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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宫廷机构 政府机构 司隶校尉 丞相司直
“反腐倡廉”为当今社会所关注的焦点问题。其实,中国在高度集权的封建王朝时期就已建立了独特的监察体制,为当今社会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西汉是中国监察体制的草创期,西汉中央的监察体制具有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和丞相司直三者并置的特点,因此一直是学者关注的焦点。但目前的研究仅限于就三者的关系及分工问题进行的探讨,将三者、尤其是丞相司直与司隶校尉的监察对象的不同及相互间的关系从中央官僚机构监察体制的角度来进行论述却并不多见。
一、西汉中央官僚机构由谁来监察
由于在秦汉的较早时期负责?察事务的官吏是御史,因此秦汉的监察制度常被称为御史制度。实际上在西汉时期真正发挥监察作用的是御史中丞,同时在汉武帝之后负责中央监察事务的除了御史中丞,还有丞相司直和司隶校尉,形成了三者并置、共同监察的格局。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格局,三者的监察对象与监察角度有什么不同呢?
对中央官僚机构实施监察的目的是为了弹劾官吏的违法行?椋??鸲窭簦?投裱锷疲?晕?す?抑刃蚝凸倭盘逯频恼?T俗?N骱菏逼谥醒氲墓倭呕?故凳┤??徘渲疲???侵肛┫唷⒂?反蠓蚝吞?荆??徘湓蛑咐芍辛睿ê罄吹墓饴谎??⑽牢尽⑻?汀⒆谡?⑸俑?⑼⑽尽⑻?!⒅形荆ê罄吹闹唇鹞幔?⒌淇汀⒅嗡谀谑罚ê罄吹拇笏九??5??萜淦鹪从胨?⒒幼饔玫牟煌??骱菏逼诘木徘淇煞治?嚼啵阂焕嗍歉涸鹫乒芎旱酃?粘U?竦男姓??刂械摹扒洹保?硪焕嗍歉涸鹫乒艿凼胰粘<艺?墓?⒒?沟闹械摹扒洹薄T诰徘渲惺粲谛姓??氐摹扒洹庇型⑽尽⒅形荆ê罄吹闹唇鹞幔?⒌淇汀⒅嗡谀谑罚ê罄吹拇笏九????粲诠?⒒?沟摹扒洹痹蛴欣芍辛睿ê罄吹墓饴谎??⑽牢尽⑻?汀⒆谡?⑸俑?疤?!T诤捍??⒒?沟墓婺I踔烈???载┫喔?⒂?犯??椎恼???沟墓婺!R虼耍?匀??徘涫凳嗖煊Ω檬俏骱褐醒爰嗖斓闹刂兄?亍
提到西汉的监察制度自然要提到御史制,且御史中丞“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汉书》卷19《百官公卿表》)这应该是御史中丞监察三公九卿的明证,但《汉书·盖宽饶传》中有盖宽饶“擢为司隶校尉”,“公卿贵戚及郡国吏徭使至长安,皆恐惧莫敢犯禁,京师为清”的记载,即公卿也在司隶校尉的监察范围中。同时史料中还有丞相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职无不监”的记载,即所有官职都在丞相司直的监察之内。然而,尽管三者均对公卿具有监察权,但三者的监察对象和形式应该各有侧重,不可能完全重复。因此,祝总斌先生认为,司隶校尉偏重通过直接发现不法行为进行检举。御史中丞通过发现公卿给皇帝上书中的违失处而进行举劾,丞相司直则侧重经过丞相府的各类文书而进行举劾。该分析的确具有很大的合理性,但由于这种解释略显粗糙,以致无法清晰解读西汉中央官僚机构的监察对象和监察角度。那么,西汉的中央官僚机构具体由谁来监察呢?
从现存的文献史料中,无法找到御史中丞具体监察某一中央官吏违法行为的案例,但在《汉书》中可查到如下的案例:司隶校尉孙宝“请狱治尚书令昌”(卷77《孙宝传》);“(丙)显为太仆十余年,与官属大为奸利,藏千余万。司隶校尉昌案劾,罪至不道,奏请逮捕”(卷74《丙吉传》);“司隶奏(杜)业为太常选举不实,业坐免官”(卷60《杜业传》);司隶校尉盖宽饶“劾奏长信少府以列卿而沐猴舞,失礼不敬”(卷77《盖宽饶传》)。从中可见,司隶校尉的监察对象主要包括尚书令、太仆、太常、长信少府等。因为尚书令是少府的属吏,可推测少府也应该在司隶校尉的督察范围之内。而少府是执掌帝室?政的官吏,而且还兼管皇帝和后宫的一些杂事。太仆主管帝室的车马,太常主管帝室的陵寝和宗?R。长信少府是负责管理皇太后、皇后和皇太子家事的官吏。显然这些官吏均属于宫廷机构的“卿”及其下属。
而丞相司直监察中央官吏的案例并不多,可查到的有丞相司直弹劾御史大夫萧望之(卷78《萧望之传》)、丞相司直陈崇劾奏时任大司农的孙宝(卷77《孙宝传》)。御史大夫为政府机构的副丞相,大司农则负责掌管国家财政,两者都属于负责掌管汉帝国日常政务的行政机关的官吏。与司隶校尉的监察对象不涉及政府机构的官吏一样,丞相司直的监察对象也没有一例属于宫廷机构的“卿”及下属。可见西汉中央官僚机构的官吏分别由司隶校尉和丞相司直来监察。
二、西汉中央官僚机构的监察模式
既然西汉的官僚机构分为负责掌管汉帝国日常政务的行政机构和负责掌管帝室日常家政的宫廷机构的两种形式,那么,可否作出如下的推测:西汉中央官僚机构的监察实施行政机构与宫廷机构分而督之的监察模式,行政机构与宫廷机构的官吏分别由丞相司直与司隶校尉来监察。御史中丞则统管中央监察全局,从公卿奏事中发现不法而进行举劾。因此,在西汉中央监察体制中,御史中丞、丞相司直、司隶校尉三者并置,各司其职。那么,为什么西汉中央官僚机构的监察要将宫廷机构的官吏和政府机构的官吏分而督之呢?这可从汉代宫廷机构和政府机构办公地点的不同找到合理的解释。
杨鸿年先生从汉代宫殿的配置和办公地点与皇帝距离的远近,将宫廷机构的官吏细分为宫官和省官,即设在宫中的官吏称为宫官,设在省中的官吏称为省官。而与之相对的是设在宫外的以丞相为首的政府机构的外官。按照杨鸿年的说法,汉代的中央官吏主要分为三类,而三者办公地点与皇帝距离的远近,反映了其与皇帝之间的亲疏关系。因此,三者与皇帝的亲疏关系依次为省官、宫官和外官。
杨鸿年先生的卓见不仅让我们清晰地了解了汉代中央官僚体制的政治构造,而且他根据宫殿的位置划分宫廷机构与政府机构的看法为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思路。宫官和省官无疑属于掌管帝室日常家政的宫廷机构的官吏,外官则是执掌帝国日常政务的政府机构的官吏。宫廷机构的办公地点在宫殿之内,政府机构的办公地在宫殿之外,外官要想进入宫中必须要通过作为皇宫外门的司马门,而且需经严格检查,不能随便出入。丞相司直为政府机构的官员,属于外官,虽然从汉代官僚组织形态上宫廷机构的官吏应该属于直接隶属于丞相府的丞相司直的管辖范围之内,但从监察业务的具体执行上来说,无法随意进出宫中的丞相司直却无法对宫廷机构的管理实施有效的监察。而司隶校尉却不同,他是皇帝的使者,享有“持节”的特权,“持节”者表明皇帝的意志,成为皇帝的替身,自然可以自由出入宫门,也就具备了监察宫廷机构官吏的资格。这便是西汉在监察中央官吏时要将宫廷机构的官吏和政府机构的官吏区别开来分别由司隶校尉、丞相司直进行督察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原本因“巫蛊之乱”而临时设置、作为皇帝使者应对宫内突发事件的司隶校尉最终演变为一名监察官的原因之一。
关键词:“科技+制度”;创新;基层;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驱动力
具有中国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应与时代创新为驱动,其所包涵的理论创新成果、实践创新成果和制度创新成果等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科学的价值优势。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内容。与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呈现上升趋势的情况下,有助于改变工作作风,改正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庸懒散软、、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此大背景下,基层工商机关通过“科技+制度”创新,使信息技术与行政监察制度有机结合,构建一套与工商职能相衔接、与工商队伍建设相适应的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的行政权力的廉政风险和行政执法的监管风险防控平台和机制体系,已成为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驱动力。
一、创新预警体系,形成防控新平台
充分发挥其科技支撑力的作用,创新使信息技术与行政监察制度有机结合,徐州工商局基层云龙分局机关在研发的“监管与廉政风险电子监察预警防控”中,设置“服务指南”、“行风评议”和“风险防控”三大功能模块,通过平台信息采集、预警分析认定、预警实施和预警信息资料管理四项工作流程的规范管理和有效衔接,保障干部职工借助局域网对各项工作进行全员监督,方便服务对象利用设立在窗口部门的触摸屏对工商部门进行外部监督,有效延伸了监督触角、拓展了监督范围、提高了监督时效性,形成了预警防控新平台。
1、设置三色预警,采集异常信息。以个人、岗位为对象,以监管与廉政监督为重点,根据工作人员在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廉政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性质、发生频率、严重程度以及可控性、危害性等因素,决定预警信息的等级,一级预警设置为蓝色,预警方式为温馨提示;二级预警设置为黄色,预警方式为提醒谈话。三级预警设置为红色,预警方式为责令纠错。通过梯次递进三色预警进行异常信息的采集,并按预警级别给予温馨提示,提醒谈话,责令限期整改,有效地防控了监管和廉政风险,规范了干部行为。
2、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对象,认真查找监管和廉政薄弱环节,定期对采集信息进行综合加工、整理、分析,准确把握不廉洁问题呈现出的动态趋势和发生、发展规律,增强监管和廉政制度建设的前瞻性。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对存在问题的风险大小、影响程度、轻重缓急,按照“苗头性问题动态提醒在前、倾向性问题制度制约在前、普遍性问题教育防范在前”的原则,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3、融入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把预警信息整改落实纳入到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推动预警信息处置情况与干部任用、评先创优工作有效结合。对出现重大问题被预警整改的部门,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对预警通知提醒事项不重视、不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以及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的,一律严肃查处;对出现重大违纪问题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上追一级领导责任。
二、前移关口,在防控上有新举措
1、前移关口,固本强基。将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以市县两级教育培训中心为基地,举办廉政风险防控专题讲座,广泛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基层工商机关作风建设的教育实践活动。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防范风险,提高队伍素质是关键。要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操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有主义、、形式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的“”问题,提升基层工商机关工作人员“为民、清廉、务实”的工作作风。三是认真开展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的勤廉为民、廉洁从政教育,切实转变职能和作风,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四是扎实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市场经济有关规律,不断提高监管市场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内外结合,找准风险点。把查找廉政风险点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基础,对内结合各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流程,以工作岗位为基本单位,以岗位工作人员为主体,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个层面,采取自己查、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办法,运用“查班子议作风、查自身议廉洁修养、查岗位议廉政风险、查群众意见议改进监管服务工作、查制度建设议廉洁行为规范”和“个人查与互查相结合、下级查与上级查相结合、分组研究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等“五查五议三结合”的形式,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将有关情况填入《廉政风险点岗位(个人)自查表》和录入基层云龙工商分局新研发的《干部个人电子廉政档案》。对外采取公布领导干部手机号、召开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基层工商机关负责人向管理对象述职述廉等措施,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并从中剖析查找风险点。
3、突出重点,制作流程图。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财物管理权的行使,对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工作职责、法定权限和运行流程进行认真梳理,逐一确认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突出案件核审、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案件办理、个体和企业登记、企业年检、网格巡查、12315消费者申(投)诉等岗位,制定工作流程图和风险防控流程图,用红、蓝、黑三色将各环节程序规定和风险点标注在图上,同时统一制作了廉政风险点温馨提示桌牌,制作风险防范管理明白卡,起到了辨别风险、规避风险和化解风险的作用。
本着“以防为主,事前提示”的防控原则,采取廉政提醒、任前谈话等方式,对苗头性问题提前介入,有效预防腐败。将基层机关个人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廉洁从政格言,设计制作成“微机桌面和屏幕”,安装在本人使用的微机上,时时给予提醒。
三、抓住关键,健全防控新机制
1、突出重点部位,内控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对风险点整理归类,建立和完善了内控廉政风险的制度机制:围绕市场准入,强化行政许可人员责任制、网上年检和电子监察每月通报制;围绕执法办案,推行批案联审、网上执法办案、自由裁量权、案件回访等制度;围绕财务管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完善固定资产卡登记管理和财务报销、财务审计等制度;围绕人事教育,建立健全干部培训、干部考核、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围绕廉政建设,推行廉政指导、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从而预防廉政风险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
2、强化明查暗访,完善督察活动机制。将主要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纳入督察监察范围,本着“对内管住、对外管好”的原则,采取明查暗访、“内部焦点访谈”的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加强明察暗访。对注册登记费、财务、执法案件和公用车辆等廉政风险易发多发岗位进行了督察,纠正随意简化办案程序,大案化小案,对私用公车人员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代岗查办等处理。在不断促进基层工商机关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加大督察监察力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行政执法行为。
3、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围绕“确责、履责、问责”三个环节,着手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建立以督察监察为基点,以每个季度为时段,以单位和个人依法行政、履行职责、优质服务等为项目,以问卷调查、实地暗访、录音摄像、电话调查等为方式,以有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目标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聘请义务监督员,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证照办理、行政执法处罚、会费收取等敏感问题进行监督。同时,开展基层工商机关负责人向管理对象述职述廉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加强德能建设,形成队伍生长机制。加快基层工商机关纪检监察员制度的建设,就是使所属人员的能力与职责履行的要求相适应。要把能力建设作为加强制度建设的首要工作。首先要选优配强纪检监察人员,将责任心强、事业心足、进取心实和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人员配备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杜绝一般化要求,对“只戴帽,不履职”或不能胜任岗位能力的人员及时调整;对人员力量不足的,可反聘体质好、素质优、业务精、能力强的退休人员担任纪检监察员,切实打牢纪检监察员队伍建设的基础。其次要不断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坚持以省直属局为单位,依照“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兼顾全面”的培训要求,采取编印教材、举办讲座、现场示范、技能比武等方法和手段,集中开展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为基层工商机关纪检监察人员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提供能力保障。第三要坚持自学促学联动,不断增强基层纪检监察人员自主学习能力的提升,可采取动态跟踪设定学习科目、聚焦热点确定研讨课题、围绕转化界定创新成果等举措,引领和推动基层纪检监察人员自主学习,并将自主学习绩效纳入年度个人和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德能力建设实现持久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科技+制度”的创新成果,是基层党建的驱动力
实践证明,“科技+制度”的创新,对提升基层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是明显的。通过研发的“行风与廉政风险电子监察预警防控”平台和构建风险点查找、评估、防控工作制度,基层工商机关的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廉政风险隐患明显控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明显下降,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驱动监管执法效能大幅度攀升。
1、依法行政切实加强。通过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自由裁量权,使执法主观随意性强、尺度弹性大的现象不断减少;稳步推行了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法为上、理为先、和为贵”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巩固,依法执法、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的执政行为在形成;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制、追究制“三制”,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行政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
2、权力运行不断规范。通过梳理职权清单,厘清执法边界,明确岗位责任,理清了职权底数和一些职能交叉问题,使权力行使的权责更加明晰,程序更加规范,有效地防止了权力运行的“越位”、“缺位”和“错位”,较好地解决了一系列管好权、用好权的实际问题,基层工商机关人员的依法用权、用权为民的自觉性普遍提高。
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传统使用范围。惩罚性赔偿制度散见于我国不少有关的法条中,例如:《侵权责任法》第47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食品安全法》:第96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传统法认为,基于合同的权利不管违约行为如何严重,都不能够请求惩罚性赔偿,只有当违约行为同时构成侵权是,并且符合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是,才可以请求惩罚性赔偿。但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可以对违约行为使用惩罚性赔偿。理论上可以归纳为滥用优势地位的合同案件和恶意违约案件,可以使用惩罚性赔偿。由此可见,惩罚性赔偿适用于劳动合同领域是得到理论支持的。在实践中,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对惩罚性赔偿规定了这样几种适用范围:(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上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上关于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三)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上惩罚性赔偿的实现机制
尽管在我国劳动法中其实已经出现惩罚与赔偿相结合的法律责任形式,但是立法部门受到传统体制束缚和法学思想影响,在劳动法领域中,有关部门将额外赔偿金、额外补偿金、责令赔偿金这三种有机联系的惩罚性赔偿的责任形式拆解开,人为地将“额外补偿金”、额外赔偿金纳入私法体系,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保障;而将“责令赔偿金”归入公法体系,通过劳动监察来实现,从而带来诸多矛盾。(一)劳动监察。劳动监察是有劳动行政部门甚至劳动监察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检查员,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监察的制度。劳动监察涉及两个方面的主体,即监察机关与监察对象,前者是行政主体,后者是行政相对人。由于我国现行的立法已经将监察对象限定在用人单位与中介机构,因此劳动者既不是监察机关,也不是监察对象。劳动者在监察关系中作为一个投诉人与受益人这样一个隐性主体存在。(二)劳动仲裁。我国劳动争议的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解决劳动争议而做出裁决的劳动执法活动。劳动争议通常涉及三个方面的主体,即用人单位、劳动者和仲裁机构。劳动者是作为一方当事人是显性的法律主体。四、劳动法上惩罚性赔偿的实现机制的缺陷与完善(一)惩罚性赔偿纳入两套执法体系会发生程序、实体的冲撞。1、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是两个不同的制度,具有不同的特点导致了这两套执法体系在程序上会发生冲撞:第一,机构不同。劳动仲裁机构的设立是居中对劳动关系状况及其争议所进行的评价和干预。劳动监察机构的设立主要强调行政性,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活动。第二,主体不同。劳动争议涉及三方主体,即用人单位、劳动者和仲裁机构。劳动监察只涉及行政机关与作为行政相对人的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第三,程序不同。劳动仲裁体现资源原则,如劳动者提起仲裁的自愿,仲裁过程中和解的自愿,以及在仲裁裁决生效后放弃权利的自愿。劳动监察则体现强制性,在用人单位违法的情况下,不允许劳动者放弃权利,免于追究法律责任。第四,救济不同。进入诉讼后,诉讼程序不同。劳动仲裁的后续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劳动监察的后续程序是行政诉讼程序。2、对实体的冲撞。在存在着选择时,选择本身也是有成本的,两套制度处理同一类问题有着很高的制度成本。然而,这两套执行制度在处理后存在着不同的结果,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注重结果公正的国度来说,劳动者期望相同的情况,能有一个相同的结果,然而这种通过两套程序形成的相同情况,不同的结果的选择,对于劳动者是很难接受的。(二)两者的冲撞使劳动者的维权请求落空。表面上看,这两种制度是使劳动者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维权,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然而,劳动监察制度中为了使劳动者不需要支付维权成本,设计了责令赔偿金制度由监察部门执法,其维权成本主要由行政机关负担。实际上正因为责令赔偿金的维权成本又行政监察机构负担,导致这类赔偿金缺乏执行保障。(三)劳动法上惩罚性赔偿的实现机制的完善。一个现实的做法还是先发挥已有行政资源的作用,通过类似劳动监察这样的行政机构来作为惩罚性赔偿的原告。赋予劳动行政部门以诉讼主体的资格,并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对违法的用人单位提起赔偿金诉讼,由人民法院来判决和执行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不应再直接做出责令支付赔偿金的行政行为。
论文摘要:中国行政文化对数千年中国行政体制的形成、发展、成熟、选官制度的日趋完善产生了深远影响。传统的行政文化中一些消极因素对行政管理现代化转型有很大阻滞作用,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传统行政文化中的积极因素,探究积极因素并合理的利用,将帮助我们构建现代化转型的合理路径,全面系统地推进行政管理现代化。
一、中国传统行政文化的概念
行政文化是行政系统的软组织,是行政管理的灵魂,是行政管理中最深沉而又最现实的问题。任何一个行政组织的结构、运转程序、决策过程,以及行政人员的行为、作风态度、价值观等都直接或间接地受行政文化的影响。
中国传统行政文化指的是在过去产生,经历了中国社会历史的演化过程,至今仍在中国行政活动中产生影响的行政文化。①有学者把中国传统行政文化主体内容归结为传统行政思想文化和传统行政制度文化两方面。前者主要包括:德政礼治思想、无为而治思想、以法治国思想、为政用人思想、行政决策思想;后者主要涵盖:机构设置制度、官吏管理制度、财政管理制度、行政监察制度等方面。②
二、我国传统行政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文化根植于中国的历史发展之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中国特点的文化。虽然历经数千年,行政文化发生了诸多变化,但是纵观历史,不难发现在变化中具有共性。
(一)君主权威、中央集权
君主具有绝对权威是政治至上的表现和产物。在中国传统行政文化中,主张行政管理要以君主为轴心,要以君命行政,这个是行政管理的首要原则。
(二)朴素民本主义和官本位并存
传统德治思想以朴素民本主义为主旨。几千年的封建历史,民本思想一直为圣君贤推崇。民本的逻辑起点是“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本的逻辑终点是维护家天下的政权。传统的民本主义思想与君主权威思想并不是对立的,而是互补的,民本事在君主权威的前提下的中民,中民的目的在于维护君主的专制统治和绝对权威。尽管传统民本主义为苦难中的百姓带来了一些希望,却无法给予民众真正的幸福;反之,在民本思想掩盖下的官本位却盛行于各个朝代而经久不衰,给民众造成深重的负担。
(三)等级森严与求和并存
中国传统行政组织中,在等级严明的同时,和谐理念的充分运用又为严明的等级制度抹上了剂,增强了其韧性和稳固性。等级社会具有多样性和流动性的特征,允许社会成员在等级间流动且等级结构自身也随时进行调整,尤其是在秦汉以后,以士人集团为主的选官制度推行,入仕的士人从被统治者变成了统治者,成为封建君主专制的维护者。在行政系统内部,礼仪制度固化为一套模式它无形中规定着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举止,使行政人员自觉遵从封建统治的要求。③同时,当等级的威严使等级关系疏离以至紧张时,统治者又会运用“乐”来达到维护等级秩序的目的。“乐”更加注重和的功能,礼乐并用,使社会既有秩序又有和谐,这就是中国古代的等级和谐。
三、中国传统行政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对现代化转型的推动作用
传统行政文化蕴藏了民族文化的精华部分,其中某些要素符合公共行政的内在规定性,能够为现代化行政管理提供公共行政精神文化资源。同时传统行政文化作为一种传承千年的文化精神权威,有其得以传承的社会心理基础,在一定条件下传统行政文化中的民主性精华可以成为服务行政理念的现实生长点。 (一)发扬政府公共精神
传统行政文化的某些民主思想与政府公共性具有相通之处,对政府公共性培养有促进作用。比如“入世主张”,传统行政文化倡导行政人员的一种积极入世的精神,主张有志之士应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并以天下兴亡为己任,这一入世精神与今天行政人员增进民众福利的价值追求具有相似性。传统文化中的行政价值观追求的目标,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个人的奋斗,以其才能和业绩去取得成功,而且以民族和国家的利益为号召将个人与社会凝聚起来。这种行政价值观从微观上看,可以增强行政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个人价值的实现;从宏观上看,有利于行政系统的运行协调一致,以达成统一完备的行政目标。再如“仁政思想”,仁政思想在今天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政府应该以民众利益为最终价值追求,而且应该惠及在社会竞争中的最不利者,这有利于政府的公共理念的生成,也就是协调公平和效率的问题,使政府从管制型政府的追求效率的阴影中走出来,逐步建立服务型政府,达到行政现代化转型。
(二)强调以德自律,以德治国
传统行政文化主张德治,重视官员道德修养以保障民众利益不受侵犯,同时倡导爱民恤民,行仁政以利民这一思想,对于处在转型期,旧的体制已经陈旧落后,新的体制尚未完全建立的我国社会具有巨大价值。市场经济的发展可以增加行政人员的主体意识,效率意识和效益意识,但市场在培养行政人员的思想道德情操方面显得乏力无助。而现代新型政府建设尤其要注重行政人员的道德培育,以保证为民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公共管理者的工作还要接受一种深层次的道德取向的指导,公平地照顾公民的需要,只有这样,政府才能真正服务于民众利益。道德作为中国传统行政中的自我约束机制之一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一直被奉为行政官员的修养格言。世界各国的行政管理实践也充分证明,即使最现代的行政管理、最完善的行政制度也是离不开行政道德的自律。
(三)推行科举、重视治吏
在行政执政环节上中国传统行政文化是重视治吏的,尊贤任能,严考课、明赏罚,强化监察,褒廉惩贪,这些措施都是围绕治吏展开,因为人治政治客观上缺乏长时间恒定有效的制度规范。行政举措是否能够贯彻执行,行政目标是否能实现几乎是依赖治吏的好坏。④在人才选拔制度上,中国传统发达的科考制度是传统行政文化的重要内容。中国每个朝代都设有严格的科举考试和选拔制度,用人强调不拘门第、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考试与晋升制度,并将道德考察列于先行条件,力求公正地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人才。这种用人机制不仅在传统社会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也为我国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四)运用求和思想,促进和谐政府建设
传统行政文化中的某些思想有利于推动改革时期行政关系的协调。传统行政文化中“和为贵”的思想、“”的思想从“中庸”思想产生和发展,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虽然其出发点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秩序,但是在今天,对于正确处理政府内部各种关系乃至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仍然有着现实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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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效能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石油企业;
企业效能监祭工作是指企业部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有计划、有目的地依法对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定、制度,以及履行职责情况,特别是对生产经营管理质量、效果、效率、效益情况开展的一项监督监察活动,是石油企业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效能监察在石油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效能监察工作在石油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效能监察工作在石油企业管理中的地位,是由加强企业管理的客观需要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性质及任务决定的,是纪检监察工作同生产经营管理相结合的切入点,是对企业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第一,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深化职能的结果。《行政监察法》和各石油行业内部制定的效能监察办法明确赋予了纪检监察部门效能监察职责,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各级业务管理部门,所管辖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是一种综合性的监督方式,是高层次的监督。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它通过规范管理,整章建制.堵塞漏洞,促进管理者依法廉洁从事生产经营和自我约束,从而预防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第二,效能监察是加强现代企业管理的客观需要。效能监察的目的是促进企业管理活动发挥出最佳效能,通过对监察对象也就是各级管理者的管理过程进行检查、分析、评价、建议、反馈,利用有关法律、法规、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对管理者素质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行合理处理,实现对管理者管理的再管理,从而促进企业管理者整体素质的提高。第三,效能监察是加强企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的客观。事实证明,企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是否健全,直接关系到企业是否健康高效持续稳定地发展。在石油企业内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可以组织协调有关管理、业务、监督部门共同参与开展工作,形成一种职能的结合,起到优势互补的监督合力。
2、效能监察工作在石油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效能监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效能监察通过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这也是企业效能监察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职能,发挥了重要的监督约束、促进管理和教育防范作用。石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多,管理的内容和环节多,开展效能监察不可能面面俱到。只有围绕本企业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结合实际,抓住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重点部位、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选题、立项、抓落实。这样既突出了监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又有利于发现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提出监察建议,制定有效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改进不足,从而逐步达到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二.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1、监察对象思想认识存在误区,对效能监察工作有偏见。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存在重视廉政监督、忽视效能监督的现象,或有将效能监察等同于纪检监察的认识。二是有的管理者认为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都比较健全,监察部门搞效能监察是“多此一举,没事找事”,给管理部门工作添乱。三是有的管理者怕效能监察查出问题,影响自己的工作业绩,甚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四是有的管理者认为上级到本单位搞效能监察是对自己工作不放心、不信任。
2、监察人员的专业素质、知识结构难以胜任和驾驭效能监察工作。
石油企业效能监察涉及生产经营、工程建设、产品质量、工艺技术、设备物资、计划财务等方方面面的业务,纪检监察部门定员少且现有的大多数人员业务素质和知识结构难以适应所承担的效能监察任务,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
3、效能监察奖惩方面缺乏制度性和规范性。
绝大多数效能监察项目只奖不惩,没有认真探讨和研究工作标准评定、数据客观准确性、奖惩的标准及效果等问题。
三、进一步深化效能监察工作的对策及措施
1、摆正位置是进一步深化效能监察工作的前提
石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监督体制,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其中以纪检监察部门为监督骨干。效能监察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是监察主体,其他职能部门是监察对象,在效能监察立项中,项目的承办部门一般是纪检监察部门。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效
能监察工作中要注意找准自己的位置。监察部门作为效能监察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具有触角长、手段有力、辐射范围广、但专业程度低等特性;而监事会、审计等监督部门则具有专业程度高、对本系统工作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掌握准确等特点。因此,监察部门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尤其在具体工作的实施上,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各监督部门的优势,共同完成任务。既不能越姐代厄,代替业务部门完成工作任务,也不能把业务部门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当作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要分清监察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不同职责,同时又要注意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
2、完善石油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机制
首先要完善教育机制。对效能监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效能监察业务知识犷便于效能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根据阶段性的效能监察工作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和教育。其次要健全立项机制。立项机制的建立可以把超前防范与过程监督结合起来,把加强管理与查处问题结合起来,把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当前,石油企业应在确定立项重点、制订立项标准、规范立项程序三个方面完善机制建设。最后要健全领导机制。加强组织,健全机构,是保障效能监察工作运行的关键。目前,石油企业主要是建立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行政副职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员工群众参与度不高,要建全行政主要领导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员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3、找准切入点,强化效能监察重点领域
找准切入点,围绕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效能监察效能监察工作,必须盯住管理的薄弱环节,盯住最易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盯住投资额大的重点项目。这些年来,石油企业从行业自身实际出发,采取了许多措施,逐步推进了权力制衡机制建设,并取得了成果,但这项工作离形势发展的要求仍有不小差距。对于石油企业来讲,必须在安全生产、物资采购、工程管理、自用资源使用、招投标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实现流程规范化、工作程序化、结果最优化,做到合理开支,勤俭建企。一是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监督体制,实现石油企业内部监督。当前,尤其要把效能监察作为预防腐败的利器抓好抓实,要将效能监察融入到规划设计、投资控制、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以及结算审核等多项工作中,开展好事前事中监察,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中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二是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整合专门监督队伍力量。以加强组织建设为保证,确保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对现有力量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动态管理使用,积极引导他们努力争做石油企业的“谋士”,捍卫党纪政纪的“卫士”,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护士”。三是要加大源头治腐力度,整合监控制约措施。特别是针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要从权力制衡、资金监控以及规范议事决策规则入手,重点突破,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4、效能监察要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廉政绩效考核
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方面的职能监督作用,按照“监管结合、分工合作、分级负责”的思路,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合力”机制,将监督工作融人到企业管理、改革创新、奖惩考核之中。通过把监督职责体现到人事劳资、财务资产、市场管理、投资项目、物资采购、HSE等企业管理之中,并推行目标管理,强化管理人员的监督意识、监督责任,形成行政监督、党内监督、职能监督、群众监督,且又相互配合、紧密联系的“监督合力”格局。在绩效上要从严考核,奖惩分明,紧紧抓住廉洁、高效这个关键环节,敢于动真格,采取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办法,与干部任免使用、评先创优、经济奖惩挂钩,这也是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手段。同时要不断完善廉政指标建设,充分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考核、检查、民主评议、举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评价党员干部的廉政情况。
5、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良好企业文化氛围
廉洁文化建设是反腐倡廉教育的提升和深化,对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构建优秀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效能监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配合企业文化建设,从导入反腐倡廉新观念,创建石油企业廉政文化着手,通过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和战略意识,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按照依法治企,源头治理,关口前移,增强执行力的要求,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经济政策,不断完善以内控监管为主的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细则,增强可操作性,推进节企业建设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到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改革创新的各项工作中,努力把廉洁文化的传承性与创新性有机结合起来,为建设工程营造廉洁和谐的环境。
6、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察队伍建设
效能监察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首先,应对石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质量要求做出规定,为效能监察提供可操作的标准;其次,监察部门应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制度,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开展效能监察提供制度依据。好的制度要靠人去完善,靠人去执行监督。因此,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不仅要有制度保证,而且还需要加强队伍建设。首先,效能监察干部必须具有过硬的政治品质和工作作风。总的要求是努力做到“八要”。即:方向要明,眼晴要亮,耳朵要灵,头脑要清,口风要紧,原则要强,作风要实,态度要好。其次,效能监察干部必须具有很高的业务素质。效能监察人员要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切实提高业务素质。要在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知识面宽及工作能力强的总体要求下,注重把懂政策法律、懂经营管理、懂生产技术和懂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到效能监察队伍中来。第三,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做到拒腐蚀,永不沾。效能监察干部站在企业经济活动的前沿,掌管着很重要的权力,这就要求效能监察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明辨是非,警钟长鸣,加强修养,从严要求,绝不拿权力作交易,绝不为私利所诱惑,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关键词:电力企业;效能监察;监察质量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 effectiveness work.
Key words: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 supervision; supervision quality
中图分类号:TU994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引言:
目前,电力企业正处于体制改革的深化阶段,加强效能监察对企业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效益最大化,是电力企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而迫切的课题。
1提高对企业开展效能监察的认识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新旧机制的更新,思想的进步和观念的创新决定了企业未来发展方向。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不断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创效增盈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已构成电力企业自我发展的首要任务。所以,推进电力企业健康发展,就必须发挥效能监察对监察对象是否依法、合理履行职责,执行职能及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实际社会效应等情况进行行政监察的作用,起到对规范项目适应市场低标价的成本管理,减少效益流失和管理浪费,提高效益指标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最终目的是达到“改善管理,提高效能”,保证企业管理合法和生产经营活动高效,以及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2构建符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效能监察制度
在现有的企业制度下,由于机制的不完善,不够细化的程序法规或者规定,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操作没有依据、操作不够规范的问题,这都将影响效能的实效。
3抓住关键环节开展调查,围绕中心开展工作
电力企业要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作用,必须紧紧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中心,抓住企业管理中的重点部位和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大对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在建工程管理、重要物资采购、企业改制改组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制止、事后查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效益最大化。
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必须在提高效能监察的针对性上下功夫,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以保证效能监察的可行性和实效性。要明确效能监察的内容和重点,要结合企业实际。按照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摸清本单位在效能上存在哪些问题,管理上存在哪些漏洞和薄弱环节,有哪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把企业管理工作的难点和经济效益的流失点作为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要具体,针对性要强,督察时间要短。
要增强效能监察工作的规范性。企业效能监察要保证质量、达到预期效果,关键是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使每一步工作都能做到规范运作、真抓实查。效能监察的标准是一个有机而统一的整体,是建立在计划、任务和情理、法度基础上的综合评价体系。而开展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使个人、团队业务和企业的目标密切结合;提前明确要达到的结果和需要的具体领导行为;增强管理人员、团队和个人在实现持续进步方面的共同责任;在工作要求和个人能力、兴趣和工作重点之间发展最佳的契合点。其实质就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即对效能监察所确定的单位施工生产的基本情况要查清、存在的问题要查清、产生的原因要查清、有关人员应负的责任要查清,以确保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效。
同时,要注重效能监察工作的连续性。效能监察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工作,不能简单地走过场,必须与党风廉政责任制结合起来,要落实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责任制,真正体现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发挥积极的事前防范、事中跟踪性和事后改进的功能,及时反馈信息,总结经验,把效能监察引向深入,使效能监察工作善始善终,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4抓好选题立项,坚持“五个结合”
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千头万绪,效能监察着眼点要放在管理方面的问题上,重点就应放在质量和效益上。抓住管理中的“重点”,抓住领导关心的“难点”,抓住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必须根据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配合本单位的中心任务确定开展效能监察专题,确定项目不可过多,要确定一些影响大的、效果明显的、易于取得成功的项目,抓住这个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才合拍,才能集中精力予以突破,工作成果才能得到普遍认可,并为下一步的提高打下基础。
因此,可以说效能监察工作不是一项独立的工作,它贯穿于企业的整个运转过程之中。
要抓好效能监察工作,除选好题外,还必须坚持做好“五个结合”:一是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开展效能监察。开展效能监察必须与企业绩效考核相结合,建立分层分类的绩效评价体系。绩效考核注重个人和团队,效能监察注重团队与企业管理,只有二者互动,相辅相承,效能监察才能找到其落角点。二是把效能监察与加强企业制度建设相结合。本着为大局服务的指导思想,要把强化企业制度建设作为效能监察工作应尽的职责,通过一找问题,二提建议,三抓整改,对原有的各项管理制度,从提高效率、效益、效能,防止腐败方面加以甄别、补充、修订和完善,有效堵塞经营管理中的一些漏洞,做到了惩治与堵漏并重,治标与治本并举,实现在各项管理工作层面上的制度创新。三是把效能监察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开展工程投招标、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外部劳务录用、效益评估、专项查检等效能监察工作,全方位发挥效能监察的预防、监督、服务效能,推进企业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结合党风廉政教育,对党风廉政教育进行拓展和延伸,发挥积极的事前防范效能。四是把效能监察与查办案件相结合。要在党委或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联合办案,形成办案整体合力,集中突破,把效能监察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五是把效能监察与解决企业职工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相结合。要充分重视,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它不仅是各级领导勤政和廉政的重点和焦点,也是影响企业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因素。
因此,工作中应把廉政监督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结合,透过厂务公开形式,应将职工关心的住房、人事用工等热点问题纳入视野,通过参与对有关操作程序的监督,促进最大限度的公开,避免暗箱操作,从而达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凝聚人心,增强企业凝聚力的作用。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察质量
要适应效能监察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团结的、稳定的效能监察队伍。
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效能监察队伍的建设:一是要突出重点知识学习。在平时的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中,注意抓住重点业务和专业知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分阶段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相关业务和专业知识进行学习和培训。二是在政治上、事业上、待遇上采取措施,使现有专职效能监察人员安心工作,同时,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效能监察工作,确保效能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三要突出重点人员培养、业务骨干进行重点培训,保持队伍的稳定。四要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以能手带新手,有意识地安排骨干能手带动新手,使他们在办案中得到学习,得到提高。五是建立与各部门的交流制度,及时全面了解各项工作的新情况、新动态,通过了解交流使效能监察人员在多个部门得到全面锻炼,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一、后新公共管理的产生及其理论阐释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在西方发达国家逐渐兴起后新公共管理运动改革。后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理论思潮,其主要观点是在批判和吸收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
1.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缺陷
新公共管理理论倡导效率性价值取向,主张引入企业家精神改造政府、引入竞争以及将公众视为顾客等等。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之初,政府的改革确实取得了相当理想的效果,但是随着经济形势趋向平稳,公众的注意力开始由关注经济发展转移到关注公共利益以及公共服务及其质量问题上来,而新公共管理所倡导的效率理念以及企业家精神等理论难以适应政府为满足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所做的进一步改革的需要,因此,新公共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和挑战。新公共管理面临的理论困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企业家政府理论与公共性的冲突。•新公共管理倡导的效率优先价值取向与公共管理公共性的标准和要求不符,甚至有时南辕北辙。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内涵应包括民主、公平、公正以及公共服务的精神。而企业家政府理论倡导的效率优先理念容易将政府管理引入只追求效率而忽视民主,只追求竞争而不顾公共利益的尴尬境地。
(2)顾客理念的内在矛盾。顾客和公民属于两个领域内的概念。“公民是社会契约的一部分,顾客是市场契约的一部分。顾客仅仅是公民的一部分。公民位居顾客之上。”不将二者进行区分必然会导致理论上的冲突。而且,新公共管理虽主张为顾客服务,但是顾客范围如何界定,顾客服务的标准如何衡量并无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3)分权模式导致的权力盲目扩张。在西方各国的新公共管理改革中,权力的下放导致地方权力逐渐增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却在逐渐降低。而且地方政府提供的服务与承担的责任与其所拥有的权力不相符。正如挪威著名行政学者克里斯滕森等人的调查发现:“结构分解潜在地意味着中央控制能力的下降、权威性降低,下属单位特别是面向市场的单位不太在乎政治上的考虑。”-2J
2.后新公共管理的理论阐释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在长达二十年的新公共管理改革之后,在政府部门中悄然兴起第二次改革运动,即后新公共管理运动。“这一趋势不仅在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些被称为新公共管理改革先锋的盎格鲁一撤克逊国家非常明显,而且在其他并没有致力于推行新公共管理改革的国家也日益显现。”_3j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上,针对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存在的固有缺陷以及在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了一些改进的方法和理论,主要可以概括为:,
(1)价值取向的多元融合。新公共管理主张将企业家精神引入公共部门,试图建立以效率优先为价值取向的企业家政府,而忽略了民主、公平等原则。而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坚持民主、公平、公正、效率等多原则并重,突出和强调公共利益以及政府部门的公共责任。
(2)倡导WOG政府模式。布莱尔政府1977年提出的WOG政府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既包括决策的整体政府与执行的整体政府,也包括横向合作或纵向合作的整体政府”J。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处理那些涉及不同公共部门以及政策范围的棘手问题,强调从全局角度考虑问题,密切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共同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以及行政执行的效率。
(3)由参与式分权到协作式集权。针对分权导致的权力扩张以及权责不符的情况,后新公共管理主张适度集权,包括两个维度:纵向上,通过加强官僚等级控制,将下放到地方的部分权力逐渐收回;横向上,通过加强同级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在提高行政效率的基础上同时实现各部门之间相互监督和制约,避免各自为政的情况出现。
3.后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分析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新视角
街头官僚“是指处于基层、同时也是最前线的政府工作人员,他们是政府雇员中直接和公民打交道的公务员”[5l。我国典型的街头官僚包括城管、交警等等。由于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扩张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不断增多,因此如何规范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难题。而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为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主要有两方面的意义。首先,有利于街头官选择正确的价值取向。在现实中,某些街头官僚谋私利或者腐败的其根本原因是其个人价值取向的偏失。而后新公共管理理论强调多元价值融合,在追求效率的同时也注重公正、公平以及公共服务等原则,有利于培育街头官僚正确的价值取向。其次,有助于提高街头官僚执行的合法性,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后新公共管理主张适度集权,对下级政府部门以及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因此,运用后新公共管理研究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权可以规范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这样既可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又可以改善街头官僚及政府公共部门在公众中的形象,对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二、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扩张的成因与危害街头官僚不仅是政府社会管理的直接履行者,而且对公众的切身利益乃至全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护都产生着重大影响。由于街头官僚拥有名目繁多的自由裁量权,假如街头官僚滥用其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其对国家和社会所造成的影响将非常严重。
1.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扩张的表现
(1)行为的主观随意性放大。主要体现在:一方面,街头官僚为了牟取私利而超越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或者将非自由裁量权权力客体纳入到自由裁量范围之中;另一方面,街头官僚为了满足个人利益而使用不正当行政手段或者违反程序使用自由裁量权。
(2)个人利益的驱动性凸显。权力的不断下放以及自由裁量权自身的灵活性增加了个人私利性倾向。同时由于街头官僚自由裁量的不断扩张以及权力的行使缺乏有效的监督,势必会增加街头官僚权力寻租的可能性,从而导致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公共性的日益模糊。
(3)权力行使的强制性增多。当街头官僚在实际执行政策的过程中遇到公众不配合执行的情况时,容易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与公众发生直接的暴力或语言冲突。而且随着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扩大,与公众的冲突和矛盾事件也在不断增多。我国街头官僚的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的服务性在不断被侵蚀。
2.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扩张的成因
(1)从街头官僚角度分析。第一,价值取向模糊。价值取向模糊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体现在街头官僚对于个人利益问题上,丁煌认为每个人都会理性地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街头官僚亦如此,可能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以牺牲国家或公众的利益代价,破坏公平、公正的公共性原则。另一方面体现在对待组织和顾客的问题上,某些街头官僚单纯追求效率,却忽视了公共利益以及公共服务,因此造成公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增加。第二,利益冲突问题突出。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扩张的另一主要原因是利益冲突。美国著名行政学家奥斯特罗姆也指出:“在每一个群体中,都有不顾道德规范、一有可能便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人。”_6J首先是街头官僚之间的利益冲突,由于公共服务资源的有限性,导致街头官僚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可避免。其次是街头官僚个人与街头官僚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当组织的决策与个人的利益相冲突时,街头官僚个人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维护个人利益。正如詹姆斯•穆勒所言:“毫无疑问,假如把权力授予一群称之为代表的人,如果可能的话,会像任何其他人一样,运用他们手中的权力谋求自身利益,而不是谋求社会利益”L1。最后是不同街头官僚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同的街头官僚机构为了实现各自部门的利益最大化,只关注下属街头官僚“创收”的能力,而对其“创收”的手段却漠不关心,导致街头官僚越来越肆无忌惮的无限扩大自由裁量权。第三,对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权监控困难。一方面,李普斯基街头官僚理论中曾提到街头官僚很容易可以摆脱组织为制约其行为所作的努力,因此对其监督和评估带来很大的困难;另一方面街头官僚管理者试图通过减少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权和约束他们可以运用的各种手段来对其进行监督,但是街头官僚面对复杂多变的现实情况又需要临时进行再决策,又需要拥有可以灵活变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管理者实际上很难对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监督和控制。
(2)从顾客角度分析。首先,顾客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街头官僚要经常直接与顾客接触,需要面对各种不同的顾客。由于顾客层次的复杂性,其受教育程度以及个人素质也不尽相同,因此,由于顾客素质偏低或态度恶劣而引发的街头官僚与顾客之间的冲突问题屡见不鲜,有时甚至会威胁到街头官僚个人的生命安全。其次,顾客的维权意识淡薄。当公众遭受到街头官僚不合理的执法时,可供他们选择的空间非常之小,因为他们面对的是由各种处罚工具与权力体系交织的公共权威。大多数公众面对某些肆意横行的街头官僚时会选择忍气吞声,这不仅助长了街头官僚的嚣张气焰,也在无形之中扩大了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权。
3.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扩张的危害
(1)自由裁量权扩张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法国伟大的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l8J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扩大同样会带来这样的问题。一方面由于某些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将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本末倒置,这样既不利于解决根本问题,也会对政府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街头官僚的寻租行为,他们可能会利用其拥有的自由裁量权通过不正当的方式或途径,与其他权力主体或经济主体发生权钱交易,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
(2)自由裁量权扩张会导致公共利益受损。众所周知,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是街头官僚所必需的,但是如果自由裁量权盲目扩张势必会导致街头官僚的权力欲不断膨胀,同时也可能导致街头官僚利用自由裁量权作为牟取利益的工具和手段,从而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更严重的也许会影响政府的形象。
(3)自由裁量权扩张容易引发官民冲突。随着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有形和无形的不断扩张,街头官僚的执行政策的方式和手段也随之效益强硬化,再加之街头官僚以及顾客的受教育水平以及综合素质良莠不齐,因此,在街头官僚运用自由裁量权的时候容易与顾客之间发生语言及肢体冲突,更严重的甚至会威胁到双方的生命安全。
三、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调控的新思路
从后新公共管理视角研究规范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最终目的是将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限定在一个合理的阈值内,为其设定一个虚拟的边界。本文提出制约和控制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几点措施。
1.促进街头官僚向多元价值取向转变
(1)效率性价值取向。自威尔逊创立行政管理以来,效率性价值取向一直被视为追求的终极目标。后新公共管理理论同样主张需要遵循效率原则,但是并不是效率至上,一切活动都为效率服务,而是在效率优先的基础上兼顾公平、公正等原则。街头官僚运用自由裁量权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节约行政成本,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2)公共性价值取向。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与政府公共部门管理具有本质的不同,其本身所固有的缺陷导致应用到公共部门中公共性价值取向的消失。而街头官僚作为拥有公共资源的提供者,其面对的并不是单纯的顾客,而是具有公民身份的顾客,因此街头官僚在为顾客提供公共服务的时候并不像一般市场上买卖双方的关系那样简单。公平和正义才是公共服务的最终目的,而效率只是更好地实现公平和争议的公共服务的一种手段。
(3)公平性价值取向。街头官僚应该将公平性价值取向作为其基本的价值取向目标。一方面,由于我国存在一定的贫富差距,因此不同的公众所要求的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也不一样。但是街头官僚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目标对象是面向全体公众的,并不能因为社会财富的差距而将服务对象划分等级,这样不仅会严重损害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同时也会导致公共服务上的“马太效应”。另一方面,由于当今社会权力寻租的活动的Et益增多,已经使街头官僚的行政活动逐渐偏离了公平性价值取向的目标,变成了其牟取私利的工具和手段,因此,街头官僚要向坚持公平性价值取向的转变。
2.加强街头官僚的利益协调对街头官僚的利益协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街头官僚之间的利益协调。街头官僚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为物质利益的冲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方面,在努力增加公共资源的同时,要建立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制度,并定期对街头官僚使用公共资源的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另~方面,街头官僚之间的关系应由相互竞争转向相互信任,街头官僚之间彼此相互协作,互相监督。
(2)街头官僚与街头官僚机构之间的利益协调。街头官僚与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归根到底是组织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两方面人手。首先,吸纳街头官僚共同制定组织目标,使街头官僚充分了解组织目标和组织利益。其次,街头官僚机构的管理者需要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促使街头官僚的个人利益向组织利益转化,在实现组织利益的同时也间接实现了个人利益,达到个人利益和组织利益的统一。
(3)不同街头官僚机构之间的利益协调。不同街头官僚机构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职能不清以及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因此,要解决不同街头官僚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关键在于,首先要明确划分不同街头官僚机构之间的职能,明确各自所管辖的范围以及所拥有的职权;其次,不同的街头官僚之间要加强协作和沟通,这样在同一事件涉及不同的街头官僚机构时,相互之间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协商处理,更快捷地为公众服务,同时也有利于限制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3.加强对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调控
(1)培育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自我约束机制。首先,要建立自我约束文化机制,要提高街头官僚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街头官僚进行教育和培训,建立和完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方式,突出培训实效。加强对街头官僚的职业道德以及业务水平的培训,努力将公平、公正、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理念内化到街头官僚的思想和行为中去。其次,建立自我约束的道德机制,街头官僚自身的道德素质如何对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有着重要的影响。企业家政府的代表人物戴维•奥斯本指出:“公务员制度的价值观,包括忠诚服务、操守清廉、正直公平等等,可以使减少对公务员事前控制的做法成为可行的改变现状的方法。”【j虽然道德并不像法律那样具有强制性,但是却是出于个人内心的良知。因此,街头官僚应严于律己,牢固树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德观念,保证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公正性与公平性。
(2)加强街头官僚机构的调控、监督功能。加强街头官僚机构的行政调控与监督功能需要从两个方向入手:首先,在纵向上,一方面,街头官僚机构的管理者应制定相关规定明确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范围,同时对一些超出本部门或超出街头官僚本身权利范围的自由裁量权予以收回。另一方面,街头官僚机构的管理者可以借鉴目标管理的一些方法,将总目标分成若干个分目标,并分配给每个街头官僚,这样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缩小了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权,也有利于管理者对街头官僚的监督。其次,在横向上,不同的街头官僚机构要加强协作和沟通,对于双方职能重叠的领域也要进行明确的划分,避免重复执法的事件发生。同时,不同街头官僚机构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也有利于不同的街头官僚机构以及街头官僚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而且具有重叠职能的街头官僚机构之间还可能会形成良性竞争,各自为了吸引顾客不断提高各自的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