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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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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资本化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

引言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高新技术产业2015年的研发与试验费用支出超过了2 000亿元,分别比2014年和2013年增加了17%和41%。研发投入(R&D)是企业的关键资源之一,是投资者衡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价值的核心因素。因此,能否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人员及利益相关者。

一、现行各种会计处理方式的对比总结

(一)全部费用化处理方式

美国会计准则选择研发支出费用化的主要原因是:(1)研发支出可否在未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不能被确定的,研发活动的高风险性造成了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高度不确定性;(2)研发支出并不能归属于企业资产,因为它与资产的定义是不符的;(3)研发费用的资本化及后期分摊违背了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4)研发支出费用化相比于资本化更能向投资者和信贷机构提供更为有效的信息。这种处理方式比较单一,免去了会计确认、计量及后续分摊等工作,易于被企业财务人员掌握,可操作性较强,而且将研发支出费用化能抵减当期应税所得,减少当期的税款,所以这种方法很受欢迎。

但是这种处理方式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它并不完全符合收入、费用配比原则和真实性原则。研发费用于产生当期即作费用化处理,导致当期的费用与当期收益无法对应起来,但当研发成功之后,研究成果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流入时,已无法找到与其相对应的费用,容易造成当期利润的虚减和未来期间利润的虚增,因此不符合真实性原则。其次,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容易造成对企业资产价值的低估,企业账面资产计量与隐形资产计量不一致。这主要是由于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会使正在为企业所用的通过研发所获得的无形资产没有办法从账面上体现出来,从而造成了企业账面资产价值的降低。

(二)全部资本化会计处理方式

全部资本化处理方式主要是考虑到项目研发成功之后企业获取的诸如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研发成果必然会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这种处理方式不仅遵循了权责发生原则和配比原则,将企业的资产价值更好地体现出来,而且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企业管理层为了追求当期利润而导致的短期行为。

但是这种处理方式仍存在一定的缺陷,当研发失败或研发成功的项目所存在的市场无法给企业带来预期收益时,将所有项目的研发费用都进行资本化处理容易导致企业当期利润和资产的虚增,财务报表所披露的信息缺乏真实性,误导利益相关者的决策。随着产品更新换代的频率逐渐加快,未来的收益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也是个未知数,这意味着全部资本化其实是对企业未来利润进行透支的一种方式。

(三)有条件资本化会计处理方式

此会计处理方式要求企业须将每个研发项目的研发过程都划分成两个阶段,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因为研究阶段的研发费用没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其可以在未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所以研究阶段的研发费用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该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须将其计入当期损益,冲减当期利润;开发阶段的研发活动由于已经经过研究阶段的验证,其研发成果转化成资产的可能性已经大大提高,所以在该阶段,只要能满足特定的条件就可以将该阶段的支出进行资本化处理,确认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并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内进行摊销。

有条件资本化折中了全部费用化和全部资产化的规定,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全部费用化和全部资本化的缺陷,更符合客观性原则和配比原则,有效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尽管如此,有条件资本化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其中最大的缺陷就是可操作性不强,主要表现为对下列内容都没有进行详细的描述和指引:两个阶段的划分标准、企业管理层对盈余的操纵、未来的摊销期限和办法等。目前,世界上采用该种处理方式的国家都没有相应的操作规范和细则来指引本国企业如何解Q以上缺陷,使企业容易带有主观色彩地去执行该种处理方式,从而导致行业间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

二、我国新会计准则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我国2006年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将企业的研发费用进行有条件的资本化,更符合当今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研发费用资本化能更客观地反映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状况。开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会计信息反映了企业的技术核心力和发展潜力,将其作为企业无形资产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更客观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

2.研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更加符合收入、费用配比原则。投入大、收益高、周期长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特征,但是如果按照2001年旧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将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会大幅降低企业当期的利润,而且一旦无形资产的价值在以后被市场认证,即使收入能及时得到确认但却无法找到与之相对应的成本,违背了收入费用配比原则。新准则中研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将当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计入无形资产,在未来收益期间进行摊销,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配比问题。

3.研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更加符合真实性原则。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大,如果将当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会大幅度冲减当期的利润,投资者无法了解到企业真实的会计信息,违背了会计原则中的真实性原则。研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使得满足五项条件的无形资产被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研发支出和研发项目情况也在会计报告中有所披露,因而更好地遵循了真实性原则。

4.研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积极推动了自身的技术创新力。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项目的投入金额较大,如果对当期的研发支出实行全部费用化的处理方式,势必会大幅降低企业的利润,进而影响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管理层的考核成绩。因此,企业管理层在这种情况下对企业的研发活动会持消极态度,不愿意对研发项目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资源,从而导致了企业虽然短时期内的利润平稳,但是从企业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企业的长远利益势必会因为管理层的消极态度和做法而受到损害。开发阶段支出有条件资本化可以消除管理者的短视行为,促使管理者为了企业长远利益对研发活动进行积极投资。

研发费用资本化范文第2篇

高科技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动机

0引言

企业研究与开发能力(Research & Development,R&D)是企业未来成长的内动力,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重研发投入,研发能力也成为投资者判断公司投资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国际上对于研发支出的披露主要有全部费用化,全部资本化,有条件的资本化三种。我国在2006年前采用的是全部费用化,2006年我国出台新会计准则,允许企业将满足条件研发费用进行资本化,于是除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研发费用披露之外,企业有了可以选择将研发费用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的权利。研发费用允许资本化的会计准则改变了将技术创新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的规定,将企业的研究支出分成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分别进行费用化和资本化。有关该准则变化的经济后果问题备受学者们的关注,大多数学者认为资本化政策能更好地反映企业价值,但来自一些调查访谈的结果却表明实务界人士,如公司高管、会计师、审计师和证券分析师更偏好费用法做法,因为费用化政策核算成本低、不易引起审计师和证券分析师怀疑;有效资本市场上,投资者能“看穿”R&D支出费用化后的会计盈余,自行调整后从而正确估价。

同时,新会计准则在无形资产核算方面新增加“开发支出”一级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分别以“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中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要求企业在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于期末在资产负债表“开发支出”项目中予以列示,同时,要求企业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当期计入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本文将关注企业报表中开发支出科目的披露情况。并且,不同企业的研发力度相差巨大,为了使研究结果更说明意义,本文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中高科技行业,分析这些公司的研发费用披露情况及市场反应。

1文献回顾

会计模式的选择是企业以特定的方式影响会计系统结果的决策。瓦茨和齐默

尔曼(1986)曾经提出了会计政策选择的著名的三大契约假设,即负债权益比率假说、分红计划假说和公司规模报酬假说。这三大假说对应的契约关系分别是债务契约、报酬契约和政治成本契约。瓦茨和齐默尔曼又论证了会计政策的选择权应当归属公司管理阶层。其认为,管理阶层作为资源投入运作的实际操作者身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同时由此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我们可以通过所有者采取的激励和监督机制予以防范。

与之对应,会计选择的动机通常包括契约动机(管理报酬契约和债务契约),资产计价动机和影响利益相关者动机(包括政治成本假设)。国外针对公司利用研发费用会计处理进行会计选择的研究也有一些成果,例如Daley和Vigeland(1983)从契约观的角度研究了管理阶层在研发费用资本化问题上的选择,研究发现了管理层的行为受到了基于会计数据的债务契约和社会契约的影响。将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公司的财务杠杆更高,更加接近股利分配约束的上限以及比费用化研发费用的公司更小,证实了债务契约假设和政治成本假设。

Aboody和Lev(1998)在检验软件开发企业研发的价值相关性时,首对资本化研发支出的经济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他们的经验结果表明公司规模、盈利能力与研发支出的资本化强度呈现负相关的关系,而财务杠杆、开发强度和β系数与研发支出呈现正相关的关系,但是β系数与资本化强度的关系并不显著。

可见,研发费用资本化给企业带来了能够选择会计方法的机会,所以从报酬契约、债务契约、政治成本等考虑来说企业将会有披露开发支出的动机。其中笔者认为无形资产投资予以资本化的最大突出点,企业披露的最大动机在于:为企业管理层提供了一个与投资者共享有关企业革新活动进展和成功可能性信息的有效渠道。也就是能够为投资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含量。在下文,将通过实证研究具体分析中国资本市场上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披露情况,对这些公司的披露动机做具体分析。

2研究假设

制定新准则的初衷是希望通过开发费用的有条件资本化促进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减轻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同时资本化和费用化的区别使投资者在预测公司业绩时有了更强的辨认能力,提供了更高的会计信息含量。然而,准则的披露使企业有了自主选择会计方法的可能性,就会产生一系列由于报酬契约、债务契约、信号理论等的披露动机,在准则实行的第四年,披露资本化的企业数量呈稳步上升,在这些企业里,本文拟通过公司规模、利润指标、市场风险、研发力度等指标考量这些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披露动机。

(1)公司规模

根据政治成本理论,因为企业规模越大,在市场中的垄断地位越强,越容易受到政府监管和外界的关注。基于政治成本的考虑,企业往往会通过一些会计选择尽量将自己的盈利转移至未来,从而降低当年的盈余水平。而如果选择了资本化,则会使当年的盈余增加,未来的盈余由于摊销变少,不符合一些企业的要求。故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更多的会选择费用化。另外,从研发本身的角度,一些较成熟,规模较大的公司由于有了较成熟的产品体系,从事的研发工作大多为常规化研究或者试探性研究,该类别的费用将一般被直接费用化。而规模较小公司或者正在处于发展阶段的公司则倾向于通过研发更快的建立有竞争力的产品,则这些公司的研发费用将更倾向于转化为公司的无形资产。所以这些公司将有更大的比例会披露开发支出科目,表明公司的研发能力,同时传递给投资者一个正面的信息。

假设一:市值规模大的公司更倾向披露费用化研发支出。

(2)研发力度

研发力度将由费用化和资本化两部分构成,组成公司在研究开发活动上得总开支,表明公司对研发的投入程度。一般对于研发投入力度大的公司其研发质量较高,对于研发项目更重视,则其研发活动成功的概率也越高,其中有更多能够作为公司未来无形资产的部分,研发支出资本化在未来带来的收益也越大,这样一来公司的资本化动机就越强。相对而言,研发投入比例较低的公司,资本化带来的益处影响较小,其资本化的动机相应较低。

假设二:研发力度强的公司将更倾向于披露开发支出科目。

(3)利润平滑动机

由于研发费用资本化的部分进入“开发支出”科目,不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以将会对公司的利润有修饰作用。若公司当年的盈利能力较弱,则会利用会计选择将部分研发费用转入资产类科目,提高公司的利润,所以本文认为研发费用资本化为公司提供了一个利润粉饰的机会,模型中表示公司盈利能力的为公司过费用化调整后的净利润率,即将资本化部分作为费用化在当期的利润中扣除。

假设三:盈利能力较弱的公司将倾向于资本化以增加利润。

(4)债务契约

债权人为降低贷款风险,保护自己的利益,通常会与债务方签订带有约束条件的契约,要求企业保持一定的偿还能力。公司的经营行为因此受到债务违约的限制,处于债务违约边缘或违约可能性很大的公司通常会采用调增收入和操控性应计的会计政策。选择R&D资本化政策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满足债务契约的限定条件:一是如果债务契约基于公司的盈利能力,则将R&D资本化可以增加当期收益率;二是如果债务契约基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则资本化R&D将会降低这个比率。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第四个研究假设,即:假设四: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公司越倾向于费用化披露。

3研究设计

3.1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沪深两市、以证监会行业分类为标准的生物制药行业和电子信息行业作为研究对象,选取以准则披露之后的2007-2010年为研究区间。样本量按以下标准剔除异样样本:(1)上市不满三年的公司。(2)剔除无研发费用数据或者为0的数据。(3)研究期间所需的财务数据必须完整,如果任一所需的研究数据有欠缺者,该样本予以剔除。(4)剔除研究期间任一一年出现ST或者*ST的上市公司,这些公司或处于财务状况异常的情况,或者已连续亏损两年以上。(5)剔除同时发行A股和B股上市公司样本;经剔除后,本次研究共得到两个行业共398个有效数据,其中披露了开发支出的公司有126家。公司的财务数据,股价等从WIND数据库得到,上市公司年报数据来自巨潮资讯网,上市公司年报附注中的开发支出明细信息分别从年报附注中手摘得到。对于数据的处理,主要运用SPSS18.0,Excel2007版统计软件来完成。此外,为保证本文实证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假定文中所收集的数据真实可靠,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中的数据是遵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

3.2模型与变量

本文实证模型为:

其中DummyCAPi,t为哑变量,在t年披露了开发支出的公司值为1反则为0;MV为公司i在t年年末的总市值,取对数加入模型;Profit为公司i第t年的净利润率,并经过费用化的调整;Devinti,t为公司i第t年的研发力度,包括资本化部分增加额和费用化部分;LEVi,t为公司i第t年的资产负债比率。模型中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下:从描述性统计中可以看出398家公司中,选择费用化支出的公司占到63%,表明大多公司还是以选择费用化研发支出为主要方式。其次两个行业的平均研发力度为2%,这样的研发力度相较发达国家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4实证检验结果

对模型进行回归分析,最终的结果如表2所示如下:

从回归结果我们可以发现,在四个影响因素中,回归系数与预期系数都是一致的,但是从显著性来看,只有研发力度和盈利能力与因变量成显著性相关。

模型的结果并没有通过政治成本和债务契约检验,说明这两种披露动机在中国资本市场并不适用。分析其原因,(1)由于研究对象为高科技行业,并非一些垄断政府监管行业,所以公司的发展主要还建立在公司内部竞争力的提高,对于政治成本因素并不关注,故也无此动机。(2)由于准则的执行还只是在初步,公司对于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区别并没有。(3)研发活动因其特殊性与不可模仿性,企业通过其操纵利润的难度较大,大多企业只是按照准则的要求按规定披露资本化的研发支出。

综上所述,在中国市场上允许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准则披露四年内,企业的披露主要是处于盈利平滑动机,相比之下,政治成本与债务契约并没有被大多企业考虑。并且可以得出研发力度较大的公司,其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与披露开发支出的动机越强烈,这也表明允许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准则有利于研发力度强的公司更好得进行研发信息,将有价值的研发信息通过开发支出科目传递给投资者。

研发费用资本化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研发费用; 价值相关性; 实证研究

一、研究背景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研究开发已成为企业提高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经营活动,企业的价值也更多地体现在其技术创新能力、先进程度和无形资产的质量上,而且在某种程度上,研究开发投资已经成为一个企业的素质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所以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于与研发费用的相关会计披露有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新旧会计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采用了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2001年1月18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对研究与开发费用的规定是“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显然我国旧准则对研发费用是采用费用化的会计处理方法;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摒弃了原准则研发支出费用化的会计处理,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允许企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将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理论界认为,新准则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配比原则,并能够克服企业的短视行为,大幅度增加科技创新企业的利润。而新准则将研发费用有条件的资本化是否能够比旧准则将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具有使用价值的会计信息,有条件的资本化是否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这是一个亟待关注的课题。

二、国内外的研究成果

针对R&D费用化是否影响价值相关性,国外学者进行了许多尝试。很多学者认为R&D资本化比R&D费用化更具有价值相关性。Lev,Sougiannis(1996)和Chambers(1998)研究发现如果美国能将R&D资本化来反映公司未来的收益,则资本化的研发费用能够比费用化的研发费用在解释公司市场价值时表现得更加出色。Han和Manry(2004)的研究样本是韩国企业,他们发现被资本化的那部分研发费用相比被研发费用化的那部分研发费用,与股价之间的正相关性来得更强。Henrik Nilsson,Stellan Nilsson(2006)研究表明允许研发费用资本化规定的优点是资本化决策向财务报表使用者传达了未来股票收益变动的信息。

尽管国外很多研究认为资本化研发费用会增加价值相关性,然而也有很多学者的研究结果恰好相反。比如,Oswald(2000)对英国企业考察研究与开发费用同企业的利润以及权益账面价值的关系,研究发现对研究与开发费用无论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都不会增加研发费用的价值相关性。还有Cazacan-Jeny和Jeanjean(2006)通过检验197家法国公司在1993—2002年之间报告的研发费用的价值相关性后发现,资本化的研发费用与股价和回报率负相关。

国内学者对研发费用的价值相关性也做过实证研究,如:刘晓璐(2009)以新准则实施后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数据为样本进行了检验,发现资本市场对确认了开发支出的上市公司给予了正向的价格反应,但是相比未确认开发支出的公司来说,其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并未表现得更高,这说明资本市场尚无法区分这两类公司。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国内外理论界对于研发费用的价值相关性问题都颇为关注,但是我国在实证研究领域还是比较薄弱的,主要是受到披露不全面所限。而对于研发费用资本化和费用化哪一个价值相关性更强,国外的学者众说纷纭,但是可以从文献中看出大部分学者还是对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价值相关性给予了更高的评价。

三、实证分析

(一)模型设计

根据Ohlson所提出的上市公司会计评价模式,影响企业市场价值的因素主要有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为了考察研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和费用化对公司股票价格的不同影响,本文在Ohlson模型的基础上增加了每股资本化研发费用、每股费用化研发费用以及每股有形资产这些变量。为了对比新旧准则研发费用的价值相关性,本文将样本分为两组:一是实行新准则研发支出有条件资本化的公司,二是实行旧准则研发支出费用化的公司,前者适用于下述模型1,后者适用于模型2。

模型1:P=?琢0+?茁1EPS+?茁2BPS+?茁3TGAPS+?茁4CRDPS+?着

模型2:P=?琢0+?茁1EPS+?茁2BPS+?茁3TGAPS+?茁4ERDPS+?着

1.P,4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2.EPS,稀释每股收益。

3.BPS,每股净资产。

4.CRDPS,每股资本化研发费用,是针对实行新准则后,公司每年在内部研发无形资产中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费用金额除以年末普通股总数。其中每年的资本化研发费用金额均来自于翻阅报表手工计算。比如:2007年资本化研发费用金额=资产负债表中“开发支出”项目余额+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转入无形资产的金额。2008年资本化研发费用金额=“开发支出”项目余额+无形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转至无形资产科目的金额+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予以费用化的金额-“开发支出”项目期初额。

5.ERDPS,每股费用化研发费用,是针对实行旧准则公司每年在内部研发无形资产中被要求全部费用化的金额除以年末普通股总数。由于我国上市公司从2002年才开始在年度财务报告中明确披露研发费用,笔者选取的样本为2004年度年报中有披露研发费用的公司,具体数据来源于中山大学。

6.TGAPS,每股有形资产,是用有形资产除以年末普通股股数。有形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二)研究假设

假设1:稀释每股收益EPS、每股净资产BPS与股票价格P正相关,即系数?茁1、?茁2将显著为正。

假设2:有形资产(这里主要指存货和固定资产)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对企业的经营业绩有着重要的贡献,投资者应当会对其有所关注,所以预期每股有形资产TGAPS与股票价格P正相关,即系数?茁3将显著为正。

假设3:研究开发投资是一个企业的素质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理性投资者应当关注企业的研发投资,所以预期每股资本化研发费用CRDPS和每股费用化研发费用ERDPS都应当与股票价格P正相关,即系数?茁4将显著为正。

假设4:相对于有形资产而言,企业的自主研发投资是一种非常稀缺和珍贵的“资源”,它更能代表企业未来的发展潜力和竞争能力。所以预期每股资本化研发费用CRDPS和每股费用化研发费用ERDPS的价值相关性应当显著高于每股有形资产TGAPS,即?茁4>?茁3。

假设5: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公司其会计盈余和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信息质量应当更高,即与股价更加相关。若理性的投资者能觉察到第一组样本公司在会计信息质量上的区别,那么第一组的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应显著高于第二组,即模型1的R2大于模型2的R2。

(三)研究样本与选取期间

本文选取了2004年度年报中披露研发费用的公司,以及新准则实施后2007年、2008年披露开发支出项目的公司。文中涉及的除研发费用外的有关数据均来自于锐思数据库,研发费用收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上市公司年报。我国上市公司对研发费用披露不全面为本文的研究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考虑到数据的完整性,仅以披露较为全面的2004年59家公司,2007年85家公司以及2008年65家公司作为样本进行研究。

(四)实证结果

利用SPSS软件,分别对2007年、2008年和2004年的数据进行了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表1所示。

由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模型的拟合度较好,F统计量较显著,表明模型整体线性关系比较显著,Durbin-Waston值在2附近,说明模型不存在一阶自相关。根据上述回归结果,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假设1成立,公司的稀释每股收益EPS、每股净资产BPS与股票价格正相关。不论是新准则实施之前还是之后,EPS和BPS的系数都远远大于其它几项解释变量的系数。

2.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每股有形资产的系数均为负,2004年每股有形资产TGAPS与股票价格负相关,但是不显著。在新准则实施前后,投资者似乎对有形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等)都不是很关注,甚至均出现了与股票价格负向变动的关系。

3.2007年每股资本化研发费用与股票价格负相关,但不显著;2008年每股资本化研发费用与股票价格正相关,但不显著;2004年每股费用化研发费用ERDPS与股票价格正相关,但是不显著。

4.假设4成立,2004年、2007年、2008年三年的每股资本化研发费用CRDPS均大于每股有形资产TGAPS的系数。这说明,与企业的存货、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相比,投资者更加关注企业的研发投资。

5.从表1可以看出模型1的R2大于模型2的R2,但是由于2007年资本化研发费用未通过回归检验,并且2008年资本化研发费用和2004年费用化研发费用与股票价格的正相关程度均不显著,所以无法肯定地说明资本化研发费用在价值相关性上完全优于费用化研发费用,只能说明新准则规定的有条件的资本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研发费用的价值相关性。

四、结论

第一,新准则实施前后,上市公司的稀释每股收益EPS和每股净资产BPS都与股票价格呈明显的正相关,并且EPS和BPS的系数要大于其它几项解释变量的系数。也就是说投资者判断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基本上是以EPS和BPS为标准的。

第二,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新准则实施前后,投资者对于有形资产(主要是存货和固定资产)似乎都没有给予关注,而无论是对费用化的研发支出还是有条件资本化的研发支出,除2007年外,投资者都给予了关注,并且从ERDPS和CRDPS的系数变化上看出投资者的关注度在逐年上升。

第三,虽然投资者对企业的研发投资给予了关注,但是回归结果显示,研发费用与股票价格的正相关程度均并不显著。

第四,与旧准则研发费用当期全部费用化相比,新准则有条件资本化的研发费用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与股票价格更高的价值相关性。

综上所述,除2007年资本化的研发费用未通过回归检验外,其余两年投资者均表现出对研发费用的关注,但研发费用与股票价格的正相关程度均不显著;从两个模型的比较结果来看,新准则有条件资本化的研发费用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与股票价格更高的价值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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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证结果的原因分析

第一,证券市场效率不高。价值相关性模型有一个基本假设是市场是有效的,投资者是理性的。刘晓璐(2009)提到,虽然经过很多学者对中国股票市场有效性的证明,但是中国的股票市场仍然是个很年轻、很不成熟的市场,投资者很容易受到非理性信息的影响。投资者往往容易忽视会计信息,即使关注也仅仅局限于净利润等表面的财务指标,而对于隐藏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研发费用基本得不到投资者的重视,这也是研发费用与股票价格正相关程度不显著的重要原因。

第二,报表附注中缺乏研发费用详细信息。旧准则中仅在管理费用中对研发费用做简单的披露,新准则要求企业披露开发支出的金额和内容。经过笔者翻阅大量的财务报表后发现确认了开发支出的公司仅对开发支出的金额作出了简单的陈述,还有一部分公司未将研发活动中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金额分别列示,而且笔者还发现很少有公司对当年资本化的金额和费用化的金额明确地呈现给报表使用者,报表使用者也无法从附注中得到研发项目的具体信息及前景,这对于证券分析和理论研究都显得远远不够。所以报表附注对研发费用信息披露不详实也是当前投资者对研发费用关注不高的客观原因所在。

第三,研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克服了全部费用化的不足。过去我国之所以采用全部费用化的处理方法主要是基于谨慎性的考虑,而且可以消除公司在资本化无形资产时进行盈余管理的机会,但是全部费用化也存在着不足:一是助长了企业的短期行为。将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会影响当期收益,打击了企业研发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也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费用化不符合配比原则。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成本、费用应当配比,同一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和其相关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而研发支出是为了未来的收入而付出的代价,未来的收入可能分布在多个会计期间,所以仅仅将研发费用与当期的收入配比是不合理的。所以新准则采用有条件的资本化的方法,其初衷也是为了克服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的不足,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以资产的形式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向财务报告使用者传达企业自主研发的信息,作为报表使用者能从资产负债表“开发支出”项目中了解企业研况,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和决策有用性。因此,从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本身可以看出,资本化研发费用应当具有更高的价值相关性,这一点也在价格模型中得到了一定的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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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资本化范文第4篇

关键词:研发支出 归集与分配

研发支出属成本类科目,是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从某种意义上讲:反映企业开发能力上的先进性,开发技术上的创新性和开发能力、创新的持续和提升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在会计处理上,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时,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一、 案例分析及账户处理

某企业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新产品专利技术,在研发过程中,发生原材料费用50 000元,研发人员薪酬30 000元,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4 000元,无形资产摊销2 000元,长期待摊费用3 000元;支付项目设计费5 000元,项目装备调试费6 000元,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10 000元,其他研发费用8 000元,共计研发支出118 000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88 000元,其会计分录为:

1.项目研发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30 000

――资本化支出 88 000

贷:原材料 50 000

累计折旧 4 000

累计摊销 2 000

长期待摊费用 3 000

应付职工薪酬 30 000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29 000

2.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时:

借:管理费用 30 000

借:无形资产 88 0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30 000

――资本化支出 88 000

实务中研发支出有两种可能:第一,研发项目最终成果多样化,很多情况下,研发过程除了满足资本化条件支出外,还有可能形成部分生产原料、某种存货甚至是固定资产等,研发成果不同,形成的资产也不同,对此,《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没有明确说明,现行会计制度没有细化。笔者以为:在“研发支出”归集与分配时,本着实际成本原则,准确计算无形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研发过程中形成的生产原料记入“生产成本”科目,形成的存货记入“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核算,符合会计原则。

依上例,假如该企业研发“新产品专利技术”项目开发后,达到预定用途,除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88 000元,还形成生产原料6 000元,形成某种存货3 000元,其他条件不变。项目研发费用发生时会计分录同上;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会计分录则为: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形成存货) 3 000

生产成本(形成生产原料) 6 000

管理费用 21 000

无形资产 88 0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30 000

――资本化支出 88 000

第二,企业研究开发无形资产初始阶段,研发成果不明确、资本化条件支出未能可靠计量时,为细化研发支出核算,根椐《高新枝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建议在“研发支出”科目项下增设“直接投入、人员人工、项目设计费、装备调试费、折旧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委托外部加工费、其他研发费用”等明细科目归集分配,符合情理。

仍依上例:某企业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新产品专利技术,在研发过程中,发生原材料费用50 000元,研发人员薪酬30 000元,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4 000元,无形资产摊销2 000元,长期待摊费用3 000元;支付项目设计费5 000元,项目装备调试费6 000元,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10 000元,其他研发费用8 000元,共计研发支出118 000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88 000元。其会计分录为:

1.项目研发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直接投入 50 000

――人员人工 30 000

――折旧与长期待摊费用 7 000

――无形资产摊销 2 000

――项目设计费 5 000

――装备调试费 6 000

――委托外部加工费 10 000

――其他研发费用 8 000

贷:原材料 50 000

累计折旧 4 000

累计摊销 2 000

长期待摊费用 3 000

应付职工薪酬 30 000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9 000

2.资本化条件支出能够可靠计量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30 000

――资本化支出 88 000

贷:研发支出――直接投入 50 000

――人员人工 30 000

――折旧与长期待摊费用 7 000

――无形资产摊销 2 000

――项目设计费 5 000

――装备调试费 6 000

――委托外部加工费 10 000

――其他研发费用 8 000

3.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时:

借:无形资产 88 000

管理费用 30 000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88 000

――费用化支出30 000

其他条件变化,可参照有关制度规定核算,笔者不再赘述;企业在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况多变,研发成果多样,形成资产不同,因此,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研发费用资本化范文第5篇

【关键词】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有条件资本化

一、研发费用的界定

研发费用的发生主要来源于研究活动和开发活动。我国对研发费用的界定没有专门的准则,只在《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有所提及,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发费用,应予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该准则对研发费用的范围规定没有像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那样做具体的列举,所有可以直接归属为研发活动产生的费用,除注册费和律师费以外,都归集于研发费用。

二、我国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世界各国对研发费用的处理主要有三种方法。分别是全部费用化、全部资本化和有条件的资本化,各个国家根据内部的经济体制采用不同的方法。如下表:

2001年中国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我国采用全部费用化的会计处理模式。过去是为了防止企业加大资产的成本、虚增企业利润,缩小费用资本化的范围。经过多年的实践,着实发现存在着不少问题。

2006年2月中国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由于我国完善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要明确划分研究阶段的结束和开发阶段的开始会很难,对会计操作人员的要求会很高。也正因如此,管理层可以利用会计职业判断操纵企业的盈余,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无法真实反映成本,导致计量的相关性不强。

(一)准则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对研发费用的界定没有像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那样做具体的列举,在现行准则中也只是规定开发阶段只有在同时满足“完成无形资产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具有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有足够的技术、资源支持以完成开发”;“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等五个条件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为无形资产。这样的规定不够细则化,对会计人员的职业要求很高,令他们很难做出客观的判断。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科研项目的研发十分复杂、而且风险大,有时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本身就存在一定的交叉,难以用一种标准来确定,而我国资产评估体系还不完善,对于某个具体开发项目而言,要把企业的研发活动清楚地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存在一定困难和主观性,尤其对本身并不精通科研活动的会计人员来说显得更难,从而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二)有条件资本化处理加大企业操纵盈余的空间

研发费用有条件的资本化处理存在盈余操纵空间。企业可能以利润操纵为目的来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界限。管理者也可能按企业存在调节利润的需求,划分开发阶段。那么,现行的准则很难对企业的利润调节行为进行约束,企业可能轻松实现业绩操纵,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高新技术企业中,研发工作靠的是智力资本,对其估值和确认显得尤为重要。智力资本因为没有具体实物参照,其价值不具有市场参考性,所以研发费用的确认与计量具有很大的弹性,这为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空间。

研发费用在资本化后将以资产的形式反映在企业财务报表中,所以必将面对摊销问题。在关于无形资产的准则中,摊销方法仅提出对“企业无形资产摊销方式,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尚未对研发费用采用何种摊销方法做出明确的规定。任企业管理层选择摊销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操纵盈余的空间。

企业内部活动中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以及开发阶段的支出是否满足准则所规定的五个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均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监督部门对企业划分正确与否也很难衡量,从客观上增大了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易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三)研发费用计量的相关性不强

研发费用投入与产出是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的,研发成果凝结着智力成本,一旦项目研究成功,就能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如果以历史成本计价,以少量资产的消耗和职员薪酬作为资产入账,并不能真实体现企业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严重背离了资产本身的价值,使研发会计的信息缺乏相关性。

研发费用分配难以对象化。项目投入与产出将发生杠杆效应,投入时需要大量资金,采用历史成本计量。而不同的融资渠道的不同所形成的资产负债率对企业收益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研究结束之前很难分情况分配。研发项目间的成本分配也很难,无法对研发项目进行可靠和相关的计量。

现行会计准则只将物质资源的历史成本作为企业的资产,对研发活动的人力资源的价值没有做任何规定去反映,将使企业中占比例较小的物质资源作为全部资产,而占比相对较多的人力资源却得不到任何反映,这将使市场对高科技企业的价值评估产生较大的偏差。这样使研发费用确认范围的合理性有所欠缺。

(四)会计科目涵盖内容不够充分,会计处理不符合可比性

现行会计准则要求对费用化与资本化的研发费用在报表或附注中进行披露,进行会计处理时,其研发费用进行费用化的数额将列入管理费用科目中,对其未加以区分。管理费用科目反映的内容繁杂,那就不能够清晰、明了地反映出企业研发支出所产生的费用究竟是多少。

在企业同时开发多项活动的情况下,发生的支出同时用于多项开发活动,应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配;无法明确分配的,应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开发活动的成本。但对于分配标准的确定以及是否能够明确分配,均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这样的会计处理将会引起可比性的降低。

研发项目通常跨年度进行,所以不同年度对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不同,将影响当期支出纵向的可比性。如果把开发费用计入开发成功年度的资产,则反映价值既不真实也不全面;如果把以前年度以前期间的研发费用进行重新计算,会计处理上进行追溯调整会变得非常复杂。所以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化将影响资产负债表上信息的真实性,使报表使用者很难从会计报表中获取信息考核无形资产研究开发的投资效益。

(五)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成本

很多研发项目通常是跨年度进行的,企业可能存在大量待资本化的研发费用。企业自主研发的无形资产需要加以管理,管理不当有可能导致其迅速贬值。企业有必要对研发项目技术的创新性的市场状况跟进,以了解该研发项目投入的价值是否发生贬值。而我国准则对研发支出尚未做出与减值测试相关的规定,使真实的成本无法反映。研发费用的分配及处理存在着难度。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灵活,对于分配标准的确定以及是否能够明确分配,均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

三、我国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改进策略

研发费用有条件的资本化依旧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会计政策要想有效地执行就必须提高实际操作性,使会计人员能自主有效地处理。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应对研发费用具体处理考虑重要性原则,增设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科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完善会计处理方法。另外加强外部审计监督,内外共同努力避免盈余管理。让研发活动变得更加有经济价值和意义。

(一)加强资本化条件的实际可操作性

会计准则应进一步明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界定,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应细则化,缩小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难度。可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采用列举式方法列举哪些具体内容属于研究和开发活动,或者排除式列举哪些不属于研究与开发的活动,让具体操作的会计人员掌握研发活动的具体事项,做到心中有数,缩小主观判断性,避免所报告的会计信息失真。尽快完善相关规定,提高现行准则的可操作性,减少在执行中会计职业判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压缩创造性会计空间,增强研发费用资本化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向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趋同,分点列示满足五个开发阶段资本化条件的具体细则,使会计人员的简单客观的做出正确判断。同时注重培养会计人员对此项判断的专业知识能力,多方面有效提高实际操作性。

研发项目应尽力对象化。一旦难以对象化的话,前期研发失败的投入将具有管理会计当中所说的“沉没成本”性质。因此,找到一个明确科学的系统,对研发成本进行分配能提高操作性,也能恰当反映每个研发项目的实际成本。

(二)加强研发信息披露,避免企业盈余管理

会计政策的弹性越大,受到企业管理当局操纵的可能性就越大。我国可以颁布准则明令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防止企业管理当局按自己的理解对开发阶段是否进行“资本化”做出决策。同时明确指出研发支出采用何种摊销方法,能很大程度上缩小企业管理当局对盈余操纵的空间。

研发信息的充分披露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管理者产生监督作用,防止企业对调节利润的需求,也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研发能力进行分析和企业价值的重新确认。

增加会计报表附注的研发信息披露,在附注中反映研发信息包括:①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会计政策;②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具体细则;③开发阶段无形资产的类型;④本期的研发支出。高科技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研发费用信息披露表。

研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会计处理过程应加强审计监督。注册会计师应保持谨慎性原则评价被审计单位研究阶段、开发阶段划分的准确性,开发阶段有关支出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审计部门应最大限度地通过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遏止企业利用会计职业判断对研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实施创造性会计行为。做好监督工作,帮助提高操作性。

(三)对研发费用具体处理规定应考虑重要性原则

不同行业的企业,研发费用在企业资产中所占比重和重要程度也不同。对于研发活动发生不多,研发费用很小的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考虑研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处理。费用化处理比较方便简单,在重要性上不会影响企业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也不会给企业管理层留下利润操纵的空间。

对于研发活动经常发生但不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将研发费用有条件的资本化。此时研发的无形资产大多可合理预测未来现金流量,这些研发支出进行有条件的资本化是合理且必要的。

对于研发活动为主要活动的企业,研发费用数额较大。这类企业研发项目的结果不外乎研发成功和失败。实际操作中研发成功的产品所需的费用往往会大量计入成本,而研发失败的产品所需费用往往会大量计入费用。此时会计人员万不能主观判断,一定要客观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严格按照准则进行有条件资本化。同时根据重要性原则在报表附注中写明是何种企业采用何种会计处理,让监督方和使用方得到最真实有效的信息。

(四)增设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科目

研发费用无法明确分配的一般都会计入管理费用,所以在管理费用下设立明细科目,设立“管理费用—研发支出”明细科目。专门反映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固定资产折旧、耗用的原材料及支付的现金等,将其计人当期损益。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充分披露,以便会计报表使用者解读会计信息,准确使用。研究阶段的会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研发支出”,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设立“研发费用减值准备”会计科目。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研发项目进行后续的减值处理方法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不予摊销,只在存续期间内进行减值测试;另一种是有一定的期限,在相应的摊销年限进行摊销。国际会计准则是每期末对研发费用进行重新估测,再计提减值准备。我国也可以根据研发活动价值的减值情况进行计提研发费用减值准备。当研发成果商业化后的未来现金流入量低于其研发支出时,计提减值准备,在期未做减值测试后,并且按实际记录下来。会计处理为,借记“研发支出减值准备”,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研究的专利取得成功时,应将管理费用和研发支出减值准备转入借方,借记“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无形资产”、“研发支出减值准备”,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研发项目会计账务处理程序:

①研发支出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

②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时: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③期末结转费用化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④期末对市场同类研发项目情况进行跟进,如发生减值情形则做减值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研发支出减值准备

⑤专利权获得成功时: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无形资产

研发支出减值准备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

(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完善会计处理方法

研发费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可以更为准确,更具相关性。对于研发费用可以先采用历史计量与公允价值混合的方式进行计量来作过渡,等使用公允价值的环境较为成熟时再使用全面的公允价值来进行计量,这样能给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刘永泽,陈立军.中级财务会计[M].2版.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205~207.

[3]万翔.中美无形资产会计问题比较研究[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08.

[4]鞠亚辉.基于会计职业判断视角的研发费用资本化应用[J].财会通讯·综合,2011,(1):141~142.

研发费用资本化范文第6篇

一、新准则下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在新准则中,对企业自行研究开发的项目,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分别进行核算。研究阶段的所有支出全部费用化处理,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而对于开发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则进行资本化处理,计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则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如果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则全部进行费用化处理。对于研发支出中的资本化支出,在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计入“无形资产”科目,而费用化支出则应计入“管理费用”。新准则下,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是部分资本化,部分费用化,国际上大部分国家采取的都是这种方式;而旧准则下研发费用是不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进行费用化处理。新准则对于研发费用的处理有了很大的变化,而伴随着这种变化而来的既有其有利的一面也有其不利的一面。

二、新会计准则下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优缺点

(一)优点。旧准则下研发费用不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进行费用化处理;而新准则对于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是有条件的资本化,这种处理方式更科学、更严谨,其优点主要表现在:

1、与国际会计准则处理方法趋同。相对于旧准则的处理方法,新准则有关研发费用的处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处理方法更接近,有利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这样也有利于跨国公司对研发支出的处理,在某种程度上鼓励了跨国公司国内公司的研发资金的投入,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

2、符合真实性原则。研发支出有条件的资本化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更接近于实际取得的价值,同时这些资本化的支出也能够作为无形资产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这样更能客观地反映出企业的真实价值。

3、有利于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研发费用投入之后,要经过几个会计期间其效果才体现出来。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后会造成短期利润数字偏低,从而使企业管理者在短短的任期内不愿进行企业的技术创新,而新准则对研发费用的有条件资本化处理有利于纠正这种行为,使企业更愿意主动开展研发活动,从而有利于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二)缺陷

1、缺乏可操作性。新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的处理分研究和开发阶段进行,尽管研究和开发阶段的定义都已经明确提出,但是实际的科研开发活动十分复杂,每个企业从事的研发活动不一样,研发过程会有很大的差别,所以很难用一个通用的判断标准来衡量两个阶段。会计人员并不一定对企业的科研活动十分了解,所以很难将科研活动清楚地划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此外,新准则对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五个条件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为无形资产。这种判断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出客观合理的判断。

2、增大了操作利润的空间。由于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以及开发阶段的支出是否满足准则所规定的五个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因而增大了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企业只需“合理”地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就可以决定相应的支出到底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从而操作企业的利润。

3、缺乏谨慎性。会计信息的谨慎性要求明确规定,企业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新准则虽然规定对开发支出有条件地予以资本化,但在确定资本化时,企业的研发活动只是被证明可以开发出新的产品或新的技术,而这项新产品或新技术到底能不能成功,并没有得到证实。即此时的科研活动是否成功还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把研发支出资本化,会有高估无形资产价值的风险,违背谨慎性要求。

三、有关企业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建议

(一)对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制定更为具体的判断标准。对从事新技术研发的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监管,完善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原始记录和账目设置,建立研发支出归集、划分的工作程序,由会计人员和研发项目责任人共同做好相关资料和证据搜集工作,通过严格论证协同做出相关的专业判断。也可根据以往技术研发经验,建立档案库,从而可以根据以往经验合理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研发费用资本化范文第7篇

关键词: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无形资产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1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研究与开发费用往往占经营支出的很大比重,并且所投资金的绝对值越来越大,据日前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006年美国科技公司的研发费用同比增长了17%,其中微软的研发费用位居科技公司之首,达到了65.8亿美元。华为公司,共有37000名职工,其中有18000人从事研发工作,研发人员的数量差不多相当于AT&T贝尔实验室。可以预见我国企业的研发活动将会更加频繁,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对企业的影响也会越来越大,因而如何更合理地反映企业研发费用会计处理问题,成为研究的焦点,需要我们认真地去对待。

一、无形资产及研发费用的含义

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中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的取得途径主要有外购、自行研究开发、接受投资者投入、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

研发费用是指企业为内部开发新产品、改进旧产品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时发生的相关支出。具体包括:研究与开发过程中耗费的材料;研发人员薪酬;为研发使用设备的折旧;为研发活动购置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耗用的成本;委托其他单位及个人所承担的研发费用支出等。

二、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目前,国际上大部分国家对于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都采用有条件的资本化,即事先确定符合资本化的标准,当研发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达不到资本化条件时则予以费用化。我国在旧的会计准则下。对于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是直接予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在新准则下,我国则采用了与国际趋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自行研究开发的项目,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并且设置“研发支出”账户对其分别进行核算。其中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处理,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账户,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进入开发阶段符合五项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处理,计人“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最终形成“无形资产”项目的初始成本,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仍然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计人当期损益;对于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全部予以费用化处理。

三、企业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基于新准则对于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方式采用趋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的处理方法,比采用旧准则核算更为科学、合理,并且有利于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动力,提升自我创造的能力。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研发费用中对于费用化、资本化的界定标准列示不甚明确。新会计准则中尽管对研发费用的处理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并对每阶段的定义予以说明。但在实际研发活动中,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开发过程是复杂多变的,而且研发过程出现明显差异性,且新产品、新技术等的开发是由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或管理层汇总立项并规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会计部门并非研发活动任务的初始设计者,所以会计核算部门很难将研发活动清晰划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2.研发费用中资本化认定条件难以界定,导致企业对自身盈余进行操控。新会计准则中,对于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资本化支出界定条件共有5项。分别为: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同时满足这5个条件才能够确认为无形资产。这种判断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这样管理层可按照企业自身需求操控符合“资本化”的条件,从而加大企业操控盈余管理的空间。并且无形资产准则中对形成并在财务报告中列示的“无形资产”应如何后续摊销并未进行明确规定,仅列示“企业无形资产的摊销方式,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因此又为企业自主选择列为资产的研发费用的摊销方法提供了便利,从而又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管理层对企业盈余操纵的空间。

3.研发费用中资本化金额只包括了其中的一部分开发支出,为无形资产实际价值量的认定带来了困难。企业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通常很大,如果只将开发费用在符合五个条件下的支出予以资本化,而其余的研究费用和开发过程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都不予以资本化,这种会计计量方法可能导致其账面价值认定远低于其实际价值,其核算方法本身既不能反映自创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也未能合理揭示无形资产的本质。企业对于一项新技术的研发往往需要较长时间,而企业会计报告是以一个会计年度为报告时限。因此,会计报告中对于开发成功才形成的无形资产仅以该年度的开发支出计入无形资产的价值,从数据传输的角度而言又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作为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很难从报告数据中预计企业发展潜力及高新技术的潜在价值,也无法合理获取企业研发方面投人成本的详细数据,影响投资者对企业未来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

四、对于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方法的改进建议

我国在新会计准则下对于无形资产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现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1.详细制定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划分时的判定标准。为更好的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判定标准,可以从以下三方面人手:①要求企业规范科技研发项目的立项程序,从源头为研究、开发的具体判定打好基础,要求企业在立项文件中明确研发项目的名称、内容、研发经费的预算以及研发期限等事项。并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为企业会计部门对研究开发核算单独建账提供合理依据。②要求企业事先制定、规范企业对于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方法。③加强企业内部监督,由会计人员和研发项目负责人共同建立相关资料和信息采集,通过讨论协同作出判断。若以往有研发经验的,要求建立档案文档,并将以往经验合理的纳入划分界定标准范围。

2.为界定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评定标准,建立分行业的统一的评估机构。该措施可以防止滥用准则,操控财务数据。也可以从三方面进行防范。①要求企业财务部门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注企业研发费用的有关信息,主要应包括研发项目的性质、状态及已经形成无形资产的摊销处理;本年度研发费用费用化金额及确认为开发支出的费用金额;本年度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信息。②结合研发费用处理中对影响企业当前利润和不影响当期利润的确定情况对企业管理层进行考核。③由权威机构对已形成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作为会计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为投资者评判企业潜在盈利能力提供信息。

3.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模式。对于企业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模式认定应遵循重要性原则,主要考虑三方面因素。(1)企业所属不同行业;(2)无形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及重要程度;(3)研发支出发生频率、金额判定企业研发费用处理模式。①对于以研发为主营活动的企业,可以选择将研发费用全部资本化。因为这类企业的研发活动类似工业企业产品制造过程,应当将其计人成本,但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除外,一旦技术可行性得以认定,就应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②对于研发费用开支相对较少的企业,可以将发生的相关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③对于研发整体依赖性较高且研发支出相对较大的高新技术类企业,应将研究、开发费用与其他管理费用分开予以单独核算,在开发过程中进行归集,并且设置调整账户对其价值进行调整,注册成功后,将其价值计人无形资产成本,将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会计核算处理。

五、结束语

为了给科研发展提供财力保证,提高企业研发经费的使用效率,需要运用各种经济方法和手段管理企业的研发费用,加强对与研发相关文件的学习,对研发经费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和核算,制定相关流程和制度。但目前,我国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存在很多问题,影响了财务管理水平。本文通过分析现阶段我国企业研发费用核算中出现的问题,介绍了一些方法,希望可以帮助企业对研发费用的核算进行规范化管理。

参考文献:

[1]董洪伟.论企业研发费用核算与财务管理[M].企业管理,2009(32).

研发费用资本化范文第8篇

【关键词】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会计处理

我国旧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基本上采用费用化的办法。2001年出台《企业会计准则一无形资产准则》第13条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八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用、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2006年新会计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八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笔者认为,新的会计准则更合理,研究开发费用在一定条件下实现资本化是会计处理的必然趋势。

一、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的理由

(一)有利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

中国加八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经济紧密地与世界经济融合起来,世界各国间的投资和对外贸易更加自由化。环境的变化必然要求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接轨,采用一定条件下资本化的做法与国际会计准则规定的做法一致,可以缩小与国际之间的差异。

(二)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研究与开发是两个相互联系的阶段,研究活动是一种初步的探索性工作,是一个基础阶段,能否带来经济效益非常不确定,而且受益对象不明显。开发活动是将研究成果付诸于实践,比研究阶段更进一步,经济效益的确定性高,并且受益对象是特定的产品,所以将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在开发成功时将其资本化。不成功时进行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这比单一的费用化或单一的资本化更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三)更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研究开发费用为企业的投资者和其他财务信息使用者提供了企业革新活动进展和成功可能性的信息,将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后作为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可以降低负债比率,增加企业的融资信心,提高企业的商业信用,帮助其扩大融资渠道。

(四)有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实现

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管理的最终目标。从近年来美国。日本、中国香港、中国内地等国家和地区的股市看,科技类股票的市盈率普遍高于其他各类股票的市盈率,这说明科技含量已成为企业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学研究发现,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与股价显著相关,可提高股票账面价值与企业内涵价值的一致性。

(五)能更好地协调谨慎性与相关性原则

单一的费用化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损害了相关性原则;单一的资本化遵循了相关性原则。但忽视了谨慎性原则。研究开发费用在一定条件下的资本化,很好地协调了谨慎性与相关性原则,既避免费用化导致的资产低估,也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资本化潜藏的风险。

(六)符合资产的定义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投入的大量经费,不是为了取得本期利益,而是为产生未来的经济利益。在开发过程中。成本能可靠计量,研究开发成功时,其成果可以成为能被企业控制的一项资源,显然符合资产的定义。

(七)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研究开发费用本质上是资本化支出,具有明显的后效性。由于现代管理者的任期并不是永久性的,如果把研发支出作为费用核算,必然会引起本期利润下降。管理者不愿因为业绩下降导致投资者不满,直接后果是减少研发费用支出。这样,虽然短期利润数字比较看好,却损害了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如果把部分研发费用资本化,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上述弊端。

二、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会计界定

(一)阶段划分

1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包括:为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它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该阶段特点:基于获取新知识的目的;具有探索性。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准备;可以取得初步的智力成果。研究活动一旦成功就产生一种可利用的知识,在进一步开发应用之前不具有经济价值。

2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包括: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包含新技术的工具、夹具、模具和冲模的设计: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所选定替代品的设计、建造和测试等。该阶段特点:基于形成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或工艺,可供销售或企业自用的目的;建立在研究阶段成果基础上,可通过可行性分析确定未来收益;研发项目取得成果的可能性大,一旦开发成功,便能形成无形则产。

正确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费用是合理进行研究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前提。在会计实务工作中,具体划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应研究其特点,严格执行研究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判断哪些活动属于研究活动,哪些属于开发阶段活动,防止利用费用资本化调节利润。

(二)会计处理的界定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研究费用应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并且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也不能确认为资产:开发费用如果满足以下标准时,应确认为资产,即:能够清楚地确定产品或工艺,并且应计八产品或工艺的费用能单独地辨认和可靠地计量;产品或工艺的技术可行性能够论证;企业计划生产和销售(或利用)该产品或工艺;该产品或工艺存在的市场或其对企业的有用性能够被论证;拥有为完成该项目并销售或使用该产品、工艺所需的足够的资源。或能论证它们的可用性。可见,国际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化的条件是相当严格的,从资源、生产技术、商业、经济效益等方面都作了限制。

英国标准会计实务公告规定,自行开发过程应分为三个阶段,即纯理论阶段、运用阶段和开发阶段。前两个阶段发生的支出应予费用化,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原则上也应费用化,但若符合以下条件,则可资本化:对应着确定的项目;这些支出是可以单独分辨的;项目的技术可行性以及最终的商业效用等可以合理地预期;为使项目能够完成,存在或可以合理地预期能够得到适当的资源,也即在资源方面能够得到保证。

对比两个准则,虽然在阶段的划分、文字叙述上有些差异,但认为资产的标准基本一致。借鉴国际会计准则,遵照我国新会

计准则。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可分为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对研究开发费用占企业支出比例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大型企业。将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作为基本会计处理方法,有选择地将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研究阶段的调查、分析活动支出费用化;开发阶段的创造性活动支出费用资本化。如若操作难度大、投入的资金多,可将开发费用先通过专门账户收集,研究开发成功则全部资本化;研究开发失败时,则采用一定的方法在以后各期分期摊销。

2对研究开发费用发生较少的中小型企业,按照谨慎性原则,可将研究开发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全部计八当期损益。

3对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企业,应当将研究开发费用全部费用化,计八当期损益。研究开发成功发生后的附带费用全部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价值。

三、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一)归属

1 可直接归属无形资产开发成本的研究开发费用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费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开发该无形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按照借款费用处理原则可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属于间接费用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2 不可归属无形资产开发成本的研究开发费用包括: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初始运作损失;为运行该无形资产发生的培训支出;无形资产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八当期损益的支出。

(二)财务处理

1 设置“研发支出”科目,用于归集分配企业研究开发费用。

2 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3 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按自行开发进行账务处理。

4 期末,将“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且,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