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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监管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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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监管年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季度小结

 1.召开2012年度辖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辖区12家企业负责人参会。会上分局总结2011年食品工作,对2012年食品监管工作作出安排。并签订了2012年度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

2.一季度对辖区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例行巡查,未发现企业有重大违法行为。在巡查中对发现的问题食品科都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3.督促企业完成一季度落实企业主体自查表,已全部上报。目前正在进行书面审查。

4.派出观察员参加2家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核,审查通过。

5.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状况、人员情况、生产设备等情况逐一摸清,并结合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对企业资料和档案进行健全。

6.二季度主要工作:

①继续按规定对企业开展巡查。

②根据时令对季节性产品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从严处理。

食品生产监管年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认真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及日常监管工作

(一)生产环节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及两节专项检查

为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力保障春节、元宵节期间食品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加强了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针对节日期间消费特点,我局针对我县生产企业以肉制品、酒类、炒货、饮料、茶叶、糕点、粉条等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集聚区等地为重点区域,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力度,检点:食品添加剂使用、原料索票索证及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重点检查原辅料采购验证、生产过程控制、添加剂使用、从业人员管理、出厂检验。肉制品生产企业要特别注意亚硝酸盐的采购、储存及使用管理。食品小作坊重点检查环境卫生、原料采购验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及添加剂使使用管理。累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家,小麦粉生产企业**家,白酒生产企业**家,淀粉及淀粉制品企业**家,肉制品生产企业**家,罐头生产企业**家,糕点企业**家,其它食品生产企业**家。累计监督抽检**批次产品,已检**组。处理食品投诉案件**起。

(二)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及日常监管工作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是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突破口,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大食品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以元旦、春节市场、学校周边等为基点,以城区社区、学校周边、城区结合部为重点,以肉类、乳制品、酒类、儿童食品、粮油、农产品为核心,先后集中开展了元旦、春节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非洲猪瘟专项整治、开展了食用农产品销售规范治理等工作,每次的专项整治和检查都认真按照要求,重点检查和清理三无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和傍名牌食品及手续不全,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了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等相关制度,督促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要求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

二、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的监管。

今年上半年,我局对食用农产品市场进行了重点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对经营区域进行划分布局,审查入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监督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定期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帮助市场开办者设计了日常监督检查表,要求市场开办者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要全部备案,对交易量较大的食用农产品要进行快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在市场内公示,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要立即封存,进行处理,今年上半年,惠丰农产品批发市场共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4000余组。

三、认真落实抽样检测及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局加大了食品抽检检测的力度,与第三方抽检机构合作,上半年共抽检食品260余组,其中已出结果的100组全部合格,其余结果未出;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80组,其中2组不合格,现处于处置阶段;

今年上半年,我局继续认真落实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按照要求进行快速检测,今年上半年,共快检食用农产品23700余组。

四、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培训及帮扶工作

开展了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负责人及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帮助企业制定各项制度,原辅材料进货台账、生产和销售台帐全部建帐;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深入企业一线现场指导,记录好监管内容,跟踪督促不符合项的整改落实。助企业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升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意识;通过帮扶,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的质量意识、生产管理水平和出厂检验能力,使企业自觉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承诺,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存在的问题:

食品行业存在点多、面广,量大,准入门槛低。部分企业重利益轻管理,无证经营、小作坊仍有存在。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且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培训力度跟不上食品安全的需要。生产企业及食品经营户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及索证索票制度不到位。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及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使用非添加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打击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做好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对获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相关记录的完善,做好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建档及巡查及监督抽查工作,做到100%建立监管档案,100%抽检覆盖率,加大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巡查频次。

二是积极指导食品对小作坊规范发展,开展无证照食品小作坊的宣传教育,提高对证照重要性的认识,提升解决办证问题主动性,引导无证照食品小作坊将生产加工场所规范化,规范其生产加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

三是继续加强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监管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是开展食品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五是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食品生产监管年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成立文化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室。由社区主任任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任成员。

二、食品安全工作室组织名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岗位职责、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上墙率为100%。

三、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居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

五、加大宣传力度,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走访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不断寻求宣传上的突破。

六、我们将借助20XX年全国经济普查的契机,更为准确地摸清社区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七、我们将结合社区物价监督站工作,搞好“十一”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查工作,在稳定物价的同时,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协助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食品生产监管年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实现全区食品安全“无缝隙、全覆盖”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监管、依法治理”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确保中心城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这一核心任务,着力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着力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身心健康,为“幸福”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2到3年时间,基本实现中心城区食品安全“无缝隙、全覆盖”监管,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四大环节的监管水平显著提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活动有效遏制,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企业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基本建立,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对中心城区食品安全放心满意。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1.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督查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查考评镇办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规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各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制订本级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经营企业(个人)的基本状况,建立工作台帐;建立健全本级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收集、汇总、报告本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培训及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参照市《关于调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分工,坚持分段监管与品种监管相结合,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分别对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实施监管。畜牧、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别承担畜禽养殖、屠宰的安全监管;林业、水务、粮食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别承担陆生植物、水产品和粮食的安全监管;城管执法部门承担对食品摊贩设点的地段、时间、经营设施及行为全程监管。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侦查,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经信、教育、民宗、旅游、环卫、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承担相应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各部门应从大局出发,加强与各镇办及同级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4.在各村(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收集本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意见、建议和投诉,及时上报所在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各镇办、各部门应充分利用食品安全信息员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使其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普查建档等方面发挥辅助作用。

(二)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5.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科学制定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估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由区政府与各镇办、各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镇办、各部门与食品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目标承诺书》,明确责任,量化奖惩,建立“分工明确、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安全工作实施定期综合考核和不定期考评。定期综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不定期考评,主要是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监管效能水平以及依法行政等情况进行专项监察考评。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

6.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召集,每月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时总结分析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督查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和处理监管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部署下阶段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联合执法方案等。

7.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各有关部门监管资源,针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区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以及广大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不断加大联合执法整治力度,紧紧抓住小餐饮、小商店、小作坊、集体食堂等薄弱环节,突出对重点食品、重点行业、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联合执法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情况的督察力度,确保将各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8.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顺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变化,及时修订食品安全相关应急预案,分级建立区、镇办、部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周密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涉及多环节、多领域或影响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具体由区食安办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事故责任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积极稳妥地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控制、缓解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

9.建立舆情信息机制。各监管部门应按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引导社会舆论,消除公众疑虑,维护社会稳定。涉及多个食品安全监管环节和领域的突发事件,以及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由相关部门报区食安办审核后依法,各职能部门不得擅自对外信息。

(三)做好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工作

10.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认真执行食品安全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违法违规企业。积极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大力推行监管信息化、企业法人述职等食品安全监管办法,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承诺、量化分级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日常监管制度,加快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注重加强监管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提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改善食品安全执法装备和检验监测条件,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1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强力推进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肉制品、乳制品、地沟油、餐厨废弃物、酒类等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坚持早发现、早控制,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惩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

12.加快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企业责任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规范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食品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把企业食品安全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健全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严格执行食品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褒奖守信企业,严惩失信企业。

(四)强化风险监测和预警评估

13.健全食品安全预警评估机制。根据上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不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分析、报送和管理。按照“预防为主、科学监管”的原则,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评估,针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特点、可能、趋势以及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做好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对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必须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14.加快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和整合农业、蔬菜、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逐步实现检测资源和检测信息的共享与互通。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快关键检测技术特别是以现场控制为目的的快速检测技术普及与应用。

(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15.不断加强全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规范信息的收集、报送、分析和通报秩序,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在沟通情况、反映问题、交流经验、服务决策等方面的作用,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农业、畜牧等部门负责有关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联合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区食安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传递和分析整理,并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信息。通过区政务网、《食品安全简报》等渠道,及时通报各镇办、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推进全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六)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16.积极构建社会监督网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积极欢迎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依法行政行为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村(居)、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巡查,督促企业健全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台帐和记录,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

17.切实落实社会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市民投诉处置办法,各监管部门在接到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后,对举报投诉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及时依法进行核实、处理、答复;对举报投诉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如举报投诉事项的管辖责任明确,直接移送相应职能部门处理,并告知举报人。对举报投诉事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管辖责任,或职责不清的,应及时报请区食安办协调有关部门核实处理。对举报属实的,按照相关文件及时兑现奖励。

(七)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

18.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工作成效,及时食品安全信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定期举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培训,使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守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监管部门和经营企业的自觉行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目标责任管理考核,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及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发生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镇办和监管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二)健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指挥调度、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逐步建立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试点,有效整合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实现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无缝衔接和食品安全的全程可控、有效监管。

食品生产监管年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基本原则

坚持教育、规范、帮扶、提高为主的原则。区分城镇和乡村,对于分布在城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要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帮助其在期限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于分布于乡村的小企业小作坊,除对极少蓄意制假制劣、对食品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的制假窝点予以取缔外,对绝大多数乡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要通过宣传、指导、规范、帮扶,引导他们改善食品生产加工环境条件,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提升生产加工的整体水平,有效防范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种污染,做到既确保城乡食品生产的质量安全,又保证广大小作坊从业人员的生计。

二、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行为,提高从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意识,提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必备条件,依法办齐相关证照,合法经营,最大限度地消除潜藏在小企业小作坊中的食品安全隐患;发掘整理保护利用好传统特色乡土食品,把传统特色食品发掘整理成重要的旅游配套资源,拓展乡村食品的销路;建立健全市、镇(街)、村三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和制度,完善乡村食品监管和应急反应机制,创建特色独具、品质优越、安全卫生、充满生机、充满活力的产业集群和城乡食品加工业。

三、工作步骤

总体做法是: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协调下,以前一段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调查摸底的结果为依据,开展分类梳理和有针对性的整治帮扶。

1、开展“两取缔”、“一转产”工作,净化乡村食品生产加工业环境。

“两个取缔”即:坚决取缔制假制劣的食品加工黑窝点;取缔生产卫生条件恶劣、不认真接受帮扶整改、屡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特别要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含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严重违法行为。

“一转产”就是凡涉及生产列入高风险食品目录的瓶(桶)装饮用水、肉制品、瓶装白酒、儿童食品、乳制品的小企业小作坊,要给予三个月的过渡期,规劝其限期转产其他食品。

2、通过“四个到位”,把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纳入正常监管范畴。

在完成“两取缔”、“一转产”工作之后,保留下来的小企业小作坊要通过“四个到位”,建立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

首先是承诺到位。凡是纳入正常监管的小企业小作坊,都必须向所在地的镇、街政府提交“食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承诺书要体现两项内容:一是保证按照安全卫生要求进行规范生产;二是责任承诺。责任承诺既要体现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还要体现承担民事赔偿的承诺。要让小企业小作坊业主在提交承诺中实实在在地接受到法律和责任的教育。

其次是培训到位。要以镇街为单位,对小企业小作坊业主开展以安全责任教育和生产基本操作规范为内容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从业道德意识和保证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的基本知识。

第三是规范到位。就是要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保证卫生安全基本条件和操作规范,确保其在生产条件和生产操作中满足卫生安全的基本要求。

第四是监管到位。各镇、街要建立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保证食品安全的一整套监管手段和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到位。

3、以证照状况为分界,实行分层次监管。

凡是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证照齐全的小企业小作坊,一律纳入质监部门的监管范畴;凡是证照不齐、无证无照的小企业小作坊,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无证经营工作机制的通知》(*政文[20*]5号)的规定,由相关部门予以查处;对于个别证照不齐、无证无照但又因从业人员生计问题要求予以保留的,要帮助其在规定时间内办齐相关手续,在实现“四个到位”的前提下,由所在镇(街)政府(办事处)开列具体的名单,提交市政府或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后予以保留,并纳入镇、街监管范畴。

4、健全乡村食品监管与扶持的网络体系,提高乡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市、镇(街)、村三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协调下,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积极帮助指导镇、村做好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安全监管,加强镇、街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培训,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产品的质量抽查。要帮助镇、街建立完善乡村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构建乡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网络和部门联合的快速反应机制,提升乡村食品质量监管的能力。

5、发掘整理保护传统特色乡土食品,培育壮大特色食品加工业,营造乡村食品加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开展传统特色乡土食品的发掘整理工作。要把风味独特、工艺独特、具有深厚历史渊源和丰富文化内涵,能够反映本地乡土风情特色的食品挖掘整理,并予以保护。各镇街要根据小企业小作坊基本的条件状况,制定分期分批发展提升小企业小作坊的培育规划,做好乡村食品生产加工重点企业、特色小作坊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工作,做大做强特色食品加工业,使之成为与当地旅游业相配套的特色资源。

6、树立一批食品安全监管示范企业和示范乡村,扎实有效地推动监管与扶持工作的开展。

在整顿发展城乡食品加工业中,要树立一批严格按照小作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操作规范进行生产,生产和卫生条件能够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从业人员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的示范企业示范店,组织当地的小企业小作坊观摩学习,提升示范效应。各镇(街)至少要建立一个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村(店),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乡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整顿发展城乡食品加工业,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托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开展工作,各镇街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承担监管职责、企业担负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的三位一体的责任机制。要把乡村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分解落实到村(居),镇、村要签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的具体分管领导和具体的责任人;各级政府要定期听取食品质量安全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事关食品质量安全的问题,制定食品质量安全应急措施,坚决消除事故隐患;要完善镇村两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加强协管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协管员落实责任的奖惩机制,发挥调动好协管员的作用。

2、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食品安全委员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劳动与社会保障、旅游等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监管与帮扶的合力。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及时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食品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制定食品质量安全的协调机制和发展规划;质监部门主要负责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指导各镇(街)组织落实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工商部门既要严厉查处城市卖场、连锁超市、商店销售未经准入的无证食品,取缔无照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还要帮助有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办理营业执照,实现有证经营;卫生部门要负责餐饮、食堂等饮食业生产的加工食品的安全监管,保证食品安全,同时还要帮助有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办理卫生许可证;经贸、旅游部门要积极拓展乡村加工食品的市场和销售渠道,特别要把特色食品导入旅游市场;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把乡村食品加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工作计划,力争实现免费培训。要为有发展潜力的小企业小作坊和具有一定的产业集聚度的镇村筹措资金,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做大做强一批产业集群和乡村食品加工业;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要经常沟通信息,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携手合作,共同推动整顿、发展城乡食品加工业的工作。

3、落实进度,有序推进。

整顿、发展城乡食品加工业近期的重点工作就是要通过梳理整治,在较短的时间内尽快改变城区食品加工小企业不规范的生产行为和乡村小企业小作坊散、乱、差以及缺乏有效监管的生产状况。具体的时间要求是:

从现在起到20*年7月15日,各镇(街)要按步骤完成好三项工作:一是通过“两取缔”“一转产”,完成对制假制劣窝点和生产条件恶劣的加工点的取缔和生产高风险食品企业的停产转产工作;二是全面落实质监部门对证照齐全的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工作;三是要完成好对确需保留的证照不齐或无证无照的小企业小作坊的镇街申报、市政府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保留以及“四到位”工作。

从20*年7月15日到20*年8月底,要基本完成镇、街两级小企业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的建立,同时建立一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企业、示范店和示范村的建设。

食品生产监管年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局,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以确保公众饮食安全为中心任务,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依法行政,科学监管,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一是突出重点搞好专项整治。以儿童食品、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为重点,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和农民群众的权益。下移监管重心,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镇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强化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二是狠抓节假日和学校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食药监、工商、卫生、质监、农业、畜牧、教育等部门共同参与,搞好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三是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继续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产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基地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继续强化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提高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四是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切实提高食品工业安全水平。按照食品专项整治确定的重点食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取缔。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五是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的监管。按照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工作部署,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以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区域执法检查,及时查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按照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实行首问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高度出发,将食品放心工程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结合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制定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计划,全面安排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追硬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工作不力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相关镇乡责任人的责任。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健全综合监管机制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县卫生局: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分级量化管理。县工商局: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管,推行重要食品入市备案制、准入制、退市制,食品安全检测公示制、索证查验制和进销台帐制等十项制度,做好食品消费的日常监管,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参与等一系列措施,净化食品消费市场。县质监局: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加大帮扶力度,提升企业的整体水平。县农业局:加强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初级农产品环节的监管,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检验,加强对禁用农药非法经营及使用的监管,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县畜牧局:切实做好畜禽的检疫检测,认真开展肉类屠宰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确保全县清净无疫。县经商委:加强酒类市场清理整顿,组织开展“食品放心店(超市)”的创建活动。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协调与综合监督职能,发挥牵头作用,做好服务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各相关部门在认真履行好职责的基础上要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在现有体制框架下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运行机制。

(三)全面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按照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20*年食品放心工程管理指标评价细则》的要求,积极推动我县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建立完善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落实的考核评价组织体系。重点考核县级职能部门、乡镇食品安全职责落实及协调配合情况、食品安全经费落实情况、监管信息及报送情况等。年终按签订的《20*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目标任务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食品生产监管年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一、整治目的

为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在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健康方面的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和重点产品集中开展卫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与人民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餐饮业、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曝光、处罚等措施,以提高上述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展食品卫生许可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许可,树立卫生监督机构良好执法形象,促进全社会卫生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重点和安排

(一)卫生许可。

1.整治重点:各地根据《**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省食品卫生许证填写规定》,明确许可条件,规范食品卫生许可程序,按规定核定并填写许可项目,公示许可证发放情况。结合“谁发证、谁清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省、市、县(区)对食品卫生许可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新核定许可项目。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我省确定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药食同源食品、凉茶经营企业、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共6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省和地级市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该6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食品卫生许可质量抽查,抽查的结果作为机构考核的重要依据。抽查中发现违反卫生部和我厅要求审批的,根据《卫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和《**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许可责任。我省确定东莞、汕头、茂名、潮州等市为重点检查地区。

2.具体要求:各地要在8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获得食品卫生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和整改。各地级市在9月底前,完成对本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附表1报送有关材料。省卫生厅在20**年10月完成对地级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发放情况的抽查。

3.工作目标:通过全面的整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食品卫生许证的发放和监督工作。

(二)餐饮业。

1.整治重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采购、使用和废弃物处理。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使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过度重复使用原料、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等行为。

2.具体要求:一是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全面检查,在5月份前完成对辖区内全部餐饮业原料使用检查工作。要检查原料是否按要求索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煎炸油等重复使用的原料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废弃物的处理是否符合《餐饮业和集体配餐单位卫生规范》;集中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曝光、处罚等措施,以提高餐饮业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5月底前各地按附表2内容上报总结材料。二是8月份省卫生监督所组织各地级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统一抽查专项检查,按照各地市大、中、小餐饮单位和农村学校集体食堂的数量,大型餐饮单位抽查总数不少于总数的10%,中小型餐饮单位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农村学校集体食堂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0%。9月中旬前上报总结材料。

3.工作目标:经过整治,使全省餐饮业原料使用情况有根本好转,进一步完善和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三)农村食品。

1.整治重点:农村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许可情况,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经营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定型包装食品。每个县集中抽查2个乡镇的全部食品加工厂、5个农村市场、20个食品商店。

2.具体要求:在20**年五一和2008年春节期间全省分别开展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按照《集贸市场卫生规范》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的特点,查处不按照卫生许可要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各地分别在20**年8月底前和2008年2月初前按附表3的格式上报整治总结。

3.工作目标: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市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和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定型包装食品,清理农村市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地情况,确定重点地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安排足够人力、物力,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做好督促检查和上报工作。我厅将加强对各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并将作为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各地进行考核。

(二)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依据《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食品、餐饮业的日常卫生监管工作,更好地发挥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在加强食品卫生监管、保护人民健康安全方面的作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将其作为卫生许可重要材料和日常监管的主要措施。各地在11月底前按附表4的格式上报辖区内食品卫生量化分级情况。改进和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开展节日长假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落实好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活动的线索,要主动追踪检查,加强信息通报,加大联合查处工作力度。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符合移送公安司法条件的,要坚决向公安部门移送,追究违法行为刑事责任,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

食品生产监管年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年全镇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把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平安作为根本任务,不时强化我镇食品药品平安监管,深入推进镇食品药品平安监管站的建设,积极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

与各方面都有着紧密地联系。所有工作人员要从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食品药品平安是统筹经济社会和以人为本的重要内容。从坚持社会平安团结的高度,来认识做好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监管责任。

二、协调配合。

镇安监办、卫生院、城管队等部门要和公安、工商等有关执法部门协调配合,依照食品药品平安责任划分。落实各自职责,各村(居)委员会及“两员”要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场所和单位进行监控,特别是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位、小作坊进行监管,不时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护意识和识假辨假、依法维权能力。今年应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节”和夏季、冬季等节日和季节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三、加强宣传、营造环境

广泛开展食“科学饮食,驻镇各单位、村(居)委员会及“两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合理用药”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传达食品药品平安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维护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平安、人人维护食品药品平安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组织。

各有关单位、村(居)委员会要把食品药品平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食品药品平安监管站为我镇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工作的临时办事机构。有关单位和村(居)委员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平安监管站开展有关工作。

五、主要工作目标

1食品药品平安重点工作到位率达100%

2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发生率为零;

3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食品超市、农贸市场、生产加工、餐饮消费。

4监管站要与村级食品药品平安信息员签订责任状。

5驻镇各单位、村(居)委员会及村级食品药品平安信息员。每半年不少于一次,要有记录可查。

6每月及时完成工作台账和报送信息。

8镇食品药品平安监管站及其“两网”有效运行。

9计生药具管理规范。城乡药品同质同价。

六、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