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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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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范文第1篇

项目主体首先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当地发改部门,发改部门会征询规划、土地、环保、电力、节能等部门的意见,其中主要支持文件为规划许可、土地出让/转让/租赁合同、环评批复、电网并网许可或复函、银行授信证明等。根据经验,电网的支持文件是最难获取的,需要与当地电力部门做更充分的沟通。

项目申请报告和相关支持文件拿到后,可以做成报批版的项目申请报告,报当地发改部门审批。

这个过程中,与发改、电力、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的沟通是最重要的,一方以另一方出具证明为先决条件,所以政府的协调是最关键的。

(来源:文章屋网 )

审批程序范文第2篇

一、建设项目用地初审程序

凡拟进入*市本级的各类建设项目,经项目建设单位与所在的园区管委会或招商局初步洽谈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所在园区管委会或招商局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市招商局牵头召集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城市规划局、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进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项目,仍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初审)。

项目选择应重点考虑发展跨国企业和国内大企业、大集团,且有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业的投资项目;优先选择符合我市产业导向,具有产业拉动和延伸、功能完善的投资项目;限制发展投资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经济效益差的投资项目;杜绝发展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浪费土地、污染环境的项目。

经初审通过的建设项目,由所在园区管委会或招商局与项目建设单位签署《建设项目入园意向协议书》。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程序

(一)申请

1.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入园意向协议书》,向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提出建设用地预审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拟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用地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项目建设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等情况及项目建设平面布局示意图。

(3)需审批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者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按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申请材料。

(二)审查

由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组织审查工作,一般应从受理预审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用地预审意见是建设项目批准、核准的必备文件,也是办理土地供应手续的必备材料。预审意见提出的用地总规模和各类控制指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当予以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单位应当认真落实预审意见,并在依法申请使用土地时出具落实预审意见的书面材料。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三、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持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到规划、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单位到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关于落实用地预审意见的材料;

2.建设用地单位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3.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计方案;

4.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或批准)文件;

5.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有地籍勘测资质的单位出具);

6.土地估价报告或地价确定依据;

7.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及身份证明。

(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四)现场核拨土地,埋设界桩,交付用地单位使用。

四、要求

(一)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一切为了招商引资、一切为了项目建设的思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为促进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附后)。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凡适宜建多层标准厂房的,应建设多层标准厂房。

审批程序范文第3篇

一、城乡规划审批程序

(一)城乡建设的系统规划、专业规划、中心城的分区规划和地区规划,郊区的卫星城、近郊工业区、县城和县属镇的总体规划,风景游览区规划、新区开发规划,以及除县属镇以外的这些地区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有关专业局或区、县人民政府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郊县除县城以外的县属镇的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乡域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由乡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规划局、土地局备案。其中与中心城毗邻乡的乡域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在审批前,应先征求市规划局意见。

二、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一)区、县属以上单位、部队、中央在沪单位以及城乡联营企业的新建、迁建或扩建工程,需使用土地时,应凭批准的建设计划文件,向市规划局和市土地局同时提出申请。先由市规划局选址定点,确定建设用地范围,后由土地局核定实际用地面积,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发放土地使用证。

(二)大型建设项目、外商独资、合资或合作建设项目、国防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要建设项目的选址和重大管、线工程的选线,由市规划局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三)凡建设项目征用耕地、园地一千亩以上的,由市土地局报市规划委员会和农业委员会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呈报国务院审批。建设项目征用耕地、园地一千亩以内的,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土地局审批。

(四)乡镇企业建设用地,按沪规委(85)第59号《关于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实行分级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办理;社员建房用地,按沪府发〔1983〕75号《上海市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办理;乡镇事业、郊县农副业生产建设用地(包括仓库、场地、棚舍、社场道路、水利工程等)可参照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分级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办理。

三、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程序

中心城、卫星城重要建筑和重点地段建筑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市规划局审查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四、建筑和管线工程执照审批程序

(一)逐步扩大区、县审批建筑工程执照的权限。在市区范围内,凡建筑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以下的,可由所在区审核发照;在郊县范围内,凡建筑面积在一千平方米以下的,可由所在县审核发照。在上述建筑面积以上的,由市规划局审核发照。

(二)重大管线工程、中心城管线及与中心城管线网络相连接的管线工程以及卫星城管线工程的执照,由市规划局审核发照。郊县县城、县属镇、乡镇管线工程以及农用管线工程的执照,由县审核发照。

审批程序范文第4篇

一、项目范围

进入绿色通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范围:

(一)国家、省、市重点项目;

(二)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高新技术项目;

(四)重大旅游项目;

(五)各区科技经济园区内项目;

(六)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二、审批方式

(一)对进入绿色通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绿色通道审批程序,享有优先办理权,实行特事特办。

(二)将现行的串联审批尽可能地调整为并联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

(三)对进入绿色通道审批的项目,各审批环节的审批时间按现行审批时限再压缩50%。

(四)建立绿色通道项目审批协调会议制度。对进入绿色通道的特别重大项目,由市政府牵头召开审批协调会议进行协调。

(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发放绿色通道项目通行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进入绿色通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具体掌握标准见附件1),经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市计委窗口收文后,即进入绿色通道。绿色通道项目通行证由驻中心的市计委窗口办理,根据上述第一条(项目范围)审核并发放。

三、审批程序

凡进入绿色通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从项目立项起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均实行特事特办,跟踪服务。

(一)项目立项

1、对项目单位上报的立项报告,如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审批同意后即完成立项。立项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2、对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大中型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大中型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及其他需做可行性研究的项目,先批项目建议书,以签署意见的方式办理,审批时限为2个工作日。再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划出规划可行性红线后,并联建设用地预审,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二)市规划局核发勘察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同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

(三)初步设计审批(或设计方案审批),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审批程序和操作要求遵照杭政(*)10号文件执行。

同时并联办理征地拆迁。凡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均应进入市优先用地项目序列,确保用地指标。旧城改造项目由市土管部门办理国有土地划拨手续或土地出让手续,市房管部门核发拆迁许可证。涉及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用的项目,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用申报审批手续,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限为6个工作日。

(四)消防施工图设计审核,消防支队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必要进行交警、卫生并联审核,交警支队、卫生局各为4个工作日)。

(五)并联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灰线检验,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核发投资许可证,即办即发。

(六)施工招投标。凡符合国务院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二条至第七条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施工招投标。其他项目是否进行施工招投标由项目单位自行决定。

(七)集中交纳规费,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

(八)施工建设。凡绿色通道项目,在施工建设中涉及到的水、电、市政、环保、市容等方面的审批事宜,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提供快速、便捷、高效、优质的审批和服务。

(九)竣工验收。绿色通道项目建成后,质量监督部门要抓紧作出质量评定;市规划、环保、房管、消防、卫生监督及按国家、省规定组织交工验收和综合验收的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加快进行专项验收和综合验收,以保证绿色通道项目早日投入使用。

具体审批程序见附件1。

四、保证措施

(一)凡进入绿色通道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律在市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实行一门受理。各职能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审批程序,严格履行审批职能,做到特事特办。对擅自增加审批程序的单位,一经发现,要依法处理。由市项目集中办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

(二)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审批过程中涉及到各审批部门间的事宜,由市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按协调制度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三)切实提高会审质量。由审批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定时、定点、定人、定责会审。各职能部门参加会审时依据有关法律和规范要求,提出审查意见。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审查事项,必要时可请专家参加会审,切实把好会审质量关。

(四)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管,以保证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五)各审批部门应建立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审批相适应的内部审批制度,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批环节,明确责任,加强督办,确保绿色通道畅通高效地运行。

附件1:

进入绿色通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范围的说明

进入绿色通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

(一)经国家计委、省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和省计委、市重点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列入国家、省、市重点建设工程的项目:

(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符合杭政〔*〕1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建项目和列入国家计委计划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四)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和能反映江南地域及吴越文化特色、发掘历史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品位、代表*旅游整体形象、具有国内和国际影响的旅游景点和旅游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度假村等项目);

审批程序范文第5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 授权审批系统 企业管理

一、授权审批体系的构成要素

(一)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

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是我国国有企业构建有效的授权审批体系的重要构成因素。在构建有效的授权审批体系的过程中,对于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的科学性从一定意义上会直接影响授权审批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一些国有企业在组织架构和人员岗位安排都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从而建立起来的授权审批体系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对应到岗位,而是对应了具体的员工个人,使构建出来的授权审批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僵化了审批过程,降低了管理效率。然而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不仅有利于知道相关员工进行合理的授权审批,更有利于推动整个国有企业决策实施的有效化。

(二)决策事项类别和范围

国有企业要构建有效的授权审批体系,首先要注重决策事项在整个授权审批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决策事项是国有企业构建有效的授权审批体系的核心内容。首先,要对审批的类别进行认真的判定,确定相关的决策事项类别,以便与日后的工作开展。其次就要做到对于审批范围的定界,要将审批的范围限定在一定合理的范围内;在类别和范围上都要做到认真严格的要求。这不仅关系着企业相关体系的构建是否能够成功并取得相应的成效,更是对企业的相关决策以及组织结构的认真负责的体现。并在做好类别和范围的工作时,还要对各种其他突发状况进行一定的预判并作出周祥的解决措施,保证企业目标的顺利达成。

(三)授权与审批程序

最后在授权与审批程序上也存在许多问题,企业在进行授权时大多时候后去授权都比较耗时,效率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企业的相关发展。其次,在审批的程序上也过于繁杂和无效,许多授权时间延后的原因都是由于审批程序繁琐低效所致;在进行授权审批过程中需要经过多道流程,但各个流程的任务与责任却又划分不清,存在很严重的滞后性。与此同时,在审批程序的合理性上也很值得引人商榷,在构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上仍有待提高。

二、国有企业授权审批控制现状分析

(一)申请批准职责未分离

在国有企业构建授权审批体系的控制过程中,申请和批准的职责往往被混淆对待。责任和义务没有进行严格的划分,使得申请批准在要求上往往很难达到相应的标准。具体表现为,许多国有企业过分的注重相关的权利和权限,对于责任和义务没有进行明确的区分和辨别,缺少独立的申请和批准空间;这不仅严重危害着授权审批体系的建设,更容易在国有企业内部滋生腐败以及权力滥用的现象。因此,在申请皮批准的职责分离上急需得到有效地解决和治理。

(二)审批程序设计不合理

在审批程序的设计上缺乏合理性将在很大程度上阻碍国有企业的相关授权审批工作。一套制度的最基本核心所在就是其合理的整体框架构建,就像是房屋的地基作用一样,框架的合理性构建对于审批程序的相关工作具有基础性作用。如果在构建上就存在先天上的缺陷和不足,将为日后的国有企业授权审批带来很大的障碍和阻挠,不利与国有企业的竞争力的提高,更不利于未来在社会中的发展。目前,我国许多国有企业在审批程序的设计上都欠缺一定的合理性,而不合理的审批程序必将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三)特殊授权机制不完善

在特殊授权方面国有企业本应加强防范,做到认真严谨的对待,但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我国国有企业的特殊授权机制一直没有得到相应的完善。具体的表现主要有,由于改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休假时将手中工作转交给其他人;由特殊授权机制的不完善在这时候恰恰是最易发生问题的阶段。所以国有企业一定结合自身的实际特点对特殊授权机制进行一定的完善和修补。

(四)缺乏有效跟踪和反馈

在国有企业的日常工作中,为了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最重要的措施就是有效的跟踪和反馈;但目前在我国的国有企业授权审批控制现状却是缺乏有效的跟踪和反馈,这不仅使工作质量得不到严格的保障同时也对于员工的相关管理起不到相应的作用。严重的影响了审批授权的效果和工作的质量。同时对于各工程项目由于缺乏有效的跟踪和反馈使得企业不能对授权的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

三、构建国有企业授权审批体系的措施

(一)组织架构改进

为了科学完善的构建国有企业授权审批体系,首先就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组织结构框架。在这过程中要汲取其他方面的优势,同时对自身的组织结构上的不足予以改正并对合理的地方进行继续保持和利用。但是要确定好组织结构理念这一前提,并在其指导下进行组件相关的授权审批体系,最后对与体系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明确的规范,并最终确定各个审批授权的过程步骤。在一套科学的结构框架组织的指引下,企业的发展将会减少许多阻碍。

(二)统一风险评估

同时国有企业还要进行统一的风险评估,要对审批授权过程中的各种不可变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并未相关的预测提前做好准备和解决的手段,以便在风险来临时可以做到有效的对待。但同一风险评估主要是指国有企业为了检验先关授权的可行性,进行同一风险评估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国有企业的相关风险。

(三)加强内部沟通与监督独立性

其次,在国有企业的审批授权过程中还要加强内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内部氛围。但也要注重监督机制的应用,务必要使监督独立于内部之间的沟通,不能使二者逾越一定的范围和界限;但也不是使监督和沟通隔绝交流,只是不能因为人情的原因而对工作的要求有所降低,监督的作用不仅仅可以使相关员工提高工作的认真度,也可以使员工们对于工作有一定的要求准则,提升相应工作的质量,进而促进国有企业的审批授权的顺利进行。

(四)建立持续跟踪与反馈机制

最后国有企业一定要认真地建立一套持续跟踪和反馈机制,大多数企业的审批授权体系在实行了一段时间后便在无人问津,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一套有效的跟踪与反馈机制。在建立持续跟踪与反馈机制时一定要掌握好科学性的原则,构建一套科学的跟踪反馈机制可以使国有企业全面的了解审批授权的相关状况,并及时的发现在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使问题得到很快的解决,而且跟踪与反馈机制还会对企业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一定的约束和管理,维持国有企业内部应有的和谐环境,保证企业所追求的工作效果。

四、结束语

授权审批体系是防范企业在重大决策和企业正常运营中存在风险的一项重要措施,使为保证企业实现安全管理和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保障,构建一套合理有效的授权审批体系对于我国国有企业的稳定工作和正常发展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相关国有企业没有从真正的意义上了解授权审批体系,在授权审批体系的建设上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和不足,因此,国家和政府应该积极的引导和帮助我国国有企业进行授权审批体系建设,从而是我国国有企业构建一个有效地授权审批体系。

参考文献:

[1]惠楠.陈晨.赵文. 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实证分析[J].财会通讯,2012

[2]赖腾云.浅议审计环境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影响及其对策[N].赤峰学院学报, 2009

审批程序范文第6篇

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 借款销账规定:(1) 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一条 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 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 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二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 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四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五条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职 务

交通工具

住宿标准

伙食标准

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

火车硬卧

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部门负责人

火车硬卧

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总经理助理

飞机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

飞机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 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 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 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 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 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二、报销流程

1. 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 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 购票: 出差人员持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复印件,到行政部订票(原则上机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书面说明情况,经审批人签字后报财务备案)。

4. 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第六条 电话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1.

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

(二)报销流程

1、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初(10日前)将本月员工手机费执行标准(含特批执行标准)交财务部。

2、 财务部通知员工于每月中旬(20日前)按话费标准将发票交财务部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3、 财务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的审批程序集中办理员工手机费报批手续。

4、 员工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每月25日前)。

5、 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 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 报销流程

1. 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因公公交车票),在车票背面签经办人名字,并由行政部派车人员签字确认,按规定填好《交通费报销单》。

2. 审批: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审批。

3. 员工持审批后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 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 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3.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行政部提供的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待实际领用时分摊。

第十三条 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 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2. 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 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必须先填写《资料申请表》,在报销前必须到行政部资料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资料管理人员在资料发票背面签字)。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 二)报销流程:

1. 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资料费在报销前需办理资料登记手续,按审批程序审批后的报销单及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四部分 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条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 工资支付流程:(1)每月20日由人力资源部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2)总经理提供职工月度奖金分配表;(3)财务部根据奖金表及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5)每月25日由财务部通过银行形式支付工资;(6)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工资条并与工资卡内资金进行核实。

(二)临时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付流程:(1)由人力资源部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支付标准交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2)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部按工薪审批程序申请转帐支票支付;社会保险金由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财务部收到银行托收单据应交人力资源部专人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进行财务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 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条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十七条 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 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二) 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 结账报销:(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 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

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 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三) 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财务复核 总经理审批;(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部分 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十九条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七部分 附则

审批程序范文第7篇

党的将新农村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农民建房新一轮平房改楼房已经在我镇凸显。如何做好新时期村庄规划工作,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我镇始终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先后完成了镇村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平面布局规划等文件的编制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抓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重点

目前,我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着随意性、不按规划建设、不按程序审批、不按规划许可要求建设等情况,尤其是建筑红线退让不足、地坪肆意提高、挤占巷路道情况时有发生,因房屋引发的建房矛盾越来越多。因此,我们将依据“全面规划、分步实施、节约用地、注重特色、量力而行、逐步建设”的指导方针,实行一套“村民自治、政府监督、部门服务”的一体化管理模式,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以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为依据,由建管所对各自然村测出地形图,根据村庄地形差异确定若干个水准点。

(二)根据村庄规模和地形特点,划片确定统一建筑物地坪标高。在填写新建、翻建报表时注明水平、层高模式。

(三)按照村民意愿每村确定一两个建筑样式,体现一村一品或一片一品,整齐划一。

(四)尊重利害关系人意见,实行建房户四邻签字制度,严禁无序攀比。

(五)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在申请表上要签字盖章,并负责制止村中无证建房、违规建房。如有发现,制止不了应及时向镇建管所反映。

(六)所有房屋建设实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管理一个法,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图纸,统一管理,统一验收。

(七)村、支两委要主动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从选址到报批,跟踪服务到验收办理证件,至建房矛盾纠纷调解,要全程参与。

三、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具体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下列办法:

(一)在村庄规划区内村民建房占用农用地审批程序。建房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镇建管所并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函(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报批表。经建管所现场勘察,镇政府初审同意后报县规划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函(书)》,建房户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函(书)》到国土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按程序到县规划局办理《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村庄规划区内的村民个人在原有宅基地建房审批程序。由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报批表,镇建管所根据村委会意见并进行现场勘查,提出初审意见,报镇政府会办同意后办理规划手续。

(三)村庄规划区内的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应持相关批准文件和现状地形图,经镇建管所初审,镇政府同意后上报县审批中心规划局窗口,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函(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对村庄内空闲地新批建房审批程序。须建房户本人提交个人建房申请书、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函(书)》报批表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村、支两委会研究同意,村委会主任需签字。报经建管所和国土管理部门现场勘查,对符合规划和用地的建房户,由镇政府会同建设、国土及村委会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进行会办,对符合条件的建房户发放有关建房手续。

审批程序范文第8篇

一、严格执行规划,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全镇所有村庄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按照全镇总体规划的要求,在镇政府的指导下进行规划建设。

2、为保障村庄规划的有效实施,严格规划审批程序,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报镇政府审查同意后,依法向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报批,建设项目在没有取得合法许可前不得开工建设。

二、规范建设程序,切实做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规范建设项目申报程序。村庄的所有建设项目,各村须填写申报表报镇村文化建设服务中心初审后提报镇政府备案,经镇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加强对村民建房的审批管理。村民建房要严格按照各村编制的规划,在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一户一宅”、节约用地的原则,按程序报批。

3、加强对村庄建房的监管,坚决杜绝乱占耕地建房和乱占乱建现象。未经镇政府和规划审批程序批准,各村不准随便许诺本村村民进行违法建房。

4、禁止村庄私下签订涉及土地的违法合同,未经审批禁止出租、承包、买卖土地特别是非法买卖宅基地。

三、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加强日常监管。实施镇政府、管区、村庄“三级联动”,加强对违法占地、违法建筑的监控力度,及时发现违法建筑,及时处置解决。每个村庄要对违法建设监控工作专人负责,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2、各管区书记是该辖区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对辖区内村庄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违法建设。

3、村庄主要负责人是村庄建设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对本村庄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筑负总责,发现违法建筑立即制止。

4、城管执法中队和土地所要在全镇范围进行不间断巡逻,加大对各类违法建筑和违法占地的执法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决不纵容姑息。

5、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动机制,联合管区、镇村文化建设服务中心、派出所、土地所和纪委等部门共同参与,各村庄要积极配合,形成高压阵势,共同营造良好的建设秩序和环境。

四、加大处罚力度,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1、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将该项工作纳入村级年终考核。凡不按规划建设、未经审批的违章建筑,发现一起扣10分。对于村民私自违法建设,由所辖村庄负责制止并拆除。对于制止、拆除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支部书记撤职、村主任停职处分。

2、对于村庄私自允许的违法建设,累计发现3起且未有效制止并拆除的,村庄考核一票否决,并给予支部书记撤职、村主任停职处分,触犯法律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3、对于村庄提报的建设项目,经镇审查或被举报若发现弄虚作假或情况不实的,视情节给予支部书记、村主任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