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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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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合理化

[DOI]10.13939/ki.zgsc.2016.35.081

随着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为了更好地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从产品服务和销售管理到企业员工的培训都需要不同程度的改革和创新。加强企业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是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更是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是开展人才培养、提升培训成效的资金保障,如何合理地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将会对企业员工教育和培训的有力开展发挥重要作用。

1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简要介绍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是用于职工教育和培训活动的专用费用,在企业当年职工的工资总额中按照1.5%的比例足额提取,部分高要求的企业按2.5%提取。这一专项的经费用于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企业不能自行挪用,这是保障企业职工知识和技能水平得以继续教育的权利。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包含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上岗和转岗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这项经费的使用是面向企业的全体职工的教育培训,其中在企业一线职工的使用率应在60%以上。通过对职工教育这一专项经费的合理设置,对企业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培养、提高企业适应市场的竞争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2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现状

(1)企业和职工重视程度较低,部分企业未合理应用到职工教育工作中。职工教育经费在现有的企业的应用过程中,存在部分企业并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提取这部分经费或未足额提取,企业对职工的教育培训重视程度低,甚至出现部分企业将提取的这一专项资金用于企业的其他方面,企业职工也并未重视这一教育培训的权利,未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也是这一问题出现的诱因。部分企业缺乏长远眼光,没有认识到提升员工能力素质对于更好应对市场竞争的重要性,由此对培训教育工作的不重视,导致了职工教育经费没有做到合理使用的状况频频发生。长远看来,这会导致企业职工的技能和素质水平低下,进而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企业未来的发展和进步。

(2)管理机制建设不健全,对职工教育经费的应用不到位。部分企业缺乏一套完善的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机制,这也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能够充分发挥的重要原因。部分企业对这一专项经费的计提不足额,列支金额超过比例限制等状况频繁发生,正是由于在这些企业当中,对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机制建设并不健全,从而也缺乏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发放和使用时没有做到严格把关,长远以来会导致企业利益的直接损失。

现有企业里,对一线的岗位职工培训的比例较低,对于管理层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一般远超过了对基层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的应用,这是对职工教育经费的分配部署不合理的表现。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够完善,部分企业在对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中花费了大量经费,而对于一线岗位的员工和技术人才的技能培训只占有了较少的比例。这既不符合现有的相关规定,长远看来也会对企业的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体而言,一线职工人员,包括技术人才,作为接触产品生产的直接人员,工作任务和强度较大,他们的知识能力水平会直接影响到产品的质量和效率。跟随时代的进步,不断提升一线职工的知识和技术水平,不仅能够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防范错误的出现,更有利于企业改进产品和技术创新,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因此,在现有部分企业对职工教育经费的不合理部署中,这种不平衡的比例分配和不够完善的管理体系,起到了主要的阻碍作用,也将进一步阻碍企业的长远发展。

(3)监督机制不完善,激励不到位。在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不合理使用中,其中的监督机制不完善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企业中出现计提比例不当、挪用专项资金、应用比例不当等状况都时有发生,这在于企业自身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使用过程的监督力度同样不佳,没有充分利用这一专项经费提升员工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同时,企业中也存在着对员工参与教育和培训的激励程度过低的情况。一方面企业不重视员工培训,尤其是针对一线职工和技术人才,另一方面也在于企业没有有效调动职工的参与积极性,没有充分鼓励企业的职工积极参与一些教育和培训的项目,也会阻碍到这一专项经费的使用效果,由此也导致了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的不合理。

3 合理应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相应对策

(1)增强职业教育培训的重视度,有效落实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的不合理使用,在于管理层对于职工教育培训这一项目并不重视,由此导致的专项资金计提比例不当等状况时有发生,这同时导致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中培训内容质量不高等状况的出现,不能显著提高职工的各项知识和技能的水平。因此,有效使用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首先应做到加大对员工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包括管理层和员工,管理层要合理计提和使用专项的教育经费投入适当的员工培训中,选择与岗位要求相挂钩的培训内容,要认识到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对员工素质提高和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作用。企业的管理者应认真考察适当的培训课程,有效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随意挪用,有效利用培训的课程提升企业员工的素质,从而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2)合理分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在现有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中,大多出现对管理层人员的培训比例过大,而对一线员工和技术人才的关注较少。依据这一情况,企业管理层首先应认识到一线职工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性,显著提升职工的素质水平是有效促使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企业应做到充分关注基层职工,注重基层职工的工作付出和教育培训,开展丰富的培训课程,既有效提升职工的技能水平,又有效激励基层员工实现自身价值,更好地适应岗位要求,为企业服务。

(3)建立有效监督机制,进一步保障职工教育经费的有效落实。为了确保职工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企业应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评估体系。要考查职业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的合理性,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企业情况确定计提比例,同时在被培训人员的选择中,要确保基层员工的合理比例。另外,企业要监督培训课程的内容和实施效果,确保培训课程与员工能力需求相挂钩,建立相应的评估体系来评估培训效果,确保培训经费应用得当,能有效提升企业员工的知识和技术能力。

同时,职工也应有效捍卫自己参与教育培训的权利,树立主动的监督意识,企业应定期公开经费的使用情况,从经费的提取开始,到经费项目的合理选择,被培训人员的选择比例以及培训效果的考核,都应做到认真监督,从而确保职工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4 结 论

职工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不仅可以显著提高企业职工的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同时也是促进人才培养、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企业应加大对职工教育培训的关注,重视人才的培养,使人才的素质提高到更高的层次,从基层员工加大教育培训的投入,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会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使员工更好地融入企业的发展中,更好地适应市场和行业竞争,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竞争实力。

参考文献:

职工教育经费范文第2篇

我局成立于2003年6月28日,是交通运输部直属一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是国家海上专业救助机构之一。主要负责中国南海海域的国内外船舶、水上设施和遇险的国内外航空器及其它方面的水上人命救助。现有职工859人,其中岸基人员348人,救助船员511人(船员队伍中管理级船员96人,操作级船员123人)。下设9个机关处室、11个二级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提取工资总额的1.5%-2.5%作为教育培训经费。因为经费比较紧张,财政拨款不足,我局厉行节约,采取缺什么补什么、请进来、训练与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开展职工教育培训。从2003-2011年,我局实际教育经费支出年平均91.4万元,平均占工资总额比例1.49%。

加强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

1.明确职工教育经费的开支。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上岗和转岗培训;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单位批准的职工外送培训;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其他开支。职工教育经费要严格审核,严格按照开支范围列支。如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学历教育、资料费、工人技术等级鉴定培训、职称考试等项目不能在教育经费中开支。对于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要保证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60%以上向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倾斜。

2.明确职工教育培训的内容。职工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教育;岗位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以及适应性培训;管理人员业务和理论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转岗转业培训;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的各类文化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

3.切实加强职工教育管理。一是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明确教育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为规范和加强职工教育管理工作,提高职工的素质,我局制定了《南海救助局职工教育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理职责、培训内容、教育经费的使用、职工培训期间的待遇等。二是做好教育经费的预算。我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实行预算管理,做好职工教育经费的预算,是职工教育经费的来源保障。三是做好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根据职工的培训需求、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及发展前景、教育经费预算,拟定出全局年度职工培训计划,经局领导审批后,下发到机关各处室和二级单位。没有列入计划的培训项目,严格控制,提出书面申请,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局领导批准才能实施。四是签订培训协议。对培训费用大、培训时间长的项目,建议与参培人员签订培训协议,确保培训效果。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费用由参加培训的人员负责,情节严重的,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五是严格按照计划做好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确定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和任课教员,选好教材,健全考勤制度,严肃考试纪律,确保培训质量。六是做好培训效果评估,获得培训项目改进信息。教师的课程设置、授课方式、培训技能,考核培训机构、资料实用性等是否达到原定的目标和要求,受训人的知识技能是否有所提高,对培训进行评估,不断改进培训项目,调整培训计划。七是做好培训记录,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档案。做好培训记录,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原始台账,建立职工培训学习档案,完整记录职工学习与培训的情况。

4.完善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我局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上级审计机构和局内审计部门的审查。我局职工教育管理规定,教育经费由局财务处和人教处监督使用,需在局教育经费开支的,须事先将费用凭证经人教处审核后,行政负责人签字,方能到局财务处报销。人教处将不定期地对各单位的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职工教育经费范文第3篇

【关键词】小企业 小企业会计准则 应付职工薪酬 辞退福利 会计处理

职工薪酬是《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一项重要内容。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小企业的职工薪酬主要有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利、辞退福利等内容。小企业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一律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账户核算。同时,小企业根据上述内容可以分别设置按照“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利”、“辞退福利”等进行明细核算。

一、职工工资与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职工薪酬按地点归集,按用途分配,分别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2)基本车间管理人员职工薪酬计入“制造费用”账户;(3)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无形资产成本或研发支出;(3)其他职工薪酬,如行政管理人员、门市部工作人员等(含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损益。

【例1】某小企业本期发生应付职工工资总额为82 000元。其中,生产A产品发生职工工资费用为30 000元,车间管理人员职工工资费用为2 000元,基本建设工程人员职工工资费用为20 000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费用为10 000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辞退职工补偿费用20 000元。有关计算并分配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A产品 30 000

制造费用 2 000

在建工程 20 000

管理费用——应付工资 10 000

——辞退福利 2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62 000

——辞退福利 20 000

按上述应付职工工资总额(不包含辞退福利费用)的23%扣交“三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发放剩余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47 740

贷:库存现金 47 740

二、职工福利费与非货币利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并按用途分配福利费。即(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提的职工福利费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2)基本车间管理人员职工薪酬,计提的职工福利费计入“制造费用”账户;(3)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计提的职工福利费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无形资产成本或研发支出;(3)其他职工薪酬,如行政管理人员、门市部工作人员等的职工工资计提的职工福利费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小企业计提福利费超过14%部分应在年末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按工资总额14%比例计提后,小企业没有使用或虽使用但还有剩余部分,应冲回成本费用。

【例2】仍以【例1】为例,该小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并做会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A产品 4 200

制造费用 280

在建工程 2 800

管理费用 1 4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8 680

本期,小企业以库存现金支付上述福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8 680

贷:库存现金 8 680

三、“五险一金”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缴纳“五险一金”中的“三险”(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是强制的,住房公积金采取自愿原则。同样,小企业计提的保险费按地点归集,按用途分配。即(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提的保险费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2)基本车间管理人员职工薪酬,计提的保险费计入“制造费用”账户;(3)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计提的保险费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无形资产成本或研发支出;(3)其他职工薪酬,如行政管理人员、门市部工作人员等的职工工资计提的保险费计入当期损益。

需要注意的是,小企业缴纳部分计入成本费用,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例3】仍以【例1】为例,该小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43%(按20%扣缴养老保险费、9%扣缴医疗保险费、按2%扣缴失业保险费、按12%扣缴住房公积金),计提并缴纳“三险一金”(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做会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A产品 12 900

制造费用 860

在建工程 8 600

管理费用 4 3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费 12 400

——医疗保险费 5 580

——失业保险费 1 240

——住房公积金 7 440

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缴纳保险费、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费 12 400

——医疗保险费 5 580

——失业保险费 1 240

——住房公积金 7 440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个人部分) 14 260

贷:银行存款 40 920

四、工会经费的会计处理

有工会组织的小企业应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计提后上交上级工会组织部门,以收到工会组织部门开具的收据作为会计处理依据。没有工会组织的部门不得计提工会经费。计提工会经费后没有上交上级工会组织,不得税前扣除。

【例4】仍以【例1】为例,该小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并上交上级工会。做会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A产品 600

制造费用 40

在建工程 400

管理费用 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1 240

向上级工会支付工会经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1 240

贷:银行存款 1 240

五、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如果很少,企业可以在工资薪金总额2.5%范围内据实报销,作为管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即可;如果小企业发生职工教育经费较多,可按工资薪金总额的2.5%计提并据实列支;发生职工教育经费超过2.5%部分结转下一纳税年度扣除,调表不调账。即不做会计处理,而是在本年度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减发生职工教育经费超过2.5%的部分,下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发生职工教育经费超过2.5%的部分。

【例5】仍以【例1】为例,该小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职工教育经费,并在当期报销职工李华学费1 500元。做会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A产品 750

制造费用 50

在建工程 500

管理费用 25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1 550

单位职工李华报销学费1 500元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1 500

贷:银行存款 1 500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2011)[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中级会计实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1.

职工教育经费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新税法;薪金;税前扣除

金融企业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命脉,与其他从事实体经济的企业相比,金融企业的业务较显特殊,其财务会计核算也突显其行业特征,在金融企业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面,工资薪金及其相关费用的税前扣除是一项重要内容。近些年,虽然国有几大银行已陆续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实现公开上市发行股票,然而实际上许多金融企业的运作尚未完全达到真正企业化的标准。《企业会计准则》对工资薪金、福利费、“五险一金”等都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反映,“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而工资、薪金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时是不包括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项目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规定,工资薪金及其相关项目应单独、分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问题

(一)合理性原则

关于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合理性原则,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税总国税函(2009)3号文件中也进行了解释:即"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在实际操作中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可见,对工资支出合理性的判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雇员实际提供了服务,二是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合理的。实际操作中应主要考虑雇员的职责、过去的报酬情况,以及雇员业务量和复杂程度等相关因素。同时,还要考虑当地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金融企业多数是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相关性原则

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从根源和性质上与应税收入相关,即收入相关性。金融企业员工与企业之间必须存在任职或有雇佣关系是至关重要的,而雇员是否实际为企业提供了服务则是税前扣除的前提条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但不包括下列人员:①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②已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③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

企业在列支工资时,有些人员不得列入计税工资人员基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58号)规定,企业在列支工资时,有些人员不得列入计税工资人员基数:①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原企业职工;②虽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企业不支付基本工资、生活费的人员;③由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费等列支工资的职工。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企业纳税期核准计税人数按年平均人数计算,不包括应由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支付的福利、工会部门人员,以及已领取养老金、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下岗待业人员等。因此,基于老国有企业性质的特殊性,金融企业多数仍需负担离退休职工、内部退养职工的工资补助、生活费等,此项支出不符合税前扣除相关性原则的规定,因此不得扣除。

(三)实际发放原则

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适用收付实现制原则,企业已计提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不能在其未支付的纳税年度内扣除,只能在实际发放的纳税年度税前扣除。金融企业按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或者“应付工资"”账户对工资薪金进行单独核算,未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形成年末贷方余额,因此反映出的企业未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不准税前扣除,也不能作为计算包括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劳动保险扣除限额的基数。

二、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

(一)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

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在2007年1月1日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要具体事项具体对待。如发放职工困难补助费,只要是有能够代表职工利益的决定或企业内部核批文件以及职工申领凭证就可以作为合法凭据,是不需要发票的;而对购买属于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的实物资产和对外发生的相关费用则应取得合法发票。

鉴于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在金融企业等企业中较为普遍和突出,日前国税总局大企业司出台的《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进一步明确,如企业职工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的企业所得税问题:2008年1月1日(不含)以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相关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305号)规定,对在规定的标准内为员工报销的燃油费,应一律计入企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按照计税工资或工效挂钩工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2008年1月1日(含)以后,根据国税函〔2009〕3号文的规定,应作为职工交通补贴在职工福利费中扣除。

针对福利费的核算问题,国税函〔2009〕3号文件文件还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那么企业应在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下分别设置职工福利费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否则将影响到其税前扣除。

(二)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条例第41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在实践中,以实际拨缴作为工会经费是否可以扣除的前提条件,相应地要求企业应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专用收据》。

(三)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是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支出。实施条例第42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可以看出,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实际上是准予全额扣除的,只是在扣除时间上作了相应的递延。而在实践中,同样以实际发生作为职工教育经费是否可以扣除的前提条件。

三、劳动保险的税前扣除问题

职工教育经费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盈利水平;影响分析;措施

新税法与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相比,新税法有哪些重大变化,对企业盈利水平等方面有哪些影响,应采取哪些策略应对,这都是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的问题。笔者结合A勘察设计企业的资料进行研究。

一、新税法的特点

1.税率下降,税负减少。新税法实施后,税率由33%降至25%,减轻了内资企业税负,有助于促进内资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外资企业和内资同一个税率,提供居民企业公平的竞争平台,相应的提高内资企业的竞争力。2.工资税前扣除增加,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新税税法实施后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对原改组改制为股份制的企业几乎没有影响,而对其他企业则由于工资薪金的据实扣除而免予纳税调整,而较之原来少纳这部分调整增加的所得税税额。3.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新所得税法实施后权益性投资符合条件的为免税收入,而不用由于税率不同,进行补缴所得税税额。4.资本化标准提高。新所得税不要求专门借款,再一个从关联方借款的限额也扩大了。较旧法资本化标准提高,企业可以拥有更多的融资渠道。5.增加税收优惠政策新税法实施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放在扣除额和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前,较之原公式更能保证纳税人充分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一原则将在新法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得以体现。6.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政策变更。新法对业务招待费的限额扣除采取了按发生额60%和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双比例控制,还有对原规定1500万元以上部分的3‰统一调整为5‰。7.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新旧所得税税前扣除差异。尽管“三费”的扣除限额比例未变,但随着工资薪金支出的据实扣除,这三项费用的扣除基数也相应增大,同时新法规定除工会经费为拨缴外,强调了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发生”的概念,即只有实际发生并不超过14%和2.5%的支出才能税前扣除,与职工福利费原来的计提概念也不一致。8.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新旧所得税税前扣除差异。新法实施后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比例为15%较之原规定的2.5%(一般企业)大幅度提高,有利于企业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更好地提升企业形象。

二、新税法对企业盈利的影响分析

新税法的实施对企业盈利的影响,本文以A勘察设计企业为例,该企业始建于1950年,是集勘察设计、建筑科研、设备安装、道路桥梁、水利水电、房地产开发、装饰装潢、监理消防、建材生产、机械制造、国内外货物运输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A企业下属共有C、D、E、F四家子公司,A企业注册资本为1亿元,假定2012营业收入为2亿元,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万,所得税金额为800万元,净利润2200万元。新税法对该公司的影响分析如下:

(一)所得税率提高,税负增加对企业的盈利的影响

A勘察设计企业旧的所得税法规定所得税税率为33%,新税法规定所得税税率为25%。以2012年数据为例,旧法计算所得税税额为3200*33%=1056万元,新法计算所得税税额为3200*25%=800万元。新旧法比较,新法由于税率降低,减少所得税税额为256万元。

(二)工资税前扣除增加,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对企业盈利的影响

A勘察设计企业2012年全年平均从业人数为350人,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人均工资为2381元/月。旧法规定,人均每月1600元。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上述扣除限额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超过上述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新法规定合理的工资薪酬允许扣除。

新旧法比较,旧法允许扣除350*1600*12=672万元。新法允许扣除1400万元,差额为328万元,新法由于无扣除限额,减少所得税金额为328*25%=82万元。

(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对企业盈利的影响

A勘察设计企业2012年全年权益性投资收益为1500万元,主要是子公司C和子公司D。旧法规定,要根据税率差进行补税。新法规定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为免税收入。新旧法比较,旧法由于子公司C和子公司D税率都是33%,不需要补税,新法中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所以说权益性投资收益对A建筑勘察设计企业没有影响。

(四)资本化标准提高对企业盈利的影响

A勘察设计企业2012年6月新增改善设备3000万元,8月完工,公司没有从银行借款,2010年5月从子公司C借款4000万元,2010年10月从子公司F借款6000万元,为正常经营使用。当期一年期银行借款利率为6.06%,2012年本期财务费用为300万元。旧税法规定:从关联方借款不得超过注册资金的50%,即为5000万元。旧法计算固定资产资本化利息为3000*6.06%*3/12=45.45万元,计入财务费用为4000*6.06%*7/12-45.45+1000*6.06%*3/12=111.1万元。新税法计算不超过关联方借款限额(1亿*2)2倍为2亿,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借款利息,银行利息限额为4000*6.06%*7/12+6000*6.06%*3/12=232.3万元,由于固定资产资本化为45.45万元,可以计入财务费用为232.3-45.45=186.85万元。新法由于关联交易限额的增加,新旧允许扣除差额为186.85-111.1=75.75万元,新法比旧法,减少所得税税额为75.75*25%=18.94万元。

(五)增加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对企业盈利的影响

A勘察设计企业2012年营业收入2亿元,其中免税收入为800万元。新所得税法实施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放在扣除额和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更能保证纳税人充分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A建筑勘察设计企业前期没有亏损,所以此优惠政策对公司税负无影响。

(六)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政策变更对企业盈利的影响

A勘察设计企业2012年全年业务招待费为120万元。旧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新的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新旧税法比较,旧法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为2亿*3‰=60万元,新法需要比较120*60%=72万元与2亿元*5‰=100万元,可以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72万元。新旧法允许扣除业务招待费金额差为12万元,新法计算需要减少12*25%=3万元所得税税额。

(七)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新旧所得税税前扣除差异

A勘察设计企业2012年全年职工工资为1000万元,职工福利费为130万元,工会经费为1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为22万元。旧法规定按照工资14%扣除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为工资2%,职工教育经费为工资的2.5%。新法规定职工福利费不得超过工资14%,工会经费为工资2%,职工教育经费为工资的2.5%,但职工教育经费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再一个以前旧法规定工资为规定的工资标准,新税法是指的合理工资薪金。随着工资薪金支出的据实扣除,这三项费用的扣除基数也相应增大,同时新法规定除工会经费为拨缴外,强调了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发生”的概念。旧法计算允许扣除的三项费用为672*(14%+2%+2.5%)=124.32万元。新法要计算职工福利费限额为1000*14%=140万元,工会经费限额为1000*2%=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限额为1000*2.5%=25万元,由于实际发生都低于限额,所以新法计算允许扣除三项费用限额为168万元。

新旧法比较,三项费用扣除差额为43.68万元。新法由于工资薪金没有限额,可以减少43.68*25%=10.92万元所得税税额。

(八)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新旧所得税税前扣除差异

A勘察设计企业年全年广告费为800万元,业务宣传费为120万元。新法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是合并在一起考虑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原广告费支出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原业务宣传费支出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旧法计算广告费扣除限额为2亿*2%=400万元,业务宣传费限额为2亿*5‰=100万元,合计为500万元,由于两费都超过限额,只能以限额扣除。新法计算广告费、业务宣传费限额为2亿*15%=3000万,由于2010年两费合计为920万元,没有超过限额允许扣除。新旧税法允许两费扣除差额为420万元,新法由于扣除比例提高,可以减少所得税税额为420*25%=105万元。

综上所述,根据A勘察设计企业2012年实际经营情况,在新所得税法下可以节约的所得税税额=256+82+18.94+3+10.92+105=475.86万元。可见2012年在新所得税法下,相比旧所得税法计算得出的所得税,企业可以增加净利润475.86万元,企业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应对措施

(一)实施适应性战略,提升企业盈利水平

针对新税法的实施,企业应调整发展思维,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经济实力创新发展模式,实施经济发展适应性战略。应适应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的要求,从新税法框架下,寻找对企业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二)认真学习、贯彻新税法

企业上至领导下至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新税法,正确掌握和理解新税法的主要内容,使企业适应新税法的要求,用好用足新税法对企业的优惠政策,制定有利于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应对措施。

(三)更加注重规范纳税行为

新法对企业反避税的规范力度明显加大,特别注重对关联方转移定价的防范,规定了一系列相关条款,从而使以往主要是针对外资企业的反避税,自然延伸到内资企业。企业应提早做出安排,掌握和理解新法有关反避税的规定,防止被税务行政调查而造成损失。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合理布局总分机构,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参考文献:

[1]林武.企业所得税会计两种差异方法比较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09(5).

[2]缪慧频.新旧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差异比较[J].涉外税务,2008(1).

职工教育经费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教兴业战略,认真贯彻部、省厅和市局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交通工作目标,加强交通人才队伍建设,围绕为交通建设服务开展交通职教工作,以不时提高交通职工队伍素质为目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科技和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积极推进在职教育、继续教育和学习型单位建设,不时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交通事业发展和深化学习型单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保证。

二、教育目标及任务

(一)全面完成省厅局调训、培训工作

1.完成省厅(局)组织的科局级领导干部调训8人;

2.完成西部教育培训2人;

3.完成省厅(局)组织的其他培训、调训任务。

(二)积极组织路政、运政、海事、公路管理等方面人员。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积极组织系统职工参与本区组织的各类培训工作

1.完成区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年度培训任务(依照区人事局公务员培训计划落实)

2.组织系统职工参与本区党政工团组织的相关人员参与的各类适应性培训。

(四)认真组织搞好系统内部的适应性培训工作

搞好系统职工的理论学习、法制学习和新知识新业务培训工作。1.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

2.组织好系统收费人员的适应性培训工作。

切实组织好道路运输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3.依照市运管处的布置。

做好普通话推广工作。4.积极组织45岁以下职工参与普通话水平等级达标测试工作。

(五)继续抓好交通系统在岗工作人员的学历教育。

(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认真做好专门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

三、认真落实“十二五”教育规划

(一)建立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

(二)确定人才培养和人才贮藏工作。

四、认真做好其他基础性工作

完成教育工作安排和教育目标任务分类计划,6月1日前。并及时上报市局。

7月1日前报送教育经费计划。

7月20日前报送目标任务半年完成情况自查表。

12月30日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演讲。

做好职工教育基础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职工教育经费范文第7篇

关键词:公路行业职工教育 探讨

二十一世纪的头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交通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期,加快交通人力资源开发,全面提高行业从业人员人员素质,已成为提高公路行业核心竞争力的紧迫任务。本文对目前公路行业职工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改进意见。

一、目前公路行业职工教育存在的问题

公路行业各单位在职工教育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职工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当前加强职工教育虽然已逐渐成为各单位的普遍共识,但是由于职工教育发挥作用周期长,加之各单位又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倾向,使职工教育出现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怪现象。另外,虽然各单位也开展了一些职工教育活动,但往往是在上级的要求下被动进行的,这使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不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主义严重。这些问题是思想上、行动上对职工教育不够重视的具体表现。

2、职工文化素质偏低,专业技术不强

目前当前,公路行业职工知识水平参差不齐、素质有高有低。养护一线的职工多为技校生及高中以下的文化水平,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相对较少,职工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由于过去养路工从事的是简单的体力劳动,日常养护使用的工具基本上还没有脱离简单的铁锨和扫帚,这就导致了绝大部分一线职工专业技术水平不强。

3、职工教育培训的模式、方法比较单一

(1)知识体系单一,难一适应公路发展的需要。由于多年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单一的养护体制使职工只掌握了单一的养护知识,在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思考得较少,做得也较少,这种工作方式目前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2)科学技术发展快,专业技术人员应对难。随着我国公路建设进入了网络化、现代化的发展新时代,公路建设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一是工程施工和公路养护向专业化、机械化和高效化发展,施工工艺向科学化发展;二是管理方式向企业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这就对公路工程技术人员、其他专业人员及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知识要求。

(3)教育方法欠灵活,与实际结合的不够紧。职工教育仍存在着指令性的作法,存在着“教什么学什么”的问题,培训内容安排与单位实际需要不符的脱离实际的作法仍然存在,培训工作根本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4、传统的教育观念阻碍了职工教育工作的开展

人们通常把职工教育看成一种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对其功能的认识也主要基于其补充的考虑。观念上的局限性已经严重阻碍了公路职工教育的发展。当前,把文凭、职称作为职工晋升工资、提干的主要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对于选拔人才、提高整个公路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片面以文凭、职称选人用人,不仅抹杀了部分有能力但学历不高、水平高但职称低的人才,从而造成了职工对高学历、高职称的盲目追求。另外,各单位往往只重视业务技能方面的培训,忽视了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科学文化的学习;只重视应知应会内容的培训,忽视了职工发展潜能的发掘,职工学习精神、学习能力的培养;只重视教育培训的人数、次数,忽视了培训的效果和质量;只注重学历证书的取得,忽视了学习效果的检验。这些错误的教育观念导致职工对教育培训的认识产生了偏差,急功近利,趋于浮躁的心态占了上风,对职工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5、制度不完善,制约职工教育的发展

(1)职工教育制度尚不完善。目前,公路行业部分单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相应的管理办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仍未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如,领导干部及职工对教育培训的责任和义务不明确,职工教育必要的人、财、物投入未能保证,考核激励机制没有形成等。

(2)职工教育相关的配套措施不完善。目前,由于职工教育与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不相一致,职工教育培训呈现出“孤军作战”之势,对教育培训主体的引导、启发、激励以及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等方面难以发挥综合作用,诸如课件管理、考试管理、岗位资格、教师管理和奖惩考核等难以综合协调,影响了职工教育培训的效果。

二、加强公路行业职工教育的一些建议

1、转变培训观念,营造良好氛围

知识经济时代,最具竞争力的手段必然是学习。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点,尽快转变传统的培训观念,运用新思维,采用新办法,积极搞好新时期的培训工作。一要加强职工教育。要让职工明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生存竞争日益激烈,如果不从学校学习转向终身学习,没有不断地去获取新知识,那无疑将会被时代淘汰。要教育职工有强烈的危机意识,真正懂得“逆水行舟”的道理,从而自觉实现“要我学习”到“我要学习”的转变。二要努力营造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要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让培训的任务、目的、意义深入人心,营造一个人人能学习、人人爱学习的氛围,使尊重人才、渴望成才蔚然成风。要切实出台一些激励措施,如给复习与学习时间,对学有所成者予以重奖,将培训效果与工作机会挂钩,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让拔尖人才脱颖而出。

2、紧密结合交通发展,做好公路行业职工教育发展规划

实现交通与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需要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需要交通从业人员高水准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大力发展交通职业教育是提高公路行业从业队伍素质的根本保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行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公路行业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增强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职业教育纳入交通发展规划。各单位也应根据未来本单位实际发展的需要,认真制定职业教育培训规划。在制定规划中,要把职业教育育培训工作放在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的大背景下来统筹考虑,要把交通人力资源开发作为主要目标,要以提升交通队伍整体素质为根本目的,提出本地区、本部门职业教育的新思路、新举措。

3、领导重视、严密组织,加大经费投入

教育是提高职工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加强教育工作对于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职工队伍,增强单位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公路行业的各级领导要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各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结合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加强对职工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健全职工教育管理机构,选调得力的专业干部从事职工教育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管理人员队伍。要加大对教育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分级、分层、分类实施的方法对教育管理人员进行轮训,提高他们组织实施教育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为保障教育经费,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地多渠道筹集资金,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要有70%以上用于教育。并加强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4、创新教育形式,教育方式多样化

知识不仅来源于书本,实践同样出真知。改变不仅要依靠传授书本知识这一简单的教育形式,更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如技术创新、岗位练兵、技术培训、征文、演讲、辩论等,让职工将学习内容与职业岗位紧密结合起来,既提高了文化素养又增强了职业技能。还可以成立摄影、书法、绘画、文学、器乐等方面的业余兴趣小组,满足职工自身兴趣爱好的需求。职工的兴趣爱好得到了满足和充分发挥,他们浪费在其它酒席牌桌间的时间自然相对减少。

5、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职工学习业务技术的积极性

(1)把竞争机制引入人事制度改革。制订各岗位的学习培训制度,经过考察、考核,只有取得相应技术资格的人才能在一个岗位上上岗,即持证上岗。对于管理岗位,更是要通过相应的必备知识和技能的考试,并对平时工作表现进行考核,然后经过公开竞聘,才能被择优录取。

这样,可以调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同时也给职工指出了学习的方向,使职工自我加压,从而实现教育培训的目的。

(2)坚持培养、考核、使用一体化。对优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和考察,作为单位干部的后备人选,实行动态管理,在技术培训、出外考察等方面优先予以考虑,积极为他们创造学习提高、施展才华的机会。在工作中做到人尽其才,提高职工教育的效率,做到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减少教育的盲目性。

6、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职工教育的整体水平

教育的目的是提高职工的素质,更好地为工作服务。如果教育脱离了工作这一基础,就无法取得教育预期的效果。在教育过程中,应该把学习内容融入到工作实践中去,坚持教育培训是为工作实践和科技进步服务的这一正确方向,引导广大职工不断在实践中完善自己,在竞争中提高自己,在奋斗中充实自己。努力把单位建设成真正的“学习型组织”,提高职工教育的整体水平。

7、加强对职教工作的配套管理。为使培训达到预期目的,收到较好的效果,应建立考试考核制度。每个培训项目结束后,严格地进行考试与考核,实行培训、用人一体化。为改变过去条、块分割和培训用人分离的旧的培训机制。应以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为契机,逐步形成培训、用人、分配相配套的一体化运行机制。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提拔”的制度,结合人事与分配制度的改革,积极探讨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紧密结合的教育动力机制。

职工教育经费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教兴业战略,认真贯彻部、省厅和市局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交通工作目标,加强交通人才队伍建设,围绕为交通建设服务开展交通职教工作,以不断提高交通职工队伍素质为目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科技和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积极推进在职教育、继续教育和学习型单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交通事业发展和深化学习型单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保障。

二、教育目标及任务

一全面完成省厅局调训、培训工作

1.完成省厅(局组织的科局级领导干部调训8人;

2.完成西部教育培训2人;

3.完成省厅(局组织的其他培训、调训任务。

认真参加市交通局及其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二积极组织路政、运政、海事、公路管理等方面人员。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积极组织系统职工参加本区组织的各类培训工作

1.完成区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年度培训任务(按照区人事局公务员培训计划落实

2.组织系统职工参加本区党政工团组织的相关人员参加的各类适应性培训。

四认真组织搞好系统内部的适应性培训工作

搞好系统职工的理论学习、法制学习和新知识新业务培训工作。1.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

2.组织好系统收费人员的适应性培训工作。

切实组织好道路运输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3.按照市运管处的安排。

做好普通话推广工作。4.积极组织45岁以下职工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达标测试工作。

鼓励在职职工参与不脱产的文化进修。年内通过自考(函授完成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各1人。五继续抓好交通系统在岗工作人员的学历教育。

按《四川省交通系统专门人才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要求,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认真做好专门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

三、认真落实“十二五”教育规划

做好人才需求预测。一建立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

为本区交通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二确定人才培养和人才储备工作。

四、认真做好其他基础性工作

完成教育工作安排和教育目标任务分类计划,6月1日前。并及时上报市局。

7月1日前报送教育经费计划。

7月20日前报送目标任务半年完成情况自查表。

12月30日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