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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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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消费范文第1篇

三公消费”倒逼政府治理转型的第一个维度是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成功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已基本建立,但与之相适应的政府治理结构是否已经改革到位了呢?笔者认为,正是由于政府转型的迟滞,致使“三公消费”一路攀高,成为人们不堪承受之重。由于没有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政府管了很多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由此导致政府规模不断膨胀,“三公消费”由此扩大,经济社会领域各种矛盾也由此衍生。这与公共经济学理论中的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先生提出的“瓦格纳定律”不尽一致。瓦格纳先生的意思是说,随着经济发展带来市场经济活动的复杂和民众对公共服务要求的提高,政府的规模和支出都在不断扩大。但中国政府规模的扩大显然有较强的“中国特色”,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政府职能的“越位”与“错位”所致。因此,笔者认为,要遏制“三公消费”,首要的问题是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相适应的公共经济治理型政府。早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提出,政府职能应限定在四个方面――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因此,需要彻底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关系,切实做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在“该出手”的地方才出手;在“不该出手”的时候绝不能“乱伸手”。政府“看得见的手”应是“扶持之手”,而非“攫取之手”、“掠夺之手”。只有政府职能转型到位了,大量不属于政府管理的事项交给市场和中介组织了,政府才能“瘦身”,“三公消费”也才能最终降下来。

“三公消费”倒逼政府治理转型的第二个维度是启动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客观地评价,1994年分税制改革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深刻改变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格局。毫无疑问,这是一次成功的财政体制改革。政府财政收入持续增加,现在政府不足一个月的财政收入就已相当于1994年全年的财政收入。但其负面效应也在逐步显现,由于税制设计的原因,政府在财富蛋糕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高,这使得“三公消费”具有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民众的负担日益加重。不容否认,现行财政体制与民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随着民众财税知识的增加、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权利意识的觉醒,民众迫切需要知晓自身缴纳税赋的使用情况。但令人遗憾的是,政府做得远远不够。现行财政体制对收入是硬约束而对支出是软约束。从收入方面看,无论是直接税还是间接税,政府每年的收入都在稳定增加;而在支出方面,民众很难对政府的支出结构进行约束,财政支出投向何方,数量多少,谁来支配,都由政府说了算,民众对此并不知情,“三公消费”也混迹其中,令人真假难辨。据报载,某部每年仅“其他”类支出就有几十亿之多。故而,必须强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建立一个对民众负责的公共财政体制。其一,完善《预算法》,增强公共预算的权威性与约束力。事实上,每年的两会应是对政府预算的审议而不是其他,但现在的两会更多地成为了某些政府及部门表扬与自我表扬的大会,审议政府预算被严重边缘化,人大代表无法对预算情况提出具体而有针对性的建议,预算监督流于形式。因而,应赋予人大代表提出预算修正案的权利,对于政府“三公消费”应限制其增速和比重,严格预算责任追究制度。只有将预算进一步具体化,才能确保民众的知情权,也才能从根本上化解“三公消费”的不断膨胀问题。其二,优化税制改革。如前所述,在财富蛋糕的分配中,政府和企业所占比例过高,民众所占比例偏低,下一步必须让利于民,让民众分享更多的经济发展成果。其三,调整支出结构。政府应是公共服务型政府而非经济建设型政府,政府收入源自人民,理应为人民谋福利,要为民众提供更好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

“三公消费”倒逼政府治理转型的第三个维度是建设廉价政府。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各国逐渐意识到控制政府规模的重要性,一场针对官僚制政府组织的深刻变革正在蓬勃发展之中。这是自官僚制政府组织产生以来所面临的一次最深刻的革命,对传统的官僚制机构产生了深远影响。《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实行精简的原则。”精简的含义,一是指机构数量少、人员精、层次简;二是指政府职能要明确界定和优化配置。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历史经验时指出,资产阶级虽然提出了廉价政府的目标,但是无法真正实现,而巴黎公社做到了。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公社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的口号,因为它取消了两项最大的开支,即常备军和官吏。由此可见,建立廉价政府的重要法门是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这也与中央一直倡导的构建节约型社会不谋而合。不过,政府“三公消费”究竟以何为限,还是应“一切从实际出发”。比如,在互联网兴起以前,政府根本不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部门,但随着互联网发展的日新月异,各种问题不断产生,政府对此加强监管也是势在必行,政府行政成本随之扩大。再者,在某些地域宽广的地区,由于地理条件的复杂,仅是政府的公务用车就是一笔不菲的开支。从这个角度来分析,“三公消费”扩大也有一定合理的部分,不能一棍子全部打死。

“三公消费”倒逼政府治理转型的第四个维度是建设阳光政府,倡导透明消费。哲人云: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要将所有的消费公之于众,必然会对政府产生一定的约束作用。对于公务接待,应制定明确的标准,并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在香港,政府公务接待有明确上限,午宴每人350元,晚宴450元,政府各部门必须按照相关的政府规例和指引,处理公务接待事宜,并由部门首长或副首长亲自批核所有报销的开支。对于公务用车,可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及财政承受能力,逐步实现货币化,并在其薪酬中加以体现。有些地区已经进行公车货币化改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关键在于中央政府能否下决心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这项工作。对于公费出国,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必须注意的一个倾向是,绝不能将出国视为政府官员的一种福利。前几年曾出现某地领导为出国“考察”而虚构邀请函的荒唐事件,需引起重视。此外,建设阳光政府还需对“三公消费”加强审计监督,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自由表达权以及监督权,并逐步实现审计监督结果的公开化,让全社会都参与监督,力争遏制住不断膨胀的“三公消费”。

任何一个国家“三公消费”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都需要较长的时间,绝非一日之功。美国花费了30多年的时间,才成功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财政税收体制,将政府曝光在阳光下,为美国成长为现代国家扫清了障碍,被誉为“美国的进步时代”。我们期望,这次公开“三公消费”将成为中国政府治理转型的新起点,而非一时的应景之举,由此进入“中国的进步时代”。

三公消费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三公经费”;委托理论;“经济人”

近几年来,“三公”经费的使用问题受到了各个方面的高度关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再次要求“加大‘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要求更加细化地说明公务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拥有量和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三公”经费公开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三公”经费使用过程中的浪费问题、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规模,但是尽管如此目前“三公”经费的控制仍不尽如人意。“三公”经费滥用的问题其实也是一种委托机制失灵的现象。作为人的政府利用其信息优势和职务之便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害了委托人民众的利益,造成了“三公”经费浪费、规模无法控制等问题。因此,从委托理论浅析我国“三公”经费的控制现状、“控制难”的原因以及措施,对于深入了解“三公”经费控制中的问题和对其有效治理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三公”经费的控制现状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而“三公”经费的控制是指严格控制其在财政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1]。近年来由于利益失衡、信息不对称和缺乏有效监督使“三公”经费滥用问题严重,出现了诸如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浪费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以公车为例,据国家发改委调研报告显示,公车使用存在个“三分之一”,即办公事占1/3,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

基于这个背景,国家开始狠抓“三公”经费的公开和控制监管,使“三公”经费的支出基数有了显著降低。2010年国务院要求公开中央各部门的“三公经费”以来,按官方财政公开的数据统计,四年来,“三公经费”决算从2010年的94.7亿元降至2013年的71.54亿元,共减少23.16亿元。其中,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由61.69亿元降至42.53亿元,减少了19.16亿元,居三项之首。但是我国的“三公”经费控制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许多的问题。

第一,“三公”经费的公开仍不透明。从《2013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中可以看出仍有14 个省份未公开“三公”经费,并且公开的往往是上千万、上亿级别的大数,而缺乏细化精确的小数,没有细化精确到具体的花费项目,也没有说明花费的具体目的。与“三公”经费配套的一些基本参照数据,如部门人员数量等,也没有进一步细化公开。“三公”经费的公开越模糊,政府部门对于“三公”经费的使用就越自由越不受限制,控制其规模就越难。

第二,“三公”经费的浪费现象仍十分严重。目前公务接待的开支名目多、数额大,包含内容却并不清楚;打着出国学习考察,参加培训、会议的口号进行公费旅游为干部谋取福利的现象十分突出;单位违法超编、超购车辆,公车私用的行为也无法杜绝,据国家发改委统计:行政单位的公车每万里运行成本是社会运营车的5~6倍,而使用效率仅为社会运营车的1/5至1/6,浪费现象不可谓不严重。

第三,“三公”经费的隐形支出难以统计。“三公”经费支出常常被变通为其他支出,或是向下级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摊派、转嫁,或是将预算外收入用于“三公”消费。这种隐形支出就使得“三公”经费的实际支出难以考察,“三公”经费的总体支出数额无法确定,“三公”经费的控制自然也就无法实现了。

二、“三公”经费难以控制的原因――基于委托理论分析

在学术界普遍看来,委托理论遵循的是以“经济人”假设为核心的新古典经济学研究模式,以两个基本假设――委托人和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信息不对称为前提。在这种假设下,人便可能会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优势,将自己的利益置于委托人之上,即可能产生问题。而由于问题的存在,委托人就有必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制衡机制来约束和激励人,避免问题的发生,提高效率。

造成“三公”经费控制困难的原因有许多,本文基于委托理论分析,主要有:

第一,政府工作人员也是“经济人”。委托理论认为政府是由活动在政治市场上的独立经济人组成的,他们对公共权力的获取和行使并不是以放弃自身利益需求为前提的。以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自利行为为准则的政府工作人员,一旦其遵守法律的理性被这种经济人本质打败,自利现象就会出现[2]。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实行低工资高福利的工资待遇制度,工资水平过低就容易导致部分公职人员滥用权力,,使“三公消费”支出增加。

第二,政府和公众之间信息不对称。委托理论认为只要公共权力人即政府是信息优势者,且本性中又包含有自私自利的成分,那么,他就有可能利用其信息优势谋取私利。现实中官员往往为了自身利益,找各种借口隐藏信息,即使公开信息也是“形式重于实质”,对公众缺乏坦诚的态度与透明的行动[3]。“三公”经费越模糊,政府从中可获取的利益就越大,因此政府往往对利用其信息优势地位不愿意公开“三公”经费每笔支出的具体金额和使用用途,其数据究竟是高是低,是否合理,这些公众都很难判断鉴别。这种信息不对称就给了政府“暗箱”操作、的可能性,也使“三公”经费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

第三,监督机制不完善。就目前看来,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主体多,但其之间缺乏整合,监督的合力较弱,没有形成疏而不漏的监督网络,存在大量虚监漏监的问题,容易出现模糊的公务消费。现在“三公”经费的来源除了每年人大审议的经费之外,还有些是来源于预算外资金,这些资金难以监管。而且“三公”经费常常分散在预算科目的各项支出中,内容和范围也界定不清,支出随意性较大,民众也没有足够的依据对公开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不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建议:如何有效控制“三公”经费

在委托理论看来,由于最终人――官员是自利倾向的,并且作为委托人的民众和作为人的政府之间信息并不对称,不易进行监督,所以极易导致委托机制失灵。“三公”经费控制难的问题其实也是一种委托机制失灵,需要我们从委托理论的视角寻找解决的途径。

第一,适当提高公务员工资水平,推行“阳光工资”。相对于国内其他行业和国外公务员,我国公务员的收入水平偏低。“经济人”假设认为公务员首先考虑的会是个人的物质生活状况,注意的是自己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然后才是公共利益[4]。逐步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性收入,把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等“隐形收入”显性化,可以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务员的社会公平感,减少其不良公务消费的动机。

第二,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打破信息不对称。首先,应该制定完善的“三公”经费使用标准,对公务接待的含义标准、公车配置的标准和公务出国方面的规定都作严格的规定,并且在网上公示[5]。其次,在“三公”经费预算制度上,应该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将“三公”经费纳入基本预算,预算的项目也应该更加细化可操作。最后,在“三公”经费的审批制度上,应该将“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社会反馈意见搜集、政府回应及修改预算等工作前置到预算审批之前,更好地让公共了解经费的支出并建立公民政府双向沟通机制,打破信息不对称局面。

第三,“三公”经费的公开应更细更全,透明度亟需提高。政府收入和支出都与人民息息相关,政府有义务让人民了解他们委托政府管理的公共资金是从什么渠道获得又有什么用途,这种安排和使用结果是否合理。以美国为例,它的联邦总务局每个财年都会将联邦政府的公车使用情况(公车的数量、车型、单位使用成本)公布在网上,供公众随时查阅和对比分析。我国政府也应统一规范“三公”经费公开的途径、形式和标准,提高公开的深度、广度,使“三公”经费的公开更加精确完整,让百姓们能够看到“小账”、“细账”。这不仅是对人民权利的保障,让民众充分参与到政府权力行使的过程中,还有利于民众行使委托人权力监督政府,约束政府行为。

第四,建立“三公”经费绩效考核体系,实行问责制。“三公”经费的控制除了继续加大公开力度,还必须要进行事后评估考核,加强责任追究。首先,审计部门要不定期的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计,特别是针对支出规模大的单位,并提出审计意见。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之前,应审计“三公”经费支出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以便民众和媒体更好地监督。其次,还应把“三公”经费的使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不按法定要求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部门的负责人问责,加大对违规单位的处罚力度[6]。最后,还应把“三公”经费的情况与公务员的个人年终绩效评估挂钩,奖优惩劣,约束公务员平时的公务浪费行为[7]。

第五,健全“三公”经费监督体系,提高监督水平。首先,要充分发挥人大在“三公”经费预、决算中的监督作用。在审批“三公”经费预算时要进行事前监督,“三公”经费只能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中支出,不得从其他渠道支付,对“三公”经费决算的审议也要认真负责,以做好事后监督。其次,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对违法使用“三公经费”的政府进行审查,以保障“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序性。最后,要重视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在香港,公务接待要上报宾客名单、宴请理由、预计消费和人均消费等信息,以供民众有效监督,形成透明的监督机制[8]。“三公”经费预算的公开要细化到“项”上,让民众一看就懂,便于公民监督。

五、结语

本文基于委托理论,浅析了我国“三公”经费的控制现状、造成“三公”经费控制不易的原因和更好实施“三公”经费管理的建议。但文章仅从提高薪资、公开透明、管理制度、绩效体系、民主监督等方面进行了研究,要控制“三公”经费,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三公”经费的预算体系建设、精简机构数量和在编人数等。“三公”经费的控制是现在国家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要求,对于提升政府的诚信力和社会形象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政府单位应该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三公”经费的规定,努力控制“三公”经费规模。

参考文献

[1]田冠军.“三公”经费的控制与审计探讨[J].审计研究,2014(04):74-78

[2]谭鑫.浅析我国腐败问题的成因及治理――以公共选择理论为分析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3(02):185-186

[3]王育红.浅议“三公经费”消费的治理[J].中国外资,2013(10):130-131

[4]郑永兰,潘晨光.由“高薪养廉”谈我国公务员物质激励的必要性[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1)

[5]郑璇.我国“三公”经费公开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J].学理论,2013(16):54-56

[6]胡颖.公共预算作用下的“三公”经费控制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4): 32-33.

三公消费范文第3篇

【关键词】茅台酒业,事件分析法,三公消费

有效市场假说认为股票的当前价格已经反映了股票迄今为止所有的公开信息,由于理性的投资者对新信息的反应也是理性的,所以通过比对事件窗口期内的股票数据与基于事件窗口期内的指数数据并按照估计窗口期内得出的统计规律对事件窗口期内的股票数据进行预估得出的预估股票数据,可以判定出市场对事件或者信息的正面或负面态度。

事件分析法已在经济和金融的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本文将运用事件研究法分析三公消费禁令对茅台酒业股价的影响如何。

具体过程如下:

(1)确定研究样本。

本节所选取样本为上市公司茅台酒业(600519)。使用到了该股上市以来部分交易日的收盘价(来源:国泰安数据库),在分析过程中亦涉及到使用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来源:上交所网站),上证综合指数在相应时间段的数据(来源:国泰安数据库)。

(2)界定事件日

如前文所述,控制三公消费的禁令于2012年3月26日,因此本文将以把日定为事件日,分析政策对股价的影响。

(3)界定事件窗口期和估计窗口期

本节将事件窗口期定为【-50,30】,窗口长度包括自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5月14日的81个交易日,估计窗口期定为【-140,-51】,窗口长度包括自2011年8月24日至2012年1月6日的90个交易日。

(4)数据模型的确认

本文分别按照每日复利(Rt=(Pt - Pt-1)/ Pt-1)和连续复利(Rt= In(Pt / Pt-1))两种方式按照市场(Rt = aRmt + b)模型对茅台酒业股票收益率进行回归,结果如下:

(5)计算数据的异常程度

通过上文发现每日复利模型的回归结果较好,将事件窗口期内的上证综合指数代入模型中,可以得出茅台酒业股票收益率的估计值(AR),将其与实际收益率(Rt)做差,可得出事件窗口期内的每日异常收益率,对截止至某一日的所有每日异常收益率求和,可得出累计异常收益率(CAR)如下:

如果减持事件未对精诚铜业的股价造成影响,则在事件窗口期内,精诚铜业的异常股价应当满足数学期望为0的正态分布。由于方差未知,因此需要用正态总体的t校验验证假设。经过校验发现事件窗口期内累计异常收益率并未明显小于0。

按照常理分析,限制三公消费的禁令对于茅台酒业而言应该是个负面消息,可运用事件研究法并未发现至少短期内市场对于该消息的负态度并不明显。综合分析可能有以下原因:

(1)三公消费的禁令消息在正式公告前便已走漏。相较于其他商业信息而言,政府发文信息可能更容易提前泄露,这也有利于股票更连续的适应市场。

(2)其他消息在事件窗口产生的影响。搜索上交所公告,发现茅台酒业在2012年4月11日过公司年报,年报所披露的优良业绩也可能对市场态度产生影响。

(3)除上述两点外,最有可能的原因是茅台酒业本身并不是三公消费的重要去向,因此茅台酒业是以三公消费外的其他形式被消费的,换而言之,市场认为三公消费的禁令并不能对茅台酒业的股价产生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 Ellery C. Y. Forecasting Maturity Requirements, Northeastern University,2012

[2]Eryan D.Three-Dimensional Stereo Reconstruction of Buildings Using Polarimetric SAR Images Acquired in Opposite Directions,IEEE,2009

三公消费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三公”经费 政府 发展现状 改进措施

所谓的政府“三公”经费主要是指有关部门在公务出国、公务接待以及公车购置和运行工作中的实际花销,因为这三项不同的经费数额相对较大、实际增长相对较快,从而很容易诱发腐败或者铺张浪费等现象。长期发展下去,必然导致社会公众怨声载道。“三公”经费公开化的措施能够从根本上实现公民对政府职能履行的监督职能,对于政府依法行政、科学行政也有着不可替代的监督作用。

一、现代政府“三公”经费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早在2011年就开始实施“三公”经费公开化、透明化的政策,该项举措不仅从根本上推动了公众监督政府工作行为、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逐渐深入,也被当代媒体称之为一种“破冰”行为。但是,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政府“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在具体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三公”经费延期公布

通过对政府实施的“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行分析和探讨,不难发现在实际公开过程中还存在延期超时公布以及有令不行等问题,结合当今国务院提出的相关要求,政府“三公”经费的具体状况公布时间不可逾期一月,但是,很多部门难以对该项要求进行遵守,甚至有的偏远地区的政府部门根本不对相关要求加以重视。这种有令不行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于“三公”经费公开的政策持有不愿意的态度,即使最终愿意公开,也是在各种压力之下被迫做出的工作,进一步诱发公开过程中出现蒙混过关以及敷衍应付等现象。政府有关部门对于相关政策的不遵守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三公”经费中存在多少奢侈、浪费以及腐败行为,不敢再社会公众面前进行展现或者公开,其采取抵制消极的措施也成为面对“三公”经费公开政策要求所作出的真切反抗。

(二)内容简略笼统、缺乏说明

经过对相关信息的分析和调查,地方以及中央部门所开展的“三公”经费公开活动中,公众不满意之处就是很多公布的内容较为含糊、笼统,虽然其中关于财政部门、审计署等有关报告较为详细,但是,大部分部门的报告都只具有几行较为简单的说明以及几项数字,这必然会让公众无法对相关信息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判断。“三公”经费作为当今政府阶段性财政预算的构成要素,在预算编制的“类、款、项、目”不同级别中,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只局限在“款”的级别,受到财政预算实际公开程度的影响,我国现阶段的政府进行“三公”经费公开时,很难实现真正的详细。

(三)口径过于偏窄、涵盖机构范围难以统一

中央政府部门目前所实施的“三公“经费公布,从根本上分析属于一部分经费公布,其口径作为狭窄,根据财政部门的相关界定来分析,其公布的“三公”经费作为财政拨款中的经费构成部分,各个部门也都需要按照这种相同的口径来对“三公”经费进行公布,财政拨款只是部门预算收入的构成部门。除了这种预算收入之外,政府有关部门的收入还包括各种政府性基金、事业性收费等预算外的收入,这部分收入数额相对较大、科目较为庞杂,很难实现监控或者掌握,非财政拨款中大都隐藏着“三公”支出更大的空间。

“三公”经费公开的政府部门需要涵盖的机构限定标准各不相同,例如同样是垂直管理部门,税务总局公布的各个需要“三公”经费的包括不同的预算单位,分为总局、省局、地方局、县区局以及乡镇分局等级别,铁道部门公布的事业单位则与之存在一定的差别。“三公”经费涵盖范围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各不相同,还有的范围不明显、界限较为模糊,从而导致公众对其监督力度受到影响。

二、解决“三公”经费存在的问题措施

若把政府有关部门“三公”经费公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度分析和挖掘,那么就能够根据实际状况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在我国政府反腐败事业发展中有着较为重要的影响力,“三公”经费之所以存在以上几个问题,其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首先,政府官员阻力影响,很多官员不愿意实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其次,有关工作制度体系不够完善,缺乏必要的约束以及监督,导致问责机制受到影响;最后,在进行“三公”消费治理时,缺乏必要的措施设计,有关措施难以实现协调和配套,存在很多较为薄弱的环节。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三公”经费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坚持人大的主导地位

“三公”经费进行公开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减少政府有关部门出现的种种不必要支出,所以,存在较大的阻力。根据该种现象来分析,现阶段的“三公”经费公开需要从外部监督来入手,人大作为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者,其外部监督较为权威。公众舆论虽然较为重要,但是,人大与之相比属于硬性约束。所以,“三公”经费的公开以及消费治理工作需要坚持人大的监督,并将监督工作推进到整个预算审议阶段。预算审议工作实施之前,政府有关部门就要向社会公众进行“三公”经费的公开,并由专门的委员会对其进行受理,提出存在的批评以及质疑,将其汇总给人大,从而保证经费预算以及决算工作中存在的水分能够更好地被处理。

(二)对口径进行统一、对内容进行细化

“三公”经费的主要目的就是能够方便群众对其进行监督,这就需要有关部门需要对具体的“三公”科目以及项目进行具体的解释以及明确的界定,还要对部门的组织结构、工作职责以及在职人数进行公布。所以,首先应该不断统一和扩大“三公”经费的实际公开口径,把政府的所有“三公”消费支出以及纳入进行公布;其次,需要对“三公”经费的组织机构以及政府部门范围进行公布,目前的这个范围尽量扩大,从而保证社会公众更好地对其进行监督。

(三)实施权威、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回应

今后政府有关部门所实施的“三公”经费公开需要保证权威性不断加强。在电子信息时代的影响下,通过互联网来进行信息所耗费的成本相对较低,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所以,进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时,需要利用互联网进行以及公开。并对有关部门所公布的各个“三公”经费网址进行统一,指定一个网站作为“经费”公布的具体网站。还要对具体的“三公”经费公布时间进行规定,对于超过时间限制进行“三公”经费公布的部门进行相应的措施处罚。政府有关部门还要对社会公众以及媒体提出的种种批评或者评价进行回应,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接受人民群众的正确建议,并做好相应的整改工作。

三、结束语

政府进行“三公”经费公开不仅是对公民参与权、知情权以及监督权进行保障的表现,也是不断提升自我公信力、预防腐败现象给予的措施支持。“三公”经费公开作为一种手段,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促成政府部门达成“合理消费”。所以,在今后的“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中,政府有关部门需要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还要接受更多的监督、听取更多的意见,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张卫青.从“三公”经费公开谈行政成本管理[J].中国城市经济,2011,23:53+55

[2]郑璇.我国“三公经费”公开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J].学理论,2013,16:54-56

[3]卢艳红.广东省政府“三公”经费公开现状研究[N].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3,05:10-15

三公消费范文第5篇

那么,如何才能找到“三公经费”审计的切入点呢?笔者认为,审计机关理应将“三公”经费列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做好“三公”经费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以进一步提高行政经费支出的透明度和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做好“三公”经费“真实性”审计

在审计中,将“三公”经费支出的真实性作为监督的切入点。

一是关注“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决算及其公开情况。关注“三公”经费支出的预算编制标准和调整变动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经费支出有无预算、预算编制是否合理和细化,有超预算列支以及预算不合理、不具体的情况;经费支出的标准是否有依据,实际支出是否按照预算规定标准列支,有无随意提高标准或在标准下缩减既定活动谋取私利情况。如果被审计单位已经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或决算,要关注其公开数字是否与实际支出情况一致,有无人为进行调整情况。

二是关注“三公”经费的反映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有无将“三公”经费通过人为分解列入项目经费,经费支出是否完整,有无将经费通过人为分解列入项目支出,有无在事业收入、非税收入等非财政拨款中加大支出预算等,以确保经费支出的真实性。

三是关注“其他收入”。一些单位的事业收入、非税收入等暂没有纳入“三公经费”的支出控制范围,而这些非财政拨款中,往往隐含着更大的三公支出空间,需要进行仔细核查。重点关注是否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应会计科目中核算“三公经费”,有无将“三公经费”混入“专项支出”等其他科目进行核算。比如将“三公经费”开支发票转换成购买办公用品费、单位基础建设费等等。这种手段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一般不易察觉,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善于观察,还原“三公经费”支出的真实性。

四是转移到其他科目列支“掩人耳目”。由于目前还不存在和“三公经费”直接对应的科目,对于不设明细二级科目的部门和单位来说,“三公”经费更是一笔糊涂账,一切消费都隐藏在正常的行政费用支出中。为规避“三公经费”的开支数字过大,某些单位会将出国、出境费用变成外出考察交流的旅行社票据,将吃喝招待费在会议费中列支等等。比较常见的就是将应属于招待费支出科目的计入会议费,从凭证看计入支出科目为经费支出为会议费,但从后附明细单据看,大多为烟酒招待,审计人员若不审查明细单据就很容易让被审计单位蒙混过关。

做好“三公”经费“合法性”的审计

审计“三公”经费“合法性”,保证“三公”经费公开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一是转移列支。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把本应在本单位账面支出的却间接转移到下属单位和二级机构,或将相关经费以拨出资金的形式先拨付到下属单位,再通过下属单位列支单位招待、职工出国等费用。对于那些有下属单位或二级机构的部门来说,转移“三公经费”支出更是“顺水推舟”,以逃避审计监督。

二是关注是否存在“小金库”。重点审查是否在账外列支“三公经费”。关注是否有将收取的房租费、管理费、国有资产变卖收益等非税收入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或者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在账外列支“三公经费”。“小金库”来源各异,形式多样,支出去向也往往与“三公”领域有关,在审计中发现部门有“三公”行为却没有“三公”经费的预算支出,很可能就是“小金库”列支或向下属单位转移、摊派支付,应亟待重视。

三是关注是否虚开发票掩盖“三公经费”虚列支出。高度关注公务用车中有无违规借用企业或其他单位车辆,尤其以本单位车改或“私车公用”为由列支经费补贴,以及在会议费中违规列支接待、餐饮和发放纪念品费用等以及有无列支不合法的出国、旅游等,以确保经费支出的合法性。

做好“三公”经费“绩效性”的审计

将“三公”经费支出的效益审计作为审计监督职能的本质回归。

一是审查支出是否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资源利用是否经济,有无损失浪费的问题。是否产生了应有的管理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财政支出的合理性,财政支出目标是否得以实现,是否有利于履行政府职能,达到履职目标。如出国(境)费用方面,预定目的是否达到,相关报告和评估反映的结果是否确实。

三公消费范文第6篇

这些数字在诸多数字中原本掀不起什么浪花,怎奈时机不对,正好碰上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在出席香港立法会时的讲话,这位香港的局长披露,2011-2012年度港府礼宾处用来招待外宾的开支为500多万港元。香港特区政府的礼宾司的接待费,同广州镇级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接待费一比较,就出问题了。如果将人民币换成港币,这三个镇加起来,一年的三公消费几乎等于香港特区政府一年的接待消费,舆论一片哗然。

一个小小的街道办事处,一年公费接待109万,这一百多万纳税人的钱是怎么被“吃”掉的?据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说,主要是存在账务处理的差异。街道将出租屋管理、环卫工人加班、综治维稳、处理、清拆“两违”、安全生产检查、会议费、突发事件、创文工作等餐费全部当作公务接待费处理。

这个解释不完全是在砌词搪塞公众的质疑。说他们把钱都“吃”掉了,还真有点冤枉他们。公费接待的支出,可真的是五花八门的。

一位网友透露,他的一个做普通公务员的朋友,知道他经常到处跑,一日三顿几乎都是在外面餐馆解决,因此要求他把所有的餐费、车票、住宿票、汽车加油费等发票都收集起来,定期送给他。这位公务员对发票的渴求几乎到了锱铢必究的程度。据说连在麦当劳吃午饭,叫了五十元的套餐,这位公务员也求服务员给他提供发票。

他解释说,每月的收入都是分两部分领取,基本工资就直接打到工资卡里面,其他的福利补贴,都是要拿发票回去报销领取的,发票就是钱啊!五十块钱难道不是钱?国内的很多企业为了避税,都采取要求员工拿发票回去冲账的做法,虽说政府机关不用交税,但每年要面对审计部门的审计,同样需要把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合法”的支取,发票换钱,是最好、最稳妥的一个方法。按说,外面也可以买到发票,但谁知道那发票假到什么程度?万一审计部门认真起来,到时去一一对照,那不是栽了?可见,“三公消费”的部分钱是这样流落到公务人员的腰包的,成为他们享受的福利的一部分。

还有一位网友来信说,她是一个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工作上遇到很大的烦恼。她说,他们单位的存款,是属于领导个人的,领导可以任意予取的。经常是一个电话,告诉她需要多少钱,让她准备好就送过去,从来不说钱的用途。更绝的是,这位领导,连财务递过去的借条都不愿意签名,让财务自己想办法搞定。

女网友郁闷地写道,我有什么办法搞定呢?我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可我又不敢说出来,这样的事如果说出去了,领导一定会给我穿小鞋,饭碗都可能不保。因为大家都知道,领导拿出去的这些钱,几乎都是用于“公关”,主要对象就是政府主管与权力部门。为了方便领导,同时又不直接暴露领导,只好由财务去想办法,到处给他找发票回来冲账。这也属于“三公消费”,消费到某些神秘的领导口袋里,纪检部门如果不动真格的,永远也不知道到底消费到哪里了。

还有一位在广州某基层部门做办公室主任,负责搞接待的网友,她说自己每月都会接到一两个固定的约会。约会她的,是她们单位上级部门直属领导的太太。据这位办公室主任说,他们单位在很多事情上都要有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跟上级部门领导包括家属沟通,搞好关系是工作的重要部分。领导的太太每次都和她约同样的那两家海鲜餐馆。入座后,按照惯例,领导太太负责点菜,点的菜都是又贵又不饱肚子的,山珍海味自不在话下,回头还要给他们家领导和小孩打包一袋回去,顺便带点排骨喂宠物。

这位网友说,每次拿到账单结账时,都会心底直冒凉气,天价账单啊,两三个人一顿就吃掉一万几千。开始的时候怎么都想不明白,两三个人,几道菜,咋就这么贵?可碍于菜是领导太太点的,自然得照单全收。不久就发现了猫腻,原来这家酒楼的老板是领导的一个同乡。那每顿一万几千的饭多少是吃进肚子了,多少是他们坐地分赃,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样的“三公消费”恐怕连纪检部门出面都搞不清。

三公消费范文第7篇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全局各单位能够充分认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设清廉政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完善管理办法,制定过硬的执行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及执行公务卡制度。一是实现了三公经费下降目标。全局各单位本着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每年有所下降。二是实行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全局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一年内至少会在本单位内部公布两次以上(即:半年和全年各公布一次);公布内容真实、详细,不仅只公布总额,还公布明细。三是认真执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各预算单位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公务支出项目,均能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从自查自纠情况来看:

1、全局各单位三公经费等支出真实、合规,达到了下降指标要求。公务接待费用方面:没有违反公务接待原则;没有公款大吃大喝;没有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没有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报销接待费用;没有把招待费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等。公务用车费用方面:没有违规购车、豪华装修车辆,对车辆能够实行定点维修和加油等。出国(境)费用方面:没有利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没有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他方面:不存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公消费范文第8篇

自2013年开始,反腐倡廉被提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上。“三公消费”受限使得高端会所、高端酒店受到严重冲击,近日西湖关闭十几家高档会所,50多家酒店主动“降星”,就是新证。

作为产业链的下游企业,装饰行业也受到连带性影响。2014年,这种影响会延续下去。

全行业下滑

受“三公消费”受限的影响,小到月饼、茶叶,大到高端餐饮,很多产业都出现了销售业绩下滑的情况。在2013年广交会上,很多参展商明显感受到这种冲击。从五、六月份起,北京、广东等地多家上市公司开设的会所,退订原先下单的高端家具,有的一单高达几百万元。

众多后进入者,纷纷有意避开高端路线。装饰行业销售额也出现下滑趋势。

从整个市场来看,消费需求也发生相应变化。在新的一年里,消费者将越来越趋于理性,性价比成为他们衡量产品的一个重要标准。尽管经济形势低迷,但随着人们接触的新鲜事物越来越多,对质量、整体风格的要求却更高了。既要考虑效果,又要控制成本,这对设计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应对冲击四招

被政策间接影响的装饰行业,如何面对市场需求的变化,企业如何面对“三公消费”受限带来的冲击?我给出以下建议。

1.重新定位。从消费市场的变化来看,由高端定位向大众化定位转移,做大众装修,迎合现有市场需求。在设计理念上,则需由奢华风格转向简约时尚的风格。

2.提高性价比。装饰行业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加强服务意识,完善相关服务。装修行业普遍存在人员素质低的情况,企业应借助机械化、工厂化生产,保证产品品质,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对产品品质造成的影响。

3.从区域性品牌向全国性品牌发展。西部的快速发展,使得行业机会不断增多,企业需要多接洽外省业务,打造全国性品牌。

4.走多元化发展路径。新的领导班子上台以后,国家政策做了相应调整。单一经营受到市场冲击的可能会更大。目前,很多会所、酒店开始走多元化发展之路。天盛也在物流业、文化产业、农牧业等产业进行了布局。

2014管理风向标

Q:2014年装饰业将会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