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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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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企业范文第1篇

关键词:大数据;涉农企业管理决策;影响

最近一些年来,涉农企业面临着一体化经济和信息的不断发展,竞争日益加剧,为保证涉农企业能抢占更大的市场竞争,应当使其管理决策水平得到提高。在当前大数据时代下,涉农企业获得信息资源的途径增加,然而在管理决策上受到其影响也大大增加。所以,亟待进一步对涉农企业管理决策受到大数据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

1大数据定义

目前,专业研究领域尚未对大数据技术的概念进行明确规定,其中存在以下几个典型的观点:IT权威研究结构Garther公司对该概念进行界定,即为在新处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的大量信息资源,并且具有良好的处理信息的能力;NSF对大数据也给出了自己的定义,即为在多种数据源的基础上构建的丰富且长期性的分布式数据集;麦肯锡对其也作出定义:即为在突破传统数据软件功能的数据集合,在规定时间内能高效管理数据,涉及采集、储存和分析数据等。上述对该概念在极大程度上体现了大数据技术的特点,能广泛应用大数据技术,同时摆脱数据信息的限制,能对数据信息进行充分掌握,并用专业化的手段处理数据信息,在加工处理数据的基础上,充分展现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价值。

2大数据特征

2.1高速性

由于互联网技术逐渐成熟和广泛应用,信息传播媒介的发展越来越多样化,基于此,涉农企业在形成信息的同时能高效处理这些信息,有利于科学合理地进行管理决策,由于大数据存在高速性的特点,因而能实现上述现实需求。

2.2海量化

大数据的特点之一即为海量化,其为在使用大数据技术分析数据时,数据存储单位在TB存量到PB存量之间,但海量化的数据存储能提供足够的信息支持涉农企业的管理决策。

2.3多样化

当前的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信息内容多元化的发展特点越来越显著,并且大量的大数据符合信息发展的要求,涉农企业以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信息为内容,有效存储和处理正常交易期间的所有相关信息;与此通知,在人机交互期间形成的数据信息能通过非结构化数据形式完成存储和管理,并进一步构建大量的数据信息库。

3大数据对涉农企业管理决策的影响分析

3.1给决策环境带来的影响

逐渐进入大数据时代可见在当前环境下,涉农企业不但能结合目前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管理决策,对数据进行正确判断和研究,灵敏地感应市场发展动向,良好地应用有效数据,进而为涉农企业发展提供精确的数据信息,保证其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云计算的应用,大数据环境下,涉农企业必须具备更强的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其制定、评估和分析决策方案,进而对管理决策的总体产生影响。当前,我国逐渐朝着市场经济时展,在当前日益竞争的背景下,唯有深入应用数据,涉农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发展才能协调,涉农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得以更好地发挥。大数据中的数据的价值较高,其涵盖了准确、全方位的信息,因而对于涉农企业而言至关重要。涉农企业应用大数据拓宽了其发展空间,从调查数据可知,当前涉农企业现代化管理已经将大数据作为一个关键性的要素,尽管当前涉农企业才应用大数据才刚刚起步,但是已经给涉农企业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会。数据能够准确判断有效信息,为正确决策奠定基础,为涉农企业将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3.2给决策数据信息带来的影响

面对日益发展的互联网,大数据的存在对涉农企业管理决策的内容技术含量及知识含量的丰富程度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大数据带来的最大影响即为信息的准确性,通过合理分析信息,能为涉农企业管理决策奠定理论基础。若涉农企业面对当前的市场竞争,忽视互数据的应用,则其将丧失大量的市场竞争资源,流失大量宝贵的数据资源,并降低其竞争力。大数据下的数据管理、特点以及形式已经突破了目前前期数据的大量特点,大数据的数据管理较为复杂,因为涵盖的内容广泛,必须通过选取、手机和存储整体的数据等一系列环节,旨在实现稳定可靠的数据,接着进一步分析与概括搜集的数据,结合涉农企业的现状和实际正确处理数据,必须对大数据的实时作用给予高度重视。除此之外,数据间存在相关性,数据和数据间具有一定的关联,唯有如此才能对数据有准确的理解,并充分发挥其价值;基于知识含量的视角,由于数据包含的知识内容较多,这种知识既有行业内部的也有行业外部的,数据管理工作者应当了解更多的知识,这一因素对管理决策产生极大影响。大数据下涉农企业需要的知识更多更丰富,必须深入分析和挖掘数据中的内容,获取更多有价值的知识与信息。经过上述分析可知,数据和知识在内部实际上是统一的,必须视为一体,在某种程度上能体现涉农企业应用数据的能力,唯有保证二者的协调一致,涉农企业获取的信息才更有价值,其能创新发展模式,增强涉农企业综合实力,帮助其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

3.3给决策参与者带来的影响

对数据分析师的影响,当前大数据时代下,数据分析在数据搜集和分析上的作用至关重要,数据分析师不但要应用统计分析分类和整理数据的方法,还必须整理和总结大量的数据,能够转换数据,使其转换成简单的语言以供决策者正确使用数据。然而,市场中十分缺乏数据分析师,哪怕部分涉农企业设置了数据分析师,也必须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转变管理决策职能,大数据的应用转变了管理决策者的制定决策的方式,传统的决策方式都是借助自身长期积累的经验和所学知识,或者借鉴其他涉农企业案例经验对涉农企业将来发展的方向进行判定,基本上属直觉判断,但是大部分大数据对科学和方法较为重视,因此和传统决策方式相比更客观,因而转变了他们的职能,高层管理者在未使用大数据之前基本上都是依靠自身的知识对涉农企业发展状况进行判断,难以确保获得全面、准确、可靠的信息。在应用大数据之后,能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从涉农企业的现状出发,进行科学准确的决策。对涉农企业管理层与普通员工而言,获取数据信息更具便利性,同时决策水平逐渐提升。在使用互联网和普及计算机的基础上,科技获得高速发展,各个领域间更易于融合,多元化的数据信息使得涉农企业内部能实现全员参与决策。

3.4给决策组织带来的影响

大数据环境下,必须动员所有成员参与其中,则涉农企业的决策不仅是管理者的职能,进而逐渐拓宽其范围,以此重新配置决策的权重,这对于涉农企业决策组织而言具有较大的挑战性。包含集中决策与分散决策;还包括分配决策权的问题。由于市场瞬息万变,能充分凸显出分散决策的作用,因而便于涉农企业管理制定有关方案。当然,知识分布和转移成本对涉农企业的组织结构也产生极大影响,若涉农企业领导存在相对统一的知识结构和集中的知识面,则必须通过集中决策的方式作出有关决策。在分配决策权时,涉农企业可能不具备较大的竞争优势,然而因为涉农企业没有交付给个人制定决策权,因而在交付的同时,也未能综合评估这些人的能力和知识,进而对制定决策的质量也产生了极大影响。通常而言涉农企业中的员工对涉农企业的基本情况越熟悉则存在更多的知识量,技巧就越熟练,且判断涉农企业的发展更贴切,同时也具有更大的决策权。在网络时代中对应用管理组织模式更为重视,因为金字塔的管理模式更于趋向于扁平化的组织模式,由于受到大数据时代的影响,基本员工也能对基本的数据信息有充分的了解,因而管理模式更显著,同时也会影响决策的分配权。所以,在制定管理决策时,必须对上述因素进行分析,并进一步完善涉农企业的组织结构,为制定高效合理的决策奠定基础。

4结语

总而言之,面对当前的大数据时代,涉农企业的发展模式获得极大改变,因而涉农企业必须满足更高条件的,必须对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规律了如指掌,不断跟随时展的脚步,积极使用现金技术,结合市场发展的需要,增强搜集、分析和整理信息的能力,有效支撑涉农企业正确的管理决策,进而推动涉农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良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何军.大数据对企业管理决策影响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04):65-68.

[2]黄虹,宋马林.基于组合计量—数据包络评价模型的涉农企业生产效率分析[J].华东经济管理2012(01).

[3]黄河,琼.大数据时代农村信息服务实证研究——基于贵阳市的调查[J].中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4).

涉农企业范文第2篇

一、兵团涉农企业整合上市的战略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兵团农牧团场的经济体制与市场化、全球一体化产生很多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团场发展目标的多元性,既有社会目标(屯垦戍边、社会稳定),又有企业目标(利润最大化);二是团场体制上的二重性,既有政府属性(辖区内的公共行政和公共事务管理),又有企业属性(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利润最大化);三是现行的体制、目标任务与市场经济交织在一起作用的结果,使兵团的经济,特别是大农业方面的优势和潜力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多元目标难以实现。加之,龙头企业少,资本难以流动,既进不来,也很难出去等。为此,对那些特色突出、比较优势明显的农牧团场资源进行整合,引进其他战略投资者,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股份公司,进入资本市场,则无疑是解决农牧团场现有矛盾,实现多元目标,顺应市场化和全球化时代要求的必然产物。

一是有利于解决政企分开,更好地实现兵团多元目标和任务。

通过对农牧团场进行整合,使团场形成两大类主体板块,即行政公共管理和企业板块。其中,在企业板块中,按突出主业要求将最具实现企业价值的资源板块整合为构成上市企业的主体。在行政公共板块中,将行政职能整合成精简高效的行政机构,行使团场的党、政、军的职能(相当于政府),将社区管理及公共事务管理及中介服务(学校、医院、防疫、民兵、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整合为事业单位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中介机构等,使得政、企、社分离,各司其职。行政机构和部分事业组织,可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的由预算解决,不足部分可由上市企业的投资收益弥补。团场只加强行政管理和实施屯垦戍边职能,不管理和干预企业的经营。企业特别是进入上市公司的企业,则可一心一意抓效益,借助资本市场创造更多效益,为实现兵团的多元目标提供扎实的经济基础。

二是有利于推进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及公有制实现形式多元化。

上市公司的设立要求,从客观上改善了兵团国企的单一成份,实现了兵团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国内外各种经济力量都有机会参与兵团的经济建设,有利于推进兵团国企改革,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及规范运行,为兵团的国有企业建立股份制提供了样板,起到了引导和示范的作用。

上市公司的融资功能为兵团企业可持续发展募集了充足的资金。上市公司本身具有的放大效应,包括结构放大效应、交易放大效应、市场放大效应、融资放大效应、时间放大效应、效益放大效应等,有利于实现其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股本扩张、产业升级和领域的拓展以及龙头形成,从而促进兵团的产业调整和对内对外的开放。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明确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资本市场已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成为推进多项重大改革的突破点和着力点。国家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战略的启动,为兵团涉农企业上市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政策支持。

二、兵团涉农企业改制上市的主要障碍

兵团涉农企业改制上市的主要障碍是思想不解放,观念不转变,甚至对此持有一些消极看法。一是认为上市后将利润分给其他股东的“吃亏论”。它忽视了其他股东的投资,上市公司资本是农牧团场按股分红,利益并未侵害。而只是原团场的资产收益转变为上市后的资本收益。二是认为农牧团场与公司难以做到“五分开”(机构、业务、财务、人员、资产)的“分不开论”。这是用旧思想、旧方法来看待发展中的新问题,“以不变应万变”。三是认为社区难以生存和发展。从经济学上看,上市后农牧团场的收益只能是增加而非减少,团场投入资本的收益(除极特殊情况)远远高于自己经营的收益。若因上市后社区生存产生困难,则说明未改制前本身已经难以生存,只是由于改制使这一矛盾显露出来。

三、兵团涉农企业改制上市中应着力把握和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一)对上市主体的重组,要坚持突出主业和最佳原则,避免同业竞争,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

突出主业是对上市公司的一个普遍要求,即主营业务的总收入占到公司总收入的60%以上,以保证其行业份额和优势。因此,在涉农企业上市重组时,需将与主业相关的资源包括人、财、物以及技术、晶牌、市场等完整的整合到上市公司中去。避免同业竞争,是证监会核准拟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之一,目的是为了避免控股股东利用控股地位,在同业竞争中采取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行为,威胁上市公司小股东的权益。在涉农企业上市重组时,应把握凡是进入上市公司业务范围的,团场不再进行相同业务,或只通过上市公司进行此类业务,另外,在重组方案中还应有控股股东(团场)与上市公司订立的未来避免发生同业竞争的协议。

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主要是在重组时避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团场)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尤其是上市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更容易产生不规范的行为,是证监会核准发行时高度关注的重点,这一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则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行产生重大的影响。在上市重组时,应避免或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事项。第一,避免控股股东(团场)的人员担任上市公司除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杜绝双边兼职;第二,避免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影响的关联方交易事项的发生,特别是在购买或销售商品时;第三,对确实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可由关联方之间签订的交易协议或合同,明确约定其主要内容、交易总额以及当期的交易数量及金额。

(二)上市公司规范运行,彻底做好“三分开”“二独立”是前提,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是基础,控股股东的行为规范是保证。

首先,彻底做好控股股东(团场)与上市公司的“三分开”“二独立”,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避免相互兼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情况,避免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其次,是规范控股股东的行为。控股股东要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享受股东的收益。既不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又要支持上市公司发展。

第三,上市公司应依法建立起相互制衡、科学决策、管理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四,兵团、师局要大力支持涉农企业整合上市,为其创造较好的舆论氛围和政策环境。

(三)留存主体的重组,要确保生存,行政高效,搞好相应改革。

整合是对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对农牧团场重组,实际是对团场的所有资源沿几个目标进行整合,对留存主体分类采取措施,确保生存。第一,对非上市企业,可改制为团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使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团场行使出资人的权力,享有投资收益。第二,对行政机关,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定编定岗,实行预算管理,费用争取国家财政拨付。第三,对提供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秩序等公共事业单位,实行预算管理。第四,对提供社区生活服务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限期推向市场,自负盈亏。对中介服务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自我发展,自负盈亏。

涉农企业范文第3篇

【关键词】 融资 供给 需求 博弈

涉农中小企业是指集合农业生产要素从事有关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年营业收入在2万万元以下的经济组织,涉农中小企业在吸纳就业、提高农民收入、增强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涉农中小企业由于受资金紧张的困扰,其发展速度有所放缓,影响到了就业、民生,直至社会稳定,如何破解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成为当前的热点问题。本文采用博弈理论对涉农中小企业融资中资金供需主体的行为进行分析。在高风险情况下,运用博弈理论对资金的供给主体(政府、金融机构)和需求主体(涉农中小企业)的行为进行博弈分析并得出结论:解决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需要政府扶持。

一、资金供需主体双方博弈的前提

1、局中人

本研究的局中人为资金的供给方(金融机构、政府)和需求方(涉农中小企业)。每个局中人都代表着某种共同的利益参加博弈。涉农中小企业参加博弈的目的是确定自己的最佳策略选择,使在风险发生时损失最小,使企业融资需求满足度最大;金融机构是理性的“经济人”,其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政府是非利益主体,其参与博弈的目的是为了满足金融机构和涉农中小企业的利益需要,其目标是实现社会效用最大化,参与的方式主要是提供资金和政策法规支持,并实施监督。

2、策略集合

本研究的局中人都有各自的策略组合。

(1)金融机构的策略集合:{放贷,不放贷},金融机构根据对放贷风险的认识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放贷和不放贷。由于涉农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具有分散化、规模小、周期长、监控难、风险大等特点(温铁军,2001),决定了对其放贷的风险大、成本高,如果没有政府的激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会因无利可图而放弃放贷。

(2)涉农中小企业的策略集合:{贷款,不贷款},涉农中小企业的选择受金融机构贷款成本、贷款门槛等放贷态度的影响,从而出现企业足额贷款和非足额贷款的结果。

(3)政府的策略集合:{政策支持,政策不支持},政府要想支持涉农中小企业融资,就必须放弃部分资金使用权对放贷的金融机构或涉农中小企业进行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或同时对两者进行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政府对涉农中小企业的融资态度会影响金融机构是否放贷的策略选择。因此,双方会产生博弈,所以在这里把资金的供给方金融机构和政府分别作为局中人来对待,并且他们还有着不同的策略集合。

3、博弈次序

博弈次序分别为涉农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涉农中小企业是资金的筹集者;金融机构是在政府政策指导下经营贷款业务的,是介于政府和涉农中小企业之间的组织;政府是政策的提供者,其对金融机构放贷行为可以选择支持或不支持。本文要分析涉农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和金融机构与政府之间的博弈行为。

二、涉农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博弈分析——高风险放贷条件下供需主体博弈分析

在涉农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资金的需求者(涉农中小企业),一个是资金的提供者(主要为金融机构)。此时两主体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一种信用关系,也是一种委托关系。作为委托人——金融机构,处于信息劣势地位,而作为人——涉农中小企业处于信息优势地位。

由于大多数涉农中小企业规模小、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企业管理机制不健全,企业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企业无信用评级或信用等级较低,当其向金融机构贷款时,出现信息不对称现象,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增高。信息不对称程度越大,金融机构放贷的风险越大,此时的放贷条件为高风险放贷条件。高风险放贷条件下,金融机构为规避贷款风险,会设置较高的贷款门槛,使得涉农中小企业无法达到贷款条件,导致涉农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满足度较低。

1、(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放贷)策略组合

高风险放贷条件下,金融机构足额放贷,涉农中小企业足额贷款,那么风险发生后,涉农中小企业没能力还款,获得X个单位白白使用金融资金的潜在收益;金融机构因不能收回或全部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发生K个单位的损失。

2、(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不放贷)策略组合

在高风险条件下,金融机构不愿意放贷,那么涉农中小企业获得足额贷款的行为不会发生,双方无损失也无收益。

3、(涉农中小企业不贷款,金融机构放贷)策略组合

在高风险条件下,金融机构愿意放贷,涉农中小企业不贷款,双方无损失也无收益。

4、(涉农中小企业不贷款,金融机构不放贷)策略组合

在高风险条件下,涉农中小企业不贷款,金融机构也不放贷,双方无损失也无收益。

涉农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行为博弈分析见表1。

上述分析得知,高风险条件下,从涉农中小企业角度考虑,若金融机构愿意放贷,涉农企业就有收益发生,若金融机构不愿意放贷,那么涉农中小企业收益为0。高风险条件下,从金融机构角度考虑,若涉农中小企业不贷款,金融机构肯定不会有损失,若涉农中小企业贷款,其必有损失发生,最好的策略是不放贷。

从局中人各自效用最大化来看,该博弈的最终结果是:(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不放贷)。这表明,在信息不对称的高风险条件下,涉农中小企业贷款意愿强,金融机构放贷意愿弱,呈现出高风险水平下涉农中小企业贷款的需求大于供给,涉农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额度较低。但对金融机构来说,若放贷,则会偏离利润最大化目标,若不放贷,影响涉农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提高,进而会因为社会效益不能最大化而使政府无作为。

因此,金融机构的行为不仅受涉农中小企业的影响,还受政府行为的影响,于是就有了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博弈。

三、高风险放贷条件下由政府参与的博弈分析

信息不对称引起的较高放贷风险,使涉农中小企业获得贷款困难重重,在利己动因驱使下,(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不放贷)策略组合往往会成为涉农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对自身效用最大化追求的结果。而(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放贷)这个帕累托最优的结果却难以作为纳什均衡出现,从全社会来看,这无疑是低效率的。政府可以通过对涉农中小企业或金融机构实施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或者同时对两者实施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使(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放贷)策略组合作为纳什均衡出现。

1、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博弈分析——政府直接补贴金融机构

(1)(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放贷)策略组合。在高风险条件下,政府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从财政收入中划出一部分专用资金引导金融机构为涉农中小企业放贷,政府部门把补贴直接划给金融机构,其利益就损失Y个单位;如果金融机构在政府的支持下放贷,当风险发生时,其损失部分就可从政府对金融机构放贷补贴中得到弥补,此时金融机构利益为(Y-k)个单位,与无政府支持条件下的放贷相比,相当于获得Y个单位收益。因此,政府实行政策支持时,金融机构放贷的意愿变强,支持力度越大,其放贷意愿越强。

(2)(政策支持,金融机构不放贷)策略组合。在高风险条件下,政府支持金融机构放贷,但金融机构不放贷,那么由于金融机构不放贷,政府的支持资金无法到位,双方都不会有损失,但也无收益。

(3)(政策不支持,金融机构放贷)策略组合。在高风险条件下,政府不予财政补贴支持金融机构,就无利益损失;若金融机构继续放贷,只能自己亏损k个单位利益。

(4)(政策不支持,金融机构不放贷)策略组合。在高风险条件下,政府不支持金融机构放贷,金融机构也不经营对涉农中小企业放贷业务,双方都不会有得益和损失。

政府对金融机构补贴下的行为博弈分析见表2。

上述分析得知,高风险条件下,从金融机构角度考虑,只有在政府支持下放贷才会有收益。所以,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与否,支持力度大小都会影响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

高风险条件下,涉农中小企业愿意贷款,但若政府不予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必不愿放贷,结果就会影响涉农中小企业正常发展,乃至引起整个社会发展速度缓慢或停滞。因此,在高风险状态下,政府实施政策扶持是涉农中小企业成功融资和整个社会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保障。即高风险条件下的最优策略是:(涉农中小企业贷款,政府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放贷)。

2、涉农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博弈分析——政府直接扶持涉农中小企业(相当于低风险条件下博弈)

政府直接扶持涉农中小企业的措施主要为:一是建立涉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涉农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二是组建由金融、财务等相关专家组成的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免费为符合条件的涉农中小企业建立信用等级档案数据库,提高其信用透明度。涉农中小企业为了获得政府支持,必须达到政府政策扶持所要求的条件,从而促使其规范经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重视信用评级。此时,与无政府扶持时的涉农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博弈分析相比,涉农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有所缓解,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下降,从而促使其降低贷款门槛,放宽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限制。变相来看,此时的博弈分析由高风险条件下的博弈分析转化为低风险条件下的博弈分析。

政府直接扶持涉农中小企业的简略博弈分析如下:低风险条件下,涉农中小企业贷款的收益为X2,不贷款的收益为-X2;金融机构放贷的收益为Z,不放贷的收益为0。那么,在(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放贷)策略组合下,达到纳什均衡。低风险条件下,只要涉农中小企业愿意贷款,金融机构放贷获得收益的概率较大。在政府直接扶持涉农中小企业条件下,仅通过金融机构和涉农中小企业的博弈行为即可达到纳什均衡。

3、政府同时扶持涉农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博弈分析

政府同时对涉农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实施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此时政府的负担加大,但金融机构放贷意愿相比政府单方面扶持更强烈。从金融机构角度看,一方面从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扶持中获得收益,同时从政府对涉农中小企业的扶持中,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降低了放贷风险,所有这些都会促使其降低对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限制,加大放贷力度。此时,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得到较大程度缓解,博弈分析最优策略是:(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放贷,政府政策支持)。

四、涉农中小企业经营特点决定其需要政府扶持

1、原材料的获取

小麦、大豆、蔬菜等农作物及畜禽、家畜等养殖活物是涉农中小企业的重要生产资料,是涉农中小企业生产的基础。农业生产的季节性较强,农作物生产周期长、受自然资源和自然灾害影响大、风险大等特点,使得涉农中小企业必须在农产品收获季节,集中大量资金进行原材料的采购和储存,且当出现农业自然灾害天气,造成农作物减产时,常常使得涉农中小企业要付出较高的价格才能获得原材料。

2、产品的储存及销售

首先,涉农中小企业产品由于大部分是一些食用品,保质期一般较短,特别是经营瓜果蔬菜的涉农中小企业,产品保质期更短。其次,涉农中小企业产品储存成本较高。涉农中小企业产品一般不宜在自然条件下储存,如水产、蔬菜等需要冷冻或冷藏进行储存,储存成本较高。有时涉农中小企业为了在保质期前及时将产品销售出去,而不得不选择降价处理,从而丧失一部分潜在利益。

涉农中小企业经营特点表明,涉农中小企业相比制造业、商业企业、金融企业等,其经营难度更大。由于,涉农中小企业的产品大多是关系到民生的产品,国家的“以人为本”、提高人民福利水平的政策,决定其必须支持涉农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政府对涉农中小企业融资行为进行政策扶持成为必然。

五、结论及政策性建议

综上所述,涉农中小企业融资中资金的供需主体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高风险条件下,涉农中小企业出于企业发展需要,贷款意愿强,但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放贷意愿弱,所以该类贷款业务的需求大于供给,需要政府财政支持以增加供给,满足涉农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政府扶持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第一,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对涉农中小企业的财政、税收支持力度。一是建立涉农企业专项资金,对有发展前景的涉农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二是针对涉农中小企业实行适当的税收优惠,为涉农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支撑。第二,政府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发挥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作用。政府有关部门应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针对面向涉农中小企业放贷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同时建立金融机构新增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年度新增的涉农中小企业信用贷款给予一定风险补偿。

(注:本文由山东省“三农”问题软科学研究基地赞助。)

【参考文献】

[1] 白华:涉农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建议[J].中国农业会计,2011(4).

涉农企业范文第4篇

毋庸讳言,凡是生产型的企业,或多或少都会有一定的污染风险。特别是对于一些农资化工企业,这更是一个带来巨大压力的强烈信号。从目前的趋势来看,企业的发展在环保这个沉重而无可回避的问题面前,至少存在着来自四个方面的压力。一是政策压力。《决定》中体现出来的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是环境保护,通过体系、制度、原则等规范政府、企业、市场的行为,用法律的手段来追究责任,用经济的手段来调节资源,用价格的手段来反映生态环境损害成本。所有的这些,都是现在和将来企业生存发展所必须面对和遵照执行的政策要求;二是行政压力。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资源意识和责任意识,势必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官员的政绩观念。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同样加大了环保执法部门的执法权能。这些施诸于行政的要求和作用,必将成为行政之于企业和社会的一种责任分担;三是市场压力。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以及现在在一些地方已经使用的环境容量指标控制等,市场因素和付费机制作用越来越明显,占用资源、生态环境损害的成本越来越高,监管越来越严格,这些问题,企业生产经营都不能回避;四是社会压力。自然资源的利用越来越广,生态保护的难度加大,人们对生产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意识越来越强,这些情况致使社会对环境的忧虑也越来越严重,一些农资化工企业或者项目甚至到了很不受欢迎的地步。所有的这些压力,对于企业来说,都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有的甚至还形成了企业的困局,不容忽视。

同时,有一些企业,在对企业自身和社会的理解和认同上,依然存在一些不同的认识和误区。过于强调企业自身利益,淡化对生态环境的理解与认识,不能正确回应社会的质疑和监管,模糊和掩饰企业对环境的影响和带来的后果,回避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和环保责任,人为地制造出一些矛盾和对抗性,使企业得不到良性的发展。这些问题,也是制约企业发展的内在原因。

鉴于此,笔者认为,农资企业在环保要求越来越高的形势下,如何破题,实现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1.应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这里的责任意识,不是对企业自身而言的,而是企业对社会而言的。企业应该树立生态环境建设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这是一种企业应该担当的社会责任。特别是一些农资化工企业和对自然环境影响深远的项目,更应该看到自身的问题症结所在,站在不同的立场上看待和分析问题;努力创造各种条件,牺牲一些企业利益,降低和消除企业对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

涉农企业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经济;信用建设;创新

随着近几年国家对信用管理工作的重视,各地区信用管理建设日趋完善,信用管理的建设幅度早已扩展到乡镇、农村,加大农村信用建设亦受到政府与学者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加大农村信用建设是推进农村经济创新与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加大农村信用建设的意义

近年来,农村信用建设不断完善,涉农信用体系也由无到有,信用体系是农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课题组针对江苏省有代表性的农村进行了深入调研,旨在发现信用建设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契合点。1、农村信用建设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随着政府对信用管理工作的大力推进,江苏省已有70多个县区开展了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据调研资料显示,开展了信用管理建设的农村,由于感受到信用管理的制约与信用交易的好处,更加注重生产过程中的标准化、精确化程度与农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2、农村信用建设直接影响涉农企业文化。信用管理工作是企业形成企业文化的助推剂。在大力开展农村信用建设的过程中,各个涉农企业为了获得信用相关资质,必然开展一系列有关提高企业信用的活动,力求提高企业信用测评分数。在各种知识竞赛、信用内容的宣传中,逐渐形成了健康积极的企业信用文化,促进企业不断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3、农村信用建设直接影响涉农企业发展。涉农信用管理建设是涉农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涉农信用管理主要包括涉农征信、涉农评估、涉农授信、涉农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商账追收、分析等。可见,涉农信用管理贯穿企业交易的全过程,对交易双方企业与第三方机构、金融机构起到了信息互通、交易过程监督的作用,在这种信用管理方式下,势必对涉农企业发展产生直接正向的影响。4、农村信用建设直接影响涉农企业组织形式的优化。课题组调研中发现,涉农企业大多缺乏比较完善的组织机构,需要优化组织形式才能达到信用建设的需要。课题组调研了500家涉农企业,有效采集信息436家,据调研显示,97%的涉农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工作岗位,100%的被调研企业没有设立信用管理部门,但课题组深信,这个数据在不久的将来会有重大突破。随着农业信用建设的大力开展,越来越多的涉农企业会意识到信用管理的重要性,意识到信用管理岗位的重要性,体会到信用管理带给企业的巨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在经济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涉农企业必将优化企业组织架构,增设信用管理岗位,甚至设立信用管理机构。5、加大农村信用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诚信经营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随着对涉农信用的大力开展,农村经济有了显著的提升,并且这个提升是可持续性的。因为信用会对经济的发展造成良性影响,并不断循环下去。综上所述,加大农村信用建设能够给涉农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是涉农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推进器。

二、农村信用建设与农村经济创新发展的契合点

课题组把信用管理过程分为若干要素点,包括征信、授信、信用支付、应收账款管理、信用政策、信用评估、信用分析等。这些要素点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创新有积极的影响,农村信用建设与农村经济创新发展存在诸多契合点。1、农村信用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契合点。市场经济中,信用无处不在。根据课题组调研调查,江苏省涉农企业约有71%的企业采取了信用支付(赊销)的方法,但效果却不理想,应收账款数额巨大且难以收回是涉农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存在该问题的原因是农村信用管理还需要大幅度提高,赊销前需要进行征信,对客户信用信息进行分析,针对不同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制定赊销策略。其实信用支付的开展效果,能够体现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涉农企业信用支付的有效应用,能够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可见,农村信用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紧密的契合点。2、农村信用建设与农村经济创新的契合点。农村经济创新是指涉农新产品的开发、新市场的开拓、新生产要素的发现、新生产方式的引进和新企业组织形式的实施。这些创新都需要信用信息的收集、传递、分析、管理等。信用管理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信用信息的有效传递,企业有益创新也离不开信用信息的有效传递。大力开展信用建设是信用信息有效传递的条件,合理的信用分析与信用评估是企业创新的首要环节,企业创新能够带动农村经济创新,农村经济创新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可见,农村信用建设不仅是涉农信用机制发挥作用的条件,也是涉农企业有益创新的保障,更是农村经济创新的基础。

三、加大农村信用建设推进农村经济创新发展的思路

加大农村信用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存在必然联系,如何加大农村信用建设是本阶段课题组研究的重点内容。1、培育信用文化。培育信用文化是指在涉农企业与农户中,深入开展信用宣传、讲解,促使涉农企业与农户认识到开展信用管理的必要性,并形成相应的信用自觉意识,自觉加入农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征信系统建设和征信服务覆盖到广大涉农企业和农户,使建立的涉农信用管理体系不断更新、完善、覆盖面广、信息准确。2、完善涉农信用平台建设。目前农村信用平台的使用主要体现在征信查询上,加大农村信用建设需要充分利用涉农信用平台,使其功能扩大化。课题组认为农村信用平台的完善至少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全面。涉农信用平台的全面使用以信息全面、用户全面为前提。信息全面是指该平台的征信模块的数据不仅包含涉农企业、农户的征信数据,还包含与涉农企业、农户交易的交易方的征信数据,这样的平台才是涉农全面平台,才能保证涉农交易双方、银行、政府对信用信息的需求。用户全面即从使用平台的用户数着手,扩大平台的使用面。用户全面是以信息全面为前提的,只有数据信息的全面,才能满足不同用户的使用需求,才能扩大涉农信用平台的使用面。(2)与其他平台信息的有效对接。目前农村信用平台信息缺乏与其他平台信息的有效传递、对接。信用平台数据可与农产品销售平台对接,一方面帮助农户与涉农企业在农产品网上申购和销售,另一方面帮助交易方了解涉农企业征信数据、信用管理过程,安心放心交易。涉农企业、农户涉及的相关平台都可以与涉农信用管理平台对接,促使平台用户受益最大化。(3)协同发展。信用平台是各方参与的平台,建设信用平台不应该仅仅是某个部门或者某个平台设计公司的工作。各参与方需要具备协同互利发展理念,从信用信息征集、信用分析、信用管理等多方面合作、沟通,旨在构建各方都使用便捷、安全可靠、增进效益的信息化处理平台。由此可见,信息化涉农信用平台的广泛应用,必然能提升涉农企业管理水平,提高涉农企业经济效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3、构建信用体系正向激励机制。信用是一种道德要求,而非法律约束,因此采用正向激励机制更能够调动参与方的积极性。涉农信用体系的正向激励以激励、褒扬等方式为主,具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奖金、免交年费、免交查询费等物质奖励;另一种是信任、表扬、高评级等精神奖励。4、涉农信用立法。涉农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政府需要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完善涉农信用立法,对于信用良好的企业与农户给予奖励,对失信的企业与农户给予惩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加大农村信用建设推进农村经济创新发展时的注意事项

加大农村信用建设推进农村经济创新发展过程中,需要从前期基础、中期建设、后期发展等方面注意以下事项,确保信用建设的效果与经济效益的提高。1、前期基础。前期需要注意农村信用评价指标是否完善,准确的信用评价才能正确地开展后期工作。信用评价需要体现地域差异性,因为不同地区的农户、涉农企业的经济状况、思想意识、硬件设施都不同,例如靠近城市的农户、涉农企业受城市的带动,大多数都进行过贷款,那么信用评价的指标需要把抵押担保负债数额与偿还纳入评价范围。对于纯务农农户,很少与外界往来交易,务农收入受时间的波动性相对较大,在信用评价应重点分析农户的道德表现与农产品成果。2、中期建设。中期关注的事项应该放在信用信息与其他产品的对接上,提高信用评价在企业交易中的地位,实现信用价值最大化。积极推动各机构、企业将评价结果纳入业务审核、交易的全过程,逐步形成信用市场。积极建立健全的农业保险体系与农村信用平台对接,解决农户与涉农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农村经济组织的增收和发展离不开信贷资源,要建立健全农村担保体系与农村信用平台对接,推进农村经济创新发展。3、后期维护。后期主要体现在信用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与信用信息的更新维护上,农业受季节的影响颇大,农村经济情况也会随农产品的状况发生波动,这就需要不断完善信用体系,构建适宜不同时期、不同经济形式使用的信用管理体系,不断与时俱进,更新农户涉农企业实时的信用数据,保证信用体系各环节的信息有效性。农村经济发展对国家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推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农村信用意识与农村经济增长的不协调,目前迫切需要加大农村信用建设,积极进行农村经济创新,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加大农村信用建设为健康经济发展和城乡信用发展提供了新思路。

作者:陈婧 单位:苏州市职业大学

参考文献

[1]张军:基于效益理念加强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建设[J].商业经济,2015(3).

涉农企业范文第6篇

关键词:两型农业;利益相关者;博弈

中图分类号:F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260(2010)03-0019-08

一、问题的提出

两型农业,就是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以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保护为重点,推广资源节约型技术和保护环境等技术,大力培养农民和农业企业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观念,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集约农业等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形态,促进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发展两型农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是农业发展理念、发展模式上的一场革命,为发展现代农业指明了方向。抓好两型农业建设,既是中央的要求,也是由资源的属性和中国农业发展的形势决定的。面对农业资源存量少、人均占有水平低的基本现状,我国建立和发展两型农业显得尤为重要和更为紧迫。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各经济利益主体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过程中要受到其他经济利益主体的制约,它们不能无限度地任意扩展而侵犯其它经济利益主体的利益。各经济利益相关者只有相互合作与协调彼此之间的利益,才能实现共同发展。但是,各经济利益主体之间经常出现冲突与矛盾、合作与协调的利益博弈行为。博弈的标准式表达有三个要素:参与人、参与人可选择的战略和支付函数(张维迎,2004)。在两型农业发展过程中,有政府、涉农企业和农民三个参与人,其中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发展两型农业是利益主体之间动态博弈的结果。

从现有文献来看,陈池波等(2005)运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动态博弈理论,即动态贝叶斯一纳什均衡博弈,分析了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农业投资行为的动态博弈过程。陈红(2007)运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分析了在循环型农业发展进程中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及微观主体(农户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之间的利益均衡过程,并探讨利益均衡解对循环型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黄安胜(2008)运用博弈论方法对环境导向的循环经济主体行为进行分析,并求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均衡解,认为政府加强监督和检查,推动循环经济技术的创新和推广,可以促进企业采用循环经济模式进行生产。卢亚丽等(2007)针对政府、村集体和农民3个主体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行为进行了博弈分析,提出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必须加强政府与农民合作和农民之间相互合作的建议。全等(2009)对节能减排工作中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地方政府与企业以及企业之间的博弈进行分析,寻求博弈双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规律。李胜(2(X)9)基于参与人联盟与对抗的博弈分析,认为两型社会环境治理政策的出台和执行是政策参与人之间相互博弈的过程,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等参与人共同决定政策执行的效果。樊轶侠(2009)运用奥尔森困境博弈分析我国地方政府间区域公共产品有效提供问题,发现在集体选择过程中,在许多情况下多数人未必能战胜少数人,集体行动的决策实际上是集体内部的个体相互博弈的结果。

但是,目前国内外学者们还是没能明确、系统地对两型农业建设中相关利益主体间博弈进行分析。为此,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通过分析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与涉农企业(农民)之间、涉农企业与农民之间、涉农企业(农民)之间的博弈行为,探求各经济利益相关者均衡点。我们重点回答以下几个问题:(1)在农村公共财政和惠农背景下,中央政府逐步加强两型农业建设,但是部分地方政府仍然纵容涉农企业或者农户进行“非两型”生产方式,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与涉农企业(农户)采取合谋行为,如何更好地监督和引导地方政府的行为呢?(2)地方政府在两型农业建设中存在不合作: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客观上损害其它主体利益并最终自损,或者存在“搭便车”行为。形成这种合作困境的内在原因是什么?突破合作困境实现区域两型农业发展的有效举措有哪些?(3)两型农业建设具有一定的公共物品的属性,企业和农户往往比较注重眼前利益,有可能不会主动选择两型生产。现实中往往存在“公地悲剧”,如何避免和改变这一情况?(4)根据涉农企业(农户)的不同的行为,政府应该制定怎样的政策和设置怎样的机制,来激励或惩罚涉农企业(农户)行为?

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之间在两型农业发展中的博弈

(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

1.假设

我们假设:(1)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是理性经济人,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带来的公共福利的增进都可以进入政府的效用函数。(2)由于政府的特殊职能,中央政府必须提供公共产品,制定政策发展两型农业,选择对下级政府进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监督,给予地方政府以正或负的行政或者经济激励(李胜,2009)。上级政府可以对下级政府进行检查或不检查,这取决于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两型农业建设信息的掌握情况和自身效用。(3)地方政府是发展两型农业的直接管理者和中间实施者。理论上,地方政府行为目标与中央政府一致。但实践中,地方政府有两个选择:积极发展两型农业和不积极发展两型农业。一方面,可以选择认真执行上级政府指令努力完成“两型”目标,但要付出治理成本和由于“两型”导致地方GDP指标减少的损失(假设短期内技术不能实现“两型”)。另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地方政府可能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弄虚作假应付检查,不积极开展“两型”生产。但其需要冒一旦被检查出弄虚作假没有完成“两型”目标而受到更严厉处罚的风险。(4)理想的结果是:在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投资的帕累托最优。这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对两型农业投资的动态博弈过程。在完全信息的条件下,中央政府必须投资两型农业,这样会促使地方政府进一步投资两型农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在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条件下,存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投资两型农业的纳什均衡。

2.模型选择和分析

在上述假设前提下,我们选择信息不完全条件下的动态博弈模型。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动态博弈中,博弈的参与人都知道其他参与人可能有哪几种选择,也知道不同的选择之间的关系,但并不知道其他参与人的真实选择及所属类型的概率分布,只是有自己的主观概率分布情况判断。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地方政府由于追求自身经济利益和GDP的增长,忽视对环境的保护,选择不投资两型农业,甚

至挪用中央政府原本投资两型农业的资金去投资其他产业,最终形成中央投资两型农业,地方政府不投资的局面。因此,我们选择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动态博弈理论,即动态贝叶斯一纳什均衡博弈来解释两型农业相邻层级投资主体间存在的现象(陈池波等,2005)。

假设中央政府一定要投资,而且投资数额为I,检查成本为C,检查的概率为Pl。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发展两型农业的投入为D,其积极发展两型农业的概率是P2;发展两型农业带来GDP的减少为L(假设短期内,在没有技术进步的情况下,发展两型农业可能带来GDP的减少),不发展两型农业,可能带来GDP的增加为G;如果被检查出来后,不能得到中央政府的投资I,而且受到的惩罚为Q,被检查出弄虚作假的概率为r。可以得到如图1所示的博弈矩阵。

假设当地方政府积极发展两型农业时,因为-C-IG+D+I,则地方政府选择认真发展两型农业,否则选择不积极。所以,当r(Q+I)C+I时,博弈双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也取得不利于两型农业发展的纯策略纳什均衡(检查,不积极)。

由上述分析,博弈双方不存在有利于两型农业发展的纯策略纳什均衡。分析双方博弈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我们需要引入P1和P2探讨。(1)当中央政府的检查概率P1P2时,地方政府选择“积极”;当中央政府的检查概率P1P1时,中央政府的最优策略是不检查;当P2

(二)同一级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

1.假设

我们先假设:(1)地方政府A和地方政府B是同级地方政府,它们双方共同投资两型农业的成本为D,所获得的收益均为R,其中D

2.博弈模型分析

在同级政府的博弈矩阵中:(1)当A选择“投资两型农业”时,B的选择“投资两型农业”的收益为R-D,选择“不投资两型农业”的收益为R-L,由于R-L>R-D,所以B的占优选择是“不投资两型农业”。(2)当A“不投资两型农业”时,B“投资两型农业”的收益为R-D-L,B“不投资两型农业”的收益为-L,由于R>D,可得出R-D-L>-L,所以,B的占优策略是“投资两型农业”。(3)当B选择“投资两型农业”时,A的选择“投资两型农业”的收益为R-D,A选择“不投资两型农业”的收益为R-L,由于R-L>R-D,A的占优策略也是“不投资两型农业”。(4)当B选择“不投资两型农业”时,A选择“投资两型农业”的收益为R-D-L,A选择“不投资两型农业”的收益为-L,由于R-D-L>-L,A的占优策略也是“投资两型农业”。

因此,该博弈存在一个占优策略均衡,即(投资两型农业,不投资两型农业)或者(不投资两型农业。投资两型农业)。这一分析结果表明了在无外力作用情况下,地方政府共同投资两型农业的目标是无法实现的。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还可能一直影响到一级地方政府、二级地方政府甚至最底层政府,也反过来影响中央政府下阶段甚至更远对投资两型农业的信心和决定。而且,随着投资两型农业的项目不断增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可以反复决策。同一级政府在两型农业建设中,囚徒困境普遍存在,这也是农业资源不断耗费、环境破坏不断加剧的原因之一。

三、政府与涉农企业(农户)在两型农业发展中的博弈

按照经济学意义,可将涉农企业与农户放在一个层面来加以分析。于是,研究就转为: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一企业(农户)三大主体。但是本文采用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涉农企业以及农户四个行为主体,是为了进一步探讨农业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博弈关系。主要原因是涉农企业和农户是有共性和个性的两个主体,两者之间存在区别和博弈行为。我们认为涉农企业和农户的区别有:数量的多少,对资源和污染的作用方式及其强度,谈判地位以及决策函数。农户数量多,法不责众,存在监管和处罚的困难;涉农企业的污染是集中的、大量的,其污染往往是通过工业方式产生的,而单个农户的污染是分散的、少量的,是基于农业生产方式不科学导致的,政府难以监管;涉农企业在与政府谈判时,比农户更加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利;企业是利润最大化的主体,农户是风险规避型的主体。因此,我们没有将其放在一个层面,而是分别进行探讨。

(一)政府与涉农企业的博弈分析

1.假设

我们假设:(1)政府与企业都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但是不同的是,公共福利增加可以进入政府效用函数,但是不能进入企业效用函数。(2)涉农企业在进行农产品加工时,有两种可供选择的策略:两

型生产方式与传统生产方式,地方政府对涉农企业也有两种选择:补贴与不补贴,惩罚与不惩罚。我们将补贴界定为正补贴,将惩罚界定为负补贴。假设涉农企业在传统生产方式下收益为R1,按两型方式进行生产的收益为R:,按两型方式进行生产的费用为D,而进行两型方式生产带来资源节约收益为R1,政府为进行两型生产的涉农企业的正补贴为TB(TB>0)。涉农企业进行两型方式生产可以给全社会带来的环境价值为R4。如果涉农企业按传统方式进行生产,对环境资源的污染成本总值为-R4,将会导致社会公共福利的损失。由此,政府对选择传统生产方式的涉农企业给予负补贴(即对涉农企业罚款或征收惩罚性税收)为TC(假定TC>O),而且,我们认为,政府的检查监督能力是信息完全的,是能力范围内的事情,于是没有考虑概率问题了。这样,可以得到如图3所示的博弈矩阵。

2.博弈矩阵模型分析

如果信息不对称,我们就需要考虑政府补贴的概率P2和涉农企业发展两型农业的概率P2。为了简化-问题,假设信息是对称的,我们不需要考虑P1,也不需要考虑P2;涉农企业采取了两型生产方式就能够获得补贴,而采取破坏环境的传统方式就要受到惩罚(负补贴),那么分析过程就如下:(1)如果涉农企业选择两型方式,地方政府补贴的话其收益为R4-TB。地方政府不补贴的话其收益为R4,地方政府的最优策略是不补贴。(2)如果涉农企业选择传统生产方式,地方政府补贴的话其收益为TC1-R4,地方政府不补贴的话其收益为-R4,地方政府的最优策略是采取负补贴,即采取惩罚措施。(3)如果政府选择补贴,涉农企业选择两型方式,其收益为R2+R3+TB1-D,涉农企业选择传统方式的话,其收益为R1-TC1,如果R2+R3+TB1-D>R1-TC1,涉农企业选择两型生产方式,否则,仍然采用传统方式。(4)如果政府不选择补贴,涉农企业选择两型方式其收益为R2+R3-D,涉农企业选择传统方式其收益为R,,如果R2+R3-D>R1涉农企业选择两型生产方式,否则,仍然采用传统方式。(5)总括起来,只要R2+R3-D>R1,政府补贴大于零,涉农企业都会选择两型生产方式。当前我国大部分涉农企业是按照传统生产方式进行生产,主要是因为在当前技术条件下,涉农企业按两型方式生产的费用很高,且资源节约带来成本节约的收益很小。同时,政府对选择传统方式生产的涉农企业惩罚性税收或罚款的额度不大,造成涉农企业继续按传统方式进行生产。而政府对选择两型生产方式的涉农企业的补贴值不大,没有对进行两型方式生产的涉农企业形成激励机制。这与我国积极倡导两型农业的发展道路相背离。

(二)政府与农户之间在两型农业发展中的博弈分析

同样,假设地方政府以自身效用最大化为目标,农户以自身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地方政府有两种策略可供选择:给农户补贴或者不补贴。与地方政府与涉农企业之间的博弈不同的是,由于农户数量庞大,且分散居住,则地方政府对不按两型方式进行生产的农户征收罚款或者税收,即负补贴是不可能的。而且,农户生产方式两型化的标准很难制定,即使制定出了两型农业的标准,标准比较严格,农民也很难达到。政府识别补贴对象的难度很大。所以,政府对农户的奖励和惩罚都将是普遍性的。无论是哪种生产方式,所有农户都会获得政府的补贴。这样就将政府行为排斥在农户生产行为之外,农户选择两型生产还是非两型生产就变成了单个主体的决策行为了。目前,大部分农户是按照传统方式进行生产,主要是因为农户按两型方式生产虽然可以节约资源,但是资源节约带来的收益很小。同时,农户按两型方式进行生产的费用很高,导致资源节约带来成本节约的收益小于其付出的成本费用。

对政府而言,理论上,可以对那些按传统方式生产的农户征收罚款,对那些按两型方式生产的农户实施补贴。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征收罚款和税收,还是对农户实施补贴都很困难;政府财力有限,不能负担数量如此众多农户的补贴;中央政府对农户进行两型生产的补贴资金,是要通过地方政府下放和落实的。有可能出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如果政府不采取措施介入,农户就会继续选择传统方式进行生产。没有农户生产方式的两型化,就不能发展两型农业地,两型社会的战略无法实现。

四、涉农企业(农户)在两型农业发展中的博弈

(一)涉农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博弈分析

基于前面涉农企业与农户之间差异性的界定,我们可以知道,其实涉农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目标是不一致的。于是我们引入智猪博弈矩阵模型来进行分析。

1.假设

假设涉农企业和农户都是理性经济人。涉农企业可以采取两种策略:两型方式和传统方式进行生产。涉农企业按两型方式生产可以取得很好的收益为A2,而进行传统方式生产获得收益为M2。农户也有两种选择的策略:两型方式和传统方式,农户按两型方式生产的收益为A2,进行传统方式生产获得收益为M2。由于涉农企业不仅有先进的两型方式生产理念,同时进行两型方式生产的实力也高于农民,导致涉农企业按两型方式生产的收益会高于农户。这里的涉农企业类似于大猪,农户类似于小猪,由于它们的经济地位与实力的不同,导致其行为方式也有很大不同,形成著名的“智猪博弈”(张照贵,2006)(图4)。

2.智猪博弈矩阵模型分析

当涉农企业选择两型方式时,农户会选择传统方式;当涉农企业选择传统方式时,农户也会选择传统方式。即无论涉农企业选择两型方式还是传统方式,农户都会选择传统方式进行生产。在完全竞争市场中,涉农企业和农户之间在生产方式上选择非合作博弈,两者并不都选择两型农业进行生产。(1)在没有政府监管下,涉农企业和农户都不会达到集体理性的最优结果(两型生产,两型生产),而是选择(传统生产,传统生产)。这时就需要外部力量的介入,这种外部力量来源于政府。(2)在有政府监管的条件下,涉农企业会按两型方式进行生产,但农户还是按传统方式进行生产。主要是因为涉农企业相对农民来说,数量相对较少,政府易于对其进行监管。并且政府易于对涉农企业设立激励机制,对按两型方式生产的涉农企业给予正补贴,对进行传统方式生产的处以罚款。同时,农户按两型方式生产的效益

不高,政府监管成本偏高。政府为了引导农户进行两型农业生产,更多的是需要在农户当中宣传两型方式的生产理念,鼓励涉农企业带领农户进行两型方式生产。

(二)涉农企业与涉农企业:“囚犯困境”矩阵模型分析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博弈行为类似于涉农企业与涉农企业之间的博弈行为,我们选择其一进行分析。假设:(1)涉农企业间的博弈与同一级政府问博弈行为分析,其中不同点在于公共福利不能进入企业效用函数而可以进入政府效用函数。(2)假设在没有政府约束条件下,博弈双方是理性的、信息完全的且独立选择自己的决策。(3)甲、乙是两个实力相当的涉农企业,它们对生产方式有两种选择策略:两型方式和传统方式。(4)如果甲、乙两个企业选择两型方式生产,则它们的收益分别是B2、B1;而选择传统生产方式,收益分别是M4、M3。甲、乙两个企业如果按两型方式进行生产,相对投资成本高,而且在短期内涉农企业的收益不是很明显,导致M4>B2,M3>B1,但会大大提高社会环境保护的水平。可以得到如图5所示的博弈矩阵。

我们简单分析如下:(1)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无论甲是否选择发展两型农业,乙都选择不发展两型农业。(2)无论乙选择是否发展两型农业,甲也都选择不发展两型农业。甲、乙在选择策略时,存在纳什均衡(传统方式,传统方式),按照市场竞争机理,在没有严格监管的情况下,所有涉农企业都会从利己的目的出发,采取不顾资源和环境的策略,从而进入“纳什均衡”状态。这是一个典型的“囚犯困境”。不过,如果政府进行干预,通过税收优惠、补贴、奖励或者惩罚等措施的话,问题就变得复杂一些。而且需要考虑信息完全和信息不完全两种情况。涉农企业(农户)是否选择发展两型农业,主要取决于政府正(负)补贴的有效性。如果政府政策是有效的,将会达到最完美的纳什均衡。反之,将会出现种种不理想状态。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1)政府如何“出牌”,即如何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使企业和个人在各自的战略空间中选择集体理性的结果,是解决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个人、个人与企业之间冲突的决定力量。中央政府应该对积极发展两型农业的地方政府在制度安排上提供激励。

(2)同级地方政府共同投资两型农业,可以通过外力的作用引导其实现合作博弈均衡。因此,制定有利于发展两型农业的财税政策,构建投资最佳数量信号机制,引导各级地方政府投资行为,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发展两型农业,具有深远意义。

(3)没有政府行为的有效干预,涉农企业(农户)之间受理性的支配,趋于不合作的结果,形成非合作博弈。涉农企业是否选择两型生产方式,取决于企业自身通过两型方式降低生产的费用率与政府对进行两型方式生产的企业给予的正(负)补贴。虽然改变博弈的收益函数,增加各涉农企业(农户)的纯收益(例如不断提高两型技术水平,降低两型方式的费用),有可能改变均衡结果,但这在短期内是不可能实现的。政府需要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和提高补贴额度(权衡负补贴与正补贴的大小),激励涉农企业按两型方式进行生产。只有通过政府有效政策的支持监督,博弈的纳什均衡才可以得到改善。这是促使涉农企业进行两型方式生产的直接动力。

(4)农户是否选择两型方式进行生产,主要取决于农户按照两型方式生产的成本收益。由于中国农户数量多而分散,政府行为很难介入农户决策,或者介入成本很大。所以,培养新型农民和两型农业宣传比较实际和有效。

(二)政策建议

1.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权责划分,加大投入力度,促进两型农业建设取得成效

中央政府同地方政府的权责划分依旧不明晰。此种情况下,难以对责任进行有效的划分,相反大多数地方政府将资源节约和环境治理工作推脱给中央政府,从而不承担责任。中央政府同地方政府的权责划分有赖于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这是一个较长的过程。要切实加大两型农业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改革和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应向两型项目倾斜,通过小额贷款、贴息补助、保险服务等形式,支持企业(或农户)进行两型农业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两型农业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建立财政奖励两型农业发展等“以奖代补”制度,建立两型农业改革专项基金,完善两型农业发展的财税机制,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制定“绿色采购”办法。

2.加强监管,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和以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

监管与惩戒的一个必要前提是,完善与两型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与优化监管机制,降低监管成本。加大惩戒力度,制定与出台激励性的政策体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博弈很大程度上源于政绩考评体系的简单化、模糊与片面。要改变政府自上而下、以GDP增长为依据的政绩考核体系,健全完善综合的考核体系。对发展两型农业成效显著的地区、部门、企业,要在政策、税收、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要能够反映干部所创政绩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态安全等的积极作用。建立以信息披露为主要内容的报告制度和公共参与制度,把公众的积极性和分散的社会力量充分调动起来,通过加强“声誉”市场建设,迫使下级政府准确及时地向上级政府报告信息,让政府和企业在巨大的社会压力下,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博弈往良好的方向发展。

3.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推进两型农业建设

只有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减少能量耗费和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1)创新成果研发和转化机制。加强对农业科研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两型技术的进步。鼓励企业投资农业科研,形成多元的农业科研投资格局。建立健全农村两型技术的推广体系和农业技术的交易市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坚持引进与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自觉采用两型技术的激励机制。(2)创新人才开发与配置的体制机制,组建满足两型农业需要的科技推广队伍,培育农民合作组织,对农民进行两型农业培训。(3)发挥专家和院校多种主体的智力资源在两型农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充分调研和消化吸收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两型农业建设方案,不断提高产学研结合水平。

涉农企业范文第7篇

( 一) 中职学校涉农专业招生难。中职学生大多来自农村,由于城乡差距大,轻视农业的传统观念依然存在。大多数家长不能正确认识当前社会发展形势,根本不愿意让孩子学习和农业有关的专业。子女也深受其影响,对涉农教育的认识存在偏颇。选择专业时,首先考虑的是哪些专业学了以后,能够去大城市从事经济收入好的非农行业就业。国家为了引导和鼓励学生学习涉农专业,对中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了减免学费、补贴生活费的政策,这对涉农专业招生和农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中职涉农教育还是没有受到涉农专业潜在生源的农村学生及家长的充分认可,他们大多数心理上还在排斥涉农专业,从近几年中职学校招生情况看,涉农专业招生人数和在校生人数呈下降的趋势。可见,传统观念导致中职涉农专业招生难,严重束缚了涉农专业的发展。

( 二) 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建设缺乏活力。涉农专业招生困难一直困扰着设有涉农专业的中职学校。由于多年来涉农专业人数少,开办的班级十分有限,导致学校对涉农类专业重视不够,在教学设备、师资力量、实验基地等方面投入不足,人才培养质量与产业需求不匹配,专业建设缺乏活力,成为学校发展的薄弱环节,这些关键要素的缺失都严重制约了中职涉农专业的发展。受其影响,教师教改积极性不高,实践教学改革意识不强,重理论、轻实践,加上教师本人的实践动手能力不强,造成涉农专业教学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情况十分严重,社会对中职涉农专业办学情况认可度不高。

( 三) 中职学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就业难。许多学生认为涉农事业属艰苦行业,就业单位一般位于偏远的农村,工作环境差,薪酬不高,地位低,所以对所学涉农专业兴趣淡漠,学习积极性不高,虽然学农而不爱农,属于被动式学习。基于这种学习态度,从学生本身来讲,专业基础薄弱,加之实习期间,企业从自身的经济效益考虑,对实习学生缺乏热情,不能提供完整的实习流程,所以学生得不到全面的专业训练,应用技能水平不高,经验极少,综合素质与社会的需要存在较大差距,因而毕业生就业存在困难。同时,因为就业观念的影响,有的毕业生为了能留在城市工作,宁愿到电子企业上流水线、在服务行业从事无技术含量的工作,也不愿去专业对口的涉农企业工作,造成中职涉农专业毕业生就业专业对口率低,农村急需农业专业人才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加强中职涉农教育的对策

( 一) 改变轻农思想,提升涉农专业对学生和家长的吸引力。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现代化农业实用型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和支持中职涉农教育的发展,为农业的现代化和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各级政府应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改变社会上的轻农思想,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转变传统观念对涉农专业的认识偏差,使社会共同关注、支持涉农专业的发展,提升涉农专业的社会地位,增强涉农专业对学生和家长的吸引力,鼓励更多有志青年选择涉农专业,确保涉农专业有稳定的生源,解决中职学校涉农专业招生难的问题,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涉农专业学生毕业后即成为现代农业的能手,使我国农业后继有人。

( 二) 加强涉农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中职学校涉农专业的办学主题是服务三农,这也是涉农专业赖以生存之源。由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设施农业等技术推广,传统生产方式已逐步向专业化、规模化的现代生产方式转变,对涉农专业人才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中职学校应切实转变观念,紧紧围绕地方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区域、行业和社会发展对涉农人才的需求,加强涉农专业建设。

1. 优化课程体系,调整课程结构。由于涉农专业开设的科目多,强调学科的理论性、系统性、完整性,导致课程内容交叉重复,影响了学生应用技能的培养。因此,在课程设置上,应讲求实用性,打破原来单一的课程结构,以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为主线来设置课程,开发能提高学生的全面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适应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对知识、技能需求的课程体系,以适应新形势的变化。

2. 增加教学设备、实验基地等方面投入,为学生实践活动、技能训练提供实践平台,实现学习和生产无缝对接。一是增加校内实习基地教学设备,保证学生有充足的实践场所; 二是实行校企合作,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支农活动和社会服务等,组织学生参与新农村建设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性教学,使学生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3. 强化涉农专业师资队伍建设。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人才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涉农专业毕业生的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已成为用人单位首选的重要条件,因此,中职学校必须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教师要有先进的埋念、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娴熟的专业技能,不仅是教学的能手,还要成为精通生产,熟悉销售的行家里手,这样才能培养出既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较强的实际操作技能又有一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学生。

( 三)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涉农专业学生就业问题。

1. 政府应对涉农专业的毕业生出台更加优惠的就业政策。要加大对涉农专业学生就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帮助涉农专业毕业生回到农村就业、创业。如把涉农专业的毕业生回乡创业与产业结构调整中给予农业企业的优惠政策结合起来,鼓励涉农专业毕业生回乡创业。还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调整土地经营方式,实行一体化规模生产,为涉农专业学生拓宽就业渠道。

2. 中职学校应加强学生就业工作,提高涉农专业学生就业能力。

涉农企业范文第8篇

【关键词】 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信用体系

农村金融资源短缺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增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金额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现代农业、改善农村发展体制的有效手段。

一、我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现状

首先,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规模和比重都有所提高。根据《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08》数据显示,2007年末,我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61 151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22%,随着三农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支农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截至2010年末,涉农贷款余额增加到117 657.5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提高到23.1%。其次,县域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不断增加。全国县域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营业性网点数分别由2006年末的52 089、2 515、505个增加到2009年末的60 325、8 134、7 259个,“零金融机构乡镇” 不断减少。最后,县域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等成立专门的部门不断探索 “三农服务”与“商业运作”有机结合的新模式,逐渐开拓外汇业务、理财业务、电子银行等,以缩小城乡金融产品和服务差距,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的步伐。

二、我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中存在的问题

(一)县域金融机构资金外流现象严重

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2007年12月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9.11万亿元,同期包括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等在内的涉农贷款余额为611 51亿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仅为13 399亿元,农村大部分资金经金融机构由农村流向城市和农村企业。为了缓解农村金融资源供需失衡的矛盾,银监会于2010年印发《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在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用于当地放贷,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二)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向城市和农村的涉农企业、组织倾斜

根据表1数据可知,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分别为71 974.1亿元、19 640.2亿元,两者合计91 614.3亿元,共占涉农贷款总额的77.92%,而农户贷款仅占涉农贷款总额的22.08%,说明出于收益、风险、抵押品、信用等级等因素的考虑,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时虽然总额和比例有所增加,但受信主体跟城市金融机构一样向资信较好的农业龙头企业、有政府担保的部门或组织倾斜,而对大部分农民来说根本得不到贷款。

(三)县域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竞争

由表2可以看出,涉农贷款金额最大的前四家金融机构市场集中度累计为66.87%,属于典型的寡占市场,其中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占比最高,达到32.88%;其次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涉农贷款合计占比达21.5%,投资领域为粮油收购、农业基础设施改造等;第三大主体是农业银行,其涉农贷款中大约仅有0.30万亿元投向农户。农村信用社在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占比处于绝对优势地位,2010年末,其贷款余额分别为3.87万亿元、2万亿元,约76.80%的农户贷款由该社承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向主要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新型金融机构数目虽然不断增加,但受资产规模、资金来源限制,在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导致农村金融市场有效竞争不足。

(四)农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步伐缓慢

2005年10月1日,我国才开始实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发展至今仅有六个年头,且主要包括有过贷款经历的个人,在金融体系薄弱的农村征信范围更窄。农民贷款受限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缺少抵押品,所以许多农民宁愿选择信用贷款。截至2010年末,共有1.34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约占农村居住人口的19.88%,约80%的农户至今没有信用记录,大大限制了农户贷款的发展规模。积极探索适用于全国农村的信用评价新模式刻不容缓。

三、对策建议

(一)鼓励农村金融资源为农村经济服务

与工业和服务业相比,农业自身具有低收益、高风险、抵御自然能力差等特性,使得农村金融经营成本和风险普遍高于城市金融,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积极性不高。为此,国家要加大惠农政策扶持力度,一方面发挥央行的职能,结合各地实际规定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最低金额和比例,成立专门的监管部门监督每笔涉农贷款的发放,确保惠农政策在基层贯彻落实;另一方面在财政方面给予涉农贷款金融机构适当的补贴,降低运营成本。此外,对城市金融机构到农村发展业务的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多层次资金需求者,拓宽农村融资渠道。

(二)增加农户贷款规模和比例

农户贷款主要分为两种用途:生产性用途和非生产性用途。增加农户贷款规模和比例,可以直接扩大生产性农户投资规模,充分利用规模经济的成本节约优势,提高资金利用的回报率;对于非生产性农户,可以将这笔资金合理分配于购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缓解困难农户的燃眉之急,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当然,增加农户贷款要以良好的信用信息征信体系为前提。

(三)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程度

有效竞争的金融市场可以提高金融资源运行效率,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程度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引导,可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在乡镇成立分支机构或村镇银行,提高各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渗透力,与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展开竞争;其次,进一步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进入壁垒,在全国县域范围推广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服务机构,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促进其快速、健康成长,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竞争主体;最后,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各金融机构创造一个积极、公平、良好运行的竞争氛围。

(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近几年,中国人民银行大力推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各类农村金融机构要与当地政府部门、村干部联手,明确各自的职责,合理分工,对农村企业和农户的资产如厂房、设备、土地经营承包权、房权、动产等进行评估,建立信用评估指标,探索征信体系的新模式,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的网点优势,对农村企业和农户开展诚信教育工作,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100%的信用评价面,完善农村信用档案,为改善农村融资环境奠定良好信用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村金融服务研究小组.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08[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