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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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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范文第1篇

审计监督室审计机关依法对被审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审查,实行强制性监督。

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都属于经济监督,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联系

1.监督的内容都是资金活动。会计监督是通过处理日常会计事物来对资金活动起反映、监督作用;审计监督是通过对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来达到监督目的。会计监督是审计监督的基础,审计监督是对会计监督对象的再监督,是会计监督的发展和需要。

2.任务基本相同。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都是通过监督活动,使单位正确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制度,维护财经法纪,保护国家、企业财产安全,提高经济效益。

二、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区别

1.监督的目标不同。

无论是广义的会计监督或是狭义的会计监督,其目标都是某一经济实体内部,防范会计信息失真、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客观揭示单位现金流状况,保障企业管理目标有效实施。具体来说会计监督内容是对财产资金、财务收支、成本费用开支的监督,保证收支合法合理,降耗增效;对收益及利润的监督,保障利润计划完成;对预算资金收支监督,保证预算的正确执行;对财经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防止违法乱纪行为。

审计监督是从国家利益出发,进行宏观经济监督,比会计监督更广泛、深入,不仅限于一个经济实体,也不仅是对会计记录和会计事项的处理进行审查,对项目的确定、投资、经济预测、计划、目标等要进行事前审计,专项、专案要事后审计。

2.监督的主体不同。

会计监督的主体是指对会计信息实施监督活动的人员或机构。狭义的会计监督主体是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广义的监督主体还包括投资者和债权人及其他相关利益人。因此,会计监督具有直接经济责任关系,虽然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不完全具有强制性。

审计监督的主体是以第三者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来进行监督。审计机构、审计人员与被审单位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经营管理关系,不受外来的影响、干涉,从这个角度看,审计监督更具有权威性,他不仅能对会计事项进行监督,而且能对其他经济活动或相关事项进行监督。

3.职能不同。

(1)会计监督是会计基本职能之一,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监督通过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分析、总结经济活动,达到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执行预算等管理目标,所以会计监督直接参与经济管理,又在处理会计实务的过程中进行具体监督。

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对一切经济活动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系统、规范地审查、评价。

(2)会计虽然也有监督职能,但这种监督是一种自我监督行为,主要通过会计检查来实现,针对会计业务活动本身;而审计既包含了检查会计账目又包括了对计算行为及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分析、检验,即含有审计稽查的意义,代表政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乱纪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提出惩处意见,维护国家利益和财经法纪。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要求被审单位强制执行。

(3)会计检查只是各个单位财会部门的附带职能,而审计是独立于财会部分之外的专职监督检查;会计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检查范围、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审计的目的在于证实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检查会计资料实施实现审计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唯一手段。

4.方法程序不同。

会计监督主要是对经济核算程序进行监督,是一种事后监督。会计监督没有严格的程序和计划,只是在日常的会计实务处理过程中进行检查监督。会计监督由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检查三部分组成,包括记账、算账、报账、用账、查账等内容,其中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等方法,其目的是为了管理和决策提供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审计监督方法包括送达审计、就地审计、联合审计、委托审计;按范围分又包括全面审计、部分审计、重点审计;按内容分包括财政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财经纪律审计等。审计监督具有严格的程序,确定审计事项、收集审计证据、对照标准评价,结果必须作出书面审计报告并立案归档。

5.依据不同。

会计监督的依据是《会计法》及会计准则、制度、法规、会计规范等。

审计监督的依据是《审计法》及其他相关审计法规,是根据我国宪法赋予的责任,代表政府独立行使监督权。

三、正确处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关系

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都是经济管理的工具,是经济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

1.在我国现在的经济环境下,审计人员要具备优秀的专业水准,要熟悉、掌握财会理论。会计方法和财务制度,才能从会计资料中发现问题,对被审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作出正确的评价,否则很难开展审计工作。

2.财会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审计人员工作,新《会计法》要求各单位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审计。

3.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会计监督具有自律性,审计监督具有鉴证性。他们有着共同的社会责任:监督规范单位的经济行为,整顿经济秩序,提供信息质量。

审计监督范文第2篇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项目;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项目;

(三)政府担保、政府融资和利用国债的建设项目;

(四)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建设的项目;

(五)转让、出售、出租、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国有资产权益收入的建设项目;

(六)利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建设的项目;

(七)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建设的项目;

(八)接受、使用社会捐赠资金,包括接受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企业、个人捐赠并委托政府部门、国有单位实施管理的公益性建设项目;

(九)政府以其他形式投入的建设项目。

第四条市、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项目竣工决算实施全过程的审计监督。

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库,将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全部纳入审计监督管理。

第五条审计机关应设置专门的机构,组织专业审计人员依法按程序进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审计机关可根据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其他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审计。审计费用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

第六条审计管辖范围按政府投资项目主体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关系确定。

第七条发改、建设、财政等部门及其他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协助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工作。

第八条审计机关应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对经济、社会、环境影响较大的,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审计机关直接进行审计。

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由审计机关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聘请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指导、监督。

第九条建设单位及与政府投资项目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完工后90日内向审计机关提供下列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相关的资料(含电子数据):

(一)建设项目前期评估、征地、拆迁、勘察等资料及项目概、预算编制资料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和合同文本;

(三)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竣工图、设计变更等;

(四)工程结算资料及工程价款支付资料(含各类协议、纪要、签证、竣工验收报告等);

(五)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资料及财务会计资料;

(六)建设项目内控制度资料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施工合同中列明下列内容:

(一)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

审计监督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对*市土地出让净收益的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出让净收益审计监督,是指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全部价款扣除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补偿性支出、前期开发整理等成本后的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的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土地出让净收益审计监督应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含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长清区和高新开发区)分配、使用和管理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第五条资金分配的审计:

(一)财政部门是否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为依据分配土地出让净收益;

(二)破产、改制企业产生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分配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情况。

第六条资金拨付的审计:

(一)财政部门是否根据审核批准的资金预算,按照资金收支情况和项目进度,将资金及时拨付各预算部门、单位,各区分成部分是否根据土地出让净收益的入库情况做到即收即返;

(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否根据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资金预算和拨付的资金,按照项目进度、合同约定,将资金及时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第七条资金使用的审计:

(一)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贪污、私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资金支付凭证是否真实、合法,有无通过虚假报表、虚开发票、虚列支出、虚增工程量等骗取资金问题;

(三)工程预决算是否真实,有无高估冒算等问题;

(四)拆迁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数字计算是否准确,有无重复计算等问题;

(五)破产、改制企业产生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使用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三章项目管理和实施的监督

第八条项目管理方面的审计:

(一)项目申请立项前,是否根据开发规划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了广泛、细致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立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

(三)项目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是否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各预算部门、单位是否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项目预算,项目预算是否经过财政部门审批;

(五)各预算部门、单位是否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六)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否建立了项目库,推荐项目是否从项目库中择优选用;

(七)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九条项目实施过程的审计:

(一)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年度计划情况;

(二)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确需调整或变更的,是否按权限规定报批;

(三)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的情况;

(四)建设单位采购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是否通过政府采购;

(五)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否签订施工合同;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十条项目竣工验收的审计:

(一)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是否及时报送自验报告和验收申请;

(二)建设单位是否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工程建设标准、项目计划批复、资金拨付文件和施工合同等,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编写竣工验收报告;

(三)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是否根据竣工验收报告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落实管护主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四)建设项目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如期发挥效益,有无因立项不准、责任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或事故隐患的问题;

(五)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四章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监督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审计:

(一)财政部门是否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要求,核算土地出让净收益,定期编制土地出让净收益收支结存明细表和使用说明。

(二)土地出让净收益使用单位、部门是否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要求,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定期编制资金收支结存明细表和使用说明。

(三)土地出让净收益核算、使用单位和部门会计核算资料,是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做到真实、齐全、完整。

(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收支是否实行县(区)级报账制。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立即改正,追回有关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所在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要责任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土地出让净收益;

(二)截留、挪用土地出让净收益;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土地出让净收益;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土地出让净收益的行为。

第十三条预算编制和执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立即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要责任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一)虚增、虚减土地出让净收益或者土地出让净收益支出;

(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

(三)违反规定调整预算;

(四)违反规定调整预算收支种类;

(五)其他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企业和个人违反规定使用、骗取土地出让净收益的,给予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土地出让净收益,没收违法所得,并按有关法规对企业和负责人进行处罚。

审计监督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财务;审计;山东莒县;招贤镇

农村财务管理的好坏,关系到农村稳定与发展。随着村民参政、议政意识的增强,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村民要求了解村务状况,要求增加财务收支的透明度,这就要加强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力度[1]。自2008年起,莒县招贤镇积极探索农村财务管理新举措,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重点抓好农村财务审计,使全镇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1加强票据管理

农村收款收据是确定农村经济收入行为发生的原始凭证,是财务收入的法定凭证,也是会计核算的主要原始凭证。因此,乡镇经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对收款收据进行统一管理,建立票据的领用登记和使用销号制度,杜绝村集体滥用收据的现象。目前,全镇81个村全部使用县经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编号票据,镇经管站并对票据实行了月初领用,月末销号制度。

2压缩开支,规范财务收支,实行村级重大事项集中会审会签制度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支出缺口较大,按照“合理、必需、从紧”的要求,多渠道、多途径地压缩支出。一是一律取消村级招待费;二是精减村组干部,压缩村干部职数。村民小组干部由村“两委”干部兼任,实行村干部交叉任职,规定2000人以上的村干部不能超过7人,1000~2000人的村干部不能超过5人,1000人以下的村干部不能超过3人。同时,还规定每村享受定额补贴的干部为3人,即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文书,其他“两委”成员实行误工补贴,村干部年报酬控制在5000元以下;三是杜绝“三无”原始支出凭证,实行“三支笔”签字制度。每张支出凭证上都要有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理财小组组长的签字,并要明确开支用途,经办人签字及村理财组章,否则,镇经管站一律不予审计入帐;四是完善重大事项开支审批手续。村集体正常生产性开支3000元以上及3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要先通过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通过,经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同意,镇政府盖章后方可予以实施。做到事前审报、事后审计、先审后支,坚决杜绝先支后审;五是取消村支部书记话费入帐,变话费入帐为定额补助、超支不补、节约归己。镇政府在《村级规范化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500人以下的村每月补助电话费50元(不含月租费,下同),500~1000人的村每月补助电话费80元,1000人以上的村每月补助电话费100元,仅此一项,每年可节约支出19.5万元。六是对村级报刊订阅实行统一管理,不得突破限额,由财政所统一组织收款订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订阅任何报刊;七是科学制定退职干部的经济补助政策。镇党委政府规定,农村干部的退休补助,按在职干部基本工资的比例进行折算[2]。

3规范村级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实施会计委托制,实行会计电算化

做到“五统一”,即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会计账簿、统一记账、统一档案管理、统一财务公开;杜绝了村级账务管理的混乱局面,账目达到月清月结。主要体现在4个转变:一是账目由“浑”变“清”。过去,许多村存在钱账不清、不符等现象。往往是管现金的出纳员常年手里没有现金,只管一些账目和条据,而不管现金的村支书和村主任,手里却常年拿着现金,而且每个人都可以不先经过审批就随便花钱,花了钱以后再由村支书或村主任审批,造成了一笔笔事后账、糊涂账。实行财务规范化后,规范了账、表、册、据,使村里多年的糊涂账变成了明白账。二是财务公开由“暗”变“明”。以前,各村普遍存在收入入账不及时,票据跨年度入账,现金管理混乱,收入往往暗箱操作,财务假公开、半公开等现象。实行财务规范化后,村会计能按时记账,并及时将公布榜张贴到村进行公开,增强了透明度,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三是会计档案由“混乱”到“完整”。村会计档案统一存放在经管站,有利于档案的连续性。四是财务管理制度从“无”变“有”。过去,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实行财务规范化后,镇党委、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这使会计人员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进一步加强了会计的监督职能,严把了账前审计关,保障了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3]。

4抓好村务公开,促进财务规范化

以农村财务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工作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4]。近年来,全镇坚持先理财后公开,坚持农村财务定期清理,坚持理财人员民主推荐产生,坚持对重点村进行重点审计与民主理财相结合的做法。在公开工作中,重点强化3个统一:一是统一公开时间、形式和程序。镇党委政府规定,每月10号为全镇村务公开日。要求各村在公开前都要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老干部会议,征求意见,讨论公开的内容,作好充分的公开准备。为防止个别村在村务公开上弄虚作假,明确规定各村将本月公开的详细内容,报镇经管站审批把关,对内容不具体、不真实的一律不予批准,直至符合要求后才公开。对不符合要求而公开的村,镇党委政府以《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并纳入村年终目标岗位考核。二是统一公开内容。镇党委政府对各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了统一的喷制,达到了标准统一,对各村当月发生的重大事项和财务收支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种粮直补的发放、一事一议资金的收缴、机动地的发包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干部报酬等;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帐目。三是统一建立“群众提问栏,干部回音栏”。镇党委、政府规定在公开栏的右下方建立村务公开问答公开栏,群众有疑问在公开栏上提,干部作答复在公开栏上答,内容分为“提问栏”和”回音栏”,提问和答复一一对应在公开栏上。群众对村务工作产生异议、疑问时,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两委”提问,村“两委”必须及时在“回音栏”上作出解释或答复。这样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干群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参考文献:

[1]马广志.审计村级财务势在必行[J].中国新闻周刊,2009(46):8.

[2]许新平.加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审计建议[J].现代审计,2010(1):36.

审计监督范文第5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目是指以国有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建设*目、技术改造*目。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建设*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三条部门和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及社会中介机构对建设*目的审计,不能替代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依法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质量进行检查。

第四条审计机关对建设*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条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目,实施全过程审计监督。

第六条市发改委、建设、财政、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审计机关做好对建设*目审计监督工作。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初步验收后两个月内向审计机关提请竣工决算审计,审计机关接到建设*目单位提请竣工决算审计的申请后,及时组织进行决算审计。

第八条建设*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目的设立、资金筹集、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的真实、合法情况;

(二)概算审批、执行、调整的真实、合法情况;

(三)*目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真实、合法情况;

(四)*目建设成本及其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情况;

(五)*目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情况;

(六)税费计缴情况;

(七)建设*目招标投标情况;

(八)*目经济合同订立和履行的真实、合法情况;

(九)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第九条建设*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目资金的来源、管理与使用情况;

(二)工程价款结算与实际完成投资情况;

(三)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四)尾工工程的投资情况;

(五)年度会计报表、竣工决算报表情况;

(六)债权债务情况;

(七)建设成本情况;

(八)税费计缴情况;

(九)结余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对竣工*目投资效益的评审。

第十条未经审计机关审计的竣工决算*目,建设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凡不严格执行本规定,导致建设资金损失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进行处理、处罚,并追究建设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委托审计机关进行建设*目审计服务的,审计机关应主动搞好委托单位的服务事*,不得违规办理。凡违规办理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时,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向审计机关提供与建设*目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对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有关资料,或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追究责任:(一)对被审计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对被审计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依法向监督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三)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审计机关开展建设*目审计,应当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事*;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目审计后要向市政府报告审计结果。审计机关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建设*目的审计结果。

审计机关通报或者公布建设*目审计结果时,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四条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并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审计人员在审计监督过程中、、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计监督范文第6篇

一、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基本概念

(一)内部审计的含义

在我国,内部审计是指由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二)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

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代表企业的领导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监督,对本部门成员是否遵循单位内部的方针、政策、程序、制度及履行其职能进行监督;二是代表国家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对法律法令、公认会计准则遵守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会计核算内容、会计报表和决算进行审计评价和签署意见,目的是维护国家经济法规,保障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

(三)内部审计服务的职能

我国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为领导在宏观决策、制定政策、解决问题提供真实数据,为本部门、本单位的领导做出正确决策服务,为实现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服务,为保护本部门、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服务;二是为国家审计机关、为上级管理部门服务。业务上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按要求上报审计报告,提供有关的数据、信息,为国家实行宏观控制服务,为全体人民的利益服务。

二、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即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是同一职能的两个方面。内部审计监督是内部审计服务的基础,内部审计服务又融于内部审计监督之中,服务是监督目标和宗旨,监督是手段,服务是目的,二者相互依存。服务职能的有效发挥,可以促使其监督职能的到位,监督职能的到位又可从全局意义上实现了其服务职能。一旦离开内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服务就会缺乏感染力,丧失权威性。离开内部审计服务,内部审计监督也就自然起不到应有的监督效果。可以说内部审计监督是治标,内部审计服务是治本,标本兼治,才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因此,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是制约与支持的相辅相成关系。

三、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关系的措施

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是有机结合的统一体,是不可分开的,但是内部审计部门在日常工作当中,往往只注重内部审计监督,而忽视内部审计服务,这种对内部审计职能的片面认识,不利于全面完成内部审计工作任务。因此必须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结合某行业实例,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树立监督就是服务的理念

重新认识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树立监督就是服务的理念。内部审计履行监督职能,有利于促进单位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规范单位管理。与此同时要认识到监督本身也是为本单位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发展大局服务。明确了两者的关系,就是找到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基准点,树立内部审计必须树立“监督就是服务”的理念,准确了解企业经营目标,这是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职责。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立足服务、坚持监督,充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标准,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通过内部审计监督,更好的为企业的整体发展服务。

(二)调整完善审计体制机制

1.清理和修订现有审计制度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法制建设的逐步规范,以及市场主体遵纪守法观念的加强,经营主体将逐步走向规范化,依法经营尤为重要。作为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要从抓审计基础工作入手,对现有的审计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特别是不合理的规定要清理。并及时出台一批新的规章制度,努力做到审计评价公正,结论准确。

2.规范审计程序

在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统一规范的工作标准和流程。首先制定严格的内部审计标准,为内部审计监督提供依据,为审计结果的准确;其次要形成规范的内部审计流程,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合理的审计程序可以为审计的公正。

3.转变内审工作重点

内部审计要紧紧围绕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特别注意选择对单位效益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审计,只有这样才可以不断提高审计成果的效用和影响,使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审计内容除了对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还应逐步扩展到绩效审计和审计咨询,按照资金流的走向,对人、财、物进行更为全面、综合的监督,通过设立内审指标体系,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为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服务,以达到内部审计为企业经济效益服务的目标。

4.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

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其目的是避免审计工作中的舞弊现象,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增强审计结果的执行力度。一是要继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审计人员以及各个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广泛推广参与式的内部审计方式,即在整个内部审计过程中努力保持与被审计对象,也就是相关部门良好的人际关系,让被审计者认识到彼此的利益相同,都是为本单位经营效益服务,然后确立统一的目标,建立协助关系。

(三)加强领导的服务能力

领导能力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制约着监督服务的实质性成效。首先,企业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内部审计监督就是服务的理念,认识到加强审计是改进管理的重要内容,并持之以恒地重视、关心、支持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工作。其次,要积极支持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包括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特别注重选拔输送优秀人员充实到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在经费上给予足够的保障,从而为审计人员发挥职能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最后,要协调好审计部门与其他各个工作部门的关系,为审计人员了解和掌握整个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和政策变化提供条件,保证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地为本企业服务。

(四)强化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

审计监督范文第7篇

关键词:企业;审计监督;体系构建;研究

一、加强企业审计监督体系构建的重要意义

(一)部门相互制约,强化企业内部控制

企业作为一个内部结构部门繁多的组织体,各个部门之前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任何部门的运作出现问题都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影响。构建审计监督体系的目的和意义就在于监督各部门的运作,与其他职能部门、管理部门之间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关系,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果,优化企业运行。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可以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和内部稳定性,部门相互制约则可以避免权利的集中,减少违规行为,对企业的稳定有着很大帮助。

(二)监督企业运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审计监督体系的构建正是因为企业在运作的过程中存在违规的获利空间,而一些违规行为或者是失误的行为很有可能会给企业利益带来严重损害,所以需要一个完善的监督体系来增加企业运作的透明度,提高违规行为的陈本,同时也通过监督体系及时发现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错误以保障企业运作符合长远发展利益。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每一个部门的相互配合,离不开每一位员工的辛勤劳作,有监督才能减少懈怠减少投机取巧并及时发现工作认真的优秀人才,为企业做好奖惩提供一线数据,以提升企业管理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三)减少管理失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审计监督就是为了及时发现企业运作过程存在的问题而设立,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是审计监督的主要目的,也是减少企业运作失误避免损失提升经济效益的重要管理措施。在企业的实际经营运作中,各种各样的管理失误或者职能部门的操作失误都是在所难免面的,甚至很多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也是存在的,这些东西不可避免,但通过严格规范的监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把因为各种错误而引起的额外损失降到最低,就是在不断的帮助企业实现规范管理,提升经济效益。

二、完善企业审计监督体系构建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制度法规建设,构建规范的组织体系

制度是依据,制度是保障,在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的构建上,首先要做的就应该是制度以及相关法规的制定和确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就是审计监督体系建立和有效运转的规和矩,同时也是知道审计监督实践的科学理论。所以我们的审计监督体系一定要从制度的制定入手,根据企业运作过程的实际情况,以科学管理为指导架构系统完善的审计监督体系制度,然后在企业组织架构中合理的嵌入监督组织体系,完善企业组织机构。最终做到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形成联系密切而运作独立的相互关系,审计监督既要融入企业运作又要独立于各只能部门之外,避免相互之间的利益交叉,以保持审计监督的公开透明和独立运作。

(二)明确职能职责边界,施行责任人追责制度

部门分工细致,岗位职责明确是保证企业运作高效率的基本条件,不论是在企业还是在政府机构,只要存在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就一定存在权力的划分问题,权力划分恰当机构运作效率就高,各种推诿扯皮、消极懈怠、或者权力越界的情况就不会出现。相反如果权力划分不清不楚,职能职责存在交叉重叠,或者存在管理上的真空和漏洞。要保证企业审计监督体系运作的高效率和实效性,那就必须在机构设置上就明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职能职责,按照定岗定责定人的三定要求,确保权力不交叉不重叠无死角。同时还要对相关负责人采取责任追踪制度,以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心意识,确保审计监督工作发挥实效。

(三)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增强审计监督透明度

公开透明的民主监督是当前企业践行民主制度的主要体现,实行民主监督能够充分激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发挥群众力量从企业运转的各个角度各个层次展开全方位监督。群众监督具有普遍性、连贯性、隐密性等优点,这些都是专门的审计监督机构无法做到的,也是防范暗箱操作的有效途径。因此,企业在构建审计监督体系的时候,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实行民主监督,是提高监督透明度和力度的好办法。

(四)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人才是企业创新发展的原动力,信息化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在这个信息化高度发展的时代里,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应用水平的高低也已经成为衡量企业综合实力高低的重要标志,企业在任何时候要创新要发展,都离不开人才的保障和信息化的应用。所以无论是从企业的层面来说,甚至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说,加强人才的培养都是十分必要,只有专业化的人队伍建设才能为我国企业在审计监督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方面提供科学的指导和不竭创新动力。也只有不断的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才能让审计监督工作更有效的发挥作用,从而为企业长远发展做出贡献。

三、结语

本文主要从完善组织体系构建、完善制度法规、明确职能职责、发挥群众力量、加快人才培养以及实施信息化管理等几个方面对企业构建完善的审计监督体系,发挥审计监督时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进行了简要分析。在未来的发展中企业还需根据自身的发展实际,严格制定合理审计监督管理制度,为提升企业运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奠定坚实的管理基础。

参考文献:

[1]王永海,章涛.金融创新趋势下金融审计监督体系构建[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4(07).

审计监督范文第8篇

关键词:烟草企业;审计监督;策略和方法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烟草企业的审计监督是企业进行内部控制的一部分,是企业内部控制的经济保证。企业的良好运行是审计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目的,目前来说烟草企业审计监督由于经济、社会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得审计监督这一工作尚存在一些问题。对此需要我们的不断的努力,正确的认识审计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不断的加强内部的审计和监督工作,提高烟草企业的抵抗风险的能力和竞争力。

一、烟草公司实行审计监督工作的意义

内部审计是烟草公司加强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其在公司治理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风险管理就是在对企业风险正确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一定的方法对其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在此过程中的核心内容就是降低对企业经营所产生的影响。随着社会烟草企业的激烈竞争,烟草企业都要面对市场的一些挑战或者运行中的风险。公司治理的核心就是进行风险管理,那么审计就是要对企业的各类风险规范提供一定的帮助,帮助烟草企业实现经营的目标。

1.在企业中构建审计监督“三位一体”管理机制能够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目前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均有许多企业因为内控失效而纷纷倒闭。这就说明,在烟草企业中实行审计监督工作是完全有必要的。通过在烟草企业内部构建审计监督“三位一体”的大监督机制,可以将公司内部的监督管理资源加以整合,充分的贯彻和落实审计结论和建议。充分发挥出审计监督的效能,从而预防企业因内控失效而早在资产流失、浪费的现象。

2.审计监督的作用有:对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进行测试,通过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调查,对企业经营情况和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等进行了解。采用审计监督的方法,测试内部控制流程的完善性,同时也对一些控制点进行测试。最后通过分析来对控制系统中完善性进行评价,对所存在的漏洞进行改进。内部审计监督机构在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测试和分析之后,可以对烟草公司在实际的业务活动中的情况进行评价,对管理系统中的各项控制措施进行查明,最后建立相应的的规章制度。

3.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拓宽监督渠道。从公司的前途和利益出发,通过建立纪检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对烟草企业业务管理中的各项薄弱环节进行联合审查,以便能够确定重点监督的对象等,从而统筹安排审计监督工作,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

二、提高烟草公司审计监督工作的方法

合理的控制好审计监督和内部控制之间的关系,能够为烟草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后盾,从而为保障和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监督中非常重要的工作之是通过对审查的被审计单位之中的内部控制中所展现的有效性、健全性,促进烟草企业管理活动的完善与优化。

1.转变观念,提高对审计监督工作的认识。提高烟草企业审计监督工作意识的内容包括:公司的管理层要对审计监督工作的价值取向有真正的认识,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要不断的提高。通过转变传统审计监督工作观念,使烟草公司的管理层能够知道到审计监督机构的不是为了“找茬”,而是对公司内部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控制和评价,并促进公司风险管理体制的建立。

2.审计监督是企业加强内部控制主要的手段。审计监督是评价与监督组织内部控制中主要的手段。目前我国公司的内部主要的审计业务包括经济效益的审计、特殊性目的专项的审计、经济责任的审计以及财务收支方面的审计等,公司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是风险管理的审计与风险的评估,公司资产的增值性审计等。对于烟草公司的内部审计来说是对审计控制体系执行和建立的情况一种监督模式,也是评价和监督组织的内部控制主要的手段。

3.审计监督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是内部的风险控制。审计工作人员对于内部控制中的审计监督工作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进行,一个是风险管理的审查,通过对企业的风险管理以及抗风险能力的评估,并对其效果和方法进行检查反馈;二是控制活动中的审点,在这之中对于烟草企业会计整个系统的控制、财产保护的审点、运营分析等方面的控制重点等方面的把握;三是监督审查的重点,主要包括内部审计监督的组织安排以及内部监督活动的实施情况等。企业要营造出良好的审计氛围,加强审计的权威性以及独立性,充分的发挥审计的作用。对审计监督的观念应从财务的收支逐渐向审计控制方面转化,从事后的审计向全过程的审计工作转变,做好企业内部各个方面的监督工作,充分的发挥审计监督所具有的功能。

三、结束语

审计监督制度不但是烟草公司内部对其各项经济活动的系统监督、制约机制,同时也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并且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在公司进行治理的过程中,一个完善的审计监督控制制度,可以有效的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为强化会计监督的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参考文献:

[1]邱海燕,刘先勇.浅议烟草公司预算审计监督的对策[J].时代金融(下旬),2011(08):14-15.

[2]陈澎.强化部门预算审计监督的对策[J].中国管理信息化(会计版),2007,10(04):71-72.

[3]陈伟昌.预算监督体系完善对策研究[J].行政与法,2010,(4):34-37.

[4]刘青华.试析烟草行业预算审计监督的对策[J].新财经(理论版),2013(4):24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