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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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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范文第1篇

为完善项目管理办法,现对外籍劳务人员考勤制度做以下补充:

一、出勤

1、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遇事及时向项目领导请示批准。早上点名迟到者,第一次罚款100卢比,一月之内,迟到多次者,按迟到次数翻倍处罚。严重违反并屡犯不改者将辞退本人,一切费用由违纪者本人人承担。

2、出工规定:所有人员出工前,自觉按队长、班组长的任务安排,统一着装工服,安全帽,劳保鞋等,及时准备施工所需的工具及材料,准点出工,因个人原因耽误不能出工者,按旷工处理。

3、上班时间严禁打扑克、赌博、不得擅离职守,违纪者首次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再犯者,由此引起的质量及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再追加处罚。

二、考勤

1、外籍劳务人员考勤每月由外方领班记录,于规定时间及时汇总上报劳务队长处,每月末报办公室做外方考勤表,项目部将不定期组织专人抽查外方全员考勤。

2、人员入场:如需增加外籍劳务人员,需提前向项目部申请报备,人员入场工作开始算考勤,严格遵守以上出勤相关规定。

3、人员离场:外籍劳务人员离场,个人原因的需提前2日向高泽旺报备,由劳务队长报于办公室处;施工现场有计划减少外籍人员的,需提前5日由劳务队长高泽旺报于办公室,

4、离场当天,外籍劳务人员需到项目部办理离场手续、结算工资事宜;离场报备人员需本人签字按手印才可结算工资,他人不得代领,离场未报备人员,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2、旷工处理:无故旷工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无故旷工第二次者罚款200卢比,考勤表记录;屡犯不改者辞退,由此产生一切费用由违纪者本人承担。

考勤制度范文第2篇

一、全乡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条例》,遵守工作纪律,逐月将自己的出勤情况如实记入记事本,以便与本组考核情况核对。并作为年度考核及工作业绩的依据。

二、实行请假制度(考勤分别由各组和办公室负责登记)。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离岗,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条需说明请假原由和时间期限。副科以上领导(含组长)向书记请假,如书记不在则向乡长或人大主席请假,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请假一天,由组长审核,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先由组长签署意见后报乡长审批;再送办公室存档。准假后,方能离岗,离岗前必须把假条交到办公室,到岗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并报告组长或相关领导。请假手续不完整者无效,无假条请假的视同旷工,无假条准假者一次罚准假者10元。

三、干部、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轻病一般在乡政府休息;因病确须住院治疗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医治(急病除外)。

四、干部职工一律不准代假、告假、无故超假,否则,以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电话联系,回乡后必须跟领导和办公室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五、干部、职工外出开会学习,必须凭主办单位的文字或电话通知,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到办公室登记后方能离岗。学习、培岗必须将批准的书面说明送交办公室。

六、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外出办公事或下乡之前必须报告办公室和组长,如因公事不能赶到签到者,必须在签到时间截止之前报告组长,由组长向办公室汇报,否则作旷工论处,若事后说明理由视无效。

七、副科以上领导(包括组长)如因办公事无法签到以及一般干部、职工到县外出差者,必须先向书记请示,经批准后,再报告办公室。否则视作旷工。

八、乡里统一安排加班而又没有到岗的作旷工处理。

九、在单位内而未按时签到者视未到,属旷工。

十、原则上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必须有1/2的乡干部在乡住宿。双休日实行各组轮流值班,值班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组值班顺序为:计生组—综合后勤组—营林森工组—政法稽查组。

十一、实行早晚签到制度。每天早上8:00—8:30,晚上20:00—20:30所有干部、职工(检查站、工区、养路队除外)必须到办公室签到。若只签一次到视为旷工半天,每旷半天罚款10元,每旷一天罚款20元。任何人不准代签,否则代签人每次10元罚款。

十二、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在乡(含村)住宿时间不得少于20晚,每人每月补助60元。因公到临武境外出差,开会视作在乡住宿。因公到县城出差、开会而未到乡政府住宿者,每晚3元的住勤补助不予发放。因其它原因未到乡政府住满20晚者,每少一晚另扣工资20元。

十四、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按十二个月计),年终不评先,扣发年终奖20元;全年病假累计20天以上(按十个月计),扣发年终奖的10元(因工致病、伤除外)。

十五、检查站、工区工作人员由政法稽查组进行考勤。

十六、办公室考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一经发现并查实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十七、各组负责人和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批假手续和汇报程序。

考勤制度范文第3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严格员工工作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该制度为员工薪酬、试用期转正、晋级、加薪、实行奖惩提供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不含运营车队)。

第三条 职责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其他各部门监督实施。

第二章 考勤

第四条 日常考勤

(一)工作与休息时间

公司机关员工每周工作五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考勤时间以接送车发车时间为准,自驾车员工严格按照上下班时间执行,周六、日为公休日。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值班的,根据工作实际调休。

1、考勤流程

(1)指纹考勤

公司各部门所有在岗员工必须参加公司指纹考勤。公司办公人员每天上、下班须到指定地点打卡。员工因工作需要导致无法正常打卡时,必须在各部门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中进行登记,并按流程审批,否则按缺勤处理。

考勤情况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汇总审核,月考勤时间为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

(2)纸质考勤

货运车队及维抢修中心员工在外出期间由所在部门负责考勤,要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做好考勤记录,并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每月考勤期间后两个工作日将考勤表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 请销假规定及程序

(一)请假

1、员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需要请假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按流程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能休假;原则上不允许口头请假,员工因急病或紧急突发事件不能提前请假的,要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到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回到工作岗位后3个工作日内本人未补办请假手续的,休假期间一律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原则上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员工请假1至3天,须报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获准;请假4至10天,须报请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获准;请假11天及以上,须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获准。部门负责人请假1至3天,须报请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获准;请假4天及以上须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获准。签批后需将请假审批表报至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统计。长期病假、工伤假需提供相关证明,相关证明包括:住院证明、消费清单、出院证明。

3、公司领导班子正职请假15天以内(含15天),须报请公司负责人审批获准,并报压缩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请假15天以上,须报请压缩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获准,并将“请假请示”及相关手续交至集团人力资源部。

4、公司因工作需要或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缩短或者取消员工的假期,员工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刻按要求到公司报到,逾期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二)销假

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0天的,假期期满后需向人力资源部履行销假手续,不履行销假手续的,视为旷工。若请假假期已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上班时,需提前告知上级领导,回公司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续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 假期及相应薪酬规定

第六条 国家法定假期规定

国家法定假期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具体时间规定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通知为准。

第七条 假期类别及相应薪酬规定

(一)个人因素请假

员工须合理安排个人事宜,如无特殊情况,要控制因其他个人因素随意请假。因其他个人因素请假期间不发放薪酬(包括:工资、绩效奖、补贴),请假连续超过30天的,各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

(二)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医疗的,须持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证明作为病假凭证。

2、严格依据国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员工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月的医疗期。(详细情况参见公司文件)

3、薪酬标准

(1)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基础工资+工龄工资+50%岗位工资”标准支付病假期间工资,病假期间不发放效益工资,不享受奖金、补贴待遇。

(2)执行年薪的领导班子成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按“同等职位年薪标准的月预发薪金的50%”支付病假工资,病假期间不享受效益奖、补贴待遇。

(3)超过规定医疗期的,不再发放薪酬(包括:工资、奖金、福利、补贴),各项社会保险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数缴纳,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均由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账户封存。

(三)婚假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天,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四)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计划内二孩)的女职工可休产假,其中预产期前一个月,本人可提出申请休产前假(包含在规定产假期内)。女员工休产假,在享受社保生育津贴期间,产假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不发放绩效工资及效益奖。不享受社保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间,产假工资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计划内二孩)的男方可休护理假15天,护理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女职工流产,须由医院出具建议病休证明,依照国家及公司《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细则》相应规定的时长休假,并按其规定待遇执行。

3、凡休以上计划生育相关假期的,均须由压缩集团计生委员会出具意见。

(五)丧假

凡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去世,可给予员工5天带薪丧假,如路途遥远可酌情考虑给予1至3天路程假。

(六)工伤假

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制度。工作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与企业签订《工伤治疗协议书》。工伤假期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十二个月,严重工伤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员工在确定的工伤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七)探亲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服务场所及工作环境为一线和艰苦岗位的外省籍员工,根据工作实际经批准可安排探亲假。员工在探亲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八)脱产学习假

1、员工自己安排脱产学习,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符合企业发展需要,可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学习证明,根据所在部门工作安排休脱产学习假。

2、薪酬标准:

(1)学习期间,按“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标准支付学习期工资,不发放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不享受效益奖、补贴待遇。

(2)执行年薪的领导班子成员,在学习期间,依“同等职位年薪标准的月预发薪金40%”支付学习期工资,并且不享受效益奖及补贴待遇。

(3)连续学习超过十二个月(二年累计学习超过十八个月),公司不发放薪酬、效益奖及补贴,各项社会保险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数缴纳,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账户封存。

第四章 缺勤规定

第八条 旷工及相应薪酬规定

员工旷工时间累计2天(含2天),扣除当月工资的50%,旷工时间累计2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100%,并给予一次记过处分;无故旷工累计10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五章 工装管理

第九条 员工工作期间,需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着工装,未按规定着装,一经发现,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与所在部门的绩效考核挂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中未规定事宜按国家政策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考勤制度范文第4篇

二、考勤对象:镇党委、政府内设机构全体在岗职工。

三、考勤方式:

1、签到制:由党政办确定专人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内设机构(除城管中队外)全体在岗职工每天早晨按规定的上班时间自觉到党政办签到,城管中队中队长在党政办签到,其余人员在城管中队签到。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后不再签到,找人代签和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后上班的,一律按缺席处理。

2、点名制:镇党委书记、镇长或指派党政办工作人员不定期在早上签到时间和开会时进行点名,作好考勤记载。

3.各事业单位的考勤由单位自行决定。

四、请假制度:因事或因病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书面请假,按照请假程序审批后交党政办负责考勤的同志备案,假期结束后自觉销假,不得请霸王假,若遇突发事件,可以按请假程序口头(电话)请假,但返回后必须完善书面手续,不假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请假程序:

1、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中层干部请假由书记审批,书记不在单位,由镇长审批。

2、一般干部职工请假由镇长审批,镇长不在单位由书记审批。

3.事业单位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不在单位由镇长审批。

六、处理办法:

1、党政办负责考勤的同志每天上班时间30分钟后将当天的签到花名册的原始记录交镇党委书记处统一封存保管,每月统计一次出勤情况,在例会上通报后备案。

2、财政所按迟到1次扣2元,病、事假(含探亲假)一天扣去当天的下村补贴4元(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除外),旷工和无故缺席一天扣30元的标准,在发放津、补贴或奖金时扣除,扣除的钱作为财政收入。

3、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照《公务员法》第十三章第八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予以辞退。

考勤制度范文第5篇

一、考勤对象:

参与考勤人员为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路政、运政固定上路稽查人员(不含坐班人员)可以不参加日常指纹考勤,以各自组织考勤为主,但要有考勤登记,以备督查。

55岁以上非领导职务(含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或原任股级干部三年并在50岁以上人员,经本人自愿可不参与日常考勤。但本单位安排的中心工作、会议及有关活动必须参与且列入月奖励性绩效考核。

借出和派出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勤。

二、考勤处罚

考勤与工资挂钩,考勤处罚根据考勤情况,行政编制人员从第13月工资扣除,聘用人员从年底第12月工资扣除,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人员从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三、考勤办法

1、实行指纹打卡签到制度,每日签到一次,上午7:30—8:30为签到时间。因公不能签到者,由股室(单位)负责人填写外出告知单,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报告需注明不能签到的人员、时间、地点和原因,以便督查。既不报告又不考勤视为旷工。

2、考勤签到迟于8:30的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按县政府规定时间执行,早于此时间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玩游戏者等每次扣绩效考核分0.2分,扣金额10元;若被县级以上部门督查到以上行为者,除接受县级以上部门处理外,还需扣绩效考核分10分,扣金额200元。

2、全天未签到的视为旷工(请假和另作出勤登记的除外),旷工每天扣绩效考核分0.5分,并扣金额20元,以此类推。无故缺勤10天以上的,扣绩效考核分10分,扣除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3、会议及重大活动实行签到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一次扣绩效考核分0.5分,扣金额20元,无故缺席者一次扣绩效考核分1.5分,扣金额50元。

4、请销假程序按照局请销假制度执行,会议及重大活动要请假的,必须向会议或活动第一责任人请假,其他人批假无效。

5、考勤实行督查制度,由专人负责不定时督查。督查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办公室人员或股室负责人参加,督查情况由负责督查的领导记载于考勤登记簿。

考勤制度范文第6篇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总监级员工。

三、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四、程序内容

1、出勤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

每天8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9点到下午6点,因工作需要执行晚班和倒班的员工,特别工作制为8:00-17:00或10:00-19:00,此项工作制需要部门经理和CEO的批准后,再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后,方可实施。

2、午休为一个小时(11:30

-

2:00之间任选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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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

均按C类3、迟到计算.

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email给*@*,

人事部会给予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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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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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

l

6、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全勤奖:每月100元,以考勤卡为准.

迟到早退线:

上班9:15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45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10:00),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10:00,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迟到细则: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

9:15-

9:30

到,即迟到

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

9:31-

9:45

到,即迟到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

9:46-

10:00

到,即迟到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

10:00以后,按旷工一天计

注:若9:00-11:00间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

A:

17:30-

17:45

到,即早退

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

17:15-

17:30

到,即早退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

17:00-

17:15

到,即早退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

17:00以前,按旷工一天计算。

7、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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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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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8、考勤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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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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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范文第7篇

为了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使教师有一个紧迫感、时间观、爱岗敬业,为学生作表率,使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井然、活而不乱,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素质教育,结合中心校管理办法以及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请假类别及期限

1、事假:本人确有要事须离职者,可给事假1—3天。

2、病假:本人因病不能工作者,必须请假治疗或休养者可给病假1—5天。

3、婚假:(1)本人结婚,期限按上级规定核准;(2)子女、弟妹(含内弟妹)结婚的可给3日假,若延期者,须办理请假手续,延期时间以事假论。

4、丧假:本人直系亲属,指祖父母(包括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包括外曾祖父母)、父母(包括岳父、岳母及太岳父、岳母)、弟妹、兄弟((包括内弟兄弟妹),可在5日内给假,配偶丧多给2天,因故延期者需办理续假手续,延期时间按事假论。

5、产假、护理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引产经查实,给1天护理假。(计生部门通知)

6、竖造假:本人竖造(立柱、打板)可给假2天,踩大门和搬迁一同进行者,给假1天,单者不给假,因故延期者,须办理请假手续,延期时间按事假论。

7、特假:指婚假、丧假、产假、考试:升造过关(路途为事假)。

注:(1)特假在法定假日、双休日、寒暑假期,不补假。(2)特假一次性给假,不零星累计。(3)一学期除上述特假外,每人给予一天特假。

二、请假手续

1、凡教职工请假,必须先办理手续,凭假条为证。假条必须本人书写,不能他人,1日内由当日行政人员核准,1天以上3天以内一律由校长核准,3天以上由镇中心校人员核准。

2、假条一律交当日行政值日,以便登记,无假条者,按缺席论,确因急事、急病不能请假可托人当天办理,如果当天不办理手续而造成耽误课程或其它工作者,补假无效,按旷课论。电话请假一律无效,按缺席处理。

3、请假期间提前返校者,应向核准人员销假,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者,必须事先办理手续。

4、未经请假或批复而自动离职,或逾期未续假均以旷课(工)论。

5、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工作,由请假人作出兼代人员安排,复式的形式不算数,且在请假条上注明安排情况,当日请假节次,兼代人员补助15.00元,公假课程由教导主任安排,且发给代课补助费15.00元。一般病假的工作按事假论。

三、请假、缺课、迟到、早退、失误、失职(行政人员)的有关规定。

1、特假:在规定期内的奖金、工资不受影响,规定外的时间(续假)按事假论,提前返校者,按改上本人课给予每节课10元的补助。

2、事假:当月累计,按节次论处,当日每节扣款8元,2—3天每节扣款15元,3天以上每节扣款15元(不包括3天)。

3、病假:(1)因重病进住镇级或以上医院者,半月内不扣工资、不算满勤,半月以上从工资中扣除活津贴,作为本人工作安排补助费(必须有请假条,医院证明、出院结算单否则按事假处理)。(2)一般病假以事假论。(3)请假到外地检查治疗者,无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证明书、化验、透视照片、B超、CT检查等,(必须有两样以上证明),医院建议住院治疗按事假论,检查无病者,也按事假论。

4、旷课(工)、迟到、早退

1)旷课(工),每节扣工资40元。

(2)迟到,以铃声为准,铃声响后未到所上班级教室门口,每迟到一次,5分钟以下(不包括5分钟)者不扣款,只计次数;5分钟以上(包括5分钟)、10分钟以下(不包括10分钟)者,扣工资2元;10分钟以上(包括10分钟)、15分钟以下(不包括15分钟)者,扣工资5元;15分钟以上(包括15分钟)者,扣工资8元,因迟到不上课者,按缺2节课论处,单累并罚,且月底累计上报,期末累计达3次或以上者不得全勤奖,20分钟以上(含20分钟)视为旷课一节。

(3)早退,每早退一次5分钟以内(不包括5分钟),不扣工资,只累计次数;5分钟以上(包括5分钟),视为缺课一节,每月累计达2次者,视为缺课2节,其余类推(体育课也不例外)。

(4)迟到、早退

A、未打上课铃前,有课教师必须赶到教室门口,上课铃响后,立即进入教室上课,体育课整队上课,否则视为迟到一次,行政值日有课,可在教室外观察1分钟左右,行政值日进入教室上课,迟到者,必须向当日行政值日报告,以便确定迟到时间,报告后,再进行上

课,下课后报告不算数,否则视为旷课一节。

B、下课铃响后,上课教师方可离开教室,否则视为早退。

C、中途离开教室,视为缺课一节,特殊情况(突发疾病就诊、上厕所、急事处理,5分钟之内)除外,若寻找借口在教室外逗留者,视为缺课一节。

D、调课,未经学校同意而擅自调课者,经查实,双方按缺课论。因考试或测试需要调课,必须经行政同意方可调课。

7、代课人每节补助15元。

四、值日失误与行政失职

值日教师必须按教师值日要求履行职责,未按值日要求履行职责的,每人每次扣工资8元;行政值日未按行政值日要求履行职责的,扣工资10元。

五、上述情况,不论是行政值日发现,还是其他人检举的都按规定处理,但检举情况必须核实,且核实时检举人必须当场作证或写出书面材料,情况属实者,发给检举人(非值日)奖金5元,被检举人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另外罚款10元;属污陷他人者,除责令被检举人改正外,本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

六、其它

1、遇学生问题(如打架斗殴、吵骂、损坏公物等)不过问处理者,每次扣工资20元,年终考核时德勤两项视为不合格。

2、学校遇有重大事情,特别是有人到校扰乱秩序,破坏设施时,听到通知不参加制止处理者,根据具体情况扣取不同数额的工资,其中行政人员(包括工会负责人)每次扣取工资100元,教师扣取工资80元(无法参加者除外),年终考核时德勤两项视为不合格。

3、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能按要求完成或拒不接受者,每次扣工资20元,年终考核时视为合格以下。

七、每次扣款从当月工资中扣取,各种扣款作为集体奖励资金。

八、班主任按要求完成任务,每月补助按绩效办法兑现。

九、保安、宿管,有事必须向行政人员做出请假手续,行政值日做好登记,按合同连续旷工1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终止合同。

考勤制度范文第8篇

一、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工作时间不变,下午2时至5时)。

二、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特殊情况,以局机关交通车到达时间为准),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三、劳动考勤实行签到制,签到时间为上午上班15分钟内,下午下班15分钟以前,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签到,主任不在由劳资干事负责签到,员工因公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应提前告之办公室,并于下一个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签到说明书》,说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办事地点,由股室负责人签字,报办公室留存。各股室负责人对考勤工作实行监督,每月初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四、上班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旷工一天除扣发当天的工资及补贴(包括津补贴及福利待遇)外,并处以日工资两倍的罚款,以此类推。

五、请事假,应提前一天填报《请假条》,特殊情况,事后应补办《请假条》,事假一天以内报请股室负责人批准,二天以内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报请局长批准,批准后的请假单必须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六、年休假须办理休假手续,各部门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人员休假,休假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外出休假人员,要告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休年休假,必须报请局长批准,休假手续必须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七、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事前必须办理手续,由本人书面申请,经股室负责人审核,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休假,特殊情况,必须先请示同意后才能休假,事后必须补办休假手续,休假手续交办公室登记备案,待遇按国家和市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八、无论何种休假,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到办公室进行销假,因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

九、生病住院人员,必须有县以上医院的住院证明,由股室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住院治疗。特殊情况,先请示同意,后补办手续,工资待遇(此处讲的工资为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不包括津补贴等其他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条例发放: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4、工作人员身患癌症、工伤、重性精神病除外。

十、年终考核时,全年事假累计未超过12天(含12天)的,除扣发实际天数工资外,奖金及所有福利待遇全额发放;全年事假在12—18天(含18天)的,除扣发实际天数工资外,奖金及福利待遇按80%发放;全年事假在18—24天(含24天)的,除扣发实际天数工资外,奖金及全年福利待遇按60%发放;事假在24天(不含24天)以上者,除扣发实际天数工资外,还要扣发全年奖金及所有福利待遇,并取消参加全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十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次年的统一津贴按80%发放;因犯错误受处分期间,按有关规定年度考核不评定等次的,统一津贴按80%发放;受刑事处罚在处罚期间只发放生活费,停发统一津贴。

请    假    条

          :

我因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假    天,请批准。

请假人:         

批假人:         

年     月     日

未按时签到说明书

我于     年    月    日到              办事,未能按时签到,请核实。

未按时签到人: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请    假    条

          :

我因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假    天,请批准。

请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