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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库工程;水土流失;编制方案;投资估算
中图分类号:TV6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水库项目作为水利基础设施的重要部分,担负着防洪、发电、灌溉和供水等重要任务,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水库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弃土弃渣、填筑和开挖等施工活动容易加剧水土流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建设工程而产生的弃土弃渣达到96亿t、造成约为312万hm2的水土流失面积,并且水土流失量也达到了9亿t,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状况是十分严峻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是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技术指导文件,是预防水土流失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因此,环境监管部门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质量,最大限度减缓工程建设中引起的新增水土流失。
1项目概况
某水库本工程是以灌溉、供水为主等综合效益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由枢纽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道路工程区、料场区、渣场区、灌溉及人饮供水系统区和水库淹没区等组成。项目建设区占地面积96.32hm2,其中施工区面积52.82hm2,淹没区面积43.50hm2。
水库淹没总面积43.50hm2,水库淹没区列入项目建设占地,属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建设单位要做好库岸的防护工作,本项目不再对该区进行预测和布置措施。
2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2.1主体工程方案的制约因素分析与评价
从水土保持角度评价,首先坝址、料场、渣场附近没有易发泥石流,崩塌滑坡危险等不良地质环境;同时也无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点、生态脆弱区、重点试验区,没有占用全国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2.2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分析与评价
通过对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的分析与评价来看:主体工程在此阶段只对建设区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要求,没有考虑具体的水土保持措施,因此本《方案》将结合现场实际调查结果,在分析预测各建设区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基础上,补充、完善项目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但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注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103.82hm2,其中项目工程建设区面积96.32hm2、直接影响区面积7.50hm2。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6个一级区,包括枢纽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道路工程区、料场区、渣场区和灌溉及人饮供水系统区以及相应的23个二级区。
4 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设计
4.1 大坝工程区
(1)工程措施:在放水隧洞出口开挖面上侧新增浆砌石排水沟拦截山体来水。
(2)植物措施: 在大坝周边混合栽植小叶女贞和小叶黄杨形成绿篱,栽植刺槐形成防护林,在开挖地表撒播三叶草和大翼豆混合草籽恢复植被。
(3)临时措施:新增编织袋装土临时拦挡、土工布的临时覆盖和临时排水沟的临时排水。
4.2 施工生产生活区
(1)工程措施:对施工结束后能恢复成耕地的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而材料加工场邻近河岸,设计浆砌石挡土墙对场地土石回填渣进行拦挡。
(2)植物措施:对施工结束后的临时占地种植绿肥植物进行恢复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绿肥植物选择撒播三叶草和大翼豆混合草籽。
(3)临时措施:新增编织袋装土临时拦挡、土工布的临时覆盖和临时排水沟的临时排水。
4.3 道路工程区
(1)工程措施:对施工结束后道路临时占地可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对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边坡路段设计浆砌石挡土墙进行拦挡。
(2)植物措施:对施工结束后的道路临时占地考虑种植绿肥植物进行恢复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绿肥植物选择撒播三叶草和大翼豆混合草籽。
(3)临时措施:新增编织袋装土临时拦挡、土工布的临时覆盖和临时排水沟的临时排水。
4.4 灌溉渠系区
(1)植物措施:对渠系两侧空闲地考虑种植管理粗放、生长迅速的草种进行植被恢复,绿化植物选择撒播三叶草和大翼豆混合草籽。
(3)临时措施:新增编织袋装土临时拦挡、土工布的临时覆盖和临时排水沟的临时排水。
4.5 料场区
(1)工程措施:对施工结束后料场占地进行植被恢复的土地整治。
(2)植物措施: 对施工结束后形成的开采空地和剥离面采取乔木、攀援植物和撒草相结合的绿化方式,乔木选择刺槐,攀援植物选择爬山虎,撒草选择三叶草和大翼豆混合草籽。
(3)临时措施:新增土工布的临时覆盖和临时排水沟的临时排水。
4.6 渣场区
(1)工程措施:对弃渣结束后渣场占地进行的土地整治,同时在进行弃渣前修建排水沟排弃上游来水,修建挡渣墙拦挡弃渣。
(2)植物措施:对弃渣结束后渣体表面种植绿肥植物进行恢复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绿肥植物选择撒播三叶草和大翼豆混合草籽。
(3)临时措施:新增土工布的临时覆盖。
4.7 移民安置区
受主体设计报告设计深度的限制,该区主体设计只估算了相应投资,未对其进行具体的设计,需由具有相关资质的部门进行具体的设计和施工,因此方案只能定性的补充一些治理措施和估算相应水保投资以满足整个防治体系的要求, 为下阶段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作为参考,具体的水土保持治理措施需根据下阶段设计进行针对性的布设。
4.8 水库淹没区
该区主体设计报告中由于侧重点不同, 只对淹没区的淹没人口、淹没专项设施进行统计。该区水土流失主要是由于大量水体的聚集,改变了岸坡的地质结构而诱发滑坡、崩塌等产生而造成,具有不确定性,方案不考虑具体治理措施,但由于该区属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业主要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滑坡、崩塌等水土流失要及时治理。
5水土流失预测
经预测,本项目建设将扰动原地表面积52.82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52.82hm2。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水土流失面积为10.6hm2,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总量为207.15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85.83t;施工期水土流失面积为48.94hm2,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总量为6903.73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5789.70t;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面积为14.49hm2,若未对工程水土流失进行治理,则在自然恢复期内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387.89t,自然恢复期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73.81t;本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7498.77t,新增水土流失6149.33t。
主要的水土流失区域为大坝枢纽区、料场区、渣场、道路区、生产生活区和灌溉渠系区;主要的水土流失时段为施工期;水土流失危害最为严重的区域为施工生产生活区、料场区、弃渣场区和道路工程区。
6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
本项目方案设计水平年时的目标值为试运行期目标值,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拦渣率95%,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7%。根据不同防治分区、不同措施种类的典型设计推算,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为:
1)枢纽工程防治区:①工程措施:综合护坡750m2、挡土墙105m、土地整治0.57hm2;②植物措施:狗牙根(黑麦草)0.57hm2;③临时措施:表土剥离3890m3,临时土袋拦挡690m、临时排水沟750m、沉沙池1座。
2)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①工程措施:土地整治1.13hm2;②植物措施:狗牙根(黑麦草)1.13hm2;③临时措施:表土剥离1130m3、临时土袋拦挡270m、临时排水沟420m、沉沙池2座。
3)道路工程防治区:①工程措施:综合护坡2130m2、挡土墙280m、排水沟320m、土地整治1.07hm2、沉沙池4座;②植物措施:种植金银花2222株、狗牙根(黑麦草)0.27hm2;③临时措施:表土剥离2883m3、临时土袋拦挡2883m。
4)料场防治区:①工程措施:土地整治3.54hm2;②植物措施:种植金银花7304株、狗牙根(黑麦草)0.22hm2;临时措施:表土剥离1300m3,临时土袋拦挡1300m。
5)渣场防治区:①工程措施:挡渣墙730m、截水沟1615m、土地整治5.26hm2、沉沙池5座;②植物措施:种植金银花5786株、刺槐14000株。
6)灌溉及人饮供水系统防治区:①工程措施:综合护坡27160m2、土地整治6.48hm2;②植物措施:种植金银花3960株、狗牙根(黑麦草)5.15hm2;③临时措施:表土剥离23570m3,临时土袋拦挡23570m。
7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项目防治责任范围、重点防治区域的划分和水土流失特征,确定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地段为枢纽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料场区、弃渣场区和道路工程区;灌溉及人饮供水系统区呈线性分布,范围大,作为一般监测地段进行巡查监测。
8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96.89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入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8.20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768.69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中,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投资770.48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6.41万元。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投资中,工程措施391.77万元,植物措施61.42万元,临时措施70.85万元,独立费用2012.8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68.00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15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84.00万元),基本预备费43.61万元。本《方案》实施后,扰动土地整治率98.64%,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51%,土壤流失控制比1.27,拦渣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9.32%,林草覆盖率35.46%,可以实现设计水平年的防治目标。
9结语
通过探讨水库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笔者总结出以下几点建议:①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及人员需要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方案,以确保前期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质量;②在水库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应按设计同步开展挡土墙和截排水设施建设,并及时调运土石方,严禁乱堆乱弃;土石方集中开挖时期尽量避开雨季;③项目的建设应从水土保持角度出发,无限制工程建设的制约因素,确保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建设项目可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问题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问题;质量;客观因素
中图分类号:S15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笔者通过近年来参与的一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发现了方案编制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在此提出来,供大家探讨。
1 参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或人员应注意的问题1.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前期准备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充分了解项目概况,并分析工程的建设可能对项目区产生的影响等。
编制方案前,首先应收集项目的基本资料(如项目类型、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组成等),了解主体工程背景、设计资料及工程所在地的基本情况,查看项目区地形图,另外,察看项目现场,并用相机或摄像机记录项目所处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等情况。如果工程有比较大的料场、弃渣场或者其它重要的防护工程,则需要察看工程所处的具置、地形、上游汇水面积,特别是判断工程对下游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前期准备工作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包括:分析主体工程选址有无限制性因素(严格对照《规范》的规定)、料场及弃渣场位置、地形、数量、选址是否合理;现场判读水土流失强度;了解项目区植被类型、现有植被情况;项目区的土壤、水系情况、土地利用现状;收集项目区所在地的社会经济情况;结合主体工程布局和施工组织设计,搞清楚施工道路、取水、用电、施工生活区的基本情况。
1.2着手方案的具体编制
方案要按照《规范》中的规定编制,另外,还应注意以下4点:
1.2.1 5项控制性数据
5项控制性数据,即:工程占地(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土石方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防治责任范围、投资概(估)算。5项控制性数据是水土保持方案的核心,也是编制整个方案的框架。
1.2.2主体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及分析与评价
水土保持方案所做的各项防治措施应联系实际情况,做到与主体工程相互补充。因此,对主体设计中的水土保持工程必须要界定出来,并做出分析与评价。水土保持工程的界定可参考《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文件》(水保监[2008]8号),并对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做出分析与评价,如果这些措施不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则应在方案中做必要的补充。
1.2.3典型设计
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是用来估算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投资和指导下阶段初步设计的,要根据水土保持措施类型和布局,选择有代表性的断面或部位,根据有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做好典型设计。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有截(排)水沟、挡土墙、浆砌石护坡等,植物措施典型设计应包括种子种苗规格、栽培技术、养护等内容。典型设计一定要有代表性,在方案报告书中最好不要出现典型设计不典型的情况。但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也可以说是刚参加工作的人员比较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喜欢按照成册定版的方案章节顺序编写,先写文字部分,然后完善相关符图。这是个不太好的习惯,因为文字只是对方案所做的措施的补充说明,不能本末倒置。正确的做法是先做图,在图上明确了工程各部位做什么措施后,对每项措施进行详细的典型设计,统计工程量,再进行文字部分的工作。当然如项目概况等部分的文字部分是可以和做图同时进行的,这个在编制人员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分工里面要注意协调。
1.2.4编制方案应注意的一些技巧
(1)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除前述5项控制性数据必须做定量叙述以外,其他方面均以定性描述为主。由于受到主体工程基本资料的限制,很多问题在方案编制阶段只能做定性描述,而无法定量界定。以灰色系统理论为指导,研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及其防治,得出的灰色结论通常是比较符合实际的。方案编制阶段不可能也没必要将所有的问题都搞得非常明白。因此,该定性的就要定性,该定量的才定量。
(2)详细与简要相结合
水土保持方案中项目概况及防治措施布局,是水土保持方案中最需要详细叙述的部分。项目组成是构成整个水土保持方案的基础,而措施布局则是方案的核心。除此之外,如项目区概况、与水土保持关系不大的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水土流失预测等内容的描述可以简明扼要。
(3)忌重复、保一致
水土保持方案中的部分文字或数字等内容重复会带来许多麻烦,这是水土保持方案普遍存在的弊端,忌重复、保一致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重要技巧之一。工程占地、土石方数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防治责任范围等数字应尽可能地避免重复。而保一致则是图、文、表一致,即文字叙述的内容或数据应与表格中或图件中的内容相一致。
(4)合理布设防治措施
水土保持措施的布局是否合理会直接影响到方案的质量。水土保持各项防治措施要结合主体工程中的水土保持工程,并联系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布局、设计。各项措施也并非布设越多就越好,而应以防治目标为基准,防治效果没必要超越防治目标太多。另外,植物措施设计时,一定要注意植物品种的选择,最好以乡土植物为主,同时搭配各种水土保持效果好的、美观、大方的园林植物或草种。
2 影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的客观因素
2.1《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太宽泛
《规范》是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一个规定性文件,然而其中有些规定并不十分明确。这就使得我们方案编制人员有时候无法找到确切的规定,以至于影响到方案的编制质量。例如,《规范》中“3.1.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计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当取土(石、料)场、弃土(石、渣)场、各类防护工程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应编制水土保持工程变更设计文件……”,这里所规定的“较大变化”就使得很多的方案编制单位和人员不知所措。
2.2水土流失预测问题
根据《规范》,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主要有类比法、采用数学模型法(采用试验所得的公式)和试验法(通过试验、观测等方法)。对于水土流失的观测数据,应当进行排频分析,求出多年平均值,以此作为预测水土流失的依据,但由于水土保持基础资料短缺而无法进行频率分析。目前许多编制单位并非监测单位,因而采用数学模型和实地测试法对于编制单位来说难度很大,可操作性差。故此绝大多数方案编制时都采用类比法,然而使用该方法的前提是已实施的工程有实测资料,要弄清楚原始数据和近期的水土流失因子,并确定较为适宜的调整侵蚀系数是很难的。由于影响水土流失的因素很多,在资料系列短缺甚至没有实测资料的情况下,预测的水土流失量的准确性值得商榷。
3 结语
水土保持方案是指导开发建设项目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依据,也是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主要依据。作为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单位和人员,有义务提高编制水平,为开发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提出指导,共同为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水土资源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GB 50433-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2]赵永军.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M]. 北京: 中国大地出版社, 2007.
[3]焦居仁, 姜德文, 蔡建勤, 等.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M] . 北京: 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8.
关键词 公路 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流失预测 防治目标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A
公路沿线地形复杂,施工路线长,扰动地表面积大,挖填土石方量大,造成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主要目的是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方案,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水土流失。
1 基础资料的收集与分析
基础资料收集与分析是方案编制的首要工作,只有对有关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才能有针对性地布设水土保持设施。基础资料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现场调查,二是主体工程可研究报告及有关图表。
1.1 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需对推荐路线和比选路线两侧各500m范围内、拟选取的取土场以及弃土场进行实地调查,并重点掌握以下几方面内容:①路线经过的各种地形地貌,按里程分段表述,对不良地质区应予说明;②路线所经区域的植被类型,主要群落结构和植被覆盖率;③项目区各级土壤侵蚀面积、所占的比例,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以及所属的土壤侵蚀类型区和水土流失容许值;④各取土场的可取土量和弃土场的可容渣量等。
1.2 对主体工程可研报告的分析
主体工程可研报告是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重要技术资料,对主体工程可研报告重点分析、掌握以下内容:①征地面积、临时征地面积、扰动地表面积,取、弃土场数量以及与水保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②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如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时序、土石方及砂石料开挖场地以及运输、堆放方式;③土石方平衡情况,不能简单用“挖方——填方——弃方或借方”的方法来分析,要考虑挖填方的施工时段、材料质量、标段划分、运距等因素,经综合分析后提出平衡方案,并以此校核取,弃土场的数量和位置。
1.3 对路线方案的水土保持评价
从水土保持的角度评价路线方案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重要环节,评价应从取土场和弃渣场数量、扰动表土面积、需要的土石方量、损坏植被面积、水土流失量及危害、工程投资等方面,通过综合比较,推荐水土流失少、经济合理的路线。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以经过水土保持评价后推荐的公路路线为依据。
2 水土流失预测
水土流失预测指对工程建设在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下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和危害的预测,预测的目的在于指导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布局。
2.1 预测时段和项目区划分
公路建设分为施工期和运行期。在施工期,路堑开挖,路基填筑、料场开采,弃土弃渣及场地平整等,加剧水土流失。竣工后进入运行期,随着工程措施水保功能的发挥,水土流失将得到控制。因此,建设期应为水土流失的预测时段,运行期不予考虑。
预测必须分项目区进行,可分为主体工程施工区、土石料场区、堆弃渣场区、施工基地区和生活区等。对主体工程施工区应分开挖区和填筑区分别进行预测。各项目区由于施工历时不同,不能采用统一的时段,应根据各区有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施工时间来确定各区的水土流失预测时段。
2.2 预测方法
水土流失的预测方法有多种,对公路项目水土流失预测推荐使用类比预测法。
类比预测法是根据项目毗邻地区的有关观测和研究成果,通过分析比较进行预测。使用类比预测法需要从地形、地貌、土壤、开挖和堆放位置等方面进行比较,说明工程的可比性,只有各方面情况相近时才可引用。降雨是决定侵蚀强度的主要自然因子。
2.3 预测结果分析
必须对预测结果进行分析,明确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提出防治工程的类型及实施进度。
3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有关问题
3.1 防治目标
防治目标是方案的控制目标,又是竣工验收的控制指标。防治目标的量化,一方面要符合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另一方面要考虑水土流失背景值和植被覆盖率。
3.2 防治责任范围
防治责任范围是指建设单位由于工程建设可能引起水土流失所要负责防治的范围。应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实事求是、合情合理来划分。
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项目建设区主要指永久和临时占(征)地,包括公路占地范围、料场、渣场和附属建设区。
直接影响区是工程施工对下游或周边地区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建设单位应对其造成的水土流失负责防治。根据有关项目水土流失监测和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平原公路的直接影响区为公路两侧征地地界外各10m;丘陵区公路的上边坡无直接影响区,下边坡为地界外的10-30m;山区公路的上边坡也无直接影响区,下边坡直接影响区范围根据地形、坡度确定,坡度大的范围大,坡度小的范围小,一般为征地地界外30-50m。
3.3 主体工程与水土保持工程的界定
在方案编制中,应对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进行明确的界定,从而明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职责。对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主体工程,应根据水土保持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关键字:内河重力式码头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要点; 浅析
中图分类号:S157文献标识码: A
内河码头项目有其独特的施工生产工艺,涉及涉水施工和陆域施工的特点,使其与其他陆域点型生产建设类项目有着显著的差异性。常见的码头分为重力式及高桩梁板式。本文以某内河综合码头工程(重力式)项目为例,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角度分析,浅析了重力式码头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要点。
1 项目区概况
以某内河综合码头工程(重力式)项目为例。重力式码头是内河码头建筑物中分布较广、使用较多的一种结构型式[1]。其工作特点是依靠结构本身及其上填料的重量来保持自身韵滑移稳定和倾覆稳定。由于自重大,地基承受的压力大,故重力式码头适用于较好的地基。重力式码头结构坚固耐久,抗冻性能好,能承受较大的地面荷载和船舶荷载,对较大集中荷载以及地面超载和工艺变化适应性强,维修少。缺点是要求地基的承载力高,码头前有波浪反射,建码头时改变水力流态,引起中淤[2]。
拟建码头位于某内河航道北岸,采用重力式码头沿岸布置停靠500t级综合泊位3个。根据设计河底高程及码头距航道边线距离,布置在23m等高线附近。码头岸线长度198.5m,与上游航道衔接护脚72m,与下游航道衔接护脚92m。后方移植草皮250m。
2 水土流失特点
码头项目属于点型项目,占地面积较小,但其施工过程中可能诱发的水土流失后果较为严重,究其原因,在于码头所处的地理位置。码头位于水域与陆域的结合部,存在较为陡峭的稳定岸坡,水土流失过程陆域、水域施工扰动破坏了这种稳定,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水陆结合部的水陆联动机制加快了泥沙输移,加剧了区域水土流失,致使项目水土流失量急剧增大,防治责任范围扩大。若不加治理防护,在降雨径流及河流冲刷等外力作用下,项目扰动范围内极易造成稳定岸坡垮塌、淤积河道等重大水土流失事故,给周边人民群众造成不可估量的财产损失甚至生命危险[3]。
根据码头项目水土流失的特点,水域、陆域施工过程中可能诱发的水土流失与其他同类型点型项目有着显著的差异性。本文重点分析陆域和水域结合部(港池疏浚及码头泊位区)水土流失的特点。
分析工程的施工流程及施工生产工艺,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是港池疏浚开挖及码头泊位区和码头水工混凝土挡墙施工区域。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显示,其水土流失总量达到38.30 t,侵蚀模数达到了4000t/(km2·a)。明显大于其他防治责任分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重力式码头采用混凝土挡墙后大面积回填压实的方式修筑码头平台,扰动力度较大,水陆联动诱发水土流失的作用较显著。
因此,加强主体工程施工进度的紧凑安排,做到边开挖、边处理、边利用,如土方开挖应尽量避开雨季,难以避开时加强此时段防治措施。
3 水土保持措施的布设
3.1重力式码头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布设
通过分析码头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工程单元水土流失的特点、危害程度以及防治目标,结合主体工程,分析其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防护措施进行评价,对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码头工程建设的特点和主体已有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进一步分析,以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作为重点治理单元,合理、全面、系统的规划,有针对性的补充水土保持措施。本文以此为重点探讨重力式码头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本综合码头工程采用混凝土挡墙后大面积回填压实的方式修筑码头平台。基槽覆盖层采用的抓斗挖泥船开挖,抓斗清碴,盖层采用驳船经码头上岸后运至陆域弃渣场堆放。混凝土挡墙施工水位以下立钢模板浇筑水下混凝土,施工水位以上立模板现浇混凝土,水上、水下混凝土均采用分段浇筑。未使用围堰施工,降低了水域施工扰动,可能诱发水土流失。
抓斗挖泥船在施工地点抛八字锚固定船位,自航泥驳靠泊抓斗船。抓斗挖泥船抓泥装驳,配套泥驳交替装泥、卸泥,保证抓斗船连续作业。泥驳装满泥沙后靠近码头岸边,利用自动传输装置(类似采沙场输沙装置)将泥驳内泥沙等转运到码头岸上。鉴于水下疏浚过程中产生的挖方携带大量的泥浆,为有效防止施工中带出的泥浆直接流入内河,在重力式挡墙后设置一座沉淀池,利用自动传输装置将泥沙倒往岸上沉淀池,将水下开挖的土方和淤泥进行沉淀过滤,排干水后,晒干土方运往弃渣场存放。
通过施工生产工艺的改良及配套的沉淀池应用,可最大限度的减少港池疏浚及码头泊位区的水土流失。
3.2重力式码头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布设特点
由于码头项目港池疏浚及码头泊位区水土流失具有陆域和水域联动的特殊性,该区域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不同于其他区域,通过改良施工生产工艺、布设沉淀池,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项目水域施工扰动强度,减小了水土流失陆域和水域联动机制可能诱发大面积水土流失的可能性。通过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逐渐的完善,在暴雨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时,结合主体设计,对岸坡顶端修筑截排水系统、配备足够数量的彩条布、沿岸线修筑临时挡墙等临时措施的实施,可有效减少区域水土流失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港池疏浚及码头泊位区可能诱发的水土流失。
4 码头项目效益分析特点
通过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其保土效益、保水效益、生态效益、社会经济效益均可达到或实现预期目标,根据本重力式码头项目的布局特点和使用功能,其主导功能是码头和堆货场,场地硬化程度较高,绿化面积少,林草覆盖率低于规范标准要求的目标值23%,但其林草植被恢复系数均较高,远高于目标值97%,说明项目区除硬化场地外,其他场地均进行了植被绿化。建议业主方在下阶段设计中,结合码头区域使用功能,推广新的绿化措施,增加植被绿化面积。如堆货场区地面硬化可铺设生态植草砖。
5结束语
重力式码头是目前国内常见的内河码头建设采用的形式。港池疏浚及码头泊位区的侵蚀模数明显大于其他防治责任分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通过采用新型施工生产工艺,结合主体设计,对岸坡顶端修筑截排水系统,沉淀池,彩条布覆盖,临时拦挡等措施,有效减小水土流失陆域和水域联动机制可能诱发的大面积水土流失。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过程中,应结合主体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做到重点治理结合非重点治理,工程措施结合植物措施和临时工程措施,相辅相成,做到在源头上预防,施工过程中治理,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降到最低程度;保土蓄水是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减少土壤侵蚀同时,也要减少水的流失。对硬化区域可以修建框格植草,增加渗水蓄水,将场区内道路设计标高略高于绿化区域,道路积水直接进入绿化区域,减少灌溉用水;在绿化区域布设雨水收集设施,增加水的循环利用。
[参考文献]
[1] 张勇于,周卫军.重力式码头施工技术要点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06(36):1—2.
[2] 王笑难.沉箱重力式码头施工技术要点[J].水道港口,1998(1):24—28.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扩)建、除险加固等水利建设项目。
第三条凡在**自治区境内从事水利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五条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具体编制工作由建设单位委托持有《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进行编制。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接任务。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前期勘测设计工作,水土保持方案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办理其它有关批准手续。
第七条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按照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级审批的原则,由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利建设项目拆分为单项工程的,其单项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与该单项工程实行同级审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由设计单位报送到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大纲,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后上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应当依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大纲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后上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由自治区审批的水利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项目所在地的地(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可以在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编制单独的水土保持方案章节。
由地(州、市)审批的水利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地(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初步设计、技施(实施方案)设计阶段,将水土保持方案中水土保持措施和要求纳入到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技施(实施方案)设计的报告中,使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达到相应的设计阶段深度,水土保持措施的投资纳入到项目总投资中。
第十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纳入项目前期费用,在国家取费标准颁布前参照水利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取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之日起,分别在60天或30天之内办理审批手续。逾期未审批或者未予答复的,建设单位可视为水土保持方案已被确认。
对特殊性质或特大型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最长时限不得超过半年。
第十二条对水土保持方案已经审批的建设项目,如其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本办法的程序报原批准单位审批。
第十三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必须严格质量管理,提高设计水平。水土保持方案应按以下原则编制:
1、遵守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符合基本建设程序,满足设计阶段的内容、深度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3、基本资料真实、完整、可靠,设计参数、公式选用正确,论证充分,成果可靠;
4、因地制宜,优选设计方案,技术措施合理,能满足安全、适用、方便施工和管理的要求;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计、施工,将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纳入到招投标的内容中。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具体的验收办法和内容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6号令)执行。
第十六条塔里木河近期综合治理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管理,依照《塔河近期综合治理工程节水灌溉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规定》执行。
关键词:行政许可;立项审批;政务公开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A
针对申请人提出的水土立项审批,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依据书面材料的详细性给予答复,而不能依据职权范围主动启动程序,对于申请人提出的书面材料需要包含基本内容有:水土流失发生地,发生时段,水土流失范围图,包括水土流失的状况即程度如何,对于已发生的水土流失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如何,这些材料必须提供准确及时。对于水行政部门不能确认的管辖范围,须及时通知申请人寻求其他的解决方式。对于材料准备不足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告知申请人及时补足材料,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应将受理回证及时交给申请人,并填写立案审批表,交有关领导审批。
对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核准,及时与申请人进行有效的沟通,采取切实、细致的工作方法对要审批的项目予以客观的审查,对于发现利益往来的问题需要及时的进行举证和辩论。在审查工作中,及时到现场进行勘验是十分必要的。
一、审批条件(一)申请人范围由水利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二)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2、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3、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4、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十二五”规划以及流域综合规划,没有国家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相应文件依据,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内取土、挖砂、取石,可能严重影响水质或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未通过水资源论证的开发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对分期建设的开发建设项目,其前期工程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情况,以及同一投资主体的在建及生产运行的工程中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等情况时,其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予审批。对没有主体工程比选方案或比选方案中水土保持评价缺乏有关水土保持量化指标,工程的土石方平衡、废弃土石渣利用达不到规范要求,对原自然地貌的扰动率或林草植被的破坏率超过70%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将不予通过。
二、水土保持审批管理
凡在行政区划境内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必须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在先行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等其他前期工作审批手续。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土保持管理部门批准,发展和改革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根据项目征占地面积或挖填土石方量分类编报,可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两类。其中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由从事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负责组织编报,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从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编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格条件。
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中央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五十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十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省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审批。地方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相应级别的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审批。跨区域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由上一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审批。
三、高效务实的审批程序
以便民、高效、务实为出发点,规范审批程序。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各个环节,我们始终把便民、高效、务实作为出发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简化程序,为项目业主减少环节、节约时间和经费。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提高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质量,规范申报审批程序,我县就开发建设单位所应提交的要件作出了规定。在审批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对照水土保持方案与项目实际情况的符合程度,根据项目建设造成水土流失的情况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提高其质量和可操作性。对一些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单一的水土保持方案,可直接审批,力求简化审查的程序和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使审批制度的落实在项目前期工作环节得到保证。实行政务公开,设置办事窗口。为了使公众了解开发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我们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服务对象、内容、程序与时限以及责任科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开,方便了建设单位了解。并在县行政审批大厅设置窗口,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受理、审查、审批,一条龙服务,既确立了水土保持方案在政府审批序列中的位置,也为建设单位提供了方便。
参考文献:
[1] 李开孟.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论证评审和监测[J]. 中国投资. 2009(09).
【关键词】 新形势园区水土流失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S157文献标识码: A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第三条内容“各类园区整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入园企业取消水保审批的改革举措。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性建设类项目,由园区管委会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编制单位,依据相应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统一编制水土保持总体方案,按照规划审批权限,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完成“五通一平”区域内的入园企业自行填写水土保持登记表,由园区管委会统一接收,集中向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这种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园区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值得探讨。
1园区项目的水土流失特点
根据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产业强县战略,计划建设工业园区、现代农业综合园区和文化旅游综合园区等“三大园区”, 实现三次产业的整体提升。大规模的园区建设,将带动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而由此产生的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是不容忽视的。笔者就2013~2014年建设的一部分园区类项目做了一次统计,剖析其水土流失的特点。
表1 园区项目基本情况
由表可以看出,与其它开发建设项目相比,园区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阶段的特点是场地平整工作是在短时间内一次性完成的,企业是随着投资与开发的需求逐步甚至是分批分期入园的。这样的建设模式导致园区整个建设期相对较长,配套的基础设施建成后还存在大量的待建规划工业用地。
受自然地貌的制约,园区项目普遍采用大填大挖、削高填低方式进行平整土地,这样的操作模式毁坏了地表植被,可能形成“两坡一面”(开挖边坡、填方边坡和开发台面)的地貌,加快汇流速度,增加地表径流量,改变了园区水文特性。此外,整平后的园区地面土体松散,抗侵蚀能力弱,在降雨及其径流的作用下,产生面蚀和沟蚀等形式的水土流失,在“两坡”特别是填方边坡,还将有可能导致滑坡、崩塌等灾害。
同时由于开发时序的限制,基础设施建设期间剥离的表土除部分用于公共绿化外,尚有较大部分留待企业入园厂区绿化覆土;场地平整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也有需要临时堆置的;园区内临时堆土的量多而散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源头。
综上所述,由于园区项目本身的特点,导致园区建设中大面积的地表扰动以及建成后微地形的改变,会使区域范围内的土壤特征产生很大的变化,而这也必然会对土壤的抗蚀性造成很大的影响,从而影响着水土流失的发生频率和强度。加上丰富雨水特别是频繁暴雨的作用下,土壤结构发生变化,土壤颗粒受到分离和搬运,水土流失情况相对严重。
2 防治对策
2.1完善园区总体水土保持方案
2.1.1统筹规划土石方平衡
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流失防治构成了方案编制的重心,其中临时堆渣场、施工设施用地、弃渣场等区域的设置位置、面积等均与土石方平衡密切相关,故土石方平衡成为方案编制的基础。因此在编制园区总体水土保持方案时,首先应以土石方平衡的分析为重点。园区项目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要综合考虑水土保持因素,增加区域土石方量的专项内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时将以此为依据,以减少弃方和临时堆置方量、考虑调运的运距、就近回填为原则,对土石方挖填数量、调配及综合利用的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统筹兼顾、合理配置和宏观控制,分析计算土石方的平衡内容。
以苍山产业集聚区(启动区块)基础设施项目为例,项目区属于丘陵地区,东西向长约6.3公里,南北向长约2.5公里,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原有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还有交通运输用地和其他土地等,如何在保证可操作性、成本低等原则下,使工程开挖的土石方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成为方案的重点。
主体工程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考虑将平台填方就近采用开挖土方,绿化覆土采用自身剥离表土,配套工程的填筑料利用项目自身挖方,多余的土石方就近调运至园区远期开发的填筑,以达到土石方的合理利用。主体工程对项目区平台的设计标高规划了6种方案进行比选。通过对园区6个建设方案的比选,最终确定余方量最少的方案,通过优化内部土石方平衡(调运至远期开发利用),以达到不产生弃方外运的目的。根据主体工程设计内容,分项列出剥离表土、覆土量,补充道路管线开挖及回填方量,对土石方进行综合平衡。
2.1.2 合理规划表土的剥离、堆放和防护措施
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南方红壤丘陵区的建设项目应保护地表耕作层,并保存和利用表土。园区项目由于其本身的特性,更加必须进行开发前的表土保护。表土保护是对开挖扰动区域内,土壤较肥沃的区域(例如耕地、林地、草地)进行表土剥离,临时堆放,并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以利于后期利用。表土保护涉及到“剥离多少、剥离多厚、存放在哪里和如何利用”等一系列问题,理想的做法是“有多少就剥离多少、有多厚就剥离多厚、哪里适合存放就存放在哪里、哪里最需要就用在哪里”。
表土剥离后一般不会立即被利用,需要先堆放起来。对于表土剥离的存放位置,应尽可能在不影响主体工程建设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在项目占地的内部,这样能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的损坏范围,符合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园区项目的表土堆放场,最好选择在园区建设规划范围内的绿化用地内,一方面便于剥离后的就近堆放,另一方面也便于施工后期的绿化工程表层覆土。
因临时堆置的表土松散易流失,在堆放期间需采取一些临时防护措施。堆放场应先拦后堆,采用填土草袋或建筑围栏或人工垒砌块石挡墙进行防护,同时在堆场边坡和顶部撒播草籽,周边开挖临时排水沟。
以平桥镇花前工业集聚区(二期)基础设施工程为例,场地平整之前对项目区内的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统一进行表土剥离;同时结合施工时序和工程占地等情况,以减少搬运和方便后期利用为原则,将临时堆土场布设在合理可行的位置。表土堆置前,在临时堆土场坡脚四周采用填土草袋围护,填土草袋就地取材,用表土进行装填。表土堆土高度控制在3.0m,堆土坡度为1:1.5。填土草袋采用梯形断面,填土草袋规格为顶宽0.5m,高0.8m,底宽1.0m。由于堆放时间较长,临时堆土堆放完毕后,在堆体表面采用撒播植草防护。
2.1.3 优化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针对工业园区各个建设阶段水土流失的特点,因时制宜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防治。
首先,在场地平整阶段,地形地貌完全破坏,地表,一旦遇到侵蚀型降雨,即可导致水土流失。为防治该阶段的水土流失,须采取“围、截、导、滤”等工程措施:“围”即动土前在园区周边设立施工围墙或挡墙,以防止填土直接滚入周边水系和农田;“截”即在园区挖方边坡坡顶设置截水沟,以防止雨水径流直接冲刷坡面,造成边坡滑坡和坍塌;“导”即疏导、理顺园区内地表径流,防止水流在施工场地上乱流,产生面蚀和沟蚀,并根据地形变化不断调整场地排水沟;“滤”即在场地排水沟出口末端设置沉沙池,使大部分泥沙就地沉积,防止泥沙淤塞河道,吞埋农田。
其次,场地平整完成后,构(建)筑物施工期间,仍有大部分地面,一旦遇上暴雨,水土流失将会特别严重。这个阶段应理顺水系,布设截水沟、排水沟、沉沙池等永久性的排水系统;同时,对场地平整形成的挖填方边坡进行防护,对道路和广场进行硬化、美化和绿化。
最后,在园区构(建)筑物和配套设施建设后期,应逐步对构(建)筑物之间的面进行绿化美化,逐步完善园区水土保持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对暂未有企业进驻的待建区域,应进行种草绿化,以改善园区生态环境。
2.2规范入园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的填报
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自行填报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并附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和总平面布置图。
在填报登记表时,入园企业首先要承诺执行水土保持内容的告知事项,包括入园项目取土取石来源或弃土弃渣去向应符合区域水土保持总体方案;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必要时提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域的扰动和损毁;建设范围店内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的表土应在施工前剥离;施工迹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恢复其利用功能等。
其次,如实填报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特别是估列建设过程中土石方量,明确取土取石来源或弃土弃渣去向。最为重要的是注明采取的主要水土保持措施,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和管理措施等。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选址是否避开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是否涉及占用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进行核定,并给出登记意见。
2.3加强水土保持审批管理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园区项目的水土保持审批管理工作,一方面是在园区规划阶段做好水土保持总体方案的审批工作,重点审查土石方综合平衡分析、临时堆放场的设置和主要防治措施布设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从水土保持角度提出建议。另一方面是核定入园企业的水土保持登记表,重点核查采取的各类防治措施是否合适,为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指导。
3结语
在“一方案多登记表”审批形势下,园区编制水土保持总体方案从整体上控制整个园区开发产生的水土流失;入园企业则依据园区水土保持总体方案和各自项目特点,填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登记表,从个体上落实对应的防治措施;通过整体和个体的结合,共同做好园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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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
1、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几个主要环节
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贯穿于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后续设计管理。项目法人在委托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应包括水土保持设计内容,并将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纳入工程总投资。
(2)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管理。项目法人在提交的招标文件和签定的施工合同中,应当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措施工程量、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等。
(3)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和实施进度应列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的内容之中。
(4)验收。验收是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关键环节。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负责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意见。
(5)运行管理。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应随主体工程一并移交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不得拆除、毁坏。
2、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1)开发建设单位把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手续看作例行公事的程序性审批,自始至终基本上没有实施。
如某水电站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报该省水利厅办理了审批手续,但未落实后续设计,也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招投标,施工过程中基本没有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基本没有采取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目前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水土保持设施基本没有建设,据了解也没有相应的建设计划,取料场、施工道路等土地没有恢复整治,输水管线产生的废弃土石方随意倾倒,施工支洞的弃渣没有采取任何拦挡防护措施,明管段的弃渣虽在下部设置了挡墙,但远远达不到防治水土流失的要求和标准。
(2)对主体工程的设计方案作重大变更后,水土保持方案不作修正变更,从而无法实施。如某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经审批以后,主体工程变更设计,未考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后果。由于该路段是路堑与桥梁交错连接带所增加的开挖土石方都不能利用,因而废弃土石方量也大大增加,开挖土石基本上随挖随弃,废弃土石堆放场地多达50余处,除水土保持方案中进行防护设计的以外,全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3)虽然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了治理,但采取的防治措施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脱节。某电站上游隧道口施工场地、备用石料和废弃土石均堆置在河道范围内,既不利于施工安全和河道行洪,也极易发生严重水土流失,从而导致下游河道淤积。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废弃土石堆放场地大都没有起用,取料场的位置也没有遵从水土保持方案,随意变更。
(4)后续设计没有相应跟上。经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一般都只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或初步设计深度,需要进一步做好后续设计,但大部分都未做该项工作。在工程初步设计中没有水土保持设施初步设计的专门章节,仅有少量的文字图表,有关内容及设计深度甚至不及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尤其是取土场地和废弃土石存放场地的防护措施设计往往都是缺项。
(5)水土保持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一些虽基本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实施了水土保持措施,但普遍存在滞后的问题。如废弃土石存放场地应当先修建挡墙和排水设施,再堆置废弃土石,在实施过程中正好相反,往往先堆置废弃土石,再修建挡墙和排水设施,甚至一直拖到主体工程完工或接近完工时才修建挡墙和排水设施。即便通过专项验收的工程中也常常存在类似问题。
(6)一些项目临时用地的水土保持措施得不到实施。临时用地往往都是开发建设单位向当地乡村借用,办理借用手续时,将水土流失防治费用和其他政策处理费用一起支付给土地所有者,而土地所有者则挪作他用,最终导致无法实施。
3、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几点思考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需要从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日常监督检查、专项验收等多个环节入手,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管理工作。
3.1认真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设计等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一般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完成,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开发建设单位应将其提交给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并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1)在进行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同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初步设计,作为初步设计报告的一个专门章节,并将所需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纳入工程总投资概算。水土保持设施的初步设计应与项目初步设计一并办理审批手续,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审查时应有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2)在进行项目施工图设计时,应当同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图设计等其他技术文件应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分送至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便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
(3)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工程量、施工计划、进度安排和有关技术要求。
(4)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和实施进度应列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之中。对于大型项目,也可单独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5)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实施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有关的监测成果将作为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重要依据。
3.2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开始作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应做到以下几点:
3.2.1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宜分开工建设前、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前3个阶段进行
(1)开工建设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设计内容是否全面,设计深度是否满足要求;②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后,是否按规定进行变更或重新报批水土保持方案;③水土保持投资是否列入工程总投资;④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是否包括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进度要求和有关技术要求;⑤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实施进度是否列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之中;⑥是否按规定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⑦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是否纳入工程建设管理内容。
(2)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每年至少1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①水土保持设施的规模、位置作调整后,是否重新进行设计并备案;②取料场、弃渣场等位置是否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或设计一致,如有变更,是否办理有关变更备案手续;③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实施进度是否列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之中实行有效控制;④是否有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实施计划、进度安排,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步;⑤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⑥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资料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需要;⑦水土保持监测情况;⑧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缴纳情况。
(3)竣工验收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①开工建设前、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②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内容是否全部完成,质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③资料整理、立卷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要求;④水土保持监测是否按监测实施方案进行,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⑤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是否依法缴纳;⑥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时如有遗留问题,是否制定了有关计划并予以落实。
3.2.2监督检查宜实行属地管辖为主的原则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该行政区域内所有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对该行政区域内市级立项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跨市级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对国家和省立项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3.2.3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
在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监督主导地位的同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单独组织检查,也可以会同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检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水土保持监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3.2.4做好检查过程中的记录等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作为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存在问题的,要将整改要求书面通知开发建设单位,并抄送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3.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是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开发建设活动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