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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实际成本小于计划价格成本为节约,材料成本差异指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间的差额。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以及调整库存材料计划成本时,调整减少的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实际成本大于计划价格成本为超支,材料成本差异指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间的差额。贷方登记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以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以及调整库存材料计划成本时,调整增加的计划成本。
(来源:文章屋网 )
[关键词]计划成本法;材料成本差异
在现中,计划成本法深受上市公司喜欢。这种方法减轻了上市公司的日常工作量,给上市公司带来了便利。但是,对于初学会计的人来说,计划成本法却是一个难点,“材料成本差异”这个账户也不好理解,本文拟对计划成本法进行说明。
一、超支和节约的含义
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就是超支;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就是节约。计划成本是相对不变的,可以认为是企业的目标成本,如同物理里面的参照物。打个通俗的比喻:女儿要买裙子,父亲给200元,200元是个标准。如果女儿花300元买回裙子,实际成本300-计划成本200=100>0,是超支:如果女儿花100元买回裤子,实际成本100-计划成本200=-100
二、“材料采购”和“原材料”账户
“材料采购”账户借方登记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和结转入库材料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和结转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超支差异。以上是很多教材中对“材料采购”的表述,这种表述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却人为地把问题复杂化了。事实上,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采购”科目对应的始终是实际成本,“原材料”核算的是计划成本,二者的差额体现为“材料成本差异”。为了展示二者的区别,准则中强制规定:在计划成本法下,购入的材料无论是否验收入库,都要先通过“材料采购”科目进行核算,以反映企业所购材料的实际成本,从而与“原材料”科目相比较,计算确定材料差异成本。
[例题1]某工业企业购入甲材料1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单价为10元,增值税170元,运杂费1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计划单价为13元。
购入的时候按实际成本,分录如下:
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1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贷:银行存款 1270
入库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甲材料 1300
贷:材料采购-甲材料 1300
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200
贷:材料成本差异 200
在本例中,“材料采购”借方登记的是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和结转入库材料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的是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不过,笔者认为,如果将两笔分录进行合并,材料采购在任何时候都是核算的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这样问题就简单化了。分录即:
借:原材料-甲材料 1300
贷:材料采购-甲材料 1100
材料成本差异 200
在这笔分录中,“材料采购”核算的是结转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
三、“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的理解
范孝周和李寒在《财会月刊》2008年第8期《材料成本差异账务处理的改进》一文中提到:在现行会计准则下,“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的余额既可能出现在贷方,也可能出现在借方,与“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作为资产类会计科目的性质和记账方向不符。笔者对这种说法不赞同,“材料成本差异”是由“原材料”衍生出来的一个账户,当然是资产类账户。不过这个账户比较特殊,有备抵和附加双重性质,该账户在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
这里借贷方登记的内容很不好理解,在这里笔者可以换一种说法来描述一下。事实上,在分录中,只要“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出现在相同方向,就表示超支差异:出现在相反方向,就表示节约差异。反之也是成立的,也就是说有超支差异的时候,“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总是出现在相同方向:有节约差异的时候,“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总是出现在相反方向。
可以参考上面的例题1,因为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所以是超支差异,“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出现在相反方向。在进行结转的时候,笔者的说法也是成立的。上面的结论可以用来验证分录是否正确。
[例题2]接上面例题1,生产领用该批原材料,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 1100
材料成本差异 2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1300
在这里,因为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所以是超支差异,“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仍然出现在相反方向。
四、计划成本法下的“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共同表达实际成本法下的“原材料”
对实际成本法下原材料的相关业务,很多初学者都能很快掌握从“在途物资”到“原材料”再到“生产成本”的核算过程。在计划成本法下,只需要稍作调整就可以了。一是需要使用“材料采购”账户替换“在途物资”账户。二是在实际成本法下涉及到“原材料”的地方,在计划成本法下都需要使用“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两个账户,这两个账户共同表达实际成本法下的“原材料”。当然,极端情况下,如果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相等,就用不到“材料成本差异”这个账户了。换句话说,除去极端情况,在计划成本法下,有“原材料”账户出现的地方,一定会同时出现“材料成本差异”这个账户。上面的例题1和例题2可以印证笔者所说的结论。
五、入库实际转计划,出库计划转实际
计划成本法下强调的是库存原材料用计划成本计量,即在仓库中的原材料是在计划成本法计量的,这是在内部使用的。所以,入库的时候实际成本要转化为计划成本,出库的时候计划成本转化为实际成本。
六、“材料成本差异率”是母子率
在计划成本法下还有另外一个难点就是“材料成本差异率”,很多会计初学者觉得计算公式不好记忆,事实上只要理解了公式的含义,是不难记住的。从“材料成本差异率”这个概念的命名就可以得出,分子是差异,分母是材料成本。差异就是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超支用正数,节约用负数表示。分母一定是计划成本,这很好理解,因为只有单位计划成本是恒定的,而采购材料的单位实际成本是不断变化的。
[例3]:甲企业采用计划成本发进行材料的日常核算,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是80万元,成本差异是超支20万元,当月购入材料一批,实际成本是110万元,计划成本是120万元,当月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是100万,当月领用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是多少?
分析:当月材料成本差异率=(20+110-120)/(80+120)×100%=5%
采购时:
借:材料采购即实际成本为应交税费减应交增值税减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入库时:
借:原材料即计划价
贷:材料采购即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
一、新旧会计制度的比较与合理性分析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对于暂估入库的相关内容并未作大的调整。笔者对比《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原《企业会计制度》两者的“材料采购”会计科目说明后发现,两者不同的是对“暂估入库”的会计分录的描述有区别。前者是“下期初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后者则是“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记录”予以冲回。两者的差别主要是反映在材料采购科目的全年借贷发生额,前者记录反映了暂估和冲回的数额,而后者没有反映暂估的过程。
笔者较为赞同原企业会计制度的观点,暂估后次月初用红字冲回。理由是在实务中,企业电算化条件下,存货报表的生成是基于IUFO系统取数,存货收入的取数公式一般为“材料采购科目的借方+原材料科目的借方+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借方”,如果下月做相反分录,则会虚增存货收发存的借贷方发生额,不利于报表真实反映企业当期存货的收发状况。因此,笔者所在企业对材料采购科目作了账务处理的规范性要求,即:材料采购科目只使用借方,采购报销和暂估入库时使用借方正数,冲销暂估和材料入库时使用借方负数,以此保证存货收发存的真实性。
二、月末暂估入账的会计方法
企业应对材料已到达并已验收入库的物资办理暂估入库,以保证存货的真实性、完整性。实务中,暂估入库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签订了采购合同,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相关化验数据暂时还未出来,未编制结算清单;(2)已对外结算但增值税发票等结算凭证本企业暂未收到;(3)已对外结算、发票也到企业,但业务人员未到财务部门进行报销的采购业务。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于月末按照材料暂估的计划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科目。笔者并不赞同该会计处理方法,该方法虽能简化会计核算,但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能如实反映当期消耗材料的成本,若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偏差就更大,不能满足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要求。
笔者所在钢铁企业对大宗原燃料如矿石、焦炭、生铁、合金等重要物资特别关注,出于内控考虑,我们在供应部门设置了专职结算员负责对外结算、计划员负责材料的收发存工作、业务员负责材料的采购工作。近几年伴随着钢材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引起大宗原燃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导致我们年初制定的计划价与实际采购价有较大差异,但计划价制定后原则上一年内不作调整,因此对于以上提到的第一种暂估入库的情况,我们要求结算员根据供应商历史化验数据和计量单据进行预结算,编制出结算清单,然后计划员根据预结算清单填制暂估入库单的数量、计划单价、计划金额等相关栏次,然后将暂估入库单与预结算清单一起交材料核算会计。材料核算会计根据暂估入库单的计划金额进行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借记“原材料”、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科目,同时将计划金额与预结算清单上的不含税货款金额间的差额暂估为价差,借记“材料成本差异”、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特别说明的是该暂估价差还包括双方的计量误差、途损、水份差等隐性成本。如果我们不对该差异作出暂估处理,同时正好我们又领用了当月暂估入库的物资,那就会使我们当月反映的材料消耗成本不真实,从而造成产品成本的异常波动。次月月初先将暂估入库和暂估价差全部红字冲回,同时伴随着该笔业务的正式结算、采购报销工作,财务按正式结算金额入账,这样次月产生的差异就会很小,使上月已耗用物资以最接近真实采购成本的价值入账,防止上月已耗用物资成本不实对当月成本产生影响,这也符合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
对于第二、三种情况,所不同的是结算清单已正式制作,结算货款金额是确定的,按照以上方法入账,次月增值税发票收到、采购报销时也就不存在该暂估差异的调整了。
三、关于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
采用计划成本法的企业,应当在月份终了时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据以分配当月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材料成本差异率的标准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的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1.从上面第二项问题暂估入账的方法可知,标准公式中构成公式分母的“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不包括暂估入账的材料的计划成本。因为公式分子中没有暂估材料对应的材料成本差异(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如果不剔除公式分母中暂估入账材料的计划成本,则会造成公式分子与分母口径不一致,违背了会计上的“配比原则”。
具体来说,月末暂估入账的原材料,其本身的材料成本差异在暂估当月并未体现出来,但却参与了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的分摊计算。等到以后月份该批材料结算的发票账单到达,其材料成本差异才登记入账,并参加下月份耗用材料成本差异的分摊。在这种情况下,在材料暂估入账的月份及其以后月份,实际发出材料的成本反映就会失真。当该批材料的成本差异为正值时,就出现了低估该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而高估以后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的现象;反之,则会高估该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而低估以后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这样就违背了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失真。
2.有关会计实务。经笔者调查,目前许多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包括许多公司),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公式分母并未剔除暂估入账的材料的计划成本。因为我们已将当月暂估入库的预计价差以暂估形式体现在了“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因此作为暂估入库的物资与正式入库的物资价值已相差无几,可视同为正式入库的物资处理加入材料成本差异率公式分母。
再者,笔者认为,即使核算时未将预计价差以暂估形式体现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公式分母也并未剔除暂估入账的材料的计划成本问题也不大(必须建立在市场价格与计划价偏差不大的前提下)。因为从长期来看或从一个会计年度来看,公式分母是否剔除暂估入账的材料的计划成本对于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金额影响并不大。笔者认为,关键是发票账单报账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的核算要正确,材料成本差异率并不是问题。只要每月材料发出金额足够大,材料成本差异很快就会分配结转出去。只要坚持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的一贯性原则,“会计信息失真”的说法则言过其实。
四、暂估入库往来账的处理
通常企业会设置“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科目和供应商辅助核算,也有少数企业未单独设置“暂估应付款”供应商,而直接将暂估入账款项挂至供应商往来项下。
1.笔者认为,以上两者处理方法均有不妥之处,前者的优点是符合会计核算相关要求且便于查询核对未取得发票的入库材料的情况,缺点是账务中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出应付每个供应商的款项;后者的优点是账务中较为直观,容易在账务系统中查询出每一供应商在会计期末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缺点是管理较为困难,会计人员在付款审核时很可能将暂估款项视同为报销挂账款项一起支付,实际上暂估款项是估计的金额,存在估计偏差和不确定性,在正式结算报销挂账前是不能支付的。
基于对以上问题的认识,笔者所在公司采用了会计核算使用“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科目和供应商辅助核算的方法,但同时会计期末编制会计报表时,对应付账款明细表和预付账款明细表进行了分析填列。
2.为反映出企业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避免造成企业虚增资产和负债,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笔者所在钢铁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往来账明细表上进行了同一客商不同科目余额的抵减,以保证会计报表能反映的我公司与该客商的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否则同一客商往往出现既应收又应付的情况,这种债权债务关系的不唯一性易让报表使用人困惑,不理解或片面理解。
例如,我公司预付A公司1000万元采购商品,会计期末已到货不含税800万元,我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科目使用指南作如下账务处理:(1)支付货款时,借记“预付账款—A公司”100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1000万元;(2)到货暂估时,借记“存货”800万元,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800万元。从以上账务处理上看并无问题,但使用IUFO取数生成资产负债表后不难看出,预付账款项目余额为1000万元,应付账款项目余额为800万元,而我公司与A公司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应是预付账款A公司200万元。为此,我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出具要求,对资产负债表和往来账明细表进行了分析填列,同一客商的不同经济业务关系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合并反映,以期真实列示出企业资产负债状况,保证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的真实性。以我公司为例,该部份金额虚增资产负债金额占总资产的5%左右,影响资产负债率上浮3个百分点左右,因此如果不抵减将直接对财务指标造成影响,也会对会计报表使用者带来误解,同时会给筹资管理等相关工作带来麻烦。但如果作抵减工作量又非常大,牵涉几千家单位的分析填列,为此我们专门针对集团公司IUFO往来账报表明细表表样,利用EXCEL中的VBA功能设计了往来账报表抵减程序,实现用友NC报表取数后轻松抵减并生成往来账明细报表。
五、暂估入账相关税金问题
实务中,暂估入账后经常遇到供应商不能及时、足额提供货款发票的情况,这不仅给会计核算带来麻烦,成为了往来账管理的难点,同时也面临增值税附加税费隐性成本及所得税纳税调险。
1.增值税附加税费隐性成本。
增值税作为一种价外税,由购货方支付,购货方认证进项税额后可抵减当期销项税额。一笔货款如果购货方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表面上看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当然也未支付该笔税款,似乎该笔业务并不购成损失,但从公司来看,公司抵扣的进项税少了,相对销项税就缴纳得多,以销项税为基数计算的附加税费也就缴纳得多了,形成了一块企业的隐性成本。
2.存货的暂估入库带来的所得税风险
对暂估入库存货成本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必须依据真实性和配比性来判断。在判断企业申报扣除支出的真实性时,企业应提供支出确属实际发生的有效凭据,通常最有效有凭据为取得的发票。对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暂估存货是否需要进行所得税调整,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对企业已经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的材料物资应按暂估价值或其他合理价格暂估入账,税务机关需对暂估入账存货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一律调整其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通过审核的,在5月31日所得税清算前取得合法票据的,年度按规定已计入损益部分允许所得税前扣除,未计入损益作为存货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允许与其收入配比时据实扣除;在5月31日后取得合法票据的,不管年度内计入损益还是作为存货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均一律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应通过供方准入、资质审查等方式选用优质稳定供应商,避免和减少中间商供货,降低因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带来的相关税务成本和风险。
【关键词】 捐赠; 材料存货;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在接受材料存货捐赠的账务处理方面并未做明确、具体的规定。通过查找有关期刊、教科书,对其所做的账务处理有两种:一是设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二是设置“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本文就此通过实例比较分析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设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的依据及做法
例1:飞达工厂接受东方公司捐赠材料一批,未取得发票等凭据,材料直接送到飞达工厂。经确认,该材料的实际价值为80 000元,入库计划成本82 800元,本期A产品生产领用该材料计划成本45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4%。税务部门核定,飞达工厂接受捐赠的材料按80 000元列作当期纳税所得,所得税率25%。飞达工厂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反映接受捐赠材料实际价值时:
借:材料采购 80 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80 000
(2)接受捐赠的材料入库时:
借:原材料 82 800
贷:材料采购 82 800
(3)结转上述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时:
借:材料采购2 800
贷:材料成本差异2 800
(4)A产品生产领用上述受赠的部分材料,按计划成本
45 000转账:
借:生产成本――A产品45 000
贷:原材料45 000
(5)A产品耗用受赠材料分配材料成本差异-1 530元[45 000×(-3.4%)]时:
借:材料成本差异1 530
贷:生产成本――A产品1 530
说明:过去《企业会计制度》分配材料节约价差用红字金额从“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方转出,2006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分配材料成本差异不再用红字金额反映,一律用蓝字,材料节约价差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6)期末,税务局认定,上述接受捐赠的材料存货按80 000元列作当年纳税所得,一次计交所得税20 000元(80 000×25%)。飞达工厂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8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 000
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60 000
以上接受材料存货捐赠设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在接受材料存货捐赠时不能确定实际得到的“捐赠利得”(“营业外收入”的一个明细科目),要等到税务部门核定后才能确定。为了反映会计处理与纳税确认在时间上的差异――暂时性差异,故通过设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来核算这种暂时性差异。
二、设置“递延收益”科目核算的依据及做法
仍以上述例1为依据,飞达工厂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接受材料存货捐赠,反映材料实际价值80 000元时:
借:材料采购80 000
贷:递延收益80 000
(2)接受捐赠的材料按计划成本82 800元入库时:
借:原材料 82 800
贷:材料采购 82 800
(3)结转上述入库材料的节约价差2 800元(80 000
-82 800)时:
借:材料采购2 800
贷:材料成本差异 2 800
(4)A产品生产领用上述受赠的部分材料,按计划成本
45 000转账:
借:生产成本――A产品 45 000
贷:原材料45 000
(5)A产品耗用受赠材料分配材料成本差异-1 530元
[45 000×(-3.4%)]时:
借:材料成本差异 1 530
贷:生产成本――A产品1 530
(6)期末,税务局认定,上述接受捐赠的材料存货按80 000元列作当年纳税所得,一次计交所得税20 000元(80 000×25%)。飞达工厂做如下会计分录:
①反映取得的全部捐赠利得
借:递延收益80 000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80 000
②结转营业外收入科目(实际工作中应和“营业外收入”的其他金额一起结转)
借: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80 000
贷:本年利润80 000
③按本期实现的利润计算应交所得税(实际工作中应按全部利润总额一起计算,次年清算)20 000元(80 000×25%)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2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0 000
三、两种核算方法的比较分析
通过上述会计处理,笔者认为,第二种方法――“递延收益”法比第一种方法――“递延所得税负债”法好,即通过设置“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更科学、合理。理由如下:
接受材料捐赠不属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核算内容。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有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八条规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按此规定分析,企业接受材料存货捐赠,已是确定的现实,既不是“未来收回”的“资产”,也不是“未来清偿”的“负债”,不属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暂时性差异。
将接受材料捐赠计入纳税所得所确认的所得税是“当期所得税费用”。而采用“递延所得税负债”核算法,却没有确认“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假如采用第一种方法所做的第6笔复合会计分录改为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的下述简单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延递所得税费用 2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 000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80 000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80 000
上述分录的错误是:接受捐赠应交纳的所得税是“当期所得税费用”,不是“延递所得税费用”。如果上述会计分录中“所得税费用――延递所得税费用”改成“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又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的应用不相配。
“递延所得税负债”法核算的“捐赠利得”不真实。从第一种核算方法第6笔会计分录看,接受捐赠的飞达工厂得到的“捐赠利得”是60 000元。而事实上飞达工厂得到的“捐赠利得”是80 000元,即计入“利润总额”的利得是80 000元,而不是扣除所得税后的净利润60 000元。
“递延收益”法消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法的全部缺点。企业接受材料存货捐赠时,由于要等税务部门核定,企业作为一种等待结转的收益记入“递延收益”贷方,待税务部门核定后,再全部作为“营业外收入”结转,不仅符合“递延收益”账户核算的内容,而且通过结转,营业外收入自然构成了纳税所得,企业不需要再进行任何纳税调整处理,不仅简化了会计核算,而且捐赠利得也构成了评价企业经营者的业绩――利润总额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笔者赞同第二种方法――“递延收益”法。
【主要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由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换的新常态,钢铁行业也随之发生新变化。总体而言,2014年我国钢铁行业的发展较为艰难。市场需求持续减弱,行业产能过剩,钢材价格持续下跌。与此同时,钢铁产业集中度降低,同质化竞争进一步向高端产品蔓延。据工信部预测,受国内投资增速下滑、钢铁产能惯性增加、新环境保护法规实施等一系列因素影响,2015年钢铁行业的下游需求在短期内难以有较大改观,产能过剩状况将持续,环保压力也将加大。根据舞弊三角理论,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许多钢铁企业无法继续依靠收入增长获得大幅业绩提升,面临考核压力;钢铁企业原材料及产成品种类众多、生产步骤及工艺流程相对复杂,这为错报或舞弊提供了机会和借口。在这种情况下,存货与成本成为钢铁企业财务报表舞弊或错报的高发区域。
二、钢铁企业生产与存货循环中的几种常见舞弊手段
1.利用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调节利润
A钢铁公司属于建厂时间较早的大型国有企业,管理水平相对滞后,会计核算信息化水平不高,存货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因此仍然采用“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存货与成本核算。仅在原材料购入环节采用实际成本,采购之后的各环节均采用计划成本结算,然后由财务部汇总各二级单位的各项成本差异,再进行统一分配。这种做法便于材料种类繁多、出入库频繁的大中型制造业企业对存货的管理,有利于简化会计工作,但另一方面也为盈余管理或利润调节留下了足够空间。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超支额),贷方登记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节约额)以及已分配的差异额。当企业面临严峻的行业环境和竞争压力时,管理层往往会采取人为压低材料成本差异率,通过少分配超支差或多分配节约差进行调节。这样做既可少转成本、虚增销售利润,同时可增加存货,一举两得。相反,当行业景气,销售和利润增速较快时,管理层为了控制超额利润,会选择人为提高材料成本差异率,多分摊材料成本差异。因此,对于存货与成本至关重要的钢铁企业而言,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就如同一个蓄水池,在企业业绩一片光明时帮助企业隐匿利润,在业绩黯淡时“开闸放水”填补亏损。
2.利用钢种较多进行串户调节
对于钢铁企业而言,由于钢种被划分为几百甚至上千种,因此某些情况下的串户是无意识的,只需作为一般错误要求被审计单位进行追查、调整即可。但有些情况下,串户则会成为管理层调节利润的一种手段。例如,根据工艺需要,炼钢过程中会将一定比例的废钢添加至钢水中。A公司的废钢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厂内回收生产废钢、板边切头等,另一部分为外购废钢。通常厂内回收废钢价值较高,而外购废钢价格较低。A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结存废钢中外购废钢居然为负数列示,如表1所示:
外购废钢账户出现负数说明A公司在领用原材料废钢时很可能多冲减了价低的外购废钢,从而少结转成本。因此,仅此一项就少结转成本:7,813.00*(1915.65-1400.31)=4,026,351.94(元)。
3.原材料管理不严格,堆放于非仓库处且疏于盘点,致使账实不符,账面高估。例如A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金属、铝锭、末煤本年账面无发生额,但期末余额较大,以末煤为例,其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均为2,432,447.73元,而实物存在无人负责等问题。因此其存在、计价与分摊认定将受到质疑。
4.账面盘盈
盘盈是指账面数大于实际盘点数。由于炼钢和轧钢的所用原料、辅料、备件等种类及数量均较多,工艺流程相对复杂,且需要经历内部运输等许多制造环节,因此在生产过程中难免出现盘盈或盘亏的情况。虽然盘盈或盘亏在钢铁企业中属较为常见事项,但大额及异常数据还是应引起重视。如A公司2014年净利润为1746.13万元,其中盘盈备件直接冲减管理费用的金额就达2612.54万元。如此大额的盘盈就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了。
三、应对舞弊的审计方法
1.从金额和数量两方面把握成本费用在采购、领用、生产、产成品入库等各环节的转出与转入。由于钢铁企业生产的主要特点是原材料投入种类多,中间产品如铁水、钢水、连铸坯等种类较少,经过轧制环节的最终产品种类多。因此要关注各生产环节之间的产品成本转移。
2.通过燃料动力单耗等与上年对比分析是否存在异常。钢铁企业是典型的高能耗企业,但单位产品在相同生产条件下所耗用的能源数量应当基本一致。因此在了解生产工艺和流程的基础上对主要能源如电、水、天然气、蒸汽的单位产成品能源消耗量进行测算,进而推断产量合理性往往也是发现舞弊的有力手段。
3.通过计价测试测算存货发出和结存是否经过正确的计价和汇总。按照所了解的计价方法对所选择的存货进行计价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与账面记录进行对比分析。若计价测试的结果与账面记录偏离较大,则很可能说明被审计单位产品成本核算存在问题。
4.关注出现负数的存货明细账户。资产类账户出现负数应当引起关注。以存货为例,明细账户期末余额为负数可能是原材料领用环节存在有意或无意的串户、调账;自制半成品或外购材料未入库就发出等管理核算不严。
5.重视实地监盘。监盘工作的一项重要使命是确定存货的存在及状况。对于大型钢铁公司而言,存货的种类繁多、数量庞杂,这对监盘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对于发现舞弊而言,监盘往往是非常有效的。例如上述提到的A公司大额盘盈备件就应当进行监盘。
四、企业管理建议
虽然目前钢铁行业正受到行业周期性等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但这也是各企业进行战略变革的绝佳时机。因此,对于A企业而言,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从企业战略的高度指导管理实践。树立全面的成本管理思想,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改变以往单纯靠压缩成本及各项费用达到成本控制的思想,对炼铁、炼钢、轧钢等各环节每一道生产工序进行分析,发现流程中的瓶颈,重视生产环节的技术改进和创新,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
2.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在信息化管理下,企业完全可以应用实际成本,实现对成本的实时控制。信息技术的应用不仅能够避免利用材料成本差异进行利润调节的行为,同时可以为企业成本分析提供数据支持,因此,加强钢铁企业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钢铁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必需。
3.建立适当的业绩评价和激励机制。转变以往唯销售为目标的业绩评价理念。利用平衡记分卡等工具,将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均纳入考核体系,综合考虑企业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对有持续贡献的部门加大激励力度,对成本浪费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严格贯彻实施。充分挖掘企业潜力,努力形成持续竞争优势。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参考文献:
[1] 战略成本管理在钢铁企业中的应用,孟婧,《财会通讯》2012.11,113-114
1、存货包括的内容:库存商品(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在途物资(材料采购);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材料成本差异(只有采用计划价格时有“材料成本差异”)的合计金额。
2、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来源:文章屋网 )
关键词:采购;发出;材料成本差异;盘盈盘亏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201-02
在物资供应中,材料的成本核算对企业来说很重要,无论是在材料采购时,在材料发出时,还是在年终材料盘点盈亏时!往往有些人只会注意到材料在采购和发出时的核算,这是不全面的。其实,在年终对材料进行盘点盈亏时,对材料的核算也很重要,或者可以说尤其重要!企业对材料年终盘点盈亏的重视程度以及其对企业的重要性!我矿对材料的会计核算采用的就是计划价格成本核算方法,采用该种方法对材料进行核算,可以大大的减少平时的日常工作量。
企业正确组织经营过程核算工作的意义企业是按照社会主义
市场体制的要求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它的基本任务是努力增加产量,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加强企业管理,进行技术改造,减少劳动强度,降低成本,增加盈利,提高经济效益,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积累更多资金。为了完成上述任务,企业必须以效益为中心,做好各方面工作,增强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其中正确组织经营过程核算工作,利用会计资料,加强会计管理,搞活经济、搞好物资供应,做到及时、正确地提供能反映实际生产经营过程情况的各种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如材料采购数量和单位材料采购成本、产品生产数量和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以及利润净额(或亏损)和利润分配情况,以便企业及时了解经营过程进度,纠正偏差,真正做到高产、优质、低消耗,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计划指标。
在供应过和中,物资供应在保证生产需要的同时,要注意储备资金的节约使用,提高流动资金的利用效果。在组织材料供应时,要少购勤进,以最少的储备量来保证生产的需要;要合理组织材料运输,就地取材,就近采购,降低材料采购成本。因此,在材料供应和资金管理工作中,必须克服“宽达宽用”、“宁多勿少”等错误思想,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处理各种积压材料,加速流动资金周转。
(一)企业材料核算的主要几个方面
材料核算是材料供应和资金管理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环节。认真做好材料核算工作,可以及时反映材料和采购、储备、保管和耗用情况,考核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储备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的执行情况。这对节约使用储备资金,降低产品成本等事业都有着很重要的意义。企业材料的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iE确及时地反映材料采购情况,考核材料供应计划和用款计划的执行,促使企业不断改善材料采购工作,做到既保证生产需要,有节约使用采购资金,降低材料采购成本。
2.正确及时地反映材料的收发和结存情况,考核材料储备定额的执行,防止材料超储、积压或储备不足等现象,不断加速材料储备资金周转。
3.反映和考核材料消耗定额的执行情况,促使企业节约使用材料,降低产品的成本。
4.正确计算耗用材料的实际成本,分别按照用途计人产品成本。
5.定期对材料的结存数量和质量进行清查盘点,查明盘点盈亏的原因,并按照规定作出处理,防止丢失和盗窃,确保材料的完整无缺,做到帐、料、卡相符。
(二)材料按计划价格成本核算的优点和特点
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原材料日常核算可以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而对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多且计划成本资料较为健全、准确的企业,一般都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收发核算。按照计划价格组织材料收发的日常核算工作,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优点:
1.可以大大简化材料日常核算工作。因为同一材料,不论每批购入价格是否变动,只按一个单价,因而在材料明细分类核算中,平时只需登记数量即可,同时也免去在每次购人材料时都要逐批计算单价的手续。在计算耗用材料的实际成本时,只要计算一下这个时期内购人材料的实际成本,将它与计划价格成本比较,算出各类材料的成本差异率,乘以耗用材料的计划价格成本,计算出耗用材料分摊的成本差异,就可算出耗用材料的实际成本。
2.采购材料的实际成本和计划价格成本比较,可以确定价格方面的差异,反映材料采购业务的成果,考核供应部门的工作质量,如是否通过合理组织材料运输、就地取材、就近采购等措施来降低材料采购成本。
3.耗用材料按计划价格计价,可以在和预算成本的对比中剔除价格差异因素,确定材料成本中的用量差异,考核各个生产车间对于耗用材料的节约和浪费情况。
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的特点是:收发凭证按材料的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的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均按计划成本登记。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份终了,将发出的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与材料成本差异调整为实际成本。
(二)材料发出的会计核算
对于材料的采购来说,材料的发出要简单许多。在填好领料单和发料单以后,就可以由生产车间把材料拉走,接下来的就是在月底的时候对该月的材料差异进行结转而已。话虽这么说,可实际上材料的发出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有着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而且领料单和发料单都是有事先连续编号的,领多少料都是按照事先做好的生产计划来决定的,用以达到防止有关人员从中做手脚的目的。发料员在发出材料时,要认真核对领料单和发料单上的编号是否和上一次的连续,如不连续,则不能发出材料,并要进行上报。
(三)年终对材料进行盘点盈亏时的会计核算
材料的年终盘点制度就是我们常说的材料清查盘点制度。为了保证材料的完整,做到帐实相符,企业必须建立材料清查盘点制度。由于企业材料种类繁多,收发频繁,并分散在各个仓库、现场存储,有些材料计量不准、自然损耗、收发时点错数量,以及认为短缺等原因,都会使帐面材料结存数量和实存数量不符。因此,必须通过清查盘点进行检查核实。材料清查盘点制度不仅可以保证帐实相符,给会计提供正确可靠的资料,同时还有下列几方面的作用:
1.可以促使企业摸清家底,积极处理积压材料,加速流动资金周转。
2.可以发现材料短缺和损坏情况,揭发违法乱纪行为,以便追究责任。
3.可以发现材料供应和仓库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企业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
材料的清查盘点,在平时应当轮流进行。每年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以前,还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使年度会计报表的数字正确可靠。为了做好材料清查盘点工作,必须依靠和发动工人群众。在年度清查时,应成立一个由领导干部、专业人员(包括材料管理人员和会计审计人员)和工人参加的清查领导小组,把清查材料同加强仓库管理密切结合起来。
材料清查盘点人员发现实存材料数量和“材料卡片”结存数量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填制“材料盘点盈亏报告单”,经清查领导小组审查、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在材料的清查盘点中,往往都会是出现盘亏的情况,而盘赢的情况一般不会出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东西只会越来越少,而不会越来越多。
总之,对原材料计划成本核算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购入的材料只有在实际成本、计划成本已定并已验收入库的条件下计算购人材料的成本差异,材料成本差异的结转可在入库时结转,也可以在月末汇总时结转;
(2)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中超支或借方余额用“正号”表示,节约或贷方余额用“负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