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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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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在职人员的知识更新与补充。拓展创新能力,完善知识结构,建立自身学习和终身学习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领导重视是搞好继续医学教育的关键。应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具体承担的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为此,安庆市卫生局、人事局成立了以杨金奎局长为主任、卞宜心副局长、人事局纪检组长汪久芳为副主任、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下办公室,负责全市继续医学教育的领导、协调、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同时还成立了以卞宜心副局长为主任的安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的领导工作。

2加强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要高效、有序地开展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并针对具体实际,按上级的有关文件,制订详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市继教办制订了《安庆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安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全市继续医学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3精心组织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实施

3.1抓好项目申报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申报项目,促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开展,为此市卫生局根据《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制定了《安庆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安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意见》,上报的项目必须以现代医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和新办法为主要内容,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先进性、针对性,申报时应填写相关表格。组织专家认真编写教材或讲义,在申报过程中,责任科室应组织有关专家从教材的内容,根据项目确定的授课时间以及教材质量上入手,严格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质量,以使申报材料得到评审专家的认可。

3.2项目的实施

3.2.1统筹安排、有计划实施项目自项目批准通知下达后,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精心组织项目的实施,做到全面掌握、顾及全局、统筹安排、落实到人;做到心中有数,有条不紊,有充分的时间准备教材,妥善安排讲课人员、场所。

3.2.2力求规范、提高效率办班前20天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教材内容不足的项目及时提出补充内容,杜绝应付。为了保证应有授课时数和质量,防止压缩课时和删繁从简,尽量利用双休日时间进行考核和安排观摩学习,以解决工学矛盾,为了提高讲课效率,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的讲课方式如:幻灯、投影、多媒体和现场操作演示等。

3.2.3严肃课堂纪律学员报到以及在会议开幕式上,项目组织者应将注意事项和上课纪律告知每位学员。上课前签到、管理人员在生活上关心学员,老师们在学习上要指导学员,随时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项目结束前举行考试,根据上课情况,考试成绩授予学分,对所有学员应照章办事,一视同仁,为提高授课人员的责任心和授课质量,项目举办结束时学员应对授课老师做出评价。

3.2.4征求意见、总结经验在每期办班过程中通过口头和书面的方法,征求学员的反馈意见。针对学员的反映和意见,作出办班总结,对今后办班及时间安排、后勤保障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加以改进,从而使学习班越办越好。

4加强学分证的登记管理工作

4.1加强宣传、人人知晓

2004年以前我省的继续医学教育采取的是考试制度。因此,这项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在转轨阶段,需要组织者做好宣传,市卫生局于2005年12月24~25日举办了全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班。通过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干部将卫生部、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宣传到每个医务工作者,让每个医务工作者熟悉各项政策和制度。

4.2建立学分登记档案

每个人都应建立专门档案并按科室归类,便于查找,便于核对和校验。对单位内部和科室内部组织的业务学习、讲座、病例讨论,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整理好材料备查,切实高效地开展院内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医务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一、评比内容及标准(100分)

(一)依法行政方面(10分)

1.严格执行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四川省救助管理工作暂行规范》等法规、政策,依法保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4分)

2.救助管理站正式工作人员须经同级民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3分)

3.依法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对象及时救助,受助人员进站、离站手续完备,救助措施到位、规范。(3分)

(二)规范管理方面(50分)

1.规章制度健全。《工作程序》、《岗位职责》、《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治安、消防管理》、《廉政建设》、《突发事件预案》等制度建立健全。(6分)

2.实行分类管理。男、女受助人员分别由同性工作人员管理;少年儿童由专人管理;特殊病人应专人管护。(3分)

3.具体救助措施到位(35分)

(1)在城区交通要道设有救助管理站的引路牌和联系电话。(3分)

(2)受助人员的合法财物在入站时登记手续完备,离站时全部归还。(3分)

(3)对受助人员中的危重病人、传染病人及时送医院救治。(3分)

(4)无克扣受助人员伙食费和其他费用的行为。(3分)

(5)受助人员使用的被褥及时换洗(3分);餐具、用具及时消毒(3分);居室、厕所清洁。(3分)

(6)对需要跨省接、送的受助人员,在查明流出地详细地址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接、送(2分);对有疾病的要先行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予以送转(3分);对属于本市、州、县(市、区)内的受助人员,应及时接回,积极协助其他救助管理站的接送工作。(5分)

(7)对无家可归的痴、呆、傻、少儿等受助人员,报请同级政府妥善安置。(4分)

4.档案管理符合规范。救助管理站应将《求助人员申请认定救助登记表》、入站救助、医院救治、离站手续(包括接、送交接手续)等全过程的救助资料归档,有专人进行规范管理。(3分)

5.对受助人员言行文明,态度和蔼,热情为受助人员服务。(3分)

(三)设施建设方面(20分)

1.受助人员使用的食堂(包括消毒间)、洗漱间、洗澡间、医务室、理发室,治安、消防等硬件设施齐备(5分),有必要的工作人员办公用房,车辆、电话、微机等工作与服务设备。(5分)

2.受助人员宿舍人均使用面积在4平方米以上,一人一铺,室内采光、通风良好。(3分)

3.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机构健全,教室、桌椅、课本、书刊、电视机、文体器材等设施满足对流浪少年儿童短期法纪教育、娱乐等文体活动的需要。(3分)

4.医务室配备常用药品及医疗器械,保证受助人员常见病能得到临时救治。(2分)

5.环境整洁、绿化优美。(2分)

(四)安全工作方面(10分)

1.安全制度落实,管理有序,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和受助人员无非正常死亡事故。(5分)

2.在站门附近无受助人员未得到及时救助、受助人员死亡等事件发生。(2分)

3.对站内突发性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抢救预案和治安突发性事件预案等预防措施得当(2分),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楚。(1分)

(五)行风建设方面(10分)

1.将行风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落实行风责任制。(1分)

2.实行站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工作程序、求助联系电话及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开展“站务公开、优质服务,树文明新风”活动。(2分)

3.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的“八不准”,无违法违纪行为。(2分)

4.社会监督和受助人员投诉渠道畅通,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正确处理,重要情况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主管部门。(3分)

5.近两年被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分)

二、申报评比及奖励办法

在评比活动中,救助管理站在对照评分标准自查合格后,将书面材料报同级民政部门;同级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报告后,应及时对申报单位进行复查,对评分得到85分以上的救助管理站,将复查意见及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逐级上报省民政厅;省厅将在收到市、州民政局关于对申报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请示后,及时对申报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评分达到85分为达标。

医务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改进措施

1.宣传档案法规加强领导认识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副书记直接领导,并由信息科主任负责,为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档案员利用各种形式向领导、全院职工大力宣传《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科技档案的重要性,争取领导的支持和科室的配合,增强医务人员自觉归档的意识。

2.全面开放收集科技档案科技档案收集是档案工作的基础,收集的完整、准确、及时是保证科技档案有效价值的根本保证。扩大科技档案的收集视野,以档案室为中心主动“辐射”,把属于科技档案的材料全部收集到。扩大科技档案的收集范围、收集内容,档案员到各个科室、病区收集归档材料,提醒各科负责人归档时间。收集每一项完整的科研材料,收集科研项目全过程的、全方面的记录,收集成果性、总结性、鉴定性和获奖证书的归档材料。提高档案员的工作态度,明确工作责任,甚至予以奖惩,提高档案员收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科技档案收集的全面、准确、及时。

3.健全完善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医院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能够为医院发展提供宝贵借鉴,对推动医院的学术、技术进步,推动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建立科技档案管理制度,结合医院实际制订了《科技档案工作制度》、《科技档案归档范围与要求》,科研档案管理纳入了管理制度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4.科技档案工作纳入同步管理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真正实行了“三纳入”、“四同步”的管理制度。把科技档案的形成、收集、管理、归档工作纳入医院工作程序;科技档案归档纳入工作计划;把科技档案管理纳入职责范围。计划任务与要求归档同步;检查科研进度与检查科研材料同步;验收、鉴定科研成果与验收、鉴定科研档案材料同步;评审科研成果与档案室出具科研课题归档证明材料同步。各科课题从立项起,由负责人收集、保管和整理本课题科研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在科研项目完成后,将科研文件材料整理归档。每年科研办给档案室列出本年结题需归档的课题目录,档案室出具归档证明。恰当地运用一定的经济手段,也是做好科研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有效措施。医院上报成果、申报奖励时,档案材料归档齐全、完整,档案室才能在申报材料上加盖档案章。

5.调动医务人员归档的积极性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正在改革阶段,对科技人员的业绩进行考核,重新设岗定位。2013年对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定晋升工作有新的规定,科研论文、著作、文件材料必须归档。科研人员在填写考核表、职称申报表时,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的著作、获得的奖状必须由档案室核对,个人提供的材料与档案室核对一致才有效,否则以档案室提供的为准。医院做好离岗人员科研材料的归档。科研人员在离岗时,档案室人员检查是否有借阅档案未归还。科研办对科研档案审查工作有重要规定,科研人员在办理手续时,经手的课题所形成的文件材料是否交接完毕,如果科研人员所经手的课题已结题,必须整理归档,如果课题尚未结束,必须有本人办理课题材料交接手续。这项改进的实施,保证了科研档案的及时收集、整理,也使科研人员、课题负责人更加重视科技档案。

6.树立档案工作的效益观念医院在市场竞争中,档案员要树立效率观念,及时、准确地为利用者提供服务,要充分认识到档案的利用价值,特别要认识到医学科技档案就是潜在的生产力,一旦发挥作用,就能为医院创造经济效益服务。

二、利用网络技术提供优质服务

1.科学管理优质服务以网络技术为平台,学习档案管理的新技术。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适应档案资源数字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网络化的需要。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2010年安装了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文书档案数据库、基建档案数据库、科技档案数据库、科研成果档案数据库、科技论文数据库、科研著作、奖状等数据库,逐步实现了档案工作的现代化管理。实现了全院人员查找、利用档案时,以最便捷的方式、短时间内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科研档案既有公开的也有保密的。严格做好有密级的科研档案保密工作,只有参加课题的人员才能借阅,其他人员必须经本课题负责人批准方可借阅。在做好科技档案的保密性的基础上,为医院医务人员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查询服务。

医务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医政医管工作

(一)医师资格考试、医师执业注册和医师定期考核

1、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注册工作。对全县个人申报材料进行严格认真审核,提高材料送审符合率,提高工作效率,并按市考试中心要求于4月23日对我县174份审核材料按时送审。认真把好医师执业注册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以注册。

2、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按照全国统一时间,组织实施2019年度的我县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从6月初开始,年度需考核人员44人,其中经过简易程序10人,一般程序34人。一般程序要经过业务水平测试(考试),考试将于6月22日按国家规定时间集中人民医院采取网络APP系统进行。

(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质量行动计划督导工作

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出发点,围绕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反映比较突出的医疗服务问题,大力推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改善医疗服务环境和质量,通过三年时间左右的时间,不断改善环境、优化流程、提升质量、保障安全、促进沟通、建立机制、科技支撑等措施,实现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成效,各医疗机构工作开展进度如何,将组织对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

(三)疫情防控医院感染督导工作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基层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进一步优化就医环境,保障群众安全就医,根据市卫计委工作要求,组织感控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专项督查,检查从组织管理、基础措施、重点部门等内容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基层医疗机构在医院感染控制方面存不少问题,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当场指出,及时予以纠正,需一定时间整改的限期整改,促进就医安全。

(四)创建平安医院和医患纠纷处理工作

结合改进医疗服务工作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创建 “平安医院”建设,强化医院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改善医疗服务环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完善防范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坚决制止吃回扣、收红包等行为,住院病人均签订拒收红包协议,深入推进医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维护患者利益,

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强化安全生产及防火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隐患,年度未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处理医患纠纷,切实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医患纠纷原因复杂,处理起来棘手,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参与医患纠纷行政调解工作,在医患双方见证下对医疗机构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对医疗机构有无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为了更好的化解医疗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县司法部门,调解中积极引导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上半年共参与调解医疗纠纷案件4起,得到妥善处理,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六)疾病应急救治

协调各医疗机构,加强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增强应急救治能力,集中力量,加强手足口病救治工作。

二、医改工作

2019年,全县派出28名医务人员下沉到被托管11家乡镇卫生院进行支医帮扶工作。诊疗患者1665人次,指导手术85例,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97次,教学查房144人次,业务培训和学术讲座84余场次,11家受援乡镇卫生院临床业务、收入等均有不同程度增长,门诊量和住院病人数平均同比分别增长1.8%和0.9%,同时接收乡镇卫生院进修人员53余人,极大地增强了基层卫生院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基层卫生工作

为了解我县政府举办村卫生室运行情况,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作用,更好地为当地群众服务,满足基层群众一般医疗健康保健服务需求,与卫生监督到各乡镇进行督导检查,于2019年6月20日-21日召开村医培训会议,强化工作责任,促进村医从业规范化管理。

四、基本药物和药政工作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负担,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为了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好,切实维护当地群众健康公平可及。按要求派员参加市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含视频培训),对各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采购情况督导检查,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人员督导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杜绝药品采购商业贿赂,保证满足医院药品供应及时到位,同时,对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进行监控,对各医疗机构上报短缺药品提出处理意见。

五、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

指导基层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马山县中医医院承担全县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做好全县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开展以中医为主的医疗、护理、医学教学与研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保健与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2019年派出的中医专家到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培训4次,采取到乡镇点集中培训的形式进行。授课及实地培训内容为中医药民族医药适宜技术中的针灸、艾灸、穴位贴敷、中药烫疗、刮痧及拔罐等七大常用技术及临床常用中成药的应用。

活动结果:共培训医护人员265名,参加培训医护人员熟悉常用适宜技术的操作,同时分发试卷考核,考核全部合格;

六、开展卫计系统无偿献血活动

根据广西首府南宁献血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驻邕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献血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19年“医务人员献血月”无偿献血活动,制定本县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及宣传活动,截止2019年6月21日,全县卫计系统参加献血活动人员320人员,最终献血人数,217人,献血量72300ml,充分体现卫计人员大爱无疆、纯洁高尚、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树立卫计人员新风貌。

七、医政其他工作及上级安排其他工作

1、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工作。

2、各种报表工作。医改月报、季报表,各类医疗质量相关报表、平安医院数据上报、医疗卫生信用信息收集上报等。

3、行政审批工作。

4、上级下拨各项相关资金的分配划拨申请工作。

5、局办和上级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市场整治。

八、存在困难和问题

1、人员严重不足,有的新业务工作刚展开,尚在探索中,耗力耗时。

2、除医政医管工作外,还分管其他工作,由于很多业务没有很好归口,一些业务也放到医政股,工作量大,有顾此失彼现象。

九、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活动计划督导工作。

2、创建平安医院、抗菌药物等专项督导工作。

3、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依法依规执业。

4、继续抓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中医名医名家走基层行动计划。

5、加强医患沟通,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配合与县医调委,加强医调委的人民调解作用。

6、参加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单采血浆站监督检查。

7、做好年度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医务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一、现状分析

近年来医院在信息化管理上得到较大发展,投入也相对较多。但是如何利用这个平台,更好的服务医院管理则不断面临挑战,其中医院科研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存在较多问题。科研项目课题立项、预算管理、财务报销管理不联动、各自为政。科研项目课题结题不结账现象普遍,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多,管理不统一。详细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科研项目课题立项由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结合临床经验立项,向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申请,并向上级相应管理部门申报,课题申报成功后,科研项目管理部门没能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往往是科研项目经费汇入医院账户后,财务科研人员追溯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科研项目课题经费来源,确定科研项目课题项目名称,滞后按照科研项目课题立账。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参与人员基本是医务人员,经费预算编制流于形式。由于缺乏预算编制审核制度,科研项目课题经费预算编制缺乏科学合理性。容易导致经费预算与实际支出不一致,需要进行项目预算调整。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管理不严。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将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到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申请报账,财务部门审核重点是发票的真实性,审批手续的合规性,对是否严格执行预算、支出是否合规审核不严。导致科研项目经费财务核算工作只能发挥记账功能,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科研项目课题结题不结账,存在科研项目课题已经结题,财务账面上仍有余额,没有进行科研项目经费结余核算。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对科研项目课题结题结账管理不重视,未制定科研项目课题结题清理制度,未能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处理,导致科研项目课题结题不结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未能有效分配,给财务部门的会计核算及科研项目管理增加了难度,未能真实反映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科研项目经费来源渠道不一,导致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多,管理不统一。如我院科研科管理的是院内职工的科研项目,教育培训科管理的是博士、博士后的科研项目,精准中心管理的是兼职研究员和高层次团队等遍布全国的科研项目,药物临床试验中心管理是临床试验的科研项目。

二、优化措施探讨

医务申报材料范文第6篇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第二条为了加强我市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全市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暂行)》,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民办幼儿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对民办幼儿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市教育局是幼儿教育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相关的政策和规定,制定和组织实施幼儿教育的发展规划,审核认定幼儿园办园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定级管理,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规范教材征订,统一收费标准等。同时具体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师资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市卫生局要贯彻落实有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全市幼儿园卫生许可的审核认定、饮食卫生的督查,卫生保健及常见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指导,教师、幼儿健康的体检等工作。

第七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幼儿园安全进行监管,对园舍、设施进行安全鉴定,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进行整改,责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幼儿园停办。

第八条市交警部门主要负责幼儿园接送车辆的管理,要将民办幼儿园的接送车辆纳入客运车辆的户籍化管理,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驾驶员资质的审定和安全法规的教育。

第九条市公安、消防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进行整改。

第十条市财政、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市幼儿园的收费进行管理和督查。已取得办园许可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幼儿园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备案并公示。

第十一条市广播电视局主要负责协助市教育局对全市幼儿教育发展情况,通过艺术活动和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第十二条民办幼儿园要严格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对已经过市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十四条市规划局和建设局在审批小区新楼房建设设计、规划中必须带有一定规模的幼儿园用房。

第十五条实行幼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市卫生、安监、公安、交警、消防、财政、物价、广播电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规划、建设等部门参加的幼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协调、解决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全市幼儿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第三章举办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审批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的设置符合市教育发展规划;

(二)幼儿园设置在安全的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隐患;

(三)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

(五)幼儿园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卫生、安全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六)有合法的幼儿园组织章程、组织机构,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七)有根据国家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方案以及课程教学计划;

(八)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一)幼儿园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拟聘任的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学历证明)文件;

(五)拟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和发展规划(包括办学宗旨、课程计划等);

(六)拟办幼儿园的建筑平面图,各功能室分布图、设施、设备计划配置情况说明及场地使用权证明;

(七)幼儿园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需经市公安消防部门安全检查,并出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八)市卫生监督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幼儿用餐的幼儿园);

(九)健康检查单位提供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第十九条幼儿园审批程序。

举办者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市幼儿园审批申请表》。对申请的幼儿园实地考察,由主管局长在《*市幼儿园审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意见分为两类,完全具备条件的可签署“同意注册”;条件不完全具备,但符合安全要求的可签署“同意筹设”,所有举办者都必须按申报材料的要求提供实证式材料(打印或复印)。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申办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批。对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给予注册登记,颁发办学许可证;对不完全具备条件,但符合安全要求的发给筹设批准书。

幼儿园凭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和筹设批准书,到市民政局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然后到市物价局办理备案登记后方可招生。

第二十条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班)。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登记注册和申报审批手续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停办,对拒不执行决定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市公安、卫生、物价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非法办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非法办园者承担。

第二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停办应在停办前两个月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停办手续。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应报审批机关核准。未经审批机关核准同意,不得随意停办幼儿园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学龄前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和参与宗教或迷信活动。

第二十三条民办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校车接送、安全防护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园舍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儿童接送、安全教育等工作的管理,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民办幼儿园出现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师生伤亡等重大事故,市教育、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第二十五条民办幼儿园的园名应规范,不得使用带有宗教色彩和迷信含义的字词,不得冠以“国际”、“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得冠以“双语”、“艺术”等字样。

第二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使用幼儿学习和活动的教材、手工操作教材和音像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部门的要求征订,严禁使用盗版教材。

第二十七条民办幼儿园要按照国家要求聘用教师、保育员、医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凡学历不达标的,幼儿园应督促他们参加学历培训,尽快取得相应学历。

第二十八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接受卫生部门的业务检查和指导,认真做好入园儿童和在岗员工的体检、卫生、消毒、防疫、儿童营养等各项工作。

第二十九条民办幼儿园应向家长开具行政事业性收据。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条实行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对全市幼儿园进行督导和评估的年检制度,对年检不合格和擅自办园的幼儿园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五章园长与师资队伍

第三十一条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与教职工签订符合法律法规内容的集体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办理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种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二条民办幼儿园实行园长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制度,其任职条件参照公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聘任的园长报审批机关核准,聘任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民办幼儿教师纳入公办幼儿教师的在选聘、选优、表彰、职称评定、培训、考核、晋级、业务活动等方面实行同等待遇。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或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四)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不按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征订教材,使用盗版教材的;

(七)违反国家规定聘任教师的;

(八)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九)擅自变更幼儿园名称、类别、地址、法定代表人的;

(十)擅自分立、合并幼儿园的;

(十一)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十二)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的。第三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医务申报材料范文第7篇

一、因地制宜地开展新农合健康体检工作

各地在确定是否开展新农合健康体检工作前,要充分考虑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技术、设备和管理能力,条件不具备的地区,不宜开展新农合健康体检。要遵循参合农民自愿原则,不得以强迫或变相强迫方式,要求农民接受健康体检。新农合健康体检资金原则上应利用家庭账户或门诊统筹基金结余,要鼓励承担健康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给予一定的优惠。同时,也应积极争取政府提供健康体检专项资金。

二、明确新农合健康体检对象、时间和方式

新农合健康体检对象(受检者)可以是上年内未得到补偿的参合农户,以户为单位每户推荐一人,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在参合农民中确定特定人群。

新农合健康体检原则上在参合的下一个年度进行。可以采取常年健康体检与集中健康体检相结合的方式。常年健康体检是指受检者在健康体检年度内自主选择时间到指定医疗机构接受体检;集中健康体检是指受检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在指定医疗机构内接受体检,也可由指定医疗机构到村(组)提供上门体检服务。

三、合理确定新农合健康体检项目

各地确定新农合健康体检项目时,在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和三大常规检查等基础项目检查以外,还可以由受检者从血糖、肝功能、胸透或胸片、心电图、B超、妇科病检查、地方病筛查等比较实用的项目中自主选择几项。体检项目和费用应提前告知参合农民。健康体检项目原则上要一次查完。体检结束后,受检者要在体检表上签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医疗机构应及时将体检结果及建议意见反馈给受检者。

四、承担新农合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原则上,从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服务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作为承担新农合健康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体检数量、质量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承担新农合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要具备与健康体检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心电图、B超、X光机、生化分析仪等),具有足够数量的有相应执业资质的医务人员,能够遵循相应的技术操作规范。承担新农合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要根据健康体检项目合理设置体检岗位,每个健康体检项目至少配备1人(其中检验项目至少配备2人),从事体检的人员应具有与健康体检工作和农村居民常见病防治有关的知识和经验,要明确管理职责,确定相应的管理和质量控制人员。

五、新农合健康体检费用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根据确定的新农合健康体检项目的收费标准,结合医疗机构提供的优惠条件,合理确定新农合基金支付标准,使提供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能够接受,使新农合基金能够承受,使受检者能够满意。体检工作完成后,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根据新农合健康体检服务协议和医疗机构的申报材料,对医疗机构已开展新农合健康体检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将体检机构、受检者名单、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等广泛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举报的,方可将健康体检经费拨付至医疗机构。不得采取预算安排或预拨的方式,将健康体检资金直接划拨给医疗机构。

六、建立和利用参合农民健康档案

承担新农合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要为受检者建立健康档案,并逐步建立健康体检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免费健康档案查阅和健康咨询;要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农民健康档案,对体检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进行专案管理,达到早期发现疾病并进行干预的目的,从而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七、新农合健康体检组织与管理工作

新农合基金统筹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负责制定新农合健康体检实施方案,报同级新农合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宣传、公布后组织实施。要认真审查承担新农合健康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的条件,制定新农合健康体检服务流程,并开展健康体检相关业务培训,规范服务行为。新农合经办机构负责监管新农合健康体检工作质量,审核体检数量,按规定程序拨付新农合健康体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