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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廉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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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廉政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精心部署,为政务公开及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领导责任。全市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会议后,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及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直属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局党组把政务公开及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今年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及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民政局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工作内容和要求、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把政务公开的责任进行了分解细化,规定分管领导是该项工作政务公开的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政务公开,形成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同时抓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监督检查。我局政务公开及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在做好具体指导工作的同时,对机关各科(局、处)室、直属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典型,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推动工作落实。今年8月份,结合开展“排忧解难服务月”活动,我局对直属单位和县区的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三)强化机制保障。我局在政务公开及规范化建设中建立了“三个一”保障体系,即:一个由局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及规范化建设领导机构;一个由各方面人士组成的监督网络;一套监督制约制度。我局聘请了五名同志为行风监督员,使政务公开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中;制订了《市民政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定》、《市民政局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市民政局违反行政许可法责任追究制度》、《市民政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等20多项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依规章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我局坚持抓好政务公开的宣传教育,及时纠正个别干部对政务公开的模糊认识。通过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是规范政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重要举措。

(二)突出重点,明确内容。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影响民政形象、阻碍民政发展的重大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问题,根据各层面的具体情况,统一对外公开的重点内容。对外五个方面公开:民政职能范围、执行收费的法规、政策依据和标淮;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办事纪律,服务承诺,违纪违诺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群众关注的其他事项。对内五个方面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干部管理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关心的有关事项。同时,我局加强对公开内容和事项的审核把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以公开内容是否真实、群众是否满意、监督是否有效,作为考核工作成效的标准。如在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两个公开。首先,申请低保救助的困难户,在审批前,将调查核实的情况在人群较集中的地方张榜公示,让群众监督其家庭情况的真实性。其次,加强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将享受了低保救助的户主名单在其所在的村(居)委会设置的公示栏上公开,让群众监督低保家庭的经济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低保救助对象。通过公开,大大地提高了工作的实效,减小了工作失误。

(三)严格标准,规范形式。一是将政务公开内容在民政网站上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开通电子触摸屏,在局大楼一楼建设电子信息触摸屏,将民政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度等公开在触摸屏上,方便群众办事和咨询。三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民政的法律法规、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搞好政务公开及规范化建设工作。

1、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简便年检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对社会组织实施年检是民政部门实施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手段。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是社会组织的年检时间。我局被纳入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3至4月为统一年检时间。为方便各单位办事,年检期间,我们始终坚持遵守政务中心年检各项工作制度,坚持热情、周到、优质服务,对各社会组织上报的年检材料及时认真地进行核查,尤其是对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党政领导兼职、会员发展、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清查。发现有不符合社团管理政策规定的,都及时当面进行政策宣传与纠正、规范。

2、规范审批呈报材料,减免收费,提高服务质量。为方便各单位、当事人了解政策规定、工作程序,我们就各类社会组织的登记、变更、注销工作编制了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共9个专题,印制成宣传卡片,并在局机关触摸屏和民政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对于需要进行呈报的登记审批材料,我们还编制了示范文书样本,装订成册,便于办事人员直观、便捷了解工作要求。此外,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我们及时停止了各项登记、变更收费。

3、认真履行职能,指导村务公开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全面完成全市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健全完善了现行的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配套的规章制度,全市所有行政村都实行了村务公开,90%以上的村建立了永久性村务公开栏;172个难点村,已有157个得到根本治理,15个得到初步治理;全市119个城市社区已有111个建成了办公活动用房。

三、注重实效,促进民政工作健康发展

我局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增强了民政工作透明度,构筑了监督网络,转变了行风,巩固了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增强了工作效能,推进了民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1、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救济救助工作。一是继续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推进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人,新增保障对象人。同时,在条件具备的地方,探索建立了县(区)、乡(镇)、村(社区)“联评联保”一站式审查审批办法。全市1-8月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分别达到169.5元和66元。二是努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今年以来在做好春荒救济、新灾应急工作、抗旱救灾、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了减灾防灾宣传工作。同时,认真安排部署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及时下达了省厅安排的户建设任务。三是及时录入上报孤残儿童信息数据,并按规定标准及时发放孤儿生活费。四是认真执行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做好中心城区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及精神病人救治救助工作的通知》,落实好救治救助工作措施。今年,全市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313人,其中危重病人235人次,精神病人262人次,未成年人278人次,投入救助、救治经费280万余元。五是开辟了《情暖》慈善栏目,主办了《慈善》周刊,成立了市慈善志(义)工服务指导协会,着力培育慈善氛围。开展了一系列的慈善救助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1-8月,募集善款516.33万元,发放救助金986.91万元。

2、进一步落实了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为近5万名各类优抚对象发放优待抚恤金。巩固并健全“五位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完成去年安置扫尾工作。认真落实军休人员的各项政治和生活待遇,加强军休所管理。圆满完成了各项军供保障任务。努力做好复退军人来信来访和帮扶解困工作,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3、进一步加强了社会建设和管理服务。一是加强城市社区建设。中心城市每个社区的工作经费由去年的6万元提高至12万元,、两县社区经费提高到16万元以上,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标准月人平达到1300元以上。二是加强了其他专项社会事务的管理。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认真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长效机制,全面部署社会组织“小金库”清理工作。将、两区婚姻登记处从政务中心迁出,实现了全市所有婚姻登记机构独立办公。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启动省界线和4条县级界线的年检。提请市物价局对经营性公墓销售价格进行了成本测算,严格规范公墓价格。1-8月发行福利彩票1.63亿元,完成全年考核任务2.19亿元的74.4%。

4、进一步加强了行风建设。随着政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带动和促进了行风建设,密切了民政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了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一是完善了监督机制。推行政务公开,使民政部门的各个工作环节都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堵塞了漏洞,使无孔可钻,有效地防止和避免了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滋生,提高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形成了内外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二是加强了收费管理。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了搭车收费等现象。三是政务环境明显优化。全系统的干部职工坚持方便群众办事,基本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对上门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问题,不推诿,为前来办事的群众营造了一个宽松愉快的环境,千方百计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