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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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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交易市场范文第1篇

我国是一个人均水资源十分缺乏的国家,尤其是华北、西北的水资源危机十分严重,已成为我国人与水、地与水矛盾的焦点。北方地区当地水资源的节约利用,虽可解决部分水源问题,但终究不能满足21世纪上半叶北方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解决北方天然缺水的百年大计是南水北调。随着南水北调工程的加紧实施,接下来摆在人们面前的将是如何使北调的南水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水资源如何得到最优配置并产生巨大的综合效益已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2000年11月24日,浙江东阳和义乌之间就横锦水库部分用水权的有偿转让进行了民间自发的水权交易,而举世瞩目的南水北调工程将根据每个城市的需水量按比例确定相应的股权进行投资,这说明我国在加强水资源经济管理上加大了力度,向市场化迈出了一大步。鉴于目前我国的水权交易正处于探索阶段,本文提出建立一种以合约为基础的水权交易市场模式,并加以分析,以期能够为我国南水北调中的水资源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

1.水权交易是产权制度的客观要求

水权,是指水资源的所有权与水资源利用和管理过程中有关水的产权,通常包括水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及与水有关的其它权益。依照法律规定,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但客观上存在着水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经营权的分离,加之水资源所有权主体唯一而水资源使用权主体多元化造了水资源管理责、权、利界定的复杂性,使得我国水资源管理中存在着“多龙管水”和“多龙治水”现象,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和地区之间,各用水单位之间水资源的使用权模糊,水事纠纷不断;由于水资源管理的责、权、利界定不清,造成“公地悲剧”,水资源过度开发和企业超标排污,水资源短缺和水资源浪费并存,使国家作为水资源所有者的利益大大受损,所有权虚置,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形成经济发展中的“水资源空心化”现象[1]。

现代产权经济学认为,产权制度对资源配置具有根本的影响,是影响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而水资源产权制度的建立,对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与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有利于人们考虑长远利益,使用和节省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因为水资源产权界定明确,产权所有者和经转让后的财产持有者权益都得到保护,有利于使经济行为长期化。其二,有利于促进水资源收益和水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激励水资源有效利用和防治水污染恶化,杜绝“搭便车”现象。其三,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灾防治过程中,明晰的水资源产权制度有利于调解纠纷,化解利害冲突[2]。此外,市场经济的实践也已经证明,生产要素产权没有流动性,其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就极难形成,资源也难充分合理利用。我国已实施了不少的调水工程,如引滦入津、引黄入津、引黄济青等,它们在发挥较好的作用同时,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不合理的、高度集中的、过度的经济发展没有得到调控,加之气候的年际和年内变化,使水的供求变化没有通过市场价格反映出来,传统的水资源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因此,建立和完善水资源产权制度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需要完善水资源产权,在保证国家对水资源宏观调控、统筹规划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扩大水资源产权的流转范围。水权交易的出现既是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加剧,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3]。它是水权供求双方在水市场上进行水资源使用权、经营权的买卖活动。南水北调的水资源配置也应进入水市场来运作。水权交易的结果,引导水资源流向最有效率的地区或部门,流向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用户。落后和欠发达的地区或部门在发展阶段通过转让水权获得发展资金,而发达地区或部门可以通过在水市场上购买水权满足快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达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4]。

2.南水北调中水权交易市场的构建

华北地区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先期实施的中东线南水北调工程主要是解决华北地区的水资源不足问题,但华北地区缺水问题的最终解决,应立足于全面节水,控制需水量的盲目增长,还应立足于经济结构调整,使调水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力相适应。由于水量的调入区多为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承受能力强,水资源管理的信息化服务(如气象信息、水文情势及水质监测等计算机网络通讯)畅通,因此,结合国情和水情,在南水北调的水资源配置中,国家宜在此范围内建立以水资源所有权管理为中心,分级管理、监督到位、关系协调、运行有效的统一管理机构[5],即成立水权交易市场,实现跨流域、跨省市的水资源管理。

2.1水权交易市场的供求结构

在构建水权交易市场时,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一方面,改革供水结构,打破行业垄断,在国家对供水设施的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其经营权可分离出来,实行有偿转让,如以国家参股经营,或以招标的方式承包给竞标者营运,民间投资企业、外资企业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组建股份制的水务集团(公司),实行有偿服务,使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主体。这种产权清晰,责、权、利明确的供水结构,既解决了供水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脱节问题,又能有效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改变过去城市供水系统由政府包揽、国家财政投资无力的局面,实现供水系统投资主体多元化和供水系统运行的市场化。

另一方面,用水结构也应出相应的调整。尽管华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但由于调水成本高,北调之水基本上没有发展粮食生产的可能(粮食生产用水矛盾的缓解可通过节水技术的提高,种植结构的调整以及在国际市场上以粮食进口的方式加以解决)[6]。事实上,中东线南水北调,其调水量也正是根据城市用水情况确定的,基本上满足缺水城市的城乡生活用水、工业用水、比较效益高的设施农业用水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用水。这些城市用水具有地域集中、用水强度高、90%以上的高保证率等特殊要求,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口的增加,城市用水的供求矛盾会更加严重,这也正是南水北调中水资源配置的焦点所在。对此,应视城市用水的不同用途,以不同的渠道进行水量调配。对于城市生活用水,国家应统筹规划,实行计划用水,定额管理,依据“收益者负担”的原则,按水资源的获取成本与运营成本之和后征收水费,超额加价,同时还要随着水资源的年内、年际变化调整水价。对于生态环境建设用水应根据水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特点,由国家进行统一管理。而对于受益于南水北调工程的不同城市、不同规模的工业企业及设施农业来讲,它们的用水将进入水权交易市场,按市场化的规律运营。由于这种供水是跨地区的,各地在产业结构、市场、气象水文等方面都有差别,对水的短期、长期需求都是可变的,从而水的分配结构也应适时调整,以实现水供求的基本平衡。对于那些从社会的角度看,用水得不偿失的部门或企业,应通过水权交易的价格机制使其停止用水或向水资源丰沛的地区转移,尽可能地减少水资源的浪费。现代经济是货币经济,通过“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水权交易,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优化用水量在不同行业的配置份额,追求最佳的经济效益,可以促进用水向科学、良性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7]。

2.2水权交易合约的设定

水权交易市场是国家设立的产权交易市场的组成成分,应具有其固定的交易程序和交易规则,通过买卖水权交易合约来完成水权交易。水权交易合约包括年度内的短期水权交易合约和年际间的长期水权交易合约两种形式。它是指在水权交易市场内达成的标准的、受法律约束的并规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某一地点内交收一定数量及质量的水资源商品的合约。水权交易合约的内容一般包括:交易单位、成交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日内价格波动限度、最后交易日、交割方式、合约到期日、交割地点等。其中,成交价格也叫敲定价格,它是水权供需双方在交易市场上通过公开讨价还价的激烈竞争形成的。这种合约是一个标准化的合约,除了水权交易的成交价格是买卖双方协定的以外,水资源商品的水量、水质、成交方式、结算方式、对冲及交货期等都在水权交易合约中有严格规定,而且一切都要以服从法律、法规为前提。

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根据市场提供的价格信号作出经营决策,其所接收到的价格信号的真实、准确程度直接影响经营决策的正确性,进而影响经营成效。而在水权交易市场中引入合约进行竞价,更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正是水权交易合约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合约在水权交易市场中的重要作用。此外,在进行合约化的水权交易时,要预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用于交易双方不能如期履约的情况下,交易中心清算部门对受损方给予保障和补偿,这样可以实现对水权交易市场的风险管理,确保水权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8]。

2.3合约在水权交易市场中的作用

2.3.1水权交易合约化利于形成供求平衡机制

水权交易合约化的操作方式具有先期性,它既为后来的水资源配置奠定了基础,也有利于减少供求双方的盲目性,而且买卖双方都是按照合约对未来交割的水资源数量、质量规定进行交易,不容易存在供求双方的缺口,有利于形成供求平衡机制。此外,由于水权交易市场中的买卖行为都是公开的,供求总量也是公开的,随着多买方、多卖方介入的不断深化,在水权交易市场上形成了供求之间、供给者之间、需求者之间的多重竞争,由于它们的存在,将会加速供求平衡的形成。

2.3.2水权交易合约化利于稳定价格

由于水资源具有年内变化、年际变化的周期性与随机性并存的特点,因而水权交易合约无论是短期的还是长期的,交易双方在敲定未来价格时,都要认真考虑未来供求变化,如未来一定时期可供应水资源量的增减幅度、消费需求的变化趋势、节水技术水平的变动、污水处理的规模大小、经济增长的势头等等。因此水权交易价格真正反映了买卖双方的意见,能更真实的反映未来市场的状况,使买卖双方在一个水资源再生产周期之前就大体了解未来的供求及收益状况,供水企业也可以决定其供应量,保证未来供求的大体平衡,不致于产生大的波动,使得价格水平也随之趋于稳定。从这一意义上说,水权交易合约化对于未来时期的价格变动有一个自发调节的作用,尤其对于由周期性供求变动引起的价格波动更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这样可使供水企业和需水的用户基于市场和自身经营状况进行有效的分析和预测,避免为追求短期利益产生短期行为。

3.南水北调中国家对水权交易市场的管理

当前,市场空缺、政府越位的现状为水市场的建立提供了必然性,这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考虑到水资源商品比较特殊,且按“准市场化”运营等特点,水权交易市场应以合约化为宜。但目前我国水市场发育不完善,相关市场不配套,市场内部结构与市场间结构失衡,在这种情况下,对水资源的管理一味地强调市场的主导作用是与水资源产业的基础地位相悖的。因此,南水北调中国家对水权交易的宏观调控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在宏观上,通过国家对水权交易市场的管理、协调,既可以使南水北调的水资源配置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目标相一致,进行水资源的统一规划、调配,各地区不得干涉,也有利于对整个水量调配区的水利工程和环境治理进行统筹安排,同时又克服了国家计划的强制性与僵化性;另一方面,在微观上,通过水权交易市场的具体运作,调整各水资源产权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公平竞争和发挥价格机制作用,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同时,又克服了各水资源产权主体单纯追求自身利益,有悖于公平原则及无法约束人们对公共资源利用的不合理行为。具体来讲,在南水北调的水资源配置中,实行所谓的“官督商办”。官督,是因为公用事业关系国计民生,不可任由商家妄提价格,一味追求利润;商办,则是注重效率与竞争。而政府职能应转变到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和监督事业、企业单位的运行上来,对水事活动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针对水权交易市场,国家可行使其管理协调的功能。

首先,国家对水权交易市场行使管理权职责,可对其职能机构进行定期检查,调查其是否履行自己的职责,是否发生越权行为和违法行为。一旦发生这些行为,则对其机构进行管制和惩罚。

其次,水权交易涉及到水政治、水安全、水科学、水环境、水经济等多个方面,不单单是水资源的调剂问题,同时还是权利和利益的再分配问题,因此,必须贯彻执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与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国家应在水问题上高度协调,完善组织、法规、经济各方面的配套措施,扮演最后的仲裁者。国家可以通过制定、颁布和实施各类水权交易法案、法律和条例,规范水权交易市场行为,调节水权交易市场的运行。例如,国家可以制定水权交易组织大纲、章程和条例,防止水权交易市场发生混乱而破坏水权交易;国家还可以颁布法令,要求水权交易市场设立条例,制定进入水权交易市场的规则,以调整市场结构;国家还可以制定交易规则,以规范和制约水权交易市场职能部门所制定的具体规则,抵制和取缔市场上的不法行为。

此外,国家还可以对水权交易价格进行一些必要的调节。如实行“价格上限制”,在国家限定的空间内,企业可通过市场竞价的方式确定具体的价格水平,无论是短期合约还是长期合约,都可以以最高限价形式在年度内和年度间进行调节。针对我国旱涝灾害多发、市场机制不健全、水市场容易波动等特点,国家应建立水权交易市场调节基金,并以指定人的形式积极参与水权交易,在市场里低买高卖,以市场运作的方式来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目的,起到市场“微调”的作用。受水资源年际、年内变化的影响,当水价达到价格下限,继续降低会造成水资源浪费时,水权交易市场调节基金即可入市购买,引导水价回升,并可收到部分赢利,以补偿其在灾年时低价抛售所带来的资金亏损,最终起到平衡水价的作用,避免了市场交易的的盲目性导致的水价过低等水资源浪费现象以及水价过高给人们带来的心理恐慌。这项水权交易市场调节基金的来源,一部分靠政府的财政支持,还有一部分通过社会募集的方式筹措。另外,国家还可以通过对水权交易市场实际运行的状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使宏观调控更加科学、有效。

[1]QiJiayin,LiHuaizu.ProblemsinthemanagementofChina’swaterresourcesandtheircountermeasures.ChinaPopulation,ResourcesandEnvironment,2000,4:63~66(InChinese)[齐佳音,李怀祖.中国水资源管理问题及对策.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0,4:63~66]

[2]FengShangyou.Waterresourcessustainableutilizationandmanagement.SciencePress.2000,7(InChinese)[冯尚友.水资源持续利用与管理导论.科学出版社,2000,7]

[3]JiangWenlai.Valuesofwaterresources.SciencePress,July1998.(InChinese)[姜文来.水资源价值论.科学出版社,1998,7]

[4]Caifang.Waterprice,waterrightsandwatermarket.ChinaEnvironmentDaily,2001,3(26).(InChinese)[蔡方.水价水权水市场.中国环境报,2001,3(26)]

[5]ZhangYue.China’swaterresourcesandsustainabledevelopment.GuangxiSciencePress,2000,8.(Inchinese)[张岳.中国水资源与可持续发展.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8]

[6]WangLixiang.OnthesituationofsendinggrainsfromtheNorthtoSouthandrationalutilizationofwaterresourcesinChina.AgriculturalResearchintheAridAreas,2001(1):1~7.(InChinese)[王立祥.论“北粮南运”与我国水资源合理利用.干旱地区农业研究,2000(1):1~7]

水权交易市场范文第2篇

2006年1月16日,国务院批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试点。其后,又决定设立全国性非上市股份公司转让系统,并专门成立了非上市公司监管部,完善柜台交易市场的工作也正在展开,这些举措可以说是迈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几步,

多层次资本市场是资本市场自然发展的必然产物,多层次资本市场应当能够适应不同行业、不同经营业绩、不同规模、不同盈利水平的各类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形成的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应当顺应市场发展需要,为市场提供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确立各种服务功能。

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与特定企业的发展阶段和规模相适应,它应包括私募股票交易市场、地方性柜台交易市场、公开报价系统和交易所交易系统。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场外交易市场在全国性证券监管体系建立之前形成了很多柜台交易系统,如地方性证券交易中心,这些交易市场缺乏上柜标准,没有规范的交易和监管制度,市场秩序很乱。

1998年全国共关闭了41个场外交易场所,代之以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统一交易。《证券法》要求依法上市交易的股票集中在证券交易所挂牌。2001年6月底,中国证券业协会开办了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交易。

产权交易市场实际上和股份代办系统具有交叉,产权交易市场可以交易非股份公司的产权。也可转让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所以产权交易市场也具备了场外交易的特性,现今全国各类产权交易市场有200余家,隶属单位也不一样。有的隶属于体改委、经贸委,也有的隶属于科技局、工商局;企业性质也各不相同,公司法人和事业法人并存。

产权交易是柜台市场场外交易的表现形式,对交易所“一统天下”是一个补充,但同时各产权市场又各自为政,信息不对称,管理差别大,发展状况也不同,市场秩序较乱,急需协调整顿。

产权流动是市场经济的需要,《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权利都可依法转让,一般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或者在各地产权交易市场转让。产权交易市场的现状不能满足正常交易行为的需要,制度不完善,管理覆盖面窄小,必然影响交易的公开性。市场不发达不完善必然导致隐性市场存在,即所谓“一级半”市场,它实际上是指在产权市场外进行资金交接和在产权交易中心过户的行为。

信息不对称、阻滞不畅势必造成隐性市场中的交易不规范,投资者不能正确判断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水平。

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柜台交易制度,首先应当为已经存续的公开发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市场交易环境。由证券业协会建立专门的电子交易系统为这些企业服务。即设置专门的公司股权代办系统,建立完善先进的股权交易结构制度,在上柜制度、信息披露和交易方面,根据市场特点设置不同于主板模式。国家正在着手于设立这样一个系统,预计今年下半年便可交易。

水权交易市场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产权交易;民营经济;民营企业

2005年库区共有民营经济产业活动单位18.96万户,全年实现增加值424.08亿元,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当地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已提高到46.81%。但是三峡库区民营企业都很弱小,没有一家民营企业能够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要实现民营企业资源的再配置,建立民营资本进出民营企业的通道需要一个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

一、什么是产权交易市场

科斯[1]认为没有产权的社会是一个效率绝对低下、资源配置绝对无效的社会,一个好的产权制度对提高经济效益有显著的影响,而科斯认为的好的产权制度就是清晰的界定产权且产权可以自由的转让,科斯认为可交易性比初始的产权安排更重要。产权交易市场为企业各种产权的交易提供场所。

在2007北大多层次资本市场论坛上,学者普遍认为产权交易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当前的产权交易市场经营范围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各地产权交易所经营的业务也有所不同,一般包含以下几项业务:各种物权、债权、股权(不含公开发行的股票)和知识产权的交易服务;风险创业投资的进入和退出;国有资产的进入和退出;企业项目投资、重组并购,外资并购、企业改制、上市推介方案的咨询;产权交易相关培训,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登记业务。

二、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改变很多民营企业家族制的弊端,促进民营企业的公司股份制改造。美国著名企业史学家钱德勒[2]把家族制企业定义为:“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握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人员的选拔方面”。家族制企业很多都存在任人唯亲,管理起来由于人情的因素很难放开手脚,对公司管理制度化有不利影响。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的完善,可以让一部分家族股权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使非公众公司的企业股权分散化比较容易,促进公司的股份制改造。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组织的一个基本形式,它不仅仅是一种财产组织形式,更重要的是通过股份制这种制度,可以改变企业一言堂的管理,促进企业管理的多元化,提高管理的科学性。

第二,产权交易市场有利于风险投资的发展。风险投资最重要的是需要一个方便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产权交易市场为风险投资的进入和退出提供了方便。一方面,有好项目的高科技企业非常方便的通过产权交易所获得风险投资。当投资成功以后,风险投资又可以通过产权交易市场退出投资的项目去孵化其他的风险投资项目。另一方面,对于风险投资资金来说,一个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可以降低项目的寻找成本,集中的产权交易市场里有大量的项目供风险投资资金选择。总之,产权交易市场降低了产权交易参与者双方的成本,促进了交易的进行。

第三,产权交易市场有利于库区民营企业与内外资加强合作,扩大企业规模。三峡库区除了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当多的政策支持,外商和各兄弟省份也都积极参与援助库区各地的经济建设,纷纷要求到库区投资。这些资金一旦找到合作项目,对于企业做强做大,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效益都有重要意义。然而要满足这些内外资金的投资需求,为他们找到好的项目,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来发现投资机会,同时产权交易市场也为这些资金提供退出通道。根据调查发现,库区民营企业与这些资金的合作意愿最强,但是很多都苦于没有很好的产权市场为他们服务。

第四,产权交易市场有利于民营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知识产权的交易是产权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知识产权的交易对于民营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提高技术水平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民营企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离不开技术发展的支撑。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可以实现技术和市场的对接,为实现各类科研成果、创新技术、品牌、无形资产等高新技术成果及无形资产转化提供市场化、资本化交易平台。这一方面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了融资渠道,促进了新技术的研发,另一方面,为企业采用新技术和产业升级提供了方便。这对库区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有重要意义。

三、对发展三峡库区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议

1.完善产权交易服务,充分发挥产权市场功能

产权市场功能包括:信息积聚功能,即提权交易信息,沟通买卖双方,使交易双方通过市场建立固定的联络渠道,使具有交易意愿的买卖双方或潜在的买卖双方通过恰当的形式进行信息沟通、谈判撮合;价格发掘功能,即形成价格规范,为潜在的交易双方对交易价格做出合理的预期,以减少交易费用、促进交易双方顺利达成满意的交易价格;制度规范功能,即对产权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行为进行规范,包括产权交易信息的形成与传递,创立公开交易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形成价格规范,公平竞争等。中介服务功能,即通过实行经纪机构交易制,简化了产权交易手续,缩短了产权交易过程,提高了产权交易效率。

2.扩大产权交易主体

当前产权交易市场主要从事的是国有产权的交易和传让,参与的主体主要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大都作为购买方参与到产权交易市场。这主要是因为当前大多数产权交易所都是当地国资委的下属单位,交易所的成立目的大都也是为了国有企业改制和盘活存量国有固定资产。但是随着民营经济发展,民营企业对产权交易有着迫切的需求,他们不再是仅仅作为国有资产的购买着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还要以各种产权的出让方进入市场。

政府应该制定政策,降低交易成本,简化交易程序,鼓励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产权交易市场。

3.建立适应库区的联合产权交易市场

产权交易市场一个最为重要的功能就是信息集聚功能,而信息集聚功能的发挥要求市场范围足够的大,这就要求建立一个联合的产权交易市场。重庆联交所的建立对三峡库区产权交易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联交所作为全国四大产权交易所之一,其偏好做国有资产和其他大额业务,而不重视库区大量的中小民营企业的交易需求。

笔者认为,发展适合库区的联合产权交易所,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组织方式上可以仿照重庆联交所,采取在库区各地设立分支机构,除此之外,还可以到一些资本充裕的地区去设立一些办事处,如江浙的一些地方,增强他们对库区企业的了解,撮合这些地方的企业来兼并或与库区的民营合资合作。监管方式上,交易所如果要独立的对挂牌企业或股份托管的企业进行监督是不可能的,所以一定要工商和财税部门的积极合作共同监管。

作者单位:重庆三峡学院

参考文献:

水权交易市场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产权交易市场 问题 必要性 措施

一、中小产权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交易中缺乏宏观的指导和系统的规划

在我国,现在有着数目众多的各种类型的产权交易市场,但其中相当多的部分面临着市场混乱的尴尬局面。就目前的产权交易进程来看,迄今为止所进行的企业产权交易、资产重组活动基本上还限于微观层面,即仅仅从企业自身的发展来展开,极少有宏观层面的规范性举措。由于国家和各省市尚未制动明晰的产权交易和可操作性的资产重组的产业政策。这就导致了中小企业指导性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的缺失,从而使得整个的产权交易市场缺乏宏观的指导和系统的规划。

2、要素重组困难重重

在发达国家中,参与流动和转让的是一组产权,这组产权在产权转让和企业并购过程中,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权流动体系。实务全力转让就是指产权转让的对象是企业的部分或全部实物资产。另一种是持股权利的交易。这是产权交易中流动量最大、成本最低的一种交易方式。还有一种是债权的流动和重组。但是就目前而言,这几种产权方式的流动和重组受到种种的限制,这种限制不仅有体制、制度的限制,还有来自技术的限制。有些企业因为产权结构不明晰,导致产权的归属性难以判断,这都是目前产权交易纠纷的重要原因,这样就使得中小企业就必须加强制度的完善。

3、技术性的障碍比较大

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发展还不是很健全,其本身就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和抑制性。而技术更是对产权交易活动产生了明显的不利影响,这样就会使得进入市场的产权、股权本身的价值评判合理与否难以保证,从而引起产权交易的纠纷。这些技术需要中介机构所承担责任的加重、中介服务人员公正素质的提高和参与交易活动的人员自身素养的完善来保障和克服,以避免市场上价格与价值严重偏离,产生过多市场泡沫,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和全社会经济效益的降低。

二、建立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的必要性

1、经济改革和发展需要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由于我过经济的严重不平衡性,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是满足经济建设过程中不同类型的需求。由于在中国经济建设中,不同发展阶段企业会导致融资需求不同,区域性的小型资产市场是不可或缺的,所以地方政府就需要承担起其重要的职责,这写职责包括:发展地方经济、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研究表明,区域性的产权交易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地方的经济发展,并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不同层次的投资需求。

2、产权交易市场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需要

由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进入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这给产权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目前虽然大多数的省市建立了产权交易市场,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的支持和创新业务受到限制,再加上缺乏行业自律和风险防范机制等因素的制约,所以未来的发展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这就需要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来解决这些问题。产权交易市场有助于提高市场经济,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需要。

三、提高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的有效措施

1、培育高素质的经纪人中介机构是十分必要的

依法建立法人组织是中小企业产权市场中介机构必须具有的保证,只有这样才能为为企业产权交易提供信息、法律、财会多种服务的机构。在诸多的中介组织中,经纪人是重点培育的对象。提高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效率的条件是经纪人之间的竞争,所以这就要求经纪人市场不能形成独家的垄断。经纪人要以一定的盈利为目的,从而为产权交易带来收益和服务。

2、与产权交易对应的系统配套工程的建立

首先,要建立社会保障配套。就目前的经济而言,多层次、健全的失业保障制度一时一刻无法建立起来。但是现阶段提出的“职工就业基金”或“中小企业扶持基金”计划,这样一方面可以使企业职工在离开企业时可以得到一笔就业补偿。另外,还使企业收购方减轻了负担,使其可以放手改造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其次,是法律配套。只有通过对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活动进行立法,才能使企业一方面可以避免来自政府部门的干扰和束缚,另一方面还可以使政府有法可依。最后是国企产权改革配套。

3、 网络信息的配套是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的基础

网络信息可以使地区间市场的壁垒打破、实现区域性的信息资源共享。政府的工作就是提供完整的产权信息网络,而各中小企业应积极将自己的材料上网,中介机构则将这些材料汇集、整理,形成一个个产权信息交流中心。完整的大型数据信息库的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除了加强企业自身的意识之外,还应存在长期维护与扩充产权信息网的专门机构。

四、结语

产权市场具有信息集聚辐射、市场价格表现、资源优化配置、市场中介服务和市场监管理五大功能。但是实践中非证券化的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存在一系列难以克服的困难。虽然我国的中小型产权交易市场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是只要参与方做好国家宏观指导和统筹规划的优化配置,加强现有的法律约束,施行重要的要素重组,提高产权交易当中的技术质量。此外,还更应加强现有的产权交易市场的规模化管理,为我国的中小型企业交易市场的推动和重组做出重要的贡献。

参考文献:

水权交易市场范文第5篇

关键词:河南省;碳排放权;交易;构建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2-0051-03

一、构建河南省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思路

河南省作为重要能源和工业大省,应根据本省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的总体部署,以供给侧改革与经济结构调整为契机,构建河南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挥市场机制的主体作用,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形成以企业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体、政府作为交易市场规则的制定与监督者,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快河南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通过对国内外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对比分析,我们认为,河南省应该积极探索建立强制性配额交易市场。具体为:用完善的制度构建交易市场,通过立法构建碳排放的各类要素,赋予利益相关方权利和义务,提高市场参与主体的积极性。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科学设置碳排放总量和配额分配机制,加强制度保障,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各项要素,充分发挥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在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的作用,提高企业积极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众节能减排意识。

二、构建河南省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措施

1.科学确定排放总量。由于历史的原因,河南省资源消耗型产业比例偏高,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依靠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型经济发展,碳排放总量在全国名列前茅,环境质量堪忧,与国家标准相比有较大差距。随着国家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资源消耗、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仍将持续增加,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河南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降低碳排放总量,不仅是完成约束性指标的任务,更是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提高环境质量,探索科学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因此,河南省必须根据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碳排放总量,使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具有现实性与可行性。

因此,应根据河南省工业大省与能源大省的特点和产业结构实际,发挥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降低构建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各项要素成本。不同区域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技术水平、能耗和碳排放强度、能源资源禀赋等方面差异明显,使它们在减排成本和参与动力方面有所不同,各个企业接受相同的碳排放约束,会降低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被接受程度及可操作性。

2.做好碳排放权配额的初始分配。碳排放权初始分配的主要方式有三种:政府无偿分配、固定价格出售和拍卖等。在碳排放总量限制的前提下,应根据河南省情制定初始分配方式。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成本上升和外部竞争加剧是企业面临的主要挑战,外部制度环境的改变对企业影响较大。拍卖排放权会增加企业成本,免费分配方式则可以顺利实现排放权交易制度和现存排放收费制度的对接。因此,河南省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宜采用“三步走”策略。第一,根据国家政策,对现有的企业免费分配排放权,对新进入的企业给予适当的有偿分配激励政策;第二,对所有排放者分配初始排放权实行固定价格出售方式;第三,公开拍卖初始排放权,这样可以兼顾企业利益与制度衔接。

3.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础能力建设。同广东、上海等试点省市相比较,河南省在碳排放的政策法规完善方面还相对滞后,缺乏碳排放交易制度、碳交易试点与交易市场等配套运行的相关政策规范。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要求,河南省在2016年应提出拟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企业名单。名单将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其2013―2015年中任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以上(含)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独立核算企业单位。作为确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企业的参考依据。对拟纳入企业的历史碳排放进行核算、报告与核查。围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个环节,深入开展能力建设,针对不同的对象,制订系统的培训计划。对行政管理部门,着重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顶层设计、运行管理、注册登记系统应用与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培训;对参与企业,着重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基础知识、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注册登记系统使用、市场交易、碳资产管理等方面培训;对第三方核查机构,重点开展数据报告与核查方面的培训;对交易机构,主要进行市场风险防控、交易系统与注册登记系统对接等方面的培训。

4.在构建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发挥金融服务业的作用。金融服务业是市场经济的血液与核心,构建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不能离开金融,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是碳金融发展的有力手段。河南省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应创新和发展多样化的碳金融工具,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金融服务业要把培养一批深入理解我国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政策、掌握环境风险控制手段、适合发展碳金融需要的人才放在首位。河南省构建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第一,要充分利用原有期货、期权交易的设施,利用交易结算系统的整体性与互补性,从事碳排放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从而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的开放性和流动性,提高交易效率,产生规模效应;第二,加强银行、保险对碳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支持,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投资基金,开发针对绿色、低碳节能和环保、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项目的信贷产品和保险业务;第三,通过银行、保险,证券以及期货等机构投资者协同努力,创新碳证券、碳期货交易等碳金融衍生产品,使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蓬勃发展。

5.完善相关制度保障。构建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法律保障,完善的政策与法律制度是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的基础。河南省应根据国家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碳排放权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接国家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节点、步骤,制定和出台河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细则、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细则、碳排放核查工作规范、监督管理细则等办法和细则,逐步完善全省碳市场建设的政策管理体系。规范碳排放核算基础数据的监测、采集和记录管理,制订并实施监测计划,确保重点排放单位按照国家要求监测、核算和报告碳排放量,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温室气体排放在线监测。建立节能监察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和电子邮箱。

6.提高企业交易积极性。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控制碳排放的一种市场化手段,应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提高企业主动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积极性。应创造构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利条件,为企业进行碳排放权交易提供便利。河南省要加快省内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建设,保障建立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顺利进行;扎扎实实做好碳排放的监测、核查及认证。加强报纸、电视与网络等媒体宣传,使公众了解有关碳排放权交易的知识,提高公众对碳排放权交易的认知度。

应引导企业建立对未来强制碳减排的预期。这样,对未来强制碳减排的预期越强烈,目前自愿进行碳减放交易的积极性就会越高。因此,在政策引导的同时,既要加快推进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也要加大力度宣传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特别是宣传国家对建设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政策,增强企业主动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动力,使参与碳排放交易企业塑造良好的品牌与社会形象。

7.建立健全碳排放金融交易中介机构。把有关碳金融交易中介机构的培养和发展作为河南省构建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基础,大力扶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碳金融交易中介机构,使其成为行业品牌。中介机构本身要苦练内功,加强与国内外碳金融交易中介机构的合作,深入学习研究国内外碳金融交易市场的先进理念与经验,积极为国内碳排放项目提供诸如项目开发、交易服务,主动参与到建立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中来。政府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通过政府、企业、机构三方的共同努力,提升河南省碳排放金融交易中介机构的整体实力,为参与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8.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与全国大部分省市一样,人才短缺是当前河南省构建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瓶颈。在雾霾频发的环境下,控制大气污染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培养具有精通业务和创新能力的碳排放交易人才是当务之急。河南省应着力培养一批视野开阔、专业扎实的碳排放权交易人才,以促进河南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要聚集证券、期货、保险、能源经济、碳排放核查等专业人才,带动碳排放咨询服务、第三方核查机构专业人才的发展,为河南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建设、赢得加入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主动权奠定雄厚的人才基础。

9.增强公众低碳环保意识。培养与增强公众低碳环保意识在河南省构建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中尤为迫切,要继续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科学制定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及移动互联网、微信、微博、室外传媒等新媒体,正面引导舆论,围绕国家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政策、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活动及相关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与国家建立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的主题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大众的认识与参与程度,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高社会大众的低碳环保意识和自觉参与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强大舆论支持和社会基础。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广泛宣传构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益处,了解日常生活中节能减排的小知识,树立起良好的低碳意识,促使人们自觉地关注碳排放,控制碳排放量,培养良好的保护生态环境习惯,自觉养成低碳和环保的生活方式。

三、结语

综上,面对2017年构建全国统一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大势,河南作为我国重要能源和工业大省,面临着重大的机遇和挑战。

河南省应根据自己工业大省与能源大省的实际,结合国家建立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政策要求,科学确定排放总量,做好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础能力建设,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业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的作用,完善相关制度保障,提高企业交易积极性,建立健全碳排放金融交易中介机构,积极培养碳排放权交易专业人才,增强公众低碳环保意识。鼓励先进产能,促进结构优化,开展重点排放企业监测、报告与核查工作,培育碳排放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积极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制度,尤其要对碳排放信息统计监测与考核制度、碳汇制度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使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行动统一,顺利与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衔接,使河南省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各省市前列,并起引领与示范作用。

参考文献:

[1] 孙瑞.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现状分析及对策[J].当代经济,2016,(7).

[2] 刘昱洋.河南碳金融发展研究[J].区域经济评论,2013,(3).

[3] 刚.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设计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通知[Z].2013.

水权交易市场范文第6篇

【关键词】柜台市场 证券公司 证券市场

目前,我国的柜台交易市场主要以新三板为主体,证券公司参与柜台交易市场建设并行,各地股权交易所作为补充的多层次的结构。随着国家对场外交易市场的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出台,监管机构鼓励自愿的,有条件的,证券公司,积极参与柜台交易市场的建设。

1 柜台交易市场概念

柜台交易市场简称OTC(Over-The-Counter)市场,又称店头市场或场外交易市场,指在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场所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和平时所说的主板市场不同,柜台交易市场没有固定的场地,没有规定的成员资格,没有统一的严格的规章制度可循,主要采取报价交易或一对一协商交易方式,交易多样化、个性化的非标准产品。

2 我国柜台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场外市场主要包括两个层次:(1)全国性OTC市场即“新三板”,如2012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中关村、天津滨海、武汉东湖和上海张江等4家国家级高新园区;(2)地方性OTC市场,如天津股权交易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重庆股权交易中心和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等。

因为在中国OTC市场起步晚,发展时间短,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目前我国柜台市场规模偏小。截至2014年5月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相关情况显示,2014年1―5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规模达到47.10亿元,分别由30家证券公司推荐的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为788家,总股本是269.36亿股。

3 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定位

按照《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的界定,证券公司柜台交易是指证券公司与特定交易对手方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交易或为投资者在集中交易场外之外进行交易提供服务的行为。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是为柜台交易业务提供服务、区别主板市场的私募市场。通过对柜台交易业务的发展,产品开发和设计,可以提高证券公司为满足客户的流动性和风险管理的目标需求的能力,并且在产品研发的基础上,提高其托管和结算,支付,交易,投资,融资和其他证券公司的基础功能,发展证券市场结构和市场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提高证券公司的资本中介作用,进一步促进证券公司传统交易业务创新和发展,以利于提升证券公司的主要竞争力。

4 证券公司参与柜台交易市场建设的必要性

柜台交易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经济发展筹集大量资金,同时也是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通道,在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的同时,带动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更能保障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

4.1 建设背景

2010年,“十二五”规划中就已经明确说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稳步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可见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根基的柜台交易市场,已经在当时就提到监管层的日程上。

2011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明确指出:“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2012年5月,中国证监会《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中,明确允许证券公司探索建立面向适合的客户销售适当的产品的柜台交易市场。为证券公司开展柜台交易业务奠定了政策基础。

2012年12月,中证协了《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文件中不仅明确界定了证券公司柜台交易的产品、进行柜台交易的业务资格及有关要求,而且首批选择了七家证券公司进行业务试点。到目前为止,证券公司的柜台市场基本明确建设方向,成为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的政策保障

此外,证监会领导也在近两年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中,多次提到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立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的必要性。可以看出,柜台交易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基础,将迎来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4.2 建设的必要性

柜台交易市场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塔基”,无论从规范资本市场结构角度,还是从满足资本市场多元化投融资需求角度,建设发展我国柜台交易市场都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

(1)是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必要基础。从西方国家成熟资本市场结构看,均呈现出“正金字塔”型结构,金字塔顶部是主板的蓝筹市场,底部是发展规模庞大的场外交易市场。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结构呈现“倒金字塔”型,资本市场的结构失衡直接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导致我国直接融资占比不足。因此,我国发展柜台交易市场是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必要选择,是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结构回归“正金字塔”型的必由之路。

(2)是满足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的必要措施。目前,由于主板市场交易品种有限,无法满足投资者对交易品种及风险的多元化需求。从近两年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市场规模看,投资者对金融产品的需求旺盛,柜台交易市场将重点关注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通过发展柜台交易市场,交易包括债券、理财、基金、信托等各类金融产品,为市场投资者提供各种投资品种和工具,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产品和风险需求,进而有利于资本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

水权交易市场范文第7篇

(一)北京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三项原则

(1)形成环渤海经济区域市场结构。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结构调整应与环渤海经济圈内商品交易市场结构调整有机地结合,形成一个结构合理、功能协调环渤海商圈的市场体系,形成与山东、河北等省份,与天津、石家庄、大连、济南、青岛、烟台等城市形成一个相互协调的、错位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

(2)以北京城区人口的变化趋势为依据。根据北京市人口规划调整结构。2020年,北京总人口规模控制在1800万人左右,平均增长率控制在1.4%以内,中心城区人口将由现状的650万人下降到540万人,旧城区年均外迁4万人。这是调整商品交易市场空间结构的重要依据之一。

(3)重视北京市消费群体的多层次性。2007年末北京市常住人口1633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213.3万人,外来人口419.7万人,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的收入差距较大,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的差距较大;北京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较大,2007年1-8月,在北京市城镇居民家庭中,20%低收入家庭和20%的高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829元和28005元,同比分别增长15.1%和15.5%,高低收入比为4.1∶1;北京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98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559元,城乡人均收入比2.3∶1。这种多层次的差距必然反映到市场上来,高档奢侈品消费与普通大众消费品消费同时存在,使北京商品交易市场与其他业态形成明显的多层次性。可见,北京大量的奢侈品消费族,大量民工与学生族等多层次消费群体,是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结构调整不容忽视的客观现实。

(二)明确北京商品交易市场发展重点

(1)调整提高四环路周边各类专业市场和批发市场的布局和水平,禁止在城区内新建商品交易市场,逐渐形成向城外辐射的商品交易市场结构,并提高其商品交易市场的现代化水平。(2)培育四环路外五环路内的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批发市场,形成以新发地、通州等10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体系。(3)以城区批发市场为基础,进行区域性批零市场的改造。转型一批商品交易市场,撤销一批商品交易市场。(4)重点抓好社区菜市场的规划与建设,在奥运会前后完成对北京市菜市场的改造,形成一批标准化的菜市场。(5)适应消费和流通的新变化,培育发展25条特色市场,与特色商业街、步行街等街区型市场升级相结合,形成一批具有北京特色的市场。(6)充分发挥北京优势,形成北京特色的市场商圈,在传统北京商圈的基础上,形成在新北京布局规划基础上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

(三)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诚信银行建设

针对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状况(A、B、C、D四个类别),采取不同监管方式。A类市场要求交易商品明码标价;没有发生过重大或严重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交易商品的行为;消费纠纷解决率达到95%以上;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全部签订进场经营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责任明确;涉及商品安全质量保障、知名品牌商品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主要责任条款,双方要具体清晰约定。还有一些“硬件”条件要求,如市场内须配备市场交易安全电子监控设备设施,在市场内的显著位置建立信息公示牌,及时商品质量监测、消费者申诉处理、场内经营户的奖惩及违法违规等信息。

(四)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的税收征管

应逐步完善北京商品交易市场税收征管是发展的趋势,应做到:坚持查账征收,完善户籍制度,防止漏征漏管,推行电脑定税,强化以票管税,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税务机关应采取培育市场的原则完善税收征管,要充分考虑商品交易市场商户的特殊性,可以允许其在同城“一主多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商品交易市场的经营发票可以突破现有的“万元以内”的限制,特别是对摄影器材城、珍珠市场等给予相对宽松的政策。

(五)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

政府要在宏观上加强管理和服务,把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尽快立法,依法加强管理,将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建立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强制市场经营者建帐建制、使用发票或税控收款机等,把所有市场交易及管理信息纳入可管理可调控的范围,真实反映经营情况。同时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实行查帐征收、网络申报、电话申报等多种方式,据实纳税。

(六)加快推进现代化农产品交易市场升级

北京现有1700万人口,70%的蔬果产品来自境外,因此充分发挥北京农产品交易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加快推进现代化农产品交易市场升级,有条件的市场应积极采用电子化管理、电子化拍卖竞价、网上交易等现代交易方式,并积极引进、经销等现代营销方式。

(七)加快市场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品牌创新

(1)加快菜市场的升级改造,实施分类指导,依法调整关闭一批农贸市场;(2)发展商品交易市场应根据当地城市建设规划和周边经济现状和产业状况、人口密集程度等情况合理分布、科学规划、有效整合;(4)鼓励强势的大型市场兼并重组、输出管理模式去管理一些有场无市的“空壳市场”;(5)鼓励品牌市场利用现有市场品牌效应进行品牌输出。

(八)创新交易市场经营组织方式

应鼓励北京商品交易市场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培育有条件的市场上市,建立现代市场企业制度。北京商品交易市场中存在的“产权式”问题较多,不利于市场的统一经营与管理。因此,商品交易市场必须着力进行市场组织创新、结构创新、形式创新。要积极采用现代流通技术,逐步完善商品交易市场的信息、结算、价格、质量监督等功能,建立现代化的电子报价、电子信息、电子统一结算系统,引导市场向现代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九)加强对市场中的重点商品名牌、质量监管

针对少数市场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管,如品牌商品经营中的假冒伪劣产品,少数不法商户存在掺杂使假、缺斤短两、虚假标识和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粮食、鲜肉、蔬菜、水果、水产品、酒类产品、饮料、糕点、乳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和家用电器、移动电话、化妆品等商品作为监管的重点,严查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和“三无”、不合格商品,在加强日常检查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商品质量监测活动,确保商品消费安全,严惩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安全与稳定。

(十)培育特色市场创新

北京有许多商品交易市场具有特色,在全国乃至全球有较大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如北京永外城文化用品市场、马连道茶叶特色街区、新亚市汽车市场、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集美建材家居市场、中关村电脑市场、雅宝路服装市场、天通尾货市场、婚庆服务街区型市场等,在全国具有较大的影响,政府应积极培育,促进其强势品牌市场的形成。

(十一)引导商品交易市场积极转型

水权交易市场范文第8篇

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内涵

(一)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

1. 碳产品的概念

低碳经济作为一种经济模式和形态,它的运行离不开包括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四个基本环节在内的社会再生产全过程。低碳经济是发达的商品经济,低碳经济交换、流通的低碳产品,又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大类别。所谓广义低碳产品,指的是所有以低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低碳排放代价产出的产品、商品或服务;所谓狭义低碳产品既包括了碳排放权和节能减排技术及解决方案这样的非实体产品,也包括了专门和直接用于节能减排的生产设备、生产资料和消费产品。

2. 碳排放权交易

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源于1968年,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首先提出的“排放权交易”概念,即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

放的权利,将其通过排放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出来,令环境资源可以像商品一样买卖。目前所称碳交易,就是指的碳排放权交易,它是低碳经济下交换和流通的重要标志性产品,也是一种特殊商品。碳排放权本来是全球稀缺环境资源的公共产品,但是1997年《京都议定书》确立的碳排放交易制度,使它获得了“产权”,而且有了市场和交易价格,成为一种可以流通、交易、投资和追逐的资产。

为了促进各国完成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人类历史上出现了首次以法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设计并规定了两个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碳排放额度买卖的“碳排放交易”,也就是说,难以完成削减任务的国家,可以从超额完成减排任务的国家购买本国超出的碳排放额度。至于尚无硬性减排额度的发展中国家,如果通过技术革新和改造,在新老项目上实现了节能减排,也可以把经过核实认证的碳减排量,出售给需要购买碳排放指标的发达国家。

(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产生及分类

1. 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产生

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协议国家承诺在一定时期内实现一定的碳排放减排目标,各国再将自己的减排目标分配给国内不同的企业。当某国不能按期实现减排目标时,可以从拥有超额配额或排放许可证的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购买一定数量的配额或排放许可证,以完成自己的减排目标。同样的,在一国内部,不能按期实现减排目标的企业也可以从拥有超额配额或排放许可证的企业那里购买一定数量的配额或排放许可证以完成自己的减排目标,排放权交易市场由此而形成。

2.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分类

(1)根据交易对象划分

可分为配额交易市场和项目交易市场两大类。配额交易市场交易的对象主要是指政策制定者通过初始分配给企业的配额。如《京都议定书》中的配额AAU、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使用的欧盟配额EUA。项目交易市场的交易对象主要是通过实施项目削减温室气体而获得的减排凭证,如由清洁发展机制CDM产生的核证减排量CER和由联合履约机制JI产生的排放削减量ERU。

(2)根据组织形式划分

可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碳交易开始主要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随着交易的发展,场内交易平台逐渐建立。 截至2010年,全球已建立了20多个碳交易平台,遍布欧洲、北美、南美和亚洲市场。

(3)根据法律基础划分

可分为强制交易市场和自愿交易市场。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法律明确规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并据此确定纳入减排规划中各企业的具体排放量,为了避免超额排放带来的经济处罚,那些排放配额不足的企业就需要向那些拥有多余配额的企业购买排放权,这种为了达到法律强制减排要求而产生的市场就称为强制交易市场。而基于社会责任、品牌建设、对未来环保政策变动等考虑,一些企业通过内部协议,相互约定温室气体排放量,并通过配额交易调节余缺,以达到协议要求,在这种交易基础上建立的碳市场就是自愿碳交易市场。

二、培育我区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必要性和现实性

(一)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顺应低碳发展潮流的战略抉择

被誉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低碳经济是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各个国家、地区之间相互竞争与合作的焦点。一方面,发达国家为抢占未来技术、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和“话语权”,通过率先发展“低碳经济”、把握技术进步的脉搏、建立碳交易市场等,引领世界经济的发展,从而继续保持自己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借保护气候之名,酝酿对发展中国家产品征收碳关税,借口“环境标准”设置新的贸易壁垒,阻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进程。这给我国产业发展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同时,我国碳资源丰富,目前我国是全世界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CER)一级市场上最大供应国,项目数和减排量均居世界首位,碳市场前景可期。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处于国际碳市场及碳价值链的低端,且没有定价权,不得不接受外国碳交易机构设定的较低的碳价格,沦为全球低价的“卖炭翁”。面对国际碳交易“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局面,要极大限度发挥我国丰富的碳资源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迫在眉睫。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决定了内蒙古是全国无可争辩的碳源大区,在国内外碳排放交易市场加快建立、低碳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下,培育和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对我区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区已经形成了以能源、重化工等资源型产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重型化特征明显,能源消耗大。未来一段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两大突出问题:一是控制温室气体任务艰巨。国家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作为约束性指标首次纳入“十二五”规划,我区预分解指标为20%。要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二是结构调整转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迫在眉睫。要解决上述问题,除了使用传统行政手段外,还需综合运用市场手段,探索行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的结合问题,实行两条腿走路。从理论和国际经验来看,财税政策、标准和管制政策、排放交易是核心的政策工具。在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下,国家和地方层面设定了温室气体排放上限配额,并允许企业和个人交易这些配额。这些基于总量控制的强制性碳排放交易既是“紧箍咒”,也是“催化剂”,使得高排放、高耗能行业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提升产业素质和竞争力,突破能源资源瓶颈制约,推动经济增长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否则将付出更大成本。因此,碳排放交易市场是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突破口,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重要力量,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

(三)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提高外资质量和水平、吸引清洁技术的重要途径

当前,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通过运用排放配额的市场手段,一方面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进入;另一方面,鼓励和允许企业运用节能减排、先进技术产生的多余排放配额,在碳市场上出售,除了享受传统的成本优势外,还可以获得额外的利润,使企业在节能减排上“有利可图”,既有利于引导外资重点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领域,促进配套项目建设、产业链延伸和企业群扩充,也有利于把我区建设成为开放程度较高、最具投资吸引力的重要区域之一。同时,通过开展清洁合作机制,还有利于引进国内外先进低碳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促进我区低碳发展。

(四)我区具有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政策条件

未来我国有可能面对一个排放权稀缺的碳交易市场,国家已经将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提上议事日程,初步打算在2015年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内蒙古具有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政策条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明确提出: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三、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几点建议

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并非仅仅建立一个交易平台。涉及的领域众多,且是一项新工作,推进难度大。我区此项工作尚未开展,缺乏配套管理机制和能力,需紧密结合全国统一市场的建设进程,稳步推进。

1. 加快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是交易市场建设的重要基础,不能准确掌握现实温室气体排放量将使交易市场建设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境地。因此,我区目前当务之急是加快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制度,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适应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统计体系。根据温室气体排放统计需要,扩大能源统计调查范围,细化能源统计分类标准。重点排放单位要健全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的台账记录。

2.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

抓紧制定我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指南,规范清单编制方法和数据来源。研究制定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系统。定期编制自治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的指导,做好年度核算工作。加强温室气体计量工作,做好排放因子测算和数据质量监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构建自治区、盟市、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建立负责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的专职工作队伍和基础统计队伍。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

3.加强能力建设

完善碳盘查和核证体系的规则和制度建设,编制排放清单,准确掌握主要企业的碳排放现状,科学预测我区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研究制定碳排放权分配方法。同时,抓紧研究企业排放设施的数据核算和报告标准。积极培育自治区内独立的第三方核证机构,加强对从事与碳排放交易工作有关人员的能力培训,以使其尽快熟悉国际碳排放交易规则,以胜任相关工作。加快低碳技术研发人才和碳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碳交易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4.选择部分地区和行业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