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治理结构

治理结构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治理结构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治理结构范文第1篇

关键词:集团 财务治理 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3-172-01

随着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发展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国企改革、国有资产重组的逐步深入,以及大集团战略的实施,集团的财务治理问题日益突出。因此,需要通过研究财务治理结构,理顺和规范在各级、各类公司的财权与控制权的合理配置问题,明确在财务上集团管什么、怎么管,各子公司管什么、怎么管,形成一个通盘的协调和激励机制,实现企业集团效率提升与风险控制的有机统一。

一、集团财务治理的研究对象

集团财务治理不仅包括集团母公司本身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之间的财务约束与激励机制,而且还包括母子公司之间和总分公司之间的财权划分以及财务约束和激励、成员企业之间财务关系的协调。集团公司的财权包括对分子公司资金管控权、预算审批权、投资决策权、融资决策权、资产处置权、收益分配权、内部财会政策和财务制度统一规范权、绩效考核权、审计监督权等。由于一个公司的财务治理结构一般是由具有实施控制权的大股东主导的,并且应服从公司法人治理的总体安排,本文所指财务治理不涉及集团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层面的财权分配问题,主要是指集团总部对其下属分子公司在财务控制权上的安排,即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之间的财权分配问题。

二、集团财务治理的基本模式

目前对于集团财务治理的主要模式有集权型、分权型、平衡型三种类型。

1.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集团公司对下属各企业重大财务决策事项有直接决策权;有权决定各子公司财务机构设置与财务负责人的任免;对子公司具体运营活动进行财务控制。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的优点是财务管理效率高,有利于企业集团发挥整体资源的整合优势,提高整体资源的利用效率。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的缺点是不利于子公司负责人的作用发挥;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会在很大程度上破坏“有限责任”这一原则;对子公司的经理人员的业绩无从评价和考核。

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主要适用于:产品单一或同一行业的企业;资源需要也容易整合的企业;子公司在集团中的重要性使得母公司不能对其进行分权;子公司的管理效能较差,需要母公司加大管理力度。

2.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集团公司将财务决策权下放给集团所属各企业,集团下属各企业独立行使经营权,集团公司仅对其经营结果进行必要的审核监督。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调动子公司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财务决策效率。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的缺点是可能造成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财务目标不一致;集团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受到一定的限制,尤其是各子公司之间的资源配置效率会大大降低;各子公司之间的战略协同度较差。

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主要适用于由行政单位转化的公司;各子公司之间业务关联度较低的多元化企业;知识产业和知识含量较高的企业。

3.平衡型财务治理模式。集团公司通过对下属公司的战略管理,达到集团公司整体战略协同的目的。同时通过对财务权利的适度划分,明确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财务决策权限,并通过对财务负责人的委派和对资金的管理,监督下属公司在财务权利的执行及战略发展的管理情况。平衡型财务治理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集团整体战略目标的协调;有利于调动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积极性;有利于发挥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资源优势;使集团整体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灵活性。平衡型财务治理模式的缺点是:增加了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在财务权限上的博弈;增加了重大事项的管理级次,使决策效率受到影响。

平衡型财务治理模式主要适用于产业关联度较强的集团公司。

三、集团财务治理的基本手段

集团公司的财权包括投资决策权、融资决策权、资产处置权、资金管控权、收益分配权、预算管控权、内部财务制度统一规范权、财务信息管控权、审计监督权等。针对每项权利的分配,集团可以使用的治理手段有以下几种选择。

1.在财务制度的制定方面:可以采用集团统一制定财务政策;集团统一确定主要财务原则,由各公司根据相应的制度法规制定本企业的财务制度;各公司自主制定财务制度。

2.在资金管控方面:可以采用资金集中管理(包括财务公司、结算中心、内部银行、统收统支、拨付备用金等方式)、自主管理制等方式。对于项目投资资金,可以采取额度内备案及超额度审批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3.在预算管控方面:可以采用经营者预算管控和出资人预算管控(模拟出资人预算管控)。出资人预算管控又可选用集权、分权和平衡等不同方式。

4.在投资权管控方面:可以采用集团各公司自主决定投资项目;集团公司确定投资方向,各公司自主决定投资项目;集团公司直接决定各公司的投资项目。集团公司可以按照不同的公司组织模式采用不同的资金支持或控制政策,如无偿划拨、无偿使用、有偿使用、比例配套、额度备案等方式进行管理。项目的实施应当有一定的排序,尤其是各公司之间的项目排序应当由集团公司进行掌控。

四、财务治理实施通道

集团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下属公司,选择合法有效的实施通道,以确保财务治理手段的顺利实施。在选择实施通道时,主要应当从目标公司的组织形式、集团控股状况、其他股东的持股情况、法律法规的要求等因素出发,考虑实施通道的建设。

1.对于分公司,由于其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因此,集团可以采用直接制定相关制度的方式实施集团财务治理手段。

2.对于全资子公司,集团可以采用制定政策下发执行的方式,保证集团财务治理权限的实施。

3.对于控股子公司,集团应当利用其派出的股权代表,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法人治理通道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或者通过公司章程确定财务治理手段的实施通道,通过对人员的间接管理确保财务治理手段实施,同时要注意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4.对于相对控股子公司,集团一方面利用其派出的股权代表充分表达意志;另一方面通过和其他股东达成管理共识,通过公司章程和管理协议的方式明确集团母公司实质的管理地位,从而保障财务治理手段的落实。

综上所述,集团财务治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合适的财权安排,建立相应的财务约束与激励机制,既调动分、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又能维护出资人的利益,最终目标是能提升整个集团的资源利用效率和信息对称度,控制集团整体风险,从而促使整个集团的价值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李桂芝.创新与完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对策,科技和产业,2007(6)

2.杨波,.经营者在财务治理中的权利、责任及风险,2005(11)

治理结构范文第2篇

关键词:治理结构;层级结构;委托;激励机制;信息披露制度

中图分类号:F2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23-0120-02

一、公司的治理结构与层级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在资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的情况下,关于所有者和人之间关系的一种安排。我国自《公司法》颁布以来,公司的治理结构方面的研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公司治理在实际运作中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公司治理实际上是一种委托关系,这是股东(委托人)将经营决策权委托给经理(人)的过程中产生的。人使用这种权利,并通过自身知识和能力的运用为委托人创造了财富,相应地获得报酬。

但从公司治理这种委托关系的形成来看,不可避免的存在下面四大问题:

(一)利益不相容

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而人只是企业的管理者,他所关心的只是自己的薪酬,所以股东的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并不意味着人的财富最大,所以其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动力必然不足,人可能会追求一些在职消费等这样的个人利益。

(二)风险不对称

企业经营不善的后果的绝大部分是由委托人来承担的,人承担的责任有限,这种风险不对称往往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而扩大,当企业规模很大时,人可能为了个人的利益而采取冒险的手段来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使委托人的利益受损。

(三)契约不完全

公司治理这种委托关系实际是一种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实际是一种不完全的契约,因为签订契约是需要成本的,尤其像委托这样的契约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双方签订的契约就具有不完全性。

(四)信息不对称

这主要是指委托人和人掌握的信息在时间和内容上可能不相同,这主要有:(1)人比委托人更了解自己的能力偏好等;(2)委托人不能完全地观察到人的行为;(3)企业的委托人对企业内部经营状况的了解远不及企业的管理人;(4)人可能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夸大企业的业绩。

这些委托契约关系的缺陷就产生了诸如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问题。逆向选择是指委托人不知大人的某些信息,以致不能预测其行为,或者人有意隐瞒自己的实际情况,使委托人无法了解到人能否更好地满足委托人的要求,从而签订有利于人的委托契约。道德风险是在委托关系签订后,人以相对于委托人具有的私人信息的比较优势,从个人利益出发,采取不利于对方的行为,从而使对方利益受损的可能性。

公司的层级结构是建立在马克斯韦伯组织社会学基础之上一种组织结构,其也是一种管理方式。层级结构经过多年的发展,其形式也多样化了,从以前的直线职能制,到事业部制、控股公司制,再到矩阵制、模拟分散管理制、多维制等。但我们通过研究可以发现,层级结构实际上也是一种委托关系,经理将自己的部分权利委托给下属,由下属完成经理目标的一种关系。

二、公司治理结构与层级结构的不同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公司的治理结构与公司的层级结构都是基于委托关系,但层级结构的这种委托关系却很少出现治理结构中的委托问题,通过对比,我发现公司的层级结构与治理结构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同:

(一)委托主体不同

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委托的主体是资本的拥有者――股东,这些委托者很少甚至不参加公司的具体决策,将公司的具体经营全部交给了人,而在公司的层级结构中,委托主体是公司中的上级主管,他们一般都参加具体计划决策,只是将部分的任务或权利委托给了下属,也就是委托关系中的人。

(二)委托客体不同

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委托的客体是资本的使用者――职业经理人,这些公司的经营者往往有机会采取利己的行为,而公司层级结构中的委托客体是主管的下属,他们一般很少有机会采取利己的行为,就是用也是能很快被控制的。

(三)监督主体不同

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监督主体一般是由股东委托,甚至是经理自己任命的,在公司中任职,很多都是由公司发薪水,他们的薪水很可能由公司的经营者所控制,所以他们很有可能与经营者一起采取利己行为,损害股东的利益;而在层级结构中,监督主体一般是由委托主体自己担任的,因此一旦出现问题,委托主体可以迅速采取行动控制过程,以避免出现严重的后果。

(四)激励机制不同

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股东往往根据一些财务指标对经理人员进行奖励,例如利润率、利润增长率等,现在很多公司也会授予经理一些股权,但很少达到预期效果;在公司的层级结构中,公司能够根据部门在公司中的地位设计系统的业绩评价指标,使下属的目标能够跟公司的目标相容。

(五)控制机制不同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一般很难能及时发现问题,或是发现问题并不能及时进行控制;而在公司的层级结构中,都有系统的控制流程,所以能够根据结果很好地对下属进行流程控制。

三、对比研究对治理结构的借鉴意义

根据以上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层级结构的对比分析,公司的治理结构可以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公司经营信息的披露

通过上面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由于委托主体的不同,在公司的层级结构中,经理对下属的行动信息可以很好的获知,所以可以采取有效的行动,而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股东对经理的行动信息并不能及时有效地获知,所以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应加强经营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国内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建设

通过对比发现,由于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优胜劣汰还是比较完善的,所以公司层级结构中的委托客体――经理下属一般很少采取利己的行动,因为采取这种行动对自己现在和将来的职业生涯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但由于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并不完善,这些职业经理人采取利己行动后,要么是股东苦于人才难觅不忍心开除,要么是被开除了重新寻找家公司继续自己的职业经理人之路。

(三)强化公司治理中的监督机制

在公司层级结构中,由于委托主体与监督主体是一致的,所以目标也是一致的,这样可以很有效地监督主体的行为。而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由于监督人与股东通常是两个团体,而且在利益上经常出现分离,所以监督人往往不能很好地起到监督作用。由于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一般很难做到委托主体和监督主体是同一人,所以要在监督人利益安排上与委托人相统一,譬如说监督人在股东那里领薪水以避免人对监督人的控制,监督人由股东所任命等这些制度安排,让监督人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四)完善经理人的激励制度

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中,经理人激励制度的不完善使得经理人往往追求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一些指标(利润率、销售增长率等),而不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所以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应建立起完善的经理人考核机制,从公司的盈利、运营、发展以及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等各个方面考核经理人的业绩以进行激励,此外还可以适当地授予经理人一些期权使其在目标上与股东相统一。

此外,我国的一些公司还存在一些特有的公司治理问题。首先是国有企业的委托主体不明确。在国有企业中,其上级主管、政府、国家或者是全民都可以看成是国有股东,但他们又没有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动力和压力,不是国有资产的真正受益者,所以并不能担任好委托主体的角色。第二是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严重等。政府的一些主管部门可以通过任命企业的厂长或是经理来控制企业的活动,但政府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这些我国特有问题还需要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来建立现代的企业制度来解决。

参考文献

[1]陈传明.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组织的结构化改造[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0,(1).

治理结构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私募股权融资;治理结构;评估原理

论文摘要:文章研究了在私募股权融资模式下,被投资公司的治理结构评估原理,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效应,探讨了被投资公司的股权结构、董事会的职业化运作和激励约束机制,提出了私募股权投资家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方法。

本文通过分析在私募股权融资模式下,企业如何克服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委托—问题,构造对治理结构效应的评估。治理结构效应是指制度的完善和效率的提高,包括股权结构、董事会的职业化运作以及激励约束机制。

一、公司治理效应的评估原理

公司治理中的各种机制设计的目的就是要达到对管理层的激励和约束。在私募股权投资中,企业的股权不是由分散的股东所拥有,而是由少数机构投资者所有。私募股权投资对企业同样可以有外部控制市场的可能,即中断追加投资,使企业很难继续得到资金,或者通过股份调整,减少管理方的股权,使管理方时时感受到来自投资方的压力。私募股权投资对企业的投资不是以依赖性的关系为准则,而是完全以企业的业绩作为投资标准,这充分反映在分段投资策略和中断投资的威胁,以及追加投资的激励机制,私募股权投资家有足够的信息来判断企业经理层的行为及其动机,并有在必要的时候采取果断行动的权利。

私募股权投资机制下的董事会是由名义上为非执行董事的私募股权投资家领导的,并为企业提供管理上的支持,推动企业的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家虽然名义上是一个外部董事或非执行董事,却相当活跃主动,形成了一个积极的内部投资者的独特模式。与一般的非执行董事相比,私募股权投资家在企业中有直接的重大的经济利益,企业的盈亏关系到私募股权投资家的收益。正因为如此,私募股权投资家愿意并且注重和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企业的发展过程有足够了解,有效地消除了信息不对称和人风险,并与企业管理层能够达成目标函数的统一。私募股权投资家代表出资方长期持有企业的股权,不可能在股市上随时套现,因此一旦企业出现问题,只能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解决,没有用脚投票的退出机制。即使在企业上市后,私募股权投资家还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持有股票,继续进行监控和管理支持,帮助企业更有力地融资,更快速地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家也吸引了其他机构投资者的长期持股,并吸引证券分析师的跟踪,使企业有更好的信息披露,而其他个体投资者也认同了这种管理支持的价值而进行长期投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利益又是独立于企业经理人员的,他们可以通过企业转售,企业回购股票,其他企业的兼并收购来达到回收投资的目的。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私募股权投资的股权相对集中,加上私募股权投资家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能力也有意愿通过影响董事会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使企业朝着更有利于股东的方向发展。

二、公司治理结构效应

(一)股权结构

公司价值是公司股权结构的函数,之所以会存在这种函数关系,是因为公司股权结构与促进公司较好经营运作的诸多治理机制之间具有相关关系,并对这些治理机制发挥作用具有正面或负面的影响。这些治理机制包括激励、收购兼并、权争夺以及监督机制。

由于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委托—问题的存在,管理者和所有者之间的目标函数不一致需要股东对管理者实行有效的监督。如果公司股权高度分散就会导致无人愿意也无人能够去监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而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能够在相对无约束的环境条件下,追逐自己个人的利益,而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股东监督企业经理人的成本将由自己承担,而其收益却为所有的股东所分享,因而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股东没有对企业的经理人进行有效的监督,所以股权的相对集中能较为有效地解决现代企业中经理人的监督问题。但如果股权高度集中的话,大股东有可能会利用其控股权为其自身牟取利益,而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因为具有绝对控制权的股东也可以控制董事会,从而对包括经营管理、兼并收购在内的一切决策都具有绝对控制权。

私募股权投资是通过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最后以退出实现资本增值的资本运作过程,利用在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以及丰富的经验,帮助创业企业建立规范的制度,解决各种问题。私募股权投资的目的决定了其一般不要求有绝对的控股权而只要求有相对的控股权,相对的控股权有利于对公司进行实质上的监督管理。所以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入主的公司一般都具有两到三个有相对控制权的股东,这样就会形成一种制衡机制,既避免了无人管也避免了大股东谋取私利的现象。

通过比较私募股权投资入主前后被投资公司前三大股东拥有股份的比例变化,以及比较同类公司前三大股东拥有股份的比例,可以看出被投资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否更加趋于合理。

(二)董事会的职业化运作

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除股东大会拥有或授予其他机构拥有的权利以外,公司的一切权利由董事会行使。私募股权投资家既是股东又是专业的管理和财务专家,具有良好的教育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建设高效的董事会包括制度的建设和公司治理文化的建设。对于制度的建设,只要请专业的管理咨询公司就能完成,但是制度的贯彻实施要涉及到公司治理文化的建设,而这只有具备专业知识和理念的股东才能做到。这也是私募股权投资能真正有效的改善被投资企业公司治理的关键所在。通过分析被投资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专业化程度,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董事会的效率和职业化程度。

(三)激励和约束机制

1.激励机制。所谓激励机制是指用“利诱”的办法来激励管理层为股东利益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努力,同时防止其为了个人利益或管理层集团的利益而损害股东的利益。私募股权投资家往往通过股权和期权的办法来构筑针对被投资企业管理层的激励机制。

对管理层的股权和期权安排是最普遍的一种激励方法,在私募股权投资的企业中,私募股权投资家投资的目的是为了通过持有具备增长潜力的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到一段时期后出售获利,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家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份百分比一般在10%~40%之间,而安排相当一部分股权份额由企业管理层持有。对管理层的这种股权安排一方面是满足管理层对控制自己创建企业的需求,同时也使管理层的利益和企业的兴衰相一致,实现了和私募股权投资家利益的一致性。对管理层的期权安排的目的是要将管理层的利益和被投资企业价值的增长联系起来,从而使管理层努力增加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因为只有当被投资企业的价值达到最大时,私募股权投资家才能顺利出清手中的股份,并实现超额利润。这时管理层、被投资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家各自的利益通过期权安排也达成了一致。期权安排的做法是允许管理层在实现未来经营目标时按照事先约定的较低的价格或无偿的增持企业的股份。

治理结构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财务治理结构财权配置资本结构激励约束

一.对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认识

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是内含于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关于企业财权配置的一种制度安排,可以说财务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和重要组成部分。财务治理结构可理解为:是以财权为基本纽带,以融资结构为基础,在股东为中心的共同治理理念的指导下,通过财权的合理配置,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和企业决策科学化的一套制度安排。财务治理结构是财务治理发挥效力的依据,只有解决好财务治理结构的相关问题,才能切实地提高财务治理乃至公司治理的效率。

二.财务治理结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

公司治理是一种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安排机制,通过这种机制来解决问题及经营者选择问题,而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可归因于公司相关成员之间存在着经济利益上的冲突。如何协调和解决好这种经济利益方面的冲突是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之一。从公司治理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来看,可将公司治理分为:财务治理、生产治理、人事治理、市场治理等几个方面,财务治理作为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这种经济利益方面的冲突。财务治理以企业财权为核心和纽带,是一种企业财权的安排机制,通过这种财权安排机制来实现企业内部财务激励和约束。财权是关于企业财务方面的一组权能,包括收益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预测权、财务决策权等。而这些权能如何配置正是财务治理所要解决的问题,且财务治理的财权配置最终从两个方面影响公司治理:首先是形成一种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从制度上影响;其次是形成特定的财务结构(或资本结构),从结构上影响。

三.建立以“财权配置”为核心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

(一)财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结构的核心

一般说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分层财务决策机制构成了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财务治理结构就是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各自的权责利界区,以形成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利制衡关系,最终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运行。简言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主要功能就是配置权、责、利。在这三个要素中,财权的配置是前提,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建立的基础是公司财权的配置。在公司的权利结构中,财权是一种最基本、最主要的权利,因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活动最终都会通过资金和资产的相互交换或转变加以完成并在财权上有所体现。因此,以财权配置为核心建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可以说是抓住了公司财务治理结构中的“纲”。这种治理思想的优点有:(1)可以加强控制的广泛性和渗透性。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财权的涉及面最为广泛,大到重要投资、小到日常收支都受其影响。因此,以财权配置为中心构建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可以提高公司财务治理中的控制力和控制范围,减少失控区域。(2)可以有效地防止人的败德行为的发生。人败德行为的主要目的是谋取私人利益,这种利益集中体现在财务利益上。而以财权配置为中心建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可以通过财权的恰当配置和约束机制的设立,堵塞资金漏洞,防止利益流失,从而有效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3)反映了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本质。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实质是有关公司财权安排和利益分配问题,这种财权安排和利益分配的合理与否是公司财务绩效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从总体上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是一个有关财权的合约安排,财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结构的核心。

(二)资本结构是财务治理结构的基础

资本结构是指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例关系,只有选择合理的资本结构,才能协调好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立有效的财务治理结构。可以说资本结构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财务治理效率的高低,股东和债权人如何在企业治理中发挥作用,是研究资本结构在企业财务治理中作用的关键。因此说,资本结构对财务治理结构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是财务治理结构的基础。

(三)分层财务决策机制的建立是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关系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关系,他们之间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就是依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所有者、经营者、财务经理人员分工协作的分层财务决策机制。具体内容如下表:

财务决策层次财务治理主体财务决策内容

所有者财务所有者,股东(大)会

经营者财务董事长,总经理

财务经理财务财务经理,财务人员①决定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②选举董事③批准企业财务预决算④决议公司清算、分立、合并

①具体财务战略②合理的组织③有效的控制批准预算④动态协调⑤聘任或解聘财务经理

①拟定各种计划②具体日常财务决策③财务分析与报告④实施财务预测

此外,还需专设监事会,对董事会、总经理、财务经理的活动进行监督。监督权不只是配给监事会,另外还包括委托关系链中上层对下层的监督权,这些监督权的分布是:股东会对董事会的监督权,董事会对财务经理的监督权等,即对某一财务决策层人员来说,既要接受上一层级的监督,又要接受监事会的专门监督。(四)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是财务治理结构实现的重要前提

现代企业理论研究认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结合体。由于股东、董事、经理各方各自拥有不同的信息,从而导致了他们各自之间存在着信息非对称性和利益不一致性,于是就产生了经理人员运用其信息优势进行“偷懒”和谋取私利的“机会主义”行为,出现“欺诈”和“偷窃”现象。因此,经董事会与经理人员之间所签定的合约必然是一份不完全合约,不完全合约必然会影响企业各种资源配置的效率。为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费用,企业内部必须建立起激励与约束相匹配的机制,这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内容。

首先,建立相应的财务激励机制,促进经理人员的经营决策与公司长期发展利益相一致。按照现代委托—理论研究的结果,通过实行对“剩余索取权”的合理分配可以建立相应的财务激励机制,具体实施措施如经理人员持有大量公司股票,对经理人员实施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方式,从而激励经理人员不断努力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企业市场价值越大,其自身价值也就越大。当然,激励机制离不开一个完善有效的财务资本市场,而其作用的发挥则有赖于财务治理结构乃至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其次,建立相应的财务约束机制可以减少经理人员的“偷懒”和“机会主义”行为。财务经理人员的制度约束主要包括:①建立一个有效的市场机制:包括透明公开的经理人市场,信息披露透明真实的资本市场,有约束力惩罚措施的接管市场,公平竞争的产品市场等,用以加强对财务经理人员的约束,控制“内部人控制”和防止经理层财务行为的短期化等。②通过监事会加强内部审计,切实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③培养财务经理人员的责任观,强化对财务经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参考文献:

[1]张栋,杨淑娥.论企业财权配置—基于公司治理理论发展视角[J].会计研究,2005,(10)

[2]伍中信.现代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的形成与发展[J].会计研究,2005,(10)

[3]林钟高,叶德刚.财务治理结构:框架、核心与实现路径[J].财务与会计,2003,(4)

[4]伍中信.现代企业财务治理结构论纲[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4,(5)

[5]汤谷良.经营者财务论[J].会计研究,1997,(5)

治理结构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控制 环境再造

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上相继出现了“郑百文”、“猴王”、“德隆”等严重的财务舞弊案。上述企业的财务舞弊行为既欺骗了投资者,使自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同时又损害了资本市场的秩序,给经济甚至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通过对上述事件剖析,我们会发现,导致上述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财务控制体系存在不同程度的失效。而公司财务控制体系是依据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特征而建设的,因而我们可以推断出企业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和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的缺乏是导致上述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本文正是基于此,通过研究现代企业财务控制与公司治理结构之间的关系,提出企业应当建立以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结构为基础的现代企业财务控制体系。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财务控制的概念

公司治理结构是解决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相分离以及由此产生的委托等问题的一套关于利益和职权关系的制度安排,主要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经理层及股东之间的关系,包括董事会的设置与功能、经理层的聘选与职权、公司股东会的权利和责任分配以及相应的监督与激励方面的制度安排等内容,此外公司治理机构还涉及到公司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诸如债权人、客户、员工和社会公众等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以解决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决策、监督、激励、受益和风险等分配问题。

财务控制标志着现代企业的管理水平,它通过调节、沟通和合作,运用特定的方法、措施和程序,通过规范化的控制手段,对企业各个层次上的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并将个别、分散的财务活动整合起来,对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和保证企业财产的安全发挥着重大作用。为了能有效调节企业内部的财务关系,理顺企业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笔者认为应该从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对企业内部财务控制作出定义,即企业所有者以公司所有权安排为基础,通过委托链在公司内部不同组织和结构上分层实施财务控制权和财务收益分享权,从而明确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

二、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控制的关系

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内部的财务控制是息息相关的,两者相互影响,密不可分,具体关系如下:

1.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财务控制的目标是一致的

公司治理结构是为了解决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委托问题,明确各利益相关主体而做的制度安排,其最终目标是建立分权制衡的企业组织机制和企业决策运行机制,以保证公司安全运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企业财务控制的目标是保证企业财务决策的科学性以及企业会计资料的真实、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风险管理,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财务控制体系是根据公司治理结构而设计的

企业财务控制体系的建立要适应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特征,能够维持公司治理结构中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相互制衡的关系。财务控制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实施要借助于公司治理结构,渗透到公司治理结构中组织和管理的每个层面以及生产和经营业务的全过程,以覆盖公司所有的岗位和部门。健全的财务控制体系的实质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体现,当公司治理结构发生变化时,如果企业不能及时调整财务控制结构和目标,就必然会导致其财务活动及行为的不合理性和不规范性。因此可以说,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有效实施财务控制的保证。

3.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财务控制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一方面,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企业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内部财务控制作用的发挥,使财务控制发挥最大效能;另一方面,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有赖于企业建立和强化健全而有效的财务控制体系。强化财务控制体系是保证投资者权益和经营者利益双重目标合理匹配的基础和前提,可以说,如果企业没有良好的财务控制体系,就不可能保证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

三、建立基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现代企业财务控制

公司财务控制从属于公司治理结构并居于核心地位,是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存在和运行的一个重要系统。因此建立现代企业财务控制,再造企业财务控制环境,要与公司治理结构相一致,笔者认为要再造基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企业财务控制环境需采取以下措施:

1.理顺企业产权关系,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企业产权制度直接关系到从事财务经济活动的当事人的行为,是一种确认和保障财产持有人利益的制度。当产权制度发生变化时,公司治理结构也会发生变化,进而导致财权的配置结构的变化,最终使企业财务行为发生改变。企业财务主体的不清晰或其责、权、利安排的不对等是我国企业财务治理结构失衡和无序的根本原因。因此,要想有一个规范的财务控制体系,就必须先理顺产权关系,建立起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财务主体的明晰性。

2.建立起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财务机制

主要做法如下:

第一,建立财务决策机制。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具有核心地位,应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分别建立所有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财务经理财务。

第二,健全财务监督机制。企业财务监督包括企业内部监督、社会中介机构监督和政府行政监督三个方面。要切实做好从这三个不同角度对企业财务实施的监督。

第三,健全财务激励机制。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相互分离的,所有者已不再是经营者,两者之间的关系是靠双方商定的契约来加以协调的。企业应通过各种激励方式提高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利益相关度,使经营者意识到其行为不仅关系到公司利益,更与其获得的报酬直接挂钩,从而保证经营者做出的行为决策有利于公司,有利于所有者,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生存和发展。

第四,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中,引入竞争机制能对经理人能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此外,企业要从制度上承认经理人的地位和功能,并通过公平竞争及经营业绩的考核,将企业的利益增长与经营者的报酬密切联系起来,增强经营者的所有者意识,这样能对经理人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使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家。

3.健全基于公司治理的财务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

基于公司治理的财务组织结构是指从财务机构设置、权责配置、人员配备、财务控制中心定位等方面来确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经理层等权力主体之间关系的制度安排。在法律框架内,基于公司治理结构设计财务组织结构,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权制衡制度。

4.实施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并行的财务监控模式

当前,现行监事会模式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现代管理的要求,企业财务监控职能得不到很好的履行,针对这种问题,公司财务监控可以采用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并行的模式。

第一,审计委员会应对诸如对外投资、资产分配、公司发展战略、经理层对决策执行的结果等进行制衡、审查、监督和评价。

第二,监事会应将审核公司财务、执行信息披露原则、监督董事会良好运作、监督经理和董事经济行为以及监督公司重大决策的执行过程作为其监督职责重心。

第三,董事会对决策的执行结果及其偏离度评估,可以由监事会同审计委员会和外聘评估机构联合进行评估,并各自作出相应的事后评估报告。

5.建立人力资本的内部财务治理结构,鼓励员工参与财务治理

当今世界,人力资源是比物力资源更为重要和宝贵的经济资源,人力资本的财务治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内部财务控制权和财务收益权的合理配置,保证经营者财务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有效激励企业经营者为实现公司目标而努力。此外,使员工参与公司财务治理,可以极大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其主人翁意识。

四、结论

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目的是要建立高效、富有活力、激励约束相容的公司财务控制机制,保证财务运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健全的财务控制机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决策效率,完善公司控制机制,加速公司的制度化建设;能够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性,可以弥补财务契约的不完全性和财务责任的不对等性;能够正确处理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应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再造企业财务控制环境。

参考文献:

[1] 王云沛.从公司治理结构上完善财务控制.华章,2007年1期

治理结构范文第6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多样性

从交易费用论的观点看,企业是要素所有者相互交易产权的方式,从而也是交易过程中一系列不完全契约的联结体①。这些契约治理着公司发生的交易,使得交易费用低于由于市场组织这些交易时发生的交易费用。而公司的治理安排,就是以契约的方式,规范公司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关系,治理它们之间的交易,来实现公司节约交易费用的优势。

契约是否有效,关键就在于确定在出现未预期的情况时谁有权作决策,这就是所谓的“剩余控制权”②。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就是在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配置剩余控制权,进而在此基础上决定剩余索取权的分配。通过选择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使之对企业所有权进行配置,形成企业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对称,从而通过对产权关系的治理降低内生交易费用③,确保企业决策效率。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司治理的实质就是明确产权关系的契约。

产权制度作为分配、行使有限资源管理权的结构,是经济组织和决策的重要因素。产权制度决定了分配的动力机制、分配的决策权和决定了商业交易费用的标准,这些要素结合在一起,就确立了经济活动的结构。一般而言,产权以相互关联的两个基本的方法,形成公司的治理结构。第一,产权在给定的环境下,决定生成企业的形态。和其他组织一样,企业也是在对应固有制度框架和交易费用形态下产生的。产权在经济体制下创造费用和收益的生产函数,形成企业,并决定其参与者。比如,在产权不确实的环境下,由于确立必要的管理结构费用过高,就培育不出股东分散的大规模的公共企业。第二,公司治理结构受所有权制度的制约,换言之,治理技术和形式只能在产权制度所授予的管理结构的“资产组合”中选择。比如,如果法律规定禁止金融机构持有公司股份时,银行对企业的监督就不会那么积极。根据不同的产权规则会产生差异性的公司治理结构,即产权制度是各国公司治理结构多样性的重要原因。

所以说,产权制度不仅决定了谁是游戏的参与者,还决定了游戏规则(诺斯1990)。可以看到,欧洲大陆和日本的公司是内部治理体系,其特点是非上市公司为主,少数大股东(如大银行)直接行使控制权(经营权由经理掌握,负责日常决策),不存在公司控制权市场,其他相关利益者在公司有代表权。而英美的公司是外部治理体系,其突出的特点是以分散的个人投资为主体的英美公司通过间接的市场手段建立治理机制,具体包括外部接管的潜在威胁、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股东大会动议、董事会直接指导,而银行只在企业破产重组时才暂时拥有公司的资产。

既然公司的治理结构只是在不同的约束条件下的局部最优,那么从本质就没有什么优劣、先进和落后之分。特别是在民族国家的前提下,各种治理结构会沿着一定的路径演进和变化,体现一定的产权结构和法律精神,延续一定的历史,遵循一定的传统。上面提到的两种治理结构的形成均是与其独特的意识形态和社会文化环境相联系的,两者的竞争优势从本质上看源于制度与环境的契合,很难说一种治理结构优于另一种治理结构。在某种约束条件下,一种治理结构中的优势可能意味着另一种治理结构中的劣势,但环境的变化却会使这种比较优势随时成为比较劣势。

当然,全球化浪潮试图改变着这一切。于是我们看到,市场的全球化与系统之间的竞争对治理结构施以收敛化的压力,公司的治理结构在竞争中趋同:比如在美国,金融机构,特别是投资基金、退休基金等,在证券市场中的作用已日益重要,其持股比重已高达44%。这些专业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有效地解决了信息成本高昂和信息不对称矛盾,进一步加强了所有者对管理者的监控;同时,美国公司为建立长期战略联盟,加强经营协调目的而进行的关系型投资也正在增加,日本和德国流行的长期关系型投资战略正在被美国吸收。日本的公司治理调整主要体现在对公司财务和投资者之间相关信息的公开性要求上。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和国际化使日本公司由依靠银行系统转向证券市场,股权融资在整个资本中的百分比从1980年的12%上升到目前的30-40%,表明日本正在向市场化转变;同时,随着日本泡沫经济的破灭,市场对管理者的监控压力正在增大,内部人控制问题正有所弱化,终身雇佣制也正面临挑战。德国的调整有些类似于日本。德国的公司日益倾向于在证券市场上融资,许多著名公司已成为全球上市公司,如一家公司常在纽约、伦敦和东京等地同时上市。为此,这些公司还按照国际惯例调整其治理结构,并增强其信息的透明度。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这种融合式的发展过程中,一个明显的现象是:法律和产权制度改革在政治上的困难程度成为收敛的强力制约,影响着最优选择的拓扑结构,并从质上决定了治理必然呈现多样性。既然,以上两种治理模式的产生是由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决定的,同时也受到主观偏好的影响,那么在其进一步的发展则有一个自我强化(self-fulfilling)的过程,即制度变迁过程论中所讲的“路径依赖”。按照制度变迁理论,在初始点确定后,制度在演化过程中其外部环境和自身状况会出现一种正反馈现象并导致初始制度的强化和变化空间的缩小,从而形成“锁定”的结果。比如,德、日的组织治理结构模式,在“路径依赖”的影响下,随着其发展组织资源愈来愈丰富、完善、有效,市场资源的发展、被利用度则受到制约,反之,英美的市场治理结构的发展则会越来越重视对于金融市场的依赖。即使在全球化的浪潮中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会互相的模仿,甚至是有趋同的趋势。但是,如果仔细的分析,那更多的是组织机构上的上的模仿和管理方法的借鉴,而治理结构模式的本质,即究竟是“股东优先论”,还是保护“利益相关者理论”,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并仍然内生于其赖以生存产权制度和法律体系中。例如,在日德,正是那些同银行有特殊关系的公司才更有可能以较快的步伐进入证券市场融资,所以说证券市场并不排斥关系性融资,或者是内部治理体系。治理结构的多样性的依然存在,而且多种模式将,并在共生的过程中,寻找适合自己的生存空间。

二、转轨过程中的中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性和弊端

中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是在中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发生的,因此必须结合一定的历史和现实条件进行分析,反之离开一个国家的发展阶段和她的制度与习俗的历史,特别是撇开转轨时期的具体历史背景,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中国的现实是:相对于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制度从业主制(Proprietorship)到合伙制(Partnership)再到公司制(Corporation)的生长过程相比,中国国有企业的公司化进程和法人治理是结构是“逆向生长”的,这就是说,在已经存在的国有企业的基础上,由传统的工厂制度向公司制转变,从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制到进而建立起政企分开、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分离的企业法人财产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以人为设计和干预为主导的制度创新和突变的过程。

传统的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组织,也有自身的治理结构,也存在着产权主体和与此相应的监督、激励与约束机制。其最明显的产权特征就在于产权归属上的唯一性;产权结构的统一性;产权受益的单一性,这种产权特征进一步决定了其治理结构中的治理机制也是单一的。改革以来,因“路径依赖”的影响,传统工厂制度下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影响了公司化过程中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过程,即这种单一性在改革的过程中继续存在。

于是我们看到,改革以来,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借鉴和模仿为出发点,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基本定位于在不变资本控制下的单边治理结构,即股权基础上的单边治理结构。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司治理结构中虽然增加了劳动的要素,但劳动要素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始终处于附属地位。同时受传统法学理论的束缚,公司各类债权人更无权参与公司治理。

然而,公司是属于以资本为基础的多元利益系统,以资本(包括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为中心来确立公司的治理结构无疑是正确的,但公司资本,尤其是不变资本处于独霸天下的地位已不符合时展的需要。我们片面地强调了公司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价值,而忽视了与公司利益相关的公司职工、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关注以及参与公司治理的愿望,这些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漏洞”与“空挡”,必然出现相应的经济后果。于是这就成了在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的转轨过程中发生“内部人控制”(InsiderControl)、经营者腐败等治理问题的重要原因。尽管有证据表明,并非所有“内部人控制”的企业都效益不佳,但是由于“内部人控制”而诱发的各种紧急扭曲行为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企业改革的深入进行危害深远。

国有企业发生内部人控制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所有者缺位”,或者是说很难找到最终的委托人完成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督,从产权上讲国有企业是国家(包括各级政府)所有,这在法律上讲应该是明确的。问题表现在:(1)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安排来体现这个所有权。(2)这个所有权的分割、流动在法律、政策上和实践中都有较大的障碍。在目前这种格局下,国有企业难以建立起一个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其结果必然导致“内部人控制”。因此在不顾这样的一种先天缺陷,而盲目的摹仿和照搬西方的经验就无异于“邯郸学步”,其结果也就显而易见。近年来,我国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企业竟相上市的现象就反衬出我国国有资本结构以及资本市场在解决经营者选择和激励问题还存在诸多“漏洞”。但正是观察到的这些问题和弊病,开阔了我们的思路,从这里对我们搞活国有企业也会产生有益的思索。

正如我们知道的,在西方,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有一个长期演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发展出一些保障所有者利益、减少投资者由于管理者的自利行为而蒙受损失的治理机制。中国作为后发展的国家,并没有足够时间让这个过程慢慢地发展。为减少转型成本,政府必须自觉地去发展公司治理机制。虽然哪一种治理结构最有效主要取决于相对应的组织资源与市场资源的状况及其可利用度,但所有拥有比较成功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国家都有一个共通点,即拥有比较发达的金融市场以及比较完善的法制系统。因此,对政府而言,最重要的问题并不是如何寻找一套固定的治理模式去模仿,而是开始建立和完善一套基本的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其中最为紧迫的任务就是要发展金融市场和健全法律制度。

长期以来在思想方法上有一个误区,希望找到一种治理模式能集合现存不同选择的长处和优势,摈弃它们的缺陷和不足,这在理论上是荒谬的,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既然,治理结构内生于其赖以存在的经营环境,那么任何一种现有的公司内部治理模式都不能无条件地应用于所有的公司经营环境中。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因而在市场机制发育程度上、资金水平上存在差别,则各自具有适宜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而且,即使在一个国家内,每个企业也会因产权结构的差异或是经营目标的迥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公司内部治理模式和具体的监督机制是多样的、特殊的,而且处于不断的创新之中。此时唯一能够确定的只是竞争的市场环境,而这才永远是两权分离下形成有效的企业制度的前提条件。

通过上面的比较制度研究,我们知道,美国、日本、德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优势主要源于市场化和网络化。这些制度优势影响他们的竞争行为,从而形成竞争优势。在经济国际化和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不同公司治理结构又相互吸取优点,从而导致治理结构上的趋同,使制度创新与环境变动在动态上相适应。所以,正确的思想方法是利弊权衡基础上的选择,以确保所得大于所失,更为重要的是能寻求和建立一种具有自我调节功能的机制,可以根据外界和自身的变化对利弊得失不断地进行判定并做出相应的调整。如前文所述,既然公司治理的实质就是明确产权关系的契约。那解决治理结构问题的关键就首先根据所有权结构进行选择,找到选择的标准和规则,确定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从市场、所有者和企业内部等多个维度去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控,改善国有企业的绩效。

治理结构范文第7篇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内部控制概述

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将公司内部的权力进行仔细划分,做到高层管理人员与内部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监督,行使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权力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平衡。实现公司的经营业绩,保证公司能正常运行。一个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起到一个关键性的作用,使人员内部之间互相竞争,为公司实现良好的收益,保证公司的高效运转。财务内部控制是为了保证会计内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做到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财务内部控制是在财务活动中将一系列的技术与方法达到合理的应用,通过制定相关的财务政策和措施,达到财务方面的整合,实现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促进公司更快更好发展。

二、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内部控制的关系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内部控制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两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内部控制的关系主要有三方面:

(一)二者目标相同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内部控制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保证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有效运转。内部控制的实施是为了保证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财务内部控制能得到有效实施,一部分原因也取决于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能够降低公司的内部财产损失,为企业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保证企业的顺利运行,也保护了股东及所有者的权益,保证了经济方面的公平公正。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是最大化的保证股东的利益,而一个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保证股东利益的前提,财务内部控制则是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的基础。所以,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内部控制的目标相同,只有达到两者之间的共同目标,才能提高公司总的经济效益。

(二)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内部控制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一个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保证财务内部控制的顺利运行,而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也需要完善的公司治理环境。公司的治理结构是财务内部控制的一部分,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促进财务内部控制的实施,财务内部控制也依托于一个好的治理环境,只有不断地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才能保证财务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建立完整的企业制度。所以,有效地财务内部控制离不开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全方位的影响着公司的财务信息,为了保证公司的股东的利益以及公司的经营效益,只有将两者结合在一起,才能保证公司的财产,为公司提供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二者方法一致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内部控制使用的方法一致,都是通过控制的方法来达到目标,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控制股东的权力,保证公司的的财产安全,通过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方案,保护所有股东和投资者的权益。目前,上市公司都面临着严重的利益问题,股东不能很好的行使自身的权力,导致员工和投资者的不满以及人员和财产的流失,对公司的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就需要通过控制股东的权力来防止股东滥用自己的权力。财务内部控制通过控制企业的会计行为以及内部控制的方法来制订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比如建立完善的授权批准制度,保证公司的财务方面的有效运行,降低财务风险,促进公司的治理。

三、强化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对策

(一)完善公司内部股权结构加强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是完善内部股权结构。在内部控制中,董事会能够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效行使控股权,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提供财务方面的可靠信息。保障公司法人及所有员工的利益。每个公司都会涉及股权,很多董事为了控制股权,打乱了公司的内部股权结构,造成员工心理动乱,公司无法正常运行,面对控股的问题,公司应该不定期的召开股东大会,商讨股权方面的问题,完善公司内部股权结构。

(二)发挥法律的规范性作用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越来越多的问题出现:股东大会问题、董事会方面以及监事会方面的问题。其中,出现最大的问题就是股东大会问题。现在大对数公司对股东大会提出新的要求,要求持有规定数股的股东才有资格参加股东大会,这样触犯了小股东们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商讨的问题过于大众化,主抓经济和利益问题却忽视了公司的发展问题和战略决策问题,使得董事会提出了相关的建议报告;董事会方面也存在很大的问题,一些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不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很大。监事会也不能很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一些监事会成员法律意识淡薄,不能行使好自己的职权,使得监督工作无法顺利运行。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就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使股东和董事会能够行使好各自的权力,履行相关义务,从而保证董事会的独立性,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起到监督和制衡的作用。

(三)提高监事会的独立性监事会在公司起到一个强化监督的作用,提高监事会的独立性能够对监事会进行有效地监督,所以,监事会在公司充当的角色很重要,想要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能正常运行,就需要对监事会行使特殊的权利,保证监事会在公司的独立性,目前的上市公司中,股东的权力越来越大,渐渐将监事会的权力淹没,股东不能很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导致公司因为受法律方面的影响而损失大量资金。面对这样的问题,要及时召开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独立的权力,使监事会能履行好自己的监督权,实现公司的内外统一,使公司能够良好的运作。

(四)强化公司财务内部审计企业内部审计是指由企业的审计人员通过法律规章制度的约束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制度,通过管理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于企业出现经济方面的混乱秩序和相关违法行为,所以需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维护企业的正常经济秩序,有效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降低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内部审计在企业主要起到监督、评价、控制和促进的作用,监督作用是为了审查公司的制度是否合理,对不合理制度进行完善和总结;评价作用是为了评价公司的财务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对一些管理方面的疏忽和风险进行检查和分析;控制作用是是检查内部控制的程度和结果,并对不足方面进行改进;促进作用主要通过挖掘员工的潜力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内部审计相对比较灵活,通过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并适时实施这些计划,来促进企业的经营管理,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四、结束语

治理结构范文第8篇

[关键词]私营企业;治理结构;演进;人力资本

企业治理本质上表现为一个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契约,其核心命题是如何通过一个财产(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权利的契约安排实现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对应安排以提高组织效率。传统的股东至上主义逻辑主张企业治理结构的单边性,并认为“资本雇佣劳动”是最优所有权安排。但“资本雇佣劳动”的逻辑过分强调股东的利益,而忽视了员工的利益,导致企业内部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严重不对称,不利于充分调动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阻碍企业绩效的提高。

纵观企业制度的一般历史过程,一个基本趋势就是人力资本及其所有权在企业契约中具有越来越大的竞争优势,并在与非人力资本及其产权的博弈过程中不断演化出多样化的企业制度安排。根据现代产权经济学关于企业的契约理论,企业所有权制度安排并不存在唯一或单一的不变定式,而是随不同的契约条件在企业成员(人力资本所有者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互动博弈过程中不断变迁。在人力资本非常稀缺和重要的情况下,私营企业极有可能突破家族控制,向其他治理结构演进。

一、私营企业治理结构形态之一——两权集中对称(业主制)

私营企业创立之初,企业规模很小,多为个人或家族所有。企业主既是创业者,又是实际经营者;企业管理人员也主要以家族成员为主,表现为家族企业的典型特征。这一时期,所有权和控制权高度集中,其产权结构基本属于剩余索取权和经营控制权直接统一集中于业主或其家族,是一种高度集权的企业治理结构——业主制。这种结构安排,在处于市场体制发育时期的企业小规模、单品种经营阶段,表现出私有产权显著的绩效,显示出了这种“原子型”的单一结构的高效率优势。首先,剩余索取权的独享使得所有权主体具有充分的经营动力,给企业主以充分的激励,并且这一时期物质资本的投入显得尤为重要,加上企业规模很小,企业主或其家族有充足的人力资本来实施对企业的控制和进行有效的决策;其次,单一的产权结构和单层次的治理结构保证了经营主体具有充分的经营自,这时让渡控制权和所有权反而会带来低效率,不利于企业的成长;再者,由于所有权和控制权高度统一,所以,在剩余索取权与经营控制权之间基本不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和“成本”等。

在这一阶段,家族企业多采用“关系式治理”模式。企业内部家族成员的关系主要靠血缘、亲情来维系,对自己人多以人治进行管理,正式的制度往往失去效力。这种治理模式在企业创立之初,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但家族内外部所面临的利益冲突一旦冲破家族成员的“心理契约”,这种缺乏正式的契约联结的治理结构将会使企业面临危机。一方面,家族内部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为企业内家族成员在传统的分家之后不满足于现有股份,自己想成为企业的老板,导致了家族企业的不稳定;另一方面,外部的利益冲突则集中表现为私营企业的非家族成员,在企业发展中逐步要求提高自己的地位,甚至以离开企业相威胁,动摇着家族式的企业模式。如果企业的外部竞争力不足以阻止企业分裂的上述趋势,家族式企业便再难以维持下去。这也就意味着,随着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张、经营品种的多样化和市场范围的拓展,人力资本的作用随之日益突出,其谈判力日益加强,表现为两权集中对称的业主制单层治理结构将面临着或正接受着严峻的挑战。企业内部的管理分工、分权、层级化和制度化,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必然的演进趋势。

国外的研究资料表明,家族企业的寿命,一般为23年左右;家族企业能延续至第二代的,仅为39%;能延续至第三代的家族企业,更是只有15%。很多私营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就陷入困境,难以继续发展下去,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这些企业在持续成长的过程中超过了企业主及其家族成员决策能力所能够控制的范围。由此看来,企业治理结构的转型将是私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二、私营企业治理结构形态之二——两权分离(科层制)

在私营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人力资本(尤其是经理人员的人力资本)投入变得越来越重要,但现实状况却是企业主或其家族的人力资本供给极为有限,这种有限的人力资本供给状况会导致企业主或其家族管理和决策幅度受到限制。家族企业要持续健康地发展,就需要通过外部(社会)的人力资本供给来解决企业中人力资本的缺乏,并要求企业主及其家族让渡出部分控制权,让外部人员参与企业管理,体现了共同治理(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的思想。这就导致了两权分离的治理结构形态——科层制的出现。

科层制的实质在于以科学确定的“法理的”制度权威为组织管理的基本约束机制,主要依靠外在于个人的、科学合理的理性权威实行管理,并且科层制这种治理机制在私营企业发展的一定阶段具有高效率。美国著名企业史学家钱德勒在其名著《看得见的手》中,分析了从1840年到1940年一百年间美国家族企业的演变历程。他指出,由家族式管理向规范的科层制管理的转变是美国家族企业持续成长的最主要动力和源泉,也就是使企业超越了工作于其间的个人或家族集团的限制,而成为经理式企业、现代化的大企业,使之成为支配主要经济部门、甚至改变整个经济结构的重要因素。从钱德勒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这种转变过程将通过两条途径实现。一是起初的家族小企业在各种压力下,自身的财务资本不足,不得不通过兼并、合并的方式扩展企业规模;二是引入非家族的专业经理人员进入企业,逐步使他们掌握经营控制权,使企业成为支配美国主要经济活动的现代意义上的经理式企业。因此,这种转变的实质内容主要就是家族企业与社会财务资本和社会人力资本等因素融合的过程。家族企业与社会人力资本的结合反映出私营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安排的演变。

企业治理结构本质上是关于企业所有权分配的合约,其核心问题是,通过选择恰当的契约安排来实现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对称,以确保企业的决策效率。由于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人力资本的专用性逐渐加强,其重要性日益突出。实践中,许多企业主也认识到这一点,慢慢让渡部分控制权,让权于比自己能力强的职业经理人协助经营企业。因此,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和企业组织的复杂化,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日益分离,控制权逐步从企业所有者即创业者手中向经理人员集中。控制权转移具体体现在企业内各种管理岗位对非家族经理的顺序开放上,而这种开放也同时导致了私营企业治理结构形态的改变。

在一定范围或在一定历史时期,所有权与控制权适当分离的治理结构比高度集权的家族式治理结构更有效率,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在历史上发挥了或者现阶段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两权的过度分离就会使得经理人员拥有很大的企业控制权,对企业具有很强的操控能力,而相应的剩余索取权却很不匹配,这就可能会导致经理人员的效用函数与企业的利益和股东的效用函数将存在很大分歧,甚至经理人员为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企业和股东的利益。所以,所有权与控制权高度分离的产权结构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企业的成长。两权分离严重不对称的所有权安排则会陷入困境,阻碍企业的发展壮大,这就需要在所有权安排方面进行创新。三、私营企业治理结构形态之三——两权分散对称(分享制)

在科层制阶段,由于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专业经理人员的加入提高了经营管理效率从而对剩余有正的贡献,而剩余又被所有者独占,这种两权严重分离的产权制度安排一方面会妨碍他们积极性和协作主动性的进一步发挥,另一方面可能会使得他们利用很强的企业控制权操作能力扩张自身的利益而损害企业与股东的利益,导致组织的低效率。并且,随着人力资本重要性的递增,高组织效率的实现不仅依赖于经理人员的投入,还要靠企业全体成员的努力。显然,为实现组织运转的高效率,就要求在科层制的基础上进行体制的创新。对于所有权与控制权高度分离阻碍私营企业成长这一问题,可以有两种解决方案:一是企业主或其家族慢慢收回控制权;二是企业主或其家族让渡部分所有权,让员工分享企业剩余,参与企业管理。第一种方法将导致古典式企业的复归,显然行不通,由此看来,第二种解决办法分享制成为企业制度创新的理性选择,是私营企业治理结构不断演进和优化的结果。

美国经济学家马丁·魏茨曼(MartinWeitzman)在20世纪80年代出版的《分享经济》一书中就提出了让员工分享利润的意见。魏茨曼提出的“分享经济”并非真正让工人去分享利润,而是为缓解资本主义经济“滞胀”所开的药方,这种分享制是不彻底的。日本的分享制较为成功,“日本企业的特征是契约的不完全程度较高,并且,其剩余控制权也不尽归雇主一方专有,它具有在从业人员中广泛分散、分享的倾向。”我国也有一些学者提出劳动者分享剩余的思想。

分享制的企业制度,是员工与资方共同享有企业剩余的制度安排,即劳动报酬与企业剩余相关联的企业制度,这一制度包括利润分成、经理人员持股、全体员工持股、EVA分享、股票期权以及其他股权激励等类型。这一制度的核心是让员工参与企业剩余分配,它改变了科层制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状态,使得所有权与控制权又慢慢趋向于对称,但这时的对称是分散对称,也就是企业主与员工分享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对称。

实行分享制的企业制度安排使得人力资本所有者(员工)共同治理企业提供了制度保证,可以很好地缓解企业内部劳资矛盾,使资本和劳动由对立走向合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从而大大提高企业绩效。同时,这一制度安排可以通过让员工分享企业剩余以形成员工的自我监督和约束,能够大大降低高昂的成本。通过分解剩余索取权,委托人将剩余索取权部分转让给人,使人的收益与企业的绩效相对应。委托人由于分享而造成的剩余损失可以从企业绩效的提高中得到补偿。因此,分享制可能为其所有者带来更多的剩余,是一种多方共赢的所有权安排。

我们可以用下图对上述私营企业治理结构的演变路径作一简单的概括。

上图中,横坐标代表所有权维度,纵坐标代表控制权维度,45°线OA为所有权与控制权完全对称线,曲线OB为不同治理结构形态下的所有权与控制权曲线,OB越靠近OA表示所有权与控制权越对称。在业主制阶段,所有权与控制权高度集中统一于企业主或其家族,图中表现为OB与OA几乎重叠;到科层制阶段,所有权与控制权趋于分离;到了分享制阶段,所有权与控制权又慢慢趋向对称,这时的对称是分散对称,也就是企业主与员工分享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对称。

四、结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私营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私营企业的所有权将进一步趋向分散,所有权分配制度也将逐渐由原先古典式集中对称的所有权安排向分散对称的所有权安排演进。以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对应程度为依据,私营企业治理结构形态可以概括为:集中对称—两权分离—分散对称。通常情况下,这三种形态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私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由低级向高级的演进过程。这一演进过程的形成主要归因于人力资本相对物质资本重要性的不断增加,谈判地位的日益加强。

参考文献:

[1]杨瑞龙,周业安.一个关于企业所有权安排的规范性分析框架及其理论含义——兼评张维迎、周其仁及崔之元的一些观点[J].经济研究,1997,(1).

[2]许峻,郭峰.家族企业要过坎[J].投资与证券,2001,(6).

[3]王利平.管理过程中制度权威的确立[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4,(3).

[4]小阿尔弗雷德·钱德勒.重武,译.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5]储小平.家族企业研究: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话题[J].中国社会科学,2000,(5).

[6]杨瑞龙,周业安.交易费用与企业所有权分配合约的选择[J].经济研究,1998,(6).

[7]王宣喻.私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演变及其实证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4,(1).

[8]马丁·魏茨曼.分享经济[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86.

[9]青木昌彦.日本经济中的信息、激励与谈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