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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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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全面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年,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关键年。根据《艺术馆改革方案》要求,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人员素质,强化管理与服务意识,为单位各部室提供全方位的行政、后勤服务,全面提高工作质量,为艺术馆的工作上水平做出贡献,为艺术馆的全面工作保驾护航。

二、加强办公室人员的队伍建设:

努力提高办公室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强化服务与管理意识,明确分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使我馆的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认真学习各种深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定期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学习岗责。

2.、继续做好单位的财产登记工作,解决各部室工作人员的办公室的问题,使每个人都有一个办公的地方,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3、在分配好各部室工作地点的前提下,和各部室做好协调工作,重新划分卫生区,责任到部室,办公室成立卫生检查小组,负责定期对其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4、认真做好签到考勤工作,为评定绩效工资、年终考核等提供详实的依据。

5.、图书室管理人员要发扬创新精神,以高质量的服务,为全馆人员提供良好的借阅的环境,做到借有登记,还有日期。

6、完成全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和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定和评聘分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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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财务报账人员严格遵守财会制度,及时报表,做好领导的参谋,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并做好全馆人员的工资发放、调整和提高职补等工作。

8、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室人员要有严格的组织性、责任心,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上级机关及外单位来电文,做好文件的传阅、收回、定其归档和整理立卷工作。

9、认真做好馆务会、全馆人员会议以及由馆组织的大型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10、每年对全馆退休人员进行至少一次的走访慰问活动。

11、加强单位人员的用水、用电管理。

12.、完善本单位的报纸、刊物、信件的收发和管理工作。

13、对上级领导和外地来宾,做接待工作,使其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14、加强单位办公区域和家属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健全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规章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确保安全。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办事效率。

人事部门是每个单位的一个重要部门,人事工作是每一个单位的重要工作。人事工作做的好与坏,从小的方面来说关系着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从大的方面来讲则关系着整个单位能否不断向前发展。如果对相关的政策法规把握不准,就会给职工利益造成损害,就会阻碍整个单位进步。因此,学习好、掌握好国家和地方相关人事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尤其重要。一年来,我们在工作中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以及人事工作的性质、任务,持续不断地加强国家和地方关于人事人才工作的各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学习,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强基层单位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加强各单位人事干部的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的学习。针对各单位人事干部的实际情况以及一些相关的新的政策法规的出台,我们既注重加强对他们平时的业务指导,同时又组织他们参加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学习班。12月上旬我们组织了一期全局人事干部的劳资业务培训班,邀请市人事局、劳动局等部门的相关领导讲解关于工资政策、职称申报、劳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素质,使他们在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政策,做到学政策、懂政策、按政策办事,为他们今后在工作中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失误,大大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打下了基础。

二、做好工资调整、福利待遇、职称申报、离退休等各项工作,增强服务意识。

我们始终坚持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指导思想和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努力为基层单位和全局职工服务。一年来,我们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部门的支持,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及时为职工办理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各项工作。一是完成了职务晋升工资调整工作。对今年全局范围内职务晋升的同志的工资进行了调整和审批,共计16人次;为9名职工办理了转正定级手续;为7名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了上编增资、社保等手续,二是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我们根据相关政策,为符合规定的干部职工办理各类职称申报工作。今年,我们共组织3名符合条件的职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名符合条件的职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认真组织了全局初级技术职称评聘会,对36名符合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的职工和22名已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工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按工作程序予以张贴公示。三是认真搞好退休人员的工作。今年我们为24名已达退休年龄的职工及时办理了退休手续,为死亡职工家属发放遗属生活补助费。四是搞好劳保用品的发放工作。为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我们共为职工发放劳保用品650套。

三、继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全局人事人才工作全面发展。

人才问题是一个单位发展的关键问题。一年来,我们始终围绕“人才强局”这个发展战略,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把握新要求,认真做好我局人事人才工作,努力形成育才、引才、聚才的良好环境。一是抓好人才培养工作,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今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我们特制定了《**市公路管理局职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有计划地培养人才,进一步规范全局职工学历教育管理,不断提高职工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加强科技队伍建设。二是抓好人才引进工作。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人才战略和《**市公路管理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实施办法》,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单位引进急需人才。今年我们共引进了7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3人,为我局事业发展积累了人才。三是用好人才,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环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单位干部人事分类管理体制,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为加强人才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们和总工办一起制定了《**市公路管理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全局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管理、考核考试、继续教育、流动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详细的管理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制度,根据岗位设置和考核情况,从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中择优聘任。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低职高聘,也可以高职低聘,打破专业技术职务 终身制。同时,根据形势发展,从我局实际出发,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进行了相应的提高。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使我局的人才工作做到引得进,留得住,用的好,逐步建立一支专业结构比较合理,整体素质基本适应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四、搞好内业管理,做到各项基础性工作及时、准确。

科学的管理是单位形成整体优势、发挥最大效率的重要手段。一年来,人事科把工作计划纳入科学管理之中,做到工作月月有计划,事事有安排,现任目标明确,分工合作,齐抓共管,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要求来开展,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一是按照市人事局的要求,从科学管理的角度出发,对全局各单位的职工花名册、劳动工资台帐、人员编制手册、工资基金手册和社保手册等进行了重新整理和工作核查,工资实行微机化管理,月报、季报都做到上报及时、准确,组织各基层单位完成了20xx年度的劳动年审工作和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二是为切实掌握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今年我们组织基层单位劳资员对全局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将摸底资料进行了汇总整理。其他基础性工作也做到认真办理,及时解决。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今年我们完成了人事档案的再清理。主要是做到各单位一般干部和职工的个人档案按单位进行分类存放,做到归属清晰,内容完善,同时建立好档案目录,做到查阅迅速、便捷高效。对不纳入个人档案的其他人事资料,按年度进行整理存放,编写好目录。建立起了规范化的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制度化。

20xx年是我国“xx”规划的开局之年。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壮大人才队伍,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完善用人机制,发挥人才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我局人事人才发展,20xx年人事科将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市局领导和上级要求,完成好20xx年的各项工作;

2、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干部的管理工作,建立规范准确的人事基础资料信息库,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继续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特别是高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工作,为专业技术人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年,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关键年。根据《艺术馆改革方案》要求,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人员素质,强化管理与服务意识,为单位各部室提供全方位的行政、后勤服务,全面提高工作质量,为艺术馆的工作上水平做出贡献,为艺术馆的全面工作保驾护航。

二、加强办公室人员的队伍建设:

努力提高办公室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强化服务与管理意识,明确分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使我馆的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认真学习各种深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定期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学习岗责。

2.、继续做好单位的财产登记工作,解决各部室工作人员的办公室的问题,使每个人都有一个办公的地方,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3、在分配好各部室工作地点的前提下,和各部室做好协调工作,重新划分卫生区,责任到部室,办公室成立卫生检查小组,负责定期对其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4、认真做好签到考勤工作,为评定绩效工资、年终考核等提供详实的依据。

5.、图书室管理人员要发扬创新精神,以高质量的服务,为全馆人员提供良好的借阅的环境,做到借有登记,还有日期。

6、完成全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和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定和评聘分开工作。

7.、财务报账人员严格遵守财会制度,及时报表,做好领导的参谋,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并做好全馆人员的工资发放、调整和提高职补等工作。

8、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室人员要有严格的组织性、责任心,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上级机关及外单位来电文,做好文件的传阅、收回、定其归档和整理立卷工作。

9、认真做好馆务会、全馆人员会议以及由馆组织的大型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10、每年对全馆退休人员进行至少一次的走访慰问活动。

11、加强单位人员的用水、用电管理。

12.、完善本单位的报纸、刊物、信件的收发和管理工作。

13、对上级领导和外地来宾,做接待工作,使其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14、加强单位办公区域和家属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健全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规章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确保安全。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3 — 0066 — 02

事业单位在日益发展中,体系制度、人才任用都向着更加健全全面的方向进步,但是唯有档案管理似乎在几年内都很少明显的变动,很多人认为档案管理工作简单、创新性小,所以事业单位本身也没有投入太多的精力在档案管理方面进行改革,但是我们不难发现近年来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问题层出不穷,而且很多问题都是历史遗留的,一直没有改进,所以档案管理一直没有进步,也没有好的发展。

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范围

第一部分是行政档案管理。这一部分档案中涉及到上级下发的文件,本单位发出的文件,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等,还有一些信函、会议记录等,这一部分的档案属于行政范围,是事业单位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对于上级的档案文件一般会下发给部门进行学习贯彻,比如针对十的召开,开展一些关于学习十精神的演讲比赛或者相关活动的通知等都属于上级文件;本单位的文件比如说针对上级文件我们单位自己将要组织什么样的对应活动,或者为了提高单位工作人员的素质,促进工作更好地开展,单位进行一些诸如演讲之类的比赛,这都是本单位的一些行政档案。工作计划或者总结之类的内容是总体衡量一个部门、一段时间工作得失的一个标准,各单位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不定时间的要求部门编写工作总结或者针对前一阵的部门发展撰写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这是让部门工作不断完善、不断进步的一种方式,也是我们事业单位行政档案的一部分,还有一些信函会议记录,这都是对单位发展的一种监测监督。

第二部分是人事档案管理。这里面的内容是每一个在编人员的全部档案,包括在编人员的基本信息,在编人员受到奖励处分等信息。人事档案是对每个人来说最重要的物品,个人要晋职称、转调或者一些行动都需要个人档案作为支撑。如果没有个人档案,或者经查有不属实的地方,这些行为都将视为无效,所以个人档案也受到每个人最大程度的重视,以至于很多时候当我们说起档案,一部分人仅认为是个人档案。

第三部分是财务档案管理。事业单位不同于行政单位,所以财务管理档案也与行政单位有着很大的差别,财务档案中包含有日常的财务支出凭证,每一次财务支出的目的、用途、金额等内容都要做好全面的记录,也要有相关的发票等作为支出用途的依据;还有各种财政收入,每一笔款项从何而来都要做好详细记录;对年度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等工作做好存档,是下一阶段开展财务总结预算工作的依据;年度季度的财务分析报告也是财务档案的重要内容,通过财务分析了解财务使用效率,还有诸如缴纳的各种社会费用、收支的立项计划和执行情况等,总之,单位的一切财务支出由财务部门进行的整理分析都是事业单位的财务档案。

第四部分是业务档案。这里主要内容就是业务学习、业务考核、业务会议记录等内容,像现在每年都会进行的事业单位招考就属于业务范围,考试所使用的大纲、教材、参考资料等都是业务档案,还有单位组织进行的业务培训,因业务需要采购的图书杂志等这些资料、材料都是业务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这些属于业务范畴的工作内容,有关资料的记录就是以后类似工作的一个依据参照,所以这类资料同样属于档案管理的内容。

二、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问题

首先,档案管理混论,没有形成有效合理的管理方案。档案作为一个人最为重要的证明,很多单位对其重要性并没有认识到。很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混乱,比如说我们现在每年都会有地方的事业单位招考,这时候大批的人才被招进事业单位,但是问题在于很多单位并没有及时地进行档案整理存档。在一些大的单位这种现象还稍微好一些,对招进的人才能够及时了解调查,然后把档案整理归类存档;一些小的单位或者地区比较偏远的单位,这样的存档管理就比较懈怠,混乱的情况也就时常存在。

其次,档案管理员素质不高,缺少专门的档案管理专员。档案管理看似简单,其实蕴含着丰富的学问,但是现在我们看来,很多的事业单位没有专门从事档案管理的专员,在进行事业单位考试的时候档案管理员一栏的专业限制很多都是不限,而且大多数事业单位没有意识到应该派专门人员从事档案管理,更有甚者很多单位派一些退居二线年龄较大的人员从事档案管理,所以很多情况下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素质较低,缺少专业性。

第三,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落后,并且缺少科学性和技术性。现在单位发展注重效益,办公室、财务部才是主要的改革发展部门,大部分单位都忽视了档案管理部门的制度改革。一般人会认为,档案管理就是简单的存档调动,但是档案管理的过程步骤却是非常重要、周全的,一个环节出现错误就有可能让档案不翼而飞,给个人造成极大的损失。另外,档案管理信息化差、科技性差,科学技术在各行业都有应用,但是在事业单位的管理部门却没有很好地利用起来,档案入网、跟随记录这些都没有做到位,所以庞杂的档案也就得过且过地管理着,没有形成很好的制度体系。

第四,对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没有认识到位,思想态度懈怠。档案分为很多不同的类型,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范围也比较广泛。从宏观来说,涉及到国家政府部门的文件方针;从微观来说,有各自单位的文件和人事档案。国家政策方针关系到国家发展前途的策略,虽然有一些不是绝密文件,但是重要性一样不能小看。就个人来说,每个人的档案就是自己人生经历的一个证明,如果这个证明出了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档案有着其他文件所不具有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但是很多的单位并没与对此有所重视。笔者认为态度决定一切,正是因为单位中没有人足够地重视档案的重要性,所以档案管理才会一直比较松散,制度化、信息化一直得不到落实,这样就使得档案工作长期处在被忽略的状态下,工作人员也是应付了事,长此以往档案管理就会陷入混乱,文件丢失、秘密外泄,这样不可想象的严重后果总有一天也会接踵而至。

三、如何促进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更好发展

(一)加强制度化管理,促进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有序发展

“档案管理是整个行政事业单位协调、有序、高效运行的有效保证。”〔1〕制度是任何单位正常运转的保障之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同样的,要保证档案管理的有序进行也必须进行一些制度化的管理控制。首先,对在职人员的档案管理应该认真整理,按照单位的要求根据不同的类别分类整理,方便以后查找,对于一些新进人员的档案应该及时记录,对于一些将要退休人员的档案应该按照程序整理归类。其次,对于一些转调人员的档案,应该制定严格的提取档案,转走档案的转接制度,保证档案在转接过程中没有中间漏洞,不会因为中间环节没有监管到造成档案的遗失。档案整理应该按照编号分类放好,对于一些借出的档案应该记录清楚,对借出时间、归还时间做出整体细致的记录,归还后应该按照原来的分类检查清楚后放回原处。档案归还时应该检查好档案内容,对于一些私自涂改方案的行为必须追究法律责任,用严密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法律规范,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二)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提高档案管理质量

管理人员的素质是档案管理好坏的重要决定因素,如果一个单位派遣专门的人员管理档案,加上完善的制度,档案管理自然也就成为单位上下重视的问题之一。在招聘的时候,事业单位应该注意档案专门人才的招聘,只有用专门人才才能保证档案管理的专业化;另外,单位人员在安排岗位时,要认识到档案管理的职位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胜任的,要选择接受能力强、逻辑能力强的人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档案管理的有序运行。比如说,档案一般是纸质的形式存在于档案馆内,我们在进行档案管理的时候要注意室温、防潮、防虫,这些工作都应该由专业人员从事,明确了解用量、用度保证档案的质量和安全;如果用一般人员从事档案管理,很有可能会忽视这些情况,造成档案损失,因此提升档案管理员的素质是十分必要的。

(三)增强档案管理的科技性,让档案管理与现代科技接轨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运用使档案信息管理逐渐迈入了现代化管理的殿堂,也为档案信息管理的完善和发展创造了契机。”我们应该注意让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入网,并且单位之间可以结成全部事业单位的整体档案网络,这样也可以避免一旦档案遗失造成的一切工作不能运行的问题,也让档案有一个备份,这样也可以方便单位之间的人事调动档案转接。类似条码扫描、影像扫描之类的仪器设备都可以根据实际应用在档案管理中,为档案管理提供健全的设备仪器,方便档案管理也增加管理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比如,现在很多企业投资让云技术进入档案管理领域,为档案管理提供了一种新的管理方式,大大提高了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这为我们档案管理提供了一个新的借鉴,科技进入档案管理是一个发展趋势,只有把科技与档案管理良好的结合才能促进档案管理的优质发展。

(四)提高思想意识,重视档案管理

各事业单位尤其是单位领导应该做好带头表率作用,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把档案管理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一环,尤其是一些重要档案的管理要纳入日常的工作议题中。在办公会议上,应该适时对档案管理的方式方法、遇到的问题等内容进行讨论,共同解决问题研究方案,把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放在与其他工作平行的位置上。可以成立专门的档案管理负责领导班子,定期对档案室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提高管理的一些可行性方案,领导应给与足够的支持与肯定,加强档案室硬件管理,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作出考核评定,在全单位树立起重视档案管理的意识和作风。

我们通过上文的分析,首先找到了档案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并不是太大的问题,但是时间太久又迟迟没有改进所以改变起来会有一些阻碍,但是我们根据这些情况提出了建议措施。如果事业单位能够进行一番大刀阔斧的改革,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会有一次大的进步,也可以为以后的档案管理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和基础。

〔参 考 文 献〕

〔1〕安晓莉.试论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建设与发展〔J〕.现代商业,2011,(18).

〔2〕史毓,王爱珍.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J〕.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1,(06).

〔3〕程巧玲.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1,(20).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财务方面

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局机关及教育系统的各种经费预算;局机关工资正常发放和工资套改工作,招生办及人事股的招生报名收费工作;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套改和医药费及时报销工作;春季学期免学杂费资金、补助公用经费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及时发放及内审工作;在工资发放、职工差旅费报销、公务业务经费的审核报销以及各项专款的拨付过程中,做到认真审核把关,没有发生大的差错。

(二)工程建设方面:

一、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中小学校排危工作,2009年起建立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是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举措。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建立对于排除我县D级危房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巩固“两基”成果,促进全县教育健康发展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机遇。2009年主要完成2009年下达危改项目,总资金360.37万元,涉及20个项目学校,在项目管理上大部分由中心校和中学校长直接参与管理,现这些项目已全部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大部分决算审核工作已完成。2009年至2009年总的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在今年7月13日至7月23日省审计厅对我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下达、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2009年至2009年中央和省级计划安排指令性项目51个,排除危房11457平方米,投入资金988.77万元。

二、“世行”项目

由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支持的“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经过几年的实施,现已全部结束了。我县“西发”项目还款期为20年,其中执行期5年,宽限期8年。我县获得额度为109万美元的贷款,按照要求以不低于贷款总额的0.5提供配套资金,额度为52万美元,以规定中美元对人民币的计算汇率为1:8.25来计算,本项目共有资金1287万元人民币。我县共有4个项目乡镇,分别是永春乡、白济汛乡、叶枝镇、塔城镇。我县的项目包括改善学校设施、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学校设施包括土建采购、设备采购、图书采购和课桌椅采购;加强行政管理包括学校发展计划、校长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和信息系统的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包括学双语教师培训、复式教师培训、计算机培训、实验课教师培训、图书管理人员培训等内容。

目前我县的14所学校的土建项目,已全部完工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为8251平方米,总投资为744,2292.55元人民币。信息技术管理设备采购由省项目办2009年统一采购,我县已将下发的办公设备按计划和要求分发到项目学校。图书及课桌椅采购,2009年按规划已配了部分课桌椅,其中:课桌椅700套,学生用床1200张,费用为300000元课桌椅采购用配套资金支付。去年10月份我们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采购了书架和仪器柜各200套,已全部按规划分配到相应的项目学校,图书和仪器由省项目办统一采购,现在已全部按规划分配到各项目学校。到目前为止我县共完成1501人次的培训,共产生培训费用736965元人民币。

三、校安工程情况

(一)、校舍排查鉴定及学校建设规划工作

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排查鉴定工作严格按照《**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校舍排查鉴定实施细则》的要求,成立了**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于2009年8月7日成立专家组开展排查和鉴定工作,并对部分需要现场排查和鉴定的学校进行现场排查和鉴定。在建设局、教育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水电局、气象局、消防大队、各乡镇中心校等单位的共同努力奋斗下,2009年9月30日全县共完成排查和鉴定学校380所(不含幼儿园),993栋单体,面积212856.86㎡,其中A级10336.14㎡、B级95562.75㎡、C级25228.44㎡、D级81729.53㎡。现校舍排查和鉴定工作已全面完成。按照《**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排查和鉴定结果,考虑我县城镇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与中小学校点撤并、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和校园规划相结合,与中小学校舍标准化相结合,立足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局长亲自指导编制了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

根据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全县长期保留1所进修学校和6所中学:**县进修学校、**县高级职业中学、**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

全县长期保留22所完全小学:**镇完小。

中期保留58所小学:各乡镇村中心小学(除去长期保留的各乡镇完小)。短期保留78所小学:当前各乡镇无法撤并的校点。当前撤并211所小学:各乡镇校点。

布局调整规划实施后,全县共有30所学校(教师进修学校1所、高级职业中学1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4所、小学22所)高级职业规划在校生1150人左右,完全中学规划在校生3000人左右;初级中学规划在校生8000人左右;小学规划在校生14000人左右。全县共规划撤并学校351所(初级中学4所、小学包括校点346所)。

根据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针对不同情况,对我县中小学当前撤并的211所学校校舍的危房不再改造,确保拆除不再使用,D级危房面积统一并到所并入的长期保留学校进行规划;对短期保留的79所学校校舍危房进行适当加固,确保学生安全,D级危房面积统一并到所并入的长期保留学校进行规划;对中期保留的61所学校校舍危房采取维修加固、改造加固,无法再进行加固的危房,为确保师生安全,拆除后新建和建设为适用的简易房,D级危房面积统一并到所并入的长期保留学校进行规划;对长期保留的30所学校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对须维修加固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D级危房拆除后,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原则,把被并入学校的危房面积统一规划重

建,学校布局调整后,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再规划新建。全县中小学共规划改造加固涉及87所学校,237栋单体,建筑面积为92982.77㎡,计划总投入资金7438.62万元;规划新建涉及30所学校,129栋单体,建筑面积125090㎡,计划总需投入资金17022.4万元;现规划方案已通过市、省专家组的评审。

(二)、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数据信息采集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按《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及“校安工程”数据采集指标体系》的要求,学校基本情况数据、学校校园和单体建筑的照片及视频、校舍排查鉴定资料、学校规划等资料都要录入到网络系统中,此项工作占用了我们大量的人力物力。目前各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排查鉴定和规划的录入工作已完成。基本数据汇总和校对已完成。

根据**县中小学校总体布局规划,及(云校舍安全办[2009]12号)文件的要求,2009年要完成加固、改造与重建工程总量的30%;2010年完成加固、改造与重建工程总量的70%;所有加固、改造与重建工程要在2011年2月份接受省的验收,6月接受国家的验收。2009年我县校舍安全工程规划排除危房12953㎡,我县已完成13909.86㎡(其中拆除保和镇完小11号房、拖枝完小09号房、塔城中心完小10房、永春中心完小09号房3541.2㎡,各乡镇校点撤并后停止使用10366.66㎡);规划新建项目中永春乡拖枝完小学生宿舍楼已开工正在建设,永春乡拖枝完小学生食堂、永春中心完小学生宿舍、塔城镇中心完小学生宿舍、康普乡中心完小学生宿舍、中路乡中心完小学生宿舍,已完成地勘、图纸设计、审图、预算等工作,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

(三)档案管理工作

根据《**省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施行)通知〉的通知》(迪校舍安全办[2009]02号)文件和《**省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室对〈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迪校舍安全办[2009]13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程档案,规范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程档案建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把每一所学校、每一座建筑,都按要求建立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形成全县完整的、系统的中小学校舍安全档案,并要在档案室安装摄像头,省校安办对县及档安室实行全程监控。目前,档案室建设和档案的收集、整理、检查工作正在进行。

(四)新农村卫生校园规划;

(五)中小学校舍基本信息调查情况填报;

(六)中小学校舍规划的进一步完缮;

(七)寄宿制项目的资料和图片的完缮;

(八)2001年—2009年完成的所有项目的完工图片的报送工作;

(九)做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世行贷款”项目的月度季度进度报表和年度计划报告,完善了项目档案资料。

(十)完成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积极配合其他股室完成好相应的工作。

二、2010年度工作计划

(一)财务方面

配合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处理好报帐业务,认真做好工资发放、职工差旅费报销、公务业务经费的审核报销。处理好教育专项资金预拨决算和各种项目的报帐工作。进一步确保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报销门诊、住院医疗费不发生差错。

(二)工程建设方面:

1、做好“校安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校安工程是一项长期而繁杂的工作,不过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我们定会努力把它做好。

2、做好各种项目的进度报表和年度计划报告。

3、做好各种项目的申报工作。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人才工程建设

调整充实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并下达人才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做好国外智力引进申报工作,上报市人事局国外智力引进项目3项。外出招聘人才10次,为企事业单位引进了一大批急需人才和紧缺人才。完成从工人、农民中选拔初中级职称人才1100多名,组织三支队伍(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培训3806人次。组织开展“重才单位”及第二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才评选工作。认真做好人才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全县人才数据库入库人员累计有19500名,全年新增人才2104名。

2、市政府下达我县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⑴就业与培训

全县净增就业岗位2213个,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198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39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713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723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380人,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4310人。

⑵社保扩面与基金征缴

出台《*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全面推进“五费合征”工作。养老保险净增扩面人数5990人,累计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44543人,基金征缴12104万元,征缴率达98.8%。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净增3368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扩面考核任务,征缴医保基金4267.33万元(应征基金4311万元),基金征缴率为99%。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2067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281.95万元。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7759人,累计参保39862人。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5431人,累计参保10224人,年内有61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结余基金428万元。

进一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完善社会化管理方法。组织企业退休人员资格认证6862人次;为5653名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及时送上春节、老人节慰问金。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工作进展顺利,年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100%,社区管理服务率达90%以上。

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出台实施《*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年内共有3426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⑷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享受待遇标准,今年新增参保人数为820人,累计有3000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被征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险。

⑸职工维权与欠薪治理

完成劳动保障书面审查1602家,向省总队上报我县劳动保障诚信A级单位85家。受理劳动行政执法案件202件,已办结199件,结案率98.5%,涉及职工1150人,为职工追回工资、押金等294.52万元。参与处理突发事件21起,涉及民工785人;实施行政处罚9起,清退童工6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1.8%。

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按照“六到位”要求,完善了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机构建设,并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时补充调整。

二、各项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优化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不断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完成人力资源市场和办公场所迁移工作,基本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招聘场地小、安全隐患多、现场人员拥挤的问题。全年举办人力资源交流大会11次,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两次,有6*家用人单位进场登记招聘,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0445个,网上免费信息736条,求职者应聘报名5095人次。

2、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重新核定行政、事业编制。全面完成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完成了全县乡镇(街道)机关“三定”方案的批复。对全县事业单位分类上报情况进行了汇总,对243家事业单位的职能和依据进行了复核。加强编制人员台账管理,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变动登记表。认真进行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应年检单位155家,完成年检154家,年检率99.35%。

3、稳定推进事业单位改制,不断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县良种场改制方案获得大多数职工的支持,改制工作平稳推进。加强公务员的能力培训,完成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培训考核98名。组织2256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程的培训考核,其中有从农民选拔培养的乡土人才1004名。完成教育局等九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具体方案审批。加大从实用型人才中选评专业技术人才的力度,有1569名实用型人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培养高层次人才80名。评审通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15名,其中高级职务78名,中级职务162名。

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006年度考核审核工作,全县参加考核单位234家,工作人员7358人,其中实考人员7044人,确定优秀等次944名,称职合格59*人,不称职不合格3人,未定等次190人(其中试用期人员184人)。办理新录用公务员47名,其中公开招考录用公务员18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4人。

切实做好企业干部稳定工作,建立了企业干部例会制度。对全县95名企业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春节慰问金每人1200元,为其中10名相对困难的人员安排了困难补助每人600元。

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套改工作,其中参加机关工资套改1854人,参加事业单位工资套改5742人。调整我县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700元。组织了57名优秀公务员的健康休养和7600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健康检查。

4、围绕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再就业工作。调整政策,创新机制,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放宽享受培训补助农民的年龄,改进培训补助办法,明确培训重点,提高重点专业培训补助标准,加大特殊人员、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从多方面促进我县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完成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380人。走出本地,开展异地培训,根据我县居民到外地开办超市较多的情况,在常州、昆山两地同时举办了超市经营管理培训班,共有434名在苏州、昆山、常州和无锡等地的“*超市”的业主和管理人员参加了创业培训。

认真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出台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办法、小额担保贷款办法及操作实施细则和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确定办法等一系列就业再就业配套政策。全年共办理再就业优惠证2836人。通过开展再就业援助和鼓励扶持灵活就业、举办再就业专场招聘会等活动,帮助392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审核44人,审核发放从事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56人128.73万元,审核企业社保补贴96家81.21万元。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出台了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会,确定白洋街道下王宅社区、壶山街道塔山社区、熟溪街道溪南社区为试点社区。切实帮扶城乡困难人员特别是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实现就业再就业,制定“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办法,全面开展“零就业家庭申报”和申领社保补贴的“4050”人员就业状态确认工作,积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

5、出台实施“五费合征”,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4052人,其中缴费人数35878人,中断1458人,离退休6716人,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720万元,支付7341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2415万元。医疗保险参保单位409家,参保职工29833人,比去年净增3192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扩面考核任务。征缴医保基金4267.33万元,基金征缴率达99%,其中:统筹基金2123.25万元,个人帐户基金1785.69万元;支出医疗费用3048.02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9501人,比去年净增17028人,基金收入664万元,支出52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477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825人,基金收入88万元,支出60万元,基金累计结余428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3800人。

6、宣传实施《劳动合同法》,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精心部署,制定宣传实施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劳动合同法》。聘请法律专家开设《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企业主参加《劳动合同法》培训。全面开展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年检)工作,审查用人单位1602家。开展了上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评出劳动保障诚信A级单位85家。积极开展日常巡视监察,专职劳动监察员共检查用人单位496家;开展了工资支付、清理非法职介、小企业、小作坊劳动用工情况、非法使用童工、建筑行业劳动用工5次专项监察;实施行政处罚9起;查处清退童工6名。受理办结劳动争议案件134件,已结案133件,结案率99.3%,涉及劳动者240人,申诉标的452.35万元。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2家。办理工伤认定2780件,其中发放工伤认定书778件,组织伤病残鉴定210人。

7、狠抓“两项待遇”落实,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全县现有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2850人,73个机关部门和县属事业单位都建立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小组和退休干部学习小组,有27个单位建立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小组)。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也相应得到提高,从“两项待遇”检查抽查情况看,满意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三、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建章立制,从进一步梳理服务办理事项,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提升服务入手,狠抓工作人员作风、学风建设,在全面提高全体干部作风建设的同时,认真完成“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行动的难题破解工作。

积极开展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和“创业富民、创新强县”双创大讨论活动。以创建为契机,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深入服务对象中听取意见等多种形式,认真深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法,以此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窗口服务。认真开展“三帮扶”结对扶贫活动,为联系的困难农户送上慰问金,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重阳节前夕,还为结对村*镇*村70岁以上的老人送去了慰问品。

贯彻落实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对本局牵头和配合的全县惩防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制订工作计划。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认真清理落实政务公开事项,对各项办事程序、承办科室进行了公开,开通了阳光热线(*)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电话(12333)。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0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协办政协委员提案3件,做到办结率100%,与代表面商率100%。受理办结群众来信187件,办结率达100%,其中要信30件。开展了“慈善一日捐”和献爱心、送温暖捐款。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安全生产、工会、计划生育、政务信息、档案管理、保密工作等,进一步得到了加强。

四、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与不足,如我们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与党和群众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干部结构不尽合理,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服务窗口因人员变动较大,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服务水平有所下降;整个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薄弱,各下属单位办公服务场所分散;改制企业的托管费还没有全部到位等问题,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和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善和解决。

五、20*年工作思路

明年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为指针,以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务实创新、奋发向上,抓稳定、促发展,积极扩大就业、引导技能就业、推动创业富民,规范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人才意识,做好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服务工作,加大引才力度,加强人才培养,拓展人才合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制工作。

2.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认真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贯彻实施绩效评估工作,做好再就业政策与《就业促进法》的衔接,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帮扶工作,制订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相关政策,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以创业带动就业。

3.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人力资源市场硬件建设,动工兴建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办好每月10日的交流会,优化“一站式”就业服务,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

4、完善培训政策和培训管理指导制度,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和技工培训;继续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再就业和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维护国家利益,严格遵守《会计法》和《预算法》的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努力为教学、科研、行政、生活服务。

2、拟定全校性的财务规章制度、会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监督并检查全校及下属单位一切收支、财产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效果,对校内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与监督。

3、严格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综合财务计划管理。根据学校的党政工作意见,组织编制学校年度综合财务预算及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负责学校综合财务计划的执行及调整等工作。

4、按照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抓好会计核算工作,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管好、用好资金。及时向校领导报告财务管理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5、积极组织收入,抓好增收节支,做好学生缴费工作。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科学合理地调度、运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财政、税收、物价、工商管理、银行等部门,做好有关发票、收据、纳税、收费标准、集团购买力专控、银行账户、现金管理和助学贷款工作。

7、审查或参与拟定校内、外的有关经济合同、基建工程合同及协议、财产物资管理办法、各种经济承包方案等文件,保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8、熟悉和了解全校财会人员的各种情况,安排业务培训,组织业务学习,考核各单位会计业务工作情况。会同人事部门做好会计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审、聘用和委派工作。

9、抓好财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财务网络系统安全运行,建立和完善学院财务与收费系统数据库,定期将会计档案造册移交到校综合档案室。

10、加强对学校成人学历及非学历教育以及“三产”收入的经费管理工作,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对部门分成经费进行管理,对科研经费实施项目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对基建财务和后勤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11、制定财务工作改革方案,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完善学校事业支出项目定额管理,促进学校重点学科和新办专业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把提高办学效益、降低办学成本和工程造价作为资金投入和产出的主要管理目标。

12、接受政府财政、审计、物价等机构的检查与监督,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对口的校外工作部门

1、江苏省财政厅科教文处、预算处、综合处

2、江苏省教育厅财务处、审计处、计划发展处

3、江苏省审计厅科教文处、省物价局

4、盐城市财政局科教文处、国库处、预算处、综合处、会计处、采购管理处、社保处、经建处

5、盐城市劳动保障局,市物价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

6、盐城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7、盐城市审计局科教文处

8、盐城市商业银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9、有关兄弟院校财务处、审计处、物资处。

三、本部门对教职工和学生个人直接受理的事务

1、办理教职工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维修费、固定资产购置等各项费用的审核、审批和报销工作;

2、办理教职工因公出差、购物借款、汇款业务;

3、办理教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夜餐费、缺编费等人员经费发放业务;

4、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代办费等事项;

5、办理职工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话费、工会会费以及政策规定各项基金的代扣缴工作;

6、办理各项收费票据的领购、发放、审查和缴销工作;

7、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支付工作;

8、办理学生代办费的结算工作;

9、办理学生的奖学金、勤工俭学基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费的审核、发放工作;

10、办理各部门经费指标的下达、调整和查询工作。

11、办理党费的收支工作;

四、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规章制度目录,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6、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7、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

8、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9、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10、财政部《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11、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2、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13、财政部《会计证管理办法》

14、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5、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16、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

17、盐城工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18、盐城工学院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19、盐城工学院票据管理办法

20、盐城工学院成人教育经费分成管理办法

21、盐城工学院档案管理办法(51-56)

22、盐城工学院夜餐费、加班费发放办法(151-152)

23、盐城工学院财会人员职称聘用办法

盐城工学院财务处岗位工作职务说明

处长岗位工作职责

1、主持财务处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本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有关财经政策和法规,执行各项会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3、负责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校内经济活动实行财务监督,实现会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电算化。

4、拟定全校性的财务规章制度、会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监督并检查全校及下属单位一切收支、财产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效果,对校内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与监督。

5、参与学校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论证,检查分析投资效益,提高管理水平。

6、加强对基建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办学成本,对后勤集团和二级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审查或参与拟定校内、外的有关经济合同、基建工程合同及协议、财产物资管理办法、各种经济承包方案等文件,保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7、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组织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财务管理办法。

8、负责组织财会人员的政治学习和年度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综合素质,同时做好会计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审、聘用和委派工作。

9、制定财务工作改革方案,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完善学校事业支出项目定额管理,促进学校重点学科和新办专业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把提高办学效益、降低办学成本和工程造价作为资金投入和产出的主要管理目标。

10、负责检查和指导学院所有会计单位的会计业务,强化对基层会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作用,努力维护财会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权利。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副处长岗位工作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有关财经政策和法规,执行各项会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3、根据《预算法》和学院各项事业计划,协助处长编制学院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和部门预算,制定经费分配方案实施细则并报党委办公会议审批后贯彻实施,组织编制学校的年终财务决算。

4、合理安排资金,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协助外长做好预算项目的调整和追加,监督校内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当好领导的参谋。

5、根据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制度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支出符合规定,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6、按照财务审批权限审核报帐手续是否完备,原始凭证要素是否齐全,对手续不完备的原始凭证退回经办人员补办手续或拒付。

7、积极配合各级政府财政、税收、物价、银行等职能部门,做好有关发票、收据、纳税、收费标准、银行账户、现金管理等工作,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学校事业发展需要。

8、负责会计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财务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9、做好学生收费的管理工作,协助学生处搞好学生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工作。

10、组织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11、做好大宗物资采购、零星维修工程的监督工作。

12、努力做好教育成本的核算工作。

13、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财务一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财务一科的行政管理工作,主持行政事业财务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熟悉和掌握各项财经制度,贯彻党的各项经济政策,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经常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三、负责抓好现金、转帐收付工作,督促会计人员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做好原始凭证与会计凭证的审核工作。负责会计凭证录入,凭证打印、装订保管归档管理工作,以及自制、外购凭证、有价证券的印刷、保管、核销工作。

四、负责抓好预算收支计划执行,组织年度收费计划的实施,支出的回收包括水电费、校内单位工资返还等。严格控制各部门的预算支出指标、专项经费的预算支出指标。

五、负责抓好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年度决算及各种会计报表的编报工作,负责督促预算收入、支出、支出收回的指标管理,并进行核对、汇总,及时反映预算收支计划指标控制情况,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完成情况。

六、督促及时完成各种帐册、会计报表(包括指标管理)的打印、装订、保管、归档工作,负责上报报表的审核工作。

七、负责对计提年度各项基金、费用,包括学生奖贷基金、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的定额费用等的审核工作。

八、负责参与国有资产、库存材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其日常管理工作,以保证帐、实相符。

九、根据预算法和学校各项事业计划,参与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和经费分配方案,监督预算执行,如实向领导反映学校综合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根据上级要求编报部门预算报表。

九、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财务二科科长岗位工作职责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财务二科的行政管理工作,主持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熟悉和掌握各项财经制度,贯彻党的各项经济政策,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经常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和改进工作。

三、负责学院下属科技产业部门以及成人教育非学历教育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将会计档案整理归档;

五、负责参与国有资产、库存材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其日常管理工作,以保证帐、实相符。

六、积极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总帐岗位工作职责

1、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学院财务管理需要,主动积累各项有关资料,及时、准确编制会计报表,真实反映学院财务状况,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每年季或年末作出学院财务活动分析,供领导参考。

2、负责编制对外报送劳动和工资统计表、财务报表和部门预算表等各类报表,负责接待审计、税务及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工作。

3、根据国家规定的财会制度,对制单人员编制的记账凭证和出纳人员的日报表进行复核,检查会计分录、科目是否正确,借贷方金额是否相等,检查记账凭证记载的内容和实际收支的内容是否相符,检查记账凭证上印章是否齐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正。

4.负责接恰有关部门到财务处查询经费使用、各类帐目和票据的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5、负责计算机软件维护,管理机内数据,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负责科目、项目的定义和增删以及报表账簿的定义,做好会计资料初始化和年终结账工作。

6.及时对会计资料要双备份,负责更换、升级会计软件,保证会计数据的连续性。

7.保证机房设备的安全和计算机的正常运行,经常对设施进行保养,保持机房的整洁,严防事故的发生。负责硬、软件的更换、升级。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建会计岗位工作职责

1、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基建财务制度,建立适合学院实际的基建财务核算制度,全面反映学校基建资金的使用与结存情况;

2、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基建施工合同的施工进度按规定支付基建工程款,不得超进度付款。

3、严格审核付款凭证,坚持按制度、按政策办事,手续不完备的不得付款。

4、正确使用和保管基建帐户银行结算凭证和有关印章,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5、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及时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入帐,并按期编制会计报表。

6、及时核对帐目,保证帐款、帐帐、帐表相符。

7、做好基建应收、暂存款的清理工作,对有关单位或人员及时催报结算,并做好已完工程款项结算和资产移交工作。

8、按照国家档案法的规定,做好基建会计档案的管理和查询工作。

9、负责学院工会会费、福利费的会计核算工作。

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制单岗位工作职责

1.熟悉掌握党和国家的财政政策,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并严格按政策、制度办事。要向广大师生员工及时宣传,解释有关的财经政策和财会制度。

2.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准确地审查办理各项收支业务和结报工作,负责录入记账凭证,输出记账凭证、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及有关附件应退回或要求更正、补充,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应拒绝办理。

3、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在编制记帐凭证时同时登记切块经费项目帐。

4.对各种性质的暂付款、借出款要严格审核,杜绝私人借款或长期拖欠公款的现象。定期清理往来款,对长期借款负责催交,往来款核销要准确无误。

5、做好计算机的日常维护管理,出现问题及时报请有关人员维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6、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做好收费系统的初始化和年末结转工作,及时登记学生贷款、学费减免情况。

7、按规定及时调整内部帐目,计提工会经费、福利费、学生奖贷基金、困补基金等国家规定计提的专项经费,做到及时准确。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金会计岗位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除保留适当的备用金外,大额现金及时送存银行,严禁大额现金留库,不得以“白条”抵库。

3、工作时间要集中精力,防止现金收付差错,每天下班前与制单人员核对现金余额,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加强防范意识,保证资金安全,如有短缺,自负赔偿责任。

4、收付款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章,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每日将报销单据与现金核对无误后,及时将单据交给复核人员。

5、及时催要各部门领取的津贴明细表等各种附表,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6、严格保守保险柜密码秘密,妥善保管好保险柜钥匙、会计凭证,临时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保险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7、每日根据已收、付的现金凭证及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并编制现金日报表,做到帐(现金帐)实(库存)相符,帐(手工帐)帐(计算机帐)相符。

8、为确保安全,一次去银行提、缴款二万元及二万元以上时,必须通知保卫人员护送,金额巨大时必须专车护送,每日协助现金出纳一同去银行存、取钱。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银行会计岗位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银行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制单人员打印的记帐凭证和有关报销单据经复核后签发支票,不得借用、套用学院帐户,签发的支票要保证与原始凭证的单位、金额、用途相符,如发现问题应拒绝签发支票并向领导汇报。。

2、每天下班前及制单人员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3、收付款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章,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每日将报销单据与银行票据核对无误后,及时将单据交给复核人员。

4、负责保管学院支票、有价证券及法人印章,对承兑汇票等票据设要登记备查帐。

5、正确使用和办理各种银行结算凭证,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加强防范意识,保证资金安全,如有短缺,自负赔偿责任。

6、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要及时查明原因。

7、严格保守保险柜密码秘密,妥善保管好保险柜钥匙、会计凭证和现金支票及空白凭证,临时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保险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8、负责银行日记帐的帐务登记工作。

9、负责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保金、个人所得税等款项的缴纳工作。

10、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校区收费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1、熟悉国家财经制度、学校的各种财务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了解并掌握有关收费各项政策、规定、依据和标准。

2、对学校教育事业收入、对外服务收入和其它收入等实行综合管理,了解并掌握与学校有关的收费政策。

3、熟悉学生收费管理系统,对各类学生的学杂费、代办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实行动态管理,掌握并能及时提供各类学生的收费情况。

4、及时催收应收未收款项,做好学费收取的宣传工作,争取学院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随时掌握学生欠费情况。

5、每天将收到的款项及时缴存银行,次日将收据记帐联及缴款单缴给制单人员,做到日清月结。

6、提高业务技能,加强防范意识,保证资金安全,现金如有短缺,自负赔偿责任。

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公积金、奖、贷学金、代办费核算岗位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和学院规定的关于奖、贷学金的发放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奖、贷学金的发放情况进行审核,准确及时发放学生奖贷学金。

2.按规定每月计算公积金并及时准确上缴公积金,做好公积金的变更和提取工作,定期核对公积金存款。

3、加强代办费核算管理工作,对学生代办费收支款项及时登记入帐,每学期期末将学生代办费收支情况按班级及时公示,并负责接待学生查询。

4、负责二级民办学院银行出纳工作;

5、负责财务处内勤工作,按时上报职工出勤情况,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表。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大往来、管理费核算、博雅学院核算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规定的财经制度和省电大的有关财务制度,负责电大学费、住宿费、代办费等款项的结算;

2、负责县区电大管理费和省电大管理费的结算和查询工作,核算电大之间往来款项。

3、负责博雅学院会计核算工作,按期编制会计报表;

4、按时完备地做好博雅学院会计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学生助学贷款核算岗位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助学贷款的政策,设置学生助学贷款备查帐,做到按人设帐,定期核查学生贷款返还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经常与有关商业银行联系,做好贷款学生的信用资料管理工作;

3、及时做好学生助学贷款档案的归档工作;

4、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档案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按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的程序,保证会计档案保管妥善,存放有序,查阅方便,严防毁损、散失和泄漏。

2.对当年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资料存储的记帐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银行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按照规定的期限编制移交清册,移交给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3.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防磁、防尘。所有会计档案必须登记造册,不得丢失、毁损、非法抄录;打印输出的纸质档案必须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凭证、账簿必须连续编号并经审核签字后,方可归档保管。

4.所有会计档案的借阅和归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归还时应检查其完好性,不得涂改、毁损和过期不还;不得将会计档案随便借出,查档要办理登记手续,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

5、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财务处派出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财经制度和学院管理要求,负责后勤集团财务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保证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3、建立健全后勤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会计内部控制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会计岗位,明确各自工作职责;

4、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综合利用效益,及时上缴应缴学院的各项费用。

5、按期报送会计报表,做好经济活动分析;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第一条本行政区域内户口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且居住满两年,不拥有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居民(即城市居民),适用本细则。

第二条城市低保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城市居民,主要以货币补助形式,保障其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城市低保实行以货币差额救助为主,辅之以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配套措施。

第四条城市低保以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为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第二章城市低保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城市低保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区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保的管理工作。

(一)区民政局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城市低保的管理和审批工作。区民政局下设的城乡低保与社会救济办公室具体承担:

1、负责本区内城市低保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

2、起草制定本区城市低保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编制本区城市低保年度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提出本区城市低保资金的分配方案,并对城市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在本区落实市政府制定的城市低保标准;

5、负责本区城市低保的审批工作;

6、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对辖区低保对象定期进行复核和调整工作;

7、建立明查暗访制度,对本区城市低保对象的年度入户率不低于30%;

8、指导、监督和检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城市低保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9、组织开展对本区城市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本区城市低保工作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工作;

10、受理本区有关城市低保的咨询和投诉工作;负责本区城市低保的行政复议工作;处理或移交处理城市低保工作中的违法违纪单位和工作人员;查处弄虚作假骗取城市低保待遇的行为;

11、协同相关部门制定与城市低保有关的优惠政策,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并向上级反映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3、组织发放城市低保金领取凭证及款物;

14、负责本区城市低保的统计汇总、定期上报和公布本区城市低保工作情况;

15、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市低保的档案管理、信息录入和低保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负责本辖区内城市低保的申请受理、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成立城市低保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主任)、主管民政的副镇长(副主任)任正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职责任人员,持证上岗。办公室具体承担辖区城市低保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辖区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申请、资格审查和上报工作;

2、按照上级政府及业务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和工作安排,组织落实城市低保有关工作;

3、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做好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及群众代表等组成的城市低保评议工作;

4、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对辖区低保对象定期进行复核和调整工作;

5、建立明查暗访制度,安排辖区低保对象定期进行家庭情况报告工作。对辖区在册城市低保对象的年度入户率达到100%;

6、组织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配合就业服务机构为有劳动能力的城市低保对象提供就业或技能培训等工作;

7、为辖区城市居民提供城市低保政策咨询服务,接待来信来访,调查处理骗取、冒领城市低保款物等违法违纪事件;

8、负责本辖区城市低保工作的档案管理、信息录入和计算机网络管理;

(三)社区居委会协助街道办事处对本社区城市低保对象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低保有关工作:

1、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城市低保资金与工作经费;

2、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优先推荐、介绍城市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人员就业;

3、工商地税部门对自谋职业的保障对象应当优先发放营业执照,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4、公用事业、电力等部门应当对保障对象的家庭基本用水、用电、燃煤(燃气)等予以优惠;

5、房管部门应当适当减免保障对象家庭租住用房的房租;

6、教育部门应适当减免保障对象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费用;

7、卫生部门要指定定点医院对低保对象在检查费、门诊治疗费、处置费、住院费等方面给予减免;

8、审计部门应做好低保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同时要动员社会各界开展社会互助、经常化捐助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城市困难群众的氛围。

第三章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六条城市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低保经办机构入户核实、组织社区民主评议、初审与张榜公布,区民政局抽查、审批与张榜公布的程序办理。

为及时办理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特殊事项,由民政局指派专人负责,按照个人申请、入户核实、民政局审批并张榜公示的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并根据家庭成员具体情况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下岗证、离退休证、残疾证、学生证(入学通知书)、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

4、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障证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

5、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6、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7、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提供这些部门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否则不予受理申请。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核实、组织社区民主评议、初审与张榜公布。街道办事处受理城市低保申请后,指定专职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会同社区城市低保评议小组成员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共同完成对申请人家庭情况的核实工作,填写《市区城市低保入户核查表》,经社区低保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后,由办事处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请人家庭成员及住址等情况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张榜公布,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材料报区民政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本人理由。

1、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应存录原始资料,由两人以上同行,并详细真实记录低保申请人家庭生活及收入等情况,以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审核、审批时查验。

2、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应规范、简便,讲求实效。民主评议参加人员应为社区低保专管员、社区居委会成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低保工作人员、居民代表、党员代表及驻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总人数不得少于7人,并定期轮换。评议时应充分了解低保申请家庭的情况,必要时可向低保申请人或其人询问,民主评议应采取无记名的方式使与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并当场公布评议结果。评议结束无论同意与否,都应上报镇办。

(三)区民政局抽查、审批与张榜公布。区民政局在接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的入户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和审批工作,并将拟享受人家庭成员、住址、拟享受金额等情况返回镇办张榜公示,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对有异议的返回镇办重新进行核实。

第七条申请及审核过程殊情况的处理

(一)家庭成员的确定办法:同一户口簿的家庭成员,按同一家庭进行计算(子女已婚,且未共同生活,但因住房问题暂无法分户的除外)。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未在同一户口薄上的城市居民申请城市低保时,要先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由户主在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其它家庭成员要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纳入我市低保的证明,跨镇办的由镇办民政办出具,跨县区的由县区民政局出具未纳入城市低保证明。

(三)在本区内,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分离,原则上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由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给申请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分离且在居住地居住超过12个月的,可以根据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按规定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

(四)无行为能力的居民申请低保待遇时,由社区居委会或企业工会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申请手续。

(五)在敬老院、精神病院集中供养或治疗的民政对象,由供养或治疗单位向区民政局提出申请,由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集中办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相关手续,并纳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

(六)原为本地非农户口,现为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大中专学生视为家庭抚养人员。

第四章保障标准的确定与调整

第八条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与调整按照市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九条在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为城市低保家庭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

第五章城市低保对象的确定

第十条申请城市低保对象待遇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户籍所在地常驻城市户口;

(二)申请人必须通过资产和收入审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拥有的资产(如物业、现金、银行存款、投资及其它可变换现金和财物)总值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限额。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三)申请人员家庭中有就业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当地政府认定属于合理情况下不能工作的(如学生或需在家照顾幼儿、病人或伤残人员等);

2、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活动。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有劳动能力而不按要求进行求职登记或虽然进行登记,但半年内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介绍就业的;

(二)有劳动能力而无正当理由2个月内两次拒绝参加办事处(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

(三)证明材料显示的家庭月收入虽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但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四)连续6个月不领取低保金的;

(五)连续6个月未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家庭人员及收入变化情况,不接受定期复审的;

(六)不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关证明材料不全、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故意弄虚作假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

(七)故意放弃或转移个人所有资产的;

(八)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

(九)近半年内购买高档家用电器(如空调、电脑、数码照相机、移动电话)等非生活必需品,近两年内非拆迁原因购买商品住房和近一年内高标准装修现有住宅的。因拆迁原因购买住房,但购买面积超出当地人均住房面积20%的;

(十)拥有并经常使用机动车辆的(残疾人本人使用的残疾用车除外);

(十一)有高值收藏,购买股票或有其他投资行为的;有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馈赠、礼金支出的;

(十二)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因其他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处罚期间的违法人员本人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十三)除政策性规定在当地落户之外的其它在当地落户不满5年的;

(十四)其它与低保保障标准明显不符的。

第六章家庭收入的核定

第十二条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以国家统计口径为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般包括以下人员:

(一)夫妻;

(二)父母与未成年的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

(四)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五)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六)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是按照申请人前6个月家庭总收入的月平均额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

货币收入包括:

(一)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以现金发放的劳保福利、医疗费;

(二)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三)离退休养老金、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

(四)存款及利息、有价证券及红利、保险付金收入;

(五)特许权使用收入、租凭收入、接受馈赠和继承收入;

(六)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应当结付的赡养、扶养或抚养费;

(七)出租房屋或变卖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八)兼职和自谋职业以及各种劳务收入;

(九)农转非家庭其承包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归还集体的,持村镇两级以上证明,按城市居民受理其申请,但其获得的征地补偿应计入家庭收入;

(十)实物收入按物价部门规定或评估的物品价格折旧计入家庭收入;

(十一)同一家庭同时具备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的,其收入按全体成员收入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只计算非农业人口;其家庭中的非农业人口在转为城市户口的下月起可申请入保;

(十二)当地政府确定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一)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特殊享受的补贴收入。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

(二)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对工作、学习成绩优秀者、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给予的奖金;

(三)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费以外部分;

(四)因病、因灾、因就学困难等原因由政府和社会给予救助款物;

(五)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因工(公)负伤人员的工伤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六)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专项奖金、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高龄补贴;

(七)在职职工按规定由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社会保障统筹费;

(八)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及保健金。

第十四条家庭收入的计算方法

(一)在职职工按其工资名册上核定的应得收入总额计算;离退休人员按单位和社保部门应发放的离退休费计算。以上人员经所在单位、劳动保障部门或经贸等有关部门证明,连续6个月以上未能领取应得收入的,按实际收入计算。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从事其他工作(含临时工)另有收入的,与失业保险金或离退休费一并计入家庭收入。

(二)一次性安置职工的收入,按从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扣除按规定交纳的养老、医疗保险、失业保障金以后余额计算。

(三)对未参加社会保险而又停产多年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和下岗人员,已关闭、破产的资源枯竭企业职工按其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

(四)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按下列方法计算:有赡(抚、扶)养协议或裁决的,按协议或裁决规定计算;无赡(抚、扶)养协议或裁决的,按每个法定赡(抚、扶)养人每月为被赡(抚、扶)养人支付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半的费用计算;多子女老人的赡养费按各子女提供的赡养费总和计算。法定赡(抚、扶)养人家庭属低保户的,不计算赡(抚、扶)养费。

本细则涉及的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及其权利与义务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五)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按实际收入计算;一时难以核查、本人又不如实填报的,其本人收入按不低于务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六)从事经营性活动所得,按实际收入计算;一时难以核查、本人又不如实申报的,其本人收入按不低于当地同行业中等水平收入计算,但不应低于经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家庭收入不稳定时,按申请前6个月收入的平均数计算;家庭收入属一次性的(不含企业破产一次性安置费),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摊到若干个年月计算后,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受理入保申请。

(八)实行年薪制单位的职工,按上年实际发放的年薪平均分摊到本年度12个月后,和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一并计算的方法计算人均月收入。

第十五条核定家庭收入可采取下列途径和方法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如实填写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同时经办人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

(二)入户调查。经办人直接到申请人家中进行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情况;

(三)走访单位、邻里。经办人通过走访社区居民,到申请人所在单位了解其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

(四)信函索证。对不便走访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经办人员通过信函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五)部门协查。民政部门与劳动保障、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建立联系,有条件的可实行计算机联网,及时了解掌握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变化情况。

(六)行业评估。对家庭中有自谋职业且有相对稳定收入和灵活就业人员从事的各个行业打工收入情况及就业市场进行调查,制定各地个体行业及灵活就业人员的行业收入指导标准,规定和统一核定这些申请人员收入的标准。

(七)跟踪消费。对申请人家庭的消费情况进行跟踪,以便全面了解其真实的生活状况。

(八)对有隐性收入而又无法核实其家庭收入的申请对象,可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

第七章分类施保

第十六条每个低保家庭的困难程度有所不同,特别是城市中的“三无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及重病人员的困难要更多一些,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特殊的照顾,要分类施保,确保重点。

第十七条分类施保的原则

(一)应保尽保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重点救助与特殊困难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八条分类施保的对象

(一)重点保障对象(A类)

既“三无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

(二)特殊保障对象(B类)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残疾人员(残疾程序分为:肢体、智力、精神残疾1、2级,视力残疾盲1、2级为无劳动能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3级,语言听力残疾1、2级,视力残疾低视力1、2级为少部分劳动能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4级,语言听力残疾3、4级为有部分劳动能力);

2、患大病且常年卧床不起,住院费、医药费开支巨大的家庭或成员;

3、单亲家庭尚无就业或无稳定收入的;

4、因子女就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且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的70岁以上老年人;

6、依法抚养和领养孤儿的家庭;

7、突遭严重天灾人祸的家庭。

(三)基本保障对象(C类)

家庭成员有就业能力,但因下岗、失业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或家庭生活困难相对较小的家庭和人员。

第十九条补助标准

重点保障对象(A类)实行全额补助;特殊保障对象(B类)实行重点补助;基本保障对象(C类)实行差额补助。同时因以上家庭或人员按原保障标准仍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可适当提高其家庭补助标准,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第二十条分类施保中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批及收入计算等均按本《细则》中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低保资金筹措、发放和低保办公经费

第二十一条城市低保所需资金包括中省市补助资金,区政府按照上年度可用财力1%列入财政预算的资金。

第二十二条区财政局要将上级补助的低保资金和本级安排的预算资金及时纳入“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不被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区财政局在中省市低保补助资金到位之前,应首先落实本级低保预算资金,并采取超调、垫支等方法,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

第二十四条城市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民政部门核定低保对象人数和月补差标准,财政部门核拨低保金,金融部门发放到人”的管理原则,由区民政局委托的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将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杜绝以实物抵扣低保金或其他变相抵扣低保金的现象发生。

第二十五条低保金存折由区民政局直接发放,户主或家庭成员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区民政局低保办领取,特殊情况需要代领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持代领人和户主身份证等有效件方可领取。

第二十六条低保对象持低保存折和身份证按期到委托银行网点领取城市低保金,因特殊原因需要他人代领的,应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开具相关证明,银行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代领人的身份,手续不全的不予支付低保金。代领人一次只能领取一户低保对象的低保金。

第二十七条区民政局城市低保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每年按照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城市低保资金总额3%的比例列入部门预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调研、培训、核查、建档、表格印制、微机网络维护、交通、通讯等方面开支。低保工作经费可计入我区应匹配资金的总额中,但不得进入低保专户。

第二十八条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金全部纳入区低保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第九章保障对象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城市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应自觉履行下列义务:

(一)低保对象应积极主动配合低保工作人员的入户调查,按要求如实申报家庭财产和实际收入;

(二)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要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社区公益劳动。连续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劳动的,可取消其低保待遇;

(三)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在其申请低保时,要先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就业申请和登记,同时要积极参加劳动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就业培训。如连续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拒为其介绍职业的,可取消其低保待遇。

第三十条建立低保对象家庭情况报告制度。在册基本保障对象每季度持低保金领取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要求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一次,在册重点保障对象和特殊保障对象每半年报告一次,如实报告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等变化情况。

第三十一条建立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随时纳入保障范围;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对取消低保待遇的,管理审批机关要履行必要的程序,以适当的形式通知本人。

第三十二条实施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对重点保障对象(A类)实行年审制,只需掌握人员变化情况;对特殊保障对象(B类)每半年审核一次;对基本保障对象(C类)实行一个季度重新审核审批一次。基本保障对象是分类施保中的重点管理对象,也是动态管理工作中的重点,此类人员每季度都要向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写出续保申请,并说明申请续保的原因和不能就业的正当理由,并按低保的审核、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以促使其早日就业。

第三十三条档案管理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低保对象家庭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低保对象档案要一户一档,实行微机与档案的同步管理。其纸质档案材料为:户主申请书、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申请审批表、个人及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单位证明等材料。区民政局要建立低保对象的电子档案。

第十章低保工作监督

第三十四条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公共场所、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公开低保政策、低保标准、办事程序、低保金发放等情况,加大城市低保工作的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建立和完善低保对象公示制度。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统一设置固定的城市低保公示栏(牌),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户主姓名、保障人数、享受金额、家庭住址等情况进行常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六条建立低保监督咨询制度。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低保监督箱和咨询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和咨询。对于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及时办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对署名的上访信件和电话,要在一定的时间内答复本人。

第三十七条区民政、财政、审计、纪检和监察等部门要经常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一章低保工作责任追究与处罚办法

第三十八条低保工作人员在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核、审批过程和低保工作的管理中,有下列行为者,要追究其工作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为申请人在就业、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劳动能力、健康状况、伤残等级等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出证谁负责”的原则,由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对出证单位、出证人、负责人及冒领低保金的人员各处以冒领金额的1—3倍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居民对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享受低保待遇或减发、停发低保金以及对给其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从事低保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公职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更改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的;

2、擅自改变保障对象和保障金额的;

3、在调查审批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填写调查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明知当事人不符合低保条件,故意为其办理享受低保待遇手续的;

4、、、收受贿赂、为泄私愤或、故意刁难低保对象而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意见,将其拒之低保范围之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贪污、挪用、扣压、故意拖欠低保金的;

6、其他违反低保政策规定和影响低保工作开展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不遵守诚信原则,有下列行为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