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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财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保险理财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保险理财范文第1篇

量身打造之A计划:单身白领陈小姐

陈小姐今年28岁,现为一家著名外资公司部门经理,月收入10000元,属于事业比较成功的白领人士,现在依然是单身。独来独往的快乐背后隐藏着许多风险来临时的孤独和无助,陈小姐的经济收入主要来自其个人的工作能力,设想有一天,因为年老、疾病或意外使她失去了这份经济来源,她的生活会怎样,虽然目前收入稳定,但是也需要“夏种冬藏”,趁着年轻为年老以后的生活早做打算。

有保障意识的陈小姐,已经购买了一份高额的中宏“理财通”终身保险,即使不幸来临,也能为父母奉献最后一片孝心;满55岁后可以一次性获得90%保额的退休金,但是为了保证退休后能维持现在的生活水平,享受优质的老年生活,因此强化养老保障很有必要,在险种搭配和领取方式上也要特别考虑。

作为一名外资公司部门经理,一份医疗费用保险和住院补贴也显得尤为重要。女性天生娇弱,特有的生理结构需要更多一份关爱,一份女性健康险,是给自己的一份特别呵护。另外,李小姐天南海北的出差在所难免如果再花一点点保费买上一份意外险,那么陈小姐的保障计划就更完美了。

按照陈小姐的收入情况,保险的投入应该适当增加。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每年5000元左右的保险费支出,主要购买养老附带医疗的险种。

在实在无力负担保险费用,或急需现金周转的情况下,可利用宽限期适当地推迟交费日期,一些保险公司对于长期寿险产品,都有宽限交费期。如新华人寿规定,宽限期为60天,投保人可在宽限期内的任何一天交费。如果60天内无法交费,仍旧可以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以在自己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所有效力不变。

量身打造之B计划:婚后的李女士

李女士今年30岁,在一家广告公司做策划总监,月收入8000元,今年刚刚喜得千金。结婚后随着小孩的出生,买房子或换房子,生活会由简单而越来越复杂,给宝宝上一份意外伤害保险是必须的。另外,最好能给宝宝一开始就进行教育储蓄,平安保险的“子女教育保险”一般含有教育金返还与成长年金保障两部分,一方面为子女积累了教育基金,另一方面也给父母投保了一份定期保险。

为提高婚后保障水平,分散家庭财务风险,李女土购买了一些定额给付型的医疗保险,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津贴保险。其中重大疾病险保额为10万元,分20年缴费,每年交2840元,平均每月237元,每年有红利,累积到60岁可以一次性拿到14万多元,60岁前万一遇到不测事件,可以领取双倍保额的赔偿金20万元,并且将所交的保费和红利全部退还。

李女士夫妇年纪较轻,事业发展空间较大,但偿还住房贷款的压力不容忽视,生活开销也会逐渐增多,同时其已有的股票,基金等理财手段有相对较大的投资风险。为了保障家庭中的任何一位成员遭受意外后房屋供款不会中断将部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李女士选择缴费少的定期保险、意外保险、健康保险等。保险金额大于购房金额以及足够家庭成员5―8年的生活开支,这样能够保证危机来临时家庭仍然能够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由于现在利率水平较低,李女士不必投入过多的资金用于购买分红类保险。但是,建议李女士可以适当购买一些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备不时之需。

在实在无力负担保险费用,或急需现金周转的情况下,可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的机制,有些险种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缴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而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约定,那么,保险公司为了使保险效力得以延续,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在投保时,应尽量利用这一条款。

量身打造之C计划:“丁克”家庭之王小姐

我们的第三位主人公王小姐夫妇就是这样的丁克一族,由于还没有孩子,长辈那边也暂时无需过多资助,日常开销相对较少,于是家庭的资产储备日渐殷实。

从家庭保障方面来看,王小姐和她先生各自拥有一份意外险,面对突发意外事件具有了基本抵抗风险能力,但是在抵御疾病侵袭方面还需要做一定计划安排。一份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首次诊断后即可获得保险金,让家庭在面对巨额治疗费时,不必手足无措地提前支取定期存款,也不必在市场低迷时抛出股票和基金,最大限度地保存了收益。女性疾病保险在重大疾病的基础上再加上传统的每日住院补贴和医疗费用的补偿性保险,既可以弥补一部分误工的损失,也可购买营养品,尽快地恢复健康。满足上述保障,两人每年在健康方面的保费支出约1300元。

王小姐家庭的养老规划由终身制的定期返还型险种和一个20年期的两全险组成。一份10万元的联众福寿如意B类分红两全保险,在25年的交费期满后,王小姐即可每3年领取9000元,直至身故还可领取10万元身故金,每年的红利收入累积起来也是一笔意外惊喜。一份6万元的金玉满堂分红两全保险,王小姐在20年满期时可一并领取保额和红利,随心安排退休后的生活,或是实现一次老两口的出国旅行,或者添置一份自营产业,安度退休生活。这样的养老规划,每年两人共需保费约7500元,为了丁克家庭提供了全面有利的未来保障。

保险理财范文第2篇

金爱丽是一名优秀的理财顾问,加盟人寿保险业10年来,她为2500多名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学历、不同经历、不同性别的人士做出科学的理财规划。同时她还是一位保险教育家,10年来她先后培养出60余名行销部经理、700多名客户经理和业务经理、7000余专业理财顾问。截止到2005年12月,金爱丽领导的新华海淀支公司共创造保费收入16.5亿元,为12万客户提供了近580亿元的风险保障。仅仅2005年海淀支公司就办理了各种理赔4300余起,理赔金额1200万元,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家庭幸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目前,金爱丽已经统领了一支在中国保险业闻名遐迩的营销精英团队。《卓越理财》杂志记者近期对金爱丽做了一次愉快的采访,同时,记者也顺访了几位与金爱丽熟悉的朋友。于是,一个鲜活、生动、激情并富有爱心的职业女性形象深深刻在了记者脑海中。

沟通理财观念深入浅出

“理财已经成为每个中国家庭的第一生产力,科学理财已经成为百姓生活的当务之急。作为一个掌管家庭财务的女性,在家庭理财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更应该学会理财懂得理财。”这是金爱丽一直以来在倡导的理财理念。

记者在采访中与新华人寿的一位客户,也与金爱丽熟悉的朋友,进行了交谈。这位客户谈起金爱丽敬佩不已:在金爱丽的语言里,通常没有什么枯燥的大道理,更多的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家常话。很多理财上的观念都是我在和金爱丽闲聊中学到的。从金爱丽那里我才明白:真正疼爱自己孩子的母亲应该带给孩子永远优于别人的竞争起点,使孩子永远生活在幸福、爱心和快乐当中。让孩子一辈子经济独立才是对他们最大的爱。以前我一直以为,我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根本就谈不上什么理财。是金爱丽让我了解到: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不是那些只会工作和劳动的人,而是真正懂得金融投资的人。即便今天是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只要能改变观念,享受专家带给您的理财,您的未来同样会与众不同。在金爱丽的帮助下,我已经对我们家庭的财务进行了科学的理财规划。

理赔款变成救命钱

许多有理财观念和意识的人都有购买理财产品的想法,对于保险这个理财产品,百姓在购买时更多看中的就是它的保障。有了保障,当风险来临时,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高度重视理赔,是对老百姓理财观念和切身利益的尊重。

几年来,金爱丽自己已有2500多个客户,她所领导的团队正在为几十万个家庭进行理财,在客户危难时为他们送去了保障,避免了千万个家庭在风险来临时惨遭倾家荡产的厄运。

2000年12月的一天,年仅5岁的小张彤(化名)正在蹦蹦跳跳地玩耍,突然流鼻血不止,送到医院就被确珍为白血病,医疗费需要将近10万元。作为普通的工薪阶层,张彤的父母到哪里筹集这笔高额的医疗费?情急之下,张彤的母亲想起两年前投保了“新华人寿”10万元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险》。她立即拨通了报案电话――金爱丽总监代表“新华人寿”将10万元现金在确诊的第二天就及时送到张彤父母手中,小张彤得到了及时而有效地治疗。

2005年12月,有一位在“新华人寿”和另一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同时各买10万保额《重大疾病保险》的客户出了险,她首先向投保的那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报了案,该公司的业务员告诉客户,如果他们赔不了,新华公司也赔不了,让客户耐心等待。可是一等20天没有回音,客户急等这笔救命钱,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找到新华,没想到,头天下午报的案,第二天上午,金爱丽亲自将10万元送到客户的手中。这位客户十分感动,致谢再三。金爱丽说:“民族保险业是为中国老百姓服务的,客户就是我们的亲人,我们就是要及时为客户排忧解难!”随后,金爱丽又帮助客户找有关部门,促使这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也为客户进行了理赔。

坚持投资理财的黄金定律

“让更多的女性、让更多的孩子学会理财,让我们的民族成为善于理财的民族,何愁家不安,国不富?”金爱丽经常这样激励她的团队。熟悉金爱丽的人都知道,金爱丽一直主张投资理财的黄金定律,即坚持把收入的至少10%(一般15―20%)作为防范风险的专用基金存储起来,为家人的将来积累和创造财富。

保险理财范文第3篇

人寿险让未来幸福无忧

1995年偶逢某公司进行人寿保险宣传,我要了份宣传材料并认真听了工作人员的讲解,就给孩子投保了少儿年金保险和福源增额保险。回家仔细研读保险合同后,觉得比存款划算多了,由于积蓄有限,决定以年交的方式再多投几份,同时动员亲朋好友投保相关产品。

1996年,那时的1年期存款利率高达10.98%,我从报纸上看到当时国外存款利率很低,降息是大势所趋。当时国内人寿保险业务刚刚起步,其产品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收益是按现行利率计算的,保险条款中没有利率下调而调低收益的约定。我想了想,年交投保的方式可以让自己在未来低利率时期,仍然享受现行合同里高利率约定的收益。我必须抓住机遇,用保险理财实现财富增值。在做通妻子工作后,我与妻子各投保了保额10万元交费20年的鸿寿养老保险期交产品,同时附加了住院医疗保险,在家庭年收入不足万元的情况下,年交保费5000多元。

现在分析这些产品,除意外保障外,仅现金收入就远超当前银行发行的保本理财产品。孩子上高中、大学、结婚均可从保险公司领取数目不菲的保险金,一家三口60岁后均可按月从寿险公司领取保费,按当时物价水平可以保证一家人一生财务上幸福无忧。

家财损失提高保险意识

我和妻子刚结婚那几年两地分居,我多次提醒她要购买家庭财产保险,但过去购买的大量投资类保险短期没有回报,妻子一直坚持不买家财险。结果在我们某次争论的第三天晚上,家中失窃,价值8000多元的财产被盗,因未及时投保,损失只能自理。“祸兮福之所依”,妻子这时非常后悔没有买家财险,感觉保险确实有用,她愈加相信我对保险理财方面的决策。

我们此前购买的投资类保险对意外伤害都有保障,但对孩子的疾病没有保障,1998年我又给孩子购买了重疾险。这样,家庭保险基本能够全面覆盖可能出现的生活风险。尽管家庭收入不高,但感觉生活无忧,对未来信心十足。

投连险凸显人生价值

1997年我因为原始股上市而开始关注资本市场,直至2003年的6年时间尽管行情不错,但由于个股选择不当,一直赔多赚少。2003年末有人向我推荐某保险公司的投连险产品,投连险的投资让我“一举成名”。

由于投连险账户可以一年免费转换4次,股市大跌则将资金存到进取型账户,股市涨到高位可能调整时再转到货币账户,这样可以让自己的金融资产在股市涨时增值,股市跌时保值。经过6年资本市场的历练,我摸索出了一些股市运行规律:正常年份每年股市的高点(大牛市除外)在两会前后或6、7月份,四季度一般会有低点。投资策略上我年末将资金转到进取型账户,3、4月份或6、7月份转到货币账户。2005年6月股市跌破千点大关,我的投连险账户非但没有亏钱,还赚了不少钱。

股市跌破千点后,我认为资本市场进入估值底部,通过比较股市(12倍左右市盈率回报率约8%)、房市(房租回报率3%左右)、1年期存款利率(包括利息税在内为2.25%),我认为股市投资回报最高,于是将资金从货币账户全部转到进取账户,并将自己即时的收入和能动员的资金陆续投入投连险进取账户,动员亲朋好友大量购买投连险。

2006年国内经济处于上升周期,本币升值,加上股改政策利于资本市场投资者,上半年牛市格局基本确立。在与妻子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我偷偷将自己的房产抵押贷款30万元投入了投连险进取账户,此时投连险投资总额超过了50万元。此后不到2年的时间,投连险进取型账户从单价1.2元,大涨至5.8元。

2007年9月,国家三番五次提示股市有风险,10月股市市盈率高达60多倍,投资回报1.5%,远低于存款、房产等,美国次贷危机已初露端倪,国内经济过热的现象已显现。我毅然分批将资金从进取账户撤出或转到货币账户,50万元的投入增值到270万元左右,此后还清贷款,买车、购房,赢得了全家人包括亲朋好友及同事的惊羡,身边的一些“粉丝”也因为保险投资而身价倍增,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快速提升,自己也从妻子口中的“穷女婿”变身“金龟婿”。

保险理财照亮幸福路

经过近几年的保险理财实践,我感觉保险在家庭的资产配置中是非常重要的。就如我们日常食物中的水果、蔬菜一样,没有这些可以生活下去,但可能会不够健康、精彩。经济学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帆船理论”:家庭资产好比一艘船,由船身(存款)、船帆(投资)和救生圈(保险)组成。一艘船有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是救生圈,它相当于我们家庭资产中的保险投资,泰坦尼克号就是因为没有足够的“救生圈”而让许多人丧失了生命。保险可以给我们提供东山再起的机会。随着保险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险种已经超出了传统险保障的功能,而具备了一定的投资理财属性。这样我们教科书上提到的保险投资的“双十法则”就不能完全适用于现在的保险理财。

总结我家的保险理财经验,我认为日常做保险理财时一定要做到“五个了解”:了解投保目的,选择有效的险种;了解保险需求,确定保险额度;了解经济环境,确定投保策略;了解风险承受能力,避免违约损失;了解保险合同条款,确定保险责任。让保费支出实现投保目的,让保险为自己排忧解难。

通过不断关心和学习保险业务,我提高了理财能力。身边的朋友、同事在我的建议下适时参与保险理财,有效分享了财富增值的快乐,提升了人生价值。保险照亮幸福路,人生因为保险而更加精彩。

理财师点评

从购买保险种类的时间先后来看,早期人寿保险条款中的预定利率没有因下调而降低收益的约定,收益的确超过银行产品。但高利率时代已成为历史,每个家庭的人寿保险规划应着重在“保险意义”而非投资回报率。近年来,保险产品发展多元化,许多人购买保险偏离了它的真正意义并陷入了误区,只考虑保费投入与收益的获利性,忽略了保险对家庭真正起到的作用。

文中提到投连险的投资让你“一举成名”,老实说看得我心惊胆战,还好最后是完美收场。投连险近年来成为人们投资理财的新选项,由于没有预定利率,投保人的未来收益取决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在此也提供几项购买投连险应注意的要件:首先不能忽略费用,以免高费用稀释了投资收益;其次看有无获利保证,明确了解是否有最低保证收益或保底,而不仅看过往绩效而忽略未来投资存在的风险;最后是选择具备专业资格的寿险理财顾问,以利自己做出较为正确的投资判断。

保险理财范文第4篇

你是中产吗?

在我国大陆学界,中产阶级一词主要是指相对发达地区的城市高收入阶层,包括专业人员和小业主。他们大多从事脑力劳动,主要靠工资及薪金谋生,一般受过良好教育,具有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职业能力及相应的家庭消费能力;有一定的闲暇,追求生活质量,对其劳动、工作对象一般也拥有一定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同时,他们大多具有良好的公德意识及相应修养。换言之,从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社会文化地位上看,他们均居于现阶段社会的中间水平。2005年1月,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一份最新调查结论:“6万~50万元,这是界定我国城市中等收入群体家庭收入(以家庭平均人口3人计算)的标准。”在我国,“中产”首次得到了这样清晰的数字化界定。从理财的角度,中产阶层家庭的年收入应当在20万~100万元。

中产阶层更需要保险

一个家庭科学的理财就是不要让财富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喜欢挑战风险的可以适当配置股票、股票型基金、房产和艺术品等;厌恶风险的可以适当选择定期存款、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和金条等。然而,无论是哪一种风险喜好的家庭,对于中产阶层来说,保险尤其是人寿保险都是不可或缺的必需品。

对于中产阶层来说,家庭的资产配置一定要做到攻守兼备,在尽可能获得资产性收益最大化的同时,更要确保资产的安全性。而保险恰恰可以适当规避投资风险以及人生风险发生时造成的家庭收入的中断。

从投资收益性来看,与股票、期货、房产等相比,保险的收益不是最高的,但却是最安全的。对每一个人来说,疾病与意外的风险可能随时发生。如何解决一个家庭在疾病与意外的风险发之后的家庭财务支出与收入的平衡,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就成为人们所必须考虑的问题了。而解决这样的问题,用其他的投资方式都无法解决。

中产阶层的家庭保险方案

王先生35岁,某私营企业的高管,年收入50万元。女主人邓女士32岁,是某外资公司的部门主管,年收入20万元。有个5岁的儿子。家庭有银行存款50万元,有100平方米的房屋两套,每月还银行月供1.5万元,日常生活开支每月1.5万元。

保障型保险先行

像王先生这样的家庭首要考虑的是通过保障型保险,如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重疾险,来解决王先生和邓女士可能由于意外或疾病发生所造成的收入中断及大额医疗费用的支出给家庭带来的财务风险。这类保险通常费用不高,而保额却相应较高。保额应当为被保险人年收入的10~20倍。王先生的保额应当至少在500万元以上,邓女士的保额应当在200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即使王先生和邓女士夫妇双方无论谁出现意外,那么这个家庭都有会得到一大笔的赔偿金以保证家庭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转,保证能够永远对上敬孝、对下尽责。此外,王先生还应当为孩子购买20万~30万元保额的重疾险,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风险金。

合理利用家庭资金

在解决了可能的意外或疾病风险之后,王先生夫妇可以进一步考虑养老金、孩子的教育金、婚嫁金及立业金等问题。这一部分资金可以通过购买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教育险(分红型保险)、基金定投等有着相对较为稳定收益的产品进行规划。

保险理财范文第5篇

2007年起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无论政府、金融机构还是个人都面临考验。继冰岛等国家破产,雷曼兄弟倒闭,美林、美国国际集团、汇丰、花旗等公司均爆危机。个人同样难逃厄运。投资理财亏损,未来生活堪忧。据美国国会预算局预计,金融风暴已经使美国人的退休金账户缩水2万多亿美元。

保险,作为一种规避风险、保障安全的有效工具,是个人理财规划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安排一个合理的安全保障规划,借助其规避风险、经济补偿的重要功能,可以确保个人或家庭具有合理的经济安全和财务自由。面对后危机时代,必须有效控制风险,掌握自己的命运,而建立一个安全保障规划,是完全符合个人和家庭理财目标的。

个人保险理财需求增长产品丰富

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保险理财需求日渐增长 2009年我国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到17175元,需求水平增长,使人们的购买力增强,消费结构的快速升级,使人们的保险需求进一步扩大。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购买保险已成为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中一项必备支出了。而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又为人们进行保险理财提供了购买力的保障。

保险意识不断增强。保险理财观念渐入人心 当今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特别是随着国家医疗、养老、住房、教育等各项制度的改革与不断深入,促使城镇居民风险意识增强,对保险产生了新的认识,尤其对医疗、养老有较强的保险愿望和需求。许多居民希望通过积极参与商业保险,重新制订个人理财规划,以寻求自身的保障,人们对保险理财需求呈不断增长的势头。

产品创新活跃,选择空间增大 从产品供给者保险公司来看,经过近些年的发展,保险公司产品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日益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种类较为丰富,涉及养老、医疗、意外、储蓄、分红、投连等多个险种,个性化产品不断涌现。据初步统计,保险公司新开发或修改完善的保险产品数量逐年增加,每年均在2000个以上。这些层出不穷的新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不同层次的理财需求,为居民制订保险理财规划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个人保险理财存在几个误区

虽然目前我国个人保险理财的发展有着许多有利因素,但从保险理财主体即投保人角度来看,其保险理财行为和观念,仍存在不少误区,直接影响其整体理财规划的完善和科学。

将保险与储蓄比较的错误观念 保险与储蓄无论在行为性质、资金支配还是资金回报诸方面,都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保险的行为性质是互助合作,每个投保人可能是帮助别人的人,也可能成为被别人帮助的人。而储蓄完全是一种个人行为,存款人对其存款具有完全的资金支配权,保险则不允许投保人随意支取已经交纳的保费。储蓄是为未来确定事件,如教育、养老、医疗等确定事件的准备,而保险则恰好是防范未来不确定事件而作出的财务安排。储蓄到期只能收获本息,而保险则可以小额的保费支出,换回大额的保险保障。有些人总是习惯将保险与储蓄对比,并根据所谓的收益率作出投资选择,这种观念显然是不正确的。

重投资轻保障的错误观念 诚如前述,购买保险的目的,首要是获得保障,其次才是投资收益。这里保障的含义是:消费者购买保险以后,无论其保费交费期限是短期还是十几年、几十年,甚至是终身,也不论投保人已经交纳了几年的保费,被保险人只要是在保险期间内遭遇意外事故、疾病或身故,就可从保险公司获得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甚至未交纳的若干年的保费,还可以免于缴纳。保险的这个保障功能,是其他理财方式不可替代的。保障功能对于保险消费者来说,应该是最关键的消费目的,但在实际中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

保险理财应注重安全稳健

理财是为了追求特定的财务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规划,安全稳健应成为人们的首要追求。高额的保障和稳健的收益,是保险区别于其他理财工具的最大特点。

保险在家庭现金流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 个人理财是个人财产管理安排的活动。理财是理财师通过收集整理客户的收入资产、负债等数据,按照顾客的愿望、要求、目标等,为顾客制订投资组合、储蓄计划、保险投资对策、继承及经营策略等财务设计方案,并帮助客户施行的过程。理财的动因在于资本要素的稀缺性,理财的目的在于提高资本要素的配置效率,平衡现在和未来的收支,使家庭财务经常处于“收人大于支出”的状态。因此,现金流的管理,成为家庭理财的核心。

保险理财是合理避税的有效途径 居民个人交纳的“四险一金”法定社会保险等费用,是税前扣除的,而对于社会保险之外投保的商业人寿保险保费,目前国家并没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但在国外,这种商业人寿保险费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我国税法规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投保的财产保险、运输保险等保险费,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于人寿保险给付,实际操作中,居民个人所获得的寿险给付不必交纳个人所得税。保险受益人得到的保险金,也不属于遗产税的纳税范畴,这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也是保险的本质决定的。

保险理财可以规避通胀风险及利率风险,兼具保值增值的双重功能 投资理财是现代家庭财富积累的重要手段,我国目前投资渠道极为广阔,人们可以选择存款、债券、股票、房地产、外汇等多种投资方式。但这些投资方式,易受通货膨胀及利率波动的影响,而保险产品则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保险本身就是一种分散风险的理财行为,其预定利率具有前瞻性,且一般对国家的利率变化并不特别敏感,能帮助投资者在不断变化的资本市场中,顺利实现其理财需求。

保险可为投保人提供融资渠道,具有经济附加值功能 保险,尤其是长期寿险,可为投保人提供临时的融资功能,比如保单质押贷款,一旦投保人有突发的现金需求而又无其他途径可筹资金时,可凭保单到保险公司抵押贷款。此种贷款额度以保单的现金价值为限,且贷款利率一般较市场利率略低,属于保险的一种附加值服务,无须提供其他抵押与信用担保,就可获得短期融资。

后危机时代百姓如何理财

面对后金融危机时代,我们百姓如何理财?应身处危机看危机,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平和的心态,不要把所谓的经济危机、经济萧条看得太严重。家庭理财的首要一点,就是财务安全,可通过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多元化投资渠道,进行家庭财务管理,把赚到的钱放在安全的金融工具里,变成未来可以用的钱。家庭理财应遵循“三三制”原则,即三分之一用于保险,获得风险保障;三分之一通过中等风险投资,达成理财目标;其余三分之一用于高风险投资,实现未来财富人生。各类保险是家庭理财中必不可少的塔基,真正的投资策略,应该做到进可攻、退可守。

个人理财应该遵循的原则首先,必须在观念上对理财有科学的认识,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明确理财的根本目标在于个人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要注意个人财务风险管理,为个人及家庭的经常开支和意外开支做好准备,要安排好中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的比例,为经常开支和临时性开支留出一定的空间。

其次,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要密切关注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在综合分析二者之间关系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选择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品种。但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一般而言,高收益相对于较高的风险水平。但是为了有效地规避风险,可以采取选择多种投资方式,实现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相结合,高风险投资与普通投资相结合,这也是目前人们常用的可以有效化解投资风险的一种理财方式。

保险理财范文第6篇

2003年7月,我国第一家专业运作保险资金的资产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成立,这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体制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同时也揭开了我国保险公司委托理财的序幕。目前,我国已有两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着全国三分之一左右的保险资产,另有数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正在筹建之中。随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委托专业资产公司理财必将成为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主要形式。

在委托资产公司理财时,保险公司首先需要解决的是采取何种委托理财模式。根据我国法律,保险公司委托理财的法律模式主要有两种:模式与信托模式。从表面上看,这两种模式都是受托人代委托人理财,似乎差别不大;但实际上,选择不同的理财模式,不仅委托理财的具体操作、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而且将直接影响委托资产的安全性和资产管理的效率。可以说,这两种模式其实差距颇大,甚至可以说是大异其趣。因此,对保险公司来说,必须十分慎重地选择委托理财的法律模式。

一、两种模式的法律界定

所谓,是指人在权限内,以被人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而由被人承受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在模式下,保险公司首先需与资产公司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约定由资产公司管理保险公司特定资产,保险公司向资产公司支付管理费。然后,根据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的规定,资产公司以保险公司或自己的名义在约定的权限范围内以受托资产进行投资,保险公司以包括委托资产在内的财产承担理财后果,取得收益、承担损失。

所谓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信托法》。在信托模式下,保险公司需与资产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并将委托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资产公司,由资产公司按信托合同约定为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之利益进行管理。这样,委托资产就成了法律意义上的信托财产,它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不仅委托人、受托人或受益人的债权人不能对该财产主张权利,就是委托人、受托人死亡、依法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该信托也不终止,除非双方当事人有相反约定。资产公司在管理信托财产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资,投资后果由信托财产承受,保险公司不对投资产生的债务负责。

二、两种模式的差异分析

无论模式,还是信托模式,委托或信托关系的形成均以委托人与受托人间的信任为基础,它们的目的均是通过代客理财方式实现受托人管理委托人资产这一目的。但由于法律性质不同,它们在以下几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第一,在模式下,受托人不因接受委托而取得受托资产的所有权,受托资产的所有权仍然归属委托人。在信托模式下,委托人须将信托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信托财产的名义所有权人为受托人,同时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财产,并受破产隔离制度的保护。

第二,在模式下,受托人既可以委托人名义管理委托资产,亦可以自己名义管理委托资产,无论以何种名义管理,委托人均须直接承受其后果。在信托模式下,受托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事,行为的后果直接归属信托财产。

第三,在模式下,不管委托合同如何规定,委托成立后,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委托关系,而且委托合同当事人任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均导致委托关系的终止。在信托模式下,除非有相反约定,信托成立后,委托人不得擅自撤销信托,而且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

三、保险公司的理性选择

透过前述表象分析并作更深层次的探究,我们不难发现,作为一种代客理财方式,信托模式具有以下优势:

第一,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强。在信托模式下,委托人的财产权须转移给受托人,因此存在信托财产可能会因受托人自身所负债务而被第三人强制执行的风险。为消除此种风险,信托法创设了信托财产独立性、破产隔离等制度。根据信托法,对信托财产,除了因处理信托事务而产生的债务、信托本身应负担的税款等原因外,信托财产不得被强制执行;在受托人死亡、解散或破产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清算财产;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受托人管理、运用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相互抵销,等等。在模式下,如委托财产存放在受托人名下,一般不存在委托财产因受托人所负债务而被第三人执行的风险;但如委托财产存放在受托人名下,则此种风险将难以规避。

第二,委托人受有限责任制度保护。只要有,就存在风险,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无论委托人以何种方式将财产交给他人管理,受托人均可能违背承诺损害委托人利益;同时,市场也是有风险的。因此,即使委托人禁止受托人进行可能使委托人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但事实上此种风险仍难完全规避。例如,目前保险公司只能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特定企业债和证券投资基金,这些投资一般不会导致保险公司对投资亏损的无限责任,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债券放大回购交易时,保险公司仍可能对投资亏损承担无限责任。将来保险公司能够从事股票投资而且证券法又允许做空交易后,这种风险就更难避免。此时,如果理财是以模式进行的,则委托人将难辞其咎,须以自己的其他财产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理财是以信托模式进行的,则委托人受信托法保护,无须对信托财产运用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信托提供的有限责任保护,能使委托人在分享专业理财好处的同时,无须承担由此带来的异常风险。

第三,对受托人违约救济有效。在信托模式下,为使受托人真正做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防范受托人利用受托地位侵害受益人利益,信托法规定受托人须承担严格的义务和责任。如要求受托人须为受益人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须对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等等。在模式下,受托人所负义务远不如信托模式下重,而当事人又非法律专家,不可能在合同中对受托人义务做出详尽约定,此时,委托人如遇人不淑,利益难免受损。同时,信托法还规定,除依照信托法规定取得报酬外,受托人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受托人违反规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其行为将被视为拟制信托,所得利益直接归入信托财产。这样,当受托人破产时,委托人利益还能得到较好保护。但在模式下,当受托人利用委托理财之机谋取私利时,委托人只对受托人享有债法上的请求权,当受托人破产时,委托人的此种请求权极易落空。可见,在受托人违约时,信托模式下受托人更加繁重的义务及拟制信托制度,能为委托人提供更有效的保护。

第四,受托人管理受托财产效率高。在模式下,受托人如以自己名义理财,则委托人承担风险过大;受托人如以委托人名义理财,则事事需经委托人授权,手续过于繁琐,交易相对人为控制风险也多需调查受托人的权限及委托人的信用,效率难免低下。在信托模式下,由于受托人是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管理资产,故无须事事获取委托人授权,加之受托人的信用亦为交易的担保,因此交易相对人无须调查受托人的权限及委托人的资信,不仅方便了交易,而且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受托财产的管理效率。

虽然以信托模式委托理财优势显著,但在我国,由于信托制度建立未久,目前相应配套制度尚不完善,因此保险公司以信托模式委托理财暂时还存在以下困难或不足:

第一,信托登记制度尚未建立,不利于监管机关对信托的监管和信托当事人利益的保护。《信托法》第10条规定,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但我国目前尚无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托财产登记进行规定,这既不利于监管机关对信托的监管,更不利于信托当事人利益的保护。

第二,信托财产移转制度尚付阙如,不利于信托财产在委托人和受托人间高效便捷地转移。在信托模式下,信托的设立、信托收益的分配及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分配均涉及信托财产在委托人与受托人间的转移。由于缺乏信托财产移转制度,相应的财产移转不仅手续繁琐,而且成本高。例如,在保险公司以交易所债券等证券类资产设立信托时,由于没有信托财产移转制度,根据现行证券登记规则,保险公司只能通过交易过户方式,而不能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将相应证券过户到受托人名下。这不仅大大提高了财产移转的成本,而且操作起来程序相当复杂,甚至会出现某些证券在转移过程中被其他交易参与者买走的情况,而且这还难避操纵市场价格的嫌疑。

保险理财范文第7篇

收入虽然高,支出也不少。阿国一家每个月支出约10000元,其中孩子教育大概1000元 、房租水电1500元 、孩子医疗1000元 、逛街购物2000元 、给父母生活费1000元 、生活费2500元,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开支1000元。对孩子的未来,阿国妻子看得非常远,考虑到孩子上学开销,阿国妻子今年特意给孩子购买了分红型教育基金,此外还购买了意外医疗保险,总共加起来每年要交17200元,连续交8年。而对自己,由于不上班常年在家,阿国妻子未添置任何商业保险。阿国目前有五险一金。

几年下来,阿国已经攒了不少钱,但由于对理财不懂,基本都放在银行,其中有20万元银行定期,将于今年8月到期,还有20万元活期储蓄。房子还有13万的房款,将于六七月缴清。

未来两年内,阿国打算购买一辆15万元的车,交房后装修大概要15万元。此外,阿国还想自己创业,需要一次性投资40万元开店。两年内,仅大额支出就达到70万元,阿国感觉压力山大。

理财分析:创造财富能力不足

理财师分析认为,从家庭生命周期来看,阿国的家庭正处于成长期,事业处于上升阶段,经济能力也渐渐稳定。应先从应急准备、长期保障、子女教育、养老等方面做一个全方位的财务诊断,然后再对剩余资金和每年收入做一个合理的资产配置。

在家庭资产方面,理财师认为阿国属于高资产家庭,但投资品种单一,以财富创造财富的能力不足;另外,在家庭资金富裕、经济负担较轻的背景下,阿国只有社保,没有任何商业保险,其妻子没有任何保险,抗风险能力较差。综合分析,专家建议阿国的家庭应当重新调整资产配置。

理财建议:养儿、防老要兼顾

1、给孩子配置保险,保费1万元

保险理财师认为,两人首先要做好应急准备金。应急准备金用于保障整个家庭3~6个月的生活支出,即3~6万元。

考虑到阿国是家庭的唯一收入来源者,目前最迫切的是为阿国配置商业保险,可配置寿险和意外险。阿国妻子需要加强保障,可配置基本社会养老保险、意外险、重疾险。如果希望能享受较好的住院条件,可考虑配置住院费用保险等。阿国的保额可设置为100万元~200万元,年交保费控制在2万元左右。妻子的保额可略低,控制保费在5000元左右。对孩子,应配置教育型保险附加重疾、意外险。孩子的保额最高上限设置为10万元,保费控制在1万元左右。总保费3.5万元,可从20万元活期存款类资产中提取。

2、每月定投1836元筹备两百万养老金

目前阿国家庭收入较为单一,刘凯莉分析计算,按3% 的通胀率,8% 的年投资收益率,阿国夫妇两人目前的生活费用来测算,需要准备养老金453万元,其中50% 可由社保满足,另外50% 则需要自行筹备。到阿国65岁,家庭可通过每月基金定投1836元来筹备226.5万元的额外养老金。

保险理财范文第8篇

陈先生一家三口,陈先生40岁,妻子38岁,儿子10岁。陈先生拥有自己的公司,每年稳定收入100万元;投资基金100万元、股票10万元,另外每月定投基金1万元;银行存款220万元,作公司的流动资金;有一套价值230万元的别墅,一套价值120万元的普通住房,年收租金4万元,无房贷;一辆30万元的车,无车贷。一家三口每年出国旅游两次,年旅游花费10万元,日常开支每月1万,每年给父母和岳父共计4万元养老。

目前,陈先生有社保,无任何商业保险;妻子无社保和任何商业保险;孩子有学校的学平险,每年50元。陈先生希望根据家庭的经济情况制定一套合理的保险理财方案。

方案一:购买分红储蓄型寿险一举两得

财务分析:

陈先生经济实力虽然雄厚,但正处于消费的高峰期。像这种典型的中年家庭,需要攻守兼备的理财规划。可以看到,陈先生在投资方面已有一定的布局;但在陈先生目前的财务安排中,缺失了一个极为重要的项目:风险管理。

事实上,实现个人及家庭财产的保值增值是理财规划的主旨,而保值又是增值的前提。因此识别可能的财务风险并规避之,是理财规划的基础。一个家庭的财务安全会受到两大威胁:收入的骤减与支出的剧增。完善家庭的风险管理就要由此着手。

从家庭年收入支出表可以知道,陈先生的私营收入为家庭的最主要收入,故收入风险实际上就是陈先生的人身风险,因此为家庭收入主导者购买保险是风险管理规划的第一要务。陈先生一半以上的资产为不易变现的实物以及不动产,而活期存款主要是作为公司的周转资金,实际上不能完全算作家庭的自由支配资金,另外基金和股票虽较易变现,但往往会有损失。

保险方案:

为保证家人在陈先生遭遇不测的情况下维持正常生活直至儿子独立,陈先生的人身保障需求可以大致做以下规划:

儿子10岁,到他独立还有约15年时间;加上日常开支与赡养长辈,以及维持生活品质的开销,目前所需金额约为26万元。假设每年的通货膨胀率为3%,15年就需要近40万元。

同时,还要为儿子的教育做充分准备。参考上海市的平均水平,加上后期的高等教育投入,至少需要30万元;最后加上为妻子养老做准备,陈先生的身故保额最低限度应在100万元。

险种推荐:

建议购买分红储蓄型寿险,一来兼顾疾病身故与意外身故两种风险,二来能同时储蓄子女教育金与养老金。

虽然陈先生不用担心生病后的治疗经费问题,但假如投了医疗险与重疾险,就能在相同情况下减少家庭的开支,把钱用在更需要的地方。参考现在的医疗现状以及陈先生的具体情况,夫妻俩每人50万元的重大疾病险额度是比较恰当的,而且尽量选择终生型的,因为年龄越大,重疾的风险越高。

当然在投保时还不能忘记附加投保人豁免的险种,这能保证在投保人不能继续交费的情况下保单的延续,是保单能真正照顾家人的必选。

方案二:选择保至85岁的重大疾病险

财务分析:

陈先生家庭每年的日常家庭支出约26万元(平时开支1万/月×12个月=12万,年旅游花费额10万,给家长费用4万,合计26万),基金定投12万(1万/月×12个月=12万),合计固定支出38万/年,占总收入的36.5%,无贷款,家庭财务非常稳健。

保险方案:

我们建议陈先生留有年收入的10%,相当于10万元的现金用于活期储蓄以备不时之需;使用年收入的20%约20万,投资于国债、企业债等债券,获取固定收益{使用年收入的25%约27万购买保险,剩余可做以3个月为一周期的定期存款,备用或做其他投资。

陈先生年富力强,收入丰厚,是整个家庭的经济支柱,保障应该围绕陈先生本人展开。购买保险的侧重点应集中在家庭保障、重疾保障以及重大疾病住院期间的补贴。

险种推荐:

陈先生的保险组合陈先生已步入中年,可以选择保障期限至85周岁的重大疾病险,保额50万,在养老险方面可以选择即期返还型的年金保险,保额30万,自投保的第二年起返还3万元一直返还至85周岁;家庭保障方面可选择当发生全残或身故时能获得保障的定期寿险,保额是300万。

综述,陈先生重疾保障50万、全残保障300万、身故保障400万。当陈先生60岁时可获养老金70万以及以后每年3万元的年金,直至85周岁;85岁时还可获80万元的贺岁金,另可享有保险公司的分红。

妻儿的保险组合陈妻可以选择保障期限至85周岁的重大疾病险,保额30万;当陈妻60岁时可获贺岁金3万元,并开始月领养老金2000元,同时自第二年起每年以3%的复利递增,直到80周岁,在85周岁时可获30万的贺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