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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强化宣传、规范管理、严格执法、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大力开展养犬管理集中宣传月活动,广泛动员市民积极参与,促使“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理念深入人心,全面提升养犬人的素质,为我县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养犬管理集中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合法文明养犬意识,加强职能部门管理,提高养犬办证率和狂犬病疫苗接种率,进一步规范犬类交易市场秩序,基本解决遛犬不拴链、犬随地便溺破坏环境卫生问题,明显减少犬只伤人、扰民问题,使违规养犬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机构设置
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副县级干部、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畜牧局、县城市执法局、县工商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城区养犬管理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养犬管理工作的宣传、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养犬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养犬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意见,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本辖区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年5月22日-5月23日)
1.成立县城区养犬管理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明确要求,部署工作任务。
2.在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公安局集中办公,具体做好城区养犬管理集中宣传月活动准备、组织和实施工作。
3.制定县城区养犬管理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实施。
4.制定县城区养犬管理集中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筹备方案,确保动员大会顺利召开。
(二)宣传发动阶段(年5月24日-6月26日)
1.在《大众》开辟“全县养犬管理宣传月活动”和“养犬知识”专题栏目,对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内容、重点、成效及养犬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知识进行宣传。
2.在电视台“新闻”开辟专栏,与《大众》同步推出系列宣传;同时,对全县养犬管理集中宣传月活动进行深度报道。
3.出动两辆宣传车每天在城区内集中宣传《县城区养犬管理试行办法》,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不少于30幅、在公开场所或主要街道建立指示标志,规范养犬人行为,加强对犬只的管理。
4.6月初,召开全县养犬管理集中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提高认识,加强职能部门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造声势、广泛宣传。
5.各相关部门上街宣传活动,散发养犬管理倡议书,对群众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赢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为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6月27日-6月30日)
1.建立对各部门、各单位养犬管理工作考核机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对辖区内出现犬伤人造成严重后果、饲养大型犬造成恶劣影响,以及在养犬管理工作中出现其他失控、失查问题,要实施责任追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相关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行考核。
2.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公布热线电话,对群众的提问进行解疑释惑,进一步规范群众的养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果。通过集中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养犬管理工作的长效措施,切实提高防范、治理违法、违规养犬的能力。通过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养犬管理工作新格局,建立养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五、职责分工
为确保养犬管理集中宣传月活动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城区养犬管理集中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的集中宣传工作,及时掌握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动态,促进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县委宣传部:对全县养犬管理宣传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倡导党政干部、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带头不养犬;协调大众、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对活动的内容、重点、成效进行宣传。
(三)县公安局:负责提供集中宣传月活动办公室,配备计算机、桌椅等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负责印制宣传材料和横幅,提供一部宣传车辆及临时活动车辆,负责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召开动员大会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制定本部门宣传方案,根据养犬管理的工作职责,做好宣传工作;从5月22日开始,宣传车每天在城区内进行宣传报道;活动期间,积极向《大众》、电视台、政府网站投稿,确保采用数量不少于8篇。在南关、南门悬挂5条横幅(5月22日前完成)。
(四)县民政局:指导居(村)委会,社区对养犬人进行管理,将成立全县养犬管理协会列入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做好开展文明养犬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县畜牧局:制定本部门宣传方案,做好犬类防疫、免疫、检疫等工作的宣传;参与集中宣传活动和会议;活动期间,积极向《大众》、电视台、政府网站投稿,确保采用数量不少于8篇。在南门街、南关街悬挂5条横幅(5月22日前完成);
(六)县卫生局:制定本部门宣传方案,做好预防犬病宣传工作,参与筹备动员大会工作。活动期间,积极向《大众》、电视台、政府网站投稿,确保采用数量不少于8篇。在环城东路悬挂5条横幅(5月22日前完成)。
(七)县城管执法局:要制定本部门宣传方案,做好规范养犬管理的宣传工作;提供一辆宣传车,从5月22日开始,宣传车每天在城区内进行宣传报道;设立明显标志,在办公区域和严管街、公园等公共场所悬挂,禁止犬只进入,加强对养犬人的管理。活动期间,积极向《大众》、电视台、政府网站投稿,确保采用数量不少于8篇。在东门、东关、府前街悬挂5条横幅(5月22日前完成)。
(八)县工商局:制定本部门宣传方案,做好规范犬类交易市场的宣传工作;参与组织、筹备宣传活动和会议。活动期间,积极向《大众》、电视台、政府网站投稿,确保采用数量不少于8篇。在西门、鼓楼街、环城东路悬挂8条横幅(5月22日前完成)。
(九)镇街道办事处:制定本部门宣传方案,做好文明、规范养犬、规范行为的宣传工作;参加组织、实施宣传活动和会议;活动期间,积极向《大众》、电视台、政府网站投稿,确保采用数量不少于8篇。在东门、胡家街、酒厂、东门街悬挂5条横幅(5月22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养犬管理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性,把集中宣传月活动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措施,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所属养犬人和所属区域的管理,确保不发生犬伤人、扰民等事件。
1、自觉做好防疫工作,严防狂犬疫情发生。
2、家犬得了病,照样咬家人。
3、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
4、提倡文明养犬,共建和谐社区。
5、无情未必真豪杰,爱犬如何不丈夫。
6、加强养犬管理,预防疾病传播。
7、自觉遵守养犬法规,共创整洁安宁家园。
8、生命不分贵贱,犬只也是自然的子民。
9、依法文明养犬,共建和谐社区。
10、为了公众健康,请您文明养犬。
11、倡导爱心养犬,文明养犬,科学养犬。
12、人需要自由,狗也一样,人没有权利剥夺它们的自由。
13、做犬的主人,更做文明人。
14、严格规范犬类管理,树立文明城市形象。
15、养犬重点管理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
16、遵守养犬规定,共创美好家园。
17、严格规范犬类管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18、争当文明养犬人,共建和谐新生活。
19、持证养犬,文明养犬,争当可爱人。
20、创建文明城市,做文明养犬人。
21、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和谐家园。
22、创建和谐社区,争当文明养犬人。
23、以文明养犬为荣,以抛弃狗狗为耻。
24、加强犬类管理,有效预防疫情。
25、生命不分高低贵贱,狗狗也有沐浴阳光的权利。
26、从严管理,文明饲养,严格自律。
27、从我做起,依法养犬,创建和谐平安无锡。
28、文明养犬,从我做起。
29、狗是我们的朋友,享有共同的生存空间。
30、遵守社会公德,依法文明养犬。
31、环境文明靠我们,宠物卫生靠主人。
32、认真贯彻养犬条例,共建美好和谐家园。
33、养犬愉悦自己,养犬勿扰他人。
34、依法文明养犬,共建和谐家园。
35、犬类治理,势在必行。
36、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市容环境卫生。
37、文明养犬,爱护环境。
38、养犬不忘社会责任,自觉维护他人利益。
39、小狗是宠物,大狗是朋友,我们要与朋友风雨同行。
40、养犬要安全,免疫是养关键。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市养犬户也正逐步增多。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养犬给人们带来了精神慰藉和家庭温馨,但一些养犬不文明行为,带来了噪音、伤人、污染环境等诸多社会问题。犬只的行为折射的是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打造优美和谐有序的人居环境,让我们的生活更温馨,环境更美好,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自觉自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家园:
一要遵规守约,依法养犬。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们要认真学习《xx市限制养犬条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居民养犬公约,树立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意识,严格遵守养犬登记和免疫制度,不违规养犬,不随意遗弃犬只,不带大型犬、烈性犬出入公共场所,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
二要加强管理,规范养犬。市民养犬要进行圈养,户外遛犬时随身携带养犬证件,主动使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为犬只配戴嘴套,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避免发生咬伤他人的悲剧。不放任、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对伤者实施救治。对于纵犬伤人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三要爱护环境,卫生养犬。市民养犬不能携犬或放任犬只进入公共水域,携犬出户时,不随意践踏草坪、花坛,不占用公共设施,不在公共区域梳理犬只毛发。防止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及绿化带等地排泄粪便,对排泄的粪便,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
四要尊重他人,文明养犬。市民养犬要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防止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遛犬,防止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不便。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如戴嘴套、止吠器等,以免引起邻里纠纷。不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员同意。不携犬与他人同乘电梯。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由公安分局牵头,成立*县养犬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畜牧、卫生、市容等部门。公安部门负责养犬管理的审批、犬类准养证发放以及查处违规养犬行为等工作;畜牧部门负责犬类免疫和免疫证发放工作;卫生部门负责狂犬病预防与控制、疫情监测报告等工作;市容部门负责禁犬区的划定、公共场所和主要街道巡查及环境治理等工作。
二、严格办理养犬审批手续,实行年度审查制度。养犬人携犬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或补办养犬申请登记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养犬申请登记表,然后到县畜牧部门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办理犬类免疫证,凭借犬类免疫证,到公安机关注册并领取犬类准养证。养犬人领到犬类准养证后,每年要进行年度审查,并定期接受犬类疫苗免疫。
三、以城区为重点,立即开展犬类治理工作。以城内各居民住宅小区为重点,公安部门会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机构一起,对居民养犬情况进行调查,依法查处违章养犬行为,特别是重点查处大型犬、烈性犬,其中要从现在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一次城区违章养犬治理行动。同时,根据城区实际,将____路等重点区域划为禁止携犬进入区,违反禁入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农村犬类治理工作,由乡镇派出所会同乡镇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共同研究治理措施,并报县养犬治理工作小组后统一实施。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章养犬行为。公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犬类交易活动,坚决取缔辖区内自发形成的非法犬类交易聚集地,取缔以经营犬类诊所、犬类用品商店为掩护贩卖犬只等行为,防止出现违章养犬行为。市容部门要将犬类随地排泄粪便的治理纳入执法范围,要求携犬人自带犬类粪便收集用品,对早晚遛狗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及时组织执法巡查,发现犬类随地排泄粪便等现象,责令携犬人立即清除,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为规范居民养犬行为,美化周边环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人民群众的社会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开展XX镇公共场所犬只管理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公共场所的犬只类管理,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公共场所遛犬、非法养犬、犬只扰民、恶犬伤人、犬只粪便影响环境卫生等问题,促进市民依法、文明、科学养犬和不在公共场所遛犬,维护公共安全,优化管理秩序,进一步美化人民群众周边的生活环境,全方位提升社会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
以“杜绝犬患、美化生活”为目标,加强养犬管理法制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犬只管理问题;严格登记审批制度,强化犬只管理日常动态监管,严格执法,严管重罚,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犬只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巩固犬只管理专项整治成果,彻底消除城市“犬患”,进一步美化群众身边的生活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的满意度。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管理、依规饲养。各辖区村(居)民凡饲养犬只都应先到本辖区村(居)民委员会递交饲养申请,再由村(居)民委员会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饲养,并进行登记造册管理。饲养者不能随意将犬只带出户外进行遛狗活动,更不得出现犬只伤人、犬只吠闹、随地排便等影响辖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问题。(责任单位:XX派出所,责任人:各辖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标语、墙报、宣传栏、QQ和微信工作群、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大力宣传依法文明养犬知识;动员广大志愿者上街发放宣传手册,大造声势,最大程度营造“文明养犬、爱护环境”的氛围。(责任单位:镇党政综合办,责任人:各村、社区文书)
(三)完善措施、规范养犬。开展规范养犬公益宣传和培训,提高市民管理犬只技能;积极推进便民公益设施建设,制作市区公共场所文明养犬引导牌、犬只禁入和禁止遛狗等标识。同时,加强对犬只饲养日常动态监管,严格执法,严管重罚。各村(社区)两委每季度要组织灭犬队伍开展强制灭犬,凡不按要求喂养的散犬、病犬及流浪犬等都应扑杀消灭。派出所要建立完善违法养犬记录档案,对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主人妨碍执行公务等行为予以立案查处。(责任单位:XX派出所,责任人:各村、社区网格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两委要加强犬只管理工作的要素保障,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来发生的一系列藏獒致人死伤事件,令人心痛而担忧:大连接连发生藏獒咬伤九旬老妇、咬死3岁半女童的惨剧;北京平谷、昌平先后有路人被藏獒咬伤;四川泸州、山西运城等地也有类似事件发生。
恶狗伤人,法律责任必须打在人身上。比如大连咬死女童的藏獒系抱养,犬主并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昌平的犬主虽然办理了养犬登记证,却未按规定拴养。这些违规的养犬行为,与藏獒肇事难脱干系。
实践中,对犬主的责任追究主要体现为民事赔偿。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都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据此,只要不发生命案,狗咬人的事情多以双方协商的方式赔偿了事,行政执法部门也一般不愿介入太多。这样的赔偿表面上实现了权利的个体救济,却忽略了狗咬人对公共安全秩序的危害,实际上很难防范下一起伤害事件的发生。
一、明确指导思想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贯彻法规、规范管理、强化监管”为指导思想,坚持“严管、严查”相结合的方针,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全面开展犬类市场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专项整顿工作收到良好效果,县局成立犬类市场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法制科、监管科、登记注册科、经检大队、市场合同科、消保科及各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管科。
三、工作重点及各部门职责分工
此次犬类市场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解决我县非法犬类交易市场、养殖场和犬医院、犬商店等涉犬单位超范围和无照经营问题。
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1.监管科:组织协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整治工作会,听取整治工作汇报,解决突出问题,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整治工作并督促落实;收集整理各成员单位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治工作情况;定期组织对各成员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各成员单位对我县涉犬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治措施。
2.登记注册科:负责对我县有关涉犬经营单位的登记情况进行统计,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涉犬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3.市场合同科:组织对我县犬类有形市场进行检查,取缔市场内非法犬类交易行为。
4.经检大队:负责会同公安、农业、城管等有关部门开展针对养殖场等涉犬单位的综合执法检查。
5.消保科:负责及时上报投诉和举报违法、违规犬类市场的相关信息。
6.法制科:负责指导对犬类管理执法检查的监督工作。
7.各工商分局负责本辖区职能范围内的犬类交易市场、犬养殖场、犬医院、犬商店的整顿工作并配合县局相关科室的工作。
四、工作安排
犬类市场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8月底)
通过悬挂宣传口号、现场巡查等多种途径,详细向普通民众、养犬户、市场主办者介绍此次专项整治的执法工作背景、重点和目标。同时,积极向社会倡导依法、文明、科学养犬。
2.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8月底):
各分局对本辖区内的有形市场、犬养殖场、犬医院、犬商店等涉犬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市场内存在的非法犬类交易行为和犬养殖场、犬医院、犬商店等涉犬经营单位的超范围经营行为,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宣传教育,制发行政提示、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方式督促其改正,规范其经营行为。
3.执法检查阶段(9月初至9月底):
各成员单位围绕调查摸底的情况,针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开展执法检查。检点是辖区内的犬交易市场、犬医院、犬商店、犬养殖场。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法规严厉查处。积极与公安、农业、城管等部门协调,统一对上述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检查执法。同时要及时向县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相关数据和执法结果。
4.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至10月中旬):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自查,深入剖析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堵塞工作漏洞,并总结好的经验,研究制定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长效工作机制。各分局要对各单位的查处工作进行核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好辖区责任制,单位领导要亲自主持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筹安排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给狗狗拍照:狗2寸彩色照片四张(正面,侧面,全身,站立)
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所在地居住证明
提出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并填写《养犬登记表》
注射疫苗:缴纳管理服务费,并持公安机关开具的《养犬免疫注射卡》携犬到畜牧部门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或者动物诊疗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如果你有免疫证可不办理)
领免疫证:领取市畜牧部门制发的犬类免疫证(已取得犬类免疫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