

(二)财务监管的基本架构

如前所述,德国对再保险公司直接监管的重点在于公司内部的财务状况、会计准则和偿付能力等方面。实现这一监管目的主要通过建立再保险公司内部规范的风险控制模型这一手段。随着欧盟内部统一市场的形成,德国保险监管机构对再保险公司财务监管的立法依据主要依照欧盟国家内部金融体系标准《偿付能力-II》(SolvencyII)。具体而言,监管机构对再保险公司的自接监管将主要通过三个环节来进行,包括最低资本金要求、监管审核程序和市场规则,即欧盟国家内部金融体系标准《偿付能力—II》中所提到的“三柱模型”(见图1),

就再保险业的监管而言,最低资本金要求将通过风险管理模型来确定,通过对所有者权益的等级评定,风险管理模型在再保险公司内部资本管理系统的嵌入等方式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监管审核程序主要通过一系列量化的风险管理指标进行审核,比如1998年3月5日联邦德国通过的《关于企业内部控制与透明性的法令》便利用审计的功能对企业实行监管,加强企业内部的控制,增强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规范企业之间的竞争。市场规则部分主要通过对再保险公司信息公布的规定,促使再保险公司遵守市场规则,通过要求再保险公司遵守市场规则来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再保险公司按照《偿付能力—Ⅱ》规定,必须公布公司内部的信息和数据,以便其他的市场主体可以采取应对措施。

尽管德国对再保险市场的直接监管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在世界范围来看仍处于最前沿。国际保险监管协会、国际经合组织等国际机构目前正在研究的监管模式也类似于德国模式。同时,德国再保险直接监管正在朝着国际合作的方向发展,未来联邦德国保险监督局对德国再保险市场的直接监管政策将进一步具体化、细节化和国际化。

[参考文献]

[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保险监管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厂规制度范文第7篇

工作总结不是停留在纸面上的形式主义,而是应对过去进行的一次深刻的自身的批判,为自身的提高做出应有的努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21企业员工年终工作总结范本,欢迎参阅。

企业员工年终工作总结一时间飞逝,岁月如梭,转眼间我到_甲醇厂已经一年多了,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在厂相关部门领导的指导、关心和帮助下,在相关同事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经过自己认真的学习和努力工作,在转化岗位上,尽到了自己应尽的职责,我由一个对工作空白的学生变成一名合格的员工。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当初从学校毕业后进入工作岗位时,我什么都不懂,对岗位、操作的概念理解只限于书面,从来没有亲身实践操作过,对于煤制甲醇技术,尤其是转化岗位雾里看花,水中_。为了尽快适应这一角色,自从公司送我们去陕焦化工公司培训的一段时间里,我边工作,边学习,边提高,在这将近近十个月的时间里,我主要学习了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学习如何做好一名操作工的工作,我通读了有关化工、煤制甲醇方面的知识,还有电、仪等方面的设备维护和保养知识,在努力学习的同时,还不忘向师傅们虚心的请教,学习他们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积极性。慢慢的我开始熟悉一些基本的操作流程和一些基本理论,知道和熟悉了开停车步骤,如何才能保证安全操作不出事故,怎么才能节省水、电、气,给单位节省成本,怎么才能加强操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创造出更好的效益来。

二、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

工作中,我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尽管自己只是一名普通的工人,但我明白,再大的机器设备,一颗螺丝钉松动了也不行,在坚定的信念下,我每每上班期间,深入岗位了解和查看设备运行、工艺状况。及时有效地排除各种隐患和问题,保证了生产的安生顺利进行。同时,还主动地跟同事们交流和探讨工作中碰到的新问题,查询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不定期地向领导汇报个人的工作情况。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稳中有进,向着更高的方向发展。

三、培养积极思想,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工作,不断的学习进步是我汲取知识和提高个人素质的主要方法。正确地对待工作,培养积极、乐观、向上的阳光心态和阳光思维。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做到尊重领导,尊重同事,协助、配合好团队工作,尽可能站在全局角度考虑问题,主动出谋划策,分忧解愁。时刻以有文化、有思想的的先进员工来严格要求自己。

回想这一年多在工作中既有辛酸也有快乐,过去的一年风风雨雨似乎都浮现在眼前,我非常感谢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信任、支持和栽培了我,让我在人生中得到了最宝贵的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增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让明白了很多的做人道理,在工作中不断的完善自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认真的做好每天的工作,积极主动,不断充实自己,端正态度,改正方法,广泛汲取各种知识,并把所_用到工作中,在时间中检验所学知识,查找不足,提高自己,为我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和智慧。

企业员工年终工作总结二一直以来,食堂工作本着食品卫生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努力提高机关就餐人员身体素质为基本观点。遵照卫生监督所对食堂卫生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就餐人员食品卫生安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服务的思想,提高员工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的自觉性

我们始终把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贯穿于食堂工作的各个环节;教育员工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服务观念,使员工的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了使机关干部职工健康膳食,厨师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让厨师、面店师到外面餐饮单位品尝不同口味菜肴的早点。通过学习,使食堂大多数员工形成了一种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得到了改进,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重视饮食、卫生安全工作,严把进货关

为了确保,用餐人员的饮食安全,保证饮食卫生质量,杜绝食品卫生隐患。我们组织员工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办事。工作中做到严格进货渠道关,物品进库验收关,食品存放储存关,同时让食堂所有员工大家参与,全员监督。在食品采购中,我们经常去市场作调查,了解物品的质量、市场价格,避免送货单位乱报价。在验收中对不合格的食品坚决进行抵制和退货,不收不进质量不合格的物品。食堂水、电、燃气是不安全因素,我们每天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即时食堂处理不了的,也都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因此,食堂工作无一例安全隐患发生,就餐秩序稳定。

三、不断提高伙食质量,让领导和用餐人员放心

为确保就餐人员吃的放心、开心、舒心,我们用心制订每日食谱,根据食堂这几年的实践经验和平时用餐人员的喜好,对菜谱不断改进,从而对三餐营养进行搭配,从食品的味道、颜色上下功夫,保证每顿四荤、四个半荤、四素、一汤的搭配。在早餐中尽量增添花样,让用餐人员有选择的余地。特别是领导餐厅除了大厅供应所有的品种之外,我们还另外增加小炒和一些精制早点,得到了领导的好评。

总之,食堂在保障为机关后勤服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们要进一步从用餐人员的需求出发,不断改进就餐食谱,搞好营养搭配,推出新菜。同时,还要改进工作方法,关心员工,做到使就餐人员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企业员工年终工作总结三时光飞逝,伴随着比较紧凑又略显紧张的工作节奏,2021年就这样快接近尾声,虽然我来公司时间还不太长,但是时间的脚步依然没有放慢它前行的脚步,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工作,有很多所感所悟,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业务知识,作好本职工作

学习是一辈子的事情,我学的是电子商务专业,对工程资料方面几乎是零的开始,所以初期就很盲目,给自己的岗位学习造成了极大的阻碍,后来经过领导和同事的及时引导,加上自我深入的感性认识和学习,逐渐的对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有了良好的适应,万事开头难,有了一个好的开始,我相信以后的工作会进行的很顺利,自己的进步会很明显。

二、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成长

无论我们的理论知识多么丰富,最后都是要回归到实践中来,因为工作本身就是实践性的。

在以前谈到理论联系实际,就会潜意识的理解为把书面的理论知识转化为被动的动作行为。在参加工作之后才发现,以前的想法都是片面的或形而上学的,因为以前思考问题都是基于完全的理论之上,没有真正触碰到实践的东西,才会导致理解结果显得单薄和脆弱。

直到慢慢的接触到实际的工作,并在工作中去处理以一些问题,才发现理论和实际其实是相辅相成的,理论联系实际本事是应该具备主观能动性的,理论和实践又是一个长时间的互相转化的过程。我们的实践需要以理论作为基石,然后在理论基础上去探索和实施;而我们在实践过程中又不断的进行总结和思考,为自己的理论知识补充鲜活的营养。理论和实践又是一个长时间的互相转化的过程。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经过实践的积累,自己在工作的各方面都有了明显的进步,每次遇到困难时,我就虚心系向别人请教,事后自己又归纳总结,不断的改进自己的方式方法,虽然目前还是显得稚嫩和粗糙,但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的历练和提升的。

三、加强思想文化建设,提升综合素质

我作为公司的一名新人,也将是未来的新生力量,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公司的领导也时常教导我们要多学习各种知识,多参加各种活动,锻炼自己多方面的能力,以提高自身的素质层次。我平时也保持着读书的习惯,读中国古典的名著和现当代的一些励志的书籍,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书中得到了太多太多的东西,自身的进步和充实有书籍的很大功劳。

经过了这一阶段的工作和学习,感触很多,收获也很多,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今后的时间里,我将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也为个人的提高创造更多的空间。

企业员工年终工作总结四在过去的一年中,在工厂领导车间领导的帮助带领下,经过了工人同事的共同奋斗,和经过了自己的积极努力,作为职工的我顺利的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在岁末之际,我应该就一年以来的工作做一下认真的总结。总结自己在过去一年的得与失,总结一年以来的酸甜苦辣,总结自己明年该如何去做的更好。以下便是我对自己今年的工作总结:

一、工作态度,思想工作

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以律己,遵守各项厂规制度,严格要球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工作态度,在领导的关心培养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的职责。坚持理想,坚定信念。不断加强学习,牢固自己的工作技术!

二、设备操作,工作领悟

每一个好的员工都应对自己的工作认识清晰,熟悉和熟练自己的工作。要有对机器工作操作的了解,也要有对发生故障的应变能力,完成领导给予的各项任务。但由于自己的能力有限,不能做到一丝不差,所以自己在工作过程中也有许多不足和缺点,对机器的原理和工作技巧还稍欠缺,但这些会让我更加努力的工作,谦虚谨慎的向别人学习,尽可能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使自己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到最大的作用,更快更效率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也能使公司获得做大的效益,这样我的做的和收获的也能达到一个平衡,使我更加有动力,更有自信的工作。

和其他同事的人际关系也很重要,因为一个人的能力有限,每件事的成功都是靠集体的智慧,所以和同事们团结在一起才是成功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前提,这一点不仅仅事工作,平时的生活中也事如此,所以团结其他同事不仅是个人的事也是一种工作的义务!我会履行我的义务,锻炼培养自己的交际能力。

三、回顾过去,展望未来

对于过去的得与失,我会汲取有利的因素强化自己的工作能力,把不利的因素在自己以后的工作中排除,一年的工作让我在成为一名合格的职工道路上不断前进,我相信通过我的努力和同事的合作,以及领导们的指导,我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员工,充分发挥我的社会能力,也感谢领导给我这一个合适的工作位置,让我能为社会做出自己该有的贡献。

一年来,我做的已经是最好了,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是会继续不断的努力下去。虽然一年以来,我的工作还是有所瑕疵,不过这是无法避免的,因为谁也不是圣人,出错是在所难免的,所以我不会过多的苛求自己。不过我相信,只要我在岗位上一天,我就会做出自己最大的努力,将自己所有的精力和能力用在工作上,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做好!

企业员工年终工作总结五转眼间,一年的时间又飞逝而过,充满希望的20_年就要到来了。走过20_,再回首,思考亦多,感慨亦多,收获亦多。“忙并收获着,累并快乐着”成了心曲的主旋律,常鸣耳盼。

工作以来,在公司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教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思想上、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这和领导的关心以及身边同事的帮助是分不开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努力,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求实创新,不断磨炼自己,尽我所能把工作做好,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在工作中,对照相关标准,严于律己,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够遵守纪律,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对其他部门要求协助的事情都能耐心、及时完成,给予帮助。对自身不懂的问题和知识能虚心听取同事们的建议,与同事相互沟通、相互交流。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身水平,履行好岗位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有时对人处事的态度口气不好,学习、服务上还不够,和有经验的同事比较还有一定差距,内容上缺少纵深挖掘的延伸,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向其他同事学习,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近年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改善或进一步的完善,本人能够积极响应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则加强工作责任感,及时做好本人的各项本职工作,为企业做好本人力所能及的服务工作。

在企业不断改革的推动下,我认识到不被淘汰就要不断学习,更新理念,提高自我的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以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发扬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博览群书,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广泛吸取各种“营养”;同时,讲究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率,努力培养自己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辩证的思维方法、正确的思想观点、踏实的工作作风。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树立科室的良好形象。

新的一年里我要加紧学习,更好的充实自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时期的挑战。明年会有更多的机会和竞争在等着我,我心里已在暗暗的为自己鼓劲。在竞争中站稳脚步,取长补短,争取获得更好的工作成绩。

厂规制度范文第8篇

就业劳动合同范文一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年月日至年月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月

C、以完成

2、本合同包含 3个月的试用期(自年日至年。

第二条、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

第九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就业劳动合同范文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所属区: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应即终止,如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应即续订合同。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直至《暂行规定》中约定的条款发生时自行终止。其中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

1负责外贸进出口业务,主要操作阿里巴巴国际平台。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九、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三十日内,按规定向长安劳动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盖章或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一九九 年 月 日 一九九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就业劳动合同范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 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中止)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十七条(合同顺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第四章 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经济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第十九条(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第二十条(法律责任)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制度管理)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操作实务)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1、订立。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解除。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

3、续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三十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4、顺延。劳动合同届满时,符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期。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进行书面记载。

5、终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

第二十四条(管理台帐)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1、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帐(总帐);

2、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个人明细帐);

3、员工培训记录台帐(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

4、员工出勤统计台帐(工时、休假、加班等情况);

5、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

6、其他专项协议台帐(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 第二十五条(其他)

1、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

2、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