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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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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范文第1篇

在2014年台湾半导体产业年会上,台积电董事长张忠谋表示,半导体行业下一个风口将是物联网。物联网时代需要用到MEMS、Imagery等不同的传感器(Sensor),去执行测量温度、侦测环境等功能。因此拥有传感器核心技术、具备物联网系统平台整合能力的公司将成为未来5-10年独领的弄潮儿。

公司在上游核心元件–气体传感器领域,技术国内首屈一指

气体传感器是气体检测仪器仪表的核心器件。公司是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气体探测产品专业制造商,自98年起开始气体传感器的研发,具备多年技术积累,已成为国内气体传感器领域龙头,市场占有率高达60%,居国内第一。在高端传感器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红外气体传感器已逐步实现进口替代,未来将充分受益物联网产业大发展。

瞄准湿度、压力、流量等多门类传感器市场

公司在气体传感器领域优势明显,近年来开始向流量、压力、湿度等空间更大的应用领域拓展。公司传统气体传感器市场规模为2亿元左右,压力、流量传感器市场规模超200亿。目前公司的MEMS流量传感器、MEMS压力传感器、MEMS热释电传感器已小规模量产。随着公司物联网产业基地的建成,多门类传感器将开始规模生产。

国信证券范文第2篇

市场萎缩使得各券商之间争夺激烈。1731亿元的IPO承销额最终被49家券商瓜分,从承销数量上来看,平安证券及国信证券领先其他券商,居第一、第二位;从承销金额上来看,国信证券以190亿元居首,市场份额较去年同期上升5个百分点;而承销收入前三位的券商分别是平安证券、国信证券以及招商证券,三者中只有国信证券的承销收入同比上升。

承销数量平安夺冠

今年1~7月,IPO的公司数量为184家,同比下降8.5%。但部分券商的承销项目数量不降反增,其中华英证券、东兴证券、财通证券以及华鑫证券由无到有,国信证券、光大证券、中航证券、兴业证券等22家券商的承销数量在去年同期的基础上有所增加。

平安证券的IPO承销项目为23个,虽然较去年同期减少了一个,但依然稳居冠军的位置,占到12.4%的份额。国信证券成功承销20个IPO项目位居第二,较去年同期增加了两个,其中包括桐昆股份、内蒙君正等募资额在30亿元及以上的大型项目。这两家券商共包揽了43个IPO项目,所占份额达23%。

除上述两家券商的承销项目超过20个外,其他券商都在10个以下。招商证券的承销项目数位列第三,但只有九个。此外,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安信证券、广发证券、民生证券、华泰证券以及中投证券这七家券商的IPO承销项目也在五个以上。

东北证券、中金公司、西部证券等11家去年前七个月参与了IPO承销的券商,在今年1~7月却颗粒无收,从承销榜上消失。

国信证券承销金额居首

国信证券虽然在承销项目数量上较平安证券稍逊一筹,但在承销金额上却超越所有券商,由去年同期的第七位上升至今年的首位,以189.75亿元承销金额占据11%的市场份额。

国信证券主承销的20个IPO项目中,所有项目的实际募资额均超过2亿元,七成项目的募资额在5亿元及以上。今年前七个月IPO募资金额在30亿元以上的项目只有五个,国信证券就承销了其中的两个,分别是桐昆股份及内蒙君正。此外,国信承销10亿~30亿元之间的项目有三个,分别是博威合金、佳士科技以及张化机。这五个项目的募资总额达106亿元,占到前七个月券商承销总金额的6%。

平安证券承销金额位居第二,以159.3亿元占据9.2%的市场份额。其承销的项目中只有贝因美、万和电气以及辉隆股份三个项目的募资额超过10亿元。

承销金额居第三位的是安信证券,虽然该券商仅承销了七个项目,但每个项目平均募资额近16亿元,其中五个项目的募资金额超过10亿元。安信证券承销总金额达到111.3亿元,占据了6.4%的市场份额。前七个月募资额最大的华锐风电正是安信证券承销,募集金额达94.59亿元。

若从首发承销收入来看,各券商的座次则有所不同。1~7月承销收入前三位券商分别是平安证券、国信证券以及招商证券。其中平安证券承销收入达10.7亿元。

国信证券范文第3篇

2000年12月,哈尔滨市珠江公司(本案原告)与国信证券公司北京市某营业部(简称国信证券)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该协议第44条规定:“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据该协议,原告在国信证券开立户名为珠江公司的3375号资金账户,并存入大元股票400多万股,新华百货股票100多万股。

2001年1月5日,原告与北京首创信保投资管理公司(简称首创公司)签订委托理财协议:首创公司委托珠江公司理财,委托资金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12个月;首创公司在国信证券开立户名为首创公司的3435号委托理财资金账户;委托期限届满,原告应支付首创公司5000万元本金及投资回报。据该协议,原告及首创公司给国信证券出具一份特别授权委托书: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对监管账户(即3375号账户与3435号账户)进行修改资金密码、提取现金、拆户、撤销指定交易、转托管等操作,并在发生下述有关情况时单独行使双方的权利:1.托理财协议书中的债务人未能在2002年1月5日前清偿全部债务;2.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余额及股票市值总额等于或低于1亿元,珠江公司不能及时补仓;3.监管账户内的股票全部为PT股票。

后来,原告向哈尔滨市法院起诉称:原告与哈尔滨市兴业公司分别于2000年12月1日、12月12日、12月15日签订托管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由兴业公司为原告的资产进行运营,原告按一定比例支付报酬。合同签订后,兴业公司利用原告在国信证券投入的股票进行证券交易,以实现原告资产增值的目的。后来,原告发现其在国信证券的上述股票全部被转入他人账户。兴业公司与国信证券未经原告书面同意就将原告名下股票转给他人,属侵权行为。

被告辩称:2001年3月16日,原告与首创公司签订委托资产管理担保协议,约定以原告的3375号账户内股票作为担保并全部并入首创公司指定的4705号资金账户。同日,原告持上述委托资产管理担保协议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到国信证券办理了股票并户手续,将3375号账户股票全部转至4705号账户。国信证券并没有实施侵犯原告对3375号账户内股票的权利,因此也不与兴业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同时,原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原告与国信证券之间的纠纷应依双方事先订立的仲裁协议由仲裁机构管辖。

[点评]

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在于原告与国信证券之间的纠纷应由法院管辖还是仲裁机构管辖,即国信证券的管辖权异议能否成立。我认为,国信证券的管辖权异议能够成立。我国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该法第二条对仲裁管辖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有人认为,因合同关系产生的纠纷固然属于仲裁管辖的范围之内,而因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则不受仲裁协议或者合同中仲裁条款的限制。本案系侵权行为而非合同关系提起的诉讼,因而不受合同中仲裁条款的限制。我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理由如下:

第一,从仲裁法第二条的字面含义来看,仲裁管辖的范围既包括因合同关系产生的纠纷,也包括因侵权行为提起的纠纷。民事权益可以分为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两大类。与此相对应,按照争议所涉民事权益的不同,民事纠纷可以分为财产权益纠纷和人身权益纠纷两大类。对于其中的财产权益纠纷,还可以按照产生的原因将其细分为合同纠纷、因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因无因管理产生的纠纷、因不当得利产生的纠纷、因缔约过失产生的纠纷等。因此,仲裁法第二条所谓的“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因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由于侵权行为的客体包括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包括因侵权行为产生的人身权益纠纷和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权益纠纷。从严格的意义上讲,仲裁法第二条所谓的“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权益纠纷,而不包括因侵权行为产生的人身权益纠纷。

第二,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并没有规定受损害方有权选择法律责任的解决方式。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现象,即行为人实施的某一行为同时符合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具有两者的双重属性,从而导致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同时产生。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承认了这种责任竞合的现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加害方承担何种形式的法律责任,但是受损害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的情况下对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侵权责任的解决方式并无选择权。因为,法律责任的形式与法律责任的解决方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而法律责任的解决方式包括诉讼的方式、仲裁的方式、协商或者调解的方式等。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只是规定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加害方承担何种形式的法律责任,并没有规定受损害方有权选择法律责任的解决方式。在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解决方式(仲裁)已经作出约定的情况下,原告仍然向法院提起诉讼,显然是一种违反合同约定、出尔反尔的背信弃义行为,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理应遭到禁止。

第三,判断某一纠纷是否属于合同纠纷,不能单凭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理由来决定。我认为,判断某一纠纷属于何种性质,应当从纠纷产生的原因与当事人所违反的义务这些实体方面来考察。如果单从原告的诉由这些程序方面来判断纠纷的性质,就容易导致舍本逐末、倒果为因的错误。因为,纠纷在原告起诉之前就已经产生,其性质在原告起诉之前就已经确定,不应也不能以原告的意志为转移。如果原告以违约为由起诉就说该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如果原告以侵权为由起诉就说该纠纷属于侵权纠纷,那么,纠纷的性质就成了一种可以由原告随意决定的东西。从案情来看,原告与国信证券之间的纠纷是在履行两者之间证券交易委托协议的过程中产生的,国信证券是否违反该协议所约定的保管有价证券义务也是纠纷的核心所在,因此原告以侵权为由起诉不能改变该纠纷的合同纠纷性质。

当然,主张该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并不否认其也可以属于侵权纠纷。因为,如前所述,因一方当事人违约侵犯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的行为具有双重属性,我们不能因为其侵权行为的性质而否认其属于违约行为,正如我们不能因为其违约行为的性质而否认其属于侵权行为。

国信证券范文第4篇

在短期投资上,我们仍关注2011年将出现基本面向好变化的个股。国信证券日前调研了万力达(002180),并就公司电气保护系统和镜铁矿的发展进行了分析。万力达目前是国内厂矿企业用继电保护第一品牌,从收入构成来看,厂矿企业用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和继电保护系统合计占万力达收入的80%以上。该业务近两年由于行业竞争,毛利率有所下降,但综合毛利率仍保持在50%左右。

国信证券提示的机会集中于数字变电站建设――由于2011年国家智能电网建设将进入全面试点阶段,传统变电站将大规模进行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改造与升级,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厂矿领域的变电站进入适应性的改造和升级,行业发展的战略机遇使得万力达主营前景可观。

国信证券对此进行了量化分析,目前中高压加低压的产品市场需求总量每年在80-100亿元左右,电力电子产品网内和网外的需求每年也有几百亿。而万力达110KV以下电压等级产品已研发成功并面市。10KV电压等级的通信和保护产品已经通过检测,可以投入市场。

但目前厂矿企业数字化变电站的需求还没有释放,主要是因为电网领域数字化变电站仍处于示范期,厂矿领域的应用滞后于电网领域。国信证券在调研中了解到,万力达围绕智能电网保护和电力电子技术展开研发,产品线进一步丰富。公司成立了电力电子事业部,在高压变频、无功补偿、有源滤波等方面开发新的产品,并有少量订单。由于公司将受益于智能电网建设所带动的厂矿企业数字化变电站、电力电子等的发展,储备的产品将陆续贡献利润,国信证券预计该部分业务未来年均增长30%。

此外,2008年万力达透过全资子公司万力达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了商南县青山矿业,持有青山矿业80%的权益。青山矿业拥有较高品位的镜铁矿,现有1.17平方公里采矿权,290万吨储量。还有10.7平方公里的探矿权,采矿权正在申请中,后续储量和开采的持续性有保证。镜铁矿深加工后为附加值更高的云母氧化铁。云母氧化铁是一种化学性能稳定的片状颜料,它不仅用于制造各种高档特种防锈油漆,也可用于冶金、采矿、化工、石油、水电、高炉烟囱等一切户外大型钢结构。

国信证券范文第5篇

国信证券本周晨会推荐了好当家(600467),推荐的理由包括几点:一是海参价格将再度步入上行通道;二是进入三季度后是海参消费旺季;三是从养殖周期看,未来两年好当家的海参将进入销售放量阶段;四是今年频发的海域污染事件反而给公司带来了正面的替代效应。

今年上半年好当家实现主营收入4.02亿,同比增长13.9%;净利润0.85亿元,同比增长32.95%。公司盈利能力提升的原因主要有二:在淡季的海参产销量同比大幅增长;捕捞业务销售收入进一步提升。

国信证券仍看好下半年秋季消费旺季的海参价格,原因是下半年季节性旺季到来――海参价格历来有很强的季节波动特性,进入三季度之后,海参逐渐进入消费旺季,销售价格重新步入上涨通道。目前海参价格为176元/KG,对比历年同期的价格,这一价格落于偏高的区间,预示今年可能是海参消费的大年,对企业而言,后期提价销售容易。此外,国信证券提示应关注海参行业的“替代效应”。今年海域污染事件频发,蓬莱海域、渤海湾海域受到严重影响,不少扇贝、海参的散户养殖户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这直接影响了市场总体供应量,减少了竞争。对于好当家围堰的养殖模式和养殖区域(主要养殖厂在靖海湾内围堰养殖)而言,海域污染反而间接带来了正面的替代效应。

对大部分投资者来说,“猪周期”更为耳熟能详,实际上,海参养殖同样存在周期性的特征。国信证券指出,由于海水产品生长周期较长,一般海参当年投苗,2~3年后方能成熟捕捞,因此海水养殖类公司的业绩增长也呈现很强的周期性,一般大致以2~3年为一个释放周期。从好当家的盈利增速的周期判断,未来两年公司的业绩将进入“捕捞周期”,销售放量空间很大。

国信证券范文第6篇

东方证券自营规模提升,毛利率提升,自营利润在营业利润中占比接近七成,说明公司在牛市中业绩弹性大,经纪、投行业务需加强,否则,一旦熊市来临,公司业绩波动会增加

东吴证券自营毛利率过低需警惕。在投资端,获得同样的自营收入,东吴证券投入资金量比国元证券多46%。在成本端,同样的自营成本,西南证券获得收入比东吴证券多35%

东北证券自营收入低,可能是源于自营投入的成本太低了,既要马儿跑得好,又不给马吃草,最终的结果就是自营利润低

牛市中,券商业绩弹性最大,自营是其主要助推力。

《投资者报》通过梳理,剔除掉刚刚合并上市、历史数据没有参考意义的申万宏源以及年报中自营数据披露很不规范的广发证券,对剩余有可比数据的20家上市券商进行统计发现,2014年,上市券商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07倍,其中自营利润增幅1.52倍,在营业利润占比达到29%,成为推高利润的主力。

那么,券商自营哪家强?通过自营业绩、自营规模、自营利润三个维度的对比,中信证券都是当之无愧的老大。其他券商也趁着牛市奋勇争先,2014年,东方证券等公司就及时提高了自营规模,也有错失机会者,山西证券是因减仓而踏空牛市的典型。

考察券商的自营能力,不仅要看自营收益率,还需考察自营毛利率。东方证券与国信证券自营规模接近,毛利率却大幅领先国信证券,值得研究。东吴证券毛利率过低,需要警惕。

对比自营业务对公司营业利润的贡献率,东方证券排名居首,如果熊市来临,自营赚钱能力不能保持时,东方证券利润将大幅波动。相比之下,东北证券自营对营业利润贡献率低,不能尽得牛市之妙。

看规模,谁能尽得牛市之妙?

首先比较的是自营规模比例,即券商在股票市场投资占净资本比例。20家券商中,中信证券是自营规模比例最高的券商;包括东方证券在内的11家券商,自营规模比例都有较大幅度提高;包括光大证券、山西证券在内的9家券商自营规模比例下降(见表1:上市券商自营规模对比)。

中信证券继续蝉联自营规模比例冠军。2013年中信自营规模比例达76.11%,2014年又达到了90.73%,按照净资本推算,总资金量规模402亿元,比自营较少的13家规模合计值还多,可以称得上是券商自营中的航母。

自营规模比例高,牛市中就能靠自营创造更多的利润,业绩弹性大。虽然中信证券自营利润基数较大,2014年同比仍旧提高了45%。2014年后半年行情中,中信证券领涨券商板块,除了是行业龙头,自营比例高可能也是市场对其偏爱的原因之一。

从上市公司各季报10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中找中信证券自营的股票,也能佐证其自营规模最大。2014年4个季度中,中信证券在10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中分别出现19次、22次、30次、54次,持有市值也从年初的31亿元增加到106亿元,从这个口径统计,中信证券自营规模也是最大。

管理资金量居首,其自营成本也是最高,2014年达到了35.99亿元,占到全部上市券商自营成本的44%。但是,其自营利润只占行业总量的15%,这可能是由于公司自营部门机构庞大,随着投资额增加,成本增加速度远超越贡献利润增加速度所致。如果中信证券自营部门不能提高效率,市场逐渐认识到公司得了“大企业病”,将来因牛市而领涨的券商股就未必是中信证券了。

君不见,趁着牛市迎头赶上大力发展自营的券商并不在少数,东方证券就是典型代表。而相比之下,招商证券则成了牛市减仓的反面案例。

东方证券自营规模比例同比增加了8.91个百分点,投入资金89.39亿元。资本远高于东方证券的招商证券,自营规模比例下降了12.19个百分点,实际自营规模91.56亿元,和东方证券接近。

东方证券和招商证券两家自营规模绝对金额接近,所获得的利润却相差巨大。东方证券获得自营收入比招商证券多6.56亿元,背后原因是2014年的东方证券自营的收益率高过招商证券。

牛市中,券商董事会增加自营部门可投资规模,自营部门努力提高收益率,才是提高公司在牛市中利润的王道。调低自营规模的公司,现在看来则是失误。

另一家调降自营规模的典型代表是山西证券,下降了13.9个百分点。查阅该公司2014年年报,其对于自营规模的减少,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解释。

数据显示,山西证券自营规模比例从66.74%下降了13.87个百分点到52.87%,由于公司净资本变化不大,在行业内绝大多数公司提高自营资金量时,山西证券自营规模缩减了5.5亿元。

在2014年的大牛市中,这样的减少不太明智。规模缩减后,导致自营部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翻看上市公司10大流通股股东名单,山西证券持有的一些股票,持有期间涨幅也不高,例如, 2014年上半年持有的菲达环保,持有期间股价下跌13.84%。从一季度末一直持有到年底的厦门信达,持有期间股价上涨4.64%,而同期上证指数涨幅都在50%以上。

2014年,上市券商自营利润增幅1.5倍,山西证券增幅只有90%,计算全年业绩,自营部门贡献的比例从52%下降了10个百分点到42%。在2014年后半年行情中,山西证券在众多券商股中涨幅落后,想必是市场对其自营这一弹性较大业务的把握能力信心不足,认为公司业绩难以在牛市中跑赢同行平均水平。

看毛利,谁能少花钱多办事?

考察券商自营哪家强,不仅看投资收益率,更要看投入产出比。同样是通过自营为公司赚1000万,投入500万者肯定比投入800万者性价比高。这样的指标,专业的叫法是自营毛利率,即自营利润与自营收入的比值。全部上市券商,自营毛利率是78%,简单地理解,就是券商每100元自营收入中,有78元是利润。比较来看,东方证券等毛利率较高,东吴证券垫底(见表2:上市券商自营毛利率对比)。

东方证券自营毛利率89.25%,国信证券只有73.73%,两家券商自营收入几乎接近,东方证券22.65亿元,国信证券22.44亿元。但获得这些收入,东方证券所支付的成本是2.44亿元,国信证券却花费5.89亿元,国信证券比东方证券的成本高出一倍有余。从投入产出比来看,东方证券显然高过国信证券。

并且,按照管理资金规模,东方证券2014年自营规模是89亿元,国信证券是76亿元。东方证券管理资金量大,付出成本却低。要么是东方证券薪酬比较低,要么是国信证券薪酬比较高,总之,收入相近的两家公司成本相差如此之大,值得研究。

东吴证券自营毛利率倒数第三,给公司拉响了警钟。其2014年自营收入7.66亿元,自营成本高达2.23亿元。与其成本接近的是西南证券,自营成本2.14亿元,数据显示,西南证券自营收入高达10.32亿元,比东吴证券收入高35%。

东吴证券不但毛利率垫底,自营收益率也逊于相近体量的同行。国元证券自营收入与其接近,为7.06亿元,但自营规模只有29.18亿元,东吴证券获得同等收入,投入资金量为42.48亿元,比国元证券多46%。

即使是和过往业绩对比,东吴证券2014年自营收入只增加1.14倍,成本却增加了2.09倍,投入产出增幅不同步,使得最后自营利润增幅低于收入增幅。如果说东吴证券在2014年为自营做了较大的硬件升级改造,也应该多年摊销,不应在一年之内消化。如果是东吴证券自营人工成本高,就要向同行兄弟公司取经学习了:人家是怎样少花钱多办事的,办的事还收益高。

看发展战略,自营地位哪家高?

券商营业利润主要来自自营、投行、经纪业务,其中,自营最容易随着牛市水涨船高,因此,牛市中自营利润占营业利润比例越高越好。自营利润占营业利润比例最高的券商是东方证券,高达69.95%,而东北证券、光大证券等,贡献率都低于20%(见表3:券商自营对营业利润贡献)。

2014年,东方证券自营比例提高了8.91个百分点,自营收入提高了87%,而成本只增加了36%,自营利润增幅达到95%,在自营利润占营业利润比例略有下降后仍旧高达69.95%。

也正是基于牛市预期及自营对于公司业绩的保障,2015年初至5月25日,东方证券股价位列同期券商涨幅前三名,足见市场对于其自营的看好。摆在东方证券面前的问题不是加强自营业务,而是经纪、投行业务需要加强,避免市场牛熊转换冲击自营利润,从而降低公司业绩波动。

在发展自营业务方面,东北证券则是另外一种典型,其自营貌似有边缘化的倾向。公司2014年自营规模25.34亿元,人员只有16人,同样是25亿元自营规模的兴业证券,自营人员为19人,自营规模只及东北证券一半的国金证券,人员数量达到了24人。

同样都是25亿元左右的自营规模投入,兴业证券自营利润7.95亿元,东北证券只有2.48亿元。如此大的差距,是由于自营收入低使然,东北证券自营收入比兴业证券少了10.72亿元。

国信证券范文第7篇

2009年,74家券商瓜分了1152个股票及债券发行项目共1.22万亿元的发行募集金额,这一承销金额较2008年增长超过六成。其中IPO承销金额超过2000亿元,同比增长近1倍。

强者恒强。中金、中信证券以及国泰君安的承销金额依旧位列前三名。不过从IPO承销来说,中金公司、中信证券以及中信建投三大券商拿走了总额的五成,而部分券商未能分享IPO承销这一“大蛋糕”。

承销总额同比增65%

2009年,是市场复苏的一年,也是券商丰收的一年。

Wind资讯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年共有1152家股票、可转债及债券发行,较2008年增加了495家。其中债券发行家数最多,达到926家,比2008年增加逾1倍;其次是首发家数,共有114家公司进行了IPO,与2008年相比增加逾四成。

这1152家股票、可转债及债券发行募集金额超过1.22万亿元,比2008年增长了65%。其中募资金额最大的同样是债券发行,达到8561.73亿元,同比增长107%。IPO募集金额超过2000亿元,同比增长95%。

大幅增长的发行数量令券商笑逐颜开。这些股票或债券的承销被74家券商所瓜分。其中中信证券承销项目最多,达到112个(包括95家债券发行、5家IPO及12家上市公司的增发);中金公司紧随其后,承销项目达82个(包括76家债券发行、3家IPO及3家上市公司增发);国泰君安承销家数位列第3,共承销了54家债券发行及4家上市公司的增发。

虽然中金公司承销家数比中信证券要少30家,但其承销金额却大得多,达到2708.62亿元,由2008年的第2位跃居第1位。中信证券承销金额为1926.51亿元,由2008年的榜首退居第二。国泰君安以640.96亿元的承销金额继续位列第3。而2008年承销金额位列第6位的光大证券及第10位的安信证券,2009年均名落前十榜。

排名前10位券商承销金额超过8200亿元,包揽了发行募集总金额的68%。其中前三名包揽了发行募集总金额的四成以上。

我们注意到,在承销金额前10位的券商中,只有国信证券债券承销金额不足五成,其余券商均以债券承销为主。中银国际则全部为债券承销,而银河证券以及国泰君安债券承销金额比例也在80%以上。事实上,在74家券商中,近八成券商以债券承销为主。

中金居首,国泰君安断档

有人欢喜有人愁。IPO重启后,虽然上市公司的频繁发行给券商带来大量承销业务,但并非所有的券商都能从中分得一杯羹。

2009年6月IPO大门重新开启后,共有43家券商参与了IPO承销。从承销项目的数量上看,国信证券、平安证券均承销了13个项目,位居榜首。招商证券承销了8个项目,位列第3位;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海通证券以及光大证券均承销了5个IPO项目;而以承销大盘股为主的中金公司明显落后,仅承销了3个IPO项目。但从承销金额来看,结果则完全不同。

中金公司主承销了2009年中国最大IPO项目中国建筑、第三大IPO项目中国重工,且联合华融和华泰证券主承销了第四大IPO项目中国北车,虽然承销IPO项目不多,但以695.16亿元的IPO承销金额拔得头筹;中信证券以233.6亿元的IPO承销金额位列第2;中信建投IPO承销金额位列第3;而承销IPO项目最多的国信证券及平安证券,承销金额则分别位列第5、第6位。其中平安证券所承销的IPO项目均为创业板公司或中小板公司,每个IPO项目金额均不足10亿元,合计不足80亿元。

前3名券商IPO承销金额共1049.13亿元,包揽了2009年所有券商IPO承销金额的五成以上。但是,在74家2009年发生过承销业务的券商中,有31家券商未能染指IPO这个 “大蛋糕”。其中不仅包括爱建证券、世纪证券、中山证券、恒泰证券等小券商,让人惊奇的是,国泰君安、中银国际等中大型券商也“两手空空”。国泰君安2009年承销了54个债券项目及4个增发项目,却在IPO项目上出现断档。而西南证券2009年保荐的3家企业首发项目亦均被否。

13家券商承销净收入下降

截至2月5日,在上述74家券商中,已有48家券商了2009年证券承销净收入数据(中金公司、中信证券、瑞银证券等承销金额较大的券商没有公布)。剔除缺乏可比数据的券商后,2009年证券承销净收入较2008年增长了51%,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同比增长的超过七成。

在已数据的券商中,国信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最多,达到8.74亿元;平安证券次之,达7.3亿元。

在48家券商中,大通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最小,不足10万元;首创证券、国盛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均不足100万元;世纪证券、华西证券、新时代证券、万联证券以及中原证券不足500万元;而中山证券、湘财证券、广州证券以及华鑫证券承销净收入也相对较小,均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

国信证券范文第8篇

二级市场上,奥康国际经过较长时间的低位盘整后,目前已经突破均线系统向上展开攻势,压制股价上行的因素或逐渐消除,若有回调可逐步买入。

在未来的业绩变化上,投资者应重点把握公司渠道调整接近尾声,经营拐点基本确立。随着市场增速的放缓,公司率先在行业内开始经营调整且在转型方面始终走在前列,其中最核心的调整策略就是加盟转直营。公司转直营策略开始于2012年底,通过3~4 家小店合并为1 家大店并收编为直营的方式,对终端渠道进行大规模调整。从2013 年来看,实现转直营的门店规模已累计达到800 多家(2012年300 家,2013 年500 多家),直营店数量达到1300 多家,实现转直营的门店主要分布于南方区域。

国信证券方面认为,转直营策略是公司寻求模式转型的关键步骤,通过渠道的优化调整,整体布局更加合理,经营能力获得提升,并为未来的品牌升级及O2O 转型奠定良好基础。同时,通过转直营策略,经销商的经营压力也获得释放,双方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合作经营。预计加盟转直营在今年下半年会基本结束,而上半年公司仍在调整阶段,转直营规模在200 家左右。随着转直营的结束,公司近两年大规模的渠道调整也将接近尾声,目前公司共拥有直营店规模1300 多家,加盟店规模3300 多家。转直营带来公司直营店比例的持续攀升,目前直营店占比已达28%,而在收入方面,公司直营收入在线下渠道中的占比也已达50%以上。

未来随着终端零售的恢复以及新渠道扩张的加快,奥康国际经营有望稳步恢复,而渠道调整接近尾声,以及今年对过去库存的集中消化,明后年的库存压力有望逐步缓解,毛利率以及利润端的压力也将获得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