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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融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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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融资论文范文第1篇

各大商业银行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准备大力发展面向小微企业的供应链金融以拓宽业务渠道并以供应链核心企业为核心,绑定供应链客户群时,却发觉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商和一些有实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已经开始借助其自身的平台和多年累积的交易数据和客户数据占领了小微企业融资的一席之地。目前,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正通过收购、合作等方式对众多供应链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和社会上的借贷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和整合,并且为进一步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打下坚实的硬件设施基础和软件流程操作基础。互联网平台提供商比如以P2P为代表的拍拍贷和阿里小贷,一些规模较大的电子商务企业比如京东商城开发了其自有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其他主流的电子商务企业比如苏宁易购和亚马逊等也将自身的电商平台向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转化并逐渐开放,面临传统商业银行融资难的情境,小微企业更倾向于这种最新的融资模式并纷纷入驻这些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截至2012年,P2P网络贷款服务平台已经超越了200家,其平台Online业务的交易额度已经超过了100亿元人民币,而参与其中的投资者的人数也超过了50000人次。由于统计的仅仅是“线上”业务,加上无法准确统计的“线下”业务,交易总额的数量还将是“线上”业务的数倍。京东商城在2012年年末开始向广大小微供应商推出其供应链金融服务,并向各大商业银行取得总计高达5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包括:订单融资、入库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委托贷款融资;京东商城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到2013年为止已经向广大小微供应链提供了近80亿元的融资规模。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传统的小微企业供应链融资模式进行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基于P2P网贷和电子商务企业主导的小微企业融资,相比于已经出现的以银行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模式不同,其主要依附的手段是基于大数据的信息技术如移动支付、大数据挖掘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依托其交易平台上庞大的交易数据和客户信息,促进商流、物流和资金流三流有效融合,通过出色的信息技术使得资金在整个过程中得到更充分的使用,同时由于信息的透明性可以降低资金风险,形成面向供应链上游到下游的综合集成的金融服务,其资金来源主要是社会闲散的资金,其信用保障则来自于平台企业的信用和相关部分的监管。而传统的银行为主导的小微企业供应链金融则侧重于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信用的引入,即“1+N”模式,对处于供应链不同层次的企业提供以核心企业信用为担保的存货抵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融资、预付款融资服务,其资金来源主要来自银行雄厚的资金资本。传统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中融入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操作理念的发展空间十分可观,特别是处于供应链纵向延伸方向的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是巨大的,且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灵活性和弹性,对于供应链垂直方向细分的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或专业化的互联网网贷平台开发较为快捷便利,能够满足供应链上小微企业的融资个性需求,这种模式将是今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之一。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供应链金融具有更便利的特点,简化了传统银行主导的小微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信用评定等手续,其交易成本低、资源配置效率高等优势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和平台。由于互联网金融直接面向具有融资需求的广大小微企业,其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者市场带来了新的竞争挑战,以往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小微企业供应链融资模式收到了新兴模式的挑战,也为各商业银行的下一步融资服务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如今各大银行也纷纷试水,改进传统的小微企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平安银行和招商银行是最早将小微企业供应链融资服务进行线上平台化的商业银行代表,除此之外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以及兴业银行等也开始将其小微企业供应链融资服务从线下搬到线上,形成了以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商业银行发展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同时,已经开始走向向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的道路,由于电子商务平台多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海量的线上交易数据,也构成了对小微企业进行信用评估的信息基础,而银行所需正式电子商务企业所拥有的这些数据信息,两者供需匹配,已经开始了相关的合作,比如京东商城已经进行了POP平台的发展,主要是为各大小微供应商提供短期贷款和其他融资服务。因此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供应链融资已经成为未来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发展的趋势,且实践中已经形成了诸多可行的供应链企业融资创新模式。本文提出若干具有可行性的小微企业供应链融资创新模式的发展方向。

二、面向小微企业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

发展供应链金融的目的是为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解决在其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其上下游小微企业的资金流不畅或融资渠道狭窄所导致的核心企业自身的主营业务周转和公司运作效率的问题,让企业从上游的采购、生产等环节到下游的销售、回款等环节的每一个运作流程都能顺畅进行。小微企业供应链金融的核心是关注嵌入小微企业供应链的各项融资成本和结算数据,根据这些成本信息对供应链的整体成本形成过程构造出优化策略方案,而此方案的组成则是由融资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以及具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共同在信息技术提供商提供的信息平台上公共完成的。在由核心企业和小微企业组成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中,包括银行或者互联网金融平台商最关注的往往是供应链中最具资信的核心企业,而其所面对的服务对象则是与核心企业的交易关系稳固的长期合作的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所依托的正是供应链中的大型产业集团,利用其对大量上下游小微企业的数据掌握能力和其自身对金融市场、金融行业的风险分析和控制的专业技能,对其所要进入的供应链融资项目进行系统而整体的分析和全面的风险评估,特别是在风险控制方面,互联网金融平台对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有着非常高的要求,需要对核心企业的较为系统全面的资格审查,同时亦会针对供应链的上下游具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客户进行真实性的审查和涉诉检查。此外,互联网金融平台还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要求核心企业为每一笔融资款项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并要求核心企业承诺承担连带担保的责任。根据互联网金融的不同范式,我们提出下列细分的具有可行性的基于互联网金融的企业融资方案:(1)核心企业担保下的小微企业P2P网贷存货质押融资模式。首先,有融资需求的供应链企业需要在P2P融资平台进行初始注册从而成为会员。P2P网贷平台提供商可以以供应链核心企业信用为担保(很多情况下,供应链核心企业本身即可作为P2P网贷提供商),在考察供应链企业的融资需求后,将供应链企业信息和核心企业的担保信息通过网络给放款人;或者平台提供商通过搜集大量供应链企业的融资需求信息,将众多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并为一单向银行提出融资需求并以各供应链核心企业信用作为担保。核心企业担保下的小微企业P2P网贷存货质押融资模式主要的适用企业为交易信用较高的企业,这种模式本身也引入了核心企业的资信,对于信用较好的小微企业来说能够使其资金占用进一步减少,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业务线上化,信息较为透明,风险较小。(2)核心企业担保下的小微企业众筹存货质押融资模式。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利用互联网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此模式为更多小微企业提供了无限的可能,主要参考万科的房地产众筹模式,有融资需求的供应链企业在P2P融资平台进行初始注册后。P2P网贷平台提供商可以以供应链核心企业信用为担保,在考察供应链企业的融资需求后,将供应链企业信息和核心企业的担保信息通过网络给放款人,其中放款人可以是需要购买此产品的客户,而放款人通过众筹购买此产品可以享受折扣优惠。这类产品适用于价值较高,使用周期长的产品同时能够使得交易的时效更强,周期更短,同时能够盘活企业资金,且整个流程线上化,信息透明风险小,同时终端客户可以享受较高的折扣优惠。通过核心企业缴纳保证金和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形式,供应链的核心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的供应链融资可以获得更加稳定和更加优质的供应商,避免在销售的旺季出现因为原材料或零部件供应中断而出现产品断货的尴尬局面,这些互联网融资创新模式实质上间接地提高了供应链核心企业的销售收入和经营收益。

三、小微企业的互联网融资策略

相比于分散的单个中小企业,互联网平台能够在其他金融机构处获取较高的授信额度和信用评级,可以以更低的利率获得资金支持,同时利用核心企业担保来降低供应链中小企业融资的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既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新的融资渠道以弥补供应链中的资金薄弱环节,又能使互联网平台从金融增值服务中获得利润回报,实现多方共赢。(1)在核心企业担保下通过电子订单进行抵质押融资模式。担保方式主要是采用缴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可追加抵质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交存保证金的具体比例按照申请企业的评级结果确定。供应链核心企业对与进行交易往来的小微供应商设置一定的准入条件,小微供应商与核心企业进行交易后可以生成电子订单,由小微供应商通过电子订单在线上想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商申请订单融资,互联网金融提供商对小微企业和其所在的供应链的核心企业进行资信审核后可以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电子订单抵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为该订单的业务销售回款,属于自偿易融资。这种融资模式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商的风险要点在于电子订单的可靠性和对订单产品价值的评估。这种模式适用于那些交易信用记录较好,产品价格较为稳定的小微企业。通过电子订单抵质押模式,小微企业可以减少企业资金占用。(2)小微企业P2P应收账款池融资。由于供应链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主导地位,其经常向上游小微企业供应商延长账期,形成了小微企业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小微企业可以把应收账款通过转让或质押的方式转移给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商,平台提供商在对众多核心企业进行信用考核的情况下,并通过核心企业核对应收账款信息后为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对于同一供应链上的众多小微企业来说则是应收账款池融资。这种模式与明保理模式是相似的,其担保基础是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资信。由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商其实是代替供应链核心企业垫支货款,对于那些核心企业对供应链中的资金流具有很强的控制能力的供应链中的小微企业,这种融资模式较为适用。(3)在核心企业担保下向互联网金融平台申请委托融资款项。这种模式需要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商的合作,有供应链核心企业向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资金,由互联网融资平台依托其积累的客户信息和数据项供应链上符合资信条件的小微企业进行融资款项发放。这种模式中互联网金融提供商仅仅作为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合作伙伴而获得手续费等中间费用,风险较小。在这种模式下,由于核心企业提供了自由资金,担保方式则根据小微企业的需求进行灵活调整,同时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与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商的合作可以掌控的小微企业的历史海量的交易信息和数据,也可通过信息对接直接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进行评估,自己进行自由资金发放,较为灵活方便。这种融资模式类似于阿里金融,其通过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形式来向其阿里巴巴、淘宝以及天猫商城的商户来提供小额贷款。对于依附于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小微企业来说,通过互联网金融获得供应链融资的效率更高,能够迅速为其自身打通资金瓶颈,提升资金周转率并以此来扩大其生产经营规模,更加加固其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关系,使得整个供应链的运作处于良性循环状态。

四、结束语

小微企业融资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国有商业银行;融资。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

 

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不同于大型国有企业。中小企业融资具有单笔资金需求量较小,资金到位时间要求特别快、贷款频率特别高的特点。目前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创造了全国GDP的60%、税收的50%、进出口总额度60%;国家发明专利的65%、新产品开发创新的80%,它们为全国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资金需求巨大,但资金供给有限,主要原因是各家银行对中小企业仍然是审慎介入,认为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过高以及风险较大。2012年国有商业银行接到总行下达到分支行的指令,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预计明年新增的信贷额度,1/3投放给大企业,1/3投放给中小企业,另外1/3投放给微小企业和个贷。商业银行贷款是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截止2011年9月底,中小企业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333.76亿元,比年初增加48.68亿元,增长17.08%,同比多增55.2l亿元,增幅同比上升了2O个百分点。其中,新增工业性贷款25.64亿元,同比多增6.39亿元,增量占贷款总增量的52.67% 。

二、国有商业银行介入后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契合银监会关于额度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优惠政策,统筹建立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客户的金融服务体系,在客户准入、授信流程、担保方式、利率定价、贷后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授信政策。在此基础上,完善客户分层体系,建立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方案。这些政策措施,已成为几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今年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共同选择。

截至2011年末,工行个人经营贷款余额已达近2700亿元,为40多万户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提供了贷款支持。其中仅201 1年该行就新增个人经营贷款约790亿元,增幅达42%。201 1年初,建行根据总体战略定位,结合小微企业业务特征,提出服务“社区金融”的理念,并明确了小微企业业务要向“零售化”和“小额化”转型,要不断夯实客户基础,重点发展小微企业业务,使有限的信贷资源,支撑服务更多的小微企业客户群体。在“零售化”发展思路的指导下,2011年下半年以来,小微企业客户基础数迅速扩大,为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2012年,交行将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继续完善机制建设,促进小微企业贷款健康发展。重点要完善小微企业独立核算机制,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进行独立的成本和利润核算。继续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管理授权授信体系,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下放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标准化、流程化、批量化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并通过全行上下的共同努力,力争小微企业授信客户增长35%以上,贷款余额增长45%以上,小微企业贷款在全部贷款占比继续提升1至2个百分点,拨备前利润同比例上升,不良率控制在总行规定的范围内。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500万元以下授信户数在全部小微企业占比由目前的35%以下提升到40%以上,贷款余额在全部小微企业占比由目前的15%以下提升到20%以上。

三、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一)为出口企业提供创汇贷款。

我国有不少中小企业的产品主要销往国外。针对这种情况,银行可以通过审核中小企业提供的出口合同或者进口商出具的信用签证来发放贷款;而中小企业如有现汇账户亦可让其以此作为抵押来发放贷款;对于资信良好且有稳定外汇收入的中小企业可以依靠结汇凭证来发放贷款;对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企业还可以考虑为其提供设备投资贷款;享受出口退税的企业可以以其出口退税账户作为质押进行贷款或者利用其出口退税质押账户办理出口代付业务,利用海外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贸易融资是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其基本对象包括具有进口业务经营权,资信良好,有长期稳定的出口业务,出口制单水平较高的企业。

与此同时,出口货物应为该企业的主营产品,并在国外或我国港澳台地区有稳定的销售市场。

(二)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创新设备融资租赁途径。

对于处于产能扩大阶段的中小企业,往往需要大量资金用于生产设备投资。在国外,设备融资租赁是企业设备投资中一种极为常见的方式,其规模仅次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相较于其他的融资模式而言有其独到的优势:它是以融物为形式满足融资的需求,而对企业自身的资信状况与担保条件要求较低,非常适合中小企业大额设备投资的资金需求。假若银行业结合企业实际需求改变以往的融资租赁模式,则对于解决中小企业大额设备投资的资金问题有较大益处。 免费论文下载中心   (三)工程机械担保贷款。

工程机械担保贷款是指对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指定品牌工程机械的人民币担保贷款。可以满足客户在本区域内、或者跨区域购买大型设备的资金需要,帮助卖方客户促进大型设备的销售,提高贷款业务办理效率,买卖双方交易真实性更有保障。工程机械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含三年)。

(四)小企业额度抵押贷款。

 

小企业额度抵押贷款是指银行用信贷资金向小企业借款人发放的、采取抵押方式、可在贷款额度有效期间内一次抵押、循环使用的贷款。用于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及设备、厂房等投资。

(五)小企业法人账户透支。

小企业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是指银行同意小企业客户在约定的账户、额度和期限内进行透支以满足临时性融资便利的授信业务。透支资金用途限于满足小企业客户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周转性资金需求。

(六)国内保理。

  保理即保付,是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根据契约关系转让给银行,由银行针对受让的应收账款为卖方提供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保理预付款、信用销售控制和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中的特定的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产品。主要适应于从事国内贸易的境内客户,一般为短期贸易服务,可以满足客户扩大销售、加速现金回流,获得收款保证、改善财务结构以及降低管理成本的需要。

(七)联保联贷。

  指3家(含)以上借款人,通过网络自愿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间协商确定授信额度,向银行联合申请贷款,由银行确定联合体授信总额度及各成员额度,每个借款人均对其他所有借款人因向银行申请借款而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银行借此发放一定额度的信贷业务。无抵押、无质押,贷款需求200万元以下,特别优质客户可放宽到500万元。

 (八)经营性物业贷款。

小企业经营型物业贷款是用于满足客户扩建、改建、装修经营性资产的融资需求,以已投入运营的经营性资产所产生的稳定现金流(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收入、租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贷款。小企业经营型物业贷适用于拥有经营性资产,近年经营稳定发展,并有对相关经营性资产进行扩建、改建、装修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客户。依据借款人的融资需求,借款期内企业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净现金流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

 

(九)标准厂房按揭贷款。

标准厂房按揭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向第三方购买标准厂房而产生的融资需求,以客户未来经营收入为还款来源,并采用分期还款方式的融资业务。标准厂房是指开发(工业园)区内,开发商按统一规划、由开发商集中建造的生产经营场所,一般具有通用性、配套性、标准化等特点,能够满足人园中小企业的基本生产经营需要;不包括客户自行建设的白用厂房。标准厂房按揭贷款用于满足有购买上述标准厂房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客户。

参考文献:

【1] 杨静如。西方国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经验与启示【JJ.中国商贸,2011(2)。

I2】 李 璐。中小企业融资途径创新研究1.11.中国商贸,201 lf21.

 

小微企业融资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政府投资 河北省 中小微企业 融资

政府投资是社会总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其他社会投资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目前,我国中小微型企业缺乏多元化融资渠道,资金来源过多依赖于银行贷款。但是目前整个金融体系和机制都是为大企业设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贷款给中小企业,同时也没有激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相应政策,因而愿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较少。所以,为了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必须由政府主动进行宏观政策性引导和投资,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的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

政府投资的概念

政府投资是指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政府管理职能,促进国民经济各部门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利用财政支出对特定部门进行的投资活动。政府投资在社会投资和资源配置中起宏观导向作用,是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

政府投资以政府作为投资主体。政府投资主要集中于私人投资表现出市场失灵的领域,一般包括为公共事业投资和高新技术、重要能源等为改善经济环境的投资两部分,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建设良好的投资环境。政府作为行政管理者为实现其职能,通过税收等手段获得财政收入,从而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此外,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部门、行业和重要企业的直接、间接资本控制,是非政府部门财力所不能及的,政府投资能克服非政府投资的局限性,还具有事关全局的重要战略影响作用。

政府投资由政策性投资和财政投资组成。政策性投资是指政策性银行作为国家金融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需要安排的信用资金支出,又称非盈利性投资。财政投资是国家按照产业政策和社会公共需要所安排的财政资金支出,目的是实现宏观经济调控,创设良好的投资环境,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政策性投资和财政投资作为政府的投资渠道,一方面支持了国家产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在调整经济结构和资源配置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与运作方式

(一)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收入,这是政府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物质基础。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是政府活动的主要财力支柱,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相对固定性的特点,在短期内这部分收入相对固定,政府可以稳定地利用这部分资金。另外,政府的资金来源还包括债务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和其他专项收入,这些资金可以弥补政府资金的缺口,是增加财政收入的有效手段,同时能发挥政府投资的先导和示范作用,是政府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

(二)运作方式

目前,政府利用财政资金进行投资的方式主要包括五种:一是政府直接投资免费提供,即由政府直接拨款承担某些无资金流入或资金流入明显小于支出的项目,这些项目主要是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比如义务教育、公共交通、卫生防疫等,免费提供这种方式能弥补市场失效,对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和促进经济发展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二是政府无偿提供政策性融资,即由政府提供贴息、担保、政策性贷款等,这种方式主要投资于私人物品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性,这种资金运用方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了产业结构,间接实现国家产业政策目标;三是政府资本金注入,由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将政府资金、土地或者国有资源以直接入股的方式投入到建设项目中去,这些项目主要是准公共物品领域,比如收费公路、非营利医院、政策性金融机构等,政府的投资不再免费而是有偿投入,政府不直接参与这些项目的经营,而是授权给特定主体,由其代表政府直接或间接参与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四是政府投资补助方式,由政府对投资收益低、风险高的领域直接提供转移支付、资金补偿、土地补助、税收优惠等各种补贴,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弥补市场失灵、引导社会投资流向,起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五是BOT投资方式,即建设-经营-转让的投资方式,该方式是指政府将一些拟建基础设施项目通过招商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某公司,由其组建项目经营公司进行建设经营,并在协议期内,由该项目公司通过经营该项目偿还债务,收回投资,协议期满,项目产权转让给政府。

从政府资金来源渠道上看,政府投资资金主要依赖于政府税收,其来源比较单一,但是数额较大且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如何有效利用财政资金是政府投资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从政府资金的投入渠道上看,政府正在逐渐地转变单一的无偿投资方式,创新投资模式从无偿转变为有偿,这种多元化的投资方式,不仅能支持政府投资项目的开展,还能合理利用有效的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中的政府支持

(一)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引导基金是政府为了支持创业风险投资事业,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由政府出资引导社会资金从事创业风险投资活动的一种有效工具,通过引导基金可以解决高科技创业企业的资金缺乏问题。

2009年,河北省就已经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其最初规模为1亿元,其中河北省政府以及河北省科技厅财政拨付资金5000万元、河北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筹集资金5000万元,截至2012年上半年规模达到1.6亿元。引导基金运用“母基金”的方式,通过子基金的设立和项目跟进投资,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财务杠杆效应。河北省引导基金自2009年成立以来,已发起设立子基金5只,总规模40350万元,引导基金出资9750万元,直接吸引投资30600万元,首期投资放大4.1倍,“杠杆效应”凸显。引导基金发挥着提高政府投资使用效率、扶植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和引导社会投资的重要作用。

(二)政府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创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向成长性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和管理服务,并通过股权转让获得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在广泛动员和优化配置民间资本,促进经济结构调整,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等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010年5月,在河北省发改委的积极协调下,河北省引导基金推荐汉明达基金和国创基金列入国家试点。2012年8月25日,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了这两支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的组建方案,2012年9月15日,财政部也批准同意了这两只基金的组建方案。其中,国家对每只基金参股5000万元,河北省引导基金代表省政府对两只基金各匹配5000万元,其余为社会出资,这两只基金注册资本总规模达到5.2亿元。

(三)政府为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搭建融资平台

2011年12月15日,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组织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与投融资机构对洽会。对洽会采取重点推介和洽谈对接的方式,本着“政府搭台,银企唱戏”的原则,使有投资、贷款意愿的投融资机构与项目企业进行面对面深度沟通与交流,以期在双方充分了解和自愿的基础上达成项目与金融的合作。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与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和河北银行三家银行机构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共同构建科技与金融结合平台,对优化融资环境,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促进成长型中小企业与国内外资本对接,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从河北省目前的情况来看,利用政府投资支持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最重要的是给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大的融资平台和更多的融资方式。政府资金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上,主要起引导作用,还应该积极发展社会资金进行补充,同时还应当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以解决出资方的后顾之忧。

河北省中小微型企业融资体系构建

政府提供的财政支持和引导,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财务杠杆作用,引导非政府资金的流入,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效果。因此,必须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通过加大政府投资,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薄弱环节,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努力探索一条适合河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新路径。

(一)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框架图

从融资渠道来看,目前河北省大部分中小微企业都很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其他非银行融资机构也不健全,致使相当多的中小微企业资金严重短缺,成为阻碍中小微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难题。因此,要想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必须要发挥政府投资在政策引导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利用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构建基于政府投资角度的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在构建基于政府投资的融资体系中,发挥政府投资的先导作用。政府可以利用行政管理职权和部分财政资金组建专门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例如可以设立小额信贷公司试点,为规避风险可以同时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准备金”,当这部分小额信贷公司形成规模后,可以政策引导向银行过渡。政府通过政策引导构建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的新型借贷关系,为中小微企业外源融资创造良好的政策和经济环境,形成以政府信用为中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信用新体系。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框架如图1所示。

构建该融资体系的主要理由是:首先,面对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要想构建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这是融资体系得以构建和存续的重要前提;其次,目前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质量参差不齐,其成长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较多,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可能会经历各种难题,尤其是在创业初期和企业成长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不仅需要股权投资等内源融资渠道,也需要银行贷款等外源融资方式,更需要政府政策引导和投资的支持;再次,在市场经济发达的现代社会要彻底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如果没有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仅靠银行和中小微企业双方自愿达成资金供求是很难的,因为银行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需要承担过大的资金风险,很多银行都不愿意冒这样的风险,所以需要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融资体系,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构建政府、银行、中小微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民间信贷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系统,才能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二)解决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解决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构建一个完善的融资支持体系,既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也要充分考虑到河北省的具体情况,以重点突出、逐步推进的方式来建立和完善基于政府投资的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体系。

1.政府引导,重建银企融资关系。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有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是指将企业的留存收益转化为投资,融资成本低、风险低,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基础。外源融资是指企业吸收其他社会闲散资金转化为投资,融资快速、高效、灵活、资金流量大,是中小微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通常来说,外源融资又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由于河北省金融市场并不十分发达,中小微企业很难在资本市场上通过直接融资获得资金,因此,目前对河北省的中小微企业来说,最合适的融资方式是仍然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充当信用媒介进行间接融资。然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因为风险等原因,不愿给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等融资支持,所以需要政府出面引导,通过政府和银行之间资金和政策的联合,为中小微企业搭建政策性融资平台。

河北省目前拥有大量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美国次贷危机的考验,更多的人看到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优势。为活跃河北省经济,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政府可以出面引导科技部门与银行签订中小微企业融资框架协议,重点支持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或科技型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银行可以根据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门的信贷政策,并制定符合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特点和需求的授信管理办法,对政府部门推荐的重点科技项目和企业提供专项规模授信支持。政府可以从中给予担保和保证,帮助银行建立“风险准备金”,以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解除银行的后顾之忧,促进科技型、高技术含量的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2.政府投资组建区域性政策性银行。我国目前的政策性银行有三家,缺少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服务的相关政策性银行,但在日本就有很多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我国中小微企业在各省的发展不均衡,东南沿海和江浙一带的中小微企业发展迅速、规模大,已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效应,在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上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如成都等地成立了我国首批科技银行,专门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河北省的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但目前还没有出现专门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可以积极学习和借鉴四川成都等地的经验,由河北省政府投资建立一批为本区域中小微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3.建立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的互助式担保平台。目前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考虑到风险和成本的问题,不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所以中小微企业只能依靠政策性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在政府的干预和引导下,对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但是目前这类担保机构因为缺乏对中小微企业的监督,负担沉重,因此有必要建立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的互助式担保平台。这种互助式担保平台不以盈利为目的,邀请中小微企业参加,并建立互助平台信息,互助企业可以对担保企业履行监督职权,互助平台的企业数量众多,便于企业进行交流,这种相互监督方式要比外部监督及时、有效。建立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的互助式担保平台,不仅能扩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受益主体,还可以帮助银行和担保机构及时监督贷款企业,节约监督成本,这样可以利用互助平台提供的庞大、系统的企业信息,及时对贷款企业信息进行把握,有效地避免目前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盲目性。

4.政府出资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系统。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银行能准确的把握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自然愿意为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因此,政府应建立河北省中小微企业信用系统,实施中小微企业信用工程。构建河北省中小微企业信用系统的主要内容包括:创建河北省中小微企业的网络信用体系,包括企业信用记录、信用担保、信用评价等,将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公布,实现信息共享,使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时能首先了解企业信用状况;同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金融机构为主体的中小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和机制。只有一个良好的、相对完全的信用信息体系才能保障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相关政策、相关金融机构有效地发挥作用。

总之,在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的同时,根据河北省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河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扶持政策,政府引导重建银企、政银关系,建立区域性政策性银行,组建中小微企业互助担保平台。通过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流向中小微企业,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从而进一步扩大担保贷款额度和范围,改变金融政策对中小微企业的不公平待遇,从体制机制上彻底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结论

目前,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不畅通导致的融资困难,已经制约了河北省经济的发展。虽然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提出了很多解决方法,但是,造成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解决该问题也必须从多方面入手。河北省应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不同地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引导,鼓励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给予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相同的融资政策。

首先要制定出适合本地区的政府投资模式。从国际角度看,各国政府对中小微企业的投资模式各不相同,其中美国是以信贷担保为主的模式,日本是以直接“优惠”信贷为主的模式,这两种模式在美国和日本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河北省可以充分借鉴美日两种投资模式的特点和优势,结合河北省中小微企业的特点,灵活运用这两种方式,以取得政府投资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最大效果。其次是在政府资金的引导下,积极招商引资,鼓励中小微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加快中小微企业的产权流动。目前我国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大多是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政府每年要为担保机构注入部分资本金,同时,还制定了各项减免税等优惠政策来保障其发展。现阶段河北省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虽然也主要来源于政府投资,但政府支持的担保基金规模仍然偏小。根据政府投资特点和现状,应采用“政策性基金,市场化运作,法人化管理”的运作模式,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提高担保基金的市场运作效率。

在河北省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中小微企业应当充分考虑到企业自身的发展现状,并结合目前的财政政策、金融发展水平和信用状况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方优势条件,不断地创新融资手段,疏通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

参考文献:

1.许进.中小企业成长中的融资瓶颈与信用突破.人民出版社,2009

2.汪友国.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世界经济情况,2010(20)

小微企业融资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 中小企业贷款融资 城市商业银行 政策

引言:

2008年5月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小贷公司指导意见。2008年上海市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2011年的温州老板跑路事件。2012年6月,金交会主题论坛之一“创新与发展——中小企业融资论坛”在广州顺利召开,就金融创新、政策前瞻、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此外,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亦规定,下调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的风险权重,引导商业银行扩大小微企业和个人贷款投放,更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从这些事件与政策可以看出中小企业贷款一直是各行各界高度关注的话题。随着金融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中小企业融资贷款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国内外的专家学者们已从企业,银行,政府政策等方方面面对中小企业融资贷款难问题作出合理的解释与相应的解决方案。但长期以来,真正有影响的成果却不多。纵然研究成果很丰硕,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问题却一直持续升温。这也是众多学者对这一问题反复研究思考的原因。本文基于我国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现状对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的成因进行分析思考,提出缓解当前问题的基本思路和方案策略。

1. 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德国把中小企业称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日本则认为“没有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日本的繁荣”,美国政府更把中小企业称作是“美国经济的脊梁”。在我国据统计,2011年1000多万家中小企业贡献了税收的50%,创造了GDP的60%,完成了创新的70%,解决了就业的80%,占全国企业数量99%。仅中关村(5.91,0.22,3.87%)符合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就有1000多家,从这些数据我们直观的看到中小企业在推动经济增长、吸收就业人口、促进技术更新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我国富裕的东部城市,中小企业缓解了其就业压力,更灵活的吸收了这些城市的资源和劳力。在相对贫困的中西部城市,中小企业则肩负着振兴城市的主动力,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会缩小与东部城市的差距,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我国的中小企业面临的资金问题成为其发展的最大阻力,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不活跃,参与资本市场的渠道非常狭窄,在银行贷款融资份额所占比率小都是中小企业融资贷款难的体现。

2. 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环境现状

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爱之又恨之的态度使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有很大限制。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代表的“草根金融”,积极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但仍面临税负比较重、放款资金来源有一定的限制、对信用信息了解不充分等问题。民间贷款的不规范性使中小型企业对其需之怯之,中小企业往往需要的是本金,或者是时间稍长一点的债务融资,这种服务只能由基础的直接融资来提供。这就要求中小企业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但参与资本市场的渠道非常狭窄。融资方式的限制也使得中小企业贷款不易。

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曾讲,在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当中,政府相关企业占有的资源比较明显,中小企业获得的服务非常有限。我国大企业、国有企业享用的金融资源优势比较明显,中小企业获得的服务很有限。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没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有政策性银行。而出现的一批专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城市商业银行在数量和规模上都不足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贷款融资需求。目前中小企业的贷款融资环境还需很大的改进与调整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需求。

3. 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3.1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限制了贷款融资顺利进行

中小企业的规模比较小,经营方式灵活的特点使得中小企业在多变的市场竞争中占优势,但其市场波动性大,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又使其在市场中处于劣势,尤其是中小企业在贷款方面,贷款需求急,频率高,金额小的特点让其贷款不易。

中小企业规模小也限制了其人才的引进使得中小企业的管理不规范,影响其发展壮大,中小企业的规模小还面临着其抗风险能力小,生产周期短,对中小企业投资的风险将很大,破产率较高,这使得投资方谨慎投资,贷款方小心贷款,构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

3.2商业银行的管理机制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融资进行了限制

商业银行一方面急需拓展中小企业贷款市场,一方面对中小企业贷款又谨慎再谨慎。商业银行基于中小企业贷款的交易成本比较高,亏损较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要求比较苛刻,体现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审核较严格,要求其信用等级较高,但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贷款时处于种子期或创业期,经营时间还较短,没有积累很好的信用,很难达到银行高信用的要求。银行对中小企业申请贷款的审核程序比较繁琐,耗时长,这正与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急矛盾。

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是根据大企业的特点制定的,当其用在中小企业贷款上自然有不妥之处,这种矛盾也使中小企业贷款融资举步维艰。此外,不良贷款率是商业银行业绩考核的核心指标,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成本高的特点,其贷款很可能成为不良贷款,这与商业银行业绩考核矛盾,不利于中小企业贷款。

综上所述,银行本身的管理机制有很大一部分与中小企业贷款相矛盾,使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长期以来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这也使得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提高。

3.3其他机构尚不完善,对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支持力度不够大。

担保机构不愿意对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或担保比率小,很多担保机构要求中小企业提供反担保,由于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比率小,很难提供反担保,使中小企业的担保成了很大的问题,长期处于无担保或担保少的状态。

目前我国还没有广泛的出现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是中小企业享有的金融资源少,信息不对称,不利于贷款。出现的城市商业银行,纵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但由于其数量少,资源有限, 有难大规模高效率广范围的解决这一问题,而且由于城市商业银行存在较少,给于的保护也较少,其自身存在也有一定的危险。

3.4政府及其他机构政策虽多但落实少而且政策变动频繁

政府出台的政策很多,但很大一部分没有落实,中小企业没有享用到政策带来的优惠与福利,而是利益外流。政府政策支持力度还不大,很多政策存在不配套或不适应的问题。总之,许多政策没有真正带来其应有的效益。

政府的政策变动太过频繁,这对大企业来说可能影响不大,但对小企业来说,政策变动太过频繁对其造成的损失将很大,中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政策频繁变动的影响很可能致使一个企业停业,破产。中小企业的这种脆弱使得其对政策变动很是敏感。故政府政策变动频繁不利于中小企业的成长。

4. 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基本思路与策略

4.1中小企业提高自身管理,提高企业信用与信心

针对中小企业贷款频繁,需求比较急,金额小的特点,中小企业可以总结自己企业发展成长的规律,变不确定的,金额较小的贷款为确定的,长期的,金额大的贷款。处于种子期或创业期的企业一般需要资金较急,而成长期或成熟期的企业贷款就比较稳定,对于在前期提供贷款的机构,可以订立合同在后期给于贷款机构更高的优厚待遇,是企业自身处于主动地位,吸引银行贷款给自己。

严格管理企业内部,提高企业信誉,引进人才,刻服中小企业自身规模小,吸引力不足的特点,强调本身优点,潜力股的特点的,低投入高回报。努力扬长避短但要以企业真实状况申请贷款,积极做好企业,逐步改变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小心谨慎态度,拓宽贷款途径,挺高贷款金额。

4.2商业银行形成统一信用评判标准,严格控制贷出款项,监督企业管理,体现金融普惠理念。

银行业的发展与中小企业休戚相关,银行和中小企业是鱼水关系,应确保资金投放向薄弱环节延伸。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更应体现金融普惠的理念,从贷款的可得性、贷款的公正性、贷款定价的合理性上,来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和贷款贵的问题。银行需要扩大快速发展的中小企业贷款这一诱人的市场份额,同时也要控制好风险,这就需要银行高度关注中小企业贷款问题,为中小企业着想,和中小企业一条心,积极完善银行不适应中小企业的管理机制,监督贷款的中小企业的管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也为减少不良贷款做努力。

积极体现金融惠普理念,让利于中小企业等同于薄利多销,积极做好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中的主力军作用。

4.3政府及社会各界积极关注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问题

积极配合参与各个政策的实行,为建立一个良好的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环境努力。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支持城市商业银行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部门的发展。

中小企业需要直接融资,两类主要的直接融资方式中,股权性融资准入门槛高、程序繁琐、核准期限长、综合成本高,因此能够通过上市融资的只能是少数实力较强的中型企业。而对于大量急需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而言,债权性融资就成为其当前的重要融资途径。截至2011年末,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9857亿元,同比增长40.5%;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贷款占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的77.3%,同比增长0.4个百分点;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在保户数17万户,同比增长20%。沪深交易所推出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更是债券融资的创新之举。这进一步说明债券性融资积极地推动了中小企业贷款融资。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无法通过银行或某单一机构独立完成,需要的是一个“生态圈”,需要建立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需要各类机构深入配合。在大力扶持村镇银行、担保公司、中小金融的同时,应该支持、扶持一些民营的金融公司,有时候小微企业不缺资金也不缺政策,缺的是金融服务。这种金融服务涉及到咨询机构、评估机构、评级机构、担保机构,还有经纪公司等等。这样才能保证中小企业在有限的金融资源的情况下比较顺利的贷到款。想要助力中小微企业突破融资困局,只有通过多方的努力,多管齐下,才能真正使金融服务体贴入“微”。解决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问题。

参考文献:

[1] 何自力.抵押贷款担保效果的实证研究[J].投资研究,2005.(12):17-19.

[2] 操桂芳.许坤 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成因及对策分析[期刊论文]-中国经贸2009(18).

[3] 迟宪良.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与对策研究[D].吉林:吉林大学,2007.

[4] 汪振伟.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探索[J].银企信用.2009(7).

[5] 梁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及融资状况调查. 金融研究, 2005 ,(5):120-138.

小微企业融资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征信

近年来,我国小微企业快速发展,据国家有关方面的统计数据披露,目前中国的小企业约为960万家,登记注册的个体、私营工商户已经超过3000万,99%以上的企业属于小企业或是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在活跃市场、增加税收、创造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带给小微企业更多发展机遇,也刺激了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但融资难一直是制约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瓶颈。对商业银行而言,随着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拓展,企业脱媒现象日益明显,再加上利率市场化导致大客户议价能力日益增强,大客户对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贡献越来越小;而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匮乏,愿意支付较高的资金价格,因此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利润增长点。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及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竞争和挑战,小微企业客户群体成为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展的一片蓝海。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如何做到风险控制得当和成本回报相当,提高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管理能力是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管理中征信信息的重要性

2013年3月15日《征信业管理条例》施行标志着我国征信业步入有法可依的轨道。征信业作为信用信息服务行业,规范其健康发展对于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具有重要的作用。融资难一直是困扰小微企业发展的难题。除了小微企业所特有的不足,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主要原因,由于信息不对称,使商业银行不能有效识别效益高的小微企业,从而导致了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增大、贷款成本提高,很难获得有效贷款。通过征信服务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小微企业的信息透明度,提高小微企业获得融资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有助于发展小微企业的信用价值,提高其获得融资的额度,支持有信用、有效益的小企业发展。由于社会征信系统还不完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小微企业表现得较为突出,大多数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不健全,信息披露不充分、不真实,商业银行很难全面了解、识别和判断其真实情况。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中小企业征信体系了解企业相关基本信息和融资信息,为信贷决策提供了很好的决策依据和信息保障。商业银行可借助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尤其是小微企业所有人信息资源,简化中小企业贷款调查手续,在企业的历史交易、信用记录等情况的调查上节省时间。针对小微企业可依托信息资源,开发评分模型,发展批量化评价、审批,将提高审贷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扩大信贷业务规模。

二、征信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管理中的应用

征信在欧美国家已有近200年的发展历史,在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刚刚起步,目前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建设和运行的有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信用产品涵盖企业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融资租赁登记。现在,各商业银行已建立了依托该系统的信用风险审查制度,将查询申请人信用报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融资租赁登记作为信贷决策的固定和必备程序。征信系统已在提高审贷效率、防止不良贷款、防止个人或企业过度负债以及根据信用风险确定利率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包括两类,一类是指以个人名义办理的用于企业经营的贷款,另一类是指向符合国家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公司法人发放的对公贷款。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特点是客户数量多、行业分布广,信贷周期短、贷款额度小、用款次数频繁,风险较大、收益较高,担保物及担保方式匮乏,以及客户信息采集较难等。针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特点,商业银行应成立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业务部,在零售银行(个人信贷)部下设小微企业金融部。采用“批量营销、标准作业”的策略,在迅速扩大小微企业业务客户基础的同时,降低成本,充分发挥规模经济优势。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应注重客户选择,为降低行业风险做好铺垫。首先,商业银行将小微企业融资业务的重点发展行业定位于大消费类行业及其 “商业圈”、“产业链”、“供应链”等, 在征信系统中筛选信用优良的小微企业,利用征信系统发现优质客户和潜在客户,扩大银行信贷投放。其次,通过解读小微企业和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的征信报告降低信用风险。

随着商业银行以征信为基础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业务流程的逐步建立,征信内容涵盖的行业信息偏少、正向信息采集不足等问题日渐突出,建议将公积金信息、纳税信息、认证信息、公用事业缴费信息、诉讼信息等纳入企业、个人征信系统,充实征信范围和内容,建立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在实际操作中,只需通过查证一次就基本满足风险控制要求,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查证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完善的金融服务,同时减少经营过程中的风险。

参考文献:

[1]戴根有:等.征信理论与实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

[2]中国建设银行,小企业业务发展指导意见,2007年.

小微企业融资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体系;小微企业;贷款风险

1引言

在社会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小微企业是社会经济体系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为国民经济增长提供了较大的帮助,但是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问题。小微企业在运行中,一部分企业管理模式并不适合企业发展,经营期间也会存在着资金短缺的问题。小微企业在我国信贷市场中,一般情况下都是向其他中小微企业进行借款来获取资金支持。小微企业一般存在着企业和个人资产不明确、财务账目混乱的问题,为保障供应链能够稳定发展,必然需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的问题,进而保证供应链金融发展效果。

2供应链简述

站在商品从生产到销售整个过程的角度上来说,供应链就是某个商品从材料采购,再到半成品、成品,最后借助网络平台销售出去,经过物流的运输到达消费者手中的过程。也就是说,供应链是将商品材料供应企业、商品制作企业、商品分销企业、商品零售企业以及消费者集中起来形成一个链。在整个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竞争能力比较强,一般规模比较大,也正是因为核心企业地位的强大,它们一般都会在商品交货方面或者是价格等条件上占据一定优势,通常情况下会对上下游企业提出较高的条件,而这些条件最终会为其他企业的盈利带来一定的压力。而承受这些压力的正是上下游企业,多数是小型微利企业,这一类企业在银行融资方面优势并不高,在得不到金融资金支持下,很容易导致企业资金运转紧张的局面,进而导致供应链平衡问题,这些是供应链金融体系产生的一个内在因素,许多金融机构针对这个需求点,结合各种资源为这一类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形成了一个供应链内提供金融资源,供应链外提供服务的局面。一般在小型微利企业经营中应用供应链金融体系比较多,在供应链中,小微企业可以与核心企业直接合作,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小微企业贷款困难的问题,同时也可以为企业节省贷款成本。在供应链中,金融机构是以一个合作受益者身份存在的,因此,金融机构若是想获取更多利益就需要保证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尽可能地将供应链中单个企业面临的问题,转化成整个供应链能够控制的问题,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贷款风险几率。

3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

就小微企业而言,银保监会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和方式,在整个供应链中,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充分融入核心企业当中,整合供应链各个企业合作过程的相关信息,对物流和资金信息进行深入分析,为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将现金管理、结算、融资等集中起来,形成一套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小型微利企业融入供应链金融中,促使供应链金融发展快速增长,但同时也为供应链金融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和管理问题。例如,企业以虚假交易活动信息、不真实的债务协议等,骗取融资资格,导致供应链金融风险增加。

4供应链金融体系内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类型

4.1操作带来的风险

一般情况下,操作风险有2方面,分别是商品监管不力产生的风险和内部操作、管理产生的风险。所谓的商品监管风险就是银行掌握的商品信息与商品在仓库的实际信息不相符,这种情况一般是信息滞后产生的,这种过错无论出现在哪一方,都会对另外一方产生影响,由此导致质押商品监管问题。内部操作风险指的是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不完善导致风险存在,而管理风险通常是因为管理不到位产生的影响,实际上,发生这样的问题主要是管理层对企业内控意识不高导致的,久而久之,供应链金融体系在企业正常运作时,就会存在诸多风险。

4.2市场带来的风险

在我国,金融市场波动比较大,导致金融汇率不断变化,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企业质押物价格在某个时间内呈现出较大的波动,因此,金融机构在确定企业质押商品的同时应当对商品价格波动进行分析,对于价格上下浮动较大的商品,以及一些处理起来比较难的商品并不适合作为质押物,金融机构应当明确这一点。如果金融机构强行处理这些商品就会出现风险问题。例如,不合适做质押物的商品在进行质押期间,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质押物价格下降,这样就导致了质押物与贷款额不相符的情况,若是企业不肯再提供质押物,那么就会出现金融风险。

4.3企业信用带来的风险

小微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其自身经营和管理能力与其还贷能力有直接关系,因此存在着一定风险。例如,企业商品不是由正规渠道得来的,就很容易被没收,进而导致企业产生损失,由此引发金融风险。再如,企业并不具备商品的使用或者质押权利,那么商品自身就有非法性质,这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也可以说是企业的交易信用不良,日常经营中就会存在诸多问题,导致风险增加。

4.4法律带来的风险

现阶段,供应链金融体系得到了快速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法规的制定就比较滞后,跟不上当前的发展趋势,为此,供应链金融体系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法律上的风险。就以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而言,实施目标主要是动产质押,在《担保法》中形成了明确的规范,但是在实际执行上,存在着部分条款和规范概念模糊、过于原则化,并且执行效果不理想、强制性不高等问题。另外,合同条款不明确也会导致风险发生,还有商品的所有权问题也会产生风险,由于法律不健全,对风险的法律保障就不存在了,长期以往,只能促使风险不断增加。

5小微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体系内风险管理的对策

5.1对市场准入标准加以明确

为有效减少小微企业的信贷风险,信贷机构需要对自身在信贷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找到产生的因素,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建设有效的信贷市场准入体系。首先,对小微企业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定其企业信贷等级,建设科学的准入资格,促使小微企业能够符合贷款机构的放贷要求。其次,应当保证供应链上的企业能够相互联系,将核心企业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以此来引导其他企业,进而实现提升管理效果的目的。最后,信贷主体企业需要保证自身市场竞争力,以此保证具备还款能力,保持自身良好的信贷信用。整个供应链核心内容就是核心企业,同时也是制定和执行制度的一方,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具有担保的作用。为此,有关机构应当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关注力度,在交易的基础上,加强对质押物风险防范的措施。另外,作为商业银行来说,在选择抵质押物方面,应当选择一些市场量比较大的资产,且该资产的价额变动不大。此外,在验收资产时,应当严格审查资产的来源是否合法、真实,进而降低信贷风险发生率。

5.2优化管理现金流的方式

贷款机构内部都应当设立现金流管理控制制度,与贷款企业签订明确的贷款协议,贷款过程中,除了要严格按照规整制度流程进行信贷业务,还需要跟进企业经营动态,在提升现金流管理的基础上,确定资金流动方向。为了能够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发生,金融机构可在企业同意后,对企业内部资金动态进行监督,对资金实际使用和流向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督效果,保证企业还款信用。此外,金融机构还需要深入分析企业财务信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检视财务报表,进而保证企业还贷能力在可控制范围内,综合评价小微企业信贷资质,将贷款风险降到最低,为贷款机构的经济效益提供保障。

5.3建设线上金融业务

为促使供应链上的各方企业能够有效连接,金融机构应当适当采用对策,将核心企业以及上下游企业相连接起来。金融机构可以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来保证供货企业、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都能够顺利运行。金融机构在取得信息资源后,还需要对其进行统一管理,最终进行分类管理。企业在日常运行过程中,还需要简化工作流程,保证供应链能够融入企业经营中,进而减少融资成本,实现规模效应。另外,供应链金融要想在企业中得以实现,就需要借助科学的力量,建设互联网平台,在供应链资金流、商品流、信息流的基础上融入网络平台,对买卖双方进行有效的协调,提高信息作用。在保证供应链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做好风险识别和警示工作,保证供应链运行效果。

5.4有效规避信用风险

就目前而言,很多金融机构的业务已经逐渐朝小微企业方向发展,导致供应链金融模式产生了较大的变化。为有效避免金融银行信贷风险,可以对产品进行多品种设计,可以设立以下几种业务:第一,资产证券化,所谓的资产证券化指的是金融机构为转移风险,可以将企业中的应收账款作为信贷抵押担保财产,需要注意的是,证券的发行销售应当公开化。第二,设置衍生产品,这种业务是防范商品风险的一种方式,通过购买产品的期权,从而降低供应链金融风险,在购买时需要注意看跌期权,以此防止由于价格上下浮动而产生的信用风险问题。第三,保险商品,是为了防止商品发生意外而出现风险的方式,也是转移风险的一种手段,金融机构可以要求企业为信贷抵押物品提供相关保险,并且获取商品转让后的损坏赔偿权。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商品在运输或者库存期间发生意外,都有保险公司承担损失,而这个损失则由金融银行收取,进而保证金融机构的资产安全。第四,金融机构可以采用外包非核心业务的方式来提高自身竞争优势,金融银行可以与物流公司进行合作,通过物流公司对商品的运输和保管能力提高商品安全性。另外,金融银行也可以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线上业务办理功能,利用网络技术的科学严谨性,对信贷风险进行科学防范。

5.5信贷合作后的风险防范

在信贷中,企业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考虑,就信贷问题建立起风险管理意识,达成协议后,信贷机构需要对风险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对企业经营过程进行监督。信贷业务完成以后,贷后风险管理主要是对企业发展开展跟踪和监督工作,其中包括商品物流、资金使用流向、质押商品有效性等,现实中,企业与信贷机构之间会形成合理的合同关系,合同中将会明确显示各方权利义务,为企业自身经营情况提供保障,同时信贷机构还应当积极去监督、分析资金使用情况。此外,信贷机构还需要对企业质押物提高重视,密切关注其价格和安全性,建设一套健全的市场价格信息方案,若是质押商品的价格过低,信贷机构可以要求企业增加质押商品,这一点应当自签订合同时加以明确。另外,信贷机构还应当对物流公司实施监督工作,进一步降低信贷风险发生率。

5.6加强法律层面的管理

企业风险管控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建立在企业整体管理体系中,供应链金融管控属于特殊风险管理,因此不仅仅是要融入企业管理中,还需要制定特殊的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基础在于供应链金融体系运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现阶段,供应链金融体系中具有较多的银行、企业参与,一旦发生纠纷问题,就为调查取证带来了一定难度,所以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各项业务的开展都合法,同时强化内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就政府而言,应当对供应链金融整个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审查交易是否真实、合理,并对此进行分析。另外,银行保险机构也应当积极与各个相关部门进行交流、沟通,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此外,应当重点把握供应链数据分析,保证网络良好,为小微企业信贷提供便利,可以在供应链金融体系中融入物联网技术,也可以进一步提高区块链技术。

6结论

综上所述,对中小微企业来说,供应链金融不仅能够帮助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同时也能够有效缓解企业运营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采用供应链金融体系进行信贷业务,不仅能够降低金融机构在贷款中存在的风险,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收益,但是在供应链金融体系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了各种各样的风险问题。为此,需要提高防范风险意识,采取动态监管方式找到供应链金融体系中的风险隐患,采取一系列手段进行及时处理,提前做好预防措施,最大程度上降低损失度,促进供应链金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尹丽艳.后疫情时期汕头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对策研究[J].商业经济,2021(05):29-32.

【2】解义鹏.苏宁易购供应链金融发展对其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D].合肥:合肥工业大学,2020.

【3】郭浩,陈晴.龙江银行农业供应链金融体系的发展障碍及对策[J].现代商业,2020(17):121-123.

【4】郭莹,郑志来.区块链金融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的模式与路径创新[J].当代经济管理,2020,42(09):79-85.

【5】李建鹏,徐博杨,韩丛香.探讨从供应链金融视角突破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困境[J].中国市场,2019(22):38-39.

小微企业融资论文范文第7篇

自1996年真正意义上以民营资本为主体发起设立我国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民生银行以来,虽然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热情持续不减,然而民营银行的发展步履维艰。截至2013年初,民营银行在我国373家主流商业银行体系中仅占5%,资产规模占商业银行资产总规模5%。但是,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实践,不仅在客观上为我国民营银行的腾飞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为建立和完善民营银行相关制度提供了参考依据,亦在实践中引致了2014年首批发起设立民营银行试点工作的推行。

(一)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阶段

如表1所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96~2006年。这个时期是我国民营银行自发形成时期,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及行政制度指导民营银行的设立。在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民生银行得以顺利挂牌经营之后,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问题在理论界引起了广泛而深刻的讨论,虽然最终这场论战以银监会拒绝长城金融研究所关于设立五家民营银行的建议为句号,但在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浙江,自发催生了数家由城市信用社改组的民营银行。第二阶段2007~2012年。2007年,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首次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和自然人投资入股村镇银行,随后,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金融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的指导下,民间资本开始进入村镇银行。这不仅引致了民间资本控股村镇银行存量改革模式的实践探索,而且在实践中摸索了小贷公司等民间金融资本的改制途径。第三阶段2013年至今,在金十条等一系列决定、办法的指导下,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试点得以顺利推行,温州民商银行等首批五家民营银行试点在2015年陆续正式经营。

(二)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的制度特征

如表1所示,我国民营银行在发展中呈现出如下制度特征:1.民营银行的创办实践早于正式的制度形成,属于典型的“自下而上,又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过程。我国民营银行发展之初,并没有相关的制度规范予以明确规定,民营经济的发展在实践中引致了民营银行这一内生性金融机构的产生。然而,没有正式制度支撑的民营银行在2013年之前发展缓慢,这和我国改革开放之后民营经济的飞速扩张不相匹配。自2007银监会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以来,我国在正式制度上逐渐明确了民营资本以参与、主导、发起设立等方式进入相关金融机构的权利,为我国民营银行的规范化发展厘清了制度障碍,继而推进了我国首批5家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改革试点。2.民营银行的设立和发展具有明显的梯度特征。如表2所示,从我国民营银行设立的地区来看,除了村镇银行,我国自发衍生的民营商业银行以及2014年首批民营银行试点的民营资本来源均为我国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发达地区。作为民营经济发祥地之一的浙江台州,其“十分天下占其九”的民营经济,催生了台州、泰隆和民泰三大民营银行。3.我国民营银行的历史发展实践探索了多种市场准入途径。理论上看,我国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途径有三种:即增量扩张、存量改组和网络金融改造模式。我国民营银行在实践中不同程度探索了这三种模式,为我国民营银行的规模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2002~2006年,浙江台州银行、泰隆银行、民泰银行和稠州银行的设立,探索了城市信用社改组为民营商业银行的存量改革模式;二是2007~2014年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促进了对民营资本参与控股村镇银行的存量改革模式探索;三是民生银行和我国首批5家试点银行探索了由民营资本发起设立的民营银行增量改革模式;四是深圳前海微众和浙江网商银行以互联网民营企业为背景,探索了互联网金融的改造模式。

二、我国浙江省民营银行发展经验及绩效剖析

自2002年始,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率先开始了改组城市信用社为民营商业银行的自发性制度变迁。如表3所示,虽然我国2012年银行业整体开始出现经营拐点,但同期浙江四家民营银行均保持了相对稳健的良好发展势头,其总资产收益率大多超过1%,相对高于同期全国性商业银行;从贷款风险来看,这四家民营银行不良贷款率远低于国家监管标准5%,拨备覆盖率远高于国家监管标准150%,考虑到这四家民营银行超过75%的贷款对象为小微企业,其良好的风险掌控能力可见一斑。该四家民营银行良好的经营业绩和风险控制来源于明确的市场定位和卓越的经营管理。

(一)明确定位市场,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

第一,定位于服务小微企业,与国有控股银行错位竞争。台州银行定位“中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先银行”,泰隆银行定位“中小企业成长伙伴”,民泰银行定位“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稠州银行“一直致力于做小微企业和市场商户的商贸金融伙伴”。第二,不同银行之间亦避免同质化竞争,实现差异化经营。在共同以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市场定位下,各银行细分出自己的差异化经营市场:台州银行以“支农支小”为经营宗旨,围绕当地经济特色,将网点不断向乡镇及农村区域延伸;泰隆银行以“社区银行”为战略方针;而稠州银行则本着扎根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义乌的定位,针对“市场、社区、村镇”三大目标,积极投身于国家城镇化建设战略金融服务。

(二)不断探索小微企业信贷服务和风险控制技术,有效解决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难题

小微企业金融客户具有的抵押品不足、信息不对称和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带来了小微企业金融的高风险和高收益。浙江省民营银行在实践中摸索出一系列方法,有效解决了小微金融的高风险问题,取得了较高的息差收益。第一,利用地缘和亲缘优势,加大客服和前台工作人员比例,追踪掌控小微企业信息。以浙江四家民营银行为例,一方面其工作人员多从当地招聘,本土化客户经理队伍,充分发挥“社区银行”的人脉优势;另一方面尽量提高客户经理和前台这些日常与小微企业直接打交道的从业人数。如表4所示,四家银行中客户经理与柜面服务人员占整个从业人数均超过半数。借助于地方性金融机构掌控小微企业信息的地缘和亲缘优势,台州三家民营银行在不同程度上推出道义担保贷款,据相关统计,三家银行保证贷款比例超过95%。第二,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发展风险控制技术。四家民营银行在经营中充分体现了机制灵活的特征,不仅简化贷款程序、量身定做贷款产品,而且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台州银行在实践中摸索出以“下户调查、眼见为实、自编报表、交叉检验”的十六字信贷调查技术,以及“三看、三不看”策略,即不看报表看原始、不看抵押看技能、不看公司治理看家庭治理;泰隆银行在实践中总结出“看三品查三表”的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即“人品、产品、抵押品”,“电表、水表和海关报表”,实现了小企业融资“事前低成本获取信息、事中低成本监控管理、事后低成本违约惩罚”的三个低成本。这些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模式有效解决了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台州市民营银行的发展,改变了台州金融格局,实现了鲶鱼效应

台州一地三家民营银行的格局,不仅形成了民营银行与小微企业良好的鱼水关系,并且完善了台州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实现了鲶鱼效应。在台州民营银行的带动下,国有银行积极改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实现了较低的不良贷款率和优良的经营业绩。

三、我国民营银行初期发展策略分析

一个好的金融体系可以减少信息与交易成本,进而影响储蓄率、投资决策、技术创新和长期经济增长率。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应能优化金融体系,促进金融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增长(王闯,2014)。从上述我国自发性制度产生的浙江民营银行的发展实践以及相关制度建设经验看,我国民营银行的初期发展应当重视以下几个原则,以实现民营银行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一)民营银行发展要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初期发展以中小型区域性民营银行为宜

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金融业结构不同,其发挥的主要功能也不同,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容纳银行机构的数量有限,否则就会造成恶性竞争。原则上讲,民营银行的资本来自于民间,借助成本、信息优势,与国有银行相比,可以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督促中小企业完善公司治理、规范企业经营活动以及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徐滇庆,2000;林毅夫,2007;巴曙松,2012)。周治富(2014)也提出,民营银行的本质是一种内生于民营经济体的金融机构,是由微观经济主体经过博弈形成的具有均衡性质的内生演进而来的一种金融制度,其产生、发展乃至消亡均由其所服务的民间经济决定。邓淇中和张晟嘉(2012)实证研究发现,我国东部地区的金融规模对经济增长有明显抑制作用,而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则有促进作用;中、西部的金融规模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则具有抑制作用。范祚军(2011)提出,银行市场的垄断对欠发达地区经济是有利的,因为垄断的银行结构可以减少银行间的过度竞争。这些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我国真正意义上由民间资本主导的民营银行自行发源于民营经济蓬勃的浙江。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的理论和实践表明,民营银行的初期布局和发展需要考虑到地区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及其相应的企业融资需求,在我国当前国有银行一股独大,占据绝对垄断地位的前提下,未来我国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和发展应以所在区域的金融资源供给与需求为基础,优先发展民营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区域性民营银行,定位于服务当地小微企业,在这些地区率先引导金融结构调整,优化金融体系。民营经济相对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则应放缓发起设立民营商业银行的步伐,一个地区试点1到2家即可。

(二)民营银行的初期发展要把握地域和亲缘优势,面向地区市场,服务当地小微企业

虽然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民营银行的主办方能够了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贵的切肤之痛,但民营银行并不一定会支持民营、服务小微。从长期来看,民营银行的发展必将带来整个金融格局的变迁。然而,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低迷、传统国有银行业绩持续下滑的形势下,短期内民营银行的发展和壮大必得另辟蹊经,与传统国有银行形成差异化错位竞争,共同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如上所述,我国现有区域性民营银行的发展经验实际上已经探索了一些我国民营银行业如何在市场准入之初细分市场的途径。第一,聚焦小微企业,避开国有银行的大中型企业客户群体。从资产规模、信用、以及营业网点来看,以中农工建交五大国有控股银行为首的国有银行经过多年布局,已经形成了先发优势,作为后来者的民营银行在切分市场份额的时候,如果不是错位竞争而是同质竞争,又不能给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民营银行失败的概率较大。因此,民营银行在发展之初,资金实力弱,不可能与传统国有银行“硬碰硬”抢夺大中型客户资源。但其机制灵活、信贷成本低、能够充分掌控客户信息,应充分把握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契机,以浙江民营银行发展经验为蓝本,聚焦小微企业,逐步形成持续的小微金融贷款能力。第二,发挥地区优势和亲缘优势,服务地方经济。当前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不仅对中农工建交五大国有银行的盈利可持续能力提出挑战,同时也诱发了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的其他全国性中小型股份制银行的经营战略调整。多年来,光大、中信等银行实施聚焦小微企业和民生贷款、提高零售贷占比策略(李朝芳,2014)。截至2015年9月末,全国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总量增长至22.54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3.06%,较上年同期增长14.58%,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这无形中对民营银行聚焦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方金融市场需求决定了地方商业银行的配置,区域性民营银行在聚焦小微企业时,应发挥其地区优势和亲缘优势,利用其了解所在地区数量众多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资信状况以及小微业主经营才能、品德的优势,建立持续的信息积累,有效化解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问题,服务当地小微企业。

(三)民营银行的常态发展需要外部力量的协助,完善制度环境

正规的内生性金融机构比生产组织和销售组织具有更高的契约密集性,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外部制度条件可能不足以产生契约密集的内生性金融。然而,内生性金融机构在自行衍生之后,其长足发展却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外部制度环境对契约执行保护的完善程度,这些制度环境包括能够提供公正可靠的金融产权保护和有效竞争的金融市场、良好的信用环境、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以及完善且执行良好的法律规章制度等。作为正规的内生性金融机构,民营银行的突出优势在于完全通过市场机制自主运作,不受政府干预,然而相对于国有银行,其缺乏国家政策的倾斜扶持以及政府机构的支撑,经营风险相对较大。而一个以盈利为主要目标的民营金融企业家是否愿意出资,是在降低交易成本、内外部制度所形成的激励结构下,经过成本——收益权衡后的结果。因此,民营银行的常态发展,需要完善制度环境,加强对契约执行的保护力度。我国在扶植民营银行的制度建设过程中,为减少社会信用环境对民营银行发展的制约,形成其与具有国家信用做隐形担保的国有控股银行的公平有效竞争,2015年初步探索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了商业银行退出的保障机制,然而这对于民营银行的健康发展来说,还远远不够。为了让民营银行能够有序进入和退出市场,应不断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和剩余风险分担机制、常态化生前遗嘱等相关制度,有效弥补我国社会信用环境的不足;为了避免民营银行沦为上市圈钱和关联方交易的最佳工具,限制对于利润最大化有着强烈动机的民营银行的行为,银监会应当充分衡量不同类型民营银行的特点,加强对民营银行相关公司财务和董事等方面的约束,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促进民营银行健康有序发展,在完善金融市场竞争环境的同时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四、小结

简而言之,我国民营银行发展初期,应当以设立区域性民营银行为主,注重地方经济金融供给与需求,发挥民营银行服务地方经济的优势。市场经济发展较快的区域,民营经济较为发达,在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民营银行创立和发展经验,并且市场竞争机制较为完善,能够较好地保证民营银行发展初期的制度环境,有效复制成功民营银行的经验。因此,应该优先发展民营银行规模,优化当地金融格局;在市场经济发展较为缓慢的中西部地区,应考虑当地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尝试设立1~2家民营银行,初步建立与国有银行竞争的本地金融格局。同时,大力发展由民营资本参与和主导的村镇银行建设,尤其是探索小贷、融资担保、投资理财公司乃至第三方支付公司这些民间金融转制为村镇银行的正规途径。此外,在我国已经经历的民营银行自发性制度变迁基础上,加快配套制度建设步伐,推进民营银行在全国各地的布局与发展,逐步形成能与国有银行公平竞争的民营银行金融体系,实现鲶鱼效应,稳步提高我国金融效率。

作者:李朝芳 单位:洛阳理工学院

参考文献:

[1]王闯.中国民营银行发展与经济增长:1985~2012[D].沈阳:辽宁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

[2]徐滇庆.金融改革路在何方,民营银行200问[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3]林毅夫.服务民营中小企业,银行贡献社会和谐[J].新金融,2007(2).

[4]巴曙松.将小微金融发展作为下一步金融改革的重点[J].发展研究,2012(6).

[5]周治富.内生性金融的演进逻辑与契约本质——兼论中国民营银行的制度属性[J].当代财经,2014(4).

[6]邓淇中,张晟嘉.区域金融发展规模、结构、效率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动态分析[J].统计与信息论坛,2012(1).

小微企业融资论文范文第8篇

摘要:我国国民经济在改革开放以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使我国市场经济和各种法律法规在过去20年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国民经济增长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做出了重大贡献。虽然总体经济形势较为乐观,但我国小微企业,尤其是起步较晚、底子较薄的贵州省小微企业的现状还很薄弱。本文即以贵州省小微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企业信用在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障碍和问题,提出相关的解决思路,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从而带动全省经济的又好又快增长。

关键词:贵州小微企业;信用评估

一、小微企业信用评估概述

(一)小微企业界定。我国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首次提出了小微企业的概念,它主要包括了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我国政府在2011年颁布了新的企业划分标准,将中小企业细分为中小微企业,并按照企业的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来规定小微企业的标准。其中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住宿业和餐饮业等比重较大的几大类的具体分类如下:

农、林、牧、渔营业收入在50-500万元的属于小型企业,在50万元以下的属于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在20-300、营业收入在300-2000万元的属于小型企业,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下、营业收入在300万元以下的属于微型企业;建筑业的营业收入在300-6000万元、资产总额在300-5000万元的属于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300万以下的属于微型企业;交通运输业的从业人员在200-300人、营业收入200-3000万元的属于小型企业,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下、营业收入在200万以下的属于微型企业;住宿业和餐饮业的从业人员在10-100人、营业收入在100-2000万元的属于小型企业,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下、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属于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信用评估的特点。小微企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企业概念,它的信用评级方法,既与一般大中型企业有相似之处,同时在许多细节上也异于一般企业。

(1)综合性。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运营能力等财务性指标是大中型企业信用评级时的重要指标,但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在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时,更应关注企业领导者素质、创新能力、发展前景等非财务性指标,需要全面的调查和综合分析该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

(2)困难性。由于小微企业的财务信息、运营情况等相关信息较为封闭,小微企业的内部管理也相对较为松散,对于信息的披露缺乏严格的监控,所以信用评级时信息的获取难度较大,即使获得了该企业的信息资料也难以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3)连续性。不同于大中型企业拥有全面的财务管理和公司运营体系,小微企业缺乏完善的体制建设。为了使债权人或潜在债权人对小微企业的偿债能力进行精准的预测,增强社会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对小微企业进行及时、连续的信息采集和评估是十分必要的。

二、贵州小微企业信用及评估情况

(一)贵州小微企业在贵州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近年来,贵州小微企业在省政府相关金融、服务优惠政策的扶持下,数量和质量都得到相当大的提升。截止到2013年,小微企业数量在全省企业总数中占到90%。小微企业在缴税、提高服务和稳定社会局面都作出了非常突出的贡献。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1、促进了经济增长。目前,在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和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增长的各个方面都能看到小微企业的身影。小微企业涵盖的行业小类、中类和大类的数字分别是859、362和84个,并且城乡间的收入差距与小微企业的数量和密集程度紧密相关。贵州社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与小微企业的发展已经密不可分。

2、承担了社会就业。小微企业已经作为解决社会就业的生力军,在提供就业岗位、满足就业需求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和创办中,贵州的小微企业与其他地方的小微企业一样远远超过大中型企业,甚至达到大中型企业的两倍。

3、调整了经济结构。贵州省由于受到地理历史等因素的制约,在经济社会创新中发挥主体作用的还是大中型企业,但是小微企业在创新能力的活跃度也不能小觑,在调整经济结构中也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二)贵州小微企业信用评估存在的问题

1.小微企业自身信用意识薄弱。目前,小微企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自身信用意识和管理水平有待加强,时有信息披露不真实的现象发生。据研究,很多小微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承担,在财务制度和管理人员上也缺乏专业的专业的财务人员,种种不规的范为信息采集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

2.小微企业失信行为约束有待加强。明晰的征信法规是小微企业信用工作开展的前提和保障。但由于我国的《征信管理条例》尚未颁布,加上地方政府对于小微企业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使得少数小微企业频频专营法律漏洞,也引得不少其他企业效仿。

3.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获取难度大。小微企业的信息庞杂分散,且诸多部门都包含小微企业信息收集的工作,部门分工重合,再加上信息收集的成本较高、相关单位出于信息安全的考虑对信息采取保护措施,使得小微企业信息收集难度进一步增大。

三、贵州小微企业评估制度的发展对策

(1) 改善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市场秩序。由于我国的信用评级行业起步较晚,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太完善,对大量评级机构的不公平竞争行为缺乏有效监管,使得许多评级机构为了谋取高额利润而采用低评级标准,降低了整个行业的质量水平。针对这种乱象,国家有必要提高评级行业的准入门槛,降低评级市场的过度竞争,并且对评级机构的资格严格监控。

(2) 选取适合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指标。信用评级指标的选取是整个信用评级工作的核心和关键,指标选取是否恰当关系到信用评级结果是否能客观和真实反映企业的现状。所以,信用评级机构需要组织一批专业人士,通过研究小微企业自身的特点来选取适用于小微企业的指标体系。

(3) 提高小微企业自身信用评级意识。小微企业的发展在贵州省经济发展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我省的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很多企业主对企业自身的信用意识极其淡薄,因此,提升企业自身的信用评级意识是十分必要的。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应该加强宣传力度,让小微企业管理者认识到信用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四、小结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小微企业在解决就业、促进城乡收入平衡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为了使小微企业更快更好的发展,国家业已出台一些的政策法规,对小微企业方方面面进行支持和鼓励。虽然这些政策措施已经在很多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但在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信用评估不完善上还是显得乏力,小微企业的发展仍然饱受信用低、融资难的困扰。我国现有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还是以实力雄厚、贡献突出的大中型企业为主,针对小微企业信用评估十分鲜见。我们应该充分研究小微企业自身发展的特点,以区别于大中型企业的态度来对待小微企业,寻求适合小微企业的评级指标,构建符合小微企业特征的评级体系,使得小微企业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更加顺畅,为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作者单位:贵州大学)

参考文献

[1]武彦坤,代晓雪.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关键:健全中小企业征信体系[J].征信,2013(5).

[2]刘凤.我国完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J].经济视角,2011(5).

[3]牛红红,王文寅.企业信用评估体系研究[J].经济问题,2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