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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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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控范文第1篇

关键词:房地产;价格调控;分析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房地产价格调控的界定

房地产价格调控关系到国家税收的征缴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是房地产宏观调控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政府对房地产价格的宏观调控是指房地产价格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价格政策,按照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要求,对房地产价格及其评估进行指导、监督活动。房地产价格调控的目标是确定合理的土地价格和住房基准,房地产的销售价格围绕基准价格波动,使房地产价格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相适应。在此,需要明确一个前提,对房地产价格调控的目标并不意味着对房价的控制和打压。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是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各种深层次问题与矛盾结合的具体表现,其背后包含着城市规划发展问题、土地出让和合理发展问题、住房供求矛盾问题以及金融信贷风险控制问题等。

2 我国房地产价格调控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大量资金涌入到房地产行业中,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但是,其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了很多问题,房价上涨过快也给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的负担。面对过快增长的房地产价格,近年来我国政府也积极出台了一系列措施:2010年的系列房屋调控政策及2011年的“新国八条”等 。这些政策使得我国房地产调控工作已经拉开了帷幕并在探索中不断前行,在一系列金融、税收政策的“组合出击”下,又配合了限购、限贷等颇具行政色彩的措施,房地产调控初见成效。但房地产价格仍然很高,远没有达到人们的理想预期,同时保障性住房在落实推行的过程中也面临着种种的困难。这些都预示着我们要将房地产价格调控到合理水平的任务还很艰巨,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工作努力,这就对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我国房地产价格调控中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因此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水平。面对过高的房价,各种调控手段也不断出台,但是,在整个现行的调控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现实的问题。

3.1 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不足

受到我国财税体制和政绩考核体系的影响,中央与各地方政府对于房地产调控的态度和立场并不完全一致。为强化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确保调控措施执行到位,在第三次调控中,特别强调了“行政问责”、“约谈机制”,与“目标调控”、“一房一价”、“限购限贷”相结合。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在地方层面仍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玩“数字游戏”的现象。某些地方为了应付中央的调控要求,将调控目标定得过于宽泛,使其失去实际意义;某些开发商公然上演“阴阳合同”的闹剧,致使“一房一价”也形同虚设。这也同时反映了地方政府的执行力令人堪忧。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和收效无疑造成了影响。

3.2 住房保障制度的落实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为了调控过高的房价,我国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但是目前来看,这两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落实的情况仍然有限。很多城市还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建立的城市中,多数进程也比较缓慢,实物配租的比例也过低,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例如,国家廉租房的政策是面向社会上5%的最低收入者,但是只有最低收入者中的20%能享受到这个政策,很多人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同时,由于住房市场化的推进、土地供应紧张等问题,经适房的建造也并不理想;而且,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经适房的分配问题也是非常棘手的。

4 对我国房地产价格调控的建议

房地产价格的改善不是一蹴而就的问题,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有步骤、有重点的进行,既要注意与现有政策的衔接,又要防止对住房市场化进程造成冲击。

4.1 房地产价格调控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在当前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宏观调控要以市场为导向,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因此,房地产价格调控要充分利用市场手段,例如,可以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财政补贴,利率等经济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再辅以行政手段。促进房地产价格的合理回归。

4.2 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

两房制度是保障低收入者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政府要完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廉租房的保障范围可以逐步扩大,增加廉租房的房源。从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扩展到低收入家庭,合理确定廉租房的保障对象及标准。有关经济适用房方面,可以通过合理确定住房标准,对上市交易进行严格管理等经济手段来加以发展和完善。

4.3 进行房地产产业结构调整

重点推出市场潜力较大的中档住房,完善交通、环境等方面的规划。增加城市郊区投资,降低成本,降低房价。

4.4 规范土地市场

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土地储备量、待拍卖土地、现有使用土地结构、规划、评估价格等相关方面信息,防止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为一些人圈地炒地谋取了便利条件。

总之,我国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居民的生活水平,这就需要国家采取措施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宏观调控。国家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宏观调控,要以市场为导向,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还可以通过进行房地产产业结构调整及规范土地市场来促进我国房地产价格的合理回归。

4.5 完善房地产金融调控制度

提高金融调控法规的层级,尽快出台高效力等级的法律法规,创造有利于房地产金融业务发展的良好法律环境。此外,成熟的房地产市场需要产品多样的房地产金融,所以,要加快建立相关房地产金融产品法规,促进房地产信托、抵押贷款保险、抵押债券等金融产品的发展。同时,要强化金融机构的法律责任,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进而充分发挥金融调控的作用。利用恰当的信贷政策对房地产价格进行调控。可以根据房地产购买者的不同目的,实行有差别的信贷政策。对中低收入者给予贷款优惠,提高其购买力;而对于投资性、投机性购房者,则实行抑制性信贷政策,抑制其需求,增加其购房经济负担。

4.6 完善房地产土地使用制度

对土地价格实行上限管理,防止地方政府通过提高土地成本来获取利益。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对违法违规的开发商进行严厉惩处,遏制开发商的投机行为,防止其通过囤积土地推高土地价格。严格土地“招拍挂”制度,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在高、中、低档的房地产市场分别展开竞争。进一步强化土地供应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供应结构和总量,控制高档房地产开放项目用地,增加普通商品房用地。完备土地储备制度,使政府真正完全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加强各地储备中心和政府间的沟通,协同政府盘活市场土地存量,适当增加土地供给量,通过影响房地产的供给来遏制价格上涨。

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重视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和执行工作,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建立综合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协调好不同行业用地规模。也要加大对违反土地利用规划的处理力度,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真正得到落实。

参考文献:

[1] 赵铁刚.我国房地产价格调控问题研究.商业经济.2011,(9).

[2] 齐婧.反思现行房地产调控政策明确未来调控方向.中国房地产.2012,(15).

[3] 景富生.房地产价格调控的经济法分析[J].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03).

[4] 杨德文.探析我国房地产价格调控法律制度的构建[J].中国市场,2011,(09).

价格调控范文第2篇

关键词:碳排放权;影响因素;调控机制;灰色理论

一、引言及文献回顾

环境污染问题愈发受到全球重视,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Green House Gas,GHG)排放成为了各界关注的焦点。全球84个国家于1998年签订了以降低GHG排放为核心的环境保护公约――《京都议定书》。随后,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陆续建立了本国的GHG减排体系。我国于2013年陆续启动了深圳、上海、北京等7个碳交易试点,全国统一的碳排放市场计划于2017年启动。为保证启动后各地方碳市场能顺利对接,高效的r格调控机制是关键。正确的碳权价格不仅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还能有效反映减排成本。

要想实行有针对性的碳价调控机制,必须了解影响碳权价格因素的地方差异性。在碳排放价格影响因素方面,Kanen等(2007)认为,化石能源的使用会导致高碳排放,并认为碳价的波动与化石能源价格的波动应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性。Burger等(2008)从供需的角度对影响碳价的因素进行了研究,认为燃料价格、气候变化、政治风险、国民经济总产值及技术进步是影响碳价波动的主要因素。郭文军(2015)通过自适应Lasso法及回归分析对深圳碳价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发现其主要受欧元汇率、国内石油价格、经济状况的影响。在价格调控机制方面,陈晓红、王陟昀(2012)及周建国等(2016)认为应将政策工具及市场机制相结合,并伴随市场的成熟逐渐减少政府干预。郭文军(2015)、周建国等(2016)认为应加快我国碳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提高我国碳市场的活跃度及广度。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均认为能源价格、经济增长及政策制定是影响碳价波动的主要因素。但少有学者将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AQI)作为指标纳入研究,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GHG的排放状况。中国碳权市场研究方面,大部分学者分析了我国单一地区碳权市场存在的问题,忽略了我国不同地区的差异性。故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在纳入AQI作为碳权价格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分别对我国6个碳试点(重庆碳试点的交易活跃天数过少,故剔除)的价格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及横向比较,并提出有地方差异性的价格调控机制。

二、模型与指标介绍

(一)模型介绍

现有研究大多通过计量分析进行实证检验,往往对数据的样本点数、概率分布、统计特征等方面有一定要求。而我国碳排放市场刚建立不久,统计数据不多且存在样本点不连续、起伏大的特征。灰色关联分析法适用范围广,能够较好的包容这些缺陷,且不会存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果不符的情况。本文主要采用灰色关联理论中的三个模型:

1. 灰色绝对关联度模型

灰色绝对关联度反应了相同时距下,参照序列与被比较序列折线的相似程度。计算方法如下:假设参照序列X0=[X0(1),X0(2),...,X0(n)],被比较序列Xi=[Xi(1),Xi(2),...,Xi(n)]。首先,根据各序列的零点化算子D求得X0,Xi的零点化像:X00=[X00(1),X00(2),...,X00(n)]、Xi0={Xi0(1),Xi0(2),...Xi0(n)};其次,求|S0|、|Si|、|Si-S0|(|S0|=|∑ 、X00(k)+ X00(n)|、|Si|=|∑ 、X0i(k)+ X0i(n)|、|Si-S0|=|∑ (Xi0(k)-X0i(k)-X00(k))+ (Xi0(n)-X00(n))|);最后,计算参照序列与各被比较序列的灰色绝对关联度ε0i:ε0i= 。

2. 灰色相对关联度模型

为了避免各序列不同的量纲可能造成的估计偏差,灰色相对关联度模型通过运用初值化的办法,衡量了参照序列与各被比较序列相对于始点的变化速率的相似程度,有效的消除了不同量纲造成的影响。计算方法如下:假设参照序列X0={X0(1),X0(2),...,X0(n)},被比较序列Xi={Xi(1),Xi(2),...,Xi(n)}。首先,求出各序列的初值像:X0′={ , ,…, }、X1′={ , ,…, };其次,根据各序列的零点化算子D′求得X0′,Xi′的零点化像: X0′0={X0′0(1),X0′0(2),...,X0′0(n)}、Xi′0={Xi′0(1),Xi′0(2),...,Xi′0(n)};再次,求|S0′|、|Si′|、|Si′|-|S0′|(|S0′|=|∑ Xi′0(k)+ Xi′0(n)|、|Si′|=|∑ Xi′0(k)+ Xi′0(n)|、|Si′|-|S0′|=|∑ (Xi′0(k)-X0′0(k))+ (Xi′0(k)-X0′0(n))|;最后,计算参照序列与各被比较序列的灰色相对关联度γ0i:γ0i= 。

3. 灰色综合关联度模型

灰色综合关联度将序列的曲线相似程度与速率变化程度相结合,能更为全面地反映序列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假设序列X0,Xi的灰色绝对关联度为ε0i,灰色相对关联度为γ0i:,则序列X0,Xi的灰色综合关联度为ρ0i=θε0i+(1-θ)γ0i,其中θ∈[0,1],通常取θ=0.5。

(二)指标及数据说明

借鉴国内外学者研究得出的一致结论,考虑到时距的一致性及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取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天津、湖北6个碳试点的碳权价格作为参照序列的指标。并选取CER期货价格、煤炭价格、原油价格、天然气价格、经济情况、工业情况、空气质量指数作为被比较序列的指标,数据选取时段为2014年5月8日至2016年6月9日,具体见表1。

三、实证分析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分别计算6个碳权试点碳权价格与碳权价格影响因素的灰色绝对关联度、灰色相对关联度、灰色综合关联度,结果见表2。

根据计算结果初步可看出,各试点碳权价格与不同因素的关联度程度存在差异性。且与能源价格指标、环境指标的关联度普遍高于与国际市场指标、经济指标的关联度。所有指标的灰色关联度均达到0.5以上,说明碳权价格与所选指标的联系均较为紧密,与学界达成的结论一致。其中,北京、上海、广东、湖北4个地区碳权价格受空气质量指数的影响均较高,验证了AQI指标引入的必要性。为了能更直观的比较各试点碳权价格受不同因素影响的差异性,导出各试点影响因素灰色综合关联度排序表,见表3。

结合表2、表3可发现,北京、广东、深圳、天津的碳权价格与能源价格的灰色关联性最强,上海、湖北的碳权价格则与空气质量指数的灰色关联性最强,且灰色综合关联度分别达到0.807,0.791,湖北的碳权价格与空气质量指数的灰色绝对关联度甚至接近于1。而北京、广东的碳权价格与空气质量指数的灰色关联性仅次于能源价格。各试点碳权价格与空气质量的关联程度均比经济因素更高,说明我国的发展水平已开始趋向环境库茨涅兹曲线的拐点,高速的经济发展不再是我国一味追求的,实现可持续发展才是长久之计。此外,除了湖北,各试点碳权价格与能源价格的关联度仍较高,其中上海、广东、深圳、天津原油价格的灰色相对关联度水平均在0.9左右,说明四个地区的碳权价格变动速率与原油价格变动呈现高度的同步性,上海的碳权价格则与煤炭价格关联度更高。各试点碳权价格与经济情况的关联程度均高度接近于与工业情况的关联度,说明我国的经济发展与工业产出仍存在紧密联系。各试点碳权价格与国际市场产品CER的期货价格均体现出了关联性,关联度均在0.5左右水平,说明我国碳试点的国际化建设都有了一定成效,但不够显著。

四、启示与建议

(一)能源调控机制方面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发展仍较为依赖高碳排放的化石能源。如北京、天津较为依赖煤炭,广东地区较为依赖原油。当地区碳排放权价格过高时,通过提高地区依赖的碳排放能源价格,使企业寻求其他碳排放较低的替代能源,地区碳排放总量降低,碳排放权市场供过于求,能向下调节碳权价格,当地区碳排放权价格过低时,通过结合政府回收配额,则能有效的控制碳权价格的底线。此外,为了鼓励企业参与碳市场的积极性,在实行提高化石能源价格的同时,可以对开发、使用新能源的企业予以补贴。

(二)环境制度建设方面

研究结果表明,不同地区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存在差异性。当AQI升高时,对环境质量较为敏感的地区的碳权需求量会增加,继而导致碳权价格上升。于是,通过提高地区空气质量标准,建立相关奖惩机制,能有效增强AQI与碳权价格联系的紧密性,继而提高地区碳权价格市场的敏感度及活跃度,将环境保护与碳排放交易有机结合。

(三)经济建设方面

我国的碳权价格水平与经济发展状况相关,但不存在显著的地方差异性。由于我国整体呈现高碳排放依赖的发展模式,在环境保护的框架下尽快加强经济建设,摆脱高碳排放依赖经济发展模式,对我国碳权市场未来与国际市场接轨至关重要。

(四)国际化建设方面

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个缓慢但必然的进程,在未来,全球将会形成统一的碳权市场。而我国大部分试点的碳权价格还远低于国际市场碳权的价格。通过制定相应政策激励地方碳试点与国外碳权市场的合作,能够有效拉动我国整体碳权价格水平。

综上所述,实行具有地方差异性的能源价格调控机制,加强地区环境质量监管、提高环境质量标准,结合政府参与配额交易,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国际合作,是目前调节我国地方碳权价格差异性及提升整体碳权价格水平的有效手段,并有助于我国未来与国际碳权市场顺利接轨。

参考文献:

[1]Simone Pereira de Souza et al.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nd energy balance of palm oil biofuel[J]. Renewable Energy, 2010(35).

[2]Niels Anger, Ulrich Oberndorfer. Firm Performance and Employment in the EU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 An empirical assessment For Germany[J].Energy Policy,2008(36).

[3]王庆山,李健.基于时变参数模型的中国区域碳排放权价格调控机制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6(01).

[4]佟昕,陈凯,李刚.中国碳排放与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基于2000~2011年中国以及30个省域的灰色关联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015(03).

[5]董文学.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影响因素与定价策略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3.

[6]刘思峰,谢乃明.灰色系统理论及其应用[M].科学出版社,2013.

价格调控范文第3篇

一、2016年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1.坚持和落实价格调控机制。制定2016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细则,明晰相关单位和部门调控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形势分析和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制度规定,探索利用调节基金稳定市场价格水平的长效机制,努力保供稳价。

2.确保本地重要商品市场供应。不断完善“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下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永久蔬菜基地建设,落实与本地需求相适应的设施蔬菜、城郊蔬菜基地面积,强化本地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调运,确保粮油、生猪、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

3.提升平价商店管理水平。健全农副产品平价商店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的指导意见,促进平价商店健康运营发展。切实落实《关于贯彻落实<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强化规范管理,加强督查考核,充分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作用,努力稳定“菜篮子”价格。

4.强化监测预警和市场监管。重视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强化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把握市场价格走势。强化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及时防范和应对市场价格异动。

5.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活。严格落实《关于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确保机制及时启动、补贴按时发放,并结合实际推出完善补贴机制的措施,努力确保困难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受到较大影响。

6.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做好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工作,注重与媒体的沟通协调,主动回应价格热点难点,全面解读、宣传各地在保供稳价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1.落实价格调控措施。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价格调控目标任务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物价局。加*号为牵头部门)

2.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新建高标准农田10万亩,改造市级标准粮田16万亩。保障粮食生产供应,力争粮食总产在140万吨以上。加大“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力度,全年蔬菜种植面积30万亩。保持畜牧业平衡发展,生猪出栏量稳定在60万头以上。保持百康豆制品的稳定供应。(责任部门:*市农业局、财政局、林牧业局、水产局、供销总社)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主要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政策。发挥国有企业粮食购销和本地储备轮换对粮食购销市场的调节作用,促进粮食市场稳定。(责任部门:*市粮食局、物价局)

4.促进平价商店健康平稳发展。大力推进“平价商店规范年”建设,抓好平价商店运营监管,探索平价商店发展新路径,稳步推动平价商店长效健康发展,切实发挥“保供稳价、利农惠民、应急调控”的作用。(责任部门:*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5.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市内所有收费公路对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享受国家规定免收通行费政策。在国家和省规定范围内,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政策。(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物价局)

6.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价格调节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和平价商店补助政策。探索价格调节基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调控的作用和效果。(责任部门:*市财政局、物价局、人社局、民政局、总工会)

7.加强市场价格调控监管。慎重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加强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强化市场巡查和价格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异常情况,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组织实施重大价格政策、措施出台前后的跟踪监测。完善民生价格信息公布制度。深化重要民生价格公示工作,定期公布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情况,引导市场价格的合理形成。(责任部门:*市物价局)

8.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商品房销售监管力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完善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申报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土地使用管理,新建、购置棚户区安置房740套,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150户。(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物价局)

9.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化肥货源,确保我市化肥供应不脱档。完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网络。(责任部门:*市供销总社、农业局、市场监管局、物价局)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责任部门:*市经信委、财政局、物价局、效能办)

11.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健全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落实社会弱势群体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责任部门:*市人社局、财政局、物价局)

12.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和公办高中各项收费政策,加强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收费管理。(责任部门:*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

13.完成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工作,加强跟踪督查。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费用公示制、查询制和清单制。(责任部门:*市卫计委、财政局、物价局)

14.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落实旅游景点门票和服务及收费公示制度,服务“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责任部门:*市旅游局、物价局)

三、组织实施

市价格调控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目标任务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加强组织领导。市价格调控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制定、督查和考核工作,市价格调控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相关日常工作。

价格调控范文第4篇

一、平价粮油指定销售点

根据实施方案,市区指定的6个储备粮油平价销售点为: 市城关粮食购销公司门市、 市军粮供应站超市、中储粮 直属库大曼么直营店、大兴超市、嘎兰中路粮油门市、宏源大米店共6个储备粮油平价销售投放点。

二、平价粮油销售期间可能出现的影响销售秩序事件

(一)平价粮油(特别是食用油)实行限价销售,如果出现排队抢购现象,需要工商、公安、物价等部门加强现场销售秩序的维护与管理。

(二)平价粮油销售以略低于市场价的原则进行销售,容易引起市场粮油经销户心理失衡,进而可能会出现经销户找茬闹事,借故扰乱平价销售工作秩序。

(三)平价粮油入市销售后,市场粮油经销户因销售量下降引发不满情绪,可能会有串通罢市等情况出现。

(四)平价粮油指定在六个销售点进行粮油销售,居住较远的市民,可能难以买到平价粮油。

(五)有些市民出于私利,可能会重复购买平价粮油,之后转手卖给商贩,从而引发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期间的突发事件。

以上问题一旦发生,请市物价部门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给予解决,粮食部门做好配合工作,保证平价粮油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平价粮油销售应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在平价粮油销售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性销售秩序事件,确保平价粮油投放工作顺利进行,现成立 市平价粮油投放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联系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及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领导担任,成员单位为市粮食局、市物价检查所、 市城关公司、西双版纳州军粮供应中心、春元大米加工厂组成。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粮食局分管副局长担任,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联系电话: 。

(二)应急准备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从市粮食局抽调。

工作内容:负责储备粮油加工运输销售工作中出现紧急情况时的协调处置工作。联系电话: 。

建立值班制度和应急通讯录,指定值班电话和责任人,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相关人员特别是销售点现场工作人员熟悉应急处理流程。在平价粮油销售期间,要通过市物价局的统一协调,加强与销售企业、市场管理处和公安、交通、卫生、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共同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三)事件响应

1. 影响平价粮油销售工作事件发生,销售点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向平价粮油销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负责协助维护好销售现场秩序和财物安全,防止事件进一步恶化,并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情况,接受工作指导和调配。

2.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紧急情况汇报后,应立即召开会议,通知各部门视具体情况提出相应处置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尽快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3. 对传播或造谣中伤等不实言论,影响平价粮油销售工作顺利进行的事件。应急组要指导销售人员做好销售现场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平价粮油销售的正面宣传教育工作。

4. 平价粮油销售点发生任何突发事件,销售人员及其他现场工作人员,尽可能做好解释说服工作,不得参与相互谩骂和斗殴,不得参与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平价粮油销售工作秩序。

5. 严重影响平价粮油销售工作顺利进行的其他行为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应急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价格调控范文第5篇

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密切跟踪农产品特别是基本蔬菜品种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遭受强降雨、洪涝等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的省份,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重点加强基本蔬菜品种的价格变化,加大监测频次。

淘宝网曲线进军农业

本刊讯 淘宝计划进一步渗入产业链:上线农业频道提供农产品网购渠道,与农场合作搭建土地租赁平台,普通租户收获农产品后再放到网店售卖。

淘宝网页面显示,其生态农业频道已上线。据介绍,筹备一年多该频道目前主要以有机农产品交易为主,包括蔬菜水果、肉禽蛋类和粮油副食,提供货源的也主要是1000多家企业性质的正规农场。淘宝网公关部相关负责人透露,该频道正与入驻农场展开洽谈,将城市周边闲置的土地租赁给有租种需求的普通民众,收获农产品后放到该频道售卖,而农场提供土地管理、送货上门等服务,实现农产品真正意义上的C2C交易。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启动

本刊讯 近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正式启动。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表示,农业部从2009年开始筹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经过3年时间的建设和试运行,具备了正式投入使用的条件。该平台包含监测数据汇总、风险分析和预警三大系统。目前监测数据汇总系统可实现部、省两级监测数据的及时采集、加密上传、智能分析以及质量安全状况的分类查询,质量安全风险预判等功能。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的正式运行,有望实现农产品安全信息的全国共享。提高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的执法效率和水平,提高农产品安全风险防范的能力和预测的前瞻性。

十二五进口种子等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本刊讯 经国务院批准,“十二五”期间我国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这是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的《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2年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中披露的消息。

此外,农业部2012年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免税进口计划、国家林业局2012年种子(苗)及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已经核定。三部门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可按规定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数字

350亿

在美国,预计有25%的水果蔬菜遭到丢弃,相当于每年浪费350亿美元。在全球范围内,每年有13亿吨粮食被浪费掉,这相当于全球粮食产量的1/3,粮食浪费成为一个全球问题。

1/4

据悉,国内种猪场长期处于“引种维持退化再引种”的不良循环,在“金字塔”繁育体系中顶端核心种猪资源大部分依赖进口。2011年全国引种数量超过一万头,这几乎接近全国核心种猪群年更换数额的1/4。

价格调控范文第6篇

【关键词】股票期权;调整方法;建议

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股权激励作为长期激励措施,在解决股东和管理层的成本问题上是不二的选择。在国内,自2006年1月1日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来,市场反应积极,申请和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越来越多。

一般情况下,公司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都会对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明确调整的办法。笔者查阅了大量公司的方案,发现调整方法各有不同。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一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对照文件规定,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均没有对如何调整作出统一规定,这在客观上也导致了各公司在选用调整方法上的差异,而不同的调整方法会给期权价值带来巨大的差异。

本文选取最近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三家企业方案,分别是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地产”)2011年1月披露的方案,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软件”)2010年11月披露的方案,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电气”)2010年12月披露的方案。同时,选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所编的《2010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精讲》(以下简称“高会辅导”)作为理论界对调整方法的代表。试图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对比,阐述统一调整方法的必要性。笔者认为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调整,应该和已流通股份在同样条件下的变化保持一致性,以此推导出统一的数量和价格的调整方法。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对比

股票期权数量会随着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而发生变化,调整方法归纳如表1。

其中:

1.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情况下,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3.缩股情况下,n为缩股比例(即1股股票缩为n股股票)。

4.配股情况下,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

从表1可以看出,对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和缩股情况,各家公司和理论上的调整方法是一致的。但对于配股的调整就存在三种方法,华业地产让市场来决定调整的数量,用友软件考虑配股价格的稀释性,中能电气和理论上直接按配股比例调整,在同样的配股比例下,显然这三种方法调整出来的数量是大不一样的。

以用友软件为例,2010年11月29日公司出台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448.4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5.16元/份。假设在2011年2月25日,公司宣布按10配3的比例进行配股,配股价格为15元/股,并以2011年2月28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股市收盘价为21.88元/股。即Q0=2448.40万份,P0=25.16元,P1=21.88元,P2=15元,n=0.3。

按用友软件自己的公式计算,Q=2639.97万份,比调整前增加了7.82%。按中能电气和理论的算法,Q=3182.92万份,比调整前增加了30%。

二、股票期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对比

由于股票期权数量的变化,为不影响股票期权的价值,股票期权的价格也会发生变化,调整方法归纳如表2。

其中:

1.P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情况下,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3.缩股情况下,n为缩股的比例。

4.派息情况下,V为每股的派息额。

5.配股情况下,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f为配股前明确承诺放弃配股权的法人股股东所持股份占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从表2可以看出,对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和缩股情况,各家公司和理论上的调整方法是一致的。但对于派息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华业地产让市场来决定调整的价格,用友软件、中能电气和理论上都是直接减去派息额后的除息价格。对于配股情况下,有三种调整方法,华业地产让市场来决定调整的价格,用友软件和中能电气考虑了配股的稀释性,理论上考虑了股东不完全参与配股的情况。在同样的派息额、配股比例情况下,显然通过这些方法调整出来的价格是大不一样的。

同样以用友软件为例,假设f=20%,按用友软件自己的公式计算,P=23.33元,是调整前价格P0的92.73%;按理论的算法,P=22.54元,是调整前价格的89.59%。

根据以上资料,结合期权数量的调整,按用友软件自己的公式计算,调整后期权价值PQ=61590.50万元;如果按中能电气的公式计算,期权价值为74257.52万元;按理论的公式计算,期权价值为71743.02万元。调整方法之间最大差额为12667.02万元,最小差额为10152.52万元。而用友软件2011年2月28日总股本为81613.19万股,则不同方法会影响公司每股收益约0.12至0.15之间。由此可以看出,统一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调整方法是非常必要的。

三、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调整方法的推导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和配股等事项时,会影响公司股票的市价和总股本。所以,在期权持有期间内,发生上述事项会对期权的数量和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基本原则是应该和已流通股份的变动保持一致性。据此,笔者对期权的数量和价格调整加以推导,提出一套统一的调整方法。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情况下

1.数量:公司宣布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流通股数量变为原来的(1+n)倍,所以调整后的期权数量Q=Q0×(1+n)。

2.价格:因为数量增加了,但股东不会因此而增加价值,所以流通股市价会相应下降,价格变为原来的1/(1n),所以调整后的期权价格P=P0/(1n)。

(二)缩股情况下

1.数量:公司宣布缩股时,流通股数量变为原来的n倍,所以调整后的期权数量Q=Q0×n。

2.价格:因为数量减少了,但股东不会因此而减少价值,所以流通股市价会相应上涨,价格变为原来的1/n,所以调整后的期权价格P=P0/n。

(三)派息情况下

1.数量:公司宣布现金派息时,流通股数量是没有变化的,所以期权数量也是不变的。

2.价格:由于派息,流通股市价会相应下降,价格比原来减少派息额,所以调整后的期权价格P=P0-V。

(四)配股情况下:

1.数量:公司宣布配股时,愿意参加配股的股东,其股份数量会变为原来的1+n倍,如果所有股东都参与配股,则公司总股本会变为原来的1+n倍。而不愿意参加配股的股东,其股份数量是不变的。如果配股前明确承诺放弃配股权的法人股股东所持股份占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f,则公司总股本会变为原来的1+(1-f)×n倍。期权持有人是无法选择的,所以调整后的期权数量Q=Q0×(1+n)。

2.价格:由于配股的价格一般和公司股票市价有较大的差距,所以价格变动较为复杂。价格虽然变动,但其基本原则仍是总价值不变。假设配股前公司总股东是N,并且所有股东均参与配股。那么配股后,公司总价值变为N×(P1P2×n),股本总量为N×(1+n),除权后公司股票市价为总价值除以总股本,为(P1P2×n)/(1+n),股票市价变成原来价格的(P1P2×n)/[P1×(1n)]倍。相应地,调整后的期权价格P=P0×(P1P2×n)/[P1×(1n)]。

3.如果并非所有的股东都参与了配股,配股前明确承诺放弃配股权的法人股股东所持股份占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f,则公司总价值变为N×[P1P2×(1-f)×n)],股本总量为N×[1+(1-f)×n],除权后公司股票市价为总价值除以总股本,为[P1P2×(1-f)×n)]/[1+(1-f)×n],股票市价变成原来价格的[P1P2×(1-f)×n)]/[P1+P1×(1-f)×n]倍。相应地,调整后的期权价格P=P0×[P1P2×(1-f)×n)]/[P1+P1×(1-f)×n]。

顺便说一下,此理论推导出的公式同高会辅导的公式不一样。笔者认为,在股东不全部参与配股的情况下,高会辅导上调整后的期权价格公式不全面,只考虑了分子上的不参与配股股东的调整,没考虑分母上的不参与配股股东的调整。

汇总以上推导过程,当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和配股等事项时,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调整方法应该如表3所示:

价格调控范文第7篇

[关键词] 房地产调控 房价上涨 宏观调控

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由于其产业相关度高,带动性强,和人民生活联系紧密,因而其价格波动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使得大量资金向部分地区集聚,加剧了我国贫富差距,而且房价的长期趋高,容易造成价格信号失真,引发房地产市场的虚假繁荣,出现房地产泡沫,增大银行的金融风险,危及金融安全。房价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与此同时,我国中央政府各有关部门不断出台政策法规,以稳定房价,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但是,在市场经济中,稳定和调控房价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只有在深入研究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各种原因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调控措施,才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我国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原因分析

1.政府管理的缺位是房地产价格上涨的重要原因

政府管理部门的缺位造成了房地产市场缺少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机制。由于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不完善, 出现了大量的商品房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如虚构买卖合同, 囤积房源;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 恶意哄抬房价, 诱骗消费者争购;以及不履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而面对这些违规现象, 各级政府的有关管理部门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给予行政干预, 致使房地产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没有给消费者创造一个透明有序的房地产市场。加之,许多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或明或暗地支持房地产开发商投资,而对投资方向不加限制和引导,以至于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结构性供求失衡,造成一部分中高端房地产商品积压,而有需求量大的普通商品房则供给不足,形成价格攀升的态势。

2.成本增加是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内在原因

在市场机制下,住房价格的确定还取决于房屋的建造成本。在我国城市商品住房的开发中, 房屋的建筑成本不断攀升。而导致住房建筑成本升高的因素主要有三个: 一是土地成本升高。目前在房屋的建筑成本中, 土地所占的比例为25%左右, 部分地区更高。由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需要,对土地需求量日益加大,使得地价飞速上涨,地价的上涨必然导致整个房价开发成本的提高, 进而推动房价的快速上涨。二是建筑材料涨价。近年来, 水泥、钢筋、铝合金等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幅度比较大, 成为房价上涨的一个推动因素。三是城市建设配套费用和税收不断增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房屋开发成本, 推动房屋销售价格上涨。

3.消费者的预期是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根本原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真正决定房价的并不是开发商要卖多少房子,或者居民的消费需求需要多少房子,而是社会普遍的经济预期。经济预期对房价的影响要比真实的供求关系大得多。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不断向好, GDP快速增长,人均收入不断提高,人们普遍看好未来的经济预期。因此,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也使得购房者预期今后房价将更高,从而决定及早购买,而政府的政策如通过银行收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贷款供应,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从紧控制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供应等宏观调控措施,也进一步提升了消费者的预期,造成对房地产商品的需求出现扩张,使得房地产价格出现事实上的上涨。

4.需求量大是房地产价格上涨的直接原因

房地产的需求主要分为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从消费需求来说,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旧城改造的加速,以及20世纪80年代的出生高峰导致最近几年结婚人口大量增加,形成了对房地产市场巨大的需求。同时收入的提高和住房按揭政策的实行,使得他们的买房愿望完全可能变成现实,并成为楼市上的消费大军。同时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大量人口涌入中心城市,以及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等因素,也必然会创造大量的刚性消费需求。

从投资性需求来说,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民间资金雄厚,大量资金需要寻找投资渠道,而股票、期货、基金等投资工具的收益又缺乏保障,再加上长期低利率的因素,且房价不断上涨的示范效应使得投资性购房快速增长,并保持了较高的比例,部分普通市民也把积蓄用于购置房屋,以保值增值。而外资大规模涌入我国房地产市场也加大了房地产的投资性需求。

二、完善房地产价格调控的建议

1.改善房地产市场的供应结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首先,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府必须通过科学规划、相关政策的引导,适度控制高档商业用房、高档公寓、别墅的开发建设,保证对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用地供应,提高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供应比例。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的相关供给政策, 强化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能,确立经济适用房的供给对象, 落实各项优惠措施, 严格控制住宅户型和建设标准,审定住房销售价格,加强购买和售后环节的监督, 使得住房价格与大多数居民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相适应,特别是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其次,加快二手房市场的建设和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目前我国二手房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还不是十分发达。通过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推进存量住房的流通, 有利于稳定房价,满足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通过竞争和降低出租成本等方式降低出租房屋的租金, 鼓励中低收入者租用房屋以解决居住问题。

2.重视土地供应政策对土地价格的调控作用,完善土地储备制度

通过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实施,合理调控土地供应和市场价格,健全土地交易市场公开性与透明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合理分配政府和原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应根据经济发展目标和市场的需求,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和调控土地的供应总量。对高档商品房的开发,应在土地供给总量上给予适度限制;对面向广大居民的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开发应予适当放宽,并给予税费政策的优惠,使政府、广大老百姓,以及房地产开发商都成为真正受益者。因此,重视并有效利用土地供应政策, 加强对土地价格的调控作用,完善土地储备制度, 将有利于合理高效利用稀缺的土地资源和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有效运行。

3.完善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改革,加强房地产信贷的控制

对于土地使用费的支付,可以采取按年收取物业税的方式,这样不仅减轻房地产开发商和消费者的负担,而且也能促进政府财政收入持续、稳定的增长。对税费的设置也可以根据市场状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借鉴国外“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税收政策,逐步强化不动产税和财产税,减轻房地产的流转税,以促进房地产的流通与消费。与此同时,继续改善住房信贷政策,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业务,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个人住房贷款的作用。并且,切实加强房地产贷款的监管, 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监督机制, 分散和降低房地产市场的投资风险, 为城镇居民购房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4.扩展民间资本的投资途径,加强对外资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在住房价格上涨的浪潮中, 一些民间资本和部分外资参与住房的倒卖、炒作,对住房价格的上涨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对于民间资本,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 激活民间资本在其他领域的投资,通过调整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政策, 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 拓宽投资渠道。对于外资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应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防止国民财富流失的角度高度重视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要制定相应的对策,限制外资参与短线炒作, 促使其参与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长期开发,真正促进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5.加强市场监管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环境

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思路转变, 由原来项目的前期审批变为全程服务和监督,加大市场整顿力度,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中的各种违规行为, 对违规企业给予曝光和必要的惩罚。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信用体系,强化舆论监督,惩戒市场失信主体,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 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环境。此外,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 增加市场信息服务功能, 注重市场信息系统生成数据的分析, 科学地反映和评价各类房价,及时变动信息以及市场发展态势, 通过全面、及时、准确地向房地产开发商和消费者提供市场信息, 避免对房价的投机炒作行为,引导市场的理性发展。

参考文献:

[1]赵伟陈艳文:浅析我国房地产价格趋高的原因及影响[J].商场现代化,2005(12)

[2]金月萍:房地产价格变动因素及趋势[J].浙江统计,2006(3)

[3]李伟:住房价格上涨的原因分析及完善调控措施建议[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6(7)

[4]何元斌:影响我国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分析及对策研究[J].投资研究,2006(4)

价格调控范文第8篇

一、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年市政府下达我区价格调控的目标任务为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建立目标责任分工落实制度,健全目标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分析例会制度,确保今年居民消费价格预期调控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

(一)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行政首长负责制

价格问题事关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把稳定市场物价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一项首要任务,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成立价格调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冯广宸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罗宏才、区物价局局长郝丽君担任,成员由区民政局局长邓海燕、区监察局局长梁自昌、区财政局局长闫琳、区工信局局长李嬿嬿、区商务局局长魏世科、区农水局局长王兴田、工商分局局长李杰、区供销合作社主任黄玉亨、区农技中心主任邵旭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王有祥及24个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物价局,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和全区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具体实施。

(二)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考核机制

对各责任单位调控任务落实情况,要加强日常监督和行政监察,将各责任单位调控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全区目标考核范围,年终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完不成预期调控目标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价格调控措施及责任单位

(一)增强商品市场供应能力

1.大力发展生产。从生产的源头抓起,进一步增强“菜篮子”商品生产和供应。认真落实支持发展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抓好蔬菜、生猪等商品的生产;及时兑现政府各项惠农补贴和扶持措施,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全面推进南北两山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全区蔬菜生产任务,增加生产淡季农副产品的本地调剂,扩大供应渠道、稳定市场价格。(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2.加大市场建设投入,开展价格平抑活动。采取多元化发展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年区财政投入1500万元,市政府配套资金1500万元,建标准化菜市场10个(力争15个),便民菜店50个(力争100个),规模化蔬菜配送中心2个,努力降低蔬菜流通成本;加强产销对接,利用政府培育起来的蔬菜配送企业、肉类定点屠宰企业等有效资源,多方协调配合,进社区、进楼院、进超市,实现农超对接和蔬菜直销等便民销售活动,起到平抑价格作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3.保障化肥市场供应。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农业生产正常的化肥供应。(责任单位:区供销社)

(二)加大价格调控监管力度

4.加强监测和预警预报。继续加强对粮、油、肉、禽、蛋、主要蔬菜品种等居民生活必须品的供求和价格进行监测,实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每月定期对供求和价格动态进行分析上报;完善供求和价格应急机制,及时准确地反映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分析供求和价格变化规律及特点,预测走势,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商务局、区农水局)

5.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抓好粮、油、肉、禽、蛋、菜等食品的市场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对欺行霸市、恶意囤积、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价格和交易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查处,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强对保证供应、稳定价格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种市场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提高经营者诚信意识,增强经营者经营自律。(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牵头,区物价局配合)

6.严格执行各项价费政策。加大清费治乱力度,继续落实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对国家和省市取消和停止的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规范,对涉企、涉农的各项收费政策进行认真清理,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责任单位:区监察局牵头,区工信委、区物价局配合)

7.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区商务局负责标准化肉菜市场及社区便民菜店的监督管理,加强落实明码标价硬件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升市场管理水平。各街道要加强街办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固定摊位经营的主要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同时,各市场专管人员发现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和交易的现象要及时上报区商务局,所属街道和区物价局。

(三)建立困难群体生活补贴保障制度

8.建立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保障机制,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建立CPI上涨与低收入群体的物价补贴办法,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使其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牵头、区民政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价格调控监督工作,稳定市场价格,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稳定物价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本单位实际,分解细化目标,研究制定价格调控监管的具体措施,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上下一致,统一协调,责任明确,管理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