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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消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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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消费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新形势 财务核算 问题研究

廉政建设新形势下国家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制定了多项费用管理办法,对包括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外宾接待费、咨询费、劳务费、评审费和讲课费等一系列政策进行调整。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人员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既要保证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又要最大限度的节约开支,对财务人员的知识更新显得尤为重要。财务人员面对大量的政策变动,应主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灵活运用到财务核算的实务工作中来。随着国家反腐倡廉力度的加大,关于事业单位腐败的负面报道大量涌现,屡见不鲜。根据媒体已经曝光的腐败案例,结合实际工作,财务人员应对容易假造的地方进行财务预警,并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发现可疑事项,为审计监督提供线索。

一、差旅费

差旅费支出范围包括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的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日常财务核算中应注意差旅费报销的几个要件:出差要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具有往返车票和住宿票。在实务中,要警惕同一个工作人员在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又在A地出差、在B地出差期间同时又在C地出差,或多次出差合并成一次出差来套取差旅补助。凡出现过这类现象的工作人员便进入预警范围,定时记录成报告,汇总到财务与审计部门,对其再报销差旅费应多加注意。

二、会议费

会议费支出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会议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应回所在单位按差旅费报销。日常财务核算中应注意会议费报销的几个要件:预算表、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参会人员签到表和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超范围和超标准的开支不予报销。

在实务中,要警惕本单位工作人员为主或全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本地会议。这类会议大都无住宿费发生,主要报销伙食费,会议咨询费和讲课费。存在较大的报销聚餐费,套取咨询费的可能,应引起财务人员的重视。

三、劳务费

劳务费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性劳动所取得的报酬,是指除评审费、咨费以外的非工资性劳务报酬。目前实务中存在两种劳务费的报销情况,一种是在税务机关开据了劳务发票的,一种是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直接领取的,俗称白条报销。

为便于财务核算,分两种类型的劳务费来审核报销依据。一种是外单位人员,一种是本单位人员。两种类型的劳务费均应说明提供劳务的时间、地点、人员身份信息、电话和工作量等内容。对本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使用现金结算,对外单位人员的劳务费尽量通过银行支付系统结算,以降低套取劳务费发生的可能性。要警惕频繁地、长期地领取劳务费的支出行为,对因同一工作内容发放的劳务费、同一人员同一时间因不同工作内容的劳务费都应当列入财务预警范围。

四、办公费

办公费支出范围包括购买办公用品、文具、图书、电脑耗材、材料、配件和低值易耗品和打印复印费等。办公费的报销依据较简单,有正规的发票和购买明细即可,是最容易出现套现、违规支出和固定资产流失的。在实务中,对于多次购买存储器,电脑配件,大量的进行打印复印事项,或者多次在同一家供应商处购买以上物品的应纳入财务预警范围,比如说同一部门一年内购买了许多的U盘,电脑耗材、大量采购复印纸,每逢过节前后便支出办公费,采购量大大超出了正常的业务需要量,不合常规。往往这些票据的背后隐藏的是购买或违规发放一些不合规定物品套取财政资金的违纪行为,拆分固定资产化做流动资产,避免复杂的报销手续,并造成国家财产流失的不合理行为。

在新形势下建立财务预警机制,可以有效的防范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滥用,为国家惩治腐败,改进党的工作作风提供最有力的保证。作为一线财务人员应认真学习财经法规制度,主动传达费用管理办法的精神,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另外,还应结合以下几个便捷方法,提高财务核算的效率。

(一)大力推进无现金结算模式

随着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推广与全面覆盖,可以大大减少现金支出的额度,降低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加强对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的全面监控,实现对财政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的动态管理。在报销时,财务人员可进入公务卡结算系统查询刷卡记录并予以审核报销。由于公务卡消费会在银行系统留下痕迹,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违规开票,虚开发票套现的行为发生。对于非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支出,可以尽量转入本人银行帐号中,不得开据现金支票。

(二)公开“三公经费”报销情况

单位可以定期将账中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出国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开“三公经费”不仅是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要求,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

(三)全面推行网络报账

随着会计电算化和网络化的深入发展,网上申请经费,财务人员远程审核已经成为许多单位的流行做法。进行网络报账不仅仅可以提高财务核算效率,节省工作时间,将财务人员从琐碎的财务事项中解脱出来,比如工作量极大的凭证录入工作就交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可以将财务人员的精力转移到全面的财务预警监控上来。财务人员更多的参与财务管理,为财政资金的正常使用提供人员支持。

参考文献

[1]曾菲.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应用分析[J].管理观察,2015,(34).

三公消费论文范文第2篇

张丰羽(1987―)男,安徽六安人,贵州财经大学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学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产业结构与政策。

摘要:中国是世界白酒第一大国,拥有世界最大的白酒生产和消费市场。高端白酒和中低端白酒是两个不同的目标市场,由于中低端白酒消费人群庞大且大多是长期消费的普通消费者,其仍将是市场的消费主流。本文在中低端白酒的定义与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贵州中低端白酒的市场环境和营销策略,为贵州白酒企业的中低端白酒营销策略实施提出了参考建议。

关键词:贵州;中低端白酒;营销策略一、引言

白酒产业是贵州省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2012年国务院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和鼓励贵州“积极发展特色轻工业”,尤其是“利用赤水河流域资源和技术优势,适度发展名优白酒,确保产品质量,维护品牌声誉,推动建设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目前,贵州省白酒生产企业达到527家,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55家,但是,除茅台酒、董酒、习酒等知名白酒以外的绝大多数贵州白酒企业都以生产和销售中低端白酒为主,且普遍还处于卖酒求生存的发展状态,只有青酒、金沙回沙酒等少部分白酒企业实现了市场突围,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品牌,面对日益壮大的白酒市场,贵州中低端白酒可通过调整和创新营销策略以提高在中国白酒市场的市场份额。

二、中低端白酒的定义与特点

白酒为中国特有的一种蒸馏酒,由淀粉或糖质原料制成酒醅或发酵后经蒸馏而得。白酒根据其市场单瓶销售价格可划分为超高端(600元以上)、次高端(200元―600元)、中高端(50元―200元)、中低端(50元以下)。贵州中低端白酒有习酒、金沙回沙酒、青酒、匀酒、国台、笨人煮酒、老土酒、林城老酒、黔龙土窖、丰谷酒、平坝酒等众多品牌。

高端白酒和中低端白酒各有特点,是两个不同的目标市场,两者在产品定位、消费行为、渠道结构、交易方式等方面有诸多差异。中低端白酒市场主要以中小城市和县城乡镇为中心,以农民、农民工和工薪阶层为代表的中低收入群体为消费主体,特点是市场管理松散,规范程度极低,市场竞争程度激烈,新品推广成本较低,但渠道和终端极为分散,消费需求的个性化和多样化特征不明显,对产品价格的变化极为敏感。

三、贵州中低端白酒的市场环境分析

1.贵州中低端白酒的市场现状。2008-2012年,白酒制造业销售收入总额五年间平均增长速度为31.70%,高于工业五年20.29%的平均增长速度。2012年我国白酒行业销售收入4466.3亿元,利润总额818.6亿元,收入利润同比分别增长26.8%和48.5%。产量和产值排名行业前五位的五粮液、茅台、剑南春、泸州老窖和沱牌集团占行业销售额的40%。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取竞争优势,全国知名品牌关注中高端白酒市场并利用雄厚的企业实力迅速扩张,地域强势品牌专注区域市场并利用在本区域多年的精耕细作而形成区域竞争优势,使得中低端白酒企业的生存空间和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尤其在近年“三公”消费被遏制的背景下,高端白酒遭遇“寒冬”,不少知名高端酒企已经在向中低端市场布局,针对不同需求和不同层次的消费群体,分别推出不同的品牌,这使得本就比较饱和的中低端白酒市场将竞争愈加激烈。

2.贵州中低端白酒的现实困境。贵州中低端白酒品类和品牌众多,竞争激烈,集中度低,营销粗放,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首先,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产品口味、风格相似,产品包装雷同,产品更新换代快,而真正能够被市场长期接受的主打产品较少。其次,品牌经营意识较差。除了少数知名品牌外,大多数贵州中低端酒还处于低层次的品牌管理水平甚至无品牌运作意识。再次,营销手段简单粗放。大多采取终端大范围铺货,用终端促销政策刺激市场销量是许多厂家最常用的营销手段,这仅仅是完成了库存的初步转移,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产品销售。最后,整体营销费用较高。用工成本不断增长,渠道和终端费用以及促销费用也持续增长,而且大多数酒企缺乏费用管理意识,使得销量的增加却没有带来盈利的增加。值得一提是,政策和行业风险不断加大,国家宏观政策的持续调控和白酒原材料成本的逐年升高,使得越来越多生产和销售中低端白酒的中小型企业面临着很大的生存压力。

四、贵州中低端白酒的营销策略现状分析

1.产品策略。产品策略是企业营销策略的基石,贵州多数中低端白酒企业缺少真正的产品细分策略,产品看似很多,几个系列几十种产品,但普遍没有主打产品和拳头产品,没有一个响当当的品牌,没有一个产品是企业核心利润的来源,更没有一个具有统领全线、带动其它产品销售的核心产品。

2.价格策略。中低端白酒企业的目标消费者是中低收入群体,在定价策略上更应考虑到其消费特点,并结合企业自身利益、产品定位、竞争状况、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相关产品的价格。贵州中低端白酒价格策略有产品价格和销售渠道的价格体系等因素,由于市场竞争和渠道选择的需要决定了白酒各种产品的价格及定价方式存在差异,目前,贵州中低端白酒有价值认知定价法、跟随定价法和成本加成定价法三种定价方式,价格体系包括出厂价格、经销商价格、二批商价格、零售价格等4种类型。

3.渠道策略。通过营销渠道才能把处于市场的两端的白酒生产者和消费者两者有机的连接起来。中低端白酒市场主要的营销渠道模式有经销商制、直销渠道模式和平台式渠道模式,渠道策略的发展趋势是渠道多元化竞争、扁平化发展、分销层级逐步减少。中低端白酒的渠道终端包括商超、酒店、餐饮店、烟酒店、便利店、批发部、团购、定制、直销、移动展示与销售等等。

4.促销策略。促销策略的正确地制定和合理地运用能使中低端白酒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较大的产品销量和经济利益。贵州中低端白酒在商场和超市的促销手段主要以抽奖、买一赠一、人员促销(包括展示、赠饮)、赠送礼品等方式为主,在酒店和餐饮店的促销手段主要以开瓶费、刮奖、人员促销、随赠小礼品等方式为主。

五、贵州中低端白酒的营销策略实施意见

中低端白酒业的竞争形势日益严峻,已从广告大战、价格大战、“渠道为王”及“盘中盘”的终端争夺的无序竞争逐渐进入了品牌和文化相结合的理性竞争时代。因此,贵州中低端白酒应在全面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综合发挥营销组合的作用,首先确定适合中低收入群体的产品策略,调整和优化企业的产品结构,可采用成本导向定价法来设计价格体系,创新营销模式,丰富营销渠道,优化运营流程,激励营销人员,同时通过渠道下沉和分销层级扁平化降低渠道流通费用,减少产品容量和压缩销售费用,以适应中低收入群体对中低端白酒的价格预期,有效使用各种促销手段以提高贵州中低端白酒在中国白酒市场的市场份额。

本文属于贵州财经大学2012年度在校学生科研资助项目

参考文献

[1]徐大佑,袁开福.贵州白酒行业营销策略的特点及发展趋势[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6(2):77-81;

[2]梁艳菊,高志国,何利讽.贵州青酒的营销模式分析[J].中国商贸,2011(23):19-22;

[3]史延强.中小型白酒企业的必然选择――透析三得利酒业营销模式转型[J].现代营销(学苑版),2007(3):86-87

[4]毛小民.中低端白酒企业如何突围[J].华夏酒报,2011(9月21日):7

三公消费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 高等院校; 科研经费; 内部控制; 审计监督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科技驱动战略向纵深发展,国家对高校科研经费的投入越来越多,渠道越来越广,项目也越来越泛。目前,高校科研经费投入的主渠道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纵向科研项目,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横向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带有科研性质(包括本单位)的资金投入,如高校引进人才资助、科研启动费、项目配套费、课题预研(扶持)费等。大规模的科研经费的注入,为提高我国科学技术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主流是健康的和积极的。但是,这些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是比较严重的问题。如科研经费的使用严重游离既定的用途和范围,用于个人或集体活动、福利发放,视为单位或个人创收,自由支配;科研经费积压或长期闲置,科研项目重复申请,一项内容同时申请多个项目,已经完成或接近完成的项目反复申报,将原有项目改头换面再度申报等,导致科研资金严重损失浪费;科研经费使用违反财务制度规定,频发违法乱纪现象,如挪用、贪污、套现、张冠李戴、移花接木、公款私存,假发票、假票据、巧立名目虚假报销等,将科研经费作为小金库,用于“三公”(出国、用车、公务招待)消费;有的高校和有的项目主持人(及相关团队成员,下同)将科研经费用于质押、作经营资本金、炒股和炒贵金属等,用于购买(含首付)和装修商品房、买车、修车和保养车辆,用于家属国外学习与旅游,个别高校甚至与有关单位签订假科研协议,借科研经费之名洗钱和转移资金,如此等等。这些现象绝非个别高校的个别现象,可以说一定程度上已成为较为普遍的现实,有的高校特别严重。最近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十五个典型案例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刘沛清私存公款、套取科研项目经费案就是典型一例。近年来各地方审计机关也对部分高校进行了财经法纪审计,审计发现的科研经费弊案、串案和窝案越来越多,有关责任人已受到纪律和法律的惩罚,但是这种现象仍有继续蔓延之势,故对科研经费实施有效管理控制和严格审计监督势在必行。

二、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上述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个人原因与单位原因,认识原因与制度原因,管理原因与社会原因等。集中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长期以来,高校管理者和科研项目主持人认识存在偏差,认为科研项目是主持人经过努力争取来的,科研活动是个人劳动贡献,是不可复制的智力创造,理应得到补偿,认为科研经费是补偿其贡献的主渠道,认为只要主持人完成了科研任务,科研经费的使用理应由主持人自主支配,即留有一定的自由使用空间是正常的和合理的,否则不利于调动教师从事科研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故明显放松了对科研经费的控制和管理(而高校的其他经费,如业务费、办公费等没有放松,所以使用起来较科研经费要规范得多)。

第二,高校由于拼科研,鼓励教师多拿项目、快拿项目,也有意无意地给主持人一些“甜头”,所以有章不循,有规不守,认为科研项目申请标书虽规定了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用途,但实际操作起来肯定存在差异,因此给主持人自由裁量权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这等于给主持人乱用经费贴上了合理化的标签。这也是目前科研经费游离使用范围和标准的重要原因之一。申报时,主持人只考虑项目论证和如何拿下项目,而对经费使用考虑不周,也是导致后来使用混乱的原因。

第三,高校内部控制和内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失去应有的监督和控制,成为主持人的“自由王国”,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高校只问主持人有无结项,有无发表相应的论文,只过问成果,而不问过程,更不过问经费,仿佛只要有成果就一俊遮百丑,能够容忍一切,这种思维和管理体制不能不说是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违法乱纪的温床。管理和监督的失控还表现在:一般科研项目的主持人,特别是重大或重要项目的主持人都是本院校的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有的科研项目负责人本身就是学校领导,学校对这个群体的管理和监督往往难度较大,对其一些出格行为往往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或迁就的态度,这就毁内部控制与管理于无形,也起到很糟的“示范”和“引导”效应。

第四,财务报销中缺乏有效的把关。财务是科研经费使用的总开关,由于财务部门怕得罪人,怕影响科研人员积极性,怕领导怪罪,对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票据听之任之,使科研费用报销中假发票盛行,科研人员可以轻易地虚列业务,骗取资金,使一批科研人员通过项目发了财,搞乱了科研经费管理秩序。有的高校财务人员曾经向领导提出过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问题,但领导不重视、不发话、不作为,财会人员也不愿意说多,怕“干涉学校主流业务”、“影响学校科研发展”,只要领导点了头、签了字,什么都给报,长此以往,积重难返。

第五,内部审计缺位。审计监督是规范科研经费合理使用和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有的高校内部审计形同虚设,没有健全的审计机制,对发现的问题不闻不问,没有及时制止和问责,使上述问题愈演愈烈。有的学校尽管制度上规定重大业务(报销)要经领导签字或需要内部审计介入,如用科研经费购买仪器设备、聘请外部专家、大量发放劳务支出、与外单位联合设计攻关等等,这往往是违法乱纪的多发和频发部位,但是如果审计监督主动退出,就等于制度规定没有落实和检查环节,制度执行的效果自然会大打折扣。

三、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与审计的若干对策

如何杜绝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频生乱象,还科研经费本来面目,真正发挥高校科研经费强化科技、提高核心竞争力、服务经济社会的应有作用,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要加强正面引导和宣传,树立正确的科研观,培育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研职业道德。从事科学研究是为了国家富强、民族崛起,而不是通过科研发财,赢得薪金外的第二份收入。高校教师应遵循基本师德规范,对所掌控的科研经费,对纳税人血汗钱负起应有责任,不仅要完成科研任务,而且要管好、用好科研经费。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此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除了组织正面学习和宣传外,对科研经费违法乱纪的人和事也要进行通报批评警告,以营造健康良好的科研氛围。

二是明确科研经费的性质,它属于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即使是私营业主设置的横向课题,其经费进入了学校大账便成为公款,不得随意占用、挪用和化公为私,要像管理财政资金那样管好和用好科研经费,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各教师应有高度责任意识。在项目立项时,项目单位、学校应与主持人签订责任书,明确科研经费使用范围、用途和责任,对违法乱纪的责任和后果也应在项目书中一并告知。同时,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应是相对刚性的,不留自由活动的空间;对经费使用的自由裁量权应压缩到最小限度;对科研过程中进行预算变更的,要严格把关,严禁将“死钱”变活钱,将公款变私款,将科研经费变为“接近生活”的经费。

三是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管理。高校对科研经费应制定具体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控制不合理、不合法票据的流入,加强程序控制、手续控制、纪律控制和信息控制,将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连同项目完成情况一并列入考核和评价范围,将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乱象控制于萌芽状态。

四是加强财务监督,即建立健全柜台监督制度,对不合规的票据、不合规的业务、不合理的支出,坚决退回不予办理,对屡查屡犯者要通报批评,并适时采取控制报销、冻结经费、暂停使用等措施以示警告,对违法乱纪行为应通知纪律检查部门予以戒免,情节严重者应停止项目执行。

五是加强对科研经费的内部审计。高校内审部门应对科研项目经费的规范性、合法性实施审计监督,特别是对经费多、跨期研究、多单位参研的项目要进行更加全面、及时和连续性的审查监督,为科研项目健康运行保驾护航,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信息反馈制度,将有关审计信息及时反馈给主持人本人、科研管理部门和有关校领导,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明显违法乱纪现象的人和事,要进行审计追究和问责,以构筑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健康有序运行的预防、教育、惩戒体系。

【主要参考文献】

[1] 审计署公布15起违法违纪案件处理情况[EB/OL].人民网财经栏目(.cn),2013-10-09.

[2] 谭红梅,张经鹏.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审计初探[J].财会通讯,2009(1上).

三公消费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汉代/农业商品生产/群体结构/发展水平

【正文】

商品生产就其本来意义而言,是指"物品生产出来不仅是为了供生产者使用,而且也是为了交换的目的;就是说,是作为商品,而不是作为使用价值来生产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卷第381页。)。商品生产有不同的历史形态,有不同的门类分工和数量特征。秦汉时期,虽然自然经济在总体上占有强大的地位,但商品经济也有明显的发展。这方面,学界研究较多,且取得了丰硕成果(注:如,林甘泉《秦汉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1期;李根蟠《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封建地主制》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但在农业领域中的商品生产,目前仍缺乏系统的专文论述。本文拟就汉代农业商品生产的群体结构、经营特点及其发展水平问题做些初步探讨。

一、专业户的兴起与商品化生产

专业户是指在农村中以较多资金和人力经营某项专业生产的农户。通常情况下,专业户的项目收入应超过全部收入的60%。专业户一般都有较高的技术,并且有较强的经营能力,能够为市场提供较多的商品。

战国时期专业农户已展现端倪。到了汉代,随着社会分工的拓展、生产力的提高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专门化生产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其时,专业农户所涉及的门类较多,《史记》(注:中华书局1959年本第3272页,本文引用的皆是这个版本。)卷129《货殖列传》载:

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泽中千彘,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桔;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qiū@①;陈、夏千树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zhī@②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

司马迁这段话,学术界多有引证,使用率极高。从中说明,秦汉时期,已出现了专业化的畜牧业、渔业、林业和园圃业等,且都是以赢利为目的大规模的农场式经营。这些大型专业户所经营的生产项目规模很大,各具特色。下面让我们根据文献记载,就其典型事例做些具体的陈列。

畜牧专业户商品生产。汉代西北地区,除大量官营畜牧业外,还有民间的私营畜牧业。随着畜牧业基地的扩大,畜牧业普遍发展,当时有些地方涌现了以畜牧业经营为主的个体专业大户。例如:

乌氏倮畜牧,乃众,斥卖,求奇缯物,间献遗戎王。戎王什倍其偿,与之畜,畜至用谷量马牛(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60页。)。

班壹避坠于楼烦,致马牛羊数群……故北方多以’壹’为字者(注:《汉书》卷100《叙传》中华书局1962年本第4198页,本文引用的皆是这个版本。)。

(桥姚乘官府斥开边塞之机,恣其畜牧)已致马千匹,牛倍之,羊万头,粟以万钟计(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80页。)。

卜式者,河南人也……式入山牧十余岁,羊致千余头,买田宅(注:《汉书》卷58《公孙弘卜式ní@(20)传》第2624页。)。

(马援)因地处田牧,至有牛马羊数千头,谷数万斛(注:《后汉书》卷24《马援传》中华书局1962年本,本文引用的皆是这个版本。)。

专业渔户的商品生产。秦汉时期,在我国的东南沿海、江南、巴蜀和黄河流域的中原地区,有丰富的渔业资源。其它地域,渔业资源亦较丰富。随着渔业生产的发展,当时除官营之外,民间养殖、捕捞及贩卖鱼类的专业户渐为常见。例如:

"水居千石鱼陂"。注引《正义》曰:"言波泽养鱼,一岁收得千石鱼卖也"(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72页。)。

陈在楚夏之交,通鱼盐之货,其民多贾(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67页。)。

(建武三年)寇恩"为候粟君载鱼之得卖",一次即"载鱼五千头"(注:《"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责寇恩事"释文》见《文物》1978年第1期。)。

林业专业户的商品生产。秦汉之时,在西北、关中、巴蜀及江南等广大地区,有许多自然林、竹木密茂,汉时,人工造林较为盛行。随着林木采伐与种植的日益增多,其中商品性经营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在汉代,有些人专门从事竹木的商品性生产与经销活动。如据记载:

江南之楠梓、竹箭……待商而通(注:《盐铁论·本议》,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3页。)。

今京师贵戚,必欲江南梓豫章之木。边远下土,亦竞相放效。夫梓豫章,所出殊远,伐之高山,引之穷谷,处海乘淮,逆河沂洛,工匠diāo@③刻,连累日月,会众而后动,多牛而后致,重且千斤,功将万夫,而东至乐浪,西至敦煌,费力伤农于万里之地(注:王符《潜夫论·浮侈篇》,见《后汉书》卷49《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第1636页。)。

园圃专业商品生产。春秋战国时期,树果、种蔬等园圃生产已渐趋普遍。迄至秦汉,随着农业生产力提高,园圃业的生产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涌现出了不少的专业户。例如:

召平者,故秦东陵侯。秦破,为布衣,贫,种瓜于长安城东。瓜美,故世俗谓之"东陵瓜"。从召平以为名(注:《史记》卷53《萧相国世家》第2017页。)。

《襄阳记》载:李衡遣客十人在武陵龙阳汜洲上作宅,种甘橘千株,吴未,"衡甘橘成,岁得绢数千匹"(注:《三国志》卷48《吴书·三嗣主》注引,中华书局1959年本第1156页。)。

汉代专业农户的商品生产有一些明显的特点。(一)是规模大,数量多。上文司马迁论及的专业户都以"千"计,有"千足"、"千石"、"千章"、"千树"、"千亩""千畦"。"千足彘"是养250头猪,"牧马二百蹄"是养50匹马,"牛蹄角千"是约养167头牛。其实,司马迁所谓"千"仅是一个约数,言其数目之大,在实际生活中的大专业经营者则往往大大甚于"千"。这些专业户的经济效益也很好。假若马一匹的价格为’7000钱,牛一头为3000钱,羊一头为250钱(注:《史记》《汉书》《后汉书》《九章算术》和《居延汉简》等文献和考古材料皆有关马牛羊价格的记载,但很不一致,这里采用中等的价格计算。)。则有"马千匹,牛倍之,羊万头"的桥姚,共计收入可达1550多万钱。汉代专业户的经营规模之大已达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

(二)是有较高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从生态学角度讲,农业生态系统远比自然生态系统结构简单,生物种类少,食物链短,自我调节能力较弱,易受各种灾害的影响(注:孙儒泳等《普通生态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302页。)。而专业户的生产,生态系统结构要比一般的生产经营要简单得多,物质能量循环成一直线,十分容易造成大面积的灾害,其技术要求甚高。如,卜式就是一个高水平的放羊能手,他始取羊百余入山放牧,"十余年,羊致千余头"。他的经验是,"以时起居,恶者辄去,毋令败群"(注:《汉书》卷58《公孙弘卜式ní@(20)宽传》第2624、2626页。)。据分析,即是按时放牧,发现病羊,及时汰除(注:参见梁家勉主编《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中国农业出版社1989年第226页。)。再如,马援在洛阳宫中创制了"高三尺五寸,围四尺五寸"的铜质良马,作为标准马式(注:《后汉书》卷24《马援列传》第480-481页。),他是一位出色的相马专家。在经营管理水平方面,他们一般不进行粮食生产,而是选取农业中市场需求量大的生产门类,用现代人的话讲是能在调整农业结构上下功夫,但又不能一概而论,如秦杨经营被称为"掘业"的"田农"却能富甲一州(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182页。)。总之,他们善于"用奇致富"。

(三)是生产目的明确,主要是为了交换,获取利润。专业户的专业收入占自已生产收入的大部分,生产的目的皆是为了交换,属于商品生产专业户的商品生产成了汉代农业经济的显著特征之一。获利通常达20%。《史记》卷69《苏秦列传》说:"周人之俗,治产业,力工商,逐什二以为务。"(注:第2241页。)说明,战国时人从事农业商品生产已追求十二之利,汉人承袭了战国时期的风俗。《汉书》卷72《王贡两龚鲍传》载贡禹曰:"富人积钱满室,犹无厌足。民心动摇,商贾求利,东西南北各用智巧,好衣美食,岁有十二之利,而不出租税。"(注:第3075页。)这里讲的"十二之利"大概是大贩运商人的年商业利润。司马迁在谈到"通邑大都"大商人追求商业利润时也说"佗杂业不中什二,则非吾财也"。而他在具体谈到大专业户农业商品生产的利滑时说:"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租赋其中。"通过这些事实大致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大专业户和大商人的年利润大约皆为20%,而中小型的专业生产者和中小商人的利润可能达不到这个水平。

总之,随着汉代农业生产专业性的加强,出现了不少专业收入占自己总收入大部分、生产目的为了交换的农业专业户,专业户的经营者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经验。这些专业户遍及农业生产的许多部门,其大者,规模达到了惊人的程度。但它毕竟又是被包围在自然经济的大海之中,在国民经济中并没有占据主要地位。有些学者把农业领域大专业户的商品生产视为"商业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依据,显然是不尽符合历史事实的。

二、田庄主的多种经营与商品生产

专业户以专门生产某种产品为主,其生产的目的是把它投放市场。田庄主则不同,他占有较大面积或是大面积的地产,其经营的目的和经营方式比较复杂。

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汉代在关中、关东内腹地区的土地逐渐走向集中,不少地主拥有大地产。如,宣帝时阴子方"暴至巨富,田有七百余顷,舆马仆隶,比于封君。"(注:《后汉书》卷32《樊宏阴识传》第1133页。)(成帝时)"(张)禹为人谨厚,内殖货财,家以田为业。及富贵,多买田至四百顷,皆泾渭溉灌,极膏腴上贾。"(注:《汉书》卷81《匡张孔马传》第3349页。)"郑太字公业,河南开封人,司农众之曾孙也。少有才略。灵帝末,知天下将乱,阴交结豪桀。家富于财,有田四百顷,而食常足,名闻山东"(注:《后汉书》卷70《郑孔荀列传》第2257页。)。

这些大地主对地产的经营方式有两种:一是把土地出租,收取"见税十五"的地租;二是自营田庄。土地出租经营的情况比较复杂,地主收取地租,应该说一般是与商品生产无涉。但地主的自营田庄则不同,田庄主的剩余产品有相当部分将用于交换,进入流通领域转化为商品,它是自给生产与商品生产相结合的经济单位,对当时社会有深远的影响。

地主自营田庄自西汉中叶至东汉一代多见。如:

灌夫"诸所交通,无非豪桀大猾。家累数千万,食客日数十百人。陂池田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于颖川。"(注:《史记》卷107《魏其武安侯列传》第2847页。)

恽既失爵位,家居治产业,起室宅,以财自娱。(他自称):身率妻子,戮力耕桑,灌园治产,以给公上。(注:《汉书》卷66《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第2894页。)

(樊重)世善农稼,好货殖。重性温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至乃开广田土三百顷。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尝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成求假焉。赀至巨万,而赈赡宗族,恩加乡里。(注:《后汉书》卷32《樊宏阴识列传》第1119页。)另据《水经注》(注:岳麓书社1995年第444页。)卷29《比水注》载樊氏田庄内:广起庐舍,高楼连阁,池陂灌溉,竹木成林,六畜放牧,鱼蠃利果,檀棘桑麻,闭门成市。

(梁冀)广开园囿,采土筑山,十里九陂,以像二崤,深林绝涧,有若自然,奇禽驯兽,飞走其闻……又多拓林苑,禁同王家,西至弘农,东界荥阳,南极鲁阳,北达河、淇,包含山薮,远带丘荒,周旋封域,殆将千里。又起菟苑于河南城西,经亘数十里,发属县卒徒,缮修楼观,数年乃成(注:《后汉书》卷34《梁统列传》第1182页。)。

这些田庄的规模一般颇大,田庄的生产活动以种植业为主,多种经营。上述樊氏田庄除经营广达三百顷的耕地外,还广泛从事林、牧、渔、副、商业。正因如此,地主田庄内生产的产品多样,极为丰富。据崔@(23)的《四民月令》(注:参见石声汉《四民月令校注》中华书局1956年本。),地主田庄内的产品有:

粮产品:小麦、大麦、椹麦、春麦、粟、黍、jì@④、@⑤、稹禾、粳稻、大豆、小豆、稗豆。

油料产品:葵花子、胡麻(芝麻)。

蔬菜产品:瓜、瓠、韭、蓼、大葱、小葱、蒜、姜、芥、芋。

果产品:杏、桃、枣。

畜产品:马、牛、羊、猪。

林产品:松、柏、桐、漆、梓、榆、桑、竹、柳。

渔产品:鱼。

药用产品:术艾、乌头(附子)、冬葵、葶、苈。

加工品:酱、酒、醋、糖、衣、鞋。

其他出产:蚕桑、苴麻、牡麻、兰、苜蓿。

自营田庄的田庄主生产的一部分产品供给自己消费,具有自给性生产的特征,剩余部分投放到市场,又有商品性生产性质。

地主田庄经营范围如此广泛,其经济收入亦相当可观。如樊氏的田庄,仅粮食收入一项就十分惊人。他有田土三百顷(即30000亩),以亩产3石计,共产粮食为30000×3=90000石。汉代每人每月口粮若为3石,则一人一年的口粮为36石,90000石粮可供2500(90000/36)人一年的食用。当时粮价若百钱一石,90000石稂,折钱9000000万。若加上"池鱼"收入、"畜牧"收入、"梓漆""竹木""檀棘"收入、"利果"收入、"桑麻"收入等等,其资财肯定超过了1000万。这些收入除用于家庭、家族自身消费、交纳租赋、扩大再生产、支付雇佣劳动的工钱外,当有大量剩余产品投放市场,参与商业活动。生产越发展,商品交换活动越多,田庄主介入商业活动越频繁甚至演化为一种以货殖逐利求富的行为。正因为如此,所以大地主、大田庄主往往都以经营商业著称,如樊重"好货殖",李通"世以货殖著姓"(注:《后汉书》卷15《李王邓来列传》第573页。),这种现象东汉中后期更加普遍,他们或"囤积居奇"谋取暴利,或"船车贾贩周于四方"。故仲长统《昌言·理乱篇》言:

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妖童美妾,填乎绮宝;倡讴伎乐,列乎深堂。宾客待见而不敢去,车骑交错而不敢进。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败而不可饮(注:《后汉书》卷49《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第1648页。)。

这些田庄主"膏田满野",广泛经营诸业,其收获之多"满于都城",所养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但多是为了满足其本人及家族的奢侈消费,"妖童美妾,填乎绮宝;倡讴伎乐,列乎深堂","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败而不可饮"。然而,这些田庄主欲"得其所欲",达到自己的目的,又免不了要进行商品生产,把一部分产品投放到市场。看来,自营田庄内的生产活动还是具有较强的商品属性,史料上说其"闭门成市",主要是言其产品之多,而非说其自给自足。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田庄主的经济实力雄厚,有能力推广先进的技术和兴办各种水利工程,如,二牛三人的"耦耕"法首先就是在大地主庄田内推行的,又如,樊氏田庄内兴建大型水利工程樊氏陂,在当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综上所述,在地主制下的田庄经济,并未摆脱自然经济的特征,田庄的生产安排及收获的农副产品,其首要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地主家庭和家族的生活需要。但它又存在着商品生产。在以往的研究中,只强调田庄主的自给自足,忽略其商品生产,这是不完全的。不过,我们说田庄的商品生产,又不宜把它估计过高。

三、小农的"男耕女织"与部分商品性生产

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在地主制经济下,小农经济虽然是以自给性生产为基础,没有摆脱自然经济的范畴,但它又与市场有广泛的联系,并包括了部分商品性生产。

在汉代社会中,由于自然条件和小农自身生产条件的差异,小农有不同的层次结构,他们中,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是从事自给性生产,但也不排斥有的小农出于种种原因从事商品性生产。汉代小农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的结合程度各不相同,在整个小农经济中形成一个多层级的商品生产结构(注:参阅方行《论清代前期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1期;《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具体构成如下。

其一,自给型农户的商品性生产。

自给型农户把总产品的绝大部分供自己消费,是典型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种农民自给性生产的外在形式是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结合,即"男耕女织"的自然分工。这在文献中有许多记载:《史记·秦始皇本纪》曰:"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事各有序。"(注:第1130页。)《汉书·食货志》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注:第1128页。)《淮南子·主术训》曰:"人之情不能无衣食,衣食之道必始于耕织,万民之所公见也。"(注:第103页。)《盐铁论·园地》(注:第96页。)谓:"夫男耕女织,天下之大业也。""男耕女织"的这种分工,主要是由男女之间的体力和体能决定的。"男耕"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女织"是为了解决穿衣问题,男女合力,"温饱"问题也就解决了。自给型农户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交换,但他们仍会把一小部分产品投入市场成为商品。其情况有二种:

一是,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产品除自用外会有所节余。汉代,统治者为了地主政权基业的牢固,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往往力争让小农过上"小康"生活以确保剥削之源。"小康"社会对农业生产的要求主要有三项:(1)是种桑养蚕以达到"五十者可以衣帛",(2)是饲养家禽家畜以达到"七十者可以食肉",(3)是种植粮食以达到"数口之家可以无饥"(注:《孟子·梁惠王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2666页载:"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农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在汉代的现实中确是有不少地方官是按这一要求治民的。如,

黄霸为颖川太守:"为条教,置父老师帅伍长,班行之于民间,劝以为善防奸之意,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畜养,去其谷马。"(注:《汉书》卷89《循吏传·黄霸》第3629页。)

龚遂为渤海太守:"见齐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躬率以俭约,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榆,百本薤,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注:《汉书》卷89《循吏传·龚遂》第3640页。)

王景为庐江太守:"驱率吏民,修起芜废,教用犁耕""又训令蚕织,为作法制,皆著于乡亭。"(注:《后汉书》卷76《循吏列传·王景》第2466页。)

从上述情况可知,"男耕女织"下的自给性农户并非仅仅种植粮食和种桑养蚕,还力所能及地尽可能扩大自己的生业,比较广泛地从事家禽家畜的饲养、种植蔬果、栽植林木。也不意味着"男耕女织"下的自给性农户的产品没有任何剩余。我们曾粗略地测算出,汉代一户中等水平自耕农,拥有60亩土地,全家的收支状况(注:参见黄今言《汉代自耕农经济的初步探析》载《秦汉经济史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36-37页。):

附图

该表所反映的情况,是一户中等自耕农,男耕女织,全年收入为11200钱,支出10386钱,收支相抵基本持平,略有积余。当然,因涉及到物价的估算等因素,弹性较大,难于精确,这只能说明一个大概。但总的来说,中等自耕农户,拥有60亩耕地和家庭副业的收入,在没有天灾人祸,年景正常,社会相对安定,赋役征课较轻的情况下,其产品会有所剩余。而拥有100亩以上的"小康"型农家,可能会有较多的剩余。如果他们把这些产品投放到市场便成了商品。

二是,换取货币,交纳赋敛。汉制,编户齐民的赋役负担有租税、赋敛和徭役三项。其中,赋敛又包括算赋(对成年征课的人头税)、口钱(对儿童征课的人头税)和更赋("戍边三日"的代役钱),这三项负担都得交钱,每人每年通常的标准分别是120钱、23钱和300钱(注:参见黄今言《秦汉赋役制度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1988年211-225页。)。假若一个五口之家农户,二大三小或三大二小,又一人需交更赋。那么,一岁需交的赋敛的款项为:

3×120+2×23+300=706钱或2×120+3×23+300=609钱

这一款项折合为粮食则为11石左右,也就是说一个农户需出卖11石粮才能交纳赋敛所需货币。

这二种情况,只是农户把自己的产品投入到市场才成为商品,生产的本来目的不是为了交换。这些商品的生产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品生产。

其二,半自给型农户的商品性生产。

这种农民的总产品大部分供自己消费和缴纳租赋,同时又根据社会需要生产一部分商品,用于交换其他生产和生活必需品。这些农民生产的产品很多是适宜当地自然条件的土特产品和奢侈品,包括农副业生产。他们换回的产品则多是农家自身不能生产或难于生产的耕具和日常生活必需品。例如:

"姚俊常种瓜菜灌园以供衣食"(注:《艺文类聚》卷87,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502页。)。

"步骘避难江南,单身穷困,种瓜自给。"(注:《艺文类聚》卷87,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502页。)

此外各地农户还广泛从事方物、特产的生产。山西盛产材、竹、谷、lú@⑥、旄;山东多鱼、盐、漆、丝;江南出@(22)、梓、姜、桂、犀、玳瑁、珠玑、齿革;西北则多马、牛、羊(注:参见《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52-3253页。)。无论是山西、山东、江南,还是西北的农户都是因地制宜的生产,但对于"中国人民"来说又是奇缺的"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山西、山东、江南、西北各地农民把产品出售后换回的亦是当地奇缺之物,这在文献中多有记载。例如,高后时曾禁止南粤缺乏的铁器、雌性马牛羊,结果遭到南粤人强烈的不满。所以,各农户生产和交换的最终目的皆是为了实现余缺调剂。

这种农民出售的产品都是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这是他们与上一种农民的区别所在。他们"为买而卖",从整体来看,仍然不是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基本上是自我完成的再生产,但已有了部分的商品生产。

其三,交换型的农户。

交换型生产的农户亦可分二种情况。一种是有些农民,其总产品的少部分用于缴纳封建租赋和供自己消费,大部分投放市场,以换取生产生活用品。这种农民的家境多不好,因土地和耕具的缺乏,为了维持生计,从事效率较高一项生业进行经营。如,

公孙弘……家贫,牧豕海上(注:《汉书》卷58《公孙弘卜式ní@(20)宽传》第2613页。)。

孙期……家贫,事母至孝,牧豕于大泽中以奉养焉。远人从其学者,皆执经垄畔以追之(注:《后汉书》卷79上《儒林列传·孙期》第2554页。)。

孙钟,富春人,与母居,至孝,笃信,种瓜为业(注:《艺文类聚》卷87,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503页。)。

他们从事商品生产,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以维持一家的温饱,他们的商品流通形式仍是"为买而卖"。但他们似乎皆有一定的经营头脑,有的甚称小专业户。他们的商品生产占主要地位,自给性生产已退居次要地位,这类农民已基本上成为小商品生产者。

另一种农户,商品生产的比重更大,并且主要是为了发财致富,追求利润,追求交换价值的增值。汉代,社会上追求富贵的要求强烈。(注:如,陈涉少时,血气方刚,尚为人佣耕便立下"苟富贯,毋相忘"的大志。又如,刘邦父亲总是赞扬能"治产业"的刘邦哥哥。所以,刘邦当皇帝后对其父言:"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史记》卷8《高祖纪》第387页。而刘邦则有更大的志向,看到秦始皇便喟然长叹:"大丈夫当如此也"《史记》卷8《高祖纪》第344页。在出土的铜镜中亦多有"富贯"、"大乐富贵"之铭文。所谓"富"是指财产多,所谓"贵"是指地位高,既"富"又"贵"是汉人人生的最高追求。)小农想要求取"富",通过什么办法呢?司马迁说:

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74页。)。

太史公的意思是,涉足商业领域是贫者求取富裕的捷径,在农业生产领域是进行农业商品生产,也就是所谓的"以末补农"。汉代社会上出现的众多小专业户就是小农追求富裕进行农业商品生产的突出表现。如:

余就医偃师,道经陈留,此境人皆以种蓝,染绀为业。蓝田弥望,黍稷不植(注:东汉赵歧《蓝赋序》中云,见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卷62中华书局1958年第814页。)。

三国时魏人赵歧《三辅决录》载"马氏兄弟五人,共居此地,作客宅,养猪,卖豚。故民谓之曰:苑中三公,钜下二卿,五门huō@⑦huō@⑦但闻豚声。"(注:《太平御览》卷903引,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第4006页。)

《列仙传》载洛人祝鸡翁,"养鸡百馀年,有鸡千余头。……卖鸡及子,得千馀万,辄置钱去,之吴,作养鱼池"。(注:《中华野史》泰山出版社2000年本。)

从这些记载来看,小农的专业经营所涉的范围主要是园圃业,此外,还比较广泛地经营采伐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如"艾薪者"、"宰革者"、"屠狗者"、"渔猎山伐"者等。这些农户的商品流通是"为卖而买",他们的生产完全是商品生产。

上述小农三个类型的商品性生产,构成了农民商品生产的多层次结构。小农经济大海,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也使农民成为社会商品的主要提供者。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对于扩大价值规律的作用范围,发挥各地自然条件的优势,开发农业资源,调整农业结构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自给型和半自给型的农户占多数,交换型的农户不会大多,由于他们生产的目的不完全是为了交换,所以对市场来说只是一个不稳定的商品来源。农民农业商品生产所生产的产品多属日常生活的一般必需品,规模亦不可能很大,还不可能从事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生产垫支量较大的农业商品生产。按晁错的说法:五口之家,只有二个劳动力,且不说经济上是否有能力购置耕牛和农具,仅劳力上就明显地不能胜任需要三个劳力同时操作的"耦耕",更遑论象樊氏陂那样的大型水利工程。在经营管理上,小农没有象田庄主那样把人力合理地配置到复杂的田庄生产中去的能力,只能小范围的沿袭"男耕女织"的传统或男子力耕女子送饭。价值规律对农民农业商品生产虽然也起一定作用,但对大多数农民生产的品种和耕地面积的影响不大。

四、农业商品生产发展水平的总体评估

上面就汉代从事农业商品生产的群体结构和经营特点做了些概括性的叙说,下面就当时农业商品生产的发展水平作些总体评估。

首先应该看到,在汉代市场上农产品是比较多的,是商品构成的主要成份之一。据《尔雅》《方言》《说文》《急就篇》等书的记载,当时人们认识利用的物品种类已很多。如,《尔雅》《释草》载草名100多种,《释木》载木名几十种,《释鱼》载鱼名70多种,《释鸟》载鸟名90多种,《释兽》载兽名60多种。汉人认识、利用的动植物有如此之多,肯定会有不少以商品生产的形式生产出来投放到市场。仅《史记·货殖列传》所说在市场上营业额很大的商品就有不少:

通邑大都,酤一岁千酿,醯酱千,浆千,屠牛羊彘千皮,贩谷粜千钟,薪gǎo@⑧千车,船长千丈,木千章,竹竿万个,其轺车百乘,牛车千辆,木器髹者千杖,铜器千钧,素木铁器若zhī@⑨茜千石,马蹄qiào@⑩千,牛千足,羊彘千双,僮手指千,筋角丹砂千斤;其帛絮细布千钧,文彩千匹,榻布皮革千石,漆千斗,niè@(11)曲盐豉千dā@(12),鲐@(13)千斤,鲰千石,鲍千钧,枣栗千石者三之,孤鼯裘千皮,羔羊裘千石,旃席千具,佗果菜千钟,子贷金钱千贯;节驵会,贪贾三之,廉者五之;此亦比千乘之家(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74页。)。

依上述司马迁的记载,并结合其它文献和考古资料,汉代市场上农产品的种类有多种多样。例如:

粮食类:有粟、麦、菽、梁、谷、糜、@⑤麦、秫、@⑤、@(14)@(15)等。

家禽家畜类:有马、牛、豕、羊、犬、鸡及肉、脂、头、肝、肺、舌、胃(肚子)、肠、颈、脾、心、肾、牛革等。

蔬果类:有姜、瓠、毋青、大荠种、枣、栗、橘、韭、果、大薯、戎介种、茭、成介、瓜等。

竹木类:有竹、漆、、梓、桂、樵、qiū@①、豫章、榆木等。

水产类:有鲋、鲐、鲛、鲤、鳗、鳝、鲰、鲍等。

在西北边陲的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四郡,虽然远离经济中心地区的中原,农产品市场亦颇为繁荣。如据《居延汉简》的记载,在当时,市场上出售的粮食类:粟、梁、谷、糜、黍米、大麦、@⑤麦、秫、bèi@(16)、@(14)@(15)等。副食类:肉、脂、头、肝、肺、舌、胃(肚子)、肠、颈、脾、心、肾、牛肉、鸡、鱼、姜、曲、豉、大薯、成介等。牲畜类:牛、马、羊、狗、豚等。其他:还有箸、檠绳、折橐、牛革、汲桐、檠弩绳、扬弩绳、桐绳、dùn@(17)革、上火革、席、榆木、漆、胶、芯、椠、@(18)皮、茭、大荠种、戎介种、付子、木、麻、目宿等(注:参见徐乐尧《居延汉简所见的市》载《秦汉简牍论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高维刚《从汉简管窥河西四郡市场》载《四川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

这些农产品投放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市场兴旺,商品经济发展。但是,也应该看到,汉代农业领域的商品生产发展不平衡,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分散性。

当时,农业商品生产,大多分散于各处田庄和各个体农户,集中的大规模的专业农户所占比例不是很多;生产和销售的时间亦颇为分散。据《四民月令》的记载,关于农产品的贸易,除一月、九月、十二月外,其余各月都有买进和卖出,卖出的农产品有黍、粟、大小麦、麻子、种麦、胡麻、缣、帛、弊絮等。其次,汉代农业商品生产的地区虽广,从中原沿至边陲,但边远地区还有处于"不待贾而足"状态(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70页。),商品生产主要还是集中在中原一带。司马迁所言的专业农户所在地区,除畜牧业外,主要分布在安邑、燕、秦、蜀、汉、江陵、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陈、夏、齐、鲁、渭川,都在中原或在其附近。就中原内郡地区,因受自然地理、社会文化条件的限制,农业商品生产也还是比较分散。再以司马迁指出的那些专业农户所经营的生产项目为例,也远未达到那些动植物生物生长范围所能达到的所有区域,具体说,"桑"在南北皆可种植,但文中只提到齐鲁,"漆"南北皆可种植,而文中只提到陈夏,关中、江南是"竹、木"的主要生产地区,文中仅提出渭川,其局限性是十分明显的。汉代农业商品生产中规模巨大的大专业生产者毕竟不是多数,比较广泛的还是分散狭小的小生产者,生产量和销售量往往也很小,如朱买臣只不过是"担束薪""卖以给食"罢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汉代的农业商品率约为30%,农业商品化水平不算很高。

汉代,虽然是我国商业发展的一个黄金时期,但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业的繁荣有诸多不正常的成份,它没有建立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往往是虚假的畸形繁荣。在上述专业户、田庄主和小农农业商品生产的群体当中,只有专业户的生产经营才是完全建立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之上,真正意义上的农业商品生产并不是很广。以男耕女织、以自给性为特征的自然经济,仍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为了说明问题,我们试对当时的农业商品率作一个十分粗略的测度。

所谓的农业商品率就是农产品的商品值占农业总产值的百分比。根据情况的不同,我们可以估算整个国家的农业商品率、单项产品(如粮食)的商品率和以一个农家为计算单位的农业商品率。吴慧先生曾匡算出我国古代粮食商品率为百分之二十几,并指出计算的关键是估算城乡人口的比例,计算的方法大致为:城市人口比例减去吃地租或吃租粮的地主、官吏和军士的比例,再加上农村中靠商品粮为生的人口比例(注:《关于中国商业史学科建设的几个问题》载《平准学刊》第四辑下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第24页。)。关于汉代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学术界已有多种说法:一种认为约为40%-45%,一种认为西汉约为27.7%、东汉约为27.5%,一种认为西汉未年约为17.7%(注:参见何兹全《战国秦汉时代的交换经济和自然,自由民小农和依附性佃农》《史学理论研究》2001年第3期,周长山《汉代城市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23页。)。我们若采用折中的估算,城市人口占人口总数的27%左右,又假设吃地租或吃租粮的地主、宫吏、军士的比例和农村中靠商品粮为生的人口比例,两者相抵消,那么,汉代的粮食商品率当应为百分二十几。

农业商品率与单项粮食商品率的情况大致相同,但又有所区别。城市人口基本上是非农业人口应当是没问题的,但城市中吃地租或吃租粮的官吏、军士所消费的其它农产品仍要购买。所以,汉代的农业商品率肯定会超过单项粮食的商品率,也就是说肯定会超过27%。

汉代,以一个农家为计算单位的农业商品率又有多少呢?根据上述对汉代一户中等水平农户全家收支状况的测算,其一年的收入为11200钱,支出中的食盐、农具、赋敛、祭祀、人际关系、医药都得通过交换,卖出的农产品折合货币共为2386钱,另外自用有余布为5匹,合钱2000钱,若其中2.5匹布出售得钱1000用于当年消费,加上上面的2386钱,那么,卖出的农产品折合货币增至3386钱。这样一个中等水平农家商品率为3386/11200,约为30%。有人曾估算中世纪西欧一般农家的商品率为44%,而传统中国农家的商品率为14%(注:参见马克yáo@(21)主编《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学林出版社1997年第116-123页。)。看来他们的估算并不一定能反映中国传统社会的实际情况,但不管怎么说,汉代的农业商品率并不算太大,农业商品化水平仍不是很高乃可确认。

汉代农业商品化水平不高,主要是受到诸因素限制,限制因子有三:(一)是小农经济结构的制约。汉代,"五口之家"的小家庭在社会上占据着主导地位,公元2年和140年的家庭人口规模分别为4.87%和5.07%,其中又以"自给型生产"的农户占多数。"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注:《马克思思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693页。)。这一时期社会上占相当比重的农副业生产,都融入小农家庭生产的大海之中,大大地制约农业领域商品生产的发展规模和专业化程度。(二)是工农业产品差价悬殊。"农不如工,工不如商",汉代工农业产品的差价悬殊,形成一个"剪刀差"。也就是说,付出同样的劳动,从事农业生产收获的少,而从事手工业收获的多。试略作估算,《淮南子》卷9《主术训》载:"夫民之为生也,一人zhí@(19)耒而耕,不过十亩。中田之获,卒岁之收,不过亩四石。"(注:岳麓书社1989年第100页。)即一个农夫一年劳动所获粮40石,若一石粮食的价格为60钱,共折合钱为2400。又按农业生产的具体情况,若一个农夫一年投入这项生产的时间为200天,即每日劳动的工钱为24。但一个妇女从事家庭纺织业200天,可获钱4000(注:参见黄今言《汉代自钟农经济的初步探析》载《秦汉经济史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33页。),即每日劳动的工钱为40钱,是从事粮食生产的1.7倍。家庭手工业与粮产业相差已如此悬殊,铁、铜、盐、漆、酒、陶等业就更不用说了。这种情况导致大批农人去农从事其它手工业生产或"去农经商",阻碍了农业商品生产的发展。(三)是国家干预,搞单一农业。西汉中期,汉武帝出于统治需要,抑制工商业的发展。在农业领域,搞单一的小农经济,垄断"山林川泽"资源。在经济作物区设桔宫、羞官、漆官进行控制,还增收渔产税加强渔业生产管理。这些政策显然是挫伤了大专业生产的积极性,阻碍了农业商品生产的发展。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艹下加秋

@②原字卮的繁体

@③原字周加彡

@④原字禾加祭

@⑤原字禾加(广里加黄)

@⑥原字纟的繁体加(虍下加田下加皿)

@⑦原字口加(艹下加隹下加又)

@⑧原字高下加禾

@⑨原字木加(后去口加巴)

@⑩原字(踩去采)加敫

@(11)原字蘖去木加米

@(12)原字艹下加合

@(13)原字此下加(鱼的繁体)

@(14)原字禾加旁

@(15)原字禾加皇

@(16)原字米加(鞴去革)

@(17)原字木加盾

@(18)原字木加禹

@(19)原字(踩去采)加庶

@(20)原字臼下加儿

@(21)原字土下加两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