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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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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规范煤矿开采秩序、推行正规开采、提升煤矿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煤矿事故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理念,加大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治理纠正“三违”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煤矿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全面提升我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一般性事故,确保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实施的组织领导,分管副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一)煤管局小组:负责对整治煤矿进行排查摸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具备实现正规开采但未实现的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矿井;随意停开主扇、人员乘坐矿车下井的矿井;使用非阻燃电缆、不合格风筒、不合格矿灯及其他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设备设施的矿井;职工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作业、三项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矿井,予以依法依规治理整顿。

(二)国土局小组:负责对整治矿井超深越界开采行为进行排查摸底并予以打击。

各产煤乡镇政府负责按设计定编人数清查下井人数,控制超定员组织生产,全面清查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实现一个矿井,一套管理人马,一套生产系统。

三、打击整治重点

(一)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死灰复燃的矿井(井筒);

(三)私采滥挖、超深越界开采的;

(四)煤层赋存条件具备实现正规开采但未实现正规开采的;

(五)随意停开主扇的;

(六)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或三项人员无证上岗的;

(七)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八)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组织生产的;

(九)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使用非阻燃电缆、导风筒和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十一)主提升绞车(人车)安全设施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

(十二)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十三)煤矿企业内部未实现统一生产经营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4月)

4月8日至4月20日,县煤炭、国土资源部门要深入矿区、矿井,广泛宣传和传达学习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文件及“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工作要求,逐矿逐井排查摸底关闭井筒现状、统一生产经营情况、实现正规开采情况、生产组织的情况、主扇运行情况、职工培训考核和三项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是否存在超深越界开采现象。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至9月)

1、5月31日前,县国土局、煤管局和所在地乡镇政府,按“六条标准”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井筒,关闭违反规定出煤的排矸井,关闭设计不予利用的井筒,并对井筒进行永久性密闭。

2、5月31日前,县国土资源局对存在超深越界行为的矿井责令停产整顿,在矿界以内打好永久密闭,经国土资源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共同验收认可后,方可恢复生产。擅自打开密闭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关闭。

3、6月30日前,对存在分采区违法实施承包生产经营的矿井责令停产整顿。所在地乡镇政府会同县煤管局规范煤矿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行为,煤矿现有股东重新签字承诺确认本矿井只有一个主体、一套生产系统、一套安全管理班子,并实施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经审核属实后方可恢复生产。否则继续停产整顿。

4、7月31日前,县煤管局核定好各矿井允许生产的水平、采区和采掘作业头面数量。核定标准暂作如下规定:

每个矿井只允许1个水平生产,水平接替期间2个水平同时生产的报市煤管局审批。6万吨(含6万吨)以下矿井原则上只允许1个采区生产、6万吨以上矿井只允许2个采区生产。每个采区只允许1个回采工作面生产,采掘比为1:2。采掘接替紧张矿井,在通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经批准可适当增加1~2个岩掘工作面。

5、8月10日前,县煤管局根据各矿井生产采区、采掘头面、生产辅助环节、现场管理等因素,逐矿审查核定矿井每班最多下井人数,严禁超定员集中一班作业,对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矿井实施停产整顿。

6、8月10日前,煤矿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矿井分专业、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针对性完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县煤管局组织分岗位、工种专项培训,从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实施全员持证上岗。

7、9月30日前,县域内所有煤矿垂高超50米的倾斜巷道(含暗斜井)未安装人车的,都要安装架空人车,已经安装人车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

8、从5月份开始,所有具备条件的矿井都要逐步摸索和推进正规开采,9月底前要形成正规水平、采区和正规工作面,有条件、有能力的矿井要全面淘汰木支护,所有煤矿都必须制定支护改革工作规划,逐步淘汰木支护。不具备布置正规工作面、矿井超过2个采区同时生产的、每个采区超过3个煤巷掘进头和巷采工作面的,需经市煤管局审查批准并报省煤炭工业局备案。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通报阶段(10月至11月)

10月份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结果通报全县,进一步确定和巩固“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长效机制,全面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煤矿“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产煤乡镇要成立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煤矿“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组织实施本次专项行动工作。

(二)制订工作方案。各产煤乡镇和煤矿企业要根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的具体要求,抓紧研究,尽快制订本辖区、本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迅速开展“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工作。

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会议精神,坚持“城市乡村统筹、林果发展并重”的原则,加大植树造林力度,突出重点地域绿化,增加绿地面积,打造绿化靓点,提升绿化水平,全面推进绿美代召建设。

二、攻坚目标

认真实施廊道绿化、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村庄绿化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绿化等重点工程,完成绿化总面积1170亩,其中:廊道绿化500亩,林业产业基地300亩,村庄绿化面积370亩。

三、重点工程

(一)廊道绿化。依据《省绿色廊道建设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坚持“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原则,按照国道两侧各50米,县级道路两侧各30米,乡村道路一路两沟四行树建设标准,对我乡辖区内所有新修道路进行高标准绿化,对现有道路林带进行同规格高标准补植补造。

(二)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特色林业产业基地300亩。结合我乡实际,按照经营主体集中、生产规模化、质量品牌化、体系市场化原则,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倾力打造产业亮点,重点对我乡高里堡村林花种植合作社进行政策扶持,带动全乡林业产业基地发展。

(三)村庄绿化。根据《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绿化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27个村各自特点,按照“庭院花果化、路渠林荫化、村边森林化”的工作思路,进村路、街道两侧、80%以上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等适宜绿化部位全部绿化;村内空闲隙地、废弃宅基地及村庄周边沟、渠、路100%绿化;结合村庄实际,高标准打造环村林带,营造小片林,建设农民休闲娱乐的小游园。同时我乡重点打造曹乐堡、代召、后井头等12个绿化美化示范村,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绿美代召”工程。我乡将完成村庄绿化370亩(重点村庄载植树不低2000株,其它村庄载植树木不低于1000株)。实现人均植树3株,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的目标。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准备阶段(2013年10月31日前)。完成总体规划、绿化用地、施工设计、工程招标、苗木订购、资金筹集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决战攻坚阶段(2013年11月1日—2014年4月25日)。抓住今冬明春有利时机,在全乡上下掀起造林绿化,全面实施、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决战攻坚,完成“绿美”攻坚行动任务。

(三)验收考核阶段(2014年4月26日—5月15日)。4月26日—5月3日,县级检查验收。5月4日—15日,市验收考核组对“绿美”攻坚行动进行全面验收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政委,乡长任指挥长,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指挥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绿美”攻坚行动指挥部,统一协调“绿美”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我乡将严格落实乡分包领导责任制,积极配合县直各包村单位。各村都要成立由村支书挂帅的攻坚行动指挥部,把造林绿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完善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将任务层层细化分解,明确到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乡政府办公室及各村要组织整合各类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密度,营造浓厚氛围,动员全乡群众参与造林绿化,掀起新一轮造林绿化。结合各村实际,鼓励、组织和引导全乡群众力量,广泛参与植树造林,形成“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

(三)严格标准,提高质量。着力强化三项措施,确保造林质量稳步提高。一是积极倡导科学造林。按照“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原则,坚持人工造林,保证造林质量。二是严把质量关口。严格按照造林标准把好造林设计、整地、树种选择、苗木、栽植、管理等各环节关口,做到挖大坑、植大苗、浇大水、封大堆,保证造林绿化质量、水平和档次。三是大力推进公司化造林。严格绿化工程招投标程序和工程监理,择优选取有实力有资质的专业绿化队伍,保证保量载好每一棵树,提高树木成活率。

(四)活化机制,保障投入。坚持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筹资、企业出资、个人捐助、农民投劳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一是全力加大争跑项目力度,积极争取省市专项造林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支持,结合乡村实际,重点鼓励乡村企业和企业家为本村投资造林绿化,对贡献大的企业,我乡将在其今后发展中提供优惠政策。二是严格落实县以奖代补政策。三是通过引进市场机制,通过土地租赁、管护承包、绿化拍卖、用地补偿、比例分成等多种形式确保林业用地,鼓励发展民营林业。

(五)依法治林,加强管护。乡林业站要配合县林业局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开展林木资源保护专项严打整治活动,对蓄意破坏或偷盗树木,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性质严重的要依法查处,严惩不怠,有效遏制破坏林木资源犯罪行为。

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深入扎实开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把安全放在突出位置,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建立起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相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整治,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内容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综合整治,解决当前存在的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及“螺丝瓶”、超期未检钢瓶泛滥等突出问题;通过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规范有关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市场秩序;通过建制立章,着力治本,消除安全隐患,形成液化石油气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液化石油气质量和钢瓶使用安全,确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不受侵犯和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依据

《省燃气管理条例》、《市燃气专项规划》以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

四、部门职责

建设部门负责规范燃气市场,摸清液化石油气经营点底数,严厉查处液化石油气经营点销售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违法行为,监督落实液化石油气经营点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及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处无证无照的液化石油气经营点。

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我县辖区二甲醚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购销台账等追溯制度。严厉查处二甲醚生产经营企业将二甲醚销售给液化石油气充装和销售单位。

公安消防部门要对瓶装燃气供应企业进行消防监督,确保消防安全。乡镇公安派出所要对当地供应经营站点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交通部门要对燃气非法运输车辆,特别是从广东运输燃气到的无资质车辆进行严肃查处,杜绝未检测钢瓶和报废钢瓶流入。非法运输车辆由交通局、交警大队处理,超过检测期限或不合格钢瓶及时移送质监局处理。

工商部门负责加强市场监督检查。根据有关部门通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掺杂掺假违法行为,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咨询、投诉、举报。

质监部门负责对辖区三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全面进行检查,加强气瓶安全检查,确保充装站气瓶符合安全要求,并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充装。严厉查处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的违法行为及过期钢瓶,特别是“螺丝瓶”的报废,及时监督企业钢瓶瓶检。

广电部门负责专项整治期间的宣传报道,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制作专题栏目,加强宣传,使我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以及“螺丝瓶”、超期未检钢瓶存在的安全隐患。让广大消费者拒绝“螺丝瓶”、超期未检钢瓶及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

各乡镇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本着对辖区内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认真负责对本辖区的充装站、经营点的监管;积极配合县政府及各部门的专项整顿工作。乡镇长(主任)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责。

五、整治重点对象

二甲醚生产经营企业;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液化石油气经营点,房地产企业的燃气管道设施规划配套。

六、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执法检查。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月日至月30日。第二阶段为整改阶段,时间:月日至月31日。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时间:6月日至6月30日。

(二)全面开展治理整顿。一是检查发现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及使用销售“螺丝瓶”、超期未检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业整顿,并加大后续监管和巡查力度。二是对未建立销售台账、向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车辆)销售充装二甲醚的二甲醚生产经营企业要立即立案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加大《液化石油气》(GB11174-1997)国家标准和《关于液化石油气中二甲醚检出限量问题的函》的宣贯力度,各成员部门按照分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标志,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对问题集中的区域组织集中整治。

(三)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在全面整顿治理期间,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分工对辖区加大产品抽检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抽样送检。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本次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设立常设管理机构、配置人员和有关设施,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能对燃气市场进行长效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由县政府牵头建立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例会,研究相关问题,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困难。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建设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前提下,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和案件移送。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必要时开展联合行动。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严格按照《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检查。若发现违法案件,要深入追查源头及流向。对违法企业要严格执法,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杜绝以罚代刑、罚过放行。

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消费供给专项攻坚的要求,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适应差异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创新举措、落实责任,统筹促进传统和新兴消费、城市和农村消费、商品和服务消费、规模与品质消费,坚决控制减量、稳住存量、扩大增量,力争实现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为全县经济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城乡消费。积极组织本地各大中型批零住餐企业充分利用传统节假日,大力开展“欢乐购”、“让利打折”、“年货节”、嘉年华等促销活动。组织县内企业、、双杰等重点大型商超,围绕农村消费,利用乡镇每月固定的集市,开展以“迎新年、赶大集、促消费”为主的“送货下乡”活动,满足农村消费的同时进一步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加强本地特色商品和品牌的宣传推广,开展本地特色产品“进超市”、“进社区”活动,为本土品牌产品搭建长期销售平台,提高本地特色商品和品牌曝光度;举办第二届“豐年货大集暨贫困村特产促销活动”,组织县内和域外招商的农产品企业开展“助力消费扶贫对接会”活动,2020年,继续开展消费扶贫“五进”长春活动,持续扩大特产走出去范围。通过开展“促销费”、“搞对接”、“进省会”等系列农商对接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县消费扶贫工作。

(二)稳定汽车消费。督促汽车销售企业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为契机,抓住汽车更新换代时间节点,大力宣传新能源车型购买补贴,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满足人们的汽车消费升级需求。引导一汽丰田宝友4s店、广大汽贸等汽车销售企业,通过购车让利、零利率、以旧换新等促销手段,开展“双12汽车销售团购会”、“周年店庆活动”、“2019收官之战专场团购会”等3场汽车促销活动。同时,完善、扩大汽车销售、保养、维护等服务网络,推动农村汽车消费。

(三)鼓励成品油消费。组织全县各中石油加油站以及汇程加油站等域内较大成品油流通企业,围绕“会员优惠”、“消费立减储值折扣”等主题开展系列促消活动,扩大成品油销售。

(四)升级家电类消费。组织引导县内海尔等大型家电类企业开展以旧换新和家电促销活动。协助秋力家电开展“我们正青春,秋力20年寻找同龄人”系列促销活动,以及秋力家电和五菱汽车携手联合开展“买家电、抽大奖,宝骏310汽车开回家”活动,实现汽车销售与家电零售额双增长。

(五)活跃餐饮消费。通过政府搭建消费平台,引导首届美食大赛获奖餐饮单位和县内特色饭店积极、广泛参与,聘请县内名厨、专业面点师傅以电视录制、网络直播的方式在东直园、天东阁、大福源红牛馆等知名饭店现场制作特色菜品、特色面点主食,开展“名店品名宴”、“名厨做名菜”、“名师做面点”、“网红品美食”等系列活动,促进餐饮消费。同时组织其他以狗肉、驴肉、铁锅炖、农家杀猪烩菜、清真为主的知名餐饮单位开展“消费满立减”活动和录制菜品视频转发赠送指定菜品的方式开展“我要当网红”等各类促销活动,积极推出适合不同消费层次的特色美食,不断挖掘地方特色美食文化,扩大本土餐饮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针对域外消费者指导商家通过网络宣传开展“品美食滑向海冰雪”活动,将美食与文旅相融合。委托第三方开展“我为美食做代言”活动,通过抖音、快手等网络直播平台来宣传推介美食。

(六)推动商圈消费。支持、、等商贸企业围绕传统节日开展贴近生活、特色鲜明的商品销售活动,繁荣节日市场。组织大型商贸企业参加第二届上海进口博览会,扩大智能家居、优质食品等消费品进口,满足城镇居民个性化、品质化消费需求,引导消费升级。组织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通过网络平台积极开展网络促销活动,指导、通过建立“内购优惠群”、“千人团购群”,以视频“秒杀人气商品”、群管理员“私人订制”、群小二“专职跑腿”的方式开展网络模式销售,同时协助商家与“美团”加强合作,以推进线上线下联动消费。

(七)繁荣夜经济。推动兴东、、等商贸企业延长营业时间2-3个小时,通过实施放宽夜间管制,利用烧烤一条街、小吃一条街、娱乐休闲一条街、网红推介等方式开展夜间售卖、促销等活动,满足居民茶余饭后休闲时间的消费需求,营造良好的夜间消费氛围。增设连接主要餐饮休闲街区、购物街区的城市夜间公交线路,并根据客流和消费者需求适时延长营运时间。积极和城市管理、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强衔接沟通,将夜间消费区域纳入城市亮化美化工程,对餐饮街区、购物街区及区域内建筑实施不同主题风格的亮化美化,鼓励商家设置霓虹广告和亮化灯饰,提升街区夜间消费、休闲体验,活跃消费气氛。借助县老城改造契机,在凤凰城小区西侧路段打造成以旅游商品为主的半封闭式一条街,将墨宝文化园、旅游商品街、电商孵化基地有机的融合在一起。

(八)扩大冰雪旅游。积极配合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持续打造冰雪旅游品牌。以向海保护区为平台,开展“冰雪嘉年华”、“冰雪旅游季”、“冰雪度假周”系列活动,加强冰雪旅游合作,集中展示推介“国家级湿地”特色文化旅游资源,进一步扩大“湿地冰雪旅游”的市场影响力。

(九)支持网红电商。充分发挥我县电子商务优势,积极适应电子商务发展新形式。依托省政府举办的“中国网红行”活动平台,谋划举办“县首届网红直播带货”活动。活动以我县特色农产品为主,重点打造一批市场占用率高、网络销量高的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建立机制。建立商务、发改、文广旅、电商中心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期调度、及时通报,确保工作落实。

(二)政策扶持,资金保障。制定符合实际的“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方案”,针对本地消费市场增长的热点、特点、难点研究具体对策,申请专项促消资金对重点消费领域的重点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精准促销补贴。

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贯彻落实“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以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为重点,逐步形成各类农作物综合防治式绿色防控技术,以达到农药减量控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优质安全的目的。

二、专业化防治目标

2010年全乡专业化统防统治总面积4.5万亩,机防面积3-3.5万亩,并建立2万亩防控示范区,其中以乡植保专业合作社全包防治0.6万亩,代防代治2万亩,统防统治0.9万亩,自防1万亩,在全乡范围内展开消灭专业化死角。

今年重点抓油坊、劳光、严店0.6万亩全包无公害水稻生产和乡植保合作社的无公害科技示范园区,具体分布在:严店村机防面积2200亩,油坊村机防面积1000亩,管祠村机防1500亩,劳光村机防面积3000亩,统防统治1500亩,刘河村机防1000亩,统防1000亩,莲花村机防1000亩,统防1000亩,三联村机防1500亩,统防600亩,大丰村机防1000亩,西郑岗村机防面积1500亩,统防2000亩,其中,绿丰科技有限公司1000亩全包,苏小机防2000亩,统防2000亩,三元村机防面积2000亩,东南村机防3000亩(其中全包500亩),统防1000亩,跨河村机防面积1000亩,罗祝村机防1500亩新建村机防1000亩,总计3.78万亩,力争社会化有偿服务2万亩。

三、实施内容

根据“肥农[2010]29”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村相应要成立植保合作组织或机防队,每个村机动喷雾器不少于10台,要有专门活动场所,并配备有植保专业技术的村干兼职植保员,要建立农户专业化防治服务协议或代防代治卡和农户种植档案。(备注:此项工作可与乡植保合作社联系协同办理)。

1、全乡重点抓好种植大户的机防面积,积极联系村民组和农户签定协议,和农户作植保档案及防治日志,在分片防治的基础上,方法上可采用大户、连片由乡植保合作社机防队统一防治,分散农户以及面积较小的田亩由乡合作社与农户签定协议后,负责到机手个人承包防治,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防治,机手都要确保防治的效果,药剂都按照病虫情报提供的药剂来使用,农户(会员)有什么防治服务要求,机防队就积极提供,以不断扩大服务范围。

2、抓好病虫情报,及时提供信息服务。

依托市、县植保部门严店测报点的基础上,对我乡主栽作物建立档案,在病虫害的发生期,抓好田间调查,综合周边乡镇的测报数据,结合我乡农作物栽培情况做好病虫害发生预报和病虫适时发生期,充分利用农村信息服务站,对种田大户有手机的农户,及时以短信病虫信息并及时印报,由乡合作社联系农业各类专家现场指导农户防治,使每户农民都能及时掌握病虫适时防治期,使他们科学使用农药,并节约农药施用成本,减少农药次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把病虫害损失减少到最低水平,以此来增加农民收入。

3、由乡植保合作社培训学校负责组织加强对机手和农户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在病虫害防治前对机手进行培训(包括机械维护、防治的方法、农药的使用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并印发培训手册和明白纸,重点是现场防治培训,使每个机手都能了解每次防治的目标、目的,并与机手签定防治协议起到奖惩作用,从而确保防治的效果,避免盲目施药、乱用药,坚持病虫不达标不施药,分片施药,明确责任,提高专业化的服务质量。培训次数全年不少于5次。

4、全乡建立的万亩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要实行“五统一”标准,即统一选用抗病品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害监测、统一技术措施、统一规范防治,建立机防人员持证上岗制,建立农药产品可追溯制度,制定专业化防治效果的评估标准。

5、市场化运作。乡植保合作社要组织与农户协定专业化防治协议合同,以确定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努力实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组织受益的“三赢目标”。

6、加大宣传专业化防治的成效和经验,共同打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7、总结验收,对全乡专业化防治年终进行评比验收,并制定考核办法按《县专业化合作组织考核办法》,实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村专业化防治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对专业化防治突出村和专业人员,乡政府将给予奖补政策。

五、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范文第6篇

一、行动主题

让阅读滋养生命

二、行动目的

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阅读传递,知识共享为基础,通过开展系列读书活动,形成全民读书热潮,提高全民文化素养。

三、蓝色释义

蓝色为智慧和海洋的代表色,“蓝色阅读行动”意为一场畅游知识海洋、提高个人素质、增强全民智慧的系列读书活动。活动中将设计统一的蓝色标识,手腕系戴蓝色丝带,悬挂统一蓝色标牌。以蓝色阅读作为行动的概括,便于集中宣传,扩大影响,形成声势,增强辨别性和感染力。

四、行动内容

行动以四项主题活动为中心,以三大机制为基础,以两项措施为保障,最终实现长阅读成为自然的愿景。

蓝色阅读行动四项活动(中心)

(一)四项主题活动

1、阅读循环

秉承“爱与分享,智慧循环”的理念,依靠滋根基金会首批建立124个标准书箱,建成大邑县“蓝色阅读行动爱心书库”。第一方面,由县教育局在北街小学、东街小学、南街小学、出江小学、银屏小学、蔡场小学、元兴小学建立7个“爱心书屋”,学校确定专人负责书屋的管理工作。在以上学校的每一个班级,设立“爱心书箱”,由班主任负责书箱的管理,形成三级管理网络。书籍的投放、回收、保养及阅读活动由县教育局进行指导。原则上书箱按投放学校校内以班为单位循环再按校际循环使用。“爱心书库”遵循弹性的、开放的、互动的、循环的、永续使用原则,定时间周期,定管理人员。重点做好学校试点、相关书库制度建立、书目选择、教师研讨、指导学生阅读、学生阅读成果点评、经验推广等工作。第二方面,由县级管理中心组织推广至红光、南苑、牟家营、金井、玉金、花水湾等6个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设立“农民希望书屋”,定周期统一投放,统一回收,并由阅读推广志愿者开展阅读辅导和阅读讲座活动,由小学生组成“红领巾阅读宣传队”,开展文艺表演,深入阅读宣传。第三方面,县级机关单位、乡镇部门可向县级管理中心集体借阅,借阅具体工作及阅读辅导工作由各单位团组织负责。同时,可以向县级管理中心申请推进阅读志愿者,开展阅读推广活动。

2、智慧漂流

智慧漂流为国际流行的图书漂流活动的一种衍变,也是图书漂流可长效实施的一种具体办法。智慧漂流由县级管理中心在每一种(书箱)内放置智慧漂流阅读档案单,明确每箱书的“漂流号码”,并在大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设立漂流站,每个阅读者要获取某一本书的漂流信息,均可通过“漂流号码”上网检索该书,撰写获取日志,趣文或阅读笔记。这样,读者就可以在网络上,电话里或聚会中互相沟通交流。

3、图书互换

由县级管理中心组织在中心建立互换站,各阅读单位(主要为机关单位和学校)建立互换台,学生、学生家长、单位职工等阅读者自愿将闲置书籍按一月为周期送达互换台进行互换,阅读单位按两月为一周期将收集起来需要互换的书籍送达互换站进行互换。互换采取一换一的基本原则,互换站和互换台有义务追回遗失书籍,但不负责进行赔偿。

4、联动共读

建立“教师导学”制。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团组织与教育系统网络资源优势,积极与川大文新学院配合,形成专家、教师、学生、志愿者、阅读者等关系之间的导学、培训、辅学机制。学校教师强调主动给予学生学、引导学生努力学,教会学生阅读方法。

建立“家庭倡学”制。积极倡议组织家庭成员坚持学习,鼓励家长不只充当孩子学习的督促者,而且应该成为学习参与者,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和家长在家庭中的示范作用。学校要定期通过学生向家长提供优秀书籍,并倡议家长进行亲子共读。

建立“志愿引学”制。充分利用教师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建立阅读活动志愿者组织。并建立志愿者表彰、奖励、约束制度。志愿者

主要在书籍管理、发放及社区学习培训和引导方面开展好工作。团县委将建立好志愿者招募机制、管理机制、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志愿者佩戴统一标志有秩序地做好工作。

建立“网络辅学”制。利用大邑党政网、大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和川大文新学院专门网络资源,建立阅读心得交流平台、问题解答平台、阅读导学平台等。阅读导学志愿者与阅读者之间也将主要通过网络进行交流、沟通。

(二)三大机制

1、阅读推进机制

为确保阅读活动的顺利推进,团县委、县教育局将专门成立“蓝色阅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和县级阅读管理中心。按照教育局—学校—教师—学生—,团县委—基层团组织—志愿者—单位或社区,学生—家长—家庭三条阅读推进主线,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阅读推进长效机制,最终实现阅读成为自然的目标。

2、阅读义工机制

建立志愿者招募办法,管理制度、工作制度,重点在四川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高校教师中招募阅读导学志愿者,在高等学生中招募阅读辅学志愿者,在全县教师及“一村一名大学生“中招募促学志愿者,在第一批阅读试点小学组建7支“红领巾阅读宣传队”。第一阶段全县将招募志愿者150名,并由团县委统一管理。

3、阅读激励机制

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多种激励机制综合利用的办法,逐步制定精确、公平的激励机制。对于开展阅读辅导的教师,学校将在课时计算、津贴发放、评优晋级方面予以对等评价;对于阅读志愿者,大邑团县委将分阶段予以表彰奖励,并发予志愿者证书,详细记录志愿者工作时间、内容。激励制度坚持公平原则,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长期坚持,努力使外部推助力量转化成一种自我努力的动力。

(三)两项措施

1、政府投入

团县委、县教育局将筹集必要资金确保阅读各环节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学校也要安排相应资金配合开展工作。同时团县委、县教育局将争取政府财政资金的相应投入,努力确保阅读活动基本推进资金。

2、资源整合

坚持共青团“项目社会化”的原则,充分利用滋根基金、成都各高校、企业、爱心人士等资源,着力开展好书籍捐赠,书籍认养等活动。成立“蓝色阅读行动爱心基金”,长期接受社会捐款。开展好阅读对外宣传,对外形象展示工作,增强阅读活动的认可度和感染力,吸引更多有识之士关心、支持、资助活动开展。

五、行动实施

第一阶段:行动筹备(20__年4月)

建立领导机构,确定首批书籍书目,构建阅读活动管理网络;制定阅读活动计划。

第二阶段:行动启动(20__年5月)

搞好高校图书捐赠,发放书样,组织教师及志愿者代表研读样书,提出阅读要求,建立具体的指导引读计划。

第三阶段:行动推进(20__年6月—12月)

1.募阅读活动志愿者。

2.举行“大邑县‘蓝色阅读行动’暨‘123读书趣’活动启动仪式。

3.开展系列校园阅读活动。发出阅读活动倡议,开展“乐读、会读、多读,让好书伴我们快乐成长”特色主题阅读活动。开展假期读书活动。开展“好书推荐”、“书香班级”、“心得交流”、“书笺制作”系列活动。

4.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阅读宣传、辅导活动。组织10支社会实践小分队深入社区、单位、乡镇开展活动。

5.开展社区红领巾阅读宣传活动。组织7所小学学生集中开展一次社区文艺表演,推进阅读活动。

6.开展“蓝色阅读行动”征文活动。分成人组和少儿组开展以“我所读的一本好书”为主题的征文活动。

第四阶段:行动总结(20__年1月)

1.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读书活动创意奖”等。

2.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第五阶段:行动深化(20__年2月起)

进一步完善阅读活动长效机制。深化各类系列活动,营造长期阅读,终身阅读的良好氛围。

六、行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这项活动是构建以学校为阵地、家庭为基础、社区为平台的思想道德建设网络的重要抓手,各基层工会、团组织、妇联组织及学校要高度重视、纳入日程、认真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坚持定期检查制度,经常了解和掌握活动情况,总结好做法,及时上报。

(二)端正学习态度。要正确认识大邑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对公民素质的新要求,正确估价自身素养状况和实际工作本领,正确认识读书活动的重要意义,抓住学习机会,积极参加读书活动。真正使自己通过读书活动积累知识、增长才干、提高素质、提升能力。

(三)讲究学习方法。读书活动以自学为主,注意书目选择的多元化和内容选择的重点性,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影响力。坚持精读与泛读相结合,对有助自己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提高精神境界的重要书籍,要认真阅读,深刻领会,做好笔记。对娱乐、保健等消遣类书籍,可泛读。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注意吸取读物精华,启迪自己智慧,提高创新思维。坚持学用结合,学用相长,以所需所乐定所学,以所读所得助其用,确保读书与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行动方案范文第7篇

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果,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2009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工作内容之一,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推进和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百姓就医安全。

(三)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探索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和药店违法开展的医疗活动,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者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公立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和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采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八)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分工及主要任务

(一)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

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医政股,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三)专门小组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门小组,各专门小组的成员单位和主要任务如下:

第一组:综合协调组。成员单位:县卫生局、县整规办。

主要任务:

1、拟定专项行动计划和总结,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

2、拟定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等。

3、组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负责文件运转。

4、收集各专门小组工作进展信息,编发专项行动简报。

5、协调各部门开展对各地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组:督导规范组。成员单位:县卫生局、县整规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科信局、县行政执法局。

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对相关部门落实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请示上级,提出改进措施和规范管理工作的建议,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

2、围绕专项行动工作内容、重点和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学科研机构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做好案件查办工作。行政违法案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违纪违法行为,需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的,由监察机关负责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他部门做好案件移送,并配合法院、检察院做好关于查办非法行医等刑事案件的出证、协查工作。

4、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审批行为,整顿规范医疗机构;探索建立整顿规范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管理机制。

5、加强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诚信建设和管理,完善信用制度建设,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行风。

6、协同县工商部门整治医疗机构非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第三组:宣传教育组。成员单位:县卫生局、县整规办、县广播电视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科信局、县行政执法局。

主要任务:

1、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披露非法行医的危害,增强群众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2、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查处情况。

3、开展有关医学常识的科普宣传。

四、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计划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其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科技、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法、违章在街路、广场上设置和张贴的非法医疗广告的行为,清理摘除非法行医牌匾。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9年1月1日—1月31日)动员部署阶段。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年度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和重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自查工作;针对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第二阶段(2009年2月1日—8月31日)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针对八项重点问题,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在此期间要加大监管力度,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法,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2009年9月1日—12月31日)阶段性总结验收阶段。集中整治结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案件查办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做法等内容进行认真细致地总结,做到案件查处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打非力度,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医疗卫生事业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要将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行为作为关心群众、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

(二)继续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按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部门的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联系,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全面展开。

(三)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严肃查办案件是打击非法行医的重要手段,也是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继续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主动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保证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注重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四)加大督查和稽查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工作落实到实处

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要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向城乡结合部、向社区延伸,实现监督重心下沉。各部门要对2008年底部署开展的阶段性总结评估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特别是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逐条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责任。还要普遍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工作抓得不紧不实的,要责令“补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积极、认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采取调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工作督查与案件督办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下级工作落实情况、整改情况、案件查办情况的督查、稽查工作,特别要抓基层、抓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等薄弱环节的落实和整改。对未履行职责,疏于怠于监管的部门,要依纪依法并按照《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追究有关行政部门监管不力的责任。

(五)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要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要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要将打击非法行医与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规范审批行为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逐步实现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行动方案范文第8篇

一、工作目标

以截污控源、清淤和河岸环境整治为主要手段,加强河道长效管理,确保2010年底前全面消除河道黑臭现象,实现全区河道水循环正常、水安全保证、水文化丰富、水生态良好、水景观优美的目标。

二、清河范围

“清河行动”对象为全区所有有黑臭现象的河道,其中列入市“清河行动”范围内的十四条黑臭河道(详见附表)为重点清河对象。

三、工作原则

(一)以块为主,区域联动。以河道所在镇(街道)为主体,区相关部门配合,与“河长制”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到责任、资金、措施“三落实”,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清河行动”实施到位。

(二)截污优先,综合治理。实施“清河行动”,首先要确保截污工作全面到位,在此基础上做好河道清淤工作,并尽可能做好河岸环境整治。

(三)因地制宜,“一河一策”。要充分考虑每条黑臭河道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综合整治方案,结合区域规划和河道周边景观开展综合整治,营造水清岸美的河道环境。

四、实施时间

1、2010年6月10日前,对全区范围内河道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黑臭河道情况,加快制定黑臭河道综合整治方案、截污控源方案和清淤方案。

2、2010年9月底前,完成黑臭河道的截污控源工作。

3、2010年11月中旬前,完成黑臭河道的清淤工作。

4、2010年11月底前,完成黑臭河道的河容岸貌环境整治工作,消除黑臭现象。

五、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实施“清河行动”,其中:区发改局负责做好“清河行动”综合整治项目的论证、立项工作;区监察局负责对“清河行动”开展情况开展督查;区财政局负责按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做好建设资金拨付工作;区建设局负责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和排水达标区创建,努力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确保黑臭河道所在片区排放达标;区水利局负责做好“清河行动”的协调组织工作,并对区级河道开展生态清淤;区农林局负责做好住家船的清理取缔工作,协调做好河道两岸绿化、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区环保局负责牵头制定黑臭河道的界定标准,确定“清河行动”整治河道名单,加强河道水质监测,抓好对截污接管单位废水排放的监管工作,督促排污单位做好内部整改和截污接管工作;区城管局负责做好沿河无证堆场和收旧收废点的规范、取缔工作,加强对市级重点河道综合保洁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清河行动”的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职人员,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清河行动”顺利推进。

(二)加快实施推进。各镇、街道要积极组织人员,迅速对辖区范围内河道开展调查摸底,加快制订综合整治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和现场办公等制度,加快实施整治项目,确保“清河行动”按区有关要求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