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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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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鉴定范文第1篇

关键词:ABO血型鉴定; 正、反定型; 玻片法; 试管法

【中图分类号】R457.1+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3783(2012)11-0092-01

引起ABO血型正反定型不一致的原因有技术性问题或红细胞和血清本身的问题(如冷凝集素在室温下不发生凝集,某些病理情况下冷凝集素的效价会增加,致使在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过程中产生非特异性的凝集而干扰结果的判断),这些因素会导致ABO血型结果误判,因此,规范ABO血型定型的鉴定,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保证临床输血安全。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患者XX 女 46岁 中孕,AB型(外院结果)来我院产科门诊就诊,血常规检查结果:Hb48g/L,WBC2.8×109/L,PLT21×109/L.血型定型为AB型(玻片法),发现玻片结果于一分钟后凝集度减弱,故送输血科进一步鉴定

1.2方法

1.2.1试剂:血型定型试剂、ABO血型反定型用红细胞试剂由上海血液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抗-D试剂为英国MiLLipore(UK)Ltd制造,有上海博力医学生物科贸有限公司提供。

1.2.2方法:用经典的试管离心法严格按第3版《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1]进行。

1.3血型血清血检测

1.3.1室温下正定型抗-A凝集度1+、抗-B凝集度+-,反定型为O型,且O细胞和自身细胞凝集度+-,疑为冷自身抗体干扰实验结果,将正反定型和自身对照试管放入4℃冰箱中2-3分钟,正定型抗-A凝集度增加至2+,抗-B凝集度增加至1+;反定型O细胞和自身细胞凝集度增加至3+。再将正反定型和自身对照试管放入37℃水浴箱中3-5分钟,正定型为O型,反定型中O细胞和自身对照管结果为阴性。结果见表1。

3讨论

引起ABO正反定型结果不一致的原因有技术性问题或红细胞和血清本省的问题,常见者有以下几种[1]:1.标准血清效价太低、亲和力不强。2.红细胞悬液浓度过浓或过淡,抗原抗体比例不适当,使反应不明显,误判为阴性反应。3.受检者红细胞上抗原位点过少或抗原性减弱。4.受检者血清中蛋白紊乱或实验温度过高,引起缗钱状排列。5.受检者血清中缺乏应有的抗A及(或)抗B抗体,如丙种球蛋白缺乏症。6.各种原因引起的红细胞溶解,误判为不凝集。7.有细菌污染或遗传因素引起多凝集或全凝集。8.血清中有ABO血型以外的抗体,如自身抗I常引起干扰。9.老年人血清中抗体水平大幅度下降。因此临床检验科为了保证ABO血型检验结果的准确性,避免在门、急诊进行重大紧急抢救时发生因此而引起的输血差错事故,建议门、急诊检验科ABO血型鉴定应做正反定型。

检验鉴定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公安 法医损伤 半月板

中D分类号:DF79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30-0251-01

1 前言

半月板是膝关节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是吸收振荡,限制股骨髁在胫骨上的过度移动,协助关节以及调节压力。但其最主要的功能为传导负荷,协同维持膝关节的稳定。由于半月板的生理功能、解剖特点和所处位置等方面的关系,半月板损伤在基层法医检验鉴定中较为常见。对于半月板损伤是否有外伤引起还是原有劳损或其他原有引起就需要基层法医结合半月板解剖特点、运动机理,病例、MRI、关节腔镜等多种检查手段综合判断分析,谨慎作出正确的结论。

2 常见半月板损伤的机理

膝关节的各种运动使半月板不断承受着传导负荷的垂直压力,存在向周缘移位的水平拉力和旋转时的剪式应力。常见的损伤机理在于膝关节运动中出现半月板的矛盾运动,出现膝关节运动中的突然变化。例如当膝关节伸屈过程中同时出现旋转,甚至内外翻,半月板既要完成伸屈时的移位运动,又要完成旋转时的移位运动,或再加上正常运动中所不具备的侧向移动,就会出现矛盾运动,而使半月板被挤于股骨髁和胫骨平台之间,在承受垂直压力的同时,又遭受牵拉或剪式应力;这种矛盾运动往往是在膝关节运动中的突然变化带来的。一般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半月板损伤多是被他人用脚踢踹下肢跌倒引起半月板的矛盾运动所致。而交通事故案例中伤者多是瞬间遭受撞击时造成股骨骨折或胫腓骨骨折,半月板既受到垂直压力又突然遭受水平拉力甚至剪式应力的作用,从而引起半月板损伤。

3 法医检验要点

在日常法医检验鉴定中,掌握半月板损伤情况主要依据MRI检查情况。一般认为MRI检吮硐治半月板内点片状或类圆形高信号影,未达到半月板的关节面缘的,为半月板I级损伤;半月板内部出现水平或斜形条状高信号,未达到半月板的关节面缘的,为半月板II级损伤;半月板内部出现条片状高信号,达到半月板的关节面缘的,为半月板III级损伤,一般认为是组织学半月板已发生纤维软骨板的破裂,关节滑液渗入撕裂的半月板内导致信号增高,临床上常诊断为半月板撕裂。但大量文献统计认为有时MRI影像所见存在假阳性和假阴性,因而将关节镜检查视为诊断膝关节半月板损伤的确证标准。因此在法医检验鉴定中对经MRI检查临床诊断为半月板撕裂而拒绝手术治疗的情况,应从慎重考虑和保守意见,避免出现错误鉴定意见。

法医日常所见鉴定情况,半月板损伤者常见于中老年人。这是因为中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关节退行性改变,半月板也逐渐失水变薄,弹性降低,有些因滑膜炎性改变而发生粘连,活动度较差,半月板弹性及缓冲作用减弱,易发生撕裂或磨损,加之其特有的解剖关系,内侧半月板活动度小,较外侧更容易发生退行性变,内侧半月板常累及后角。有资料显示老年患者内侧半月板后角损伤大多无明显损伤史,大多数患者走平路时无不适或有时有不适,休息后可以缓解,多数主诉上下楼、半蹲、起立和坐下时疼痛,改变膝关节活动方向也会疼痛,查体内侧关节间隙后方明显压痛。因此对中老年半月板损伤者,鉴定时应注意鉴别外伤性还是退行性因素所致。一般来说外伤性半月板破裂是膝关节受到暴力作用屈曲时做强力外翻或内翻、内旋或外旋等动作,半月板上面随股骨髁活动幅度较大,而其下面与胫骨平台之间形成旋转摩擦剪力,超过了半月板所能允许的活动范围造成的,常同时伴有交叉韧带、侧副韧带等急性损伤。

4 结语

结合上述分析,法医对半月板损伤鉴定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必要要有外伤所致的损伤基础。要有外伤史,即明确的伤害过程事实,其次要有邻近组织损伤的事实证据,在临床上要反映出半月板周围的骨骼、韧带、软组织挫伤等损伤的事实。二是关节镜检查或手术所见的半月板明确损伤后果,要达到半月板确有破损或裂伤,而不是随年龄增长而出现的正常磨损。三是MRI检验临床检查必须达到III损伤,即有纤维软骨撕裂。最后要结合案情和被鉴定人的年龄、身体健康程度、正常侧半月板等多项情况综合分析,来慎重严谨的做出法医学检验鉴定意见。

参考文献

[1] 戴书华,廖翠薇,张冬等.膝关节骨挫伤的MRI研究[J].第三军医大学学报,2008,30(16):1508-1510.

[2] 周忠水,王树锋,王来旭等.不同方法治疗胫骨髁间后区骨折疗效分析[J].骨与关节损伤杂志,2002,17(1):58-59.

[3] ClamcyG,Shelbourne D,ZoellnerB,et a.l Treatmentof knee joint instability secondary to rupture of the poste-rior cruciate ligamen:t report of new procedure [J].J Bone JointSurg(Am),1983,65(3):310-322.

[4] 陈大威,李更田,赵涛.MRI在膝关节细微骨折法医学鉴定中的应用价值[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8,23(5):332 -334.

作者简介

检验鉴定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机零件;检验;鉴定方法

1.检验、鉴定的原则和内容

1.1原则

随着农业机械化不断向深度推进,农业机械的安全和保养至关重要。在进行机械产品的检验和鉴定时,首先要了解这些原则。(1)不但要确保机械零件的保养质量,更要尽可能的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它们的检验和鉴定,以保证它们能被最有效的使用。(2)检验和鉴定一定要遵循保养与修理规范、技术要求的原则,准确区别哪些是能用的,哪些是需要修理,哪些是已经报废了的零件。(3)使用正确的方法,才能保证检验、鉴定的精准性。检验鉴定完毕,在具体保养技术条件、技术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最适合的保养方案。

1.2内容

农业机械产品检验和鉴定,一般是对机械产品的零件、部件、总成和整体分别进行鉴定,其中最关键的零件的检验与鉴定。下面具体讲解下:(1)零件材料性质:主要是鉴定零件渗碳层含碳量、合金成分、镀铬层结构,以及橡胶材料的老化和变质程度、电器材料的绝缘和导电性能等。(2)零件表面质量:主要是鉴定零件表面是否被腐蚀,是否有波纹或是裂纹脱落,是否有刮痕或是疏松,以及表面的光洁度、硬化层厚度、对油的吸附能力如何等情况。(3)零件的尺寸精度:主要是检验零件的垂直度、椭圆度、扭曲度、弯曲度和直线度等基本条件。(4)零件磨损情况:主要是鉴定零件的凸轮机构的弯曲、翘曲、顶尖和裂纹的横梁等情况是否在允许磨损程度范围之内。(5)零件机械性能:主要是鉴定弹簧的弹力、零件的韧性、强度、抗腐蚀性和耐高温等能力。(6)零件是否有内部缺陷:主要是鉴定零件内部是否存在砂眼、裂纹,以及在烧铸中是否会有气孔、夹渣、焊缝等缺陷。(7)零件与基体金属的结合强度:主要是鉴定零件与基体金属在喷镀、电镀、堆焊层的结合程度,以及轴承合金与瓦底的结合强度、机械固定联接件的联接情况等。(8)零件或组件的质量与动平衡:主要是鉴定需要高速运动的零件在曲轴、风扇等方面的动平衡,以及活塞连杆组间的质量差。(9)组件间的配合:主要是鉴定组件间的平行度、同心度和啮合,以及它们的配合是否严密,螺栓有无松动等情况。

2.常见检验和鉴定方法

2.1感觉检验法

这种方法只适合那些对精确度要求不高,而且缺陷比较明显的检验,但对进行检验的人员要求很高,主要有这些方法:(1)目测法:在检验零件磨损程度时经常用到,譬如检验零件是否疲劳剥落、断裂、变形明显等。只需使用肉眼或者普通的放大镜。(2)触觉法:用手触摸,就能辨别零件表面磨损的深浅程度,大致判定它的磨损度。对于那些没分解的动配合件的活动量,可以通过晃动或者转动来辨别它间隙大小、松旷程度等情况。而已经开始运作的零件,可以通过摸它的温度,来判定它的工作情况。(3)耳听法:通过人为敲打零件或是听它工作时所发出来的声音,来鉴定零件的基本性能。如果敲打时,发出清脆的声音,证明不存在缺陷;反之,证明零件可能存在裂纹或是砂眼的问题。(4)比较法:想要鉴定零件在喷油嘴、弹簧等方面的技术状况,可以比较零件与新的标准。

2.2仪器检验法

即通过特定的仪器来进行检验鉴定,达到更高的精确度。一般检测零件的下面几个方面。(1)零件的尺寸:使用各种专业工具和通用量具来测量零件的尺寸。通常情况下,在角度尺寸上有各种精确要求的零件需要用测角仪、光学分度头和万能角度尺来测量;在长度和尺寸上有各种精确要求的零件需用测量仪来测量;零件的厚度需要用放射性仪器测量,以及其他更多,这里不一一举例。(2)零件的几何形状:主要是对几何形状的误差进行检测,譬如测量阶梯轴的同轴度使用自准仪或准直望远镜,测量圆度使用测圆仪,测量零件表面的粗糙程度,使用光波干涉法、针触法、光切法或激光法等。(3)零件的扭矩、弹力:每种零件都有它们各自的扭矩检验指标,各不相同。如检测螺纹锁紧扭矩只需使用普通的扭力扳手就能做到,可是要检测曲轴轴盖、连杆轴承盖的螺丝的扭矩,这些相对于重要的部件时,就得使用电阻应变计式扭矩或者硅压阻式传感器。用弹簧秤或弹簧检测仪就能检验弹力。分为自由长度的弹力、变形时的弹力两个检验指标。(4)零件的平衡:检查高速运动的零件的平衡,保证它们的正常运转。譬如使用涡流式振动仪测量发动机的轴、轴承及风扇的动平衡。(5)零件的密封性:一般是检查部件的气密性或是水密性两个方面。譬如通过检查发动机缸盖是否有渗透,来判定它是不是有裂纹;通过压力传感器来检验轮胎的气密性等。

2.3逻辑分析法

用于正处于运作或不便停机再检验的零件检测,可以通过他们在工作中是否出现不正常现象或是在线检测报警、跳闸等系统,从而进行逻辑分析,达到鉴定的效果。但是逻辑分析法有一定得局限性,必须结合仪器检验法,才能更准确的检验和鉴定零件的质量。

2.4探测检验法

要想检测零件是否有隐蔽性的缺陷,或是是否有细纹的裂纹,就得使用探测检验法。在进行探测检验法时,一定要格外仔细认真,采用不同的方法检测不同的零件。例如采用浸油振动法来检测发动机的曲轴。检测开始前,先用煤油或柴油浸泡零件一段时间,拿出擦干,在表层撒上少许的白粉,之后用工具轻微均匀地敲打零件非工作的那面,如果表面有断裂的,通过震动后,断处会显现黄色浅痕。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使用超声波无损探伤仪。

2.5状态检测法

需要使用用很多的仪器来检测,譬如流量传感器、压力传感器、速度传感器等。这种方法是先用仪器测量后,把测量的数据存入电脑,电脑再通过这些数据来判断零件的工作状态。

3.结语

只有掌握了正确的检验和鉴定方法,来判定农机机械每个零部件的质量,才能保证农机机械正常、高效的运转,以便于以后更好的维修和保养。

【参考文献】

[1]王振龙.浅析农业机械零件检验与鉴定的几种方法[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03).

检验鉴定范文第4篇

1 分离培养是临床细菌学不可缺少的基本技术,是获得纯培养物的必要手段,即使自动化仪器再先进也只能对纯菌做出鉴定。而分离培养对细菌生长繁殖特性的观察是必不可少的。需氧茵、兼性厌氧菌的厌氧菌通过常规培养方法不易区别,容易错误的把兼性厌氧菌当厌氧菌鉴定。细菌对营养的要求、温度、酸碱度、耐盐性等也是鉴定的重要依据,如奈瑟菌属的细菌形态相似,但淋病奈瑟氏菌和脑膜炎奈瑟氏菌要在血球琼脂上生长,其他奈瑟氏菌可在营养琼脂上生长;葡萄球菌在营养琼脂上生长,但链球菌只有在血琼脂上才能生长良好;肠球菌、李斯特菌和绿色气球菌在6.5%NaCl中生长良好,而D群链球菌(非肠球菌)不生长;空肠弯曲菌在42℃生长,在25℃就不生长;霍乱弧菌在碱性琼脂上生长良好,嗜血杆菌宜在5%。l0%C02环境下培养等。

2 细菌的菌落、色素、溶血性、气味是鉴定的重要依据。如葡萄球菌在羊血琼脂上的菌落直径大予链球菌,溶血性仍用于链球菌生化鉴定;普通变形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和容藻弧菌均能迁徙生长,但变形杆菌有恶臭味;而茵落扁平,边缘锯齿状,具有生姜味,产生绿色素,有金属光泽者容易辨认,铜绿假单胞菌,细菌产生红色素(粘质沙霄茵),紫色素(紫杆菌)、黄色素(聚团肠杆菌、板畸肠杆菌和嗜麦芽窄食单胞菌等)、橙红色素(红球菌)等均可缩小鉴定范围;菌落呈蜡样(蜡样芽孢杆菌),胶胨状(克雷伯氏菌和粘性绿假单胞菌),表面颗粒状(结核分枝杆菌、奴卡菌)也是相应细菌的特征。半固体培养可直接观察细菌的动力。适用于沙门菌属鞭毛抗原诱导。肉汤生长物特别适合观察细菌的排列,在液体中细菌的排列完全展开,如链球菌的链状典型,便于区别微球菌科内其他细菌,此外,还可以观察绿脓假单胞菌色素和需氧菌在液面上形成的菌膜。

3 形态学在细菌鉴定中非常重要,如奴卡菌、红球菌。对标本直接涂片根据镜检结果结合临床可以快速诊断,如泌尿生殖道标本涂片中见到典型肾形的革兰阴性双球菌分布于白细胞内外,可诊断为淋病。明确革兰染色性是细菌鉴定的前提,革兰染色错误肯定对细菌鉴定有影响。即使使用自动化仪器也是如此。同时菌体形态、染色性的观察可以修正仪器出现的错误报告。如形态观察很容易区别细菌和酵母样菌,完全可以避免误报;莫拉菌属、不动杆菌属的形态可区分其他常见非发酵的杆菌。革兰阳性菌或阴性菌、阳性球菌和杆菌,阴性球菌或杆菌决定了对细菌采用何种鉴定系统。传统方法中对染色性不定的细菌,还可通过进行万古霉素纸片法敏感试验和3%KOH拉丝试验,起到佐证作用。革兰阳性菌通常对万古零素敏感、拉丝试验阴性;革兰阴性茵则相反。抗酸染色确定抗酸杆菌,改良金泳染色是奴卡菌、红球菌的鉴定试验之一。鞭毛染色常用于非发酵菌鉴定,应用芽孢、异染颗粒和荚膜染色在相关细菌确认上都具有重要特征。

4 动力在各种细菌鉴定中是简便而关键的试验,如李斯特菌、肠球菌、D群链球菌、绿色产气球菌,它们都是胆汁七叶苷阳性,而且形态不易区分,但李斯特氏菌有动力(25℃)很容易区别;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在22℃~25℃有动力但在35℃无动力。志贺茵属无动力,沙门菌属有动力;黄杆菌属无动力,很容易区别有动力的非发酵的杆菌等。

5 氧化酶、触酶试验分别是革兰阴性菌、革兰阳性菌鉴定的关键试验,需要传统方法测试,仪器也要依据上述试验结果,选择相应的鉴定卡。氧化酶错误可使细菌鉴定错在“科”水平,如将气单胞菌误认为肠杆菌科细菌。触酶错误不可能准确鉴定微球菌科细菌,对触酶阳性发酵的革兰阳性球菌必须先确定血浆凝固酶阳性,仪器才会报告金黄色葡萄球菌。

6 传统的鉴定方法通过优先试验项目,同一科的不同属种可以选择不同的鉴定指标,具有灵活性。大肠埃希菌、普通变形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粘质沙雷氏菌、肺炎克雷伯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常见病原菌都能简便的鉴定出来。采用稳定、优质的商品生化微量管,将使生化培养基的使用变得方便,且成本低廉。

检验鉴定范文第5篇

【中图分类号】d91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__)01—0s10一o2

利用活埋方式进行杀人的案件近几年来渐有报

道+对被杀多年的尸体(尸骨)的个体识别及死因和

损伤机制的检验鉴定.仍是法医需要解决首要的问

题。作者通过检验成功破获案件1例,现予以报道。

案件资料

20__年5月初,某市破获一起6年前将一人手

脚捆绑后活埋的杀人隐案。根据犯罪嫌疑人指认埋

尸地点,在一水沟北坡处挖掘出带衣服的骨骼。将

挖出的全部尸骨按照人体解剖结构拼接,判断系一

具人体尸体骨骼。经对骨骼实验室清洗处理,晾干

后进行详细检验。

(一)尸置、姿势及衣着

挖掘出尸骨的中心现场位于某家属区北侧一东

西向水沟的北坡,深距[:请记住我站域名/]土层面1.8 m,上面水深0.3

m+土质潮湿。因系挖掘机挖掘,其尸体原始姿

势已无法判定。上身依次为:蓝色中山装(袖口有一

长63 cm的尼龙绳捆扎),蓝色方格鸡心领手工毛

衣,蓝色圆领秋衣,形态不完整,易扯烂;下身依次

为:灰黑色长裤,双膝盖处有一铁丝捆扎,并有条形

黄色铁锈附着(右下口袋有上海牌手表一只、左下口

袋有铝质钥匙一把),棕色长裤(两侧膝盖各补有20

cm×18 cm蓝色长方形补丁、臀部补有23 cm×18

cm的蓝色长方形补丁),土黄色毛线裤,扎黑色带眼

皮带。左脚自踝部缺失,右脚绿色线袜1只,袜子内

有骨骼。残留部分后跟(布质)的黑色鞋胶底1只。所有衣物颜色减弱.腐烂变污,稍用力即被扯破。

(二.)骨骼大体情况

经清理发现整个尸体呈白骨化。骨骼大体形态

完整但解剖位置移位。软组织全部崩解,无任何软

组织及成形器官组织残留,表面呈污黄色,质轻,较

干燥.所有软骨消失,无任何肌腱附着。关节面破坏

严重。颅骨1个,整体完整,上颌存留牙齿8枚(左5

右3),无义齿和镶牙。颅骨外板污黄,骨缝清晰;左

右锁骨;肩胛骨;尺、桡骨;胸椎11个,腰椎5个;骶

骨,骨盆(左耻骨、髂骨)共74块。所有长骨形态较

完整,骨干皮质稍破坏,骨髓腔呈蜂窝状,大部缺失,

关节面以外侧缘破坏严重,短骨分离,大部骨小梁暴

露.关节结节可见营养孔;各椎骨体之间分离。将颅

骨及残留的8枚牙齿浸入无水乙醇内,半小时后不

断观察,有5枚牙颈及牙根部出现橘红色,呈石竹样

改变(尸体玫瑰齿现象)。而颅盖骨、面颅骨未出现

骨荫等异常改变。

(三)法医人类学检验

选择个体识别最有价值的完整骨骼观察:胸骨

较大、长.经测量胸骨体部比胸骨柄部长2.2倍;股

骨较粗壮,股骨头大,骨体长;骨盆高而狭窄,肌嵴明

显,骨面粗糙。测量左耻骨长8.9 cm,坐骨长l0.2

cm。根据坐耻指数为87.3<92(判别值),判断性别

为男性。以下均按法医人类学[1】骨骼推断身高、年

龄方法进行推断。分别测量左右侧股骨最大长、左

右侧肱骨最大长.根据股骨最大长推断身高的回归

方程.得到身高y平均值为1625.8 mm。根据肋骨形

态推断,肋骨胸骨端凹陷较深,呈“u”形,周缘明显

增厚,有效年龄为49~55岁之间;根据锁骨年龄变

化的分级和评分,得出年龄y=49.11(误差3.97岁),

依胸骨各形态变化特点的评分,得出年龄y=53.71

(误差1.32岁)。综上所述,推断此具尸体骨骼系身

高1 625.8 mm左右,年龄50~54岁的男性。根据土

中尸体软组织及内脏器官,肌腱韧带、软骨分解消

失,结合衣物形态、腐烂程度等,推断人土时间不少

于5年:根据穿着衣物厚薄情况,分析其被害时季节

应为深秋或初春。

(四)毒物检验

提取尸体肝脏及胃肠部位的泥土,经气一质联

用(gc/ms)检测,未检出安眠镇静药、杀鼠药类等常

见毒物。

讨论

经疑似被害人家属辨认衣着及失踪时间.该尸

· 11 ·

骨经dna检验.与惟一哥哥存在亲缘关系(因死者

单身)。破案后证实,死者为毛某,男,时年52.5岁,

身高161 cm或略高(参照同龄生者),实际被害时间

为1997年i2月中旬.被埋时间距发现已6年零4

个月。

活埋绝大多数为他杀,其死亡机理是呼吸道的

阻闭.呼吸突然停止,体内急剧缺氧窒息而死。被活

埋者多处于手脚被捆绑状态或为儿童、老年体弱无

抵抗能力者;活埋的另一特征,即埋尸现场就为杀人

现场.被埋的活体常有挣扎、呼吸运动和吞咽动作,

表现为呼吸道、消化道有吸人、咽下的泥沙异物。回

但在土埋时间较长,呈白骨化的尸体中,对死因和致

伤物的鉴定一直是个难题。有人[3】报道,窒息死亡的

尸体,牙齿石竹色改变出现率95.3% ,且色深改变程

度显著,范围大,因此,牙齿石竹色改变绝大多数是

窒息死亡尸体表现的特征之一。尸体玫瑰齿现象是

机械性窒息的尸体现象之一,窒息死者的牙齿,在牙

颈部表面出现玫瑰色(或深棕红色),经酒精浸泡后

色泽更为明显。 本案鉴定中,但在排除颅骨及所有

长骨、躯干骨受到暴力作用和常见毒物中毒因素后,

结合尸体手脚外衣有尼龙绳、铁丝捆扎现象,说明生

前有被约束过程。结合玫瑰齿现象,综合做出该尸

体死因系被活埋窒息死亡的结论,仍不失为一成功

的案例。

该尸体埋于华北平原较潮湿的酸性泥土中,未

加任何包裹物,在这样的环境中埋葬6年多,首先发

现皮革腰带、橡胶鞋类形态基本完好.而棉织品、化纤

毛衣等形态不完整且及易破碎.其抗腐蚀能力很低。

在骨组织形态方面.有人[51观察发现,长骨皮质

的破坏较扁短骨轻。本例长短骨大体形态虽完整,但

软组织和软骨组织均完全破坏,尤其关节面外缘基本

消失。在法医人类学方面,年龄、性别、身高的推断,利

用我们现有的理论和方法,比较容易解决。本例中作

者在个体特征方面推断的和实际很接近,但死后时间

及尸体入土时间的推断受土质、环境、埋葬时包裹状

况、埋葬深度等许多因素的影响,有时和实际出入很

大.在具体推断时应综合考虑,慎重判断。

参考文献

[1】陈世贤.法医人类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45-82

[21 李勇亚.活埋杀死2人鉴定1例[j】.刑事技术,20__,177(6):60

[31 曾光纯.关于窒息死亡牙齿石竹色改变的初步研究[c】.北京:第一

届全国法医学术论文选编,1985

[4】祝家镇.法医病理学_[m】.北京:人民 卫生出版社,20__.228

[5】李,孙贤学,王永平.八年土埋尸体的形态变化1例叫.刑事技

检验鉴定范文第6篇

【中图分类号】d922.16;d919.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 1007—9297(20__)01—0007~03

在涉及死亡的医疗纠纷中,患者的尸体检验鉴定质量是医

疗纠纷处理的关键环节之一。高质量的尸体检验鉴定,是公正、

客观、科学地处理医疗纠纷的前提和科学的依据。但是,目前我

国缺乏一个涉及医疗纠纷的尸检鉴定质量管理控制体系,从而

无法保证每一例涉及医疗纠纷的尸体检验鉴定的质量。

因此,建立一个涉及医疗纠纷的尸体检验鉴定质量管理与

控制体系,是相当重要和迫切的。它既能体现医疗纠纷处理的

公正性、科学性,又能提高法医学鉴定人自身素质,促进法医学

及临床医学的发展。

在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方面,我国已在某些领域已有先例,

如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医院管理等等,这些均为涉及医疗纠

纷的尸检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提供了成功的模式和经验 。本

文参考了相关文献,结合尸体检验鉴定及医疗纠纷的特点,对涉

及医疗纠纷的尸体检验鉴定质量的管理与控制体系提出一些初

步的设想。

、医疗纠纷的尸检鉴定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的含义

医疗纠纷尸检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指按法医尸检工作的特

点和客观规律,运用管理学、系统学的有关理论、方法,以及相关

的法律和法规,结合医疗纠纷的特点,对尸体解剖及法医学鉴定

的全过程,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管理和控制,以达到尸检鉴定

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实现为社会大众服务的目的。

二、医疗纠纷尸检质量管理体系的指导思想

医疗纠纷尸检质量管理体系的指导思想包括公正、科学的

思想;为社会服务的思想;全面质量管理和控制的思想;标准化、

规范化、程序化的思想;管理的科学性、实用性的思想。

公正、科学的思想是医疗纠纷中尸检鉴定工作的出发点和

基础。如果没有这一点,有关医疗纠纷尸检鉴定的质量管理和

控制就无从谈起。对尸检鉴定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实际上是全

面质量管理,它包括全系统、全员、全程的质量管理,从过去的事

后质量评价变为尸体检验中的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即包

括接案检案程序、尸检鉴定人员资格、尸检规范程序、实验室规

范管理及工作程序、诊断标准化、会诊制度化、鉴定书书写格式

等一系列的有关部门、人员、工作程序及规范标准的质量管理,

形成一个质量管理体系。

在尸检鉴定中必须要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只有这

样才能尽可能减少人为的失误。涉及医疗纠纷的尸检鉴定质量

管理应是一个系统工程,但不是一个繁琐的工程。尸检鉴定工

作要求从实际出发,需符合医疗纠纷案件中的特点和规律,以求

实用、快捷。

三、医疗纠纷尸检质量管理体系的原则

尸检质量管理体系的目的就是使鉴定过程合法化、管理程

序化、技术操作规范化、鉴定结论的公正和科学化。具体原则:

(1)宏观控制与微观控制相结合,突出宏观控制的原则;(2)全面

鉴定质量与环节鉴定质量相结合;(3)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

合,突出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每一例具有不同的条件

和特征医疗纠纷尸检鉴定的质量。

四、涉及医疗纠纷的尸检鉴定管理体系构想

涉及医疗纠纷的尸检鉴定管理体系实际上包括两大方面的

管理体系,一是尸体检验鉴定程序的管理,即管理的合法化和程

序化;另一方面是针对医疗纠纷的特点,而对涉及医疗纠纷的尸

体检验鉴定具体技术的要求,即鉴定技术的规范化、标准化。

(一)尸体检验鉴定程序的管理方面

· 8 ·

尸体检验鉴定程序的管理具体包括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认

定、相关技术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规定、实验室硬件的要求、涉及

医疗纠纷法医学尸体检验有关法律规定及接案、受案的程序要

求等方面。

1.涉及医疗纠纷法医学尸体检验有关法律规定

涉及医疗纠纷的尸检鉴定可被用于判断医生的行为是否存

在过失,也有利于改进医疗质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6条

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

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

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和病理解剖专业技

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

进行尸检的义务。”由此可见,对涉及死亡的医疗纠纷尸体检验

是法制化的要求,尸体检验必须严格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2 鉴定人的资格认定

涉及医疗纠纷的尸体检验,最重要的就是对死者的死因鉴

定准确、科学,因此,要求法医学鉴定人应具备一定的资历和水

准。因为涉及患者的死亡原因、死因与疾病、损伤和医疗差错的

关系等复杂问题,要求鉴定人具有较高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法医学知识及相关的法学等知识,以及具备一定程度的综合分

析判断的能力,由此对法医学鉴定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我国目前缺乏一个相关的医疗纠纷尸检鉴定人资格的考

评、审核标准及体系。但在发达国家,如在美国,这些均由法医

局承担,因此对承担尸检鉴定的法医病理学鉴定人要求就很严

格,只有获得法医学鉴定人资格的技术人员才能承担该工作,而

法医学鉴定人资格一般是规定从业人员必须在医学院校毕业

后,做3~4年的病理科医生,再到指定的大城市法医鉴定局工

作一年,具有500例的法医尸体解剖实际经验,然后再经过国家

考试委员会考试合格,才能获得法医学鉴定人的资格,发给从业

执照。获得从业执照后定期换发执照,换发时要审核其实践工

作量及知识更新程度,合格者才能换发执照。英国、加拿大等国

家也有类似规定_3 。

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是整个湖北地区医疗纠纷尸体检验鉴

定的定点单位,1993-20__年10年间承担了410例涉及医疗纠

纷的尸检,而尸检鉴定人均为从事法医学研究、教学20年以上

的法医学专业人员,均为副教授以上职称,有硕士 研究生以上学

历,但通过根据聚类分析仍有16例属于不合格鉴定_4一,提示我

们仍要加强法医学鉴定人的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业务水平的

提高。所以,为了提高涉及医疗纠纷的尸检鉴定质量,笔者认为

在审核和考评法医学鉴定人资格时,应注意学习经历、工作经

历、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以及通过相关的考评等几个方面。

具体的包括:(1)学历:硕士研究生以上法医学专业毕业;

(2)经历:系统学习过法医学及病理学相关知识;(3)能力:独立

承担200例以上系统病理解剖及鉴定;(4)考评:通过相应考试

或考评。

3.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技术水平的考核

对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着重提到的是实验室技术人员,他们

虽然不具备鉴定人资格,但技术人员对尸检中提取的检材的检

验,是鉴定人做出正确鉴定结论的依据。因此对技术人员的资

格也应做出相应的规定,如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掌握实

验室各种常规检验方法,如常规病理切片、法医学特殊检查方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ll卷(第1期)

法、免疫组化技术及相应毒理毒化检验技术等,同时,最重要的

是定期的对其技术方法和水平进行考核,使其达到鉴定所需要

求。

4.尸检鉴定的程序

整个尸体检验鉴定工作必须按接案、受案、全面尸体解剖、

检材的提取、实验室检验、病理学鉴定及其他如药物或毒物鉴

定、会诊讨论、鉴定结论的规范书写等过程严格进行,只有这样

才能保证整个尸检鉴定结论在程序上合法,从而保证其科学性。

涉及死亡的医疗纠纷的尸体检验应按法律要求,受理案件,

但必须严格按“接案、受案的程序和要求”,对案件进行有关资料

进行审核和相关案件情况进行调查。其目的主要是:(1)使尸体

检验鉴定合法化;(2)对医疗纠纷中患者的疾病、治疗及其他可

能情况如损伤程度、药物过敏等有所了解,为全面的尸检和分析

打下基础;(3)审核医患双方提供的病历资料,辨别有无涂改和

伪造,以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

全面尸体解剖、检材的提取、实验室检验、病理学鉴定及其

他如药物或毒物鉴定等工作应严格按技术管理部分的规范和标

准进行。

会诊制度的实施,可以纠正鉴定人在鉴定活动中出现的某

些可能影响鉴定结论的主观意识,对死因进行全面的分析,以保

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5.尸体检验鉴定质量评估

每例鉴定结束后,可通过本研究提出“涉及医疗纠纷的尸检

鉴定质量控制体系”的关键指标,如鉴定人资格、尸体解剖规范

化、检材提取的标准、诊断标准等方面的指标,对鉴定质量进行

评估,使鉴定人能发扬优势,改正工作中的不足,不断提高鉴定

水平。

(二)涉及医疗纠纷的尸检鉴定技术管理

尸检鉴定技术管理主要是指对尸体解剖、检材提取、病理检

查和实验室检验等鉴定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的管理,以保证

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1.尸检的规范和标准化

尸检的规范和标准化已由公安部在1997年制定,即《尸检

操作程序及规范》,它包括一般尸体系统解剖的程序和操作标

准,但由于涉及医疗纠纷的尸体检验受医疗手段、患者本身疾

病、损伤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其还需要结合每一个医疗纠纷案

件的特殊性和实际情况,采用特殊的解剖步骤和方法。如肺栓

塞是临床最常见的诊断错误_5 。张海东等_6 (20__)报道一患者

因踝部骨折外科手术数天后死亡,尸检虽发现急性肺动脉栓塞,

但尸检常规没有规定查找栓子来源和原因的方法和规则,因此

对栓子来源无法确定,法院认为骨折不能作为死亡的直接原因,

认定医院无医疗过失。所以,要针对医疗纠纷案件的特殊性,制

定一些特殊的尸体检验的规范化、标准化操作程序和规则。

2.检材提取方法及其标准化

《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方法》是对常规

的尸体解剖提出的要求,而医疗纠纷案件往往涉及疾病死亡、损

伤死亡、药物中毒以及其他相关的医疗过失所致的死亡。因此,

需针对涉及医疗纠纷的特殊情况,进行特殊的鉴定,在此方面,

需做出相关的具体规定,制定相应的标准。

3.实验室的技术操作规范及标准

实验技术标准化是病理诊断的基础。规范的技术操作,既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11卷(第1期)

可以节约时间,又可以提供高质量病理样本。实验室应建立一

套规范技术操作程序及管理方法。如羊水栓塞是妇产科的常见

并发症之一,也是产妇分娩中常见的猝死原因,在实验室检验

中,常规的he染色可能造成漏诊,但用免疫组织化学染色方法,

检测羊水中的角化上皮细胞,可提高羊水栓塞诊断率 。李树

华等 (20__)研究医疗纠纷中涉及中草药中毒的法医学检验鉴

定程序及方法时,提出中草药鉴定的五步法,可对案件所涉及的

中草药的毒性和毒理作用进行客观的认定和评价。

4.疾病病理诊断标准

目前,对常见疾病已有病理诊断标准,但还有不少疾病缺乏

诊断标准,需进一步研究,包括对其进行免疫组织化学和分子生

物学研究,以期规范辅助诊断依据。如婴儿不明原因的猝死,通

过尸体解剖后为阴性解剖时,往往易诊断为婴儿猝死综合征

(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sids),reinhard (20__)曾对六

十余例sids进行原因分析时,通过免疫组织化学和rt-pcr

方法确诊4例为病毒性心肌炎猝死。

5.尸检鉴定报告的规范书写

尸检鉴定报告的全面和完整,对保证尸检鉴定报告内容的

真实性及其具有的法律效力非常重要,也有利于有关人员审查

和运用鉴定结论。鉴定报告应包括治疗经过、纠纷原因、临床治

疗病历记载及诊断、尸体解剖及病理所见、死因分析和最终结论

等具体内容,同时要求文字精练,表达准确充分,结论简洁。

· 9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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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待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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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9jdettmeyer r,baasner a ,marc schlamann,et al coxsackine b3 my—

ocarditis in 4 cases of suspected 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diagnosis

by immunochistochemical and molecular — pathologic investigations.

检验鉴定范文第7篇

关键词: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人员素质提升;辅助检验;专家信息库

当今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各种产品的需求种类和需求数量也与日俱增,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也更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和企业在其购买的产品达不到自己的使用要求时,会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委托人出具公正科学的产品质量鉴定报告则是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要面对的重大课题,这不但关系着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也是保证社会和谐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1]。笔者从实际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工作经验出发,对鉴定报告的质量影响较大的几个要素进行研究分析,并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把关案件受理环节,认真审查案件细节

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涉及的产品种类非常之多,其损坏或失效情况也千差万别,而往往一些细节上的差别,就会导致完全不同的分析结果和鉴定意见。可以说,没有任何两个案件的产品情况和鉴定要求是完全相同的,这就要求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在案件受理时应要求委托方尽可能多的提供案件相关材料,深入了解并研究该案的各个要点,分析鉴定要求,了解委托人的鉴定目的并与自身鉴定能力范围进行比对,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要求与委托人签订详细的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合同,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避免鉴定报告出现“文不对题”、“答非所问”的情况。

以笔者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为例,常有委托人遇到电器漏电致人伤亡的事故要求对事故原因进行鉴定,但其鉴定目的常体现为“XX电器漏电原因分析”、“XX电器致人死亡原因分析”、“XX电器是否有漏电”等,而一般情况下,该事故不单可能是由电器漏电造成的,更大程度上还可能是该电器所连接的线路出现问题而导致,如该次鉴定只是将涉案电器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电气安全性能检验,很有可能无法得到事故的确切发生原因,委托人无法得到满意的鉴定报告。因此,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案件时,应将这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告知委托人,要求委托人根据其鉴定要求对鉴定目的进行相应的修改,明确该案的鉴定内容,同时也可降低鉴定报告被质疑的几率。

二、建立健全的人员培训机制,提升鉴定人员技术水平

现如今,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迅速发展,各种产品的推陈出新速度也越来越快,产品的功能也原来越繁杂,同时,随着产品检验设备的更新换代,产品质量的检验技术和检验水平也日益提高,这就要求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人员能够与时俱进,拓展视野,了解相关产品的最新发展趋势和产品质量要求,掌握更多产品质量鉴定方法。

对此,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人才培训机制,对产品质量鉴定人员开展定期的最新法规和技术培训、学习和交流,提升鉴定人员的综合技术水平;另一方面,全国各地的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也应进行充分交流,共同打造人才培养平台,通过人才交流培养或召开年会、学术会议等方式促进鉴定人员交流沟通专业知识及鉴定经验。产品质量鉴定机构也应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定期对鉴定人员的鉴定水平和业务水平进行考核,用制度激励员工进行学习。

三、考核辅助检验机构资质水平,确保检验结果正确可靠

在产品质量司法鉴定过程中,往往需要对涉案的样品根据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直接影响着鉴定意见的判定,辅助检验机构的技术能力也对鉴定报告的可靠性和权威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单靠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自身的检验能力往往不足以应对复杂的产品检验要求,完善的产品检验机构是鉴定能力的有力保障。鉴定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就应当积极收集产品检验机构信息,掌握各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和检验范围,对检验机构的资质进行严格把关,选择国家中心实验室、高校科研实验室或其它通过实验室认证认可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备案,在其提供检验报告的同时应要求提供相关的认证认可证书和检验能力及检验范围资质证明,确保检验结果科学、准确、公正、有效。

四、建立完善的专家资料信息库,打造技术一流的专家队伍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五条规定有:“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由于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存在产品种类繁多、失效原因复杂的特点,单依靠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技术人员的是很难每次都能做出完整正确的分析判断,往往需要聘请熟悉该产品的专家共同进行鉴定,产品质量鉴定过程中所聘专家技术水平的高低是鉴定报告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

据笔者了解,由于专家信息来源渠道较少,且部分专家因对产品质量司法鉴定的不了解或考虑到潜在风险而不愿接受聘请,目前国内各产品质量鉴定机构均普遍存在专家难找、难请的情况。对此,笔者认为要解决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专家的聘请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应建立鉴定专家信息库,并对专家信息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记录记全专家的联系方式、资历、技术水平、特长及承接过的鉴定业务等信息,实时进行更新,便于有需求时进行查询;

(2)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可与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技术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聘请其中的具有中高级专业职称、相应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和专业学者作为鉴定专家;

(3)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应不定期的举办培训班,邀请参与过或愿意参与产品质量司法鉴定的专家参与学习相关法规要求及管理制度,以加深专家对鉴定的认知,更好的参与到鉴定工作中,更准确的给出鉴定意见。

参考文献:

检验鉴定范文第8篇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三季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司法鉴定业务较2011年同期增长90%以上。而所谓司法鉴定业务,主要是亲子鉴定。

虽然迪安诊断以“社会法制环境的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加强”来解释业务的增长,但超九成的爆发式增长仍然指向一个更不寻常的原因:2012年第三季度,随着六普配套户口政策的落实,相当多的“超生”人口到了扎堆报户口的时候,而为了防止虚报、冒报等乱象,浙江省强制要求有关家庭做亲子鉴定。强制鉴定为遏制乱象

为了打消“超生”户疑虑,防止其抵制六普,瞒报“超生”子女情况,2010年5月30日,公安部印发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明确“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

虽然仍须缴纳俗称“罚款”的社会抚养费,但对于长期不能落户的“超生”人口来说,这多少算是“网开一面”。

此类人口为数不少,单以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为例,从1996年到目前,该县有1万多个没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案例。不过,未办理出生证明的情况颇为复杂,除“超生”外,还包括单亲家庭、在外地分娩等。

作为应对“超生”人口集中落户潮的一项措施,浙江自2012年6月初开始实施《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婴儿出生1年后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除按本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未按时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说明和当事人的亲子鉴定证明。

至于强制要求做亲子鉴定的原因,迪安诊断旗下的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司法鉴定所所长徐长苗解释称,主要是“超生”人口在报户口时情况比较混乱,有些家庭试图把子女报在亲戚的名下,所以需要通过亲子鉴定的手段来甄别。

设置“门槛”通常是为了规范,不过有的时候也滋养陋规。

“有些家庭是‘超生’第三胎的,怕罚得比较重,所以就想报在亲戚的户口下面。”有分析人士认为,不排除某种“操作”的意愿导致亲子鉴定业务近期特别火爆。

事实上,在浙江温州,因“超生”罚款上百万元的案例屡见不鲜,在当地媒体报道的最近一个案例中,一对温州企业主夫妇被罚了130万元。

2007年,浙江省将“DNA亲子鉴定”统一收费标准规定为每人1500元,相比天价罚款,一家三口做一个司法鉴定仅需4500元。

“其实业务的绝对量并不多,比如在杭州地区,去年我们做了2000多宗亲子鉴定,今年到目前做了3000多宗。”徐长苗认为,90%的激增主要是因为基数小,因而涨幅特别显著。

检验外包:未来200亿大蛋糕

生物诊断公司业务高增长的另一个推力是司法鉴定、医学检验外包的新趋势。

“司法鉴定业务整体只有几百万,增长快是因为基数小。此外,国内司法鉴定有逐步向第三方机构开放的趋势。”迪安诊断董事会秘书徐敏说。

据徐敏介绍,该公司是国内目前唯一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旗下有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司法鉴定所和上海迪安医学检验所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等两家司法鉴定所。而浙江省目前共有6家机构提供亲子鉴定服务,生意做得“不好不坏”。

徐敏称,司法鉴定应用很广,亲子鉴定只是其中一种,开展形式包括司法机构委托、医院委托和个人委托,最主要的还是医院委托。

而迪安诊断的主营业务是做医学检验外包,从三季报看,该公司2012年1至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5.08亿元,同比增长4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42亿元,同比增长3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1.8%。

目前,受益于新医改政策暖风,医学检验外包市场正迎来一个快速发展期。国内最大医学检验外包机构之一、迪安诊断的主要竞争对手——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梁耀铭告诉记者,新医改控制医疗费用,医院检验科的思维逐渐从“以利润为中心”转变为“以成本为中心”,给医学检验外包创造了更大的发展机会。

梁耀铭说,目前国外诊断外包占整个医学诊断的30%到40%,国内占比不到1%,差距非常大:“目前国内整个医学诊断行业市场1000亿,检验外包机构仅占20亿,未来若达到20%就有200亿市场规模。”

据了解,目前国内检验外包行业最大的4家机构是金域检验、迪安诊断、浙江的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和广东的高新达安健康产业集团,浙江和广东各有两家,而整个行业有大大小小公司100多家,其中竞争最激烈的就是金域检验和迪安诊断。

凭借为大医院提供特检和为基层医院提供检验外包服务,金域检验连续5年增长率在50%以上,2012年公司营收将冲关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