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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对农村的公共产品投入力度不够,公共产品的供给总体上不足。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农村发展急需的生产性公共产品严重不足。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产出主要靠政府资金投入,但随着我国财政和税收制度的改革,国家把更多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任务转嫁给了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农村发展所需要的基础设施,比如大型水利设施、道路、电信、电网等均严重短缺,这在某种程度上大大限制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制约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进程。二是关乎农村民生的公共产品短缺。农村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及社会保障都应该是政府所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这些公共产品对于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的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由于政府的缺位,这些产品的供给严重不足,反而成了农民的主要负担。特别是农村的医疗卫生保险。近几年来,一方面城乡差距逐步加大,城镇居民的收入远远超过农民的收入,而城镇居民能够享受到国家公费医疗待遇;另一方面收入不及城镇居民收入一半的农民却不能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从而农民成了最大的自费医疗群体,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逐年增多。在社会保障方面,农民不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养老保险,致使农村的贫困户、孤寡老人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农村的义务教育更多的要靠农民摊派,造成了大部分的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不足,而且质量低。
(二)部分公共产品供给过剩,缺乏合理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当前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起主要作用的往往不是农村社区内部的需求,而是来自社区外自上而下的行政指令,甚至是为了满足地方各级政府决策者的“政绩”和“利益”的需要,不顾农村的客观条件,大搞一些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而且还挂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民生活条件”的美名,而对于关乎农村持续发展、投资大、见效慢的产品却严重短缺。并且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是“自上而下”性,政府来决定向农村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但自上而下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并不能汇集农民的偏好、农民的真正需求。再加上农民由于受到自身文化素质的限制和信息的不对称,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表达自己的真正需求,对于所要接受的公共产品是否是自己的真正需要,自身是否有成本支付能力等信息缺乏全面地了解。这些因素造成了政府所提供的部分公共产品根本不适合农村的发展,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
(三)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单一,缺乏合理的监督机制。在我国,政府是农村公共产品的唯一供给主体,而供给决策又是“自上而下”的,如何提供公共产品,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这些都是政府来决定,再加上合理监督机制的缺失,使政府在这一过程中的特殊地位难免会出现一些不良现象。一是有些政府决策者为了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弄虚作假,从而出现大量的“豆腐渣”工程,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二是将建设农村公共产品的专用资金挪为他用,这也是造成大量急需公共产品严重短缺的原因。
(四)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地区间不平衡。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共产品在供给上实行两套政策,城市公共产品基本由国家提供,而农村的公共产品则有农民自筹资金或通过“投劳”解决。虽然国家每年都要通过“支持农业支出”科目向农业投入较多资金,但大都为政府涉农部门的经费,最终落实到农业和农民头上的是少之又少,这样就造成了城乡之间公共产品供给的严重不平衡。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平衡还表现在农村地区间供给的不平衡。第一,不同地区财政收入总量和人均占有数量不同,导致财政在农村公共产品投入上的差距。第二,不同地区市场化程度不同,直接影响到经费的来源。在市场化进程较快的沿海地区,多渠道筹集农村公共产品建设资金,公共产品投入多主体的格局初步形成。
(五)制度内筹集资源的有限性。目前,大部分乡镇政府的制度内财政收入不足以负担起履行职责所需的费用,所以导致了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未能跟进,地方政府财政受到影响,资金缺口比较大,上级的财政转移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农村公共产品建设和发展,需要有财政的大力支持,以及符合市场经济的完备融资机制,这两方面构成了农村公共产品长效发展机制的主要内容。从目前情况看,无论是财政支持还是市场融资机制的建立,都存在很多问题。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重构建议
基于以上所述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解决办法和意见。
(一)打破城乡“二元”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使农民平等享有消费公共物品的国民待遇。加大城市支农、以工补农的力度,将农村纯公共物品全部纳入国家预算支出范围,同时为农村公共物品发行国债,增加国债资金用于农业、农村的数量和比重,使农村能获得较多的财政资金支持,由此增加农村公共物品的制度内供给。应重新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改变不合理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建立中央、省、县乡、农民四位一体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农村公共产品既有全国性的,又有地区性和社区性的,分清广大农村地区公共产品的性质是明确供给主体的关键。从理论上分析,全国性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提供,地区性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提供,而社区性公共产品应由社区提供。采取以中央、省两级政府为主导,县乡财政适当配套的方式,着重解决好与当前农业经济发展、农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
(二)建立民主、科学的农村公共产品需求表达机制和供给决策机制。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需求意愿,保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是公共决策,其利益导向不仅涉及公共决策的立场与出发点,还涉及到实现这一愿望的工作方法。我国农民是一个特殊群体,组织化程度低。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如何客观、真实地反映农民的意愿,不仅仅是一个公共决策问题,而是一个是否代表农民根本利益的政治性问题。对公共产品的需要为个体决策,而决定供给多少公共产品以及如何供给却是集体决策。如果说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决策的表述机制应“自下而上”的话,那么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则应是“自上而下”。从长远来看,必须建立一种能够准确反映农民需求的表述机制,在尊重大多数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农民参与到农村公共产品决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形成政府与农民共同决策模式,保证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就目前而言,必须针对我国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个体素质不高的特殊情况,在尊重村民自治原则、切实反映广大农民的公共产品实际需求的前提下,县乡政府和村委会组织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广大农民办实事,因地制宜地为农民提供急需的公共产品。
(三)在有限的资金约束下,农村公共物品的提供应具有策略性。现行策略的主要目标是解除制约农村消费的“瓶颈”,不断开拓新的农村公共产品资金渠道,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由于公共产品既可以由政府的公共预算直接供给,也可以通过政府的力量筹资而经由非政府机构间接提供,并且不同的供给方式可以同时并行。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应坚持政府公共预算直接供给为主,同时通过以土地资源为主的公共自然资源向市场经济需要的公共资本转化等方式,大量地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或者采取政府与私人共同供给,以多种筹资渠道和提供形式缓解资金的不足。
关键词 农村公共产品;需求;供给;意见和建议
一、前言
在讨论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给之前,笔者先对一些概念进行界定。农村公共产品是指在农村范围内,满足农村居民生产需求的,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受益上具有非排他性的各类物质或服务产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根据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公共产品的需求是指农村社区的居民在一定时期内,有能力并愿意支付公共产品的品种、数量、结构的总称。公共产品的供给则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农村地区里在每一个价格水平上愿意并且能够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共产品。下面先从公共产品的需求入手,再进而讨论公共产品的供给情况,最后分析并讨论一些对策及建议。
二、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现状
根据我国目前农村农民对公共产品需求的状况分析,公共产品需求的状况主要表现为:
1.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一致性和趋同性
在公共产品的选择和消费上,可能会产生一些共识,主要的公共产品在农村地区有一个明显的选择偏好,即需求的一致性和趋同性。例如,农民在可持续发展,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物品上往往表现出选择的集中度较高,农民对公共物品在需求上和消费观念上的选择存在着相对集中的趋势。
2.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差异性
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差异性主要是指在农民和地区之间,需求在个体上存在差异,需求在地域上也存在差异。如东部农村地和中西部农村地区相比,农民所享有的公共产品的数量和种类都有较大的差别。
3.农村公共产品需求量的增加
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会逐步增加对主要公共产品的消费。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交通运输、通讯、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的消费较大,农民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需求水平也将大大提高。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实情况是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远远低于城市,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农村公共产品总体供给不足。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主要是县乡政府,由于财政收入有限,供给量出现严重短缺。出现严重短缺的公共产品主要包括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农民的医疗卫生与社会保障等,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且直接威胁到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农村部分公共产品供给过剩。与供给不足的情况相反,在许多农村地区,有些农民不需要或需求较少的公共产品供给大量盈余,如大量建设一些休闲广场、农贸市场等。这些公共产品利用效率很低,浪费大量的公共资源。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没有根据当地实际需求来决定,而是根据当地决策者的“政绩”和“利益”的需要来决定。
(3)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质量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主要表现为公共资金浪费、挪用现象严重,公共资源被大量挥霍浪费,挤占挪用,导致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四、农村公共产品需求与供给间矛盾解决的对策及建议
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给问题,实质上是如何配置社会公共资源的问题。从根源上分析,农村公共产品需求与供给的困境归根到底是分权的经济体制和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之间的矛盾,不过总根源还是生产力水平较低。走出供需困境的根本出路在于缓解和消除分权的经济体制和集权的政治体制之间的矛盾。据此可有如下对策和建议:
1.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来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需间的矛盾
根据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严重短缺的现实,政府应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使国民收入和财政支出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向农村公共产品倾斜,不断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力度。同时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负担供给并建立转移支付制度,对于西部落后的农村地区,中央政府应建立专项的财政转移支付,重点扶持贫困地区。
2.建立科学、民主的供需决策机制来解决供需间的矛盾
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机制是“自上而下”,由政府来决定向农村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但这种供给机制并不能汇集农民的偏好和真正需求。针对这种情况,应实现其供给决策机制由“自上而下”向“自下而上”的转变,建立“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机制,使其供给完全由农村地区的内部需求来决定。
3.实现供给主体的多元化来保证公共产品的供给量
公共产品的供给虽然必须有政府财政支持,但是政府的支持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产品都由政府提供,也不意味着其供给只能采取一种模式。正如萨谬尔森所言:“公共产品并不一定要由公共部门来提供,也可由私人部门来提供。”因此,应制定一些能够鼓励个人或者企业出资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以改善和缓解供求矛盾和提高供给的效率。
4.加强公共资源使用监督并引进竞争机制来消除供需间的矛盾
在公共资源的筹集、使用过程中,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辖区群众公布收支情况,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发挥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确保公共资源不被滥用;在公共产品供给中,实行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这样做不仅可以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防止暗箱操作,还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盛荣.关于农村公产品与服务研究现状的思考[J].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7.7.
[2]叶兴庆.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改革[J].经济研究,2007.2.
一、农村公共产品概述
农村公共产品一般是指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能满足不同农村居民消费或享用的农村社区集体共享的产品,农村公共产品的范围广泛,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大江大河治理及环境保护等方面。
二、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
近几年来,从农业税的全面取消,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的提出,都表明“三农”问题已越来越受到关注。1998年――2003年中央直接用于“三农”的支出累计达9350多亿元,2004年、2005年、2006年,中央财政各项支农资金分别为2626亿元、2975亿元、3397亿元,增长速度迅速。然而,在如此大的资金投入下,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仍然存在严重的问题。
(一)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总量不足
1.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主要表现为,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大型农用固定资产缺失,农业机械化水平低;农村道路交通、邮电通讯不便;广播电视使用程度低等。据统计,目前全国13%的村未通公路,交通条件极差;53%以上的村未通电话;农村用电压不稳定,电价平均为城镇电费的2倍以上。
2.关系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例如,农村义务教育问题突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几乎为空白,农民无法享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农村医疗卫生缺失,占全国人口70%的农民只享受到全国20%的医疗资源。
(二)农民享受公共产品付出的代价不尽合理
农民与城市居民同样承担着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款,理应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公共产品。然而,在城市提供公共产品,如修建道路、桥梁、公园、绿化时,居民不必缴纳任何费用,而在农村,农民却承担着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及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这些本应由公共部门提供的产品却需由农民出钱兴办,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对农民来说是不公平的。
(三)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低下
我国目前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被总结为“自上而下的制度外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即公共产品的供给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上级的偏好,由上级决定公共产品供给的品种和数量。这就导致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脱离了地方的实际需要,缺乏科学的决策机制。同时,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财政支农体系,涉及部门众多,支农资金在不同部门间支配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常常发生相互制约的现象,使得有限的资金在配置、管理过程中效率低下,公共产品的供给福利水平降低。
三、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将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相配比。
根据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范围,合理调整收入的划分范围,据有关资料显示,地方政府承担着70%以上的公共产品的供给,而其通过“地方税”为其支出融资的比重还不到20%。一方面,乡镇财政承担了一些在全社会范围内受益、本应由中央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如义务教育、执行计划生育的经费等,应得到合理的补偿。另一方面,应尽快规范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如义务教育、民兵训练、农村基础科学研究等公共产品,应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义务教育经费78%由乡镇承担,9%左右由县级财政承担,省级财政承担11%,而中央财政只承担2%,对于财源稀缺的农村来说,要承担近80%的义务教育投资的确是勉为其难。
(二)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平衡地区间财政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上的差异。
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后,以农业为主的县乡基层财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有限的财政资源用于维护庞大基层政府运转尚且不足,无疑会减少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我国现行的转移支付多是以基数分配为基础的,对乡镇财政的转移支付以专项转移支付为主,这样的模式不利于科学、有效地确定转移支付数额,且透明度不高,操作上存在很大的随意性。
(三)正确界定政府职能范围,提高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政府职能的要求,各级政府应尽快退出经营性、竞争性的经济事务,将有限的财力投入到公共产品的提供上,避免政府行为的“越位”和“缺位”。另外,我国乡镇财政素有“吃饭财政’之称,公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过大,挤占了一部分财政资金。在合理确定政府职能范围的同时,适当缩小政府规模,削减财政供养人员,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公共产品的供给。
(四)改变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表达机制。
加强农民的组织性和凝聚力,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代表他们表达自己的需求,如“农业协会”等,代表这一特殊群体同政府进行谈判,有效地表达农村公共产品的实际需求。
(五)利用民间资本为公共产品的提供筹集资金,
降低民间资金的准入门槛,为市场投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创造条件。地方财政困难的政府应通过取消行业限制、简化审批手续等方法拓宽民间投资渠道;优先鼓励民间资本投向那些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农村公共产品;采取适当的优惠政策,如通过税收优惠、补贴、贴息无息贷款等方式,吸引民间资金的投入;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现有的公共产品按照一定的程序、计划合理地出售或出租,收回资金投入新的公共产品的供给。
(六)健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审计监督机制
1.以提高领导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科学性为重点,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把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和涉农资金项目的决策依据、程序及其效益情况作为评价各级党政领导和涉农部门领导干部决策的重要内容,对照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资金使用目标和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决策,检查支农政策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及时发现和解释被审计领导干部在贯彻“三农”政策、提供涉农资金决策的意识和本领,从根本上保证涉农资金科学、有序、高效的管理和使用。
2.以完善各级财政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为出发点,强化财政审计。在预算执行审计中,突出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和项目的延伸审计,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收支管理、使用效益和农村经济发展运行状况的审计监督,通过对财政、水利、国土、科技、建设、交通等各有关部门管理使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及涉农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监督,摸清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理顺各部门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
3.以提高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建设资金绩效为关键点,实施农业工程投资审计。坚持重大农村工程项目必审制,对项目效益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监督有无因立项不准、责任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或事故隐患等问题。
论文摘要:在西部贫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公共产品供给理论出现了新变化,农业的弱质性、市场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严重不足、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因此,加大政府对西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调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取向,加大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是新阶段解决西部农村贫困问题的有效措施。
20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的投资,与过去相比在绝对额上大幅度增加,出现了快速增长的局面,但随着西部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村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公共产品普遍供给不足、社会保障水平低、社会援助体系覆盖面小、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相对滞后日益显现。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与农民负担有很强的相关性,有效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对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作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普遍短缺,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也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如何建立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已成为西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近年来,青海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其中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是其重要原因。因此,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提高农民的收入,对青海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青海,农业是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相互交织的弱质产业,加上农民生产的分散性组织形式,决定了农民生产私人产品对农村公共产品的强烈依赖,并且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这种依赖性就越大。特别是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一步落实,青海现有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已成为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1、农村公共产品长期供给短缺制约着农民收入的增加。青海农业和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公共产品长期以来供给短缺,行路难、就医难、用电难、上学难、吃水难等在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造成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物质基础严重不足,制约了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具体表现在:(1)交通运输设施不发达,农民生产的产品运不出去,使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特色农业的价值无法实现,不少地方的农民“抱着金碗讨饭吃”;(2)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从青海总的情况来看,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供给规模和质量依然远不能同城市相比,这也直接导致农村学龄儿童越来越多地向城镇学校转移或干脆辍学的情况。在青海海东地区平安县洪水泉乡某村,尽管到城镇中小学要寄宿借读,教育投入会成倍增加,但还是有超过30%的学龄儿童到城镇中小学借读。这说明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还是不够的,现有投入还不能满足农村义务教育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农村中小学的大规模合并,导致部分乡村小学被裁撤的村子的儿童上学路程越来越远,上学越来越不方便。这在一些山区乡村尤为严重;(3)水利设施投入严重不足,青海由于特殊的地理地位,很多浅山地区农业靠天吃饭,新的水利设施很难建起来。一方面由于政府对于农田水利设施缺乏有效的管理维护;另一方面政府对地方性强的农田水利建设缺乏后续投入,使得大多数农田水利设施遭到破坏,特别是一些跨县乡跨乡村的水利设施毁坏尤其严重,不少已经彻底丧失了水利功能。这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农业生产靠天收的风险,同时也提高了农业生产成本;(4)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面对不断上涨的医疗费用,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逐年增多。加之政府对农村医疗设施投入少,农民身体素质普遍下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5)农村通讯设施供给不足,农民与外界联系不顺畅,无法获取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无法提高。
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失衡。青海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在产品供给结构上严重失衡,尤其体现在强调物质性公共产品供给的同时,忽视非物质性公共产品供给。这种失衡具体体现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重视物质性公共产品供给,忽视精神文化类公共产品供给;注意到了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建设,忽视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的发展。另外,由于青海农村的农业生产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样,各村自己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也不一样,在同一地域内各村公共产品供给也存在很大差异。青海农村公共产品的缺乏,意味着农村、农民在进行私人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时要付出比城市居民更高的费用和成本。公共产品供给上的差异必然影响到公共产品消费者的生产成本和收入水平。好的基础教育和卫生保健,可使潜在的穷人更可能有机会脱贫。而青海的基础教育、卫生保健等公共产品在农村的缺乏,制约了农民提高个人获得收入的能力。
笔者在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在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有益探索和尝试,这些举措不仅大大提高了当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和效益,而且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其他地区如何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事业也是一个很好的参照和借鉴。这些做法主要包括:
1、通过移民搬迁、充分搭国家现有公共产品资源便车的办法来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笔者在青海海北、海东等地农村看到,原来一些地势低洼、经常遭遇洪水,或者被政府划定为蓄洪、行洪区的村庄,在政府组织和补助下,整体搬迁到地势较高而且交通便利的地方统一建设移民新村,使得这些村子的公共产品供给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有一些山区乡村,由于村民原来居住分散,不仅交通不便,而且像子女上学以及电话、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都非常难以统一提供,他们就在附近公路边开辟一个相对集中的位置进行集中建房,不仅在不投入交通设施的情况下大大改善了居住交通条件,方便子女上学,也使有线电视、电话等现代生活设施能够迅速走进普通村民家庭;还有很多靠近国道、省道的村子干脆都搬到路边成片建房,并逐步形成一些乡村集市。
2、建立新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公共物品建设陷入了一种困境:一方面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公共物品需求的不断增强;另一方面是国家目前偏重城市而没有能力为农村提供足够的公共物品。又加之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推行费税改革,使现行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受到限制。因此,当务之急是在新的情况下建立新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应当主要着手于:(1)公共物品供给主体。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村地区各种层次的公共物品的供给应主要由省以上财政提供,地市级财政适当配套,县乡财政暂时不予考虑,以免进一步加重农民负担。(2)公共物品需求区域性差异。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农村地区的经济情况和农民生活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各地区在公共物品的需求程度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有限的公共物品资源的分割中,按照区域性差异投放公共物品是一种最经济、最有效的方式。(3)公共物品融资方式。公共物品供给资金来源应当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要,但在现实情况下,完全依靠政府财政解决问题是不可能的。因此,还应当由政府出面,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渠道。例如,发行农村公共物品建设特种国债;由私人提供政府补贴的方式;完全由私人或非营利组织提供等等。(4)监督管理。对农村公共物品建设资金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督检察人员,不仅要完善农村公共物品建设资金的管理,而且要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和收益情况,防止农村有限的公共物品资源流失。
3、因地制宜,组织农民通过社会合作方式来提供公共物品。就我国当前的状况来说,组织农民通过合作的方式来提供公共物品也面临着一个极为尴尬的境地:一方面打破了“大集体”无效率,实行“单干”,提高了农村劳动生产率,“单干”涣散了农民之间的关系,使组织农民难上加难;另一方面国家无力提供足够的公共物品,又要求农民组织起来通过社会合作的方式解决农村公共物品不足的矛盾。因此,现实的选择就是因地制宜组织农民通过社会合作的方式进行农村公共物品的建设。因地制宜,是指根据各地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成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者通过农民合作的方式,在不过分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进行一些区域性的、中小型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例如,进行中小型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乡村道路的建设和维护、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的安装、市场信息共享、农业技术推广等等。这些投资少、见效快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通过农民社会合作的方式来完成,一方面可以节省国家支农资金,进行大型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可以融洽村民关系,建立农民经济组织。
4、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配套措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并不是孤立的,它涉及方方面面的配套机制,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1)完善农村税制并统一城乡税制。完善农村税制、统一城乡税制能够为基层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可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资金。要通过全自治区的农村税费改革,构建新的农村税制,使城乡税制统一,既有利于全区税收体系的完整统一,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保持农村的相对稳定,又有利于促进自治区市场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2)完善乡村行政体制和政府官员政绩考评体系。现行的乡村型体制和政府官员政绩考评体系严重影响了自治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乡村行政体制。自治区乡镇一级普遍存在“小政府,大机构”的状况,财政供养人员的支出负担过于沉重,呈现典型的“吃饭财政”特征。这种状况已严重影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使得供给资金不足、供给效率低下,因此改革乡村机构、精简人员,减少“吃饭财政”是关键;二是完善基层政府官员的政绩考评体系。要重新构建绩效评估体系,改革现行的以经济数量指标为标准的政绩考核体系。地方基层政府应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将社区经济的外部性、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和本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评估标准。
主要参考文献:
[1]张晓山.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J].中国农村经济,2003.1.
[2]马晓河.农村公共物品应由政府提供[N].中国经济时报,2002.11.7.
[关键词] 政府;公共产品;供给规模;供给效率
[中图分类号] F06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7)07-0010-07
一、 问题的提出
效率是经济学永恒的研究主题之一,对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研究贯穿于公共经济学发展的始终。在政府分级的条件下,如何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一直是困扰经济学研究者的一个难题。作者认为在政府分级的条件下,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的研究须从两个方面进行:首先,判断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规模,即在政府分级的条件下,各级政府应该供给的公共产品规模应该是多大;其次,必须研究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标准,实现公共产品的低效率供给向高效率供给转变。我国作为一个拥有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的国家,在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的前提下,研究由哪一级政府供给教育、医疗等公共产品,并测算我国政府部门供给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尤为重要。本文从政府分级条件下公共产品最优供给规模的确定出发,并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效率判断模型与分析指标,以期对这一研究课题提供一丝思路。
二、政府分级的理由:分级供给公共产品
早在17世纪中期,古典经济学家就认识到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要是政府得以存在的依据。霍布斯在其完成于1651年的《利维坦》一书对国家的论述中,体现了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思想。霍布斯认为公共产品的利益和效用是由个人享有,但个人本身难以提供,而只能由政府或集体来提供。{1}休谟在《人性论》中论述只有依靠国家或政府才能够提供桥梁等公共产品时,认为“只有在少数人方面才可能办得到,……这些人就是我们所谓民政长官、国王和他的大臣、我们的长官和宪宰;……这就是政府和社会的起源。”②
但是,公共产品的供给并不是由一级政府就可以完成的。一方面,公共产品是有层次的,按照受益范围不同可以划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与地方性公共产品。受益范围仅仅局限于地方政府辖区之内的公共产品,应为地方性公共产品。如果公共产品的受益远远超出了区域性范围,直至能够为国内居民所共同享用(如公共安全的中央控制系统),那么,它就具备了全国性公共产品的特征。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全国性公共产品应有中央政府来供给,地方性公共产品应有地方政府来供给。正如布坎南的观点:“在各级政府中间的经济的或有效的职责划分取决于公共行动溢出效应地理范围的大小。每一种公共性的货物或劳务仅仅对有限的一组人口来说是‘公共性’的。这组人口的范围大小决定了应履行职责的政府单位的‘规模’经济”。③另一方面,从效率的角度来考察,对于地方性公共产品,如果由地方政府来提供则更符合效率原则。对此,施蒂格勒(George Stigler)在《地方政府功能的有理范围》中提出了这两条原则,一是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于自己的民众,地方政府更了解它所管辖公民的效用与需求;二是不同地区的居民有权选择自己消费的公共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奥茨(Wallace E.Oates)也认为:“让地方政府将一个帕累托有效的产出量提供给他们各自的选民,则总要比中央政府向全体选民提供任何特定的并且一致的产出量有效得多”。④特里西(Richard W.Tresch)从信息传递的角度,认为中央政府远离地方居民,难以完全了解他们的真实需要,因而存在一个“偏好误识”问题,中央政府有可能错误地认识社会偏好,从而错误地把自己的偏好强加于全民头上。不如地方政府更能实现社区福利的最大化。蒂布特(Charles,Tiebout)在《地方支出的纯粹理论》中通过“以足投票”理论论证了,如果允许居民在各地区之间自由流动,那么,个人的自由选择和组合,将形成各地方政府的竞争局面,从而迫使政府的财政决策更好地反映纳税人的偏好,促进全国福利水平的最大化。对此,蒂布特自信地认为,“当这种解决方法可能不完善时,是因为制度刚性,并没有使其失去重要性,该解决方法――是能够得到的最佳方法。”⑤
因此,政府之所以分级不仅是因为各级政府必须实现供给本辖区居民受益的公共产品的政府职能,而且各级政府必须有效地实现其职能。如果一级地方政府不能实现有效供给本地区公共产品的职能,那么这一级地方政府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性。由此可见,政府存在和分级的理由和根据就在于政府必须有效地供给本地区的公共产品,这是政府存在和分级的惟一理由。
三、 政府分级条件下公共产品最优供给数量的决定
(一)假定
1. 社会只有政府作为公共产品的供给者,非政府机制失灵。市场机制、自愿协商联合机制、合约机制以及民间自愿机制等在公共品供给中普遍存在失灵,市场、第三部门不供给公共产品,只能由政府机制替代。
2. 社会只有单个公共产品供消费者消费。
3. 消费者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曲线已知。公共产品的需求量与公共产品的价格成反比例关系,公共产品的价格越高,消费者对公共产品的需求量越低;公共产品的价格越低,需求量越大。
4. 消费者支付的税收是其消费公共产品的价格。
(二)模型Ⅰ:单一政府的公共产品最优供给模型
如图1,假定只有惟一的一级政府,社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曲线为D,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政府收取税金供给公共产品的供给曲线为S。需求曲线D与供给曲线S相交于点E,公共产品的供需均衡。此时,消费者付出P的价格(税金),获得数量为Q的公共产品。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的交点决定了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量,如果产量位于均衡产量Q的右边,那么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税金)低于供给价格,换言之,总收益小于总成本,因此要减少公共产品的供给产量;如果产量处于均衡产量Q的左边,那么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税金)超过了供给价格,总收益大于总成本,因此要扩大公共产品供给产量。从单一政府的公共产品供需均衡模型可以看出,只要政府可以获取到足以弥补其成本的税收时,公共产品的均衡总会达到。
但是,消费者通过缴纳税收或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这一过程中是存在交易成本的,⑥成本是一种资源的耗费,交易成本的存在会使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资源减少。如图1所示,当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单位交易成本为P″-P时,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供给曲线向左移动至S″,因此,在消费者缴纳的税收为P时只能消费到数量为Q″的公共产品,消费者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得不到满足。但是公共产品在E′点达到均衡,此时消费者多缴纳了税收,但是少消费了公共产品,税收由P上升到P′,公共产品的供给量却由Q下降到了Q′,这也就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感觉多缴纳了税收却得不到应有的公共产品的原因之一。在公共产品的单位交易成本为P″-P时,消费者要想得到Q数量的公共产品,一种方法是必须多缴纳税金以弥补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交易成本所带来的资源耗费,必须多缴纳(P″-P)×Q的税金;另一种方法是政府控制成本、降低资源的耗费,降低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交易成本,使公共产品的供给曲线往右移动,比如当把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单位交易成本减低了(P″-P′)时,供给曲线移动到S′,此时只要缴纳P′的税金就可以获得Q产量的公共产品。
(二)模型Ⅱ:两级政府公共产品最优供给模型
假设条件:(1)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都愿意准确地披露自己辖区居民可以从公共产品的供给中获得的效用,而不存在隐瞒或低估其边际效益从而逃避自己应该分担的成本费用的动机;(2)上级政府清楚地了解下级政府的财政收入状况及其辖区居民从公共产品的供给中获得的效用,下级政府也清楚地了解上级政府的财政收入状况及其辖区居民从公共产品的供给中获得的效用;(3)政府作为为其居民供给公共产品的“理性人”存在,不存在其自身的“私利”,因此可以按照其辖区居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捐赠”公共产品。
1.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省与省以下政府)事权划分模型
如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按照本辖区内居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来供给公共产品,则公共产品的供给可以达到有效效率的最佳水平。
证明:
假定政府可以征收得用来供给公共产品的税收资源为T,最优的公共产品供给量为G(相当于图1中的公共产品最优供给量Q),两个供给者分别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省与省级以下政府视为一级政府),于是税收与公共产品的供给数量在两级政府之间的分配可以用埃奇渥斯盒状图来表示。在图2中,盒子的水平长度表示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量G,垂直高度表示政府可以征收得用来供给公共产品的税收资源为T,O1为中央政府的原点,O2为地方政府的原点。从O1水平向右测量中央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数量G1,垂直向上测量中央政府可以利用的税收资源T1;从O2水平向右测量地方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数量G2,垂直向上测量地方政府可以利用的税收资源T2。S1表示中央政府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曲线,S2表示地方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供给曲线。假如中央政府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曲线用G1=a+bT1表示,地方政府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曲线用G2=c+dT2表示,其中a,b,c,d为常数项,因此要想取得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量则必须使下式成立:
方程组(1)中有T1,T2,G1,G2四个未知数,且有四个线性方程,因此方程组(1)有惟一的解。在图2中惟一的解也就是S1与S2的交点E,此时中央政府利用T1*的税收供给了G1*的公共产品,地方政府利用T2*的税收供给了G2*的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供给达到最优。
2. 省级政府与省以下政府事权划分模型
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不是存在两级政府,而是存在三级政府(中央、省、市)时政府间事权应该如何划分才能使公共产品的供给达到最优呢?根据图2的分析,达到公共产品最优供给时,中央政府利用的税收资源为T1*,供给的公共产品数量为G1*,那么省级省以下政府必须利用T2*的税收供给了G2*的公共产品才能使公共产品的供给达到最优。因此,省级政府与市级政府必须合理划分T2*的税收资源,使省级政府与市级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总量达到G2*的水平。我们可以将图2中的O2G2*ET2*区域拿出来单独进行分析(见图3)。省级政府和市级政府可以征收得用来供给公共产品的税收资源为T2*,最优的公共产品供给量为G2*,两个供给者分别是省级政府和市级政府,于是税收与公共产品的供给数量在两级政府之间的分配可以用埃奇渥斯盒状图O2G2*E(O3)T2*来表示。盒子的水平长度表示省市级政府对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量G2*,垂直高度表示省市级政府可以征收得用来供给公共产品的税收资源为T2*,O2为省级政府的原点,O3为市级政府的原点。从O2水平向右测量中央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数量G2,垂直向上测量中央政府可以利用的税收资源T2;从O3水平向右测量地方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数量G3,垂直向上测量地方政府可以利用的税收资源T3。S2表示省级政府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曲线,S3表示市级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供给曲线。假如省级政府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曲线用G2=e+fT2表示,地方政府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曲线用G3=g+hT3表示,其中e,f,g,h为常数项,因此要想取得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量则必须使下式成立:
方程组(2)中有T2,T3,G2,G3四个未知数,且有四个线性方程,因此方程组(2)有惟一的解。在图3中惟一的解也就是S2与S3的交点E′,此时省级政府利用T2*′的税收供给了G2*′的公共产品,地方政府利用T3*的税收供给了G3*的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供给达到最优。
3. 进一步的分析
但是,在现实中三个假设条件并不是严格存在的,当现实条件不能满足我们的假设条件时公共产品的供给达不到最优水平。
(1)只要政府是存在私利的“理性人”,那么当政府层级越多,公共产品的供给缺口越大。当政府是存在个人私利的“理性人”时,而且当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都不愿意准确地披露自己辖区居民可以从公共产品的供给中获得的效用,存在因为获得本级预算剩余最大化而隐瞒或低估其边际效益从而逃避自己应该分担的成本费用的动机时,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如图2,当中央政府想获得(T1*-T1′)的预算剩余时,中央政府仅利用T1′的税收资源供给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供给量为G1′。当省级政府想获得(T2*-T2′)的预算剩余时,省级政府仅利用T2′的税收资源供给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供给量为G2′。此时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总量为(G1′+G2′),公共产品供给的缺口为G1′G1″(见图3)。当省级政府想获得(T2*′-T2′)的预算剩余时,中央政府仅利用T2′的税收资源供给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供给量为G2′。当市级政府想获得(T3*′-T3′)的预算剩余时,市级政府仅利用T3′的税收资源供给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供给量为G3′。此时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总量为(G2’+G3′),公共产品供给的缺口为G2′G2″。
(2)只要政府不能清楚地了解本地居民从公共产品的供给中获得的效用,且不知道另外一级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水平时,可能会造成公共产品的供给过量且加重居民的税收负担,而且当政府层级越多,公共产品的超额供给越大,税收负担越重。当政府不能清楚地了解本辖区居民从公共产品的供给中获得的效用,且不知道另外一级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水平时,认为公共产品的供给越多越好,此时公共产品的供给过多,且造成居民的税收负担过重(见图2)。当中央政府认为供给公共产品的数量为G1″时公共产品的供给达到最优,中央政府必须征收的税收资源为T1″; 当省级政府认为供给公共产品的数量为G2″时公共产品的供给达到最优,省级政府必须征收的税收资源为T2″,政府共超额征收税收2T1′T1″,此时税收负担远远超出公共产品最优供给水平时的税收负担(见如图3)。当省级政府认为供给公共产品的数量为G2″时,公共产品的供给达到最优,省政府必须征收的税收资源为T2″;当市级政府认为供给公共产品的数量为G3″时,公共产品的供给达到最优,市级政府必须征收的税收资源为T3″,政府共超额征收税收2T2′T2″,此时税收负担远远超出公共产品最优供给水平时的税收负担。
四、政府供给公共产品效率的测度方法
(一)DEA方法
假设有五级政府A、B、C、D、E,五级政府均可供给公共产品且供给公共产品产生同等的效用,五级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供给成本曲线分别为CA、CB、CC、CD、CF。如图4,当公共产品的供给量为Q1时,政府A供给的成本为CA(Q1)直线交于a点,政府B供给的成本为CB(Q1)直线交于b点,政府A供给的成本为CC(Q1)直线交于c点,政府D供给的成本为CD(Q1)直线交于d点,政府E供给的成本为CD(Q1)直线交于e点。此时,CA(Q1)<CB(Q1)<CC(Q1)<CD(Q1)<CD(Q1),因此当政府供给同种公共产品且公共产品的效用同样时,此时选择政府A供给此种公共产品成本最低,效率最高。同理,当公共产品的供给量分别为Q2、Q3、Q4、Q5时,分别选择政府B、C、D、E供给公共产品成本最低,效率最高。
虽然在图4中只有五级政府的供给成本曲线,但是在理论分析中可以假定有无数条政府供给成本曲线。这样,公共产品供给可以在任意一个供给量上都可以找到相应的最优一级政府公共产品,使公共产品的供给在效用不变的情况下成本最低。也就是说在图4中可以找到与a点相类似的点,这些点就形成了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最优成本曲线TC,TC曲线也就是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成本的包络曲线。在这条曲线上,在连续变化的每一个供给量水平上,都存在着一条与TC线相切的政府供给成本曲线,该成本曲线所代表的政府级次也就是在公共产品供给效用相同时,此级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成本最低、效率最高。
因此,在生产同等产量的产品时,可以将不同级次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成本进行比较,当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供给成本位于TC曲线以上时,说明公共产品的供给成本过高,效率较低。如果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成本过高,就需要判断CI与TC的成本差距,要素投入组合的差距,然后以TC为供给效率最高为目标,向效率较高的政府管理者咨询,学习它们提高单位要素投入的产出以及优化生产要素组合的经验,并从自身技术和管理两方面寻找提高效率的措施。比如,学习、借用同行先进的生产技术、高效的资源配置方法、科学的管理来提高自身生产效率。作为政府判断自身供给公共产品效率的工具,DEA测度结果有利于为效率差的政府提供确立理想效率目标的信息,以及实现最优效率目标的途径。
(二)评价效率指标体系
IMD(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自1989年以来每年出版《世界竞争力年鉴》(WCY),公布世界部分国家或地区(2002年为49个)的竞争力及政府效率的信息和排名。[12]⑦按照IMD的评价体系,政府效率是由公共财政、财政政策、组织机构、企业法规和教育五要素决定的。这些要素又可以细分为若干子要素和84个指标具体考察政府效率水平。测度政府效率的要素、子要素和指标,其主要内容为:
1. 公共财政(硬指标10个、软指标1个)。硬指标包括中央政府预算盈余或赤字等10项,软指标指公共财政管理。
2. 财政政策(硬指标11个、软指标3个)。硬指标涉及税收收入占GDP的百分比等11项内容,软指标包括实际个人税等3项指标。
3. 组织机构(包含3个子要素、5个硬指标和17个软指标)。(1)中央银行子要素含有短期实际利率等4个硬指标,以及中央银行政策等3个软指标。(2)狭义政府效率子要素包括政府决策等10个软指标。(3)公平与安全子要素含有硬指标(严重犯罪)1个及公平等4个软指标。
4. 企业法规(有子要素4个、硬指标1个、软指标23个)。(1)开放度包括海关职权等5个软指标。(2)竞争法规含有1个硬指标(政府补贴)、6个软指标(竞争立法等)。(3)劳动法规涉及失业立法等3个软指标。(4)资本市场法规包含金融机构法规等9个软指标。
5. 教育(硬指标7个、软指标6个)。硬指标包括全部公共教育支出等7项内容,软指标含有教育体系等6项。
IMD首先计算每个政府效率指标的平均值,然后计算每个指标的标准差,根据标准差分别计算84个指标的标准化值(STD)。通过对以上指标、要素的评分及标准化换算,计算政府效率的标准化值,最后以此进行指标和政府效率排序。对正指标,STD值较高的排名在前,对逆指标则进行反向顺序。
测度指标的选择是量化政府效率的前提。测度指标应具有代表性、独立性和可获得性。⑧为了比较客观地反映我国五级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效率特性和水平,笔者力求选择的分析指标可以采用国内公开的统计数据,使测度政府效率建立在可以量化的原始数据基础之上。为此,笔者从分析政府投入及其产生的社会经济效果入手,力求通过查阅《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经济年鉴》、《中国环境年鉴》、《中国法律年鉴》等各种出版物寻觅政府投入与收益之间的数量规律。笔者发现近年来我国政府财政支出主要集中在十个领域即文体广播、教育卫生、行政管理、基本建设、农林水利气象、企业改造挖潜、公检法、城市维护、政策性补贴、抚恤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科技。这些领域是我国省级政府履行职能的主要范围,也是体现政府效率水平的重要方面。笔者从中精心寻找那些主要由财政支出引起的、有完整统计数据的、反映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效果(即政府收益或政府产出)的主要指标(共35个),然后,根据公共经济学、统计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原理,结合我国政府实际构建了一个由指标因素、子因素和指标构成的测度省级地方政府效率的完整指标体系。参照IMD以国家竞争力为基础的测度政府效率指标体系,构建了测度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效率指标体系(见表1)。
五、小结及政策建议
1. 交易成本的存在会降低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造成效率损失,因此必须降低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费用。
2. 政府层级越多,政府间的博弈成本越高,越难实现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量,造成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损失越大,因此,在获得居民对公共产品偏好信息相同的条件下,应该尽可能减少政府层级。
3. 在建立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过程中,为防止政府为获得预算剩余而减少公共产品的供给,应当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并通过法律形式加以保障。
4. 在各级政府间划分税收的过程中,必须确定一个最优的税负水平,并在政府间合理进行划分,严格限定政府的征税权力,防止政府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作为公共产品超额供给的副产品加重居民税收负担。
5. 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效率可以测度,理论上可以通过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成本包络线来进行分析;实践中可以通过选取指标通过对指标的分析,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进行测度。对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不高的政府可以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权进行重新划分,或者促使效率不高的政府向效率较高的政府学习,促使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注释:
①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85年9月,第132页。
②休谟:《人性论》,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577-579页。
③詹姆斯・M・布坎南:《公共财政》,赵锡军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第437-438页。
④平新乔:《财政原理与比较财政制度》,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4月新1版,第342页。
⑤费雪(Ronald C.Fisher):《州和地方财政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98页。
⑥王磊,刘希勤:交易费用、政府边界与财政体制改革,《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⑦瑞士国际管理发展学院编著,姚俊梅译:《IMD世界竞争力年鉴》,2002年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⑧北京师大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2003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3年版,第1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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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Norton,R.(1994)“Economics for Managers: Which Offices or Stores Really Perform Best? A New Tool Tells,” Fortune,October 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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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 短缺 经济因素 探悉
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短缺已是一个公认的事实。学界普遍认为,由于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的存在,政府缺位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短缺的主要原因。笔者认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有其深刻的经济因素。因为相对于城市公共产品或公共设施而言,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更容易导致市场失灵,这是农村公共产品的特性决定的。基于此,本文构建了城乡公共产品有效均衡模型、借助蒂布特的“以足投票”理论和公共部门改革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短缺进行了深度剖析。
一、城乡公共产品供给有效均衡模型
本文构建城乡公共产品有效均衡模型来阐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经济原因。图1是我国城乡公共产品供给有效均衡模型。其中:MRA是农村公共产品的边际收益曲线,MRC是城市公共产品的边际收益曲线,MRA、MCC分别是城乡公共产品的边际成本,QA、QC为供给均衡时城乡公共产品的供给量。由于农村居住分散,单位面积聚集的人口远远少于城市,所以农村公共产品的边际收益要低于城市。图形上表现为MRC曲线在MRA曲线的上方,并且MRC曲线更为陡峭。这是因为,城市人口一般比较集中,交通、通讯等设施比较发达,所以公共产品的辐射范围和受益面积比较大。如动物园、公园、图书馆、博物院等文化活动中心即使建在城市中心,城市周围的居民仍可以以很低的成本享受良好的服务。相应地,增加或减少单位数量的公共产品受益或受损的城市居民也越多,因此,边际收益曲线更为陡峭。
农业生产活动在广阔的天地里进行,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交织。面对自然风险,农民需要农田水利、农村电网、农业信息等基础设施。这类基础设施一般投资额大、投资回报期长,投资经济收益低。农村居民大多数居住分散,使得单位农村公共产品承载或受益的人口比较少,加上农村大多数地处偏远,公共产品的筹建成本更高,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山区,公共产品的建设就更为不便,单位成本更高。所以,农村公共产品的边际成本曲线在城市公共产品边际成本曲线的上方,也更为陡峭。
按照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理论,在一定的预算约束条件下,城乡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条件是MRA=MCA=MRC=MCC,因此,城市公共产品的供给量QC远远超过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量QA。
二、蒂布特“以足投票”理论的作用
蒂布特(Charles・M・Tiebout)在其《地方支出纯理论》(A Pure Theory of Local Expenditure)中给出了地方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均衡模型。蒂布特将一个地方的居民看作自由流动的既是消费者又是投票者的个人(consumer-voters),居民(consumer-voters)根据一个地方公共产品供给的水平和价格(税收)来选择是否在此居住,如果一个地方的公共产品供给难以满足其需求意愿,公民将会选择离开(即“以足投票”)。
Tiebout模型是建立在严格假定基础上:(1)consumer-voters自由流动,选择最适合自己偏好的社区居住,一旦定居,将获得最大满足;(2)consumer-voters有各个地方政府收入和支出模式的充分信息;(3)有足够多的社区供consumer-voters选择;(4)就业机会限制不在consumer-voters考虑范围之内;(5)社区之间的公共服务不共享;(6)要素固定,各个社区的特征不能复制;(7)社区追求最佳人口规模,并以此决定公共产品供给水平。简单说来,在Tiebout模型中,consumer-voters会对不同社区提供的公共产品和税收水平进行对比,以选择最适合自己居住的社区,如果个人不满意社区提供的公共产品,将会选择离开,即consumer-voters将“以脚投票”。这样各个社区在不断的取舍中,达到最优。Tiebout对此作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他说:“个人在购买私人产品时,他进入市场,产品价格一定,根据价格他决定购买多少私人产品并达到均衡。在消费者充分流动的前提下,让消费者进入社区,这个社区的公共服务已定,公共服务的价格(税收)也已定,他也难以掩盖自己对公共产品的真实偏好,他是否选择留下就是其判断的结果。”
在公共支出一定的条件下,蒂布特模型为地方政府公共支出投向的选择提供了理论基础。虽然满足蒂布特模型的假设前提有很多困难,比如consumer-voters对社区的充分信息、足够的流动性以及不考虑工作和其他社会因素选择居住点都是不现实的。尤其在我国,对大多数居民而言,打算经常搬家或迁居别处的人毕竟是少数。可通常会有足够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或富有冒险和创新精神的人(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如高校毕业生、有异地投资倾向的企业家等),他们足够给地方政府造成压力,要求各地方政府像其他竞争者那样以合理的成本提供适当的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目前,不同规模和水平的城市为了吸引投资和高素质人才的进入,都非常重视当地公共产品供给的数量和质量,高水平公共产品的供给吸引了大量的投资和高素质的人才进入,导致经济高速增长,经济高速增长积累的大量财富使城市有充足的实力投资于公共产品,形成良性循环。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最重要的职责之一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将公共投资投向城市无疑能带来更大的回报。农村由于农民自身的积累和基层政府经济实力差,无力进行大规模的公共产品建设投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恶化使农村中优秀的人才和资本外流,恶性循环的结果是农村公共设施相对于城市更加的落后和衰退。
三、公共部门的改革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
由于公共产品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公共产品供给存在市场失灵,因而也是政府公共支出的主要内容。公共财政理论研究结果表明:公共财政支出随着经济发展有不断增长的趋势。19世纪德国经济学家阿道夫・瓦格纳(Adolph Wagner)通过欧洲、日本、美国的公共财政支出记载发现:国家的公共财政支出的绝对数随着经济的发展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这种规律被称为“瓦格纳法则”。美国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夫妇(Richard A・Musgrave and Peggy B・Musgrave)也认为,公共财政支出增加的法则应由公共部门份额的提高来说明。即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绝对规模和相对规模都会提高。
公共支出的持续增长使世界各国都面临日益沉重的财政压力。主要表现在: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持续增长,财政赤字严重。如1998年我国实施公共财政政策以来,我国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和财政收支差额都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见表1)。
巨大的财政支出和财政赤字压力迫使世界各国开始对公共部门进行的改革,将民营化和市场化引入公共部门,以缓解巨大的公共财政支出压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我国公共部门的改革也逐渐开始。如城市用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允许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和经营,公路、铁路、民航等领域也逐渐对民间资本开放。
[关键词] 农村公共产品 供给制度 制度分析
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要解决农村公共产品问题尤其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非均衡发展导致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矛盾,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本文力图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探讨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改进的可行性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的思路。
一、制度非均衡: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现状
制度非均衡是制度创新的必要条件,也就是人们对现有制度的一种不满意和不满足,欲意改变而又未改变的制度状态。与此相适应的概念是制度均衡,被戴维斯和诺斯定义为一种帕累托最优状态,在这种状态中,“现有的制度安排的任何改变都不能给经济中的任何人或任何团体带来额外收入。”现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不仅存在着制度非均衡,而且这种非均衡已经相当显著。突出的表现在这一供给体制的现实收益已经远远低于制度运行成本。产品的供给包括从筹资、生产一直到完成其产出和提供至消费者的过程。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是指公共产品供给的各环节、各要素的联合和系统化组合。
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如下问题:
1.农村公共产品总体供给不足
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规模是消费者的边际支付意愿之和等于生产单位公共产品的边际成本。在我国二元经济结构中,一方面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过程和农民收人的提高,农村社区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另一方面,虽然农村改革极大地激励了农民生产“私人产品”的积极性,但伴随着农作制度向非集体化的变迁和集体化农作组织的瓦解,我国农村原来用于提高当地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基本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张军、何寒熙,1996)。并且因为农村税费改革,基层政府经历了供给公共产品资金来源萎缩的强烈阵痛(樊明丽、石绍宾,2007)。于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成为了“三农问题”的焦点。农田水利设施、农产品市场信息、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等成为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突出问题。
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不合理
目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不是由农村内部需求决定,而是由农村外部指令决定。在政治目标最大化和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激励下,对于能增加政府社会福利和官员政绩的一些公共产品的供给,呈现出一种过高的超过农民需求度和实际承受能力的供给热情;而对农民迫切需要和农村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公共产品,如农田水利建设、医疗卫生体系、环境保护等则供给短缺,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而且威胁到国家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3.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不合理,农民需求表达机制缺失,“一事一议”筹资交易成本过高
现有的农村公共供给机制不合理集中体现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不合理、需求表达机制缺失、农民参与公共服务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等。长期以来,“白上而下”的供给机制没有将农民需求因素纳入到决策制定的影响因素中予以考虑。同时农村居民缺乏有效的需求偏好表达机制,结构的不合理也导致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过剩”和不足并存。同时,这一问题的长期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民参与公共服务建设的积极性。在仅有的“合规”性需求表达机制──“一事一议”上,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实施过程举步维艰。目前“一事一议”在供给方面交易成本低而在筹资方面交易成本高。现在农村农户不在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即便是在同一村中,不同农户之间在收入水平、收入结构和经济活动等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
4.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责任划分不清,供给主体缺位、错位
根据财政分权理论,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性公共产品的提供,而地方则负责地方性公共产品的供给。目前,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范围规定得过宽、过广。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各级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尽可能上收财权,下放事权,导致乡镇财权和事权不匹配,财政收入来源极其有限,而支出范围越来越广,其结果必然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稀缺。这些问题的出现也必然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责任划分不清,供给主体缺位、错位。
二、制度成本与制度收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改进的可行性分析
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关键在于制度收益和制度成本的综合比较。当就制度的制度运行成本已经高于预期制度收益时,就存在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可能,当新制度的制度收益大于制度成本时,新制度就具备实施的可行性。反之则不能,即使存在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可能性,如果没有一项好的新制度来代替,以及好的制度改进程序,旧制度仍然具备存在的可能。从目前我国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现状来看,现有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制度成本已经大大高于其收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迁和创新具备可能性。因此,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创新关键在于制度创新的收益是否大于制度创新的成本。
下面我们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的成本进行分析。
1.设计制度的成本
这是指用来探索、研究、设计、选择、谈判和缔约形成新制度的成本。从我国目前农村实际来看,我国农村幅员辽阔,各地特别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在文化、习俗、历史传统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即使是设计一项新的制度,各个地区也必须根据各个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在这方面,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成本较高。
2.预期完成成本
指预期新制度方案确立后具体组织实施的成本,它的多寡往往会延缓制度组织实施与制度方案的选择。笔者认为,这方面的成本应该较低,原因有二:一是中国农村具有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凝聚力强,协同意识高;二是随着农村居民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民主热情的不断提升,只要这项制度能够给农户带来真正的实惠,一定能够得到农户居民的支持。
3.预期摩擦成本
这包括清除旧制度成本、清除旧制度之间的摩擦减少变革过程中的阻力所需要的成本。任何一项制度改革和变迁,都会触动一部分利益团体的利益,从一般意义上讲,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的预期摩擦成本较高。目前,农户不再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即便是在同一村中,不同农户之间在收入水平、收入结构和经济活动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使得不同农户的公共产品需求意愿和筹资成本承担能力之间有一定差异。因此,从另一方面讲,如果这项制度改革触动了一部分农民的利益,也会遭到强烈的反对,从这个意义上讲,预期摩擦成本应该是整个制度创新过程中制度最高的一个。
4.随机成本
指制度变迁过程中不可预料的不确定因素或机会主义所带来的成本。这一方面的成本属于不可控制成本,但可以预防。笔者认为,随机成本较高,但低于制度设计成本和预期摩擦成本。
通过以上成本分析,发现目前我国进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的成本较高,但相对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的收益而言,通过建立有效的组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是具有制度创新的可行性。
三、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
有效的组织,是制度变迁的关键。制度变迁的动因是经济主体产生了新的制度需求。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要由若干分散的经济主体提出关于制度变迁需求,在技术上是有困难的,要推进制度变迁,首先需要把分散的经济主体关于制度需求的信息整合起来。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有效的组织是制度变迁的关键。组织是指由具体共同目标的个人结合和集合。笔者认为,从广义上讲,组织也是一种能够反映共同目标的机制(机体)。组织(包括机制)建立的目标是期望获得收入与其他日标最大化。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与生产机制未跟上市场经济的进程、创新严重不足,沿用、恪守完全依靠财政资金提供公共产品的思路是行不通的。正是基于以上分析,通过建立有效的组织和建立有效的机制对于解决这些问题意义重大。
1.建立有效组织,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搭台”
(1)有效组织能够为反映农村需求偏好提供平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适应农村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一种特定的经济关系,是农民为提高群体竞争力,谋取和保护自身利益,在资源、互利、民主的基础上形成的产权归其成员所有或控制的正式制度安排。农村合作组织不仅能够在经济上代表农民的利益、反映农民的要求,而且还能够在政治上特别是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上强化农村居民的“声音”,能够使决策者充分考虑农户的意愿。一方面,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能够为收集和反映农村居民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提供一个交易费用比较低的平台;另一方面,合作经济组织能够使分散的农民在保持产权独立的前提下组织起来,形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强有力的一方,增强其谈判地位和利益保护能力。
(2)组织是形成农村公共产品多元化筹资、供给和管理渠道的有效途径。从本质上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组织,是由农村居民中具有共同或相似经济目的的群体组织起来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作为农户合作的经济体,以合作社的形式参与农业生产活动,其对农村公共产品特别是生产型公共产品的需求量较大;另一方面其作为合作的经济体,也必然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根据凯恩斯经济学的理论,需求会创造自身的供给。因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能力、也有可能提供某些排他性较强的混合公共产品。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村合作社具有集体经济的色彩,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推进集体净福利的增加。同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是农民自愿供给和市场供给的完美结合,符合农村公共产品的多元化筹资、供给和管理的改革方向。
2.建立有效机制,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提供保障
(1)建立合理、有效的需求反映机制。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最大的问题在于农村居民的需求反映机制尚未建立,农村居民缺乏反映其偏好的途径。我们说有效的组织能够为反映农村需求偏好提供平台,但组织的正常运转也必须由机制(或制度)来维系。从目前在全国部分地区试行的“民主恳谈”、“参与式预算”等形式对于建立合理、有效的需求反映机制都是一些很好的尝试。由于我国农村幅员辽阔,各地特别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在文化、习俗、历史传统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对于建立有效的需求反映机制需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但必须明确一点的就是,农村居民参与、并能够真实地反映其需求偏好是衡量需求反映机制有效的核心标准。
(2)创造市场参与多元化供给的良好环境。目前在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格局正朝着多中心体制方向悄然变化,政府的主导作用仍然十分突出,但农民自愿供给和市场供给份额正在上升,在发达地区日趋活跃(樊丽明、石绍宾,2007)。但是,总体上看,由于受政府主导的历史传统影响、公民自主治理的意识尚未普及,特别是农村居民普遍文化水平较低,收入水平不高,大大限制了私人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动力和范围。因此,为鼓励和促进民间力量参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政府必须创造市场参与多元化供给的良好环境,政府要培育和引导农村中介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健康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引导、提供服务、加强管理等形式进行积极引导。另外还要加强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收费标准等进行监督,避免农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参考文献:
[1]贾 康 阎 坤 郡晓发:《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研究――对江苏省农村低保、医疗卫生和教育情况的调查》,《财政研究》,2007年第5期
关键词:吉安市 农村体育 公共产品 有效供给
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一体化;加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支持力度。因此,农村体育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但是由于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背景和农村体育公共产品长期供给不足等,影响了当前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通过对吉安几个区、县相关主管部门与乡镇政府、村庄的走访调研,对吉安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考察与分析,为在“十三五”期间发展吉安农村体育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选择。
1.吉安市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成效
1.1体育场地设施日益完善
为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完成《吉安市全民健身“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吉安市在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中每年A类每个投入3万元;B类每个投入1万元,全市A类建设数量为227个,B类建设数量为226个。
1.2资金来源渠道日益多样化
吉安市坚持以地方投入为主,国家和省级体彩公益金扶持为辅,社会筹资为补充的资金投入原则,资金的来源渠道不再是由政府供给那么单一,财政不足的困境得到一定的缓解。体彩公益金、社会捐赠等已成为吉安市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
1.3体育健身意识日益提高
近几年,随着国家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吉安农民的经济收入在逐渐增加,再加上《吉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工作要求,农民开始关注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健康问题,意识到身体锻炼能发展和改善人的身体素质与体能:同时意识到体育娱乐文化生活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吉安市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2.1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
2.1.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农村体育场地设施是农村体育发展的物质基础。而吉安市近乎一大半乡镇处于山区,购置体育设施受经济发展水平所限,农村体育场地极为匮乏。在实地调查中显示。只有10.5%的乡村有一块不规则的篮球场或乒乓球桌,乡村开展体育活动主要使用的场地设施只有乡镇和附近学校。
2.1.2农村体育协会及社团组织
随着体育健身意识的日益提高,农村体育协会及社团组织成为当前农村体育比较活跃的社会组织形式,农民期望有体育协会及社团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实地调查发现,仅有9.64%的乡村建立农民体育协会及社团组织,其中绝大部分是经济条件较好(在城镇边)乡村,而且都是非正式结构体育社团的组织,少部分乡村有其名而无其实,绝大部分缺乏组织。
2.1.3乡镇政府组织开展农村体育活动
体育活动的组织开展是体育工作的具体反映。调查显示,仅有2%的乡镇定期组织开展体育活动35.6%的乡镇偶尔开展。62.4%的乡镇从来没有组织开展,这表明吉安市乡镇政府体育组织工作相当薄弱,即使开展了,也存在偶然性和不规律性。
2.1.4农村体育健康指导和宣传
通过考察走访了解,吉安市乡镇政府对体育相关知识宣传较少,乡镇内部相关职能部门普遍存在不重视农村体育工作的现象,这就导致大部分农民对体育知识不够了解,参与体育锻炼缺乏主动性。
2.1.5农村体育经费的投入
现阶段吉安市相关部门对农村体育经费投入是以坚持以地方政府拨款为主,国家和省级体彩公益金扶持为辅、社会筹资为补充的资金投入原则。因此,各县、区农村体育经费的投入在很大程度上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关,而农民受当地经济发展的制约,生活水平不高,政府部门难以投入更多的经费用于发展农村体育,社会投资更是少之又少。调查显示,各县、区即使有微薄的经费投入,大多用于场馆建设,用于组织开展农村体育活动和农民直接受益的就更少。
2.2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
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调查中发现,县区各级领导出于“政绩”和“利益”,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中往往热衷于一些显政绩的公共体育项目,如场馆建设等形象工程,而不愿提供见效慢的如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推广等公共体育产品。由此造成供给结构失衡,没有按农民需求供给,农民急需的产品严重供给不足。
2.3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缺乏管理监督
通过走访了解,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决策和管理过程中排斥受益的主体(农民),导致无法形成有效监管。以此,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寻租”和质量的“充水”,以及无人维修的现象,最终导致供给成本增加和效率低下,造成公共资源浪费。
2.4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存在区域不均衡
近几年。吉安市为落实和完成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目标任务,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虽然有所增加,但在现行由当地政府供给为主体的体制下,存在供给区域不均衡现象。由于不同乡村,它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均衡,提供给农民的体育公共产品在质和量的方面存在着很大落差,尤其是那些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导致经济落后的乡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则外在遗忘的角落。
3.吉安市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存在问题的原因
3.1受城乡二元供给格局的影响
在城乡二元供给格局主导下,城区实行的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供给制度,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优于乡村,乡村实行的基本是以农民为主的“自给自足”的供给制度。虽然现在有关部门正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但有限的资金都流向了城区的供给中。乡村的基层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上体现出财权上移、事权下移、财权与事权不对称,从而削弱了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能力,这就导致了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严重不足。
3.2资金筹集机制导致供给不足和区域不均衡
首先,由于与农村税费改革相关联的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未能及时跟进。通过转移支付难以弥补乡财政因改革而造成运转困难的局面,严重影响供给。其次,在农村,目前公共产品资金筹集制度是主要是以制度外的筹集方式。由于吉安市各乡镇的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不相同,它的供给能力就存在差异,尤其是那些落后的地区,其农民负担重,资金筹集能力就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这就导致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和存在区域不均衡。
3.3决策机制造成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结构性不足
现阶段吉安市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不是由农民的需求决定的,政府及相关部门代替农民决策的状况仍然没有发生改变,是一种“自上而下”的供给,这种供给决策机制把农民排斥在决策之外,忽视广大农民对体育公共产品的实际需求,供给与农民的需求脱节,导致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和篮球场当成晒谷场等荒废现象并存,造成结构性的效率损失。
3.4政府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角色与责任的缺失
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尽管存在多元化。但政府始终居主导地位。是最主要的供给主体之一,由于政府城乡“二元”供给体制;各级政府权责不清、职责界限及角色模糊、有效监管机制和决策机制的缺失:税费改革后的乡镇财政困境等现象,影响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
3.5存在严重的相关制度的缺陷
吉安市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正逐步走向法制化,但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明显滞后于农村体育发展的要求,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各政策法规之间不协调、约束力不足、管理漏洞多,甚至在某些领域出现空白,最终导致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结构失衡、质量低劣、区域不均衡等问题。
4.保障吉安市农村公共体育产品有效供给的政策与措施
4.1建立与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实行城乡财政统筹:合理划分事权,以事权定财权,明确界定各级政府供给体育公共产品的责任和范围:建立保障城乡公平的公共支出结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城乡体育发展;通过立法形式保证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
4.2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机制
建立政府与农民共同决策的机制,实现以需求为主导的“自下而上”供给方式,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农民对农村体育公共产品需求的有效表达机制: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群体力量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实现农民对体育公共产品的需求理性。
4.3建立和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监督机制
政府要以制度建设为中心,建立和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决策和管理制度,实行公开透明,避免“寻租”和“充水”现象。特别要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以提高决策和管理的有效性,对于在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中出现违纪和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确保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4.4建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多元化
多元化体制的实施将会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带来选择和激励,形成以政府、社会、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农村精英等联合提供的多元化供给模式。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和明晰自身的财政职能:充分调动乡镇企业、乡村精英等的积极性;培育农村第三组织的发展;制定一些鼓励的优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