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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企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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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企业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监管执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着力破解八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煤矿安全方面。

1.全面细化落实煤矿“七条规定”,坚决予以限期停产整改。

2.以煤矿“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人车管理等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积极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兼并重组,确保今年年底全县煤矿企业数控制在预定数以内。

4.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超层越界、私拆密闭、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5.把煤矿质标建设落实到采掘现场和一线班组,落实动态考核奖惩制度,夯实煤矿安全基础。

6.强化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对六月底前未按规定完成建设任务的矿井,一律暂扣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任停产整顿。

(二)民爆物品安全方面。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各项“软件”管理建设,确保各项“硬件”条件安全无误。

2.深入开展治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坚持人、物、责任捆绑,加强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末端的安全监管,严查严处违规使用民爆物品。

3.严密涉爆重点人员动态监控,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彻底收缴非法爆炸物品,严防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和爆炸等案件、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

三、组织实施

“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22日前)。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细化整治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整治措施,层层动员落实,确保“百日行动”扎实深入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2日至9月24日)。各相关企业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集中力量、全力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检查率、整治率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底前)。及时分析总结“百日行动”取得的经验做法,巩固重点整治成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抓手。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各相关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根据文件要求及时作出整改纠正。

(二)排查隐患,落实整改

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处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存在较多隐患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实行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对重大隐患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隐患严重、情况复杂的,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对整治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

要把“百日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百日行动”的督查检查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百日行动”开展一个月后,县直牵头、配合部门将组织检查,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主流媒体,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走过场的要给予公开曝光。要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发动群众举报和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百日行动”的浓厚氛围。

民爆企业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整治目标

通过本次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摸清全县砂石资源开采现状,全面规范砂石资源开采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滥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采、违法占地的采砂场所,实现砂石资源开采依法管理、有序开采、保障供给、维护稳定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

无证(照)、伪证(照)、超范围、持过期失效证(照)开采砂石资源的行为;以开采砂石资源为名探采砂金的行为;强买强卖等扰乱砂石资源市场秩序行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砂石资源开采行为;严重影响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的违法违规砂石资源开采行为。

三、整治时间

(一)宣传动员阶段。

县水务、国土等部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刷写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国家、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宣传加强采砂管理对维护河流河势稳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行洪安全、确保河堤稳定和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作用,树立依法采砂意识,为集中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

县水务、国土等部门会同各乡镇对县境内采砂场所进行排查摸底,并逐一登记、汇总造册,有针对性的制定联合整治方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

组织县水务、国土、公安、环保、住建、交通、安监、工商、地税、供电等部门按照本次整治行动的目标和范围,对县内所有采砂场所进行集中整治。

一是对无证(照)、伪证(照)违法采砂(石)的,对持过期失效证(照)开采砂石资源的,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对不在采砂规划区域内的采砂场所,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并拆除设施设备。

二是对以开采砂石资源为名采砂金的,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是对违法违规开采砂石资源,严重影响州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的,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对机关干部非法参与砂石资源开采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7月11日—7月30日)。

按照《县大渡河流域采砂规划》和《县大渡河流域2014年采砂实施方案》对符合采砂规划要求的采砂点(砂石场)进行公开拍卖。原合法开采业主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砂石资源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水务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采砂场所的清理整治,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逐一登记,汇总造册。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外各类采砂场所的清理整治(含新城);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外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以采砂为名非法开采砂金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清查沿河所有采砂场所的用地手续,对无用地手续和证件过期的非法砂场进行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对各类砂石开采企业和个人使用、储存民爆物品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对各类非法使用、储存民爆用品的开采企业或个人进行查处;督促整改砂石开采企业或个人在使用、储存民爆物品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对民爆物品使用、储存的管理;负责对涉及犯罪的案件进行查处。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砂石开采企业或个人环境保护合法性审查,做好对采砂生产活动的环境监测,依法对未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砂场、采砂船非法排污等环保案件进行查处。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监督各类施工企业使用合法砂石开采企业提供的砂石,杜绝使用非法开采场所提供的砂石原料。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砂石开采点及砂石堆放点对交通、公路影响行为的处理;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检验监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和超载运输砂石等违法行为;依法对无证采砂、运砂船只进行处理。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砂石开采企业或个人安全生产合法性进行审查,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砂石开采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县监察局: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各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县工商局:负责对砂石开采企业的经营期限、项目、范围进行检查;对经营期限过期、超范围经营的依法处理。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体育局:负责砂石开采的舆论监督和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

县地税局:按照税收管理相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民爆企业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打的工作方针,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查处”的工作要求,深入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重点整治一些涉爆单位对爆炸物品管理不严、非法制贩、流失等问题,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彻底消除涉爆安全隐患和管理死角,杜绝非法爆炸物品流入流出我县,大力推进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不发生涉爆刑事案件和涉爆安全事故,真正实现管理到位、防控落实、收缴彻底、机制健全的工作目标,促进全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民爆科,办公室主任由民爆科科长闫军担任,负责各参战单位专项整治中有关问题的协调解决、涉爆案件的查处工作以及收缴民爆物品的处置工作。负责专项整治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加大打击涉爆犯罪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爆炸物品的厂点,坚决摧毁非法制造、贩卖爆炸物品的“地下窝点”和“黑市场”,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攻破一批涉爆大案,从重惩罚一批涉爆违法犯罪分子。

(二)彻底收缴爆炸物品。彻底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爆炸物品和过期的、报废的爆炸物品。

(三)加大检查力度。对全县涉爆单位及涉爆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隐患,有效防范涉爆事故和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抢)案件。

(四)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督促涉爆单位落实管理、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

(五)加大民爆市场管理力度。理顺生产、经营管理渠道,使我县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六)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决不允许一管炸药、一枚雷管非法流出左云。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发生过涉爆违法犯罪案件、出现过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问题的工矿区,爆炸物品使用量大、私挖滥采矿产资源现象突出的地区。

(二)重点单位和部位。全县煤矿、采石场等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涉爆单位周围居民区、废弃仓库等管理“盲区”。

(三)重点路段。国道、省道、县际交通要道和矿区周边的路段。

(四)重点人员。专门从事非法贩卖、运输爆炸物品的地下组织,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和盗窃、抢劫、抢夺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涉爆重大案件的逃犯。重点排查、控制的对象是:爆炸物品作业人员和曾经从事过此项工作的人员;曾经因从事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受到过治安、刑事处罚和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扬言采取爆炸等过激行为报复社会等有现实危险的人员。

五、工作措施

(一)宣传工作

要广泛宣传安全整治工作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要联系新闻单位,发挥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把宣传重点放在发动群众、教育群众、震慑犯罪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群众讲清利害,让广大人民群众明白非法爆炸物品的危害性并主动上交。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

(二)破案打击

一是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的重大案件和爆炸事故,要快侦快破,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二是对民用爆炸物品经营企业非法购销的案件,要及时侦破,从重查处。

三是近年来尚未侦破的重大涉爆案件,要逐一梳理,落实破案责任,组织专门力量,尽快侦破。

四是对群众举报的各类涉爆线索,要认真组织查证,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

五是对所有涉爆案件,都要彻底追缴和查清涉案爆炸物品的来源、流向,彻底端掉非法制贩窝点。

六是对重点涉爆人员审查中,凡经教育主动交代问题并交出非法爆炸物品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凡隐瞒不报仍私自藏匿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惩。对曾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涉爆违法犯罪人员,要建立“黑名单”,由派出所逐一落实监控措施,定期了解其现实表现,随时掌握其动向,发现疑点立即进行核查,防止其重操旧业。对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的重点人员,要加大审查力度,对其住处、服务处所,以及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出租房屋、闲置场院等,进行全方位彻底查清,消除隐患。始终保持对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做到爆炸物品来源不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未打掉不放过、制贩窝点没端掉不放过、涉案物品没收缴不放过、涉案人员未惩处不放过、监管人员失职没追究不放过。

(三)收缴处理

一是对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全部收缴。

二是对非法生产、销售厂点以及地下非法作坊的制造设备、工具和爆炸物品及其原材料,全部收缴。

三是对非法运输、携带的爆炸物品全部收缴。

四是对公民个人非法持有、私藏的民用爆炸物品,逐一动员限期交出,拒不交出的,依法强制收缴。

五是对关停或列入关闭整顿兼并重组范围的煤矿以及非煤矿山等爆炸物品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剩余库存爆炸物品及时上缴,并登记造册、妥善保管,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统一时间、地点进行集中销毁。组织一线民警发动人民群众、联合有关部门在涉爆重点地区逐村逐矿逐个进行拉网式收缴,对重点人员要逐人见面,加强监控。对清查中发现有涉爆非法违法行为人员,建立涉爆重点人员档案,列入监管对象。

(四)安全检查

对全县涉爆单位的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逐一反复进行滚动式检查,重点检查爆炸物品来源、流向以及仓储设施、守卫力量、看护保管制度和防范措施等。检查时要严格按照县公安局〔2008〕年71号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对检查中发现关闭煤矿、非煤矿山的民爆器材库房尚未拆除的要坚决予以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合法从业单位,要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关停,并吊销有关许可证件。要通过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涉爆事故、案件、事件的发生。要本着“谁管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

要根据不同时期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形势,继续组织警力在左同路、左凉路、左应路和左云到右玉、水窑到王村五个出境口设立治安检查站和流动检查站,绝不放过一辆可疑车辆、一个可疑人员、一件可疑物品。决不能让一管炸药、一枚雷管非法出入我县。对接到的非法贩运爆炸物品举报线索,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通报周围地区、重点卡点、有关警种,迅速开展围追堵截。

(五)建章立制

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举报人奖励机制。并逐级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监管责任制。派出所要将爆炸物品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建立流向监控机制、涉爆单位安全保卫机制、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安全防范机制,督促各煤矿继续严格执行出井检身和离矿检查制度,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民爆物品的督导机制、检查机制和民爆物品倒查责任追究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要从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和10周年庆典活动安全、发挥环京“护城河”作用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从重从快,依法严惩。要充分运用现有的法律武器,对涉爆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惩。要切实加强办案指导和执法检查,对犯罪分子不得降格处理,坚决杜绝以罚代拘、以罚代刑、以拘代刑等问题的发生。凡发现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执法犯法、放纵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三)严密防控,确保安全。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特别是在建国60周年大庆等重要时段,要切实加强对重点警卫对象、目标和大型活动的防爆安检工作。要制定防范、处置爆炸犯罪的预案,安排足够的警力,增配必要的防爆安检器材。要进一步强化车站、道路的查控,严格可疑人员及物品的安全检查。严密党政机关驻地、电视台以及水、电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守卫看护。派出所和巡警队要强化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及可疑人员,严防爆炸案件发生。决不允许专项行动期间发生涉爆案件和事故。

民爆企业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行业基本情况

(一)全县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4家。即:xx有限公司运输车队,拥有危货运输车xx辆,xx吨;xxx客货运输有限公司,拥有危货运输车 辆,xx 吨;xx县物资贸易公司拥有危货运输车xx辆,xx吨;xx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拥有危货运输车xx辆,xx吨。

(二)全县客运企业2家。即:xx黔顺汽车客货运输有限公司,拥有客车 辆;x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拥有客车 辆。

(三)全县有客运站(点)3个。即:xx县xx客运车站、xx客运发车点、x客运发车点。

(四)全县拥有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9家,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含摩托车维修企业200家。

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全年度道路运输行业未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二)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来抓。XX年随着国家燃料税改革,我所及时转变职能,从过去重收费转安全管理到现在全力抓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增设安全监管岗位,增加安全监管人员,满足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安全生产形成经常化、制度化监管。制订有《春运道路运输突况应急预案》、《道路运输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预案》、《防汛抢险救灾预案》、《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烟花爆竹监管实施方案》、《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方案》、《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加强农村客运管理工作方案》等有效应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危货运输车辆安全监管,要求驾驶员、押运员在运输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指定的线路行驶,全年未发生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经过城区和人员密集场所,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提高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我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全年组织道路运输经营单位责任人安全例会 次,会上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通报近期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教训。要求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驾驶员、乘务员集中进行安全学习和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行业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利用赶场天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教育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把安全教育以最快速度宣传到每一个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及每个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

(五)建立有交通安全监管人员结构网络图,明确有1位副职领导分管安全工作,具体有安全管理人员4人,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他们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工作认真。

(六)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制度等,

(七)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所长与副所长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岗位责任人签定安全责任目标和“包保责任书”,与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了层层分解目标,人人落实责任。

(八)有半年和全年安全工作总结,并及时报县局及县委办。

(九)全面按时完成上级临时交通的各项工作,完成xxx年度新兵运输工作;完成全县抢险救灾、支农物资运输;完成突况运输任务;开设绿色通道,在高考期间组织出租汽车免费接送考生。

(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律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图片、资料。

(十一)全年编写安全工作简报8期,并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安办备案。

(十二)每月28日前按时向县交通局和县安办报送安全生产情况报表。

(十三)全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14次,有参会人员签到和会议笔记。

(十四)全年组织道路运输安全大检查 次,每次检查有检查表格内容,表格上有检查与被检查单位签章。

(十五)全年组织出租汽车从业人员集中安全培训教育5期,培训人员535人次,有记录。

(十六)对上级的督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 起,落实率达100%。

(十七)转变工作作风,全年分别深入对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共130次,排查隐患48起,已整改38起,整改合格率达95%。查处交警抄告客车23辆,并强制停运5天学习。

民爆企业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出纳岗位的现状

1.出纳岗位的职责

出纳是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出纳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

出纳岗位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管理库存现金的支出及收入。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出纳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涉及的是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活动,而这些活动又与企业甚至国家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如果出纳岗位的工作出现了错误,很可能危机到企业运行。

2.出纳岗位的现状

由于传统认知的弊端,多数管理者对于出纳岗位的认识不够深入,对出纳岗位工作要求降低,使得出纳岗位比其他会计岗位更低一筹。随着时间的不断积累,出纳岗位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1)管理者对出纳岗位不够重视

历史固定思想严重,造成管理者对出纳岗位认知不够。管理者轻视出纳岗位,认为出纳岗位的工作流程及内容简单,对出纳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求降低,认为出纳岗位对于企业运行无关紧要。将出纳工作与能力低联系起来,将能力弱的人调至出纳,加深了普通群众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对出纳工作要求能力弱的认识。

(2)对出纳职责界定不清晰

财务工作的两大风险是资金风险与税务风险。出纳作为资金的管理者,与资金风险密不可分。资金出现风险,作为掌管者,出纳就成为第一负责人。人们对于出纳掌管资金的这项职能的错误认识是,只要资金出现问题,就全是出纳的责任。防范资金风险,减小资金风险不是出纳个人的事儿,而是整个企业、整个财务部全体的责任。如果不将会计凭证的制证、审核与付款复核的职责明确划分开来,将责任与过失全部推到出纳身上,明显是对出纳岗位的不公平和对财务工作的不负责任。

(3)出纳员能力不够

因为对出纳岗位的轻视,管理者将工作能力差以及态度差的人放置与出纳岗位。这些人员本身就存在能力弱、认识差的问题,应该加以正确引导,而不是听之任之。被调到出纳岗位的工作人员,对工作的积极性更加降低,抱着低落的心态进行出纳工作,致使出纳岗位问题层出不穷。长期处于出纳岗位,无法真正了解会计的其他内容,造成出纳人员的认知局限。

二、出纳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

1.出纳岗位的地位

出纳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在财务管理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对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岗位设置的原则作了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任何一个企业,出纳都要是一个独立的岗位,由此便可以看出出纳岗位的重要性。

2.出纳工作的重要性

出纳是会计工作的一部分,出纳人员在管理好货币资金、按时登帐的同时,也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对于出纳岗位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和财经方针,认真审核每一张单据、处理每一笔经济业务,做到耐心细致。

出纳工作在企业中的作用巨大,重工业实业企业尤为突出。工业企业每天都要进行原料的输入、成品的输出、?杂费、差旅费、交通费等各类繁杂业务。由于工业企业涉及到的事物较多,业务较多,不可能做到每笔业务都以银行划款来实现,其零星业务就需要通过现金支付来实现。此时,出纳工作就体现了本身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出纳严谨的辅助工作,经济业务量大且繁琐的工业企业就无法快速运转。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民爆产品定点生产企业、四川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厂商。集团产品种类多,产品销售范围广,因此涉及到的经济业务往来繁多。集团主营生产各类品种、规格齐全的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导爆管和工业导爆索等民用爆破器材,就极大要求生产原料的质量和精确量。财务管理系统在经济业务运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出纳在之中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各类费用的收支,更起到了监督企业经济业务的作用。通过对每笔单据的认真审核,降低了原料的差错,提高了爆破器材生产的精确性。

三、改进出纳岗位的措施

1.提高出纳人员的素质

出纳人员工作流程相对简单,但是仍要与时俱进,不断发展自身能力,拓宽视野。在学习出纳工作的同时,也学习与出纳所要处理的经济业务的相关知识,才能更好的面对未知的各种困难。例如在工业实业企业,就要积极去补充关于实业企业运行中所遇见的事物。积极了解工业原料,在进行收付时,可以适时提供建议。

不仅要提高出纳人员的专业知识素养,还要提高出纳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管因为各种原因调到出纳岗位,就是安心踏实的去做好本职工作。在其位,谋其职。既然在出纳岗位工作,就说明是人生道路所要经历的。出纳人员不能丧失志气,应该一鼓作气,摆正对出纳岗位的认识。坚持原则,不违法乱纪,坚决维护国家的财政方针和政策。以饱满的热情面对自己所处在的岗位。

2.管理者转换认识

管理者领导着整个部门,代表着整个部门的形象。如果管理者仍拿传统对出纳岗位的认知来分配任务和进行管理活动,会使整个部门仍陷入对出纳的误解。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转变人们对出纳岗位的错误认识,就要从领导者做起。管理者改善对出纳岗位的认识,调入优秀人员,对努力工作的出纳人员给予奖励机制。正视出纳岗位的地位,进而带动企业整体对出纳的理解。

3.明确出纳岗位职责

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遵循及时性、适应性、效益性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具体方针。明确岗位职责,将会计与出纳职责明确划分开来,将工作责任划分开来。要求各岗位会计人员根据本岗位的职责要求,进行工作总结、评定,明确工作范围。不仅强化了各个岗位人员的责任感,还能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部核算监督。

民爆企业工作总结范文第6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市安委办《自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广西“10·15”等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四季度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自安办函〔2019〕36号)和《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自府办发〔2017〕20号)要求,XX区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落实了工作要求。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时安排部署

我区领导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综合治理,成立XX区危险化学品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自府办发〔2017〕20号)文件要求,立即印发了《自贡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XX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沿府办发〔2017〕20号)文件,对我区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综合治理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自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广西“10·15”等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四季度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自安办函〔2019〕36号)文件要求,我区立即传达了该文件精神,要求各乡镇(街道),新城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对可能涉及化工项目的企业进行全面风险摸排,并按照《自贡市XX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区应急管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立即组织开展化工园区(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和风险等级认定工作。

二、立即开展、深入隐患排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全面的对全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销售网点等底数进行了摸排。我区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9家(其中加油站15家,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2017年有200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2018年有150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今年预计规划125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另有5家饲料加工企业,2家农药生产企业,3家危化品运输企业,18家医疗卫生机构,26所学校拥有化学实验室。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建立了危险化学品清单,明确了单位名单、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建立了危化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了危化品运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落实了各单位及企业的责任,督促危化品企业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

重点对化工企业、城镇燃气、学校有关化学、化工实验室、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的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重点场所进行了安全隐患检查,针对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易燃易爆物品库房设置、危爆物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管理、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等重点方面进行检查。对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培训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我区累计检查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场所1638家次,排查隐患800项,已整改隐患773项,有27项正在整改中;区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立案查处33起,处罚款6.3万元,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网点1家,清除禁售区域烟花52箱、爆竹136件;区公安分局近三年核发民爆物品购买许可证355份,民爆物品运输许可证216份,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7件,行政处罚7人;并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2起,挡获违法行为人3人,行政处罚3人,发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5起。

(三)强化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

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根据高危化学品目录,加强对硝酸铵、硝化棉、液氨、液氯、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废弃处置的检查,施行全过程管控,并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重点加强园区、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及危险化学品罐区的安全风险管控。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指导企业(单位)开展自纠自查,及时整改隐患。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

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宣传普及,利用微信、QQ群、“互联网+”、危化品安全知识集中讲座、企业安全员群等多种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爆危化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降低漏管失控的风险;利用宣传近期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让群众更加直观、深刻的感受到事故带来的危害,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对相关企业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员等进行思想教育,提高企业的思想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支持和鼓励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大力开展从业人员全员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从而进一步有效的遏制事故的发生。通过各类宣传,我区累计发放宣传单10余万份,宣传手册2000余册,手提袋、围裙等500余份,集中安全宣传教育100余次,安全提示信息5万余条,开展各类应急演练30余场,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安全知识,提高了安全意识,进一步有效的稳定了我区的安全形势。

三、深入开展、取得有效成果

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了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的分布情况,其中重点监管企业有自贡拓利化工有限公司、自贡市大成电子材料公司、自贡鼎泰能源有限公司、自贡市鑫洋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自贡市鑫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进一步查清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安全设施配置、安全投入以及安全隐患等情况。强化了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助,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磨合,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使用、经营、储存和重大危险源等各个环节,逐步建立健全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除了事故隐患,健全了防范措施,有效防范遏制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通过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2017年至今没有发生一起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安全工作推进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动各类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深入排查风险,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提高风险防范。

一是强化风险排查与分级管控。以安全风险防范作为主攻方向,紧盯事故易发、多发、高风险的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加大安全执法的力度。

二是强化问题整改的措施落地。针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紧密结合实际,紧紧围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这一核心,明确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持续打好危险化学品攻坚战。按照省、市的工作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要求,狠抓工作落实,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标本兼治,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努力为我区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民爆企业工作总结范文第7篇

为严格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重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十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这次“十一”期间安全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政府重点督查的形式进行。

企业自查自纠阶段:9月9日至9月15日;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阶段:9月16日至9月24日;

政府重点督查阶段:9月25日至9月30日。

(一)企业自点

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企业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和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和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档案建立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佩戴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情况;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企业预防、控制、减缓三类安全设施、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装置的安全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等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报告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工艺系统、基础建设、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空手段,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落实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

(二)行业检点

1.道路交通安全:由公安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交通、农机、运管等部门参与,对道路交通、民爆器材等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公安、交通、农机部门要组织力量,要严查各种车辆超载、超速、超限、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乘坐交通工具等行为;加强对重点路段的综合治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重点检查检查机动车辆和农村“五小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农村“五小车辆”和农机无牌、无证和无保险问题;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特种运输车辆的监管,严厉查处手续不齐全、流向不清楚、非法运载等违法行为。

2.消防、民爆安全:由公安(消防)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工信、消防等部门参与,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品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重点检查民爆物品库存、库区设施、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爆物品等违法行为的情况,做到该封必封、该关必关。

3.人员密集场:由公安局牵头负责,各乡镇、消防、文体、旅游、教育等部门参与,对纪念、庆典、文艺演出、

体育比赛、展览展销、招聘会、庙会、灯会等大型活动和旅游景点、商(市)场、学校、医院、宾馆、歌厅、影剧院、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联动系统等配备、使用、维护、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4.矿山安全:由安监局牵头,各乡镇、公安、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参与,对煤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煤矿:重点检查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宣贯执行情况;检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3〕99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煤矿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特别是经过复产验收已经恢复生产的煤矿企业及因停产整顿而整改的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经常性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八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佩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情况;检查井下配电设施、机械通风系统和有限空间的防中毒措施制定情况,尾矿库防溃坝、防滑坡、输料管道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情况;检查露天采石场边坡浮石处理,露天设备管道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等情况。

矿山资源勘查安全专项检查和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检查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5.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安监局负责,公安、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参与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危险化学品要以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三个重点环节为抓手,重点抓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的检查,尤其是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和场所的安全状况、周边环境及应急管理等情况检查;检查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演练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基本知识培训教育情况,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佩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情况;对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6.旅游安全:由旅游局牵头负责,消防、质监、运管等部门参与,加大对旅游景点、宾馆、饭店的游乐设施、压力容器、电梯及消防设施的隐患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和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加强对导游人员以及旅游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旅游安全。

7.校园安全:由教育局牵头负责,公安、交警、消防、运管等部门参与,对教师、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加强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对城乡学校及培训站点安全进行检查,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对学校防火措施、培训站点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的落实进行检查。对场地小、无办学资质、无安全通道的培训点,坚决予以取缔。

8.特种设备安全:由质监局负责,住建、工商等部门参与对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锅炉、电梯等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对车载气瓶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书持证情况进行检查,从业人员安全基本知识培训教育情况检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9.建筑施工及加气站、燃气输送管线安全:由住建局负责,安监、工信、质监等部门参与,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从业人员安全基本知识培训教育情况检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佩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情况;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对城市燃气企业、调压站、输气管线和居民小区的防爆、防泄漏等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10.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工信、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参与,加强对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执业药师在岗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各类餐馆、学校食堂、饭店、饮食店等原料选购、加工卫生操作、过期食品处理环节,严厉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使用非食用原料、高残留农药蔬菜、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再上市等违法行为。

11.农机安全:由农机站牵头,交警大队、交通、运管等部门参与,严厉查处拖拉机人货混装、黑车非驾、农用车搭架、超高、超宽、夜间行车无反光警示标牌等严重违章行为,保障农用车辆运输安全。

12.水电企业安全:由水务局牵头,安监、工信、质监等部门参与,负责水电企业隐患排查督查和全县用电线路隐患排查整治督查。重点检查小水电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基本知识培训教育情况;厂房边坡护理及防洪情况;预防水淹厂房、临边坍塌、触电等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13.风电、光电企业:由发改局牵头,安监、工信等部门参与对风电

、光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基本知识培训教育情况;生产现场可能造成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伤害、起重伤害的隐患及防人身伤害、职业伤害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两票三制”等基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14.其它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紧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按照“六打六治”的要求开展安全专项行动、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以消除不安全因素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肃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肃北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肃安委办发〔2015〕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从零开始,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本次安全检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取得实效。各企业要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发动全体员工参与,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扩大检查覆盖面,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既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又要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特别是曾发生事故的行业、企业、场所和岗位等,要严细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重大隐患严格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对重点企业要做到全覆盖确保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落到实处。针对排查出的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教育培训、职业危害防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措施落实到位。

民爆企业工作总结范文第8篇

按照《省安委办、减灾办关于开展全省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黔安办〔2019〕54 号)文件和铜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暨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安〔2019〕6 号)、《思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思安发〔2019〕9 号)文件要求;长坝镇安全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扎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各行业应急演练。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思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思安发〔2019〕9 号)文件文件精神,长坝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秦再全为组长,涉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安全办制定长坝镇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方案。在2019年12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镇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秦镇长强调要认真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一是各涉安单位、行业主管单位要做好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二是各行业(领域)要认真对照各部门行业职责的落实工作;三是做好大排查大整治的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职责到位,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是按照安全检查“四不两直”要求,深入企业一线切实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五是深化事故隐患常态化治理和常态化考核,做好“五落实五覆盖”责任体系建设;六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演练方案。

二、认真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和县下发的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文件要求,在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期间,全面排查、辨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领域内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环境影响等风险、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1家,排查事故隐患60处,现场整改45处,限期整改15处,复查销号15处。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镇安监站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镇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镇派出所、道安办、交管站、安监站、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特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辖区道路通常,出入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镇安监站、村管所对全镇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五)旅游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对整治外来旅游团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停业整顿期间、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旅行社租用未取得旅游包车证的旅游车辆、未审核旅游包车运营资质和驾驶员资格及车辆安全状况的;旅行社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旅行社未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的;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星级宾馆、A 级景区等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评定的旅游经营者未达到相关标准

此外,我镇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电力、渡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强化应急演练,增强应急队伍战斗力

按照“仗怎么打、队伍就怎么练”的要求开展专项应急救援大演练,检验人员队伍的战斗力。在安全生产方面2019年12月组织开展了一次校园消防应急演练,在自然灾害方面于2020年3月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逃生演练。大大提高了企业主体企业的安全意识,人民群众应对自然灾害的应对意识,提高了长坝镇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和县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镇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