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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检验

品质检验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产品质量;检验;方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的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也如雨后春笋,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诚然,国内外经济技术的不断交流,是完善和发展产品质量检验的重要内容。其中,产品质量检验的方法、检验标准和检验结果,对产品质量检测而言,会起到极其关键的作用。故此,掌握正确的产品质量检测方法对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产品质量检验概述

在经济领域中,产品质量一般是指设计质量、适用性质量和符合性质量等。较早对产品质量的定义主要是突出产品的存在,后来标准化成了工业生产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工业领域中,产品质量是指产品符合标准规范的程度。产品质量是产品的性能在使用方面以及商品价值的表现,也是商品价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产品质量检验就是通过各种科学合理的检测方法和实验方法,对产品的各项特性进行检测,从而获取产品的各项质量特性,取得科学的检验数据,从而出具科学合理的技术报告和结论。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检验工作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和谐及稳定。

二、产品质量检验方法

(一)必须用正确合理的抽样检测

产品质量检验技术中的抽样检测,是产品质量检测过程中的基本工序之一,对产品质量的检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产品检测的过程中,如果抽取的产品样品不能够代表全部的产品成分,这样就不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那么检测数据就会出现偏差,所以,在产品抽样的过程中,检测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对产品进行正确合理的抽样。

1.选用素质较高、技术过硬、熟练产品检测的抽样标准以及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的抽样人员,对产品进行正确合理的质量检测。同时,选用的抽样人员一定要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对抽样工作要认真负责。

2.抽样人员要认真填写抽样表单。抽样表单是质量检测机构在对产品进行检测之后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也是对检验结果进行监督的重要材料。所以,抽样表单的填写必须整洁完整,内容真实,同时抽样表单要按照统一的格式填写。

3.产品抽样的数量必须合理。产品抽样数量不能够随意的增加,特别是生活用品和消费品;抽样的数量不能少于规定的要求,否则就不会满足产品检验的要求,或者是产品检验的结果不能够代表检验的质量水平,这样会影响产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必须加强其他产品质量检验方法

产品质量检验大体可以分为五种:感官检验方法、物理检验方法、化学检验方法、产品试验方法以及微生物检验法。

1.感官检验方法是产品质量检验中最基本的方法。感官检验主要是通过视觉、听觉、味觉等检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这些产品主要是包括一些日常用品中的食品、粮食、营养品等。主要的判断标准有食品的色泽、口感、组织、食用油的透明度、建筑材料的尺寸、大小等。感官检验方法的优点是省时省力,提高产品质量检验的效率,其缺点就是存在一定的不准确性,往往会造成一些不当的后果。

2.物理检验方法也是产品质量检验中的重要方法。物理检验方法指的是通过对产品在物理条件下体现的各种性能的研究和测量,从而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深入的认识。一般情况下,物理检验方法分为三类:一是物理量检验方法。物理量是产品质量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产品的物理量主要包括产品重量、密度、导电量、功率、产品电压等多个方面;二是产品的几何量检验。产品的几何量主要是指产品所独有的长、宽、高等性质;第三是产品的机械性能检验。产品的机械性能是产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检测内容主要包括产品的抗拉程度、抗压力程度、抗冲击程度以及抗磨性等等。

3.化学检测方法也是产品质量检验中的重要一部分,它又被称之为化学分析方法。它主要是通过产品的化学反应来检验产品的最终质量,因为有些产品的某些特性只有通过化学反应才能够体现出来。采用化学分析方法和通过化学仪器能够检测化学性质,能够深入到产品的内部检测到产品的质量问题。化学检测方法包括两个方面:化学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定量分析还分为重量分析和容量分析。除此之外,化学检测方法还包括仪器分析方法,通过化学仪器来检测产品的物理化学性质,进而检测产品质量中的优劣。

4.微生物检验方法指的是对部分产品,一般是指日常食用品的细菌污染进行检验,也可以称之为卫生检验。对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进行卫生标准检验,是能够严格控制细菌污染、防止各种有害病原微生物侵人人身体,避免造成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的重要手段。微生物检验方法一般包括细菌总数检验、霉菌总数检验、大肠杆菌检验、食用中毒菌的检验等。

5.产品试验法也是产品检验的重要方法之一。产品试验法指的是为了保证产品的实用性,规定对一个或者是一类产品应该符合的技术要求。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每项技术要求根据其可检验性原则都要规定相应的试验方法。主要包括:环境试验、常规试验、抽样试验以及特殊试验。环境试验是指商品在自然环境中用人工模拟的工作条件进行试验,这样能够验证产品是否符合技术规定。常规实验也称之为出厂试验,主要是在产品出厂之前对产品的材料和加工进行质量检测,从而测定产品的整体性能;抽样试验。

品质检验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巩固药品生产专项整治成果,强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有关规定,省局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以药品生产质量检验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监督检查范围为全省通过药品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结合实施GMP,检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管理职责情况,重点检查企业20****年以来生产品种的原辅料、中间品及成品检验情况,主要内容有:

(1)检验人员配备以及检验场所、仪器设备等是否与药品生产规模、品种及检验要求相适应,仪器是否完好,是否按规定定期校验。

(2)原辅料购进和检验情况:原料药是否按规定进行全项检验;药用辅料不能全项检验的是否向生产方索要全检报告,并对关键项目进行检验。物料是否经质量管理部门同意后才放行使用。

(3)是否按生产工艺要求对生产中间品进行取样、检验和放行。

(4)是否按规定对工艺用水进行质量检验和监控。

(5)成品是否按规定每批进行全项检验、每批经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放行审核。

(6)原辅料、中间品和成品检验情况是否按要求进行记录,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涉及仪器检测的,仪器使用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保存相应的检测图谱(纸质及电子图谱)。

(7)企业有无委托检验行为,能否按要求进行备案和委托检验。

二、监督检查要求

1、药品生产质量检验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关键,也是GMP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局要高度重视此项检查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协调药品生产监管人员和药品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扎实开展药品生产质量检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结合新施行的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采取按品种工艺进行检查的方式,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对企业生产品种涉及的原辅料、中间品和成品检验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检查时,应认真填写药品生产质量检验监督检查表(附件1)和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情况汇总表(附件2),对药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对原辅料、中间品和成品进行检验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收回其《药品GMP证书》,暂停其生产,并予以通报。

3、各药品生产企业要结合本次检查对本单位所有品种检验项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梳理原辅料、中间品和成品检验涉及仪器设备(如红外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及动物实验品种(包括未生产品种)情况,并建立涉及仪器设备检验和动物实验品种项目情况台账。

4、各市局要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企业药品质量管理意识,规范企业质量检验行为,全面掌握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状况,建立企业质量检验基础档案。对不具备全项检验条件的企业,市局应于每年1月份将辖区内企业委托检验情况集中报省局备案(企业首次委托检验备案的除外),对未进行委托检验备案的企业要说明原因。

三、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此次监督检查由各市局具体负责实施,省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专项监督检查从4月份开始,10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企业自查阶段(4-6月):企业按照检查方案要求,组织专门人员对本企业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2、市局检查阶段(7-8月):市局按照检查方案要求和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品质检验范文第3篇

申请品质检验证书的流程: 1、提出申请(提交材料);2、申请条件评审;3、申请受理;4、品保能力现场验证;5、品质水平验证;6、综合评审;7、验证决定;8、颁发证书或者验证结果公示年度监督或者复验。

(来源:文章屋网 http://www.wzu.com)

品质检验范文第4篇

根据《省生猪屠宰行业培训方案》,我们举办了这次培训班,目的是提高我省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从业素质,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清醒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形势

1、老百姓对食品安全越来越关注、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观念已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健康转变,对食品安全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政府部门也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一是相继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如年国务院修订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年国家出台了《食品安全法》等,我省也正在修订《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预计今年下半年出台;二是成立了高规格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分别由3位副总理担任,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分别由3位副省长担任。三是建立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2、食品安全环境总体向好,但不容乐观。近年来,食品安全环境不断改善,但毒奶粉、地沟油、毒豇豆、毒芒果、染色脐橙、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时间时有发生,猪肉质量安全事件也常有发生,尤其是今年双汇“瘦肉精”事件暴露出屠宰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

3、做好肉品品质检验是屠宰企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场),我省正在修订的《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肉品品质检验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做好肉品品质检验是屠宰企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是猪肉质量安全的重要贯彻者和执行者,希望你们清醒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形势,要站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角度,高度重视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切实履行职责。

二、高度重视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培训工作

1、商务部和我厅高度重视生猪屠宰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商务部在年印发了《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培训方案》,决定从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全国开展生猪屠宰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对所有生猪屠宰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商务部培训对象包括:省级屠宰行业管理人员,肉品品质检验和屠宰技术师资和规模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我厅在年也印发了《省生猪屠宰行业培训方案》,决定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人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屠宰技术工人全部接受一次培训,实现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屠宰技术工人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参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在全国行业内通用,有效期过后须经重新考核合格后换发证书。省肉类协会负责组织开展省级行业培训、考核及证书备案管理工作。省级培训对象包括市、县屠宰行业管理人员,规模以下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2、我省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培训效果明显。目前,我省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验水平与我省屠宰行业发展不相适应,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亟需通过培训提高检验水平和从业素质。为此,今年月、月我们分别在宁乡、永州举办了2期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培训班,每次培训班,省屠管办和省肉类协会都精心挑选取得全国肉品品质检验师资资格证并在肉品品质检验岗位上有丰富检验的老师作为主讲,学员普遍反应良好,培训效果明显,既学到了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履行职责;又学到了专业知识,做到依规检验。

三、切实做好肉品品质检验工作

品质检验范文第5篇

关键词:步骤及措施;检测;分析信息

引言

站在食品品质安全的相关内容上来看,与之相关的品质检测就是依据某食品执行的产品标准所进行的符合性检验,进而得到公平合理地检测信息,通常结果分成两类,合格以及相反。站在科学的层面上来看,该项检测活动有着非常高的技术特色,它可以有效的体现出测试的水平。而且,该项活动的精准性还关乎到使用者的切实利益,关乎到生产单位的发展问题。最常见的是如果把不合乎规定的认定成合格,那么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其对使用人的身心会带来多大的危害。相反地情况,假如把合格的误判为不达标的话,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会影响到生产单位的发展。 所以,通过这些叙述,我们能得出品质检测活动的意义是如此的关键,在本人看来可通过如下的方法来切实的提升品质检测的准确性。

1、把控好抽样步骤以及措施

在综合的质检活动中,抽样活动是非常关键的内容,同时还是首要活动,假如无法保证其具有显著地代表意义,此时就算是数据高度的精确,它的结论也必然会有误差存在。 所以,抽样活动会在极大的层面上对检测信息的精准性有作用。 要想确保抽样活动顺利开展,就要按照如下的内容来进行:首先,结合需要检测的物体的差异,在开展活动之前的时候就应该认真地对抽样进行规划,该规划信息中要涵盖具体的措施和数量以及输送的工具等等的细节内容。 通常要确保参加到此项活动中的员工要超高两个,在制造单位开展的时候,要认真地填写相关的资料,当相关单位认可之后,互相都要签字明确。 假如该项活动是在市场中进行的,就要联系相关单位,这样就可以对样本进行明确。其次, 认真的对工作者的综合素养以及思想意识开展培训活动,主要的是通过合理的措施,来切实的确保员工对抽样步骤有深入的熟悉。 而提及的思想意识 ,通常是指抽样工作者要在活动的时候严格按照公平的理念来开展活动。 除此之外,非常关键的一项内容就是要保证参加抽样的员工不能够同时进行检测,要确保两项活动独立开展。第三、在抽样的时候要确保是随机方式进行的,不过应该在相同批次的分别方位开展。 而且,为了合理的开展微生物测定活动,在开展取样活动的时候,要确保对样本的保护合理,所以,就应该认真地对其输送以及保存等活动控制好。 比如,速冻性质的,在输送到时候,要保证低温。

2、高效率的开展监检测活动

当开展完上述的抽样工作之后, 接下来就要进行检测活动,它是非常关键的一项内容。 要想确保检测活动顺利进行,就要认真的按照如下的内容开展工作。第一,应该对合乎规定的样品使用恰当的检测措施。 当工作者开展检测活动的时候,要做到盲样检验 ,样品具有唯一性标识和状态标识,这样一来就可以有效的防止检验结果的混淆,在对样品进行理化检验前样品的制备是比较关键的,其中非常常用的措施即:将固体性质的进行处理,而液体的要充分的混合,在活动中严禁发生的是当样本没有认真地混合好的前提下开展检测活动,此时必然会发生失误现象。 比如在检测蛋糕中的“ 丙酸钙”防腐剂时,对同一个样品进行了十次试验,得出的结果就是最大值是 1.98 克/千克,而最小值就是1.2l 克/千克。 我们可能会想怎么会出现如此大的差别呢 ,通过分析才得知,是因为工作者并未合理的混合材料。第二,开展工作的时候要确保用到的设备合乎规定。 这些要求中一个最重要的就是所选择的检验仪器设备的精度和性能,要符合所选择产品的检验标准精度要求。 比如,在对乳与乳制品中的三聚氰胺进行检测时,就不能应用高效液相色谱仪来对“ 婴幼儿奶粉”进行检验,因为该仪器的最低定量限为小于 2 毫克/千克,这一精度不能满足国家规定的在婴幼儿奶粉中三聚氰胺的最低限量值要小于1 毫克/千克的标准。 因此,在对食品质量的检测中 ,仪器设备的精度和性能就显得非常的关键。第三,开展工作的时候,也要确保室内条件合乎规定。通常来讲,室内条件是指其中的气温以及压力等。 这些要素的变动会对检测信息有非常大的负面作用。常见的是,如果室内的气温太低的话,会造成天平的变动性增大;如果室内的水分太多的话,就容易使得电子仪器和光学仪器的性能变得差一些;而空气中的微粒和污染成分则会对微生物的检验产生较大影响。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一般都会要求天平室、标准溶液室的温度要保证在20。 c 左右,微生物检验室要确保是无菌室。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样品的检验结果更加的精确。

3、科学合理的分析信息

从科学的定义上来讲,检验结果的准确度指的就是实际的测定值与真实值之间的相符程度。对于检验准确度的衡量一般是以其误差的大小来进行的,也就是说检验的误差越小,其准确度也就越高;检验误差越大,也就表明检验的准确度越低。因此,要想使得检验的分析结果准确度提高,就必须要对检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误差尽最大可能的避免,将这些误差减少到最小。 一般来说要判断和分析食品质量的检测过程中是否存在系统误差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进行,一种就是再做一次对照试验 ,另外一种就是通过加标物测回收率验证的方式。 要想使得食品质量检测的准确度提高,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是要保证整个的检测过程精密度要高。 不过,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即使检测步骤有着非常好的精密性特征,我们也无法保证其就是准确的。 这主要是由于在开展活动的时候,会在一定程度上有失误现象。 综合的讲,只有确保检测精确合理,才可以保证其准确。

4、认真地进行记录,做出合理的检查报告

品质检验范文第6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定产品质量状况,处理产品质量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是在处理产品质量争议时判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方式。

第三条、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以下简称仲裁检验)是指经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在考核部门授权其检验的产品范围内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过程。

第四条、产品质量鉴定(以下简称质量鉴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

第五条、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科学、求实的原则。

第六条、处理产品质量争议以按照本办法出具的仲裁检验报告和质量鉴定报告为准。

第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对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仲裁检验

第八条、下列申请人有权提出仲裁检验申请:

(一)司法机关;

(二)仲裁机构;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四)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

(五)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

申请人可以直接向质检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质检机构提出申请。

第九条、质检机构不受理下列仲裁检验申请: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二)没有相应的检验依据的;

(三)受科学技术水平限制,无法实施检验的;

(四)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对产品质量争议做出生效判决和决定的。

第十条、申请人申请仲裁检验应当与质检机构签订仲裁检验委托书,明确仲裁检验的委托事项,并提供仲裁检验所需要的有关资料。

仲裁检验委托书包括以下事项和内容:

(一)委托仲裁检验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等级,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三)委托仲裁检验的依据和检验项目;

(四)批量产品仲裁检验的抽样方式;

(五)完成仲裁检验的时间要求;

(六)仲裁检验的费用、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

(七)违约责任;

(八)申请人和质检机构代表签章和时间;

(九)其他必要的约定。

第十一条、仲裁检验的质量判定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

(二)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执行争议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产品标准或者有关质量要求;

(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未作约定的,执行提供产品一方所明示的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批量产品仲裁检验的,抽样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一)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抽样有规定的,按规定进行;

(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抽样没有规定的,按争议双方当事人约定进行;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由质检机构提出抽样方案,经申请人确认后抽取样品。

第十三条、产品抽样、封样由质检机构负责的,应当由申请人通知争议双方当事人到场。争议双方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由申请人到场或者由其提供同意抽样、封样的书面意见。

第十四条、仲裁检验的检验方法:

(一)国家强制性标准有检验方法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国家强制性标准没有检验方法规定的,执行生产方出厂检验方法;

(三)生产方没有出厂检验方法的或者提供不出检验方法的,执行申请人征求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检验方法或者申请人确认的质检机构提供的检验方法。

第十五条、质检机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出具仲裁检验报告。

质检机构负责对批量产品抽样的,仲裁检验报告对该批产品有效。

第十六条、质检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样品,除损耗品外,样品应当在仲裁检验终结后返还或者按有关约定处理。

第十七条、申请人或者争议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对仲裁检验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仲裁检验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受理仲裁检验的质检机构提出,质检机构应当认真处理,并予以答复。对质检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质检机构申请复检,其出具的仲裁检验报告为终局结论。

第三章、质量鉴定

第十八条、下列申请人有权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质量鉴定申请:

(一)司法机关;

(二)仲裁机构;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四)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

(五)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

第十九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接受下列质量鉴定申请: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二)未提供产品质量要求的;

(三)产品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四)受科学技术水平限制,无法实施鉴定的;

(五)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对产品质量争议做出生效判决和决定的。

第二十条、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指定质量鉴定组织单位承担质量鉴定工作。

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可以是质检机构,也可以是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者社会团体。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应当与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签订委托书,明确质量鉴定的委托事项,并提供质量鉴定所需要的有关资料。

质量鉴定委托书包括以下事项和内容:

(一)委托质量鉴定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等级,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三)委托质量鉴定的项目和要求;

(四)完成质量鉴定的时间要求;

(五)质量鉴定的费用、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

(六)违约责任;

(七)申请人和鉴定组织单位代表签章和时间;

(八)其他必要的约定。

第二十二条、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组织三名以上单数专家组成质量鉴定专家组,具体实施质量鉴定工作。

第二十三条、专家组的成员应当从有高级技术职称、相应的专门知识和实际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

第二十四条、专家组的成员与产品质量争议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五条、专家组可以行使下列权利:

(一)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质量鉴定有关的资料;

(二)通过申请人向争议双方当事人了解有关情况;

(三)勘察现场;

(四)发表质量鉴定意见。

第二十六条、专家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正确、及时地作出质量鉴定报告;

(二)解答申请人提出的与质量鉴定报告有关的问题;

(三)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守秘密;

(四)遵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专家组负责制订质量鉴定实施方案,独立进行质量鉴定。

第二十八条、质量鉴定需要查看现场,对实物进行勘验的,申请人及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到场,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的条件。对不予配合,拒不提供必要条件使质量鉴定无法进行的,终止质量鉴定。

第二十九条、质量鉴定需要做检验或者试验的,专家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技术机构进行,并由其出具检验或者试验报告。

第三十条、专家组负责出具质量鉴定报告。

质量鉴定报告包括以下有关事项和内容:

(一)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受理质量鉴定的日期;

(二)质量鉴定的目的、要求;

(三)鉴定产品情况的必要描述;

(四)现场勘验情况;

(五)质量鉴定检验、试验报告;

(六)分析说明;

(七)质量鉴定结论;

(八)鉴定专家组成员签名表;

(九)鉴定报告日期。

第三十一条、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对质量鉴定报告进行审查,并对质量鉴定报告负责。

第三十二条、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将质量鉴定报告交付申请人,并向接受申请的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申请人或者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质量鉴定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质量鉴定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中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有权予以纠正。

第三十五条、质检机构在其有权检验的产品范围内,应当积极承担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组织工作。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第三十六条、质检机构、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仲裁检验报告、质量鉴定报告与事实不符,并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有关人员在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工作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八条、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工作终结后,应当将有关材料归档。

品质检验范文第7篇

【关键词】 产品质量 检验 途径

质量检验就是对实体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的诸如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符合规定质量标准要求所进行的活动。质量检验是质量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要素,在质量管理中,质量检验起着重要作用,企业的生产活动是一个上下工序紧密联系的复杂过程,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各道工序都必须进行质量检验,质量检验是生产过程中必要的和正常的工序。

产品质量检验是指根据产品标准或检验规程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观察,适时进行测量或试验,并把所得到的特性值和规定值作比较,判定各个物品或成批产品合格与不合格的技术性检查活动。产品质量检验根据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通过物理的、化学的和其他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观察、试验、测量,取得证实产品质量的客观证据,并将检测结果与标准对比,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

完工产品在未经检验之前其质量状态是未知的,只有经过检验之后,才能确定产品的质量状态,检验工作对产品质量既起着把关作用,又起着预防作用。通过产品质量检验实行严格把关,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鉴别、分选,剔除不合格品,通过入厂检验、首件检验、巡回检验和抽样检验等环节,收集质量检验数据,严格把住每一个环节的质量关。及早发现并排除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半成品,以预防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做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产,不合格品的零部件不组装,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具有评价、把关、预防和信息反馈作用,能够预防和减少不合格品的产生,发现有质量问题及时做好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价,并及时报告反馈给生产、工艺、材料、设计等部门,以便采取改进措施,提高产品质量。

一、重视产品抽样检验

检验样品是由质检人员在生产企业仓库或商店柜台上随机抽取的产品。取样要有一定的公正性,才能真实地代表产品的质量水平。抽样是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第一道工作程序,也是关键工序,检测人员应根据国家产品检验标准及产品性能正确抽取样品。抽样就是通过抽取少量的样品来检测和了解这一批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能否正确地抽样直接关系着这一批产品的质量特征,影响着产品质量检验结果的准确度。如果抽取的样品不能代表全部物料成分,那么检验数据再准确也是徒劳无益的,甚至还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因此,抽样准确与否关系到质检产品的质量好坏和质检部门工作水平的高低。

抽样时必须制定合理的抽样方案,认真填写抽样单位的样单,抽样方案要有代表性和合理性,抽样后存档备查。进行抽样检验时应根据产品特点设计合理的抽样方案,做好抽样文书的填写记录,使抽样检验工作手续完备,程序完整正确;抽样数量需按抽样依据规定抽取,既不能少,也不能多,需加倍抽样的,要一次抽取;抽样检测时为保证产品检验结果真正地具有代表性,应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无论是分散随机或单纯随机还是分层随机的哪一种形式,每个被抽取的样品都具备随机性,减少抽样的随机误差;保证抽样人员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和职业素养,做到抽样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避免个别抽样人员带有倾向性,尽量从所有产品的各部分进行抽检取样,不能产生有意识抽取质量好或坏的产品行为,提高抽样的准确性与公正性。

二、提高产品检测准确度

随着经济交易活动日益频繁,产品质量检验已成为社会经济和贸易交往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涉及面广、科学性强,其检验结果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企业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产品质量检验准确度是用绝对误差值或者相对误差值来表示的检测结果与被检测真值之间的一致程度,关注的是这两个数值之间的差异程度,反映随机误差和系统误差的综合效应。不准确的检测结果会导致资源浪费、产品报废,给企业、消费者和社会都带来极大的损失。

在产品质量检测过程中人员素质、仪器设备、受检方法等客观因素都会影响到检测结果,即使技术很熟练的质检人员,用同一种方法使用同一种样品进行多次检测,检验结果也不会完全一致,这说明检测过程中误差是不可避免的。必须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提高产品检测准确度,检验方法应首选检验标准中指定的方法。对于同一产品、同一项目的检测有时会有几种方法,不同的检验方法对同一项目检测会产生偏差,检测结果也会不相同,所以要根据检验项目的性质、具体成分、含量、检测准确度的要求来选取检验方法。

当检测结果出现合格与不合格的临界值时,必须审慎地考虑到不确定性的影响,不要单凭一次检验检测、化验出的数据做为判定依据,应在采用合理的核验后再最后确定。为确保检测值准确可靠,原始记录要忠于观察到的事实,如实反映检验中的重要操作或测量、化验数据结果,并要层层把关。检验人员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前,必须做好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验产品与执行标准是否一致,环境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凡对检验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测量或检验设备,必须按时进行校准或检定,保证检验设备满足检测要求,进行实际演练验证,掌握关键环节及可能影响检验结果准确性的要素,力求做到目的明确、做法清楚,这样才能减少检验误差,提高产品质量检验的准确度。

三、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产品质量检验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质量以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检验活动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都有可能影响检验数据的准确性与产品质量检验的质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检验技术与方法的不断更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面临着技术进步与服务质量提升的竞争与压力,质检工作对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知识水平要求也不断提高。

提高检验人员的素质必须加强对检验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内部管理,明确检验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为保证各项检验任务完成,必须注重质检人员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检验人员责任感与使命感。加强对专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的培训学习,使其熟悉产品质量标准,通过科学的检验、化验方法展示出产品质量的各项质量特性,按章操作,取得准确的检验数据,出具准确公正的技术报告和结论,加强质量管理。加强检验人员法律法规、检验标准和管理知识培训,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检测水平,推行业务技术考评制和竞聘上岗制,以激励专业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和考核专业人员的实际能力。对于学有专长、知识全面、技术优良、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要从优引进,以充实壮大专业队伍技术力量。为适应当今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快和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必须造就一批精干、高效、懂业务、懂法律的质检队伍。

四、正确撰写检验报告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是质量检验机构依据产品技术对产品进行全项目测试,再经过数据处理等整理归纳后出具产品质量性能的技术报告,是质检机构为社会提品质量的公正数据,是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的法律依据,也是反映企业产品质量的重要技术资料。检验报告是检验机构的最终产品,是其工作质量的最终体现。检验结论具有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具有法律效力,对企业的声誉和经济效益产生很大影响,是质量评价、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质量仲裁的重要依据。检验报告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客户的切身利益,质量检验报告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企业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为了避免质检报告的失准而引起的行政诉讼和其他质量技术纠纷,必须遵守编制质检报告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按机构制定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要求去做,严格审核及核验,使质检报告更具有准确性和可靠性。质检报告的格式多种多样,为了使质检报告更具有准确性和严密性,必须规范有关格式和内容,应精心设计编排,有关数据的表达应使读者易懂,不同类的质检报告格式应逐一专门设计,但标题应尽可能标准化,符合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的要求。

质量检验部门通过质量检验获取准确的检测数据,掌握产品的质量信息,并通过检验结果报告的形式反映出来。检验报告应当按照一定标准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鉴定对象的性能或指标,科学性、公正性和真实性是其本质特征。检验结果的概括总结要简明、准确、精练,概念要明确,检验报告结论和建议应简明、准确,做到规范化和科学化,应把受检企业名称、型号规格、检验检测的标准和规范对该产品的总判定和结论等写清楚。

综上所述,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竞争日益激烈化的环境下,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提升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企业科技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产品质量的高低是衡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技术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产品质量检验是质量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企业质量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质量检验是生产过程中必要的工序,应当加强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和各道工序的质量检验。

产品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项或多项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与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判断产品每项质量特性是否合格,只有通过产品质量检验,才能了解产品质量状态,及时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完善产品检验和质量监督工作,必须重视产品抽样检验,提高产品检测准确度,提高人员综合素质,正确撰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是质量管理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产品监督检验是质量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产品质量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 王玉溪:如何对质检报告实施质量控制[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0(7).

[2] 郝夕军:浅谈如何加强产品质量检验[J].中国西部科技,2010(9).

[3] 蓝斌:浅谈产品质量检验方法及结果的准确度[J].科学之友,2010(14).

品质检验范文第8篇

关键词:质量检验 产品 质监部门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产品质量检验部门的职能也在发生着变化,渐渐从政府部门分离出来,变成一个能够独立依法履行质量检验职能的机构,使得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更加公正、更加客观。质量检验部门的独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它能够有效促进产品质量检验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使产品的质量检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面对当前新的发展形势,质量检验部门必须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检验水平。

一、采用科学的质量检验方法

采用科学的质量检验方法能够有效提高产品的质量检验水平,同时,还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检验的效率。现在国际上对产品的质量检验大都采用抽样检验法,即从存放产品的仓库或者商店的柜台上随机选取产品进行检验的方法,其第一道工序就是抽取样品,简称抽样,抽样在抽样检验法别关键,因为能否正确地进行抽样,直接关系到抽样检验的最终结果,假如所抽取的样品没有代表性,那么抽样检验就是失败的、无效的、徒劳的。所以质监部门应当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抽样检验。

1.要保证所抽取的产品是在随机的情况下进行抽取的,这样可以保证所抽取的产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进行抽样检验的时候,要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为以后产品质量档案的建立打下基础,同时,有助于保证抽样检验法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2.对于所抽取的样品的数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控制,如果所抽取的样品数量太小,样品则不具有代表性,如果抽取的样品数量太多,又会影响抽样检验的效率。

3.可以进行多次抽取,综合检验,因为抽样具有很强的随机性,所以检验结果也有很大的随机性,如果进行多次抽取,可以很好的减小检验结果的随机性,但是也要注意,如果抽样次数太多的话,会大大降低抽样检验的效率,所以,要合理抽样,科学检验;第四,抽样人员的素质应当比较高,防止弄虚作假或是不负责任的现象出现,保证抽样检验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准确。

二、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对于产品的质量检验,质监部门应当建立一套与当前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而且要采取切实可行的相关措施,不断促进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要本着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原则,努力把质量检验观念深入每一个质量检验员的内心,通过长时间的实践和培训,质量检验人员的质量意识慢慢得到了强化,对质量检验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有着积极的作用。

不断促进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善和发展,还需要摒弃传统的质量检验管理观念。传统的质量检验管理有两大弊病:①粗放型管理,即对于《质量管理手册》中的内容置若罔闻,将管理的规范化认为是繁琐化,凡事都想尽一切办法走捷径,脱离了实际;②不重视预防,认为只要不出事一切都与自己无关,当真正出事时,又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所措,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和损失。在这种意识指导下,是无法促进质量保证体系的发展和完善的,也不利于质量检验工作的开展。在新时期,质量检验人员应当强化质量意识,通过不断学习和培训,提升自身素质,摒弃形式主义的东西,认真落实自己的任务和职责,切实保障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转和不断完善。

三、建立一支高素质质检队伍

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人们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切实保证产品的质量是当前质量检验部门的首要任务。要想提高产品质量检验的水平,就必须建立一支素质比较高、专业知识比较强的质检队伍,只有这样,才能为国家和人民把好产品的质量关,才能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才能为企业做好产品质量检验服务。

1.加强对质量检验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产品的质量检验方式和方法不断变化和发展,一些新技术、新知识的出现,大大加快了产品质量检验的效率,同时对质量检验人员的专业技能的要求也大为提高,为此,质量检验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不断补充自己的知识储存,熟悉并掌握所检验产品的检验方法、技术要求以及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保证质量检验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可靠性。同时加强产品质量检测技术的学习交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效提升质检人员专业素质。

2.提高质量检验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质量检验人员在平时应当多学习一些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等,提高自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此外,如果质量检验人员没有较高的职业道德,那么他在工作过程中就可能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工作不认真,对质量检验工作不负责任,或者在质量检验时有很大的倾向性,易受金钱的贿赂,对原本不合格的产品予以放行等,造成产品质量检验失去原有的作用,对社会造成危害。

四、做好质量检验的原始记录

1.保证所记录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原始性。对于原始记录表格的填写不能太过随意,应当把所有能填写的项目都填上,对于不能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应当划去,在记录时要如实记录检验过程中发生的现象和计算出来的数据,原始记录一旦生成就不能再更改,否则将会失去原始性。

2.对原始记录进行“格式化”。所谓“格式化”,其实就是说原始记录所采用的表格要规范、一致,比如原始记录的格式一般固定为:检验机构全称、页码、编号、产品名称、样品数量、环境状况、检验性质、检验项目等,还包括检验人、审核人的姓名和签字。格式化的作用在于规范记录原始数据,防止以后引用数据时出现差错等,而且格式化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3.保证原始记录数据的正确性和溯源性。原始记录中数据的正确性主要包括经检验直接得到的数据、经过正确无误的计算得来的数据,还会涉及到有效数字的取舍等一系列问题。所谓溯源性,主要是指得出数据的途径和方法是明确的,有依据可循的。只有保证原始记录的正确性和溯源性,才能够确保检验结果的正确无误和真实可靠。

总之,质量检验部门应当与时俱进,及时转变自己的观念,不断创新质量检验的方式和方法,打造一支政治素养高、专业知识强的质检队伍,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质量检验部门的作用,才能为市场提供质量可靠、安全放心的产品,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有效提高产品的质量检验水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