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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监事个人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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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监事个人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本文作者:韩利琴工作单位:浙江乐清农村合作银行

(一)转变思维方式,拓宽审计思路现阶段领导干部违规违法行为越来越具有隐敝性,采用常规的审计方法较难发现问题,因此审计方法也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转变原有的思维方式,拓宽审计思路,不断开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局面屯.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深化,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精通财务、贷款、计算机、法律等业务知识,还要善于沟通,特别是项目主审,审计组进驻前要召开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人员座谈会,这是双方良好的开端"通过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对业务经营进行实时监控和风险预警,实施流程控制和动态跟踪,将不合规行为抹杀在萌芽状态;审计组进驻时在被审计对象单位张贴审计告示,提高监督力和审计的威摄力"要求被审计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通过征信系统打印被审计对象及其家庭成员的信用报告,充分反映被审计对象及其家庭成员的负债情况和个人房产明细、信用等情况,将信用报告内容与被审计对象实际收人情况对比,可以从某一方面可以发映被审计对象的廉洁自律的情况"(二)探索创新,突出审计重点对领导干部提任、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经办和审批的贷款,大额费用支出,固定资产租出、租入、购置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营效益评价情况及个人任期内考核结果、廉洁自律状况、任期内辖内案件情况等,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对被审计对象经办或审批的贷款余额按大小进行排序,前十大贷款户必查,不良责任贷款检查1%,不但对贷款资金手续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检查,并追踪贷款资金流向,对抽查的贷款部分进行上门核对,核实贷款真实性;对百元贷款收息率、不良贷款比率、投资理财业务、国际业务、债券业务等开展效益评价,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不断规范和完善审计方法"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费用权、人事权、贷款权的监控,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人才选拔和薪酬激励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完善领导干部的动态管理,具体通过谈心、家访等方式了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情况,重点排查九种人,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掌握实时情况"。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以简报的形式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情况,对经济责任审计出的有关问题,及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加大问责力度,及时发整改意见书给被审计单位,并跟踪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给董事会同时向监事会发起监督建议书,全方位提升监督效果;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纳人被审计对象的人事档案,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实现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信息共享"平时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分析、总结,注重实践经验积累,认真查找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风险点,提出重点审计范围及改进意见,为下次经济责任审计打好基础,逐步提升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

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进一步细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准则,修订5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6和5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计分表6,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改进审计流程,规范审计内容"对领导干部整体评分值时,给业务发展指标情况得分赋予4%权重、经营效益评价得分赋予占2%权重,内控管理评价得分赋予4%权重,据此最终得出综合得分值,得分值在9分以上(含)履职情况为优秀、8(含)一9分为良好、7(含)一8分为中、6(含)一7分为一般、6分以下为差"通过业务发展指标、经营效益、内控管理等三个方面考核,对领导干部的履职评价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使评价指标能更客观地反映被审计对象履职情况和内控管理情况"1、业务发展指标完成情况评价"业务发展指标完成情况是指根据领导干部任期前与上任后的存款、贷款、市场份额对比,增长率是否超过系统内的平均水平"业务发展速度评价分为较快、一般、较缓三档,评价为较快得分为9分、一般得分为8分、较缓得分为7分"例如某支行陈XX同志的业务评价,截至211年12月末,各项存款余额92386万元,比29年12月末增加4987万元,增长116.98%;贷款余额8895万元,比29年12月末增加5699万元,增长135.58%;211年12月末市场份额为45.29%,比年初上升了4.31个百分点,比29年12月上升了5.31个百分点,增幅高于全行6.63个百分点;该支行存贷款业务发展速度相对轮决"2、经营效益评价"经营效益是从百元贷款收息率、不良贷款率、收人成本比率、资本收益率等4个指标年度增长率来看"经营效益评价分为较快、一般、较缓三档,评价为较快得分为9分、一般得分为8分、较缓得分为7分"例如:陈XX同志在某支行任职期间,211年利润总额4735.93万元,比29年增盈213万元;百元贷款收息率8.37%,比29年度增长.18%;不良贷款率.47%,比29年度下降.45%;收人成本比率125.92%,比29年度增长33.68%;资本收益率15.7%,比2(刃年度增长33.68%,该支行经营效益增长速度逐年加快"3、内部控制管理评价"内控管理通过综合管理、信贷业务、财务会计等七个项目来评价,每个项目评价计分表总分为1分,评价内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25分)、风险识别与评估(15分)、内部控制措施(4分)、信息交流与反馈(1分)、监督评价与纠正(1分),制订评价内容中每一细项的评价要点和评价方法、评价标准、标准分值,根据经被审计对象确认无异议的审计记录单在评分表上标注扣分理由打出实际得分,再通过权重得出内控管理最终得分"例如某支行陈XX同志的内控管理评价最终得分88.25分(限于篇幅,七个项目评价计分表及具体计算过程略)"(见表l)通过上述的计算,某支行陈XX同志得到的综合分值为业务发展指标4%*9+经营效益2%*9+内控管理4%*88.25=89.3分,履职情况为良好,被审计对象出色的完成了受托责任"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经营管理活动内部控制状况和经营绩效的综合测试和评价,以定量为主,定性为铺的评价方法更符合客观性和公正性原则,有利于人事考核和人事任命制度的改革"同时,相关部门采纳审计建议,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核拨任用相结合的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制度化建设"总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内部审计部门要紧紧围绕农村合作银行发展的中心,创新审计理念和思路,不断规范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和完善金融系统的健康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

银行监事个人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我国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上存在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风险评估等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保障整个银行业的稳健发展。

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因素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由以下五方面因素构成:

(一)内部控制环境

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分权制衡;银行应制定明确的内部控制政策,规定内部控制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应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明确所有与风险和内部控制有关的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银行应建立和保持书面程序,以持续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与评估。

(三)内部控制措施

银行应对其业务和管理活动采取控制措施;应考虑计算机系统环境下的业务运行特征,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应建立并保持预案和程序,以识别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或紧急情况。

(四)信息交流与反馈

银行应建立并保持信息交流与沟通的程序,应建立并保持必要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

(五)监督评价与纠正

银行应对内部控制绩效进行持续监测,对内部控制体系实施评价,董事会应采取措施保证定期对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评审,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

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建设要点

(一)会计制度建设

根据中国会计相关准则的相关要求,商业银行制定了各类业务会计核算制度,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和本公司财务报表编制的真实和公允。

(二)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运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由一般准则、作业准则、工作规范等组成的制度体系,以及现场与非现场并重的检查模式。二是设立了独立于业务经营管理之外,独立行使检查、监督、评价职能的审计部门,各一级分行根据机构设置条件和经营管理要求设立分行审计部门。三是建立了总行审计部向董事会的垂直报告路线,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命,年度审计计划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审计结果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日常审计工作由副董事长直接分管,并接受监事会和高管层指导。以战略、风险、价值为导向,从加强对全行内控状况、风险状况的评价,加强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揭示入手,持续加大审计检查力度,进一步转变审计管理流程和模式,有效地发挥了内部审计独立监督、评价的职能,进一步推动了商业银行内控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内部控制关键要素与措施

报告期内,商业银行结合市场环境,围绕新的发展战略,从内部控制五要素出发,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各项业务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优化内控环境

本行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新的发展战略调整全行组织架构,精简管理层下设委员会,调整内控机构设置;科学界定前中后台、总分支行及附属机构的职能;持续完善人力资源政策,助推业务发展;有效落实各级行、各部门、各级人员在内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与职责,夯实内控管理基础;持续开展多层次培训,加强核心人才培养,加大全员岗位培训力度;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在发展战略中明确“人性化的员工管理、标准化的柜面服务、数据化的业务运行和差异化的客户服务”的企业文化建设目标。

(二)提高风险识别与评估水平

本行结合新的发展战略以及风险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制定精细化和差异化的内控管理政策与措施,有效提升风险识别与评估水平。信用风险方面,全面量化信用风险管理,启动“信用风险公司客户评级优化项目”,以数据分析和预测模型为依据实现行业信贷风险前瞻性识别与持续性防控;市场风险方面,在年度授权和日常风险审批中对相关产品包含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充分识别和评估,积极加强和完善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日常监控和报告;流动性风险方面,持续对资产负债的总量和结构、流动性缺口、备付指标的变动进行监测,综合评估全行流动性风险状况,有效应对流动性紧张的市场波动,确保了全行流动性安全;操作风险方面,全面推广操作风险系统及操作风险三大管理工具,为风险识别与评估提供管理运用平台,组织全行对重要业务领域的关键流程进行RCSA评估,分析、优化现有控制措施有效性;声誉风险方面,持续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力度,高度关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舆情监测,通过舆情提示单、媒体沟通等方式总分联动化解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方面,建立问题主动管理的机制,通过系统健康检查、日常巡检、趋势分析、厂商巡检和漏洞扫描,在全行范围开展电子银行信息安全检查、电子银行安全评估、互联网应用系统渗透测试等工作,主动识别潜在风险隐患。

(三)完善内控制度和措施

本行制定《内控梳理管理办法》、《内控台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固化了内控实施要求,实现各项内控管理工作的常态化;选取与业务发展和客户端联系密切的流程作为内控梳理及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的重点;优化理财业务审批流程、集中采购流程、信息系统开发流程,进一步处理好风险控制与审批效率的问题;完善内部控制措施,信用风险管理方面,严格落实贷款三查;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通过货币市场、公开市场等多种渠道和手段增加流动性资金来源,确保全行流动性安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针对目前易发、频发操作风险隐患,加强风险提示和流程梳理,针对同业风险事件及时警示全行加强风险管控;市场风险管理方面,持续加强对市场风险的限额管理;信息科技风险方面,深入开展系统和应用监控部署工作,强化性能容量管理,提升生产风险事件预防能力。

(四)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

本行加强重大风险事件报告管理,提升对重大风险事件的反应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强风险提示与风险信息共享,对个人征信系统应用、克隆银行卡、信用卡套现、银行卡盗刷、贸易融资金融服务等业务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剖析,提示风险要点和应对措施,增强员工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全面总结各分行运营状况和先进经验,通报全行共享,推动全行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银行监事个人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摘要:随着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快速发展,本土化问题成为外资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本文在对韩资银行经营发展特点及本土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以山东烟台的2家韩资银行为例进行实证分析,深层次剖析韩资银行本土化进程中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本土化;中小型韩资银行;金融;研究

近年来,外资银行在中国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截至2010年6月末,有13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华设立了35家外商独资银行、2家合资银行、1家外商独资财务公司,另有24个国家和地区的70家外国银行在华设立了91家分行。同时,近5年来外资银行总资产也以年均12%的速度增加。随着在华市场的拓展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外资银行加快推进自身的本土化进程,力争通过尽快实现人才、金融产品、技术和管理模式与本土文化的契合而获得在华发展的先机。按照发展战略及业务重点的不同,外资银行本土化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一是以花旗、汇丰等大型国际型银行为代表的业务全面推进型;二是以荷兰银行为代表的专业化服务重点突破型;三是以日本、韩国为代表的依托母国总行的目标业务型。不同的发展模式产生不同的发展轨迹,韩资银行因母国与中国一衣带水的天然地域联系,实施紧跟母国在华企业投资地域和产业领域,服务于母国企业的目标业务型发展战略。这一战略的实施,既给韩资银行带来差异化服务的发展优势,同时又造成银行的发展受制于母国企业在中国的发展,甚至在本土化进程中衍生出一系列问题。本文在对韩资银行经营发展特点及本土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以山东烟台的2家韩资银行(分别简称h银行、q银行)为例进行实证分析,深层次剖析韩资银行本土化进程中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

一、韩资银行本土化进程及经营现状

2006年12月,中国加入wto后5年过渡期结束,中国金融业进入全面开放时期。随后,银监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贯穿了以外资银行法人为导向的监管理念。自此,外资银行开始实施法人改制,成立本地注册法人。本地注册法人的成立,其管理架构与经营理念的巨大变化成为外资银行本土化进程的里程碑。外资银行本土化进程由此也分法人成立前时期和法人成立后时期两个阶段,不同的阶段其本土化路径体现出了不同的特征。以笔者所调查的烟台市2家韩资银行为例,在2007年和2009年,两家银行分别转制为本地注册法人银行,成功翻牌并开办了人民币业务,迈出了本土化的关键一步。在华法人成立前,韩资银行没有统一的管理行,经营管理以韩国母行为主,采取业务跟进式的发展方式,主要经营战略为服务本国企业。这一时期,韩资银行缺乏统一、明确的本土化战略,业务范围局限于外币业务,绝大多数客户为韩资企业或合资企业,外籍员工占比较高,银行自身的本土化意愿与程度均不强。法人银行成立以后,韩资银行结合自身优势,提出了统一、明确的本土化发展战略,大力开拓中国市场,如h银行(中国)确定以私人银行业务和财富管理经验及技术引入中国市场,在东北三省和山东省大力拓展个人零售业务的发展战略,q银行(中国)确定结合中小企业金融业务优势,努力拓展中国市场的战略;获准开办人民币业务,业务范围实现本土化;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对业务、资金等实施了集中化管理,建立了统一的内部审计模式;不断开发本土化产品,非韩资客户占比逐步提高(见表1)。

明确、统一的本土化发展战略的确立及实施,也推动业务的快速发展,截至2010年6月末,h银行(中国)贷款余额89.12亿元,较年初增加23.57%;各项存款70.18亿元,较年初增加15.09%。q银行总资产为56.53亿元,较年初增加13%;各项存款23.04亿元,较年初增加108%(见表2)。

二、本土化问题与瓶颈

从两家韩资分行的运营特点看,转制为法人分行后,其人员配置上出现华人管理中层,业务方面国内客户逐年上升,这说明两家韩资银行在逐步融入本地市场。但总体看,韩资银行本土化进程缓慢,本土化瓶颈问题难以得到有效突破,相关的经营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显现。

(一)市场融入度低、运行质量不高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业务规模小,市场占有率低。从总量上看,两家分行平均资产规模只有10亿左右,平均负债规模9亿左右,整体市场占有率不足0.5% 。二是客户群体较为狭窄,授信集中度高。两家分行的信贷投放均集中于烟台、威海地区韩资出口导向型企业,分布在电子、机械、服装、造船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些产业对外贸政策和劳动力成本的敏感度高,出口退税及劳动力成本的较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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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会带来经营业绩较大波动,引发银行信用风险的集中暴露。三是金融融入度低。目前,欧美外资法人行普遍与中资银行在资产、负债及中间业务领域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内容涉及资产管理、转受让、资金结算、银团贷款、拆借市场等,但两家韩资银行仅在拆借市场与中资银行有过简单合作,且金额较小,业务合作参与度低。

(二)管理体制难以达到本土化要求

一方面公司治理尚不完善,如q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履职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还存在不足,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并由董事会对其考核,同时外部监事与母行间尚未建立直接有效的汇报路径;h银行存在未经董事会决议,高级管理层审批修订银行基本管理制度等情况。另一方面,内部控制“形不像、神难似”。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架构并保证顺畅运转,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两家外资银行的组织架构均不是按照要求设置,而是根据人员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设置,比如q银行只有三个内设部门,h银行也是类似设置,以审贷会为例,2名业务主管+1名风险主管+1名行长的运行模式很难保证审批的独立性和公允性,诸如合规、会计、技术岗位等均是兼任,也很难发挥监督作用。

(三)流动性满足本土监管指标压力大

一是存贷比指标高居难下。截至2010年6月末,h银行(中国)的存贷比为126.99%,q银行(中国)存贷比为145.89%,距75%的监管要求差距较大。同时,为达到存贷比监管要求,部分行在拓展负债业务较为困难的情况下,采取了限制资产业务发展的经营策略,使得资产业务发展也一度停滞。二是韩资银行资金来源主要为同业存放和单位存款,同业拆入和储蓄存款所占比重较小,对于批发性资金依赖性高,核心负债依存度低,资金来源稳定性较弱。三是日常资金管理目标以满足即期资金需求及流动性监管指标为主,以短期资金支持中长期贷款,期限错配情况较为突出,7天以内的短期资金压力较大。

     (四)信贷文化“水土不服”凸现风险

韩资银行的信贷文化与国内存在显著差异。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例,韩资银行认为对客户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并进行贷款展期,既能有效满足客户资金需求,又能降低客户财务成本,让经营良好的客户适时展期有利于“服务客户”宗旨的实现,因此展期贷款一般归于正常类贷款。基于这种信贷文化,韩资银行在国内经营时也大量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并对客户一再展期。但现场检查发现,部分贷款通过办理借新还旧、在异地分行发放新贷款的方式变相展期,展期期限最长达到6年。同时,在部分客户经营亏损的情况下,银行仍为其办理展期手续,并归为正常类客户,造成潜在的信用风险。

(五)人力资源本土化瓶颈难以突破

一是高管层本土化问题未突破。目前,两家行的高管人员均由韩籍人士担任,与成熟外资行高管人员由本土金融资深人士或母国中国通担任相比,现任韩籍高管对中国社会生活认知少,文化熟悉度较低,制约了银行管理的有效性。二是普通员工对银行认同感不强。两家银行的人力资源管理缺乏长远规划,一些新进员工也多以积累工作经验、作为跳槽跳板为主,对银行文化认同度不高,人员流转快。以h银行烟台分行某4人编制的部门为例,从成立初至今已先后有5人跳槽。三是对母行派遣人员的本地管理不足。外籍管理人员的选择、任用、薪酬及考核等由母行决定,本地行权限不足。同时,外籍派遣人员流动性较强,稳定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经营发展的连续性。四是受银行社会认知度和待遇制约,两家外资行难以吸引到本地的优秀人才,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三、本土化问题深层原因分析

(一)发展战略制约本土化发展

目前韩资银行的发展战略可归结为目标业务型,即银行紧跟本国在华企业投资地域和产业领域,服务于本国企业。这一战略在银行介入中国市场初期具有独特的优势,但也受制于本国在华企业的数量和发展规模。因为金融资本的扩张速度远高于产业资本的扩张速度,韩资银行改制后经历了较快速度的规模扩张,如不及时更新发展战略,重新定位市场,为本国企业服务的异国化特质就会不断固化,出现客户资源“天花板”现象,更严重的是东道国企业被排除于银行服务行列。目前部分中小韩资银行受其发展战略所困,本土客户拓展困难,客户本土化停滞不前。

(二)企业文化融合性不足

目前韩资银行企业文化仍沿袭母行文化,未能结合东道国文化特质,融合形成具有本土化特征的企业文化。如韩资银行倡导员工自主自律的企业文化,倚重员工自我约束与自我管理,因此内部岗位设置中不兼容岗位制衡及授权管理存在不足,不符合国内监管部门对银行内部控制的监管要求,也不适于目前国内经营管理环境,因此产生大量操作风险问题。对q银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行未建立资金业务及交易系统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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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管理制度和审批程序,个别分支机构存在不具备交易资质人员使用他人用户名和密码进行交易的情况。

(三)社会影响力及认知度不够

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机构,受依赖心理制约,社会和企业对本土银行的信任要高于外资银行,因此国民认知度对外资银行的本土化程度也起着较为关键的作用。与资金实力雄厚、国际知名度较高的欧美外资银行相比,公众对韩资银行的认知及信任仍有差距,2007年又发生了韩资企业非法撤资事件,使得大众对韩资企业的警惕心理进一步提高。据半岛网报道:52%以上的大众和企业不愿同韩资银行发生业务往来,90%以上的大众和企业表示不会把钱存在韩资银行,社会氛围的排斥,不利于韩资银行进一步扩大本土市场。

四、相关建议

(一)加强文化融合,树立外资银行服务品牌

外资银行在实施全球化标准服务的同时应着力探索文化融合之路,寻找与本土文化相融合的契合点,关注本地市场的需求,设计和提供符合目标客户潜在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在提供的银行产品雷同的情况下,在营销行为、合作习惯、谈判风格、后续管理等软文化和软技能上突出客户管理特色,取得竞争优势,形成独特的外资银行文化及服务品牌。

(二)完善管理模式,奠定本土化发展基石

如何将母行良好的管理文化和管理模式与当地实际结合,建立起既保留母行管理特色,又兼顾当地实际的本土化管理模式,是韩资银行能够做强做大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一是应根据公司治理的原则与要求,完善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薪酬管理及考核评价,建立外部监事与母行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二是按照商业银行法、银监法等要求健全必要的内设部门,厘清职责分工,为管理流程再造奠定组织基础;三是要按照监管要求完善诸如审贷会等各项制度,使制度能够和业务发展情况实现无缝对接;四是要实现管理的语言与文化融合,减少信息中间漏损,杜绝管理、执行两层皮。

(三)注重队伍建设,为本土化植入原动力

人才本土化是经营本土化的前提,对韩资银行而言,重要的是植入中国基因,吸收中国文化和智慧,打造自己的人才竞争力。为此,一是吸引本土高级管理人才,在决策和经营导向中注入本土元素;二是要积极推行“本土吸纳、国际培育、善用善待”的人力资源策略,利用母行经营管理优势,给本土人才提供全方位培训和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培养出一支既了解国内当地市场、又懂得国际惯例的员工队伍;三是要注重对不同来源的员工进行文化融合,提供完善和良好的企业经营理念培训和文化熏陶,避免员工曾有的其他公司文化烙印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和弱化文化冲突,建立起真正融合企业与当地文化的本土化的员工队伍。

(四)创新产品服务,加强本土化载体建设

韩资银行要实现本土化发展,就应逐步摆脱目标业务型发展战略,立足自身优势,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的商业银行品牌体系,特别是发挥小企业金融服务优势,从业务导向及客户导向两大体系构筑小企业金融服务品牌,大力发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形成在小企业金融业务本土化营销上的核心竞争力。

(五)加强协作监管,发挥监管引领作用

首先,督促境内法人行建立资本补充机制,增强资本实力,为业务扩张和风险缓释奠定基础。其次,加强全面风险管控。督促完善日常流动性监控手段和工具,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善期限错配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建立操作风险管理系统,有效识别、检查、控制操作风险;建立经济资本管理长效机制,将资本监管要求与自身管理目标结合,促进资本充足率和资本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参考文献:

[1]韩山华.法人导向下的外资银行本土化经营战略研究[d].复旦大学硕士论文,2008.

[2]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报告,2007.

银行监事个人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商业银行 信息服务体系 信息科技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以会计电算化为基础的信息化水平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而日益提高,从而改变了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的服务方式和服务质量。这种改变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包括信息化对于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经营模式、交易方式、经营形式和管理体制等带来的巨大的改变。在使用会计电算化后,信息科技系统替代了银行会计业务的运转,人工操作变成了信息处理的上机操作,与此同时信息科技系统对于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产生了非常重大的作用。这时银行的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和声誉等新的风险形态尤其要注意。

一、商业银行信息服务体系的现状和趋势

正逐步向集约化管理和决策支持的高级阶段发展的商业银行从建立模仿手工作业的单项会计业务应用系统开始经历了多项业务应用集成处理阶段。会计电算化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初级阶段是计算机处理开始代替手工操作生成电子数据的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第二阶段是全国范围内计算机联网、业务管理、互联互通、大小额实现计算机处理的90年代中后期到现在的数据集中阶段;第三阶段是从现在开始的数据应用阶段。这个阶段是银行运用互联网的技术与环境进行金融创新,完成业务的集中处理,开拓网络金融服务的时代。目前正处于数据集中部分完成、数据应用刚刚开始的阶段的商业银行正处于关键的时刻,对于未来的竞争起着重大的作用。

目前商业银行的信息服务的趋势是实现金融的信息服务化。通过完备的信息系统,给银行的业务重组、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管理模式的变革带来深层次的变革个才是真正金融信息服务化。要实现银行从提供单一业务转变为面向客户综合服务以及银行业形成产品化和服务化,商业银行需要具备既精通银行业务又精通信息技术的专家统筹信息化建设。

二、商业银行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风险及问题

(一)信息科技治理方面。

确保信息科技战略和目标与业务的策略一致是信息科技的目标。只有实现了这个目标才能够使得信息科技更好地为商业银行提供服务和支持,使得信息科技资源得到最恰当的应用。其中的风险以及问题如下:

第一,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战略风险以及信誉风险:错误的信息资源的分配以及对法律法规的违背;信息系统无法满足业务的需求;信息科技战略无法与业务的发展需求相一致;缺乏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的低效率管理决策;较差的信息系统支持导致的市场竞争力低下。

第二,可能导致的问题:由低效率的信息科技资源配置所导致的项目延误;员工素质和技能达不到信息科技专业要求的水平;独立的科技风险管理部门的缺乏;企业内部“风险文化”认知的缺乏;会计专业和信息科技人员等对技术风险存在很差的意识;信息科技人员存在着职责的冲突;高级管理层未参加到信息科技督导委员会;信息科技项目发展与业务战略不一致;信息科技内控制度和措施缺乏定期检查和更新。

(二)安全管理方面。

确保关键信息系统和数据得到充分保护,使得非授权的进入和意外的中断能够得到避免是安全管理的目标。其中的风险和问题如下:

第一,可能导致的法律、操作和信誉风险:保密信息泄露;损失金融机构的重要资料;电脑病毒,蠕虫程序的爆发;不遵守监管规定;工作时间业务停运和数据损失;未经授权的金融交易。

第二,可能存在的问题:不恰当的个人存取权限设置;特权用户和紧急用户代码的使用;敏感信息存储未加密;客户敏感性信息由于较差的移动设备管理而泄露;定期安全监测的缺乏;末及时进行补丁升级导致电脑病毒感染爆发。

(三)系统开发和变更管理方面。

确保开发及维持高质量的信息科技系统.并充分配合及满足业务需求是系统开发和变更管理的目标。其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如下:

第一,可能导致的操作风险、战略风险、信誉和法律风险:长时问的系统停运;泄露了保密信息;达不到银监会的管理要求;数据不完整;推出科技信息系统的时间受到延误;低质量的信息系统不能实现业务发展要求;系统未经授权而导致风险增加。

第二,可能存在的问题:测试环节直接使用业务数据;对系统变更和相关批准程序没有审计跟踪和记录;正式项目质量确认和生命周期规程评估程序的缺乏所导致的项目延误;缺乏全面测试和不协调的系统变更所导致的会计电算化综合业务系统停运。

(四)信息处理方面。

确保信息科技服务和信息处理的连续性是信息处理方面的目标。只有实现了这个目标,才能更好地保证会计电算化综合业务系统主要业务服务不发生中断。其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如下:

第一,可能导致的法律、操作风险和信誉风险:系统无法满足业务增长的需要;关键设备以及信息因非授权收取而影响;保密信息被泄露;系统长时闻停运。

第二,可能存在的问题:缺乏对重要的环境控制的定期维护;缺乏对敏感的操作环节进行控制;系统中心机的物理安全和环境控制措施不足;容量无法达到业务增长的要求。

(五)通讯网络管理方面。

确保网络连接和服务的连续性是通讯网络管理的目标。其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如下:

第一,可能导致的法律、操作风险和信誉风险:如“阻绝服务攻击”等的网络停运;保密信息因外部网络而泄露;网络连接未经过授权;网络瘫痪导致长时间业务停运;未遵守银监会的监管要求。

第二,可能存在的问题:网络抗冲击性脆弱;缺乏对关键的组件的监测;缺乏对内部网络的远程的安全控制措施;对需要在外部通讯网络上传输的数据未进行加密。

(六)技术服务提供商管理方面。

确保外包的信息科技服务能够获得有效和持续的管理是技术服务提供商管理的目标。其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如下:

第一,可能导致的法律、操作风险和信誉风险:将核心程序设计外包或者直接采用专业公司套装软件,过度依赖外部服务供应商;缺乏对需求要求改变时的修改和维护能力;外包设计人员管理留下风险隐患和外包软件本身设计缺陷;系统因低质量的服务而中断。

第二,可能存在的问题:外包管理不充分;数据隔离和区别不充分;服务水平协议不充分;缺乏对服务供应商经常性的服务状态评估;对外包的营运职能缺乏有效的应急方案和解除服务方案。

三、完善商业银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

(一)抓好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风险管理工作。

首先,要明确责任。科技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风险意识要加强,董事和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都必须要对信息科技的风险负责,全系统由上到下的信息科技风险体系都应该是他们的责任。董事必须对于信息科技风险的战略规划、工作任务以及工作目标进行层层负责,评价分析审计结果,督促和落实整改方案。监事会必须对全过程的合理性、科学性以及充分有消息进行审计和评价,并调查董事会以及专职委员会以及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以此同时质疑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高层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工作汇报,亲自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并且对于工作进行差距分析和敏感性分析,然后将工作方案进行及时调整,充分向董事会和监事会反馈和沟通对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的建议和意见。

(二)设立信息科技督导委员会。

信息科技督导委员会的任务是:对长期和短期信息科技战略规划进行制定和不断更新;提供日常的运行技术和科技服务支持,这个由信息科技督导委员会统一负责银行信息系统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和监控来实现;建立实施恰当职责分离的信息科技组架构,制定清晰的岗位职责;提供充分的培训给信息科技从业人员;协助会计业务部门以及信息科技部门严格执行建立的有效的会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专门和独立的科技风险管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度,并进行监督落实;对信息科技稽核审计部门配备适量地合格人员以及建立健全的会计信息系统风险审核制度方便风险审核。

(三)制定系统开发和变更项目管理体系和规则。

对开发项目生命周期的管理规则进行制定以及独立确认评价其中的主要技术相关项目。同时,隔离开发测试环境和实际使用环境,将用于测试的业务敏感数据进行删除,有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应对紧急变更,变更管理规程要有适当的措施。

(四)与客户资金、会计等业务部门签订服务水平协议。

制定正式的信息科技操作规程。制定充分地容量规划以适应本行的业务发展需要;持续性预防和矫正信息科技设施和装备;建立充分地咨询服务台和操作支持,及时检测和报告异常操作和事件。

(五)加强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强化网络性能监测。

隔离会计电算化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与外部网络和办公管理网络;对控制互联网以及无线网的接入边界;有效降低信息泄露以及外部攻击,这可以通过进行身份认证、内容过滤、防火墙、病毒防范、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实现;网络分析工具的使用要进行严格控制;对无线内部网络制定安全控制措施;网络设施有充分地抗冲击性;定期评估网络设施的安全设置;审计跟踪以及记录监察关键网络设施中的日常活动;

(六)有效管理信息的采集、存贮、传输、使用、备份、恢复、抽检、清理、销毁等环节。

严格按照授权优化系统和数据库的安全设置和使用;对于信息的采集加工、传输以及存取不脱离会计综合业务。

(七)该消除“信息资源孤岛”,实现应用层面的互联互通。

要打破林立和由于数据内容缺乏应用形成的数据和资源的单独应用的情形。通过应用智能搜索引擎、建立目录索引指南、逐步搭建利用网格平台等多种方式收集信息,开发网络资源,共享数据资源。

(八)改进信息流管理方式,主动适应经营模式的变化。

为了使管理会计以及账务核算的信息采集和系统设计内核全面转向以用户、客户为中心,必须要适应矩阵式管理架构和组织扁平化的发展。根据中后台集约以及前后台分离的新

运营模式,管控数据,非线性的信息流转得以实现,加速信息的共享和兼容。

(九)加强信息服务创新,统筹把握信息价值。

信息服务必须坚持用创新来从容应变。要注重积累、提炼和运用文本信息中的关键要素,懂得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量化分析预测分类分层业务,重点支持差别化的挖掘服务,真正结合电脑和人脑,真正做到满足用户的需求,努力使数据、信息、知识和实践融为一体。

(十)加大信息科技资金投入。

加大对信息科技的资金投入是银行信息化系统服务建设的物质基础和基本条件。只有投入了充足的资金,才能够更好地建立起手段过硬、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信息科技风险防范体系。银行需要结合银行存在的声誉、法律以及操作、战略风险,以实现前瞻性防范为目标,通过关注信息服务体系风险的新动向,加强技术风险的防范工作。

(十一)加强对资源系统研发、运行、维护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技术文档资料和系统环境说明文件、以及重要数据的备份管理。

加强对应急处理机制以及信息通报机制的完善和安全监控的实行,演练、评审和修订应急预案;保留并异地存放副本,按照规定的年限保存,经过严格授权再调用;异地保存省域以下的数据,异地备份全国性的数据;通过提升信息服务系统的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能力,保证信息服务系统的稳定运行;通过对信息安全应急恢复系统的完善,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兴业银行信息中心)

参考文献:

[1]王小燕,田小丹,周建民.构建流程银行加速我国商业银行管理信息化建设.江苏商论,2008.2.

[2]张戚虎等.金融信息化建设与金融信息化教育.中国金融.2006.

[3] 尤川川.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信息化脱状与展望.统计与决策.2006(17).

[4]郝向荣,李爱军.中国银行业金融信息化过程中的风险及其防范.价值工程2007年第10期.

银行监事个人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 资产经营公司 资本经营 企业管理

随着国有企业集团的战略转型和组织架构的调整,结合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和实际情况,有必要对下属的辅业单位资产、对外投资股权、不良资产进行整合,组建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以求辅业与主业的同步发展。

一、设立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宗旨

1.理顺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体系。集团公司下属辅业单位业务多元化,各种矛盾和遗留问题多。组建资产管理公司后,集团母子公司架构体系更为清晰。企业集团负责企业整体战略规划及管理,主业和辅业分业发展,资产管理公司抓好辅业生产经营。

2.有利于辅业的发展和管理。设立资产管理公司,负责辅业资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投资管理。对辅业的管理,以资产为纽带,重在引导辅业转换经营机制,增强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能力。在条件成熟时,引入辅业单位职工持股,实现辅业改制分流。

3.可构建新的融资平台。目前,大部分企业集团资金紧张,对辅业等非经营性单位投入不足,资金缺乏已严重制约辅业单位的发展,另一方面辅业单位资产分散,未能形成整体,组建资产管理公司,可开辟银行借贷融资渠道,而且通过寻求战略投资者,引进外来资金,加快公司发展。

4.规范辅业与主业的业务往来。长期以来,辅业单位与主体之间存在大量的业务联系,但其模糊性和不规范性比较突出,通过资产管理公司这个平台,与主体公司签订相互服务项目的协议,为辅业的发展提供业务支持。

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与企业集团的关系

资产管理公司为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集团公司为资产管理公司的唯一出资人,以投入到资产管理公司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行使所有者的权益,对资产行使占有、使用、处理和收益分配权。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子公司,力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资产管理公司不设股东会,集团公司作为资产公司的唯一出资人,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对资产公司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1.向资产公司派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3.与资产公司签订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书;

4.审定资产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变动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

5.审定资产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和利润分配方案;

6.对资产公司的经营活动与财务管理进行监督;

7.审议批准修改资产公司章程的决议;

8.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公司股东的部分职权。

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运营管理模式

1.把握重点,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管理

按照公司治理的法定程序,为实现对股权的管理和监督,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向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监事,推荐总经理和财务主管,并接受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考察和监督。为加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制定包括任职条件、任前考察、任免程序、履职程序、廉洁从业、定期述职、业绩考核、奖惩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或工作指导意见,使他们切实履行对所投资公司经营管理的职责。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对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原则。考核期末,子公司负责人对经营业绩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将分析报告报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依据经审核的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和经审查的统计数据,听取监事会对公司负责人的评价意见,对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形成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奖惩意见建议。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虚报、瞒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重大决策失误等问题,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除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外,还要酌情扣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收入。

2.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治理结构

企业的发展要靠制度来保证,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对所属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与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相适应的基础规章制度,用制度来指导和监控所投资公司的经营行为。针对过去存在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须逐步建立并完善涉及所投资企业方方面面的规章,出台一系列涉及公司投资决策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同时,所属子公司、参控股企业又根据上述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行业特点、要求和运作情况,建立起各自的办事程序和业务操作规程,形成双层的制度网络,确保公司的规范化运营。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内部规则。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对所投资企业的管理和监控,主要是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形式来实施的,因此所投资公司的“三会”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健全与否决定了企业经营决策是否规范和科学,也是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措施。子公司要完善对重大事项、重大资产运作、重要的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支付的决策程序,健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对于重大事项要及时上报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使公司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做出管理决策。

3.推广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监管

下属企业进行规范化建设,改制为现代化公司,并归属于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在此阶段,推行预算管理是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作为母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提升管理水平的有力手段。全面预算管理内容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以及财务预算等,管理模式是一套由预算编制、执行、内审、评估与激励组成的可运行、可操作的管理控制系统。全面预算可以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标杆,企业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以及控制风险、提升收入与节约成本的主要手段。在预算的编制过程中应采取上下结合式。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提出发展战略目标并重点审核各子公司的经营预算、财务预算等,对其进行考核与监控。在预算管理实施过程中,各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可以根据现实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但要符合程序。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行使股东的权力,发挥委派董事、监事的作用,对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要进行定期检查,帮助企业分析经营中的问题,提出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4.加强财务管理,健全监督制度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可从四个方面着手,即财务预算控制、重大资本与财务事项控制、财务主管委派、财务报告与审计监督等。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每年以综合经营计划的形式对子公司进行财务预算管理。凡属重大资本与财务事项均需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才能办理,并报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备案。子公司重大资本与财务事项包括:重大投融资、对外担保、合并、分立、转让、中外合资合作、公司制改建、注册资本变动、工资制度制定、财务预算及资产损失处理等。

对子公司的财务主管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其任职资格条件由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决定,考核管理亦由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负责。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需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财务检查。对于检查出的财务问题,要求纠正并限期反馈纠正情况。涉及个人责任追究问题,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5.制定经营业绩指标,进行绩效管理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制定经营目标体系和管理办法,对子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考核,维护投资者权益,并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企业效绩评价指标将由反应企业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和发展能力状况等方面的指标体系构成,能够较为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效绩基本评价结果。以财政部颁布的《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和《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为参考基础,结合产业特点,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制定出有各自特色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在实践操作中,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净资产报酬率、净利润、上缴款项和应收账款回款率等几项较为简洁的经营指标对子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基于考核结果,提出相对应的奖惩意见和建议,将结果管理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结束语

银行监事个人履职报告范文第6篇

关键词:高管薪酬;公司治理;薪酬管制

一、衡量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体系合理性的主要标准

一是薪酬激励模式合理。高管薪酬分为短期激励(工资和津贴)、中期激励(绩效奖金和其他福利)和长期激励(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二是薪酬委员会完善健全。薪酬委员会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对董事和高管进行审查和绩效考评,其工作不能只流于形式,其必须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薪酬管制制度健全。对于所有的上市公司来说,健全的薪酬管制制度可以从国家层面上遏止高管薪酬不规范的现象,对于实现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现状及存在问题

1 高管薪酬激励总体状况

根据国泰安(CSMAR)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数据库的统计显示,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呈现逐年稳步增长趋势。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结果,2001年国企高管收入的主要形式是月薪加奖金。2002年,我国开始推行国企高管年薪制,规定高管年薪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但2003年,我国上市公司高管年薪超过100万元的达9人之多,国企高管年薪平均增长26.7%。金融危机发生前,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一直持续增长,金融类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更是屡创新高。2008年,由于全球金融危机,高管薪酬止住飞速增长。但是,很多企业高管薪酬仍逆市上涨。2009年,即使在部分A股上市公司利润负增长的情况下,金融业和房地产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仍然居高不下。

2 高管薪酬激励行业差异

我国目前的银行、证券、基金和保险公司等垄断色彩浓厚的金融企业,高管人员薪酬过高,增加过快,问题突出。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按细行业分组,2004年薪酬最高的是金融业。其他诸如电力、电信、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垄断行业的高管们的年薪,也大都远远超过了合理的限度。

3 高管薪酬结构不合理,形式单一

报酬不合理多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固定报酬多,浮动报酬少。据统计,有近百家上市公司只有奖励措施,却没有惩罚机制。②短期报酬多,长期报酬少。国内高管的薪酬多以短期激励为主,大多是工资加奖金形式,这样导致了高管行为的短期性,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③在职待遇多,离职福利少。我国企业高管在退休后缺乏养老退休保障,对公司的继任计划和退出机制造成困难,这也是导致国内高管“59岁现象”的一个原因。

4 薪酬委员会地位弱化

根据来自上海证交所和深证证交所的统计,沪深两市中分别有90%左右的上市公司业已设立了薪酬委员会。然而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薪酬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沪市出具的报告中显示90%以上沪市上市公司已经建立薪酬委员会并且都能发挥其作用,深市出具的报告中则显示深市上市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待完善。在我国所有成立薪酬委员会的公司中,没有一家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对公司的薪酬制度提出反对意见一似乎我国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体制已经健全,政府管制也成了多余,但也可以认为我国上市公司成立薪酬委员会只是顺应了国家政策,并没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5 高管业绩考核指标单一

国有企业高管业绩考核指标主要以会计业绩指标为基础。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动机,国有企业高管可以利用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盈余管理,提高当前自身薪酬水平。我国国有企业高管任期一般较短,并且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也规定以三年为考核期。这会导致高管只注重短期经营业绩,不利于公司长期价值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发展趋势

金融危机对高管薪酬产生了一定影响,一些企业高管薪酬的飞速增长得到了遏制。但是对于未来高管薪酬的变化趋势,笔者认为,其仍会持续增长,原因有二:一是中国已经成功走出了金融危机的阴影,大多数企业经营状况开始企稳回升,使得与绩效和股价挂钩的高管薪酬有了良好的发展空间。第二,人才的持续市场化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稀缺也是高管薪酬的上涨的主要因素。

三、优化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体系的建议

(一)构建以柔性为特征的薪酬与福利制度

组织中的薪酬制度必须反映工作性质、价值、难易程度以及工作环境的变化,但同时薪酬的确定又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组织的规模、盈利状况、地理位置、所处的行业、业务类型以及管理理念和文化等等。一个有效合适的薪酬制度必须要在权衡组织内外诸多影响因素的基础上,选择与组织关联程度高的因素,调动其成员的积极性,以实现组织战略目标为核心。

(二)建立规范运作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形成机制

应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设,形成责任明确、权力相互制衡的企业决策与经营体制;改进和完善外部董事聘用机制,改变大股东或企业高管在外部董事聘用中的决定地位,提高外部董事的独立性;逐步建立起通过市场筛选合格职业经理人的市场机制,通过经理人市场进行优胜劣汰,对不称职的高管人员进行相应惩罚,对国有企业经营者进行适当的准入限制等。

银行监事个人履职报告范文第7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薪酬委员会;薪酬管制

中图分类号:F8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0)06-0052-05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问题一直颇受关注;高管薪酬体系是否合理,对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来说都是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一、关键概念的界定和衡量标准的提出

(一)文中使用的关键概念的界定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高管是指承担着制定广泛的组织决策、为整个组织制定计划和目标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其典型头衔通常是总裁、管理董事、首席运营官、首席执行官或者董事会主席。文中所指高管薪酬为货币性薪酬,主要包括工资、津贴、绩效奖金、其他福利以及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

(二)衡量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体系合理性的主要标准

一是薪酬激励模式合理。高管薪酬分为短期激励(工资和津贴)、中期激励(绩效奖金和其他福利)和长期激励(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合理分配三种不同时效的激励模式对于完善企业高管薪酬体系来说有着重要意义。二是薪酬委员会完善健全。薪酬委员会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对董事和高管进行审查和绩效考评,其工作不能只流于形式,其必须发挥应有的作用,规范企业的薪酬制度。三是薪酬管制制度健全。对于所有的上市公司来说,健全的薪酬管制制度可以从国家层面上遏止高管薪酬不规范的现象,对于实现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发展现状

1.2001年至2007年高管薪酬变化情况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结果,2001年国企高管收入的主要形式是月薪加奖金,89%的高管年薪在10万元以下,其中4万元到10万元的占19%,2万元到4万元的占27%左右,而43%的高管年薪在2万以下。2002年,我国开始推行国企高管年薪制,规定高管年薪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但高管年薪制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2003年,我国上市公司高管年薪超过100万元的达9人之多,国企高管年薪平均增长26.7%。2007年起,国有保险公司、银行高管年薪均在100万元以上,国企高管薪酬平均为54.8285万元,比2006年增长57.15%,其中董事长年薪的增幅达74.1%,不兼总经理的专职董事长年薪增幅高达91.49%。可见,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增幅很大、增速很快。笔者暂时未获得可靠的非国企数据,在此暂不详述。

2.2007年至2009年高管薪酬变化情况

金融危机发生前,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一直持续增长,金融类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更是屡创新高。2008年,由于全球金融危机,高管薪酬止住飞速增长。但是,很多企业高管薪酬仍逆市上涨;上市公司高管年度报酬总额平均为292万元,较2007年的203万元上涨了43%;前三位董事报酬总额平均为98万元,较2007年的69万元增长了43%;尤其是房地产企业,2008年平均涨幅高达163%①。2009年,即使在部分A股上市公司利润负增长的情况下,金融业和房地产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仍然居高不下;72家房地产上市公司前三位高管薪酬在2009年共计1.28亿元,相比2008年的1.05亿元增加2 300万元,涨幅为21.90%②。

(二)未来高管薪酬增长的可能性

金融危机对高管薪酬产生了一定影响,一些企业高管薪酬的飞速增长得到了遏制,甚至出现负增长。但是对于未来高管薪酬的变化趋势,笔者认为,其仍会持续增长,原因有二:一是中国已经成功走出了金融危机的阴影,大多数企业经营状况开始企稳回升,使得与绩效和股价挂钩的高管薪酬有了良好的发展空间。第二,人才的持续市场化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稀缺也是高管薪酬的上涨的主要因素。

三、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体系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行业间发展不平衡、薪酬委员会地位弱化以及薪酬管制制度不健全等。

(一)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体系存在的共性问题

1.行业间发展不平衡

根据中国证券报2010年3月9日资料,2009年金融服务业高管平均薪酬高达100万元,房地产业达到50万元以上,而其他行业的平均水平只在20万~30万元之间;薪酬超过100万元的高管来自房地产业的比例高达36%,金融服务业为19%,两者之和超过了50%。即在我国上市公司薪酬超过100万元的高管中,平均每两个人中就有一人来自房地产业或金融业。这一比例显然与中国企业的数量、规模以及行业分布严重不对等。

考察表1,2009年金融服务业的西南证券和房地产业的万科A的薪酬总额都超过了1 000万元,西南证券的薪酬增幅高达到1 493.96%,这一增幅显然与企业绩效无法匹配。

通过对表2数据分析可见:2009年A股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排行前十名除华远地产、中国银行、中兴通讯为国企外,其余都为非国企,且均来自金融服务业和房地产业。

虽然2008年和2009年部分金融业高管薪酬,尤其是国有大银行和保险公司的高管薪酬出现了负增长,但我国金融业和地产业与其他行业相比仍然差距悬殊,高管薪酬行业分布极不均衡。

资料来源:周俊.2009年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排行榜 [N].投资者报,2010-5-7。

2.薪酬激励短期化

薪酬激励机制根据时效性分为短期、中期、长期。如果薪酬激励过于短期化,即固定现金部分和与企业短期效益挂钩的奖金比重过大,会导致经营者只追求短期的利益,甚至不惜以牺牲长远利益为代价换取短期利益,这无疑会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大量研究证明,中长期激励模式对于企业的发展更加有利。

2009年Hewitt咨询公司对亚洲312家本土企业和跨国公司进行了研究,根据其的《高管薪酬与长期激励热点调研报告》显示:目前中国大多数外资企业已经引入了长期激励机制,而中资企业中引入这一机制的只占少部分。同时由于金融危机对股票市场的冲击,加上监管环境的变化,2009年中国长期激励的授予额度有所减少。此外,由于企业认为现金激励更易被人们接受,导致大多数企业更倾向于使用长期现金激励而非股权激励。

以中国平安为例:中国平安是由外资控股的综合类保险公司,其发展模式得到了业界人士的充分肯定,相对于另外两家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中国人寿和中国太保)来说,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完善。根据其最新披露的2009年年报,中国平安高管中除了总经理张子欣、副总经理姚波和副总经理顾敏慎分别持股248 000股、12 000股和177 500股之外,其余高管都没有持股。可见中国平安高管的持股比例是相当低的。与此相对照,全美200家最大公司总裁的薪酬平均为21%的工资、27%的奖金、36%的股票类收入和16%的其他长期激励。在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中国企业的长期激励模式与目前美国公司主导的“利润分享式”模式还相距甚远。

3.薪酬委员会地位弱化

薪酬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是为了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而建立的。世界各国的许多公司均设置了薪酬委员会,在英美国家企业实践中,薪酬委员会主要由独立董事构成,并与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共同构成内部监控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2001年8月,我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委员会的概念。此后,在其2002年1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5年11月的《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中,不断重申和细化了薪酬委员会的构成和主要职能。在其2007年12月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修订版)》中,首次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在2007年度报告中披露“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和薪酬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根据来自上海证交所和深证证交所的统计,沪深两市中分别有90%左右的上市公司业已设立了薪酬委员会。然而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薪酬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沪市出具的报告中显示90%以上沪市上市公司已经建立薪酬委员会并且都能发挥其作用,深市出具的报告中则显示深市上市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待完善。在我国所有成立薪酬委员会的公司中,没有一家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对公司的薪酬制度提出反对意见――似乎我国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体制已经健全,政府管制也成了多余,但也可以认为我国上市公司成立薪酬委员会只是顺应了国家政策,并没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二)国有与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体系的特性问题

1.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体系的特性问题

(1)国企高管的“亦官亦商”身份。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而我国的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我国国企高管虽然是企业的经营者,但与非国企最大的不同是,国企高管们都是直接通过行政选拔而非市场选拔产生的。相当一部分国企高管都是由政府直接任命的部委领导,他们是政府官员,同时又享受着高薪,出能为官、入能为商,在市场之外徘徊。这就使得一刀切的薪酬体系无法兼顾这些正在分化中的国企高管。

(2)薪酬管理严重失衡。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存在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经理层三重委托关系,这一结构形式与西方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相同,形式上已经相当完备,在实践中并未产生预期的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国企上市公司中,这种委托关系不是通过市场选择形成的。对于国企来说,政府同时是国有资产的委托人和人。作为人,高管将努力使自己的利益达到最大化;在政府监督不力的情况下,人往往会淡化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的主要目标应是使国有资产尽可能增值,然而直接委托人又不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他们只是受上级委托人的委托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管。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政府官员就缺乏强烈的意愿去认真考核监督人,存在很大的道德风险。由此可见,我国国企中委托关系模糊,导致形式上的公司治理结构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进而影响了企业利益以及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在我国国企上市公司中,大多数高管的薪酬都由高管自己确定,也就是通过自己控制的董事会设定考核目标,相当于自己给自己评定工作绩效,进而制定薪酬标准。

(3)薪酬管制力度不够。2009年2月10日,财政部印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或“中国版限薪令”。《办法》中规定,国有或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税前280万元人民币。2009年9月16日,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或“央企高管限薪令”。《指导意见》主要从适用范围、规范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以及薪酬结构和水平、薪酬支付、补充保险和职务消费、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进一步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做出了规范③。“限薪令”颁布以后,上市公司国企高管的薪酬体制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管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限薪令”没有具体明确的标准。“限薪令”规定高管薪酬将被分为三块,即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以及长期激励机制。基本年薪与职工平均工资相联系,绩效年薪与经营业绩密切挂钩,长期激励机制则在探索发展过程中。这些规定虽然限定明确,却没有给出具体金额标准或制定具体标准的原则和方法,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不过是一纸空文,缺乏约束力。其次,高管薪酬问题反映的是收入分配体系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从法律、政策和制度上得到根本性解决。“限薪令”治标不治本,只是一种作为权宜之计的行政管理手段而已④。再次,“限薪令”缺乏监督制度和处罚措施,虽然规定了高管薪酬的上限,但如果不加以严格监管,不增加处罚力度,就没有威慑力。

(4)薪酬披露现“双轨制”。

我国上市公司国企高管的年薪披露出现了内外不一的现象,看起来很高的国企高管薪酬很可能只是在作秀。例如:中海油董事长兼CEO傅成玉表示,其2008年薪酬1 204.7万元只是名义收入,事实上他已将这些收入全部捐给了母公司;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表示,2010年其名义年薪为707.4万元,而实际年薪还不到公布数据的1/11。年薪“双轨制”反映了我国国企高管薪酬披露机制尚不健全,国家对此还未出台相关条例进行规范。

2.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体系的特性问题

(1)金融地产类企业高管薪酬过高。我国金融地产类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近年来一直占据高管薪酬排行的主要位置。这一点在前文已有详细分析,此处不赘述。尽管与国际水平相比,我国非国企上市公司金融业高管薪酬水平并不算离谱。但目前中国的情况是,金融机构大都在国内享有垄断地位,其服务也没有达到让人完全满意的程度。如何遏制金融地产类非国企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增长,达到行业间收入分配的均衡,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2)缺乏薪酬管制制度。“央企高管限薪令”虽然有待完善,但却说明我国对于国企的薪酬管制制度正在逐渐形成。而对于上市公司中的大部分――非国企来说,目前仍然缺乏薪酬管制制度,政府还没有相应的政策出台,其存在的问题也亟待规范,这也是导致非国企高管薪酬行业间差距悬殊的原因之一。

四、优化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体系的建议

英美等西方国家资本市场发展较早,虽然其高管薪酬管制体系仍存在诸多问题,但近年来,尤其是金融危机后,其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仍值得借鉴。

(一)国外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体系发展借鉴

1.美国

美国资本市场已经相当成熟,但其高管薪酬体系仍然存在弊端,金融危机后,美国政府对其进行了严格规制。

著名薪资咨询机构Equilar公布了2009年美国十大高薪CEO:甲骨文CEO拉里・埃里森,以8 450万美元的薪酬高居榜首,波士顿科学公司CEO雷・埃里奥特和西方石油公司CEO雷・伊兰尼分别以3 337万美元和3 140万美元位居第二名和第三名。该榜单与2008年前十名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2008年榜单中有7位CEO来自石油或天然气公司,而2009年的CEO更多来自消费行业。可见,金融危机过后,各大公司降低了高管的薪酬。薪酬总体下滑,除了经济衰退和公众对高薪酬的持续不满的压力影响外,政府控制的作用也不可忽视。2009年6月10日,美国财政部宣布了一项长达120页的限薪规定,这是在当年2月4日颁布的薪酬限制规定基础上,对接受政府救助计划的公司的更为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

第一,进一步对接受美国政府财政救助计划公司的高管薪酬进行限制。具体措施有:限制公司对高管的奖金支付,奖金不能超过高管薪酬总额的1/3;缩小公司“金降落伞”(Golden Parachutes)计划⑤的实施范围;禁止向公司高管支付任何形式与业绩不符的奖金或红利。第二,由美国财政部任命一名特别代表,专门负责监管接受美国政府财政救助计划的公司高管薪酬状况。其主要职权是:审批公司的薪酬支付计划;审批公司高管的薪酬结构。对于薪酬结构不合理的公司,特别代表可以要求公司修改后重新提交;如果发现公司薪酬方案不恰当、不健全,特别代表有权否决薪酬方案并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使用一系列准则判定高管薪酬是否能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并保护纳税人利益。

第三,进一步实施美国财政部2009年2月4日颁布的财务救助计划关键重建法案条款。一是所有薪酬方案必须加入风险因素分析,并要求所有方案不能鼓励操纵利润;二是确保严格执行公司奢侈品支出政策,公司CEO和CFO必须能够证明公司高管的任何奢侈品支出都事先得到了董事会或有相应审批权限人员的许可;三是要求接受救助的上市公司股东每年举行一次针对高管薪酬的非约束性股东投票。

第四,设定额外高管薪酬和公司治理标准以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透明度,包括扩大高管薪酬信息披露范围,要求披露公司薪酬顾问情况等。

2.英国

2009年,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FSA)针对英国金融机构的薪酬分配准则出台了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项总体要求和十项基准要求。总体要求是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实施和维护与有效风险管理相一致的薪酬分配体系。十项基准要求主要是:薪酬委员会是负责薪酬制度决策的主体机构;建立清晰的薪酬决策程序;针对长期激励计划的绩效指标;固定薪酬应占到全部薪酬的一定比例;对雇员报酬中绩效工资单元的评估应当体现长期的绩效等。2009年7月底,英国金融机构监管局在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了修订稿并于当年11月6日起开始实施。首批48家大型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将开始执行这些准则,各银行和机构将以此为标准调整内部薪酬分配制度,并向监管部门提供可证实的资料证明其薪酬制度是严格按照这些标准执行的。今后该方案有可能覆盖所有FSA监管的金融机构。

虽然我国与英美之间的经济发展程度和发展背景存在较大差异,但这些政策措施对我国的高管薪酬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优化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体系的建议

1.优化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体系的总体建议

(1)遏制道德风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在全球范围内,高管薪酬的增长导致了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据统计,美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十年来增加了三倍,与普通员工的工资水平正在不断拉大。我国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水平虽然不能与美国相提并论,但其增长也不容忽视。随着“天价薪酬”记录的不断刷新,我国金融机构高管,尤其是银行的高管薪酬尤为人们所关注。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高管年薪的总体上涨,表面上看是由于金融业的业绩大幅上涨。然而我们都知道,2008年的金融危机,受影响最大的就是金融服务业和房地产业。为什么部分金融类企业在经历了金融危机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下,高管薪酬仍能逆势上涨?根据上文对我国薪酬激励机制存在问题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目前薪酬激励机制仍然以短期和中期激励为主,长期股权激励机制并没有发展完善。这样一来,高管薪酬的逆势上涨也就失去了合理性,我国高管薪酬体系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

我国目前分配制度的总体方针是打破平均主义,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因此,上市公司高管的高额薪酬可以被理解为“多劳多得”。然而,实践中薪酬问题不仅涉及经济问题,还影响到社会伦理和道德观念,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我们必须注重社会公平、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为此,应积极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问题;必须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2)建立完善公司薪酬委员会。建立薪酬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制定公司薪酬计划方案,分析公司薪酬计划执行情况,并对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监督,最终对公司的董事负责。薪酬委员会的设立,从薪酬角度看是为了使各公司的薪酬制度能够更加趋于合理化;从董事会的职能上体现了其职能的具体化和深化;而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则是完善公司制度的必要途径。

我国上市公司中90%的公司都建立了薪酬委员会,因此各公司应着力从以下方面加强完善各自的薪酬委员会:第一,委员会成员应该具有独立性,不应该与公司或管理者有经济联系;第二,国外实践证明,委员会成员应主要由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担任。随着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日趋完备,以上措施有助于增进薪酬实际方案的科学性、公平性,且对高管人员的权利具有一定牵制作用,进而维护了其他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

(3)建立完善薪酬管制体系。我国对高管薪酬的宏观管制机制还没有形成,只是在政策上要求企业成立薪酬委员会显然不够。高管薪酬的宏观管制范围应涉及所有上市公司,而非只是针对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央企高管限薪令”。除了直接对高管薪酬的金额进行明确限制的做法外,也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如由政府任命特别代表专门负责监管高管薪酬状况、出台相关法律条款等。

2.针对国有与非国有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体系特性问题的建议

(1)国有上市公司。对于国有企业高管的“亦官亦商”身份,应加大对国企的改革力度:首先,要求国企高管在官员和职业经理人身份中做出选择,保证国企高管身份的独立性;其次,对垄断国企按行业平均利润征收暴利税后,再对高管进行绩效考核,划清高管经营能力和制度性红利的界限;第三,实现国企高管职业经理人的选拔机制,与非国企高管的市场选拔机制同步。2009年颁布的“央企高管限薪令”为国企高管薪酬体系发展提供了政策管制框架,使其薪酬体系的发展有了政策指导、方向更加明确,但其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以下方面需要完善:首先,“限薪令”应给出具体金额标准和制定具体标准的原则和方法,如基本年薪如何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绩效奖金与经营业绩的关系以及长期激励机制的建立等;其次,应出台监管和处罚措施。对于违反“限薪令”的国企,政府不能任其发展,处罚措施有利于加大“限薪令”的执行力度;再次,应出台相关法律、政策,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企高管薪酬体系问题。最后,对于国企高管薪酬披露的“双轨制”问题,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条例规定,对我国国企高管薪酬披露机制进行规范。

(2)非国有上市公司。非国有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主要问题为金融地产类公司高管薪酬过高,除了薪酬委员会应进一步完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外,与国有上市公司相比,非国有上市公司缺乏政府管制体系。非国企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体系存在诸多问题,与国企一样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调节。银监会应考虑将非国企金融高管薪酬纳入监管,这对解决非国企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行业发展不平衡、完善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通过对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状况的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体系仍有很多不足之处。关于如何优化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体系,建议从遏制道德风险、建立完善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建立完善薪酬管制体制等方面入手;同时国有企业应加快政企分开步伐,加强国企高管薪酬管理、规范信息披露。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的信心,促进我国经济更稳定、更均衡的发展。

基金项目 本论文为北京语言大学与北京鑫元览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建的横向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注 释:

①田志明.13家房企高管薪酬逆市翻番[N].南方日报,2009-2-26.

②程亮.72家房企高管去年薪酬3.93亿,分红公司未过半 [N].第一财经日报,2010-4-9.

③傅颀.金融危机下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的建议[J].财会月刊,2010,(02).

④郭婧.对规范我国国企高管薪酬的几点思考[J].中国软科学,2010,(01).

⑤“金降落伞”指雇用合同中按照公司控制权变动条款,对失去工作的管理人员进行补偿的规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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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邱明珠.探索高管薪酬激励机制 [J].企业导报,2010,(01).

[3] 郭婧. 对规范我国国企高管薪酬的几点思考[J]. 中国软科学,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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