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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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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申请书范文第1篇

尊敬的校老师,领导:

你们好!

我来自家庭贫困的农村,父母都是农民,既没有文化,也没有本钱,又无一技之长,因此只好已做短苦工老维持生计,并且母亲身体一直不好.基本干不了什么,反而经常吃药打针。看着母亲日渐削弱的身体觉得自己很对不起他们,因此所有的家庭重担都有父亲一人承担,父亲干的活是对身体有害的,但是为了给我交学费他不惜牺牲自己的身体,这种父爱让我很不是滋味。我不知道怎么报答他们,但是尽管如此,可只能维持基本的收入。日子一直过的紧紧巴巴的,虽然父母一直觉得对不起我们,吃没吃到好的,穿没穿到好的,但我一直觉的我很幸福,至少精神上是幸福的,真的,爸妈很开明,不像有的父母觉得读书无用,对子女的学习莫不关心,有的初中都没读完就让其辍学去打工,有的读个高中,鲜少能升入大学, 爸爸的文化程度不高,妈妈更算是半个文盲,但他们知道读书是好的,学知识是好的,他们说只要我读的进去,读的多高他们都愿意.就算砸锅卖铁。我感谢他们. 尽管如此父亲也不想给国家增添负担,即使自己省吃俭用也要坚持交学费。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暑假一次意外父亲出了车祸膝盖受伤,暂时什么都不能干,这样本来拮据的家庭平添了一份痛苦,这样下来学费交不上了,生活费没有了。

我小的时候,学费还不太高,少则几百,多不过千,爸妈还供的起,但学历每上一个台阶,学费就要翻倍,我大学一年的学费是5000,但我家一年的总收入都没有这么多,怎么可能交的齐. 现在是负债累累,我读的是计算机学校,却没有计算机,但是是对我来说是奢求。

特困申请书范文第2篇

你们好!

我是一名来自___县的一个小山村的学生,现就读于咱们XX中学高三(1)班,综合自身实际情况,特向组织提出“优秀学生贫困补助”的申请,肯请学校可以核对并给予批准。

我家有六口人:爸爸、妈妈、弟弟和我。爸爸、妈妈还要照顾80多岁的爷爷奶奶。父母靠种地为生,并且父亲手有残疾不能干重体力劳动,家庭重活全靠母亲一人操劳。他们每天辛辛苦苦,可家庭收入微薄,为这样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来说还是有困难的。爷爷奶奶年迈体弱,身体一直不怎么好。爷爷患有高血压,奶奶患有肺病,一直靠药物维持健康。弟弟上初中,每年的学费也不低,现如今我也成为了一名高三学生,使原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父母辛辛苦苦劳作,但每年开支那么大,支撑这个家庭确实很困难。看着父母为了我劳累,为了整个家操心,我却无能为力,心里真不是滋味,也不知道该怎么好,只有在心里默默的告诉自己一定要努力学习,不要辜负父母对自己的期望。每每看着他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着,我就只有自己把泪往心里流,希望自己可以早日帮父母减轻一些负担。

一直以来我就坚信“知识改变命运”我深知只要不断的完善自己,增长知识,才能改变家庭状况,所以在进校之前我就下定决心本着“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信念,积极主动学习专业文化知识。成绩优秀,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摆脱贫困,否则,我们会一直贫困下去。贫困不是我们的绊脚石,相反踏实是我们的动力。

同时,我非常感谢我们学校和各位领导给予我们的帮助,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学好科学文化知识,争取早日服务社会,为国家奉献一份力量。

我能获得XX助学金,就能替家里分担一些感到很高兴,我想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学习不辜负任何对我有期望的人,将来作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尽自己所能来回报所有帮助过我的人,回报社会。

再次,真挚的感谢各位领导!

申请人:XXX

特困申请书范文第3篇

尊敬的xx领导:

我是xx中学x班的xx,我家住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家里有六口人,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可是他们一直有病在身。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以做苦工短工为生,十几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小时候,家中四个小孩一起读书,父母亲为了让我们都能上学,日夜劳碌奔波,但是他们那些辛苦赚来血汗钱根本不够我们几人的学费,只能想亲戚借。那时候真的太困难了,大姐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回家帮忙;二姐和我一起初中毕业,也想读高中,可是家里真的无法担负我们的学费,所以二姐也把上高中的机会让给了我,自己回家帮忙。

我家只有1.5亩左右的水田,每年所有收获的水稻勉强能提供家用。我家的经济来源也只有依靠那一点点八角和木薯。因此全家的年收入也只有XX元左右,除去还债、日常开支,所剩也就无几了。所以学费一直困扰着我们。但是为了将来,我必须读书,上大学。

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大学梦,我很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感谢你们!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大学贫困证明申请书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叫xxx,是xxxx系xxxx专业xxxx班的学生,出生在一个贫穷而又落后的小山村。家中有四口人,父母文化浅薄,在家务农,由于多年的劳累,父母两人身体状况十分差,农业收入低微,所以全年收入十分微薄,还有一个弟弟正在xxxx中学部读书,家中一年省吃俭用的钱大多都供给了我和弟弟读书。而我从小热爱美术,高中时在学校选择了美术专业。今年我圆满的完成了XX年的学业,光荣的参加了高考。当我得到了xxxx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全家人都很高兴,但我毕竟是我那个家族里难能可贵的大学生,也是我们村子里多年以后才出的大学生。但是从事美术专业的院校学费都有那么高,对于农村的家庭来说真是一个天文数字。为此家中面临着巨大的学费压力,家中实在是拿不出足够的钱来送我上大学,可是我又不想因为贫困而丧失上大学的机会,我知道这个社会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是无法生存下去的。所以我一定要完成我的学业。故申请有关部门证实学生的家庭情况,定于特困生类型,以便学生能在校获得各种补助及助学贷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此致

敬礼!

特困申请书范文第4篇

村委会:

本人______

,性别____,____岁,家庭共同生活____口人,现住在爱阳镇____村____组。

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每月靠

实际收入____元,年人均收入____元,低于丹东市政府规定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故提出申请。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这是我代表全家人的申请,请各级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批准为盼。

申请人:

____

办理疫情期间贫困户低保边缘户流程

办理疫情期间贫困户低保边缘户所需资料

1、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家庭成员户籍证明、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奖金、各类补贴、补助、津贴、救济金、养老金、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3、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劳动部门的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离退休证;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证,重症病人需提供医院证明;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文本);

4、在职职工提供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特困职工应提供市(区)总工会证明;

5、申请表一式三份;

6、社区评议小组的评议审核表;

7、第一次公示报告。

办理流程:办事程序

1、社区接到申请报告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其家庭进行全面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群众无异议后将上述相关材料上报街道救助所;

2、街道民政办在七个工作日内根据社区初审意见,再次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进行核查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街道民政办,再由街道民政办通知社区再次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群众无异议,上报民政局并通知申请人,发给救助证。

救助标准

享受除低保金外的所有低保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特困申请书范文第5篇

第二条农村社会救助的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救济、社会互助、子女赡养、稳定土地政策”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3、坚持生活救助和扶持生产相结合、定期救助和临时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对象,采取政府救济与社会互助相结合原则;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4、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即有本县户口的农业家庭人口。

第三条农村特困户指因病、因灾、因残和其它原因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和有劳动能力,因病、因残、因灾和自然条件差,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农村特困户救助以户为单位,将家庭成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根据特困户家庭困难程度,对特困户实行分类救助,即分为家庭成员每人每年救助300元、200元、150元和100元四个档次。

第四条农村特困户救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1、由本人提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小组核实后报村委会;

2、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和类别,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3天以上,广泛听取意见后,符合条件填写《县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申请表》(一式三份),报乡(镇)政府审核。

3、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将《县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申请表》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4、县级民政部门审查后,通知其所在地村委会,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3天后,如无异议,确认为救助对象。

第五条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1、对农村特困户发放《农村特困户救助证》,每户一证。

2、《救助证》由县民政部门每年核发一次,年度审核按救助对象的确认程序进行,做到实事求是、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对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实施“政府负责、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乡村操作”的管理制度,并实行证(卡)和动态管理;

3、《救助证》有效期为一年,《救助证》过期或作废的,由乡(镇)民政部门收回并归档。

第六条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对象死亡的,乡(镇)民政办应在一周内报县民政局,第二个月终止发放救助资金。

第七条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资金根据分级负担的原则,县级按所需救济金额的20%列入财政预算。

县民政部门每年12月20日前,根据救助对象的数量和救济资金的测算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用款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县政府同意后列入财政预算。

第八条已列支农村社会救济事业费的地方,要将救济事业费改为农村社会救济资金,并按计划列入预算。

要加强对农村特困户社会救济资金、五保供养金和农村政策性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九条救助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定期拨入同级民政部门,然后由县民政部门定期拨到乡(镇)民政办,由乡(镇)民政办直接发放给救助对象,以保证各项救济资金不被挤占、抵扣、挪用。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检查及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十条救助资金拨付过程和要求。

1、县民政部门于每年3月底前向县财政部门抄送《县农村特困户救助对象家庭备案表》。

2、上级补助的救助金下拨到县级后,县民政部门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抄送《县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分配表》和《县农村特困户救助拨款单》。县财政部门收到拨款单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上级补助救助金连同县本级配套救助金拨入县民政救助专户;

3、县民政部门必须在救助金到位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救助金拨入乡(镇)民政救助专户。乡(镇)民政办必须在救助金到位后一周内将救助金直接发放到户。

4、救助金由县民政、县财政部门联合发文下拨。

第十一条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特困户救助金的社会化发放。救助金的机构必须无偿为救助对象提供服务。救助对象凭机构存单和《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到指定机构领取救助金。

第十二条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应当全部纳入农村社会救助资金。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给予农村社会救助对象扶持和照顾。

1、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2、优先开展劳务输出;

3、免收九年义务教育的学杂费、书本费等;

4、法律规定减免的农业税和其它规费;

第十四条财政、监察、审计和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农村社会救助资金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其所在部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的;

2、违反审批程序优亲厚友,造成不记影响的;

3、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扣压、拖欠救助资金的。

第十六条农村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分别于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前召开例会,会议由县民政部门牵头。

第十七条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档案。

县民政部门主要归档资料:县农村社会救助对象审批表、报表、相关文件。

特困申请书范文第6篇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全镇社会救助年审工作目标:一是以社会救助年审为主线,自查自纠为抓手,加强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落实救助政策,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质量和服务能力,严防错保、漏保,不断推进精准保障。二是实行大稳定小调整。全年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控制在上年度年审时保障总量之内,对现有在保对象进行筛查,凡有明显致贫原因的在保对象,原则上不变,只实行年检;新增申请对象区分不同条件,按程序确定纳入保障。

二、工作内容

1.做好动态管理。对新增和已享受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进行全面入户调查,按照新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及时作出新增、调整、取消。

2.落实政策措施。按照《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要求,严格落实低保刚性支出抵扣、延退、单人户保和特困人员探视巡访等托底保障政策。全面开展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工作。

3.加强信息建设。按照省民政厅“数字民政”完善对象信息的要求,通过入户调查,加大已享受对象家庭信息采集力度,及时将准确信息更新到“智慧民政”社会救助信息平台,确保信息质量。同时,对于死亡人员和清退人员,要清理信息系统历史数据和附件信息,切实做到与省民政厅“数字民政”信息内容一致。

4.开展自查自纠。围绕“精准救助、及时救助、有效救助”的社会救助改革目标,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政策执行的指导、监督、管理,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质量和规范管理水平。

三、工作步骤

1.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20日)。根据县民政局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镇社会救助年审工作方案。召集村(居)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统一部署年审期间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开展年审工作前,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张贴公告,公示政策规定,明确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时限、地点。

2.实施阶段(4月21日至5月25日)。各村(居)委会要按照年审工作目标,结合党史教育,开展挂村干部大走访活动,一一对应文件中的工作内容和措施,全面入户排查。对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摸排范围,各村(居)委会可自行扩展对象领域。一是对新增救助对象:(1)申请。由家庭成员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和《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到我镇民政窗口申请。(2)受理。由我镇民政业务工作人员负责即时受理,打印出《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由申请人签字盖手印。(3)公示、入户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核对。三个环节同步进行。受理公示期间,群众提出重大异议且能够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者提出合理理由的,增加民主评议程序。无重大异议的对象不走民主评议程序。(4)确认。户籍、收入、财产均符合规定的纳入拟保障对象,提交我镇救助评审领导小组评议予以确认。二是对现享受对象: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清退户籍、收入、财产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低保对象、特困户死亡的,需要停止对该对象的救助,自对象死亡次月起停发该对象低保金、特困金;认定为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成员死亡的,需要于次月取消该对象资格;对在保的对象全部发起网上核对。由村(居)委会负责补齐缺失的申请书、《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困难佐证材料、入户调查记录等,录入系统;对核对有预警的对象全面复核,不符合对象经镇确认予以清退;对现已认定的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按照赣民字〔2020〕3号文件精神重新进行评估,不再符合条件的经镇确认予以清退。

3.总结阶段(5月26日至6月10日)。一是日常报送资料。在年审期间,要及时报送工作做法、动态、图片、图像等信息到镇民政工作群。二是总结报送。年审工作结束后,我镇认真梳理社会救助年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形成文字材料(有做法、数据等内容),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6月10日前报县民政综合事务中心。

四、工作措施

1.做好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对所有在保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已认定的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等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全面入户调查,核实评估家庭经济状况、致贫原因等,不漏一户一人,并根据困难程度,提出新增、取消、调整等年审意见,提高保障精准度。

2.做好社会救助政策的保障。一是做好重点对象摸排。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劳动获得稳定收入的已脱贫返贫人口,以及因患病、残疾等原因造成失业的人员进行摸排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依规纳入社会救助政策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重残(一、二级重度残疾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和重病(获得大病医疗救助人员)人员,经个人申请,按照单人户形式纳入低保范围。加大延退政策实施力度,对于主动就业创业,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的低保对象,家庭财产符合《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相关规定,视情给予一定时间的延退期,待其收入稳定后再按程序退出低保待遇。二是做好城乡特困人员政策落实。继续委托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对城乡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进行年审评估,落实特困失能、半失能、全自理护理费。对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巡访探视,督促指导照料服务人落实照料服务责任,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巡访探视服务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三是做好主动发现和救急难工作。要常态化的在、居(村)委会醒目位置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张贴微信自助申报二维码,畅通求助渠道。要健全监测预警机制,运用“智慧民政”社会救助平台技术,动态对接残联、医保、卫健和教体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做好困难对象跨部门转介,促进各部门救助资源融合。四是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对家庭月人均收入抵扣家庭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相关规定的家庭和个人,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并对低收入家庭中存在重大刚性支出的,可进一步识别为支出型贫困家庭。对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对象,规范档案资料,建立低收入家庭人员台账,做到动态新增和清退,并及时将低收入家庭信息资料同步录入到“智慧民政”社会救助平台。

3.提升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水平。围绕审批权下放,镇(村)两级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严格履行申报受理、对象公示、入户调查、发起核对、评议或听证(可选)、镇审批等程序,审批过程须在“智慧民政”社会救助平台中体现。持续落实困难对象长期公示制度。按规定落实村(居)委会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或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备案情况由县民政局、乡镇(街道)分别保存。规范受理对象后出具的受理告知书和不予同意审批告知书等审批文书。加强对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实,特别是对非共同居住的法定赡养、抚养关系成员的收入财产进行核实计算,避免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让老人吃低保的问题。

4.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年审期间,各地要加快完善“智慧民政”社会救助平台中困难对象致贫因素、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字段信息的补录。为了及时补充“智慧民政”社会救助平台中对象身份证、家庭住址、银行账号等基础信息,请各乡镇(街道)在年审结束后将社会救助对象花名册电子版报送县局,由县局信息系统技术人员和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再一次统一比对。加快救助申请、入户调查、审核审批等全省统一电子文书的使用,规范电子和纸质档案资料的留存。逐步取消纸质报表,加强系统操作培训和使用,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

5.开展社会救助自查自纠。镇(村)两级要将年审与社会救助自查自纠相结合,针对近年来纪委、审计等部门查出的违规违纪案例和省市县的反馈,举一反三,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深入自查自纠。一是查兜底保障是否到位。是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政策范围,防止“漏保”问题。二是查政策落实是否规范。紧盯申请、受理、审核、评议、公示、审批、资金发放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查政策执行是否规范到位,特别是在临时救助乡镇备用金、社会救助金额评定、死亡人员核销、乡镇审批等方面是否存在监管盲区。三是严肃查处社会救助工作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工作中作风不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慢作为,以及投诉(服务热线)电话开而不用、未长期公示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尤其是对发现工作人员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等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向有关监督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四是进一步落实失信惩戒制度。对申请或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居民家庭或者个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行为的,镇政府要向县民政局上报失信人员失信行为有关情况,县民政局将建立台账备案,并通过批评教育、取消待遇、向信用管理部门推送失信人员情况等方式,依法依规惩戒。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城乡低保、特困工作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敏感度强,社会关注度高。今年的城乡低保年审,将评议听证从必经程序改为可选程序,更加强调入户调查、收入计算和财产比对,增加了居住证地申请和网络申请、低保延退等便民和人性化措施,且实行大稳定小调整,从宏观上进行把握。

2.加大政策宣传。各村(居)委会要主动作为,上门上户做好低保政策的宣传,主动帮助困难群众申请低保,村(居)委会要把本方案的重要内容张贴在村(居)内醒目处;年审期间,每个村(居)委会要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积极营造浓厚健康的救助年审工作氛围。

特困申请书范文第7篇

一、补助资金适用范围和对象

1.补助对象

项目执行期内,在持有经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县、镇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本县农村户口的孕产妇;城镇户口的特困户、下岗女职工、待业女工孕产妇持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证明、证件,经县项目办审批后可进入项目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救助:

(1)孕妇在未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许可的机构中住院分娩的。

(2)住院时不能提供孕产妇保健手册,拒绝接受孕期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前检查少于5次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

2.补助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正常产(含会阴切开与缝合术);难产、阴道手术助产(含胎头吸引、产钳、臀位助产,臀位牵引术);剖宫产的住院医药费。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并发症的救治费。

(3)贫特困孕产妇住院的交通费、生活补助费,交通费补助范围原则上限于建设等45个村委会的部分自然村中比较贫困的孕产妇(具体的自然村见附表8),生活补助费补助范围原则上限于西山、建设、立坪、团结、胜利、文开、丰乐、温坡、永新、黄花坪、新坪、柴坝、大树、纸厂、牛桂丹、起胜、腊坪、大松坪、福和、福田、龙门、白草、庄上23个扶贫开发重点扶持村的特困孕产妇。

二、项目覆盖范围及执行期

项目覆盖全县所有镇乡、村(居)委会。项目执行期为2009年6月10日至2010年6月9日止。

三、补助资金管理

(一)县项目办负责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新农合补助的协调使用和资金的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采用资金预付制管理,轮转使用,孕产妇补助资金由县项目办先垫付一般乡镇卫生院1—3万元,中心卫生院3—5万元,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各5万元,由单位申请,县项目办审批,12月底和项目到期清零。正常补助由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到县项目办报销一次;发生并发症的患者每季度到县项目办报销一次;发生交通费、生活补助费的到项目结束时一次到县项目办核销。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各单位要建立资金管理专账、独立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二)住院分娩的费用,县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提出的“按农村孕产妇人数平均400元/人安排,在孕妇间调剂使用,并对特别贫困的孕产妇给予交通、生活补助”的要求,对贫困人口多的乡镇给予适当倾斜。住院分娩费用按补助资金的使用、限价及补偿标准执行,交通费、生活费补助由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核定的费用,酌情对比较贫困的孕产妇给予一次性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滚入下一项目周期使用(见表5、表6)。补助程序采用本人或家属提出申请,医疗机构科室负责人加注意见,单位负责人审批发放(转出县外的由转出单位加注意见,县项目办审批,县保健院支付),实行三联单报销。

(三)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用药按照《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修订版)》(云卫发〔2008〕671号)执行,严禁超范围用药。

(四)列入项目补助的孕产妇不能安排在单人间或温馨病房,如孕产妇要求住单人间或温馨病房所发生的床位费和特需服务费用由个人承担,不纳入项目补助;危重症孕产妇的icu病房监护费(但不能发生普通病房费)和特护费纳入项目补助。

四、补助资金的使用、限价及补偿标准

农村孕产妇补助资金与新农合资金统筹使用,在我县新农合限价范围内和新农合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实行全额补助,超限价范围和新农合用药目录的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负责,不得向住院孕产妇收取。发生严重并发症(如产科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等)的救治费用,超目录范围用药,由救治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县项目办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由县项目办评审时抽调),评审通过后,县项目办审批符合的,新农合报销以外的部分,费用在15000元以内的(含15000元),在降消项目中给予全额补助,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不符合的由救治单位承担。评审材料需由收治单位提交申请书和全病历原件(评审后归还原单位)、日处方清单,评审每季度进行一次。

项目到期后,如项目经费结余,县项目办可根据经费结余情况,补足定点医疗机构降消项目限价和新农合限价差部分;如补足经费不足则根据经费结余情况和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孕产妇情况酌情补助。

在乡镇卫生院手术时,原则上剖宫产比例不能超过5%,并须在有条件的卫生院实施;在县级医疗机构剖宫产的比例不能超过20%。各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执行剖宫产指针和项目方案要求的剖宫产率。

几种特殊情况的补助标准:

(1)边远山区农村(指西山乡、炼铁乡、乔后镇、茈碧湖镇的部分自然村,具体自然村由卫生院确定)孕产妇在周边邻近县市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分娩的,按县内同级别医疗保健机构标准执行,由本镇乡卫生院负责补助。

(2)危重孕产妇经县项目办批准转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补助,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符合补助的费用在新农合的报销基础上,给予全额补助。其转诊程序危急孕产妇可采取先转诊后补办审批手续,一般孕产妇应先审批后转诊,审批表用新农合审批表复印件。

(3)未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顺产补助300元,难产补助500元,剖宫产补助800元,贫特困孕产妇依次增加100元,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

(4)贫特困孕产妇确定标准

人均年纯收入在668-926元的,为贫困孕产妇;

人均年纯收入在668元以下的,为特困孕产妇。

五、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运作程序

(一)村医发现孕情,填写村级孕产妇情况登记台帐,建立围产保健手册,动员孕妇到乡(镇)卫生院进行产前检查,宣传有关知识和政策,动员分娩时住院分娩,帮助办理补助卡和住院手续。

(二)乡(镇)卫生院及其他定点助产机构负责核实对象,登记补助对象情况,完善围产保健手册,并造册、汇总、按户籍或居住地报县项目办,并办理发放住院分娩补助卡,同时向村医进行反馈。

乡(镇)卫生院及其他助产服务机构要设立醒目公示栏,公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标准及限价政策。

(三)县项目办做好以下工作

1.印制云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附表1)。并统一编号、登记发放,并实行一人一号一卡管理。

2.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在接受孕产妇住院分娩时,须验证住院分娩补助卡和居民身份证;对持卡孕产妇住院分娩所发生的费用先行垫支,并填写由孕产妇本人或家属签名的云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三联单(附表2)、身份证复印件报县项目办报帐。三联单第一联交产妇保存,第二、三联由医疗保健机构留作报账凭据。

3.审核后将经费回补提供至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并返回第二联单;保管好所有原始材料和单据备查。

特困申请书范文第8篇

大家好!为了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自然人文特色彰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区市县的统一部署,近年内将对农村达不到抗震的危房全部进行改造。

一、改造对象。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极度贫困户、建档立卡户、低保户、残疾户和其它贫困户。

二、改造程序。

一 个人申请。凡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地的村委会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五保供养、低保金领取、贫困残疾人、贫困户等证件和危房照片材料,并填写《xx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申请表》。

二 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申请书及表,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后,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做好会议记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评议公示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理由。

三 审查公示。各乡镇(管委会)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组织国土、民政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在各乡镇(管委会)政务公开栏对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拟改造房屋选址进行公示,并留有公示照片资料和会议记录,乡镇(管委会)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改造协议。

三、改造原则。严格按照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采取集中改造与分散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必须是坐北向南),对属D级危房的进行拆除重建(极度贫困户采取集中建设)。一是以自筹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村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统建。二是以分散分户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危房较集中的村庄进行改造,统筹协调道路、供水、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无论是分散改造还是集中改造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决不允许有偏亲、厚有和冒名顶替的。三是以就地翻建为主,农户确需在异地重建的或集中连片兴建的,必须办理相应合法手续,不得擅自私盖滥建,更不能在高速公路、铁路两侧200米,国省道50米,县乡道20米范围内改造建房等。四是以一幢一户为主,坚决杜绝一幢房屋多户申请验收享受补,确需直系亲属(有3个宅基地证的享受2套,有2个宅基地证的享受1套)建在一幢上的必须屋顶瓦分开且下面有院落隔墙属单门独院。

改造标准。

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把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作为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水平,全力实现危房改造户住房安全户户有保障。

一质量标准。基础部分的处理必须符合当地地质条件。结构上必须设置上下圈梁和构造柱,极度贫困户的门1米,窗子大于1.8米的必须在每间隔墙打构造柱(构造柱和上下圈梁连接)。其它户的门1.5米,窗子大于2米的必须在每间隔墙打构造柱(构造柱和上下圈梁连接),砌筑砂浆的水泥标号必须满足质量要求,决不允许同一幢房屋出现不同质量的结构,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必须符合抗震、保暖、节能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改造后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0平方米或人均13平方米以内,坚决杜绝室内外豪华装修,外墙体不得贴瓷砖、挂石材,否则不予验收。

二 面积标准。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农户根据自身需要确定住房面积,缺口资金和超出面积建设费用由农户自筹。

三 补助标准。自治区2017年补助标准统一调整为:“四类重点对象中的极度贫困户”每户补助3.9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3.6万元,县财政整合涉农资金补助0.3万元;“四类重点对象”每户补助3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1.8万元,县财政整合涉农资金补助1.2万元;“其他贫困户”每户补助1.5万元,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全额补助。

五、改造要求。一是为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平、公证、透明,请农民朋友们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建设,方可享受补助资金,决不允许建房时不按标准建设,建成后验收不合格到处找关系、托人情,采取5户或10户联保,若出现1户不按标准建设的房屋其他几户均按不达标对待。二是坚决杜绝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若农民朋友按照规范标准建设的房屋,受到阻碍或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就办事的以及以各种借口收取费用的,请急速向当事人追回资金并留有证据,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三是由于近几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仅靠国家的补助资金,致使农村居住在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老、弱、病残弱势人群无法改善居住环境,基层各级组织既要积极帮助农户自愿申请享受农村廉租房建设,也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采取互建、援建和一对一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开展社会互助,动员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特困人群危房改造建设(请农民朋友在房屋侧面上圈梁处抹一块80*80喷绘标志牌位置,验收合格喷(挂)牌)。

农民朋友们,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推动社会经济、关系民生、利国利民的重要工程,需要各位农民朋友的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才能完成,请参与危房改造的农民朋友积极配合村委班子做好危房改造的前期选址、旧房照片采集等基本信息,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不受理不按规范标准建设的房屋,若出现不按规划随意建设、不节能省地、不抗震安全、先建后申请等一律不予认可,愿大家一起努力共建美丽的新家园。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