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调价申请书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 期中付款 最终付款 付款方式 币种和汇率 预付款
一、一般付款条件
国际EPC工程合同的支付,一般是分为期中付款和最终付款。
(一)期中付款的申请
承包商应在每月月末,按业主批准的格式,向业主提交期中付款的申请报告,详细说明承包商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期中付款以月完成实际工程进度量为依据,按照业主批准的费用和进度分解表的权重和进度测量程序,计算月进度款支付额。支付文件包括:EPC百分比权重分解表、EPC进度测量程序、发票程序和形式发票格式、监理签字的完成进度报表及其他进度证明支持文件。
在收到并认可履约保函后,业主应在收到承包商的期中付款的申请报告后28天内,颁发期中付款证书,包括应付款给承包商的已经批准的发票票面上无异议的款额,并减去已批准的发票票面款额的5%作为保留金;业主应将发票上由任何款额而发生争议的特殊原因书面通知给承包商,并在颁发期中付款证书后28天内支付进度款。
当已颁发临时验收证书,且工程已通过所有规定的试验(包括竣工后试验)时,应将保留金的50%付给承包商。在颁发最终验收证书后,应立即将保留金未付的余额付给承包商。
(二)最终付款的申请
在收到最终验收证书后56天内,承包商应按照业主批准的格式,向业主递交最终付款的申请,向业主提交其最后的进度付款发票,及由业主扣留的保留金余额的单独发票和任何其他应付的或补偿的但还未付的款额的单独发票,并附结清证明和其他证明文件。业主在收到所提交的最后发票的28天之内,经过审核下列条件后,应支付这项款额给承包商。
最终付款只有等到:承包商已经向业主提交了承包商授权代表签字后的放弃留置权和放弃索赔的弃权声明书;业主证实承包商已经全额支付了各类款项给分包商、供货商和雇员。
二、付款条件中应关注的问题
(一)付款方式
1 月进度付款方式
月进度付款即以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进度测量程序为计算依据,按月申请期中付款,是付款的主要方式。按月进度付款方式,付款与实际完成工作量相匹配,付款及时,承包商的资金压力较小,但付款程序和计算比较复杂,适合大型国际工程EPC项目。采用月进度付款方式,需及时报业主批准费用和进度分解权重表、EPC进度测量程序、项目发票程序和形式发票格式。因为,上述程序文件是期中付款的申请报告的基础文件,是按时进行期中付款申请工作的基础。
2 里程碑付款方式
里程碑付款方式是在进度计划的关键路径上设一定数量的完整里程碑,以完成完整的里程碑为依据,作为合同分段计划目标和期中付款的时间控制点。采用里程碑付款方式,能准确地知道什么里程碑点付多少款,有利于资金筹措和简化付款程序。但如果里程碑制订不清晰或不合理,则进度款的支付不匹配和不及时,承包商的资金压力较大。适合在单项工程项目中使用。采用里程碑付款方式,需特别注意进度计划的关键路径上设定的完整里程碑点,每一个完整里程碑的费用和进度分解权重。例如,某国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进度付款完整里程碑如下:
对于上述里程碑付款权重表,我们在合同谈判时提出的修改意见是提高前部分的比例。如1#项的预付款提高到10%;另一方面。细化每一项完整里程碑,使承包商获得较快的付款和好的现金流。形成比较合理的进度付款
完整里程碑。如下表(其中2#、3#、4#、5#项未将细化后的完整里程碑列出)。
(二)付款时间
按照一般付款条件,承包商应在每个月末后,按业主代表的批准格式向业主提交进度款申请书。业主代表应在收到进度款申请书和证明文件后28天内颁发期中付款证书,之后28天内付款。因此,通常情况下,承包商最长可以在56天内,从业主处获得期中付款。在实践中,应关注的问题:
1 审批的时间
如,在某国际工程项目的原合同条款中。关于支付的条款为:“承包商应在每个月末后,按业主代表的批准格式向业主提交进度款申请书,业主代表应在收到进度款申请书和证明文件后进行审批,在审批同意后42天内付款”,该条款没有规定审批的时间,业主可以无限推迟付款时间。所以应该修改为,业主代表应在收到进度款申请书和证明文件后28天内审批并颁发期中付款证书,之后42天内付款。
2 什款的时间
上述付款条件中审批同意后的付款时间原为42天,比一般的付款时间长,实际我们最终改为:业主代表应在收到进度款申请书和证明文件后28天内审批并颁发期中付款证书,之后28天内付款。
(三)货币和汇率
国际工程中货币汇率的风险极大。例如,近几年,美元兑哈萨克斯坦坚戈的汇率基本保持在120-121之间,相当稳定。但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世界油价急剧下跌,导致以石油出口为主的哈萨克外汇储备急剧下降(从300亿美元下降到150亿美元),为保护其外汇和黄金储备,增强该国制造业的竞争力,哈央行决定货币贬值,以缓解央行耗费外汇储备维护坚戈汇率的压力,并改善该国出口企业的财务状况。2009年2月4日,哈国中央银行突然宣布允许该国货币贬值25%左右,并在+3%区间浮动。对外国公司采用当地货币坚戈签订的合同,造成重大的损失。因此,在实践中,应关注的问题:
1 币种的选择
币种的选择原则首先是考虑通过对影响汇率变化的经济面因素、政治面因素、市场面因素进行分析,预测汇率变化趋势,选择货币种类。当汇率变化趋势难以判断时,应尽可能考虑采用硬通币。有些国家对于合同签订的货币有法律规定,如,哈萨克斯坦法律规定,外国公司在当地注册的子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用当地货币签订合同,而外国公司在当地注册的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采用美元合同,这是就应根据风险分析,选择签订合同的主体。
2 不同币种的百分比
在有些国际项目中,业主允许承包商采用多币种签订合同,这是我们考虑项目实施期间货币使用的实际需求,确定不同币种的百分比,通常的经验是,分别计算出需要在当地支出的成本及费用(当地币),以及需要在中国和第三国支出的成本费用(外汇),再考虑当地货币的汇率变动,以确定当地币和外汇的比例。通常,在外汇管制国家可以把当地币比例确定得相对低一些。当合同规定有价格调整条款时,适当提高当地货币的比例,能够获得相当丰厚的价格上涨的补偿。如果没有价格调整条款,则应把外汇比例确定得相对高一些。
3 货币汇率的计算
国际工程中规避货币汇率风险有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当项目实施期间货币汇率波动大时,争取采用非固定汇率计算进度付款,如,某合同中,我们规定的货币汇率计算是,月支付进度款采用兑换汇率为付款前三天,LONDON的NATIONAL WEST-MINISTER银行电汇当天10:30报出的兑换率中间价;二是签订多币种合同,减少货币兑换,降低货币汇率风险;三是使用硬通币,规避货币的大幅贬值;四是在合同中争取调价条款,规定汇率变化的补偿方法。
(四)预付款
通常,如果该国际工程项目有预付款,则当承包商按照要求,提交一份预付款保函后,业主应支付一笔预付款作为承包商用于动员的款项。预付款的数量和预付款的适用货币及比例,应按合同价格支付的货币比例支付,预付款应通过在期中付款中按比例减少的方式付还,直到预付款还清为止。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长久合作,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就_________显示器产品在乙方所代表的区域内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_________显示器。
二、区域:_________。
三、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以价格供货给乙方,对完成任务的,给予一定返点和奖励,价格体系如有变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有权利严格控制当地市场价格,维护商利益,对经销商、柜台给予不同的价格政策以规范市场秩序,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查看乙方的出货结款帐目。
(3)甲方在货源不稳定的情况下,对乙方应优先配货。
(4)向乙方提品相关资料,宣传品及促销品等。
(5)显示器调价时,对乙方实行合理的价格保护。
(6)甲方根据乙方的市场情况和销量,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广告、宣传支持,并有别于一般分销商。
(7)甲方对产品的售后服务。
(8)甲方有权对该协议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2.乙方
(1)乙方应全力维护_________产品的形象和地位,积极配合一切宣传促销露出度的活动。
(2)有权以_________显示器地区名义参加广告、展示会、培训等活动。
(3)有责任与甲方一起维护当地市场,防止并抵制其他地区_________显示器对本市场的倾销,如发现乙方从外地区购进_________显示器,在当地市场进行销售,乙方将立即被取消其资格并扣出所有返点和奖励。
(4)乙方要遵守双方协商的销售价格政策,不得以低价抛售,影响市场秩序,否则甲方可根据情况,对乙方处以停货、罚款,直至取消资格等处罚。
(5)乙方如连续二个月不能完成甲方每月初制订的销售任务(根据市场情况及占甲方总销量适当的百分比),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提货价进行上浮或取消其资格。
(6)乙方遇有大的用户订单,要与其它品牌竞争,甲方可帮助乙方向_________公司申请支持,另附行业订单申请书。
四、订货及结款
1.乙方按甲方制订的提货价格结款,如有变动,甲方会以书面通知为准。
2.甲乙双方应指定有权结款人和收货人,如有变动双方应及时书面通知。
3.甲方对所配送货物仅限_________范围,为提高甲方对乙方送货效率,一次配送不少于_________台,少量提货或加急可自行到中转库自提。
4.乙方订货须通知指定业务员或公司商务(电话:_________)联系确认后,由商务下单送货。
五、其它
1.乙方有义务每月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当地市场的销售分析及市场调查报告,并随时反馈有关市场信息,作为甲方制定价格体系及调整市场策略的重要依据。
2.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任务,可享受适当奖励。
3.该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须出示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双方并交换交换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若有一方提出终止本协议,须提前15个工作日向另一方提交终止合作通知书。
5.在协议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配合甲方人员及相关部门结清双方所有的资金物资和往来帐物,如在此期间未能结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法律诉讼。
6.协议双方本着遵守合同,讲求信誉,互谅互让的原则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及其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违约可以本协议或协议附件作为诉讼的依据。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第一条为加强采供血机构和血源管理,保证血液的质量,推行无偿献血,保护公民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供血机构是指采集、储存血液,并向临床或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血的医疗卫生机构,分为血站、单采血浆站和血库;血源是指向采供血机构提供血液的公民;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分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
第三条血站和单采血浆站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卫生事业单位。
红十字会经批准可以设置血站。
第四条血液管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区域,实行统一规划采供血机构、统一管理血源、统一采供血和合理用血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的管理监督。
第二章采供血机构的管理
第六条血站分为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基层血站,其职责是采集、储存血液,并向临床供血和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
血液中心是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采供血工作的业务、教学和科研中心,负责直辖市、省会市和自治区首府市的采供血工作。
中心血站是设区的市的血站,负责所在市的采供血工作。基层血站是县级市的血站,负责所在市的采供血工作。
第七条血库是医院储存血液和参与临床有关疾病诊断治疗的业务科室,分为中心血库和医院输血科(血库)。
县或县级市的医院血库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中心血库,负责所在县及未设血站的县级市的采供血工作。
在没有血站和中心血库的地区,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院输血科(血库)可以采血,供本医院临床使用。
第八条单采血浆站是采集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的采供血机构,负责向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提供生产用原料血浆。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满足本地区临床用血需求、一个城市(县)只设一个血站或中心血库、不得重复建立的原则,统一规划本辖区采供血机构的设置。
第十条血站、单采血浆站和中心血库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十一条申请设置血站、中心血库或单采血浆站的,必须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申请开展的业务项目及其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资料。
第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设置申请后,进行初审,并逐级上报,由负责批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设置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对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采供血机构批准书。
第十三条血站、单采血浆站执业以及中心血库、医院输血科(血库)开展采供血业务必须进行登记或注册,领取相应的《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或《采供血许可证》。
血站和单采血浆站执业登记机关以及中心血库采供血注册机关为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医院输血科(血库)采供血注册机关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四条申请登记或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的设置采供血机构批准书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符合《血站基本标准》或《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或《血库基本标准》规定的条件;
(三)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
(四)有采供血计划报告书;
(五)有献血办公室签署的血源分配指标证明书。
血站和单采血浆站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登记或注册申请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登记或注册申请后,逐级上报,由负责批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登记或注册申请后三十日内,分别根据《血站基本标准》或《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或《血库基本标准》组织实地考察,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或注册,发给相应的《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或《采供血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
《血站基本标准》、《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和《血库基本标准》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登记或注册的主要事项:
(一)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
(二)采供血项目及许可证号;
(三)供血范围;
(四)资金、设备和执业用房证明。第十七条《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一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采供血许可证》注册的有效期为二年。医院可以在注册期满前二个月,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再次注册。
第十八条血站、中心血库停业或歇业,必须经原登记或注册机关批准。
采供血机构变更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二)、(三)项内容,必须向原登记或原注册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血源管理
第十九条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献血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血源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民献血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
(二)按照全面规划、定点划片、统一管理的原则和根据辖区内医疗用血量情
况,制订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供血证》的发放和管理;
(四)管理和调配血源。
没有设献血办公室的地区,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行使前
款规定的职责。
第二十条凡参加献血的公民,应当按照规定到当地献血办公室进行登记。
其他向采供血机构提供血液的公民,必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向
当地献血办公室申领《供血证》。
第二十一条献血办公室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健康检查和核查档案,并根据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和健康情况,按照统筹规划、一人一证、
定点和不得跨区提供血液的原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发给《供血证》。
《供血证》由卫生部统一监制。
第二十二条献血办公室必须在核发《供血证》的同时建立供血者档案,并负责
将档案副本报省级献血办公室的档案中心。
第二十三条除下列情况外,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采供血:
(一)急救或特殊血型需要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的;
(二)不能满足医疗用血需要的直辖市;
(三)生产用原料血浆不能满足需要的。跨省区采血的,由需方省级献血办公室向供方的省级献血办公室提出请求,双方协商,并经供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卫生部备案,再由供需双方省级献血办公室签订协议和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除献血办公室或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组织血源供血。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医疗机构开展的患者自体输血项目;
(二)病人亲属或其他公民为特定病人或急救病人提供血液。
第四章采供血管理
第二十五条未取得采供血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采供血业务。第二十六条采供血机构必须按照许可的项目范围开展采供血业务。
第二十七条血站(库)只能采集当地献血办公室分配的献血者或供血者的血液。但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况除外。
单采血浆站只能采集当地献血办公室分配的供浆者的血液。
第二十八条采供血机构在采血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对献血者和供血者进行验证和健康检查,严禁采集验证或健康检查不合格者的血液。
采供血机构在对供血者进行验证或健康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必须扣留其《供血证》,并将健康检查结果和扣留的《供血证》送交当地献血办公室。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血站(库)必须确保临床用血。
第三十条单采血浆站只能向一个血液制品单位供应原料血浆,并受该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业务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第三十一条采供血机构采集血液必须使用有生产单位名称和批准文号的采血器材,发出的血液必须标有供血者姓名、血型、品种、采血日期、有效期、采供血机构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
第三十二条除急救外,医院输血科(血库)采集的血液只能供本单位临床使用。
第三十三条采供血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血液价格,不得自行调价。第五章临床用血管理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必须根据临床用血情况,定期向献血办公室申报用血计划,并结合医疗需求储备一定量的血液。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用血登记制度和履行用血报批手续,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标记的血液。
医疗机构必须使用当地献血办公室指定的采供血机构供应的血液。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输血前的检验,核对制度,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临床输血出现不良反应时,应详细记录和及时调查处理,并逐级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三十七条血站(库)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区别原料血浆与临床用血浆。凡原料血浆不得用于临床。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合理和综合利用血液,大力推广成分输血,逐步提高成分血的临床应用比例。
第六章监督和处罚
第三十九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由血站管理、血源管理和血液质量管理等有关专家组成的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采供血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一)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二)负责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的质量管理和监测;(三)负责本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四)负责对采供血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第四十一条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对采供血机构进行监测、检查和指导时,可以向采供血机构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检查和抽检,采供血机构不得拒绝。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私自组织血源、未经许可进行采供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传染病扩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采供血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相应的《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或《采供血许可证》。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至三十七条规定的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造成传染病扩散的采供血机构、供血者和医
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
条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至四十五条中的处罚可以合并使用,罚款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
关键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全过程造价;管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中,全过程的工程造价控制成为造价管理关注的问题焦点,作为工程造价的咨询单位,对工程造价管理肩负着重要责任,做好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特别是全过程的造价控制管理,需要进行更为全面的造价分析和研究,这就对造价控制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分析,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要想更好的实现对项目全过程的施工造价的控制,需要从以下一些方面努力。
一、工程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管理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可以说决策阶段的项目决策内容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项目的工程造价有重大影响,特别是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点的选择、工艺的选择、设备选用等,都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
因此,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它直接影响着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否科学合理。
(1)尽量做好项目决策之前的各项准备,对相关资料进行多方面的收集,主要包括设备运行,技术参数以及施工期间会遇到的相关问题。
(2)制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市场经济行情与发展前景,对工程的规模及建设标准进行科学确定,在申请书上的内容必须要符合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尽量把总体施工方案确定下来。
(3)合理展开工程项目的效益分析,在综合大量的施工资料后编制工程投资计划,其编制范围应该涉及到工程的各个方面,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确定,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阻碍因素而不利于工程造价控制,为投资者提供真实的经济信息,保证投资计划对项目的总投资真正起到控制作用。
二、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重点探究
工程设计是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工程项目实施意图的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效益显著,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程度大,控制效果显著。二是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效率高,投入产出比大。
(1)在设计阶段需要积极主动考虑工程造价的控制问题,更新设计方案以防止出现设计变更带来大量的经济索赔。在制定施工工艺、技术方案过程中要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以节约投资为重点控制目标,积极而稳妥地使用先进的技术方案来优化设计,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使得制定的设计方案具备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等特点。
(2)实施限额设计。限额设计主要就是根据工程投资数额的大小,在满足工程项目使用功能,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行设计,主要是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结果。在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投资估算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时必须以正常的使用作为前提条件,以对投资限额做好适当的控制。避免出现不合理的调整,确保工程投资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以保证对投资限额实现控制和管理。
三、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参与招投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做好招标计划的编制
在进行招标计划的编制中,必须合理地对施工标段进行划分,其主要依据是设计出图计划、施工计划、分项工程造价。
(2)做好清单及标底的编制
1)在进行清单的编制时,要以清淡计价规范要求为依据,同时还要对专业及部门进行合理划分,进行详细的分部分项。例如,对于由五个地块组成的公园来说,在铺地形式上每个地块都采用若干种方法,因而,在进行清单编制时,要避免采用相同的工序项目汇总后来分项,要以地块铺地形式的不同为依据来进行分项工作,从而使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及变更费用的核算更加方便。
2)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必要的措施费一定要考虑充分,避免今后发生索赔。例如某些市政工程不确定因素较多,便道、排水等有些措施费用一般采取包干的形式,如果措施项目考虑不足,造成标底价过低,影响投标单位的报价决策,导致恶意压低报价中标,施工阶段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或者造成施工阶段索赔增加。
(3)做好招标文件编制
工程招标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和施工招标两个方面。招标文件确定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原则和程序,规范和指导工程建设施工招标的各个环节,对建设工程从项目报建到合同签订的全过程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由于招标文件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它是施工单位投标报价的依据,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竣工结算处理索赔的依据,按法律解释顺序它也排在前列。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非常严密而准确,每项都要详细地写明。
四、施工阶段工程造价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工作重点是:制定施工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程计量,严格进行付款控制;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力求减少变更费用;主动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按合同规定及时进行已完工工程的计量验收,合格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避免诱发工程索赔事件;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及时统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的动态比较,并定期向有关各方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及时掌握国家调价动态,合理调整合同价款。
五、竣工验收阶段的造价控制和后期评价
工程竣工阶段,整体的工程造价的基本结果就已成型,在这个过程中,造价控制和管理工作不能松懈。在工程竣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工作主要是对竣工工程的结算审核进行严格细致的把关,同时,工程运行的各个部门还要进行具体的配合。
在这个过程中,工程造价施工单位要对工程量的计算、预算定额套用、取费合理性的审查,还是变更签证、索赔条款等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和全面的综合,保证整体的预算和造价管理过程的公平,严密,合理。
除了这个方面,在工程造价的管理中,作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还要注重对审计报告的分析,分析审核施工中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对于审计过程中的三级复核具体落实下去。在项目全过程的施工中,各个施工环节的内容比较细,对于工程造价的审核比较琐碎,这有可能给施工造价带来一些错误的信息,这就要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注重造价的审计报告分析,对整体项目工程的造价处理内容具体分析,减少其中可能出现的错误,提高审核报告的准确性。
工程施工结束以后,会有一个具体的后评价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工程项目咨询单位需要对整体的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的评价,在这过程中,咨询单位需要进行数据资料的收集;分析整理归类等工作。因此,在这个过程中,造价人员需要进行全面的数据检索和分析,需要造价审核人员对数据,资料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分析对工程造价造成影响的各个因素。如果有条件,还可以实现数据库的建立,为今后搞好其他工程的造价控制作相应的铺陈。
建设项目的后评价阶段是目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参与较少的一个环节。项目后评价是对整个项目已经完成并运行一段时间后,对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系统的、客观的分析和总结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通过对投资活动实践的检查总结,确定投资预期的目标是否达到,项目或规划是否合理有效,项目的主要效益指标是否实现,通过分析评价找出成败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通过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为未来项目的决策和提高完善投资决策管理水平提出建议,同时也为被评项目实施运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从而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作为造价咨询单位,更多的要做好应做好:1、数据资料的积累、分析和整理归类。2、充分重视业主、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等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分析造价控制如何在各环节得到有效衔接。
结语
综上所述,造价管理对整个工程的成败起到一定的作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不但是纽带,更是整个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造价咨询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自能,充分发挥其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邝桂玲.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何参与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与管理[J].建材与装饰(中旬刊),2008,05:349-351.