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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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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率范文第1篇

一、我国小微企业社保缴费现状

目前,我国的社保费主要由“五险一金”组成,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根据人社部今年2月公布的数据,尽管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有所下降,但“五险”的总费率仍高达39.25%。

从世界各国社保税缴纳比例来看,中国的社保费率不是最高,但的确处于较高水平。在美国社保局的研究报告中,173个国家或地区,仅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哥伦比亚、捷克、匈牙利、法国、奥地利、荷兰、德国、意大利、波兰、乌克兰等12个国家的社保名义缴费率高于中国。同时,美国的小微企业承担的社保税率为9.7%,日本为13.77%,德国为20.85%,均远远低于我国小微企业要承担的费率。

从我国小微企业自身发展情况来看,由于社会平均工资不断上涨,社保缴费基数及其上下限也日益提高,因而小微企业要承担的保费成本不断加大。另外,我国社保缴费基数的计算是以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为依据的,但当前的社会平均工资主要以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为标准,以小微企业为主的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仅以抽样的方式确定,甚至未包含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这表明社会平均工资存在虚高成分,由此计算出的社保缴费基数对小微企业偏高。小微企业和大中型企业比较利润空间小,甚至多数小微企业职工工资不及缴费下限,但必须按下限来缴纳社保费的现实无疑对其发展造成巨大阻碍。

二、社保费率过高对我国小微企业的影响

首先,社保费率过高间接导致小微企业出现“用工难,用工贵”的艰难局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力价值不断提高,而多数小微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上调工资意味着企业需要支付的用工成本和社保费同时加大。在两项高额负担下,部分小微企业不得不放弃招工,甚至减少员工数量来降低这两项成本支出,维持生产。但这种牺牲员工数量的方式却不能使企业获得长远发展。在当前的发展背景下,企业员工的工资增长是必然,然而较高的社保费却并非必然。所以,适度降低社保费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破解当前小微企业“用工难,用工贵”的难题。

其次,社保费率过高阻碍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产业转型,降低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由于信息传递和收益分配方式的不同,小微企业在承接技术发明方面比大企业更有优势。由于高度竞争,在商业模式创新方面也有极强的动力。[2]但同时,小微企业的经营规模小,资金总量少,用于创新的资金不足,而社保费用的过高必然挤压创新资金占总资金的比重,这会制约小微企业的改革与转型,甚至导致其放弃自主创新。从长期的发展看,小微企业若继续定位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用低价格来换取市场份额,不创新,那么必然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再次,社保费率过高不利于小微企业扩大生产。人社部表示,仅实施失业保险降费率这项政策,预计每年可以减轻企业和员工的负担400多亿元。降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的政策,实际可以为企业减轻负担270亿元。这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这笔节约的资金来扩大生产,深度发展;另一方面,该措施间接提高了员工的收入水平,可以极大地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目前,虽然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的费率有所下降,但占社保费较大比重的养老和医疗的缴费比率却并未明显下调,社保费率总体较高,所以无论是对小微企业员工还是企业本身,均会产生一定的负效应。

最后,社保费率过高不利于整体小微企业的发展和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根据劳伦斯?汤普森对OECD国家的竞争力和雇主缴费率之间的关系分析结论:雇主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率每增加10%,企业竞争力就会相应减少2.5%。[3]当前我国工业正面临着发达国家“再工业化”、新兴经济体“承接转移”、国内资本“抽逃”实体经济的严峻挑战。[4]而小微企业能在一定程度上以其灵活的经营方式、较低的生产成本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实体经济活力,带动内需,缓解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把我国打造成经济强国。但较高的社保费率使得小微企业需承担较高的经营成本,阻碍其在我国整体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减轻社保费缴纳对小微企业影响的建议

首先,在保证社保基金长期平衡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适度降低社保费率,同时核准缴费基数。目前,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费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占较大比重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却并未有真正行动。而要实现企业的真正减负,则必须降低养老和医疗的缴费率。这可以通过扩大社保的覆盖范围、将适量的国有资产收益划转社保基金、提高社保基金统筹层次等方式来稳定社保基金,在此基础上分阶段适度降低养老和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另外,在确定缴费基数时,要在充分考虑以小微企业为主的私营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水平的前提下计算社会平均工资,减小虚高成分,实现对小微企业的公平。

其次,为减轻较高的社保缴费对小微企业的影响,除适度降低社保费率外,政府和小微企业也应采取一定措施。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支持力度,着力解决其融资难题。成本高利润小是小微企业发展的障碍,政府若能为其提供部分资金,既可以减轻较高社保费给小微企业带来的压力,也可以支持其改善和扩大生产。另一方面,小微企业的管理制度简单,技术落后,这些都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所以,小微企业自身也要通过改善管理制度、创新生产技术等方式来实现减负,以此来换取自身的生存空间。

社保费率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竞争力;影响

目前,在经过了长期的实践以后,我国已经建设起了以缴费型社保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不仅能够有效的增加劳动者的福利,同时也能更好的促进劳动双方之间的和谐发展。而从另一方面分析来看,若社会保险费用过高,将会使得企业不堪负重,降低了企业的利润,导致企业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因此,为了能够更好的实现社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并推动企业的快速进步,我们应当适当的降低社会养老保险费率,提高政府的补贴力度等。

一、我国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现状分析

在我国的社会保险中,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等,都是其最基本的内容。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保险费主要是由个人与企业共同承担的。现阶段,国务院对于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保险费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而就针对于工伤保险来说,则要求其实行差别费率的办法,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与需求情况,并针对风险的轻重程度进行规定。而生育保险处于试点过程中,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情况灵活确定缴费费率[1]。在本文的研究中,所涉及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指的是从大的范围来看,我国企业,其中尤其是国有企业因为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导致其面临着生产经营不景气的现象,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其所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还是很高,如果说其缴纳的不及时,就会使得利率出现下降的问题,而如果其不能够按时缴费,就会导致利率下降,而若其拒绝支付利率,那么就会出现违约率上升的问题。例如,在我国的社会保险缴纳项目中,企业所负担的养老缴费比例为20%,医疗缴费7%,失业、工伤和生育这三项加起来为3.7%,企业五项保险的和所占的社会保险比重为30.7%。从本质上来讲,与个人缴费的比例对比来看可以看出,企业所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是个人缴纳的2.7倍,因此企业所承受的负担要远远大于个人。把我国的社会保险缴费与另外七个国家进行对比得出,我国排名第三。而就针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这个比重并不低,其中,尤其是相对于美国来说,我国的缴费总数,是美国的2.76倍,因此,企业所要付出的成本也就更多[2]。与瑞典国家相比看,我国的缴费水平与其还比较接近,但是,瑞典的福利制度很高,企业的科技水平也比我国高很多,这样一来,就会使得中国企业的发展受到限制。依照相关的规定,现阶段,在我国的社会保险缴纳中,我国企业所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率为29.8%。而在这当中,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所占的比重最大。通过与美国、德国等国家相比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险负担率除了比瑞典低意外,都要高于其他发达国家。因此,我们可以得出,我国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负担是很重的,而且,其比员工自己所承担的比例要高很多,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与进步,并对于企业的未来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作用。

二、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及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一)社会保险费拒缴率、欠缴率上升

就针对于企业的运用与发展而言,社保费率高位运行,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企业的经营压力,并使得企业的活力出现下降的问题。其中,特别是针对于一些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建筑企业与制造企业来说,这种影响就更加严重。与此同时,社保费率高位运行还将会进一步使得投资环境恶化,并对于企业的竞争力产生损害,对于国内资本与国际资本的吸引力产生不好的影响作用。此外,社保费率高位运行将会导致企业缺乏参保积极性,导致社保的违法现象更加严重,这样一来,其对于企业的经营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来说,都将会产生负面影响。从根本上来讲,对于企业的内在竞争力来说,社保负担主要体现在劳动成本上,所以说,一旦企业的劳动力成本上升,其所能够得到的利润总额就会减少。就针对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若企业社会保险的负担出现了增加而没有减少,将会对企业的利润产生更加明显的负面影响[3]。

(二)对企业竞争力的消极作用

从本质上来说,企业的生存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自身竞争力的高低。现阶段,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之下,我国的企业,其别是国企面临着生产与经营不畅的问题,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其所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依然很多,这就对企业的竞争力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作用。从本质上来说,社会保险的贡献率主要在下面两个方面中:一方面就针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来说,劳动力的社会保险,是产品成本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另一方面来看,劳动者的工资成本,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说其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比重太高,导致企业经营的利润降低,并最终使得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出现下降的情况,就很有可能导致其出现逃费、欠费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若其难以依照时间进行费用的缴纳,那么就会使得其出现利率下降的现象,如果拒绝支付利率,又会使得违约率上升。就针对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非常迅速,但是仍然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也大多以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为主,劳动力的成本比较低,因此使得企业的生产成本也实现了有效的降低。也正因如此,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才能够在世界市场中占据优势地位。而就针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其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现阶段,在我国的社会发展过程中,若企业需要支付的社会保险给用过高,那么其所产生的劳动力成本也会出变高。所以说,为了更好的提高企业的利润,就需要其在发展的过程中,寻找一些新的技术与管理方法,实现生产效率的提升。并通过技术的创新,来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这样一来,企业对于劳动力的需求也就会变少,从而使得失业率出现增加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的社会保险支付额度也会随之上升,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产生不利人影响,并最终阻碍了企业的发展与进步[4]。

三、正确处理社会保险负担与企业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在我国的企业运营与管理过程中,社会保险缴费过高是其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与此同时,这种过重的缴费负担,也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作用。所以说,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怎样才能解决这个重要的问题,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并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已经成为了现在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实现社会保险费的直接降低

就针对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来说,政府对社保费率的下调,能够有效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因为,下调社保费率,可以在根本上实现劳动力成本的降低,并以此来降低企业的负担。不过,就针对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我国的许多城市当中,依然有50%的工人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养老金,并且也缺乏失业保险。因此,我们应当进一步建立其健全的保险制度,从而有效的提高社会保障收入,并以此来减轻保险公司的负担。在这个过程中,要求我们将替换率控制在一个比较科学的水平上,具体措施为:第一,应当制定一个明确的养老保险替代率目标,例如,将目标设定为2020-2030年基本养老保险到60%等。第二,应当以平均工资水平为基础,来对基本养老金替代率进行适当的降低。此外,就针对于个人来说,应当适当提高个人的工资收入,并在此基础上,来提高公民的消费指数,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增大内需。要想做到这一点,就需要通过现收现付的形式,来合理降低企业的缴费比例,并且将其中的部分资金,运用到城镇职工的门诊统筹中,并慢慢取消医保个人账户,来降低企业与个人的筹资压力。

(二)隐性债务由国家来承担

现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与私营企业也实现了进一步的发展与进步,并且,其不断的运用自身的优势壮大起来,也都建立起了良好的职工保障体系与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障收入的提高,为社会保险公司减轻了负担[5]。在新的社会背景下,各类企业都面临着严峻的发展形势,尤其是针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其所面临的问题更加严重。但是,就算是在这样的社会形势下,国有企业依然需要缴纳高额的社会保险费用。而为了能够更好的提高自身的经营利润,企业通常会寻找一些新的技术手段与管理方法,来实现企业生产效率的提升,从而降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成本投入,并以此来通过技术的创新代替资本与劳动。不过,这样也就会导致企业对于劳动力的需求降低,出现失业率上升的问题。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并没有建立完善,因此,应当加强对其他国家先进制度的吸收与学习,从整体上来对国家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调整。

(三)实现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的扩展

就针对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我国,社会保险所能够覆盖到的地区,相对来说还比较有限,并且,其主要是针对于城镇人员实行的,导致没有被覆盖的人还非常多,例如私营企业等,对于社会保险的执行力度都还不够。因此,如果我们能够有效的扩大保险的覆盖范围,那么,不仅可以从根本上来降低企业的社保压力,同时也能更好的扩展社保范围,意义巨大。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拓宽养老金偿还的资金渠道。从本质上来说,若基金的投资收益率比工资的增长率要高,那么就可以尝试合理的降低社会保险企业缴费负担,并且在这个基础上,通过拓宽资金的投资渠道,来实现筹资方式的多元化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企所面临的威胁也越来越严重。在日后的经营管理中,就针对于经济发达的地区来说,应当重点解决外资企业拒绝参保的问题,来实现对外资企业的统一管理。而对于中心城市而言,则应当重点解决因为私营企业规模小并且比较分散而难以管理的问题,强化社会保险对这些群体的覆盖力度。

(四)对现有工资总额核算方式加以完善

就针对于工人来说,薪金是其最重要的生活来源,一般情况下,工人的薪水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内部的奖金、福利与津贴等劳动报酬收入工资。第二,企业发放的补贴工资,例如交通补助、住房补助等轨道工资。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要求企业应当对员工的个人非法所得进行严格的治理,避免员工利用职务的便利来获取利润的现象发生。此外,应当对现有的退休年龄作出适当的调整,进行职工劳动报酬的支付时,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支付,这样一来,就能够更好的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进而促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此外,要求加强政府的协同作用,通过政府职能的充分发挥,来保证企业职工的各种收入,都能够明确的纳入到上资范畴当中,并严格处理员工的“灰色收入”,对于企业中存在的非法行为进行严格的惩治。

(五)为诚信守法企业提供更多财政补贴

就针对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社会保险的费用相对来说比较高,因此导致企业的逃费与欠费现象比较严重,因此,为了更好的整顿这一现象,要求国家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来为诚信守法企业提供更多的财政补贴。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现阶段还不能大幅降低企业的社保缴费率,因此,政府应当通过稳岗补贴与培训补贴等形式,来为这些企业提供更多的补贴,以此来展现出社会的公平与争议,促进企业参与社保积极性的提升,树立起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的企业竞争理念,促进企业的全面发展。

四、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市场经济的进步与发展,我国的国有企业也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困难。在新的社会经济形势下,我国对各类中小企业与私营企业的发展进行积极的鼓励政策,使其得到了有效的发展与进步,并逐步形成了一套职工保障体系,让更多的职工参与到企业的运营与发展中。现阶段,我国的个人账户养老基金投资不断完善,银行贷款也实现了进一步的优化,因此,在日后的运营与发展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中小企业与私营企业不断的参与进来。

作者:刘子扬 单位: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

参考文献:

[1]刘震涛.我国企业承担社会保险缴费负担的承受能力探讨[J].现代国企研究,2016(24):110-111.

[2]提旭.社会保险缴费对劳动力需求的挤出效应分析[D].江西财经大学,2015.

[3]辛瑞.运城市工业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与适度缴费水平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5.

社保费率范文第3篇

    然而,从社保负担的角度看,这一做法并不是没有风险的。一方面,它可能再次加重企业尤其是那些中小民营企业的“税负痛苦”程度,据《人民日报》日前的调查报道,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缴纳的各种税费以及“隐性”负担,普遍超过大企业,“实际税负已超过30%”。“企业如果只有25%的利润,相当于一年白干”。在这样一种企业税负背景下,再增加税负性质的社保项目缴费,无疑会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税负产生雪上加霜的效果。

    另一方面,新增企业强制缴纳工伤和生育险,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同样也有加重其民生负担的风险。虽然,从表面形式上看,新增的工伤和生育险均由企业缴纳,但最终的缴费负担实际上还是会落到企业职工头上,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而众所周知,目前我国职工的社保缴费负担已十分沉重。据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研究,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甚至50%,这一比例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约为北欧五国的3倍、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的4.6倍。

    那么,如何在提升社会保险保障程度的同时,又尽可能地降低、避免上述这些可能带来的社保负担风险呢?出路显然只能是:强化政府之于社会保险的保障责任。一方面,在增加企业缴纳工伤和生育险同时,政府应降低这两项社保的缴费费率,还可同样降低目前既有的其他三项社保费率;另一方面,让政府公共财政为由此减少的社保收入兜底,将政府公共投入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资金来源。

社保费率范文第4篇

70万亿元左右国有市值资本是30多年国企改革所形成的一笔国家财富。我国正处在一个深刻变革时期,引领“新常态”不是个轻轻松松就能完成的任务。从某一角度说,不动用这笔巨额财富,引领“新常态”的任务就无法完成。

这70万亿元左右国有市值资本主要布局在工商类和金融类国有企业,就上市公司而言,这些国有资本在上市公司占有的股份均在70%以上,按照我们的方案,这些公司均可列为三类,相对控股标准平均在20%-30%,按25%计算,我们通过国企改革可以释放45万亿元左右的机动财力。这45万亿元至少可以解决如下几个早应该解决,而国家无力解决的问题:1.10万亿-20万亿元解决社保基金缺口。首先,计划经济中没有提留社保基金的职工社保欠账完全可以解决;还可以提高农民的社保水平;如果有余,还可以降低我国45%的社保费率。当初为了偿还历史欠债,不得不提高现在缴费职工的缴费率,这样的高费率是现行体制不得不承受的。如果用释放的国有资本偿还欠账,现行缴费率就可以降低,并可以降低企业的劳动力成本,提高企业利润率,间接提高投资积极性。具体方案可由财政部、人社部、国资委、农业部测算设计。

2.当初启动国企改革时,国企面临两大难题:一是职工冗员,没有社保基金解决冗员就业;二是历史财务坏账,没有财务能力冲销。因此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时,财政部、央行提供资金购买了这些银行不良资产。而工商类央企则采取剥离优质资产和职工上市,其他资产和冗员职工留在集团公司,依靠上市公司上交利润维持运行。经过多年努力,原来剥离出来的优质资产已经大幅度增值,应该用增值的一部分资产帮助处理历史遗留在集团公司中的问题。这部分资产缺乏准确数据,并未经过严格审计。但是,有社保制度的改革,有补充10万亿-20万亿元社保基金,估计集团公司遗留问题解决起来就不难了。如果完成集团公司上市的改革任务,国有资产布局和国企格局都会出现新局面。

3.目前我国许多战略性、前瞻性领域急待发展,但由于这些领域所需资本金规模大,投资周期长,风险大,民营资本不愿意投资到这些领域。这就只能依靠国有资本来投资。如果我们从现有与国计民生无关的领域中的国有资本减持1万亿-2万亿元,完全可以解决当前最急迫要投资的项目。

4.目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很大,消费率增长缓慢,其中住宅销售低迷是主要原因之一。中央已安排国家开发银行1万亿元贷款支持地方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但是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满足程度更低。上海推出“共有产权房”,对“夹心层”购买普通住房提供30%的投资支持,“夹心层”只需按市价70%即可购买普通住房,但政府投资不是补助,而是拥有该住房30%产权,将来此住房出售时政府收回30%。截至2014年,上海用500亿元政府国有资本带动1500亿元居民购房资金,形成合计2000亿元左右住房购买力,同时拉动了难以计算的其他消费需求。如果从国有资本中筹集1万亿元,就可以带动居民2万亿-3万亿元住房资金,形成4万亿元左右对普通住房的购买力,以及更多的消费需求。这无疑是通过调整国有资产布局,拉动居民消费实现“新常态”的有效措施。

社保费率范文第5篇

一、社会保险费率降低的客观要求

1.社会保险费率过高,覆盖面不广,该基金结余存量足(除基本养老基金外)。劳动者生、老、病、伤、残、失业的社会保险费率之和高达40%,参保人不堪重负,法人故意逃避社会保险,使应参保人数远大于实际参保人数,许多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保障。按现在某一基金年支出水平计算,其现有结余规模可支付几年的社会保险待遇,如失业保险。

2.社会保险的社会公益性。该基金筹集的原则是以支定收、略有结余:当社会需要多少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时,就向参保人去筹集多少。即该基金结余不能多,体现政府非营利性。

3.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性。①该基金是政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②财政补贴性。随着国家财富的积累,财政对该基金补贴逐年增加。体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财政分配原则,减轻参保人的交费负担,逐步扩大财政补贴占该基金结余的份额。③财政保底性。当该基金支出出现风险时,财政及时追加补贴,确保其正常运转。

4.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①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劳动者的收入逐渐提高,社会保险单位基数就会增加,该基金结余就会扩大。②随着社会保险事业进一步发展,社会公众对社会保险认识提高,参保人数会逐年增加,社会保险总量基数也会增加,该基金结余也会扩大(当收大于支时),这些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供了条件。

5.政府社会保险机构占据了社会保险基金积累的主动地位。政府制定社会保险政策时,为了降低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风险,一般都会制定高费率,维持该基金的高结余。而参保人却很希望政府降低费率,减轻负担,但无力抗争,使现行社会保险费率长期高位运行。

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风险评估

1.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实质就是降低该基金积累(结余)。这是有风险性的:降低该费率,该基金结余增长缓慢,甚至规模会缩小,其支付能力下降,遇到经济萧条期,存在较大的支付风险。

2.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的风险评估。(1)该基金结余的风险系数为R。R=累计某一保险基金结余/月平均该保险基金支出。(2)R取范围值。当社会经济繁荣时,社会财富积累越来越多,社会保险基金积累也就越高,但R最高等于6(经验判断);当社会经济萧条时,社会财富积累应降低,该基金积累也应降低,但R最低等于2(经验判断)。即2≤R≤6。理由是:①社会经济是持续、波动发展的,该基金积累也应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②现代社会抵御经济波动能力增强、经济波动影响周期越来越短,一般为一年左右。③社会经济萧条时,社会保险基金拖欠严重,但该基金筹集大部分是可以收到的。④国家财政预算可追加补贴。

3.社会保险基金积累函数。设该基金累计结余为U、参保人数为x、享受待遇人数为y、该基金期初结余为k(包括该基金收支结余和财政补贴结余),那么U=ax-by+k,x>0,y>0,a=年人均工资(g)×筹集比例(i),叫做年人均某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b叫做年人均某一社会保险支出基数,在通常情况下,剔除物价因素,其参数是可以预见的,可视为常数。这个函数表达式突出了参保人数、享受待遇人数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的影响(即更有相关性)。(1)当社会保险基金积累函数U=0时,即某一年社会保险基金积累全部耗尽,则ax-by+k=0,即x与y是同向的线性函数关系。只要能保持这个线性函数关系,社会保险基金就能够正常运转,这是底线。(2)风险系数R=12(ax-by+k)/by。当R=2时,则y=6ax/7b+6k/7b;当R=6时,则y=6ax/9b+6k/9b,那么y的风险区域为:[6ax/9b+6k/9b,6ax/7b+6k/7b],x>0,y>0。(3)分析a、b的关系。在通常情况下,x和y的值是可预测的(在一定的误差范围内),即是一定的。那么b=(ax+k-U)>y,x和y的值一定,那么a、b也是同向的线性函数关系。而a=年人均工资(g)×筹集比例(i),综合分析x、y、g、i、b、k的值,从而找到社会保险恰当费率,以便政府制定社会保险政策,如降低或提高社会保险费率。

4.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基数与比例的确定:以支定收、略有结余。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起点,充分考虑x、y、a、b、k之间的关系,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支出负担状况,其筹集基数或比例可上下浮动几个百分点。经济繁荣期,适当上浮;经济萧条期,适当下浮。一般认为经济较好时,社保基金增长速度略高于同期经济发展速度;经济较差时,社保基金萎缩速度略低于同期经济下降速度。

三、社保费率降低的效果

A、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更多的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国家社会保障。

社保费率范文第6篇

这两个数字,无论是何颖萍,还是她所在的公司,“都很有意见”。

这种反映,令东莞市社保局局长梁冰始料不及。在“五险合一”的社保管理模式成为当前全国社保事业发展方向之时,东莞已提前十多年探索走“多险合一”之路,令梁冰深感自豪的是东莞已突破职工户籍、城乡户籍、就业状态等界限,率先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体系以及“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

对于企业主而言,工伤险和医疗保险比养老险和失业险更重要。只要有工人存在,随时都有发生工伤事件的可能,万一出现重大事故,一单赔偿就可以让一个小企业消失。对于个人而言,无论是就医、就业、工伤、养老,社保所带来的保护作用也显而易见。

一项使个人和企业都受惠的政策,为何会引来两头吐槽呢?

“到手的现金更实在”

袁薇的选择颇有代表性。她2006年8月来到东莞,目前在大朗镇的一家制衣厂负责衣车工作。

上班一年后,袁薇一位同事在车间过道上滑倒骨折,前后花了一万多元住院费用。但公司没有为其购买保险,并告诉他“承担部分费用将从工资里扣除。”同事对公司的处理方法无法接受,便投诉到东莞社保局,经过东莞社保局的协调,认定其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属工伤,公司要承担全部责任。最终袁薇同事的工资并没有受损,但职业生涯却亮起了红灯,三个月后他选择了离职。

这起工伤事件对袁薇影响很大。她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后发现,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企业单位都要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在袁薇的带动下,她所在车间十几个姐妹一起向公司提出了要购买社保的要求。2007年11月,袁薇终于领到了属于自己的一张社保卡。

购买社保之后,给袁薇生活带来的最大改变就是看病便宜了。

“现在看病那么贵,哪怕有个感冒,进医院后没有一两百都出不来,如果遇上个什么大病,真是‘一病回到解放前’。有了社保之后,生病再不用忍了。”袁薇告诉记者,她一个月前刚刚生了孩子,因为了剖腹产,社保给她报销了3500元,自己只垫了很少的一部分钱。

使袁薇受益的,是刚刚实行的生育医疗费待遇新规,从连续参保并且足额缴费满24个月调整为满12个月。东莞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而且连参保男职工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后,其未就业配偶也可以享受同等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社保的优越性显而易见,但在落实的过程中有时却也不方便。《小康》记者采访的多位市民都表示过程比较“麻烦”。

“看病实际报销达不到规定的那么多。”位于东莞市南城区香港某集团的员工何颖萍说。她每次感冒发烧到门诊看病,都要花一百多元,而真正拿单去报销时,都只能报销十几块钱,理由是她在治病过程中用了医保目录之外的药品,比如说进口之类的药品都不能享受报销。但对于病人而言,用什么药,能不能获得报销,自己都没有选择的权利。“连路费都不够,还麻烦,后来干脆都不去报销了。”

受访的年轻人多表示,他们理解的社保主要就是医保。事实上,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在他们看来,离自己还非常遥远。当得知每个月都会从工资上扣除8%的数额用来缴纳社保时,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好多”,对部分年轻人而言,与其几十年后领取未知数目的养老金,还不如每月多几百元到手实在。

除此之外,东莞与内地大部分地区的社保政策区别甚大,社保转移渠道不通畅,新农合与东莞“一体化”的医疗保险有重合,令许多新莞人深感彷徨。加之近年来不断传出养老金亏空、延长退休等言论,使新莞人对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颇有怀疑。

“在内地农村,我们外出的年轻人必须要在家里购买新农合,否则自己的老人和小孩都不能看病报销。”来自湖南的陈熙对记者说,在东莞打工再花几百块另买一份,不值得。

“东莞的社保政策在全国都具有领先性,也是中国社保体系发展的一个方向。”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局长梁冰则向《小康》记者表示,经过几年的逐步完善,东莞市社会保障事业基本实现了市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偿、失业有济”。但梁冰同时坦言,新农合与社保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制度,不同主管单位,中央曾多次称要统一,但一直没有实质的进展。

上述种种因素,严重影响了新莞人对参保的积极性。《小康》记者深入东莞采访调查发现,众多“新莞人”因为家乡与东莞地区之间社保政策无法有效衔接等因素对参保顾虑重重。而数以几十万计的中小企业也因为经营成本问题对缴交员工社保深感压力。

无论是参保人还是中小企业主,他们的感觉,或许跟梁冰并不完全一样。

中小企业的难言之隐

企业利益下滑,社会责任加大。

东莞市部分中小企业正面临着这样的两难困境。按照国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以及灵活的就业人员都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而缴纳的金额则按照不同情况由国家企业和个人按照不同比例承担。东莞目前实施的是以工资为基准,个人8%,企业14%。

东莞某玩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扬直言,“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利润本来就非常有限,国税地税负担就比较重,再加上给员工购买社保,那就是雪上加霜了。”张扬给《小康》记者算了一笔账,其公司共有员工820人,即使以东莞平均工资2138元为基数来看,企业也要承担2138×14%×820×12=2945308.8元/年。而这仅仅是平均工资,在他的公司里,几乎没有人的月收入低于这个水平的员工。近年来,员工工资每年都在上升,缴纳社保的基数也逐年增大。

东莞美维电路有限公司是一家电路板生产龙头企业,目前员工3700多人,高峰时期超过4000人,年生产总值十几个亿,利润8000多万。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管兰景新对记者说,每年在员工社保这一块的交纳金额达2000多万,“但目前还可以承受”。

2008年金融风暴令以外贸型经济为主的东莞受到重创,在腾笼换鸟的地方政策背景下,这些以加工为主业的中小企业日子过得一日不如一日,如何降低成本,成了他们绞尽脑汁也要解决的问题。

“尽管员工的工资超出了平均工资,但绝大部分都没有按照实际收入按比例缴纳社保,我就坚持了一点,2138元是最低线。”张扬承认,为了节约成本,有些时候还不得不择手段。在中小企业界,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对于企业主而言,工伤险和医疗保险比养老险和失业险更重要。万一出现重大事故,一单赔偿就可以让一个小企业消失。张扬说,大部分企业主都会主动为员工购买工伤险和医疗保险,因为涉及企业的生死存亡。而养老险和失业险,似乎跟他们关系不大,大部分能不买的都不买。

东莞市社保局的统计数据也可证实,购买工伤险的远远要大于购买养老保险的人数。截至2012年底,东莞全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507.92万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均为616.86万人,工伤保险494.14万人,失业保险312.78万人。

另一位企业老板则宣称,几乎没有哪家企业是真正100%给员工购买保险的,因为东莞工人流动性非常强,今天一百个工人,明天就可能只有七八十个了。既然有这个特性,当社保局查到没有购买社保的工人时,就称是“新来的”。《小康》记者在某制衣厂随机询问了五个工人,他们之中只有一个人购买了社保,而其他四人中来该厂上班的时间最长的超过了三年。前述东莞社保系统工作人员说,要想所有企业真正意义给员工100%购买社保,目前来说还是不现实的事情,首先要解决工伤保险,然后是医疗保险,最后再逐步扩展到养老保险。

兰景新对记者坦言,随着现在员工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媒体对社保的宣传等作用,许多外来工面试时就会问及有没有社保。面对如今年复一年的招工难问题,“给员工购买社保,会让人觉得你这个公司比较正规,可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在利润薄、经济不景气的大背景下,许多中小企业离开了东莞,有的直接关门。”张扬坦言,这种结果社保负担并非直接原因,但肯定有影响。数据显示,在东莞有12.69万家“中小企业”,占所有企业总数的98%。

在转型升级的压力下,这些中小企业能做的选择并不多。

出路何在?

面对来自参保人及中小企业的种种质疑,东莞市社保局局长梁冰说:“购买社保是对每一个劳动者的一种保障,目前存在的许多问题需要制度上的进一步完善。”

在2009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作为全国唯一的地级市单独设置的社保行政部门得以保留。而当年,东莞市社保局采取的一大改革措施,就是出台社保费率的阶段性下调和困难企业缓缴保费的政策,为东莞企业减负4.75亿元。

事实上,这一措施一直延续下来,并且不断改进。

2012年的减负措施更为东莞企业每年“减负”约12亿元。比如原来准备上调社会养老保险单位费率至12%,暂缓执行了两年。一个百分点的减少却为企业减轻了巨大的负担。另如东莞市工伤保险实行费率浮动机制,作为特殊用工的建筑企业,参保缴费采用企业工资总额1.5%的征收政策。但从2012年9月起,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从1.5%调整为1%。除上述两种之外,2013年社保共有7项为企业减负措施。原措施中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率从3%调整为2.5%,下调的0.5个百分点为单位缴费。这一调整原本于2013年7月起恢复。但考虑到目前经济形势仍不明朗,这一措施又延续一年,2014年7月起自动恢复。

社保部门已经考虑到了一些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局。梁冰说,在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时,对企业拉一把,企业得以休养生息,员工权益才能更好得到保障。企业给员工购买社保,既为员工切身利益着想,也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减免显然是暂时的,东莞市用来填补空缺的是社保基金的盈余。长期来看,随着企业员工权利意识的大涨,中小企业的这一困局只能以企业的转型发展为出路。

政府部门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2013年底,东莞市政府宣称将每年拿出规模不少于3000万元的资金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其中,申报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项目,需是中小微型工业企业,且上年度实际缴纳税金以及减免税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该类项目最高补助额为100万元。

社保费率范文第7篇

一、基本情况

2014年以来,“三省一区”经济增速换挡明显,总体处于低位徘徊。同时,由于改革进程加快,创业热潮显现,就业、社保、收入分配形势整体平稳。

(一)就业基本稳定,创业带动就业趋势显现

截至2014年11月底,辽宁新增就业65.1万人,完成全面计划93%,登记失业率3.4%,低于全年控制目标0.9个百分点。吉林新增就业人数52.39万人,同比下降7.3%,城镇登记失业率3.36%,低于全年控制目标1.14个百分点。内蒙古新增就业26.9万人,完成年度计划103%,登记失业率3.55%,低于全面控制目标0.45个百分点。黑龙江预计到12月底,新增就业72万人,完成年计划120%,城镇登记失业率4.5%,低于全年控制目标0.1个百分点。

同时,各省区不断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创客乐园、云办公等新兴创业就业形态兴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正在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扩大,待遇稳步提升

一是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例,截至11月底,“三省一区”参保人数分别为1763.3万人、673万人、1086万人和516.07万人,比2013年底分别增加2.0%、2.7%、2.3%和3.9%;二是各项社会保障待遇稳步增加。2014年,“三省一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月人均分别提高了184元、157元、224元和191元,调整幅度均在10%以上。城乡低保等托底性社保制度水平也稳步提升。

(三)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增速趋缓

前三季度,“三省一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89元、17147元、16618元和21331元,同比增长9.5%、9.4%、8.9%和9.4%,与2013年全年相比增速分别下降了0.6个、0.8个、1.5个和0.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纯收入9026元、6920元、6620元和6687元,同比增长12.3%、12%、12.1%和12.6%,与2013年增速基本持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产业结构不合理成为制约经济发展重要因素

近年来,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整体推进,“三省一区”产业结构渐趋改善,但仍不够合理,三次产业结构比例分别为8.6∶52.7∶38.7、11.6∶52.8∶35.6、7.4∶40.8∶51.8、9.5∶54∶36.5。二产占比过高、三产相对滞后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隐性失业等问题影响就业长期平稳和质量提高

一是隐性失业问题可能显性化。部分企业近来一直处于亏损或开工不足状态,为解决人员过剩问题,大多采取了内部转岗、降薪等措施,隐性失业问题在部分行业和领域颇为严重,而在现行失业统计难以体现。

二是劳动力市场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三省一区”均反映受职业技能和择业观念等因素影响,劳动力市场存在用工荒、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现象。在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者素质与岗位要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尤为突出,“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技术工人供不应求”现象较为普遍。

三是就业技能培训层次偏低。受各类技能培训规划整合不到位、补助标准偏低等因素影响,职业技能培训整体水平偏低,高水平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受到制约,难以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同时,中级职业技能院校定位不清、资金不足也成为影响高技能人才持续稳定培养的重要因素。

四是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作用尚未有效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过窄,结余量大,闲置问题较为突出。“三省一区”由于国企占比高,失业人员少,表现尤为突出。在当前企业普遍反映社保缴费负担偏重下,失业保险作用、费率和支出范围等问题需进一步研究解决。

五是创业方面还存在一些障碍和困难。政府对创业的服务引导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到位,创业企业融资难问题尚难及时充分解决,部分地区企业注册登记、税务执照办理等手续依然较为复杂。

(三)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性面临较大挑战

一是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赡养比过高。“三省一区”赡养比分别为2.1∶1、1.7∶1、1.4∶1、1.9∶1,远高于全国3∶1的平均赡养率,且人口老龄化速度还在不断加快。黑龙江反映其退休人员每年以20万左右的速度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持续增大。

二是社保扩面面临较大压力。由于近年来社保持续扩面,大中型企业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小微民营企业扩面难度大,近期扩面对象中即将退休人员占比较高,在职参保人员增速缓慢,扩面形势十分严峻。

三是现行养老金调整机制对其制度健康运行造成了较大冲击。“三省一区”普遍反映,现行通过行政方式调整养老金,未充分考虑基金自身平衡和各省实际,原本沉重的养老金支出负担压力更大,缺口进一步增大。

(四)部分地区低收入人群生活受到影响

黑龙江省反映,其13个地市中有4个煤炭和2个森工城市,近年来随着能源枯竭,企业转型,大量工人下岗,相当部分人员陷入贫困,基本生活难以为继。同时,全省除城乡低保对象外,还有部分城乡低收入群体处于低保边缘,生活十分困难。

总的来看,“三省一区”就业、社保和收入分配领域当前情况和面临的问题是多方面原因共同形成的。一是当期原因,主要是经济增速趋缓、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等;二是历史原因,主要有国企改革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等;三是制度自身原因,如就业创业机制不健全、社保体系不完善等;四是管理原因,如职业技能培训过于分散,社保监察力度不足等。因此,这些问题的解决,既要着眼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形态变化的现状,也要痛下决心、采取措施,尽快解决历史问题;既要不断完善制度,也要加强监督管理。

三、对策建议

(一)找准自身优势,做好稳增长、调结构工作

“三省一区”应立足自身独特的经济结构、产业特征,挖掘发展潜力。一是发挥工业基础雄厚的优势,推动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一方面做好能源产品深加工,另一方面拓展非能源领域工业产业链,不断扩大非能源产业在经济中比重。二是依托产区优势,开展农牧产品深加工,大力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三是抓住国家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有利时机,推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带动更多就业,释放发展潜力。

(二)综合施策,促进就业增长、提升就业质量

一是做好就业质量监测分析。针对当前存在的隐性失业等问题做好跟踪监测,及时出台应对措施。二是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抓住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潮,充分发挥市场活力,完善政府引导服务机制,构建创业人、投资人和政府沟通交流平台,营造良好创业环境。三是进一步整合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市场需求,统筹各类培训项目,创新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方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同时,加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和使用。四是充分发挥私营经济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落实加快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带动就业规模的扩大。

(三)抓紧研究社保重点问题,推进关键领域改革

一是加快研究出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操作性方案。适度平衡各地养老负担,统一缴费标准,降低社保费率,扩大社保覆盖范围,促进地区之间形成相对公平的市场环境。二是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职工养老待遇调整机制。激励更多人多缴费长缴费,实现制度的良性循环和发展。三是妥善解决社保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中央、地方、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担历史成本,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四是研究修订《失业保险条例》。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充分发挥其防失业促就业作用,适度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或实行浮动费率制。

(四)立足发展,发挥好就业社保在收入分配中作用

社保费率范文第8篇

【关键词】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建议

一、灵活就业的概念及灵活就业人员的构成

(1)灵活就业的概念。灵活就业的概念源于剑桥大学社会人类学家基思哈特(KeithHart)在向国际劳动组织提交的一份报告中提出的“非正规部门”,KeithHart将非正规部门看作是城市中正规劳动市场以外的就业部门,即包括了正规的工资途径以外的所有谋生方式。在我国,灵活就业最早出现是在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中,该计划中提出提出要转变观念,采取非全日制等多种灵活就业形式。2002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灵活多样就业形式问题研究》课题组对灵活就业做出如下定义: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保障、工作场地、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几个方面(至少是一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的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2)灵活就业人员的构成。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的人员,包括个体户、临时工、季节工、劳务工、小时工、自由撰稿人、作家、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街头小贩等。从总体上看,除一些高技能人群外,大部分的灵活就业人员不高且不稳定,本文的研究对象即是这些中低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我国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

2003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3]10号),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指导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1)已与用人单位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要按照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方法缴费参保。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要以个人身份缴费参保。(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可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步,首先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和门诊大额医疗费用的保障问题,也可为有条件的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同时建立个人账户和实现大额医疗补助。(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当地的缴费率确定。从统筹基金起步的地区,可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建立统筹基金的缴费水平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当地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核定。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纳入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4)各地要采取措施,促使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费。对首次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规定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到开始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的期限。要考虑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等特点,明确中断缴费的认定和处理办法。2005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将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扩展到了医疗保险,规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商贸、服务型企业新增人员,以灵活方式就业的“4050”人员以及公益性岗位安排的就业困难对象,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待遇。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6:4的比例分担。

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政策的运行现状及问题

(1)运行现状。一是参保人数逐年增加,但参保率仍不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数据,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2004~2008年底分别为538万人、808万人、1448万人、1837万人和2012万人,参保人数逐年增加。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显示,国城镇就业人员为30210万人,其中在岗职工11515万人,可推算灵活就业人员为18695万人。那么,2008年底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只有10.8%。二是“4050”人员是参保主体。近年来,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的参加人数在逐渐增加,但增幅大部分来自于“4050”人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政策下,对符合条件的以灵活方式就业的“4050”人员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待遇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有了大幅度增长,2006年和2007年分别比上年同比增长79.21%和26.86%。以北京市为例,由于从2003年起,“4050”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而北京市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实行捆绑参保,因此2003年以来,“4050”人员一直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主体,占总参保人数的例2003年为50.4%,2004年为50.0%,2005年为48.4%,2006年为45.7%,2007年为42.3%。(2)问题。一是缴费标准过高。在缴费基数上,各地规定一般为本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这里的平均工资指的是单位正式职工的平均工资。而灵活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普遍低于单位正式职工的平均工资,经济承受能力较弱,用这一指标作为缴费基数,显然过高。以武汉市为例,2011年武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643元,即月平均工资为3803.6元。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职工平均工资的6%,那么每页要缴纳的费用为3803.6×6%=228.22元。对于那些收入低且不稳定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这个费用是有些高的。二是参保条件苛刻。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条件苛刻,大部分地区要求要有参保者要具备本市城镇户口以及与养老捆绑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大多数都是从事流动性较大的工作且收入不高,导致了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参保或断保。例如,武汉的参保条件为本市城镇户口,就业年龄段。并规定与养老保险捆绑参保。武汉市2012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0%、60%、80%、100%、200%和300%分为六个档次,缴费比例为20%。2011年武汉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03.6元,即便按50%的档次,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的养老保险缴费高达3803.6×50%×20%=380.36元。再加上228.22的医疗保险费用,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高达608.58元。这对月收入1000左右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负担是非常重的。据2011年数据统计,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的有80多万人,但未能正常缴费的多达40万人,占到一半。三是缴费方式不灵活。多数地方要求参保者按月缴纳保险费,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收入不稳定,很难做到及时缴纳,往往会因此断保,而断保就意味着失去或降低相关待遇,要支付滞纳金,甚至重新计算缴费年限等。

四、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政策建议

(1)降低参保条件。由于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高且不稳定,他们无力做到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所以医疗和养老捆绑参保的方式限制了中低收入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医疗保险的权利。而且相对于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更需要医疗保险的保障,以减少疾病风险带来的大额医疗费用。因此,应该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需要先参加养老保险的条件。(2)降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我国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年人均收入为11042.44元,月人均收入在920元左右,还不到单位职工平均收入的70%。所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应不高于在职工平均工资的70%。缴费比例原则上应与其他参保单位及职工一致。在实际操作中,为吸引灵活就业者参保一般对这些人员设计较优惠的费率。从总体上看,比国有企业职工参保费率平均低1%左右为宜。(3)完善缴费方式。针对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低且不稳定的特点,应设计灵活的缴费方式。可根据收入情况按年、半年、季度、月缴费。

参 考 文 献

[1]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政策研究课题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政策解析及现状――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政策研究之二[J].中国社会保障.2012(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