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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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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1.出台我区“七五”普法规划。在全面总结我区“六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区实际,切实做好我区“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提请区委、区政府印发。

2.部署“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召开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我区“六五”普法的工作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3.明确普法年度目标任务。根据“谁执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分解全区年度法治宣传教育目标任务,明确共性目标、个性目标、考核方法,确保年度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有序运行。

4.做好“七五”普法全面实施的各项基础工作。根据省考核办法制定我区考核意见,完善普法责任分工、工作推进、督促指导、考核评估等相关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和骨干培训等“七五”普法全面实施的其它基础工作。创建普法网,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媒和淮上普法联盟,集中宣传“七五”普法规划的新任务、新要求、新举措,形成推进“七五”普法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5.深入宣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强化宣传十八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6.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根基;突出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公民的宪法精神和宪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12·4”第3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7.深入宣传与经济“发展走前列,全面达小康”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推动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五个方面,大力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农业经营体制、耕地保护补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民主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以及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金融安全、消防安全、禁毒、反、双拥涉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培育公民法治素养

8.着力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坚持和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区党校必修课,推动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无纸化系统组织在线学法考法,切实增强以考促学的实际效果。组织参与全省机关第五届“万人学法”竞赛活动,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9.着力打牢青少年法律基础。抓住关键时期的青少年,联合相关部门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置专门法治课。加强对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指导培训,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进一步优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10.着力提升特定人群法治素养。认真贯彻《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组织开展中小型企业、建筑行业防范法律风险普法活动,全力普及与基层两委干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基层两委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开展“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民活动,组织第十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完善“农村法律明白人”网络体系,大力开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农村经济建设主体普法。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1.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培育1—2个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宣传工作,以吴城农民书画、刘老庄农民诗词培育为基础,大力推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繁荣行动,组织参加全省优秀法治文化产品评选,培育、挖掘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

12.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扎实推进“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已建成的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综合效能,不断释放法治文化建设集聚效应,重点在提质扩面、增强效能上下功夫。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申报工作;筹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13.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活动。坚持民需导向,深入开展“法润”主题活动,推进德法融合、法治惠民。广泛开展法治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全面宣传《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根据省厅推出的法治书籍阅读目录,参加全省“法润·全民阅读手拉手”、法治微创作征集和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使人民群众真正共享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共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进程。

五、夯实法治宣传工作基础

14.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年内建成普法网、建立全区公务员普法飞信平台,整合新媒体普法资源,实现新媒体平台的上下衔接、左右互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辐射力。推广使用法治宣传教育管理软件,实现横向法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纵向省、市、区、乡(镇)、村(居)五级法宣数据互联共享;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法治信息、在线学法考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交流、公益法律服务等功能一体化,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开放。

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Abstract: the author discusses many years of work practice, mainly elaborated quality control is the whole build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cess should not be neglected in the important link, and puts forward some management so as to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engineering way,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Management system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本文结合笔者工作实践经验,叙述了我国经济与社会进入快速发展期,城市基础建设和人民居住条件不断加以改善,建设规模的扩大,工程质量好与差、优与劣成为人们关注焦点,为此,针对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并提出了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建议及有关措施问题和一些看法进行简要分析。

2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建设程序不标准。一些开发商违规违法操作,留下质量隐患。从实际工作中看,开发商违规违法行为,已成为工程质量问题源头。其表现;不办理任何手续,先施工后申报;干成后不申报,甚至先售后建等,回避质量监督与管理。

(2)承包方技术力量不到位。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少、施工人员未经岗前培训盲目上岗,严重制约、影响建筑业健康发展和工程质量。成为保证、提高质量一大障碍。

(3)监理单位监督力度欠缺。由于监理人员多数受雇于施工单位,容易形成建设单位说什么,听什么,就干什么,导致独立发挥职能不够,权威性不强,监管不力。

(4)违法分转包。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驱动,追求效益最大化,承建商、承包商,采取利用高资质企业牌子,层层分包、转包、发包最后可能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草台班子施工等手段,建设过程中赶工省钱,使用伪劣材料、偷工减料,粗建盲造,形成用最低质量换取最大效益的恶性循环。

3.针对质量监督的解决措施

笔者认为上述问题存在与不足,要亟待改进应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即,五个必须:

(1)必须实施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施工行为

实施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施工行为,是确保工程质量关键环节,多年来,国家三令五申颁布出台一系列监管条例和政策,因此,作为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认真履职,不断在新形势下做好质监与管理是义不容辞责任。那么,作为质量监督部门应从哪些方面监督与管理呢?我认为,应从监督技术标准为突破口,强化检查与管理。在直接监督上重点放在两个方面:a.审核设计文件,包括工程结构、建筑消防、地基承载结构受力分析与计算等内容为基础。b.监督施工全过程。包括建筑施工的材料检测,施工单位是否规范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履行了职责以及建设单位有没有授意要求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来降低工程质量等行为。施工过后,经核验出具结构安全报告,存档备案。在间接监督上,要把握“谁的工程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政府质监站主要协助指导好两个质量控制体系,一是建设单位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单位要对质量负责,因为从项目立项到设计、选择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中所聘监理都是建设单位所为,理应对工程负总责。二是具体施工单位(直接生产单位)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单位要按要求保证质量。政府质量监督与管理部门主要对其施工单位资质、市场准入把关,保证生产者质量。总之,无论从直接监督质量还是从间接监督质量其基点都应放在检查对强制性技术标准贯彻,核验、备案等责任制落实情况上。不可缺失及偏废。

(2)必须强化法律法规意识,形成依法建设良好氛围,做好岗前普法培训即,一是对开发商、发展商进行《建筑法》及地方建筑法规、条例及政策学习,促进他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规范自己行为。二是对承包人、监理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有关履行岗位职责的法律法规学习与培训,强化施工质量责任感和道德水准,使之不敷衍、马虎施工、违心施工,杜绝失职行为发生。三是加强对施工队伍法制教育。从目前参建单位施工人员来看,他们相当一部分,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缺乏,法制意识较为淡薄,因此对他们有针对性集中岗前法律法规学习与培训,是必不可少重要环节。抓住上述三个环节、三个层面的法制教育,整体提高全员法律素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与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3)必须建立使用许可制度,保证工程安全

施工许可制度和使用许可制度是当前很多企业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微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的具体实施,既避免了不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盲目上马,给工程建设参与各方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又杜绝了质量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交付使用,给国家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带来不必要的损害。在发达国家,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承包商及中介机构负责完成,建设主管部门并不直接参与具体的竣工验收工作,也没有核验工程质量等级的任务,颁发使用许可证是在竣工验收之后。我国《建筑法》确立了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需要介入竣工验收并核验工程质量等级,笔者认为,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建立使用许可制度,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本着“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国际惯例原则,工程质量监督应由核验工程质量等级转变为监督竣工验收工作。针对目前建筑工程质量存在种种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使用许可制度是完全必要的。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贯穿于事前、事中、直至竣工全过程。以此保证建成后工程使用安全可靠,造福于民,服务社会。

(4)必须创新思路,改进方式,加大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