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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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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审计;高效税务风险控制

高校税收管理经常被高校管理部门忽视,内部审计在业务实践过程中,经常发现一些因税收政策解读不全面、税收筹划不合理等引起的审计关注事项。总体而言,高校税务风险主要是指高校因税收行为未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而导致利益受损的风险。它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显性风险,即纳税行为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或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刑事处罚以及声誉受损的风险;二是隐性风险,即对税法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度不够,形成了不必要税收负担,对学校和教职员工的利益造成隐性损害。因此,高校税务风险控制应该作为高校内部控制的一个重点来抓。

1高校税务管理的主要风险点

高校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纳税业务。个人所得税方面,涉税风险主要包括:年所得12万元及两处和两处以上取得收入的纳税;以各种名目发放给本校教师的补贴、奖金是否按规定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发放给外聘教师劳务费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向职工发放的各项福利,以及赠送给外单位人员礼品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所得税方面,目前《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于高校所得税的征缴还没有明确的、针对性的管理规定,大多数都是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执行。在涉税风险方面,主要是独立核算的校办企业、投资公司会计核算不合理、避税不合规、少缴、未及时缴纳所得税等问题。增值税方面,主要涉及科研经费“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变化、税收项目减免等方面。例如: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可以免征高校的技术转让税、技术咨询税等一些增值税。增值税的税收管理重点在控制隐性风险方面,如何合理利用现有优惠政策降低科研成本将成为高校增值税管控的重点。另外,房产税、契税、印花税在高校的经济业务中也有所涉及,但业务量少、金额相对较低,风险控制相对较容易。今后随着高校经济业务的拓展,可能会成为高校税务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

2高校税务风险控制策略

2.1提升税务风险意识

高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增强税务风险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多媒体渠道,如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向广大教职工及时宣传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增强全体人员的纳税意识;二是聘请税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财务人员或内部审计人员对各单位、各部门面对面进行税法政策宣讲活动,详细研读、剖析各项税法政策。三是对重点部门、重要课题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让一线财务人员熟悉掌握税收法规政策。通过宣传与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充分改善高校的税务风险管理环境,树立诚信纳税、合理合法避税的理念,有效实现对高校税务风险的管控。

2.2加强税收日常管理工作

高校税收风险控制的重点在于日常业务环节,从票据管理入手,加强对会计核算、纳税申报两个方面控制。(1)加强高校票据管理。票据管理是税务管理的基础,也是税务控制的主要风险点,票据管控是否到位将直接影响高校纳税工作的最终结果。各个高校应对涉票岗位工作内容及其分工、流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同时注意不相容职务控制。另外应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推行高校票据电算化和网络化管理,跟踪开票、收票、存根的具体情况,不断提高了票据管理的时效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差错、舞弊的发生,从而防止偷税漏税现象的出现。(2)加强控制税款申报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工作是涉税工作的核心环节,而税款的申报与会计的核算的正确性是密不可分的,财务信息的完整是高校税收业务内部监控的一项重要内容。具体而言,高校应当将各类收入按照应税、免税项目予以区分,例如,对现有的科研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设立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两个大类,然后对应税业务根据税种的不同分门别类地进行单独明细核算,充分利用税收政策,有效实现合理减税的目的。(3)积极开展纳税筹划工作。高校在确保依法纳税的同时,税收筹划工作也同等重要。高校税收优惠众多,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税收筹划应定位为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安排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工作之后,应配备专业人员开展该项业务。税收工作专业性强,操作不当会造成不良的后果,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二是应围绕一些税收政策,针对各高校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纳税筹划工作,要注重纳税筹划成本与节约效益之间的合理性。三是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研究税收政策变化,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必须有紧迫感,要注意税收优惠政策的时效性,不则不仅无法享受相关的优惠,甚至合法也可能会变成违法。

3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高校经济业务的日趋复杂化,税收风险控制工作越来越严峻。高校应稳步的、有序地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有效控制税收风险,充分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作者:郑梅娟 单位:武汉大学审计处

参考文献

[1]仰巍巍.基于内部控制制度的高校涉税风险管理[J].会计之友,2012(14).

税务风险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房地产;税务筹划;风险控制

1引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经济实力的增强,人们对于房屋的需求量增加,房地产现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税务筹划已处于现代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房价出现了爆炸性和持续时间长的增长,税务筹划也存在着较大风险。因此,优化资源配置进行税务筹划,拉低行业风险,才是稳控房价的重要途径。

2找出房地产面临的税务筹划风险

2.1国家政策风险。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发热,很大程度上依赖着政府政策支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房地产行业为我国国民经济消费水平有着重要作用,推动着经济的发展。而房价的居高不下使得房地产企业处在整个市场体系的风口浪尖。此时虽然政府会根据国民经济状况随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调整,但是房地产行业容易造成对税务政策不理解的现象,从而导致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2.2房地产行业运营风险。房地产企业是房地产行业的重要组成成分,整个行业的发展前景与社会经济生产活动有着密切关联,如果房地产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未重视税务筹划的投入,税务筹划政策不合理,就容易让企业在经济发展上陷入困境,甚至导致严重经济危机。员工是企业经营的动力,没有员工就没有企业生存的动力。员工情况,包括个人素质差异、员工流动性等情况,都是可能导致企业运营风险的重要因素。2.3法律风险。我国房地产事业取得不断进展,关于房地产事业税收筹划的法律法规却未得到同步发展和健全,在房地产税务问题上,房地产事业的税务筹划工作人员和政府税务机关的税务人员产生了较大的分歧,这些都是由于政府缺乏完善的税务筹划体制机制对房地产事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再者我国大部分企业对税收筹划未能全面理解甚至出现偏差,在进行实际操作的时候容易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出现偷税漏税的行为,从而在房地产领域产生违法犯罪的风险。

3分析税务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

首先国家对于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政策变动大。我国税收政策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在不断调整优化,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也在变动中。我国颁布的关于房地产税收的法律法规仍不够完善,缺乏良好的税务筹划环境。其次,缺乏完善的税务筹划制度。政府并未颁布完善的相关税务筹划制度,致使对房地产行业税务筹划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够,房地产企业容易在税收筹划上出现误差。然后,没有深刻了解税务筹划在房地产行业的作用。税务筹划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都对其有些极大影响,因此房地产行业过度依赖税务筹划是不可取的。最后,税务筹划工作人员未树立良好的风险意识。税务筹划需要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该行业发展进度以及政府的税务政策来做出相应的税务筹划,减轻企业税务负担。但影响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因素复杂、变动大,存在着较大风险。

4加强对房地产税务筹划的风险控制的措施

4.1国家对房地产税务实行科学筹划,防范风险。在法治社会前提下,房地产行业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条框下运行,遵守法律法规,房地产企业有关部门应当准确了解国家和政府关于房地产行业税收的政策和法律规定,税务筹划工作人员也应当根据法律政策来进行税务筹划,明确房地产行业应当缴纳的税务及其基本市场发展要求。国家必须做好科学的筹划,来防范房地产税务风险,深入了解国家和政府的法规和政策,使得房地产企业的经营与国家法律政策相联系,让房地产行业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节省产业成本,防范发展风险。4.2建立健全税务筹划制度。国家通过税务筹划制度来对房地产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从而建立集中高效的税务筹划管理制度。这种制度有利于税务机关开展政府相关工作,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人员的工作也能在税务制度的监督下有效完成,让政府与房地产行业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处于优势地位。4.3正确认识房地产税务筹划的作用。税务筹划工作能够降低房地产的运营风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税务筹划需要根据房地产行业所收集到的数据,与房地产实际运营状况相结合,做出切合实际的税务筹划举措。但在市场经济不断变化发展中,房地产的数据信息和实际运营情况也在不断更新变化,因此需要正确认识税务筹划的作用,不过分依赖,也要注意及时掌握相关信息。4.4房地产行业工作人员要树立风险意识。房地产企业对税务筹划方面的专业人才需求大,这也要求相关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房地产行业受国家政策、其他行业和公民等因素影响,因其因素变化复杂,要求税务筹划工作人员树立风险意识,要有较强的适应能力,高度的责任意识,同时企业应当采取措施提高税务筹划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素质。

5结语

综上所述,税务筹划是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如何加强房地产税务筹划的风险控制则是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重要课题。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下,房地产企业利用税务筹划风险控制措施,防范风险,推动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余德梅 单位:海口中上财经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税务风险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税收执法风险防范

一、税收执法风险的概念

所谓执法风险,就是具执法资格的国家公务人员在执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存在有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行为执法或履行职责,侵犯、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给国家或人民群众造成一定的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以及应履行而未履行职责,所应承担的责任。税收执法作为国家行政执法的一部分,承担着为国聚财,堵漏增收的重任。正是由于税务机关是国家财政收支的关键部门,已越来越成为国家纪检监察部门关注的对象。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公民和法人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如果我们的税收执法人员不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变执法观念,克服随意执法的老毛病,就随时存在着执法风险,小到经济损失,大到触犯刑律。

二、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意义

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意义就在于保障税收执法部门有一个安全的税收执法环境,起到稳定队伍,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的目的,从而促进税收工作效率,更好地维护税法的尊严。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保障税收执法安全的意义主要应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维护税收执法人员的切身利益。如果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今天这个受到纪律处分,明天那个受到法律制裁,将严重影响税收执法队伍的稳定,不利于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因此,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保障税收执法安全是保护同志、稳定队伍的基础,是内树正气、外树形象的关键。

二是树立税收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如果我们的税收执法人员能够时刻保持执法风险意识,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同时做好税收服务,努力化解征纳矛盾,不仅能够降低执法风险,而且能够很好地树立自身以及整个税收执法队伍的形象。反之,如果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手段粗暴,就会造成征纳关系紧张,降低自身执法安全系数,增大执法风险,损害执法队伍的形象,使税收执法工作处于被动。因此,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保障税收执法安全也是树立税收执法机关良好形象的根本。

三是确保税收征管质量和税收收入。如果税收执法人员能够始终保持执法风险意识,就能确保政令畅通,使各项税收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得到很好地落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克服麻痹心理,确保尽职尽责,应收尽收。

三、税收执法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是执法不严被追究责任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不能严格依法治税,执法随意性大,疏于管理、、推诿扯皮、处罚不当、违法不究等行政不作为问题。如某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税收管理中未深入实地进行税源巡查,工作蜻蜓点水、敷衍了事,从而造成多起纳税人采取假停业、假转非手段偷税的事件,被群众举报后受到行政处分。

二是执法水平低引发执法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是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程序不清,使用税务文书及引用法律条文错误,职责履行不到位;另一方面是粗心麻痹,工作不细致。如纳税人的税款已缴纳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却未及时解除而造成执法过错。又如某税务所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一名税务人员一时冲动拉下了动力电闸,使企业正常生产突然中断而造成经济损失,经行政诉讼败诉而被判行政赔偿。

三是执法腐败,被处罚。主要表现为一些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淡薄,不严于律己,执法不公等问题。如某税收管理员乱拿商户的商品被举报受到行政处分;又如某税收管理员超标准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而被查处。

四是执法不文明引发执法风险。表现为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手段粗暴,诱使征纳双方矛盾激化,恶化执法环境等问题。如原项城市公安局驻国税局公安特派室干警李某在协助某税务所工作时,因酒后出警被检察机关查处。

四、税收执法风险的类型

就税收执法风险的类型而言,笔者认为,分为刑事责任风险和行政责任风险两个方面。

(1)刑事责任风险

所谓刑事责任风险,就是指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较为严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对税收执法人员而言,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执法行为主要有以下7个方面:

1、。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法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过去有“小小专管员,权力大无边”的说法,就是纳税人对部分税务干部越权执法行为的不满意看法。这种行为目前在极个别同志身上仍然存在。

2、。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税务人员一般是指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不检查纳税的情况,遇有征税阻力不采取措施、不向上级报告等。这部分人往往因为缺乏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求上进,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马虎行事。一时失足将造成千古恨。

3、索贿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受贿有大有小、有轻有重,利用职务之便,随意索取纳税人钱物,有的甚至要人一条香烟、一双皮鞋、一件饮料等,其结果就容易酿成大祸。这在一线执法人员中不敢说没有。

4、不移交刑事案件。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应移交而未移交的涉税案件除了得到纳税人的好处不移交外,往往是因为纳税人认错态度较好,并且愿意接受处罚或说情求饶等因素,使部分法律意识淡薄税务人员认为,只要补税、罚款能顺利入库便万事大吉,容易放弃对这些犯罪行为予以严厉的法律制裁,以儆效尤。

5、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司法、公安、安全、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大量的涉税案件证实,如果没有税务人员的参与或出谋划策、,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发票等行为又怎能轻易屡屡成功呢?其事实令人震惊,其教训无比惨痛。

6、、不征少征税款。是指税务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纳税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不征少征。

7、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是指税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

以上这些错误的执法行为如果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或情节严重的,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承担刑事责任风险。

(2)行政责任风险

所谓行政责任风险,就是指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较轻,尚未触及刑罚,但应受到系统内部党、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的风险。因此,行政责任风险主要包括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类型。

1、党、政纪处分。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5种形式。政纪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种形式。

党、政纪处分虽然不存在限制人身自由的风险,但却足于影响个人的政治前途及人生命运。如有一位税务干部,工作积极认真、工作业绩也很突出,就在上级考虑拟对他进行提拔重用的时候,该同志却不慎遗失了一份空白完税证而受到警告处分,同时上级也取消了拟对他认命的决定。

2、经济处罚

经济处罚很简单,就是让出现执法过错的人员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作为惩罚来刺激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近年来,国税部门通过大量的工作实践并依靠计算机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管人”措施。《全员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就是这套机制的核心内容。它通过对每一位人员及每一个岗位的合理划分,明确了详细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对照每一项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对工作任务的影响程度,设定相应的分值及款项。对应尽而未尽到的职责和未完成工作目标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扣分扣款。

由此可以看出,行政责任风险主要为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

五、执法风险产生的根源

一是政策因素引起的执法风险。政策性风险主要表现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上。各级单位为了更好地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往往都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详细、更加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规定。这些办法和规定虽然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却忽视了对本系统人员的法律保护,一旦出了问题,也为司法机关追究税务人员的责任提供了依据。如目前大力推行的纳税评估方式,既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又缺乏规范的操作规程,就是国家税务总局临时制定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其操作性也不是很强。各基层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方式各不相同,管理不像管理,稽查不像稽查,隐患较大。像纳税评估税款的定性及入库问题,在当前使用的“综合征管软件V2.0”中就没有这一模块,如果按“查补税款”入库,就变成了稽查模式;如果按一般申报入库,又变成了征管模式。有些税务机关为了取得纳税人的配合,向纳税人宣传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开展的一项优化服务措施,在纳税评估中发现的偷税行为也不转交稽查处理。又如税务机关为了方便管理制定了各种纳税管理办法,像《停歇业管理办法》、《转非、注销管理办法》等,这些在法律上应视同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出的约束双方的要约式行为,在实际执行中,税务机关往往根据自身需要而随意朝令夕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毁约。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解决,一旦被司法机关抓住把柄,就会带来严重的执法风险。

二是内部因素引起的执法风险。一是税收执法人员业务不熟,违反执法程序引起的执法风险。部分税务执法人员不思进取,得到且过,不深入学习和钻研税收业务,不懂装懂,凭感觉、凭经验、凭关系执法而造成执法错误。二是税收执法人员对税法及相关法律的理解有偏差,执法质量不高。如制作税务执法文书不严谨、不规范,使用文书或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执法中不注意收集证据或收集的证据证明力不强等,给行政相对人或司法机关追究留以口实。三是执法人员随意执法留下风险隐患。如在进行纳税检查或送达税务文书时,因熟人熟脸而不出示税务检查证明或一人前往等。四是因惰性引起的不作为而产生的风险。如漏征漏管户的管理跟不上。五是税务人员、、带来的风险。如不征或少征税款,徇私出售发票,虚假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得了好处不移送达到刑事标准的稽查案件等。

三是外部环境导致的执法风险。这方面主要是来自地方政府对税收工作的干涉。在当前各地都在努力发展经济的大环境下,部分基层地方政府把依法治税同发展地方经济对立起来。为了招商引资,搞活地方经济,私自出台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干预税收执法,然而出现问题以后还要税务机关承担责任。另外,税收立法与我国法律体系之间仍存在不协调,使税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不通畅,造成相关部门协税护税意识不强,影响了税法的实施效力,容易形成执法风险。还有,随着法律的逐步普及,公民、法人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使税收执法风险的变数更大。因此,国税部门在征管理念、执法体制、征管方式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仍需不断改进和完善。

六、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研究执法风险的目的就是为了防范与化解执法风险,从而有效保护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全面提高执法效率。要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就必须围绕着建立平安国税、和谐国税、阳光国税、效能国税而展开,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防范意识

各级税务机关都要把防范执法风险、构建平安国税切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为基层执法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确保国税人员的执法安全性。

(二)要摒弃“权治”思想,克服“人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

税务机关要强化对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和“执法风险”的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税收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自觉地学法、遵法、守法,让“法”深入人心,克服执法上的侥幸和麻痹心理。超级秘书网

(三)要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一是要求税务机关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针对本系统的每一个岗位制定出相应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及追究实施办法,做到有章可循,理顺执法规程。二是要求税务人员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自觉依法行事,努力克服执法随意性,尽力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从而提高执法质量,规避执法风险。

(四)要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一是税务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时候要注意文件的合法性,避免与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而引起的风险。二是税务机关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时候,不能拍脑瓜、想当然,而要经过认真的研究、充分的论证,切实注意对税务干部的法律保护。三是税务人员要尽力做好本职工作,避免因自身工作失误而引起的风险。四是税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行政而引起的风险。

(五)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要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税收执法人员就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够正确开展税收执法活动的综合素质。这些素质包括正确的思想观念,端正的工作态度,必要的法律知识,熟练的业务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术以及协调能力等。因此,税务机关应统筹兼顾,有的放矢,有针对性的加强税务人员的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尽可能地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六)要强化税法宣传,做好行政协调,力求社会广泛支持,努力构筑税务部门与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的和谐关系

在税收执法活动中,如果能做到让纳税人或相关人员理解、支持、配合税收工作,那么就会减少或降低执法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完成税收任务。要做到以上工作,税法宣传是必不可少的。多年来,税务部门在进行税法宣传时比较注重纵向宣传,即对纳税人的宣传,忽视了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橫向宣传。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有些工作如果得不到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得不到有关人员的理解,就很容易使工作陷入被动或僵局,这不仅不利于税收执法工作的开展,而且会提高执法风险系数。因此,在强练内功的同时,做好税法宣传,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构建平安国税,创建和谐国税,才能有效保障税收执法和税务干部的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务风险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字】企业;税务风险;措施

现在,我国的一些中小型企业受到国内和国际的双重压力。在饱受国内经济危机压力的同时,还会受到很多大型企业和国外企业的施压,虽然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去减轻中小型企业的压力,但是就目前来看,这些政策所起到的作用并不是很大。其实企业能够找到很多的方法去走出困境,如果能够把企业的税务风险降到最低,那么企业的资金运转就可以保证了,这也是中小型企业难以发展的最大阻碍。

1 税务风险防范和控制的一些特点

风险其实就是企业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一些不定因素。每个企业最终的目的都是要取得相应的利润,不过,想要盈利需要我们对企业面临的风险进行有效地控制,这样企业才能够一直正常的发展下去,假如企业的盈利风险非常高,那么企业很可能会因为这些高风险而导致盈利失败,严重的会对企业造成难以想象的影响。其实税务风险指的就是企业税务责任的一种不定性,每个企业都不能避免出现税务风险,因为每个企业都需要交纳一定金额的税款。每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回遇到税务问题,下面我们就税务风险的特点和控制税务风险的一些方法进行简单的描述。

1.1 税务的合法性

所谓的税务合法性指的就是企业必须要把税务风险控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税款是由国家征收的,在税收方面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企业有纳税的义务,所以,每个企业都应该依法纳税,同时相关的税务机关也必须要进行合理的税款征收,偷税漏税都是违法行为。所以,企业应该在相应的风险之上对需要征收的税款进行审阅,相应的纳税规范必须要在国家法律和相应法规的规定之内进行,企业需要进行依法纳税。

1.2 税务的规划性

企业肯定是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税款的,在进行税款缴纳之前,需要对税务进行合理的规划,只有通过规划才能够让税务的风险有一个比较明显的下降。只有当企业通过交易之后才会产生一定的增值税或者是相应的销售税;当企业的收益完成之后再进行税款的缴纳,也只有把所有的税款全部缴纳之后,剩下的才是企业的到的利润。所以,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的时候,一定要做好税务缴纳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税务风险降低的可能。

1.3 税务的目的性

税务的目的性主要是对纳税人进行一个比较合适的风险规避作用,想要有效的降低税务的风险就必须要明确纳税的目标,并且需要进行专业的设计和管理,对税务风险中的一切活动都必须要进行合理的规划,这样企业的税务风险就可以有一个比较明显的降低了。企业在进行税务风险规避的时候,主要是对一些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控制和把握。

2 怎样加强对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

2.1 建立纳税管理部

建立起比较专业的纳税管理部对一个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一些大型的企业更需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纳税管理部门,因为这样才能够加强对税务风险的控制。目前我国的很多大型企业已经涉及到了经济复杂化的问题,而且越来越多的企业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着,与此同时纳税管理工作也变得越来越困难。最近这些年来,我们国家的很多企业,对纳税风险控制不够好导致因为企业税务问题比较多,同样国际上也有很多企业因为这一问题而遭受了非常严重的损失。“定时炸弹”这个词语就可以很好的形容企业对税务风险的恐惧和无可奈何。所以,我们就可以通过以上的这些例子看到,企业需要建立起相应的纳税管理部门,这样企业的税务风险就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了,这是企业内部税务管理方面和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的结合,只有这两方面能够充分的结合起来,才能够保证企业能够免受税务带来的损失,企业才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发展。与此同时,企业建立起来的税务管理部门还是企业管理组织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因为税务管理部门能够对企业需要缴纳的金额有一个很好的定位,这样就可以保证企业的资金流转正常进行了。

2.2 聘用高素质的纳税管理人才

如果企业想要加强对税务风险的控制,那么就一定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这样就需要很多的高素质管理人才。税务管理工作之所以那么繁琐,是因为我国出台的税收政策变化比较大,而且数量多,所以,负责企业税务管理的人员必须要不定期的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保证能够掌握最新的税务知识。想要提高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我们需要做到下面这几点:

2.2.1 加强对管理人员法制观念的训练

企业应该努力提高每一位税务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对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道德修养要进行综合训练,在强化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综合能力的同时,还应该建立起相应的监督制度,让每位工作在税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能够依法执行自己的任务,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的出现,这对管理人员和企业都是非常重要的。

2.2.2 增强对业务的学习

想要把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做好,首先税务管理人员都应该拥有比较宽范的理论知识,和相应的基本功。有一些税务管理人员并没有真才实学,他们是在靠他们的一纸文凭吃饭的,在工作过程中也没有进行相关的学习,所以,在短期内他们可能还能够胜任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不过时间一长他们的缺点就完全暴露出来了,他们最终也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被企业解雇。企业的财务人员应该不断的学习心的业务知识,并想方设法去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这样在面对比较复杂的税务问题的时候,才能够选择正确的方法去处理问题,对企业才能够有更多的贡献。

3 结语

总而言之,现在我国在税收方面提出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完善,与此同时国内经济危机的大环境给很多的企业也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所以企业必须要做好税务风险的预防工作,并对这些工作进行很好的控制。

【参考文献】

[1]张晓.基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税务风险管理.期刊论文.商业会计,2011年3月.

税务风险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提要: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自身经营或投资活动的适当安排,在不妨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达到税负最小化的目标。本文首先介绍了税收筹划的概念,以及税收风险的概念和特征,针对税收风险提出了防范的措施。

税收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即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因此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首先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合理预测筹划成本和筹划收益。所谓筹划收益指的是纳税人因税收筹划而取得的税收利益,通常是由于采取税收筹划方案而减少的税收,而筹划成本指的是因选择筹划方案而付出的额外费用或放弃其他方案的机会成本。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及特征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企业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前选择和规划,利用税法给予的对自己有利的可能选择与优惠政策,选出合适的税收方法,从而使本身税负得以延缓或减轻的一种行为,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一种行为过程。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特征

1、政策导向性。税收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国家的产业政策、生产规划布局均体现在税法的具体条款上。属国家鼓励的产业往往少征税款;属国家需要限制的产业,则大多加重征税。而企业税收筹划,则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的,以税法为依据,并在深刻理解税法精神和有多种应税方案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做出缴纳税负最低的抉择。

2、选择最优性。因为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为此某项经济行为,当税法有两种以上的规定可选择时,或完成某项经济活动有两种以上方案供选用时,就存在税收筹划的可能。也就是说,企业税收筹划就是在若干方案中选择税负最轻或整体效益最大的方案。

3、事前筹划性。税负对于企业来说是可以控制的,也就是说,在应税义务发生之前,企业就可以进行事先的筹划安排。如可利用税收优惠规定,适当调整收入和支出,对应纳税额进行控制等。这从税收法律的角度来讲,税收要素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从理论上讲,应纳税额也应由法律明确规定,但目前法律所规定的却仅仅是税收要素,如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基、税率、税收减免等,而无规定纳税人税基的具体数额,这就给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来减少税基提供了可能。

4、成功性不确定。企业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先安排,涉及较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其成功率并非百分之百;同时,企业税收筹划的经济效益也是一个预估的范围,不是绝对数字。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尽量选择成功概率较大的方案。

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

(一)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定义。风险是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风险不仅包括负面效应的不确定性,还包括正面效应的不确定性。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决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结果同样具有不确定性。税收筹划风险是筹划结果的不确定性。风险管理中人们更关注的是风险的负面效应,即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因此,对税收筹划风险我们还可以这样理解:税收筹划风险是纳税人的财务活动和经营活动针对纳税而采取各种应对行为时,所可能出现的筹划方案失败、筹划目标落空、偷逃税罪的认定及其由此而发生的各种损失和成本的现金流出。

(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对税收筹划风险成因及其防范进行研究,从而达到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减小风险损失,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税收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税务筹划者利用国家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活动以达到减轻税负目的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总体上看,政策风险可分为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第一,政策选择风险。政策选择风险,即错误选择政策的风险。企业自认为所作出的筹划决策符合一个地方或一个国家的政策或法规,但实际上可能会由于政策的差异或认识的偏差受到相关的限制或打击。由于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时空特点,因此税务筹划人员首先必须了解和把握好尺度。第二,政策变化风险。国家政策不仅具有时空性,且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其时效性也日益显现出来。

2、不依法纳税的风险。选择纳税核算方法是进行税务筹划的重要手段,有时纳税核算方法从表面或局部的角度看是按规定去操作了,但是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准,造成事实上的偷税、漏税、避税,从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如某服装厂接受个体经营者代购的纽扣,由于未按要求完成代购手续,被税务机关确认为接受第三方发票而受到查处就是一例。

3、信息风险。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务筹划业务,纳税人通常聘请税务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往往会使税务筹划处于盲目状态。如果税务筹划专业人士对纳税人了解不够或者纳税人故意隐瞒有关信息,就会导致筹划人员提出不当的方案,从而发生信息风险。

4、筹划方案不被税务机关认同的风险。进行税务筹划,由于许多活动是在法律的边界运作,税务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本来就很模糊,比如税务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等,况且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可能导致纳税人实施的税务筹划方案不被税务机关认同的风险。5、投资扭曲风险。建立现代税制的一项主要原则应是税收的中立性,即中性原则,纳税人不应因国家征税而改变其既定的投资方向。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纳税人往往因税收因素放弃最优的方案而改为次优的其他方案。这种因课税而使纳税人被迫改变投资行为给企业带来机会损失的可能性,即为投资扭曲风险。这种风险源于税收的非中立性,可以说,税收非中立性越强,投资扭曲风险越大,相应的扭曲成本也就越高。

三、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

针对上文提到的税收筹划风险,提出了以下防范措施:

(一)提高税务筹划的风险意识。确立法制观念,认真选择,避免筹划手段选择上的风险。税务筹划的规则决定了依法筹划是税务筹划工作的基础,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法规是进行筹划工作的前提,一项违法的税务筹划,无论其成果如何显著,注定是要失败的。这就要求企业自身应做到依法诚信纳税,办理税务登记,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系统,完整、真实和及时地对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准确计算税金、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树立风险意识。

(二)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政策变化趋势。由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复杂性,税收筹划的风险无时不在。因此,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到筹划方案的风险,然后再作出决策。即税法常常随经济情况变化或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断修正和完善,其修正次数较其他法律规范更频繁。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收集和整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涉税事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立法宗旨,适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确保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在税收法律的范围内实施。

(三)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素质。税收政策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因此进行税务筹划就是要不断研究经济发展的特点,及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这也要求不断增强筹划人员素质,使他们对税收政策有很好的了解,同时也可避免筹划具体执行上的风险,这就要求筹划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必须够“专心”,一方面要提高筹划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具体需求,专心培养使用或聘用专业化的筹划团队,优化筹划队伍的素质结构,使其能力得以充分发挥;另一方面要给予筹划队伍足够的信任,尽量减少对筹划具体操作的人为干扰,使筹划人员能专心开展工作,从而将筹划执行过程中的风险降至最低。

参考文献:

[1]苏强.企业税务筹划误区及风险防范,兰州商学院学报,2006.1.

[2]吕建锁.税收筹划的涉税风险与规避新探,山西大学学报,2005.5.

税务风险论文范文第6篇

1、开题报告的功能

撰写开题报告的目的,是要让指导教师了解:选题的目的、意义、自己做这个题目的优势、方法和成果等。

开题报告是在学生接到教师下达的毕业论文任务书以后,由学生撰写的对于课题准备情况以及进度计划作出概括反映的1种表格式文书。报告书须用中文书写,在导师指导下由学生撰写,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学院审定后生效。

指导教师要帮助学生作出如下判断:课题所确定的问题有没有研究价值,题目的大小是否合适,所选择的研究途径和方法是否可行等。

学生在得到批准后按开题报告的安排来开展论文写作。

2、开题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1)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所做课题的提纲和方案论证,含论文的主要目的、论点、论据等。对研究要说明的主要问题给予粗略的但必须是清楚的介绍

(2)方法及其预期目的:在开题报告中,学生要说明自己准备采用什么样的研究方法,如:调查研究中的抽样法、问卷法、论文论证中的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写明研究方法及措施,争取在这些方面得到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建议。预期目的是要对研究最终达到的结论进行说明。

(3)进度计划:毕业论文的创作过程是分阶段进行的,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在时间安排上,要充分考虑各个阶段研究内容的相互关系和难易程度。千万别前松后紧,虎头蛇尾,完不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任务。

(4)参考文献资料:在开题报告中,应列出主要参考文献,这从另1侧面介绍自己的准备情况,表明自己已了解所选课题相关的资料,证明选题是有理论依据的。在所列的参考文献中,须至少填写8项(至少含2篇外文资料),且每项的内容须齐备,须包含书名、作者、出版年和出版社名称。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一:

一、论文题目:中国上市公司效绩评价体系的探讨

二、课题研究的意义(总述)

我国上市公司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截止XX年底,我国上市公司已达到1174家,总股本超过5050亿,其中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328亿,市价总值高达5.55万亿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8%,约有股民6800万人,约占城镇人口的40%,资本市场规模越来越大。

据统计,截止XX年底,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0547亿元,实现利润1519亿元,分别占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32%和63%,国有上市公司已成为我国各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在国有资产质量上,上市公司已成为优良资产的富区,同时上市公司也成为中国人投资的主要领域。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上市公司不仅会得到更大更快的发展,而且会显示出更重要的作用。但也不可否认,在我国上市公司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上市公司整体业绩下滑,竞争力下降,据资料反映,XX年我国上市公司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为0.136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0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53%,比上年同期下降22.55%,有151家公司亏损,亏损面为12.67%,较上年又进一步扩大;

二是部分上市公司内部违规现象严重,据了解,XX年有100家上市公司因各种违规问题而受到证监委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查处;一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虚增业绩,大肆圈钱,极大地打击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心;

三是二级市场投机行为盛行,一些机构操纵股价,牟取高利,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秩序。为了解决我国上市公司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就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有效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和社会的监督职能,加快建立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机制,全面净化证券市场的环境。要实现这一目标,有效的手段之一是建立上市公司的效绩评价体系。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对我国国有企业制定了效绩评价制度,并正在逐步推开,但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还没有建立这项制度,所以本文的研究是有实际意义的。

三.本文研究的内容(提纲)

本文拟从四个方面探讨上市公司效绩评价体系的建立。

第一部分主要从六个方面阐述建立我国上市公司效绩评价体系的意义,这六个方面是:

(一)有利于国家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二)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建立科学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三)有助于对上市公司经营者业绩的全面考核。

(四)有利于引导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

(五)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形象意识。

(六)有助于投资者的理性投资。

第二部分主要从三个方面论证建立我国上市公司效绩评价体系的可行性。这三个方面是;

(一)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上市公司开展效绩评价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我国上市公司现有的基础比较好,更适合效绩评价工作的开展。

(三)政府有关部门、投资者、和上市公司比较支持上市公司开展效绩评价工作。

通过上述两个部分的分析论证,说明我国建立上市公司效绩评价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三部分是本文要研究的重点。

提出上市公司效绩评价体系的设计方案。设想从五个方面构建上市公司效绩评价体系框架。这五个方面是:

(一)全面阐述和分析效绩评价体系六个基本要素的内容、作用。

(二)重点研究效绩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是效绩评价的核心,初步思路是参照国有企业效绩评价体系指标体系,结合上市公司现状和特征,设计上市公司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权数配置。

(三)确定评价标准采用行业标准和评议参考标准。

(四)制度评价方法。评价方法考虑采用工效系数法和综合判断法。

(五)提出组织实施的方法。建议在起步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部分是实例分析。

运用本文设计的效绩评价体系对某一家上市公司XX年度效绩进行评价。

四、本文研究的结果。

通过本文的研究,一是旨在引起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建立上市公司效绩评价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为有关部门研究和制定上市公司效绩评价体系提供参考;三是从理论和实践老感两个方面提高本人的专业知识水平。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二: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对赌”作为美国式创业融资契约的重点条款之一,当十年前PE进入中国的同时,这一机制便作为舶来品同时被引入到PE与融资公司的谈判桌上。2006年12月,《美国风险投资示范合同》在国内公开出版,对赌协议的相关条款被全面引入,对国内广大企业家和投资者都具有相当大的启发意义。自从蒙牛与摩根士丹利、鼎晖及英联投资等投资银行签订对赌协议以后,我国兴起了一股前所未有的对赌协议签订热潮,凯雷投资控股徐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和美林银行等投资恒大地产、英联投资等投行并购太子奶集团等都签订了对赌协议。

对赌协议作为典型的舶来品,已经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其生长的土壤,便是私募股权投资领域。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重要参与主体,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最近两年迅速成长。“2007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金额将突破150亿美元,而2006年,私募股权投资金额为117.73亿美元;目前,我国的私募投资基金存量已有1万亿元人民币左右;未来两三年内,私募股权基金将逐步成为影响市场的主力资金之一。”对赌协议是私募股权投资中经常使用的条款,其发挥的作用可谓翻云覆雨。随着私募股权投资在中国的逐渐发展,对赌协议的应用也必将与日俱增。

对赌协议的履行引起现金和财产流动,就可能产生所得税负和一系列所得税问题。然而,我国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对赌协议下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则;另外,履行对赌协议所产生的支出行为和所得性质的认定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没有其他相关规则可以适用,这给对赌协议双方支出与所得的所得税处理造成不确定性。在我国典型的“对赌协议”案例中,可知且已明确的税务处理是:创元科技-司贵成对赌一案中,司贵成对全部转让股权所得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后期为履行对赌协议,向投资目标公司——高科电瓷“补偿”的673.57万并未获得退税的待遇。对获得“补偿”的目标公司或投资人应当进行何种所得税处理,并没有充足的先例和资料,税务机关也未给出权威的规则。

对赌协议所得税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一方面,根据国内的对赌协议案例,业绩补偿金额少则百万,多则数亿,可能产生的所得税金额亦十分巨大。有学者将国内较为熟知的对赌项目及其运作情况进行归纳分类及不完全统计分析,截止2011年对赌协议成功的比例仅为23%,失败和中止合计占63%,另有14%还处于运行之中。对赌协议的失败率之大,可能导致更多不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随着对赌协议的发展,成功的对赌协议还可能产生投资者向管理者或目标公司的现金和股份流动,所得税问题将会成为对赌协议设计必须考虑的因素。

另一方面,对赌协议所得税问题涉及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主体。对赌协议进入国内初期,投资主体主要是外资背景的大型金融投资机构,如摩根士丹利、鼎晖、高盛、英联、新加坡PVP基金等,随着对赌协议被广泛运用,国内私募基金也逐渐成为对赌协议中的投资主体。融资方一般都是国内具有良好成长性的民营企业,如蒙牛、永乐、雨润、太子奶等。这些民营企业的大股东多数兼任经营者,拥有企业股份,也是企业的实际操纵者。根据国内案例,签订对赌协议的融资者除个人股东外,还有为数不少的持股公司。巨大的所得额和25%的税率,使对赌协议的主体不得不考虑所得税对履行对赌协议和公司资金流的影响。不确定的所得税处理规则,不仅会造成税负上的不公,还会影响资本市场和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

基于以上背景,本文以对赌协议关系下的所得税处理为主题,在区分不同对赌协议类型、分别确定业绩补偿性质的基础上,对投资者、目标公司、股东或管理者的所得和支出涉及的所得税处理进行探讨,并提出自己的观点。该选题有以下几点意义:

1.完善对赌协议相关的法律规范

对赌协议在我国法律背景下运行遭遇诸多障碍,需要立法或执法机关作出明确规范。税务处理的不确定性也给对赌协议的运行造成了法律风险。对该主题进行研究,可以为相关法律规则的出台提供参考,减少对赌协议的法律障碍,促进对赌协议在更加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2.统一纳税机关的征税行为,提高征缴效率

由于对赌协议的所得税处理存在分歧,税务机关的征缴行为也将面临混乱的状态。对该主题进行研究,能够发掘更加合法、合理、公平的处理规则,统一税务机关的征缴行为,并为其提供理论上的支持。同时,了解对赌协议税务处理的理论和实际操作问题,有助于税务机关加强征缴能力,提高征缴效率。

3.确定企业的融资成本,减少企业的税收风险

不管是对赌协议中的哪个主体缴纳所得税,巨额的税款都可能转嫁到融资企业身上,大大增加其融资成本,加大融资困难。直接的税负对融资企业的资金流动会造成重大的影响,甚至可能决定一个企业的命运。税务处理的确定能够使企业确定融资在税务上的成本,减少税收风险,避免突然到来的巨额税款打乱企业的经营计划,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4.为企业的对赌安排提供税收筹划上的参考

由于对赌协议具有丰富的形式供投融资双方选择,而不同的对赌安排可能产生不同的税务处理,因此,可以选择税负较轻的对赌形式,减少企业负担,

资料共享平台《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http://unjs.com)。通过对对赌协议所得税处理的研究,可以从税法的角度对不同的对赌安排进行分类,确定其具体的税务处理,供企业选择适合自己且税负较的额对赌安排。

5.丰富税务研究内容,为资本市场的税务研究提供切入点

实务中的对赌协议形式繁杂,并具有复杂的法律关系,能够为税法学者提供丰富的研究课题。对赌协议已成为跨国投资和国内私募中被广泛使用的规则,税法学者可以此做为切入点,对资本市场上的税收问题进行更为深入和广泛的研究。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国内研究现状

对赌协议首先成为中国企业界和投资界的热门话题。但国内市场上关于对赌协议的专著并不多见。除了在期刊网上可以看到关于对赌协议的论文外,有关对赌协议的论述散见于风险投资书籍的某一章节或某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以及新闻报道或从事非诉业务的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刊物里。这些研究成果集中于对赌协议的基础理论、运行机制、风险防范、利弊比较、在我国运行中产生的问题和具体案例分析等。例如任栋的《玩味对赌君》、深圳证券交易所匡晓明的研究报告《创业投资制度分析》的对赌协议一章、夏翊的《“对赌协议”的运行机制分析——以蒙牛乳业为例》、姚泽力的《“对赌协议”理论基础探析》、徐光远的《创业企业签订“对赌协议”的风险控制》、王燕等的《对赌协议:天使与魔鬼的博弈》、陈淑卿的《“对赌协议”在我国企业中的运用》等。

法学界对对赌协议的法律属性进行了比较广泛研讨,实务领域也对对赌协议在适用中的法律障碍进行了全面的介绍,这其中有杨占武先生的《对赌协议的法律问题》、谢海霞女士的《赌协议的法律性质探析》以及李岩先生的《对赌协议法律属性之讨》,但是全面介绍对赌协议的专著还没有,大多是附在私募股权研究之中,作为一个小节进行介绍。这之中主要有李听肠、杨文海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理论与操作》、周炜先生的《解读私募股基金》以及李寿双先生的《中国式私募股权投资—基于中国法的土化路径》。数篇硕士论文对对赌协议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相对全面介绍和分析,例如殷荣阳的《对赌协议法律问题研究》和唐蜜《中国法律环境下的对赌协议研究》等。上述文献资料对对赌协议的法律属性在我国大陆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对对赌协议使用程中融资方如何降低自己的风险提了不少好的建议。

对赌协议进入税务界的研究视野起因于2011年末到2012年初肖宏伟、赵国庆、王骏、李利威等几位税收实务专家对几起对赌协议所得税问题的讨论。目前对对赌协议所得税问题的研究还仅限于实务界。笔者查到最早的相关文章是肖宏伟于2011年中期发表的《定向增发收购股权后发生补偿利润的税务处理》,之后的研究成果有赵国庆的《定向增发资产收购—业绩不达标触发补偿的税务探讨》,肖宏伟的《愿赌服输、覆水难收国美诉陈晓案与以股权定向增发业绩补偿税务管理评析》,李利威的《税务律师视角:定向增发业绩补偿款税务处理的实证分析》以及王骏对赵国庆、肖宏伟观点的评析等。另外还有数篇不能得知作者姓名的网络文章,也对对赌协议的税收问题进行了研究。以上文章以创元科技收购高科电磁等一系列定向增发股权发生补偿的案件为切入点,对对赌协议中补偿款在所得税法上的性质认定和税务处理进行了分析,并对具体案件的税务处理提出了建议。

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五种的观点:

1、捐赠说。该种观点认为业绩补偿款的性质为捐赠。接受方应将该款项作为接受捐赠收入,当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支付方如为企业,作为非公益性捐赠,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支付方如为个人,不存在退税。

2、违约金说

该种观点认为业绩补偿款的性质为违约金。支付方可以作为费用在当期扣除,接受方作为当期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3、保证合同说

该种观点认为,业绩补偿实为原股东对投资人提供的一种盈利保证,法律上应视为担保条款。业绩不达标时的补偿款应作为履行保证赔偿责任。该业绩补偿款,接受款项一方将其纳入当期收入,并当期缴税,支付方应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十四条(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经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金额,比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收款项损失进行处理。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与本企业应税收入、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担保。)判断是否能够税前扣除。

4、合同价款调整说

该种观点认为,业绩补偿本质为原合同价款的调整。该种观点认为,接受方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支付方冲减以前年度收入,涉及退税,税务机关应予办理。

5、衍生工具说

该种观点认为,业绩补偿约定实为嵌入式衍生工具—看跌期权(该期权的行权价格为合同上承诺的预期净利润,行权需待到期后才可行使,属欧式看跌期权)。该种观点认为,业绩补偿款可简化处理,接受方作为投资收益,支付方作为投资损失,根据财损25号公告清单申报扣除。

以上观点均以补偿行为和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相互独立为研究起点,其中“捐赠说”的逻辑前提是补偿行为在税法上独立于股权转让行为,后四种观点则将补偿行为和股权转让行为看做一项交易行为,但对对赌协议在整个交易行为中的地位和作用持有不同看法。其中,“衍生工具说”趋于主流。不过,由于衍生工具的理论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给税法学者的研究造成了一定的阻碍,“衍生工具说”的发展也遇到“瓶颈”。

(二)国外研究现状

“对赌协议”虽由外国投资者引进而来,但外国做法和研究中并不存在该说法。估值调整机制(ValueAdjustmentMechanism)[1]一词在外国文献中也并未出现。笔者目前找到的同对赌协议相类似的机制有三个:棘轮条款(RatchetProvision)、价格调整条款(PriceAdjustmentClause)和非股权支付额(Boot)。

1.棘轮条款

(三)发展趋势

随着对赌协议数量的增多,其所得税问题也会愈来愈凸显,而税务机关也必须及时作出税务处理的决定。税收实务界特别是税务官对该问题的研究成果,能够对税务机关的决定提供重要参考。但是由于各观点分歧较大,如果在未来短时间内无法形成主流观点,税务机关可能会颁布相关文件,以对征收行为进行统一。另一方面,由于所得税缴纳对投融资双方甚至第三方将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赌协议的税收筹划也将进入研究范围。

税法理论界也将参与到该主题的研究中来。一方面因为实务界的讨论缺乏体系性,从税法理论上进行研究,能够形成全面完整的体系,弥补实务界在讨论中可能出现的漏洞;另一方面,对赌协议所得税问题的研究对丰富税法学研究内容和为对赌协议税务处理提供理论支持具有重要意义。理论界的研究,将会促进主流观点的形成

我国目前流行的对赌协议仅限于现金和股权补偿,而随着对赌协议的发展,其形式也会愈加丰富,所得税问题可能会变得更加复杂。该主题的研究可能还会有更加长的路要走。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一)论文的主攻方向

本文拟运用税法的分析方法,对对赌协议的本质进行剖析,并确定对赌协议关系下各个主体的所得税处理办法。

(二)论文的主要内容

本文主要探讨了对赌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所得税问题,主要集中于对赌协议中“补偿”的所得性质认定和处理。文章拟定六章。

第一章介绍了对赌协议的概念、运作机制以及分类等基本问题,为下文进一步开展所得税问题研究奠定基础。

第二章梳理了对赌协议履行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所得税问题、国内外的做法以及国内的主要观点。由于对赌协议和所得税处理本身都具有复杂性,对相关的基本问题进行梳理,能够提炼出问题的本质和关键点;对“‘补偿’的所得税性质”这一关键点进一步分析,确定全文主要的论证方向;通过介绍国内外相关问题的做法以及国内的主要观点,分析可供借鉴的做法、观点以及尚需解决的问题。

第三、四章是本文的关键,运用税法中的实质课税原则对对赌协议中的“补偿”进行定性,确定其在所得税法上的处理规则。实质课税原则是税法的重要原则,对确定交易性质、解决税务处理的分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该原则对“补偿”定性后,运用税收中性、税收公平等税法中的基本原理对结论进行验证,保证结论的正确性和全面性。确定了“补偿”的性质后,以此为原则对对赌协议的所得税处理进行具体的分析,解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实现的时点、支付方成本费用的扣除以及退税问题、计税基础的调整等问题。

第五章对税务机关处理对赌协议所得税时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试图提出改善的建议。

第六章基于第三、四章的分析结果,向对赌协议的签订双方提出税收筹划的建议,以帮助其在合法的前提下,避免不必要的税务支出,减少融资成本。

(三)研究方法

1、比较研究的方法

本文对对赌协议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成熟做法与对赌协议在我国的运用进行比较分析,指出对赌协议引进我国后,从名称到内容及运作方式都发生了变化。本文对这些变化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2、理论分析与实务操作相结合的方法

经济学家和法律学者都对对赌协议有研究,本文主要从法学的视角,分析对赌协议的内涵及性质,并从实务角度重点论述对赌协议的运作模式,对赌协议在实务操作中要注意防范的法律风险。本文的写作希望有利于指导对赌协议的实践运用。

税务风险论文范文第7篇

论文关键词:税务会计师;认识;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运行的发展,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因此从企业的前期注册,到基本建设、至正常的生产周期,人们针对各环节可能发生的风险设置了内控制度来防范,使我们的企业得到有序良性发展,其中涉税风险已经成为企业涉及经济业务的重要控制风险。涉税风险的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单独的个体,他与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密不可分,这就需要我们应该重视与企业发展紧密相连的涉税工作岗位——税务会计师,下面我就对税务会计师的认识和他在企业所起的作用谈一下粗浅的认识。 

1 财务会计不等同于税务会计 

大家都认同财务会计在企业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感觉财务会计包含或等同于税务会计,其实不然。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在国家现行税法的范围内进行会计政策选择。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现行税法的计税方法、计税范围发生矛盾时,税务会计必须以现行税收法规为准,进行纳税调整。税务会计带有税务筹划性,企业通过税务会计履行纳税义务,从“应交税费”账户上它反映了企业上缴和未缴税金的数额,未交数额它是体现企业对国家的一笔负债,其金额的大小、滞留企业时间的长短,可以反映企业“无偿使用”该资金的能力。因此通过税务会计的筹划,正确处理涉税会计事项,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税务会计还具有协调性和广泛性,财务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事项及结果,只要与税法规定不悖,是与税务会计相同的,只有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才进行纳税调整,即进行税务会计处理。在日常工作中每年的所得税汇算就是一个典型的事项,当财务会计结束了一个会计年度的工作后,就要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进行纳税调整,从会计确认的收入、成本、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等都要符合税法确认的条件,调增或者调减纳税所得额的多少,最后方能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与财务会计得出的利润总额是不一致的,这就是体现了税务会计的协调性。广泛性主要表现在小型企业,他们为了简化财务核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时,与税法不同之处直接按税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其会计可以称为税务会计,而不宜称为财务会计。 

2 税务会计师产生和发展趋势 

企业税务会计师是在企业从事与税务相关的会计工作,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企业税务会计专职岗位的会计人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和债权结构代替了政府投资一统天下的格局,这就要求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规、货币政策等手段来实现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因此企业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合理合法规避风险,原有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不分的企业会计已不适应企业经济活动管理的需要,企业税务会计在企业中独立就显的尤为重要。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与国际会计制度的接轨,财务会计应遵循会计准则与新税法两者之间的差距呈扩大趋势,一些大型企业或集团,总部都设专业的涉税职能部门。因此,企业对具有涉税资质的会计师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将越来越迫切。 

3 税务会计师通过纳税筹划实现企业经济利益 

纳税筹划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用国家的税收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安排,使企业减轻纳税负担的一种理财活动。税务会计师将其所掌握的税收知识、会计知识、法学知识、财务管理知识等综合知识运用到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在不违反现行的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纳税筹划,对各项经济活动发生之前就把税收当作一个内在的成本做出考虑,从客观上为企业提供了纳税义务发生前做出事先安排的可能性,合理合法的减少税收成本,降低了企业涉税风险,达到企业总体利益最大化得目的。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已经逐步认识到他的重要性,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我们要提前考虑到他所涉及到的各项税费,是否可以采取其他税负偏低的税种(必须是在税法许可范围内),在业务办理中要考虑保存与税法要求相关的资料和文件,以便到时享有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或税收抵免项目提供依据,业务完成后要考虑什么时间缴纳税款,尽量滞后支付税款,以延长税款在企业停留的时间,但不能逾期缴纳。 

例如:企业需要购置一套需要安装的设备,设备购置费为75万元,安装调试费15万元,设备总支出为90万元。 

方案一:依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设备购置费7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抵扣10.90万元税款,安装调试费开劳务发票15万元,设备入账价值为80.10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0.90万元。 

方案二:我们在设备进行招标前就进行纳税筹划,招标价格含安装调试费用,并且是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合同签订注明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后交付。依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设备购置总费用9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抵扣13.08万元税款,设备入账价值为76.92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3.08万元。 

上案例方案二,因事前进行了纳税筹划,比第一方案多抵扣税款2.18万元,减少了企业资金流出,降低了产品成本,提高了竞争力。 

4 提高税务管理,规避涉税风险是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对企业税务管理的认识,大致有几种代表性的观点:首先是“无关论”这样的观点导致了人们对企业税务管理问题熟视无睹,从而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其次是“关系论”这种观点直接导致“人情税”“关系税”的屡禁不止,腐败滋生。再一种是“技巧税”认为熟练掌握某些偷逃税或避税的技巧,只要能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什么技巧都敢用,不顾法律后果。虽然侥幸过关占了一时的便宜,到后来也有“赔了夫人又折兵”影响企业发展,甚至受到牢狱惩罚。全球跨国知名企业百事可乐(中国)公司被控走私普通货物罪,其原因就是:明知进口报税的商品编码有误,却因为想继续享受意外得来的低税率“将错就错”,当高管接到法院的传票追悔莫及。现代税收“无限期追踪制度”及“法人问责制度”使企业高管们越来越认识到税收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法,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缴纳税款,从而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税收成本最小化的经营管理活动。企业税务管理的实质是现代企业管理中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税务管理应服从于企业管理的整体发展目标,服从企业管理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广义上讲,企业税务管理的目标是节约纳税成本,降低纳税风险,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利润最大化,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狭义上讲企业税务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准确纳税、规避涉税风险、税务筹划三方面内容。 

企业税务管理的具体活动是由企业税务会计师具体运作的,他在遵循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事前谋划,全过程管理,把纳税意识宣传到每一个员工心里,而实施全员参与,并且注重成本效益,树立全局意识和整体观念。 

5 税务会计师在应对税务稽查所起的作用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税务稽查分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由于税务会计师熟知税收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在日常工作中已经把经济活动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应缴纳的税款,按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处理完毕,所以应付税务局的日常稽查、税收专项检查是胸有成竹的,至于专案检查,只要我们立足于诚信经营、依法缴纳税款是不用担心的。 

税务风险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所得税 税务风险 国有企业 企业性质 相关因素

随着我国企业管理的日趋成熟和风险管理理论的日益完善,税务风险管理成为了各大企业最为重视的问题之一。2009年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标志着我国税务机关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上升到了更高的层次,促使企业深化对税务风险的认识和加强对税务风险的管理。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的相关因素做出的初步探讨,分别对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相关因素做出了实证研究,为企业进行相关的税务风险管理提供了方向和依据。

一、文献综述

(一)税务风险的界定 对于税务风险的定义,学术界还没有权威的定义。但各种定义的税务风险,总结起来普遍有以下两个特点:有意图的应缴税费的减少;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及付出法律代价的可能性。2004年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发表了关于税务风险管理(TRM)的专题论文,在COSO内部框架的理论基础上对税务风险的定义及其管理要素做出了阐述,并指出了税务风险来源的7个方面:事务风险(如收购,合并);操作风险(如新的商业投资,新的经营模式,新的业务结构);合规风险(如记录和控制的不力,数据完整性的问题,法规的变化);财务会计风险(如制度和政策的变化);联合风险(如任意风险的结合);管理风险(如人事的变动,新的或者缺少经验的资源);信誉风险(如税收机关的调查,媒体评论,法律诉讼)。该文将事物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财务会计风险划分为特定风险领域,将联合风险、管理风险、信誉风险划分为普遍风险领域。这篇文章是有关税务风险较为系统全面的理论研究成果,与大部分研究相同,都注重强调企业内部对税务风险的控制管理。而HaroldeneF.Wunder(2009年)使用问卷调查方式研究了CFO对自身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现状,研究表示,即使政府已经出台大量税务风险管理条例,但许多美国企业的CFO对企业内税务风险情况及管理并未作出深入了解和有效管理。

(二)税务风险成因和管理控制研究 现在关于税务风险的研究,我国大部分学者都是延承国外的研究成果,主要采用理论研究或者问卷研究的方式,探讨税务风险的成因、税务风险的管理控制等问题。韩灵丽(2008年)从企业的各种经济行为出发,研究了各种经济行为可能导致的潜在纳税行为风险,并对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作出了具体研究,从不同的经济行为出发,研究了各税务风险的防范及管理方法。尹淑平、杨默如(2009年)较为全面的对税务风险的定义、成因及管理做出研究,认为税务风险具有内因和外因,外部税收立法和执法的不得力,内部企业管理人风险意识薄弱、专业水平浅薄、内部控制欠缺等因素也都会加大企业的税务风险。文章针对税务风险产生的因素构建了税务风险管理系统,认为有效的内部税务控制能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保障企业的利益。郑可人(2009)探讨了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计量中的企业操纵问题,认为大部分企业会操纵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操纵的动机还未能下定论。陈美华(2009)用问卷研究方式对可能导致会税差异形成的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进行理论分析,研究认为,企业会税差异的形成大多出于利益动机,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目的是为企业带来利益,而不是出于提高会计信息相关性或可靠性的动机。在实证研究方面,由于其定量的困难,国内外的研究者都很少涉及,国内研究者也处在初步的探索阶段。陈锦华、曹晓丽等(2008)使用纳税现金流的异常波动作为度量,用实证方法证明了2007年起用新会计准则给企业带来了外部税务环境风险,外部环境的改变通过企业的涉税处理使企业内部税务管理风险增加。曹晓丽、罗剑群等(2009年)构建了零售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评估模型,使用增值税税负差异率作为税务风险度量,证明零售业企业的增值税税务风险与其销售毛利率显著相关。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中国A股市场2006年至2008年所有企业作为研究样本,根据企业实际控制人的类型,划分为国有企业(包含国家单位经营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三种)和非国有企业(包含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外资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自然人控股企业和其他性质企业)。在样本选取上,为了尽量使各数据间相关关系合乎逻辑,可以进行数据回归分析,本文遵循以下选择标准:剔除数据缺损的上市企业;剔除所有当年被ST或PT企业;剔除所有当年法定所得税率为零及所得税率数据缺少的企业;为了消除极端值的影响,本文还剔除了关键数据1%的极端值样本。最后,共选取858个A股企业样本,2558个年度样本,其中,国有企业有571个企业样本,共1713个年度样本,非国有企业有287个企业样本,共861个年度样本。所有样本及数据均来自聚源数据库,用SPSS进行数据处理并使用OLS进行回归分析。

(二)税务风险的度量研究所得税时,一般常用的方法有2种:一是实际税率指标,二是所得税现金流指标。实际税率指标的计算方法有四种,即ETR1=(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息税前利润(Porcano,1986),ETR2=所得税费用/息税前利润(Porcano,1986),ETR3=所得税费用/(税前利润-递延所得税费用/法定税率)(Stickney and McGee,1982),ETR4=(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税前利润-递延所得税费用/法定税率)(Shevlin,1987)。所得税现金流指标的计算方法为营业现金流入的税负(CFTR,Cash flow tax rate)=支付的各项税负/营业收到的现金。由于实际税率受到企业自身财务政策的影响较大,而现金流指标更能体现企业的实际税负,反映企业各期间承受的实际税务压力,则现金流指标的差异度和波动度能更真实地反映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结果,也更能体现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的税务风险,因此本文选用所得税现金流指标作为研究对象。陈锦华等(2008)使用纳税现金流的异常波动作为税务风险的一个度量标准,曹晓丽等(2009)也将增值税税负差异率作为税务风险度量,本文借鉴这种将税率异常波动作为税务风险的研究方式,在综合了行业因素,年度因素后,本文使用所得税现金流指标的变化值作为所得税税务风险的代表,也就是CFTR与行业平均偏离的程度越大,其税务风险越高。在考虑了行业和年度税率变化的影响后,本文确定被解释变量为Taxrisk=CFTR=(CFTR-本行业本年平均CFTR)/本行业本年平均CFTR。

(三)模型建立 根据Wunder等人的研究,税务风险既有企业性质、企业规模、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管理者风险偏好等内因,又有税务法规变化、税务优惠政策等外因,来源多种多样。本文选择几个比较重要也可量化的因素,建立简单回归方程为:

Taxriski=α+β1LEV+β2EBIT+β3INTANG+β4SIZE+β5PB+β6BTD

模型中各解释变量含义如下:NATIONAL表示企业性质,设国有企业=1,非国有企业=0;LEV为企业当年的资产负债率;EBITDA为企业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用于控制企业经营状尤其是经营现金流况的影响;INTANG为企业期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自然对数,针对研究企业资产状况对税务风险的影响;SIZE为期初总资产账面价值的自然对数,用于控制企业规模的影响;PB为市净率,针对研究市场反应对税务风险的影响;BTD(Book-tax difference会计-税收差异),计算公式为BTD=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当期适用所得税率,针对BTD与税务风险的关系。因为国有企业自身比非国有企业更容易获取税收相关的政策支持,而同时,国有企业对税收筹划的动机弱于非国有企业,本文认为,税收的政策支持对企业税率的减小作用会大于税收筹划对企业税率的减小作用,因此预计NATIONGAL应与被解释变量呈负相关关系,即国有企业有较低的CFTR。由于负债与无形资产摊销的抵税效应可以较容易的控制当期负税,当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与无形资产总额增大时,企业的CFTR将会降低,因此LEV和INTANG回归系数预计为负。EBITDA的减少,意味企业可用现金流减少,促使企业进行税务筹划,降低当期应交所得税,而在现金流较充裕时转回递延所得税,因此EBITDA回归系数预计为正。当企业规模增长,更有能力争取税收优惠并进行有效全面的税收筹划,因此SIZE回归系数预计为负。当企业的市净率增高时,意味着企业在股票市场上得到更多认同,将有更多资金流入企业,与EBITDA的现金流机制相同,因此PB的回归系数也预计为正。当期会计-税收差异(Book-tax Difference)增加,原因可能有:当期的所得税费用降低,或者当期适用所得税率提高。本文认为原因一的可能性和影响力较大,因此BTD的回归系数预计为负。本文为了研究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在税务风险上的不同表现,另用以下回归方程做对比研究,各解释变量含义不变。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1)报告了2006年至2008年各行业的CFTR表现,其中,采掘业、电力能源、房地产、交通运输、社会服务业、食品饮料业的CFTR较高,电子、建筑业、农林牧渔、批发零售、信息技术业的CFTR较低,本文认为这与不同行业的国家税收优惠的政策扶持有关。如电子、信息技术业大部分为高新科技企业,农林牧渔为国家扶持行业容易得到所得税优惠,采掘业、电力能源属于能源行业,国家征收税率较高。从(表1)中也容易发现,在大部分行业中,非国有企业的平均CFTR高于国有企业。

(表2)报告了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税务风险代表值――CFTR的统计数据,可见,国有企业的CFTR普遍比行业平均水平略低(国有企业CFTR平均值为负,小于行业平均水平),相对比,非国有企业的CFTR普遍比行业平均水平略高(非国有企业CFTR平均值为正,大于行业平均水平)。而且非国有企业的CFTR波动性大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CFTR的标准差为0.7233,大于国有企业CFTR的标准差0.5804),显示了非国有企业的所得税现金流比行业当年平均水平有更大的差异波动,因此从统计学的观点出发,非国有企业比国有企业具有更高的税务风险。作者认为由于国有企业在风险管理上比非国有企业更加稳健,其税务筹划行为相对保守,且国有企业大部分更容易得到政府的税务优惠,因此国有企业的CFTR较低,而且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波动性较小。非国有企业比国有企业更难取得政府税务优惠,因此企业有更多的动机进行税务筹划。非国有企业管理者的风险偏好也较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更大,因此会更积极的使用税务筹划以降低税负,由此带来更多的税务风险。

(二)回归分析(表3)的回归结果显示出了对于所有企业而言,企业性质与税务风险具有较强的相关性,这进一步证明了在描述性统计中的结论:非国有企业比国有企业具有更高的税务风险。同时,资产负债率LEV与无形资产也与税务风险有较强的相关性,且系数为负,与本文的预计一期,证明了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都使用了负债和无形资产这两种常用方式来调控企业当期的纳税现金流。但对比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回归结果,国有企业除了资产负债率LEV外,其余因素与税务风险均不显著相关。对于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无形资产总额、总资产、会计-税收差异均与CFTR呈现较显著的负相关关系,EBITDA、市净率与CFTR呈现较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与预计一致。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在使用负债进行税务筹划的表现相对一致,两者的LEV回归系数和显著性都没有明显差别(国有企业LEV回归系数为-0.006,非国有企业LEV回归系数为-0.007)。但非国有企业较国有企业似乎更多使用了当期无形资产的摊销数额进行税务筹划,非国有企业的INTANG回归系数和显著性都较国有企业更大(国有企业INTANG回归系数为-0.008,非国有企业回归系数为-0.023)。相对于国有企业在EBITDA和PB回归的不显著,非国有企业在这两者尤其是当期EBITDA回归中表现了明显的显著性,说明了非国有企业更加注重企业的现金流管理,会从当期现金流的情况出发,对税负进行筹划。当期现金流紧缩时,筹划税务以减少现金税负流出,降低当期CFTR,减轻现金流压力;当期现金流宽裕时,筹划税务转回前期递延所得税,增加当期现金税负流出,故CFTR升高。从SIZE的回归系数也可以发现,非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的非国有企业,更多地进行了税务筹划,这些企业更有实力付出筹划成本进行税务筹划,符合本文对一般企业规模与实际税率关系的假设。而国有企业的规模与现金税率之间的相关关系却不显著。同时,非国有企业的BTD回归系数与本文假设一致,证明非国有企业的会计-税收差异主要来源于企业自身减少当期税费,而非当期适用税率的变化。而国有企业的会计-税收差异则与自身减少的当期税费相关性不显著。对该回归结果本出了以下解释:我国的非国有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积极性与企业的性质有较大关系,如企业规模、资产状态等,较大规模的企业更加注重也更有能力进行税务筹划,企业规模与企业现金税负负相关;我国企业均显示了所得税税务调控现象,当企业现金流较大时倾向多缴税,而当现金流短缺时,则避免税金过多流出,这一现象在非国有企业表现的更加明显;我国的国有企业其所得税税率影响因素更多的依靠企业性质带来的政策优惠等,企业内外在的其他因素对所得税税负的影响较小,其税务筹划的动机较小,由此产生的税务风险也较少。

四、结论

本文在所得税的基础上研究了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税务风险的相关因素。结果显示了非国有企业比国有企业具有更高的税务风险,大部分企业使用负债和无形资产调整当期所得税,因此负债与无形资产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着企业的税务风险增大。国有企业除了资产负债率外,其他的考虑因素回归结果均不显著。相较之,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无形资产总额、总资产、会计-税收差异、EBITDA、市净率等各个考虑因素在回归中均有程度不同的显著相关性。说明了国有企业的税率影响因素主要来源于国家政策政府扶助等,而企业自身进行税务筹划较少,企业的税务风险较小,各税务风险影响因素的作用也较小。而非国有企业受到的政府影响较少,而自身风险管理比国有企业表现得更加激进,税务筹划动机较强,实际的现金税率受到自身因素影响较多。非国有企业比国有企业进行了更多的税务筹划,其实际的现金税率波动较多,因而其税务风险也较大。因此我国企业尤其是非国有企业应注意加大企业的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在正当争取税率优惠政策扶持的同时,合法合理进行税务筹划,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理论方法的基础上,创新使用实证方法,在所得税基础上对税务风险相关因素进行了初步的研究。由于可借鉴的前人研究成果较少,相关理论还不够成熟,故本文使用的研究方法及各参数的选择和设定还存在不够严谨的问题,可能对研究结果有一定的误差影响,但希望借此作为起点,展开更深入合理的研究。

参考文献:

[1]董盈厚:《税收的价值效应、价格效应及现金流量效应――基于资本结构与实证会计的理论综述及扩展性研究》,《财会通讯(综合)》2009年第6期。

[2]尹淑平、杨默如:《企业税务风险成因及管理系统构建》,《财会通讯(综合)》2009年第10期。

[3]Shuping Chen, Xia Chen, Qiang Cheng and Terry Shevlin. Are family firms more tax aggressive than non-family firm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2010.

[4]Haroldene F.Wunder.Tax risk management and the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Auditing and Taxation,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