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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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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平安农机”是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图县始终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当做工作的重点,纳入农机化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县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为组长,县农机、安监、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且设立了“平安农机”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平安农机创建这条主线,自定了年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在年初召开的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分别与各乡镇农机站、农机监理站,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与示范户,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农机安全生产指标层层分解,制定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全县建立起了县、乡、村三级农机安全管理网络,初步形成了“政府负责、农机主管、部门协助、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

二、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认真贯彻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部署,县农机局根据省、州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对全县农机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了工作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机手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将安全教育贯穿于农机驾驶员培训考核;拖拉机办牌办证、年检年审;农村道路安全、田检路查等各个环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深入乡村院落、田间地头同机手一起学习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同时利用报纸、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三年来,共向各类报刊杂志、网站投稿56篇,编印平安农机手册7000册,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

三、抓好源头监管。排查治理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监理业务规范化,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杜绝事故隐患,加大执法力度,2011年6月按照州政府文件通知精神,建立安图县农机监理和公安交警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安图县农机监理和公安交警联动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整治农村道路和农机安全生产环境的通知》,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联席会议、信息交流、事故通报、联动执法检查等制度,结合警监联动执法机制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检查,粘贴反光标识,提高农机“三率”,组织开展农机岗位大练兵,联合开展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和“平安农机”进校园等活动。在一些重点路段设置安装指示标志或广告牌,加强源头治理:一是规范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业务。二是严把登记注册入户关。严格按照正常的工作程序办理车辆入户,坚决杜绝违规发放农业机械牌证。三是严格安全技术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执法程序,将工作职责、执法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证程序等通过公示栏向社会公开,方便机手前来办事以及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建立农机监管网络

自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以来,安图县农机局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中,注重典型示范的作用,并将组建合作社的村定为农机安全示范村,把享受补贴、牌证齐全的农机户定为农机安全示范户。通过“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尊章守法安全生产的示范户。示范户带动了所在的村、屯,遏制减少了违章行为和农机事故的发生。经过三年的创建工作切实增强了各级干部和广大机手的安全意识,完善了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络,全面落实了农机安全的各项措施,提高了农机监理人员的执法水平,建立了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使安图县农机化事业步入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宿州市农机局

2021年6月14日

2021年上半年,市农机局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领导下,全面实施农机化提升工程,努力促进农机农艺农信融合,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切实强化农机服务,有效推进了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1.扎实开展三夏农机化生产。及时印发了《宿州市2021年三夏农机化生产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三夏农机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夏期间,组成3个督查组先后深入各县区督查三夏期间机具准备、保养维修、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提高意见,有力促进了三夏农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三夏期间,全市共组织各类农机具70万台套,其中拖拉机18.7万台,联合收割机3.6万台,小麦机收率稳定在99.9 %以上,6月12日全面完成了小麦机收任务,目前三夏农机化生产工作已转入夏种。

2.认真落实农机惠民政策。2021年上半年,根据《安徽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8〕50号)精神,宿州市农机局严把补贴政策,规范操作,认真监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上半年全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9亿元,为妥善应对疫情影响,全市农机部门推广使用APP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线上办理,方便群众办事。截至5月30日,已补贴资金7205.548万元,补贴机具5814台套,受益农户5096户,拉动农机消费25219万元。

3.提升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以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为抓手,加快新机具更新换代步伐;以机收提质减损确保颗粒归仓为目的,全力以赴推广应用高质量小麦机收新技术;积极开展不同耕整地模式试验示范;加大对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民机手的宣传教育培训,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农艺融合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今年上半年,全市培训各类农机技术人员6730人,其中培训农机管理人员190人;农机技术人员2780人;农机操作人员3760人。

4.提高农机化项目建设水平。抓好各类农机化项目的实施和管理,重点积极争创国家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持续做好农机深松整地工作,抓好深松机具、地块和作业合同的落实,做好土壤深松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信息化监管。继续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

5.加强部门联动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继续扩大农机安全宣教范围,加大力度,深入一线,突出抓好宣传教育的盲点和死角,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营造更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继续深验、方法,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创建步伐,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农机主抓,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持续做好重要农时农机化生产组织工作。进一步组织农业机械会战“三秋”活动,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作用,确保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计划投入70万台套农机会战“三秋”,实现玉米机收率92%,大豆机收率93%以上,小麦机播700万亩以上,机播率100%。围绕农业生产,切实提高农机化生产的组织化水平,把农机跨区作业向耕、种、管、收等其它作业环节延伸。

2.持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积极争取并认真组织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根据我市农机实际,围绕提高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适当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杠杆倾斜粮食生产安全薄弱环节急需推广的机具进行补贴。围绕推进畜禽养殖现代化,优先补贴粪污处理设备以及智能、复式、高端产品。对报废补贴政策适当调整,进一步简化程序,刺激老旧报废的联合收割机及时更新换代。

3.持续深化全面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重点积极争创国家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推动砀山县争创国家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持续做好农机深松整地工作,抓好深松机具、地块和作业合同的落实,做好土壤深松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信息化监管。继续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进一步推进创建平安农机示范街道(镇)、村和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为载体,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安全意识为着力点,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保障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09年,我区在巩固、提高、完善现有平安农机示范街道(镇)、村和户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准备新创建1个平安农机示范街道(镇)、3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和60个平安农机示范户,使我区平安农机示范街道(镇)、示范村和示范户创建数量继续增加。

2010及2011年巩固提高平安农机建设活动,使我区平安农机示范街道(镇)、示范村和示范户创建稳步发展。

通过进一步推进平安农机建设活动,要求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考核制、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得到切实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机监理机构及人员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不断完善,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稳定提升,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沉,防线前移。

三、工作步骤

2009年11月底前,制定进一步推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工作意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落实创建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之后,根据巩固、提高、完善的要求,按照标准对已建示范单位开展“回头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扩大创建成果;同时进一步扩大创建范围,争取到2011年底,全面完成上级要求创建工作目标。

四、主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进一步完善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组织体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创建组织,成立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农水局郭利平局长为组长,区农水局朱宏飞副局长、区安监局李三民副局长、交警大队尹绍宁副大队长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水局,由农机总站站长严旬庆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积极向区政府汇报创建工作情况,争取党委、政府对创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把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争取设立财政专项,确保创建工作持续开展。

(二)精心组织,进一步落实创建平安农机工作计划。制订并落实进一步推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计划是建立健全平安农机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工作,结合往年的创建工作的实际经验,精心组织落实新一轮的创建计划。要深入街道(镇)、村、户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要把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与当地的“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机化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畅通区工作结合起来,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如期完成创建活动计划。

(三)加强协作,进一步凝聚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合力。进一步推进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督促各街道(镇)农机站和有关单位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挥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作用,加强对农村道路拖拉机交通安全动态监管,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行为。农机监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机牌证核发、考试检审验、安全宣教等源头管理工作,深化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使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2017年2月21日,xx区召开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一季度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工作联席会议,xx书记,xx区长,xx副区长亲自参加会议。xx书记,xx区长与各乡镇书记、乡镇长,xx街道办事处书记、主任以及各部门负责人签订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xx区长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的安全工作,安排2017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布置全国“两会”期间、“三月三”、清明节全区安全生产等工作。xx区长在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切实抓好敏感时期交通运输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二)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三)切实落实好应急值班值守制度。xx书记最后强调:全国“两会”、 “三月三”、清明节敏感时期,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加强安全防范控制,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积极开展检查,确保领域全覆盖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17年元月10日至2017年4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坚持“属地监管”职责,对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各相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分管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大检查中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游乐设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中小学校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认真整改,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一是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以及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负责,经贸、建设、工商、文体、粮食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对休闲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工地、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对其他公众聚集较多的场所,如商场、娱乐等场所,做好防火灾、防拥挤工作,加强对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检查,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同时,对元旦春节期间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承办单位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2017年1月10日以来,xx消防大队共出动检查人次507次,检查单位189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356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47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78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临时查封单位3家,三停单位4家,处罚金额x元。

二是公安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为重点,针对年底人流车流大幅增加的特点,加大对运输安全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类运输企业严格自查自纠,坚决查处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等行为,一是针对客流出行集中时段,农村群众搭乘拖拉机走亲访友行为高发,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重点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全国“两会”期间,xx交警四大队与xx农机局联合开展拖拉机(农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共开展路查15场次,出动检查人员85人次,共检查拖拉机35台次,查处、纠正违法违章拖拉机4台次,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控力度。

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5日,区交通局港航管理所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渡船9艘次,重点对渡口安全管理员“一渡一岗”制度落实、渡船的船舶相关证书、船员证件、消防和救生设备、船舶声响、灯光信号、主机运转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处;检查砂场10个,重点对砂场业主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是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砂场工作人员在作业时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砂场内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善、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否及时整改、用电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3月24日,区交通局会同市海事局在xx开展渡运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活动,xx镇政府组织各有关村委会及渡口管理处、船主船工及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完善和优化渡运安全预警机制和渡运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或无剧本演习。

3月2日至3月15日全国“两会”期间,交警一大队、交警四大队共出动警力3500余人次,出动警车1100余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5000余起,辖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未出现一起道路交通堵塞,圆满完成了2017年全国“两会”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区文体局联合区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2017年2月17日-2017年3月16日,xx区文体局开展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安全大检查。对辖区内的42家网吧、各乡镇的30家网吧和20家KTV场所、2家电子游戏室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检查人员对网吧和KTV场所、电子游戏室的安全通道、灭火器材、安全灯、电线线路、食品安全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此次总共检查94家娱乐场所,出动了376人次,检查105家次经营场所,发现了3处安全隐患,要求业主务必立即或限期整改。经复查已经全部整改到位,消除了安全隐患。

四是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检查。在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部署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状况的检查,共组织联合督查企业7家,发现隐患6条,现场已整改6条,整改率100%。

五是安监、公安、经贸、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物的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剧、易燃易爆的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存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同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重点检查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油站、危险化学品零售(批发)企业和专业仓储企业、危险化学品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静电、防爆炸、防泄露、防超温超压措施的落实情况。截至2017年3月16日,区环保局共出动 28 人次,排查企业10家,其中涉重金属企业2家,化工企业2家,制糖企业1家,造纸企业1家,涉危险废物企业1家,建材企业4家,适逢春节期间,除xx市金地矿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和广西贵xx控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处于正常生产外,其余企业均处于春节停产放假中,未发现环境安全隐患。

六是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销和燃放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特别针对岁尾年初和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购销两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规范民间自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取缔非法燃放行为。这一期间共检查辖区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6次,发现隐患5处,下责令整改书2份。共检查零售点83家,发现隐患9条,现场已整改9条,整改率100%。

七是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加大对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组织施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组织施工。区建设局已对辖区内在建40个工地进行了全覆盖节后复工检查,在检查中,我局共下发了20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对19名项目管理人员实行动态扣分。

八是以经贸部门牵头,重点检查了辖区内制糖、化工、造纸、建材等企业和存在粉尘作业的企业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检查共15家,其中有5家是电动车企业。共发放“预防电动车引发自燃、爆炸宣传知识”宣传彩册500余册,并进行了现场讲解。

九是教育部门认真抓好学校的安全管理,特别是防止踩踏事件的发生和校车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宣传和教育广大学生出行时不要乘坐非法营运的车和船,认真做好学生放假前后安全工作。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3月25日,区教育局对全区8个乡镇(街道办)146间中小学进行了学校安全教育、应急预案演练、上下学交通、接送车管理、校舍安全、教学设施安全、消防隐患、疏散通道、食堂食品安全、校园周边治安等10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3月份由市交警大队及区教育局牵头对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了校车专项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深入贯彻学习、总理和xx书记、xx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强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监管理念、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2012年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目标是:在确保实现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力争全街道各类事故实现“两杜绝、两减少”。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杜绝校园因安全隐患造成的死亡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减少死亡人数。

一、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对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严格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对达不到颁证标准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颁证。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等高危行业及其他投资规模达到国家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可研和预评价、工程设计、工程竣工验收评价进行审查,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三)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突出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推行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四)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继续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把不符合标准规范的生产布局、工艺流程、设备设施以及企业行为、人的行为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重大隐患的排查。继续执行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和隐患排查情况每月报送制度。继续执行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治理并立即上报及落实治理期间保障安全措施的制度。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制度,全面推行“一岗双职”,抓好事故控制调度和问责,推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

(六)强化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参照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规定,依法依规界定执法职责,强化监管单位和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推进“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谁监管,谁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力。

三、深化安全生产整治

(七)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开展采石场安全整治,推进中深孔爆破和机械铲装,提高机械化水平。开展矿山提升运输系统整治。开展矿山安全档案管理专项治理以及防火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矿山安全基础管理。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力争实现到2012年底所有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

(八)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严格化工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重点整治化工生产企业中存在的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不满足规定要求、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强制推行危险性工艺自动化控制装置改造,规范安全监管基础台帐建设。促进化工企业全面纳入发展规划管理,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

(九)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进一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新建道路、桥梁通车前交通安全审查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准开通。推进重点车辆安装GPS的应用,加强安全监控。加强校车管理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切实落实运输企业、学校、道路建设经营单位等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客运、危货车辆的安全监管,突出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路面管控。

(十)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以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深化房屋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和电力工程等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

(十一)深化消防安全整治:重点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查治理,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跟踪监管,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实行“五个一律”,强化对公共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十二)深化其它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特种设备、水利、电力、农机及其它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要明确重点,作出部署,狠抓落实。

四、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十三)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灾减灾的能力。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活动,促进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乡村活动,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筑牢安全发展理念。

(十四)开展安全生产典型教育。认真总结和大力推广各村(居)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教育。同时,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通过一定的方式,及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十五)加强安全生产岗位培训。加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力度。结合农民知识化工程,大力推进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村(居)安全信息员的安全知识业务培训。

(十六)开展安全生产进社区活动,重点打造泰康西路社区、金赣社区为街道精品安全社区。坚持以安全社区的要求与标准创建,树立蓉江乃至全市的先进典型安全社区。

五、提升安全生产应急能力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一、今年我县农村经济平稳。上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元1371元。

二、大小春生产完成情况

(一)小春生产完成情况:今年。比上年15.65万亩增加0.47万亩,其中粮食作物5.98万亩,比上年增0.63万亩,增幅达3%小春粮食作物预计产量达8000吨,比上年6700吨增加1300吨,增幅达19.4%完成冬农开发5.62万亩(冬早蔬菜0.99万亩,冬早马铃薯1.52万亩,啤饲大麦0.57万亩,其它作物2.54万亩)比上年5.41万亩增0.21万亩,增幅达3.9%预计产值可达5508万元,比上年3959万元增加1549万元,增幅达39.13%完成饲料作物种植4.52万亩。

(二)今年我县大春农作物播种面积计划数为46.46万亩(含间套种)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42.09万亩。其它作物为0.30万亩。截止6月3日,已完成农作物播种面积46.41万亩,完成计划数的99.9%其中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1.71万亩(水稻4.22万亩、玉米8.5万亩、马铃薯15.9万亩、荞麦5.478万亩、豆类4.1万亩、燕麦3.52万亩)占计划数的98.6%经济作物播种面积为4.58万亩(蔬菜1万亩、油料0.5万亩、烤烟2.78万亩、其它为0.3万亩)占计划总数的1.13%饲料作物播种0.12万亩。

(三)全县烟叶种植面积为2.78万亩。其中温控大棚8个、大棚80个、中棚255个,保证了2.78万亩面积的供苗和补苗。共发放云烟87烟种222500袋,签订面积省下达的2.4万亩,签订收购量2900000公斤烟叶,签订中上等烟叶5.8万担,5月20日全面完成大田移栽任务。

三、农业重点产业发展情况

预计到2015年种植面积计划达到20万亩。今年完成高产栽培示范样板4480亩,1马铃薯产业:今年我县共完成马铃薯15.93万亩。召开培训会40场次,培训农民3000多人次,发放资料1多份,培育种植大户11户。决定购置10台大型拖拉机为马铃薯产业服务。

2012年可出圃42万株。完成1.48万亩苹果新植基地种植任务,2水生态产业:完成了51万株苹果优质苗木的嫁接工作。发放优质苹果苗木48.84万株。完成苹果矮化新品种引种试验田间定植工作,定植10个品种456株,成活率达98%完成了苹果矮化中间砧m26嫁接工作,共嫁接480株。

现已建设4亩3蔬菜产业:积极配合完成我县“十二五”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及今年蔬菜产业实施方案。积极主动联系农户(外来承包户)以形成设施农业—大棚蔬菜。

四、农业科技措施各科技项目实施情况

实施高产栽培示范20亩;完成水稻试验3组;完成大麦引种试验2个;荞麦试验5组2片示范。1试验示范情况:完成马铃薯试验7组。

2科技措施:完成良种推广面积22.1万亩(马铃薯良种9.5万亩、玉米8万亩、水稻3.1万亩及大小麦1.5万亩)完成地膜覆盖栽培11万亩;完成马铃薯、水稻、玉米等作物规范种植24.5万亩;完成各种种子处理15.6万亩。

2片马铃薯高产创建百亩核心区,3高产创建:完成马铃薯、玉米高产创建示范4片。面积363.5亩,涉及86家农户,完成千亩展示25片2370亩,涉及532家农户;建成玉米高产创建百亩核心区2个667.1亩,千亩展示片2片2553.5亩,涉及2个乡镇10个村民小组923户农户。

示范5片7万亩,4间套作工作:实施间套作5个核心区2万亩。辐射带动面积25万亩。

并完成了860个土样的制备、完成植株样采集50个,5测土配方:全面推进部级“省县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累计完成土样采集860个土样。籽粒样采集50个全县共计建设百亩示范23片,千亩示范片26片,万亩示范区5片,示范面积为2.83万亩,全县共安排“3414正规试验10组、较正试验10组;加强了宣传培训工作,县级共举办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12期次,现场会2期次,受训人数达4060人次,其中:培训技术骨干60人,培训农民4000人次,开展广播电视宣传2期次,进行墙体广告条幅宣传10期次。

6土壤有机质提升:全面推进“县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各项工作。该项目为部级项目。全县共实施完成有机质提升冬闲田绿肥净种25625.05亩

粮食作物上病、虫、草、鼠害为中等发生年,7病、虫、草、鼠害防治:今年上半年。全县共计发生面积22.2万亩,防治面积为23.1万亩次。加大绿色防控力度,蔬菜上推广使用糖醋液诱蛾50亩,黄诱杀成虫300亩;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农药,蔬菜、早春马铃薯、小麦、苹果作物上使用阿维菌素和棉核苏云菌防治2.66万亩,主要防治生物为蚜虫、粘虫、小菜蛾和潜叶蝇。

五、劳务输出及培训

目前共开展了10期培训,今年县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任务为2500人。培训人员达1500人次。今年底,计划转移目标是4500人。通过培训转移,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已真正成了县农民增收的一大亮点。

六、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县实际到位中央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项目资金1754万元,今年。良种补贴资金241万元,已正式文件下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补贴指标10.5万元;已完成农业生产急需的大型拖拉机、起垄机、耕整机、手扶拖拉机萑共计20户28台,完成烟草部门和农机补贴实行双补的起垄机50套。完成补贴指标10.652万元;确定由县财政和农机补贴实行双补的大型轮式拖拉机10台,旋耕机10套、铧式犁10套,完成补贴指标29.6万元,各种农机补贴共计50.725万元。

七、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6个村民小组,1主持完成了县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3000亩。1个村委会。398户,1370人退耕农民。项目建成后可保证项目区内人均拥有1亩以上的基本口粮田(地)人均有粮将达420公斤,人均经济纯收入将突破1580元。

1个村、5个村民小组,2主持完成了县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2700亩。490户,1959人。项目建成后可保证项目区内人均拥有1亩以上的基本口粮田。

省财政投资10万元。乡村委会村村民小组村容村貌整治总投资13.44元,3完成上报村容村貌整治建设项目二个:镇河村委会村民小组容村貌整治总投资15.60元。省财政扶持10万元,主要实施内容为村内房屋涂白。

八、农业综合执法

切实履行农业部门的农机管理职能职责,一)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为加强领导。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局年初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沙副局长为组长的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与世15个乡镇农技站长签定安全责任状,与农机驾驶员签订了安全保证书350份。注册登记种各类拖拉机350台(新手登记注册250台、清理注册100台)共培训无证驾驶员100人,查处违规行为45人次,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整改告知书350份,建立拖拉机一车一人一档台帐250台,发放安全宣传材料4670份。

对全县15乡镇进行检查,2农资打假工作:今年我县农资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检查企业60个,印发资料3000份。对种子管理共备案34份,抽样54份,做到样品专人保管,依法清楚,做到种子来源及去向都有台帐。今年我县农用物资市场总体上是比较好的农用物资完全就位,价格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进货渠道正规。未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进入我县市场。农药市场零、乱、散,有部分过期农药,已经责令进行处理,未发现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在市场上销售。有200公斤未经申定的玉米种子,已经责令退回厂家。

合格278个,3农产品检测:开展蔬菜农残检测280个样品。合格率为99.29%

九、存在问题

基础设施脆弱,1农业生产条件差。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农业发展后劲不足。

科学种田水平低。2农民科技素质有待提高。

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3农业产业结构单一。传统农业向市场农业、现代农业转变慢,无带动性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增收缓慢。

科技人员知识更新速度较慢。4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不足。

十、下半年工作计划

夺取夏粮丰收。1加强大春生产的中耕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及时信息,2开展好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保障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保障粮食增产。3做好今年的防汛抗灾工作。

4完成好与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签订合同的有关事项。

5积极做好项目的申报与争取工作。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济宁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

第三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主体,应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第四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投资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县乡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行政副职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援、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与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县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其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安排,扎实推进。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总结、同时考核。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奖惩。

(四)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体系,设立县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配备满足需要的工作人员。

(五)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支出。年度财政预算应安排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专家活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用于应由政府负责的公共设施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等。凡国家、省、市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县乡政府都必须安排配套资金,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订和健全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七)建立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组织治理公共设施、破产企业存在的以及无法明确责任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八)本行政区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按规定及时报告、组织救援,做好善后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情况。

(九)在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运输、烟花爆竹、电力、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等领域(行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等。

第三章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分析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统计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并信息。

(三)根据县政府的授权,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四)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提取、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第九条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负责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作为审批、核准、备案的重要依据,把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监督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投入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十条县经贸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对技术改造项目依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并作为办理项目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前置条件。

(三)负责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电力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组织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诊断、评估。

(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拼装车及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的非法经营点。

(五)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县公安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有效控制道路交通安全指标。对机动车辆进行注册登记、检验及报废注销登记,负责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日常教育和机动车驾驶证的年度审验,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纠正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超限、超员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负责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布置、安装、维护、监管。

(二)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有效控制火灾安全指标。

(三)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和运输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四)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许可烟花爆竹运输,许可焰火晚会燃放,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打击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五)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

第十二条县监察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风景区管委会和县直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二)负责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和行政责任追究。

(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县司法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监督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第十四条县交通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县乡公路(包括桥、涵)安全设施(包括路标、交通安全标志、安全护栏等)的设立、维护与管理。

(四)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有关资质的监督管理。

(五)严格查禁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

(六)负责水上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县浮桥、船舶登记、检审,监督检查船舶驾驶人员是否具备安全操作资格。

(八)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县公路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国、省公路(包括桥、涵)安全设施(包括路标、交通安全标志、安全护栏等)的设立、维护与管理。

第十六条县黄河河务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黄河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黄河汛期和凌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县建设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纳入城市建设管理的前置条件。

(三)负责城市燃气、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城区内道路(包括桥、涵)安全设施的设立、维护与管理。

(五)参与建筑、燃气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和签订劳动合同中涉及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二)负责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的确定工作,监督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的赔偿。

(三)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并监督检查涉及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落实情况。

第十九条县国土资源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在审批、核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时,审查安全生产条件。

(二)依法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打击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越界开采等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及违法从事选(洗)矿行为,规范矿山开采秩序。

(三)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政府决定关闭的矿山企业,按规定及时注销采矿许可证。

(四)负责组织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与坍塌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监督矿山关闭后的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五)参与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企业登记中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前置要件依法进行审查,未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的,不予登记。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作为整顿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市场经营活动,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险物品的行为。

(三)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企业或生产经营点,依照有关规定,吊销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

(四)加强对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生产、使用、检测检验的安全监察。

(二)组织打击、取缔特种设备的非法生产点,查处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负责有关设备、仪器、仪表涉及安全指标的计量工作。

(三)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的质量。

(四)负责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对危险源实施监控。

(五)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县国资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督促县管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引导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督促县管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整改事故隐患,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支持县管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五)督促县管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六)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县环境保护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全县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放射性物品生产、储存、转让、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二)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物的处置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监测。

(三)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县旅游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监督全县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车辆等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直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县林业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森林防火监督管理工作。

(二)制订和完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承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森林火灾信息。

(四)负责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县农机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

(三)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县水利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水利设施、河道、溢洪道桥梁及其岸线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水利设施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参与水利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县民营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民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指导、监督民营企业落实新、改、扩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三)指导、监督民营企业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县气象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全县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二)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负责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向社会恶劣天气气象信息,建立与高危行业企业气象信息直通制度,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四)组织管理全县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负责对施放气球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县广播电视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三)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及线路、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县文化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第三十二条县教育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组织整改事故隐患。

(三)制订和完善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将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

(五)负责学生在参加劳动技能教育、公益性活动等方面的安全。

(六)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县卫生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监督全县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二)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四)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对安全生产事故实施紧急处置和救护。

(五)负责食品、药品、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县体育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管理全县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俱乐部等场所的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体育场所、设施及大型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

(二)负责直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县地震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全县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县地震监测、群测群防工作,并提供救援指导。

第三十六条县总工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三)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益,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七条县财政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存储、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二)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负责将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第三十八条县供销、粮食、物资、商业、水产、邮政、通讯、供电等单位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九条县人民政府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的考核、奖惩工作。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指标(工作指标考核标准附后)。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于次年一月份进行。

第四十二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优秀等级是指,年度未发生死亡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且年度工作指标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

合格等级是指,年度未发生死亡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且年度工作指标考核得分在94分以下、81分以上(含81分)的。

不合格等级是指,年度发生死亡安全生产事故或突破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或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考核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下的。

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县政府对年度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支,并作为向上级推荐“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的前提条件。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不得提拔使用。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有关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有关部门凡涉及相关表彰奖励的,应事先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四十四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第四十五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命令、指示的;

(二)制定或者采取与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定或者措施,造成不良后果或者经上级机关、有关部门指出仍不改正的。

第四十六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向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经营者颁发有关证照的;

(二)对不具备法定条件的机构、人员予以批准认定安全生产资质、资格的;

(三)对经责令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撤销原行政许可或者不依法查处的;

(四)违法委托单位行使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权的;

(五)有其他违反规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为的。

第四十七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批准向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经营者超量提供剧、火工品等危险物资,造成后果的;

(二)批准向非法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经营者,提供剧、火工品等危险物资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条件的。

第四十八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干预、插手安全生产装备、设备、设施采购或者招标投标等活动的;

(二)干预、插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或者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

(三)干预、插手安全生产中介活动的;

(四)有其他干预、插手生产经营活动危及安全生产行为的。

第四十九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申报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组织审查验收的;

(二)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采取措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

(三)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组织、参与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

(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的;

(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报告、应急救援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五十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阻挠、干涉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的;

(二)阻挠、干涉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

(三)不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或者擅自改变上级机关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

第五十一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煤矿等企业投资入股或者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办企业的;

(二)违反规定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活动或者其他营利活动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时,、、的;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关键词]管理体系;民爆;安全文化

民爆行业素来被称作“基础工业的基础,能源工业的能源”,属于高危行业,受到国家的严格管控。在“十二五”期间,我国民爆行业为摆脱“小、散、乱”的局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兼并重组,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了产业集中度,大大降低了行业的整体风险[1]。在技术革新方面,通过自主研发、消化引进吸收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改变了我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线规模小、设备陈旧、技术含量不高、安全隐患比较多等缺陷,并且已初步形成了一个公认的、相对完善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技术以及与技术、行业政策相匹配的工装设备。但近年仍然出现几起安全生产事故,让人记忆犹新。例如云南3.11、山东5.20、唐山3.07、山东10.21爆炸事故。众所周知,民爆企业经营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安全生产问题。只有良好的安全管理模式才能确保企业顺利、平稳发展。当民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不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要求时就需要实施新的、更加完善的安全管理模式。本文探讨一种全新的民爆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该模式是依据国际通行的IS014000、OHSASl8000标准原则,融合了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而建立起来的民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该体系可以实现民爆的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持续改进,螺旋式上升。

1民爆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建立

1.1民爆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简介

管理体系是安全(Safety)、健康(Health)、环境(Environment)管理体系,并没有完整的正式的国际通用标准,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借助于IS014000、OHSASl8000标准而建立起来的。可以说它是企业管理体系和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的民爆企业多数已经建立了IS014000、OHSASl8000体系。民爆管理体系正是源于上述体系建立起来的,是基于突出预防为主、领导承诺、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科学管理思想,是民爆企业实现现代管理,走向国际大市场的通行证。民爆管理体系是一套由组织机构、职责、资源、程序和过程控制等构成的动态管理系统。该体系按照戴明模式建立,是一个持续循环和不断改进的结构,即“计划—实施—检查—持续改进”模式,是由若干个紧密相关的要素组成的。

1.2民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设计

民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计思路为:依据国家、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分析现有资源用于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的效率及效果,遵循PDCA思想,结合本企业安全管理实际,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具有本企业特色的民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3民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程序

[2-9](1)管理承诺。管理承诺应满足法律法规并能做到帮助企业持续改进,为目标、指标的制定提供框架。(2)明确综合管理方针。由企业最高管理部门制定本企业综合管理方针。首先是将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作为企业综合管理的一部分,在经营活动中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给予充分的技术经济保障。(3)计划及建立目标体系。制定民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计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至少应包括目标的确定、危险性评价、隐患治理、事故灾害应急反应、绩效审核及计划修订程序等内容。(4)建立组织机构。企业根据管理体系的特点,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安全环保部门,明确体系管理人员的组成和职责,以保障体系构建和推行的顺利完成。(5)组织体系的全面培训。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并分层进行,针对不同层级的要求开展针对性培训。对体系基础知识、管理理念、法律法规等培训要持之以恒,做到日常化。(6)体系文件化。将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方针和目标、工作计划、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记录等内容文件化。(7)体系试运行。企业将民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文件予以实施,检验其适用性、充分性和符合性。在试运行期间,企业应进行协调、监督、考核和信息反馈,并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内部审核,审核工作由内审员进行。及时发现问题,整改,达到管理体系的初步完善。(8)定期评价。定期评价的目的是总结经验、提高认识,为下一轮民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循环提供依据,以求不断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

1.4民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行要点

(1)过程控制。通过加强过程控制,强化体系的执行,加强审核与整改,从而不断完善体系。(2)全员参与。企业推行安全、健康、环境综合管理体系要始终强调全员参与,并将全员参与的要求落实到相关要素管理之中。(3)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是企业行为准则和安全价值观的总和,是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行为规范和思维模式的标准。有利于组织和协调企业的民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推行与管理。

2民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践案例

我公司在引入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时聘请外部专家对现有的各项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制进行客观、合理化评估,并针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高危工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整改计划及整改方案,在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公司民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分为宏观管理体系和微观管理体系。宏观管理体系,主要是从社会全局出发,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企业主动接受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地方工会组织等,对企业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履行劳动义务实施监察、管理和监督。宏观管理体系内容一般包括:安全法制管理、安全行政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环境管理等。我公司在宏观管理体系上,积极推行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工安函[2014]102号《关于加强新常态下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落实民爆企业(集团)各生产点“五统一”(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培训、统一考核)要求,推进精细化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建设。微观管理体系,主要是解决企业安环工作中的人、物、环境三者协调性,对企业安环工作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在法律法规、组织管理、技术和教育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其目的主要是:(1)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2)保护企业财产;(3)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做到生产与环境相和谐;(4)提高效率,促进生产发展;(5)稳定职工队伍,增强凝聚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微观管理体系上,为保障生产安全、环境和谐方面,我公司近年主要自主研发了两项技术,一是DDNP起爆药自动筛药技术;DDNP废水处理技术。事件一、DDNP起爆药自动筛药技术在生产工业雷管的生产线上,起爆药筛药工序长期以来都是依靠人工操作,安全性低。针对此种情况,我公司通过创新研制配套的自动筛药、自动装盒、自动传送等工艺设备,建成全自动DDNP起爆药筛药传送生产线。实现DDNP起爆药筛药传送过程人机隔离,自动化操作,解决了起爆药筛药长期以来依靠人工操作的技术难题,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事件二、DDNP废水处理技术工业雷管生产工艺中的DDNP生产废水由于其高毒性、高浓度,一直是废水处理的最大难题之一。由于污染十分严重,为了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排放,更为了保护环境,维护人体健康。自主研发了DDNP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生化处理工艺来处理DDNP废水,最终建成工艺简单、操作方便、治理彻底、投资少、成本低、不产生二次污染的新型DDNP废水处理系统。

3结语

国际上通行的ISO族的各种管理体系虽然存在差异,但是在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方面都有相似的地方,基本遵循PDCA管理模式,只是侧重点不同。民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将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融合在一起,是一种适合于民爆企业的先进管理体系。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融合也是标准管理体系的一种趋势和发展方向。

作者:李粤斌 单位:宏大矿业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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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超.安全科学方法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1.

[5]张舒,史秀志,吴超.安全系统管理学的建构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0,20(6):9-16.

[6]王盘林.基于HSE管理体系体系下的现代企业安全管理与安全文化[J].湖南农机,2010(7).

[7]李安,纪凯,李彬.HSE管理体系与石油安全文化[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