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三方合同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答:三方法协议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其不是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意向变为现实之后,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
三方协议签订后不是万事大吉,还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指出: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单位一旦和求职者确立了劳动关系,就应依法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就业协议类似于“出嫁协议”,而劳动合同类似于“夫妻协定”。前者发生在学生毕业之前,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出嫁协议”,以确定就业意向和相关权益,包括擅自解除约定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但是, “出嫁协议”只约束“婚前”,“婚后”的生活如何安排,应由“夫妻协定”明确。一旦学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将脱离三方关系,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应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而就业协议则同时终止。
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为了保障自身权益,签三方协议要注意细节和签约事项。在签订三方协议前,要与企业充分地洽谈,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包括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还要了解自身与用人单位的权益、职责关系,了解协议期限。在协议中,岗位、待遇、工作环境等都没有体现,因此,毕业生要先对用人单位做好充分了解,认真考虑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权衡利弊。
一旦签了三方协议,就要受法约限制。不要出现签三方协议后违约问题,以免给人留下不诚信印象,给自身带来负面影响,频频违约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毕业生签订协议书时要慎重,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了个人意见,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该协议即开始生效,毕业生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在签订合同或解除协议之前,该协议都具有效力。如果在签订之后,又有其他就业选择,必须与原单位办理书面解约手续,经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改派或其他手续。但毕业生可能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 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担保期限为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六条 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客户) (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乙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乙方可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记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 抵押保险
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 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 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 抵押解除
1、 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 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 丙方有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 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 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 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 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 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三) 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 支釜底抽薪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人的费用及报酬);
2、 偿还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 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 甲方的财产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 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 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 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
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 甲方声明及保证
1、 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假造和隐瞒之处,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前,末转让、抵押予以任何单位或个人;
3、 保证在占管抵押财产期间维护抵押财产的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 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无论任何原因所致,亦无论任何人的过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损失。同时,甲方须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5、 因抵押财产贬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 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7、 当甲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将抵押财产出租时,甲方必须与承租人认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甲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发函通告承租人迁出抵押财产日起计算3日内,承租人即须无条件迁出;
8、 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 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关键词:第三方物流? 物流合同?
工商企业与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者建立合作关系的动机包括:资产利用、资金问题、长期业务增长、市场全球化及其它与第三方物流分享有关的利益。有时,当企业利用外部资源进行物流过程时,就会要求第三方物流公司购买资产、雇佣长期劳动力、承担设备租赁等工作。第三方物流的服务承诺,常常要付出很高的代价,可能对其财务平衡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第三方物流坚持要求签订长期合同,以规避风险。相反地,在第三方物流不能提供它所期望的服务标准时,企业可以终止合同,以便选择别的第三方物流者。 下面的合同范本是实际中常用的合同,此合同重点是仓储有关的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加入与删除一部分。使用下面的合同格式可以大大地减少达成合同的时间与费用。?本合同在_____ 物流公司(第三方物流)与______ 公司(客户)之间于某年采月某日在某地生效。?
1.服务、支付和期限?
第三方将履行在“业务范围”所规定的服务,费用支付与价目表中所定的服务费用一致。如果在合同下提供的物流服务的货币价值(在其中任何一个月内) 比价目表提出的每月最小额要少,客户需支付不小于最小额的费用。?
除非任何一方根据8(a)条款提出书面终止通知,合同期限自____ 日 (起始日期)起3年,然后自动延期1年 (续定条款)。合同的起始条款与续定条款终止日期前的60天,双方将重新洽谈下一个延期合同的物流、仓储费。?
2.运送?
(a)货物运送以第三方作为指定收货人。?
客户可不以第三方作为指定收货人来运送货物;第三方也有权利自由地拒绝或接受以第三方作为指定收货入的货物。如果第三方接受以第三方作为指定收货人货物,客户在得到第三方通知后, 应立即书面通知承运人,副本一份送给第三方,说明第三方对上述财产没有受益权或利益关系。?
(b)不符合规定的货物。?
客户不把不符合下列条件的货物运送到第三方:①与货物清单中规定的不一致;②与每一批货物的包装标记不一致。第三方有权利拒绝或接受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货物。如果第三方接受了这种货物,客户应支付价目表中所规定的费用,若价目表中没有规定,则支付合理的费用。第三方一收到这些不符合规定的货物,将尽快通知客户,以获得有关指令,第三方不负责由于口头传递所造成的失误。?
3.仓储的提供?
由第三方配送的所有货物都必须恰当地标记和包装,然后送到仓库以便配送。客户在送货前,准备好符合“业务范围”货单。双方同意第三方根据协议规定的价格,储存和搬运其他货物。?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 街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未经出租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乙方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甲方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元整。
2、乙方以现金预付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定为每___ 支付一次,第一周期租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给租赁方。后期,乙方于租金到期日前向租赁方预付下期租金。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 %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七、出租方与乙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_______天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元。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乙方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乙方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 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方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方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楼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街
号某商城
楼
单元。
二、租用面积: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三、楼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为商业办事处或办公机构场所使用。
四、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五、租金标准: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
六、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书面约定。
六、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
租房费用每
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首次租房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
月的租房费用亦在到期前一个星期内一次性支付。甲方按照租房费用的实际金额开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
八、履约保证: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共计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业主即在十日内,将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负责交纳与房租无关的通讯、网络、视讯等其它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营相关的文件各一份。同样甲方亦应为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房产文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国土证)。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在房租中作赔偿。乙方在对房屋装修时应提前三天向大楼物业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装修。乙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布置网络系统工程前要将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同意。如装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现故障,后果自负,并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邻客户影响和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市、区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如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如未关好门窗、部份办公区无人或无前台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下班后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裁定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租金,并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
2、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提出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已出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有违反,应付给乙方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
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所交租金并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如乙方人为损坏房屋及设备,应照价赔偿。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在大楼内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装修部分。甲方无义务对装修及添加的装修部分予以补偿。
5、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需验收物业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所欠的水、电费和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其超出部分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证金或剩余房租款不足以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应负责赔偿。结清房租、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用等,方可在三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而论。
十一、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十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协商无效,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三、本合同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丙方:(盖章)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出租方):
地 址:
法定代表:
电 话: 传 真:
乙方(承租方):
地 址:
法定代表;
电 话: 传 真:
鉴于:
1. 甲方为坐落在 处的工业厂房的合法所有权人【房屋及土地所有权证书见附件1】,有权全部或部分出租该工业厂房;
2.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而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所约定的该工业厂房;
3.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等原则,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厂房租赁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 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术语,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义:
1) 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2) 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3) 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统称。
4) 租赁物业:指 范围内全部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专用区域和地面停车场,具置和范围见附件2所示的(红)色部分。
5) 租赁建筑物面积:指附件2所示的(蓝)色部分。详见本合同约定。
6) 专用区域:指甲方按本合同第 条规定提供给乙方每日二十四小时专用的区域,其位置如附件2所示(红)色部分。
7) 公共区域:指该用地内租赁物业以外的停车场、绿地、市政通道等区域。
8) 停车场:指本合同第 条规定的该用地内由甲方建设并提供使用的停车场,包括乙方指定的停车场范围内的停车位。
9) 物业公司:指甲方依法组建或委托或聘请的负责租赁物业及其所在区域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
10) 交付标准:指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的全部标准和要求。
11) 交付日:指甲方向乙方交付经乙方确认满付标准的租赁物业的日期。
12) 移交书:指甲方将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时,按本合同规定双方共同签署的移交确认文件。
13) 后期装修:指交场日后乙方对租赁物业的装修。
14) 计租日:指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
15) 租金: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承租租赁物业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租金已包括专用区域和 的使用费。
16) 租赁保证金:指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确定的金额的履约担保。
17) 月:指日历月。
18) 日:除非本合同明确为工作日外,指日历日。
第二条 租赁物业状况
1. 租赁物业位置 ,建筑结构为 ,建筑面积为 ,计租面积为 同建筑面积 .
2. 厂房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修、装置及物品,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开具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附件3),租赁期间,该附件所列物品(以下称附属设施)与厂房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
3. 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委派专业人员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进行现场查验,对于涉及的专业技术等问题已进行详尽了解,双方均确认租赁物业以现状为准进行出租。
第三条 租赁物业用途
1. 乙方承租的厂房用途为: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用途。
2. 甲方 同意/不同意 乙方将租赁物业作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注册或营业地点使用。
3. 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厂房,甲方不予干预。乙方在使用厂房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包含各合同附件)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 物业租赁期限共计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双方另有约定,租赁开始日即为计租日。
2. 如乙方在租期届满后续租,需在本租期结束前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或双方不能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到期时将自行终止。
3. 本合同租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 有/无 优先承租权。
4.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做好腾还租赁物业的准备,并保证将在租赁期满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甲方。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
1. 租金标准为: 元/平方米计租面积/日。
2. 上述租金标准,还包含所租赁厂房占用的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土地使用费,以及本合同附件3附属设施使用费用。
3. 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物业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
4. 支付方式:租金按每 支付一次,乙方以 方式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为: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当期租金后,在五(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当月租金的正式发票。
5. 前款规定的租金支付日和提供发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日期相应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
第六条 定金及保证金
1.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本租赁合同自乙方实际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 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因违反本租赁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或甲方由此遭受实际损失,甲方扣划后将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于收到上述通知后 7 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划的保证金,除非此时租赁合同已终止。乙方对甲方扣划行为有异议的,可通过磋商或诉讼、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但不影响先行补足保证金的义务。
3. 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 租赁物业交接
1. 甲方应于租期开始日前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关于租赁物业交接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提前与甲方联系办理租赁物业交接手续。
2. 双方在交接时对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状况共同进行清点检验,并签署租赁物业移交书、交付厂房钥匙,交付标准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租赁物业状况
为准。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保管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 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八条 厂房的装修、改造及免租期
1. 乙方如需对所租厂房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实施。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办理政府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得按审定后的图纸施工。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消防验收等手续由乙方自行申报,甲方提供协助。乙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正常管理。
2. 乙方进行后期装修工程时不得影响和妨碍第三人的正常生产与经营活动。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而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将详情以书面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责任。
3. 在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工程前,双方应自费为租赁物业就其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中国法律所要求的保险。
4. 如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租赁物业后期装修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须依法修改其装修,并承担整改装修费用。但是,如该等装修是因甲方的工程质量的过错造成的,甲方应承担该等整改装修费用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与责任。
6. 在后期装修期内,乙方可安排员工、顾客对所安装的装修设施、设备及仪器等进行测试、练习及试业,以准备作正式营业,但不得妨碍任何第三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或对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7. 甲方同意将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限作为乙方的装修免租期,无论在该期限内乙方是否完成装修,该期限届满后均开始计算租金。
8.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对厂房实施的改造、装修及安装的设备设施等,应在向甲方交还房屋之前进行拆除或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因拆除前述设施设备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 租赁物业的维修维护
1.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物业主体结构、租赁物业附属公共设施以及《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附件4)确定由甲方负责维修部位的维修工作。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将一并确定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分工。
2. 乙方负责其在租赁物业中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并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上所列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不含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3. 在租赁物业使用过程中,出现应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乙方采取以上合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或未采取暂时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承担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或尽快且不迟于两日内开始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代为维修,该等维修费用和因延误维修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其雇员、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其雇员、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对厂房及附属设施进行正常的大修、检修等活动或因突发事件对厂房进行抢修的,乙方应给予配合。甲方因处理与该租赁业务事宜或设备检查、维护等,且在有必要进入租赁物业时:
1) 营业时间内,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须在乙方人员陪同下进入租赁物业非营业区域,乙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
2) 非营业时间内,在无法联络到乙方人员并且情况紧急的情况下,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可自行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租赁物业或专用区域,但在过程中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乙方的损失及保护乙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5. 一般情况下,乙方因调整、维修、检查任何相关设施、设备或其他原因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时,乙方应于事先通知并获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入。甲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若遇到紧急事态或无法联络到甲方人员的情况下,可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但在过程中乙方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甲方的损失及保护甲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甲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6. 虽然出租物业包含公用水、气、电、热等市政公用设施,但除非甲方在使用及管理过程中存有过错,否则将不对因该等供应部门的正常及不当检修、故障等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 物业管理及能源通讯费用
1. 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负担因其使用厂房而发生的水、电、燃气、采暖、电话、网络等各项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用,并按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如数交纳。
2. 乙方正式进住厂租赁物业前,之前所欠的能源通讯等费用应由甲方结清,双方应共同到有关能源通讯等部门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如果允许的话),将缴费人变更为乙方。本合同终止后,在乙方结清其租赁期间的能源通讯费用的情况下,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将缴费人变更为甲方或新的承租方。乙方应承担变更能源通讯费用缴费人的手续费用。
3. 即便在租赁期间乙方停止使用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仍应按相关规定交纳物业及能源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单方停止使用厂房及设施将不作为减免租金、物业费用及其他费用的理由。
第十一条 承租人限制
1.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业期间,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厂房及附属设施,作好厂房的日常维护工作,凡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厂房及附属设施造成不应有的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
2. 乙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还应注意对环境的影响,因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概由乙方承担责任,且甲方可以以此作为与乙方终止合同的理由。在租赁终止时,对于租赁物业及周边区域如造成环境侵害,乙方须负责或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确保其使用厂房所进行的生产项目符合有关环保要求,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降低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汽、尘、噪声、腐蚀、辐射等污染。
3. 乙方在租赁期间禁止将租赁物业
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
4. 租赁期间内,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火、防汛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并接受有关的检查与监督,如因乙方拒绝监督或整改,造成灾害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双方将另行签署《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5.
5. 乙方应处理好与相邻单位之间的关系,在公共道路通行、临时用地、临时照明、临时用排水、临里噪音等方面应相互提供便利,减少相互干扰,相互合作。
6. 在租赁期间,乙方须负责甲方及乙方所有的财产及物品的保管工作,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及其他财产,遭受盗窃、第三方侵害、毁损等将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承担上述责任后可向责任人主张。
7.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或作价入股、抵押或以任何形式提供担保的),但甲方不得将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转让或出售给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受让人(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甲方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前,必须向乙方提供受让方完全继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的承诺书,否则乙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出售物业时,无须通知乙方,但转让行为完成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保证物业购买人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承担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8. 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可免费使用租赁物业外墙上可合法广告的广告牌位(详细位置及设计须由甲方最终审定)。涉及市容、工商等许可或备案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该等广告牌/指示牌的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引致甲方或任何第三人(负责安装、修护或拆卸人员除外)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9. 在租赁期间,甲方对租赁物业、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在不影响乙方使用且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乙方不持异议。但在租期内租金标准不变。
第十二条 违约及赔偿责任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以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作为违约责任。
2. 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房屋用途,或从事非法活动,或在厂房内隐匿武器、弹药、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非法或危险物品,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厂房并收取剩余未履行租期的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或物业及其他能源费用,按欠付租金的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4. 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装修改造或超范围装修改造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5.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因生产经营及其他行为导致噪声、排污、辐射等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或遭受行政机关处罚的,除非能在甲方允许的期限内得以全部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6. 乙方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7. 乙方在保证金通知扣减后 7 日内仍未予以补足的,延期按补足金额的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8. 租期届满或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乙方均应在租期届满前或租赁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移交甲方,逾期移交期间按租金标准的 倍支付违约金。
9.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任何一方无需向另一方赔偿或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 政府决定征收租赁物业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物业的;但如该征收获得政府补偿,乙方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应由乙方享有的补偿。
2) 租期届满,乙方未行使续租权或乙方行使续租权但未能就续租条件与甲方达成一致的。
3) 因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事故导致租赁物业无法继续租赁且在 3 个月内无法修复的。
4) 双方达成书面合同,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10.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1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得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当尽快协商决定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12.任何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不行使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纠正该等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和维修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
13.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的承担。
第十三条 保险
1. 在租期内,乙方应对租赁物业内的乙方购置的设施、物品等购买相关保险并购买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保险范围内涉及到需要向甲方赔偿的,甲方须为其受益人之一。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系指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妨碍该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火灾、洪水、破坏以及风暴或任何意外事件。
2. 因不可抗力引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双方应尽可能利用合理方法在可能的范围内减轻各自的损失。如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任何一方无需对因此而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致使另一方招致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承担责任。上述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不应被视为违约。声称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 在租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水灾、风暴、爆炸以及破坏引致乙方无法营业或不能使用专用区域,自发生该事情当日起,乙方无须缴付任何租金,直至租赁物业可以继续正常、安全营业和使用为止。但如果乙方仍在租赁物业中进行部分营业,乙方应按实际营业面积缴纳租金。
第十五条 赔偿限制
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由任何原因导致的间接的、偶然的、特殊的或后果性的损失、损害、无法使用、收益的损失、利润的损失、商誉损失、无法磋商或机会损失,预期收益的损失,数据的任何损失或破坏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等损失和损害是否由于违约、疏忽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法律权利造成,也不论该方是否意识到、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应合理的意识到可能造成此等损失。
第十六条 租赁登记及税费承担
1. 与本合同有关的登记费、印花税、房屋出租管理费、房产税等税费将按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各自负担。如果法律没有规定且双方无约定的,基于平等互利原则,由双方平均分担。任何一方要求公证合同,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该要求方承担。
2. 双方同意因该租赁物业享有税收优惠而产生的税收返还归甲方所有。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 凡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可提交该物业所在地法院解决。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等费用)除上述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皆由败诉方承担。
2.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各方发生的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履行。
3. 本合同的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 通知送达
1. 一方当事人可采用直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合法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2. 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通知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日。
3. 一方发送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在以下列方式以下述较早发生者为准提供后,视为已由另一方有效收悉:凡使用专人递送方式提供者,实际收取或拒收之时;凡使用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者,发送邮件之日后七(7)天;凡使用传真方式提供者,文件传输之时,但必须另以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传真件的确认文本。
第十九条 保密
1. 任何一方在依据本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可能会获得对方及其关联实体的机密或专有信息(“保密信息”)。三方均确认保密信息的专有性、敏感性以及保持信心的秘密性的重要性。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本协议本身及其条款和内容;(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__除非根据法律或司法程序要求披露外,在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其他方以任何形式透露上述信息。
2. 各方均承诺,在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的员工、服务人员、人和承包商对文件和交易信息的接触仅限于为了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必要职能而必须得知该等信息的人员,并且该等信息的披露仅限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之目的。任何一方均承诺促使其所有员工、服务人员、人和承包商遵守上述保密条款,防止秘密信息的披露。任何一方将许可对方审查保密程序。
3. 如果一方受法院指令、传票或其他法律、管理机构或类似司法程序的要求而披露任何信息,则该接受通知或指令方均应在收到上述通知或指令后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对方申请相应的保护。
4. 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后应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 其他
1. 任何一方将独立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约定及法定义务,将不作为另一方迟延或拒绝履行义务的理由。
2.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无效或不能履行,本协议其余的内容不应受此影响,而且本协议其余各项条款与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应继续有效并予以执行。
3. 本合同的附件作为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修订或补充;本合同没有约定且双方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一、网络团购的概念和类型
网络团购是指通过网络平台,将有相同需求和购买意愿的消费者组织起来,形成较大数量的购买订单,集体购买,享受集团采购价,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种全新的消费形式。
网络团购按其所涉及的具体主体不同,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仅涉及消费者和经营者两种主体的网络团购模式。在此种模式中,消费者自发行为的团购与传统团购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将集合的场所从现实生活转移到了网络上而已。网络团购的第二大类,也是本文中所要具体研究的,是涉及消费者、经营者和团购网站三方主体的团购模式,即第三方网络团购模式。此种网络团购的操作流程具体如下:经营者和团购网站之间达成某种协议,由团购网站为其商品和服务团购信息,团购信息的类型大体包括两类,一类是限量的团购信息,即消费者参团的人数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团购才会成功,否则团购失败,合同不能成立,团购网站对参团消费者返钱结束此次团购;另一类是限时的团购信息,即规定了一定的时间范围,消费者只能在此段时间内进行团购,逾期团购网站的团购信息就会自动关闭。因此,在限时的团购中是不会存在团购失败情形的,只存在一个订立合同时间的限制。消费者在看到团购信息后参团购买,最后由商家发货。
对于第一类网络团购,其法律关系较为单一,与传统的买卖行为没有本质的区别,可以按照《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加以解决。然而,第三方网络团购由于有团购网站的介入,原本单一的买卖关系也会变得复杂,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会变得更加艰难。关于团购网站的法律地位,团购网站与经营者之间协议的性质,网络团购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在学界中争议很大,而这些问题的明确对保障消费者,特别是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选择何种救济途径,向谁主张权利,显得尤为重要。
二、第三方网络团购的法律风险
(一)合同订立阶段的法律风险
团购合同的订立阶段是指从团购网站发出团购信息到消费者参团并支付价款这一整个过程,虽然网络团购给消费者提供了便捷且低折扣的商品和服务,但是电子商务本身的快捷性和虚拟性又给消费者亲身鉴别商品和服务带来了困难。具体来说,在团购合同的订立阶段,主要涉及到如下问题:
第一、团购网站建立的门槛很低,据统计,创办一个团购网站仅需2万元,并且很多团购网站的设计风格都十分相似,运营模式也大体相同。这给消费者鉴别团购网站的资质带来了很大的困难。2010年10月29日,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CIECC)了首个《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在将近300家的团购网站中首批通过认证的只有29家网站,其中获得初始信用等级为优良的有17家。团购网站建立的随意性直接导致了网站对客户的粘度不大,消费者往往只对低价的商品感兴趣,而对该商品出自于哪家团购网站则漠不关心,其中不乏有些钓鱼网站据此以极低的价格诱使消费者上当受骗。
第二、团购信息虚假宣传的机率很高。团购网站为了吸引消费者参团购买,往往可能会谎报商品服务的价格和购买人数,虚高商品服务的原价,造成一种“热抢”和亏本甩卖的假象,而消费者出于一种从众心理,很可能会被虚假宣传所蒙蔽而参团购买。
第三、消费者的支付安全难以保障。目前团购网站所采取的大部分是网上银行的支付手段,但都采取的是提前支付,就是消费者并没有收到商品或者享受服务满意后确认收货的程序,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消费者将很难与团购网站或经营者平等协商。
(二)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
团购合同的履行往往是由消费者预先支付商品服务的价款,再由卖家通过邮寄的方式交付商品给消费者。当然,目前有一种比较特殊的网络团购形式,即同城团购,消费者支付费用给网站后,消费者的手机会收到一条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号和密码,消费者可以凭短信内容到商家那里进行消费,此时合同是由线下商家和消费者直接接触履行的。在团购合同的实际履行中,由于存在邮寄和凭号、密码消费这种比较特殊的履行方式,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障。主要包含以下方面:第一、服务或商品与网上描述的不一致。第二、商品送货时间过长。第三、在同城团购中,商家对团购消费者进行歧视性对待。
(三)纠纷解决阶段的法律风险
由于团购合同中消费者是先行支付价款的,商家不会有价款不能获得的风险,因而在发生法律纠纷后,团购网站和经营者一般会相互推脱责任,使消费者投诉无门,无法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况且除同城团购外,经营者和团购网站一般身居外地,消费者协会对于异地消费纠纷调解难以实现。再次,就是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由于网络团购涉及的金额一般很小,即使消费者胜诉,获赔也很少。即使是同城团购,由于号和密码的不安全性,极有可能产生被“冒充消费”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只能找第三人要求侵权损害赔偿,但是此时的侵权人已消费结束,很难再向其主张权利。
三、第三方网络团购中的风险对策
针对上文网络团购中所存在的问题,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团购环境,笔者认为,应从行政、法律等手段采取一系列措施。
1、严格准入机制。团购网站应该办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经营许可证),审批机构要严格把关,并及时向社会公示,从源头上遏制团购网站良莠不齐的现象。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团购网站,应当取消其经营资格,使其退出团购市场。
2、建立信用评价体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屡屡遭到侵害,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团购网站的违法成本比较低。对于团购网站来说,可以建立一套类似于淘宝网的运行模式,建立消费者和团购网站的互评制度,这对于以后消费者参团提供了信用参考依据,团购网站也会为了在团购市场中保持竞争力而自觉的加强诚信,致力于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
3、建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在信息网络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团购网站负责建立完整的网络团购商务安全控制体系,利用访问控制技术、防火墙技术、加密技术、安全认证技术、网络安全监控技术等手段,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满意后才确认收货,然后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打款给卖家。
4、在同城网络团购中建立消费登记制度。由于同城网络团购是一种线下交易模式,商家对于团购的消费者是不认识的,商家只是通过号和密码来提供商品或服务,难免会有错误履行的情形发生,在“冒充消费”的情形下,消费登记制度的建立对商家免除自己的责任和消费者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权利很有必要。
5、完善消费诉讼和仲裁制度。消费诉讼和仲裁制度的完善不仅是网络团购中的任务,而且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完善的必然要求,比如可以建立小额诉讼制度、集团诉讼制度,先行赔付制度等。当然,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也不是只针对网络团购这一现象而专门制定,它应体现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