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范文第1篇

关键词:电气设计标准;严谨性;衔接性

建筑电气设计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以及应用发展也取得了巨大的宝贵经验,同时我国针对建筑电气设计也出台了相应的标准,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等都对电气设计做出了一定的规范。目前我国建筑电气设计中更加注重设计标准的严谨性和衔接性,这也是目前建筑电气设计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关于电气设计标准的严谨性

1.1电气设计标准严谨性的主要内容

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是电气设计人员必须要遵守的基本内容,而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进行设计,我们就要保证设计标准的严谨性,这样也才能够让人们信服。行业的标准一直在不断的更新完善,以往的行业标准已经无法适应当前行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因此新的行业标准对于严谨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样也能够使建筑设计标准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然而在新的电气设计标准中,我们也必须要认识到其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在一些地方的建筑电气设计标准中,对于变压器负荷的规定大多都是60%~80%的范围,这条规定与该规范2009版DB11/687-2009中6.3.2的规定没有任何变化。而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对于整个设计的规范要求并没有做出实质性的变化。变压器在运行时的区间大约在60%左右,而电气设计中所采用的计算方法就会使整个电气变压器的负荷提高,如果按照现在的规范标准来进行设计,那么所产生的结果也会接近60%左右的经济运行负荷率。从以往的电气设计标准和现在的电气设计标准对比中也可以发现,整个设计规范并没有发生什么实质性的变化。之前的设计标准中存在的负荷率低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然而这个规范标准依然沿用了很长实践,并且还需要我们去加以改进和完善。

1.2问题分析

在新的规范标准的相关说明中对于解决变压器运行负荷率低的问题确实提出了一些相关的意见,其中主要是对于负荷计算配以电能消耗量的计算,对负荷率时间分布的情况也提出了相应的参考,针对建筑的变压器负荷率低的题都是通过更换变压器来实现的。

1.3解决措施

但这种方法要怎么实施呢?更换变压器对于已经投入运营的建筑来说是个不小的改造工程,那不仅仅是只换一台变压器本身,还有一些列由于更换变压器而引起的配电系统上下级配合与匹配的问题,资金问题,如何在不影响运营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的问题,等等。虽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2015条文说明中没有明确出现“更换变压器”这样的文字,而是用了“对变压器的选型规格进行合理调整”,“最终确定变压器节能选型容量”等文字表述,但对于已经投入运行,且负荷率只有不到30%的变压器,如果不更换,仅靠“调整”是不太可能使负荷率达到标准要求的60%左右的经济运行区间的。

要解决实际工程中变压器负载率过低的问题不是仅靠规定一个变压器负载率的数值就可以解决的,这需要一整套更为科学更能体现工程实际的计算与统计办法。希望作为行业准则的“标准”能够更为严谨,更为有效的指导从业者的实际工作,让“标准”经得起工程实际的检验。

二、关于电气设计标准间的衔接性

1.1电气设计标准衔接性的标准

由于我国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由不同的单位编制,不同的部门,使得各标准间存在衔接不够理想的问题,为我们的设计工作带来很多困扰。

比如对于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的问题,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等都有相关规定。

关于体育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的规定:《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规定:“超过3000座的体育馆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对此作了一样的表述;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是这样规定的:单层主体高度超过24m体育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结这3部标准:体育馆超过3000座或单层主体高度超过24m时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还有这样的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那就是说属于公共建筑的体育馆就算不超过24m也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超过24m要设置,不超过24m还要设置,不就是都要设置了么?那这三部规范中关于超3000座和超不超24m的规定岂不是没有意义?

再比如对于疏散照明的最低照度及供电时间上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10.3.2条规定:疏散走道的疏散照明照度为≥1.0Lx;避难层的疏散照明照度为≥3.0Lx;楼梯间的疏散照明照度为≥5.0Lx。而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对以上三处的规定有的相同,有的不同,第13.8.6规定一般疏散走道的疏散照明照度为≥0.5Lx―不同;避难层只设置备用照明,不设置疏散照明―不同;疏散楼梯的疏散照明照度为≥5.0Lx―相同。

1.2问题分析以及解决措施

对于同一问题,反复出现在不同标准上,而各个标准间的规定时而一致,时而不同,又时而相互补充,这使得工程师在设计时不得不针对同一个问题,翻阅不同的标准,逐条对比,逐条总结,对比总结之后如果发现原来内容是一致的,那就只能感到无奈;如果发现内容不一致,那就感到很困惑,只能依照其中较为严格的执行。这给设计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

如果《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在编制时不是被动的衔接当时正在实施期的98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而是针对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特点,主动提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的不足,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对相关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同时删减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中有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内容,让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有关的规定都出现、也只出现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中,就不会出现后期标准更新致使标准间无法衔接的问题了。

可见,要解决衔接问题的关键是标准内容的唯一性,也就是说,对于某一个或某一类特定的问题,有一部,且只有一部标准对其进行规定。例如关于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的规定,可由《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统一规定,由于该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所以《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与《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中就可以不再对该项内容进行重复规定了。对该项内容任何的补充与修改,都由《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统一进行,其他标准不再提及。这样各标准间就既不会衔接不上,也不会出现规定内容时而不一致,时而重复表达的问题了。

结语:综上所述,电气设计标准的严谨性与衔接性都是我们需要加以高度重视的内容,当然这些工作并不容易,无论是标准自身的严谨性还是标准间的衔接性,都需要相关部门严谨的工作态度与高度的合作精神。

参考文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范文第2篇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dining room,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design project experience in electrical design, and briefly introduces the route laying, leakage protection, measuring, equipment load.

关键词:线路敷设;漏电保护;计量;设备容量

Key words: route laying;electricity leakage protection;measuring;equipment load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2-0080-01

0引言

饮食建筑属于民用建筑的范畴。饮食建筑包括营业性餐馆(简称餐馆);营业性冷、热饮食店(简称饮食店);非营业性的食堂(简称食堂)。建筑设计应保证饮食建筑的质量,使饮食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建筑电气设计应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如《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89,《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200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

以某食堂为例,该工程地上三层,建筑面积3732.88m2,主要结构类型为钢框架结构。本工程用电负荷等级均为三级。从室外箱变引来两路220/380V一般电源,分别供给本建筑物的动力负荷及照明负荷。动力负荷包括电梯、风机、厨房用电设备等用电负荷;照明负荷包括厨房、餐厅、各功能用房及公共照明等用电负荷。公共照明设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采用自备蓄电池灯具,供电时间不小于30分钟。室内的照明及动力电源进线电缆从室外埋地引至首层配电间,再穿线槽引至二、三层配电间。

1浅谈在该工程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几点体会如下

1.1《饮食建筑设计规范》4.3.2条,厨房及饮食制作间的电源进线应留有一定余量。配电箱留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回路及插座。电气设备、灯具、管路应有防潮措施。因食堂厨房中电气设备较多,负荷容量较大,应考虑扩容及留有一定裕量。厨房、饮食制作间照明均采用密闭防水型节能荧光灯。

1.2《饮食建筑设计规范》4.3.4条,厨房、饮食制作间及其他环境潮湿的场地,应采用漏电保护器。

食堂厨房、饮食制作间及其他环境潮湿的场地的照明设备、小型动力设备、插座等,均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

1.3 《城市道路求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7.8.2条,专业厕所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规定:距地面高0.4~0.5米处应设求助呼叫按钮。本工程首层设有男女无障碍卫生间,在无障碍坐便器扶手所在的侧墙处设置求助呼叫按钮,距地面高0.5米。并在走廊内设置自带蓄电池电铃,距地面高2.5米,按钮与电铃之间通过控制线可靠连通。

1.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8.3.2条,明敷于潮湿场所或埋地敷设的金属导管,应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0mm的钢导管。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导管宜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1.5mm的电线管。《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5.2.8条,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管布线应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1.5mm的电线管。直接埋于素土内的金属管布线,应采用水煤气钢管。

因套接扣压式薄壁钢管(KBG)的壁厚为1~1.2mm,套接紧定式钢管(JDG)的壁厚为1.6mm,焊接钢管(SC)的壁厚为2.8~4.5mm。焊接钢管(SC)的壁厚为2.8~4.5mm。食堂插座、照明配电线路均考虑穿焊接钢管(SC)。

1.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8.12.4条,竖井的井壁应是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竖井在每层楼应设维护检修门并应开向公共走廊,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丙级。楼层间钢筋混凝土楼板或钢结构楼板应做防火密封隔离,线缆穿过楼板应进行防火封堵。《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20035.9.2条,配电间在每层楼应设维护检修门并应开向公共走廊,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丙级。4.2.4条第6点,配电间的门应向外开,不宜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标准。配电间的墙壁应是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

由此,食堂各层配电间的门均开向公共走廊,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丙级;配电间的墙壁是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hhhhh[[的非燃烧体。

1.6 计量问题。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第十八条“公共建筑还应当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电梯用电应设计量。②餐饮厨房的动力设备用电应设计量。③每栋建筑物应设总计量。

食堂两路总进线处分别设置计量表。电梯以及一~三层厨房的动力设备用电设置总计量表。

1.7 厨房备餐间、消毒间内设置紫外线消毒灯,按不大于15m2一盏的原则设置。可考虑在适当高度预留照明电源插座。

1.8 食堂各功能用房照度参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相关规定。厨房操作间、加工区、餐厅照度均为200lx,主副食库照度为100lx。餐厅照明灯具采用嵌入式直管型铝格栅荧光灯(T5型);厨房照明灯具采用密闭防水型直管荧光灯(T5型);主副食库照明灯具采用直管荧光灯(T5型)。各功能用房在满足照度标准的前提下,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相关规定,满足节能要求。

1.9 厨房内电气设备较多,包括三相负荷、单相负荷。配电系统考虑三相负荷平衡。

厨房小型动力设备如磨浆机、压面机、切菜机、绞肉机等,其配电采用聚氯乙烯绝缘铜芯导线,穿金属管及金属线槽沿墙及顶板敷设至设备接线盒,设备由厂家安装到位。小型动力设备如售饭台,因其接线部位位于设备下部,其配电采用聚氯乙烯绝缘铜芯导线,穿金属管埋地敷设至设备接线盒,各售饭台由厂家安装到位。如烤箱、煮浆机、洗碗柜等较大容量的用电设备,配电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铜芯电力电缆穿金属管及金属线槽敷设到其配电箱的位置(配电箱随产品配套,由厂家负责安装)。小型冷库及保鲜库由专业厂家设计完成,电气专业设计仅根据用电容量大小预留电源开关及管线。

各用电设备容量参考《建筑电气常用数据》04DX101-1 P25~P27,《05D1》P167~P170,以及甲方提供的用电设备容量。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范文第3篇

关键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安全节能

中图分类号:TU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科学技术的进步带动了建筑业的发展和理念创新,在近年来的城市化进程中,民用建筑发展迅速,但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大多是开发商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对设计中的一些细节问题缺乏科学论证,导致使用中存在着问题,如能源耗费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等。

一、模数化配电箱的正确选用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普遍都选用模数化配电箱,且在型号选择上也都趋向于使用PZ30,但是理论上来讲PZ30是不能在民用建筑中应用的。首先对PZ30和PZ20要有一个认识上的区分,这两组配电箱是针对不同的使用场所分别设计的,PZ30是按照专业人员的要求设计的,如在工厂等生产场所;PZ20是按照普通非专业人员的使用设计的,如民用住宅和相关场所。对于非专业的人员使用的模数化终端组合电气标准中,更强调安全保护,比如主开关为隔离开关并设置端子外罩。此外,在电器之间的各种线路连接上,设置障板,来防止人们不小心的接触等。在电气间隙爬电距离足够的情况下,大多数的三相系统PZ20能够代替PZ30,所以在民用建筑中尽量不要使用PZ30。

二、导线的敷设保护及灯座的选择

根据我国《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的第5.2.1条第3款的规定,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时,应穿管保护。现在进行的许多旧房改造项目的设计都存在不符合规范的问题,有的旧房改造的电气设计采用直敷布线的方式,这种做法使导线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就进入距地1.4m 的明装照明开关。暗敷线路按最近路线敷设时,面临着房屋的面层不够厚实,在处理线路管线交叉时有一定的难度;而照明系统的布线一般通过顶棚灯处装一个接线盒进线分线,很多民用建筑的住户在装修时铺木质地板,在铺设过程中容易造成地坪内的管线断裂,这样做不但有安全问题,也会造成使用不便。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用暗敷线路,顺着板孔、墙缝垂直或者平行地面的方式敷设,把交叉的管线在墙缝中处理,同时将照明线在墙体的拐弯处安装线盒处理。

民用建筑的住户人住前都会装修,装修中布置灯座时只在灯位处,这样是出于节约的考量, 而为了更加节能环保,装修中选用紧凑型荧光灯成为新的趋势。紧凑型荧光灯还能解决另一问题,原来卡口灯座在换电源时,容易电着人,但紧凑型荧光灯是螺形灯口,这样安全问题就有了保障。

三、住宅中电气安全特殊场所安装的注意事项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该对浴室的安全高度重视,浴室中水汽较重容易引起危险事故的发生,不经意间的接触电压就会导致极其严重的电击事故,引起致人死亡的危险。因此,点起的安全设计对浴室这一特殊构造空间要格外注意,但是对于这样的特殊结构场所的电气设计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标准可循,只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3/T16—921f以下简称《民规》中有部分电气安全的规定。

首先配电箱不能和浴室共用一个墙体。原因是配电箱所在墙的另一面,往往是浴室的0、1、2区,浴室使用过程中,水汽大,水分会渗透可能进到配电箱,极易引起恶性事故。此外在国际电工标准中也有对此的相关规定,“区域0、l和2除了为区域1和2中的同定安

装电器敷设深入墙内不超过·5cm的导线外,不得在墙灰底部和墙灰巾以及护墙板的后面敷设导线。”根据这一规定,在0、1、2区不能敷设导线,那更为重要的配电箱自然更加不能在此布置了。如果浴室与配电箱用的墙体是同一的,那其他线路要想连接懂啊配电箱就必须

经过0、1、2区的墙体,这样就不符合我国《民规》14.8.2.8条的规定”在0、l及2

区内,不允许非本区的配电线路通过;也不允许在该区内装设接线盒,”。

其次,《民规》14.8.2.9条规定“O、1和2区内,严禁装设开关设备及辅助设

备。”但目前还是存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将防水插座安装在浴室的区域内,这样仍然是不符合规定的,存在着安全方面的隐患。

四、设计时应考虑负荷长期发展的需要

负荷水平应当在设计时计算准确,如果超负荷运行时间过长就会加速线路的绝缘衰减,最后导致事故发生。如何在设计中解决该问题,就要用发展的眼光来选取符合负荷条件的电缆,对开关的选取可以按照近期的需要负荷强度选用整定电流,双方面考虑负荷的使用和发展要求。此外还应当对回路分配在设计中注意要符合有关规定,因为回路分配对线路负荷也有一定的影响,在设计中必须严加注意。

考虑负荷的长期发展要求还要选用新型的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对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我国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在选用时要遵守规定。这种新型的电线电缆能够有效的阻止火焰蔓延,对事故发生时减轻火灾程度、延缓火势蔓延、减小损失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安全问题,首先是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安全标准和法规规范,秉承对安全负责的态度进行设计、施工,以此来保障建筑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社会的正常生活秩序。民用建筑安全设计的安全是整个民用建筑行业需要引起重视的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行业不断科学化发展的关键所在,也关系到住户的住房安全保障和日常生活的便利。

参考文献:

[1]王怡涛,王怡芳,陈丽萍,等.现代普及型城市居民住宅电气设计浅探【J】,河南冶金,2000(3).

[2]]刘波,谷雨.谈高层住宅建筑的电气设计【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

作者简介: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范文第4篇

关键词:住宅 电气设计 技术要求

我国的住宅电气设计应遵循《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 99 9)和国电公司《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设计要达到的目标:住宅电气设计的设备选型应能满足居民在住宅居住期内(一般按30~50年考虑)用电的增长,以居民远期负荷发展为依据,以居民生活用电达到中等电气化水平为目标;根据居民生活情况,使每户住宅的供电达到4~10kW的水平,并保证在住宅居住期内不再改造;具有合格的电能质量,家用电器能正常工作;新建居民住宅电气设计,电气安装一次达到要求,不搞重复建设。

1、住宅电气设计中易忽略的若干问题

近年来发现,很多住宅电气设计忽视了一些细节问题,这样可能会给广大居民带来电气上的不安全和使用上的不方便。主要表现在以下若干方面:住宅设计大量选用模数化配电箱,特别是PZ30,PZ20按非熟练人员场合设计,主要用于家庭和类似场所;PZ30则按熟练人员使用设计,主要用于工业场所;用户进户线大多偏小,多为4毫米平方的铝线,影响供电能力和电能质量;暗敷线路按最近路线敷设时,由于住宅的面层比较薄,线路管线交叉;住户装修,为避免浪费,只在灯位处布置灯座,卡口灯座在更换光源时,稍不注意,就会电着人,在住宅设计时应选用螺口灯座;忽视浴室的电气安全,至今没有特殊场所的国家电气标准,仅在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有一些电气安全措施的规定;由于用电增多,报装容量小,配备的电能表限制家庭用电增长,以致出现不少居民用电由于用电负荷增加而烧坏电能表的情况:室内墙上插座数目太少,而家用电器较多,住户自己布置许多明线,既不美观,也不安全。

2、住宅室内外电气设计的技术要求

建筑电气设计包括强电和弱电的设计。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经济技术政策和标准规范的前提下,要求设计出能保障人身、财产、设备和建筑物安全的图纸,并力求可靠、安全、合理、节约、先进。

2.1室外电气设计应达到的要求

接户线--从低压线路引入到集中装表箱的接户线,三相四线水平排列,也可用电缆架空敷设方式。使用铝芯绝缘导线,线径大小要根据表箱内表的数目确定。集中装表箱——6层及以下的楼房一个单元装一台表箱,6层以上的楼以每6层楼安装1台表箱,为实现集中抄表,表箱内安装集抄器。合理选择表箱的安放地点。电能表——优先采用长寿命技术单相感应脉冲电能表。接地一在楼层内安装独立的接地导线,用最小截面为50毫米平方的铝线,接地线引入每户居民住宅。进户线--由表箱到各居民户门口接线盒的进户线,采用铜芯绝缘线,对特殊的用户特别配线。从表箱至每户接线盒的进户线,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统一布局,安装要牢固、可靠,达到线进管、管进箱的要求。接线盒——在每家门口的接线盒内,安装一个闸刀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接线盒外壳要接地。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时间大于O.1 s。

2.2 室内电气设计应达到的要求

室内布线应在基建施工时布置在墙内,墙上应留有足够的插座,保证居民住进去后不需要布置明线而各种家电都可以使用。由于单相用电设备的使用是经常变化的,不可能做到两相平衡,因此一般情况下不要两个单相支路共用一根中性线。室内配线不仅要使电能的输送可靠,而且要使线路布置合理、整齐、安装牢固,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室内布线根据绝缘皮的颜色分清火线、中性线和地线。选用的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应大于线路工作电压,导线的绝缘应符合线路的安装方式和敷设的环境条件。穿管——若导线所穿的管为钢管时,钢管应接地。当几个回路的导线穿同一根管时,管内的绝缘导线数不得多于8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的绝缘电压等级不应小于500V,穿管导线的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套)应不大于管内净面积的40%。开关--应优先选用具有过流保护功能、维护操作简单且能同时断开火线和中性线的负荷开关。插座——住宅内的插座应有足够的数量,以确保住户所有家用电器都能够用而不再布线。

3、重视相关规范的相关条文的理解运用

住宅电气设计往往会用到其它规范的有关条文,其中较重要的条文应注意。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B50052—95第6.0.1 0条“由建筑物外引入的配电线路,应在室内靠近进线点便于操作维护的地方装设隔离电器。”所以电源进线除设漏电断路器外还应设隔离,隔离电器先用三极且符合《低规》B50054—95第2.1.6条规定的电器。8.2《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第八章日用电器”对插座等的设计要求有详细的条文,应作为住宅设计的重要依据。另外《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 6—92第1 0.8条“家用电气篇”也可对住宅设计规范作很好的补充。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一-2002第1 9.1.6条规定“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住宅卫生间一般都设有壁灯,为满足规范要求,笔者建议采用利用卫生间的局部等电位联结的作法,而不必为一两套壁灯设照明用PE保护线。

住宅一般都没有CATV系统,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 5.8.1条规定“CATV系统采用单相220V、50Hz交流电源,一般由靠近前端的照明配电箱以专用回路方式供给”,另外像配线架及对讲门铃系统笔者建议也采用单独回路配电,而不与走廊照明回路共用电源,以保证检修时相互无影响。但它们均为公共用电,用一只电表计量即可。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供配电系统;电缆电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随着地面用地越来越紧张,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对其供电可靠性和消防等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应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电气设计。本工程地上两座34层,其中裙楼有4层,1到3层为商用,4-34层位写字楼,地下有2层,建筑总高度为129.95m,总面积为16.2万平方米。以下是以本工程为例,对高层建筑电气设计进行了分析。

1.供配电系统设计

1.1供电需求

高层建筑供配电系统设计应从整体来进行,至少需要两路独立市电电源,另外,还需应急电源或备用电源的设置。

1.2电源

高层建筑正常电源数量应至少两个,采用专线由上级变电站或开关站放射式供电。电源电压等级可以是10kV、20kV、35kV或110kV。如果某路电源断电时,必须保证剩余电源供电需在二级以上负荷。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是高层建筑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可以设柴油发电机来进行,此柴油发电机确定柴油发电机的额定输出电压需根据负荷大小、单台电动机最大启动容量、供电半径等因素来进行。当建筑物高度比200m低时,采用低压柴油发电机;如果建筑物高度在100m~400m时,应进行技术分析、比较,对柴油发电机的额定电压进行确定;当建筑物高度比400m大时,采用高压柴油发电机。

1.3高压供配电系统

主配变电所-分配变电所结构是高层建筑的高压供配电系统。主配变电所应采用单母线分段的主接线形式放射式引至分配变电所。高压系统配电级数根据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35kV电压等级可直降到0.4kV;也可先将35kV降压到10kV,再将10kV降到0.4kV。

1.4配变电所

配变电所地址的选择严格根据《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9中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配变电所地址应设在离人们远的地方,变电所、主要的配电间不应设在伸缩缝、沉降缝及存在漏水危险的地方,在出入口处不宜放置发电机和变压器。配电变压器的长期工作负载率不宜超过60%。在负荷中心设置配变电所,在地下一层和首层设置主配变所,也可设独立的变电站。在避难层、顶层设置分配变电所,其变压容器容量应小于1000kVA。针对高层建筑而言,在主配变电所中应设置值班室,值班室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与高压配电装置室和相应的配电装置室相通。根据高层建筑的具体情况,配变电所的高低压开关柜可以选择从多种形式中选择。对于大截面电缆或电缆数量较多时,应设电缆夹层,其高度要控制在1.8m和3.2m之间。配变电所内应设置低压集中自动电容补偿装置。补偿要求按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执行,当没有明确规定时,补偿后低压侧进线处的功率因数应达到0.90以上。电容补偿装置的选择应考虑配电系统中高次谐波的影响。继电保护按《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的要求执行。并符合下列规定:(1)当高压系统采用中性点经小电阻接地方式时,应设置零序速断保护,零序保护装置动作于跳闸,其信号接入事故信号回路。(2)当分变电所离总配变电所距离较远且上级保护不能满足分变电所进线处保护灵敏度要求时,分变电所进线处应设一级保护。如果必要,分变电所的变压器可设差动保护。(3)高层建筑宜采用综合继保单元,分散布置在高压配电装置上;低压系统宜采用多功能仪表。高压、低压、柴油发电机组成统一的电气控制系统并接入BMS系统。

高层建筑高压宜采用集中控制方式,对变压器主断路器、分段断路器、主要馈出回路断路器宜采用集中监视方式。主配变电所应采用直流操作电源,分配变电所视具体情况采用直流操作电源或交流操作电源。所用电源宜引自配电变压器。

高层建筑对备用、应急电源有一定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1)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应急电源。(2)采用独立于正常电源的电机组设备备用电源。 (3)柴油发电机房宜设在地下一层,也可设置独立的柴油发电机房,不宜在避难层和顶层设置柴油发电机组。

2.电缆电线选择和敷设

在电气设计中,比较复杂的问题就包括高层建筑干线电力线路的选型和敷设方式。针对大容量配电干线而言,由于封闭式母线具有载流量大的特点,因此,在本工程中普通电源、空调动力大容量用电干线都采用这种方法。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7.4.3条导体敷设的环境温度要求,在封闭的强电间发热量大,会造成导体载流量下降,故暖通专业应予考虑适当排风。配电干线在变配电室内段的敷设用开敞式电缆托盘,变配电室到电气竖井间段采用封闭式防火电缆桥架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的敷设全部采用电缆明敷固定在阶梯式电缆梯架上。这样,就将安装施工及上述问题有效地解决了,为日后的维修也带来很大的便利。在楼层间的分支干线导线敷设根据所配设备的消防负荷等级选择防火类型,并尽可能地采用钢管暗敷在墙壁和楼板内,明敷防火线路在外套保护钢管上喷涂防火涂料。各层电气竖井内的楼板孔洞和各处墙壁上的电气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施工的后期一定要用防火胶泥等防火材料严实封堵,这是相关设计规范明确要求需设计时留意的。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根据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的有关要求,高层建筑应按特级保护对象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除游泳池、溜冰场、卫生间外,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方式。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有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消防警报及通讯设备、彩色CRT、打印机等设备及可直拨城市“119”火警电话的外线电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除由消防电源作主要电源外,另设直流备用电源。CRT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等的电源,另设UPS装置供电。本工程报警设备按照全面保护方式进行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等规范规定的场所及根据火灾危险程度、消防功能要求需要的各有关场所设置火灾探测器。值得注意的是本工程1~3层商业的中庭高度超过12m,配置自动寻的消防炮系统。每个防火分区均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按钮距离均不大于30m;系统还可接受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消火栓启泵按钮、防火阀等设备的报警信号,并可监视防排烟阀、消防水泵、消防风机的状态信号、地下水池或屋面水箱消防水位状态信号、市电与自备电及消防水泵主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消防电梯的故障状态和停用状态。消控室内彩色CRT应能显示保护对象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等。在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变配电所、消防风机房、消防电梯机房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在手动报警按钮和各避难层每隔20m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插口。消控中心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根据规范要求,在各层均设置一定数量的事故广播扬声器,火灾事故确认后,将着火层及上、下层的事故广播扬声器自动接通,指挥人员有秩序地疏散。消防设备的控制与显示等功能应按《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767-2008的规定进行设计。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现象,那么将会造成无可估计的损失,首先的楼层高,其次是人员密集,因此,电气线路火灾的防止必须提起重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9.5.1条规定: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将用于报警切断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在重要消防设备供电回路上。总而言之,防止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是高层建筑电气设计的一个重点环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来进行,使其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其功能和作用。

参考文献:

[1] 赵国富.超高层建筑配电系统设计简介[J]. 建筑电气. 2010(06).

[2] 韩风明.超高层办公建筑电气设计[J]. 现代建筑电气. 2011(01).

[3] 范鸣.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计[J]. 现代建筑电气. 2010(0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范文第6篇

关键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安全

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2-01-01

一、引言

近年来,城市化的进程在逐渐加快,在科学技术的带动下,建筑业的发展理念也有了创新。尽管民用建筑发展迅速,但是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大多是开发商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对设计中的一些细节问题缺乏科学论证,导致使用中存在着问题,如能源耗费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等。一般在建筑项目设计初期,电气专业都是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建设强电和弱电的设施时要严格按照建筑专业的要求。同时,还要多方面协调配合,坚持在选择强弱电用房的位置和规模上合理有序,从而完善建筑设施的电气方案和建筑方案。因此,要如何处理好建筑电气设计的安全问题,对施工方的利益和住户的安全影响意义重大。

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主要内容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强电部分;另一个为弱电部分。

1、强电部分

(1)变配电所设计;(2)高低压供配电系统设计:输电线路设计、高压配电系统设计、低压配电系统设计;(3)电力设计;(4)电梯的选型与配电设计;(5)电气照明设计;(6)电气信号及自动控制设计;(7)防雷与接地设计;(8)建筑设备电脑管理系统。

2、弱电部分

(1)电缆电视系统;(2)通信系统;(3)广播音响系统;(4)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系统;(5)保安监控系统;(6)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

三、民用建筑设计中所涉及的安全问题

民用建筑的用电设备种类在逐渐增多、供电负荷多且可靠性的要求高,在这种情况下就使得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变得更为复杂。此外,因民用建筑存在很多安全隐患问题,所以要考虑到建筑内的人员安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要做好金属管线接地工作,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工作接地以及防雷接地都是相互结合的,接地电阻一般都在1欧以下,在均衡电位基础上提高建筑安全性。

一般情况下,为了处理好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涉及的安全问题,就必须要注意设备选型,并综合考虑到所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严格把控设备选择,保证主要设备质量达到相应标准。

1、配电箱的正确使用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通常是选用模数化配电箱,一般多选用PZ30型号的,但是原则上讲PZ30并不适宜应用在民用建筑中。首先,要认真区分PZ30和PZ20,这两组配电箱是针对不同的使用场所分别设计的,PZ30是按照专业人员的要求设计的,如在工厂等生产场所;PZ20是按照普通非专业人员的使用设计的,如民用住宅和相关场所。对于非专业的人员使用的模数化终端组合电气标准中,更强调安全保护,比如主开关为隔离开关并设置端子外罩。此外,在电器之间的各种线路连接上,设置障板,来防止人们不小心的接触等。在电气间隙爬电距离足够的情况下,大多数的三相系统PZ20能够代替PZ30,所以在民用建筑中尽量不要使用PZ30。

2、电力供应的安全问题

在民用建筑中,最为基础的设施就是电力设备建设,人们生活中不能没有电,否则人们将无法生活。因此,必须在建筑中要对电力的供应有最为稳妥的保证。在现代建筑中,一般情况下在高层建筑中都是有两个电源的,为了是供电的可靠性增强,这两个电源一般都是独立设置的,在发生故障的时候,可以互为供电,以保证正常的供电工作。对于这种多路供电的装置来说,应该根据实际的电网情况和负荷的大小来进行分配。

3、供电线路的安全问题

我们在布设供电线路时,要先考虑到今后的需求,线路的繁多在工作的时候如果出现故障,那么在维修的时候将会非常麻烦,所以在尽量的简化线路。对于线路的截而选择,一定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选择,不能够根据个人的主观臆断而随意的更改截而的大小,避免为火灾的发生留下隐患。

4、设计时应考虑负荷长期发展的需要

负荷水平应当在设计时计算准确,如果超负荷运行时间过长就会加速线路的绝缘衰减,最后导致事故发生。如何在设计中解决该问题,就要用发展的眼光来选取符合负荷条件的电缆,对开关的选取可以按照近期的需要负荷强大小用整定电流,双方面考虑负荷的使用和发展要求。此外还应当对回路分配在设计中注意要符合有关规定,因为回路分配对线路负荷也有一定的影响,在设计中必须严加注意。

对于防火要求高和重要一类建筑中采用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考虑长期发展,选用铜芯电线及电缆。在选用时要遵守规定。这种新型的电线电缆能够有效的阻止火焰蔓延,对事故发生时减轻火灾程度、延缓火势蔓延、减小损失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5、保证民用建筑殊场所的电气安全要注意的事项

浴室是民用建筑中的特殊场所,因此,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该对浴室的安全高度重视,浴室中水汽较重容易引起危险事故的发生,不经意间的接触电压就会导致极其严重的电击事故,引起致人死亡的危险。因此,点起的安全设计对浴室这一特殊构造空间要格外注意,但是对于这样的特殊结构场所的电气设计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标准可循,只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3/T16―921f以下简称《民规》中有部分电气安全的规定。

第一,配电箱是不能和浴室共用一个墙体的,其原因就是配电箱所在墙的另一面,往往是浴室的0、1、2区,在使用浴室的过程中,水汽大,水分会渗透可能进到配电箱,容易引起发生恶性事故。此外,在国际电工标准中也有对此的相关规定,“区域0、l和2除了为区域1和2中的同定安装电器敷设深入墙内不超过5cm的导线外,不得在墙灰底部和墙灰巾以及护墙板的后面敷设导线。”根据这一规定,在0、1、2区不能敷设导线,那更为重要的配电箱自然更加不能在此布置了。如果浴室与配电箱用的墙体是同一的,那其他线路要想连接懂啊配电箱就必须经过0、1、2区的墙体,这样就不符合我国《民规》14.8.2.8条的规定”在0、l及2区内,不允许非本区的配电线路通过;也不允许在该区内装设接线盒”。

第二,《民规》14.8.2.9条规定“O、1和2区内,严禁装设开关设备及辅助设备。”但目前的状况还是存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将防水插座安装在浴室的区域内,这样仍然是不符合规定的,存在着安全方面的隐患。

四、结束语

总之,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在安全方面仍是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尽管我国电力工程在近几年中发展的比较迅猛,但是民用建筑电气上设计仍然还存在电路短路、线路故障、设备故障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安全标准和法规规范,秉承对安全负责的态度进行设计、施工,保证人民和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稳定。

五、参考文献

【1】张玉龙。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安全性和节能性分析[J],科技资讯。2010年03期。

【2】谷雨。浅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安全问题[J],电气应用。2013年05期。

【3】王怡芳。论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问题分析及其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年07期。

【4】丁振成。关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问题的若干思考[J],山西建筑。2013年10期。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范文第7篇

关键词:电气设计 高层建筑 砌体结构

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带来了规模上的不断扩大的,同时由于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各大城市中的高层建筑体现出了极高的优越性和实用性,并且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但是在我国高层建筑的实用性体现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我国城市人口目前非常多,同时对于高层建筑所提出的要求也愈来愈高,高层建筑的层数以及面积都在不断的拓展,而在这个过程中对于电气的依赖性也越来越明显,高层建筑上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电气设计方面的影响,因此讨论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上存在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层建筑中电气设计所存在的问题

(一)电气设计方面所存在的问题

这里所指的就是对高层建筑的最初设计阶段,过于重视设计本身而忽视了对可信度以及安全性问题,并对设计规范产生一定背离的现象也较为普遍。以某些民用高层建筑中对于低压配电线路的截面选择上,由于目前民用建筑一般的用电负荷都是单相负荷,如果出现三相负荷上的不平衡,就必然会导致线路中中线的电流不平衡。同时随着民用电器设备的普及以及数量上的不断增多,在低压电网上对于高次谐波的污染情况日益严重,同时中线中通过电流而导致发生火灾的现象也越来越多。针对这一现象在目前的电气设计中就提出了在二相三线或者是三相四项的电路中,如果用电负荷大部分都是单项负荷,实际上指的一般就是民用配电线路,其PEN以及N线的截面不能小于相线的截面。同时以气体放电灯为主要电荷的线路回路中,N线的截面不能小于相线的截面。从这个电气设计中我们可以得知,在民用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过程中,对于配电系统的干线以及支线等线路导线截面必须要保证PEN以及N线的截面大于或者是与相线截面相同。但是目前在很多民用高层建筑中,其导线中选用的PEN以及N线的截面仅仅只有相线截面的1/3或者是1/4,这是目前比较常见的电气设计方面的问题。

(二)电气设计具体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由于在高层建筑物中一般都大量的采用了漏电断路器,因此建筑物的吊顶内敷设小负荷的设备线路上,有些施工的人员会将新的线路连接在零线和相线上的,但是这两根线并不一定属于同一线路开关控制下回路,如果不属于,在对电压的测量显示上虽然比较正常,但是如何线路中的实际负荷是多少都会导致跳闸和无法使用,而这个时候很多维修人员都会认为这属于线路中的短路故障,或者是电器自身的问题,在线路故障排除上会产生一定的困难。

其次在高层建筑工程照明线路安装运行之后,需要做好对负荷电流以及系统电压上的测量工作的,平均每八个小时进行一次记录,直到二十四小时的试运行结束。但是目前在相关的记录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第一是电流电压上的恒定不变记录,但是由于正常用电以及用电高峰中其电压的差异性都比较大,因此不可能存在恒定不变的现象;第二是对相关的电机设备应该进行两个小时的空载运转,同时每隔一个小时需要对空载的电流以及电压进行记录。

二、电气设计问题的相关对策

(一)砌体结构承重墙的埋设方面

在高层建筑砌体结构中主要包括石砌体、混凝土砌块砌体以及砖砌体。首先不能在砌体结构中设置斜向或者是水平通槽,必须将预埋管线埋设在每层的圈梁之中。同时在垂直预埋管的设置上以前都是采用在墙体上直接进行敷设,但是这样的敷设会对砌体结构造成一定的损伤,尤其是当墙体中埋设的管线比较多时,会对墙体整体上承载能力造成很大的影响。按《砌体结构设计规范》中第6.2.14条“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500mm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不宜在墙体中穿行暗线或预留、开凿沟槽,无法避免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或按削弱后的截面验算墙体的承载力”。目前可行的方法是在砌筑砖墙时留下120深凹口,宽度可按并列管线数量采用一砖或半砖,待管线预埋后采用C20细石混凝土填实。当墙体为半砖墙时,按照规范,在半砖墙内不准暗敷管线,如不可避免,则采用局部加设混凝土构造柱的形式,将管线埋设于柱内。

(二)屋面结构与接闪器

现代建筑艺术除了追求立体上丰富多彩的线条外,对建筑物顶部造型也力求变化。由于新颖的薄壳、双曲面网架等大量运用,屋面已经不能再简单的分为平屋面和坡屋面,这给防雷设计带来一定难度。在设计中除了应按《建筑防雷设计规范》中附录二要求的在屋顶外沿和突出部位等易受雷击处设置避雷带外,直接将屋面结构钢筋作为避雷网的一部分也非常必要。出于防水抗裂考虑,屋面结构一般采用现浇混凝土板,其钢筋由上部钢筋和下部钢筋组成,配筋较密,连接点较多,并且板钢筋均与梁钢筋绑扎连接形成通路。突出屋面的塔楼、楼梯间等也均通过钢筋混凝土柱或构造柱与下层结构相连。因此,当利用建筑本身的钢筋作为接闪器时,在结构钢筋连接的关键部位如柱内钢筋与梁钢筋绑扎点处进行焊接,即可满足形成电气通路的要求。这对屋面结构损害不大,不会影响到建筑物安全。

综上所述,随着各国高层建筑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内用电量也是越来越多,因此高层建筑电气设计变得越来越重要,只有充分了解高层建筑用电特点以及主要设计内容,才能更好的做好电气设计工作。

参考文献:

[1]王宇平,卢松龄.浅谈高层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J].科技信息,2006,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范文第8篇

关键词:漏电保护器;总等电位联结;住宅;插座设置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居住条件大为改观。从以前的满足有房子住到讲究居住质量,具体体现在一是以环境相协调;其次是利用各种新材料、新技术,以此来提高居住档次和生活品位。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电气的快速发展,相关技术及设备在生活中的应用。提出了以综合布线为代表的智能化技术的新概念。

一、配电系统总开关及分户总开关选择不合乎规范要求

当今电气开关品种繁多,可供挑选的断路器型号更是不胜枚举,针对电源总开关的选择,国家标准做了详尽的规定。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4.21条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008》7.6.8第5条:“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超过0.5A。”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第8.5.2条第7款:“每幢住宅的总等电源进线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的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第8.5.21条:“多功能综合保护电器(例如具有过电流、漏电、断相、过电压、低电压等多重功能的保护器)宜有识别不同故障类型的信号指示。”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的8.5.15条规定:N线上严禁安装可以单独操作的单相开关电气。在住宅配电系统中,多采用TT或TN-S系统,在国标《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的4.5.5条、4.5.6条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008》7.6.9第5条、第6条规定“在TT或TN-S系统中,当N线的截面与相线相同……N线上可不装保护”。“在TT或TN-S系统中, N线上可不装设电器将N线断开,当需要断开时,应装设相线和零线一起断开的保护电器。”上述设计做法也是与此规定相一致的。

二、接地故障保护的具体设计与规范要求有差异,具体操作性差

众所周知,住宅设计中的保护已由过去的单一的电源的重复接地保护、专用保护线PE线的设置的基础上增加了总等电位联结及局部的辅助等电位联结,这些措施都是接地故障保护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

总等电位联结的作用在于使外露可导电部分、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以及地面的电位趋于接近,从而降低接触电压。总等电位联结还具有另一重要作用,即消除或降低自外部窜入建筑物电气装置内的危险电压。无论采用何种接地系统,都应将下列导电体互相联结:PE、PEN干线、电气装置接地极的接地干线;建筑物内水、煤气、采暖、空调等重要管道、建筑物金属构件,将它们经等电位联结线汇集到接地母排上互相连通,即完成等电位联结。

笔者有幸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设计,感觉存在的问题还是较普遍的,突出的表现如下:

1.电源接地保护与防雷保护接地分开设置;接地体型式、做法多半简单采用外设人工接地体。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3.4.2条规定“……防雷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防雷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实际工程中,在住宅周围想找一个比较好的空闲地方做人工接地体是很难的,况且也难保证与其它金属管道在地中2m以上的安全距离。如没有详细的设计施工图,虽然要求明确,施工时也是一句空话。其次人工接地体的寿命、维护也是应考虑的因素。实际情况是管理单位几乎对接地装置不做测试和维护。如果利用基础地梁、柱、板钢筋做接地体,则既能一劳永逸、免于维护;又能合乎接地体敷设成环形接地体的规范要求,真是一举多得。并且这种做法也易于实现总等电位联结,施工方便,可操作性强。

2.总等电位联结设计要求简单、不明确,施工时难以操作

现行的有些做法是设计时对总等电位做法只是在设计说明中笼统要求一下。怎么联结,用什么材料均一概未明确;或出一个做法示意图。真正施工时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比较详细的就是在电源进户处要求设一接地母排箱,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用专用联结线与母排连通。这种做法是可行的,笔者认为对于住宅来讲,采用这种方案就显得很不经济。

三、住宅电源插座设计数量、安装位置、功能型式没有完全满足现代住宅的功能使用要求

一个好的设计,尤其是插座的选型、安装数量、安装位置应该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应与建筑美学、使用方便相一致。插座数量、安装位置的选定就要考虑装修家具的最终位置,做到美观、不冲突,不至于住户入住装修时不得不改动太多、造成二次浪费。如有的设计在设计卧室插座时,只是简单的在墙的中间位置设置一组插座。这样的考虑显然没有注意床等家具的具置摆放,实际使用不仅不方便,而且移动导线长不安全、不美观;又如空调插座设置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一是客厅不论面积大小,均设挂机插座。孰不知,20m2以上客厅用户在选购空调时恐怕柜机是首选。如果用户在装修时未注意到此细节,使用时带来的不便与美观差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对于壁挂式空调有的建议安装高度为1.8-2.0m,笔者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认为2.2m高度最适宜,能较好的与装修后实际使用效果相协调。壁挂式空调插座安装的最好位置在窗间墙与内墙交界处。

设计中在有固定用电处设置专用电源插座,如空调机、洗衣机、冰箱、抽油烟机、电热水器等处;在用电集中之处需增加电源插座的设置数量,尽量减少或避免插座板的使用,如客厅电视柜和书房书桌处,此两处用电设备多。

除增加电源插座的设置数量外,插座的选型还要做到有的放矢。国标GB50055-93中第8.0.7条规定,对于插拔插头时触电危险性大的日用电器,宜采用带开关能切断电源的插座。此规定的目的应是尽可能减少插拔插头来断电,利用插座所带开关断电,提高用电安全。

限于篇幅,对插座回路划分、计算负荷的确定、防护形式本文不做过多叙述,具体选择参见2002(2)建筑电气《住宅电气设计中电源插座的设置》。

参考文献:

[1]银雪.住宅电气设计中电源插座的设置.建筑电气,2002(2):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