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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源 培育 发展
一、新一轮税制改革以来靖江地税收入情况分析
(一)优势行业税源增长
从主要行业情况看,金属制品、化工、电气机械等行业整体形势较好,增幅较快。其中,金属制品业入库3107万元,同比增长13.3%,化工行业入库1472万元,同比增长29.9%。电气机械业入库2981万元,同比增长7.2%。
(二)宏观环境影响行业增收
受宏观环境、产业转型等影响,船舶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金属冶炼等行业明显减收。其中,船舶制造业减收超过5000万元,入库税收8726万元,同比下降45.1%。今年以来,新世纪造船集团已实现交船17艘,计135.98万载重吨,在当前全球造船业行情低迷的形势下,业绩已属不错,船舶订单列全国船企第五位,但利润微薄,增值空间有限,税收难以与销售同步增长。金属冶炼业入库1629万元,同比下降14.3%,主要是江苏扬子江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入库253万元,同比下降4.5%。医药制造业入库671万元,同比下降57.6%,剔除去年同期江山制药个人分红一次性入库1015万元,则同比增长18.3%,其中帝斯曼江山制药入库640万元,同比净增560万元。
(三)“营改增”影响下的建筑业与房地产业税源收入情况
2015年,营改增范围逐步扩大到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各个领域,至该年年底基本实现营改增全覆盖,相应废止营业税。由于营业税占靖江市地方税收的比重较高,“营改增”全面到位后,对地税收入的影响较大。
今年我市建筑业积极拓展市场空间,提升发展档次,产值保质增长态势,但受“营改增”影响,地税收入E减。1-9月建筑业入库地方税收50159万元,同比减收7022万元,下降12.3%。“营改增”后,地税建筑业失去主体税种,两个所得税也不随开票附征,预计建筑业税收占总税收比重将越来越小。
今年以来我市房地市场仅有绿城花园和新世纪壹号两个大的楼盘,其他都是一些小楼盘或者是扫尾盘,尽管近两月“金九银十”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同比稍有上升,但地税税收受“营改增”影响,只降不升。“营改增”后,房地产业最大的增收亮点是土地增值税,1-9月入库11509万元,同比增收3414万元,增长42.2%。
二、地税收入形势分析
随着营业税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地税系统的税源极度萎缩,地税收入占地方财政的比重大幅削弱,地税部门职能被弱化,税收征管难度加大。综上所述,“营改增”将导致地方税收大幅度下滑。
原来随营业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小税种,如果与国税部门的信息无法实时交换,漏征漏管的风险增大。加之增值税税负比营业税低,营改增行业增值税达不到原来征收营业税的税收总量和体量,同样将导致附征小税种的下降。
新办企业的所得税管辖权全部划归国税征管,地税部门管辖的户数将面临萎缩。随着企业的优胜劣汰,原来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缴纳的户数将越来越少,而新办户的企业所得税都是在国税缴纳,这将直接导致地税企业所得税的税源不断减少,企业所得税税收将逐步下降。
由于缺乏营改增户的管理手段,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附征的所得税必将流失,地税部门代征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随之下降。预计“营改增”后,地税总税收将减收14亿元。
建筑房地产企业主税种划归国税管理,地税无法直接获取开票信息,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难度加大,税款流失严重。
三、对策建议
突出房土两税清理,堵建筑房地产税收漏洞。利用“房土两税明细申报软件”,建立管理促收动态机制,提高房土两税管理水平。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对外出施工项目加强跟踪管理,实现税款及时催缴入库。加强与国税的联系,通过国税前台取得建筑业自开票信息,工作合力,足额征收税款,清理历史陈欠,弥补税收漏洞。
推行风险应对软件,积极推动以地控税。通过国地税信息共享,掌握纳税人主税种开票信息,运用风险应对软件,开展信息数据对比分析,从根本上改变营改增之后地税对纳税人缺乏掌控力的情况,为风险识别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由风险应对分局实施专业化的风险应对,有针对性的督促纳税人补缴税款,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形成自觉纳税。持续推进个体税收社会化征管。
一、税源监控的现状及问题剖析
税源监控是现代税收管理职能的体现和作用对象。税收管理从收入的角度来看就是要掌握税源、促使纳税人将税收从潜在税源的状态依法转化为现实税收收入的过程。笔者认为税源监控体系主要由税源预测、税源管理、纳税能力估算和税收审计四个部分构成。其中:税源预测属分析型监控、税源管理属管理型监控、纳税能力估算属预警型监控、税收审计属核查型监控。税源监控作为税收管理工作的起点和基础,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税务机关税源监控能力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税收征管质量的高低,税源监控手段是否先进、科学、可行,又直接影响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因此税源监控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目前税务部门普遍采用的税源监控的方法因存在种种弊端和问题,不能满足现代税收管理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税源预测主要采用“基数+增减因素”法(即:以上年税收会计核算反映的实现税源加税源典型调查估计的增减因素作为本年预测期的税源)既缺乏科学依据,而且与实际税源相差较大。首先,基数仅是税收会计核算反映的“应征数”(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应征数+税务检查已查补的部分应征数),未包含尚未查到的纳税人偷骗税收的应征数,因而该基数不能反映纳税人实现税源的“全貌”。加之多年来各种人为累积因素的影响,这种“基数”已难以代表某地区的实际税源;其次通过对部分企业典型调查估计的本年“增减因素”因受调查估计准确性的影响,税源预测的可信性较差。因此,地方政府对采用这种方法预测的税源常常持“似信非信”的态度,上级税务机关利用这种预测数据也常常导致决策的失误。如每年分配的税收收入计划与各地实际税源的误差较大、现行征管质量考核的结果不能反映征管的深度和依法征收的质量等等。
二是税源管理仍停留在以重点税源统计分析为主的初级管理水平上,税源信息失真、信息占有量匮乏、税源管理缺位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税源监控。目前基层税务部门对重点税源信息的采集主要依赖于纳税人申报的部分财务数据,缺少与纳税人相关的其它经济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比对、印证,加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存在占有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税务机关一方面统计上报的重点税源信息失真的问题难以控制;另一方面信息来源渠道不畅、信息占有量匮乏难以对重点税源实施有效的监控管理。根据如此的重点税源信息分析的结果只能反映重点税源户申报税源的变化,而不能反映实际税源的变化。其次基层税务机关普遍推行税收的专业化管理,取消了专管员制度,部分地区还实施了“流程再造”式管理,按照税收业务的流程节点设置岗位和机构。因税源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业务流程仅局限于对重点税源企业的静态统计和事后分析,重“管事”轻“管户”,缺乏对整体税源的动态管理,特别是对大量偷骗税较为严重的中小企业未纳入税源管理的范围,导致税源监控的严重缺位、偷骗税大案频繁发生。
三是纳税评估作为对部分企业税源监控的一种管理手段,仅属微观税源监控的范畴。而对某一地区或行业纳税能力的估算作为宏观税源监控的方法在税务部门未能得到有效应用。纳税能力是指在既定的税制下,一个国家、地区、行业在一定时期内经济运行所形成的税收储量,是一个税收潜在能力的概念。在微观上它表现为企业的应纳税额,在宏观上它表现为一个国家、地区、行业可征税收的总能力。因而纳税能力估算在微观上类似于对企业的纳税评估,在宏观上是对一个国家、地区、行业可征税收总能力的估算。纳税能力估算在全世界被认为是一个检测和监控税源的最佳方法。而在我国却未能得到相应的重视和有效应用。目前因我国纳税评估的效能定位不明确、基础信息不充分、评估分析手段不完善等问题,基层税务部门实际应用的效果也普遍不佳。
四是以税务稽查为主的税务审计因缺乏科学选案的手段以及征管与稽查之间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事后“核查型”监控的效果。如:征管部门在日常管理和纳税评估发现的纳税人有关偷骗税嫌疑的资料信息未能及时与稽查部门共享、基层税务部门对征管部门日常性检查与稽查局税务稽查的职能定位及检查计划的统筹安排缺少有效的协调、管理,导致各部门的税收检查工作尚未形成合力。虽然国家实施了“金税工程”、各地税务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但由于税务检查的威慑力和偷骗税被发现的概率较低,纳税人铤而走险采用各种偷骗税手段导致税源流失的问题仍然很严重。
鉴于目前我国税源监控的现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建立我国现代税源监控体系已迫在眉睫。
二、建立现代税源监控体系的基本思路
笔者对改进目前税源监控的现状、初步建立我国现代税源监控体系的基本思路建议为:以税收与经济的内在关系为依据,注重将相关经济指标应用于税源监控;以税源预测分析为基础,全面掌握和监控税源的变化;以纳税能力估算为主线,实现微观监控与宏观监控的有机结合;以强化税源监控手段为保证,促进税源监控效能优化重组。主要内容分述如下:
(一)以税收与经济的内在关系为依据,注重将相关经济指标应用于税源监控。
众所周知:税收与经济的关系是“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这一关系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中能找到理论依据,用凯恩斯的静态宏观经济模型可推导出相关结论,市场经济国家多年的实践也充分证实了这一关系。因此我们应该将此作为建立现代税源监控体系的理论基础。
基层税务部门要改变目前“就税收分析税收、就税源预测税源”的思维方式,更深层次、更广泛地研究和分析总体税源及各税种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内在关系,注重应用多种宏观和微观经济指标去预测和分析税源,为税源监控提供科学依据。如积极研究衡量经济的核心指标GDP与税收的关系,笔者曾在1998年用1990~1996年如东县GDP变量与税收变量时间序列数据依据社会经济统计学建立一元回归分析模型。分析出:(1)我县各项税收的总量与GDP总量呈现高度相关的关系,两者的相关系数为0.9802(接近于1),说明在总变差中有98.02%都可由模型本身解释,其余变差是受政策因素、税收征管水平和其它经济因素的影响;(2)工业和商业增加值与增值税呈现高度相关的关系,相关系数为0.9749。说明在总变差中有97.49%都可由模型本身解释,其余变差是受政策因素、税收征管水平和其它经济因素的影响。
(二)以税源预测分析为基础,全面掌握和监控税源的变化。
税源的预测分析不仅是税源监控的起点,也贯穿于税源监控的整个过程。税源预测分析的结果不仅可为分析下达税收收入计划提供依据,还可为掌握和监控宏观(某一地区、行业)及微观(某一企业)税源变化服务,因此税源预测分析应为税源监控的基础。基层税务部门要改变目前普遍使用的“基数+增减因素”的税源预测方法,在对税源变化的重点企业进行典型调查分析的同时,建立税源宏观预测分析模型,对某一地区、行业的税源进行预测分析,及时掌握和监控宏观税源的变化。
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建立税源宏观预测分析模型,预测目标应包括税源总目标、分税种目标、分地区目标、分行业目标和动态目标。为适应上述需求应建立一套大型动态组合模型库,应用计算机进行统计、分析、处理。大型动态组织模型库应根据税收与某些经济指标显著相关、税收历史数据具有时间序列性和税收数据的自相关性三个特点,依据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和计量经济学方法,选择回归预测模型、时间序列预测模型和指数平滑预测模型三类组成。然后依据相关系数和拟合优度(即模拟预测历史数据的准确程度)进行优选模型。同时应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结构、税源结构的差异,着重考虑生产结构(GDP结构指标)、投资结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指标)、分配结构(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额)和税收政策诸因素对税源的影响,选择不同的模型参数的估计值,从而形成不同地区、行业和税种的税源预测分析模型。应用计算机对其进行分析计算,预测报告期税源。一方面为分配税收收入计划的提供依据(要考虑各地税收征管努力程度),另一方面与统计某地区、行业纳税人申报的某税种税源进行比较分析,作为税源监控的基础。
(三)以纳税能力估算为主线,实行微观监控与宏观监控的有机结合
纳税能力估算作为世界公认的检测和监控税源的最佳方法,它包括对企业的纳税评估(微观税源估算)和对某地区可征税收总能力的估算(宏观税源估算)两个部分。是微观税源监控和宏观税源监控的主要手段,两者不可偏废,要实行有机地结合。
1、要尽快规划建设“国家经济税收信息仓库”。发达国家税源监控的经验表明:有效的税源监控必须依赖于全社会各部门较强的协作和政府社会管理的支撑。而我国制约税源监控的主要的因素正是缺乏政府社会管理对税务部门获取和监控纳税人涉税经济信息的有力支撑。税务部门单方面采集纳税人的信息难以解决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的问题。因此针对税收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纳税人申报信息失真、税务部门获取涉税信息的渠道单一和占有经济税收信息量匮乏等问题,为适应纳税能力估算、税源预测分析、稽查选案以及其它经济管理部门对经济税收信息的需求,建议由政府牵头国家税务总局汇同国家信息产业部尽快规划建设“国家经济税收信息仓库”,各省、市、县建立分库,全国联网。初步设想建议:“国家经济税收信息仓库”由“税收征管信息库”、“经济情报信息库”和“数据处理及交换平台”三个部分组成。由国家信息产业部统一规划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审计署、国家工商管理局、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国家商务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电力和运输等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参于“国家经济税收信息仓库”建设,并按各自的业务需求共享、加工、交换、处理信息。“税收征管信息库”主要采集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海关等涉税部门的税收管理信息及金税工程发票信息;“经济情报信息库”主要采集工商管理信息、市场交易及价格信息、经济统计监管信息、资金流向信息、物流信息、国外税收经济情报及交换信息等;“数据处理及交换平台”主要为数据的整理加工、数据挖掘和增值利用、信息共享交换服务。建设“国家经济税收信息仓库”既能为经济管理部门提供丰富的“各取所需”的智能分析工具和“信息原料”,又能有效地帮助各部门完成对内监督和对外控管。它是国家信息高速公路上的“立交桥”,将各个部门的“信息孤岛”连接贯通,可有效地解决单个部门采集信息的失真和各部门重复采集信息的问题。
2、进一步规范纳税评估工作,发挥微观税源监控的作用。
首先要进一步明确纳税评估的效能定位。笔者认为: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在全面掌握本地区经济信息的基础上,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和社会机构提供的各种涉税资料和信息,采用一定的技术和方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一定时期内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稽核、比对、分析和约谈,以帮助和促进纳税人自觉、如实、全面申报缴纳应纳税款的一项税收管理活动。它好似税务机关实施税源监控的“雷达检测站”,通过设置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借助于信息化手段,对监控区域内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动态“扫描”,及时发现疑点、分析疑点,并向其他管理部门或稽查部门传递,寻找偷骗税行为发生的线索。可以说纳税评估实质上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是否依法申报缴纳税款的一种预警型监控。它是介于税收日常管理与税务稽查之间的一种管理活动,并非税收检查行为。其目的是为纳税人对非恶意偷税行为自查自纠提供预警和帮助提醒,而对有恶意偷税疑点和经评估约谈后仍未自查自纠的问题向税务稽查部门提供案源。因此纳税评估也是一种选案手段,是对原有稽查选案方式的一种有效补充,它有利于提高稽查选案的准确性,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效能。因此它是实现税收日常管理与税务稽查的有效链接。
其次,要一步优化纳税评估的信息采集手段和评估分析手段。在目前尚未建成“国家经济税收信息仓库”前,各地税务机关要拓宽信息采集渠道,除采集纳税人申报信息、税收征管信息和金税工程信息外,税务部门为取得真实信息,要绕开纳税人直接报送渠道,从其它部门和渠道掌握纳税人不易隐蔽的经济信息,尽可能与当地的工商、地税、海关、统计、金融、供电等部门协商实行信息交换和共享,完善评估信息的提供机制。同时要借鉴发达国家纳税评估的经验和模式,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纳税评估支持系统软件,逐步规范评估操作。一是要不断优化评估分析指标体系,重视应用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做好评估的量化分析,建议分行业及产品大类设立宏观税收预警指标体系,合理测定各指标的正常区间,确定其正常峰值和警戒值,较为准确地体现纳税行为的共性和规律,不断提高筛选异常信息的准确性,为纳税评估提供真实而有价值的信息;二是要采用“模糊分析”方法,将评估范围扩大至纳税人的生产规模、货物进销规模、成本消耗、资金流动等方面,应用相关非财务指标信息进行非量化的模糊分析,实现对涉及生产销售的多维信息评估分析。
3、研究和探索我国纳税能力估算方法,加强宏观税源的监控。
对一个地区进行纳税能力估算结果的应用较为广泛,不仅可用来确定一个地区的税源总量,还可用来分析税源结构变化、各地区纳税能力变化、各地区税收收入与纳税能力的关系(两者之比为各地区的实际征收率),为制定各地区征收率控制目标、完善税收收入计划管理、辅助税收预测、辅助建立税收预警系统、辅助建立税收综合考核体系提供客观依据。由于我国的税收制度有别于其它国家,因此研究和探索我国的纳税能力估算方法、加强宏观税源监控已成为当务之急。笔者曾以增值税纳税能力估算为例,阐述了估算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四)以强化税源监控手段为保证,促进税源监控效能优化重组
建立我国现代税源监控管理体系必须以强化税源监控手段为保证。应根据新体系的要求,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完善和重组税源监控管理机制。目前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推行纳税人统一代码制度。为建设“国家经济税收信息仓库”,满足各经济管理部门的信息交换和监管对代码通用性的要求,必须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纳税人统一代码制度。建议对每一个法人组织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公民都赋予独一无二的终身识别号——纳税人代码,以国家立法明确纳税人代码的法律地位。并以全国统一编码的法人组织代码和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纳税人代码进行工商、税务登记,并作为办理金融、保险、财产登记、投资、社会福利、交易合同等业务及领取劳动报酬收入时必须填报的代码。以此实施对税源的全面监控和管理。
2、控制和规范现金支付。由于我国目前对现金支付处于失控状态,现金支付数额过于庞大,使大量的现金交易信息游离于监控之外,为偷税、洗黑钱、行贿受贿等经济犯罪提供了“防空洞”。建议通过国家立法明确限制现金的支付范围,同时对涉及大额现金交易项目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履行报告义务,否则给予一定的处罚。
3、完善对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的监控制度。目前利用关联企业业务往来进行偷税和违规操作的问题较多,特别是在上市公司中较为普遍。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关联业务往来的报告制度,税务部门要将关联企业业务往来作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重点。
关键词:物联网;税源信息;无线定位;终端管控
中图法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302(2014)04-0072-04
0 引 言
在国民经济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税源信息承载着基础的微观经济信息,是税源分析、税收负担能力测算和评估的基础。“金税工程”的不断推动和发展,使得我国税务信息化的进程也日益加快。然而,这些发展和进步相对于我国经济的行业多样化以及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相对欠缺的现状来说仍显不足。现行财税制度下,财税工作部门未对财政收入和税源信息进行充分的标准化,缺少有效的税源信息采集工具和渠道,不能实时采集税源信息,没有判断实际税负高低的充分数据依据,造成无法准确评估纳税人及公民的税收负担能力,并最终导致诸如:扭曲税收信号,影响投资行为;导致偷税逃税行为的发生,造成大量税收流失;影响税收的公平性,加重收入分配的不均等负面影响。
随着近年来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物联网成为了全球一大新兴产业,成为各个行业角逐的焦点。物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具有知识密度高、成长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综合效益好的特点。如何将物联网的技术优势与税源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工作相结合,从而减少甚至避免因为税源信息采集不完整而导致的各类负面影响,从而使税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和精细化,是值得讨论和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介绍和分析目前国内税源信息管理的现状,再通过引入物联网技术,提出了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税源信息采集和管理方案。
1 我国税源信息管理的现状
税源信息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类,一般而言,按照税源信息的内容可以将税源信息分为基本税源信息、经济税源信息和其他税源信息。其中,基本税源信息是反映纳税人注册资本、经营内容等静态特征的税源信息;经济税源信息是反映纳税人购、产、销活动等动态方面的税源信息;其他税源信息是反映纳税人经营之外融资、改组等方便的税源信息,具体如表1所列。
随着中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发展,政府预算体制的改革使政府财政收支的口径、管理方法、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权划分都处于调整变动中。我国实行的是分税制财税体制,各税种在不同地区基本采用统一的税率标准。但由于省以下各级政府财政还没有完全实行分税制财政分配体制,加之各地区的经济发展规模、经济结构、税收征管能力和税收征管成本的差异性很大,各级政府部门也迫切地想了解各级行政部门行政规费收入情况,税收收入情况,地区的税收征收潜力情况。各级政府的上述需求均离不开科学、有效地采集、分析和利用税源信息数据。
通过税源信息采集、管理和分析来准确地预测税收收入能力是制定国家经济战略、测算财政收支缺口、调整税收负担、促进公民收入合理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同时,对微观经济活动细致而准确的统计分析与“宏观和微观计量模型”测算,可为国家制定经济发展战略,设计经济制度和公共财政制度提供数据依据。因此,无论是基于国家社会稳定,还是税收制度改革,准确地采集和利用税源信息,深入地进行税源分析、研究评估公民及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能力都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然而,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技术型、知识型、信息型产业对经济的支撑作用日益明显的情况下,市场经济领域新情况、新事物层出不穷,纳税人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营活动也不断创新,这就导致了产业分工日益专业化、精细化,并且由于财税管理本身事项纷繁复杂,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愈加突出,传统管理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税收征管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工作中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针对于税源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获取税源信息的渠道有限
目前,获取税源信息的最主要的渠道仍然是通过税收征管系统来获得,税源调查和部门协作只起辅助作用。根据上文税源信息的分类情况,这些获取方式对于基本税源信息的取得可能会有一个比较好的基础,但是对于经济税源信息和其他税源信息中的各项内容并不能够准确有效的得到,在当前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相对欠缺的背景下,这些残缺或者错误的税源信息将使税务机关无法掌握纳税人为传输或申报的交易数据信息;
(2)交易数据信息采集设备过少,功能单一
由于税控设备有一定的功能缺陷,不法纳税人可以选择性使用该设备开具票据,导致申报税款数据失实,破坏了税源数据的完整性;政府部门不能及时、完整地接收纳税人税源信息,不能将税款及时入库,减少了财政收入,一定程序上影响了经济发展;
(3)财税部门采集税源信息不完整,无法进行有效准确的税源评估
如税务局主要采集发票信息和税务申报信息,财政局仅采集与税源信息相关的财政票据信息,社会团体及各种基金信息虽已存在,但没有有效采集相关信息。上述哪个部门仅采集了销售环节的交易信息,未采集购进环节的抵扣或税前列支的交易信息;
(4)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税源信息交换存在一定的障碍
不同政府部门从各自角度出发重复采集数据,同一政府部门的不同管理机构也从各自角度出发重复采集数据,还不能很好的共享信息,加大了政府部门的管理成本,给被采集信息的广大企业和民众带来了困扰,降低了数据的利用效率。
虽然国家对于财税信息化的改革不断完善,但是要从经济的源头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等方面得到提高仍然面临巨大的挑战,仅仅从颁布各项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规范税源信息的采集工作很难解决当前的税源信息采集和分析工作中的问题。因此,本文探讨通过不断发展和成熟的物联网技术来解决当前税源信息采集工作中税源信息缺失和错误等问题,从而保证财税决策数据依据更加充分可靠。以此为出发点,我们提出了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税源信息采集分析系统解决方案。
2 物联网的概念、结构和应用
2.1 物联网的概念
1999年,在美国召开的移动计算和网络国际会议上首先提出了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的概念,并提出了结合物品编码、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RFID)和互联网技术的解决方案。2009年,美国总统奥巴马提出了“智慧地球”的概念;同年6月,欧盟委员会递交了《欧盟物联网行动计划》;7月,日本IT战略本部颁布了日本新一代的信息化战略——“I-Japan”战略;同年8月7日,总理提出了“感知中国”概念,并将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物联网成为了当前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中国的物联网建设也开始由概念宣传向实际操作方向转变。
虽然物联网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有关物联网的定义和技术的共性问题仍未明确统一。目前,国内比较普遍的“物联网”定义为:“物联网是指利用各种信息传感设备,如射频识别装置、红外传感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等各种装置与互联网结合起来而形成的一个巨大网络,其目的就是使所有物品都与网络连接在一起,使得识别和管理更加方便[1]。物联网把网络所实现的人与人之间的互联通过技术夸大到了所有事物之间的连通,不但使得现实世界的物品互相连通,而且实现了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互联,从而有效地支持人机交互、人与物品之间的交互、人与人时间的社会互[2]。物联网的核心特征是泛在的感知、互联互通与共享以及智能的服务[3]。
2.2 物联网的结构
物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具有知识密集度高、成长潜力大、带动力强、综合效益好的特点,围绕物联网架构体系,物联网关键技术体系有感知层关键技术、网络层关键技术、应用层关键技术,以及物联网共性技术和安全可信网络建构技术。
从功能上来看,物联网可以归纳为是对物-物之间信息的感知、传输和处理,因此,物联网网络架构被认为是由感知层、网络层、应用/中间件层组成,图1所示是物联网网络架构。
图1 物联网网络架构
在图1中,感知层主要实现智能感知功能,包括信息采集、捕获、物体识别。网络层主要实现信息的传送和通信,网络层可依托公众电信网和互联网。应用层中的物联网业务中间件主要实现网络层与物联网应用服务间的接口和能力调用,包括对业务的分析整合、共享、智能处理、管理等,具体体现为信息管理、服务管理、用户管理、终端管理、认证授权、计费管理等。应用层中的应用包含各类应用,例如环境监测、智能电力、智能交通、工业监控、等。
3 物联网技术在税源信息管理中的应用
物联网技术已经在多个领域开展了应用,例如环境监测、智能电力、智能交通、工业监控等。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在财税领域的应用案例。为了整合分散在各个层面的财税税源信息,需要研发一套创新的集税源信息采集、管理和分析等功能的财税物联网系统。
税源管理是整个财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和基础,信息化条件下加强税源管理,必须以信息系统为依托,以涉税信息流(纳税人生产经营及交易信息、申报信息和第三方涉税信息)为核心,建立健全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的税源管理体系。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财税税源管理,构建为财税服务的物联网,可以全方位地满足“税源信息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目的,为国家提供全面有效的基础经济数据,进而支持经济决策。
全方位感知、安全可靠通信和智能化管理是物联网的三项关键性技术,利用这三项关键技术,能够实现财税机关对各类税源信息及时准确的采集、税控终端的信息定位和管理。针对于在税源信息中,经济税源信息难以获取或者获取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采用物联网技术设计的税源信息无线采集器(税源终端、智能电表、智能水表等设备)作为典型的物联网部件,可实现税源信息(主要是经济税源信息: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过程信息;收入、成本、利润等经营成果信息;房产、存货、投资等信息)的采集、存储、发送和打印等功能。实现物联网在税源信息管理中信息采集、传输、管理以及分析等应用,为财税机关提供准确完整的税源信息。
3.1 物联网在税源信息采集中的应用
税源信息无线采集器以可插拔方式安装在税控收款机、POS机以及水表、电表等设备中,实现编码唯一,与纳税人信息进行关联,实时采集纳税人相关的各项交易数据、能耗数据、资产数据等各项税源信息,实现实时、准确、完整的数据采集,实现了这些设备的智能化。利用物联网技术,能够使现有的各类设备在安装了税源信息无线采集器后更加智能化,通过物联网技术,这些设备可是实时的采集纳税单位的能耗信息,以及通过纳税人的电子标签以及商品货物的各类标准编码,可以实现对纳税人信息、商品信息、买卖双方信息等各项信息的采集,最终将这些信息通过相应的传输路径分别传送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减轻了数据采集和整合的困难,同时也加大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
将无线数据传输技术、语音通讯技术、IC卡信息认证技术、二维码生成及识别、光学引擎扫描方位试读技术、触摸屏手写输入技术、热转印打印及电子导航技术等各类高科技技术进行结合,设计并研制了新型无线税源终端开票机,可以支持各类规模、各种行业的税源信息采集。
3.2 物联网在税源信息管理中的应用
通过使用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无线税源终端和无线税源采集器,财税机关可以实时对纳税人的交易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对纳税人的一些非法的行为(异地开票、代开发票、偷水偷电等行为)可以及时制止,可以大大减少非法行为的发生,避免了税款的流失和能源的损耗。
无线税源终端和无线税源采集器具有无线定位功能,并且可以通过3G/4G的数据交换功能实现基于物联网的数据交换。通过物联网技术与后台终端管控系统的结合,可以实现在终端管控系统平台中对各类终端进行监控和管理,随时对设备的税源数据进行采集,实现了税源信息采集的实时性,并且通过对税源终端和无线税源采集器的实时监控与管理,可以很好的避免这些设备出现在非指定区域内交易而造成发票假开、能源虚耗等情况的发生。例如,如果相关的设备所采集的税源信息不符合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或者出现不符合常理的情况,就会在终端管控系统中对该设备及纳税人进行报警,财税部门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报警信息对相关的设备进行警告、锁定等相关的操作,并对交易数据进行查看和分析来判断是否存在非法行为,如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对设备对应的纳税人进行相应的处理。这样,就可以在第一时间阻止非法行为的延续。
3.3 物联网在税源信息安全中的应用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国家税务部门登记的纳税人有法人纳税人约4 300万户,个体工商户约1亿家。如此庞大数量的纳税人,税务管理部门只靠人力以及法律效益很难进行良好的监控和管理,依托目前的基于IC卡或者U盘等媒介的报税方式,对于各个纳税人税源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也很难有比较好的保证。
通过对无线税源终端和无线税源采集器进行安全设计,采用安全芯片实现数据加密、签名等功能。在每次纳税人发生交易行为之前,都需要对无线税源终端或者无线税源采集器以及交易行为操作人进行有效身份认证,结合数字证书、生物识别、二维码等一系列新技术、新手段来保证用户身份的真实可靠。搭建专门的网络信任基础设施(各类支持物联网的3G/4G网络和专门服务于税源信息管理的APN专线相结合),构建身份证书管理系统及应用安全支撑平台,实现对各类无线税源信息采集设备和人员的统一身份认证。在交易发生前,得到了准确的身份认证以后,才允许该终端及相关操作人员进行交易,否则将通过对各类终端的锁定来禁止非正常交易行为的发生,这样就可以保证税源信息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通过采用身份认证、授权机制、数据存储加密等技术手段,实现大规模网络数据存储隐私保护系统。将访问控制和保证数据安全和隐私的方式相结合,采用例如单个数据密钥加密数据元组、不同密钥加密不同数据元组、密钥推导?等不同的方法来增强访问矩阵中的访问授权,这样就在基于物联网的终端及系统后台的访问权限上提供了有效的访问策略。
3.4 物联网无线税源信息管理系统与网络开票系统的比较
在介绍了物联网技术在税源信息管理中的各项应用之后,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无线税源信息管理系统相对于目前的网络开票系统,具体一定的优势,表2所列是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无线税源信息管理系统与网络开票系统的比较。
4 结 语
税源信息是统计国家经济发展各项指标的基础数据来源,是反映国家纳税能力以及国民生产总值等综合实力的重要依据。通过加强对税源信息的管理,包括其采集、传输、存储和分析等各项管理工作,都将会大大加强国家在制定经济政策、优化经济结构的准确性。随着国家“金税工程”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在普及基本税务法律的基础上,如何通过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减轻各类信息的采集难度,实现税源信息采集的智能化,如何能够从税务管理部门的角度出发,从税源产生的根源进行采集和分析也日渐重要。虽然国家对于税源信息管理的投入力度日益加强,但是对着经济发展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仅仅依靠于人力进行税源信息管理已经不能符合当前经济发展力度的要求。因此,通过借鉴物联网技术在其他各个行业领域的应用,本文提出了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税源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利用物联网技术所带来的技术优势和实用性,将在税源信息采集方面大大减轻目前税务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并从税源产生的源头保证了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大大避免了一些违法行为的发生,这样既对税源信息进行了采集和使用,又通过物联网技术对税控终端等信息采集设备进行了良好的监管,对于国家进行税源监管也将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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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洪波,杨龙祥,朱琦.物联网技术进展与应用[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31(1):1-9.
摘要:税收作为攀枝花市政府工业强市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手段,作为税收执行者攀枝花税务机关应加强我市税源监控,提高税源监控质量,实现税收目标。
马克思说过:“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攀枝花市政府提出攀枝花市走工业强市之路战略,要发挥政府干预经济的职能,要保证工业强市战略的顺利实施,就必须要有充足的税源作保障。结合攀枝花实际,我们税务机关如何加强税收管理,实现税收收入目标,为工业强市保驾护航,关键是要加强税源临控。本文就如何加强税源监控,实现税收收入目标,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以供参考。
1税源监控的界定
税源监控作为一个税收理论基本概念,就是对税收源泉的监督与控制,通过控制源头,保证税收收入的总体现模,通过对税收收入状况的信息反馈,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源头的控制。其内涵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对纳税人应纳税额,通过科学的、规范的、现代的方法和手段,对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和经济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制约、督促和管理,是保证税收收人实现的一系列税收管理活动。通过对税源信息进行归集、处理、统计、分析,并结合经济、税收政策的变化调整,预测税源的发展变化趋势,为税收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以便依法组织收入,防止税源流失。
2加强税源监控的必要性
税源即税收源泉,财政收入的90%左右来源干税收,所以税源监控就显得格外重要。
2.1强化税源监控是遏制税收流失的重要手段
经济决定税收,但我们在分析经济发展与税收的对应关系时,就会发现经济并不直接决定税收,而是决定税源,税源不等于税收,税源只有通过征收管理才能变成税收。税源和税收之间的差额就是税收流失。强化税源管理可以及时发现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从而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管理,堵塞跑、冒,滴、漏等现象。只有有效地控制税源才是保证税收应收尽收的关键所在,从而保证税收收人随经济发展而稳步增长。
2.2强化税源管理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需要
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单晨光同志在攀枝花检查指导工作中指出,要加强税源管理,逐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要靠强化管理来实现,税收征管各个环节的工作都要坚持依法、规范,体现强化管理的要求。税源管理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一个卞要方面,工作重点要做到:对辖区内所有的纳税人户籍清楚、生产经营情况熟悉、申报纳税数据掌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可以说,划断税收征管能力的高低,不能只看收入任务的完成情况,而要看对税源的整体掌握上。
2.3强化税源监控管理可以有效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
我国的税收征管改革较长时期都是束缚于征收、管理、稽查之间相互制约的思路上,忽视各环节内部工作的监督考核,以至于管理人员,稽查人员不廉行为频频发生。尤其是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仍然存在,“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涉税案件的发生大多与税源监控管理工作薄弱有关。而强化税源监控管理正是定位在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上,着力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
3加强攀枝花市税源监控的措施
3.1建立、完善税源监控规章制度
(1)建立财税资料上报制度。
几税源监控范围内的企业组织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时,必须同时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由各单位税政管理部门负责于每月25日前将上述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各一份集中后留存,用于税源调查、分析,市局将根据收入进度、税源变化等情况适时抽调部分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2)建立税源分析制度。
税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税源变量与经济变量的函数分析:一要落实税源预测数学模型,做到税收与经济宏观分析的科学有效。二要拓展分析空间,实现单一分析模式向多维分析模式的转变。通过数据推论分析模型可以根据不同的分析重点,有针对性的利用数据资料,多角度全方位的反映纳税人的经营状态、支柱行业的发展趋势、我市的经济结构特点,把经验分析、定量分析、宏观分析有效的结合起来,确保为加强税源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前瞻性的科学依据。
(3)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对税源监控范围内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定期深入企业摸清税源、税负变化情况,调查分析对税源影响较大的因素,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市局税政处。
(4)建立税政检查制度。
对税源监控范围内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税政管理部门应深入企业每年进行一次税政检查。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正确执行各项税收政策,有无隐匿收入、虚增成本、转移利润等现象,各项减免税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统一收购发票、一般纳税人认定、税前扣除、弥补亏损、出口退税等审批手续、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2健全税务管理网络化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
1)加强攀枝花市税务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
进行税务登记,主要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然而目前,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之间没有必要的联系制度,税务机关很难全面掌握工商登记信息。从工商部门取得登记资料,运用手工方式也不能与税务部门登记信息全面核对,核对出的未办理税务登记户,因各种原因,税务机关无力逐户查找,资料交换制度也往往流于形式,而达不到监控的效果。要改变这种状况,就需要建立相应的文件夹,放在在内部网上,通过EDI方便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以达到监控的效果。因此建议:(1)建立税务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的公共信息网。通过网络传输数据,掌握应履行纳税义务的税源户数及其基本情况,并加强对税源户的动态监控、分析。(2)实行统一的标识码。统一的标识码由技术监督部门颁发,颁发给批准成立的单位后,把此标识码一一录入微机,再以网络传输的形式传送给各个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在收到此码后,再一一下达给税务部门之间的内部网,以此码来证明注册成立单位的身份。(3)取得工商管理部门的配合,要求工商企业在领取工商执照的同时,必须办理税务登记。(4)实行联合办公制度。工商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实行联合办公,为纳税人实行一条龙服务,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登记及年检手续,减少纳税人办理各种手续的程序和时间,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加强同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
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料,也是税源资料,如房管、国土、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资料就是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由于这些税源面广并且流动性大,税务机关不能全面掌握其基础资料,因此,要建立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公共信息网,实现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资源信息共享。由此,税务部门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取得税源信息资料,掌握税源底数。
3)核定税额,反向通知。
对可直接采集税源基础资料或能准确核定计税依据和税负的税种,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税务机关能从有关部门取得准确信息,因此,税务机关可以直接核定纳税户,建立数据库,利用计算机实行管理,核定其纳税额,实行反向通知纳税人按核定的税额到指定地点完税。
3.3面对纳税申报不实状况,可以采取强化纳税服务的措施
纳税服务是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能力,促使其如实申报纳税的必要手段,完善的纳税服务是实行税源监控的有效手段。
(1)大力加强税法宣传。加强税法宣传,提高全市的依法纳税意识,切实改善税务执法的社会环境。要建立税法公告制度,将税法规定等纳税实务让每一个纳税人都知道、了解,以方便纳税人掌握纳税程序,及时、准确填报纳税申报资料。宣传税法,除了传统的海报宣传外,现在可以借助计算机系统利用互联网络在整个IT上进行广泛宣传,使更多的人了解最新的现行税收法规,按规定设定账目,按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
(2)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照章纳税是纳税人正确申报纳税的前提条件,为了使纳税人正确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有责任.有义务承担对纳税人的培训任务,使纳税人了解税务信息,照章纳税,使纳税人掌握如何计算应纳税额、如何填写报表、按什么程序申报等,提高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能力。经过培训,使纳税人做到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掌握税收专业知识,了解税收法律。
(3)简化纳税申报程序,提供方便,降低纳税成本,提高纳税效率。纳税人申报可以去税务局,也可以通过网络完成注册登记申报实等流程完成纳税。
(4)加速税务业的发展。税务业顾名思义就是税务机构为纳税人服务的行业,如税务师事务所。因为税收行业比一般的企业纳税人更具有税收专业知识,对税收法律更加了解,既可以使纳税人方便、快速地完税,也使国家税收得以监控。
3.4实行征收方式多样化
(1)采取以计算机管理为主、手工操作为辅的管理方式。以手工操作弥补计算机管理系统目前尚不完善的地方,计算机管理和手工操作的结合是为了在征管改革的过渡阶段实行全面监控的必要手段。
(2)建立适度集中征收,保留其他有效的征管方式。虽然征管改革的目标是: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但在过渡阶段不能盲目的实行全部集中征收,集中征收是在一定条件下的集中,因此,要适度,对于其他有效征收方式,目前还应保留要与集中征收相结合运用。
(3)积极推行代扣代缴、委托代征方式,实现税收税源控管。代扣代缴、委托代征是自核自缴的方式,在税收征管中发挥着很大作用,将税务机关难以控制的税收,如对车辆征收的车辆使用税,对房屋租赁业和交通运输业征收的营业税等,交给政府各部门,让其代扣代缴、委托征收,可增强各部门税收法律意识。
我国目前的税源监控可以说是喜忧参半。喜主要是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细则强调了税源监控,包括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工商办证的情况;规定纳税人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户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并将其所有开户向税务机关报告;规定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对税务征管信息化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规定国家根据税收管理的需要逐步推广税控装置,等等。所有这些对强化税源监控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自从推行“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以来,我国已经全面取消了以前的税收专管员制度。全国40%左右的税务人员从专管员岗位充实到税务稽查部门,使税收征管力度大大加强,为近几年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度增收创造了条件。从税源监控来看,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税源监控的企业为1916户(标准为年缴纳增值税2000万元以上、年缴纳营业税500万元以上),2001年受监控企业为7502户(标准为年缴纳增值税1000万元以上、年缴纳营业税300万元以上),到2002年5月份为止,国家税务总局直接监控的企业达10400户,税源监控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我们强调的是纳税人自觉上门申报、微机监控、集中征收、重点稽查,虽体现了对已办证纳税户的管理,却忽略了对漏征漏管户的管理,忽略了对纳税人在纳税前的事先管理。据资料显示,1998年共清查出漏征漏管户224.8万户,查补税款及滞纳金23.3亿元,可见,对纳税人的基础管理环节还是比较薄弱的。这又是我们忧的一面。
目前税源所依存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无时不在发生变化,税源的流动性和可变性大为增加,从而造成我国的税源失控现象非常严重。据有关资料披露,近年来我国“地下经济”产生的税收流失至少有5000亿元;“地上经济”中,增值税的流失至少有2000亿元,企业所得税的流失将近4000亿元,个人所得税的流失也很严重。可见,税源监控问题是我国当前税制运行与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
1、税收征收管理跟不上经济形势的需要。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市场经济下各种经济成分并存,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组、改制、收购、合并、解散、破产、撤销等,股份制企业的分合经营、连锁经营,私营个体经济的大发展,使纳税人、纳税地点及生产经营等税源基础处在不断变化之中,而税务机关对这些变化的应对措施相对滞后,造成了税源状况不清,从而使国家税款流失,使组织收入工作陷于被动。
2、税收征管模式在运行中存在一些缺陷。实施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后,管事制取代了管户制。但就目前情况而言,税源控管上首先是管户底子不清,纳税户增减变化难以掌握的状况。据调查,安徽某县地税五个农村分局在未考虑是否达到起征点因素的情况下税务登记率仅为85.7%,在办理税务登记的100个样本中开业主动办理税务登记的仅为23%。此外,由于基层一线人员的岗位、职责不够明确,各环节之间不够协调,工作脱节,互相扯皮,导致管理工作不完全到位,新模式的管事功能没有发挥出来,而以前的旧模式所具有的对税源和户籍的监控力度却明显弱化了。具体工作中,对税务检查和稽查的对象、范围、数量、时限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对于边远地区税收以及零散税源、非正常户、流动税源的管理,大有鞭长莫及和力不从心的感觉,从而使税源管理出现了“空档”,税收出现“死角”。
除了纳税户的控管存在问题之外,体现在税收管理上的税源监控问题主要是对纳税户实际税源的监控。这其中主要包括对私营和个体经营的建账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新《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可以使用税控装置。”这种低水平建账与《征管法》第三十五条关于核定征收税款的规定,无疑是不协调的。因为大量的私营、个体纳税户不愿建账。表面上看,核定征收办法与规范建账相比,后者对纳税人有利,但实际上因为经济秩序混乱,使得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核定非建账户的实际经营规模、营业收入和收益所得,从而导致核定税额绝大多数过低的事实,进而使大量税源流失。
3、税源监控的信息化相对落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税收征管信息化和税源监控信息化取得了长足进展。单从硬件上看,到2002年底,全国约74万税务人员就拥有44万台计算机,人均拥有0.6台,在各行业中普及率是最高的。但是,存在问题很多,包括征管信息系统重复建设,应用不统一,数据质量不高,信息资源不能共享,而且存在信息安全隐患,复合型软件人才队伍单薄。所有这些,与税源监控的要求差距甚远。
4、经济活动中大量的现金交易,逃避了税源监控。现金交易不仅是地下经济、灰色经济的结算手段,而且在私营、个体乃至其他经济形式中也大量使用。这就使我国的税源监控产生出一个大漏洞。任何国家都可能有“地下经济”,但像我国普遍存在的现金交易恐怕是少有的。在个体和私营存在大量的现金交易的情况下,即使税务人员责任心很强,核定征收的程序规范合法,恐怕也无法客观、准确核定其税额。到头来还是一“估”了事。如果极少数税干责任心不强,或,其核定的税额肯定离谱,税源流失势所必然。
5、税务机关与其他职能机关协调配合不力。实施税务管理不单靠税务机关,也需要各级党政机关、金融机构、工商行政部门、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支持。但是现行法律没有对税务机关与这些部门的配合、协调程序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尽管新的《税收征管法》对有关金融和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配合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当税务部门在对纳税人实施行政处罚的措施时,税务部门书面通知银行扣款、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的难度,并且国税与地税之间缺乏必要的合作和信息共享,增大了征税成本,影响了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
6、税务人员素质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新的征管模式、当前的经济形势及目前税务系统做好“三篇文章”对税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全新的要求,然而目前的现状是税务干部整体素质还很难与时代同步。由于干部整体素质不尽如人意,也使得对税源管理很难进行有效控管。制度性失控、管理性失控及信息性失控也是困扰税源监控管理的一大顽症。由于税务机关管理缺位而造成的税源失控,由于税收征、管、查等环节职责不明确或者相互脱节,以及国税、地税之间或者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调而引起的税源失控也在很大程度上使一部分纳税人上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所反映的税源状况不真实,隐匿收入,少报收入,甚至出现造假账的现象。如果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税源信息征税势必会造成税收流失。
二、税源监控的国际经验借鉴
西方发达国家税收管理最重要最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就是建立完善的税源监控体系。因为税源不清,税收制度运行便是盲人骑瞎马。税源监控的国际经验借鉴主要是:
1、合理设置税务管理机构。西方一些国家往往把纳税人分为不同的类型,并根据这些类型分别设置税务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2、推行统一税务代码制度。意大利规定年满16岁的公民要到当地税务机关登记并领取税务代码卡。美国使用社会保障号码作为税务代码。一个纳税人一生只有一个税务代码,用以办理一切纳税事宜。对于公司而言,一家公司只能有一个税务代码,分支机构不能有与总公司不同的代码。这种统一税务代码制度既可以缩小潜在纳税人与注册纳税人之间的差异,也为实际税源监控提供了条件。
3、最大程度地控制现金交易。美国规定,在银行存入一定数额以上的现金时,必须提供现金来源的合法证明。
4、管理手段电算化。开发应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对纳税人信息流监控的科技含量。目前,联邦德国税务管理中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已由上级机关发展到了几乎所以基层单位,税收信息化覆盖面已达到百分之百。通过计算机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广泛应用,可以随时查询每个纳税人的各种收入情况,将其与个人申报进行核对,对欠缴税款还可以通过与银行的联网查询存款账户,必要时可调取所在公司的信息,申报保险等情况,追缴税款。联邦德国的税收信息化管理模式统一高效,税务应用软件系统成熟完善,功能强大。又如意大利建立了税收情报信息系统,可实行自动化管理,并通过公用数据网实现了与纳税人、政府部门及欧盟各国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日本利用电子政府的网络体系进行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计划于2005年全面实行网上纳税。该国对个人纳税人引入“住民台账制度”。随着税收网络体系的建立,“住民基本台账”也就成为最基础的个人情报档案。
5、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为纳税人服务体系,为纳税人提供广泛、周到、优质的服务,既是纳税人的权利,又可以缓解纳税人对纳税的抵触情绪,增强其合作意识,从而有利于税源监控。
此外,还有建立良好的税收制度等,都与税源监控紧密相关。
三、强化我国税源监控的若干思考
税源监控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管理活动,也是收征管工作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如果没有很强的税源监控能力,及时准确地掌握应征税款的规模和分布情况,征管工作必然陷入盲目性,征管改革也会受到极大的制约,反过来说征管改革每一步骤的实施,也必须有利于强化税源监控,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具体来说,加强和完善税源监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成立税源监控部门。我国现阶段的税源监控可以说还处于“初级阶段”。税务机关内部还没有形成独立的、系统的监控部门,涉税信息的采集也没有一定的程序,缺乏专业化、规范化、连贯性和时效性。税务机关的中心任务是组织收入,而组织收入的首要工作就是税源监控,税源监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对组织收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税务稽查工作固然重要,但从量上来看,查补税款占税收总量的比例不高。税源监控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税收总量的大小。我们在搞好税务稽查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充分认识到税源监控的重要性。
从机构设置情况来看,各地税务机关都设立了大量的稽查部门,配备了大量的稽查人员,而税源监控的机构设置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在税收法制尚未健全、人们纳税意识有待提高的状况下,成立独立的、系统的税源监控部门势在必行。诚然,税源监控部门与税收征管机构是什么关系,还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
2、从片管员制度逐步过渡到税务代码制度。片管员制度是应税源管理的需要而出台的。在新征管模式运行两年之后,发现弱化管户制的结果是:征前管理力度薄弱,漏管面太大,漏征率过高。为此,在重新分析管户制与管事制的利弊时,发现在当前公民纳税意识不高的情况下,管户制度对于加强征前管理,及时掌握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和纳税情况,及时发现漏征漏管现象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片管员制度既属于管户制度在税收管理中的运用,又不同于原有的专管员制度。片管员不是原来集征、管、查于一身的专管员,只是税源管理的调查员和情报员,是征收审查的前置管理人员。这样一方面由于片管员的权力和职责有限,杜绝了税干与企业间的不廉洁行为,另一方面由于片管员经常与企业接触,又能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纳税动态。实行片管员监控制度,不仅有效防止漏征漏管户,而且对于正常管户的假停业、虚假申报、假发票作案等问题都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把问题处理在征前环节。因此,片管员制度作为专门的一项税源管理制度,作为征收、稽查环节的重要补充,能起到较好的税前监控作用。
3、税源监控方式要适应纳税人的素质状况。总的来看,我国纳税人的整体素质是比较低的,突出表现在虚假税收信息泛滥,偷税、逃税、欠税、抗税等行为屡禁不止。纳税人素质低的主要原因是纳税人道德的缺乏,社会舆论对其缺乏应有的谴责,在这样一种对税收认知程度比较低的环境下,靠纳税人自觉反映税源的真实性是很困难的。因此,税务机关必须把税源监控的着力点放在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上。可以采用对重点企业实行专门管理,对零星税源实行“巡片”、“分段”管理方式,随时掌握和控制税源的变化情况,积极推行纳税信誉等级差别管理方式,对依法治税的纳税人予以鼓励,对纳税信誉很差的纳税人实行重点监控。同时,还要针对纳税人业务素质较差的实际情况,实行纳税辅导制度和纳税督察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课程中存在的问题。
4、最大限度地减少现金交易。在我国,大量的现金交易造成了大量的税源流失,严重妨碍着税源监控。在这方面我们必须学习外国经验,从制度上、法律上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现金交易提供保障。
5、逐步推广使用税控装置。推广使用税控装置,是国外许多发达国家普遍使用的成功做法。在税收征管中积极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推广税控装置,可以加强税源监控,大大降低税收征收管理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力,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堵塞税收漏洞,强化落实信息化管理。但原征管法没有对推广使用税控装置作出任何规定,使得税控推广工作无法可依,全国性推广相当困难,不利于税收的管理。因此,新《征管法》第23条规定,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深圳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在加油机、出租车上设立税控装置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6、审核评税机制,解决征后监督问题。审核评税是指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及日常掌握的各种涉税信息,运用一定的技术方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综合评定。通过对纳税资料的审核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纳税申报中的错误和异常申报现象。审核评税是介于税款征收与税务稽查之间的一个独立环节,能够起到切实有效的征后监督作用。通过对纳税资料事后的评定、分析,对纳税申报中的异常现象进行及时处理,从中发现问题,作为稽查选案的对象。审核评税部门作为税源监控的重要环节应具有四个职能:一是对申报窗口转来的申报资料,及片管员提供的企业近期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析,从而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评定。二是对评析中发现的问题和疑点逐一核实。三是对核实过的问题,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认定。四是对认定有问题纳税人,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处理。
而目前要真正落实审核评税制度,就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设立专门的审核评税科室或部门,把业务精通的税干充实进来。二是要开发专门的审核评税计算机软件,最好能与TAIS系统、“金税工程”、稽查系统设置接口,全面联网。确保审核评税的信息来源广,处理渠道宽。三是要制定有效、规范的全国通行的审核评税实施办法,提高审核评税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四是要建立审核评税与片管信息员、申报征收窗口、稽查部门、发票管理部门、信息管理部门、计划管理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规程。通过这四项基础性工作,使审核评税工作运行起来,最大限度地把税源监控起来。
7、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是市场经济国家是普遍做法。从税源监控来看,主要是通过优化纳税服务,减少纳税人对税收和税务部门的抵触情绪,从而有利于税源监控。目前我国在这方面差距很大,需要花大功夫,下大气力。
一、充分认识加强税源分析工作的重要意义
税源分析是税源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其工作好坏决定着税源管理质量的高低,影响着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为此,进一步加强税源分析工作,对提高税收管理工作的水平、规范内部行政管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加强税源分析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税收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客观需要。加强税源分析,实际上就是落实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税收管理员的最主要工作,就是要搞好税源管理及分析工作,通过认真、细致、深入、全面的管理及分析,掌握税源变化情况,预测税收增减趋势,进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有效的征管措施和监控办法,不断提高税源管理工作的水平。如果这一基础工作抓得不紧、做得不牢、开展得不深入,必将制约征管工作质效和税收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全面完成税收任务构成负面影响。同时,加强税源分析,也是锻炼税收管理工作能力、增强税收管理员业务素质的有益途径,税收管理员只有认真履行这一职责,才能更好地服务和服从于税收工作大局。
第二,加强税源分析工作,是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基础。加强税源管理和税收分析,是税收征管这一系统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只有从细微处入手,从关键点着力,扎扎实实做好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个税种、各个地段的税源税收分析,才能更好地构建网络体系,实施源头控管,在夯实征管工作基础的前提下提升征管效能,提高工作质效。
第三,加强税源分析工作,是有效防止国家税款流失的重要手段。面对各级财政支出需求不断加大的实际和经济、税制变化对地税增收带来的不利影响,地税部门的任务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这就需要我们抓住税源管理这一主要矛盾,不断提高征管效能,防止国家税款流失。需要我们不断增强强化税源管理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通过科学有效的税源分析手段和措施,强化税源管理,不断提高地税收入水平,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加强税源分析工作,是为纳税人营造公平税收环境的基本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如果对本地区的税源规模和分布情况缺乏清晰的认识,就很有可能出现收入畸高畸低、税负畸轻畸重的问题,破坏了统一公平的税收环境。因此,要将深化水源分析,强化税源管理作为保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健康增长的根本措施和首要选择,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前提下,千方百计挖掘税源潜力、增加税收收入。
二、当前基层征管单位税源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税源分析的目的是通过对税收情况的分析与评价,为组织税收收入、监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完善税收征管服务。税源分析作为税收计划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收入中心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参谋助手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1、对税源分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从基层实践情况看,仍然存在完成收入任务是税收工作中心得误区,税源分析主要体现在实现收入的分析上,对税源的监控作用往往被忽视。随着新征管模式的推广,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各环节之间的信息反馈机制,为我们重新认识税源分析工作带来了新的思路。我们应该及时转变观念,克服重征管、重稽查的思想,不断提高对税源分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让税收征管和稽查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2、税源分析无据可依的局面有待进一步改观。税源分析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一定的制度体系和一定的监督机制保障。目前,税源分析由于缺乏相关可操作性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制度体系,使分析工作中往往无据可依。分析人员工作态度好坏,工作质量高低均没有具体的评价标准,没有必要的约束机制,使人容易产生税源分析是务虚性工作的模糊认识,使得税源分析工作的全过程难以规范监督,直接影响到税源分析质量。
3、税源分析人员的业务技能有限。税源分析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性,要求分析人员不仅能够熟悉税收征管各环节的政策流程,掌握一定的经济基础理论、统计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分析归纳水平和文字处理能力。而基层大部分分析人员为兼职人员,专业分析人员较少,并且普遍缺乏专业技能的武装。分析人员队伍的素质状况,从根本上决定了税源分析的水平。
4、税源分析的总体水平不高。由于对税源分析的基本方法、基本要求、基本途径掌握不够,经验不足,部分税收管理员在开展税源分析工作时手足无措,税源分析还局限于一般的、传统的、常规的算术方法,对数据的分析不深入、不专业、不精细,形成的税源分析报告质量不高,对税源变化趋势预测准确性较低,对指导税收征管的前瞻性不够强。
5、税源分析成果的实际应用情况不够理想。税源分析的最终目标就是将分析成果用于指导税收征管。但从目前情况看,税源分析成果的运用,还仅停留在通报情况、了解收入、数据、报告传递等信息反馈阶段,没有真正发挥对税源控管、税款征收、税收检查、乃至于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三、加强税源分析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全员税源分析意识。要进一步提高对税源分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一定的途径,以适当的方式,提高全员税源分析意识,群策群力抓好税源分析工作。同时,配备与分析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人手,提供良好的硬件、软件环境,保障税源分析工作高质高效运行。
二是依托制度,健全税源分析过程的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实施一套操作性强的管理实施办法,将税源分析工作从税源调查、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因素分析,到形成分析报告、分析成果运用各流程的工作要求加以细化、加以固定。同时,积极探索税收分析员制度,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以岗位责任和目标考核的形式加以制约,使税源分析工作标准有据可依,工作态度有所约束,工作优劣有奖有惩,以制度来维护税源分析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完善培训教育机制,培养一支税源分析专业人员队伍。专业人员除了要掌握税收计划检查分析的一般方法、技术方法外,还必须把社会经济统计学、系统科学、信息科学等应用到检查分析当中去,并且要具备政治经济学、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传达布置分析工作的新理念、新要求、新动向,为分析人员方法探讨、经验交流提供平台。通过培训教育增强分析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促进分析人员岗位技能的提高,提升税源分析队伍的整体素质。
对大多数纳税人而言,经济危机给他们带来的影响不仅仅是纳税能力的降低,更是收入的减少和生活水平的下降。他们对此有着切肤之痛,征纳矛盾此时尤为突出。在此形势下构建和谐的征纳氛围对涵养税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因此,基层税务机关要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一是要依法治税,尤其在落实优惠政策上要做好宣传辅导,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尽量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为纳税人送去温暖。二是要廉政执法,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每个基层税务人员都要提高廉洁自律能力,树立高度的政策观、法制观和纪律观,决不能因为腐败激化日益突出的征纳矛盾。三是要优质服务,在对纳税人的服务态度上,坚决避免“冷”、“横”“硬”。要体味纳税人顶住经济危机的压力为国纳税的艰辛,以纳税人为本,注重言行文明,提高办税效率,维护地税的良好社会形象,赢得纳税人的理解和配合。
严格征管与优化服务的共同目标指向是构建公平的税收环境和和谐的征纳氛围。因此,在严格管理中,要树立服务意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当然,优化纳税服务决不能以牺牲严格管理为代价,一味对纳税人迁就、妥协,放弃原则不可取。任何一方都不可偏废,否则要么激化征纳矛盾,要么出现税源流失,后果都很严重。
第二,处理好重点税源和零散税源之间的关系。通俗地说,就是处理好抱“西瓜”和捡“芝麻”的关系问题。在基层税务机关,几个重点企业和几个大税种往往就能完成税收任务的绝大部分。以笔者所在分局为例,我分局以铁选行业作为税源的支柱产业,166户企业中的6户铁选企业和1户钢铁企业就占了分局税源的80%。从税种上看,所得税(含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和营业税作为大税种,占分局税收收入的85%以上。因此,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首先要立足重点税源,突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重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如采取建立纳税档案,定期纳税评估,经常深入企业,掌握经营状况等手段,确保重点税源不流失,为税收任务的完成提供原动力。
但是,基层税务机关不应对重点税源过分依赖,从而忽略零散税源:对大企业的各项纳税指标掌握得面面俱到,对小企业则含糊不清,管理上形同“放羊”;对大税种深挖深管,甚至锱铢必较,对小税种则是交点儿就行,保量不保质。形成这一状况的根源在于大家认为小行业、小税种就像一块干燥的海绵,挤它纯粹是费力不讨好。其实,零散税源也是税收征管的必要对象,即便费力不讨好,但也是税务机关的职责。而且在当前重点税源大幅萎缩的形势下更是要把零散税源放在应有的位置,予以高度重视。当然,要做到这一点,也需要上级制定一些激励政策。所谓“九层之台,起于累土”,零散税源确实不如重点税源在小范围内对税收任务影响大,但从宏观上看,多发现1平方米土地增收3元(镇一类),多查找1吨货车净重增收96元,1个税务分局几十户企业一年能增收多少?放大到全县、全市呢?再加上采取各种手段防止的税源流失,零散税源完全可能成为税收任务新的增长点。微微“累土”也能筑就地税事业的“九层之台”。
要正确认识重点税源和零散税源之间的关系,首先要守住重点税源,同时提高零散税源在税收管理中的地位。简言之,就是“西瓜”要抱,“芝麻”也要捡,做到突出重点,立足全局,规划长远,争取最终的胜利。这是基层税务机关必尽职责,也是应对当前经济危机的必然选择。
第三,处理好税务机关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涉税问题错综纷繁,经济危机更是加剧了问题的复杂性。有些涉税问题单凭地税部门的力量很难解决,需要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寻求支持。
一、分局基本评价
*地税分局是个点多面广,战线长、税源差的农村分局,主体税源不稳,在陡峻子、赵家滩滩两个电站建设期间建筑业成为辖区的主体税源。近年来,随着大的建设早已完工,加上税收起征点的提高,辖区除3户企业外,多是商品流通业,且都是个体小门面房,经济总量较小,可创税收入少,提供的税源也极少,根据统计个体经济得供量占总税源不足3%,建筑业及一次性税源占较大比重,使分局税源基础不稳定。
二、20*年税收完成情况及结构分析
20*年,全年共组织入库各项税收194万元,占年计划150万元的%;社保费年任务500万元,占年计划400万元的%;其他规费82.8万元。
(一)由辖区内企业共组织征收税款135.5万元
1、辖区企业实现税收110.5万元。
2、村级公路实现税收18万元。
3、个体工商业户征收7万元。
(二)一次性税源征收税款58.5万元.
1、交通运输征收税款22.9万元。
2、建筑安装征收税款33.6万元。
3、其他零星税源2万元。
(三)税源配比情况:
1、固定税源仅135.5万元,占实际完成数的37.77%
2、一次性税源达58.5万元,占实际完成数的62.23%
三、税源存在的问题及20*年税源预测
(一)分局税源存在问题
我们经过调查分析,结合*镇、*乡两乡镇经济实际情况分析,地方税税源面临问题主要有:
一是主体税源比较脆弱。分局仅有的3户企业中,*地税矿产公司、红星重晶石经销部虽然20*年实现税收*万元,但主营业务不稳定,自身实现税收能力弱。且实体规模小,内部管理不规范,形成税收与经济不同步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赵家滩电站是辖区的骨干企业,但受产能设计的限制,对上游电站水源的过份依赖,以及生产初期企业尚处于亏损状态等因素,历年税收在*万元左右徘徊。
二是建筑安装业税源急剧萎缩。在上游电站和赵家滩电站建设期间及其完工后的惯性带动下,辖区的建筑安装业成蓬勃发展之势,并成为分局的重头税源。近年来由于大工程的惯性渐弱,又缺乏新的投资项目,同时全县按规范的应税所得率附征所得税后,委托代征建安业税收得到远东,直接造成20*年一次性建安业税源锐减。
三是第三产业发展迟缓,税源后劲不足。辖区有二龙河、虎豹滩、金凤山等风景区,却因投资不足,均未形成规模,难以成为第三产业的增长极。
(二)20*年税收预测
20*年,*地税分局税收收入形势非常严峻,辖区税源没有明显的增长因素,不利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村级公路建设20*年基本完工,20*年仅有后期收尾工作;二是运输发票代开业务进一步规范后,辖区不具备条件的纳税人将无法取得代开资格;三是建安业税收综合负担率规范到6.67%后,委托代征建安业税收必将受到严重影响。有利的因素有以下几点:一是农村集镇建设稳中有升。二是经过适当的发展,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有所增加。
20*年税源预测:20*年预计实有税源143万元。
1、企业税收预计114万元。
2、村级公路7万元。
3、固定个体9万元。
4、其他13万元(主要是辖区内建安业税收和零星税收)。
(三)增收的几个措施
1、继续强化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首先是加大巡查力度,抓住主体税源,盯紧临时税源。其次是加强税收征管,加强企业的征管,严厉打击偷税、漏税等行为;加强个休税收征管,在重新合理的核定税幅的基础上,严格停(歇)业管理。其三是加强村级公路的后期结算工作,确保即有税源颗粒归仓。
2、继续开展建安房产税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