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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WTO争端解决机制;初步事实;举证责任规则
一、我国利用WTO争端解决程序中的举证责任规则问题
(一)我国作为申诉方利用WTO争端解决程序中的举证责任规则问题
就投诉而言,目前为止我国共提出过三件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投诉。第一件是2002年3月22日,我国与其他7个WTO成员同时就美国钢铁产品的保障措施提出了投诉,该案成为我国在WTO投诉的第一案。第二件是2007年9月14日,我国就美国商务部对从我国进口的铜版纸同时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初步裁决提出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启动了WTO争端解决程序。第三件是2008年9月19日,我国对美国对我国某些产品征收最终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裁决提出磋商请求,再一次主动启动了WTO争端解决程序。“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是我国在WTO的第一案,是我国成为WTO成员后第一次行使其成员的合法权利,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议,合法保护自己贸易利益的成功实践。该案对WTO多边贸易体制也有着非同寻常的影响。欧盟对该案有如此评价:“美国对钢铁采取的限制措施,是有史以来WTO成员所采取的经济上最具扰乱性的紧急保障措施,对几十亿美元的贸易和很多国家产生了影响。”同时,这个案件标志着中国未来解决与其他WTO成员的争议,多了一条稳定、可预见的途径。
本案中所运用的举证责任规则与前文从WTO案例中总结归纳出的规则是一致的,那么我国作为申诉方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责任规则注意哪些问题呢论文?
第一,诉讼形式的选择问题。诉讼形式的选择问题虽然在本案中虽未涉及,但这是作为申诉方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正如前文所述,非违法申诉中对申诉方的举证责任的要求高于违法申诉。因此,我国在提出申诉时应慎重考虑,只有在确实无法证明被诉方违反了有关协议,并且有确凿证据来说明合法预期利益的存在和因果关系的存在的情况下,才去考虑提起非违法申诉。
第二,“初步事实”的举证问题。如前文所述,举证责任的规则要求申诉方不需举证确立“初步事实”,之后举证责任才转移到被诉方。但由于“初步事实”的确立标准目前来说是模糊的,而且专家组也没有事先作出申诉方是否确立“初步事实”裁决的义务。所以申诉方在专家组作出裁决之前并不知道自己的举证是否确立了“初步事实”。因此,当我们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解决纠纷时,应注意到建立“初步事实”这一规则,尽可能充分地进行举证,尽量以多种方式举证。
(二)我国作为被申诉方利用WTO争端解决程序中的举证责任规则问题
据WTO秘书处的统计,至2009年1月21日,我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应诉案件共14件。2004年3月18日,美国就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退税政策提出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启动了WTO的争端解决程序。该案成为我国在WTO应诉的第一案。2006年3月30日欧共体和美国、4月13日加拿大先后就我国影响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提出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启动了WTO争端解决程序。随着五年过渡期的结束和美欧对华贸易政策的调整,2007年以来针对我国的投诉急剧上升,2007年2月2日美国、26日墨西哥先后就我国政府对企业退税或减免税措施提出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启动了WTO争端解决程序。2007年4月10日美国分别就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某些出版物和视听娱乐产品的贸易权与分销服务措施提出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启动WTO争端解决程序。2008年3月,欧共体和美国同时就我国金融信息服务及其提供者的措施提出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启动WTO争端解决程序。
综观这些案件的解决,其中“中美集成电路增值税案”是以磋商方式解决的,“中国影响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DSB采纳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意见。我国作为被申诉方的WTO案例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成文裁定涉及到举证责任问题。这里主要从举证责任方面对我国作为被申诉方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一,我国在被迫应诉时,应多利用协商程序,慎重考虑进入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能用磋商解决问题尽量用磋商解决。
第二,作为被诉方,我国在参加WTO争端解决程序过程中,要注意WTO争端解决机制举证责任规则中的建立“初步事实”规则对于被诉方的举证责任的要求从理论上讲是比申诉方高的。正如前文所述,由于其建立标准与时间的模糊性使得不论申诉方还是被诉方都要尽量充分举证。
第三,作为被诉方,我国在平时更要做好举证规则的研究与证据的收集工作。对举证责任规则的了解可以使我国在涉及贸易争端时对专家组的事实认定结果有一定的预见力,便于将WTO争端解决机制有机地融入外交解决争端的轨道中,实现对我国最有利的解决结果。同时,我国在平时行政和立法活动中要注意保存所有可能在WTO争端解决活动中用到的证据。
二、完善我国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举证责任规则的思考
(一)充分利用DSU中有关发展中成员方的优惠待遇条款
在WTO的所有成员中,有近80%是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成员方在WTO中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并且有关的贸易争端更多指向的也是发展中成员方,虽然DSB中有相当多的规定,都是对发展中成员方的优惠待遇,但在WTO争端解决实践中却发现,很多发展中成员方并没有很好地利用这些规定。主要原因是对这些规定还不够了解,适应起来很困难,这也就难以达到制定这些规定的初衷了。我国作为发展中成员方,很多产业,尤其是农业,与其他WTO成员方相比,特别是与发达成员方相比,相差甚远。若在公平贸易的条件下进行市场竞争,国外的相关产品将对我国有些产品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有效促进我国相关产业的竞争能力,免于遭受国外进口产品的冲击力,争取调整产业的时间,在一定条件下,我国可以对相关产业通过保障(下转第270页)(上接第245页)措施进行保护。
(二)强化行业组织功能
要想迅速有效地解决贸易争端,不但需要建立相应的政府交涉机构,更要发挥好行业组织的能动作用。在争端发生时,仅靠政府交涉机构提供某项主张或反驳的证据材料是非常有限的,行业组织比起政府交涉机构更了解本行业的情况,更适合于指导、组织受损行业对另一成员方的损害行为或措施加以指控、申诉,并根据本行业的具体情况提出补偿或采取报复的初步建议。在其他成员方向本行业提出申诉时,行业组织应该组织协调受指控企业积极应诉,努力寻求解决办法。当外国政府采用某项措施时,该措施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不利影响,行业组织作为国内企业的代表是最有发言权的。具体而言,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熟悉WTO基本原则和规则,深入研究外国行业协会的职能和作用,促进我国行业协会的建立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我国行业协会的作用,以赢得本行业在争端解决中的有利地位,维护本行业的利益。
(三)注重培养WTO法律专门人才
由于我国加入WTO较晚,因此懂得国际贸易、懂法律、能熟练使用外语的人才较少,这就需要我们加大力度培养熟悉WTO规则、程序的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人才。我们可以通过举办专门的培训班、在高校设置专门的专业等途径解决此不足。我们更应该加强和国际上相关机构的合作,派遣优秀人才去学习,吸收他国的成功经验,为我国培养出大批的素质一流、技术精湛的WTO法律专业人才。在举证责任的技术发面,我们还可以利用WTO证据规则灵活性的特点,在没有明确限制的情况下尽量举证,尽量以多种方式举证,同时对争端对手所做出的没有明确依据的证据类型和举证方式提出异议或上诉。
(四)积极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实践中学习
如前文所述,WTO争端解决机制更接近于英美法系的诉讼制度。我国政府官员和律师都不熟悉这一制度,因此有一个学习和熟悉的过程。我国作为申诉方的案件目前只有一个,我们当然也不会为了熟悉WTO争端解决机制而随意对其他成员提出申诉。在这种情况下,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第三方”就为我们参与争端解决程序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我国加入WTO之后,作为第三方参加的第一个案例是“美国纺织品与服装原产地规则案”,此后,我国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陆续以第三方的身份参加了3个案件的专家组。自2003年8月29日开始,我国更是以非常积极的姿态参加了此后成立的每一个专家组。至2006年底,我国以第三方的身份参加的专家组程序共46个,其中包括9个执行情况相符性专家组(DSU第21条第5款专家组)。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到,我国已经作为第三方广泛参与了WTO争端解决案件。至2008年4月,我国以第三方身份参与了62件投诉的争端解决活动。在151个WTO成员中,位居第五。我国参加的这些案件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没有请求加入磋商,而是直接作为第三方加入专家组。在专家组程序中,中国都提交了书面陈述。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第三方”制度,即能保护第三方的实质利益不受损害,又可身临其境和现场观察争端当事方各方解决贸易争端的战略和战术,学习别国的经验、吸取他国的教训;不仅可以监督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正常运转,而且还能维护和坚持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多边特性;无承受败诉压力与风险之苦,有影响争端解决进程之乐。我们认识到,作为第三方参与这些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注释:
杨国华.中国入世第一案.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第126页.
李卉,刘云龙.论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举证责任.大连海事大学学报.2002(6).第31-32页.
余敏友.WTO争端解决活动—中国表现及其改进建议.法学评论.2008(4).第85页,第86页.
余敏友,席晶.论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证据规则.法学评论.2003(6).第92页,第95页.
UnitedStates-RulesofOriginforTextilesandApparelProducts,WT/DS243.
一、简易程序的改革动因。
(一)凸显简易程序特征的需要。我国民诉法对简易程序虽作了专章规定,从方式,受理程序,传唤方式,审判组织、审限均作了比普通程序简化的规定,这些简便、灵活、快捷的要求,在过滤大量无争议或争议不大民事案件,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人民法院办案均起到积极作用。但整章中只有5个条文,简易程序本身的特征不明显,在配套制度上与普通程序没有严格、明确的界限。如诉讼费收取标准,归档卷宗材料要求,审级救济机制,裁判文书制作方面完全相同,使得简易程序的优势没有凸显,不被重视和看好,最终导致设立简易程序的目的未能充分实现。
(二)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需要。随着依法治国方略提出,法治建设被日益提上重要议程。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确保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必然要求提高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诉讼效率,要求提供便利快捷的司法救济途径,要求一种更加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诉讼程序。尤其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后,民事活动频繁,民事案件剧增,如果不能以灵活、快捷,节省的程序解决大多数简单民事案件,一方面,必然导致诉讼拖延,造成大量积案;另一方面,要实现对复杂民事案件的慎重裁判也是不可能的。这样一来,司法公正,法律权威都将成为一句空话。因此改革简易程序本身也是符合市场经济对诉讼程序的需求,同时更是与国际上对诉讼效益和效率追求接轨的需要。
(三)规范审判方式的需要。《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出台后,关于司法制度的改革论著不断涌现。减轻当事人及人民法院的讼累,简化诉讼程序,加快诉讼节奏已成为实务界和理论界的研究重点。2001年2月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海淀区法院还共同主办了中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研讨会。为缓解诉讼案件猛增与审判人员不足的矛盾(而根据最高法院的改革构想,法官人数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还不可能实现快速增长),各地法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广东省高级法院还专门制发了《广东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规则(试行)》。虽然学术界和实务界观点鲜明精辟,呈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景观,但由于没有统一的操作规程和执法标准,各地法院各出奇招,各自为政,造成全国范围内适用法律的不统一,直接影响了法制的统一性和权威。为改变这一混乱局面,最高法院将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作为今年重点研究课题,并将择期出台相应司法解释。因此,在这个时期,深入探讨简易程序改革和完善更具有现实意义。
二、简易程序的价值及功能。
对一项诉讼制度提出改革和完善的建议,首先必须认清其在诉讼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必须理清其本身具有的价值和功能。具体来说,民事简易程序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有利于贯彻“两便”原则。两便原则包括便利人民群众参加诉讼和便利人民法院办案两个方面。世界人权宣言明确规定:任何人都有利用诉讼制度,请求法院审判的基本权利。因此,在对诉讼制度进行创建和改革之前,首先必须考虑到,是否有利于真正实现司法救济的权利。而简易程序的改革,正是基于这一前提,使得司法救济途径从繁杂、冗长的诉讼程序走出来,让更多的公民可以接近司法资源,获取国家司法资源的帮助,从而保障公民参加诉讼的权利,保障法院充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有利于贯彻诉讼经济原则。诉讼经济原则是每一项诉讼机制必须包含的原则和价值。以诉讼经济的原则要求,在保证诉讼公正的前提下,要充分地体现诉讼周期的缩短,诉讼程序的简化,审级层次的减少,以及相应诉讼费用和成本的降低。简易程序正是通过上述途径,使得原本稀缺的诉讼资源能够发挥出最大潜能,最大程度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实现诉讼经济的目的。
(三)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的威信。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一方面可以使大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轻微民事案件,以快捷高效的程序消化掉,提高办案速度,实现“简出效率”。另一方面,可以保证人民法院有更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来审理比较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保证案件审判质量,达到“繁出精品”。不仅如此,还也可以抓住典型,以案释法,公开宣判,进一步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因此,简易程序的改革,必将有助于法院办案效率、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办案社会效果进一步凸显,有利于树立法院威信,增强公民对司法的信心。
(四)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正原则。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二十一世纪的工作主题。公正是在效率前提下的公正,正所谓“迟来的公正就是不公正”“正义被耽搁,就是正义被剥夺”;效率又是在公正前提下的效率,倘若无公正,效率即失去意义。一般而言,司法的理念是“公正优先,兼顾效率”,但对于民事诉讼,则采取优势证明标准,突出的是效率。尤其是针对简易案件,更没有必要适用复杂的诉讼程序来解决,而应代之以简便化的诉讼程序。那种因程序的繁杂,导致诉讼迟延,不仅令当事人无法忍受,也让法院和全社会无法忍受。因此,在强调公正与效率两者不可偏废的同时,还应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正”之原则。
三、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
进行一项司法制度改革,总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民事简易程序的改革也不例外,起码应从两个方面着手进行,一是从现有简易程序操作方式之简化入手,二是从改革简易程序相关配套制度入手。
(一)简易程序操作方式的改革与完善
1、科学界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民诉法第14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最高法院对此也做了进一步的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时被告下落不明等三类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但总的来讲,这些规定过于笼统,以致于法官做出程序选择的余地仍然太大,不利于实践中开展繁简分流的具体操作。而如何科学界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呢?有两方面的资料可以借鉴:第一方面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简易程序案件的界定方法。具体分析其所考虑的因素有三:一是量化标准(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类别标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等);三是控诉方的意见(经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第二方面是国外立法例。如我国台湾民事诉讼法第42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是对财产权的诉讼,标的金额或价额在10万元以下;二是规定10类案件,不问其标的金额,一律适用简易程序;三是依当事人合意适用。相应的也体现了上述三个考虑因素。再如日本简易裁判所受理的案件是90万日元(不足人民币7万元)以下等等。由此,笔者认为我国界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
⑴对于债权债务等纯财产权益性质的争议案件,以明确的标的额或价值作为界定标准。根据我国幅员辽阔的特点,具体可兼采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办法。即由立法机关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确定,标的在10万元以下的财产权益性质案件,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同时授权给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可以划定不同的适用标准。
⑵以案件性质或类别为界定标准。一是采取列举式的方法确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如审判实践中已积累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确认和变更收养、抚养关系;责任明确的损害赔偿等7类案件;以及一方当事人没有胜诉的可能或案件事实不存在真正争点的案件;一方当事人认为案件不存在实质性事实争议,只有法律上争议的案件,明确适用简易程序。二是借鉴或兼采广东省高院用排除法规定5种禁止情形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其它案件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做法。
⑶赋予当事人相应的程序选择权。这主要是针对案件的难易程度并不完全取决于争议金额的大小和案件类别。有些争议标的大的案件,法律关系并不复杂;有的案件类别相同,而法律关系复杂程度却天壤之别;有的案件虽然复杂,但是当事人双方均有诚意共同到法院请求解决等等。当然,若将来立法已明确简易程序适用范围,那么应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法院只能强制适用,当事人不能作出拒绝的选择。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除了具有程序选择权外,在适用简易程序中也应当允许当事人选择言词审理或书面审理的机会,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
2、规范程序选择,准确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被明确后,由什么主体,在什么时间作出适用程序选择,当前民诉讼并没有进行界定。审判实践中做法不一,一种是立案庭审查立案后,统一移交业务庭庭长选择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再交付经办人。一种是立案庭移交业务庭登记后,直接交付经办人,由经办人在审理过程中,自行做出适用程序的选择。一种则是由立案庭作出适用程序选择,而后移送业务庭登记,再交付承办人审理。三种做法均有利弊:第一种做法可发挥业务庭长熟悉业务,熟悉承办法官审判技能的优势,准确做出适用程序的选择,但容易造成业务庭长滞留案件和滥用选择权;第二种做法,虽减少把关的环节,但赋予经办人程序选择权,不利于监督;而第三种做法则有效地克服了前两种做法之不足,一方面,立案庭严格依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选择程序,繁简分流,可实现当即交付经办人手中;另一方面,通过立案庭和业务庭长双重监控,可确保承办人严格按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实现快速便捷立案和设立简易程序之初衷,因此,笔者倾向于第三种做法。
3、诉讼请求和证据固定制度。2001年12月6日最高法院作出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证据若干规定》)第3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上述规定就是诉讼请求和证据固定制度的立法依据。《证据若干规定》还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适用简易程序不受“指定期限不得少于30日”之限。因此,笔者建议:简易程序中当事人应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就将诉讼请求和证据进行确立并固定下来,法庭辩论之后,不得再变更诉讼请求或提交新的证据。这样一来,如果当事人一同到法院请求解决的,诉讼请求和证据均可当即予以固定;而其他的情况,则要求在送达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时,应一并告知当事人诉讼请求和证据应于法庭辩论结束前固定,以免因诉讼请求突然变更或调查证据而延展期日。
4、严格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化的条件。《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0条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该法条对于“案情复杂”没有界定,使之过于宽泛,缺乏可操作性,容易造成审判人员转换程序的随意性。完善的方法有二:一是由最高法院明确界定转化的条件。诸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使案件明显不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等等。二是严格转化的报批程序。如主审法官经开庭审理后,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于次日提出书面申请转换适用程序,报经庭长或分管院长审批,并报立案庭备案。获准后,方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通过加大监督力度,防止承办人员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而随意转换适用程序,或变相超审限结案,从而确保简易程序的安定。
5、确立当庭宣判视为送达和调解签名生效制度。长期以来,调解书、裁判文书送达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审判实践的一个问题。简易程序以调解方式结案占相当大的比例,而法律规定调解书未经当事人签收不生效,即赋予当事人对调解的反悔权。这样一来,调解书送达前,不仅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稳定性,而且容易造成履行义务的延误。尤其是当庭宣判的案件,败诉一方当事人往往拒不到庭签收裁判文书,致使上诉期日、生效期日无从计起。为此建议:⑴调解达成协议的,以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视为调解书送达,取消当事人在调解书送达前的反悔权。⑵双方当事人或人均到庭,当庭宣判的,宣判之日即视为裁判文书送达之日;定期宣判的,宣判之日应当庭送达裁判文书,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接受宣判的,以宣判之日视为裁判文书送达之日。⑶对原、被告一方未到庭参加诉讼的,裁判文书送达之日仍以实际送达之日为准。
(二)简易程序配套制度的构想
1、设立专门适用简易程序的机构和人员。就目前我国基层法院的现状来看,把基层法院改革成单一的简易法院,专门审理简易案件,并不现实。但在保留现行兼采适用简易和普通两种程序的情况下,在基层法院专门设立适用简易程序的简易庭,配备专门的独任法官,独任法官仅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再参与普通程序案件审理。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克服同一法官兼具简易和普通程序的任务,造成程序适用上的界限不清和混用,而且比较符合我国国情和法院机构设置的传统。这是一种比较可行,也比较切合实际的改革方案。
2、改革简易程序诉讼收费的标准。《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和《最高法院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诉讼费用收取的条款,并没有对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加以区分。诉讼费中受理费具有税收和惩罚双重性质,一则诉讼标的越大,收费也应当越多;二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当事人滥用诉权。但是对于选择了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其本身对司法资源的耗费较少,相应的,国家收取的诉讼费也应当较少。这才符合费用相当性原理,也有利于鼓励当事人多选择简易程序。具体简易程序应收取什么标准的诉讼费才合理和相当呢?笔者认为:适用简易程序所征收的诉讼费用应当高于同样金额诉讼的撤诉案件,低于同样金额诉讼的普通程序案件,可以考虑在同样数额普通程序案件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之间作出选择。
3、确立简易程序一审终审制度。我国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审级救济机制并无二致,这与世界各国民诉法采取的区别制大不相同。事实上从效率优先的角度,或诉讼经济原则来考虑,均不宜赋予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相一致的救济机制。一种可供借鉴的方案是实行一审终审制,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若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允许其在法定期限内向原审法院提出异议,由原审法院重新指定一名独任法官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由原审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依法改判,判决为终局判决;若异议不成立,裁定依法予以驳回,裁定为终局裁定。
4、缩短简易程序所需时间。民诉法第146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个期限相对于普通程序已显然缩短,但相对于目前各地基层法院推行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来讲,仍显得太长。如芗城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平均结案日仅为21日。而怎样才能在确保公正司法的情况下,既利用简易程序简单、快捷的一面,又将其对时间的浪费限制在最小限度内?最主要的办法就是缩短所需时间。笔者认为,根据当前各地法院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成效来看,有45天的时间就足够了,而且不允许延长,除非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
5、简化裁判文书、调解书的制作。民诉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事实上,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合目的性的一种自愿行为结果,调解书的制作可仅体现调解结果,而不必再详尽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民诉法第138条规定了判决书应具备的内容及事项,也没有对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加以区别。当前为防止法官擅断,确保裁判文书质量和司法公正,对裁判文书制作的改革,均提出了应当进一步强化证据认定和说理部分。这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复杂案件来说,是完全必要的,但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简单案件来说,快速、方便是基本要求,制作复杂的裁判文书,则有多余累赘之嫌。《证据若干规定》还规定,简易程序裁判文书制作不受“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之限。况且,《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某些简易的民事案件不用制作裁判文书。因此对于该类案件可简要概括出案件事实,后对判决主文叙述准确,清楚即可。甚至可以更大胆借鉴国外作法,根据不同种类案件的特点,事先制作格式化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备庭审后当即填写裁判主文时适用,进一步简化裁判文书,提高制作速度,提高诉讼效率。
6、简化卷宗归档材料的要件。《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要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卷宗材料应当具备:诉状或口头笔录、答辩状或口头答辩笔录、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要有授权委托书、必要证据、询问当事人笔录、审理(包括调解)笔录、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者调解协议)、送达和宣判笔录、执行情况、诉讼费收据。显然,一者该法条不能体现出简易程序之简化的特征,难于区别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卷宗材料上要求的不同;二者该法条使用“应当”一词,而所罗列的十项材料并非每个简易程序案件都具有的,其矛盾显而易见。因此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卷宗材料,除必要证据,审理(或调解)笔录,裁判文书(或调解书)、送达或宣判笔录、诉讼费收据外,其他材料不应作硬性要求,而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将相干的诉讼材料装订归档即可。
关键词:VB;程序设计;改革;实践
Abstract:VisualBasicprogrammingasapublicnon-professionalcomputer-basedlessons,theoryandpracticestrong,andteachingdifficult.Thearticleonhowtoimprovethequalityofteachingandtrainingstudentsinanintegratedapplicationdevelopmentcapabilitiesandexplorereformsweremade.
Keywords:VB;programming;reform;practice
1引言
VisualBasic(下面简称VB)程序设计是我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然而VB语言枯燥、难以理解,学生缺乏相应的知识背景,导致学生对这门课有恐惧心理,缺乏兴趣。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在教学中分析、摸索出一些较为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才有可能培养学生程序设计能力,掌握一门技能,激发学生对程序设计的兴趣。笔者在近几年的教学实践中进行了如下改革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2教学改革与实施
2.1对课本原有知识进行整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大部分的教材总是先讲VB语言的基本语法,然后再讲VB中对象的使用。但在讲授时不宜将两者分开,要把VB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方法,事件驱动的编程机制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VB中的对象主要用于构建界面,而具体程序功能的实现则要编写代码行,因此任何一个完整的应用程序都不可能只用对象或只用语法。这两块内容可进行穿插讲解。这样就避免了让学生在毫无知识背景的情况下去理解抽象难懂的概念,挫伤他们编程的积极性。在教学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以学生已有的知识程度为基础,打破原有的以课本知识的逻辑结构为顺序组织课堂教学的模式,先不讲基本概念,改用从简单的实例人手,通过让学生观看、模仿,在实际操作中去探究和领悟这些概念,并适时地加以归纳总结,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接受新知识。比如,在讲到循环结构中DO——LOOP语句和FOR——NEXT语句的用法时,我用DO——LOOP语句的4种形式和FOR——NEXT语句实现求解N!的过程,让学生去观察、领悟它们的异同。
2.2教学方法多样化
笔者在教学实践中,除了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如:提问法、小组讨论法外,主要采用以下教学方法:
1)错例分析法
学生对变量、类型、运算符、表达式这些基本概念和语言规则的掌握需要一个过程,对算法和数据结构的知识需要不断积累。学习过程中,能听懂老师授课的内容,但自己编制的程序往往错误百出。课堂上,我经常将容易出错的概念以反例形式展示给学生,让他们找错误,通过运行。比如错误使用逻辑运算符。
假设a、b和c是三个变量。如果已知a<c,要判断b的值是否在a与c之间,可以使用以下表达式:a<bAndb<c
不能写成:a<b<c。
很多学生会错误延用数学上的概念,写成后一种形式。
例OptionExplicit
PrivateSubCommand1_Click()
DimaAsInteger,bAsInteger,cAsInteger
a=-3:b=-2:c=-1
Printa<bAndb<c’显示True
Printa<b<c’显示False
EndSub
为什么a<b<c会得False?因为,VB在计算这个表达式时,先计算“a<b”部分,得True;再计算“True<c”,并将True转换为一1,-1<-1?最终得False。
通过诸如此类的反例教学,使学生豁然开朗,印象深刻。
2)零散实例和核心实例结合
零散实例教学法,对每个知识点的运用和理解是非常行之有效的,但对前后知识的贯穿缺乏说服力。笔者在教学改革实践中体会到,除经典的零散实例外,将一个规模较大的、典型的、有实用价值的、学生感兴趣的核心实例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对提高学生的编程能力非常帮助。所谓核心实例是指,实例从小到大、随章节的展开而逐步成长,呈现为逐步进化的多个版本。比如引入一个贯串全书的问题:设计一个“图书管理系统”。首先,用最基本的概念和最简单的结构,给出该系统的第一个(也是最简单的)版本,以后的每一次课,都对该系统提出新的功能和结构上的要求,并用本次课介绍的新概念和新方法对它进行功能上的扩充和结构上的改进。每次得到该系统的一个增强的新版本。为达到设计目标,学生随着教学的进程,可以积极投入到对实例系统的调试、改进的实践中,逐渐掌握了所学的基本知识,同时也提高了编程能力。
2.3重视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综合应用程序开发能力
VB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如果只纸上谈兵,不上机练习,是不可能真正掌握VB程序开发的。实践教学主要注意抓住以下几点:
(1)模仿阶段,对课堂核心实例系统的调试、改进。核心实例的每次增强版是全面反映教学内容的,学生通过模仿、知识再现达到在实践中领悟知识,开拓编程思路。
(2)分层次阶段,在教学过程实施的开始,和核心实例同步,我就给出了几个类似核心实例的课程设计内容,供学生选择。对核心实例的调试比较成功的,可以同步实施自己所学的课程设计内容,达到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掌握核心实例有困难的学生,针对教学内容重新布置实验,强化知识巩固。课程设计内容课后上机完成。
要掌握上面两个阶段的具体情况,教师应亲自指导,与学生一起上机实验,随时监控学生实验过程。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而发现学生常犯的共性错误,可在理论课上进行点评。
2.4培养学生使用标准编码,养成良好编程习惯
在程序设计过程中,使用标准编码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错误。笔者在授课过程当中使用标准编码的实例,在讲解实例过程中对学生进行适当地引导,让学生养成一个良好的编程习惯。
程序书写规范是非常重要问题,不仅书写格式应该结构层次分明,而且程序里面应添加起码的注释。不按照标准书写程序会增加别人查看程序的难度,同时也不利于自己以后上机调试修改。强调学生避免使用VisualBasic中的隐式操作,养成显式编码的习惯。比如永远使用OptionExplicit,严格执行变量先定义后使用的原则。避免使用缺省属性,明确指出是在引用对象还是在引用对象属性。
3结束语
一门课程的教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笔者将以上一些改革和探索用在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中,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教学有法,教无定法,只要教学得法。在教学实践中,合理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灵活地、创造性地掌握教学过程,激发学生的兴趣,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综合应用程序开发能力。
参考文献
[1]王栋.VisualBasic程序设计实用教程(第3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字:计算机,工程应用,程序,开发
计算机程序或者软件程序(通常简称程序)是指一组指示计算机每一步动作的指令,通常用某种程序设计语言编写,运行于某种目标体系结构上。打个比方,一个程序就像一个用汉语(程序设计语言)写下的红烧肉菜谱(程序),用于指导懂汉语的人(体系结构)来做这个菜。通常,计算机程序要经过编译和链接而成为一种人们不易理解而计算机理解的格式,然后运行。未经编译就可运行的程序通常称之为脚本程序。
为了一个程序运行,计算机加载程序代码,可能还要加载数据,从而初始化成一个开始状态,然后调用某种启动机制。在最低层上,这些是由一个引导序列开始的。在大多数计算机中,操作系统例如Windows等,加载并且执行很多程序。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计算机程序是指一个单独的可执行的映射,而不是当前在这个计算机上运行的全部程序。目前中国国内的计算机语言应用认证主要有微软的MCSD、IBM以及SUN的SCJP,常用计算机语言主要包括C、C++、Java、Cobal、Fortran、Pascal等等,但除了Java可广泛应用于不同平台,其他语言都受到操作平台类型的限制,使编程工作复杂化,重复编程工作人员的劳动,降低了效率。因此Java也就越来越多地受到重视,被广大计算机工作者接受。特别是其基于internet的操作性,更使其方便地在网络上传播应用,加之其执行速度比其他开发语言要快,更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可以乐观地预计Java不久将成为世界上最普及的计算机程序开发语言。编写一个程序去生成另外一个程序的过程被称之为原编程(Metaprogramming)。它可以被应用于让程序根据给定数据生成代码。单一一个程序可能不足以表示给定数据的所有方面。让一个程序去分析这个数据并生成新的程序去处理数据所有的方面可能会容易一些。Lisp就是一例支持这种编程模式的程序语言。
在神经网络里储存的权重是一种数据。正是这些权重数据,跟网路的拓扑结构一起,定义了网络的行为。人们通常很难界定这些数据到底表示什么或者它们是否可以由程序来代替。这个例子以及跟人工智能相关的其它一些问题进一步考验程序和数据的区别。
编写程序是以下步骤的一个往复过程:编写新的源代码,测试、分析和提高新编写的代码以找出语法和语义错误。从事这种工作的人叫做程序设计员。由于计算机的飞速发展,编程的要求和种类也日趋多样,由此产生了不同种类的程序设计员,每一种都有更细致的分工和任务。软件工程师和系统分析员就是两个例子。现在,编程的长时间过程被称之为“软件开发”或者软件工程。后者也由于这一学科的日益成熟而逐渐流行。
因此,如今程序设计员可以指某一领域的编程专家,也可以泛指软件公司里编写一个复杂软件系统里某一块的一般程序员。一组为某一软件公司工作的程序员有时会被指定一个程序组长或者项目经理,用以监督项目进度和完成日期。大型软件通常经历由系统设计师的掌握的一个长时间的设计阶段,然后才交付给开发人员。牛仔式的编程(未经详细设计)是不为人所齿的。
两种当今常见的程序开发方式之一是项目组开发方式。使用这种方式项目组里每一个成员都能对项目的进行发表意见,而由其中的某一个人协调不同意见。这样的项目组通常有10个左右的成员,这样做是为了便于管理。第二种开发方式是结对开发。在生活中,你通常只知道「喔!原来这网站是用Java写的、「喔!原来这是手机的JavaGame。若自技术层次拆解,JavaTechnology可简单区分为Java程序语言(language)与Java平台(platform)。
Java程序语言所指是撰写程序所需的语法与词汇,像学习中、英文,有一套基本的单字与语法,只要利用单字组出符合语法的句子,这就是Java程序的基础。
至于Java平台,如大家熟知的,Java共分三大平台:J2ME、J2SE和J2EE,分别专精于嵌入式行动平台、标准平台和企业应用平台,除了共同的类别函式库(API)之外,每个平台也有其特定的API,供程序设计师们开发使用。
随着开发工具陆续推出,降低了Java开发技术门坎,要写出正确无误的Java程序不是太难的事情,但论及系统性的Java软件开发,那可就不是一件轻松事。开发大型项目有三项非常重要的因素,将会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与质量,分别是人(people)、流程(process)与技术(technology)。
这三个要素是环环相扣的,任何一项要素的成败都会影响另外两个要素,与相关开发人员的素质,这不是一项简单容易的任务,但有好的方法可以完成。真正困难的不是Java程序语言或是API的使用,而是整个对象导向程序设计的概念。也标榜与Java有着类似的对象导向架构,除执行平台不同、API的名称不同,本质与Java可以算是孪生兄妹,在渐进式的开发过程中,透过不断的提炼(refine),可趁早发现问题且找出解决方法,也确保每一工作项目的进度。不过,在架构(Architecture)方面,RUP确实着墨较少,而架构优劣也是足以影响软件系统成败的关键因素。
QoS(QualityofService)或是SLR(ServiceLevelRequirement),我想是每个系统最基本的要求,它包含可用性(Availability)、可管理(Manageability)、可信赖(Reliability)、可扩充(Scalability)和安全性(Security)等条件。
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在初开始接触专业课时就要学习程序设计,程序设计的学习比较困难,就算对一些理论知识有所理解,但是在实践阶段也很难有效的掌握其技巧与技术。特别是对程序语言设计的学习,很多学生感到不知所措,无从下手。
1.1学生感到程序设计较难理解
计算机程序设计的学习困境主要表现在概念难懂,技术难以掌握,理论与实践的脱节等方面,尤其是在程序语言学习中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时,绝大多数的学生不理解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思想,不会使用类的思想进行程序设计。往往感到困难重重而方式深入学习,导致学习成绩节节下滑,不利于后来其他计算机专业课的学习。
1.2主动学习能力差
学生长期在传统应试教育环境影响下,形成了被动学习的习惯,缺乏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另外还有一些学生养成的不良学习习惯,在课堂学习中情绪比较懒散,精神比较散漫,对教师所讲的内容没有兴趣,这样很难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影响教学效果的提高。
1.3实践能力不高
计算机是一门实践性比较强的学科,不仅需要学生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理论应用于实际的能力,因为学习计算机的目的就是解决实际中遇到的问题。但是在实际教学中,很多教师设计的教学目标脱离学生的应用宗旨,教学过程中理论课比较多,实践课程比较少,这样较难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很难真正提高教学效果。
1.4教学方法单一
过去教师一般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从程序设计的概念出发,围绕理论知识点加以讲解,过多注重理论知识的讲解,而教材中的实力一般与学生实际生活相差较远,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感到生涩难懂,只会比葫芦画瓢,不会举一反三,缺乏独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忽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较难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同时也达不到较好的学习效果。
2项目驱动教学模式特点
2.1项目实践环境突出
项目驱动教学过程中,导师带领学生在学习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进行实际应用项目的开发。学生与老师在学习的过程中始终处于一种相互配合、沟通的环境下,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积极沟通、勇于实践。学生在项目驱动下,带着问题进行有效的学习,这样能够培养学生思维扩散能力、动手操作能力与团结合作精神。
2.2强调教师的引导作用
项目驱动教学模式注重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技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仅仅起引导学习的作用,课堂的主体是学生。学生按照项目需求被划分为若干个小组,导师在课堂中主要监督、指导学生行为,在项目学习过程中导师要随时解答学生的疑问,为学生补充技能知识,实时启发学生在项目学习中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开发学生思维创造能力,帮助学生掌握项目技能。
2.3培养学生计算机专业能力
项目驱动模式的实施目的是提高学生软件开发与应用能力,事件性知识一般比较隐蔽,而项目驱动教学能够通过教学过程中各种功能的实施,使一些隐藏在软件开发过程中的核心要素显现出来,通过这种方式的学习,学生将很快的具备软件应用开的基本能力,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与应用能力。
3项目驱动教学实施过程
3.1项目设计
项目驱动模式教学过程中,首先导师要根据程序设计教学内容,设定教学目标,将教学计划、目标融入到教学项目中,然后将整个教学项目按照学习小组分成若干个独立的小项目,再把这些小项目按组分配给学生,最后导师围绕项目内容设计具体教学内容,项目来源一般源自于教师纵横向教学项目。
3.2实施形式
利用项目驱动模式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学生需要进入专门的工作室进行软件程序的学习与开发。在工作室中,主要的学习方式是自学,教师在这种模式下主要起引导作用,课程知识除了很少部分较深的理论课由导师专门讲授以外,其他的课程都是学生围绕项目进行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主要学习方式包括:小组研讨、导师解疑、技术交流、调查研究等形式;课程的具体的实施要根据教学内容以及学生的实际认知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配。这种教学模式的目的在于各种信息技术及认知提高计算机教学质量和效率,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勇于探索精神以及实践能力。其中自主学习是由学生自己积极主动的去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导师的角色是解答疑问,并不是直接帮学生解决问题,导师可以向学生传授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引导学生向正确的解答思路上靠,提供给学生解决问题的资料,引导学生围绕疑问积极探索。如果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导师首先要积极引导学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教会学生利用移动通信、互联网、QQ以及电子邮件等先进技术手段进行搜索或者在线讨论与交流,尤其要教会学生怎样使用互联网查询资料,丰富程序设计知识,提高深深学习能力。在个人自主学习的基础上进行小组讨论与交流,在交流中不仅扩展知识与视野,而且能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增进同学之间的感情。导师还要积极引导学生发现规律,找到自己的不足,积极改正,不断超越自我。
3.3项目驱动教学模式中的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是项目驱动模式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绩评定一般具有激励、引导和反馈的作用,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近况。成绩评定比较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否解决实际问题,旨在培养学生动手操作的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计算机素养,树立科学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以及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如果学生成绩提高,教师要给予鼓励和表扬,激励学生再接再厉。成绩评定的方式采用项目答辩的形式进行,每个小组派出一个代表作主辩手,其他学生补充,导师可以随时提问,最后结合项目答辩情况给出学生最终考核成绩。
4结语
关键词: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困境
【中图分类号】G642.477
基金项目: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师范院校土建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问题研究》,2016-hg-167
本科毕业论文 “存”与“废”一直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不可否认,由于师资不足、学生就业压力大、缺乏系统训练、社会实践机会少等原因,导致本科毕业论文质量逐年下滑。
关于如何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不少专家学者做了大量研究。秀(2003)指出指导教师应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指导能力、改进指导方法、加强自身修养,真正发挥指导教师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的作用①。彭江(2010)提出可以在倒数第二个学期或更早提交论文的提纲和初稿,论文答辩时间定在最后一个学期,那就可以既让毕业生安心找工作,又充分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②。高海沙(2014)建议加强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允许学生到就业单位去做毕业设计,提供各多的社会实践机会是提高毕业设计质量的重要途径③。任森春(2014)指出为了提高论文质量和适应应用性人才培养的需要,有必要改革现有单一的学术型毕业论文模式,实现多元化④。
1.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的内涵
1.1毕业设计(论文)形式的多样化
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是指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学生不仅可以采用传统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还可采用反映学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教育有关的其他成果形式。如可将与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成果、科研项目、调研报告、公开等纳入多样化范畴。
1.2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和体系的多样化
不同形式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可能采用同一套评价标准和体系。传统毕业论文可以采用相对模式化、通行化的操作程序、考核方法等评价指标体系。对多样化的毕业论文就必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规律、特点和实际,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类型的非传统形式毕业设计(论文)制定可行的规范要求和标准,提出具体细节和质量要求,使其具有可操作性,真正达到多样化。
1.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的的多样化
工作程序的的多样化是指对工作程序和质量监控制订相的管理文件,如对毕业论文开始和最终的时间、多样化毕业论文申报评审办法、答辩及考核组织、成绩评定时间、诚信责任和档案管理等诸多工作程序要做出明确、科学的规定。
2.现实困境分析
自2009年四川大学推出毕业论文改革,实行毕业论文多样化以来,浙江、江西、湖南、安徽、重庆各地部分本科高校也走上了毕业论文多样化改革的道路。但至今,我国大多数本科高校对毕业论文多样化持保守态度,依然采用传统的毕业论文模式。即便在已经开始推行毕业论文多样化的高校里,沿袭采用传统毕业论文的学生也居大多数。鉴于此,本文对本科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现实困境进行分析,试图为大力推进毕业论文多样化进程提供一些思路。笔者认为,目前本科大学毕业论文多样性无法有力推行主要存在三大困境。
2.1困境一:学生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主体,缺乏热情。
2.1.1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多样性的认识不足。
许多高校只在第七学期向学生布置毕业论文任务时才会提及到“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并且只是把其作为把毕业论文的一个补充形式,由于前期未对学生进行广泛宣传,导致有些学生直到最后一个学期才知道毕业论文可以用社会调查、学科竞赛成果等来替代,等第八学期再着手准备,为时已晚。再者,许多学生即便在前期对“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多样化”有所了解,但由于对替代项目、要求、认定程序不确定,害怕无法通过考核,影响正常毕业。
2.1.2学生没有足够的实习时间和较强的实践能力来完成多样化的毕业设计(论文)。
与传统形式的毕业论文相比,多样化的毕业设计(论文)实际对学生提出更高的要求。无论是何种替代项目,学生倘若没有充足的实习时间做实验或调研,没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都是难以完成的。
2.2困境二:教师作为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的引导者,胜能力有待提高。
随着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的推进,学生在选题研究方向和成果形式上有了更多选择,但同时也对指导教师指导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学生选择与本学科相关的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创业项目成果来替代毕业论文,那么指导教师除了要具备专业学科知识、科研能力及实践教学能力外,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创业、管理等其他知识。 其次,与传统的毕业论文相比,多样化的毕业设计(论文)需要指导教师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这也是有的教师宁愿指导传统形式论文的原因。
2.3困境三:学校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改革的推行者,保障措施不完善。
2.3.1多样化改革制度不完善。
毕业设计(论文)的多样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教学主管部门给出指导性改革意见后各教学院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替代项目的认定、要求、质量评审、成绩评定各环节要求。有的高校教学院系未从学生层次特点和人才培养定位出发,在制定方案时脱离实际,提出过高的要求,造成大多数学生不够申请资格。另一个极端就是,有的高校教学院系在制定方案时过于粗放,结果造成评审混乱,坏了多样化改革的初衷。
2.3.2如果教学和实践的其他环节不跟上的话,作为最后验收的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无论如何优化,学生也没有勇气和能力尝试新的模式。首先,大多数学校在课程设置环节存在问题。课程设置过于强调理论教学,对实践课程的重视不足,造成多数学生缺乏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其次,大多数学校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未能为学生提供工作实践或实习机会。
3.讨论
本文主要通过对毕业设计(论文)多样性的内涵进行梳理,指出应用型本科大学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多样性推广时面临的三大困境,以期为广泛的推行毕业设计(论文)多样性提供思路上的启发和借鉴,并没有对毕业设计(论文)多样性改革推进提供具体的对策和建议,这也将成为笔者接下来研究的重点。
参考文献:
①秀.浅谈如何发挥指导教师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的作用[J].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1):69-71
②彭 江,陆 娜.毕业论文应超越“存废之争”[J]. 教育与职业,2010(1) : 40-43
在进行登记时,会告诉每个专业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去指定的地点听论文的讲座。在讲座上,高校主管该专业论文的老师会和大家见面,并根据大家的选题方向,将考生分配到有关的教研室,然后由教研室具体指派导师。
导师确定后,考生应及时、主动地与自己的导师取得联系,并尽快安排第一次见面。而在见面前这段时间,考生应积极地准备自己的论文,尽量收集材料,形成论文的基本写作思想和提纲,这样见到导师后,才能与导师形成交流,导师也才能有的放矢的加以指导。
一般说,导师会给考生提出一些参考书或资料请考生借鉴,对考生提出的论文写作提纲也会进行一些调整和修改。然后考生应按照导师的要求完善自己的论文。在论文从提纲到成稿的过程中,一般要有多次反复。考生应该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认真地对自己的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
论文最后由导师确定定稿。定稿后的论文,考生应将其打印多份,为论文答辩做准备。需要指出的是,论文的写作是有时间限制的,12月底登记的考生,应在5月上旬完成论文的定稿;而6月底登记的考生,则应在11月上旬完成。论文定稿后,由系里组织进入论文答辩的程序中。
论文答辩的程序基本由三项组成:首先考生简单地阐述论文的写作动机、内容梗概和基本的观点;然后答辩小组成员就考生论文内容进行提问;如果答辩小组认为必要,还会对涉及论文的专业范围内的其他问题加以提问。这些提问都需要考生认真加以回答,并会影响到考生的论文成绩。
考生通过论文答辩后,其本科论文即告完成。如果顺利通过,考生就应该准备本科毕业了。
如何撰写毕业论文
本科专业(含本科段、独立本科段)自考生在各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都要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工科类专业一般为毕业设计、医科类一般为临床实习)及其答辩考核。毕业论文的撰写及答辩考核是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文凭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衡量自考毕业生是否达到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同层次相同专业的学力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但是,由于许多应考者缺少系统的课堂授课和平时训练,往往对毕业论文的独立写作感到压力很大,心中无数,难以下笔。因此,对本科专业自考生这一特定群体,就毕业论文的撰写进行必要指导,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试就如何撰写毕业论文作简要论述,供参考。
毕业论文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应考者完成本科阶段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它是应考者的总结性独立作业,目的在于总结学习专业的成果,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文体而言,它也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说文。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可以分两个步骤,即选择课题和研究课题。
首先是选择课题。选题是论文撰写成败的关键。因为,选题是毕业论文撰写的第一步,它实际上就是确定“写什么”的问题,亦即确定科学研究的方向。如果“写什么”不明确,“怎么写”就无从谈起。
教育部自学考试办公室有关对毕业论文选题的途径和要求是“为鼓励理论与工作实践结合,应考者可结合本单位或本人从事的工作提出论文题目,报主考学校审查同意后确立。也可由主考学校公布论文题目,由应考者选择。毕业论文的总体要求应与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相一致,做到通过论文写作和答辩考核,检验应考者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但不管考生是自己任意选择课题,还是在主考院校公布的指定课题中选择课题,都要坚持选择有科学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切实可行的课题。选好课题是毕业论文成功的一半。
第一、要坚持选择有科学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科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以推动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因此,毕业论文的选题,必须紧密结合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以促进科学事业发展和解决现实存在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选题要符合科学研究的正确方向,要具有新颖性,有创新、有理论价值和现实的指导意义或推动作用,一项毫无意义的研究,即使花很大的精力,表达再完善,也将没有丝毫价值。具体地说,考生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选题。首先,要从现实的弊端中选题,学习了专业知识,不能仅停留在书本上和理论上,还要下一番功夫,理论联系实际,用已掌握的专业知识,去寻找和解决工作实践中急待解决的问题。其次,要从寻找科学研究的空白处和边缘领域中选题,科学研究还有许多没有被开垦的处女地,还有许多缺陷和空白,这些都需要填补。应考者应有独特的眼光和超前的意识去思索,去发现,去研究。最后,要从寻找前人研究的不足处和错误处选题,在前人已提出来的研究课题中,许多虽已有初步的研究成果,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还有待于丰富、完整和发展,这种补充性或纠正性的研究课题,也是有科学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的。
第二、要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切实可行的课题。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一种创造性劳动,不但要有考生个人的见解和主张,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客观条件。由于考生个人的主观、客观条件都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在选题时,还应结合自己的特长、兴趣及所具备的客观条件来选题。具体地说,考生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综合考虑。首先,要有充足的资料来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缺少资料的情况下,是很难写出高质量的论文的。选择一个具有丰富资料来源的课题,对课题深入研究与开展很有帮助。其次,要有浓厚的研究兴趣,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题,可以激发自己研究的热情,调动自己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能够以专心、细心、恒心和耐心的积极心态去完成。最后,要能结合发挥自己的业务专长,每个考生无论能力水平高低,工作岗位如何,都有自己的业务专长,选择那些能结合自己工作、发挥自己业务专长的课题,对顺利完成课题的研究大有益处。
选好课题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研究课题,研究课题一般程序是:搜集资料、研究资料,明确论点和选定材料,最后是执笔撰写、修改定稿。
第一、研究课题的基础工作搜集资料。考生可以从查阅图书馆、资料室的资料,做实地调查研究、实验与观察等三个方面来搜集资料。搜集资料越具体、细致越好,最好把想要搜集资料的文献目录、详细计划都列出来。首先,查阅资料时要熟悉、掌握图书分类法,要善于利用书目、索引,要熟练地使用其他工具书,如年鉴、文摘、表册、数字等。其次,做实地调查研究,调查研究能获得最真实可靠、最丰富的第一手资料,调查研究时要做到目的明确、对象明确、内容明确。调查的方法有: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调查的方式有:开会、访问、问卷。最后,关于实验与观察。实验与观察是搜集科学资料数据、获得感性知识的基本途径,是形成、产生、发展和检验科学理论的实践基础,本方法在理工科、医类等专业研究中较为常用,运用本方法时要认真全面记录。
1.指导教师职责如下:
(1)编写具有统一格式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教学院长(主任)审核后,提前发给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任务书格式见附表).
(2)提前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预做或相关资料准备工作,规划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
(3)根据课题对学生应完成的文献检索,外文资料翻译,设计的技术线路,经济分析或实验研究分析或实验数据,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等提出明确的要求.
(4)指导教师既要采取启发引导和介绍参考资料等方式对学生作实质性的指导,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应贯穿于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
(5)指导教师应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注意考查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际工作能力,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出勤情况,守纪状况作出详细记录,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的参考依据.
(6)停课期间,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检查和答疑的时间要求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对每名学生指导不少于2学时.
(7)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核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准确,及时,客观地写出评语,按成绩评定的有关规定评定成绩.
2.表格有关要求
《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见附件3),表中须填写内容要求打印.《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和《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评阅意见表》一律用钢笔或水笔填写,填写时要求书面整洁,规范.
3.毕业论文要求及格式见附件1
附件1
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编写规定
为使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更规范化,标准化,现就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编写规定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
(一)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内容:
1,毕业论文(设计)文本
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毕业论文(设计)中,英文摘要;
前言;
毕业论文(设计)正文;
参考文献;
致谢;
2,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及评阅意见表
3,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二)对以上内容的要求
1,封面:封面由学校统一制定,内容包括:学号,论文(设计)题目,专业,班级,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
2,任务书:内容包括论文(设计)题目,学生所在院系,所学专业,班级,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研究方向,论文(设计)的主要任务及目标,主要内容,基本要求,主要参考文献,进度安排等;
3,摘要:内容主要介绍所研究的课题内容,提出主要结论及创新之处,中文摘要一般为200字左右,英文摘要一般为250个实词左右,中,英文摘要均要有关键词(3-6个);,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4,毕业论文(设计)正文要求:论点正确,逻辑性强,文理通顺,层次分明,表达确切.把实践结果上升到理论认识或应用理论的高度,最终解决实际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观点;
要求设计图纸上的各项内容符合制图标准:结构合理,视图正确,尺寸齐全,图表完备.毕业论文(设计)的图纸尽量利用计算机打印,绘制;
5,参考文献:学生查阅资料的方式可从检索期刊文献上查阅,亦可采用检索期刊文献查阅与网上查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学科特点,每篇论文至少要查阅5篇以上的外文原文资料;
6,优秀论文简介:被收录到校优秀毕业论文选编的论文,必须完成约1000汉字的简介,包括课题来源,目的和意义,研究内容和过程的概括性叙述,主要结果结论等.一般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或非通用的符号和术语.
(三)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按本要求的第一条第(一)项"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的内容"的顺序排列好,装入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中.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由学校统一发放,资料袋封面内容包括:编号,密级,论文(设计)题目,院系,专业,班级,学生,指导教师等项.
注:资料袋编号为12位,其含义是:第1,2位为本届号,第3,4位为院系编号,第5,6位为专业编号,第7,8位为班级编号,第9-12位为学生编号.如:编号为:030401010085,表示2003届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专业一班第八十五位学生.各院系及专业编码附后.
(四)毕业论文(设计)字数要求在5000字以上.
(五)对于纯软件类课题,软件文档要齐全,包括有效程序软盘和源程序清单,软件设计说明书,软件使用说明书,软件测试分析报告,项目开发总结等内容.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打印格式
(一)毕业论文(设计)尽量按规定格式用计算机打印,纸张大小一律使用A4复印纸.
(二)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
资料袋统一使用学校提供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填写袋面时,各项内容要齐全,不得漏项.
(三)封面
封面使用学校统一提供的毕业论文(设计)封面,所有内容要居中.
(四)摘要
中文摘要采用小四号宋体字,英文摘要采用四号"TimeNewRoman"字型.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规格
1,有关文字内容的要求
正文文字内容字型一律采用宋体,标题用黑体字,章节题目采用小三号字,内容采用小四号字汉字宋体和四号TimesNewRoman英文.
章节题目间,每节题目与正文间空一个标准行.
页面设置为:
单面打印:上2cm,下2cm,左2.5cm,右1.5cm,装订线0.5cm,选择"不对称页边距",页眉1.2cm,页脚1.5cm.
页眉设置为:居中,以小5号字宋体键入"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页脚设置为:插入页码,居右.格式可根据全文一次打印输出,或章节分别输出具体设置.
正文选择格式段落为:1.5倍行距,段前,段后均为0磅.标题可适当选择加宽,如设置为:段前,段后均为3磅.
应尽可能利用计算机整理,打印论文.若手写,必须用方格稿纸(特殊专业例外)以钢笔整齐书写.
2,毕业论文(设计)正文章节序号
均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最多为4级,(如:11.1……1.1.1.1),之后先以括号为序,如(1),(2)…;再以圈圈为序,如①,②….
根据学科特点也可采用五级编号顺序.(如:一,(一)1.(1)①)
3,毕业论文(设计)的公式,图与表
公式号以与正文相统一的编号,如(2·4)表示第2部分的第4个公式.
公式应尽量采用公式编辑应用程序输入,选择默认格式,公式号右对齐,公式调整至居中.
图与表也以与正文相统一的编号,如图3·5表示第3部分的第5幅图.
图与表应有相应的名称,如"实验系统流程示意图"等.
图与表应设置于文章中首次提到处附近.
4,毕业论文(设计)的参考文献
正文引用参考文献处应以方括号标注出.如"…效率可提高25%[14]."表示此结果援引自文献14.
参考文献的编写格式为:
期刊文献的格式:[编号]作者.文章题目名.期刊名,年份,卷号,期数,页码.
图书文献的格式:[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版次,页码.
会议文献的格式:[编号]作者.文章题目名.会议名(论文集),年份,会议地点,卷号,页码.
附件3
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论文(设计)题目:
院系:专业:班级:学号:
学生:指导教师:研究方向:
1,论文(设计)的主要任务及目标
2,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
3,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4,主要参考文献
5,进度安排,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论文(设计)各阶段名称
起止日期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